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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使用监督管理规定(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9 查看人数:41

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使用监督管理规定

第1篇 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使用监督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对施工现场上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的监督管理,防止因不合格产品流入施工现场而造成伤亡事故,确保施工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凡从事建筑施工(包括土木建筑、线路管道设备安装、装饰装修)的企业和个人以及为其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指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是指在施工现场上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安全防护设施、电气产品、架设机具和施工机械设备:

(一)安全防护用具

1、安全防护用品,包括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安全绳及其他个人防护用品等;

2、安全防护设施,包括各种“临边、洞口”的防护用具等;

3、电气产品,包括手持电动工具、木工机具、钢筋机械、振动机具、漏电保护器、电闸箱、电缆、电器开关、插座及电工元器件等;

4、架设机具,包括用竹、木、钢等材料组成的各类脚手架及其零部件、登高设施、简易起重吊装机具等。

(二)施工机械设备

包括大中型起重机械、施工电梯、挖掘机、打桩机、混凝土搅拌机等施工机械设备。

第四条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具及施工机械设备的使用实施监督管理。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使用的具体监督管理工作,可以委托所属的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实施。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查处市场管理和商标管理中发现的经销掺假或假冒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质量技术监督机关负责查处生产和流通领域中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的质量违法行为。

第五条 为施工现场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的生产、销售单位,必须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设计、生产、销售符合施工安全要求的产品。

第六条 向建筑施工企业或者施工现场销售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的单位,应当提供检测合格证明及下列资料:

(一)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指实行生产许可证的产品)和出厂产品合格证;

(二)产品的有关技术标准、规范;

(三)产品的有关图纸及技术资料;

(四)产品的技术性能、安全防护装置的说明。

第七条 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要对建筑施工企业或者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抽检,发现不合格产品或者技术指标和安全性能不能满足施工安全需要的产品,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清除出施工现场。

第八条 建筑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必须采购、使用具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的产品,并建立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的采购、使用、检查、维修、保养的责任制。

第九条 施工现场新安装或者停工6个月以上又重新使用的塔式起重机、龙门架(井字架)、整体提升脚手架等,在使用前必须组织由本企业的安全、施工等技术管理人员参加的检验,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不能自行检验的,可以委托当地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进行检验。

第十条 建筑施工企业及其项目经理部必须对施工中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隐患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解决。

第十一条 建设、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根据职能分工,可以对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组织联合检查,并公布合格或者不合格产品名录。

有条件的城市可以建立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交易市场,为生产、销售单位和建筑施工企业提供服务,并加强监督管理。

第十二条 对于违反本规定的生产、销售单位和建筑施工企业,由建设、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依法作出处罚。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2篇 爬架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1)施工现场派专人负责技术安全管理。

a.监控各项安全制度和措施落实情况,主持制订安全技术整改措施,协调各方关系,保障爬架安全施工。

b.认真执行安全生产制度,落实施工组织设计制订的施工技术措施,及时处理爬架作业中出现的技术质量问题。

c.认真作好安全技术交底,定期及时地进行安全技术教育,为确保爬架安全升降,必须经常检查工人定岗、定位、遵章操作等情况。

d.现场搭设的升降脚手架,必须及时组织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

e.万一发生工伤事故,必须立即组织抢救,迅速上报并保护现场。

2)技术措施

严格遵守建设部建[2000]230号《建筑施工附着升降脚手架管理暂行规定》、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爬架施工组织设计》及地方规范、标准等。

3)安全技术交底和升降验收制度

爬架在安装搭设及升降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及检查验收等工作,且必须做好书面记录,无签字或签字不全者无效。

第3篇 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一、编制目的:

为了认真贯彻消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指导方针,更好的贯彻上级消防法规、法令的相关要求,加强项目内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保障施工生产的正常进行,现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消防安全管理方案。

二、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项目**年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三、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哈尔滨市消防安全管理条例》

《哈尔滨市防火安全工作管理规定》

《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gb50656-2022

四、区域划分:

首层大堂、-1层小餐厅和27层以上的精装修部分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由**精装单位全面负责,总包单位进行检查和监督;裙楼和3~26层的简装修部分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由总包全面负责。

五、组织机构:

(一)**单位成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

组 长:**

组 员:**

(二)总包单位成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组 员:**

(三)成立项目义务消防队:

队 长:**

副队长:**

队 员:项目部全体管理人员、各分包单位全体管理人员、各分包单位工人各10名

(四)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职责:

1.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组长是消防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2.项目部综合办公室是消防安全管理的主责部门;

3.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把消防安全工作列入工作的议事日程;

4.负责建立健全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做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隐患整改的落实工作;

5.管好辖区的消防设施,所有消防器材的购置、配备、保养、维修工作,均由物资部负责,保证消防设施的完好无损和正常运行;

6.日常消防安全工作的教育、培训、检查和监督工作由项目综合办公室负责组织,项目安全部进行协助和参与执行;

7.接到消防事故报警后,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应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组织义务消防队和相关人员立即展开救援;

8.因救援需要或为防止事故继续扩大而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时,救援负责人应组织相关人员查清现场情况,做好相应标记和记录,并绘制示意图纸。

9.组织相关人员召开事故分析会,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并提出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意见。

六、主要内容:

根据我项目现阶段施工作业具体情况,确定消防安全管理重点为:明火作业、临时用电、装饰装修、仓库管理和食堂管理。

(一)明火作业:

现阶段,我项目明火作业主要有电气焊施工、防水(喷灯)施工。为保障项目明火作业的消防安全,我总包单位配备专职旁站看火人2名,消防安全巡查员10名。

1.电气焊作业:

1.1电气焊作业前,责任工长应对作业人员进行书面防火安全交底,并制定防火作业方案或措施,报总包安全部门审批、备案后,方可施工;

1.2电气焊操作工必须是经过政府相关部门培训通过,并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1.3电气焊作业前必须开具《动火证》,若动火部位在**单位所负责区域范围内,则动火人需到**单位的项目部开具《动火证》,若动火部位在总包单位所负责区域范围内,则动火人需到总包单位安全部门开具《动火证》,动火申请得到批准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并将《动火证》和本人的电焊工《操作证》一起在作业过程中随身携带,以备随时检查;《动火证》不得连续使用,每焊割一次应申请一次;

1.4电焊机启用前,必须由专业的电工进行接电,并对电焊机自身的安全情况予以检查,在确认电焊机和接电均符合规范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在使用过程中,必须由专职的电工对电气线路进行安全巡查,并留有巡查记录;

1.5电气焊作业前,必须将动火点周围10m范围内的可燃物品和材料清理干净,禁止与木工、油漆、防水灯等易燃操作施工进行同部位、同时间的交叉作业。

1.6电气焊作业时,必须在动火点处设置专职的看火人员,看火人员中途不得离岗,并至少配备2具4kg的灭火器和消防专用水;

1.7电气焊作业结束后或每日下班前,必须对动火作业场所进行全面检查,切断电源、气源,在确认无火灾隐患后,方可离开动火区域;

1.8进行室外电气焊作业时,遇有五级以上大风,必须立即停止作业;

1.9若电气焊为高空作业时,除做到上述1.1~1.5条要求外,电气焊操作人员必须配挂安全带,必须配备适合作业条件的接火斗或防火布,防止焊花、焊水四溅,引起火灾;

1.10进行气焊作业时,氧气瓶和乙炔瓶的摆放间距不得小于5米,作业点与两瓶间距不得小于10米,乙炔瓶必须立向放置,不得倒地;

1.11进行电焊作业时,每台电焊机必须配备专用的三级开关箱,电焊机一次电源线不得超过3m,电焊机把现长度不得超过30m,接头不得多于3个。

2.防水(喷灯)施工:

2.1防水(喷灯)作业前,责任工长应对作业人员进行书面防火安全交底,并制定防火作业方案或措施,报项目安全部门审批、备案后,方可施工;

2.2责任工长对施工人员进行作业前的教育培训,了解掌握防水(喷灯)材料的性能、特点及灭火常识,并做到“三落实”,即:人员落实、责任落实、措施落实;

2.3施工时应划定警戒区,悬挂明显防水(喷灯)作业标识,警戒区内禁止烟火,禁止存有一切易燃材料;

2.4在施工作业区域内设置足量的、灵敏有效的灭火器材,并设专人看护,非作业人员禁止入内;

2.5若在密闭的空间或室内进行防水(喷灯)作业时,必须设置排风设备,保持通风良好,设置防爆照明设备,电源线不得裸露,保证充足照明。

(二)临时用电:

1.责任工长应对作业人员进行书面防火安全交底,并制定防火作业方案或措施,报项目安全部门审批、备案后,方可施工;

2.从事电工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非电工人员严禁从事电气作业;

3.临时电线的接驳必须严格按照《建筑工程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要求执行,杜绝虚接、虚连,防止打火现象的发生;

4.手持电动工具的电源线应采用耐气候型的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并不得有接头,施工现场禁止使用塑料线,禁止超负荷用电;

5.电源线路应采用绝缘方式悬吊或穿管保护,严禁将带电线路拖地使用,并防止带电线路浸水,严禁将带电线路在金属物上拖拉、缠挂;

6.不得在配电箱内放置杂物,配电箱周围严禁堆放易燃材料;

7.当发生电气火灾时,应立即切断电源,用干砂或干粉灭火器等灭火,严禁用水或其他导电性灭火器材进行灭火。

(三)装修施工:

装修施工分为**精装修施工和自施部分简装施工。

1.**精装修施工:

1.1施工现场负责人应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施工现场要建立、健全各项相关制度;

1.2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经常性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全员消防安全意识,使工人熟练掌握扑灭初起火情的技能;

1.3在各施工作业层和重点防火部位配备足量的灵敏、有效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1.4各施工作业层易燃材料堆放符合相关消防安全规定,周围10m范围内禁止有明火作业,并在材料堆放区配备足量的消防器材;

1.5发现消防安全隐患,必须立即消除,对一时难以消除的隐患,要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进行限期整改。

1.6电气焊作业严格按照本制度中有关电气焊作业的第1条执行;

1.7临时用电严格按照本制度中有关临时用电的第(二)条执行;

1.8木工作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8.1木工作业由木工班组长负责全面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对本班组作业人员应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和扑灭初起火情技能;

1.8.2使用机械设备的电源接驳工作严格按照上述1.7条的规定执行;

1.8.3木工作业严禁烟火,如发现作业人员抽烟或作业场内有烟蒂,按相关处罚规定予以罚款处理;

1.8.4木工作业区配备足量的灵敏、有效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1.8.5按相关规定设置消防安全警告标志及警告牌,做好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1.8.6木工作业区非作业人员严禁入内,一旦发生人为火灾事故,将追究当事人责任;

1.8.7木工仓库严格按照本制度中有关仓库管理的第(四)条执行。

1.9油漆作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9.1油漆作业由油漆班组长负责全面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对本班组作业人员应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和扑灭初起火情技能;

1.9.2油漆作业严禁烟火,如发现作业人员抽烟或作业场内有烟蒂,按相关处罚规定予以罚款处理;

1.9.3油漆作业区配备足量的灵敏、有效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1.9.4油漆作业区配备足量的灵敏、有效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1.9.5油漆作业区非作业人员严禁入内,一旦发生人为火灾事故,将追究当事人责任;

1.9.6油漆仓库严格按照本制度中有关仓库管理的第(四)条执行。

2、自施部分简装施工:

自施部分简装施工的消防安全管理按照上述**精装修执行。

(四)仓库管理:

1.施工现场材料仓库的安全防火工作由材料仓库负责人全面负责;

2.库房应用不燃或阻燃材料搭建,库房内和库房外10m范围内禁止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3.库房内所使用的电器设备应符合防火、防爆要求,库房内敷设的配电线路须穿金属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进行保护。

4.库房内禁止私拉乱接电源线,禁止超负荷用电,严禁使用电炉子、电暖气、碘钨灯等大功率用电设备进行照明和取暖;

5.库房内配备足量的灵敏、有效的消防器材,布局合理;

6.库房内的消防道路保持畅通,材料设备分门别类码放整齐;

7.库房内不准住人或兼做休息室,仓库负责人需离开仓库时,必须切断库房内所有电源;

8.库房内严禁吸烟和动用明火作业,对违者进行严格处罚。

(五)食堂管理:

1.食堂防火安全工作由各分包单位炊事班长全面负责,经常对炊事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教育,提高灭火技术,增强防火意识;

2.炊事人员在食堂内严禁吸烟,使用电器设备时要严格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3.食堂内禁止私拉乱接电源线,禁止超负荷用电,严禁使用电炉子、电暖气、碘钨灯等大功率用电设备进行照明和取暖;

4.食堂内至少配备两具齐全、有效的干粉灭火器,食堂人员必须熟悉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和适用范围;

5.食堂内使用煤气做饭必须有专人看管,使用前检查煤气罐是否漏气,如发现煤气泄漏,应立即打开门窗通风,禁止打开火源,使用完毕后,关闭煤气罐总阀,做到“人走、火灭、气关”,保障消防安全;

6.食堂内严禁堆放易燃物品,炊事人员如违反有关规定所引起的火灾事故,应追究当事人责任。

(六)宿舍管理

1.宿舍内禁止做饭;禁止存放和使用电饭锅、电磁炉等大功率做饭设备;

2.宿舍内禁止存放和使用油汀式电暖气、电褥子、碘钨灯等其他取暖和照明设施;

3.宿舍内禁止存有苯板、橡塑保温板、煤气罐等易燃易爆物品;

4.工人生活所需热水由各单位自行统一提供;宿舍内禁止存放和使用电加热棒、电热水壶等其他烧水电器;

5.宿舍内禁止私拉乱接电源线,禁止将无插头的电线直接插入插座内或将无插头的电线与有插头的电线缠绕在一起后共同插入插座内;宿舍内的照明、插座等设施如有损坏应立即上报我项目部,我项目部将安排专业人员统一进行维修;

6.禁止躺在床上吸烟,不准乱扔烟头和火柴棒,烟头要随手熄灭放在烟缸或水桶内;

7.宿舍实行早八晚五限电措施,居住人员禁止恶意破坏配电柜和配电箱;

8.对我项目部日常检查工作不予以配合或影响正常检查秩序的人员,我项目部将视情节严重程度对该人进行相应处理或清场。

七、检查整改

1.消防安全检查的形式:主要有自检自查、巡逻检查、定期检查、联合检查、夜间检查等形式。

2.消防安全的自检自查、巡逻检查和夜间检查应每天进行,并有记录;

3.定期消防检查和联合检查时,受检单位派人参加,并主动提供现场消防情况及相关资料,检查完毕后受检单位负责人应在检查隐患记录上签字;

4.各单位对各级消防检查中发出的《检查记录》和《整改通知》中提出的问题,必须做到定人、定措施在限定期限内整改完毕;

5.隐患整改完毕后,应有回执,由《检查记录》和《整改通知》的发出单位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查。

八、救援措施:

(一)灭火的基本方法:

根据物资燃烧的原理可把灭火的基本方法归纳为四种,即:冷却灭火法、窒息灭火法、隔离灭火法和抑制灭火法。火场上具体采取什么方法灭火,应根据燃烧物质状态,燃烧特点和火场情况以及灭火器材装备的性能来确定。

1.冷却灭火法:

冷却灭火法的灭火剂主要是水。是将灭火剂直接喷洒在可燃物体上,将可燃物温度降低到物体的燃点以下,使之停止燃烧,这是一种常见的灭火方法;火场上除了用冷却方法直接灭火外,还可以用水冷却尚未燃烧的可燃物质,防止其达到燃点而燃烧,可以用水冷却建筑物件、生产装置或容器,以防止其受热变形或发生爆炸。

2.隔离灭火法:

隔离灭火法是将燃烧物与附近可燃物隔离或疏散到安全地点,从而使燃烧停止。隔离灭火法比较适于扑灭各种固体、液体和气体火灾。

3.窒息灭火法:

窒息灭火法即采用石棉被、湿麻袋、湿棉被、沙土、泡沫等不燃或难燃材料覆盖燃烧物或封闭孔洞,阻止空气进入燃烧区,或用惰性气体稀释空气中的氧含量,使燃烧物质缺乏或断绝氧气而熄灭。种种方法适于扑救封闭式的空间、生产设备装置和容器内的火灾。

4.抑制灭火法:

抑制灭火法是化学灭火剂喷入燃烧区参与燃烧反应,终止燃烧链反应而使燃烧反应停止。要有足够的灭火剂喷射在燃烧区,使用灭火剂参与阻止燃烧反应,在采取燃烧措施时,要同时采取必要的冷却降温措施,防止复燃。

(二)初起火灾的扑救:

1.初起火灾的扑救比较容易,但必须扑救及时、方法得当,合理正确地使用灭火器材,就能有效地扑救初起火灾,以减少损失。

2.扑救初起的火灾,扑救的基本对策与原则是一致的,无论是义务消防人员或是一般群众,在扑救初起的火灾时,必须遵循“先控制、后消灭,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

3.先控制后消灭是指对于不能立即扑救的火灾,首先要控制火势的蔓延和扩大,在具备扑灭火灾的条件时展开全面扑救。

4.先重点后一般是指在扑救初起火灾时,要全面了解并认真分析火场情况,区别重点与一般,对事关全局或生命安全的物资和人员先抢救,后抢救一般物资。

(三)电气火灾的扑救:

电气火灾主要是由电器线路和设备本身及其引燃周围可燃物两种。电气火灾的处置重点是防止人员触电伤亡,同时尽快将火势控制住在行灭火,具体做法有:

1.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火灾现场。

2.遇到电线落地情形时,要划定危险区域并有专人看管,以免触电伤亡。

3.迅速切断电源,一时找不到总闸时,要剪断电线。

4.正确选用灭火剂进行灭火,电气火灾禁止使用水进行灭火。

(四)一般火灾的扑救:

1.一般明火的扑灭,主要依靠水进行,在风天或缺水的情况下,措施不力,往往会造成火灾的蔓延和扩大。

2.以抢救人员和疏散物资为主,以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物资损失。

3. 使用有限的水冷却要害部位,易燃易爆的危险物品。

4. 利用覆盖物来保护邻近的建筑或场所,使其免遭火烧。

5. 扑打飞火防止火灾的蔓延和扩大。

6. 若经过初期扑救,火势未见减小,仍然继续扩大和蔓延时,应及时拨打“119”火警电话,进行求援。

九、值班值守:

(一) 值班值守人员职责:

1.在值班值守期间,全面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对发生的消防安全事故,负责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和上报处理;

2.在值班值守期间,充分掌握与消防安全相关的施工作业区域和单位,做好有关消防安全交底工作,做好消防措施的落实工作,对重点消防部位实行旁站监督;

3.值班值守人员应24小时在岗,保证通讯畅通,不得离岗、脱岗、玩忽职守,因故离开岗位要向主管领导请假,安排替班人员;

4.值班值守人员将本班所做的工作,仍然存在和已解决的问题、接班仍需注意和继续解决的问题等,认真向接班人员交代清楚,并认真填写好《安全值班交接班记录》,详见下表;

5.凡属于值班值守工作范围内的各项工作没有做到而发生的消防安全事故,由当班值班人员负责,如属于应由上一班移交却没做移交的问题,并由此而发生的消防安全事故,则由上一班值班人员负责。

(二)苏州金螳螂精装单位和总包单位分别根据自家单位所施工范围区域内的具体施工安排情况安排专人进行各自负责区域内的消防安全值守工作,并填写《消防安全值班值守记录表》如下:

第4篇 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管理规定

1、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公司《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检查标准》顺利实施,依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和本市的地方性法规,并根据本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

2、本规定所称“安全防护”,包括施工现场的基坑、沟槽防护、施工现场的各类洞口、建筑工程的临边防护,各种脚手架、提升机(井字架、龙门架)及“三宝”的使用和高处作业防护。

3、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编制具有针对性的安全防护措施。

4、施工现场开挖的基坑,深度在5m以内时,应按安全防护标准的有关规定进行防护,深度超过5m时,必须编制专项支护方案,并经技术部门审批后方可实施。

5、基坑除应进行可靠支护以外,应指派专人负责对边坡进行检查和监测。

6、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防护设施的材质必须符合规定,搭设必须牢固,凡要求设两道防护栏的防护设施,上一道栏杆必须能够承受1000n的外力。

7、施工现场的基坑防护栏、楼层临边防护栏、楼层内1.5×1.5m以上的洞口防护栏,楼梯防护栏、电梯井口防护门等专用防护栏和防护门,均应涂红白相间的安全色。

8、防护设施任何人不准擅自拆改,因施工需要必须改动时,必须经安全负责人同意,但应采取临时措施。

9、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防护用品,必须采用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产品,购置新的防护用品时,应对产品和有关的证件及相关的安全技术资料进行检查验收,产品的许可证、合格证应存档备查。

10、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戴安全帽,安全帽应佩戴正确。

11、安全帽应经常检查,不合格的安全帽不准佩戴且应定期检测,塑料安全帽自出厂之日起超过二年半、玻璃钢安全帽超过三年半时,应按购置的批量进行抽样检测。

12、安全网应按安全防护检查标准的要求进行支设和张挂,在使用前,应认真进行检查,不合格的安全网不准使用,当无法准确认定安全网是否符合负载要求时,应进行负荷试验,做负荷试验的人形砂包的重量不得小于100kg,水平安全网的试验冲击高度不应小于10m,立网的试验冲击高度应不小于2m。

13、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时,必须使用安全带。

14、安全带在使用前对各部位的零部件应认真进行检查,破损、变形、霉变或零部件不全的安全带不得使用。

15、在正常情况下,安全带的使用期为3-5年,当使用满二年之后,应重新对安全带进行冲击试验,试验时,使用的模拟人形的重量不应小于100kg,冲击高度不得小于1m。

16、脚手架在搭设前应制定搭设方案,高大异形脚手架应进行专项设计和计算,并报技术部门审批后,报安全部门备案。

17、脚手架在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验收,普通脚手架验收时,应由项目经理部组织验收组,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主管生产工长、架子搭设负责人等人员参加。

18、高大异型脚手架在投入使用前,由工程处组织检查验收组,验收组应由工程处的技术、安全等部门或负责人组成,同时会同项目经理部的相关人员进行合验。

19、当脚手架随施工层搭设时,可根据搭设和使用情况以一层或一段为一个验收单元,随搭随验收。

20、外挂架、吊篮架等工具式脚手架,在组装后,必须进行荷载试验,并将试验过程和结果详细记录。

21、施工现场的各类脚手架,必须严格限制使用荷载,结构使用的承重脚手架不得超过2646n/㎡,装修架不得超过1960n/㎡,外挂架、悬挑架及吊篮等脚手架的荷载量不得超过1176n/㎡,经专项设计的脚手架不得超过设计荷载,并应按设计的荷载量,悬挂限制荷载量的警示牌。

22、施工现场内凡采用钢管扣件搭设的脚手架,钢管应喷桔红色油漆防锈。

23、施工现场的各种脚手架、井字架(龙门架)的搭设、安装或拆除,必须由专业架子工操作,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4、凡搭设、安装或拆除各种脚手架、井字架(龙门架)前,必须根据架子的特点,向操作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25、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防护设施,各种脚手架及井字架(龙门架),应经常进行检查,检查应分为定期,不定期及特殊情况检查等三种形式。

26、工程处应至少每月对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做一次定期检查,检查情况应填入“北京市施工现场检查评分记录表(安全防护)”部分中。

27、项目经理部每半月应对施工现场的各类安全防护设施进行一次定期检查,检查结果应填写自检记录。

28、工地安全员应每天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和各种脚手架进行全方位检查,检查情况应填写“北京市施工安全日检表”。

29、大风、大雨、雪等恶习劣天气过后,必须对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防护设施和各种脚手架进行认真检查。

30、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和脚手架检查,无论采取何种检查形式,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都必须及时组织整改,并应制定整改的期限,责任人及整改措施。

第5篇 施工现场总配电室安全管理措施

根据2004年浙江省各类建筑施工死亡事故比例统计,触电事故排列第2位。因此,加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是建筑安全工作的重要工作之一,对施工现场总配电室安全管理更是重中之重。为了进一步落实建设部颁发的《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及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实施意见中的施工用电要求,提高安全用电管理水平,规范施工现场临时安全用电,确保在施工各阶段中的安全用电,保障工程建设顺利进行,笔者根据多年安全管理工作经验,提出对规范施工现场总配电室安全管理的做法,供大家参考交流。

一、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

1、按照jgj46—8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5台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50kw以上者,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编写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有:

①、现场勘探及工程概况。

②、确定电源进线和变电所、配电房、总配电箱、分配电箱等的装设位置及线路走向。

③、负荷计算书。

④、选择变压器容量、导线截面和电器的类型、规格。

⑤、绘制电气平面图、立面图和接线系统图。

⑥、制订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2、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编制,企业(公司级)技术负责人审批,有关部门批准盖章后并报监理公司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实施;变更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由原编制者、审批者和批准部门同意后实施,并补充有关资料图纸。

3、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被批准实施前,电气工程技术人员向安装、维修电工和各种用电设备人员分别贯彻交底的文字资料。

4、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持上岗证的专业电工完成。禁止不懂电气人员玩弄、操作电气设备。

二、配电房的选址要求:

1、正确选择配电房的搭建位置,要根据施工现场所处的地理位置和周围环境,配电房的位置尽量避开山谷、低洼地带等雨水易积地方,避开可能发生滑坡、山洪暴发的地段。

2、配电房应靠近电源,并应设在无灰尘、无蒸汽、无腐蚀介质及无振动的地方。

三、配电房的结构要求:

1、配电房应采用砖墙结构,屋面应砼现浇或盖多孔预制板。

2、配电房应合理设置门、窗(百叶窗)、能自然通风,并应采取防止雨雪的措施。

3、配电房的门应向外开,门应坚固,刷上油漆美观,并配锁。

4、配电房的建筑物和构筑物的耐火等级不低于3级。

四、配电房室内应符合下列要求:

1、配电屏(盘)正面的操作通道宽度,单列布置不小于1.5m,双列布置不小于2m;

2、配电屏(盘)后面的维护通道宽度不小于0.8m;(个别地点有建筑物结构凸出的部分,则此点通道宽度可不小于0.6m);

3、配电屏(盘)侧面的维护通道宽度不小于1m;

4、配电室的天棚距地面不低于3m;

5、在配电室内设值班或检修时,该室距配电屏(盘)的水平距离大于1m,并采取屏障隔离;

6、配电室内的裸母线与地面垂直距离小于2.5m时,采用遮栏隔离,遮栏下面通行道的高度不小于1.9m;

7、配电室的围栏上端与垂直上方带电部分的净距,不小于0.075m;

8、配电装置的上端距天棚不小于0.5m;

9、母线均涂刷有色油漆(以屏(盘)的正面方向为准),其涂色应符合下列表内规定。

相别

颜色

垂直排列

水平排列

引下排列

a

b

绿

c

c

五、总配电柜的安全管理:

1、配电柜应配置的电气设备要求:

①、应装设电压表、总电流表、总电度表及其他仪表。

②、应装设总隔离开关分路隔离开关、总熔断器和分路熔断路(或总自动开关和分路自动开关),以及漏电保护器,若漏电保护器同时具备过负荷和短路保护功能,则可不装分路熔断器或分路自动开关。总开关额定值及动作整定值应与分路开关的额定值及动作整定值相适应。

2、配电柜装设的电气技术要求:

①、配电柜应采用铁板或优质绝缘材料制作,铁板的厚度应大于1.5㎜。供应商应提供产品合格证书。

②、配电柜内的电器应安装在金属或非木质的绝缘电器安装板上。金属板与配电柜柜体应电气连接。

③施工现场禁止用木质材料制作配电柜安装电器。

3、配电柜的制作要求:

①、总配电柜必须防雨、防尘,箱体应严密、端正,箱门开、关松紧适当,便于开关。

②、必须有完好的门锁。

③、端子板一般放在柜内配电板下部或箱内底侧边,并应分别标明“n”、“pe”。

4、配电柜设置位置要求:

①、动力配电箱和照明配电箱宜分别设置,若设置在同一配电箱内,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路设置。

②、配电柜应放在凸起的电缆沟上,基础应稳固。

③、配电柜周围应有足够两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不得堆物。

5、配电柜内部开关电器安装要求:

①、柜内电器安装常规是左大右小,大容量的控制开关,熔断器在左面,右面安装小容量的开关电器。

②、柜内所有的开关电器应安装端正、牢固,不得有任何的松动、歪斜。

③、内部设置电器元件之间的距离和与箱体之间的矩离应符合电气规范。

④、配电柜其内部开关电器的所有正常不带电的金属部件均应作可靠的保护接零。保护零线必须采用标准的黄/绿双色线,并通过专用接线端子板连接,与工作零线区别。

⑤、配电柜导线进出口处要求:⑴对于配电柜的电源导线进出为下进下出,不能设在上面、后面、侧面,更不能从箱门缝隙中引进和引出导线。⑵在导线的进、出口处加强绝缘,并将导线卡固。

6、配电柜内接连导线要求:

①、配电柜内应采用绝缘导线其性能要良好,接头不得松动,不得有外露导电部分。

②、配电柜内尽量采用铜线。铝线接头万一松动,造成接触不良产生电火花和高温,使接头绝缘烧毁,导致对地短路故障。为了保证可靠的电气连接,保护零线应采用绝缘铜线。

六、配电房的安全管理措施:

1、室外安全防护措施:

①、配电房的外墙应用白灰粉刷,而后在墙面上呈45度斜角、相隔20公分左右画出线条,用黄黑油漆(不宜用红白油漆,因白漆易沾尘变色、红色受紫外线照射易变色)墙面,起到警示作用。

②、配电房室外应设立排水沟,周围不得有积水。

③、配电房的屋面应有防水措施,并应设置隔层或搭设规范的防护棚。

2、室内安全防护措施:

①、室内墙面应用白灰粉刷,涂料刷白。

②、室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易腐物品。

③、室内应保持自然通风散热和采光。应装照明灯,照明灯应从总开关上端引出,防止拉闸灭灯。

④、室内地坪应高于室外地坪5㎝以上。配电柜应放在电缆沟上,电缆沟砌体应高于室内地坪20㎝以上。防止配电装置受潮。

⑤、对电缆沟进出线口、窗户必须用铁丝网封闭。在门框上安装一块高度不低于50㎝的档板,刷上黄黑油漆,在板上书写“档鼠板”三字,避免小动物进入。采取以上措施可有效防止小动物进入配电电器和母线间造成短路故障。

3、电气防火措施:

①、在室外墙上离地130㎝高处配置至少2只以上1211灭火器或干粉灭火器等绝缘灭火器。(严禁用泡沫导电灭火器、清水扑灭电气火灾)。

②、室内电缆沟的敷设深度不得小于0.6m,并在电缆上下各均匀铺设不小于0.5m的细砂然后覆盖水泥簿板或红砖,可防止电缆火灾

③、室内配置一只黄砂箱,应盛满黄砂,预备一把铁锹。在电缆线发生意外起火时,可用黄砂履盖扑灭火灾。

4、其他安全措施:

①、室外门上头贴上总配电室标识牌;门上方应贴上一块“配电重电、闲人莫入”警示牌。

②、建立制度,室内应挂好《配电室安全操作规则》牌、《施工用电验收合格牌》、《电工责任制》牌、《施工用电操作责任人》牌。准备一块《在检修中,严禁合闸》牌,在检修工作中应使用此牌。

③、配电柜门上应用不干胶割字(红色),内容为“安全用电”、“责任人:×××”、“编号:”等。

④、应及时打扫卫生、扫除网尘,保持室内清洁。

七、配电柜(箱)的使用和维修:

①、配电柜均应标明名称、用途,并做出分路标识,有专人管理。

②、配电柜应每十天检查和维修一次,(规范要求每月检查和维修一次)。检查维修时必须断电,并悬挂停电标志牌。检查和维修内容应用表格形式记录并张贴在柜门内。

③、施工现场停止作业1h以上时,应将配电柜断电上锁。

④、配电柜内不得搭接其他临时用电设备。

八、用电档案资料管理要求:

在工程建设施工过程中,应切实做好安全用电管理工作,及时收集、整理用电档案资料,内容如下:

①、施工用电组织设计方案(分三个阶段,即基础、结构、装饰)。

②、修改的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③、技术交底,向施工人员、电工等交底内容。

④、检查和验收,按照jgj59—99标准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⑤、电器设备的调试、测试和检验资料,主要是设备绝缘和性能完好情况。

⑥、接地电阻测试记录。

⑦、定期检查表,按施工组织设计中要求及各建筑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中的要求进行(也包含一些不定期的检查)。

⑧电工维修记录、注明日期、部位、维修内容,如电工日记均要有记录。

第6篇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

1.项目经理部负责整个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严格遵照施工组织设计、安全生产保证计划,以及施工技术措施规定的有关安全措施组织施工;

2.认真做好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书面交底工作,被交底人要签字认可;

3.在施工过程中对薄弱部位、环节要予以重点控制,如塔吊等从设备进场检验、安装到日常操作要严加控制与监督。凡设备性能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一律不准使用;

4.防护设备的变动必须经项目经理部专职安全员批准,变动后要有相应有效的防护措施,作业完后按原标准恢复,所有书面资料由专职安全员保管;

5.对安全生产设施进行必要的、合理的投入。重要劳动防护用品必须购买定点厂家的认定产品。

6.分析安全难点,确定安全管理难点,在每个大的施工阶段开始之前,分析该阶段的施工条件、施工特点、施工方法,预测施工安全难点和事故隐患,确定管理点和预控措施。在结构施工阶段,安全难点集中在:

1)施工防坠落,立体交叉施工防物体打击;

2)基坑周边的防护,预留孔洞口;

3)脚手架工程安全措施等;

4)各种电动工具施工用电的安全等;

5)现场消防等工作;

6)塔吊安全措施等;

7.建立各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施工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及标语牌。

8.建立严格的安全教育制度,工人进场前进行安全教育,坚持特殊工种持证上岗。

9.建立安全工作资料管理,使安全工作有章可循,有准确的文字和数字档案依 据可查。

10.设专职安全员负责全面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知道工作,并坚持安全生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贯彻落实每项安全生产制度,确保指标的实现。

11.坚持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层层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对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安全交底并做好记录,班长每班前进行安全交底,坚持每周的安全活动让施工人员掌握基本的安全技术和安全常识。

第7篇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必要性

一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特点

建筑施工现场,是建筑工人直接从事施工活动,创造使用价值的场所,是施工生产要素的集中点,其特点是多工种立体作业,生产设施临时性,作业环境的多边性,人机的流动性并存。由于人、机、料高度集中,存在着众多危险因素,这就决定了建筑现场安全管理的复杂性、多样性及持续性等。目前建筑施工安全领域的主要特点有:

(1)建设规模快速增长,施工难度加大,危险性也增大。近几年我国固定投资保持较高增长水平,建筑业总产值每年以10%左右的速度增长,建筑市场以高容量状态向前发展,专家预测这种状态至少要保持25~30年。

(2)建筑投资主体的成分日趋多元化。投资主体由原国有、集体经济成分为主变为国有、股份制、私营、外商投资、个体工商户并存的形式。一些投资主体行为不规范,投资的项目刻意逃避政府监管。

(3)工程建设生产方式发生了根本的变化。随着生产专业化,总包、分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咨询、项目管理应运而生,工程建设分工更细,新的经营模式、生产方式不断涌现,一些作为安全生产主体的施工企业,其安全生产保证能力与当前生产状况不相适应。

(4)从业人员整体素质低下。目前全国建筑业的3900万从业人员中,农民工比例占到80.58%,有的施工现场占到90%以上。工人的安全意识差,防护技能低,而职业技能的培训也远未达到要求。

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必要性

由于施工现场的种种特点,必须对施工现场进行管理,谨防事故的发生。建筑产品施工质量的好坏、施工进度的快慢,都与施工现场管理水平息息相关。有些施工现场管理比较差、管理比较混乱,具体表现在:施工没有进行组织设计,施工无计划性,想到哪里就干到哪里;操作无标准,不按程序进行施工;制定的规章制度不执行,形同虚设;隐蔽工程验收不认真,形象进度表示不明确;没有具体的目标管理和质量安全保证体系;脏、乱、差、野现象严重;材料堆放无序,卫生环境差,跑、冒、滴、漏,工人无良好的作业和生活环境,等等。这些现象严重地制约施工单位生产力的发展以及生产效益的提高,从而也影响了所开发项目的经济效益。因此,只有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管理,改变施工现场存在的各种不合理状况,才能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从而保证工程建设效益的实现。

第8篇 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注意事项

由于建筑施工中人员流动大、露天和高处作业多,像抹灰工、瓦工、混凝土工、架子工等仍以手工操作为主,劳动繁重,体力消耗大,再加上光线、雨雪、风霜、雷电等作业环境恶劣 ,导致操作人员注意力不集中或由于心情烦躁违章操作的现象十分普遍,不安全因素随形象进度的变化而改变,每个月、每天、甚至每小时都在变化,给安全防护带来诸多困难。为避 免建筑施工5大主要伤害的发生,施工人员要从经济、技术、质量、安全的全局出发,在国家和行业法律、法规、标准的指导下,编写施工安全技术措施,针对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可 能发生的事故隐患和可能发生安全问题的环节进行预测,从而在技术上和管理上采取措施,消除或控制施工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防范事故的发生。

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是施工组织设计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具体安排和指导工程安全施工的安全管理与技术文件,它是工程施工中安全生产的指令性文件,在施工现场管理中具有安全 生产法规的作用。

施工现场是建筑行业生产产品的场所,为了保证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的安全和健康,应注意 建立施工现场的安全规定、安全操作知识以及安全措施这三个方面。

1 建立健全施工现场的安全规定

1.1 悬挂标牌与安全标志

施工现场的入口处应当设置“一图五牌”,即:工程总平面布 置图和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及监督电话牌、安全生产规定牌、消防保卫牌、文明施工管理 制度牌,以接受群众监督。在场区有高处坠落、触电、物体打击等危险部分应悬挂安全标志牌。

1.2 施工现场四周用硬质材料进行围挡封闭

在市区内其高度不得低于1.8m,场内的地坪 应当做硬化处理,道路应当坚实畅通。施工现场应当保持排水系统畅通,不得随意排放。各种设施和材料的存放应当符合安全规定和施工总平面图的要求。

1.3 施工现场的孔、洞、口、沟、坎、井以及建筑物临边,应当设置围挡、盖板和警示标志,夜间应当设置警示灯

施工现场的各类脚手架(包括操作平台及模板支撑)应当按照标准进行设计,采取符合规定的工具和器具,按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搭设,并用绿色密目式安全网封闭。

施工现场的用电线路、用电设施的安装和使用应当符合临时用电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 ,并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架设,严禁随意拉线接电。

施工单位应当采取措施控制污染,做好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工作。

施工现场应当设置必要的生活设施,并符合国家卫生有关规定要求。应当做到生活区 与施工区、加工区的分离。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配戴安全帽,攀登与独立悬空作业配挂安全带。

2 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操作知识

施工现场的施工队伍中有二类人员参加施工,一类是管理人员,包括项目经理、施工员、技 术员、质检员、安全员等;另一类是操作人员,包括瓦工、木工、钢筋工等各工种。管理人员在任何情况下,不应为了抢进度,而忽视安全规定,指挥工人冒险作业。操作人员应通过 三级教育、安全技术交底和每日的班前活动,掌握保护自己生命安全和健康的知识和技能,杜绝冒险蛮干,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也不被别人伤害。各类人员除做到不违章指 挥,不违章作业以外,还应熟悉以下建筑施工安全的特点。

2.1 安全防护措施和设施要不断地补充和完善

随着建筑物从基础到主体结构的施工,不 安全因素和不安全隐患也在不断地变化和增加,这就需要及时地针对变化了的情况和新出现的隐患采取措施进行防护,以确保安全生产。

2.2 在有限的空间交叉作业危险因素多

在施工现场的有限空间里集中了大量的机械、设 施、材料和人。随着在建工程形象进度的不断变化,机械与人、人与人之间的交叉作业就会越来越频繁,因此,受到伤害的机会是很多的,这就需要建筑工人加强安全意识,掌握安全 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知识,杜绝违章施工、冒险作业。

3 施工现场安全措施

3.1 安全目标管理

3.1.1 控制伤亡事故指标。

3.1.2 施工现场安全达标,施工期间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合格要求。

3.1.3 文明施工,制定施工现场全工期内总体和分阶段的目标,并要进行责任分解落实到人,制定考评办法,奖优罚劣。

3.2 文明施工

在工程施工期间,施工现场都能做到地坪硬化、场区绿化、五小设施(办 公室、宿舍、食堂、厕所、浴室)卫生化、材料堆放标准化等文明施工的标准。

3.3 安全技术交底

任何一项分部分项工程在施工之前,工程技术人员都应根据施工组织 设计的要求,编写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由施工员对班组工人进行交底。接受交底的工人,听过交底后,应在交底书上签字。

3.4 安全标志

在危险处,如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 、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都必须按规定悬挂醒目的安全标志牌。

3.5 季节性施工

建筑施工是露天作业,受到天气变化的影响很大,因此,在施工中要针对季节的变化制定相 应的施工措施,主要包括雨季施工和冬季施工。高温天气应采取防暑降温措施。

3.6 尘毒防治

建筑施工中主要有水泥粉尘、电焊锰尘及油漆涂料等有毒气体的危害,随着工艺的改革,有 些尘毒危害已经消除。如实施混凝土以后,水泥污染正在消除。其他的尘毒应采取措施治理.施工单位应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 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作业人员应当遵守安全施工的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措施除以上进入现场的安全规定外,还有地面及深坑作业的防护;高处及 立体交叉作业的防护;施工用电安全;机械设备的安全使用;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新结构,要制定专门的安全措施;预防因自然灾害促成事故的措施;防火防爆措施。

第9篇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1一般要求

1.1所有绝缘、检验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它用,并定期进行检查、校验。

1.2现场施工高低压设备及线路,应按照施工设计及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范安装和架设,必须执行三相五线制原则。

1.3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或断电,并禁止带电操作。

1.4熔化焊锡,锡块、工具要干燥,防止爆溅。

1.5有人触电,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急救;电气着火,应立即将有关电源切断,使用泡沫灭火器或干砂灭火。

2施工现场变配电及维修

2.1现场变配电高压设备,不论带电与否,单人值班不准超越遮栏和从事修理工作。

2.2在高压带电区域内部分停电工作时,人体与带电部分,应保持安全距离,并需有人监护。

电压(千伏)距 离(米)
6以下0.35
10—350.60
440.90
60—1101.5
2.3装设接地线,应由二人进行,先接接地端,后接导线端,拆除时顺序相反。拆、接时均应穿戴绝缘用品。

2.4接地线应使用截面不小于25mm2的多股软裸铜线和专用线夹。严禁用缠绕的方法,进行接地和短路。

2.5设备或线路检修完毕,应全面检查无误后方可拆除临时短路接地线。

2.6用绝缘棒或传动机构拉、合高压开头,应戴绝缘手套。雨天室外操作时,除穿戴绝缘防护用品外,绝缘棒应有防雨罩,并有人监护。严禁负荷拉、合开关。

2.7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或接零。同一设备可做接地和接零。同一供电网不允许有的接地有的接零。

2.8电气设备所用保险丝(片)的额定电流应与其负荷容量相适应。禁止用其它金属线代替保险丝(片)。

2.9施工现场夜间施工临时照明电线及灯具,高度应不低于2.5米。易燃、易爆场所,应用防爆灯具。

2.10照明开关、灯口及插座,应正确接入火线及零线。

3配电箱及开关箱

3.1配电箱和开关箱的设置

3.1.1配电系统应设置室内总配电屏和室外分配电箱或设置室外总配电箱和分配电箱,实行分级配电。

3.1.2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宜分别设置,如合设在同一配电箱内,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路设置。

3.1.3开关应由末级分配电箱配电。

3.1.4总配电箱应设在靠近电源的地区,分配电箱应装设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地区。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米。开关箱与其所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米。

3.1.5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

3.1.6配电箱、开关箱周围应有足够二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不得堆放任何妨碍操作、维修确保配电箱内干净。

3.1.7配电箱、开关箱应采用铁板或优质绝缘材料制作,铁板的厚度不应大于1.5mm。

3.1.8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端正、牢固,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坚固的支架上。

3.1.9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下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大于1.3m,小于1.5m;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下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宜不大0.6m,小于1.5m。

3.1.10配电箱内的电气应首先安装在金属或非木质的绝缘电器安装板上,然后整体紧固在配电箱体内。金属板与配电箱体应作电气连接

3.1.11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开关电器(含插座)应按其规定的位置紧固在电器安装板上,不得歪斜和松动。

3.1.12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工作零线应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并与保护零线接线端子板分设。

3.1.13配电箱、开关箱内的连接线应采用绝缘导线,接头不得松劲,不得有外露带电部分。

3.1.14配电箱和开关箱的金属箱体,金属电器安装板金属底座、外壳等必须作保护接地。

3.1.15配电箱、开关箱必须有防雨、防尘、设施。

3.2电器装置的选择:

3.2.1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必须可靠完好,不准使用破损、不合格的电器。

3.2.2总配电箱应装设总隔离开关和分路隔离开关,总熔断器和分路熔断器(或总自动开关和分路自动开关)、以及漏电保护器。若漏电保护器同时具备过负荷和短路保护功能,则可不设分路熔断器或分路自动开关。总开关电器额定值、动作整定值应与分路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相适应。

3.2.3总配电箱应装设电压表、总电流表、总电度表及其它仪表。

3.2.4分路电箱应装设总隔离开关和分路隔离开关以及总熔断器和分路熔断器(或总自动开关和分路自动开关)。总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应与分路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相适应。

3.2.5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保险”制,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二台及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3.2.6开关箱内的开关电器必须能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使用电设备实行电源隔离。

3.2.7开关箱中必须装漏电保护器,漏电保护器的装设应符合规定要求,36v及36v以下的用电设备如工作环境干燥可免装漏电保护器。

第10篇 施工现场作业条件环境保护安全文明管理措施

a、工作防护棚

地面固定作业机械设备均按要求搭设工作防护棚,(如砼搅拌台及其它作业等),工作棚由钢管、槽钢、钢板搭设而成,工作棚应满足工作安全、采光、通风、实用等要求。

b、环境保护

a)制定环境保护控制措施。

建筑施工工地是一个主要的环境污染源,尤其为噪音、粉尘及废水,而这些环境污染将直接影响社区生活环境。因此,切实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是保持正常施工、创建文明工地的主要工作之一。

b)防止施工噪声污染

人为的噪声控制措施:尽量减少人为的大声喧哗,增强全体施工人员防噪音扰民的自觉意识。

减少作业时间:严格控制作业时间,尽量安排到白天作业;晚间作业如超过22:00时,提前申请夜间施工许可证,并尽量利用噪声小的机械施工。

易产生强噪声的成品、半成品加工作业,应尽量放在工厂车间内完成。减少因施工现场加工制作产生的噪声,尽量采用低噪声的机械设备。

施工现场的强噪音机械如:搅拌机、电锯、电刨、砂轮机等,施工作业尽量放在封闭的机械棚内;或在白天施工,以致不影响工人与居民的休息时间。

c、防止空气污染

建筑施工垃圾较多,应使用封闭的专用垃圾道或利用翻斗车,推拉至地面,严禁随意凌空抛散造成扬尘。施工垃圾要及时清运,清运时,适量洒水减少扬尘。

水泥采用专库室内存放,卸运时要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扬尘。

施工现场道路全部用混凝土地面、使其能承受一定的荷载,并随时洒水,防止道路扬尘。

严禁违章明火作业,必须经过审批后方可动火,要控制烟尘排放量。

d、防止水污染

搅拌机的废水排放控制:施工现场搅拌作业时,在搅拌机前设置“沉淀池”。使排放的废水排入沉淀池,经沉淀后,流入水沟排入市政污水管。

办公区、生活区及施工区设置排水明沟,场地及道路放坡,使整体流水至水沟,然后排入城市排污管网内。

现场存放的各种油料,要进行防渗漏处理。储存和使用都要采取措施,防止污染。

在生活用水及施工作业时,要节约用水,随手关紧自来水龙头。

食堂用水排放要合乎要求。

e、环境保护的检查工作

工地管理人员,班组长每天进行检查一次,凡违反施工现场环境保护规定的及时提出整改。项目部进行每月两次的检查,在检查中,对于不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采用“三定”原则(定人、定时、定措施)予以整改,落实后及时做好复检工作。

f、建筑垃圾

制定《建筑垃圾管理制度》:建筑垃圾在指定的场所分类堆放,并标以指示牌;废钢筋、铁钉、铁丝、纸张之类的送废品收购回收;落地灰等含砂较高的垃圾应及时过筛回用;无法再用的垃圾在指定的地点堆放,并及时运出工地。垃圾清运出场必须到批准的场所倾倒,不得乱倒乱卸。

建筑物内清除的垃圾渣物,要通过施工电梯及时清运,严禁从楼层向外抛掷。施工现场必须做到“工完场清”,由专人管理现场清洁卫生。

第11篇 施工现场机械安全管理措施

一、工程概况

二、施工机具安装使用、维修

三、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的要求,使用施工机械,按施工进度分期组织进场。

本工程为怀来理想上城住宅小区5#楼,建筑面积6136.18m2。建筑高度为18.25米。建筑景观效果优美。本工程结构类型为砖混结构,地上六层。本工程建筑等级二级,建筑物抗震设防裂度为 8 度。

二、施工机具安装使用、维修

1、施工机具设备安装,必须由工地工程技术人员向专业班组长进行书面安全口头技术交底,并做好交底记录及被交底签字手续,作业前由班组长向工人做好班前技术交底,并做好交底记录入档。(机械用电系统安装必须由专职电工来完成)。

2、施工现场使用的机械设备,每周进行一次检查、维修、保养(机械设备检修时要拉闸断电,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防止事故的发生。

3、各工种使用的机具设备要分别指定专人负责,并建立岗位责任制。

4、机械设备的基础要高于自然地坪,搭设机械操作棚,做好操作棚防雨措施。

5、制定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章制度,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严禁酒后上岗,机械在作业时,操作人员不得离开现场。

6、特种工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劳动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

7、机械设备安装完成后,工地负责人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验收,参加人员:工长、技术员、专业组长、专职安全员、机械使用负责人。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方能交付使用,并做好交验记录入档。

三、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的要求,使用施工机械,按施工进度分期组织进场。

1. 机械设备进场后由技术、生产、机械及有关部门组织正确安装调试及验收,要经常性保养,保持施工机械完好状态。

2. 对机械设备使用贯彻管用结合、人机固定的原则,每台机械必须有专人负责管理使用,严格执行三定(定人、定机、定制度)制度。

3. 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持证上岗,熟悉所操作机械情况,做到“四懂三会”即懂原理、懂构造、懂性能、懂用途,会操作、会维修保养、会排除故障。

4. 对大型机械特别是塔吊、垂直提升机械,外用电梯等设备各种限位装置必须灵敏、齐全可靠。

5. 每台塔吊至少要有两名持证上岗的信号指挥员,非信号员不得指挥塔吊。信号应清晰准确,各工种应配合一致,协调工作。严禁超负荷起吊、斜吊或斜拉挂钩,五级以上大风或下大雨严禁作业,超吊重物大臂下和超吊运行方向下方,尽量减少人员作业和活动。

6. 中小型机械应有切实有效的安全管理措施,做到三防:防雨、防杂、防湿。

第12篇 安全施工现场管理

1、施工现场隔离:采用彩钢隔断、防护网、彩条布等材料对施工现场进行隔离,并在施工进口处树“施工重地,闲人免进”标识牌

2、企业标志:在施工现场醒目处应设有企业标识。

3、五板一图:悬挂工程概况、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消防保卫五板,施工现场总平面图。

4、现场防火:消防器材配置合理,符合消防要求。

5、材料堆放:施工所用的原材料、施工设备、机具原则上禁止在站内堆放;如确有需要,则必须堆放整齐,分布有序,并悬挂有名称、品种、规格等标牌;易燃易爆材料和有毒有害物品分类存放;水泥和其他易飞扬颗粒材料应密闭或覆盖存放;砂、石堆放有分隔措施,水泥有防潮措施。

6、场容场貌:场道畅通;排水沟、排水设施畅通;工地地面硬化处理。施工现场要做到“二净三清四不见”

“二净”是:操作场地平整干净;设备摆放整齐干净;

“三清”是:工完场地清;活完脚下清;灰盘砂浆清;

“四不见”是:场地不见零散的砖块、灰、砂石;不见碎料、杂物;不见落地灰、扣件、钢筋头;不见电线、焊条头等杂质。

7、垃圾清运:施工现场应设置密闭式垃圾回收装置,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分类存放。

8、安全施工:垂直方向交叉作业要设置防护隔离棚或其它设施;临边防护采用密目式安全立网或刚性隔离;高空作业必须有悬挂安全带的悬索或其它设施;有操作平台;有上下的梯子或其它形式的通道;在可能影响到巡回检查、紧急撤离、施工作业人员通行的部位,应设置安全通道。

9、施工环境保护:机械设备有防雨棚;对施工现场污水、粉尘、废气、固体废弃物以及噪音、振动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必须有削减措施。

10、电器安全要求:在油气危险区域,必须使用防爆电器;电器线路采用直埋,穿越道路必须加保护套管,穿越危险区域严禁设置节点,不得架空;配备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等标准电箱,开关箱应符合一机、一箱、一闸、一漏,严禁使用刀闸、非防爆按钮,开关箱应满足防雨、防爆要求;焊接设备应放置在防雨和通风良好的地方,焊接现场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电焊机的控制接线必须符合产品使用说明。

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使用监督管理规定(十二篇)

第一条 为加强对施工现场上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的监督管理,防止因不合格产品流入施工现场而造成伤亡事故,确保施工安全,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凡从事建筑施工(包括土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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