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小区车辆管理规定怎么写
小区公共管理制度:车辆管理规定为维护园区的交通秩序和生活秩序,根据交通法规和结合本园区情况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合各类车辆。所有外来车辆,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园区,车辆不整洁和畜力车不准进入园区。进入园区车辆需遵守交通标志低速行驶,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以上。严禁在人行道上行驶和停放车辆。进入园区的车辆必须按物业公司指定的车位停放,停车计费标准按政府指导价执行。凡业主要求长期停放车辆,可向本公司申办月卡或年度卡,申办月卡的业主必须于指定时间内亲临管理处办理下月月卡。本公司提供停放场地,收取车辆停车费,并对车辆停放秩序进行管理。因小区存在的特殊性,故车辆出入小区,本公司采取认卡放行制度,凡一切由于车主车卡遗失或因自己的过失造成车辆丢失、损坏或在车内存放的物品丢失,本公司概不负责。车辆不准在园区内鸣喇叭。不准擅自在园区内洗车、修车和清扫车上的杂物于地面。严禁在园区内任何场所试车、练车。凡进入园区的车辆要自觉维护园区的道路、绿化草坪、花树及公共配套设施,如有损坏,需照价赔偿。禁止运载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的车辆进入本园区,有特殊原因需征得公司允许方可进入。本规定未尽事宜按交通管理有关规定处理。
第2篇 小区车辆道路管理规定
为了维护小区交通秩序安全和车行道、人行道、消防通道的畅通、整洁、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本小区为业主(使用人)提供停车库(场),由物业管理公司设置专人服务(临时停车处例外),所有进出小区的车辆,必须服从专职管理人员指挥和安排。
二、 购有或租有车库、车位并拥有自用车辆的业主需要在物业公司办理手续。缴纳相关费用,领取机动车辆“出入证”。
三、 出入小区内车辆必须按照指定地点停放,由管理人员收取相应车位使用及场地维护费。行车车道、消防通道及非停车位禁止停车。
四、 外来车辆经许可后,向安保人员领取车辆“出入证”,出小区是交还此证方可通行。
五、 物业管理公司所发的车辆“出入证”是出入小区的有效通行证件之一,领取后请随身携带,妥善保管,勿借他人或遗失无车辆“出入证”或未缴清停车费的车辆,安保人员有权拒绝放行。
六、 出租车不得在本小区内揽客,送人完毕后必须马上离开本小区,如用户需要车,应在小区外叫车搭乘。
七、 凡装有易燃、易爆、剧毒品或污染性物品的车辆严禁驶入本小区。2.5 吨以上的货车必须经安保人员许可后方可进入。
八、 驶入本小区的车辆应留意小区内的交通标识,应减速慢行,时速不超过5公里,不得鸣笛,需注意小区内的道路标识。如车辆损坏路面、公用设施,应照价赔偿。
九、 不得在小区内任何地方学习驾驶机动车;不准在小区内试车。
十、 摩托车、自行车需要在停车库(场)停放时,必须遵守规定,服从车管员的管理,并按照规定交付停车费。
十一、业主及使用人有义乌教导子女和未成年人遵守本小区管理规定,勿在道路上嬉戏、骑车,以免发生危险。
十二、 车辆在小区外公共区域的停放,执行相关职能部门的规定。但是禁止停放在小区内的非专用停车场和小区外的行人道上。
第3篇 小区车辆进出停放管理规定
小区车辆进出及停放管理规定
为了使进出****小区的车辆安全、有序,特制定车辆停放管理规定,请自觉遵守。
一、小区交通车辆行驶停放管理规定:
1、小区内停车场采取购买或租用车位的方式,对进入小区内的各种车辆(包括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实行全封闭式统一管理(礼宾24小时值班),请各业主(住户)先在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引导下办理好车位租用手续,领取“ic卡”后,方可使用停车场。
2、车辆进出停车场时,礼宾人员认“卡”对车,“车位卡”与车辆牌号不符合者,禁止车辆出入,所以请车主(司机)认真保管好“车位卡”并随身携带,如“卡”一旦丢失或损坏,车主应在第一时间书面报请服务中心进行处理,否则由此而产生的任何后果将由车主负责。
3、小区内车辆行驶停放服从管理人员指挥,注意前后左右车辆安全,在规定位置停放。
4、停入小区的车内不要遗留贵重物品、重要文件等,调好防盗系统至警备状态,离车时要锁好门窗,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5、机动车辆在本区行驶,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严禁超车。
6、机动车辆在小区内禁止鸣喇叭。
7、不准在小区任何场所试车、修车、练习。
8、不准碾压绿化草地,损坏路牌和各类标识,不准损坏路面及公用设施。
9、不准在人行道、车行道、消防通道上停放车辆(机动车辆只能在停车场(库)或道路上划线停车位内停放,非机动车必须停放在服务中心指定位置),对不按规定停放车辆、经劝阻不听者,将按市“交管部门拖车处罚管理办法”处理。
10、除执行公务的车辆(消防车、警车、救护车等)外,其他车辆一律按本规定执行。
二、停车场(库)管理规定:
1、停车场停放车辆为高度不超过1.8m的小汽车和小型货车。
2、停车场的停车位只供机动车辆停车用,禁止擅自改变车位使用功能或从事除停车以外的其
他行为。
3、严禁小孩及无关人员进入车库车道及场内玩耍。
4、车辆进出车库停车场凭车辆入场证,按规定所提示方向减速慢行,有秩序地进出,车辆在停放、行驶中应注意安全。
5、车辆必须按指定的泊位有序地停放,严禁跨越车位或在车道上停放。
6、车辆进入地下停车场必须服从场内管理人员的指挥调度,严禁车辆在出、入口处逆向行驶。
7、严禁在地下停车场内加油,维修保养车辆。如有特殊情况需经场内管理人员同意。
8、严禁装载有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及装有货物的货车进入停放。
9、车辆停放后,贵重物品不能留滞在车内,人员离开时应该关好门窗、车门,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一切由车主自负。
10、禁止在地下停车场内吸烟。
11、禁止在地下停车场内使用明火。因特殊原因,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到服务中心审批,并做好有效防范措施,方可动工。
12、严禁在停车场内存放汽油、机油等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在停车场内加油,修车及焚烧废弃物;不准在车库私拉电线。
13、不得损坏或擅自挪用、拆除停车场内消防设施和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防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通道。
14、禁止一切车辆在停车场内练习、修理车辆及车辆加油、过油、洗车等。
15、所有车主应自觉保持车场内清洁卫生。
16、车辆进场、离场时,车场管理人员有权对车况进行管理,检查。车主须配合履行相应的验车手续后方可离开,并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16、任何人发现火警时,都应当立即报管理人员,必要时可利用地下停车场内现有的消防设施灭火。
广州华利酒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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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 小区车辆管理规定-7
小区车辆管理规定(七)
为维护小区良好整洁的环境和秩序,保持小区安静、交通顺畅、行人安全,保护园林绿地和公共设施。小区地面临时停车位仅供访客临时停放之用,业主(使用人)车辆将全部停放于地下机动车库。业主(使用人)或访客车辆均需遵守如下规定:
1.任何机动车辆出入本小区均须凭《zz停车证》或领取《临时通行证》亮证通行,自觉遵守小区内交通秩序管理规定。车辆停放收费标准按本市物价部门规定标准执行。
2.凡载有易燃、易爆、剧毒或有污染性物品的车辆进入小区前必须申报,超长、超宽、超高和超重的车辆非必须情况不得驶入。管理人员有权拒绝拖拉机或其他尾气污染严重、发动机噪声剧烈的任何车辆进入本小区。
3.进入小区的车辆须按限定车速和交通标志指示行驶,禁止鸣号、超车、逆行,小区中心区域一般机动车限行,不得在小区内试车、练车,不得碾压草坪绿化,不要损坏公共设施。
4.车辆必须按规定位置有序停放,不得占用他人车位,不得在行车道,人行道、人行通道、消防通道及其他非允许停车地点停车。
5.车辆按规定停放后,车主须锁闭车门、车窗、天窗及前、后箱盖等,车内不要存放贵重物品。
6.驶入地下停车场的车辆须留意限速、限高标志,按规定使用车辆管理设施,任何的疏忽或故意行为,擦碰损坏他人车辆、公共设施设备、撞杆闯闸等,将由责任人全部承担相应的赔偿及可能的法律责任。
7.自觉维护道路和停车场地、库的清洁卫生,不得在停车场地、库或其他公共部位洗车、修车。严禁在停车场地、库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和违禁物品。禁止将停车位挪作他用。
8.非机动车不得随意停放在楼栋门口、楼层内及非机动车停放点以外的任何公共区域。请加强车辆的防盗功能,养成停车上锁习惯,停放于指定的非机动车停放点,以减少失窃风险。
9.物业公司和zz管理处并不自动承担所有停放于本小区停车场地内的车辆和附件及车内物品的保管责任,也不额外承担保证所有停放于本小区停车场地内的车辆和附件及车内物品不遭受恶意或非恶意的不法侵害之后果。收取停车费用及停车费的使用,均按本市有关规定执行。车主对车辆停放后的保管责任有特殊要求的,可以和物业公司进行协商另行约定,也可以通过购买保险加以解决。
10.装载大宗、批量物品的货车、出租车出小区,须有业主陪同或书面证明,经门卫核对后给予放行。
第5篇 生活小区车辆管理规定
某生活小区车辆管理规定
一、车辆的等级
小区业主、使用人停放车辆,均应由物业管理处分类登记。
二、泊车位的使用
1、本小区停车位由物业负责统一管理,需使用车位必须向开发商购买或办理车位租用并办理停车泊位手续,领取“停车证”后,方可使用停车位。
2、保安人员认证对车、凡“停车证”与车位号码不符合者,禁止车辆停泊,所有进入小区内停放的车辆必须在车头挡风玻璃左侧显示停车证,否则保安人员有权不予放行。停车证如有遗失,须立即向物业管理处报失并支付停车证的工本费。“停车证”不得转借、涂改、伪造,上述行为如有查实,物业管理处将收回停车证,如事件行为有违法性质,将送公安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3、进入停车场车辆自觉保持车辆内清洁卫生,本小区停车场有权禁止车容不整车辆入内停。
4、进入停车场停放的机动车辆,应按指定车位停放,不得异区、异位停放,否则,停车场有权将未按指定停放的车辆拖至适当地点,并由其车主承担一切费用。
5、小区停车场只向使用停车场停车的机动车辆提供车位的使用权,不负责车辆保管责任,无需为停泊车辆承担损坏,损毁及遗失责任。
6、使用停车位的车主应按物价部门审定收费标准暗示交付车位使用租金或管理费。临时停放车辆按规定交付临时车辆停放费。
三、车辆的进出和停放
1、小区车辆出入口为1处,设置24小时保安人员值勤。
2、备有自行车、助动车的业主、使用人请将车辆停放在非机动车车库内,不得将车辆停放在楼内公共区域或小区通道上。
3、购买独立车库的业主应将机动车、非机动车停入独立车库内,不得将车辆停放在楼内公共区域或者小区通道上。
4、为了业主、使用人的安全,管理处会严格控制外来车辆进入小区。出租车在未搭载乘客的情况下,禁止在小区内停留。
5、驶入或停放小区的车辆、请车主(司机)不要将贵重物品,重要文件等遗留在车上,离车时要锁好门窗。
6、进入小区的车辆限速5公里/小时,并禁止鸣笛,接收物业工作人员引导,按规定区域、车位停放。
7、进入小区的车辆限速5公里/小时,并禁止鸣笛,接受物业工作人员引导,按规定区域,车位停放。
8、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进入停车场,否则,车主将赔偿其所造成的损失,并承担可能引起的一切责任。
9、搬运或送货的车辆,必须听从物业管理人员的指挥,在完成货物运送后,应立即驶离本小区。
10、进出小区的箱式货运车,应接受当直保安员打开箱门检查,对据查者,不予放行。
第6篇 小区车辆管理规定办法
小区车辆管理规定
为加强小区道路管理和交通秩序,对小区业主车辆有固定车库(车位)、使用小区内停车位车辆和来访车辆停放管理。
根据国家相关交通管理办法和本小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小区内禁止5吨以上的货车、大型客车以及装有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的车辆入内(搬家车、消防车、工程车等特殊情况除外)。
二、禁止出租车入内,遇有乘载老、弱、病、残以及携带过重物品的,视情况可以放行,但10分钟内必须离开。
三、进入小区内的车辆不得鸣喇叭,要接受秩序维护员指挥,按规定车位和地点停放。
四、进出小区时应保持谨慎,避免碰撞其他车辆,否则除负责赔偿外,还将视情节做出禁止进入本小区的处理。
五、停放小区的车辆内不要遗留贵重物品、重要文件等,离车时车主(司机)要锁好门窗,否则后果自负。
六、车位使用者应保持车位清洁,无油渍。
七、 根据物业管理有关法规规定,秩序维护人员通过值班和巡逻,避免停放在小区内的车辆受损坏,但不承担保管和保险责任。
八、有固定车库/车位的车辆停放管理
1、由物业服务中心统一发放红色通行证标识,并黏贴于档风玻璃内侧醒目位置;
2、进入小区时必须把车辆停放其车库内或其车位上;
3、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
4、进入小区时必须把车辆停放其车库(车位)上;如有发现未能停放在其车库(车位)上,第一、二次时给予口头提示,第三次时将对其违规行为进行拍照并将其在小区宣传栏内进行公示,对于多次违规的车辆物业公司将对其采取一定的强制措施,所造成的后果将由车辆拥有人自行负责。
九、租用停车位车辆的停放管理
1、空置车位只对本小区业主或使用人出租,每个车位月租费为80元;
2、需要办理租用车位的车主到物业服务中心办理车位租用手续;
3、进入小区时必须把车辆停放其租用的车位上;如有发现未能停放在其租用的车位上,第一、二次时给予口头提示,第三次时将取消其租用车位资格,同时对已缴纳租用车位的租金不给予退还;
4、按时交纳车位租用费。
十、外来车辆的停放管理
1、本小区业主或使用人的车辆,如没有自己的车位(车库)或办理租用手续的,一律视为外来车辆;
2、外来车辆进入小区前要进行登记,并同时发放《临时停车卡》,方可进入;
3、对已发放《临时停车卡》的车辆,必须把《临时停车卡》放在车内明显处便于秩序维护人员的检查;
4、外来车辆停放时,必须按规定停放,如没有按规定停放时,所造成的后果由其本人负责;
5、对于外来车辆收取一定的场地占用费,收费标准按《景洪市住宅小区停车收费标准》执行。 十一、非机动车辆的管理
1、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一律从非机动车出入口出入小区。
2、摩托车、自行车等非机动车辆必须停入车棚内,不得在小区地面道路、安全通道及单元楼道等公共场所停放,若违章停放物业服务中心可以视情节轻重予以必要处理。
第7篇 新城小区车辆管理及停放规定
某新城小区车辆管理及停放规定
依照国际惯例,为了确保车主/使用人及业管理公司之间的相互利益,明确双方的责任及义务,本车主/使用人在自觉自愿的基础上承诺遵守以下关于****新城业管辖区域内车辆管理及停放的有关规定:
一、车辆进入辖区内,必须自觉服从物业管理公司的统一管理。
二、车辆进入辖区内,应按规定路正常行驶,不得逆行、不得在人行道、绿化道上行驶,不得高速行驶,不得鸣号,进出停车场最高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
三、车辆进入停车场后必须按指定地进行停放,不得超越车位或跨位。行车通道、消防通道及非停车位严禁停车。任何违章停放的车辆不须经过车主/使用人同意,物业管理公司有权委托相关部门将车拖移,车主/使用人领取车辆时须另行交纳拖车费。
四、车主/使用人应按规定自觉交纳物业管理费或停车费。
1、私家车位:按照广州市物价局穗价涵****号文《关于天河****新城物业管理费标准的批复》中的相关规定,私家车位(即室内已售停车位)的物业管理费为150元/月(含水电费),物业管理公司将于车位业主办理车位收取手续当日预收三个月的物业管理费,管理费开始计收日期原则上按销售发出的《通知》上通知车位业主可收取车位之日期开始计算。车位物业管理费的收取方式为按季度收取,即每次预收三个月。
如车主/使用人延迟交纳车位物业管理费达十五天(含十五天)以上,物业管理公司有权委托相关部门将车拖移,车主/使用人领取车辆时须另行交纳拖车费并交齐有关费用,同时所欠管理费应按规定缴纳滞纳金,按1‰物业管理费/天计算。
2、临时车位:又称次租车位,参照《广州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表》,次租车位(即h室内停车位)只限停放中、小型车(中、小型车指额定载量为2吨以下(含2吨)人货两用车,19座以下旅行车、各类型面包车、的士车),收费标准为10元/次(12小时为1次)。
五、私家车位的业主必须在办理车位收取手续时自觉留取有关资料及证照复印件,以便办理立户手续,同时领取《停车证》并固定放于车辆挡风玻璃左下放,车辆必须凭证出入,对号进行停放。《停车证》如有遗失,车主/使用人应即刻通知物业管理公司进行注销并补办新证。
六、停放车辆必须已在有关部门办理车辆保险手续,否则物业管理公司将不负任何责任。
七、车辆停放后,车主/使用人必须锁好车门、关好车窗,车内一切财物均由车主/使用人负责保管。物业管理公司仅为提供车位及与该车位相关的物业管理服务,不须对发生在停车场内的任何人士及车辆损害负有任何责任。
八、禁止漏水、漏油车辆、载有易燃、易爆、剧毒、腐蚀及污染品的车辆进入停车场。
九、物业管理公司对于损坏停车场设备设施及财物的一切人士保留追讨其赔偿的法律权利,直至损失赔偿完成为止。
十、未经物业管理公司预先批准,任何人士均不得在停车场内进行维修或清洗车辆。
十一、物业管理公司有权根据实际需要修改与车辆管理及停放有关的一切规定而不须提前通知车主/使用人。
广州********业管理有限公司
物业管理中心
2023年1月1日
第8篇 教职公寓小区车辆出入卡管理规定
学校教职公寓小区车辆出入卡管理规定
学校为加强教工公寓小区车辆安全管理,推进教工公寓物业正规化进程,保障住户出行方便,实现出入车辆刷卡登记制度,特在教工公寓小区大门安装车禁系统,现就车辆出入卡办理做如下规定:
一、在教工公寓小区常住户家用车辆,实行一车一卡制。
二、住户车主凭本人驾驶本和行车本办理出入卡。
三、校内职工及其直系亲属凭相关证件可直接领取一张车辆出入卡。
四、外来租房户有车家庭凭相关证件可领取一张车辆出入卡,并交押金200元。
五、所有住户中常住有车其他家庭成员凭相关证件可办理车辆出入卡,并每卡交工本费35元,外来租房户家庭成员每卡还需交押金200元。
六、车辆出入卡要妥善保管,遗失或损坏后补卡需交35元工本费。
七、外来租房户退租时,将卡交回(完好无损)时,退回押金。
八、要爱护车禁系统装置,车主出入小区大门要慢行,若撞坏相关设施,要照价赔偿修复。
九、10月26日――10月28日在教工公寓小区门卫室统一办理。
十、补办出入卡或新车办卡,在行政楼122办理。
后勤管理处
20**年10月20日
第9篇 小区车辆道路管理规定-5
花园小区车辆道路管理规定(五)
为了维护小区交通秩序安全和车行道、人行道、消防通道的畅通、整洁、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本小区为业主(使用人)提供停车库(场),由物业管理公司设置专人服务(临时停车处例外),所有进出小区的车辆,必须服从专职管理人员指挥和安排。
二、购有或租有车库、车位并拥有自用车辆的业主需要在物业公司办理手续。缴纳相关费用,领取机动车辆“出入证”。
三、出入小区内车辆必须按照指定地点停放,由管理人员收取相应车位使用及场地维护费。行车车道、消防通道及非停车位禁止停车。
四、外来车辆经许可后,向安保人员领取车辆“出入证”,出小区是交还此证方可通行。
五、物业管理公司所发的车辆“出入证”是出入小区的有效通行证件之一,领取后请随身携带,妥善保管,勿借他人或遗失无车辆“出入证”或未缴清停车费的车辆,安保人员有权拒绝放行。
六、出租车不得在本小区内揽客,送人完毕后必须马上离开本小区,如用户需要车,应在小区外叫车搭乘。
七、凡装有易燃、易爆、剧毒品或污染性物品的车辆严禁驶入本小区。2.5吨以上的货车必须经安保人员许可后方可进入。
八、驶入本小区的车辆应留意小区内的交通标识,应减速慢行,时速不超过5公里,不得鸣笛,需注意小区内的道路标识。如车辆损坏路面、公用设施,应照价赔偿。
九、不得在小区内任何地方学习驾驶机动车;不准在小区内试车。
十、摩托车、自行车需要在停车库(场)停放时,必须遵守规定,服从车管员的管理,并按照规定交付停车费。
十一、业主及使用人有义乌教导子女和未成年人遵守本小区管理规定,勿在道路上嬉戏、骑车,以免发生危险。
十二、车辆在小区外公共区域的停放,执行相关职能部门的规定。但是禁止停放在小区内的非专用停车场和小区外的行人道上。
第10篇 住宅小区车辆管理规定
住宅小区车辆管理规定(详细版)
**园物业管理处通字(2007)058号
尊敬的**园业主/住户:
1.目的
为维护小区的交通秩序,保障小区机动车辆安全,规范车库管理,保障车位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便于销售及租赁工作并维护其正常使用功能。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园小区
3.职责
3.1项目经理负责组织车库的验收及车位情况的审核,负责车辆管理工作的全面指导、检查。
3.2工程部负责对车库的各项设施维护管理。
3.3物业部负责对已购车位的手续办理、租赁管理及台帐整理的各项工作。
3.4保安保洁部经理负责车辆管理工作的具体组织、落实、培训。
3.5保安员负责车辆安全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4.方法和过程控制
4.1管理内容
4.1.1对车位使用情况有详细的记录。
4.1.2每周不少于一次对车位进行巡查。
4.1.3记录巡查结果
4.1.4发现问题通过前台与相关责任部门协调解决。
4.1.5办理停车手续。
4.2已购车位的办理
4.2.1客户持购买车位的车位分配单到物业部办理车位入住手续。
4.2.2由车辆管理员与客户签订停车管理协议(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留存一份),对客户的房号、姓名、联系电话、车位号、车型、车牌号在《车库信息资料表》上进行详细的记录,要求做到一户一档。
4.2.3车辆管理员在与客户签订完协议后指引客户到收费处缴纳停车管理费用。
4.2.4入住手续办完后车辆管理员须为客户办理车证发放手续(车证上需证明有效日期、车位号、车牌号),坚持做到一证一车一位。
4.2.5车证发放手续的办理:车辆管理员在客户缴纳停车管理费用的时候须在台帐处领取新车证并在《车证信息记录表》登记(按车证编号、车位号、房号、姓名、
使用期限、车型、车牌号、性质、旧证、经办人、收费金额、收费人、办理日期的顺序添写),要求发出新证前将旧证收回,因业主丢失的须由业主书面声明后方可
发放新证。
4.2.6车辆管理员在核准客户的手续办完并缴清费用后向客户发放车位锁钥匙,要求在领用表上签字。
4.2.7车辆管理员须带客户到车位现场,明确车位位置及试用车位锁,如客户不能到现场的可按照客户要求,代为打开车位锁并电话告知。
4.2.7对于已经办理车位入住手续的客户,二次办理时按4.2.3,4.2.4和4.2.5的办法操作。
4.3租赁车位的办理
4.3.1客户根据所需情况选择欲租车位(客户到车辆管理员处提出租车位意向后,车辆管理员在核对客户的身份后通过车位图及车库的实际情况让客户确定欲租车位)。
4.3.2车辆管理员须提醒客户每次至少缴纳三月以上的车位租金及停车管理费用。
4.3.3对客户的房号、姓名、联系电话、车位号、车型、车牌号核实后在《车库信息资料表》上进行详细的记录。在登记完成后按4.2.3,4.2.4和4.2.5的办法操作。
4.3.5车辆管理员在核准客户的手续办完并缴清费用后带客户到车位现场,明确位置及开启车位锁。如客户不能到现场的可按照客户要求,代为打开车位锁并电话告知。
4.4园区车辆管理
4.4.1进出园区的车辆一律凭《车辆出入证》及车辆管理卡通行(摩托车严禁进入园区)。
4.4.2园区地面严禁停放机动车辆,如因特殊需要停放,停放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
4.4.3外部车辆原则上不得进入园区,如因特殊需要进入园区须停放在所访楼宇前,且停放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及影响其他车辆的通行。外部车辆严禁在园区内过夜停放。如有特殊情况需在小区过夜停放的,请将车辆停放到幼儿园临时停车库内。(收费价格:每小时两元)
4.4.4出租车未经允许不得驶入园区内载客,并且不能停在小区出入口阻碍交通。
4.4.5车辆进入时,小区出入口岗要详实填写《车辆出入登记表》并发放《车辆管理卡》后方可予以放行(有车证车辆在核对并登记后放行,无需发放《车辆管理卡》。门岗须引导访客去临时停车库,有特殊情况时做必要登记后,发放《车辆管理卡》放行)。
4.4.6小区内行驶要限速5公里/小时,不得大鸣喇叭及乱停乱放。
4.4.7园区道路两侧均有明显标识,驰入车辆必须按交通标识行驶,按照保安员要求停放。
4.4.8小区内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处理可参见《园区交通意外事件处理预案》。
4.4.9公安,消防,救护,工程抢险等国家机关部门到小区工作的车辆,经认真核实后可直接通行。
4.4.10小区内不得维修故障车,若因需要就地维修,维修完后应提醒车主清理周围环境,要求做到场清地清。
4.4.11停放车辆如出现漏、滴油情况,保安员应立即通知车主清理;若通知不到住户,应立即与值班室联系协助通知车主,值班室在联系中出现麻烦和资料不全时通过客服前台与车辆管理员取得联系协调解决此事。事毕后保安员告知客服前台联系保洁员进行清理并将处理结果向当值班长汇报。
4.4.12保安员要制止在小区道路内进行试刹车或练习驾驶的行为。
4.4.13因车主原因造成小区内公共设施、设备损坏时保护好现场并立即上报当值班长,并经维修专业人员确定损失金额后,根据损坏情况与车主明确责任,赔偿损失。
4.4.14当车辆行近出入口岗时,出入口保安员应示意车辆减速慢行,手续完善后,示意车辆驶离,并及时在《车辆出入登记表》中登记。
4.4.15载物车辆外出应办理《物资放行登记》,经完善全部手续合格后方可离开,拒不办理的严禁放行。
4.4.16进出车辆必须检查一辆放行一辆,严禁车辆尾随进出小区和在未办理手续前将道闸打开,以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或导致冲岗事故发生。
4.4.17车流量高峰期应增加岗位人员,加快车辆流通速度,防止大量车辆滞留,并做好标识。
4.4.18无《车辆管理卡》的车辆驶出园区时,应在询问后与相关的岗位取得联系。情况核准后要求车主出示行驶证、身份证、驾驶证等有效证件,并进行人、车、证的核实,在《车辆出入登记表》上登记、车主签名后方可放行。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保安保洁部或上级主管处理。
5.质量记录和表格
crlm-hq-fw-04-f1 《车证信息记录表》
crlm-hq-fw-04-f2 《车位档案表》
crlm-hq-fw-04-f3 《车库信息资料表》
**园物业管理处
第11篇 小区车辆管理规定-20
小区车辆管理规定(二十)
为保持小区内道路通畅,请住户自有车辆或乘坐的其他车辆应遵守小区交通管理规定,按交通标志规定的停靠点或路线停放行驶,交通管理规定如下:
1、凡进入小区的车辆必须服从小区管理人员的管理,遵守有关规定,对违反有关规定,不服从管理者,无执照的车辆一律不准进入车库存放。管理人员有权禁止其车辆进入小区。
2、小区内住户车辆出入采用发卡登记管理,小区车辆凭证出入,小区内业主(住户)自用车辆,凭有效证件及车辆保险单据(无保险单据者需另据相关材料)到小区管理处办理车辆出入证。车主须凭证出入,在自家车位停放。无车库者需交纳有关费用,固定车位,按位停车。
摩托车、自行车需缴费办证、定点存放,不容许乱停乱放。
3、临时出入小区车辆,进入小区需凭有效证件换取'车辆出入卡',记录时间,车辆离开小区时,司机应主动凭'卡'换回证件,并根据记录时间交纳费用。
4、因本小区属住宅小区,小区内任何车辆不许鸣喇叭,车辆进入小区时速不许超过5公里每小时,全责了望,出现事故,司机应负全责。
不得在小区内试刹车、练习驾车、修车、洗车等。
任何车辆严禁在交通路口、绿化地、消防通道上停放。在小区内应按位停放,按规定路线行驶,爱护小区内公共设施、设备,如有损坏,按价赔偿,大型车辆(2吨以上),需办理手续,经管理处同意,按要求行驶及停放。
5、管理人员需认真负责,切实做好车辆出入的证、卡检查、登记、收发工作,做到车辆出入有序,证、卡与车相符。
6、管理人员要增强责任心,热心为车主服务,保证小区内道路畅通,设施、设备完好、整洁,车辆通行安全,便利。
7、保洁管理人员要做到小区内道路整洁,风、雨、雪后及时清理,及时清扫停车位杂物、垃圾,保持整洁。
8、小区管理处对车辆进入小区提供道路车位畅通、整洁、便利,不承担各种意外赔偿。诚望各位业主、司机,加强自用车辆的管理,离开车辆时应做好防范工作,关好门窗,贵重物品、车辆出入证、卡,需与车分离,确保万无一失。
9、车库、车位及临时出入小区车辆超时存放时需缴费,用于小区内车库及小区内道路、车位的公共设施、设备的管理、维修,环境卫生清扫,积雪清理。严禁在车库内添加汽油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第12篇 住宅小区车辆交通管理规定-4
住宅小区车辆、交通管理规定4
1、凡进入小区的车辆必须服从护管员的管理;
2、外来车辆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小区内。
3、经许可进入小区的机动车,必须凭卡出入,按规定的路线行驶,停放在指定的位置,并按规定缴纳车位费;
4、自行车、摩托车、三轮车须停放在指定位置,严禁停放在楼梯间或其它消防通道、交通过道。
5、机动车在小区内必须慢速行驶,不得鸣喇叭。行驶及停车时应当谨慎小心,避免碰撞车场设施和其它车辆。
6、车辆停好后,请注意检查车内,不要遗留贵重物品、重要文件等,离开时要锁好车辆门窗。
7、机动车不得在小区内洗车、学车、修车、试车;漏油车辆不得停放在小区内。
8、不得在非停车区上占道停车。不得移动、损毁路牌和交通标志,不得把机动车驶入人行道和绿地。
9、小区停车只提供车位使用,不承担保管和保险责任,如车主有特殊保管或保险需求,可另行协商拟订收费标准,签署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