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医院安全管理职责范本
1 负责新入厂人员的体检和职工的定期体检以及高处作业等特殊工种人员的查体工作。
2 负责建立职工健康档案工作。
3 及时做好工伤人员的抢救和医护,并参加伤情鉴定工作。
4 参加劳动鉴定委员会的工作,负责对工伤致残人员提出鉴定性意见。
5 负责心肺复苏等现场急救知识的培训,协助工地设置急救设备。
6 负责夏季防暑降温药物的供应。
7 负责医疗设备、工器具的定期安全检查与管理。
8 负责职工生活营地、办公营地环境卫生的监督、检查工作。
9 负责职业病的普查,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预防工作。
10 负有查禁违章的责任,发现违章必须及时制止。
第2篇 医院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按消防法规范自己的行为,从国家、集体利益出发,顾全大局,严防各类火灾事故发生。
2、遵守医院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不要私自在住地、宿舍乱拉电线,不准使用电炉子、热水器、电吹风、电热杯等电器设备。
3、不要躺在床上吸烟,不要乱扔烟头,使用过的废纸及时清扫,以免引起火灾。室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4、台灯不要靠近枕边,不要在蚊帐内点蜡看书,室内照明灯要做到人走灯灭。
5、防火主管部门对各部门防火安全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经常检查、排除隐患。对查出的不安全因素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改正,被通知部门必须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6、各部门配备的消防器材要登记造册妥善保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和擅自挪用。
7、院内临建、扩建、改建工程必须严格审批,报消防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施工。
8、实验室、库房、、危险品库房等部位要建立安全防火制度,并认真落实。
9、不准私自接线和改装用电线路。如工作需要需征得主管部门同意,由专业技术人员施工。不得超负荷运转,严禁使用电热水器、电炉子、电褥子、电暖气等。
第3篇 医院加强产科安全管理十项规定
一、严禁医疗机构未取得相应资质非法开展产科诊疗活动。
二、严禁医疗机构使用未取得相应资质的人员非法从事产科诊疗服务。
三、严禁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控制剖官产率。加强孕产期健康教育,促进自然分娩。规范孕产期保健服务,全面加强产科质量管理。
四、严禁违反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的相关规定。健全医院感染防控体系,提高医院感染防控意识,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减少医院感染。
五、严禁医疗机构及其人员接受母乳代用品生产者、销售者为
推销产品而给予的馈赠和赞助,严禁参与各种形武的母乳代用品推销和宣传。严格执行母乳喂养相关规定。
六、严禁危害新生儿人身安全的行为。医疗机构要建立新生儿身份识别、交接制度和流程。新生儿交接时须由交接双方的医护人员和家属签字确认。新生儿检查、治疗需离开原病区的,必须有家属陪同。医疗机构应当加强产科、新生儿科等关键区安全防范能力建设,并建立严格的24小时监控和管理。
七、严禁医疗机构及其人员违反新生儿出生缺陷登记报告制度。出生缺陷新生儿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联系公安、民政等部门妥善处理。
八、严禁医疗机构及其人员买卖或非法处置胎儿附属物。胎儿附属物归产妇所有。产妇放弃或者捐献胎盘的,可以由医疗机构进行处置。如果胎盘可能造成传染病传播的,医疗机构应当及时告知产妇,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消毒处理,并按照医疗废物进行处置。脐带血采集应当符合国家有关管理规定和技术规范。
九、严禁按医疗废物处理死胎、死婴。对死胎、死婴,必须经产
妇或家属在医疗文书上签字后,方可由其自行处理。委托医疗机构处理的,应当按照《殡葬管理条例》处理。可能存在感染性、传染性疾病的,不得自行处理,产妇或家属知情同意并签字后,由医疗机构按照《传染病防治法》、《殡葬管理条例》等进行处理。
十、严禁任何医疗机构及其人员伪造、倒卖、转让、出借、私自
涂改或使用非法印制的《出生医学证明》。严禁倒卖和泄露产妇和
新生儿相关信息。
第4篇 医院网络安全管理员职责
医院网络安全管理员的职责
一、网络安全管理员主要负责全医院网络(包含局域网、广域网)的系统安全性。
二、负责日常操作系统、网管系统、邮件系统的安全补丁、漏洞检测及修补、病毒防治等工作。
三、网络安全管理员应经常保持对最新技术的掌握,实时了解internet的动向,做到预防为主。
四、良好周密的日志记录以及细致的分析经常是预测攻击,定位攻击,以及遭受攻击后追查攻击者的有力武器。察觉到网络处于被攻击状态后,网络安全管理员应确定其身份,并对其发出警告,提前制止可能的网络犯罪,若对方不听劝告,在保护系统安全的情况下可做善意阻击并向主管领导汇报。
五、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应协助机房管理人员进行机房管理,严格按照机房制度执行日常维护。
六、每月安全管理人员应向主管人员提交当月值班及事件记录,并对系统记录文件保存收档,以备查阅。
七、每天查看系统的system、security、application日志文件。
第5篇 南方医院信息与网络安全保护管理规定
大学附属医院信息与网络安全保护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医院信息网络系统的安全保护,促进医院信息网络的应用和发展,保障医院信息网络系统有序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 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广东省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管理规定》、《广东省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管理规定实施细则(试行)》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指的信息网络系统,是指在医院信息系统中,由计算机及其相关配套的设备、设施构成,按照系统应用目标和规定对医院信息进行采集、存储、传输、检索、汇总、加工等处理的人机系统。
第三条 医院信息网络系统管理及安全保护,是为了保障医院信息管理系统功能的正常发挥,保障运行环境和信息的安全,以维护信息网络系统的安全运行。
第四条 本规定适用于医院全部上网运行的计算机。
第五条 本规定适用于全院应用“zz一院信息系统”的所有科室和个人。
第六条 任何科室或者个人不得利用上网计算机从事危害医院利益的活动,不得危害医院信息网络系统的安全。
第二章 安全监督
第七条 医院信息网络系统的组织管理机构是医院信息网络管理领导小组(简称领导小组)。
㈠领导小组由下列人员组成:
组长:院长或主管副院长
副组长:业务副院长或职能机关领导
成员:院长办公室主任、医务处处长、护理部主任、药学部主任、信息网络科科长、医务处主管医疗工作人员和护理部主管护理工作人员各1名、计算机工程技术人员若干名。
㈡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能和任务:
1、制定医院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总体规划及阶段实施计划,审查和制定系统应用中的工作流程、技术规范、性能指标、有关人员职责和规章制度。
2、协调解决工程实施和系统应用中的重大问题。
3、组织安排系统建设和应用中的重要活动,如网络管理、系统配置、人员培训等。
4、紧急情况下,领导小组可以采取特别措施以维护医院信息网络系统安全。
第八条 信息网络科是系统建设、应用组织的主要负责部门,是系统运行的保障者,应对所属人员实行分工负责。信息网络科应对医院信息网络系统的安全策略和解决方案作出规划并组织实施。信息网络科对信息网络系统安全保护工作行使下列职责:
1、监督、检查、指导信息网络系统安全维护工作;
2、查处危害信息网络系统安全的违章行为;
3、履行信息网络系统安全工作的其他监督职责。
第九条 计算机工程技术人员全面负责信息网络系统的规划、设计、配置,负责系统的调试、维护、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等具体实施工作。
计算机工程技术人员发现影响信息网络系统安全的隐患时,可立即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予以制止。
计算机工程技术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可以就涉及信息网络系统安全的特定事项采取特殊措施进行防范。
第三章 安全保护管理
第十条 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利用医院信息网络系统制作、复制、传播和查阅以下信息:
㈠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法规的实施的;
㈡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㈢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㈣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㈤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㈥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㈦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㈧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㈨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第十一条 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从事下列危害医院信息网络系统安全的活动:
㈠未经允许,进入医院信息网络系统或者使用信息网络系统资源的;
㈡未经允许,对信息网络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㈢未经允许,对信息网络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㈣未经允许,擅自盗取医院相关数据或程序代码的;
㈤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
㈥其他危害信息网络系统安全的。
第十二条 信息网络系统的安全保护
㈠信息网络系统的建设和应用,应遵守上级主管机关颁发的行政法规、用户手册和其他有关规定。
㈡信息网络系统实行安全等级保护和用户使用权限划分,所有访问信息网络系统的人员必须按程序报审。
㈢信息网络系统中心机房应符合国家标准和国家规定,由信息网络科作好日常清洁及防干扰工作。
㈣在信息网络系统设施附近进行房屋维修、改造及其他活动,不得危害信息网络系统的安全。如无法避免而影响信息网络系统设施安全的作业,须事先通知信息网络科,经负责人同意并采取保护措施后,方可实施作业。
㈤信息网络系统的使用科室和个人都必须遵守计算机安全使用规定,以及有关的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
㈥对信息网络系统中发生的问题,使用科室应立即上报信息网络科。
对计算机病毒和其他危害信息网络系统安全的数据信息的防治工作,由信息网络科负责处理。
㈧对信息网络系统软件、设备、设施的安装、调试以及故障排除等项操作由计算机工程技术人员负责。其他任何科室或个人不得自行拆卸、安装任何软、硬件设施。
㈨在医院信息网络系统未与外网连接之前,所有连接医院信息系统的计算机绝对禁止连接internet网或其他公共网络。
所有科室及个人不得使用非医院指定计算机连接医院信息网络。
(十一)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私自架设无线网络设备和基站。
第十三条 网络的技术管理
㈠计算机工程技术人员是信息网络系统技术管理的直接责任者,应以实现系统功能为目的,以满足用户需求为宗旨,对网络系统的操作和维护进行管理。
㈡网络内各类设备的配置,由系统负责人提出配置规划和计划,报有关领导审批后实施。
㈢每一子系统或挂接的可执行程序在上网运行前,计算机工程技术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功能要求在备用服务器上进行全面调试,达到功能要求且排除一切可能的数据冲突后交用户实际上网使用。
计算机
工程技术人员实行分工负责制。信息网络系统的各种设备由信息网络科负责人管理或指定专人负责。
㈤系统管理员或机房值班人员负责网络服务器的数据备份和日常工作。
㈥系统负责人全面负责技术支持和运行保障工作,出现技术问题或故障时,应组织技术力量在最短时间内处理。
第十四条 工作站管理
㈠网络工作站作为信息网络系统专用设备,使用科室、个人不得擅自在终端机上装载其他软件和移动存储设备如3.5”软盘或优盘等。
㈡各工作站所有使用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新his系统工作站用户手册》所规范的各项操作规程以及有关计算机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计算机操作使用规程进行操作。
㈢各工作站配置的计算机、打印机等设备须指定专人使用、保管和维护,转交他人保管时需严格办理交接手续。使用人必须保持各种网络设备、设施整洁干净,并认真做好网络设备的日清月检,使网络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㈣加强设备定位定人管理,未经信息网络科允许,不得随意挪动、拆卸和外借所有网络设备、设施。
不得擅自装载、卸载和变更计算机网络设置。
各工作站周围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蚀及强磁性物品,做好放火、防盗措施。
各工作站使用科室必须按程序报审本科室的操作人员名单,如操作人员有变动应及时上网调整,或上报信息网络科予以变更。
操作人员应严格保密个人密码,严禁泄漏、外借密码;个人秘密必须在第一次使用时进行修改,经信息科检查发现超过三个月未修改的,将暂时取消相应的操作权限,操作人员凭个人身份证明到信息科修改后方可继续使用。
严禁无关人员上机操作或进行其他影响系统正常运行的工作。
严格交接班制度,工作中遇到问题要及时报告。
(十一)使用时如发现运行故障,要及时上报信息网络科。
第四章 罚则
第十五条 任何科室或个人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违反刑法的,依法交相关国家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第十六条 违反本规定,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由计算机工程技术人员以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警告:
㈠违反信息网络系统安全保护制度,危害网络系统安全的;
㈡接到计算机工程技术人员要求改进安全状况的通知后,拒不改进的;
擅自安装、拆卸软、硬件设备的;
㈣擅自更改网络设置的;
㈤发现信息网络系统出现问题不立即报告的;
㈥有危害信息网络系统安全的其他行为。
第十七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全院通报批评并处予扣发酬金100-500元:
㈠在工作站进行与医院信息网络系统无关操作而造成危害的;
㈡私自拆卸、更改网络设备而造成危害的;
㈢向他人泄露帐号密码而造成不良后果的。
第十八条 利用终端设备进行与信息系统无关的操作,导致病毒侵袭而造成下列损害之一的,全院通报批评并处以以下经济处罚:
㈠造成设备损害的,原价赔偿;
㈡造成工作站系统破坏的,扣发酬金1-3个月,并赔偿全部修复费用;
㈢造成网络部分或全部瘫痪的,处予严厉的行政处分,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个人承担40%,科室承担60%。
第十九条 因以下行为对医院信息系统的运行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由医院给予以下处罚:
㈠下发的计算机、打印机等设备由所属科室负责管理,对由于责任心不强而造成计算机、打印机被盗或损坏者,原价赔偿。
㈡由于操作者违章操作,造成计算机软、硬件故障,而影响医院信息网络系统的正常运行者,扣发酬金1-3个月,情节特别严重的追究科室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㈢对因违章操作造成系统数据丢失、核算错误,给医院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个人承担损失费用的40%,科室承担60%。
㈣私自添加、删除计算机保存内容;私自更改计算机的各种文件配置;私自更改本信息网络系统应用程序以及参数设置,未造成重大技术事故和经济损失者,扣发酬金1-3个月。造成重大技术事故和经济损失者,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个人承担40%,科室承担60%。
第二十条 在网络系统设备、设施附近作业而危害网络系统安全,影响网络正常运行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作业科室赔偿;造成医院财产严重损失的,追究其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 对于其它违反本规定的行为,由医院信息网络管理领导小组按有关管理办法进行处罚。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由信息网络科负责解释。
第6篇 x医院安全保卫管理措施
1、每季度由安全委员会组织具体检查各科室安全防范制度执行情况。
2、每逢重大节假日和市、上级主管部门统一行动组织实施全院性的以“四防”为主的安全大检查。
3、协助公安机关处理医院范围内发生的各种案件,接到报案半小时赶到现场,做好案件处理及记录工作。
4、做好医院安全防火工作,定期检查消防设施并及时更换过期失效的消防器材。
5、各科室麻醉、精神药品,严格按照“三专”制度执行,同时做好回收处理和交接班手续。
6、各科室下班后应切断必要的电源,关闭好窗户和门,杜绝不安全因素发生。
第7篇 某医院卫生所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1发扬救死扶伤精神,积极抢救伤员。
2定期对操作者及有害作业人员体检,负责协调有关机构做好职业病诊断和防治工作,发现职业病患者,按规定上报有关部门。
3对在生产事故中发生的人身伤害,应及时诊断,并报告有关部门,做好记录。
4负责暑期生产现场的巡诊,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宣传工作,防止集体中暑事故的发生。
5负责制定并落实有关医疗设备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8篇 医院科室质量安全管理职责分工
医院科室质量与安全管理职责分工
科室:
组长副组长医疗质量控制员病案质量控制员医院感染管理员护理质量管理员
组长:由科主任担任,为科室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科室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
副组长:配合组长工作,分管科室护理管理工作,负责医疗安全会议记录本及医疗事故争议登记本的记录与保管。
医疗质量控制员:协助科主任制定本专业及科室sop,并有计划开展修订工作,负责本科室医护人员的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医德医风与职业道德、质量与安全意识教育及死亡病例讨论记录本、疑难、危重病例讨论记录本、非计划再次手术/入院监测本的记录与保管。
病案质量控制员:分管科室病历质量工作,严把病历出口关,负责业务学习记录本的日常记录与保管。
医院感染管理员:分管院感的上报、登记及管理,科室危急值上报、处理,各种应急预案的制定及落实工作的核查,并负责院内感染登记本的记录与保管。
护理质量管理员:负责基础护理、危重病人护理、安全管理、科室财产、药品管理、护理书写质控、急救器械、药品、物品、消毒隔离质控。
第9篇 医院安全用药管理标准措施
一、安全用药管理制度
安全用药是一个动态过程,包括药品的采购、储存、保管、调配、使用等一系列环节。为加强药品管理,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医院管理年服务理念,促进临床合理用药,避免药源性疾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根据《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制订安全用药管理制度。
1、科学、规范我院药事管理工作。药事工作是医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将医、药、护三个方面有机的结合起来,建立医师——药师——护士、药库——药房——病区的立方体空间体系,建立药剂科与医务科、护理部等管理部门的沟通机制,制定包括药品采购、储存保管、调配及使用等每一个环节的相关管理制度,全面保证用药安全。
2、执行《药品采购管理制度》和《新药采用管理制度》,执行“新药遴选程序”,坚持“质量第一,按需进货,择优采购”的原则,确保药品质量和购进的合法性。
3、执行《药品储存、保管管理制度》、《效期药品管理制度》、《高危药品管理制度》、《相似药品管理制度》等,遵守药品储存管理规范,执行各项工作程序,按照药品性能,对药品实行分区、分类管理。对高危药品做好醒目标示,避免差错事故的发生。根据药品储存条件的要求,将药品分别存放于常温环境0—30℃、阴凉环境≤20℃、冷柜2—10℃中,并保持相对温度达标。
4、严格执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制度》,按照有关规定购进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保持合理库存。入库验收必须货到即验,至少双人开箱,清点验收到最小包装,验收记录双人签字。药库、药房要做到“五专”。
5、医师要严格按照《处方管理办法》的要求,根据医疗、预防、保健需要,按照诊疗规范、药品说明书中的药品适应症、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开具处方。并使用药品通用名称和复方制剂药品名称。按照卫生部制定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
6、医师必须尊重患者对应用药物进行预防、诊断和治疗的知情权。医务人员发现可能与用药有关的严重不良反应,在做好观察记录的同时,必须按规定及时上报。
7、药师必须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和《处方管理制度》,认真审查和核对,确保发现药品的准确、无误,并进行安全用药指导。
8、药师对有配伍禁忌、超剂量等严重不合理处方,应拒绝调配,以保证药品安全。
9、药师应利用自己所掌握的药学知识和药品信息,承接医师、护士、患者及公众对药物治疗和合理用药的咨询服务,执行《用药咨询制度》。
10、为保证患者用药安全,药品一经发出,除医方责任外,不得退换。
11、建立以病人为中心的药学保健工作模式,开展以合理用药为核心的临床药学工作,临床药师要深入临床科室,积极参加查房、会诊和病例讨论等工作,合理用药,提高用药水平,确保病人用药安全有效。
12、加强护士执行医嘱时的管理,严格执行医嘱,执行查对制度及相关规程,保证用药安全。
13、所有医务人员均有责任监测和报告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根据《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制度》及有关程序,对临床所使用的药品进行不良反应监测。一经发现药品不良反应/事件的,要执行《药品不良反应/事件处理程序》,立即逐级报告,并进行详细记录、调查,按要求填写报告表。同时开展医疗救护、将药害降到最低。
14、各药库、药房药品安全管理责任人为其负责人,各病房用药安全责任人为科主任及护士长。
二、注射药物配伍禁忌管理制度
1、医护人员应熟悉与了解药物的作用和副作用,正确执行各项医嘱。
2、使用注射剂药物时,必须注意药物的配伍禁忌,查看药物配伍禁忌表或相关的药物说明,确认药物无配伍禁忌,方可使用。
3、为病人静脉输液时,根据病情及药物特性调节滴速,控制静脉输注速度,预防发生反应。
4、医护人员应加强巡视,严密观察用药后反应,并做好记录。
三、患者用药后观察制度
1、护士应熟练掌握本科所用药物的疗效和不良反应。
2、对易发生不良反应的药物或特殊用药应密切观察,如有过敏、中毒等反应立即停止用药,并报告医师,必要时做好记录、封存及检验等工作。
3、应用输液泵、微量泵或化疗药物及特殊用药时,应密切观察用药效果和不良反应,及时处理,及时记录,确保用药安全。
4、定时巡视病房,根据病情和药物性质调节输液滴数,观察有无发热、皮疹、恶心、呕吐等不良反应,发现异常及时通知医师进行处理。
5、做好患者的用药指导,使其了解药物的一般作用和不良反应,指导正确用药和应注意的问题。
6、护士长要随时检查各班工作,注意巡视病房,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四、预防输液反应措施
1、配制合格的输注液体是预防输液反应的重要措施之一。所用管道器具应清洗干净,溶酶原辅料应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的规定。配制时应该严格防止污染,尽量缩短操作时间。灭菌应该完全彻底,并作有关检查,合格后方可用于临床。
2、输液器具应按照操作规程严格清洗消毒,尤其是管道部分。
3、输液前应严格检查,看有无瓶身或者瓶口受损松动,有无异物等。
4、输液环境应保持清洁卫生,空气新鲜。输液时严格执行无菌操作和注射技术规范。
5、输液中加入其它药物时,应注意其相互反应和配伍禁忌。输液时尽量使用终端过滤器。输液瓶已经打开应该一次用完。
6、根据病情尽量减少输液。避免同时加入多种药物,否则易增加毒性、降低药效以及增加输液中的微粒数,可能引起一系列的输液反应。
五、相似药品管理制度
为了防止相似药品混淆错发、错用,保证临床用药安全,结合医院管理实际情况,制订本项制度。本制度适用于药库、各药房及病区药品存放、使用过程中相似药品的管理。
1、相似药品分类、品名相似药品、包装相似药品、规格不同的相同药品、剂型不同的相同药品。
2、各部门要根据日常工作容易错发的药品,归纳制定出相似药品目录,通过在药品放置位置留置不同类型的醒目标志提醒药师、护士特别注意,保证药品调配、使用准确无误。
3、对于相似药品,定期安排药师进行清点并建立记录,保证出现问题及时发现并纠正。
4、对于品名相似的药品,如药效相同、品名相似的药品,在药品柜中分开放置并留置醒目标志特别注意,如药效不同,品名相似的药品,要分柜放置并留置醒目标志作为提醒。
5、对于包装相似药品,药房要双人复核调配,病区护士双人核对使用。如药效相同,包装相似的药品,在药品柜中分开放置并留置醒目标志。如药效不同,包装相似的药品,要分柜放置并留置醒目标志特别注意,标志要醒目。
6、对于规格不同的相同药品,在其放置的地方留置醒目标志,并在标志上标明规格以便区分。
7、胰岛素类药品种类繁多,为了区分不同类型的胰岛素,要求把不同种类的胰岛素在冰箱分区放置,分别贴上常规胰岛素、混合胰岛素、中效胰岛素、长效胰岛素和短效胰岛素等标签。
8、本制度的制订可大大减少配药人员错拿药品的几率,从而形成药品质量安全的保证体系,诠释“以病人为中心”的医院管理服务理念,各部门应认真贯彻落实。
六、高危药品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高危药品管理,减少不良反应,保证用药安全,结合医院实际,制订高危药品管理制度。
1、高危险药品是指药理作用显著且迅速、易危害人体的药品。主要包括高浓度电解质制剂、肌肉松弛剂、细胞毒化药品、胰岛素制剂及地戈辛等具体品种。
2、高危险药品应设置专门的存放药架,不得与其它药品混合存放。
3、高危险药品存放药架应标识醒目,设置警示牌,提示药学人员注意,避免错误调配。病区药品在治疗室药柜内应固定摆放位置,有明显的提示标记,注明药品名称、浓度、含量等,提醒护士注意,避免错拿、错用。
4、高危险药品使用前要进行充分安全性论证,有确切适应症时才能使用。
5.高危险药品调配、发放、使用要实行双人复核,确保调配、发放、使用准确无误。
6、加强高危险药品的效期管理,保持先进先出、安全有效。
7、加强医、药、护人员的沟通,加强高危药品的不良反应监测,临床医护人员要及时观察、上报高危药品的可疑不良反应事件,药剂科要定期总结汇总,并将不良反应监测结果及时反馈给临床。
8、新引进高危险药品要经过充分论证,引进后要及时将药品信息告知临床,促进临床合理应用。
七、药品存放、使用、限额、定期核查制度
1、病区所有基数药品只能供应住院患者,按医嘱使用,他人不得私自取用。
2、病区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各类药物,包括外用药、内服药、抗菌素、毒剧麻及抢救药,对备用药品要定期检查,定量供应,根据病区用药情况及时有计划地补充。
3、各病区应每周清点各类药物并记录,防止积压、变质,如发现有沉淀、变色、过期、标签模糊时,立即停止使用并报药房处理。
4、各类药物要分类放置,标签明显,外用药用红标签,内服药用蓝标签,字迹端正,如有涂改或字迹不清者不得使用。药柜保持整洁,口服药要求、无霉变、裂变及粉末沉淀,针剂要求无变质、变色、混浊、沉淀。
5、抢救药品定量放抢救车内,每天至少清点检查一次,封存除外,必须帐物相符,标签清晰、在有效期内,保证抢救时急用,使用后应及时补充。
6、特殊和贵重药品,必须专人负责领取,并登记日期、数量、当日用药量及留存数,要求帐物相符,上锁保管,班班清点。医嘱停用、病人出院或死亡,应及时办理退药手续。
7、需冷藏的药品如白蛋白、胰岛素等要放在冰箱内,以免影响药效。
8、危险药品、95%酒精、浓碘伏、浓过氧乙酸等,由护士长定期清领,定时清点,专柜、加锁保管,并有标识。
9、消毒剂须严格分类,如:外用消毒剂、碘伏、碘酒、75%酒精、红汞等和粘膜消毒剂、双氧水等,需分别放置。
10、护士长必须对各类新药的使用方法、使用剂量及使用注意点等加强指导。
八、毒、剧、麻醉药管理制度
1、病房毒、麻药品只能供应住院患者按医嘱使用,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取用、借用。
2、设专柜存放,专人管理,严格加锁,钥匙随身携带,按需保证一定的基数,每班交接班时,必须交接点清,双方用正楷签全名。
3、医师开具医嘱及专用处方后,方可给患者使用,使用后必须保留空安瓿。
4、建立毒、麻药使用登记本,毒、麻药处方登记本,注明患者姓名、床号、使用药名、剂量、使用日期、时间,护士二人核对后正楷签全名。
5、剩余剂量应两人核对后签名弃之。
九、重点药物观察制度
1、重点药物包括:抗感染药物、心血管系统药物、细胞毒化药物、麻醉药及麻醉辅助用药、抗精神病药、抗焦虑药等治疗神经系统疾病药物、中药注射剂和胰岛素制剂等。
2、医师在开具处方前,要询问病人以前是否用过该种药物,有过何种不良反应,并告知病人和家属将要使用的药品名称,用法用量,可能存在的不良反应,注意事项。用药后每日查房时向病人和家属询问用药后有无不适感,是否出现不良反应。
3、病人和家属向医师反应用药后不适和不良反应时,医师应高度重视,认真检查,采取有效处置措施,注意与病人和家属沟通的方式与技巧,避免误解,提高病患依从性。
4、护士用药前也应询问病人的用药情况,并告知病人和家属将要使用的药品名称,用法用量,可能存在的不良反应,注意事项。用药后每日查房时向病人和家属询问用药后有无不适感,是否出现不良反应。静脉给药后,护士必须按药品说明书的规定调节好滴速,并留守20分种方可离开。一组输注后更换下一组输液后同样应观察20分种,方可离开。其他方式注射给药,在注射完成后,护士也应观察20分钟,在确认病人无异常反应后方可离开。口服用药时,应由护士在场指导病人服用,并交待注意事项后方可离开。当班护士30分种巡视病房一次,询问病人用药后情况。
5、护士交班时,交班护士应向接班护士介绍病房内使用重点药物患者的情况,以利于接班护士继续执行用药后观察。
6、发现不良反应/事件后,必须及时报告当班医师,并安抚病人、家属,使其配合治疗。
7、当班医师接到不良反应/事件报告后,应及时对病人进行检查,妥善处理,并填写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上报药剂科。
8、各临床科室依据本科情况,制定本科重点药物清单,根据用药后观察制度,执行用药后重点药物观察程序。
宜良县第一人民医院
2023年6月8日
第10篇 医院安全管理职责
1 负责新入厂人员的体检和职工的定期体检以及高处作业等特殊工种人员的查体工作。
2 负责建立职工健康档案工作。
3 及时做好工伤人员的抢救和医护,并参加伤情鉴定工作。
4 参加劳动鉴定委员会的工作,负责对工伤致残人员提出鉴定性意见。
5 负责心肺复苏等现场急救知识的培训,协助工地设置急救设备。
6 负责夏季防暑降温药物的供应。
7 负责医疗设备、工器具的定期安全检查与管理。
8 负责职工生活营地、办公营地环境卫生的监督、检查工作。
9 负责职业病的普查,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预防工作。
10 负有查禁违章的责任,发现违章必须及时制止。
第11篇 附一医院鼓励患者参与医疗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医院鼓励患者参与医疗安全管理的规定
医疗安全是医患双方共同的责任,鼓励患者参与医疗安全管理不仅充分体现了患者的权利,也诠释了医院以患者为中心的服务理念。诊疗过程中患者参与医疗安全有助于及时发现不良因素、可有效的避免医疗缺陷、保证医疗安全,增加医疗透明度,对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将起到积极促进作用。为此,我院制定以下规定:
(一)实施任何诊疗活动前,医务人员应亲自与患者或家属沟通,取得患者或家属的确认;其中特殊检查(治疗)、创伤性诊治活动前需知情同意签字确认,作为最后确认的手段,以确保实施操作等医疗行为的顺利进行。
(二)引导患者在就诊时应提供真实病情和真实信息,并向患者宣传提供真实病情和有关信息对保障诊疗服务质量与安全的重要性。
(三)针对患者的疾病和诊疗信息,为患者和家属提供相关的疾病和健康知识的教育,协助患方对诊疗方案的理解与选择。
(四)主动邀请和鼓励患者参与医疗安全管理,尤其是患者在接受手术、介入或有创操作前告知其目的和风险,并请患者参与手术部位的确认。
(五)需要使用设备或耗材的,为患者提供设备和材料的相关信息。让患者对操作有所了解,以确认设备及耗材和患者身份具有惟一对应性,以及和相应费用的对应性。
(六)药物治疗时,告知患者用药目的与可能的不良反应,鼓励患者主动获取安全用药知识,充分体现患者的知情权,并邀请患者参与用药时的查对。
(七)护士在进行护理和心理服务时,应告知患者护理操作的目的、操作的步骤、以及如何配合及配合治疗的重要性。
(八)对儿童、老年、孕妇、行动不便和残疾患者,用语言提醒、搀扶、请人帮助和警示标识等办法邀请患方主动参与防止患者跌倒事件的发生。
(九)定期向患者举行医疗健康教育讲座,宣传参与医疗安全活动。
(十)医院设立投诉科,建立投诉机制,向患方公开本院接待患者投诉的主管部门、投诉的方式及途径。
第12篇 医院消防安全管理机构人员职责
医院是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是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做好医院的消防安全工作,预防火灾的发生,是安全保医卫工作中极为重要的一 项。医院应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消防法律、法规、条例、规章制度,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确保单位消防安全。
一、医院消防安全管理职责
医院消防安全管理职责根据《消防法》的规定,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1、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2、制定火灾事故的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3、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确定本单位和所属部门、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4、针对本单位的特点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
5、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6、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 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7、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无障碍。
8、标志醒目,专人管理,设有消防预警系统。
二、医院院长的消防安全职责
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是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其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医院的消防安全情况。
2、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医疗、科研、教学、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3、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4、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5、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6、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三、医院科室(部门)消防责任人的消防安全职责
医院各科室(部门)的负责人履行下列职责:
1、认真组织学习和贯彻消防法律、法规、医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2、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科室议事日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严格执行消防安全各项规章制度。
3、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积极组织参加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消防安全意识。
4、定期开展消防安全自查,发现火灾隐患及时组织整改。
5、加强重点部位消防管理,妥善保管本科室(部门)的易燃、易爆危险品,禁止特殊工种岗位人员无证上岗操作。
6、发生火灾时,组织工作人员按预案疏散人员,扑救火灾。
医院消防安全管理重点
一、医院消防安全重点部位
1、发生火灾影响全院,使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部位,如变配电房、计算机(网络)中心等。
2、发生火灾会产生不可挽回的损失的部位,如档案室、病案室、财务账簿、存储库房等。
3、发生火灾经济上有重大损失的部位,如大型检查仪器磁共振、ct、造影机等检查室。
4、容易发生火灾的部位,如危险品仓库、高压氧舱、胶片室、锅炉房等。
二、医院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措施
1、医院消防重点部位管理要做到定点、定人、定措施。
2、医院要任用责任心强、业务技术熟练、懂得消防知识、身体力行的人员负责重点部位消防安全管理,并定期对他们进行必要的防火业务培训。
3 、要根据不同重点部位的性质,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防火制度健全,责任措施落实,档案记录详细、准确、完整。
4、配备有效的防火、灭火设施,并根据实际需要采取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等技术措施。
5、制定切实可行的防火和灭火预案。
6、定期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
7、应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标明“消防重点部位”和“防火责任人”, 落实相应管理规定,实行严格管理。
三、建立医院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
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理念,以对人民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加强安全管理的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各项安全保障措施,把消防安全工作摆在重要位置,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坚决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1、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各单位一把手要对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逐级明确责任,层层落实责任制。对由于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造成火灾事故而导致人员伤亡的单位,要依法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2、广泛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全员消防安全意识。要把安全知识、灭火知识、逃生知识,以及安全责任宣传、落实到每一位职工,提高全体职工的消防安全防范意识和责任意识,做到人人有责任,人人知道该怎么做。
3、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工作制度,注意经常查找,并及时消除消防安全隐患。医疗卫生机构要进行安全生产自查,并主动邀请消防、电力、热力、供气等主管部门对本单位相关消防安全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促进各项消防安全工作符合规范要求。
4、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控预案。医疗机构消防的应急预案中要包括应对火灾、大面积长时间停电等各种灾害突发事故的物资储备、辅助逃生设施的设置、防护面罩、应急照明设备等的配备,以及患者的转移方案等内容。
5、加强内部消防安全专(兼)职队伍建设。要按照《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充实消防安全和治安保卫力量,配齐工作人员,加强培训和管理,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
6、定期监督检查、评比,推广先进经验。通过监督检查,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台帐,定期评比,奖励先进,通报批评工作不落实的单位。
四、建立医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建立有效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应同医院的工作相结合,应建立有效的监督检查系统。医院消防安全主要规章制度如下:
1、组织领导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要在院长的领导下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逐级防火责任制,成立防火领导小组,规定职责,明确任务。
2、防火责任制度。规定各级领导,包括法人代表(院长)和分管负责人,如副院长以及科室主任、各科科长、班(组)长等负责人要对所管范围的消防安全负责。
3、岗位防火责任制度。规定各种岗位职工的消防职责。
4、单位综合防火管理制度。一般包括医院防火管理制度、工作区防火制度、防火宣传教育制度、用火用电管理制度、易燃易爆物品防火管理制度、防火检查和火险隐患整改制度、建筑防火审批制度、消防设施和器材管理制度、火灾事故处理报告制度和消防工作奖惩制度等。
5、重点部位消防安全制度。通过上述制度的建立,使医院消防安全工作层层分解,达到处处有人管,事事有人负责。
五、医院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内容
单位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的特点,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公布执行。
单位消防安全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防火巡查、检查;安全疏散设施管理;消防(控制室)值班;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火灾隐患整改;用火、用电安全管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灭火和应急疏散的预案演练;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包括防雷、防静电);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其他必要的消防安全内容。
第13篇 附一医院加强急诊安全医疗管理规定
第一医院关于加强急诊安全医疗的管理规定
各科室: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我院《关于开展“无医疗纠纷年”活动的通知》(新医发[20**]1号)及《关于加强医院值班主任职责的通知》(新医发[20**]12号)文件精神,切实提高我院对急诊内、外科病人的诊疗能力,提高医疗质量,杜绝医疗事故的发生。经院委会研究决定,安排我院中级职称以上人员至急诊内、外科帮班,具体职责及管理规定如下:
一、参加急诊内、外科帮班的医生于每晚18时至22时(急诊病人较为集中的时段)至相应急诊科室上班;
二、帮班医生具体负责协助、指导当班医生对急诊病人进行诊疗,非紧急情况,不得直接参与病人处方及检查申请单的开写;
三、帮班医生对值班当天的疑难危重病人不能独立指导急诊当班医生完成诊疗的,应及时向当天值班主任汇报,值班主任负责到现场协调、指导;
四、帮班医生应严格遵守各项医疗核心制度及劳动纪律,确有特殊原因需要调班的,请提前将调班情况报医教科备案。帮班期间,院总值班负责不定时查岗,发现无故脱岗人员,按医院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帮班期间的工作情况要详细报告院值班主任,值班主任在次日参加院晨会交班时一并交班;
六、帮班期间按医院规定享受每次30元补助;
七、本文件自下周一(20**年6月7日)起执行。
二○**年六*月*日
第14篇 某医院安全保卫管理
第五人民医院安全保卫管理
安全保卫制度
1、配合有关部门经常进行形势教育、法制教育和社会主义道德品质教育,发动群众与坏人坏事作斗争,与公安部门保持密切联系。
2、值勤室严格执行探视制度和会客制度,凡从院内携公物外出,值勤室要进行查验。值勤室、文印室要保管、转递好机密文件及特种邮件,切勿丢失。
3、按部门性质不同,设置各种防火、灭火的设施、器材,定期检查更换,保证有效。对防火重点单位要经常检查、督促,消除隐患。
4、对档案室、财务科、配电房、总机房、危险品仓库及有贵重仪器设备的要害部门,要落实安全措施,经常检查巡视,防盗防破坏。
5、经常巡视院内各处及基建工地,禁止小贩及拾荒者进入院内,遇有可疑及身份不明的人,要查明后放行。
6、保卫国家机密,文件、印章妥善保管,防止内部人员失密、泄密,防止坏人窃密。
7、对特殊中毒、外伤等情况,应迅速做好现场初步调查,必要时报告公安部门,在医护人员进行抢救时,做好协同有关处理工作。
8、遇有首长、外宾来院,切实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保密制度
1、全院干部、群众都要认真执行国家的保密法规和各项保密制度。
2、认真做好机要文件、档案、重要会议内容、科技成果、正在研究的科研项目、有价值的药物制剂配方、党组织党员统计报表和其它保密事项的保密工作。
3、机要文件每月进行一次检查,每年进行一次清退,不携带机要文件出入公共场所。
4、做好涉外保密工作。
5、院保密委员会负责进行保密教育和检查,督促有关科室制定保密措施、落实保密责任制。发现失、泄密问题,除及时向上级机关报告外,要立即进行追查、视情节轻重给于当事人必要的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工作人员基本情况保密制度
1、全院职工必须加强安全意识,提高警惕,在思想上高度重视保密工作,重视防范违法犯罪和突发事故。
2、严禁工作人员将本人或他人的家庭基本情况、特别是家庭住址透露给精神病患者。
3、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将精神病患者带至家中,不得引导精神病患者去本院工作人员家中就诊治疗。
4、工作人员不要把本人办公室或病区的钥匙私自借给患者及其家属,不要把有关医院工作人员的资料交由病人查阅。
5、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发现有关危及本人或家庭安全的苗头,要及时向院保卫科汇报,并及时采取防范措施。
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制度
1、管理人员必须有较强的责任心,具有一定防火防爆安全的专业知识。
2、严格执行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安全管理规定,切实做好防火、防爆、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的防范工作。
3、严格执行'易燃、易爆、危险品运输规则'办理准运证等手续。
4、易燃、易爆、危险品的贮藏、保管,必须按有关规定要求避光、阴凉、低温、干燥、通风的专用仓库保管,严格控制'明火'进入仓库内,配齐消防器材,确保安全。
5、做好出入库领用登记。帐册清楚,安全使用。
6、危险品仓库实行专人负责管理,库内危险物品必须根据其性能分类存放;建立单独台帐,帐册清楚,帐物相符。
7、严格执行出入库领用制度,做到品种、规格、数量一致,审批手续完备。
8、严禁携带火种进入库房,库房内禁止吸烟。
9、库房内不得存放其它杂物,保持阴凉、干燥、清洁、通风。
第15篇 某医院护士职业安全管理
医院护士职业安全管理
1、目的
保证护士在护理过程中的安全,避免意外伤害事件的发生。
2、要求
⑴护理部应根据职工职业安全管理有关制度制定处理职业意外事件。
⑵化疗药物配置时护士应戴手套、眼罩。化疗药品空安瓿应放在密闭盒内统一处理。
⑶护士接触血液、体液时,需戴手套。
⑷护士接触锐利或玻璃器材时,应小心谨慎。万一受伤,及时作出相应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