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电气、设备管理部门经理的安全生产职责
1、向总经理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
2、 负责本公司范围内各种机械、电气和动力设备的管理,对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定期保养,使之保持良好状态。
3、组织制定有关设备维修、保养的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并负责监督执行。
4、对自制和改造设备的安全性能负责。
5、确保机器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齐全、有效。凡安装、修理、搬迁机器设备竣工时,须重新检验安全防护装置是否完整有效,方可移交运行。
6、负责安全技术措施所需设备的安装和维修。
7、负责有关电气、设备安全的国家标准的收集和存档。
8、参与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对事故的起因是否属电气、设备缺陷或故障造成作出鉴定意见。
9、对本部门的二、三级安全教育效果的好差及记录的完整性负领导责任。
10、 对本部门人员违反操作规程或电气、设备维护不当所引起的重大伤亡事故负责直接领导责任。
第2篇 电气设备试验区安全用电管理组工作职责
1.负责在主管生产的副经理领导下,由生产科配合监督检查电气设备试验区执行四个体系认证、安全标准化、6s管理的落实工作。
2.严格按照《伊滨区电液基地电气设备试验区生产停送电工作票》执行电气设备试验区所管辖的试验用高低压设备电源的停送电倒闸操作。
3.负责电气设备试验区所管辖的试验用高低压设备电源的故障及事故处理操作。
4.负责按规定巡视电气设备试验区所管辖的试验用高低压设备的电源设备,并做好巡检记录。
5.发现试验用高低压设备的电源设备的运行缺陷应计入缺陷记录,并及时上报解决。
6.全程参与电气设备试验工作。
7.承办上级临时交办的其它工作。
8.电气设备试验区安全用电管理组工作范围:所有在试验区的高低压电源设备、控制设备、调试设备、待调设备、试验用工器具、办公用品、人员及设备的安全用具等。
第3篇 电气试验区安全用电管理组工作职责
1.负责在主管生产的副经理领导下,由生产科配合监督检查电气设备试验区执行四个体系认证、安全标准化、6s管理的落实工作。
2.严格按照《伊滨区电液基地电气设备试验区生产停送电工作票》执行电气设备试验区所管辖的试验用高低压设备电源的停送电倒闸操作。
3.负责电气设备试验区所管辖的试验用高低压设备电源的故障及事故处理操作。
4.负责按规定巡视电气设备试验区所管辖的试验用高低压设备的电源设备,并做好巡检记录。
5.发现试验用高低压设备的电源设备的运行缺陷应计入缺陷记录,并及时上报解决。
6.全程参与电气设备试验工作。
7.承办上级临时交办的其它工作。
8.电气设备试验区安全用电管理组工作范围:所有在试验区的高低压电源设备、控制设备、调试设备、待调设备、试验用工器具、办公用品、人员及设备的安全用具等。
第4篇 电气防爆和电气保护管理机构设置及职责
一、机电科必须成立电气防爆检查组,并配备专职人员,每区队不得少于2人的兼职防爆检查员并在机电科备案。
二、专职防爆检查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防爆设备检查员”资格证,专职防爆设备检查员必须持证上岗;兼职防爆检查员必须取得井下电钳工操作合格证,并掌握《河南省煤矿防爆电气性能检查细则》。
三、电气防爆检查组的主要职责是对新购置的或修复的及在用的电气设备防爆性能检测、检查和验收,对防爆电气设备入井检查并签发“入井许可证”、对井下防爆电气设备(包含小型电器,电缆等)进行日常防爆检查,对井下在用电气设备三大保护进行日常检查等。
四、机电科负责建立健全电气设备管理台帐。包括电气设备购置计划台帐、电气设备入库验收台帐、电气设备“两证一标志”台帐、电气设备使用调剂台帐、电气设备检查台帐、电气设备修理台帐、电气设备报废台帐等,实行帐、卡、图、物四对照,设备管理组每月要及时修改帐、卡、图。
五、、各区队负责落实包机责任制和设备定期检查试验制度。电气设备必须包机到人,责任明确。
第5篇 建筑、机械、电气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职责
1 建筑、机械、电气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分管专业工作面的安全、文明施工负责。
2 执行监理部安全、文明施工领导部门下达的有关本专业和涉及所监理项目的安全、文明生产管理指令。
3 组织审查本专业的施工组织设计,重大施工措施或施工方案、设计变更和重大安全技术方案,对审查的正确性负监理责任。
4 负责本专业和所监理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的日常检查。
5 协助安全监理工程师对所负责监理的项目和部位进行安全、文明生产的监督和违章行为的制止与纠正,并及时进行信息反馈。安全监理工程师不在现场时,履行其安全职责。
6 协助安全监理工程师对本专业和所负责监理项目和部位因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违章而进行整改的监督,并参与整改成果的验收。
7 指导监理员正确履行安全、文明施工监理管理职责。
第6篇 电气工程学院科研管理与开发科职责
科长:
一、协助学院主管科研院长、学校科技处对本学院开展各项科研管理工作;
二、负责全院各级、各类基础性研究项目、高新科技计划项目、社会发展项目的组织、申报、合同初审以及后期项目管理;
三、负责全院涉外政府、地区、民间科技合作项目的组织、申报、合同初审以及后期项目管理;
四、负责学校科技处横向项目组织、合同初审以及后期项目管理;
五、负责全院各类、各级成果鉴定与成果申报;
六、配合学院院办、人事科有关科研工作。
副科长:
一、协助学院有关领导、学校地方合作处对本学院开展各项地方工作;
二、负责全院各类、各级军工项目的组织、申报、合同初审以及后期项目管理。
三、负责全院与科研有关的保密工作;
四、负责全院有关科研数据统计,各类酬金、奖金发放;
五、负责全院各类机构新建申报、撤消调整及其管理;
六、配合学院研究生科、本科生科有关科研工作。
第7篇 副经理安全生产职责电气、船舶、环保、计量管理
1、在部经理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标准、规定和安全生产政策,严格执行上级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协助制订或修订相关作业和本部门各工种、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工艺标准,完善本部门的安全管理规章及安全措施,并检查、落实执行情况。
1、 负责组织召开供配电的技术、安全工作会议;
2、 组织落实船舶更新计划;
3、 负责公司环保、计量管理工作;
4、 负责组织供配电设备、设施、线路的管理;
5、 负责组织船舶维修、保养和改造计划的实施、验收;
6、 负责组织电气设备、设施的维修、保养和改造计划;
7、 计划、组织辅助船舶的安全技术检查和管理;
8、 组织处理辅助船舶机损事故;
9、 参与制定本部的各项管理措施;
10、 参加公司技术工作会议,汇报辅助船舶、电气管理工作情况,按会议部署组织实施;
11、 ;
12、 及时汇总整理并上报集团公司环保检查,船舶修理状况;
13、 进行船舶修理的技术管理,船舶运行成本的分析;
14、 组织码头地磅的检修;
15、 协助经理做好供配电管理、电气技术管理、环保、计量管理、辅助船舶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公司及本部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8篇 电气管理岗位职责
电气管理岗位职责
一、全面对项目经理负责,能组织、协调、管理安装与运行团队。
二、负责进行全厂负荷计算校核,电气主接线及主编台数确定。
三、负责外电网系统的“用电申请”及变电所验收送电,供电合同的签订工作。
四、负责电气系统的设计审查,技术协议的签订,电气设备的选型。
五、负责监督,组织电气设备的安装调试及进度控制。
六、负责组织电气设备的进场开箱验收。
七、负责根据生产情况合理选择系统运行方式,基本电费付费方式,进行电气成本核算和控制。
八、负责电气运行管理及人员培训。
九、负责电气岗位规章制度、运行规程及应急预案的编写。
十、能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类突发性停电事故并组织人员参加应急预案的演练。
十一、组织人员认真做好电气设备各项安全保卫及巡视检查工作。
十二、监督检查电气人员做到按时准确抄录表计,填写各种运行记录,核算电量,随时掌握系统用电状况。
十三、负责系统监视调整、运行分析工作。
十四、监督检查电气人员执行两票(工作票、操作票)三制(交接班制、巡回检查制、设备定期切换制)制度。
十五、检查验收电气检修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和设备检修、试验工作。
第9篇 电气设备管理部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向总经理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
2、 负责本公司范围内各种机械、电气和动力设备的管理,对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定期保养,使之保持良好状态。
3、组织制定有关设备维修、保养的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并负责监督执行。
4、对自制和改造设备的安全性能负责。
5、确保机器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齐全、有效。凡安装、修理、搬迁机器设备竣工时,须重新检验安全防护装置是否完整有效,方可移交运行。
6、负责安全技术措施所需设备的安装和维修。
7、负责有关电气、设备安全的国家标准的收集和存档。
8、参与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对事故的起因是否属电气、设备缺陷或故障造成作出鉴定意见。
9、对本部门的二、三级安全教育效果的好差及记录的完整性负领导责任。
10、 对本部门人员违反操作规程或电气、设备维护不当所引起的重大伤亡事故负责直接领导责任。
第10篇 建筑机械电气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职责
1 建筑、机械、电气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分管专业工作面的安全、文明施工负责。
2 执行监理部安全、文明施工领导部门下达的有关本专业和涉及所监理项目的安全、文明生产管理指令。
3 组织审查本专业的施工组织设计,重大施工措施或施工方案、设计变更和重大安全技术方案,对审查的正确性负监理责任。
4 负责本专业和所监理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的日常检查。
5 协助安全监理工程师对所负责监理的项目和部位进行安全、文明生产的监督和违章行为的制止与纠正,并及时进行信息反馈。安全监理工程师不在现场时,履行其安全职责。
6 协助安全监理工程师对本专业和所负责监理项目和部位因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违章而进行整改的监督,并参与整改成果的验收。
7 指导监理员正确履行安全、文明施工监理管理职责。
第11篇 电气防爆、电气保护管理机构设置职责
一、机电科必须成立电气防爆检查组,并配备专职人员,每区队不得少于2人的兼职防爆检查员并在机电科备案。
二、专职防爆检查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防爆设备检查员”资格证,专职防爆设备检查员必须持证上岗;兼职防爆检查员必须取得井下电钳工操作合格证,并掌握《河南省煤矿防爆电气性能检查细则》。
三、电气防爆检查组的主要职责是对新购置的或修复的及在用的电气设备防爆性能检测、检查和验收,对防爆电气设备入井检查并签发“入井许可证”、对井下防爆电气设备(包含小型电器,电缆等)进行日常防爆检查,对井下在用电气设备三大保护进行日常检查等。
四、机电科负责建立健全电气设备管理台帐。包括电气设备购置计划台帐、电气设备入库验收台帐、电气设备“两证一标志”台帐、电气设备使用调剂台帐、电气设备检查台帐、电气设备修理台帐、电气设备报废台帐等,实行帐、卡、图、物四对照,设备管理组每月要及时修改帐、卡、图。
五、、各区队负责落实包机责任制和设备定期检查试验制度。电气设备必须包机到人,责任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