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工程管理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
(1)严格贯彻执行国家颁发的《建设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及其相关安全规定,制定或审查建筑安装施工的安全措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参加建设项目的设计审查,保证设计符合安全防火和工业卫生要求,并保证落实“三同时”;
(3)做好基建、运营部门的联系、配合、交接工作,防止事故发生;
(4)负责与外来施工队签订安全协议,组织外来施工队伍的安全教育,发生事故时按协议书的原则进行处理;
(5)保证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特别是隐蔽工程的质量,使新建项目不留隐患;
(6)在规定权限内协助负责施工质量事故、工程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上报工作。
第2篇 建筑工程冬季施工质量安全管理
各分公司工程部、各施工项目部:
目前天气已进入冬季,大多数工程已进入年终紧张施工的关键时期,各项目部必须高度重视并提前做好冬期的施工质量控制和安全管理工作。及时做好冬期施工方案及审批工作,根据实际气候情况并结合各个工程的具体状况,切实制订冬期施工各项控制措施,将人员、设备、材料和施工方法等方面尽早落实到位,做到防患于未然。
根据《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jgj104-97)1.0.3条规定:冬期施工期限划分原则是当室外日平均气温连续5d稳定低于5℃(或气温降低到0℃时),即进入冬期施工;当室外日平均气温连续5d高于5℃时解除冬期施工。为确保冬期施工的质量控制和安全生产,集团公司要求各各分公司工程部、各施工项目部认真贯彻落实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 总体要求
各分公司工程部、各施工项目部要认真学习《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和安全生产方面的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及有关规定,做好冬期施工质量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进行冬期施工质量控制要求、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及重视注意事项。针对冬期施工的质量控制和安全生产特点,切实做到冬期施工目标明确,思想重视,措施到位。
二、 把好冬期施工质量关
1、严格按照《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的规定,针对冬季的季节特点和各项目的具体实际,做好冬期施工质量技术交底,密切关注气候变化,灵活安排施工进度和不同工种工作,并按照《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规定的冬期施工划分原则,确定冬期施工时间和期限,采取相应的施工技术措施。
2、要充分做好冬季施工技术、物资准备,施工现场必须配备足够的草包、麻袋、塑料薄膜、外加剂等防冻保暖物资和遮挡材料。
3、加强对冬季施工所用外加剂等材料的监控和管理。对结构有腐蚀的氯盐类和易对环境造成污染的外加剂严禁使用,要依照《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对掺入量进行计算,专人管理,使用已校验的计量器具做好计量和记录。对工程所使用材料和外加剂必须复试合格方可使用。
4、重点加强混凝土施工全过程的质量管理,防止气温骤降引发质量事故。做好混凝土外加剂的选配、试验和混凝土的浇筑养护工作,加强对大体积混凝土的温度控制,做好同条件养护试件和标准养护试件管理。模板和保温层,应在混凝土达到要求强度并冷却到5℃后方可拆除。当混凝土与外界温差大于20℃时,拆模后的混凝土表面,应临时覆盖,使其缓慢冷却。
5、做好深基坑工程、钢筋工程、砌体工程、装饰工程的冬季施工质量管理,原则上砌体工程、粉刷工程在气温降低到0℃及以下情况时避免施工。如必须进行时,严格按照《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相关要求,落实各项工序措施,确保工程质量。
三、加强冬期施工安全管理
冬季施工期间是安全事故多发阶段,项目部务必遵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认真履行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针对冬季施工的特点,落实各项保证安全生产措施,确保冬期施工安全。 要求各施工项目部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加强防高空坠落的管理
施工现场要完善建筑物临边、屋面临边及预留洞口、电梯井口、楼梯临边等安全防护设施的设置。施工现场搭设的防护棚、防护栏杆等防护设施,必须按照标准要求完好、牢固、有效。同时要在防护设施周边设置醒目的预防高空坠落的安全警示牌;脚手架与建筑物之间距离过大,超出规范要求的,要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登高作业人员必须配戴防滑鞋、防护手套等防滑、防冻措施,并按要求正确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遇到雨雪等恶劣天气时,要及时清除施工现场的积水、积雪,严禁雨雪和大风天气强行组织施工作业;对施工现场脚手架、安全防护设施的拆除,要实行严格的内部审批制度,不得随意拆除。
2、强化起重机械的管理
重点做好设备的检测、维修和保养,确保各种安全装置、限位装置有效可靠;要做好塔机、物料提升机、外用电梯等设备基础的检查监控,提高设备的防冻、防风及防坍塌的能力;施工现场使用的起重机械必须要悬挂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警示牌,严格执行验收和检查制度。
3、强化深基坑施工安全的管理
要加强对基坑壁的支护监控管理,设置观测点,随时观测边坡及毗邻建筑物、构筑物的变化,及时发现隐患,并采取有效措施,杜绝发生坍塌事故;基坑周边必须进行有效防护,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基坑周边要设置堆放物料的限重牌,严禁堆放大量的物料。
4、加强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
冬季气候干燥,风力大,易发生火灾事故,要重点做好作业区、生活区、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区、仓库、配电设施等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实行重点防范、重点监控,排除火灾隐患。要合理有效地配置灭火消防器材;实行严格的动火审批制度,并设动火监护人,实行现场监护,施工现场保证有足够的安全通道、防火间距。落实专人进行检查验收管理,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5、加强对结构安全施工的控制
对冬期施工的混凝土结构(尤其是大跨度结构及悬挑结构),必须按规范要求严格控制冬季拆模时间,做好拆模试块。冬期砼强度增长速度慢,严禁超前拆模,避免造成由于砼强度不够而引起的质量、安全事故。
集团工程部
2023年11月9日
第3篇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模拟试题
一、单项选择
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坚持()的方针。
a 安全第一、项防为主b 百年大计、质量第一
c 安全第一、用户至上d 全员管理、安全第一
2、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注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描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a工程监理企业 b建设单位c设计单位 d规划部门
3.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在组制工程概算时,应当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a工程监理企业b.施工单位c.设计单位d.建设单位
4.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a工程监理单位b.施工单位c.设计单位d.建设单位
5.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对列人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作业 环境及安全的工措施所霞龙用,应当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a工程监理单位b.施工单位c.设计单位d。建设单位
6.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 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a工程监理企业b.建设单位c.设计单位趴施工单位
7.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应当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 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人通沮o、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a.建设单位b.设计单位c。施工单位d.工程监理企业
8.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 () 的罚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1)对勘崭、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的;(2)要求施工单位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的;(3)将拆除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的。
a10万元以上40万元以下b.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
c.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 d.3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
9.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工程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用资质证书;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田俟责任:
(1)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的;
(2)发现安全事故因患未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者暂时停止施工的;
(3)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未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的;
(4)未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的。
a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b.2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
c.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d.3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
10.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注册执业人员未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难的,责令停止执业()。
a1个月以上3个月以下b.3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
c.6个月以上1年以下d3个月以上1年以下
11.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注册执业人员未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 建设强制性标准,情节严重的,吊销执业资格证书,()不予注册;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终身不予注册;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a3年内b.4年内 c.5年内 d.6年内
12.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施工单位挪用列入 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生产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的,责令限期改正,处挪用费用()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a15%以上45%以下b.20%以上50%以下
c.30%以上40%以下 d10%以上50%以下
二、多项选择
1.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 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组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a.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
b.主体结构工程
c.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
d.拆除、爆破工程
e.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2.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施工单位的()应当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a主要负责人 b.技术负责人c.项目负责人
d.工程技术人员e.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a.垂直运钻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
b.焊破作业人员 c.起重信号工
d.登高架设作业人员 e.焊接作业人员
4.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建设单位不得对()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推规定的要求,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a规划b.勘察 c.设计d施工
e.工程监理
5.根据健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建设单位届素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及其他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有关的单位,必须()。
a.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
b接受政府的安全生产监任管理
c.做好安全事故的预防
d.保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
e.依法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
6.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建设工程安全生 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履行安全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a.要求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说明情况
b.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文件和资料
c.进人被检查单位的工现场进行检查
d.纠正施工中违反安全生产要求的行为
e.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责令立即排除;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或者暂时停止施工
7.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a.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施工单位颁发资质证书的
b.对没有安全施工措施的建设工程颁发施工许可证的
c 对应当监督检查的项目不监督检查
d 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
e.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其他行为
8.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a.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未经查验或者查验不合格即投入使用的
b.施工前未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作出详细说明的
c.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的
d.要求施工单位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的
e.将拆除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的
9.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工程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报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降抵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a.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的
b.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者暂时停止施工的
c.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未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的
d.未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的
e.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未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或者专项施工方案的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试题答案
一、单项选择:
1.a,2.b,3.d,4.a,5.b,6.d,
7.c,8.c,9.a,10.d,11.c,12.b。
二、多项选择:
1.a、c、d、e
2.a、c、e
3.a、b、c、d
4.b、c、d、e
5.a、d、e
6.b、c、d
7.a、b、d、e
8.c、d、e
9.a、b、c、d
第4篇 通信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安全生产管理的目的就是通过对施工全过程进行有效的控制,使不安全行为和不安全状态减少和消除,把可能发生的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中,达到保护劳动者健康和设备的安全,从而保证安全无事故的实现。
第二条 公司全体员工及下属施工队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 组织落实责任管理
第三条 项目经理应结合工程的特点,建立健全完善的以项目经理为安全管理和第一责任人的施工项目安全管理体系,有组织有领导的开展安全生产管理活动,(如组织班前安全碰头会,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安全生产检查等活动),消除各工种施工中的不安全因素,必要时制定应急方案,确保工程施工的安全。
第四条 每位员工(包括施工队施工人员)所从事的生产内容,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持证上岗。
第五条 项目经理负责施工生产中的工器具及主材和设备的审核认可。
第六条 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应认真详细地记录,作为项目考核的原始资料之一。
第三章 施工作业现场安全管理
第七条 施工作业现场必须设置安全标志或设立醒目围栏和标牌。
第八条 施工现场必须保持通道畅通,材料存放应符合安全要求。
第九条 施工队仓库应有消防灭火设施,并有专人管理。
第十条 施工队仓库火种材料等危险品要分开存放,场所应符合安全要求,并有专人管理,领用应有记录,工程结束时余料应及时清退,管理人员帐目清楚。
第十一条 下人孔进行施工作业时必须打开人孔盖进行通风,确认不存在有害气体后,方可进入。
第十二条 施工作业用电必须符合安全规定,插座板应绝缘良好,照明工作灯需用胶柄,发电机应有漏电保护装置,禁止违章私用电炉。
第十三条 登高作业人员作业前安全帽、工作服、工作鞋应按规定穿戴整齐,系好保安带,仔细检查攀登物的牢固性,对登高工具(脚扣等)及保安带确认完好,方可登高,作业时保安带所扣位置应牢靠。
第十四条 机房内工作活动地板掀开时,施工人员走动和搬运设备时要注意地板稳固性。在机架上工作,应防止工具、零件落下,以免造成故障或事故。布线时,人在脚手架上避免用力过猛的跳跃动作,隔离线放板顶两头要扎在固定处,不能碰附近端子板,电线穿过楼层过道洞口必须按规定及时封堵。机房内动用明火时,应向建设单位安全保卫部门申请,待批准后,采取确实有效的保护措施后,方可施工。机房内严禁吸烟。
第十五条 通信工程割接改造时,项目经理应会同相关人员做好资料的收集整理,做好工程割接方案及应急预案,报相关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进行割接。项目负责人应到割接现场指挥。
第四章 工器具、车辆、仪表使用的安全管理
第十六条 作业时锋刃工具(如钻、凿、斧、刀等)不准插入腰带或放在衣服口袋内,传递工具不准上扔下掷。
第十七条 凡手持电动工具(如电钻、电锤、提携式电焊机,电烙铁等)都必须使用漏电保护开关。使用手持电动工具时,应事先检查电保护开关,确认其安全可靠性,而后方可操作。
第十八条 作业人员必须按操作规程作业,正确使用劳动用品用具(安全帽、安全带、脚扣、电笔、工作鞋等)。
第十九条 梯子在使用前检查是否完好,确认牢固后方可攀登,人字梯要把螺丝拧紧,并把搭扣扣牢,禁止使用梯脚无滑装置的人字梯。上下较高及树立地点易滑动或有被碰撞可能的梯子,必须由专人扶梯。凡已折断、松驰、破裂、腐朽的梯子不得使用。
第二十条 吊板使用前应检查是否牢固,吊板挂钩磨损掉1/4时不准使用。坐吊板必须系安全带,并将安全带拢在吊线上。在2.0/7以下的钢绞线上不准坐吊板操作。
第二十一条 手扳葫芦禁止超负载使用,严禁用人力以外的其它动力操作,操作时如发现手扳力大于正常扳力时,应立即停止使用。
第二十二条 严禁无驾驶证及准驾证人员驾驶公司车辆,严禁驾驶员酒后驾车。公司所有驾驶员应加强车辆管理,车辆制动、转向、灯光失灵、失效禁止行驶。驾驶人员必须按照交通管理规定做到安全行车。
第五章 工程施工安全事故报告、处理规程
第二十三条 施工人员在工作中发生安全事故时,负伤人员或最先发现事故者应立即报告项目经理和部门经理。项目经理立即写出事故基本情况书面材料,报告公司有关部门和领导。
第二十四条 发生重伤或死亡事故时,事故所属项目经理和部门经理应立即将事故概况报告公司领导。
第二十五条 伤亡事故的调查,事故发生后立即成立调查组,由单位的主要领导(与事故有直接关系的应回避)组织相关部门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
第二十六条 车辆交通事故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有关规定执行,事故的结果以交管部门结案鉴定为确定的依据。项目经理或当事人发现事故时,除立即向当地交管部门报案外,还应及时向公司车管人员报告,公司领导组织派员协助车管人员处理,做好善后工作。
第二十七条 施工工地发生通信器材、器具被盗事件,工地施工负责人应立即报告项目经理及建设单位,同时向当地公安部门报案。
第六章 施工项目安全监督管理
第二十八条 实行安全生产监督制,对在生产中发生安全事故责任者给予“一票否决”。
第二十九条 对存在的安全隐患,一经发现,必须坚决立即整改,并对具体责任人进行处罚。对安全生产好的予以奖励,把奖罚作为促进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措施。
第三十条 施工队必须加强安全生产意识教育,对于施工中出现的安全事故,应及时报告。隐瞒不报、谎报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关处罚,事故处理过程所发生的费用均由责任单位或个人承担。
第5篇 某工程安全施工设施管理标准
1 目的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规范和加强*******热电有限公司2×300mw新建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管理,保护人民生命财产,确保施工人员在工作中不发生伤亡,监定设备的状况,判断设备的合格与不合格,作好超前的预防工作,杜绝事故的发生,防止发生人身事故,制订本标准。
2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热电有限公司2×300mw新建工程施工现场所使用的安全施工设施的设计、制作的技术要求及其购置,使用、维护、管理。
3引用标准及相关子系统
3.1 引用标准
3.1.1 《中国*******公司安全设施标准》;
3.1.2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3.1.3 《*******安全图册电子版》;
3.1.4 漏电电流动作保护器;
3.1.5 园股钢丝绳;
3.1.6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3.1.7 安全网;
3.1.8 冷拉园钢;
3.1.9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焊接篇);
3.1.10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
3.1.11 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级安全技术规范;
3.1.12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3.2相关子系统
3.2.1 安健环管理;
3.2.2 档案管理。
3.2.3 评估及改进管理
4 专业术语定义
4.1安全设施包括:安全警示牌、安全围栏和临时提示遮栏、孔洞盖板、安全网和滑线安全网、水平安全绳、安全自锁器、速差自控器(防坠器)、爬梯、高处作业平台、高处摘钩及对口台托架、组合式柱头托架、应急工作灯、红绿指示灯、安全工器具、施工电源配电盘集装箱、低压配电盘(箱)、便携式卷线电源盘、安全隔离电源等。
5 职责
5.1 标准监督实施及完善负责人
*******热电有限公司基建副总经理是本标准负责人,负责本标准的全面管理,监督检查*******热电有限公司2×300mw新建工程参建单位执行本标准的有效性。
5.2 标准监督实施及完善执行人
*******热电有限公司安监部主管领导是本标准监督实施及完善执行人,负责检查本标准在本部门的执行情况,对执行标准中存在的问题应积极及时予以解决或处理,负责和提出完善本标准的建议。经本标准负责人同意和授权后修订本标准。
5.3 *******热电有限公司安监部及各个施工单位的各级主管领导监督检查本公司执行本标准的结果。
5.4 *******热电有限公司安监部、施工单位管理部门和监理单位安监专工监督、检查各部门安全器具及手持电动工具管理标准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改进建议,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向有关负责人员报告或反馈。
5.5 各个施工单位有关部门负责人、安全员
组织执行本标准并检查执行的情况,妥善管理本部门的安全设施,定期检查安全设施的培训情况,及时向安监部或安监专工报告发生的问题或反馈有关信息。
6 执行标准
6.1安全设施购置
购置安全设施,必须三证齐全(资质证、生产许可证、出厂检验合格证),物资采购部门不得随意购买。
6.1 安全设施加工制作
6.1.1现场加工制作安全设施,必须经过技术人员设计计算,加工使用的原材料必须合格,加工后进行荷载实验,需要地方政府技术监督部门检验的设施,必须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6.1.2施工现场永久性的平台、楼梯、临时搭设的脚手架外侧均应设1.05米高的栏杆和18厘米高的挡脚板,且坚固美观大方。
6.1.3 施工现场及其周围的悬崖、陡坎、深坑及高压带电区等均应有防护设施及警告标志;坑、沟、孔洞等均应铺设与地面平齐的盖板或可靠的围栏、挡脚板及警告标志。危险处所夜间应设红灯示警。
6.1.4 现场设置的各种安全设施严禁挪动或移作它用。由于施工人员乱动或挪作它用,所发生的后果概由人员所在的单位负责。
6.1.5 施工场所临时照明线路应相对固定,并经常检查、维修。照明工具的悬挂高度不应低于2.5米,任何人不得任意挪动,低于2.5米时应设保护罩。
6.2 定期检查/校验
主管部门应确定固定单位负责定期检/校验安全设施的工作,检查/校验应符合《安规》及产品制造厂规定,校验合格后按规定位置贴好合格证,合格证应表明检验有效的截止日期:校验不合格的安全设施不得使用。
6.3 使用及培训
6.3.1 *******热电有限公司施工现场的各个施工单位应建立安全设施领用登记簿,记录领取人姓名、合格证和外观检查结果、阅读产品说明书及使用说明的情况以及领取、送还时间等。
6.3.2 员工首次使用该设施时,班组安全员或保管员应令其使用说明。当新员工到岗或添置新安全设施时,班组或部门应组织培训。
6.3.3 重要场所、危险场所、安全通道中装设了事故照明或应急灯的应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完好无缺。
6.3.4 电气绝缘工具应设专人管理,绝缘靴、绝缘手套、验电笔、令克棒、绝缘绳每六个月由专业人员检查试验一次,并登记上台帐(包括领用日期、试验日期、试验人)。凡不合格的工具一律报废。预试后的电气绝缘工具应张贴试验合格证、试验日期、下次试验时间。
6.3.5 安全警示牌要有专人管理,购置的警示牌尺寸大小应符合国家的标准。场所悬挂的警告标志方位醒目、具体。
7 检查、评价与反馈
标准执行人应经常检查本部门本标准执行情况的规范性。每季度填写一次评价表(见附录1),报标准负责人进行评价是。
标准负责人根据反馈情况对各部门本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价,并决定本标准是否升版。
标准执行有须确保所有文件持有人提供最新的修订版本。
第6篇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措施详细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措施(详细版)
1、安全管理目标与方针
本工程的安全管理目标是:确保北京市安全文明施工工地,争创北京市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称号。
工程施工中轻伤率控制在2‰以内,杜绝死亡和重大伤害事故。
在施工管理中,我们要始终如一地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管理方针,以安全促生产,以安全保目标。
我们将根据国家的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和'一标五规范'以及有关的安全技术规范进行安排施工和进行检查,杜绝违规作业。
为达到上述目标,我们将编制本工程的《职业健康安全方案》和《安全施工组织设计》,以指导本工程的施工安全。
2、安全保证体系
我单位已通过了ohsas18000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认证,我们将严格按照安全管理体系的要求对施工安全进行科学系统的管理。
我们将建立健全施工现场的安全保证体系,成立项目的安全管理小组,责任到人,实行目标管理。
对本工程,将建立以项目的安全管理为主体、上级企业管理部门进行检查指导、政府安全监督部门进行监督、业主和监理进行监察的多级安全管理和保证体系。
项目经理部作为项目安全的主体,将成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由项目总工程师、项目副经理、安全工程师、项目各管理部门以及各专业施工队专(兼)职安全员及各施工班组等各方面的管理人员组成本工程的安全管理和保证体系。
3、安全制度管理
安全技术管理制度
除本《施工组织设计》和《职业健康安全方案》》外,凡重大分项工程及安全防护均应编制安全方案。
专业分包应结合各自的专业施工编制相应的安全生产方案,经其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报本项目部备案。
安全技术交底制
施工员向班组、土建负责人向施工员、项目总工程师向土建负责人及施工队层层交底。交底要有文字资料,内容要求全面、具体、针对性强。交底人、接受人均应在交底资料上签字,并注明收到日期。
安全教育制度
所有的新工人入场都应进行入场教育。
特殊工种职工实行持证上岗制度。
对电工、电气焊工、起重吊装工、机械操作工、架子工等特殊工种实行持证上岗,无证者不得从事上述工种的作业。
安全检查制度
项目部每周作定期安全检查,平时作不定期检查,每次检查都要有记录,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要限期整改。对未按要求整改的要给单位或当事人以经济处罚,直至停工整顿。
安全验收制度
凡大中型机械安装、脚手架搭设、电气线路架设等项目完成后,都必须经过有关部门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试车或投入使用。
安全生产合同制度
项目经理与企业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劳务队与项目部签定'安全生产合同'、操作工人与劳务队签定'安全生产合同'并订立'安全生产誓约';用'合同'和'誓约'来强化各级领导和全体员工的安全责任及安全意识,加强自身安全保护意识。
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制度'
发生安全事故,必须严格查处。做到事故原因不明、责任不清、责任者未受到教育、没有预防措施或措施不力不得放过。
4、危险源的辨识与评价
项目经理部在开工前根据本项目工程特点、施工现场周边环境(工程所处位置、周围居民情况等)对危险源进行识别,评价时按各施工阶段确定项目可能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针对辨识、评价出的重大危险源编制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制定预防措施,经事业部总工审批后实施。
施工过程中,项目经理部应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基础、主体、装饰),及时组织对所辖区域存在的危险源进行重新辨识、评价。如出现新的重大危险源,项目经理部应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进行修订,修改后的管理方案报区域/专业公司总工审批后实施。
项目经理部在组织对危险源的辨识、评价过程中,应如实填写'危险源辨识评价表'(j-62)、'危险源清单'(j-63),并事业部总工审批。
对评价出的危险源,项目部在施工过程中要密切关注。
5、安全防护措施
建立与本工程相适应的安全防护措施,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本工程的安全防护措施应包括:
个人安全防护系统,如安全帽、安全带等;
用电安全防护设施,如漏电保护器等;
脚手架安全防护;
临边、四口的安全防护;
各种防护棚等。
1)脚手架防护
(1)本工程三层以下的主体结构施工采用落地式双排钢管脚手架,三层以上采用附着式整体爬升脚手架。
(2)附着式整体爬升脚手架采用由国家有关部门鉴定并批准生产的定型产品。
(3)脚手架操作人员应经过培训合格的专业架子工。
(4)外脚手架每层满铺脚手板,使脚手架与结构之间不留空隙,外侧用密目安全网全封闭。
(5)安全网在国家定点生产厂购买,并索取合格证。进场后,由项目部安全员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四口'防护
(1)通道口:用钢管搭设宽2米、高4米的架子,顶面满铺双层竹笆,两层竹笆的间距为800mm,用铁丝绑扎牢固。
(2)预留洞口:
边长在500mm以下时,楼板配筋不要切断,用木板覆盖洞口,并固定。楼面洞口边长在1500mm以上时,四周必须设两道护身栏杆,见图。
竖向不通行的洞口用固定防护栏杆;竖向需通行的洞口,装活动门扇,不用时锁好。
(3)楼梯口
楼梯扶手用粗钢筋焊接搭设,栏杆的横杆应为两道,见下图。
(4)电梯井口:
电梯井的门洞用粗钢筋作成网格与预留钢筋焊接。电梯井口防护见下图。
正在施工的电梯井筒内搭设满堂钢管架,操作层满铺脚手板,并随着竖向高度的上升逐层上翻。井筒内每两层用木板或竹笆封闭,作为隔离层。
2)临边防护
(1)楼层在砖墙未封闭之前,周边均需用粗钢筋制作成护栏,高度不小于1.2m,外挂安全网,刷红白警戒色。
(2)外挑板在正式栏杆未安装前,用粗钢筋制作成临时护拦,高度不小于1.2m,外挂安全网。
3)交叉作业的防护
凡在同一立面上、同时进行上下作业时,属于交叉作业,遵守下列要求:
>
(2)在进行模板安拆、架子搭设拆除、电焊、气割等作业时,其下方不得有人操作。模板、架子拆除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并应设立警戒标志,专人监护。
(3)楼层堆物(如模板、扣件、钢管等)应整齐、牢固,且距离楼板外沿的距离不得小于1米。
(4)高空作业人员带工具袋,严禁从高处向下抛掷物料。
(5)严格执行'三宝一器'使用制度。凡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按规定戴好安全帽,按规定要求使用安全带和安全网。用电设备必须安装质量好的漏电保护器。现场作业人员不准赤背,高空作业不得穿硬底鞋。
4)临时用电管理措施
施工现场用电须编制专项施工组织设计,并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施工现场采用三相五线制配电系统,楼梯间照明和行灯电压采用36伏安全电压。
所有施工用电应由专业电工进行施工。
5)机械管理措施
(1)现场使用的机械设各,要按干面固定点存放,遵守机械安全规程,经常保持机身等周围环境的清洁。机械的标记、编号明了,安全装置可靠。
(2)机械排出的污水要有排放措施,不得随地流淌。
(3)钢筋切断机、对焊机等需要搭设护棚的机械,搭设护棚时要牢固、美观,符合施工平面布置的要求。
(4)临时各种设施的各种电箱式样标准统一,摆放位置合理便于施工和保持。
6)三大机械管理
a塔吊安全使用:
(1)塔吊司机定期进行身体检查,凡有不适合登高作业的疾病者,不得担任司机。
(2)三大机械配有足够的司机,以适应二班或三班制施工的需要。
(3)塔吊运作时设专人指挥。司机和指挥人员持证上岗。
(4)执行上班检查、定期保养、定期小、中、大修制度,不允许带病运转。
(5)塔吊、输送泵的管道、施工电梯要按机械说明要求,预埋铁件固定在建筑物上,并应牢固稳定,并定期对所有用于提升的挂钩、挂环、钢丝绳、铁扁担等进行定期检测、检查和标定。
(6)塔吊按要求设置防雷装置,接地要符合要求。
塔吊如遇六级以上大风、暴雨、浓雾、雷电要停止运作。严禁司机酒后上岗。
(7)所有提升架、外用电梯和塔吊等垂直和水平运输机械要进行安全围护,包括卸料平台门的安全开关、警示铃和警示灯,卸料平台的护身栏杆,脚手架和安全网等,所有的机械设备要有安全操作防护罩和详细的安全操作要点。
(8)塔吊运转、顶升必须严格遵守塔吊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
(9)吊高限位器、力矩限位器必须灵活可靠,吊钩、钢丝绳保险装置应完整有效。零部件齐全,滑润系统正常。电缆、电线无破损或外裸,不脱钩、无松绳现象。零星、细碎物资应有不致漏出的容器盛装。起吊后应在立地3m左右高度观察吊物正常后才继续起吊,并作水平转动动作,吊重之下不得站人。
(10)塔吊安装完毕,经北京市技术监督局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b混凝土输送泵使用安全:
(1)每班班前须检查泵体各部位、油路系统、电气系统,一切正常后再开动泵机。
(2)停止输送后应对泵体、管路进行清洗,以备下次再用。
(3)管道接头和垂直段的附强装置必须牢固可靠,螺栓应拧紧。应经常检查螺栓松紧情况,以防止松脱造成事故。
(4)向溜槽内铲送砼的人员,应有牢固不滑的站板,防止混凝土浆液溅起后滑。
(5)输送泵应搭防砸、防雨、防晒的防护棚 。
(6)泵送设备的停车制动和锁紧制动应同时使用,轮胎应楔紧,水源应正常和水箱储满清水,料斗内应无杂物,各润滑点应润滑正常。泵送设备的各部螺栓应紧固,管道接头应紧固密封,防护装置应齐全可靠。各部位操作开关,调整手柄,手轮,控制杆,旋塞等应在正确位置。压力系统应正常无泄露。
(7)装备好清洗管的清洗用品,作业前,必须先按规定配制的水泥浆润滑管道。无关人员必须离开管道。应随时监视各种仪表和指示灯,发现不正常时,技师调整或处理。入出输送管堵塞时,应进行逆向运转返料斗,必要时拆管排除堵塞,泵送工作应连续作业,必须暂停时应隔6-10分钟,泵送一次,若停止较长时间后,泵送时,应逆向运转一至二个行程,然后顺向泵送。泵送时料斗内应保持一定数量的混凝土,不得吸空。
(8)保持水箱内储水,发现水质浑浊并有较多砂粒时及时检查处理。泵送系统受压力时,不得开启任何输送管道和液压管道。液压系统的安全阀不得任意调整。蓄能只能冲入氨气。
(9)作业后,必须将料斗内和管理内混凝土全部输出,然后对泵机、料斗、管道进行清洗。用压缩空气冲压管道时,管理出口端前方10米内不得站人,并应用金属网篮等收集冲出的泡沫橡胶及砂石粒。
c施工电梯的使用安全
(1)严格按照安装方案进行组装,组装后报北京市劳动部门验收。并进行空载、动载和超载试验。
(2)司机必须是经过专门的培训,人员要相对稳定,每班开机前,要对卷扬机、钢丝绳、地锚进行检验,并进行空车运行,合格后方准使用。
(3)严禁载人。在安全装置可靠的情况下,装卸料人员才能进入到吊篮内工作,严禁各类人员乘吊篮升降。
(4)禁止攀登架体和从架体下面穿越。
(5)吊篮上设置摄像装置,操作室设电视监控,以做到各操作层均可同司机联系,并且信号准确。
(6)保养设备必须在停机后进行。禁止在设备运行中擦洗、注油等工作。需重新在卷筒上缠绳时,必须两人操作,一人开机一人扶绳,相互配合。司机在操作中要经常注意传动机构的磨损,发现磨绳、滑轮磨偏等问题,要及时向有关人员报告立即解决。
(7)架体及轨道发生变形必须及时纠正。严禁超载运行。
(8)司机离开时,应降下吊篮并切断电源。
7)其他中小型机械安全使用
(1)中小型机械应在操作场所悬挂安全操作规程牌,操作人员应熟悉其内容,并按要求操作。应持证上岗,操作时专心致志,不得将自己的机械交他人操作。机械要做到上有盖、下有垫,电箱要有安全装置,要有漏电保护装置。
(2)对电锯、钢筋机械,其传动部分应有防护罩,电锯应有安全装置,要有漏电保护装置。
(3)电焊机一次线接机处,应有保护罩,电线不得任意布放,放置露天应有防雨装置。手把线不乱拉,手把要绝缘,不跑电、不随意拖地。
(4)搅拌机应放平、安稳,离合器、制动器要灵敏可靠。
第7篇 高层住宅楼工程安全管理措施
1、临边、洞口安全施工措施
(1)在基坑四周、楼层四周、屋面四周等部位,凡是没有防护的作业面均必须按规定安装两道围栏和挡脚板,确保临边作业的安全。
(2)各楼层的电梯门洞口、楼梯口、预留洞口和通道口以及物料提升机出入口平台处都必须有安全防护,大于1.5m的洞口还必须采取盖板和围栏双层防护,确保所有洞口不坠人、不坠物,安全可靠。
2、钢筋工程安全施工措施
(1)在高处、深坑绑扎钢筋和安装钢筋骨架,必须搭设脚手架或操作平台,临边应搭设防护栏杆。
(2)绑扎立柱和墙体钢筋时,不得站在钢筋骨架上或攀登骨架上下。
(3)绑扎圈梁、挑梁、挑檐、外墙和边柱等钢筋时,应站在脚手架或操作平台上作业。无脚手架时必须搭设水平安全网。
(4)绑扎和安装钢筋,不得将工具、箍筋或短钢筋随意放在脚手架或模板上。
3、模板工程安全施工措施
(1)地面上的支模场地必须平整夯实,并同时排除现场的不安全因素。
(2)模板工程作业高度在2m 以上时,必须设置安全防护设施。
(3)操作人员登高必须走人行梯道,严禁利用模板支撑攀登上下,不得在墙顶、独立梁及其他高处狭窄而无防护的模板上行走。
(4)模板的立柱顶撑必须设牢固的拉杆,不得与门窗等不牢靠和临时物件相连接。模板安装过程中,不得间歇,柱头、搭头、立柱顶撑、拉杆等必须安装牢固成整体后,作业人员才允许离开。
(5)基础及地下工程模板安装,必须检查基坑土壁边坡的稳定状况,基坑上口边沿1m以内不得堆放模板及材料。向坑内运送模板构件时,严禁抛掷。使用起重机械运送时,下方操作人员必须远离危险区域。
(6)组装立柱模板时,四周必须设牢固支撑,如柱模在6m以上,应将几个柱模连成整体。支设独立梁模应搭设临时操作平台,不得站在柱模上操作和在梁底模上行走和立侧模。
(7)拆模作业时,必须设警戒区,严禁下方有人进入。拆模人员必须站在平稳牢固可靠的地方,保持自身平衡,不得猛撬,以防失稳坠落。
(8)严禁用吊车直接吊除没有撬松动的模板。
(9)拆除的模板支撑等材料,必须边拆、边清、边运、边码垛。
(10)楼层高处拆下的材料,严禁向下抛掷。
4、混凝土工程安全施工措施
(1)一般混凝土
a、浇筑混凝土使用的溜槽节间必须连接牢靠,操作部位应设护身栏杆,不得直接站在溜放槽帮上操作。
b、浇筑高度2m以上的框架梁、柱混凝土应搭设操作平台,不得站在模板或支撑上操作。
c、混凝土地泵在浇注时,要防止崩管和防止泄露的混凝土伤人。
d、使用输送泵输送混凝土时,应由2人以上人员牵引布料杆。管道接头、安全阀、管道等必须安装牢固,输送前应试送,检修时必须卸压。
e、混凝土振捣器使用前必须经电工检验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开关箱内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插座插头应完好无损,电源线不得破皮漏电;操作者必须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
(2)大体积、大方量混凝土
a、因一次施工混凝土浇注量大,工地上施工车辆密集,故交通疏导上要合理组织运输线路,统一协调指挥,避免发生交通事故。
b、劳动力组织上,要配备足够的工人班组轮流作业,避免因疲劳作业而产生事故。
c、作业面四周应搭设双排钢管脚手架,并高出操作面不少于一步架,外侧满挂密目安全网。超2米高的深基坑四周应设置1.5m高防护围栏。
d、混凝土泵管进入基坑的垂直部分要用脚手架固定牢固,并配180度弯管,防止垂直部分泵管因压力大而在接头处脱落。混凝土泵管及连接件在使用前要检查,磨损的或材质不好的要挑选出来,不得使用。
e、在混凝土地泵使用完毕清洗泵管时,在泵管尽头要设置围避防护,防止清洗球冲出伤人。
f、上下基坑的马道要由专业脚手架工人搭设,并通过正规的检查验收。马道要平缓,同时要设防滑条,侧面要设踢脚板和护拦,马道上不得堆放重物。
g、为防止地面物品落入坑内,要在基坑四周设置1.2m高的围栏,并设挡脚板,满挂密目式安全网。
5、脚手架工程安全施工措施
(1)脚手架要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
(2)正确使用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必须着装灵便,在高处作业时,必须佩戴安全带与已搭好的立、横杆挂牢,穿防滑鞋。
(3)风力六级以上强风和高温、大雨、大雾等恶劣天气,应停止高处露天作业。风、雨过后要进行检查,发现倾斜下沉、松扣、崩扣要及时修复,合格后方可使用。
(4)脚手架要结合工程进度搭设,搭设未完的脚手架,在离开作业岗位时,不得留有未固定构件和不安全隐患,确保架子稳定。
(5)在带电设备附近搭、拆脚手架时,宜停电作业。
(6)脚手架搭设、拆除、维修和升降必须由架子工负责,非架子工不准从事脚手架操作。
6、施工机械安全措施
(1)施工现场大型机械设备如塔吊、物料提升机的安装(或拆除)必须编制安装(或拆除)方案。安装结束后由安全管理部配合安监站进行验收。
(2)本工程使用中、小型机械比较多,因此,必须加强对施工现场中、小型机械设备安全运行的管理。
(3)本工程所使用的机械要派技术熟练的信号工和司机进行操作,持证上岗,做到定时保养及时维修,按时检查,确保各种安全保险灵敏有效。
(4)塔吊、外用电梯、机电设备、脚手架均需防雷接地,接地极∠50二根长2.5m打入地下500mm,级间和与设备间连一40×40镀锌扁钢,电阻不大于4ω,脚手架每30m设一处,电阻不大于10ω。
(5)施工现场塔吊、砼输送泵等大型用电设备、机具,配专人进行维护和管理。
7、结构施工安全措施
本工程采用五台塔吊,属于大面积的工程施工,采取以下安全措施:
(1)塔吊管理
a、成立由总承包安全负责人为首的工程塔机作业指挥中心,负责对施工现场各塔机之间关系的指挥、协调、维修、顶升和运行工作。
b、各施工单位提前2天向总承包商塔机作业指挥中心提出书面申请,由总承包商工程协调部统一调度安排使用。
c、进入施工作业现场的塔机司机,要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现场管理规定,做到严谨自律,一丝不苟,禁止各行其是。
d、为了确保工程进度与塔机安全,各塔机须确保驾驶室内24小时有司机值班。交班、替班人员未当面交接,不得离开驾驶室,交接班时,要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e、对严格限制塔臂回转角度的塔机,要采取塔臂回转限制措施。
f、统一在塔机起重臂、平衡臂端部、塔机最高处安装安全反光警示器(灯)。
g、施工现场应设能够满足塔机夜间施工的照明灯塔,亮度以塔机司机能够看清起重绳为准。
(2)塔机运行原则
a、低塔让高塔:低塔在转臂之前应先观察高塔的运行情况,再运行作业。
b、后塔让先塔:在两塔臂的工作交叉区域内运行时,后进入该区域的塔要避让先进入该区域的塔。
c、动塔让静塔:在塔臂交叉区域内作业时,在一塔臂无回转,小车无行走,吊钩无运动,另一塔臂有回转或小车行走时,动塔应避让静塔。
d、轻车让重车:在两塔同时运行时,无荷载塔机应避让有荷载塔机。塔机长时间暂停工作时,吊钩应起到最高处,小车拉到最近点,大臂按顺风向停置。
(3)信号指挥规定
a、信号指挥人员,必须经市劳动局统一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操作证书方可上岗指挥。
b、换班时,采用当面交接制。
c、塔机与信号指挥人员应配备对讲机,对讲机经统一确定频率后必须锁频,使用人员无权调改频率,要专机专用,不得转借。现场所用指挥语言一律采用普通话。
d、指挥过程中,严格执行信号指挥人员与塔机司机的应答制度即:信号指挥人员发出动作指令时,先呼叫被指挥的塔机编号,司机应答后,信号指挥人员方可发出塔机动作指令。
e、塔臂旋转时,发出指示方向的指挥语言,应按国标执行,防止发生方向指挥错误。
f、指挥过程中,信号指挥人员应时刻目视塔机吊钩与被吊物,塔机转臂过程中,信号指挥人员还须环顾相邻塔机的工作状态,并发出安全提示语言,安全提示语言须:明确、简短、完整、清晰。
(4)起重工(挂钩工)操作规定
a、起重工要严格执行十不吊操作规定。
b、清楚被吊物重量,掌握被吊物重心,按规定对被吊物进行绑扎,绑扎必须牢靠。
c、在被吊物跨越幅度大的情况下,要确保安全可靠,杜绝发生'天女散花'的现象。
d、起重工作业前、中、交班时,必须对钢丝绳进行检查与鉴定,不合格的钢丝绳严禁使用。
(5)塔机顶升规定
a、与相邻塔机无影响时,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本塔的顶升高度和顶升时间。但必须书面上报塔机指挥中心,经审核签字批准后,方可进行顶升。
b、塔机指挥中心在保证安全生产的前提下,本着就快不就慢的原则,根据工程进度,统一确定塔机项升高度和到位时间。
8、施工现场高空作业安全措施
(1)要求所有安全设施的搭设实行申报制度,所有设施搭设必须以书面形式报总承包商审批,搭设完毕后通知总承包商,经总承包商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拆除安全设施同样要向总承包商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能拆除。同时对多单位共同使用或交替使用的安全设施实行验收、检修、交接制度,对安全设施搭设的时间、位置、用途等情况,总承包商都一一记录在案,根据使用的要求和工程进度,做好动态管理,确保安全设施在使用过程中的完好、坚固、稳定,使安全设施始终处于安全状态。
(2)要求分包单位在高空或临边作业时,对手持小型工具必须全部生根,以防在高空操作时坠落。对进入现场及楼层的信道搭设安全人行信道,对接近吊装的危险区域,用护栏进行隔离,悬挂警示牌,有效地防止可能发生的高空物体坠落事故。
(3)制定和健全高空施工的安全操作制度,严肃施工纪律。
(4)高空安全设施必须用途齐全、安装牢固、拆除方便、使用可靠,同时做到定期检查,专人修缮。
(5)高空施工人员应佩安全带、戴安全帽、穿防滑鞋;对超高空施工人员应进行健康检查,在高空宜设置(冬季)避风棚和(夏季)遮阳棚。
(6)当风力超过六级时,应停止高空吊装施工。
(7)高空上下指挥应采用无线电对讲机,且信号统一。
9、施工现场临电安全措施
(1)现场施工用电缆、电线必须采用tn-s三相五线制。严禁使用三相四芯再外加一芯代替五芯电缆、电线。现场所有配电导线采用橡套软电线,不准使用塑料线及花线,不允许用铁丝、铜线代替保险丝。
(2)施工用电投入运行前,要经过安全管理部及总承包项目技术负责人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管理人员对现场施工用电要有技术交底。
(3)临时用电线路采用架空敷设,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临时照明采用不大于24v的安全电压。
(4)施工现场供电线路、电气设备的安装、维修保养及拆除工作,必须由持有效证件的电工进行。
(5)配电房室内安全工具及防护措施、灭火器材必须齐全有效。
(6)对易燃易爆、危险品存放场所的设备,要加强监控、检查工作,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7)对固定、移动机具及照明的使用应实行二级漏电保护。并经常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
(8)现场电工必须熟练掌握并认真执行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及供电局、劳动局安全技术须知有关规定。
(9)电工持证上岗,坚守工作岗位,遵守职业道德和操作规程,并做好施工日志。面向生产第一线,做到随叫随到,对工作认真负责,不断提高技术水平,全心全意为施工生产服务。
(10)现场电工应随时掌握现场所有供电线路、用电设备的绝缘程度和使用运行情况,设备增减情况,开关箱、流动箱及用电设备的熔丝匹配情况,插座及开关的保护盖齐全完好情况,如有损坏时应及时更换。
(11)现场使用的配电箱、线路、用电设备、零配件齐全无损,无裸露,标记无脱落,外观清洁,摆放整齐。
(12)必须严格做到'三级配电、二级保护'。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总配电箱或柜,不得直接在供电局或建设单位提供的电源系统上向各分配电箱供电。
(13)各类配电箱中的rc熔断器内严禁使用铜丝作保护,必须使用专用的铜熔片,并做到与实际使用相匹配。
(14)开关箱必须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要求,箱内漏电开关不得大于30ma/0.1s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要求。
(15)开关箱必须固定挂设,不得随地放置,严禁箱体倾斜15°以上使用。
(16)对所有供电线路、用电设备、各类配电箱,现场值班电工班每天至少要进行两次全面细致的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17)值班人员按规范要求定期对配电室低压柜进行检查清扫,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18)对施工现场所有配电箱,每周必须清扫一次。灰尘多、潮湿等场所,根据情况增加清扫次数,保证配电箱的清洁完整。
(19)用电设备在安装使用前,必须先摇测绝缘电阻,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
(20)现场电工必须做好漏电保护开关的动作记录,如动作时间、动作原因、动作次数等,查清动作原因处理恢复后,才能继续投入使用。
(21)现场所有用电设备 必须另接三级配电箱,否则不准使用。箱内必须配有开关及漏电保护器,三级箱与二级箱距离不得大于30m,三级箱至用电设备距离不得大于5m。
(22)在雨季施工每月必须对漏电开关进行末端试验,发现不动作立即更换,如实记录。
10、易燃、有毒、化学品使用安全措施
(1)单独库存,有明显标识,且远离办公区、生活区及木工房。所有材料均要将品种、数量记录详细;
(2)有毒物的施工,应保持通风;
(3)施工现场应有灭火器械;
(4)剩余材料及时回收,单独存放、销毁。
第8篇 工程综合管理科科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条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各部门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指示,在工程公司经理的领导下做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第二条 根据上级领导及部门经理的安排,落实本科室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第三条 经常深入现场,检查施工队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建立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各项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四条 参与对施工队伍进行的安全考核工作。
第五条 参与施工队伍的事故分析和处理工作。
第六条 协助主管做好施工队伍各类资料的整理、登记及建档工作。
第七条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
第9篇 浅析水利工程施工安全的预防及管理
摘要:在土木工程项目施工中,水利工程施工的安全问题突出,贯彻安全法规和标准、深化文明施工管理显得尤其迫切。 本文分析了水利工程施工的安全隐患,提出了水利工程施工安全的预防及管理监控措施,从而促进水利工程安全运行。
关键词:水利工程;施工安全;管理
一、水利工程施工安全隐患分析
与一般建筑工程施工比较,水利工程施工存在更多、更大安全隐患,主要有:一是工程规模较大,施工单位多,往往现场工地分散,工地之间的距离较大,交通联系多有不便,系统的安全管理难度大。二是涉及施工对象纷繁复杂,单项管理形式多变,如有的涉及土石方爆破工程,接触炸药雷管,具有爆破安全问题;基坑开挖处理时基坑边坡的安全支撑;大型机械设施的使用,更应保证架设及使用期间的安全;有的隧洞涉及引水发电,导致隧洞施工时洞室开挖、衬砌、封堵的安全问题。三是施工难度大,技术复杂,易造成安全隐患,如隧洞洞身钢筋混凝土衬砌,特别是封堵段的混凝土衬砌,采用泵送混凝土,模板系统的安全和悬空大体积混凝土立模、扎筋、混凝土浇筑施工安全问题等。四是施工现场均为“敞开式”施工,无法进行有效的封闭隔离。对施工对象、工地设备、材料、人员的安全管理增加了难度。五是民工文化层次较低,加之分配工种多变,使其安全适应和应变能力相对较差,增加了安全隐患,如曾发生的民工从脚手架上坠落、钢筋穿过胸腔,多系民工缺乏安全常识所致。
二、水利工程施工安全的预防
1、抓好安全教育,在思想上重视安全
安全预防,思想是关键。一是应使各施工单位最高管理人树立强烈的安全意识,在水利工程施工中能否坚持安全第一,关键取决于施工单位管理层领导和工程项目部主要负责人能否把安全作为各项工作中首先考虑的问题,为此施工单位应明确提出把安全作为管理层领导和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考核的主要依据之一,并采用一票否决制,凡出现安全事故,并追究领导的责任,年度考核不合格,视情节严重扣发年度奖金,直至解聘和辞职,通过“一票否决制”,迫切和激发从管理层到项目部人员抓安全的自觉性。二是以人为本,强化广大职工、民工的安全责任意识,切实改变民工心中你要我安全的心态,通过3级安全教育和一票否决的制度以及大量事故案例、事故通报、大会动员、小会布置讨论、摆事实讲道理等多种形式、多种途径,极大地提高职工、民工对安全的责任感,使每个人都明确:施工安全不仅关系个人的生命安危,它同时也关系着工程的声誉和形象,关系着整个工程建设的顺利与否,它确实是每一个人的头等大事。在思想上建立了忧患意识,使每个管理人员和民工都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就为贯彻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提供了强有力的思想保证。
2、制订安全制度,进行制度教育
从业主到施工单位项目部、基层班组,在统一思想的基础上,层层制订落实安全制度。安全制度必须结合本部门、本班组自身情况,既有一般要求、一般情况下的安全制度,也结合各单位情况提出特殊要求,对安全制度应“警钟长鸣”,采用各种形式贯彻、灌输、落实、执行。
3、利用施工组织设计交底进行安全施工技术教育
为了使工程建设施工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得以落实,应在项目施工前编制《安全防护手册》作为安全规范,发给全体职工进行认真学习,并利用施工组织设计或项目施工技术交底,进行本项目安全措施的教育,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针对工程项目特点,提出本项目应特别强调的安全隐患及应对措施,通过对安全技术的交底和教育,使施工人员和每一位工人对工程施工总的安全要求和安全措施心中有底,这将给施工中落实具体的安全技术措施奠定基础。
4、施工队伍组建时重视安全管理,从组织上落实安全措施
每一项目上马,工地应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管理体系,并安排质量安全员,赋予相应安全管理权力,包括违章作业制止权、严重隐患停工权、经济处罚权、安全一票否决权,保证其有效行使职责。对于特种作业人员、危险作业岗位,应严格培训、持证上岗,并明确规定工人有权拒绝管理人员的违章指挥及无安全防护的危险作业。
三、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监控
在水利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工作中、施工过程的管理和监控是过程性的,管理的时间长、跨度大、涉及面广,同时也是管理是否有效直接接受检验的阶段,在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中,既要统筹兼顾,不留死角,又要集中力量抓好重点;既要重视施工高峰期的施工安全,又必须注意其他施工期间各个安全环节;既要严格控制关键工序安全操作规程,又要全面抓好一般工序施工的安全要求;既要抓好关键部位施工对象的施工安全,又要保证全部施工对象的安全生产。
1、控制关键施工对象和关键施工工序,保证安全生产
关键施工对象(包括危险施工部位)和关键施工工序应作为安全管理布控的部位,关键施工对象(包括危险施工部位)如高空部位施工、导流洞引水洞衬砌封堵施工、深基坑开挖支护施工、土石方爆破开挖施工等,关键施工工序如大体积浇筑、钢筋焊接加工、大型构件吊装运输、脚手架工程等,对以上2个关键实施安全检查制度及专人安全盯岗制度,真正做到制度落实、检查落实、责任落实,保证施工安全。
2、标准化管理,实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生产控制
坚持标准化是安全生产的基础工作,全员、全过程、全方位执行标准化和规范化施工时安全生产最强有力的保证,项目施工中应将每一天施工对象、作业人员及作业程序、安全注意事项及安全措施均执行标准化要求后规定,使作业人员在施工前和施工的每时每刻都做到施工地点明确、施工对象明确、工作要求明确、安全注意内容明确,杜绝了因情况不清、职责不明、盲目施工导致的安全隐患,保证了“三全”安全系数控制的要求。
3、作业现场抓安全管理
水利工程施工作业现场是安全管理最终落实点,也是安全隐患和安全事故最终发生的地点,必须严格把握作业现场的安全作业,安全施工。一是建立和健全各类现场作业管理制度,如责任制、抽查制、安全交底、防火及安全用电制;机具和设备安全使用管理制度、安全纪律等,设专职安全检查员监督实施,发现任何安全事故隐患和苗头以及违章操作,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并严肃查处。二是严格各类人员无证上岗,严禁非专业人员从事专业工种,严禁非电气人员安装维修电器电路,严禁闲杂人员进入高空悬垂、危险作业场地和易燃易爆品堆场,避免发生各类意外伤害。三是各工序交替、工种更换、作业面交付等环节,应包括安全交接;应特别交代安全控制的“预警点”和“关键点”,防止因情况不明或情况陌生而造成的安全隐患。四是赶工作业特别容易发生事故,深夜班作业及连班作业极度易引起因施工人员的疲倦、深夜瞌睡而导致的安全事故,一般应尽量予以避免;工程特殊情况,确实需要加班加点作业,安全员应在做好准备工作的基础上,加强监督巡视,时刻控制现场作业状态,严格防范事故发生。五是水利工程往往工程规模较大,施工作业点广,易爆易燃材料使用量多,容易发生火灾,必须建立以项目经理、安全员为领导的消防队伍,平时进行必要的灭火知识培训演练,在木工车间、机修车间、发电房、食堂、仓库等易发生火灾场所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泡沫、干粉)等消防设施,做到有备无患。六是每天完工后各施工作业班组认真清理现场,并经安全检查人员验收,方可离场,防止留下各类安全隐患。七是安全专职或兼职人员接受相应系统急救、设备和器材的使用培训及药物准备,以备急用。
4、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系统安全管理
鉴于水利工程施工的特殊性,点多面广,人员分散,管理难度大,薄弱环节多,在安全管理中可应用系统管理理论,全面管理控制,以收到最佳效果。要把整个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抓好,使工程的安全系统处于有机联系、整体优化的状态。水利工程施工流动性大,职工长年野外作业,施工现场环境艰苦,业余生活单调、枯燥,容易影响情绪,引发心理压力,导致各种安全隐患。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和项目部应以人为本,努力改善工作环境和待遇,改善民工业余生活,合理安排工作和休息时间,做好职工心理疏导和心情调节,使职工处于身心愉悦、情绪开朗的状态,虽身处工地却给职工以“家”的感觉,提高广大职工的向心力、凝聚力;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娱乐活动和各类积极向上的竞赛、评比活动,把职工的精力引导到工作岗位上,给安全管理带来“人气”。
第10篇 检修工程安全管理条例
第一条 为加强检修工程的安全管理,确保检修过程中的人身和设备安全,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设备、动力、建筑物、构筑物的日常检修和大中修。
第三条 检修前必须根据作业的特点,切实分析整个检修过程中所存在的危险因素,制定出可靠的预防措施,编制安全作业计划。各项检修作业,应根据具体情况成立安全施工领导小组或指定安全负责人,并实行行政第一把手负责制,负责监督检查本条例和有关规程、规定的贯彻执行。
第四条 凡主要生产设备(部控、公司控)、锅炉、易燃易爆和有毒设备设施的大中修;重大工业厂房和大的民用建筑物的大修;年终检修等,负责检修的单位必须在施工前一周将检修计划(包括项目、进度计划、危险因素分析、安全措施和现场安全负责人等)报公司安环部审查备案,并应制定“一图三表”即施工组织网络图,作业程序表、风险事故预测表、安全对策表。
第五条 施工前,要对所有参加检修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学习安全规程,明确任务分工,提出质量标准,颁布安全禁令,交待安全措施,组成联保对子。班组长要根据当天的检修作业任务,作好每日的班前安全讲话,措施要落实到人,并做好记录。
第六条 施工现场要设安全检查人员,并佩戴标志。重大施工中,每天应召开各专项现场安全负责人会议,协调安全管理工作,堵塞一切漏洞。
第七条、所有参加检修的人员必须按规定正确穿戴和使用劳保用品,同时要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严禁酒后上班和在检修现场打闹玩笑。不懂的作业不操作,不归自己分管的设备、工具不动用、有指定人员的作业他人不得擅自动手,各种安全警示牌不得随意变动或摘下。要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第八条 必须对施工场地进行安全确认。施工前,高处(如房顶、平台、天车、走台)的堆积物必须清除干净;要文明施工,一切物料(备件、材料、油料、易燃易爆物料、废料等)均应按指定地点堆放存放,必须设置安全通道并保持畅通无阻。危险场地、危险作业要指定专人监护。
第九条 检修现场必须设有醒目、明显的安全标志:
①检修机电设备应设有“有人工作,禁止合闸”标志;
②坑、沟、井等危险处无法加盖板时,要设围栏和“当心坠落”、“禁止通行”标志;
③在道路上施工和在上空施工以及上空有坠落物的危险处要设路障,夜间设红灯示警,白天应设红旗或专人监护,并设“禁止通行”、“禁止倒物”等标志;
④中毒、窒息危险处段要设“当心中毒”标志。
安全标志规定谁设挂由谁拆除。
第十条 严格执行安全用电的停送电制度、工作票制度、工作许可制度和工作监护制度。停送电必须由专门负责人签发操作票,指定专人操作和确认,并向施工单位签发通知书,不得口头或电话传达。施工单位的电源,由使用单位提供,并按指定接线部位经施工和使用单位共同确认后方可送电。不准擅自乱接电源。本单位施工需要架设临时线路,须经施工领导小组负责人同意,并应符合安全规范。
第十一条 检修中使用的所有设备、工具,必须经过检验,确保安全可靠,绝缘良好,保险装置齐全,不准超限使用。电气线路和设备的检修必须完成断开电源、验电放电、接地接零、悬挂警示牌或装设临时遮栏等安全技术措施。电气设备必须单机单控,不得两台或多台电气设备共用一个开关。
第十二条 两人以上共同作业时,必须有主有从,统一指挥并做好监护工作。
第十三条 检修过程中,一切设备开动前,操作人员应对设备的转动(移动)部位的安全保护装置确认齐全可靠,对周围环境作过仔细检查,确认无障碍开机的因素后方可开动。
第十四条 高处作业所搭脚手架、桥板应连结牢靠,有坠落危险处必须设置防护网。高处施工人员不得向下抛扔物品,所需工具、材料也不得由人从下向上抛递。在高处进行拆卸安装作业时,要有防止坠物伤人的安全措施。
第十五条 多层或多单位同时作业时,要取得周密的联系和确认,层与层之间要设置足以防止坠物的措施。
第十六条 检修吊装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十不吊”的安全规定,要检查周围是否有高压线路和障碍物,对绳、钩、链、环要作认真检查确认。禁止任何人攀登吊运物件及在吊钩下通过或停留,不准物件长时间悬吊在挂钩上。
第十七条 必须严格执行电气焊作业的安全规定,氧气瓶、乙炔气瓶、电焊机要有良好的安全装置和保证足够的安全距离,现场要有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八条 工程检修中需要进行爆破时,须经安全、保卫部门审批,切实制定出方案。不经批准,不得爆破。并要严格执行爆破规程中有关规定。
第十九条 在易燃易爆场所动火施工,要事先向公安、安全部门递交动火申请报告。在领得动火安全作业证,明确动火负责人,切实做好消防救灾的准备工作后,并要在公安、安全部门的监护下方可动火施工。
第二十条 拆除建筑物(或挖土方)时,必须自上而下进行,禁止数层同时作业。较大物件未经现场领导同意,不得整体拆除。当拆除某一部分时,应该防止其它部分发生坍塌、崩起等事故,无关人员不准进入拆除区域。拆除工程前,应先将电线和各种管道全部与干线切断或迁移,以免发生触电、中毒等事故。
第二十一条 设备的安全装置、防护设施和设备本体应同时检修,同时安装,同时验收。严禁损坏、扔弃和随便变更安全装置。
第二十二条 凡在检修工地烤火时,必须注意周围不得有油料及易燃易爆物料。离开工地一定要彻底扑灭火种,以防引起火灾。
第二十三条 调整检查设备,需要拆卸防护罩时,要先停电关车。检查检修完毕后,防护罩必须及时装回原位,不准无罩开车。
第二十四条 检修完成后,对设备的转动和移动部位要进行检查,防止工具、材料或其它物品卡位,有条件的要进行人工转动或移动,运转试车前,要进一步周密检查,对设备本体与附件、冷却润滑系统,各项试验测量和设备周围现现场确认合格后,经领导同意,有专人指挥、专人操作,方可试车。
试车必须遵守如下规则:先组件后整体,先单机后联动,先空载后负荷,只有上一步合格后,才允许下一步的进行试车。
第二十五条 检修完毕要进行竣工验收,严格手续。对安全和文明生产要按有关标准、规定进行全面检查,不合格不得验收和交付使用。
第二十六条 检修工程必须做好各种原始记录。各种原始记录、技术资料要妥善保管及时归档。
第11篇 工程职业健康安全组织管理措施
工程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组织管理措施
1 职业健康安全保障组织机构
指挥部成立以指挥长为组长,总工、副指挥长为副组长,综合办公室、安全质量部、计划财务部部门负责人及各项目经理部经理等相关人员为组员的职业健康安全领导小组。
综合办公室为专职管理部门,设专职职业健康安全员,主抓本项目的职业健康安全工作。
物资设备部、计划财务部为协作部门,为提供必要的职业健康安全防护用品作保障。下设卫生所、施工监测员。
职业健康安全领导小组制定各项保障措施,明确各级分工,将职业健康安全保障作为日常工作重点,对生活、办公及施工生产过程进行全面的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检查指导,以保证职工的身体健康和防止职业病的发生。
2 主要职责
负责整个标段职工的医疗、保健和早期抢救工作,保证职工伤病及时得到有效救治;加强对职工进行健康教育;开展卫生防病卫生监护工作,杜绝传染病、地方病和疫源性疾病的发生和流行;对可以在工地诊断和治疗的常见病、多发病进行诊治;急症、外伤的早期抢救处理。
3职业健康安全保障设施
职工生活区集中建立在避风、向阳、静辟处,与施工现场保持一定的距离,并设置防尘隔离带,以防止施工对宿舍的污染,尽可能地给职工生活在一个较清洁的环境中。
在生活房屋、办公房屋室内安装风扇、空调及取暖设施,以利夏季防暑降温及冬季保暖。
在生活区设立职工活动中心,配备一定数量的运动设施,以利于职工在空闲时间能锻炼身体。
生活区设立足够数量的卫生设施,保持职工宿舍区内的卫生。室内外卫生经常清扫,保持地面干净,日常用品摆放整齐,注意室内通风良好,保持空气清新,有条件时在室外种植花草,美化环境。
在生活区外围偏僻处设立生活垃圾池,生活垃圾在生活区内采用封闭式容器收集,然后统一倒入垃圾池,再按当地环保规定运至指定垃圾处理地点统一处理。严禁随地丢弃生活垃圾。
生活区内设置有取暖设施的公共洗澡间,洗澡间内设置冷热水管,保证职工在工作后能洗澡,保持个人的清洁卫生。
第12篇 项目部装修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规定
一、总则
1. 为了满足社会和企业不断发展的需要,系统深入地完善工程项目的管理,以进一步提高企业整体的施工管理水平,杜绝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减少、规避工程风险,保障劳动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定。
二、工程项目监督管理规定
2. 所有要签订的合同,工程部将按照国家、行业规范、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合同内的商务条款(如付款方式、结算条款和罚款条列)进行制定,由工程部审查,审批后符合要求的报公司上级领导批准并签订合同。
3. 合同签订后,项目负责人须与质安部签订安全责任书并执行公司相关工程项目管理规定、技术要求。
4. 公司质安部负责对工程项目根据国家规范、公司管理要求实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质量安全监督检查,检查内容见有关表格与规定。
5. 项目负责人在工程项目开工后3天内向工程部、质安部提交《项目管理人员通讯录》及《相关单位信息表》(见附表1、2)一份。表中如实填写有关人员的详细信息和联系方式,以便对工程情况的跟踪管理和服务。
6. 在工程项目开工后一周内向工程部、质安部提交本工程项目的《劳动分包协议》、《施工人员花名册》一份。
7. 在工程项目开工后,项目负责人以电子邮件、传真形式、公司oa系统向工程部提交《工程进度周报和月报》(见附表3)、《监理例会会议纪要》一份及能如实反映工程进度情况的现场照片,便于公司随时掌握工程项目动态情况,并便于公司为工程项目提供更好的支持和配合。
8. 质安部将对在建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及劳务用工等情况检查。项目负责人有义务对检查工作给予支持和配合,对检查中发现的工程质量问题与安全隐患,项目负责人应责令项目部施工人员按照质安部的整改通知及时进行整改并提交整改回复,经复检整改后的项目应符合国家行业或地方相关规范、标准。
9. 参与工程直接施工管理人员的费用进入项目成本,由项目负责人承担。
三、工程保险管理规定
由于工程项目具有复杂性、流动性、多样性,因此建筑装修施工复杂而且变数大,不安全因数多,特别是在生产高峰季节、高峰时间更易发生事故,再加上施工人员流动分散、项目工期不固定,比较容易形成临时观念,从而存在侥幸心理,不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故存在安全事故的隐患。根据《建筑法》有关规定,公司要求项目负责人:
1. 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工程项目施工人员购买建筑工程团体意外伤害险,若施工合同条款中要求购买建筑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的也必须购买;工程开工后15天内,项目负责人必须向公司提供已购买的保险单据原件。
四、工程项目章管理规定
1.工程合同签定后,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项目负责人可申请项目部印章一枚,由公司办公室主任负责提供并在公司备案,印章刻制费用由项目部承担。
2. 项目负责人在领用项目部印章时,须填写《项目部印章使用申请表》。3. 工程竣工验收并结算完毕后,项目负责人必须将领用的项目部印章归还公司办公室,由办公室注销。4.公章保管不严而被偷盖的,罚保管人200元,偷盖印章造成损失的,罚偷盖人400元,损失部分的20%由保管人赔偿,损失部分的80%由偷盖人赔偿,并追究偷盖人责任。5.对私刻,伪造公司印章者,罚款10000元,严重的追究其法律责任,因公章管理不当,对公司造成荣誉或经济损失的,追究公章管理人员和当事人责任。
五、工程进度款审批管理规定
1. 工程项目的工程款到帐后,由项目负责人填写《资金审批表》,注明款项用途、金额,由工程部根据合约、工程进度的完成情况对可付额度进行审批,并上报公司,财务部根据项目资金到款情况扣缴相应税费后,报公司领导批准。
2. 对于未能及时向公司提交工程项目相关资料,导致公司无法了解工程进展情况的工程项目,工程部有权对工程进度款暂缓审批,待上述资料补齐后方可审批。
3. 对项目发生劳务、材料商投诉和经济纠纷的,在问题解决前,工程部有权在进度款中扣除相应款项直至问题得到解决为止。
六、工程档案资料管理规定
为了满足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日益规范的工程项目竣工资料档案管理要求,同时为了建立健全企业工程档案平台,决定对所有工程项目须按规定做好工程项目竣工资料档案管理,并实行工程项目竣工资料档案责任人制度,具体规定如下:
1. 该工程竣工后,项目负责人根据公司《工程项目竣工资料》档案目录的要求向工程部提交符合要求的工程项目竣工资料档案原件一套。
2. 未按规定要求提交《工程项目竣工资料》档案的,因《工程项目竣工资料》档案不完备而未符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所产生的责任,由项目经理(负责人)承担。
3. 《工程项目竣工资料》档案要求见附表4。
七、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奖罚规定
1. 在质量、安全的例行检查或市级以上质量、安全大检查中被要求整改的,项目负责人必须积极按要求整改,一旦被记入了企业不良行为,并且在网上公示、扣分的,公司将追究项目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并对项目负责人按10万元/分不等的经济进行处罚,罚金从绩效或工资以及必要的工程款当中扣除。
2. 经公司质安部检查,发现工程质量及安全文明施工不符要求,质安部将发出整改通知要求项目负责人对存在问题进行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或不符要求的质安部将对项目负责人进行经济处罚(罚款将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直至整改符合要求。同时工程部有权对工程进度款暂缓审批,待整改完成符合要求后方可审批。
3. 涉及经济法律纠纷或发生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工程项目,在该事件未按公司规定得到妥善处理前,质安部有权对该项目负责人进行经济处罚。4. 在质量安全检查评定符合要求的项目,将参加公司年度的项目评优活动,并对在年终项目评比活动中获得优秀的项目部给予奖励。
八、工程创优评奖管理规定
为建立完善、全面的企业业绩平台,从而更好的满足各项目部的需求,经公司研究决定建立工程创优评奖管理制度,具体规定如下:
1. 对纳入公司工程创优评奖工程范围的工程项目,公司相关部门将进行重点跟踪,并根据工程参评奖项向该项目负责人下达《工程项目创优评奖施工资料要求》(附具体要求),项目负责人有义务组织工程管理人员按照要求进行工程档案编制和整理并及时上交,公司相关部门将提供积极的配合支持。
2. 对获得工程创优奖项的项目,公司将根据所获奖项对项目负责人进行奖励,具体奖励办法见公司相关规定。
九、工程应急救援管理规定
9.1 项目负责人对该工程项目消防安全和施工安全负有责任。必须保证做好工地现场文明施工及施工安全管理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严格施工现场安全防火规定,健全和落实消防组织和岗位责任制,在项目部形成防火安全管理网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和《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在项目部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加强员工劳动安全教育,完善各项安全制度,强化安全员岗位职责,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规范,以《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中的相关内容对照自己的工作,杜绝一切安全隐患。不与从业人员签订任何旨在免除或减轻本人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责任的合同。
9.2 项目部要根据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上报公司审核批准。如果出现安全事故,项目负责人应立即组织抢救并做好善后处理,不得擅离职守,并及时将事故情况通知公司,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如因此使公司承担责任及政府部门处罚、遭受经济利益损失以及社会名誉地位受到影响的,公司有权向项目负责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