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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管理科安全生产职责(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9 查看人数:56

工程管理科安全生产职责

第1篇 工程管理科安全生产职责

1、严格遵照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规范、规程、标准、规定,编制设计、施工、工艺等技术文件,提出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2、在遵守国家安全法规的前提下,根据工程特点有针对性地编制和修订工艺规程、操作规程。

3、负责审查施工项目编制的安全措施计划和安全技术方案。

4、在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采用等项工作中,都必须考虑劳动保护方面的要求,应尽量采用无毒、低毒物品代替高毒物品。

5、参加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进行技术鉴定,提出改进措施。

6、审核批准分包单位的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第2篇 某工程项目安全管理相关工作程序

一、工程项目开、复工报告管理程序

根据工程局制定的开复工检查验收制度,无论是新开工项目还是复工项目,项目经理部应在开、复工前组织一次全面的检查验收,就现场的管理制度、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安全施工措施方案、现场施工环境、安全防护设施、消防设施配备情况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等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能否满足安全生产条件,能否保障正常的安全生产需要等相关事项,进行细致、全面的检查验收,并对从业人员开展教育培训,经自查符合要求后,填写开、复工报告(见样单),报监理和建设单位确认同意后,通报本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相关各单位主管部门应进行审查复检,并进行汇总登记备案,填报开、复工汇总登记表。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严禁开、复工。

二、大型起重设备进出场安拆管理程序

国家和地方政府相继出台了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或办法,明确了各相关单位的安全监管职责,对租赁、使用单位提出了具体要求。根据相关规定,工程局要求各施工项目部,在采购、租赁机械设备前,应对设备状况或性能进行考察验证,对租赁方的资质等进行确认。设备通过进场检验准备安装前,必须实行通告程序,履行登记备案手续。具体要求如下:设备进场后,项目部应组织进行检查验收,确认完好后,建立进场机械设备台帐,安装(拆除)时填报安装(拆除)通告单(见样单),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审验备案,搞好旁站监控工作,做好记录。上级主管部门应依据管理需要,采取措施进行复验、监控,建立机械设备备案登记台帐,完善机械设备管理档案。

三、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签字管理程序

工程项目开工前,分包队伍作业人员进场后,项目负责人应在现场及时组织开展对所有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或培训,灌输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介绍施工现场危险因素与防范措施,讲述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明确项目管理制度,提出安全注意事项,促进从业人员增强安全意识,帮助其提高操作技能和自我保护能力,做到“三不伤害”。

教育培训要结合不同季节、施工阶段和作业环境的变化,适时进行。

在施工过程中,作业人员流动更换频繁,专业作业人员更替时有发生,对此,应依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分部分项分专业的教育培训,力争全员全过程。安全教育资料可依工程局出版的《农民工安全教育手册》为基本素材,结合现场实际情况采取与时俱进的教育内容和灵活的教育方式,通过事故案例的解读和现场观摩的形式,强化安全知识的了解和普及与安全技能的掌握和提高,从而全面提升综合素质,为安全施工打造扎实的思想意识基础和防范技能。受教育人员应进行实名制登记,并履行本人签字确认手续,连同全面详尽的教育内容一同存档,完善教育培训资料。

四、检查验收组织实施管理工作程序

项目安全管理工作,依赖于组织健全,靠制度建立,明确了管理职责,才能恪尽职守。

项目经理部应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检查验收工作,做全方位的检验督促。项目经理每周应组织一次现场全面检查或验收,安全员负责协调,对施工现场的环境、临电设施、安全防护设施、文明施工状况以及施工作业行为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予以协调解决,发现不安全行为予以及时纠正;并依施工进程的需要,及时对安全设备、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验收,如现场临电、基坑与模板工程、各类脚手架,临边洞口防护及危险作业监控措施等要及时予以验收确认,查验其是否符合施工方案和规范要求,布设、搭设是否安全稳固,能否满足施工安全需要,如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下发安全隐患整改单,或暂停施工,部署、督促整改,确保施工全过程的安全。参加检查验收的人员应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和分包队伍负责人等有关人员,检查验收单由相关责任人负责填写,并履行签字确认手续。安全员或资料员负责收集、整理、归档,完善检查验收内业资料。专项检查或日常巡检,项目安全负责人或安全员可自行组织,及时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整改。

五、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批管理程序

一般情况下,项目部应根据工程项目实际情况,依照规定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或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由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编制,现场临电方案必须由电气专业技术人员编制,项目技术部门负责人进行审核,项目技术负责人或项目经理审批,报总监理工程师审阅批复。危险性较大工程项目或关键工程、特殊工序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由施工单位或项目技术人员编制,报本单位技术部门负责人审核,由单位总工程师审批,报总监理工程师审阅批复后方可实施。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还应组织专家论证。如有变更,应履行变更审批程序。

确认后的安全专项方案应由编制人员或技术负责人向项目部管理人员、专业工程师、分包施工队及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直至由专业工程师(工长或技术员)向所辖管理区域的所有作业班组或所有作业人员进行细部的详尽交底,履行全员签字手续;并由工长负责按照专项方案要求安排部署、组织协调施工。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检查实施过程,技术负责人定期巡查实施情况。

六、奖罚处置单据核定会签管理程序

为维护正常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各单位应贯彻执行保证金预缴制度,在签订分包合同或安全协议时,要求分包队伍按一定比例预缴安全与文明施工保证金,或在拨付工程款时按比例予以适时扣缴。项目部应经常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状况进行检查与评价,对不履行中建管理理念和管理制度,违规作业、野蛮施工的单位或个人提出批评和处罚,对各方面表现优异的单位或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奖罚处置应予公示。项目的相关奖罚管理实行会签制度,具体程序规定如下:项目相关管理部门开具的处罚或奖励单据,应及时在项目例会上宣告,对奖罚原因和情形进行公示,形成记录;在每月或每次进行工程量核算或工程款拨付时,各有关部门实行会签,如工程部、技术部、安全部、商务部门等应在分包单位获取的工程量核算或工程款拨付审批表(见样单)等类单据上签署意见,将相关奖罚单据据实汇总附后,核定本阶段奖罚数额;待各部门签署意见后,由项目经理最终确认签字;分包单位依此作为向财务部门结款的凭证,财务部门依此审批表予以核定结算。如果分包单位已预缴了安全保证金,则宜在保证金中扣减;否则,如不能满足,应在工程款拨付时及时据实予以扣除。

项目经理部应按季将奖罚情况向单位主管部门汇报,主管部门应定期对奖罚落实情况进行督察,发现违规操作应予严惩。

七、安全协议签订审查管理工作程序

一般情况下,工程项目的分包队伍包含土建、水电、砌筑、装修、消防等多个专业分包。作为总包单位,应依据中建六局﹝中建六安(2007)280号文件﹞要求,及时与各分包单位签订 《安全生产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明确各自的安全管理职责,确定遇有特定情况发生时的处理程序以及争议的解决渠道和方式方法,明确协议有效期限。安全协议必须与法人单位签订,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认可,加盖法人单位公章或合同章,署上签订日期。安全生产协议签订审查与管理工作应参照以下程序进行:分包单位签字盖章后,报项目法人单位主管部门审查备案,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验通过,并负责办理加盖单位公章相关事宜,建立安全协议审查登记台帐。项目施工前的审验服务相关管理流程,应实行会签制度,安全管理实行一票否决。

八、安全相关资料收集整理工作程序

安全保证内业资料,是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综合反映,是企业安全管理评价的重要内容;是项目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记录和凭证,是日常工作的积累,具有真实性、时效性、可追溯性,是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要做到实物和文字相符,行为和记载对应,反映出安全管理的全貌和全过程。

为了规范施工项目内业资料的管理,特此明确如下:

1、安全教育工作由项目经理组织,全员参加,安全员负责教育资料的整理和签字确认手续。

2、专项施工方案由技术人员编制,按分级制由技术负责人或总工审核、审批,并分级负责施工技术交底工作。安全员督促实施,并负责安全交底资料的收集归档。

3、检查验收工作由项目负责人组织,技术、工长、相关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参加,由相关责任人填写检查验收表,并履行签字手续,安全员负责收集、整理和归档保存。

4、综合管理与应急管理相关工作由项目经理组织安排,相关责任人编制、填报,安全员收集备份存档,督促完善。

5、项目安全考核工作由项目经理组织,安全员收集完善考核资料。对项目经理的考核,由上级主管部门负责。

6、文件收发由单位指定人员负责,及时登陆获取,填报文件收发登记表,注明传阅情况和落实措施。工程项目其他安全管理工作,参照相关规定执行。

第3篇 地暖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措施

一、地暖工程质量安全措施

为了使地暖系统安全得到保障,采取以下几方面措施:

1、严格按照施工工艺流程施工,交付验收;

2、按图施工,且工程竣工绘制竣工图;

3、对业主负责,培养施工人员责任感;

4、尽量杜绝与其他专业施工的交叉作业;

5、配合砼垫层的回填施工;

6、地暖施工时,成品检验不能只看试压情况,还要结合盘管质量一并检验,尤其是管路中间死弧的位置。

二、成品保护方面的安全性措施

1、地暖施工完毕验收合格,应尽快与土建方协商安排砼回填的施工,期间成品保护必须有专人看管,验收完毕且尚未回填砼的房间应张贴醒目标语。

2、成品保护需与施工各方共同沟通,并需要甲方及总包方的支持协调,让所有工作人员都加强地暖成品保护的意识和责任。

3、砼回填时,需有专人配合,且地暖系统需带压施工,回填层施工中、施工后应随时检查地暖的压力变化。

4、地暖施工完成后,严格禁止一切对地面有破坏性的行为如:凿洞、开槽、楔钉等。

5、禁止在地面上放置火种如:生火做饭、放置喷灯等。

6、装修时应保护好外露分集水器,尽量不要将分集水器包在储物柜等木制家具中,以免给以后的维护和使用带来不便。

三、现场施工安全管理措施

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重点是进行人的不安全行为与物的不安全状态的控制,落实安全管理决策与目标,以消除一切事故,避免事故伤害,减少事故损失为管理目的。

落实安全责任,实施责任管理。明确划分各岗位安全职责,定期检查安全职责落实情况,认真详细填写有关安全资料。一切管理、操作人员均需与项目签定安全协议,向施工项目做出安全保证。

进行安全教育与训练,增强人的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生产知识,有效的防止人的不安全行为,减少失误。对查出的隐患,随时解决或通知项目经理整改,并上报公司主管部门。

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必须按照“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的原则,进行整改,实行登记、消项制度,在隐患没有排除前,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

针对红军街1号楼地暖工程主要采取以下几方面的措施:

1、 进入施工现场,佩戴安全帽;

2、 施工塔吊及龙门架下严禁长时间停留;

3、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服从总包统一调配,严禁私接乱拉线路;

4、 由于现阶段天气原因,高层施工尤其阳台边缘,要进行围挡,必要时带安全带,并穿防滑鞋。

5、 加热盘管及其他材料要集中整齐堆放,必要时设置专用库房。

6、 加热管、集分水器严禁攀踏,用作支撑或借做它用。

第4篇 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原则

1、坚决执行企业管生产必须管工程安全生产的原则。

2、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肯定安全在建筑生产活动中的首

要位置和重要性。当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的时候,应该服从安全,消灭隐患,保证建设工程在安全的条件下生产。

3、必须坚决执行法律、法规、强制性的标准及有关规定。

4、必须坚决遏制极个别施工项目部的极个别人野蛮施工的行为。

5、各工程项目部要“五同时”的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时候,同时进行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工程安全管理工作。

6、事故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广大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第5篇 酒店消防安全与工程安全管理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火灾始终时时刻刻对酒店业构成巨大的威胁.口前,国内外酒店对消防工作越来越重视。我们酒店投入了大量的资金,购买了先进的火灾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这对洒店消防工作起到厂积极的作用.但是酒店的消防工作应以预防为主,为了做好应付各种突发事件的准备,根据酒店的现实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 消防机构

第一部分 消防组织及职责

一、防火安全委员会组成及职责

(一)防火安全委员会组成

主 任:酒店分管消防安全副总经理

副主任:安保部经理

委 员:安保部、工程部、总经办公室、前厅部、客

房部、人事培训部、管理部、总务部、购物中心等部门的经理和各联营单位

负责人组成(文件另发)。

(二)防火安全管理办公室

主 任:安保部经理

成 员:由安保部的经理、主管组成(文件另发)。

(三)防火安全委员会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规章、技术规范,根据消防监督部门的要求,建立消防组织,制定履行本单位的防火安全制度和措施。

2、根据“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建立各部门、各工种、各岗位的防

火安全责任制,实行目标管理,把防火安全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

实行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3、定期召开防火安全委员会会议,及时布置、总结消防安全工作,解决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

4、定期组织防火安全检查,消除火险隐患,改善防火安全条件,确保

消防设施正常运行。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普及消防知识,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

5、组建义务消防队,制定火警火灾处置程序,定期组织灭火演练。在 火灾情况下,积极组织员工扑救火灾,疏散宾客和重要物资,保护火灾现场协助公安消防监督部门做好事故查处工作。

二、义务消防队组成及职责

(一)义务消防队的组成

指导员:安保部经理

队 长: 安保部消防主管

队员: 由酒店各部门及有关联营单位挑选附合条件的志愿者参加(文件另发)。

(二)义务消防队职责

1.义务消防队在酒店防火安全委员会指导下开展工作。

2.贯彻执行酒店的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积极参加酒店组织的各项

消防活动,做好消防宣传、培训工作。

3.熟悉酒店的消防重点部位,熟悉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及

位置,并做好维护保养工作。

4.进行经常性的防火安全检查。及时制止、纠正违反酒店消防安全制

度行为,预防和消除火险隐患。

5.定期组织灭火演习。一旦发生火灾事故,迅速正确地做出反应,按

酒店火警火灾处置程序积极组织疏散和扑救,公安消防队到达现场后,引导

消防队进入火场,并协助扑救。

第三章 值班巡查组成及职责

第一部分:值班巡查组成

(一) 值班巡查组成

酒店值班分两级制,由总值班、保安值班组成。酒店总值班由各部门经理轮流值班;保安值班由消控值班和值勤组值班。

二)值班巡查职责

1.酒店总值班职责

(1)酒店总值班代表酒店总经理行使职权,负责督查各部门,尤其是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督查夜间保安人员的安全巡查情况。

(2)负责处理当日酒店所发生的突发事件。一旦发生火警火灾事故,按

酒店制定的火警火灾程序组织扑救。

(3)值班时遇到发生火警等消防事故,要立即前往出事地处理或排除。

(4)酒店值班每天对各岗位的督查不少于3次,并详细记录在案,次日晨会上通报。

2.保安值班职责

(1)消控值班必须提高警惕,严守岗位,集中精力观察和倾听控制器上的各种讯号,遇故障或火警信号应按酒店火警火灾处置程序处理。

(2)值班人员应熟悉和掌握消防设施的使用和维护保养,发生故障及时排除。

(3)认真做好值班记录。按时交接班,交接班情况清楚。

(4)保安巡查每班不得少于4次,应按安保部指定路线逐项进行检查,

发现不安全因素应立即向酒店值班经理报告,遇火警、火灾应立即报告消控中心,并组织人员扑救

第二部分 消防管理责任

一、法定代表人消防责任

1、法定代表人是单位的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也是当然的消防法定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

2、认真学习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及上级有关消防安全管理的规定,自觉增强消防意识,带头严格遵守消防法规。

3、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单位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之中,做到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4、主持制定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督促落实各级防火责任制,改善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条件,完善消防设施。

5、在新建 、改建和扩建项目时,责成有关职能部门将工程项目的防火设计报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关审核。

6、负责火险隐患整改措施的落实,消除隐患。制止威胁单位和员工安全的危险作业。

7、加强对专职和义务消防队工作的指导,定期组织对员工进行消防知识教育,组织火警火灾处置程序的演练,不断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8、组织和指挥员工扑救火灾,积极协助公安消防监督机关调查火灾原因,并在自己的范围内严肃查处事故责任人。

9、积极参加消防安全培训,负责向公安消防监督机关汇报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情况,接受公安消防监督机关的指导监督。

10、若委托其他行政主管领导担任防火负责人时,必须出具委托书,并

经常检查督促防火负责人切实履行各项职责。

二、副总经理/总助/总监消防责任

1、受总经理委托,各副总经理/总助/总监协助总经理对分管各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负有直接领导和管理责任。

2、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国家消防法规和技术规范,不断增强自身消防意识,带头遵守消防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

3、将消防工作纳入日常各项工作之中,做到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4、根据下属各部门实际情况和特点,经常检查各部门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

5、积极做好新建、改建和装修项目的审批工作。

6、经常组织员工开展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做好新员工上岗前的消防安全知识的培训工作。

三、部门经理消防责任

(一)安保部经理消防责任

1、组织起草制定酒店的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和火警火灾处置程序。

2、监督检查各部门消防安全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发现火险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

3、与工程部共同对酒店消防设施的使用检查和测试,确保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

4、负责组织或督促对酒店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消防训练和火警火灾处置程序的演练。

5、负责建立和健全消防档案。

6、在火灾情况下,当好领导参谋,组织指挥扑救和宾客疏散。

7、追查火警事故原因,提出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协助公安消防部门调查火灾原因。

8、组织交流消防工作经验,不断促进酒店消防工作的开展。

(二)工程部经理的消防责任

1.负责制定酒店消防设施管理制度。

2.负责消防设施检查.维修和保养工作,负责消防设施的更新.改造和事故的处理,保障消防设施正常运行。

3.定期组织消防设备的安全检查及预防性试验工作,防止事故发生。

4.监督承修单位做好消防设施的检修记录。

5.积极当好领导参谋,逐步做到对酒店重要消防设施的选型.购置.安装.使用改造,直至报废的全过程的综合管工作。

6.严格消防设施验收移交手续,做好消防设施技术档案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

7.指导酒店其他部门的消防设施管理工作,积极推行酒店消防设施全员管理制度。

8.经常检查工程部重点部位的安全防火工作(如:电视机房.电梯机房.空调机房.配电房.锅炉房.水泵房)

9.严格执行动用明火管理制度,对使用喷灯、烘漆及焊割等明火作业,做到定人、定点、定防范措施并事先办理动火许可证。

10.在酒店发生火灾时,必须及时赶赴现场,组织协助指挥扑救、疏散工作,并保证内部通讯电话畅通。

11.对酒店新建.改建.装修项目应将防火设计报送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关审核。

12.监督在新建.改建.装修项目进行期间的现场防火安全工作,做好项目竣工验收。

13.做好在酒店进行土建.安装.装饰项目等单位资质证书的审核工作。

14.督促承建单位与酒店签订《改建装修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

15.经常检查和教育本部门员工和施工人员遵守消防安全管理的有关制度和规定,提高防火意识,避免事故的发生。

(三)前厅部经理的消防责任

1.对本部门的防火工作全面负责。

2.根据酒店消防安全制度,结合本部门实际,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3.负责本部门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 ,使员工熟练掌握报警知识及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4.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搞好辖区内消防器材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5.禁止员工携带电热器具在酒店范围内使用,不得动用明火。

6.部门辖区内不得擅自乱接电气线路和设备(特殊需要时应报批),不得在疏散通道和配电设备下堆放物品。

7.定期组织开展火警火灾处置程序演练,一旦发生火灾,按火警火灾处置程序积极组织扑救,迅速疏散宾客。

(四)客房部经理消防责任

1.对本部门的防火工作全面负责。

2.根据酒店消防安全制度,结合本部门实际,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3.教育本部门员工,应经常向宾客宣传:不要躺在床上吸烟,烟头和火柴梗应放在烟缸内,入睡前应将电器关闭等防火知识。

4.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

5.负责对本部门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使员工熟练掌握报警知识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6.禁止宾客员工携带易燃易爆化学物品进入客房或在客房内使用电炉.电熨斗.电饭煲等电热器具,禁止在客房区域内燃烧物品和燃放烟花爆竹

7.定期组织开展火警火灾处置程序演练,一旦发生火灾,按火警火灾处置程序积极组织扑救,迅速疏散宾客。

(五)各商场经理消防责任

1.对本部门的防火工作全面负责。

2.根据酒店消防安全制度,结合本部门实际,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3.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

4.禁止员工携带电饭煲.电炉.热得快.电热杯等电热器具在商场内使用;不得在商场内焚烧任何可燃物;不得在商场内吸烟

5.商场内不得擅自乱拉乱接电气线路和电气设施,不得在疏散通道.防火卷帘门.消火栓.灭火器和配电设施下堆放商品。

6.下班前对本部门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切断电源,确认无隐患,方可离开。

7.定期组织开展火警火灾处置程序的演练,一旦发生火灾应按火警火

灾处置程序积极组织扑救,迅速疏散宾客。

(六)餐饮部经理消防责任

1.对本部门的防火工作全面负责。

2.根据酒店消防安全制度,结合本部门实际,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3.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

4.负责本部门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使员工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和液化石油气的防火措施及火灾情况下的处置方法

5.加强对卡式炉.酒精炉和手提式液化石油气炉的消防安全管理,使用前必须经安保部批准同意,确认安全可靠,方可使用。

6.负责对烟道.抽油烟机的定期清洗工作,防止烟道.抽油烟机积垢过多引起火灾。

7.保持餐饮场所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严禁超员营业。

8.禁止宾客和员工携带易燃易爆化学物品进入餐饮场所,一旦发现及时妥善处理。

9.营业结束后,督促工作人员对营业场所内的设施和客人遗留的残物及时检查和处理。确认无隐患后,切断电源,方可离去。

10.定期组织开展火警火灾处置程序的演练,一旦发生火灾应按火警火

灾处置程序积极的组织扑救,迅速疏散宾客。

(七)各管理部门经理消防责任

1.对本部门的防火工作全面负责。

2.根据酒店消防安全制度,结合本部门实际,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3.参加酒店举行的各项消防安全活动,增强本部门员工防火灭火知识。

4.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

5.负责对本部门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使员工熟练掌握报警知识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6.维护保养好本部门区域的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确保器材完好无损。

7.下班后,督促工作人员仔细检查办公室内的安全情况,确认无误,切断电源方可离去

8.对租用酒店场所的各单位,应将有关消防管理制度附在合同书上,要求客户必须知道。

(八)各娱乐场所负责人消防责任

1.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国家消防法规.技术规范和消防管理的有关规定,自觉增强自身消防意识,带头遵守消防管理制度。

2.全面负责各娱乐营业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

3.将消防工作纳入各公司经营.管理工作之中,做到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4.需改建和装修项目时,应将工程项目的防火设计报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关审核,并做好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工作和项目竣工验收工作。

5.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检查,确保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的完好,保证营业期间各疏散通道畅通。对仓库.厨房.配电室.音控室等重点防火部位设专人负责,经常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整改。

6.负责对本公司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使员工熟练掌握报警知识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7.禁止宾客和员工携带易燃易爆化学物品进入营业场所;禁止在营业场所或工作区域焚烧可燃物品。

8.建立夜间值班制度。营业结束后,全面检查各营业场所安全情况,确认无误,切断照明电源。做好夜间巡查工作。

9.定期组织开展火警火灾处置程序的训练,不断提高员工防火灭火和疏散宾客的能力。

四、主管消防责任

(一)客房主管消防责任

1.认真学习消防安全知识,熟练掌握本岗位防火,灭火措施。

2.经常性的对班组成员进行安全教育,普及“四会”(会报警.会扑救初期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和自我逃生.会使用灭火器材)常识。

3.向宾客宣传客房消防安全制度,禁止宾客携带易燃易爆化学物品进入客房。

4.发现宾客在客房内焚烧纸张和使用电炉.电饭煲.电熨斗等电热器具应及时阻止,同时报告房务部和安保部。

5.教育班组成员在清理房间时随时注意火种.火源,防止将未熄灭的烟蒂.火柴梗带入垃圾袋内。

6.随时注意观察本岗位和消防设施区域报警装置的动向和情况,一旦有异,立即报告消控中心。发生火警火灾事故,应立即组织扑救和疏散。

(二)餐饮主管消防责任

1.认真学习消防安全知识,熟练掌握本岗位防火灭火措施。

2.经常性的对班组成员进行防火安全教育,普及“四会”(会报警.会扑救初期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和自我逃生.会使用灭火器材)常识。

3.督促班组成员做好抽排油烟机.烟道的清洗工作和烧烤.油炸等作业中的防火安全工作。

4.使用卡式炉.酒精炉和手推车液化气炉时,应经常检查器罐是否漏气,酒精是否外溢,煤气钢瓶皮管是否夹紧,以免引起火灾。

5.餐后收拾桌布时,应注意清除未熄灭的烟蒂.火柴梗等火种,以免将火种带入桌布造成隐患。

6.营业结束应检查煤气.灶具各阀门是否关闭,包厢内是否留下火险隐患,确认无误,切断电源,方可离开。

(三)娱乐主管消防责任

1.认真学习消防安全知识,熟练掌握本岗位防火灭火措施。

2.经常性的对班组成员进行防火安全教育,普及“四会”(会报警.会扑救初期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和自我逃生.会使用灭火器材)常识。

3.随时注意观察本岗位不安全因素,以防未熄灭烟蒂.火柴梗等遇可燃物引起火灾。

4.禁止宾客和员工携带易燃易爆化学物品进入娱乐场所;教育员工不得在娱乐场所内使用电热器具。

5.营业时坚守岗位,保持安全出口.通道畅通,严禁超员营业。

6.营业结束应对场所内进行真仔细的检查清理,确认无隐患,切断电源方可离开。

(四)施工员消防责任

1.认真学习消防安全知识和消防技术法规。

2.在酒店进行的土建.安装.装修项目要按防火设计要求,严格做好

现场监 督和把关工作。

3.认真落实《施工装修现场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做好用电安全管理和动用明火审批工作,对施工现场使用的乙炔.氧气瓶和油漆等危险物品必须按消防安全规定严格管理。

4.协助安保部做好对施工现场.施工单位和外来施工人员的管理。

5.经常对施工人员进行防火教育,严禁施工装修现场吸烟,及时清理现场可燃物。施工结束后认真进行安全检查,确认无误,切断电源方可离开。

五、重点岗位消防责任

(一)消控中心值班员消防责任

1.严禁闲杂人员进入消控中心。

2.坚守值班岗位,严密监视各种消防信号,对报警信号必须到现场查清情况,认真做好值班记录。

3.发生火警.火灾时,按酒店规定的火警火灾处置程序进行操作。火灾时要沉着冷静,正确操作好消防设施,当好酒店领导的参谋,配合消防部门组织灭火。

4.认真学习掌握酒店内各种消防设备.设施的技术性能和操作方法,能排除一般故障。

5.搞好室内卫生,做好交接班手续。

(二)电工消防责任

1.电工必须经有关专业部门培训,考核合格,领取电工上岗证后,方可上岗。

2.电气设备和线路的安装必须遵守电工操作规程和《电器安装维修标准》,严禁超负荷运行。

3.新增设或更改电气设施时必须经工程部经理批准方可进行。

4.电工应定期对电气设备和线路进行检查和清扫积尘,发现不安全因素必须立即修理。酒店接待的重大活动和重大节日须提供临时电源的,电工应在现场值班负责安全。

5.电工应熟练掌握扑救电气火灾的方法和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6.发生火灾事故时,电工应立即到火灾现场待命,高配间电工要坚守岗位

(三)电焊工消防责任

1.电焊工必须经有关专业部门培训,考核合格,领取电焊工上岗证后。方可上岗。

2.因工作需要动用明火,必须向消控中心办理动火证,做到“一批三定”(动火审批.定人.定点.定措施)。

3.电焊.气割时,必须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同时做好清除电焊.气割地点周围的一切可燃物,专人监护并备灭火器材。

4.电焊间内严禁吸烟。氧气瓶.乙炔瓶应直立放置不能倾倒。

5.经常检查氧气瓶.乙炔瓶阀门是否漏气,软管有无破损,接口螺丝是否拧紧。应使用年检后的氧气瓶和乙炔瓶。严禁瓶阀及减压阀里沾上油脂,以免发生钢瓶爆炸。

6.电焊工应熟练掌握防火灭火方法,会使用灭火设备,能扑救初起火灾。

(四)油漆工消防责任

1.漆工必须经过防火安全知识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作业。

2.油漆工在进行油漆作业时,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防火安全制度。

3.油漆间及油漆作业场所严禁吸烟,禁止一切火种进入。

4.保持油漆间通风,经常打扫卫生,随时清除漆垢.干残渣和可燃物。沾有油漆的棉纱.抹布应每天清除,不能乱丢。

5.油漆工应熟练掌握防火灭火知识,会使用灭火器,会扑救初起火灾。

(五)厨师消防责任

1.厨师应认真学习掌握管道煤气的理化性能和应急事故的处理方法。

2.在使用管道煤气前应检查各管道.灶具.阀门是否漏气,确认安全可靠,方可使用。

3.炼油.炸制食品时应随时注意油温,控制油量,不得离开岗位,以防油温过高引起火灾。

4.烘烤食品应控制好烘箱温度和烘烤时间,以免烘烤温度过高或烘烤时间过长引起火灾。

5.厨房内的电器设施应由电工负责,厨师不得随意接拉电线,确属工作需要必须经工程部同意,由正式电工接拉。

6.营业结束必须认真检查管道煤气阀门是否关闭,烘烤箱是否短电,确认无误后,切断电源,方可离开。

第四章 消防要求

1、酒店员工必须严格遵守防火安全制度,参加消防活动。

2、熟悉自己岗位的工作环境,操作的设备及物品情况,知道安全出口的位置和消防器材的摆放位置,懂得消防设备的使用方法,必须知道消防器材的保养措施。

3、牢记总机报警号码“0”和消防中心电话号码“119”,救火时必须无条件听从消防中心和现场指挥员的指挥。

4、严禁员工将货物堆放在消火忏山、灭火器的周围。严禁在疏散通道上堆放货物,确保疏散通道的畅通和灭火器材的正常使用。

5、如发现异色、异声、异味,须及时报告上级有关领导,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6、当发生火灾火警时,首先保持镇静,不可惊慌失措,迅速查明情况向消防中心报告。报告时要讲明地点燃烧物质、火势情况、本人姓名、工牌号,并积极采取措施,利用附近的火火器,进行初期火灾扑救,关闭电源,积极疏散酒店内的顾客,有人受伤,先救人,后救火(小火同时进行)。

第五章 防火管理

第一节 消防日常管理

1、无论本单位、外单位及施工单位,如果要动火都必须到安全部消防控制中心办理“动火证”,严格遵守消防动火规定,并配备相应数量的灭火器材。

2、重点部位动火须由工程部经理签字,然后到消防中心办证。动火时,安全警卫人员必须在场监护。

3、严禁在防火通道、楼梯口内堆放货物,疏散标志和出口指示标志应完好,应急照明设施必须保证正常。

4、严禁施工单位将易燃、易爆物品带进酒店范围内,如施工单位确需使用,应报安全部消防监控中心及工程部,征得有关人员同意后方可使用。

5、仓库内禁止烟火,不准乱拉临时电线,不准使用加热设备。仓库照明灯限制60w以下白炽防爆灯、防爆日光灯,严禁使用碘钨灯。物品入库时,防止夹带火种,入库后,保安人员要经常巡视检查。、

6、进行油炸食品、电烤食品电动机注意控制油温、油量,防止油锅着火。

7、变电所、配电室、空调机房等地,不准存放易燃易爆和化学物品,严禁吸烟。

8、生鲜处所有的排油烟机及管道,应定期清理油垢,在清理卫生时,不得将水喷淋到电源插座和开关上,防止电源短路引发火灾。

第二节 防火设计与施工管理

1、凡新建、改建、扩建的装修工程,必须按照消防规范设计施工。施工前必须将施工图纸上报消防监控中心,由监控中心报消防部门审批后,方可施工。

2、扩建、改建、装修工程不得随意改动消防设施,确需改动的消防设施,要经安全部经理及消防监控中心批准,由本地公安消防部门同意后方可施工,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擅自施工使用。

3、外来施工单位的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前,必须到安全部办理手续,并进行消防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施工。

4、所有外来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酒店的所有规章制度。

第六章 消防设备的使用与维护

1、严格维护消防自动报警系统的设备,工程部要定期派人协助消控人员进行测验,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以保证设备的完好状态。

2、店内的烟感及温感探测器需每年清洁检测。

3、要每年排放一次喷淋管网内的水,使自动喷淋系统管网内的水形成活水。

4、自动灭火装置、加压泵、消火栓、喷淋、手动报警按钮每月检查一次。(手动和自动分别检查)

5、店内消火栓每季试放一次。

6、店内消火栓、送风机、排烟机、防排烟阀每季试启动一次。

7、消防中心监控系统,事故广播系统及事故备用电源每季检测一次。

8、店内各部门办公室,安全部视情况配备轻便手提式abc干粉灭火器及灭火推车,摆放位置须明显易取,任何部门及个人,不得随意挪动。

9、灭火器由辖区部门派专人负责保管及外表卫生清洁,abc干粉灭火器每两年由消防中心经过测试更换一次。

10、各种消防管道的维修、停水、消防设施的维修与调试等,都应事先报安全部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七章、制度

第一节 三级防火制

1、一级检查由各部门主管实施

a、员工必须每日自检本岗位的消防安全情况,排除隐患,不能解决的隐患要及时上报,若发现问题又不及时解决,由此而发生火灾事故,由各部门主管及员工本人负责。

b、各部门主管要将每日自检的结果做好记录。

c、负责维护,保养本部门辖区内灭火器材及其他消防设施,不得有损坏,放空的现象发生。

2、二级检查由各部门经理实施

a、各部门经理,每周应组织对本责任区域内的设备、物品,特别是易燃易爆物品进行严格检查,发现问题妥善处理。

b、检查本部门一级消防安全工作的落实情况。

c、组织处理本部门的火灾隐患,做到及时整改,定期给本部门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3、三级检查由总经理领导组织实施

a、每月由总经理或委托安全部经理对各部门进行重点检查或抽查,检查前不予以通知。

b、检查的主要内容应是各部门贯彻、落实消防安全工作的执行情况,重点部门的防火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二节 动火审批制度

1、一级动火审批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属于一级动火范围:

1)禁火区域。

2)油罐、油箱、油车以及存过可燃物体的容器及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

3)各种受压设备。

4)危险性较强的登高焊、割。

5)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

6)与焊、割作业有明显抵触场所。

7)现场堆有大量可燃和易燃物品。

8)各种管道井。审批方法:由要求进行焊、割作业的部门填写动火申请单,必须有有关部门负责人、焊工本人、工程技术人员、防火监护人等有关人员在动火申请单上签字,然后报安全部消防监控中心,由监控中心上报酒店主管安全领导审批。对危险性特别大的项目,经审批同意后,并采取严密措施方可进行施工。

2、二级动火审批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属二级动火范围:

1)在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内进行临时焊、割作业。

2)小型油箱、油桶等容器。

3)登高焊、割作业。审批方法:由申请焊、割作业的部门填写动火申请单,由工程部负责召集部门的负责人、焊工、技术人员、部门安全检查员在申请单上签字后,交安全部监控中心审批。3、三级动火审批凡属非固定的,没有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临时焊、割作业都届三级动火范围:审批办法:由申请动火部门填写动火申请单,由焊工本人签字、部门安全员签字,工程部签署意见,报安全部消控中心审批。

第三节 施工防火制度

1、一级、二级、三级动火范围的焊、割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的,不得擅自进行焊、割作业。

2、焊工要遵守焊工的“十不焊割”,各级领导都应该支持,不得强迫工人违章作业,否则工人有权拒绝焊、割,焊工在进行焊、割作业时,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3、严禁在油库、仓库、车库、机房、控制室、电梯间、商场吸烟,不准在行走中吸烟,必须在指定地点吸烟,烟头火柴梗要放在烟缸内。

4、酒店内严禁乱拉临时电线,如施工、维修需要拉临时线路,应报工程部,安全部批准,由酒店电工操作,临时线路用完后,要及时拆除。

5、安装、修理电气设备,必须由电工操作,并要严格执行电业部门的有关规定及操作规程,不准擅自改装电器设施,电气设备不准超负荷运行,禁止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电线,电气设备及保险装置

6、电气设备要定期检查,防止引起电火花和电弧、短路、电阻过大、发热、超负荷、缺相及电线绝缘损坏现象,严禁用电线关直接插入插座。

7、酒店内严禁储存易燃易爆物品,工作必须使用的可按不超过一周的作用量储存。要定人、定点、定措施妥善保管,并报安全部。

8、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酒店,楼内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放烟花爆竹开大型展览会需要燃放烟花爆竹,应在大门外。

9、保管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建立严格的收发、登记、回收,切实做到现额领料,活完料尽。

第四节 防火安全检查制度

1、酒店实行三级防火检查制度,班组结合交接班每日进行检查。各部门每周进行检查一次。安全部会同各部门一月检查一次。酒店每季度和重大节日要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检查。

2、除定期检查之外,要着重加强夜间巡逻检查,夜间各当值主管、领班、工程人员要重点检查电源、火源,并注意其它异常情况及时堵塞漏洞,消除隐患。

3、各部门要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规定,检查安全制度在本部门执行的情况,发现火险隐患,积极采取防范措施,并向上级汇报。

4、岗位防火责任人要严格遵守防火安全制度,积极参加各项安全活动。发现违章行为要及时劝阻,并向部门领导汇报,每天停止工作后,负责检查责任区内的消防安全。紧闭门窗,清除易燃物,检查好电源、火源,做好交接班。

5、工程部要定期对重点部位的电气设备、线路、照明、自动报警、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防火门、消火栓、防火卷帘、空调系统、煤气管路等进行大检查,并做好记录。

6、每次检查中查出的火险隐患要详细登记,逐条研究,限期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同时采取防范措施。

第五节 火险隐患整改制度

1、杜绝“老检查、老不改”的老大难问题,应清醒认识到迟改不如早改,使火险隐患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2、对一时解决不了的火险隐患,应逐件登记由酒店安全领导小组制定整改计划,并采取临时措施,定专人负责,确保安全,限期整改,并要建立立案、销案制度,改一件,销一件。

3、对消防监督机关下达的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要及时的研究落实,按时复函,回告。各部门对安全部的火险隐患通知单,也要研究落实,如本部门解决不了,要上报酒店领导,酒店领导同消防安全小组成员共同研究处理。

4、酒店技术改造发展规划中,要认真制定消防安全措施,以防止产生新的火险隐患。

第六节 消防设施和器材管理制度

1、安全部对酒店消防器材装备必须统一登记,要求逐级负责、专人管理,每季度进行一次清洁,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工程部要定期测试,检查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防排烟设施,消火栓,防火卷帘等消防设施,凡失灵损坏的要及时修复,并负责日常维护保养,确保好用。

3、消防给水设备需要停水维修时,工程部要通知安全部,经过有关领导批准后方能动工。

4、在各部门所管辖区域设置的一切消防设施及器材,所在部门要设专人负责保管和保养,要经常检查,在保养中发现损坏、丢失,应报安全部予以补充。

5、一切消防器材应设在使用方便的地方,不准随意搬动或乱堆乱放,消防设施器材周围,消防通道,走廊要保持清洁,不准堆放任何物品,确保通道的畅通,消防器材除发生火灾外,任何人不准擅自动用。

6、灭火器使用期限超过时,由安全部消防主管负责更换。

7、对新购置的消防器材,应根据国家和企业规定的产品质量标准进行严格检验,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8、对消防设施,器材管理好的部门和个人应该结合检查评比进行表扬和奖励,对管理不当,保养不好和违反操作规程而丢失、损坏和造成人身伤亡事故的,要及时查明原因和责任,严肃处理。

9、对故意损坏和破坏消防设施器材的行为,视情节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节 火灾的调查及处理制度

1、火灾扑灭后,安全部要设专人保护现场,不准一切无关人员进入现场。

2、火灾现场包括下列三个范围:一是发生火灾引起燃烧的场所。二是虽然未发生燃烧但与火灾原因有关的场所。三是发生火灾涉及到的场所。

3、在扑救火灾时,以不影响灭火行动为前提,要注意尽可能的减少对现场的变动,保护现场的痕迹与物证。

4、发生火灾事故,安全部及有关人员应主动配合公安机关查清原因,查明肇事责任者,并提出处理意见,对有意隐瞒火灾事故不报告者、提供伪证者,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5、发生事故必须做到“三不放过”,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第八节 动用明火管理制度

1、在饭店内任何部位动用电,气焊喷灯等明火作业,必须经部门领导同意,以文字形式报酒店安全部审核、批准,领取动火证后方可作业。

2、安全部负责审核,管理和签发动火证工作。

3、安全部在审核动火申请同时,必须到现场检查,一切防火措施齐全后由消防主管签字,再发给动火证。

4、动火作业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动火证上的各项规定,否则一切后果由动火方自负。(施工单位动火按安全部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5、饭店内所有部位不得使用电热器具(电炉、电熨斗、电褥、电饭锅等),特殊情况须经安全部同意并办理手续后方可使用。

第九节 电器设备管理制度

1、电工必须经过电业部门正式考核,发给上岗证后才能正式进入工作岗位。未考取上岗证的学徒工不得单独操作。电工必须严格执行电工手册的规定,并结合酒店防火要求,进行各种安装维修工作,不得违反操作规程。

2、安装和维修电器设备,必须由专门电工按规定进行施工,新设备增设、更换必须经工程部、安全部共同检查后方可使用。

3、电器设备和线路不准超负荷使用。接头要牢固,绝缘要良好。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

4、所有电器设备和线路要定期检修,并建立维修制度,发现可能引起火花、短路、发热及电线绝缘损坏等情况必须立即修理。

5、在储存易燃液体可燃气体钢瓶、石油极其它化学危险品库内敷设的照明线路,应使用金属套管,并采用防暴型灯具和开关。

6、禁止在任何灯头上使用纸、布或其他可燃材料作灯罩。

7、在任何部位安装、修理电器设备,在未经做实验正式使用之前,工作人员离开现场时,必修切断设备的电源。

8、高低压配电室应保持清洁干燥,要有良好的通风及照明设备,禁止吸烟,在室内动火必须经安全部批准,严格执行饭店的《动火明火管理规定》

9、使用电热器具,所有导线必须符合规定要求,绝缘要良好,并有合格的保险控制。必须设在可靠的不燃基座上,使用时要有专人看管,用完断电。

第十节 电(气)焊作业防火制度

1、电气焊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掌握焊、割安全技术,经考试合格后方可操作。

2、使用电、气焊喷灯要选择安全地点,作业前要仔细检查上、下、左、右情况,周围的可燃物必须清除干净。如不能清除应采取浇湿,设接火盘,遮隔或其它安全可靠的措施加以保护。用电、气焊在高空进行焊割作业时,除采取上述安全措施外,不得将乙炔罐、氧气瓶放在焊割部位的下面,要保持足够的水平距离,在楼内作业时应将乙炔罐、氧气瓶放在建筑物以外的安全地点,并设专人看护。

3、电、气焊在焊割前要对焊割工具进行全面检查,严禁使用有毛病、安全保护装置不健全或失灵的焊割工具。乙炔发生器的器头装置,及胶管遇冷冻结时,只能用热水或蒸汽解冻,严禁使用明火烘烤或用金属物敲打。

4、焊、割作业及点火要严格遵守操作程序,焊条头、热喷嘴要放在安全地点,焊、割结束或中途离开现场时,必须切断电、气源,并仔细检查现场,确认无余火复燃危险时方可离开。操作完毕半小时内反复检查,以防遗留火种发生问题。

5、电焊机的各种导线不得残破裸露,更不准与气焊软管、气体的导管及有气体的气瓶接触。气焊软管也不得从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或部位穿过。油脂或沾油的物品禁止与氧气瓶接触。

6、电焊机、地线不准结在建筑物、机械设备各种管道金属架上,必须设立专用地线,不得借路。

7、严禁在有可燃气体和爆炸危险品的场所进行焊、割作业,应按有关规定保持一定距离。

8、焊、割作业不得与油漆喷漆、木工以及其它危险操作同方位、同时间交叉作业。

9、焊、割现场必须由动火方自备灭火器材。

第十一节 严格限制吸烟制度

1、酒店员工吸烟必须遵守酒店有关规定,酒店内严禁员工吸烟。

2、酒店内所有公共所设置了充足的专供宾客使用的烟灰缸,客房服务员应认真检查,发现有丢落在地上的烟头和火柴棒要及时清理,以免留下火种。

3、对违章吸烟和违反上述规定的员工,安全部将依据有关规定处理。

4、全体职工有责任监督并自觉遵守本规定,对积极监督维护和纠正违章吸烟的员工,要给予表扬和奖励。

第十二节 办公室防火制度(适用于酒店内各行政办公室)

1、在办公室内严禁吸烟。

2、办公室用过的废纸要放在纸篓内并及时清除。无用的资料文件要及时清理和统一安全销毁。,

3、不准在办公室内使用任何电加热器具(包括电暖器),特殊情况须经安全部同意后办理使用登记手续。

4、机要室、机案室、财务室、计算机房等机房设专人管理,闲人免进。

5、下班前要对室内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切断电源确认无问题和隐患后,关窗、锁门方可离开。

第十三节 库房防火制度

1、库房应设专人负责安全防火工作。

2、库房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且严禁携带火种进入库房。

3、物品人库时应认真检查是否有遗留火种,特别是对草包、纸包、布包物品须严格检查,如有可疑,应隔离存放,进行观察。

4、库房内的照明灯具及其线路应参照电力设计规范敷设,由正式电工安装、维修,引进库房的电线,必须装置在金属或硬质难燃塑料套管内,禁止乱拉临时线。

5、库房内不准使用碘钨灯、电熨斗、电炉子、电烙铁等电加热器具,不应使用60瓦以上的白炽灯,不准超负荷作业,不准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

6、每年至少两次对库房内灯具、电线等设备进行检查,发现电线老化、破损,绝缘不良等可能引起打火、短路等不良因素,必须及时更新线路。

7、物品应按“五距”要求码放

a、顶距:货垛距顶50厘米。

b、灯距:货物距灯50厘米。

c、墙距:货垛距墙50厘米至80厘米。

d、柱距:垛与柱子10至20厘米。

e、垛距:垛与垛之间100厘米,主要通道其间距不应小于1.5米。

8、要保持库内通道和入口的畅通,消防器材要放在指定地点,不得随意挪动,在消防器材一米范围内不能堆放物品。

9、库房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不准住人,不准用可燃材料搭建隔层。

10、工作人员必须熟悉消防器材放置的地点,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能够扑灭初期火灾。

11、每天下班前要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做到人走灯灭,锁门。

12、非易燃易爆库房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的危险品。

第十四节 客房防火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安全管理规定》及酒店的各项防火安全制度。

2、客房服务员要结合打扫整理房间及其它服务工作,随时注意火源、火种,如发现未熄灭的烟头,火柴棒等要及时熄灭后再倒入垃圾带内以防着火。

3、对房间内配备的电器应按规定及有关制度办理,发现不安全因素如短路、打火、漏电、接触不良、超负荷用电等问题除及时采取措施外,要立即通知工程部检修,并报安全部。

4、要劝阻宾客不要将易燃、易爆、化学毒剂和放射性物品带进楼层和房间,如有劝阻不听或已带入的客人,应及时报告安全部。

5、要及时清理房间的可燃物品,如:不用的废纸、报纸、资料及木箱、纸箱(盒)等以便减少起火隐患。如果客人房间可燃物品较多,又不让清理的或不遵守公安部门制定的住宿防火规定的,要及时报告安全部。

6、楼层服务人要坚守岗位,提高警惕注意楼层有无起火因素,要做到”五勤*(勤转,勤看,勤查,勤闻,勤说),尤其对饮酒过量的客人要特别注意,防止因吸烟、用电、用火不慎引起火灾。

7、服务员必须做到人人熟悉灭火器存放的位置,掌握灭火器的性能及使用方法,灭火器存放的位置不得随意移动,并维护好辖区内一切消防设施,设备。

8、在遇有火情时,应按应急方案采取灭火行动,并按上级指令疏散客人,由最近的消防楼梯撤离到安全地带。要做到逐房检查,注意保护现场和客人的财产安全。

第十五节 前厅防火制度

1、前厅工作人员要随时注意、发现并制止宾客将易燃易爆物品、枪支弹药、化学剧毒,放射性物质带进饭店区域,如宾客不听劝阻,应立即报告值班经理和安全部。

2、要随时注意宾客扔掉的烟头、火柴棒,发现后应急时处理。

3、所有人员必须会使用灭火器材,熟记就近灭火器材的存放位置,并做好保养和监护工作,发现有人挪动立即制止并报酒店安全部。

4、不准堆放废纸、杂物,严禁在行李寄存处休息。

5、发生火警后要对客人进行安抚,稳定客人的情绪防止出现混乱。

6、发生火情时,要及时报警并采取应急措施。

第十六节 电话总机防火制度

1、工作间严禁明火作业,不准存放易燃易爆和与本机房无关的物品,无关人员严禁入内。

2、严禁使用汽油、酒精清洗机件。

3、室内电器设备要有专人负责,定期检查维修各种电源插板,并要有明显标志。

4、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精神集中,不得擅离职守,要不断注意各种设备机件的运转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5、保持室内清洁、走道畅通,灭火器材存放位置不得随意挪动。

6、机房工作人员必须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懂得初期火灾的扑救。

第十七节 商务中心防火制度

l、电传、打字、复印室内严禁吸烟,并用中、英文制作标牌贴出提示客人。

2、室内工作人员要及时清理电传纸条等可燃物品,使用电器设备不得超负荷,接头、线路绝缘要良好。

3、工作人员下班前,要对整个房间进行检查。关闭电源、门、窗后方可离开。

4、发生火情时,应熟悉灭火器材的存放位置和使用方法,协助客人疏散到安全地带

第十八节 餐厅防火制度(包括酒吧、咖啡厅,宴会厅)

1、在各种宴会、酒会和正常餐饮服务中,要注意宾客吸烟防火。未熄灭的烟头、烟灰、火柴棒掉在烟缸外,在撒收台布时必须拿到后台,将赃物抖净,以免因卷入各种火种而引起火情。在清扫垃圾时,要将烟缸里的烟灰用水浸湿后,再倒进垃圾筒内。

2、餐厅的出入门及通道不得堆放物品,要保持畅通。所有门钥匙要有专人管理,以备一旦有事时使用。

3、餐厅要对各种电器设备经常注意检查,如发现短路、打火、跑电、漏电、超负荷等应及时通知电工进行检修处理。

4、工作人员要学会使用所备灭火器材,保持器材清洁,出现火情时按指令疏散客人并积极参加扑救。

5、要认真执行酒店有关防火规章制度。

第十九节 厨房防火制度

1、厨房在使用各种炉灶时,必须遵守操作规程,并要有专人负责,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工程部。

2、厨房内各种电器设备的安装使用必须负合防火要求,严禁超负荷运行,且绝缘要求良好,接点要牢固,要有合格的保险装置。厨房增设电器,要有工程部派人安装并报安全部备案。

3、厨房在炼油、炸食品和烘烤食品时,不得离人,油锅、烤箱温度不要过高,油锅放油不宜过满,严防溢锅着火,引起火灾。

4、厨房的各种燃气炉灶,烤箱关火时必须按操作规程操作(先点火后开气),不准往灶火眼内倒置各种杂物,以防堵塞火眼发生事故。

5、经常清理通风、排烟道,做到人走关闭电源、气源,熄灭明火。烟道油物要半年清除一次。

6、在点燃煤气时,要使用点火棒并设专人看管,以防熄灭。在煤气工作期间,严禁离开岗位。若发生煤气失火,应先关气后灭火。

7、厨房工作人员应熟悉灭火器材的使用和存放位置,不得随意挪动和损坏。

8、一旦发生火情要沉着、冷静、及时报警和扑救。

第二十节 电脑房防火制度

1、机房内禁止明火作业,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和其它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2、用过的废纸、过期的文件或其它可燃物要及时清理,不允许乱堆乱放,需要烧毁时,应在指定的安全地点进行销毁,并保证现场始终有人看守。

3、经常检查辖区内防火规范落实情况,定期对设备进行清理、检查和保养。

4、工作人员应熟悉灭火器材的使用及存放位置,下班前要对所有房间进行安全检查,切断电源、关闭门窗后方可离开。

第二十一节 消防泵房防火制度

1、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泵房,泵房内不准私人会客。

2、严禁携带危险品进入泵房。

3、泵房内不得随意使用明火,必要时须经安全部同意办理动火手续后方可使用。

4、不得在泵房内做木工、油工及其它工种作业。

第二十二节 电梯机房防火制度

1、机房内禁止存放各种油料、纸张和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兼作库房和其它工作间用。

2、机房梯箱顶部和梯井底部要定期清扫,及时清除布毛、纸削、垃圾等可燃物。

3、严禁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清洗机件,并应采取有效措施以防着火,擦布、油棉丝等要妥善处理好,不得乱扔乱放。

4、机放内严禁明火作业。

第二十三节 木工加工间防火制度

1、操作间内严禁吸烟,并在明显处设置“严禁吸烟”标志。

2、严禁在木工房内动用明火,禁止在操作间内乱拉临时线路,如确实需要,由酒店正式电工安装。

3、操作间内的木削、刨花等杂物每天下班前应清扫干净。

4、下班前要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切断各种电源,确保无误后方可离开。

5、消防器材应摆放在指定地点,不准随便挪动位置,工作人员应掌握其使用方法,并能够扑救初期火灾。

第二十四节 地下层、机械层、设备间防火制度

1、严禁在设备间内动用明火,如需动火作业,应经部门主管签字后到安全部办理动火证,并在现场设监护人员。

2、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禁止存放各种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

3、严格交接班制度,做好值班记录,当班人员要随时注意设备运转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维修。如果需要停止消防设备维修时,应及时通知安全部消控中心。

4、发生火灾时,要知道各自职责、任务,及时按规定开闭各种消防应急设备。

5、保持通道畅通,不得在门口通道处堆放物品。

6、消防器材应放置在指定地点,严禁随意挪用。

第二十五节 变、配电室及发电机房防火制度

1、室内严禁明火作业,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以及与室内设备无关的一切物品,严禁在室内会客,无关人员严禁入内。

2、值班人员要保持通讯畅通,发现危险情况,应及时果断处置。

3、当班人员要做到勤听、勤看、勤闻、勤检查设备,逢节假日敏感期要全面检查,确保供电安全。

4、严禁用汽油、煤油等危险品擦洗设备。

5、保持室内清洁,走道畅通,禁止在门口通道处堆放物品。

6、工作人员要熟悉掌握室内气体灭火系统的使用方法和作用,做到人在时开关放在手动位置,离开时放在自动位置。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工程部维修。

7、发生火情时,五条件执行临时指挥部的命令,及时切断相关区域的电源。

8、经常检查发电机房设备情况,发现低油位,应及时补充油料,保证设备处在良好战备状态。

9、熟悉消防器材的摆放位置,掌握其使用方法。

10、自觉遵守安全操作程序,不准违章作业。

11、所有员工上岗前应经过安全部的消防知识培训。

第二十六节 室外煤气总阀室防火制度

1、室内严禁无关人员入内。

2、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经常检查室内设备有无泄露现象,发现问题及时排除并报告有关部门。

3、对各种仪表设施要定期检查,节假日期间要重点检查,责任到人,确保安全。室内要铺设胶皮垫,以防打火引起火灾。

4、应在表房门口设置严禁烟火的标志,表房周围十米内严禁明火作业。

5、严禁在室内拉设临时线路,配备的电器设备(包括照明)应采用防爆型装置。

6、维修人员进入室内应配备防静电工作服、工作鞋。

7、如发生严重泄露,除立即关闭阀门外,应马上通知调压站和煤气公司。

8、如大楼内发生火灾,表房值班人员应立即关闭有关阀门,并坚守岗位以备随时做进一步紧急处理。

第二十七节 消防奖惩制度奖励在消防工作中有下列先进事迹之一者,给予表扬奖励:

1、模范遵守消防法规,制止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事迹突出者。

2、及时发现和消除重大火险隐患,避免重大火灾发生。

3、积极扑救火灾,抢救酒店财产和宾客生命财产,表现突出者。

4、对查明火灾原因有突出贡献者。

5、在消防工作和其它方面做出业绩的贡献者。惩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尚未造成后果,处以罚款和警告。

1、在酒店范围内吸烟。

2、不服从管理,违反消防规章制度或冒险作业的。

3、部门负责人不执行消防法规,违章指挥操作的。

4、存在火险隐患,经多次指出,仍不实施整改的。

第二十八节 易燃、易爆物品库房防火制度

1、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仓库保管员应当熟悉化学物品的分类、性质,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方法,做好本岗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2、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仓库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库房布局、储存类别不得擅自改变。

3、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按gbl2268-90《危险货物品名表》分类、分项、分区、定品种、定库房、定人员储存管理。

4、建立健全入库验收、发货检查、提贷验收等入库登记制度,主要包括:校对物品;检查包装情况及物品是否有变质、分解等情况;检查需加稳定剂的化学物品是否充足了稳定剂;检查气体钢瓶使用期限是否过期。

5、化学物品堆码不得超高、超宽;堆垛要留“五距”,即墙距(不小于0.5米),柱距(不小于0.3米),顶距(不小于0.5米),灯距(不小于0.5米),垛距(不小于1米);化学物品垛底应有衬垫。

6、对易燃、易爆化学物品要坚持一日三查,即上班后、当班中、下班前检查,检查后要做好检查情况和交接班的记录;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消除隐患,每天下班前要关好库房门窗,切断库内电源。

7、易自燃和遇湿易燃的物品,必须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和空气干燥的场所储存。

8、对爆炸晶的储存管理要严格;使用过的油棉纱、油手套等沾油纤维物及可燃包装,应存放在安全地点定期处理。

9、照明灯具必须为防爆灯,以免灯具爆裂而引起化学物品燃烧或爆炸。施工单位必须在指定的区域内进行隔离。

10、不得在化学物品存放处乱搭、乱接电线,电线必须做好日常护理,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11、易燃、易爆物品仓库周围10米内严禁烟火。

第八章 宣传与培训

1、消防控制中心应指定专人负责酒店的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和培训工作。

2、充分利用墙报、图片等媒体,报道近期内的防火安全工作情况,推广普及各种消防知识,力求形式生动,内容丰富。

3、要以各种形式进行灭火救援项目的技术比赛,从而达到具有强烈的消防意识提高消防技术素质的目的。

4、各岗位新员工,上岗前要按工种进行消防培训,不合格者不能上岗。上岗后还要参加消防中心组织的不定期考核,其成绩作为评估员工工作情况的一项标准。

5、各部门都要积极组织员工参加各种消防学习和演练活动。消防中心举办的一切宣传活动,各部门都应当提供便利条件。

第6篇 工程安全施工工作票管理标准

1目的

为规范*******热电有限公司2×300mw新建工程的过程管理,确保人身及设备检修和试运安全,避免或减少事故损失,制定本标准。

2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热电有限公司2×300mw新建工程施工作业过程的管理。生产运行人员进入现场,应执行生产方面的工作票标准。

3 引用标准及相关子系统

3.1 引用标准

3.1.1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

3.1.2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

3.1.3 《中国大唐工作票、操作票使用和管理标准》。

3.2 相关子系统

3.2.1 安健环管理;

3.2.2 档案管理;

3.2.3 基建与生产接口管理;

3.2.4 纠偏与控制;

3.2.5 评估及改进管理。

4 专用术语定义

4.1 工作票:为保证调整、试运及与运行设备有关的工作顺利进行,保护和保障人身及设备安全而使用的一种具有严格执行流程和规范的、必须经过审核和批准的工作文件。

5 职责

5.1 标准监督实施及完善负责人

*******热电有限公司基建副总经理是本标准负责人,负责本标准的全面管理,监督检查*******热电有限公司2×300mw新建工程参建单位执行本标准的有效性。

5.2 标准监督实施及完善执行人

*******热电有限公司安监部主管领导是本标准监督实施及完善执行人,负责检查本标准在本部门执行情况,对执行标准中存在的问题应积极及时予以解决或处理,负责收集和提出完善本标准的建议,经本标准负责人同意和授权修订本标准。

5.3 工作票签发人的安全责任

5.3.1 工作有无计划。

5.3.2 工作是否必要和可能,是否按规定进行危险点分析工作;对工作票中所填写的内容是否必要和可能负责。

5.3.3 所派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成员人数和技术力量是否适当,所派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人员是否适当和足够,精神状态是否良好,是否能够安全地进行工作。

5.3.4 工作票签发人应认真审查工作票,对工作票上所填写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和完善负责。

5.3.5 工作票中安全措施和危险点防范措施是否正确和完善;

5.3.6 对工作票中所必须隔高的措施是否确切和清楚,设备名称和编号是否正确负责。

5.3.7 应审查所指派的工作负责人是否能胜任此项工作,工作班成员是否适当和足够,精神状态是否良好。

5.3.8 经常到现场检查工作是否安全的进行,检查工作人员是否遵守安规,执行安全措施。

5.4 工作负责人的安全责任

5.4.1 正确地和安全地组织工作。

5.4.2 工作前结合工作内容,召集、主持工作班人员进行危险点分析并制定控制措施;

5.4.3 工作负责人在工作前向工作班人员交代工作范围,工作内容及各项安全措施,并结合现场实际进行安全教育。

5.4.4 检查工作班人员在工作过程中是否遵守安全工作规程和安全措施,确保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

5.4.5 负责检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与工作许可人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现场条件,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全。

5.4.6 对工作班成员给予必要的指导。

5.4.7 对工作班成员的变动是否合适负责。

5.4.8 正确执行“检修自理”的安全措施并在工作终结时恢复检修前的状态。

5.4.9 负责与工作许可人联系,履行开工、收工、延期、竣工等手续。

5.5 作业票批准人的安全责任

5.5.1 审查工作票签发人、工作票编号是否合格。

5.5.2 审查工作有无计划,工期是否合适。

5.5.3 审查工作任务是否明确,安全措施是否正确、齐全有无条件进行。

5.5.4负责审查工作的必要性,检修工期是否与批准工期相符和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

5.6 工作许可人的安全责任

5.6.1 负责审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和符合现场实际安全条件。

5.6.2 工作现场布置的安全措施是否完善和正确的执行。

5.6.3 负责检修的设备与运行设备确已可靠的隔断。

5.6.4 电气工作许可还应负责检查停电设备有无突然来电的危险。

5.6.5 对工作负责人正确详细说明哪些设备有压力、高温、爆炸危险、带电、有毒及危险的位置和工作场所附近环境的不安全因素等。

5.6.6 对工作票中所列内容即使有很小的疑问,也必须向工作票签发人询问清楚,必要时应要求做详细补充。

5.6.7 对检修自理的安全措施,组织运行人员做好相关的事故预想。

5.7 工作班成员应负的安全责任

5.7.1要互相照顾、互相监督、加强联系,共同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及安全措施,听从工作负责人的指导,做好安全文明施工。

5.7.2 监督《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本标准和现场安全措施的实施;

5.7.3 熟知并正确执行危险点分析卡中所制定控制措施。

5.7.4 在安装、调试过程中,应严格履行工作票、操作票手续。

6 执行标准

6.1 工程各单位进行本标准第2条第1项适用范围内的作业时,必须执行本标准

6.1.1 事故抢修或夜间、节假日抢修,经过允许可以不使用工作票。但必须由现场当班负责人(相当于工作许可人)同意,做好安全措施,设专人监护 ;并应在记录本上记录项、批准人、许可人、工作负责人、安全措施执行情况等内容。并应在值班记录本上记录设备检修的事项:在交接班时亲自向接班人员交待检修设备状态,安全事项等。如果检修时间超过4小时的应补办工作票手续。

6.1.2 严格执行“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实施标准”中“安全施工管理标准”相关规定。

6.2 下列人员应通晓本标准

6.2.1监理单位、*******项目公司分管工程的领导、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安监、工程部主任、专业工程师。

6.2.2各施工单位经理、副经理、总工程师、班长(队长)、施工员、工作负责人、工作班(队)成员、安监、技术部门。

6.3 工作负责人的资格和职责

6.3.1 工作负责人,应有电气、机械设备检修的专业技术资格,有较长时间的检修工作工龄,有较丰富的工作经验;熟悉电气和机械设备结构和性能,能对作业人员给予检修技术指导。同时经工作票管理标准的培训和考试合格,由主管机械设备的公司领导批准并书面公布。

6.3.2 工作票签发人,应有电气、机械设备检修的专业技术资格,有较丰富的检修工作经验;熟悉电气和机器设备结构和性能,熟悉和掌握检修作业人员的工作能力;同时经工作票管理标准的培训和考试合格,由主管机械设备的公司领导批准并书面公布。

6.3.3 工作许可人,应有电气、机械设备运行操作的专业技术资格,有较丰富的设备操作经验;熟悉电气和机械设备结构和性能,熟悉和掌握设备的系统;熟悉设备检修应采取的安全措施;同时经工作票管理标准的培训和考试合格,由主管机械设备的公司领导批准并书面公布。

6.4 下列工程应填写安全施工操作票(作业票)

6.4.1 超重机满负荷起吊,两台及以上超重机抬吊作业,移动式起重机在高压线下方及其附近作业,起吊危险品。

6.4.2 超载、超高、超宽、超长物件和重大、精密、价格昂贵设备的装卸及运输。

6.4.3 油区进油明火作业,在发电、变电运行区作业,高压带电作业及临近高压带电体作业。

6.4.4 特殊高处脚手架、金属长降架、大型超重机械拆除、组装作业。

6.4.5 金属容器内作业。

6.4.6 土石方爆破,导地线爆压。

6.4.7 其它危险作业。

6.4.8 安装后的220kv升压站、6kv母线、高低压变的投退试运行、重要辅机的试运行、机组的开停。

6.4.9 凡在运行的发电设备区域内工作应办理相关的手续。由工程建设*******项目公司与生产单位的有关部门取得联系,说明工作任务、地点、时间、要求,办理作业票手续,由生产部门协调,方可进入发电设备区域内施工。

6.5 工作票工作标准

6.5.1 填写工作票

6.5.1.1 在根据工作性质选取的相应种类的工作票上填写工作负责人、工作内容、工作范围、所在部门、班组,填票人、填票日期等信息后提交。

6.5.1.2 在“隔离对象”选项卡中填写需要检修设备、隔离内容和隔离方式、是否需要验收试验等信息由工作负责人在必须采取的安全措施一栏内填写安全技术措施。

6.5.1.3 在“隔离措施”选项卡中填写具体的隔离措施,确定需要隔离的设备、措施类型、措施说明、隔离状态、安全标示、是否要求恢复等内容。

6.5.1.4 操作票(作业票)填写的内容应严格按照“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气、热机安规要求执行。电气一种工作票应提前一天送到有关管理部门。

6.5.2 将上述内容填写无误后,经工作票签发人仔细审查核对后签发。

6.5.3 工作票的许可

6.5.3.1 工作许可人对照系统审查安全措施是否全面、可行,审核工作内容是否准确。如果需要补充安全措施的应补充安全措施。

6.5.3.2 根据现场实际,为保证人身和设备安全,在“补充安全措施”栏内,针对性的提出具体补充安全措施。如无补充措施,可写“无”并签字,不准空白。

6.5.3.3 工作地点保留带电部分,必须写明有触电危险的具体带电部位和带电设备名称,提出补充安全措施和要求。

6.5.3.4 补充的措施完成后,应经工作负责人和许可人共同现场检查和认可。

工作票中已执行的安全措施,要与工作票中填写的安全措施相符。工作许可人应向工作负责人详细交待安全措施的布置情况和安全注意事项,当就近有带电设备时, 应向工作负责人详细交待带电部位。双方认为能够满足安全工作的要求时,双方在工作票上签字并填上开工时间。许可人应将工作票第一联存档备查,并登记主要工程内容:工作负责人应携带工作票第二联。

6.6 检修工作开始

6.6.1 工作负责人应随身携带工作标并带领工作班全体人员进入工作现场。

6.6.2 在开始工作前应全体整齐列队,由工作负责人向工作人员宣 读工作票,严肃、认真、详细地交待工作地点和工作任务、工作时间,安全措施及注意事项等,明确邻近运行设备和带电设备。

6.6.3 工作负责人或安全员要确认每个成员对工作任务、安全措施、带电部位等确实了解清楚的基础上,方可开工。

6.6.4 工作开工后,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任何一方均不允许随意变更接线方式和安全措施。如必须变动时,应取得工作许可人同意,并重新办理许可手续。

6.6.5 检修工作有下列情况必须重新履行工作票手续。

6.6.5.1 部分检修设备将加入运行时。

6.6.5.2 需要变更检修工程或增设安全措施时。

6.6.6 不准任意扩大工作票的工作内容,如改变工作内容不改变安全措施,工作负责人在得到工作票签发人的同意并与工作许可人协商,经现场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在工作票上增添内容,可不重新履行工作票手续。

6.6.7 发现检修人员违反安全工作规程或没按工作票内容进行工作,应及时停止其工作,收回工作票,命令检修人员退出现场。

6.7 工作负责人的变更

6.7.1 工作负责人的变更必须由原工作票签发人同意。

6.7.2 更换工作负责人后,先后两个工作负责人必须对现场工作情况进行详细的交代,清楚后,办理工作负责人变更手续。

6.7.3 工作票签发人、新工作票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分别在工作票上签字,并填写变更时间,新工作负责人方可开始工作。

6.8 检修设备的试运

6.8.1 对需要经过试运检验施工质量后方能交工的工作,或工作中间需要启动检修设备时,如不影响其他工作班组安全措施范围内的变动,工作负责人在试运前应将全体工作人员撤至安全地带,然后将所持工作票交给工作许可人。

6.8.2 工作许可人认为可以进行试运时,应将试运设备检修工作票有关安全措施撤除,检查工作人员已全部撤出检修现场后,联系恢复送电,在确认不影响其他作业 班组安全的情况下进行试运。

6.8.3 试运后仍需要继续进行检修工作时,工作许可人按工作票要求重新布置安全措施,并同工作负责人重新履行许可手续后,工作许可人方可带领工作人员继续进行工作。

6.8.4 如试运后需改变原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及范围,应重新签发工作票。

6.8.5 所有转动设备的电机、泵、风机、空压机的检修,均应试行。电动阀门检修后再运行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也应试运。

6.9 检修完成后恢复措施

6.9.1 检修工作完成之后,在“恢复措施”中确认恢复的设备、措施类型、措施说明、恢复状态、是否要求验收试验等内容是否满足。

6.9.2 若有要求应在工作结束后对检修设备进行验收试验,以检查检修工作的正确性。

6.9.3 在恢复措施完成和试验合格后由许可人对检修工作进行验收。

6.10 有关工作票的其他要求

6.10.1 严禁无票工作,所现场值班人员有权制止应持票作业的无票工作人员。

6.10.2 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每年应进行一次工作票管理标准的考试、考试合格并经主管生产领导批准后公布。

6.10.3 各施工单位应将操作票(作业票)批准人、签发人、负责人书面报*******项目公司安监部,人员如有变动应及时补报。

6.10.4 各施工单位的负责人、操作票(作业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班成员应每年进行一次安规的学习,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担任工作。

6.10.5 临时雇佣承包商预担当工作票负责人时,应由承包商所在单位主管领导提出申请,发包方相关负责人同意,并经过安规、工作票管理标准、工作范围内的相关技术考试,合格后,经发包方主管部门批准。

6.10.6 一个人不可同时担任两张工作票的工作负责人。

6.10.7 填写工作票应使用*******项目公司规定的设备名称、编号,凡有双重编号的设备必须填写双重编号。

6.10.8 安全措施(隔离措施)的填写,应严格按规程的有关规定。并按规定填写应装设的接地线,加设的围栏、悬挂的标示牌,加锁、加堵板、挂警告牌等措施。

6.10.9 已装设的接地线,应填上装设的具体地点,接地线编号和接地线的组数。需要加装绝缘隔板时,应将装设的具体位置,隔板的编号填写在“已装接地线和已合接地刀闸”栏内。所挂标示牌要写明地点和标示牌名称。

6.10.10 完工的作业票各单位一律保存三个月才能销毁。

6.11 工作结束

6.11.1 工作结束必须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工作人员退出工作地点,经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双方到现场交待、验收后,在工作票上签字,即为工作终结。工作负责人可带全部人员撤离工作现场。

6.11.2 检修工作已结束,但在工作票未注销之前,任何人不准将设备投入运行。

6.11.3 经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签字终结的工作票,应在工作票的 右上角处盖“已执行”章。上联工作票由运行人员保存,下联交工作负责人保存,并在“工作票登记簿”上进行登记。作废或未执行的工作票,要盖“作废”章,并写明作废原因。

6.11.4 工作票终结后,工作许可人应立即向现场负责人(或工作票签发人)汇报,并根据工作票中所做安全措施及现场负责人的命令,对原措施进行恢复措施。

6.11.5 检修人员在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前,应注意恢复设备的明显标志。

7 检查、评价与反馈

标准执行人应经常检查本部门本标准的执行情况的规范性,每半年填写一次评价表(附录1),报标准负责人进行评价。标准执行人必须确保为所有文件持有人提供最新的修订版本。

标准负责人根据反馈情况对各部门本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价,并决定是否升级。各施工单位安监部应对工作票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评价,对执行不力,出现偏差和有章不循的单位应进行考核和处罚。

第7篇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必要性

一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特点

建筑施工现场,是建筑工人直接从事施工活动,创造使用价值的场所,是施工生产要素的集中点,其特点是多工种立体作业,生产设施临时性,作业环境的多边性,人机的流动性并存。由于人、机、料高度集中,存在着众多危险因素,这就决定了建筑现场安全管理的复杂性、多样性及持续性等。目前建筑施工安全领域的主要特点有:

(1)建设规模快速增长,施工难度加大,危险性也增大。近几年我国固定投资保持较高增长水平,建筑业总产值每年以10%左右的速度增长,建筑市场以高容量状态向前发展,专家预测这种状态至少要保持25~30年。

(2)建筑投资主体的成分日趋多元化。投资主体由原国有、集体经济成分为主变为国有、股份制、私营、外商投资、个体工商户并存的形式。一些投资主体行为不规范,投资的项目刻意逃避政府监管。

(3)工程建设生产方式发生了根本的变化。随着生产专业化,总包、分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咨询、项目管理应运而生,工程建设分工更细,新的经营模式、生产方式不断涌现,一些作为安全生产主体的施工企业,其安全生产保证能力与当前生产状况不相适应。

(4)从业人员整体素质低下。目前全国建筑业的3900万从业人员中,农民工比例占到80.58%,有的施工现场占到90%以上。工人的安全意识差,防护技能低,而职业技能的培训也远未达到要求。

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必要性

由于施工现场的种种特点,必须对施工现场进行管理,谨防事故的发生。建筑产品施工质量的好坏、施工进度的快慢,都与施工现场管理水平息息相关。有些施工现场管理比较差、管理比较混乱,具体表现在:施工没有进行组织设计,施工无计划性,想到哪里就干到哪里;操作无标准,不按程序进行施工;制定的规章制度不执行,形同虚设;隐蔽工程验收不认真,形象进度表示不明确;没有具体的目标管理和质量安全保证体系;脏、乱、差、野现象严重;材料堆放无序,卫生环境差,跑、冒、滴、漏,工人无良好的作业和生活环境,等等。这些现象严重地制约施工单位生产力的发展以及生产效益的提高,从而也影响了所开发项目的经济效益。因此,只有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管理,改变施工现场存在的各种不合理状况,才能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从而保证工程建设效益的实现。

第8篇 通信工程维护项目安全管理规定

1.规定

1.1 一般安全须知

1.1.1 工作场地

1.1.1.1在下列地点施工,必须设立信号标志。

a. 街道拐角或公路转弯处。

b. 在街道上有行人或车辆处。

c. 在跨越马路架线、放缆需要车辆暂时停止时。

d. 架空电(光)缆接头处。

e.高空作业有落物危险范围内。

1.1.1.2 信号标志应随工作地点的变动而转移,工作完毕应立即撤离。

1.1.1.3 凡需要阻断公路或街道交通时,应事先取得当地有关单位批准。

1.1.1.4 在施工进行时,应制止一切非工作人员尤其是儿童走进施工地区。

1.1.2车辆行驶

1.1.2.1 司机要严格遵守职业规范及交通规则。

1.1.2.2 精心爱护、保养和使用车辆,全车保持良好的技术状况。

1.1.2.3驾驶车辆时要精力集中,注意道路的变化和不同车辆、行人的活动,提前做到应急准备,防止交通事故发生。

1.1.2.4 严禁酒后开车。

1.1.2.5 不得驾驶机件失灵的车辆及安全设备不全的车辆。

1.1.2.6 乘车人员不得在车内打闹,不得做有碍正常行车的行为。

1.1.2.7乘车人员不得将身体伸出车窗外,以防受伤。

1.1.3消防设施

1.1.3.1材料库等处应设置消防设备。消防设备应置于明显地方以便于取用,并定期检查以保证有效。

1.1.3.2所有施工人员对消防器材的性能均需了解,并熟悉其使用方法。

1.1.4野外工作

1.1.4.1有地势高低不平的地方切勿冒然下跳以防跌撞扎伤;地面被积雪覆盖时,应用棍棒试探前进。

1.1.4.2 进入山区和草原施工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a. 攀登山岭应注意活动的石块,更不能站在有裂缝的土石地方。

b. 注意防火,禁止吸烟。在护林防火区内,应遵守当地政府的规定。

c. 不食野果野草,不喝山中流水。

1.4.3 铁路沿线工作,注意下列要求:

a. 不许在铁轨、桥梁上休息和闲谈。

b. 携带较长工具时,工具要与路轨平行。

2.1其它注意事项

2.1.1到达施工作业现场,首先应详细观察周围环境情况,对可能发生的灾害应采取有效预防措施。

2.1.2施工用机具设备必须安全牢固。

2.1.3在离开施工地点时,应清除现场杂物,并清点工具防止遗失。

2.1.4工作前和工作中禁止饮酒。

2.1.5带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及用其作业时,需根据情况至少二人一同工作或携带,并做好隔热,防火、防暴或防寒措施。

3.1工器具和仪表的使用与检查

3.1.1 一般安全规定

3.1.1.1工程项目中需保管的器材防护工作应由专人负责。

3.1.1.2作业时必须选择合适工具,正确使用,不得任意代替,各种工具器材按器材的保管要求设有防火、防晒、防潮、防尘、防盗以及防破坏措施,要定期检查。

3.1.1.3 不得使用无柄、坏裂柄或装柄不牢的锉刀、手锯、起子、锤子等。

3.1.1.4 各种锋刃的工具,不得插入腰带上或放在衣服口袋里。

3.1.1.5 锋刃的工具要经常检查,以免伤人。

3.1.1.6 用手锤、榔头不许戴手套操作。

3.1.1.7各工种使用的防护用品,要合理使用,妥善保管,防止变质和失效。

3.1.1.8 使用钢锯时应注意:

a. 锯条要装牢固,松紧适中。

b. 用力要均匀,不要左右摆动,以免锯条折断伤人。

c. 锯长物件时,要时用支架或由人扶持,以免物件摆动。

3.1.1.9各种扳手应合理使用,符合规定尺寸,口牙和活动部件完整有效,钳口夹紧,不要用力过猛,或加长扳手的把柄。

3.1.1.10皮卷尺和测量绳里面有金属丝,使用时应避免触碰电力线,以免发生触电事故。

3.1.1.11工具上下传递,不可掷下或抛上,重工具或材料必须平放,工具和材料不可混放,避免损坏和伤人。

3.1.1.12线缆断面应做保护措施,存放时要注意曲率半径的要求。

3.1.1.13客户器材保管除执行上述规定外,须做好标识。

3.1.1.14对用电设备的带电操作,要作好对使用工具的绝缘处理,防止短路。

3.1.2 梯和高凳

3.1.2.1上梯前应检查梯子是否完好,上下梯子不得带笨重的工具和材料,在梯子上工作时不得用力过猛,不得一脚踩梯,另一脚踩其它物件,或用脚移动梯子。

3.1.2.2上下较高及树立点容易滑动和有被碰撞可能的梯子,要有专人扶梯。

3.2.1电气用具

3.2.1.1用电器用具前,必须检查有无短路、绝缘不良、导线外露、插头和插座破裂松动、零件螺丝松脱、外体是否带电等不正常现象,发现不妥之处,应立即停止使用。裸露的带电体必须设安全防护和明显警示标志。

3.2.1.2 各种电器用具和电源相接之处应设置开关和插销,不得随意插挂,必要时外壳接地线。。需加防雷地的设备要加防雷地线,接地电阻要符合设计要求。

3.2.1.3在施工过程中器具、仪表需外接电源时,不得从其他通信设备正在使用的配套电源引电,并且总负载功率不得超过外接电源的额定输出功率。

3.2.1.4 设备加电时应从配电设备总电源引入端至用电设备逐级测量电气性能,确认符合技术要求后再按以上顺序逐级加电。

3.2.1.5电器用具的电线必须放置妥当,特别是在室外使用时,要防止绊住过往行人和被车辆轧坏。

3.2.1.6电烙铁不得放在地面和木板上,在机架上工作时,电烙铁应挂在不易碰着的地方,并防止烧坏线缆或设备。在带电设备上使用电烙铁时,电烙铁不应接地。禁止用电烙铁烘烤易燃物品,未冷却的电烙铁不可放入工具箱。

3.2.1.7使用移动式的发电设备、配电设备和电动设备,应指定熟练电工操作,检修时应尽量停止使用,切断电源。

3.2.1.8 工过程中不得操作不了解的电器设备,必须操作时须经有关电源厂家技术人员指导进行。

3.2.1.9.对电源设备带电操作过程中使用的工具要作绝缘处理。

3.2.2仪器仪表

3.2.2.1 使用人员必须熟悉仪表的正确使用方法,并按规定进行操作。

3.2.2.2 仪表的正负极不得接反。

3.2.2.3 使用交流电源的仪表,在市电波动较大时,要经过稳压器后再供给仪表。

3.2.2.4 交直流两用仪表,在插入电源塞孔和接引电源时,要严防交直流电源接错而烧坏仪表。

3.2.2.5 干电池使用完毕应及时从仪表中取出,以防日久电池蚀烂损坏仪表。

3.2.2.6 禁止用仪表的低量程量高信号值。

3.3高空作业

3.3.1 登高

3.3.1.1凡参加高空作业人员(根据有关规定凡距地平面两米以上施工即为高空作业)必须经体检合格,方可进行高空作业。

3.3.1.2 高空作业人员随身携带的工具应精心保管,较大的工具(如手锤、扳手等)应放好、放牢。

3.3.1.3 塔上作业前施工人员须相互认真检查安全防护用具,做到不留任何隐患。塔上作业人员须将安全带系于铁塔的安全、牢固部位。塔上施工人员作业时必须全神贯注、认真工作,不得嘻闹,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危险动作。

3.3.1.4施工人员上塔过程中,必须从安全通道(安全护栏)上至塔顶(例行维护除外),严禁由护栏以外上塔。塔上运送天馈线部件、测试设备时必须保证天馈线部件、测试设备安全,不留任何隐患。

3.3.1.5 遇有雨雪大风,大雾等恶劣气候,应停止塔上作业,并做好吊装构件、机械等稳固工作。

3.3.1.6塔下施工人员进入工作区必须戴好安全帽。塔下施工人员必须积极配合塔上施工人员。

3.3.1.7作业人员上塔作业必须着工装、穿工作鞋。

3.3.1.8 塔上施工人员施工时,塔下施工人员除工作之外,必须远离塔基十五米之外,防止被坠落物砸伤。代维工程车停放于远离塔基十五米之外,防止车辆被坠落物砸坏。

3.4 其 它

3.4.1 其它要求

3.4.1.1 施工人员采用新工艺,使用新设备时,必须做到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使用前对其安全技术特性进行充分的研究,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3.4.1.2特种作业人员(如登高架设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3.4.2从业人员必须履行的义务

3.4.2.1 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3.4.2.2 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3.4.2.3 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第9篇 机电安装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措施

安全及文明标化施工目标

配合土建单位创建省级'文明施工、安全生产'双标化工地,杜绝重大伤亡事故,轻伤频率控制在1‰以内。

安全及文明标化管理体系

作为机电承包商在施工现场成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包括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及班组长和骨干力量,坚决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按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双标化的要求进行管理,建立各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制,责任落实到人。形成专管成线,群管成网的管理体系。

安全施工管理措施

1)三级教育制

对新进场的工人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即公司教育、工程项目教育、岗位(班组)教育,同时将教育内容和现场工作时间等登记入卡。

2)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并经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人应掌握本工种的操作技能,熟悉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合格。特殊工种如电工、电焊工及起重工等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有关部门培训并取得合格证方能持证上岗。

3)安全技术交底制

工程开前,应编制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对安全隐蔽较大的施工如:垂直运输、管井施工、设备吊装、电气调试,洞口临边、临时用电、施工防火,安全防护等进行重点交底。每道工序施工前也应编制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受交底者履行签字手续,并组织认识学习,生产中要按安全技术交底要求执行。

4)专题方案制

大型设备运输、安装编制专题方案,施工班组每天上班前必须进行安全交底,说明班组的施工任务、施工部位、安全注意事项等内容,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定期不定期抽查,并制订奖罚制度报业主、监理审批后方可实施。

5)安全例会巡查制

项目经理每周六(或在业主、监理例会同一天)主持工地安全例会,对整个施工现场及职工生活区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大检查。并对例会和巡查均写出书面会议纪要和巡查报告和整改意见,限期整改。安全负责人按时参加业主组织的安全例会,

6)完善各级人员安全责任制

建立现场安全监督检查组,负责日常安全施工管理工作。安全监督检查组坚持每天一次的安全巡视及一般障碍物的排除。督促施工人员使用好'三宝'和纠正违章操作,夜间施工的路灯照明管理,'四口五临边'的防护检查,检查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设置和维护施工现场的安全告示文,安全操作牌。高空作业人员应作定期检查,随时系好安全带。检查使用土建脚手架柱情况并及时与业主联系。

7)现场安全用电制

现场照明一般场所采用220v 电压。危险、潮湿场所以及手持照明灯具,采用36v以下安全电压。照明导线应用绝缘子固定,严禁使用花线或胶质线。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或接零。单相回路内的照明开关箱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架空线必须设在专用电杆(水泥杆、木杆)上,严禁架设在脚手架上;架空线应装设横担和绝缘子,一般应离地4m 以上,机动车道为6m 以上。配电箱应有门、锁、色标和统一编号,电箱内开关电器必须完整无损,接线正确。各类接触装置灵敏可靠,绝缘良好。电箱内应设置合适的漏电保护器及合适的总熔线、分熔丝、分开关。金属壳电箱应作接地或接零保护,开关箱与用电设备实行一机一闸一保险。配电箱的电缆线应有套管,电线进出不混乱,大容量电箱上进线加滴水弯。支线绝缘良好,无老化、破损和漏电。接地体可用角钢、圆钢或钢管,其截面积大于48m ㎡,入土深度2m,接地电阻符合规范要求。电杆转角杆,终端及总箱、分配电箱必须有重复接地。非电工不得私自接电线,电工应持证上岗。

防火消防措施

建立健全施工现场防火制度,增强防火意识,按规定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和标牌,配备有效的消防器材,坚持施工动火证审批手续。现场配专人负责消防工作。强化安全检查制度,查出事故隐患,要定人、定措施,限期解决。

进入现场施工区域内严禁吸烟和随便使用明火。现场动火要经生产负责人批准,办理动火手续,持动火证方可使用明火。电、气焊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易燃、易爆物品要妥善保管。严禁使用非生产电热器和明火器具。用电设备和导线严禁超负荷运转。消防器材不得随便挪作它用,并保持其周围道路畅通。严格执行有关'消防法规'和'消防条例'。

施工现场必须按消防部门的有关规定设置消防工具和消防通道。并在办公室、生活区、易燃物品周围、库房等设置消防器材。

电气防火根据本施工现场需要,需配备干粉灭火器。配电室放六瓶。

严格实行动火证审批制度,在烧焊、气割操作时必须派专人监护,并配备灭火器材。项目部安排一些责任心较强的人员成立义务消防队,公司负责对义务消防队的每个成员进行消防知识培训,使其了解基本的消防知识。

文明施工管理措施

1)严格按发展商整体规划要求实行管理。

2)坚持例会制,定期总结前一阶段的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情况,布置下一阶段的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工作,建立并执行文明施工工作检查制度。

3)加强现场材料管理

施工现场内各类种料具应按施工平面布置图的指定位置存放,并分规格码放整齐、牢固,做到一头齐、一条线。界限清楚,不得混杂。合理制定用料计划,按计划进料。合理安排材料进场,随用随进,不得在场外堆放施工材料,种种材料不得长期占用场地,各种废料必须及时处理。施工现场剩余料具要及时回收,并袋装至总承包商指定地点,以便及时清理。

钢材、管材等材料合理使用,长料不得短用,优材不劣用。节约用水用电,消灭长流水和长明灯。

4)加强现场人员文明施工管理

进场施工的人员穿戴应符合安全和文明施工的要求,劳动用品要配戴齐全。班组必须做好'工完料尽场地清',做到随用随清,物尽其用。现场废、污水应按业主要求排放。

环境保护管理措施

我公司将依据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程序文件要求,建立现场环境保护监督领导小组,统一管理和协调本机电安装工程内的环境保护工作,并加强与发展商联系,共同维护整个施工现场的环境,减少扰民,降低环境污染,降低施工噪音。

1)防止大气污染的管理

施工垃圾清运采用搭设封闭式临时专用垃圾道运输或采用容器吊运或袋装,严禁随意凌空抛撒,施工垃圾应及时清运,并适量洒水,减少污染。

2)防止对水污染的管理

确保雨水管网与污水管网分开使用,严禁将非雨水类的其它水体排进市政雨水管网。加强对现场存放油品和化学品的管理,对存入油品和化学品的库房进行防渗漏处理,采取有效措施,在储存和使用中,防止油料跑、冒、滴、漏污染水体。

3)粉尘控制

施工现场路面定期洒水,以减少灰尘对周围环境的污染;禁止在施工现场焚烧有毒、有害和有恶臭气味的物质;保温材料的废料用纸袋装存后单独处理;严禁向建筑物外抛掷垃圾。

4)噪音控制

除特殊情况外,在每天晚22 时至次日早6 时,所有工作量尽量安排在白天作业,严格控制强噪声作业,对切割机等强噪音设备,以防隔音棚或隔音罩封闭、遮挡,实现降噪。使用电锤开槽、凿眼时,应使用合格的电锤,及时在钻头上注油或水。加强环保意识的宣传。采用有力措施控制人为的施工噪声,严格管理,最大限度地减少噪音扰民。施工中采用低噪音的工艺和施工方法,如噪音可能超过建筑施工施工现场的噪音限值时,在开工前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环保部门申报,核准后方能施工。

5)减少扰民

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加强学习和法制教育,提高全体员工的素质。合理规范施工场地,不准占用或临时占用附近街道或人行道。协调与工地周围各部门、各单位的关系。

第10篇 建筑工程中的安全管理之挖土工程

1. 进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

2. 挖土中发现管道、电缆及其它埋设物应及时报告,不得擅自处理。

3. 挖土时要注意土壁的稳定性,发现有裂缝及倾坍可能时,人员要立即离开并及时处理。

4. 人工挖土,前后操作人员间距离不应小于2~3m,堆土要在1m以外,并且高度不得超过1.5m.

5. 每日或雨后必须检查土壁及支撑稳定情况,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继续工作,并且不得将土和其它物件堆在支撑上,不得在支撑下行走或站立。混凝土支撑粱底板上沾粘物必须及时清除。

6. 机械挖土,启动前应检查离合器、钢丝绳等,经空车试运转正常后再开始作业。

7. 机械操作中进铲不应过深,提升不应过猛。

8. 机械不得在输电线路下工作,在输电线路一侧工作,不论在任何情况下,机械的任何部位与架空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应符合安全操作规程要求。

9,机械应停在坚实的地基上,如基础过差,应采取走道板等加固措施,不得将挖土机履带与挖空的基坑平行2m停、驶。运土汽车不宜靠近基坑平行行驶,防止坍方翻车。

10. 电缆两侧1m范围内应采用人工挖掘。

11. 配合挖土机的清坡、清底工人,不准在机械回转半径下工作。

12. 向汽车上卸土应在车子停稳定后进行,禁止铲斗从汽车驾驶室上越过。

13. 基坑四周必须设置1.2m高护栏并进行围挡,要设置一定数量临时上下施工楼梯。

14. 场内道路应及时整修,确保车辆安全畅通,各种车辆应有专人负责指挥引导。

15. 车辆进出门口的人行道下,如有地下管线(道)必须辅设厚钢板,或浇筑混凝土加固。

16. 在开挖杯基坑时,必须设有确实可行的排水措施,以免基坑积水,影响基坑土结构。

17. 基坑开挖前,必须摸清基坑下的管线排列和地质开采资料,以利考虑开挖过程中的意外应急措施(流砂等特殊情况)。

18. 清坡清底人员必须根据设计标高作好清底工作,不得超挖。如果超挖不得将松土回填,以免影响基础的质量。

19.开挖出的土方,要严格按照组织设计堆放,不得堆于基坑外侧,以免引起地面堆载超荷引起土体位移、板桩位移或支撑破坏。

20. 挖土机械不得在施工中碰撞支撑,以免引起支撑破坏或拉损。

21. 开挖土方必须有挖土令。

第11篇 某钢结构工程技术安全管理措施

钢结构工程技术安全管理措施

1.电焊工必须持证上岗,禁止无证人员进行电焊操作。

2.屋面施焊时按规定办理用火手续,作业面必须设置灭火设施,并应设专人配合拉线,看火,并戴好防护镜。

3.钢结构屋架安装时必须有专人指挥,操作人员协同操作,屋架就位后必须设置临时横向支撑,避免屋架产生水平位移或倒塌。

第12篇 农村公路安全保障工程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省农村公路安全保障工程(以下简称安保工程)管理,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和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公路安全保障工程实施技术指南》等规定,结合我省农村公路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农村公路安保工程实行“省上指导,市州监管,县区实施”的原则。

省公路管理局负责全省农村公路安保工程的行业指导工作。

市(州)交通运输局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安保工程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人民政府是本地区农村公路安保工程的责任主体,县(市、区)交通局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安保工程的具体实施工作。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省农村公路(包括县道、乡道和村道)安保工程。

第四条  安保工程应遵循“因地制宜、主动诱导、警示与被动防护相结合,以主动诱导、警示为主,避免盲目或过度防护”的原则,达到“消除隐患,珍视生命”的目的。新建或改建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的安保工程应与新改建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实施、同步验收。

第二章  项目管理

第五条  县(市、区)交通局每年根据辖区内农村公路行车安全隐患情况,按照“轻重缓急、分步实施”的原则,结合实施道路评定标准中的公路技术指标及其他因素等确定实施路段,编制安保工程初步建议计划并上报市(州)交通运输局,市(州)交通运输局经过现场审查后制定安保工程建议计划及初步实施方案,初步实施方案中对实施路段采取的工程措施要绘制示意图,并于每年8月底前上报省公路管理局,省公路管理局根据交通运输部和全省的总体规划,对各地上报的次年计划进行初审后报省交通运输厅审批,并将安保工程建设目标纳入农村公路工作目标签订目标责任书。

第六条 安保工程严格按照省公路管理局正式下达的年度设计组织实施,古得随意变更调整。

第七条 安保工程建设必须进行方案设计和评审,由市(州)交通运输局进行批复,并报省公路管理局备案。

第八条  县级人民政府是安保工程的建设单位,具(市、区)交通局为具体实施单位。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家和省交通运输厅有关规定,以竞争或委托筮方式纽壑安健王堡的实施,并实行合同管理。

第九条  安保工程完工后应组织验收,验收分为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交工验收由县(市、区)政府及交通局负责组织,竣工验收由市(州)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安保工程验收工作按照交通运输部《公路安全保障工程实施技术指南》、《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甘肃省农村公路建设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等执行,同时将竣工验收鉴定书向省公路管理局报备。安保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为一年。

第三章  技术管理

第十条  安保工程应坚持“经济上可能、技术上可行、方案上有效,,的原则确定设计方案;鼓励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产品。

第十一条  安保工程实施路段主要是急弯路段、陡坡路段、连续下坡路段、视距不良路段、路侧险要路段和事故多发路段。在现场调查的基础上,根据公路技术指标、行车速度、交通量、交通工程设施的现状、沿线交通事故、路侧条件、气象条件以及后续养护、维修需求等,确定安保工程具体实施路段和采取的工程技术措施。

安保工程设计应严格执行《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jtg d8卜2 0 0 6)、《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细则》(jtg/td81-2006)、交通部《公路安全保障工程实施技术指南》、《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gb5768-1999)和《公路工程技术标准》 (jtgb01-2003)等。

第十二条  对安保工程实施路段应根据周边环境和不同交通事故形态进行综合治理,主要工程措施有:钢筋混凝土防撞墙(连续式钢筋混凝土护栏)、钢筋混凝土护栏、波形梁钢护栏、示警桩或示警防护墩、交通凸面镜、标志、标线、减速设施、挡墙等。

第四章  质量管理

第十三条  安保工程推行“业主负责、社会监督、行业监管、企业自检”的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单位对安保工程质量负总责,施工单位对安保工程质量负直接责任,市(州)交通运输局履行监管职责,安保工程质量接受社会监督;安保工程合格率要达到100%。

第十四条  安保工程实行社会监理和内部监理相结合。实行内部监理的,各县(市、区)交通局应组建内部监理组,负责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监督管理。

第十五条  现场质量的控制:

(一)确保人员、设备全部到位;

(二)严格控制进场材料的质量;

(三)严格检查施工单位的各种材料试验、配合比试验和现场抽样试验,监理工程师的各项平行试验;

(四)严格按工序、工艺施工,做到对工程的每道工序和工艺器严格把关,严格控制重点工序。

第十六条  安保工程质量要达到以下技术指标、规范和标准要求:

示警桩:地面以下基础深40cm,高出地面80cm,高出地面部分涂以间距为20cm顶端为红色的红白相间油漆,断面15cm×15cm,桩间距2-4m,混凝土强度等级不低于c25。

示警防护墩:地面以下扩大基础深40cm,高出地面50cm,高出地面部分涂以间距为25cm倾角4 5度黑黄相间油漆,断面40cm×200cm,墩间距2m,采用2 0号片石混凝土。

钢筋混凝土防撞墙和钢筋混凝土护栏:基础设计应根据地形、地质、公路路肩情况选择嵌锁式、扩大式、桩基和钢筋桩方式,地基承载力不小于150kn/m2,混凝土强度等级应不低于c25。

防撞墙尺寸为顶宽20cm,底宽43cm,高出地面81cm。在防撞墙立面墙体涂以间距为20cm顶端为黄色的黄黑相间油漆,并向内延伸15cm;侧面为水泥本色。护栏的级别、各级别规格、适用条件参见交通运输部《公路安全保障工程实施技术指南》。

波形梁钢护栏:波形梁护栏的最小设置长度当车速v≤60km/h时,最小长度2 8米;当车速60

标志、标线:参见《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gb5768-1999)和《路面标线涂料》( jt/t280-2004)。

第五章  资金管理

第十七条  安保工程资金管理严格执行《农村公路建设资金使用监督管理办法》等规定,专款专用、单独核算,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安保工程建设资金应接受审计、财政、纪检等部门的检查。工程竣工后,必须由县级及以上审计部门对工程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并经市(州)交通运输局认定。审计报告必须装订在竣工文件中。

第六章  施工安全

第十八条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安全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十九条  严格执行交通运输部《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jtgh30-2004)和《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tj076-95)等,现场相关人员必须着安全标志服(帽)及配备必要的安全保护设施,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必要时安排专人指挥交通,保证施工路段行车安全。

第七章  效果评价

第二十条  农村公路安保工程实施后应跟踪调查,量化评价。安保工程效果评价指标为设施损坏次数、交通事故次数、交通事故伤亡人数、重特大事故次数、设施损失情况。县(市、区)交通局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配合协作,掌握安保工程实施前后交通事故数据变化情况,对工程实施效果做出客观评价,为进一步做好工作积累经验。效果评价应在工程实施完成后逐年进行,持续三年以上。

第八章  养护管理

第二十一条  农村公路管养单位应当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养护管理,及时对损坏、丢失的安保设施进行维修、补设,使安保工程经常处于良好技术状态。

第二十二条  安保工程应确保交通标志鲜明、设置齐全,防护工程无填土沉陷、水穿洞和基础掏空现象,无圬工体断裂、沉陷、倾斜、松动或较大面积勾缝脱落现象,每年至少应刷新一次。

第九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工程管理科安全生产职责(十二篇)

1、严格遵照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规范、规程、标准、规定,编制设计、施工、工艺等技术文件,提出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2、在遵守国家安全法规的前提下,根据工程特点有针对性地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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