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设备管理部安全生产职责
在分管设备副总经理领导下,安全生产责任如下:
1、对公司设备、工艺管网、电气仪表等装置的安全状况,负有全面责任,必须保证使其处于良好运行状态。
2、负责对设备动力、装置及工业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管理。
3、负责组织对工业建筑物、构筑物、起重机械、锅炉、压力容器、高压管件、压力管道、气瓶、热力管网和安全装置的定期检测、检验、校验及各类特种设备和其操作人员的登记取证工作。
4、制定或审定有关设备安全隐患整改措施、设备制造、改造方案和组织编制年度大修、中修、小修项目的安全措施计划,并确保实施。
5、在计划和布置检修任务时,同时计划和布置安全工作。
6、在签订设备施工合同时,要对承包施工的单位进行安全资质认定。
7、负责组织本专业安全检查,按时完成安全技术措施和隐患整改计划。
8、负责对购入设备入库前质量验收工作,做到质量不合格不入库。
9、负责设备事故的调查、统计、上报工作,参加有关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2篇 主系统设备管理组职责
1、 负责主运输设备的运行、维护和保养工作,向井下机电队长负责。
2、 掌握设备性能,熟练规范操作。
3、 负责职责范围内设备的定期检修、维护工作。
4、 负责职责范围内设备、设施的质量标准化工作。
5、 设备出现异常时,应停机检查处理,不得带病运行,按程序处理。
6、 及时检查和消除各种不安全隐患。
7、 及时做好各项记录。
第3篇 设备管理部检修调度的安全职责
1、设备部检修调度是设备检修计划、非计划停运管理、缺陷管理等方面的综合管理负责人,并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
2、深入现场掌握设备健康状况及存在的问题,定期提出书面考核意见和分析报告;根据主辅设备可靠性指标对设备的检修质量和技改项目改造效果进行评估和总结。
3、负责督促检修部门加强对设备缺陷消除,不断提高设备的健康水平。根据设备发生缺陷情况,综合平衡协调解决处理过程中的人员、技术、材料等方面的问题,保证缺陷处理及时。
4、负责建立可靠性管理台帐,做好可靠性管理的日常、定期分析工作,提出整改意见,促进设备安全可靠运行。
5、按集团公司、吉林公司要求及时准确上报相关报表数据。
6、在工作过程中,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掌握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并经考试合格后上岗。
7、协调处理外包施工项目与生产单位的配合关系,监督技改项目的安全、质量、工期。
第4篇 设备管理机构及职责二
三、生产车间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设备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并结合具体情况编制本车间的设备检修规程和管理细则。
2、在上级设备部门的业务指导下,负责本车间设备管理,建立、健全设备技术档案和台帐,按时上报本车间设备技术状况报表,做好设备技术状况分析工作。
3、负责本车间固定资产修理管理及费用管理,负责编制上报车间修理项目计划、停车大修、消缺计划,在实施过程中把好修理质量关,并对审签的工程量负责,控制好修理费使用。
4、负责对金维公司维修维护保运的执行情况按双方签订的《保运协议》有关条款进行检查并实施考核。
5、在上级管理部门的指导下实施专业管理。
(1)编制设备检修方案、上报油品代用方案;
(2)负责关键机组特护承包管理的实施工作;
(3)编制上报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特种设备的检查、检验、修理计划及方案。
6、参与关键设备、重大修理项目的竣工验收,负责一般设备的修理项目竣工验收。
7、开展车间设备技术攻关和设备非计划停车管理。
8、负责一般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四、科技处职责
1、负责审查、编制设备更新改造计划并组织实施。
2、组织装备升级规划审查,督促检查装备升级规划项目技术方案论证和可研报告的编制,确保及时审查报批并按期完成。
3、负责设备更新改造项目的设计委托,组织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工作。
五、环安处职责
1、负责全厂生产设备安全管理并组织定期检查及隐患整改。
2、负责全厂压力容器、压力管道、锅炉、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以及操作人员的培训取证工作。
3、参与重大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六、财务资产处职责
1、负责全厂固定资产管理和报废物资的处理。
2、负责组织制订、修改、调整修理项目定额取费标准与执行文件。
3、负责固定资产修理项目预算、结算费用的审核。
4、负责全厂修理费支付的管理。
七、装备技术开发中心职责
1、负责制定全厂装备升级近、远期规划。
2、负责现场设备重大问题进行专题攻关。
3、负责全厂装备升级与改造的前期论证工作。
4、负责主机、主炉及腐蚀设备的研究,提出更新改造计划。
八、设备主管的岗位职责
1.设备主管在厂部分管副总经理、技术部经理领导下,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全厂的设备管理工作。
2.制订、贯彻和执行有关设备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3.建立设备的台帐、卡片、档案,统管全厂的设备技术资料。
4.负责设备的验收、移交、转移、封存启用、调拨、报废等工作。
5.负责设备事故的处理及对设备保养的奖惩工作。
6.编制设备的检修,一、二级保养计划和备品配件管理,并负责做好以上各项工作的实施和验收、考评工作。
7.采取勤巡检、勤考核等有效措施,提高全厂设备的完好率,巡检工作,每周不得少于三次,每次检查不得少于25台。
8.监督生产设备的使用情况,每月召开一次设备管理网络会议,通报设备管理状况。
9.安排设备维修、保养管理工作,及时解决车间及其他部门提出的设备管理上的问题。
10.利用每天晨会,安排设备管理及维修保养工作事宜。
11.对设备科人员进行绩效考核。
12.根据每日设备检查情况对各车间设备保养进行考核。并于当月30日前,将考核排名结果报生产副总经理。
13.每月审核各车间设备维修保养奖惩情况,并于本月30日前批复各车间汇总表,上报分管副总经理审批后送财务部门结算。
14.对全公司设备的正常运转、供电正常化负责。
第5篇 设备运行管理员工作职责
1.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的要求,负责全所设备的运行、检查、维护管理工作。
2.组织对设备的日常巡视检查工作,定期巡视配电室、开关站、变压器、线路、接地装置、漏电保护装置等,确保正常运行。
3.对供电区域内的电力设施进行周期性维护和有针对性的维护,按照设备的检修试验周期,编制检修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4.按规定对供电设备组织测量检
第6篇 机械化采掘设备的范围和相关职能管理单位的职责
1、机械化设备的范围:采煤机、液压支架、40kw以上刮板输送机、移动变电站、喷雾泵站、乳化液泵站、掘进机等。
2、现场使用管理单位:使用机械化采煤的与使用掘进机掘进的段队;各使用单位负责对机械化采掘设备的日常使用、检查、维护、维修管理工作;严格按设备的操作规程作业;严格执行各种管理规定。
3、矿成立机械化采掘设备管理领导小组
(1)负责机械化采掘工作面的整体部署工作;
(2)负责机械化采掘设备专业化维修队伍的组建;
(3)负责机械化采掘设备的选型工作;
4、机电科
(1)设备组根据矿机械化采掘设备管理小组指示,为使用单位提供机械化采掘设备使用计划;
(2)负责从公司物资供应部租赁采煤机、40kw以上刮板输送机、移动变电站、液压支架、掘进机等设备;
(3)机电科设备组负责对使用单位日常机械化采掘设备 的监督、检查与考核;
(4)负责对使用单位机械化采掘设备的租赁管理与退租管理;
(5)负责对使用单位日常机械化采掘设备的备件计划的提供;
(6)负责对使用单位设备故障、损坏的追查管理;
(7)负责与机械化采掘设备厂家的沟通与协调;
(8)机电科设备组负责新到货设备的验收;
(9)负责机械化采掘设备管理实施细则及内部考核办法的制订;
(10)建立设备档案,包括技术资料、验收报告等;
(11)负责机械化采掘设备购置计划、中小修所需配件计划的编制,统计上报设备管理、运转、维修工作报表;
(12)负责机械化采掘设备中小修计划及停租、起租计划的上报;
(13)负责机械化采掘设备需大修情况的上报;
(14)负责需大修机械化采掘设备的拆除、升井及维修场地的提供、人员的配合等。
5、材料科
根据矿机械化采掘设备管理小组指示,为使用单位提供机械化工作面的单体柱使用计划,并负责从公司物资供应部租赁单体柱;负责对使用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与考核;负责对使用单位的单体柱租赁管理与退租管理;负责机械化采掘设备备件计划的采购、管理工作。
6、教育科
负责机械化采掘队伍、专业化维修队伍理论操作技能、维护保养知识、维修技术的培训,达到“四懂”、“三会”(懂结构、懂原理、懂性能、懂用途;会使用、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的基本要求,并进行考核;
(二)对使用单位的要求
1、使用单位必须成立相应的机械化采掘设备管理及考核领导小组,以加强本单位的机械化采掘设备管理工作。
2、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机械化采掘设备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所管辖区的机械化采掘设备管理工作负全责;必须完善机械化采掘设备使用、维护、保养等管理制度;必须配有一名分管本单位机电设备的负责人。
3、各单位对本单位机电技术、维修、操作人员实施专业管理。负责对本单位机电设备技术管理资料进行收集、分类、保管。
4、机电科对机械化采掘设备、设施实行监督管理;负责全矿机械化采掘设备管理的日常检查和考核工作。
5、负责本单位采掘队伍、专业化维修队伍现场操作技能、维护保养知识、维修技术的培训,达到“四懂”、“三会”(懂结构、懂原理、懂性能、懂用途;会使用、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的基本要求。
6、机采段队要建立设备运行、检修、配件消耗等记录,记录要准确详实;
(三)检查管理要求
1、机电科设备组加强对机械化采掘设备的现场使用、维护、保养的监督检查,每旬对每个机采面日常检查不少于1次;每月不得少于三次的机电质量标准化设备完好评定;
2、安监站机电巡查组对机械化采掘设备的质量标准化进行检查,每旬对每个机采面日常检查不少于1次;每月不得少于三次的机电质量标准化评分;
3、主管机运副矿长、副总工程师组织机电、安监站机电巡查组人员,每月不少于一次,联合对全矿机械化采掘工作面进行检查。
4、主管机械化采掘工作面的矿采煤矿领导(矿助、副总)每月不少于一次的检查,
5、使用单位每班、每日必须按班检、日检的要求对所用设备进行检查、维修、保养、检修。
6、使用单位的机修班长对所用设备每周不少于两次的检查;
7、技术员、主管段长对所用设备每周不少于一次的检查;
第7篇 设备管理部环保专工的安全职责
1、负责全厂防治环境污染具体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企业安全的法律、法规、标准和方针、政策,积极参加与企业环境保护工作相关的安全培训和教育。
2、负责参与本单位环保设施安全防范措施制定,并协助监督实施情况,有计划地逐步达到国家规定的环境治理安全标准。
3、负责参与审查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中的环保项目, 严格执行‘三同时’方针,并做好相关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协助监督完成施工过程中状态管理。
4、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组织拟(修)订、审核公司环境方针、目标、指标及管理规定,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5、监督、检查各生产排污口及治理设施运行状况。
6、负责企业环保工作报表以及报送环保局的各项环保工作报表。
7、负责公司环保方面“三废”的监督管理。
8、负责环保参数出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相关领导并拟定治理方案。
第8篇 储运车间设备管理员安全职责
(一)负责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负责编制设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维护保养规程。在编制设备维护、检修、保养制度方案时,有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三)对车间职工进行设备安全操作技术技能培训。
(四)组织设备安全大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检查设备运转交接班记录情况。
(五)参加车间、新建、扩建、改建工程设计审查,竣工验收,使之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六)发生设备与设备有关事故,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并参与事故调查与分析。
(七)负责设备检修安全技术方案的制定,对设备要定期组织检修,设备发生故障要及时组织修理好。确保安全生产顺利进行。
第9篇 设备管理部金属试验员安全生产职责
1、负责对本部门金属检验全过程的技术监督管理工作。
2、负责上报本部门受监金属设备、部件的金属检验结果及各种监督数据。
3、对本部门金属技术监督指标的落实及完成负责。
4、对本部门金属检验全过程金属监督工作的实施负责。
5、对本部门受监金属设备和部件运行、维护、检修、检查、保管过程金属技术监督工作的实施负责。
6、对受监金属设备和部件检修质量、焊接质量、热处理质量、检查结果、入厂受监范围内的钢材、焊材、备品、备件质量验收负责。
7、对本部门因金属监督检验不力影响工期、检验质量或造成损失、事故的生产事件负责。
8、对受监金属部件检测技术报告、原始记录、金属事故样品及有关技术档案管理负责。
第10篇 企业生产处设备管理安全职责
企业生产处设备管理方面安全职责:
1、负责机械、电气、动力设备、工艺管道、通排风装置及工业建筑物等的管理,使其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2、组织对工业建筑、起重机械、施工机具、锅炉、压力容器及安全装置、热力管道、采暖、制冷、通排风等设备的定期检查、校验、检测工作;
3、负责制定和审查有关设备制造、改造、维护、检修的各项管理制度;贯彻国家、上级部门关于设备制造、检修、维护保养及施工方面的安全规程和规定,制订和修订各类机械设备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编制装置大检修安全组织措施计划和下达安全检修任务书;
4、按采购计划进行采购,并对采购的设备、配件质量负责,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标准和规定;
5、新增、改造、超期运行设备、操作条件变动时应使其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6、组织机动设备专业检查,对机动设备存在的事故隐患须及时组织力量整改;
7、负责机动设备事故、检修质量事故和基建施工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和上报,参加 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8、组织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工程项目的施工,并按期完成;负责本部门外雇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如发生事故按合同协议办理;
9、参加基建项目的审查和施工,并使其符合国家关于安全、防火、工业卫生要求,并保证其同时施工、竣工、验收;
10、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前必须按国家规定和交接程序办理交接手续;
11、严格执行国家《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及其它有关安全规定;
12、制定审查各项工程的安全防范措施;
13、负责对外来的基建施工队伍、民工等的安全教育,督促施工队伍签订《外来施工安全合同》。
第11篇 仪器设备类档案管理职责
1.熟悉仪器设备类档案工作的基本原则和归档范围的确定。
2.根据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本校设备档案工作管理制度。
3.指导、督促、检
第12篇 设备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
1、矿机电科是矿设备管理的职能科室。对生产设备全面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对设备管理与维修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根据企业经营方针、目标,对设备管理工作提出要求和考核指标,并组织检查执行情况,协调横向关系。
2、正确处理好生产与维修的关系,坚持搞好设备的计划检修,严禁超设备性能使用。
3、根据上级规定,负责审定和编制企业内部设备管理与设备维修方面的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
4、根据设备使用年限的权限,提出未提完折旧的设备报废工作。严格管理,主要设备完好率要达到90%以上,设备新度系数不能下降。无特大设备事故,重大事故率下降;待修率不超过5%,机电事故率不超过1%,停机率逐年下降。
5、对在籍设备必须建立完整的设备台帐及资产台帐。
6、建立设备库房的保管制度及设备收、发检验制度。
7、负责对各单位生产设备的完好状况、使用状况进行检查管理;
8、编制每年的设备维简计划和大修理计划。
9、负责上报各种设备报表的填写和审核。
10、全面掌握全矿设备的使用数量、使用地点、使用状态;对闲置设备及时通知回收升井,及时安排检修。
11、负责办理设备检修手续和质量验收。
12、对各使用单位设备的完好、操作、维护等不符合要求的,有权制止或实行经济处罚。
13、机电科每周召开一次例会,专门对设备使用单位的设备使用、检修存在问题的汇总处理、解决和平衡。
14、对机电事故须组织分析,追查处理,并填写事故报告。
15、负责组织对职工们进行设备管理方面的教育及技术培训,组织开展设备维修竞赛评比活动,树立典型,推广有关设备管理方面的先进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