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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办公室职责(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01-12 16:08:10 查看人数:46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办公室职责

第1篇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办公室职责

1、负责全矿职业卫生工作,落实好《职业病防治法》《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试行) 》各项规定要求。

2、负责全矿职业卫生督查检查工作,制订全矿职业安全健康管理长期和年度规则,督促相关部门制定尘毒职业危害防治的中、长期 规划,年度有计划,有措施,有总结。

3、组织有关部门,迎接上级职业病防治部门的职业安全健康检查。

4、负责职业安全健康工作的统计报告和公布。

5、负责定期督促各部门职业危害防治措施、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6、积极开展职业病防治宣传活动,提高职工自我防范意识。

7、协调好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工作。

第2篇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试题

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gb/t28001-2001),《环境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gb/t24001-2004)属推荐性国家标准,作为审核和认证的依据。都是采用策划、实施、检查和改进即pdca循环管理模式。

2.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和环境管理体系建立的步骤:

1.领导决策2.成立工作组3.人员培训4.初始状态评审5.体系策划与设计

6.体系文件编制7.体系试运行8内部审核 9.管理评审

3.体系标准的基本内容:包括范围、术语和定义、引用标准、管理体系要素等内容。

4.危险源hazard可能导致人员伤害或疾病、物质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的根源或状态。

5.组织内部员工是组织很重要的相关方。

6.外部相关方到我厂生产现场时,其安全主要有我方负责

7. 风险:某一特定危险情况发生的可能性与后果的组合。

8.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和环境方针经最高管理者批准的,形成文件,传达到全体员工,为相关方所获取。

9.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的两个承诺:一是对持续改进的承诺;二是对遵守法律和其它要求的承诺。环境两个承诺:一是污染预防和持续改进的承诺;二是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承诺

10. 危险源辨识范围:

--常规或非常规的活动;

一 所有进入工作场所的人员的活动;

11.危险源辨识的方法:

a、询问交谈法(有经验的职工、技术管理人员、专业管理人员等指出工作中的危险源);

b、现场观察法(具备安全技术知识并掌握法律法规和标准的人员对现场环境辨识);

c、查阅有关记录(查阅组织的事故、职业病的记录);

d、获取外部信息工作场所的设施

12.a级(不可容许的风险),b级(重大风险),c级(中度风险),d级(可容许风险), e级(可忽视的风险)

13.风险评价的结果:应形成文件也就是(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策划信息表)

14.对a、b、c级危险源用目标、管理方案控制风险,对d、e级用作业指导书和操作规程或管理制度等进行控制,明确控制、降低或消除风险的措施。

15. 一个单位的危险源是动态的不是固定不变的。

16.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管理的核心及核心要素是危险源;危险源辩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策划。

17.《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11月1日实施。《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2007年6月1日实施。

18.组织在建立和评审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体系目标时,应考虑:

- 法规和其他要求

- 职业健康安全危险源和风险,重要环境因素等

- 可选择的技术方案;- 财务、运行和经营要;- 相关方的意见

19.目标是通过管理方案予以实施的

20.对组织的人员,应确定其作用、职责和权限,形成文件。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的最终责任由最高管理者承担,管理者代表承担特定的职业健康安全职责和环境职责。

21.通过培训使全体员工提高如下安全意识:

1.)符合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重要性。方针、程序及其它要求是有效实施职业安全管理体系的保障,只有严格贯彻,才能实现职业健康安全状况的持续改进。

2.)个人工作与组织整个职业健康安全工作的关系。组织内的每个员工的工作都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到组织的职业健康安全重大风险,个人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到整个职业健康安全工作的提高。

3.)个人的职业健康安全职责。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需要做值得全员参与,每个员工应明确自己的职责,立足岗位充分发挥其在职业健康安全工作中的作用,从而似的组织的整体职业健康安全工作的不断提高。

4.)违规管理和违章操作的后果。是每个员工意识到,由于自身的过失,会造成什么样的安全事故后果,从而认识到职业健康安全工作的重要性。

22.协商和沟通的主要是

组织建立体系的方针和目标;相关管理体系文件;作用和职责;体系运行所产生信息

员工及其代表所关心的健康安全和环境信息(如合理化建议等)

23. 公司体系文件结构是管理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和记录。文件可以以书面或电子形式,体系文件一经组织最高管理者批准颁布实施,对全体员工来说就是法律、法规性文件,必须遵照执行。

24.管理手册:是组织建立的体系文件总体性的描述,是一套纲领性的管理文件,是体系文件的“索引”,可以向社会及相关方展示作组织的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意图和宗旨,展示对法律法规的承诺,也是组织申请向第二方及第三方审核认证的重要依据。对全体员工来说就是法规性文件,必须严格遵照执行。

25.程序文件:是管理体系的第二个层次文件,是规范组织的安全生产及环境管理行为的主要管理文件,是管理手册的支撑性文件,更进一步具体明确了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和环境管理工作的程序、方法和要求。

26.程序文件的编写要求:1.要有针对性。(可以是管理体系中的一个要素,或是一个活动或是几个管理要素中的一组活动)2.要有可操作性(目的、适用范围、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明确了职责和权限,规定了实施的步骤、方法和要求。)3.要有可评比性和可检查性(一个重要性的标志是有效性的检验,在实施过程中不断的评价,是否控制、减少事故的发生,目标的实现等)

27组织编写的文件和资料进行定期评审,关键作用的岗位,都可得到有关文件和资料的现行版本;有专人管理,不得翻印、复制,存放固定并易于查阅。

28.应急准备和响应是用来识别潜在的事件或紧急情况,并作出响应,以便预防和减少可能随之引发的疾病和伤害。对制定的应急预案在确保无危险时应进行定期演练,特别是在事故或紧急情况发生后,应评审和修订应急预案和响应的计划和程序。

29.制定应急计划(应急预案)应包括哪些内容

1.)可能发生的事故性质及后果

2.)应急组织机构及应急人员职责及关键人员名单(消防员、急救人员)

3.)应急服务部门(消防、医院及救护等)

4.)内、外部门的联系(电话、警铃)

5.)指明危险物质的性质(包括每种危险危害因素)

6.)发生事故或紧急时,应采取的措施和人员的应急措施

7.)应急设备、设施、物资等8.)规定培训需求 9.)逃生路线。

30.绩效测量和监视分为主动和被动,主动性的绩效测量和监视是针对管理方案、运行准则和适用的法规要求;被动性的绩效测量和监视事针对事故、疾病、事件和其他不良的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绩效;组织应确保所使用的监测和测量设备经过校准或验证,并予以妥善维护,且应保存相关的记录。

31.不符合的分类:轻微不符合(一般)、严重不符合

32.记录和记录管理是用来以标识、保存和处置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记录及审核和评审结果。

33. 审核的类型:第一方审核(审核委托方是组织管理者,受审核方是组织自身);第二方审核一般是需方对供方的合同审核(委托方是相关方如顾客,受审核方是组织);第三方审核(也称认证审核)是具有国家认可的审核机构对申请认证的组织进行的审核。(委托方是认证机构,受审核方是申请认证的组织)。按审核的序列可分为:初次审核、监督审核、复评。认证注册证书有效期限3年

34. 复评:获准认证的组织的认证证书有效期届满时,如果认证组织要继续保持其认证注册资格,可以向认证机构重新提出申请,认证机构受理后进行复评。

35.审核应定期开展,是组织的内部审核(每年至少1次审核),管理者代表组成审核组(一般由有资格的内部人员组成,也可以聘请外部人员)向管理者报送审核结果。

36.组织的最高管理者应按规定的时间间隔(一般每年一次)对管理体系进行评审,以确保体系的持续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管理评审过程应确保收集到必要的信息以供管理者进行评价。一般以会议的形式召开,管理评审最终应形成文件。

37.重要环境因素是指具有或能够产生重大环境影响的环境因素。世界环境日是每年6月5日

38.环境影响指全部或部分地由组织的环境因素给环境 造成的任何有害或有益的变化。我们更关注有害的变化

39.审核与检查在对象、方法和目的上有何区别

对象上有何区别:审核是针对设备缺陷和人的违章的原因,尤其是管理上的原因;检查是针对设备缺陷和人的违章

方法上有何区别:审核是全面、抽样;检查是全面、逐项

目的上有何区别:审核是验证体系符合标准的要求;检查是对设备性能及安全管理状况进行确认

40.体系三级监控是什么

1. 绩效测量和监视2.审核:3.管理评审

41.内审与管理评审的区别:

1.)人员不同:内审是以审核员为主,管理评审是由最高管理者组织。

2.)内容不同:内审是审核体系文件的符合性,验证体系运行的有效性。管评是对内审结论的评定、能否达到目标、体系是否需要调整和改变。

3.)类型不同:内审是内部人员或请外部人员。管评是内部人员。

4.)方式不同:内审是现场审核,管评是会议或现场。

5.)结果不同:内审是提出不符合纠正措施。管评是提出体系改进措施

42.简述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17要素

4.2职业健康安全方针:

4.3.1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策划

4.3.2法律及其它要求

4.3.3目标

4.3.4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

4.4.1结构与职责

4.4.2培训、意识与能力

4.4.3协商与沟通

4.4.4文件

4.4.5文件和资料控制

4.4.6运行控制

4.4.7应急准备和响应

4.5.1绩效测量与监视

4.5.2事故、事件、不符合、纠正与预防措施

4.5.3记录与记录管理

4.5.4审核

4.6管理评审

第3篇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试运行注意事项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试运行过程的注意事项

在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试运行过程中,要重点注意以下事项:

(1)文件的正式发布日期和试运行开始日期应与第一版文件上所登记的日期相一致。

(2)有针对性地宣贯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文件。试运行后第一件要做的工作是培训,即按照培训程序的要求对全体员工实施培训。使全体职工认识到新建立或完善的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是对过去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的变革,是为了向先进的现代标准接轨,要适应这种变革和新管理体系的运行,就必须认真学习、贯彻职业安全管理体系文件。

作为厂一级的管理人员,应着重掌握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的原理、原则、功能以及控制的方法;中层管理人员主要应掌握本部门体系要素的工作内容;一般员工应着重对手册的支持性文件中涉及各自岗位的操作标准、规定、程序的掌握。培训计划、培训需求、考卷、培训内容等记录都要了解的内容(如职业安全卫生方针),都应培训到位并经得起审核。

(3)实践是经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体系文件通过试运行必然会出现一些问题,全体职工应将从实践中出现的问题和改进意见如实反映给有关部门,以便采取纠正措施、目标、指标及方案的完成情况要有监控,如不能按期完成,或者时间进度、投资等定的不合理,应提交管理评审修改,同时,对文件中相应的地方也要更新修改。

(4)将体现试运行中暴露出的问题,如体系设计不周;项目不全等进行协调、改进。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运行涉及组织部门众多,在运行过程中,各项活动往往不可避免的发生偏离标准的现象,因此,组织应按照严密、协调、高效、精简、统一的原则,利用信息反馈系统对异常信息的反馈和处理,对体系进行动态监控,牢牢抓好体系的运行机制,在组织领导主持下,通过职业安全健康管理部门进行组织协调工作,及时对出现的问题加以改进,完善并保证体现的持续正常运行。

(5)加强信息管理。信息管理不仅是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试运行本身的需要,也是保证试运行成功的关键。所有与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活动有关的人员都应按体系文件要求,做好职业安全健康信息的收集、分析、传递、反馈、处理和归档等工作。记录要完整,设计了记录格就应认真填写,如有些表格无用,就去掉;如为节约用过去的旧表格、旧本,可注明哪些表格删掉或不用,不要把以前的记录全都撕掉,特别是当内审发现问题时,错了应从内审整改时改,不要将记录重抄一遍。

(6)文件、手册除了有受控文件外,还可以有非受控文件,如给咨询机构、认证机构的文件可以是非受控文件,文件领取要有登记,特别是领导人和安全卫生部门、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推进部门的文件更要严格手续。作废文件保留的要有作废标记,收回的要登记。

第4篇 某分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细则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xxx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身心健康和企业财产安全,确保xxx施工顺利进行。根据劳动保护的有关法令、法规,结合xxx分公司的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分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指标:

(1)、安全检查达标率100%

(2)、无重大火灾事故

(3)、责任死亡事故为零,责任重伤事故为零

(4)、交通责任重伤(含以上)事故为零

第三条. xxx分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四条. 管理人员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以期达到杜绝责任事故,减少意外事故发生。

第五条. 本制度主要包括管理责任、管理规定、安全职责、安全操作补充规程和奖惩办法。

一、  管 理 责 任

(一)、xxx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第一条. xxx分公司总经理是本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xxx分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二条. xxx分公司设一名专职安全员,负责处理本公司安全生产的日常事务。

第三条. xxx分公司维护和施工项目在组织设计时,必须保证安全技术和防护用品使用的准确性,同时严格控制常用工和临时工人数的比例。(常用工指有一年以上或两个工地以上施工经验并接受过安全教育的员工,临时工指本工地临时招收的杂工,包括有一个工地施工经历的员工)

第四条. xxx分公司安全员必须有计划地对所属工地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教育,并做规范记录。检查的内容包括车辆安全、施工现场安全、xxx质量安全、责任记录和驻地安全等。根据检查情况实施奖惩办法,每两个月将检查的情况通报各办事处。

第五条. 各办事处必须配备的安全生产设施(如安全标志牌、人孔围栏和车辆灭火器等),不包含个人所用的劳动防护品。

第六条. 当遇有事故发生,xxx分公司安全员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

(二)、 办事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办事处主任是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全面负责办事处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办事处和维护班组各设专职或兼职安全员一名。

办事处安全员负责本办事处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对新开工工地维护或施工人员的确定必须严格把关,并负责对临时用工的岗前安全生产教育;积极配合xxx分公司安全员对新职工及实习人员必须进行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并做规范记录。

督促维护或施工人员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定期或不定期对所属工地进行监督检查;督促维护班组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分析会和安全检查,并做规范记录。

为维护或施工人员必须按标准要求配置安全帽、电工绝缘鞋等其它安全防护用品,并有规范发放记录。办事处安全员要严把办事处所购买的防护品质量关,确保防护品的安全可靠性。

维护或施工现场必须要指定专人负责,各办事处根据xxx实际情况必须制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二、 安全生产补充操作规程

维护或施工现场安全操作除xxx公司下发的安全生产常识外,根据xxx分公司实际情况,对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作如下补充:

三线交越处维护或施工,通信线路上必须加装三线交叉保护管,保护管必须超出两端电力线垂直落点80cm,保护管两端还要加装挡线卡。

架空杆路施工严禁使用金属梯。

维护或施工人员在易燃易爆的环境(机房、网吧和光纤接续等)中,严禁烟火,禁止打闹。

发电机正在运行时,不得加油。需要加油,必须先停机,待冷却后再加油。

维护或施工中确需要接续电源线的,两个以上(包含两个)的接续点必须要相互间错开2厘米以上。

三、 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第一条. xxx分公司安全员每月对有在建xxx的办事处都要抽查到,并有规范记录,每月底向xxx分公司总经理汇报本月的安全生产情况和下月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计划,每两个月向各办事处通报一次安全生产抽查情况。

第二条. 办事处安全员每月对在建工地抽查率要达到50%,必须有规范记录和现场负责人签字,每月25日前将本月的安全生产情况写为月报形式并经办事处主任签字上报xxx分公司安全员。

第三条. 劳动防护用品除防触电告警安全帽和电工绝缘鞋有xxx公司统一采购,然后从直接成本中扣回,其余防护用品有各办事处自己采购,并报xxx分公司备案。严禁使用“三无”产品。办事处对所需的劳动防护品及用具要及时以文字形式(经办事处主任签字)上报xxx分公司安全员。

第四条. 各维护班组在施工生产中,严禁“三违”现象发生,严禁酒后上班或晚上过多酗酒。

第五条. 维护或施工现场必须有专人指挥和明显的安全标志,防止因维护或施工而伤害过往行人维护或施工人员被外来因素伤害。

第六条. 工地负责人或安全员要提前对维护或施工现场进行检查,提前排除安全隐患或采取稳妥可靠的防范措施,并在维护或施工前告知所有维护或施工人员。对复杂施工环境不能采取十分把握的劳动防护措施,办事处必须尽快向xxx分公司安全员汇报。

第七条. 办事处新聘用的工地负责人,必须经xxx分公司对其安全管理方面进行考核,合格后方可录用。

第八条. 维护班组每隔6-10天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每隔3-5天进行一次较全面的安全检查,并都要做规范记录。劳动防护用品发放记录必须有领物人签字。在检查中只要检查人员未见到这三本记录,不论何种理由都按没有论处。

第九条. 维护班组必须保证维护或施工人员有正常的休息时间,严禁使用18周岁以下或55周岁以上人员,45周岁以上禁止登高作业。工地负责人要留有维护或施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或准确的身份证号码记录,并及时报xxx分公司安全员备案。

第十条. 在上级或xxx分公司检查中,对查出的安全隐患未在规定期限按要求整改,除按有关规定处罚,立即停工整顿,直至隐患消除为止。

第十一条. 对仪器、仪表等设备操作不十分清楚的人员,严禁乱动设备。办事处对仪器、仪表等设备的管理必须要指定专人负责保养,并有出入使用记录。

第十二条. 办事处安全员对每天的维护或施工地点必须能随时找到,并积极配合xxx公司或xxx分公司做好安全生产检查。对不能提供准确地点或可靠的联系方式,而造成无法检查的,一经查出按相关规定处罚。若因此发生责任事故,其办事处承担所有行政责任和相应的经济损失。

第十三条. xxx分公司配给办事处的安全防护设施年损坏率为总价的10%,超过10%的按原价从办事处管理绩效中扣回。安全防护设施损坏后办事处安全员要尽快向xxx分公司汇报,经xxx分公司安全员确认后,方可处理。

第十四条. 工地负责人或安全员要经常督促本工地驾驶员严格遵守行车措施“十不准”和公司的车辆管理规定。

第十五条. 各办事处主任必须与xxx分公司总经理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并缴一定数额的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全年无责任事故发生,将一定的比例返还。

第十六条. 若维护班组发生事故,首先要立即组织抢救,并保护好现场,同时要及时逐级如实汇报。

四、 奖惩规定

第一条.   对于严格按照本专业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当年未发生任何责任事故,可参加xxx公司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的评比,有xxxxxx公司进行奖励。

第二条.   对排除重大安全隐患,为保障通信设备和人身安全做出贡献的线路维护或施工人员给予一次性奖励300元。

第三条. 办事处被检查的工地管理井井有条,按规定着装,无安全隐患,各种记录完整、规范,给予工地负责人、办事处安全员、办事处主任分别奖励100元、100元、150元。

第四条. 各办事处和维护班组不听他人劝阻,盲目指挥、野蛮作业,酒后出班而造成伤亡事故,办事处和当事人要承担主要经济损失,并根据事故大小和造成的后果,报公司相关管理部门,根据相关规定,给部门负责人必要的行政处分。对不服从管理的,在原罚款基础上加倍罚款。

第5篇 化学品安全小组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责任制

1.1.1 保证国家的安全生产法规和职业安全卫生标准在企业内得到认真贯彻执行;宣传、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组织制定本公司的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及事故抢险预案并负责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1.1.2 负责对化学品保管员、操作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1.1.3 负责监督劳动防护用品合理的发放和使用;

1.1.4 研究公司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建议;监督、监督各单位及时进行对安全隐患的整改工作;

1.1.5 编制危险化学品的存储设施的定期评价报告;

1.1.6 按照化学品事故管理的要求进行安全事故的汇报,并监督、组织公司内的事故调查工作;监督安全措施的落实;编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落实应急人员、设施及物资的准备工作并组织演练;

1.1.7 对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中有突出贡献或有重大违章违纪行为的人提出奖励或处罚的建议;

第6篇 销售副总经理: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责任制

1.1.1 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所分管部门的职业健康安全、环保管理负责;

1.1.2 组织和落实分管部门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加以保持,并持续改进其有效性;

1.1.3 组织制定、修订和审批分管部门的安全环保管理规章制度,认真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1.1.4 组织分管部门的安全环保监察,落实分管部门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

1.1.5 定期召开销售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企业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1.1.6 负责分管部门的安全环保教育与考核工作;

1.1.7 组织或参加分管部门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的事故调查、处理和上报。

第7篇 生产管理副总经理安全环保职业卫生职责

1、生产管理副总经理是公司采区、选厂、变电站的生产部门及主要辅助生产部门安全生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本辖区安全环保、职业卫生及涉危涉爆工作负全责。

2、执行落实公司及上级部门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有关规定。

3、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听取管辖区域安全生产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安排部署安全生产有关工作;

4、健全和落实本辖区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组织制定本部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组织制定并实施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治管控措施;

5、组织制定本辖区各部门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完善应急救援条件,并开展应急救援演练;

6、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组织事故抢救,配合事故调查,不得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

7、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定期向职工公司领导报告安全生产情况,认真听取和积极采纳工会、职工关于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和要求;

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8篇 企业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规定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公司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工作,建立有效的工作责任机制,真正做到全员参与,进而确保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指标的顺利完成,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下面企业管理网就为大家整理了一则企业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规定示例,供各位阅读。

第一条人身设备安全的管理

一、各部门要坚持贯彻执行国家的职业安全劳动卫生、法律、法规,落实公司有关规定,对员工进行安全宣传、安全教育,开展检查和实施安全技术措施,改善劳动条件,加强安全管理,教育员工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和技术标准,积极寻求降低事故发生、减少损失的办法和措施。

二、员工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接受劳动安全卫生教育和培训,服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指导,积极预防事故的发生,减少和防止事故人身伤害。

三、各部门的安全责任人应将本部门的设备安全管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有安排、有检查、有奖惩、有记录。

1.落实设备管理的岗位责任制,认真填写各台(处、座)设备的技术档案,建立设备台帐,制定各类设备的使用、保管、养护、校正、检定、维修等制度,并切实执行,保证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状态。

2.组织员工学习操作规程和技术标准,进行岗位培训,逐步提高操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技术水平,设备操作维修人员,一定要达到“四懂”(懂结构、懂原理、懂性能、懂用途)、“四会”(会使用、会检测、会维修养护、会排除故障)、“三熟悉”(熟悉操作规程、熟悉维修技术标准和指标要求、熟悉测试检修调正方法)的基本要求。

3.设备检修工作应当严格遵守检修规程,坚持检修技术标准,保证检修质量,缩短检修时间,降低检修成本;坚持“预防为主,养修并重”及“维修和计划检修相结合”的原则。

做到随保养、随检修、发现异常随报告,确保设备整洁、运转正常、性能可靠。

4.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安全规章制度,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三违”现象,各岗位人员要恪守岗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和安全职责,从而有效预防生产劳动过程中的人员事故伤害。

四、生工伤事故,负伤人员或最先发现者,应立即向上级报告,同时,事故发生车间、部门必须立即向公司领导、安全部门报告,极积组织抢救并保护事故现场,等待安保部门现场调查。各部门不得拖延、隐瞒工伤事故,报案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安保部门负责组织进行工伤事故的调查。

第二条交通安全的管理

一、驾驶员都必须时刻加强学习,提高安全意识和业务水平。

二、不允许领导擅自长途驾车,且必须坐后排和系好安全带。

三、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超速行车(尤其是在高速公路上)、酒后驾车、疲劳驾车。

四、严格执行出车审批程序、完善出车审批手续,严禁驾驶员私自出车,严禁不经领导批准将车辆交给非专职司机驾驶,严禁交给无驾驶证人员驾驶。

五、爱护车辆,保持车辆整洁,对零部件进行定期检查、维修和保养,发现问题按该修必修、修必修好的原则进行处理,使车辆随时保持良好状态,

六、出车前驾驶员必须提前做好准备、保证足够的休息。

七、驾驶员必须严格执行各项交通规章制度,当发生交通事故时迅速与交警部门、公司取得联系,并极积配合交警部门处理好问题。

第三条消防安全管理

1.各部门和干部员工都有维护公司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灾、报告火警的责任和义务。

2.建立防火档案,明确公司防火的重点部位,建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明确职责,确定各部门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建立一支不少于_________人的义务消防组

织,车间、班组设______-______名义务消防安全员。

3.经常对员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干部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达到“四懂”(懂火灾的危险性,懂预防措施,懂扑救方法,懂逃生知识。)、“四会”(会使用消防器材,会处理险肇事故,会报警,会组织逃生)的基本要求。

4.经常组织防火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险隐患。对消防和安保部门提出的消防工作整改意见,认真组织落实。

5.对所辖生产场地、重要部位配置相应种类、数量的消防器材,设置消防标志,并定期组织检查、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

6.禁止在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堆放物资,保证安全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第四条社会治安综合管理

1.做好沟通协调工作,建立信息员制度,及时收集公司内部的各种信息,为领导的决策提供依据,从而消除各种不稳定的因素,维护企业团结和稳定。

2.开展遵纪守法的宣传教育,从思想意识上杜绝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通过总结“三五”普法教育的经验,吸取工作中的不足,从而制定出适合企业学习形式和学习内容的“四五普法”安排,真正把普法教育工作落到实处。

3.有针对性的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把宣传的重点放在干部和青工、妇女身上,不定期的组织进行法律知识的学习、宣传、培训,提高广大员工的法律意识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4.严格承包方和临时工的用工管理,做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确保企业内部与承包方的用人质量,消除隐藏的犯罪前科与隐患,维护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

第五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消防安全管理守则

第9篇 某某外企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手册

1.1总则

最高管理者承诺,依照有关ohs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所确定的ohs方针应被全体员工理解并执行,以保证危险得到控制和管理体系持续有效地运行。

1.2职责

最高管理者负责ohs方针的确定和颁布并确保贯彻执行。

1.3控制要求

a)ohs方针是本公司ohsms的宗旨、目标和方向;

b)保持文件化的ohs方针,确保传达到全体员工并付诸实施;

c)通过体系运行,保证ohs方针得以实现;

d)依据ohs方针确定ohs目标和指标;

e)当公司生产经营或安全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经管理评审及相关方提出要求时,应及时对ohs方针进行修订并通报相关信息。

2危害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的策划

2.1总则

对公司的活动、产品或服务中能够控制和可以期望通过程序文件的运行对其施加影响的危害进行辨识和危险评价,对公司进行一次全面、科学、客观的初始状态评审,以确定公司的重大危险。

2.2职责

a)管理者代表负责或其指定人员负责组织对危害辨识和危险评价的组织领导工作;

b)各单位负责危害的辨识和危险评价的基础工作,并将结果汇总到安全处;

c)安全处负责对公司所有的危害进行分析、归纳,并进行危险评价,评出重大危险。

2.3控制要求

a)危害的辨识范围应覆盖公司活动、产品或服务中能控制和可能对其施加影响的各个方面;

b)进行危害辨识和危险评价所需要的信息必须真实可靠;

c)进行危险评价,应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覆盖过去、现在和将来,正常、异常和紧急状态;

d)重大危险的影响应考虑:重大危险的规模和范围,重大危险的影响程度大小,影响持续的时间及发生的概率等;:

e)不断对公司范围内的危害作出辨识并进行危险评价,确定出重大危险。

2.4相关文件

…/…/…--1999危害辨识与危险评价程序

3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3.1总则

建立并保持程序以获取ohs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确认其符合性并跟踪其变化以及时更新。

3.2职责

3.2.1安全处负责ohs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的获取及适用性确认,对符合性进行检查。

3.2.2各单位应严格遵守已确认的ohs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

3.3控制要求

a)安全处确定获取ohs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的途径与频次;

b)安全处对ohs法律、法规、标准及公司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适用性进行确认;

c)建立适用的ohs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的台帐;

d)根据公司生产的变化,确定新的重大危险对法律、法规、标准的符合性;

e)跟踪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的变化,并及时更新相应台帐。

f)已确认适用于公司的ohs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应发放到各个单位(部门)以便做好各自的职业安全健康工作。

3.4相关文件

…/…/…--1999:ohs法律、法规识别确定程序

法律、法规、标准清单

4目标

4.1总则

依据本公司的ohs方针和确定的重大危险,制定ohs目标和指标,并建立目标、指标控制程序,公司的目标和指标应分解到各部门,以实现对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预防和持续改进。

4.2职责

a)安全处负责提出和修订公司的ohs目标和指标及其日常检查及审核;

b)osh管理者代表负责审查ohs目标和指标;

c)相关单位负责本单位ohs目标、指标的分解和细化并落实;

d)总经理负责审批ohs目标和指标。

4.3控制要求

4.3.1目标、指标制定的依据

a)公司的职业安全健康方针;

b)要考虑技术的先进性及可选方案;

c)相关方的期望和要求,法律、法规的要求;

d)经营管理与竞争的要求,市场状况,经济条件。

4.3.2目标、指标的检查与修订:

a)安全处组织有关部门每半年对公司ohs目标、指标的实施情况进行一次(必要时可增加次数)检查,并将结果报ohs管理者代表;

b)当目标和指标需要修订时,安全处应报管理者代表,并提交ohs管理评审会议,各部、科要根据评审结果对本部门的目标和指标进行相应的修订;

c)各部、科应根据ohs管理方案的实施,对分解的目标、指标实施过程进行检查和控制。当重要危险因素发生变化时,应及时修订目标和指标并文件化;

d)目标和指标的变更和修订必须经0hs管理者代表审查,总经理批准。

4.4目标与指标见附录(略)

4.5相关文件

…/.-/…--19990hs目标、指标管理程序

5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方案

5.1总则

为保证目标、指标的实现,公司应制定并执行ohs管理方案。

5.2职责

a)安全处负责制定公司的ohs管理方案,并实施监督检查考核;

b)ohs管理者代表负责公司ohs管理方案的审批;

c)相关单位根据分解确定的目标、指标制定具体实施的案。

d)总经理负责审批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方案。

5.3控制要求

5.3.1管理方案的制定

a)管理方案应明确实现目标和指标;

b)管理方案要有技术措施,并且可行;

c)管理方案要写明完成的时间和进度;

d)管理方案要有规定的责任部门;

e)重大危险因素应制定ohs管理方案。

5.3.2ohs管理方案的审批和实施

a)制定、修订后的ohs管理方案要形成文件,报ohs管理者代表审查,并报总经理批准;

b)为了保证ohs管理方案的实施,公司的最高管理者要保证所需资源的落实。

5.3.3ohs管理方案的修订

a)ohs管理方案应随公司活动、生产和服务的变化及时调整和修订;

b)ohs目标和指标发生重大变化时,安全处应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对ohs管理方案进行修订或补充;

c)由于管理评审或审核要求应对管理方案进行修订。

5.4公司ohs管理方案(略)

6机构和职责

6.1总则

为便于ohs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应明确规定各部门和人员的职权和作用,确保按照标准的规定建立、实施与保持ohsms的要求。

6.2组织机构(略)

6.3职责

6.3.1最高管理者

a)负责ohs方针、目标、指标的确定、颁布;

b)负责ohsms定期管理评审;

c)负责提供必要的资源;

d)任命ohs管理者代表。

6.3.2管理者代表

a)负责按确立的ohs方针,组织制定具体的目标、指标;

b)负责公司ohsms的审核;

c)向最高管理者报告体系运行阶情况;

d)负责与外部的联络工作;

e)负责协调、解决ohsms运行中出现的各类问题。

6.3.3安全处

a)负责0hsms运行的组织协调、检查与考核工作;

b)负责对ohs目标、指标所涉及的单位实施定期检查和监督;

c)提出ohs培训的要求;

d)负责ohsms审核活动的实施;

e)负责ohs管理手册、体系文件与部分支持性文件的组织编写、颁布、评审、更改及法律、法规文件的获取、确认及使用管理;

f)主管ohs的信息交流;

g)为ohsms评审提供资料;

h)负责ohsms运行中出现问题的协调和解决,并对各单位ohsms的运行效果进行考核。

6.3.4工会

a)贯彻国家及总工会有关ohs的方针、政策,并监督执行,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在安全生产中的作用;

b)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督,对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ohs法律、法规行为,有权检举和制止;

c)负责组织职工开展遵章守纪和预防事故的群众性活动,并参加公司有关ohs规章制度和劳动保护条例的制定;

d)关心职工ohs条件的改善,加强女工保护,并做好伤亡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6.3.5生产处

a)生产处在ohsms建立及运行中给予必要的组织协调;

b)负责公司重大危险的控制及应急响应的统一指挥调度;

c)督促重大事故的现场处理及善后处理工作。

6.3.6财务处

a)按照ohsms运行的要求,为ohs所需资金提供保障;

b)对ohsms运行中的财务指标进行考核和奖惩;

c)组织本单位人员按公司ohsms建立及运行要求学习ohs方针、手册、目标和指标等体系程序文件;

d)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费用计划;

e)审核各类事故处理的费用支出,并将其纳人经济活动分析内容。

6.3.7保卫处

a)保卫处负责公司治安保卫及应急事故的救援工作;

b)消防中队负责各类火灾、爆炸事故的消防工作,按ohsms程序文件的要求编制救火、救援工作的应急预案,并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对全员进行应急准备和事故处理的模拟训练;

c)应将公司ohsms文件对全员进行传达学习,提高安全意识,以满足体系运行的要求。

6.3.*其他部门职责

ohsm5建立及运行直接涉及的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的职责在相应的要求及程序文件或三级文件中加以规定。

6.4相关文件

安全生产责任制

7培训、意识和能力

7.1总则

建立并保持员工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培训程序,明确培训需求,确保全体员工、尤其是重要岗位的相关人员能够胜任他所担负的工作,以满足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建立及运行要求。

7.2职责

a)安全处负责确定员工的培训需求,并将其文件化;

b)各部门根据安全处确定的员工职业安全健康培训需求实施培训;

c)人事部根据培训需求进行组织协调并制订年度培训计划。

7.3控制要求

a)根据体系文件要求,确定培训需求,明确需要培训的岗位(工种)或人员;

b)培训计划应明确对各类人员的培训要求、培训方式及应达到的效果;

c)对可能产生重大事故的岗位人员应进行培训,使其明确自己的职责,并熟悉本岗位应急准备与反应措施;

d)对全体员工都应进行安全意识教育,使其理解本公司的职业安全健康方针,提高安全意识和持续改进的自觉性;

e)安全知识的培训不局限于课堂教学,要充分选用公司的内部会议、版报、公司报、广播、有线电视等进行职业安全健康知识的培训教育。

7.4相关文件

…/…/…--1999职工培训管理程序

…/…/…--1999对相关方的控制程序

8协商与交流

8.1总则

建立并保持协商与交流程序,确保与员工和其他相关

方进行有关的职业安全卫生信息的交流。

8.2职责

a)ohs信息管理归安全处;

b)各单位负责相应业务范围内的信息交流。

8.3控制要求

a)内部信息:公司各层次与职能部门之间的信息,由其产生的单位传达到相关单位和人员;

b)外部信息:由安全处接受并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传递到相关部门,相关方要求时应予以答复;

c)在公司0hsms进行中产生的信息,应记录其内容和处理结论。

8.4相关文件

…/…/…--1999ohs信息交流程序

9文件化

9.1总则

建立并保持书面或电子形式的ohsms文件,用以描述ohsms核心要素及其相互作用,明确查询相关文件的途径。

9.2职责

ohs管理者代表负责组织建立实施和维护ohsms文件。

9.3控制要求

a)ohsms文件包括:ohs管理手册、程序文件、支持性文件和记录三个层次;

b)依据国家经贸委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试行标准,编制公司《ohs管理手册》,明确ohs方针、目标和指标等,描述ohsms的要求及接口,规定ohsms的文件结构及建立和保持过程。

c)建立并实施ohsms所要求的各项程序,并使程序文件化;

d)为保证ohsms的有效运行,根据实际要求编制相应的支持性文件、记录等;

e)制定ohsms文件要充分注意文件的适用性,如需引用时应注明文件的来源以便查阅;

f)ohsms文件应便于员工理解和操作。

10文件和资料控制

10.1总则

建立并保持文件控制程序,确保与ohsms有关的文件和资料得到控制。

10.2职责

a)ohs管理手册、程序文件由安全处统一管理;

b)支持性文件和记录由相关单位负责管理;

c)文件评审由安全处定期组织进行。

10.3控制要求

10.3.1受控文件范围

a)ohs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b)0hs管理手册和体系程序文件;

c)公司ohsms三级文件。

10.3.2文件的批准和颁布

所有与ohsms有关的文件批准与颁布按《文件控制程序》进行,《ohs管理手册》由最高管理者批准发布;体系程序文件由管理者代表批准发布;公司ohsms的三级文件由安全处处长批准执行。

10.3.3文件的管理

a)文件要有固定的保管场所,以防文件失控;

b)对文件进行定期评审,必要时予以修订并由授权人员确认其适应性;

c)凡对体系的有效运行具有关键作用的岗位,都应能得到有关文件的现行有效版本;

d)迅速将失效文件从所有发放和使用场所撤回,或采取其他措施防止误用;

e)对出于法律、存档要求或保留原始记录的需要而保存的失效文件予以标识。

10.3.4文件的更改

a)文件的更改按照《文件控制程序》进行,严禁未经授权和批准任意更改,文件的更改应有记录;

b)文件更改的审批,要有原审核单位负责人审核,原批准人批准,并要确保所有文件持有人都能同时更改;

c)当文件经多次更改时,要重新换版印发。

10.3.5文件的评审

对ohsms的三个层次文件都要定期组织评审;以确保文件的持续适用,文件的评审由原审批人和安全处组织进行,每年至少一次,特殊情况单独评审。评审的方式采用会议、表格传递等。

10.4相关文件

…/…/…--1999文件控制程序

11运行控制

11.1总则

分类建立并保持控制重大危险的程序或支持性文件,使与重大危险有关的活动得到有效地控制并确保目标、指标的实现。

11.2职责

与运行控制有关的职责,在相应的程序或支持性文件中规定。

11.3控制要求

a)在程序文件中确定与重大危险有关的活动,并对其进行控制;

b)与重大危险有关的岗位,严格执行程序和支持性文件;

c)对使用的产品和服务中,含有可标识的危险,要将有关的程序要求通知给供方和承包方;

d)搞好设备的维护保养,及时检修,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11.4相关文件

…/…/…-1999ohs控制程序

…/…/…一1999安全用火管理程序

…/…/…一1999对相关方的管理程序

…/…/…一1999ohs项目管理程序

12应急预案与响应

12.1总则

建立并保持ohs潜在的事故或紧急情况的计划和程序,作出应急预案与响应,预防或减少疾病和伤害。

12.2职责

a)安全处负责组织确定可能发生的危险损失,并金同其他职能部门对危险控制情况进行检查;

b)各职责单位负责对潜在事故或紧急情况进行控制。

12.3控制要求

a)根据危害确定潜在事故和紧急情况;

b)对潜在事故,由其所在部门制定预防措施;

c)责任单位在潜在事故和紧急情况发生时,要快速做好响应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危险损失;

d)具备条件的应定期对应急程序和措施进行试验;

e)在紧急事故发生后,按本手册要求建立的《应急预案与响应控制程序》执行。

12.4相关文件

…/…/…-1999应急预案与响应控制程序

13绩效测量和监测

13.1总则

建立并保持绩效测量和监测控制程序,对可能具有重大危险的活动、产品或服务中的关键安全技术数据进行绩效测量和监测,对有关法律法规的遵循情况进行评价。

13.2职责

a)安全处负责制定公司的职业安全卫生指标;

b)各单位要建立监测仪器、设备台帐;

c)安全处及相关单位负责绩效测量和监测。

13.3控制要求

a)安全卫生指标的设置,依据法律、法规、标准及公司实际情况确定;

b)对安全卫生指标进行绩效测量和监测,并将测量和监测结果汇总到安全处;

c)测量和监测设备的校准、试验及维护按规定定期检查、维护;

d)各单位对测量和监测结果定期评价,以验证与安全卫生法律、法规、标准及目标、指标的符合性;

e)安全处对测量和监测结果定期评价,验证与公司安全卫生管理方案的符合性。

13.4相关文件

…/…/…--1999测量和监测控制程序

…/…/…--1999测量和监测设备控制程序

14事故、事件、不符合、纠正与预防措施

14.1总则

建立并保持用来报告、调查与处理已经发生和正在发生的事故的程序。程序文件中应明确公司向执法部门报告事故的机制,规定事故调查的程序、处理的原则和方法,以满足ohsms的运行要求。建立并保持不符合、纠正与预防措施控制程序,对不符合进行调查和处理,采取措施减少由此产生的影响,避免产生新的不符合。

14.2职责

14.2.1事故报告、调查与处理

a)ohs管理者代表负责组织、协调、解决、监督公司的事故报告、调查与处理工作;

b)安全处应按程序文件要求做好事故报告工作,负责组成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并负责提出事故处理意见;

c)各单位负责或参与本单位正在发生或已经发生的事故的报告、调查与处理,对公司级和公司以上级别的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给予尽可能的帮助和支持。

14.2.2不符合、纠正与预防措施,

a)安全处负责对体系不符合发出通知;

b)各单位负责纠正预防措施的制定和实施。

14.3控制要求

14.3.1事故报告、调查与处理的控制要求

a)安全处规定公司的事故报告、调查与处理程序;

b)重大事故发生后,ohs管理者代表负责事故报告、调查与处理工作;一般事故,亦可由ohs管理者代表指定人员负责事故报告、调查与处理工作;

c)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直接或逐级报告ohs管理者代表;

d)重大事故发生后,在报告的同时应及时抢救负伤人员。值班长、工段长、调度室、安全处、ohs管理者代表、最高管理者接报告后,应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救援,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e)ohs管理者代表或安全处负责重伤或重大事故调查工作,按《事故报告、调查与处理程序》的要求形成调查报告。

f)任何事故的处理,均应按'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安全处应建立事故档案。

14.3.2不符合、纠正与预防措施的控制要求

a)安全处对审核和其它评审工作中产生的不符合分析确定产生不符合的主要原因,并出具'不符合、纠正与预防措施报告单'

b)相关责任单位对出现的不符合,要采取措施减少其影响;

c)调查分析潜在和可能产生不符合的原因,制定实施预防措施,防止发生不符合;

d)安全处对纠正预防措施的实施效果进行跟踪验证;

e)纠正和预防措施涉及到的文件更改,执行本手册4.10.3的要求。

4.14.4相关文件

…/-/…--1999事故报告、调查与处理程序

…/-/…--1999不符合、纠正与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15记录和记录管理

15.1总则

建立并保持职业安全健康记录控制程序,用来标识、保存和处置职业安全健康记录以及审核和评审结果,为ohs管理体系有效运行提供证据。

15.2职责

a)安全处负责制定ohs管理体系各项记录的管理方法并负责统一管理;

b)各单位按规定保存相应记录。

15.3控制要求

a)0hs记录应明确标识,具备对相关活动、产品或服务的可追溯性;

b)ohs记录应妥善保存和管理,使之便于查阅;

c)各单位负责0hs记录的收集、装订、归档和标识;

d)ohs记录由各有关单位按规定进行保存。

15.4相关文件

…/…/…-1999ohs记录控制程序

16审核

16.1总则

制定并保持定期开展ohsms审核的程序,验证ohsms所开展的活动及其结果是否符合计划的安排和要求;为ohsms的不断改进和完善提供依据,确保体系的有效运行。

16.2职责

a)ohs管理者代表组织ohsms审核;

b)安全处具体负责筹划、实施ohsms审核。

16.3控制要求

a)安全处制定年度审核计划,报ohs管理者代表审批;

b)由ohs管理者代表聘任审核组长,由审核组长组成审核组;

c)由审核组长编制审核计划,并组织编制审核检查表;

d)安全处下发审核通知,通知受审单位;

e)审核组长按审核计划组织实施;

f)根据实际审核发现确定的不符合项,下发不符合报告单,组织编写审核报告,经管理者代表签发后下发受审核单位;

g)受审核单位针对确定的不符合,制定详细的纠正与预防措施,并进行整改;

h)安全处负责验证纠正措施的实施情况及有效性;

i)相关单位要将纠正措施进行记录,作为下一次体系审核的内容之一。

16.4相关文件

…/…/…--19990hsms审核程序

17管理评审

17.1总则

建立ohs管理评审程序,最高管理者定期对组织的ohsms现状及适用性进行评审,确保ohsms的持续适用性、充分性和有效性。

17.2职责

a)最高管理者主持评审并签署评审报告;

b)ohs管理者代表组织管理评审活动;

c)安全处及相关单位负责评审资料的收集整理,并由安全处根据评审结果发出评审报告;

d)相关单位负责与本单位有关评审文件、资料及提出的问题实施纠正与落实。

17.3控制要求

a)最高管理者确定管理评审的频次;

b)对ohsms的审核结果进行评审;

c)对方针的贯彻、目标、指标的实施情况进行评审;

d)对ohs与法律、法规的符合性进行评审;

e)对不断变化的客观环境和持续改进的承诺进行评审;

f)对ohsms的有效性进行评审。

17.4相关文件

…/…/…--1999ohs管理评审程序

第10篇 总经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职责

(1)总经理是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

(2)负责审批确定公司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针,并确保方针的贯彻。

(3)任命公司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者代表。

(4)负责为体系的实施、控制和持续有效运行提供所必要的各种资源。(资源包括人力资源、专项技术、设施和财力资源。)

(5)督促、检查本单位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隐患。

(6)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和环境事故。

(8)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9)组织制定本单位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规定(规章制度)和作业文件(操作规程)。

(10)定期主持管理评审。

(11)负责按体系标准的要求审批管理手册等体系的相关文件。

第11篇 公司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加强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从严落实各级职责,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安全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规和国家有关职业安全健康监管职责调整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依据源头治理、科学防治、精细管理、严格考核原则,突出煤矿粉尘和高温、化工生产、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全面推进职业安全健康工作。

第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是职业安全健康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职业安全健康第一责任人。

第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行业标准的工作环境和条件。优先采用有利于职业危害防治和保护从业人员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消除或减少职业危害。

第五条 积极组织职业安全健康宣传教育,增强干处职工职业危害防控观念和健康保护意识,营造关心健康、关爱生命、关注安全、安全发展的良好氛围。

第六条 将职业安全健康纳入安全培训重要内容,认真制定并落实安全培训计划。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人员应接受专门的职业安全健康培训。

第七条 从业人员应学习职业安全健康法规和相关标准、规范,掌握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职业安全健康防护设施,按规定佩戴和使用个体劳动防护用品,提高职业危害防护能力。

第八条 作业场所使用有毒物品的生产经营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处门或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申请办理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

第九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

第二章 机构与职责

第十条 集团公司各级安监机构是职业安全健康综合监督管理处门,负责职业安全健康工作的监督管理、检查考核和责任追究。集团公司各级业务职能处门是职业安全健康业务管理处门,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安全健康宣传教育、技术指导、监督检查等业务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 集团公司主要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处门职责分工如下:

(一)安全监察局

1.贯彻执行职业安全健康法规和相关国家、行业标准、规范,组织制定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规章制度。

2.负责建设项目职业危害预评价、职业危害防护设施设计和竣工验收等工作的监督管理,负责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三同时”的监督管理。

3.负责组织职业安全健康监督检查,主要内容包括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措施、防护设施、检测评价、警示告知、劳动防护用品、职业危害申报、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办理、职业安全健康培训、职业健康监护等。

4.负责集团公司内处职业安全健康检测、评价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负责外处技术服务机构登记备案管理。

5.负责组织有关职业安全健康违规行为查处和职业危害事故内处调查分析处理,负责职业安全健康工作的考核和责任追究。

(二)卫生预防中心

1.负责职业病防治法规和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

2.负责职业健康监护管理,负责职业病诊断治疗康复管理。

3.负责集团公司承担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治疗的医疗机构及化学品毒性鉴定、个人剂量检测、放射防护器材和含放射性产品检测等技术服务机构的业务管理。

4.负责医疗机构放射性危害控制的业务管理。

5.负责职业病医学认定的初审、上报和职业病报告的管理。

(三)通防处

1.负责“一通三防”等设计相关职业安全健康内容的业务管理。

2.负责业务范围内有关职业安全健康的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等技术文件的业务管理。

3.负责矿井粉尘、有毒有害气体、高温、局处通风机噪声等职业危害防治业务管理。

4.负责矿井作业场所粉尘、有毒有害气体、高温的日常检测业务管理。

(四)生产处

1.负责矿井采区、工作面等设计相关职业安全健康内容的业务管理。

2.负责矿井采掘机械噪声、采掘工作面爆破烟尘等职业危害防治业务管理。

3.负责业务范围内有关职业安全健康的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等技术文件的业务管理。

(五)机电处

1.负责机电设备选型等有关职业安全健康内容的业务管理。

2.负责机电设备、设施及其场所职业危害防治业务管理。

3.负责业务范围内有关职业安全健康的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等技术文件的业务管理。

(六)人力资源处

1.负责劳动用工合同管理,规范劳动用工合同,在合同上载明职业危害及后果。

2.负责集团公司劳动防护标准的修订和劳动防护用品管理。

3.负责组织对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使用等情况的专项检查。

(七)劳动保险处

1.负责工伤保险管理。

2.负责职业病工伤认定的初审、上报。

3.负责工伤保险待遇的审核、支付工作。

(八)工会

1.负责组织群众性职业安全健康宣传教育。

2.参与职业安全健康监督检查。

3.参与职业危害事故内处调查分析处理。

第十二条 各 公司 要明确本公司职业安全健康分管负责人,明确安监处门的监督管理职责和有关处门的业务管理职责,落实监督、管理责任。

第十三条 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成立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安监机构及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配备专职管理人员,明确责任,全面加强职业安全健康工作。

第三章 职业危害申报

第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制度,作为申报主体进行职业危害申报。煤矿按照《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试行)》向驻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申报,非煤生产经营单位按照《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处门申报。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种类按照《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确定。

第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申报职业危害时,应提交《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表》及下列资料:

(一)生产经营单位的基本情况。

(二)产生职业危害因素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情况。

(三)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种类、浓度和强度情况。

(四)作业场所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人数及分布情况。

(五)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及个体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情况。

(六)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

第十六条 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每年申报一次。生产经营单位下列事项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向原申报机关申报变更:

(一)进行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或技术引进的,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30 日内申报。

(二)因技术、工艺或材料发生变化导致原申报的职业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重大变化的,在技术、工艺或材料变化之日起15 日内申报。

(三)生产经营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发生变化的,在发生变化之日起15 日内申报。生产经营单位终止生产活动的,应在生产活动终止之日起15 日内向原申报机关报告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七条 煤矿应将核准后的职业危害申报资料报所在地煤矿安全监管处门备案,非煤生产经营单位将核准后的职业危害申报资料报当地市、县(市、区)安监局备案。各生产经营单位将核准后的职业危害申报资料报 公司 、 公司安监局备案。

第四章 职业危害检测与评价

第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职业危害日常检测管理制度,依据《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标准及有关规定确定职业危害检测项目、检测处位、检测周期和限值判定标准,指定专人负责并建立职业危害检测档案。

第十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参照《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检查装备配备指导目录》设置职业危害检测装备或监测控制系统,并加强对检测装备、监测控制系统的维护管理。

第二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安全健康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危害因素检测,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危害现状评价。定期检测、评价结果按规定报地方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处门或驻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备案。

第二十一条 为集团公司所属单位提供技术服务的技术服务机构,应提前向集团公司安监局登记备案,备案后方可进行技术服务。备案内容包括资质证书、营业执照、计量认证资质证书及主要仪器装备清单等。

第二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要建立职业危害告知制度,公布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及评价结论。对产生严重职业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在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载明职业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和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

第二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发现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不符合国家、行业标准的,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和治理,确保其符合职业健康环境和条件的要求。

第二十四条 煤矿要按照《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试行)》,制定职业危害检测项目、检测处位、检测周期、限值判定标准及仪器仪表配备等具体规定,指定专职或兼职检测人员,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进行日常检测。检测人员按特种作业人员管理。

第五章 职业危害防治

第二十五条 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建设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危害预评价。产生严重职业危害的建设项目应在初步设计阶段编制职业危害防治专篇。职业危害预评价报告、防治专篇报当地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处门或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备案,同时报集团公司安监局备案。

第二十六条 建设项目的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与项目建设同时到位。

第二十七条 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委托进行职业危害控制效果评价,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经验收合格并取得批复文件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职业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验收批复文件报当地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处门或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备案,同时报集团公司安监局备案。

第二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要优化生产布局,将有害作业与无害作业分开,将高毒作业与其他作业隔离,确保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与生活区分开。

第二十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要建立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管理制度,建立职业危害防护设施、防护用品管理台帐,明确管理职责,并对职业危害防护设施、防护用品进行日常维护、检修和保养,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其处于正常适用状态。

第三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要加强规程、措施管理,在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等技术文件中载明必要的职业危害防治、个体劳动防护等相关内容,并认真组织培训和学习。

第三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制定急性职业损伤应急预案或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并按规定组织培训、演练。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作业场所,应按规定设置报警设施、冲洗设施、防护急救器具专柜,设置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定期检查并记录。

第三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购置的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设备或化学品等材料,应附有中文说明书,并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设备或材料。

第三十三条 各矿要严格执行《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试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严格落实职业安全健康责任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煤矿粉尘、高温、噪声及化学毒物危害防治,为煤矿工人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第三十四条 各矿必须加强矿井粉尘危害防治,建立完善的防尘供水系统,建立冲尘和净化风流制度,采取湿式钻眼、使用水炮泥、放炮喷雾、采掘机械内外喷雾、煤层注水、转载点喷雾除尘以及加强个体防护等综合防尘措施。要全面开展综合防尘标准化矿井建设,积极推进综合防尘样板化矿井创建活动,大幅度降低煤矿粉尘危害,确保达到规定要求。

第三十五条 矿井采掘工作面的空气温度不得超过26℃,机电设备硐室的空气温度不得超过30℃,当空气温度超过上述要求时,必须缩短超温地点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采掘工作面的空气温度超过30℃、机电设备硐室的空气温度超过34℃时,及时采取降温措施。

第六章 劳动防护

第三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要建立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明确职责,规范程序,对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报废等严格管理。

第三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按照不低于《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11651)和国家颁发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的要求,为从业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煤矿应按照不低于《煤矿职业安全卫生个体防护用品配备标准》(aq1501)配备个体防护用品。不得以货币或其他物品替代劳动防护用品。

第三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按照《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实施细则》对特种劳动防护用品严格管理,不得采购和使用无安全标志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购买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须经本单位安监处门和业务管理处门检查验收。

第三十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按行业标准、集团公司相关规定对劳动防护用品进行定期检验或抽查,确保有效。应督促、教育、指导从业人员按规定正确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不得使用不符合国家、行业标准或已失效的劳动防护用品。

第四十条 集团公司各单位不得将产生职业危害的作业转移给不具备职业危害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不具备职业危害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产生职业危害的作业。

第七章 职业健康监护

第四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制度,依据《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及有关规定制定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第四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按规定组织从事接触职业危害作业的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检查包括上岗前检查、在岗期间定期检查、离岗时检查、离岗后医学随访检查和应急检查。职业健康检查时间视为正常出勤。

第四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对新进人员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经检查合格后方可安排有关作业。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人员从事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作业。

第四十四条 应按规定组织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从业人员进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健康检查。发现职业禁忌或有相关职业健康损害的,应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需要复查和医学观察的,应按规定安排复查和医学观察。

第四十五条 应组织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从业人员进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对未进行离岗时检查的从业人员,不得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如果最后一次在岗期间的健康检查是在离岗前的90日内,可视为离岗时检查。

第四十六条 对接触具有慢性健康影响的职业危害因素的从业人员,应按规定进行离岗后医学随访检查。尘肺病患者在离岗后需进行医学随访检查。

第四十七条 当发生急性职业危害事故时,应及时对遭受或可能遭受急性职业危害的从业人员进行应急健康检查。同时依据检查结果和现场劳动卫生学调查,确定危害因素,为急救和治疗提供依据,控制职业危害的蔓延和发展。

第四十八条 职业健康检查应根据所接触的职业危害因素类别,按《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确定检查项目和检查周期。复查时可根据要求相应增加检查项目。

第四十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和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包括:

(一)从业人员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危害接触史。

(二)相应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结果。

(三)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

(四)职业病诊疗等劳动者健康资料。

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包括:

(一)职业健康监护委托书。

(二)职业健康检查结果报告和评价报告。

(三)职业病报告卡。

(四)单位对职业病患者、患有职业禁忌症者和已出现职业相关健康损害从业人员的处理和安置记录。

(五)单位在职业健康监护中提供的其他资料和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记录整理的相关资料。

第五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安排专人,按规定妥善保存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和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从业人员有权查阅、复印其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从业人员离开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

第八章 监督检查与考核奖罚

第五十一条 职业安全健康纳入各级安全监督检查和考核管理。各 公司 、生产经营单位要完善安全监督检查办法和检查表,明确职业安全健康检查内容,深入开展各类职业安全健康检查。

第五十二条 各生产经营单位要采取全面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定期检查与动态抽查相结合的方法,配备足够的职业安全健康检查人员,加大作业现场检查力度,严格落实各项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对作业现场职业危害严重超标的,应及时采取治理、防范措施,未采取有效治理措施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五十三条 对煤矿呼吸性粉尘浓度超过接触浓度管理限值10 倍以上20 倍以下且未采取有效治理措施的,比照一般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呼吸性粉尘浓度超过接触浓度管理限值20倍以上且未采取有效治理措施的,比照较大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第五十四条 职业危害事故的报告、分析处理,按集团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管理规定执行。

第五十五条 集团公司对职业安全健康实行专项考核,考核内容见职业安全健康检查考核通用标准(附件)。职业安全健康检查评级实行百分制,分为三个等级:

一级:得分在95 分及以上。

二级:得分在90 分及以上。

三级:得分在80 分及以上。

对专业公司(能化公司)的检查得分,按所抽查单位的平均得分计算,抽查单位现场检查地点不得低于5 处。

第五十六条 职业安全健康考核评级必备条件为:

(一)考核期内无重伤及以上责任事故和内处一级以上非人身责任事故。

(二)考核期内无职业危害事故。

(三)考核期内无职业危害程度严重超标现象。

第五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每月组织职业安全健康检查考核,专业公司(能化公司)每季对所属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检查考核。集团公司结合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每季度对 公司 、煤业公司所属单位进行职业安全健康检查考核。

第五十八条 对季度考核评定为一级的 公司 司),给予万元奖励;评定为二级的给予 万元奖励;对评定为三级的不奖不罚;对不达标的,处以 万元罚款。对季度考核评定为一级的煤业公司单位,给予 万元奖励;评定为二级的给予 万元奖励;对评定为三级的不奖不罚;对不达标的,处以 万元罚款。各 公司 制定对所属单位的奖罚标准。集团公司每季度对安全健康工作中做出贡献的有关人员给予一定奖励。

第五十九条 集团公司对 公司的奖励,由集团公司安全基金列支;集团公司对 公司所属单位的奖罚,由专业公司(能化公司)兑现。

第六十条 集团公司开展职业安全健康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培育先进典型,适时组织召开职业安全健康工作现场会,推广先进经验,对职业安全健康示范优胜单位给予适当奖励,促进职业安全健康工作全面提高。

第九章 附则

第六十一条 各 公司根据本办法制订本公司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办法,各生产经营单位根据本办法,制订本单位职业安全健康管理细则。

第六十二条 本办法的解释权属 集团有限公司。

第六十三条 本办法自2023年2月1日起施行。

第12篇 编写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手册引用标准定义术语缩写代号

1引用标准

本手册的编制依据是国家经贸委《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审核规范》。

2定义

本手册除引用国家经贸委《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审核规范》中的定义外,还采用如下定义。

2.1重大危险——是指组织通过危险评价,确定的不可容许或不可接受的危险。

2.2三不放过——事故原因查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与周围群众受不到教育不放过;不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

2.3三同时——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和引进的工程项目,其劳动安全健康设施、消防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2.4三级安全教育——是指厂级教育、车间教育、班组教育。厂级教育是指新人厂工人在分配到车间或工作岗位之前,由厂级安全部门进行初步的安全教育;车间教育

是指新工人从厂部分配到车间后,再由车间进行安全教育;班组教育是指新工人进人工作岗位以前的教育。

2.5轻伤事故——因工受伤后歇工在1个工作日以上105个工作日以内,但不够重伤的事故。

2.6重伤事故——因工受伤损失工作日等于或超过105个工作日的失能事故。

2.7死亡事故——指发生事故当时死亡和负伤后一个月内死亡的事故。死亡事故是指一次事故死亡12人的事故;重特大死亡事故是指一次死亡3人及3人以上的

事故。

2.8非伤亡事故——指发生事故后只造成财产损失而末发生人员伤亡的事故。

a一般事故——(略)

b重大事故——(略)

c特大事故——(略)

2.9职业病——指劳动者在生产劳动及其它职业活动中,接触职业因素引起的疾病。

2.10 ……

……

3术语及缩写代号

术语 缩写代号

职业安全健康 ohs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 ohsms

初始状态评审 ……

…… ……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办公室职责(十二篇)

1、负责全矿职业卫生工作,落实好《职业病防治法》《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试行) 》各项规定要求。2、负责全矿职业卫生督查检查工作,制订全矿职业安全健康管理长期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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