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各级人员职责
一、施工现场的防火措施
1.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3.施工现场夜间有充足的照明设备,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并要安排力量加强值班巡逻。
4.施工作业期间需搭设临时性建筑物,必须经项目部技术负责人批准,施工结束应及时拆除。但不得在高压架空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5.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6.在土建施工时,应先将消防器材和设施配备好,根据工程情况,必要时敷设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防栓。
7.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乙炔发生器和电石桶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10米,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米。如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8.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的存放之间距离不得少于5米,使用时两者的距离不得少于2米。
9.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应完整有效,否则不准使用。
10.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十不准”规定:
(1)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的人员,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2)凡属一、二、三级动火范围的焊、割作业,未经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进行焊、割。
(3)焊工不了解焊、割现场周围情况,不得进行焊、割。
(4)焊工不了解焊件内部是否安全时,不得进行焊、割。
(5)各种装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和有毒物质的容器,未经彻底清洗,排除危险之前,不准进行焊、割;
(6)用可燃材料作保温层、冷却层、隔离、隔热设备的部位,或火星能飞溅的地方,在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7)有压力或密闭的管道、容器,不准焊、割;
(8)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物品,在未作清理或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前,不准焊、割;
(9)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在作业时,不准焊、割;
(10)与外单位相连的部位,在没有弄清有无险情,或明知存在危险而未采取有效的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11.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执行《施工现场电气安全管理规定》,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电气火灾。
12.冬季施工采用保温或加热措施前,应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过程中,应安排专人巡逻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二、动火作业的审批措施
1.施工现场的动火作业,必须执行审批制度。
2.一级动火作业由项目经理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公司安全科或消防部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3.二级动火作业由工地现场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技术措施方案,报项目部安全科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4.三级动火作业由所在班组填写动火申请表,经项目部安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三、灭火器材的措施
1、临时搭设的建筑物区域内应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临时设施区,按规定配备好灭火机、消防水笼头、黄沙池等器材设施,上述设施周围不得堆放物品。
2、临时木工间、油漆间、木、机具间等,每25平方米应配备一只种类合适灭火机;油库、危险品仓库应配合足够数量、种类合适的灭火机。
四、施工现场特别防火措施
1.本工程为高层建筑,施工现场应设置有足够扬程的高压水泵或其他防火设备和设施,并根据施工现场实际要求,增设临时消防箱或直接利用近邻河水,保证有足够的消防水源。
2.施工楼面应配备专职防火监护人员,巡回检查各施工点的消防安全情况,进入内装修阶段,施工现场严禁动用明火和吸烟。
3.施工现场应备有通讯、报警装置,便于及时报告险情。
4.严禁在屋顶明火熔熬石油沥青类物品。
五、重点部位的防火措施
(一)食堂:
1、食堂内必须配备十公升泡沫灭火机不少于2只。
2、食堂必须与施工场所、防火场所、职工宿舍等间距不少于十五米。
3、食堂内柴火,不得堆放过多或过高。
4、食堂内应张挂防火制度及夜值班巡逻人员。
5、食堂负责人必须每天对食堂内防火设施、器材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并上报防火领导小组。
(二)木工棚
1、木工棚内必须张挂防火制度、禁烟牌。
2、木工棚每30平方米备置十公升灭火机不少于1只。
3、木工棚必须保持整洁,及时清理废料,木屑等废物。
4、班长必须每天检查落手清及有无职工在木工棚内吸烟或动用明火,对违章职工每发现一次罚款10-50元。
(三)氧气、乙炔
1、对使用氧气、乙炔,应有严格审查手续。
2、作业时应有监护人。
3、发现违章情况,对违章人进行每次10-50元的罚款。
4、氧气瓶与乙炔瓶放置间距不得少于5米,距明火应大于10m,否则应采取隔离措施。
5、气瓶使用和存放时均不得平放。
6、各种气瓶应分别存放,不得在强烈的阳光下曝晒。
7、气瓶必须装有防震圈和安全防护帽。
六、现场防火管理措施
1、施工现场重点防火部位,如仓库、食堂、工棚等易燃区域,必须设置消防器材、机具,不得随便借做他用,并按规范设置灭火器。
2、灭火机等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保证性能完好,药剂应定期更换(半年一次),消防器材设置处不得堆放其它材料,保证道路畅通,并定人定时检查保管。
3、木工棚、木料仓库、易燃物品储存在(油漆间、危险仓库等)严禁吸烟,并悬挂二块“严禁烟火”或“危险”字样的明显警告牌。
4、工地必须有防火领导小组和义务消防队组织。
5、对全体职工进行定期的安全教育和防火知识教育,使全体职工了解并懂得施工现场安全防火的重要性。施工现场动用明火,必须经过审批,不得任意在任何地方动用明火,并要定人定时,不得马虎从事。
6、经常巡视施工现场消防情况,发现消防隐患,立即整改。
七、施工现场不同施工阶段的防火措施
1、在基础施工时,主要应注意保温、养护用的易燃材料的存放。注意工地上风方向是否有烟囱落火种的可能,注意焊接钢筋时易燃材料应及时清理。
2、在主体结构施工时,焊接量比较大,要加强看火人员。特别是高层施工时,电焊火花一落数层,如果场内易燃物多,应多设看火员。在焊点垂直下方,尽量清理易燃物。冬季在结构施工用易燃材料保温时,要特别注意明火管理,电焊火花落点要及时清理,消灭火种。电焊线接头要卡实,焊线绝缘要良好,与脚手架或建筑物钢筋接触时要采取保护,防止漏电打火。对大面积结构保温时,要设专人巡视。结构施工用的碘钨灯要架设牢固,距保温易燃物要保护1m以上的距离。照明和动力和胶皮线应按规定架设,不准在易燃保温材料上乱堆乱放。
3、在装修施工时,易燃材料较多,对所用电气及电线要严加管理,预防断路灯火。在吊顶内安装管道时,应在吊顶易燃材料装上以前完成焊接作业,禁止在顶棚内焊割作业。如果因为工程特殊需要必须在易燃顶棚内从事电气焊时,应先与消防部门商定妥善的防火措施后,方可施工。冬季装修施工时,凡采用明火或电热法的,要制定专门的防火措施和制度。楼内明炉火要设专人管理,并注意燃料的存放和渣土清理,注意建筑物内空气的流通,防止煤气中毒。
八、施工现场预防电气火灾的措施
1、根据电气设备的用电量正确选择导线截面,杜绝线路过负荷使用,同时认真选择保护装置,当线路出现过负荷情况时,能在规定时间内动作保护线路。
2、导线敷设的间距必须满足规范要求,当配电线路采用熔断器作短路保护时,熔体额定电流一定要小于绝缘导线允许载流量的1.5倍。经常教育用电人员正确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避免作业不当造成火灾。
3、电气操作人中要认真执行规范正确连接导线,接线柱应压牢、压实。各种开关触头要压接牢固。铜铝连接时要有过渡端子,多股导线要用端子或搪锡后再与设备、器具连接,以防接触不良或加大电阻而引起火灾。
4、配电室的耐火等级大于三级,室内配置干砂箱和绝缘灭火器,严格执行变压器的运行检修制度,按季度每年进行四次停电清扫和检查。
5、施工现场内禁止使用电炉。使用碘钨灯时,灯与易燃物间距要大于50cm,室内不准使用功率超过100w的灯泡,严禁使用床头灯。
6、使用电焊机时要执行用火制度,并有人监护,施焊周围不能存放易燃物体,并备齐防火设备。电焊机要放在通风良好的地方。
7、施工现场的高大设备和有可能产生静电和电气设备要做好防雷接地和防静电接地,以免雷电和静电火花引起火灾。
8、存放易燃气体、易燃物仓库的照明装置,一定要采用季度爆型设备,导线敷设,灯具安装、导线与设备连接均应满足有关规范要求。
9、配电箱、开关箱内严禁存放杂物及易燃物体,并派专人负责定期清扫、维护。
10、施工现场一旦发生电气火灾时,扑灭电气火灾应注意以下事项:
(1)迅速切断电源,以免事态扩大。切断电源戴绝缘手套,使用有绝缘柄的工具。当火场离开关较远需切断电线时,相线与零线错开剪断,以免在钳口处造成短路,并防止电源线掉在地上造成短路使人触电。
(2)当电源线因其他原因不能及时断电时,一方面派人去供电端拉闸,另一方面灭火时,人体的各部位与带电体应保持一定充分距离,必须穿戴绝缘用品。
(3)扑灭电气火灾时要用绝缘性能好的灭火剂,如干粉灭火机,严禁使用导电灭火剂进行扑救。
项目部决定由安全员任临时施工用电安全管理负责人,并建立安全用电考核制度。
负责人:郭才望
现场值班维修人员:陈洪普
组长:王幸平
组员:金卫平
九、现场发生火灾事故后的注意及急救要领
现场出现火险或火灾时,要立即组织现场人员进行扑救,救火方法要得当。油料起火不宜用水扑救,可用泡沫灭火器或采用隔离法压火火源。电气设备起火时,应尽快切断电源,用二氧化碳灭火器灭火,千万不要盲目向电器设备上泼水。这样容易造成触电、断路爆炸等并发性事故。如果电石库起火时,应用黄砂、干粉灭火。如果化学材料起火,更要慎重,要根据起火性质选择灭火方法,同时要注意救火人员的安全,防止中毒。
现场出现火险时,工长判断要准确,当即不能救的要及时报警,请消防部门协助灭火。
在消防队到现场后,工长要及时而准确地向消防人员提供电器、易燃、易爆物的情况。火灾区内如有人时,要尽快组织力量,设法先将人救出,然后再全面组织来源火。
灭火以后,要保护火灾现场,并设专人巡视,以防死灰复燃。保护火灾现场又是查找火灾原因的重要措施。
十、防火值班措施
1、小组成员必须每天地有危险性的地方进行检查,有防患应及时整改。
2、每星期日组织全体成员进行检查,对在危害性的地方定人定措施整改。
3、每日轮到值班人员不得随便离开工地,否则进行罚款处理。
第2篇 专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一、按照消防法规和本单位消防安全规章制度的要求,负责实施对本单位的日常防火检查、巡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措施;
二、负责管理、维护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
三、组织开展消防宣传,对员工进行消防教育培训;
四、负责编制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制定培训和演练计划,定期组织演练;
五、记录消防安全工作开展情况,建立完善消防档案;
六、认真完成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3篇 消防安全管理人主要职责
1、在公司消防安全委员会及责任人的领导下,全面负责监督,检查,管理公司的消防工作。
2、定期向公司消防安全委员会汇报公司的消防工作情况,提出消防工作实施计划;
3、加强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教育与普及;
4、会同公司工程技术部门对用电,用火,改建,装修等项目进行审批工作;
5、经常组织对市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查出的隐患及时填写整改通知单,并对整改情况负责复查验收,对重点禁火部位动火实施监护;
6、对重大火险隐患及时向公司领导报告,并督促有关部门采取临时紧急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7、一旦发生火灾,应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扑救,做好善后处理工作,调查情况,分析原因,明确责任;
8、对消防工作中成绩显著的部门和个人提出表扬和奖励。对违反消防安全制度,造成火灾事故的责任者,按情节轻重提出处理意见。
第4篇 物业财务管理部经理消防安全职责
物业公司财务管理部经理消防安全职责
1.对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协助安全管理部门编制年度消防费用预算。
3.负责支付解决火险隐患、灭火设施与器材配置和保养所必需的费用。
第5篇 宿舍管理员消防安全职责范本
一、了解和掌握消防安全基本知识,会报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引导宿舍内人员疏散。
二、掌握宿舍内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位置及使用方法。
三、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坚守岗位,不得脱岗。
四、对宿舍内人员违反消防法规行为及时制止。
五、发生火灾时,应按照灭火疏散预案组织、引导和帮助宿舍内人员快速有序疏散。
第6篇 专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工作职责
一、按照消防法规和本单位消防安全规章制度的要求,负责实施对本单位的日常防火检查、巡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措施;
二、负责管理、维护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
三、组织开展消防宣传,对员工进行消防教育培训;
四、负责编制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制定培训和演练计划,定期组织演练;
五、记录消防安全工作开展情况,建立完善消防档案;
六、认真完成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7篇 公司消防安全管理人职责1
公司消防安全管理人职责(一)
1、在单位消防安全主要责任人的领导下,负责逐项落实分管工作范围内的消防工作;
2、经常对本单位进行消防宣传和消防检查;组织实施对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完好有效,禁止挪用损坏或丢失;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发现隐患及时提出整改,对违章行为及时制止和处理;
3、严格落实现场动火作业管理制度,对未申办危险作业申请单或不符合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必须坚决制止;
4、加强对生产装置、工艺设备、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
5、在参与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设计、施工的同时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6、及时协调处理生产、工艺、设备、检修、施工与消防安全工作的矛盾;
7、定期向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所分管工作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
8、参与火灾事故的调查、勘查和鉴定,提出处理意见;
9、建立防火档案,管理、使用好消防台账。
第8篇 消防安全管理员工作职责
消防安全管理员对本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一、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三、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四、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五、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六、组织管理义务消防队;
七、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八、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九、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第9篇 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属于重点单位的公共娱乐场所应设置或者确定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并确定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应履行下列职责:
a)了解消防法律法规,掌握本场所消防安全状况和消防工作情况,及时向上级报告;
b) 提请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提出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和建议;
c) 实施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及时发现火灾隐患,落实火灾隐患整改措施;
d) 管理、维护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
e) 组织开展消防宣传,对员工进行教育培训;
f) 编制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组织演练;
g) 记录消防工作开展情况,完善消防档案;
h) 完成其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10篇 消防安全管理职责范本
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原则
(一)“谁主管,谁负责”原则
“谁主管,谁负责”的基本意思是,谁主管哪项工作,谁就对那项工作中的消防安全负责,即一个地区、一个系统、一个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要由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负责;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要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是当然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分管其他工作的领导和各业务部门,要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负责;车间、班组领导,要对本车间、班组的消防安全工作负责。
(二)依靠群众的原则
消防工作是一项具有广泛群众性的工作,只有依靠群众,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才能使消防工作社会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基础是做好群众工作,要采取各种方式方法,向群众普及消防知识,提高群众的消防意识和防灾抗灾能力;要组织群众中的骨干,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开展群众性的防火、灭火工作。
(三)依法管理的原则
依法管理就是单位的领导和主管或职能部门依照国家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制定颁发的法律、法规、规章,对消防安全事务进行管理。要依照法规办事,加强对职工群众的遵纪守法教育,对违反消防管理的行为和火灾事故责任者严肃追究,认真处理。
消防法规不仅具有引导、教育、评价、调整人们行为的规范作用,而且具有制裁、惩罚违法行为的强制作用。因此,任何单位都应组织群众学习消防法规,从本单位的实际出发,依照法规的基本要求,制定相应的消防管理规章制度或工作规程,并严格执行,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使消防安全管理走上法制的轨道。
(四)科学管理的原则
科学管理,就是运用管理科学的理论,规范管理系统的机构设置、管理程序、方法、途径、翻度、工作方法等,从而有效的实施管理,提高管理效率。消防安全管理要实行科学管理,使之科学化、规范化。消防安全管理首先要按照客观规律办事,才能富有成效。首先,必须遵循火灾发生、发展的规律;要知道火灾发生的因素随着经济的发展,生产、技术领域的扩大和物质生活的提高而增加的规律;火灾成因与人们心理和行为相关的规律;火灾的发生与行业、季节、时间相关的规律等。其次,要学习和运用管理科学的理论和方法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并与实践经验有机地结合起来。还要逐步采用现代化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手段,以取得最佳的管理效果。
(五)综合治理的原则
消防安全管理在其管理方式、运用管理手段、管理所涉及的要素以及管理的内容上都表现出较强的综合性质。消防管理不能单靠哪一个部门,只使用某一种手段,要与行业的、单位的整体管理统一起来;管理中不仅要运用行政手段,还要运用法律的、经济的、技术的和思想教育的手段进行治理;管理中要考虑各种有关安全的要素,即对人、物、事、时间、信息等进行综合治理。
二、消防安全管理的十项标准
1981年10月28日,国务院在批转《公安部关于全国消防重点保卫工作现场会的情况报告》中提出了重点单位消防安全十项标准,这是评价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程度的依据。具体内容如下:
(1)有领导负责的逐级防火责任制,做到层层有人抓。
(2)有生产岗位防火责任制,做到处处有人管。
(3)有专职或兼职的防火安全干部,做好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工作。
(4)有与生产班组相结合的义务消防队,有夜间住厂(仓)值勤备防的义务消防队,配置的消防器材和设施,做到既能防火又能有效地扑灭初起火灾;规模大、火灾危险性大和离公安消防队较远的企业,有专职消防队,做到自防自救。
(5)有健全的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包括门卫、巡逻,逐级防火检查,用火用电、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消防器材维护保养,以及火警、火灾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等制度。
(6)对火险隐患,做到及时发现,登记立案,抓紧整改;一时整改不了的,采取应急措施,确保安全。
(7)明确消防重点部位,做到定点、定人、定措施,并根据需要采用自动报警、灭火等新技术。
(8)对新工人和广大职工群众普及消防知识,对重点工种进行专门的消防训练和考核,做到经常化、制度化。
(9)有防火档案和灭火作战计划,做到切合实际,能够收到预期的效果。
(10)对消防工作定期总结评比,奖惩严明。
三、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
(一)消防安全责任人的职责
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法定代表人”是指依照法律或法人组织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单位行使职权的负责人。“主要负责人”是指不具备法人资格单位的主要领导人。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2)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叫工作计划;
(3)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4)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5)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6)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
(7)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二)消防安全管理人的职责
单位可以根据需要确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1)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3)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4)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5)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修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6)组织管理专职消防队和义务消防队;
(7)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
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8)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未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的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由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
第11篇 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和各级人员职责
一、施工现场的防火措施
1.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3.施工现场夜间有充足的照明设备,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并要安排力量加强值班巡逻。
4.施工作业期间需搭设临时性建筑物,必须经项目部技术负责人批准,施工结束应及时拆除。但不得在高压架空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5.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6.在土建施工时,应先将消防器材和设施配备好,根据工程情况,必要时敷设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防栓。
7.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乙炔发生器和电石桶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10米,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米。如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8.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的存放之间距离不得少于5米,使用时两者的距离不得少于2米。
9.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应完整有效,否则不准使用。
10.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十不准”规定:
(1)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的人员,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2)凡属一、二、三级动火范围的焊、割作业,未经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进行焊、割。
(3)焊工不了解焊、割现场周围情况,不得进行焊、割。
(4)焊工不了解焊件内部是否安全时,不得进行焊、割。
(5)各种装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和有毒物质的容器,未经彻底清洗,排除危险之前,不准进行焊、割;
(6)用可燃材料作保温层、冷却层、隔离、隔热设备的部位,或火星能飞溅的地方,在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7)有压力或密闭的管道、容器,不准焊、割;
(8)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物品,在未作清理或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前,不准焊、割;
(9)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在作业时,不准焊、割;
(10)与外单位相连的部位,在没有弄清有无险情,或明知存在危险而未采取有效的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11.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执行《施工现场电气安全管理规定》,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电气火灾。
12.冬季施工采用保温或加热措施前,应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过程中,应安排专人巡逻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二、动火作业的审批措施
1.施工现场的动火作业,必须执行审批制度。
2.一级动火作业由项目经理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公司安全科或消防部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3.二级动火作业由工地现场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技术措施方案,报项目部安全科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4.三级动火作业由所在班组填写动火申请表,经项目部安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三、灭火器材的措施
1、临时搭设的建筑物区域内应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临时设施区,按规定配备好灭火机、消防水笼头、黄沙池等器材设施,上述设施周围不得堆放物品。
2、临时木工间、油漆间、木、机具间等,每25平方米应配备一只种类合适灭火机;油库、危险品仓库应配合足够数量、种类合适的灭火机。
四、施工现场特别防火措施
1.本工程为高层建筑,施工现场应设置有足够扬程的高压水泵或其他防火设备和设施,并根据施工现场实际要求,增设临时消防箱或直接利用近邻河水,保证有足够的消防水源。
2.施工楼面应配备专职防火监护人员,巡回检查各施工点的消防安全情况,进入内装修阶段,施工现场严禁动用明火和吸烟。
3.施工现场应备有通讯、报警装置,便于及时报告险情。
4.严禁在屋顶明火熔熬石油沥青类物品。
五、重点部位的防火措施
(一)食堂:
1、食堂内必须配备十公升泡沫灭火机不少于2只。
2、食堂必须与施工场所、防火场所、职工宿舍等间距不少于十五米。
3、食堂内柴火,不得堆放过多或过高。
4、食堂内应张挂防火制度及夜值班巡逻人员。
5、食堂负责人必须每天对食堂内防火设施、器材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并上报防火领导小组。
(二)木工棚
1、木工棚内必须张挂防火制度、禁烟牌。
2、木工棚每30平方米备置十公升灭火机不少于1只。
3、木工棚必须保持整洁,及时清理废料,木屑等废物。
4、班长必须每天检查落手清及有无职工在木工棚内吸烟或动用明火,对违章职工每发现一次罚款10-50元。
(三)氧气、乙炔
1、对使用氧气、乙炔,应有严格审查手续。
2、作业时应有监护人。
3、发现违章情况,对违章人进行每次10-50元的罚款。
4、氧气瓶与乙炔瓶放置间距不得少于5米,距明火应大于10m,否则应采取隔离措施。
5、气瓶使用和存放时均不得平放。
6、各种气瓶应分别存放,不得在强烈的阳光下曝晒。
7、气瓶必须装有防震圈和安全防护帽。
六、现场防火管理措施
1、施工现场重点防火部位,如仓库、食堂、工棚等易燃区域,必须设置消防器材、机具,不得随便借做他用,并按规范设置灭火器。
2、灭火机等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保证性能完好,药剂应定期更换(半年一次),消防器材设置处不得堆放其它材料,保证道路畅通,并定人定时检查保管。
3、木工棚、木料仓库、易燃物品储存在(油漆间、危险仓库等)严禁吸烟,并悬挂二块“严禁烟火”或“危险”字样的明显警告牌。
4、工地必须有防火领导小组和义务消防队组织。
5、对全体职工进行定期的安全教育和防火知识教育,使全体职工了解并懂得施工现场安全防火的重要性。施工现场动用明火,必须经过审批,不得任意在任何地方动用明火,并要定人定时,不得马虎从事。
6、经常巡视施工现场消防情况,发现消防隐患,立即整改。
七、施工现场不同施工阶段的防火措施
1、在基础施工时,主要应注意保温、养护用的易燃材料的存放。注意工地上风方向是否有烟囱落火种的可能,注意焊接钢筋时易燃材料应及时清理。
2、在主体结构施工时,焊接量比较大,要加强看火人员。特别是高层施工时,电焊火花一落数层,如果场内易燃物多,应多设看火员。在焊点垂直下方,尽量清理易燃物。冬季在结构施工用易燃材料保温时,要特别注意明火管理,电焊火花落点要及时清理,消灭火种。电焊线接头要卡实,焊线绝缘要良好,与脚手架或建筑物钢筋接触时要采取保护,防止漏电打火。对大面积结构保温时,要设专人巡视。结构施工用的碘钨灯要架设牢固,距保温易燃物要保护1m以上的距离。照明和动力和胶皮线应按规定架设,不准在易燃保温材料上乱堆乱放。
3、在装修施工时,易燃材料较多,对所用电气及电线要严加管理,预防断路灯火。在吊顶内安装管道时,应在吊顶易燃材料装上以前完成焊接作业,禁止在顶棚内焊割作业。如果因为工程特殊需要必须在易燃顶棚内从事电气焊时,应先与消防部门商定妥善的防火措施后,方可施工。冬季装修施工时,凡采用明火或电热法的,要制定专门的防火措施和制度。楼内明炉火要设专人管理,并注意燃料的存放和渣土清理,注意建筑物内空气的流通,防止煤气中毒。
八、施工现场预防电气火灾的措施
1、根据电气设备的用电量正确选择导线截面,杜绝线路过负荷使用,同时认真选择保护装置,当线路出现过负荷情况时,能在规定时间内动作保护线路。
2、导线敷设的间距必须满足规范要求,当配电线路采用熔断器作短路保护时,熔体额定电流一定要小于绝缘导线允许载流量的1.5倍。经常教育用电人员正确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避免作业不当造成火灾。
3、电气操作人中要认真执行规范正确连接导线,接线柱应压牢、压实。各种开关触头要压接牢固。铜铝连接时要有过渡端子,多股导线要用端子或搪锡后再与设备、器具连接,以防接触不良或加大电阻而引起火灾。
4、配电室的耐火等级大于三级,室内配置干砂箱和绝缘灭火器,严格执行变压器的运行检修制度,按季度每年进行四次停电清扫和检查。
5、施工现场内禁止使用电炉。使用碘钨灯时,灯与易燃物间距要大于50cm,室内不准使用功率超过100w的灯泡,严禁使用床头灯。
6、使用电焊机时要执行用火制度,并有人监护,施焊周围不能存放易燃物体,并备齐防火设备。电焊机要放在通风良好的地方。
7、施工现场的高大设备和有可能产生静电和电气设备要做好防雷接地和防静电接地,以免雷电和静电火花引起火灾。
8、存放易燃气体、易燃物仓库的照明装置,一定要采用季度爆型设备,导线敷设,灯具安装、导线与设备连接均应满足有关规范要求。
9、配电箱、开关箱内严禁存放杂物及易燃物体,并派专人负责定期清扫、维护。
10、施工现场一旦发生电气火灾时,扑灭电气火灾应注意以下事项:
(1)迅速切断电源,以免事态扩大。切断电源戴绝缘手套,使用有绝缘柄的工具。当火场离开关较远需切断电线时,相线与零线错开剪断,以免在钳口处造成短路,并防止电源线掉在地上造成短路使人触电。
(2)当电源线因其他原因不能及时断电时,一方面派人去供电端拉闸,另一方面灭火时,人体的各部位与带电体应保持一定充分距离,必须穿戴绝缘用品。
(3)扑灭电气火灾时要用绝缘性能好的灭火剂,如干粉灭火机,严禁使用导电灭火剂进行扑救。
项目部决定由安全员任临时施工用电安全管理负责人,并建立安全用电考核制度。
负责人:郭才望
现场值班维修人员:陈洪普
组长:王幸平
组员:金卫平
九、现场发生火灾事故后的注意及急救要领
现场出现火险或火灾时,要立即组织现场人员进行扑救,救火方法要得当。油料起火不宜用水扑救,可用泡沫灭火器或采用隔离法压火火源。电气设备起火时,应尽快切断电源,用二氧化碳灭火器灭火,千万不要盲目向电器设备上泼水。这样容易造成触电、断路爆炸等并发性事故。如果电石库起火时,应用黄砂、干粉灭火。如果化学材料起火,更要慎重,要根据起火性质选择灭火方法,同时要注意救火人员的安全,防止中毒。
现场出现火险时,工长判断要准确,当即不能救的要及时报警,请消防部门协助灭火。
在消防队到现场后,工长要及时而准确地向消防人员提供电器、易燃、易爆物的情况。火灾区内如有人时,要尽快组织力量,设法先将人救出,然后再全面组织来源火。
灭火以后,要保护火灾现场,并设专人巡视,以防死灰复燃。保护火灾现场又是查找火灾原因的重要措施。
十、防火值班措施
1、小组成员必须每天地有危险性的地方进行检查,有防患应及时整改。
2、每星期日组织全体成员进行检查,对在危害性的地方定人定措施整改。
3、每日轮到值班人员不得随便离开工地,否则进行罚款处理。
第12篇 消防安全管理人职责
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对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责任:
(一)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三)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四)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五)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六)组织管理专职、志愿消防队;
(七)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八)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九)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