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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安全管理职责13(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3-12-21 18:22:08 查看人数:70

工程项目安全管理职责13

第1篇 工程项目安全管理职责13

工程项目安全管理职责(十三)

我公司对本标段工程安全管理实行层层负责制,项目经理、总工程师、安检工程师、安检人员按相应职责、管理权限签订施工安全责任状,确保安全保证措施得到层层落实。

1 项目经理安全管理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建设部及省市、地方政府相关安全法规要求,对本标段工程安全管理负主要领导责任。根据项目安全目标,组织开展安全活动。

主持全面安全管理工作,推进各项安全活动正常开展,确保安全目标实现;督促安全质量监察部落实安全保证体系的执行,处理建设单位或监理工程师提出的有关安全方面的要求,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工作,有权责令其停工或返工,并督促检查处理方案和纠正预防措施;

负责对本标段安全管理配备足够的人力、资金、设备、物资资源,保证安全保证体系在本标段工程中有效地运行;

健全安全生产奖励机制,对在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对安全达不到安全目标要求的施工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并将安全管理作为考核单位和个人的重要内容。

2 总工程师安全管理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建设部及省市、地方政府关于本项目安全法规、政策要求,对本标段安全目标的实现负全面督察责任,协助项目经理进行安全管理活动;

负责制定安全生产奖罚办法并检查落实,组织安检人员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先进经验交流活动,并相应开展评比活动;

负责安全管理检查记录的检查和审核;

负责组织、协调和督促处理跨地区的安全质量争端问题。

3 安检工程师管理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建设部及省市、地方政府关于本项目安全法规、政策要求,参与安全管理制度、计划的制订和修改,负责安全保证体系的落实工作,负责制定内部安全检查工作程序及细则;

负责对现场工程施工的安全自检工作,对施工工序的安全性进行检查和控制,填报工程安全检查证,配合监理工程师作好安全检查及控制工作;

负责传达和落实上级部门、建设、监理等单位的安全文件;

负责工程安全管理的检验和评比工作,负责不符合安全保证体系措施的行为的处置方案及其纠正预防措施的制定和落实;

负责协调、解决跨作业队的安全质量争端问题;

填报安全月报、季报、年报、编写安检记录,以及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4 施工作业队长质量管理职责对管内工程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负责落实职工的安全培训及安全教育,为工程队的安全体系配备必需的资源;

负责施工生产安全,督促安全管理人员落实施工安全规程、施工安全细则。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问题,督促组织技术、安全管理人员解决;

第2篇 工程项目机械管理人员安全责任

1、对本项目所有机械设备配齐可靠的安全防护和保险装置,并经常检查其是否齐全、灵敏、有效,并督促有关人员进行日常维护、维修。

2、建立建全机电设备,压力容器,内转车等的安全规章制度,加强检查、维修、保养、审查、试运转等工作,确保安全运转,安全行驶。

3、负责本业务系统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发证和年审工作。

4、负责本项目机电设备和交通事故的设查处理和报告工作。

第3篇 机电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责任制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

(一)项目部应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综合各种安全生产管理、安全操作制度,以及各级领导、各级职能科室、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和生产工人对安全工作应负的相应责任做出明确的规定,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项目经理是项目部的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工程项目安全管理的组织工作,

主要职责是:

——确定安全管理目标,明确安全管理责任制,建立项目部的安全管理机构,明确机构各级的管理贵任和权利,依据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项目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高度重视安全施工技术措施的制定和实施;

——进行安全生产的宜传教育工作。

——开展危险源辨识和安全性评价,组织安全检查,处理安全事故。

二、安全生产资任制的落实

(一)项目经理对本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组织并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监督施工中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和机械设备、设施验收等各项制度的实施。

(二)项目总工程师对本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负技术责任,参加并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在编制、审批施工方案时,要制定、审查工程中所涉及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其可行性与针对性,并随时检查、监督、落实。

(三)工长(施工员)对项目部的分承包方(劳务队或班组)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针对工程施工特点,向项目部的分承包方(劳务队或班组)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交底人和被交底人履行签字确认手续,并对规程、措施、交底要求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随时纠正违章作业。

(四)安全员负责按照有关安全规章、规程和安全技术交底的内容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违章作业。

(五)机电安装工程的项目经理,要主动服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总承包单位对现场安全生产工作的统一协调管理,执行安全生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切实制定落实好本项目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承担对劳务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监督管理责任.分承包方的劳务队长或班组长要认真落实安全技术交底,每天做好班前教育,并履行签字手续,把安全生产的责任分解到每个职工身上。

第4篇 建筑工程项目中安全管理

1认识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中的安全管理工作

所谓安全管理,就是通过一系列的措施、办法和手段,维持企业的安全状态,最大限度地控制、减少甚至杜绝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的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不受损失,促进企业生产经营工作顺利进行,从而实现安全生产的目标。有人认为经济效益是中心、是第一位的。安全是处于从属或次要地位。严格地说,安全是第一位的,无安全事故就是效益。九届人大二十八次会议通过的《巾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就安全生产提出“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上又提出了了要“综合治理”,可见安全管理在安全生产中的重要地位。但是长期以来由于认识上的偏差、运行上的错位,必然导致安全生产被动,经济效益也难保。其实质量、安全、经济效益是相互统一、不可分割的。安全和质量同样重要,甚至可以说没有安全很难保证质量,更谈不上经济效益,一个只注重质量和经济效益的施工过程也不符合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要求。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就是必须要让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以及环境的不安全因素都在可控的范畴内,不断克服管理上的缺陷,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有了到位的安全管理,才能保证安全生产,从而促进施工产品质量的提高,最终实现经济效益的提高。

2建筑工程项目中安全生产现状与存在的问题

“安全第~、预防为主”说明了预防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要性。而事故仍在发生,其具体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是思想方面存在侥幸心理,认为事故离自己还远。二是技术方面的问题。一方面是施工方案不完善,现场施工方案都是借用以往的施工方案,经简单修改变换工程概况等内容后即定稿,没有与本工程的实际环境、管理水平、人员素质等条件相结合。加上审批程序不到位,使施工方案对施工没有现实指导意义。另一方面,施工一线工人的素质较差,许多施工现场师傅太少、徒弟偏多,有的还没出徒就已经开始带徒工,这种不良循环致使建筑业施工一线工人素质普遍不高。三是安全资金落实不到位。相关规定明确指出安全专项资金占工程造价的2%但在生产实践中这一数字很难落到实处。

3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中安全管理工作需要努力的方向

结合上述内容,安全管理工作应从以下几方面努力提高

3.1认真做好全过程安全管理。安全管理应全方位、全天候、全过程管理。即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单位必须实施安全管理。这是法律责任赋予的要求;职工必须接受安全管理,这是每一个职工自身利益的需要;领导干部必须模范执行安全管理,这是素质的表现。要通过制度的制定激发调动项目部全体管理人员投入到项目安全生产中。从最初进场时的三级安全教育,到施工过程中具体环节的安全交底,直致完工时的安全撤场,让安全管理充满项目管理全过程。要充分利现代媒体、宣传车、标语、安全讲座、安全知识竞赛等形式,广泛宣传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并在报纸、电视开辟安全生产专栏,宣传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通过强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标准、规范的教育培训,提高人员素质。要让安全工作深入人心、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

3-2做好安全资金的专用款、落实到位的有效措施。在建筑行业走向市场经济的今天,一些企业把提高经济效益、扩大生产规模、拓展企业领域为主导,在建筑中只抓施工进度,忽视安全生产,把资金都用在购置施工材料上,而在配置安全设施及劳动用品上非常吝啬。只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挂在口头上,而不去认真落实。对于相关法规中提到的2%的安全专项资金,可以借用由监理工程师审批或第三者介入监督使用等方法,使安全资金落到实处。用在安全设施和安全防护等安全管理活动中。

3.3 做好安全生产中的技术工作,编制真正能指导施工的施工计42find施工技术方案。工程技术人员在安全管理中的作用是不可淡化的。项目工程技术人员应根据本工程现场的环境条件、设备配备情况、人员配备情况、工程款的支付情况等,紧密结合本工程的特点、难点、关键点制定出经济、安全、合理的施工技术方案,编制出能够确实指导施工的施工组织设计(作业指导书)和合理的进度计划。不断优化施工方案,改进施工方法,从而提高施工的安全性。对于比较特殊的施工部位,要严格执行相关规范的要求,该计算的一定要计算,该组织论证的一定要聘请符合要求的专家进行可行性论证、安全性论证,提出意见和建议,决不能只凭借过去的经验甚至自我感觉简单套用。要让技术文件真正地能够在细部工序上指导施工实践中的安全生产工作,做到从技术角度预防施工中安全事故的发生,在施工实践巾切实体现技术先行的特点和作用。

3.4把“安全文化”作为“企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要积极总结和丰富企业文件中的安全内容,让安全管理内容融入企业文化。通过安全文化建设,充分体现对人的高度重视、高度尊重、高度负责,其目的就是使安全意识增强。安全生产管理的根本是对人的管理,从事安全生产管理的人员应该掌握基本心理学,提高安全生产管理的技巧和水平。安全心理学是探讨人在安全生产过程中的行为和心理活动的科学,安全生产管理者必须自觉地把安全生产心理学的知识运用到日常工作中,通过随时掌握员工的愿望动机和心理诉求,把安全管理从事中、事后的被动控制变成事先的分析、预测、控制。

3.5从源头上做到高起步。万事开头难。许多安全工作不是项目部不去做,而是开始没有做或没做好、没做到位。因此,在建筑施工中,安全管理工作必须从基础抓起、从细节抓起。如果我们从项目部组建时就真正落实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人生产和使用的“三同时”思想,就会从源头上防止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在施工过程中不断消除可能存在的各种施工安全隐患。做到高起点、高标准、高要求,对每道工序工作在安全方面也这样严格实施的话,安全事故必定会大大减少。

3.6牢固树立安全就是效益的思想。在管理实践中处理好施工安全和经济效益关系是件重要的事。一些单位施工时持有不在乎的态度,小洞不补以致酿成大事故发生。因此,我们要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职工和临用民工的思想认识,增强政治责任感和社会责任感,增强工程项目经理负责抓安全生产管理的紧迫意识,使广大施工人员深刻认识到安全问题不单纯是一个经济问题,还有着重大的政治影响和社会影响,施工安全问题解决不好无论对社会还是对单位都会造成不良后果和负效应。没有安全保障,提高经济效益就只能是一句空话。因此,只有解决思想认识问题,广大施工人员才能真正树立“安全第一,安全就是效益”的思想观念,从而有效地预防事故的发生。

第5篇 某工程项目安全管理目标责任状

工程项目安全管理目标责任状

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在工程施工中的安全责任,做到各知其责、各负其责。保证人身安全,实现安全生产。

一、项目经理必须具备上级部门颁发的《项目经理资格证》,方可签订本责任状。

二、承包工程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结构:

4.建筑面积:

5.总高度:

6.合同有效期:

三、施工现场管理目标

管理目标 责任人

1.合同期内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2.轻伤事故频率控制在1.5%以内

3.施工人员、工人安全教育必须达到100%

4.单项安全技术措施必须有针对性

5.施工用电达到部颁标准

6.'三宝'、'四口'防护达标

7.各种脚手架搭设达标

8.施工机具防护齐全有效

9.模板工程达到部颁标准

10塔吊达到部颁标准

11.施工现场安全达标率100%

12施工现场文明施工达标率100%

四、考核办法:公司每季度分部位进行全面考核一次,考核标准按jgj59-99标准评分进行考核。

1.达到优良的奖励 。

2.达到合格的奖励 ,不合格的罚款 。

3.每发生一起重伤、死亡事故,罚款10000-50000元。

4.轻伤事故频率每超过1%,罚款1000元。

5.隐瞒一起已未遂事故,罚款1000元。

五、附加说明

1.因自然灾害造成的已未遂事故,经上级主管部门认定,不属违约行为。

2.本责任状从签字之日起生效,到项目工程终止失效。

公司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年月日年月日

第6篇 某工程项目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1、配电室

①配电室建筑五的耐火登记不低于3级,室内应配置砂箱和适于扑救电器火灾的灭火器。

②配电室的门向外开,并配锁。

③配电室的顶棚距地面不小于3米。

④在配电室内设值班室或检修室时,该室距配电屏(盘)的水平距离应大于1米,并采取屏障隔离。

⑤配电室应能自然通风,并保持干燥,并采取防止雨雪和小动物进入的措施。

⑥配电屏单列布置宜靠墙安装,正面的操作通道宽度不小于1.5米。

⑦配电室的裸母线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小于2.5米时,采取遮拦隔离,措施遮拦下方通行高度不小于1.9米;遮拦与带电部分的净距离不小于0.075米。

⑧配电装置的上端距顶棚不小于0.5米。

⑨配电屏应与重复接地线及保护零线做接地连接。

2、施工用电线路

(一)架空线路

①施工现场搬运电杆时,应由专人指挥。

②人工立电杆时,应由专人指挥。

③电杆就位移动时,坑内不许有人。

④架空线路的干线设置(380/220v)应采用铁横担,瓷瓶水平架设,档距不大于35米,线间距不小于0.3米。

⑤架空线路距地面不小于4米,过路线的最低一层不低于6米。

⑥在建工程(含脚手架)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的最小距离:1kv以下时为4米,1kv以上时为6米。

⑦杆上紧线应侧向操作,并将夹紧螺栓拧紧,仅有角度的导线时,操作人员应在外侧作业。

⑧大雨、大雪及六级以上的大风天,停止登杆作业。

(二)电缆、电线

①电缆干线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敷设,并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

②电缆在室外埋地敷设时,必须按电缆埋设图施工,并应砌砖槽防护,埋设深度不小于0.6米。

③电缆的上下各均匀铺设不小于5公分的细砂,上盖电缆盖板或红机砖作为电缆的保护层。

④地上应由埋设电缆的标志,并应有专人负责管理。不得将物料对方在电缆埋设的上方。

⑤有接头的电缆不准埋在地下,接头处应露出地面,并配有电缆接线盒(箱)。电缆接线盒(箱)应防雨,防尘、防机械损伤,并远离易燃、易爆、易腐蚀的场所。

⑥电缆穿越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基因出地面从2米至地面以下0.2米处,必须加设架设防护套管。

3、配电箱

①配电箱及内部开关、器件的安装应端正牢固。安装在建筑物或构筑物上的配电箱为固定式配电箱,其箱底距地面的垂直应为大于1.3米,笑语1.5米。移动式配电箱不得置于地面上随意拖拉,应固定在支架上,其箱底距地面的垂直应宜大于0.6米。

②配电箱内的开关、电器,应按照在金属或非木制的绝缘电器安装在板上,然后整体紧固在配电箱内,金属箱体、金属电器安装板以及箱内电器部带电的金属底座,外壳等,必须作保护接零。保护零线必须通过零线端子板连接。

③配电箱和开关项箱的进进出线口,应设在箱体的下面,并加保护套保护,进出线应分路成束,不得承受外力,并做好防水弯。导线束不得与箱体进出线口直接接触。

④配电箱内的开关机仪表等电器排列整齐,配线绝缘良好,帮炸成束。熔丝及保护装置按设备容量合理选择,三箱设备的熔丝大小应一致。配电箱的操作盘面不得有带电体明露。箱内应整洁,不得放置工具等杂物,箱门应设置线路图。下班后必须拉闸断电,锁好箱门。

⑤配电箱2米以内不得对方杂物。电工应经常巡视检查开关、熔断器的节点是否过热。各节点是否牢固,配线绝缘有无破损,仪表指示是否正常等。发现隐患及时排除。

⑥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必须采取tn-s系统,设置专用的保护零线,要求使用五芯电缆配电系统采用'三级配电,二级保护。'即在总配电箱下,设分配电箱,分配电箱以下设开关箱,所有用电设备必须从各自专用的开关箱中取得电源。酚配电箱的层次视施工现场规模、用电容量或用电设备数量而定,使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形成层次清晰的三级配电二级保护系统。

⑦开关项与用电设备之间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严禁同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实行两级漏电保护,即总配电箱设一级漏电保护器,开关箱设二级漏电保护器。上级漏电保护器与下级漏电保护器的技术参数应当匹配,使之具有分级、分段保护功能。

⑨开关箱内的第二级漏电保护器一般应选择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小于30毫安,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小于0.1秒的快速漏电保护器。在设有泥浆水和特别潮湿的施工场所,应选用额定漏电保护动作电流小于15毫安,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小于0.1秒的防溅漏电保护器。

4、施工照明

①施工现场应设置单独的照明用电回路。在停电后作业人员需要及时撤离现场的特殊工程,必须装设自备电源的应急照明装置。

②施工现场应采用高光效、长寿命的照明光源。工作场所常不得置装设局部照明,多于需要大面积的照明场所,应采用高压泵灯、高压钠灯或碘钨灯,灯头与易燃物的净距离不小于0.3米。流动性的碘钨灯采用采用金属支架安装时,支架应稳固,灯具与金属支架之间必须用不小于0.2米的绝缘材料隔离。

③施工照明灯具漏天装设时,应采用防水式灯具,距地面高度不小于3米。工作棚、场地的照明灯具,可分路控制,每路照明支线上连接灯数不超过10盏,若超过10盏时,每个灯具上映装设熔断器。

④室内照明灯具距地面不得小于2.4米。每路照明支线的灯具和插座数不得超过25个,额定电流不得大于15安,并用熔断器保护。

⑤一般施工场所应选用额定电压为220伏的照明灯具,不得使用带开关的灯头,应选用螺口的灯头。灯头的绝缘外壳不得有损伤和漏电,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作保护接零。单项回路的照明开关箱内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开关。

⑥隧道、人防工程,由高温、导电回程或灯具距地面高度室外低于3米,室内低于2.4米的场所,电源电压不得大于36伏。在特别潮湿、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工作的照明灯具,其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伏。手持灯具应用胶把和网罩保护。

⑦照明变压器必须有防雨、防砸措施。

⑧照明线路不得拴在金属金属架、龙门架或井字架上,严禁在地面上乱拉、乱拖。控制刀闸应配有熔断器和防雨措施。

⑨施工现场的照明灯具应采用分组控制或单灯控制。

⑩电源电压为220伏的碘钨灯宜做固定式照明灯具,安装高度不得低于3米,倾斜不大于4度,其金属外壳应做保护接零,使用三芯线。

5、施工机具用电要求

(一)塔式起重机

①塔式起重机必须做防雷接地,同一台电器设备的重复接地与防雷接地可使用同一个接地体,接地电阻值应采用两者的最低值。

②塔式起重机的各种限位开关必须齐全有效。

③对于塔式起重机在每天工作前必须对各种行程开关进行空载检查,正常后方可使用。

④塔吊司机必须持证上岗。

(二)电焊机

①电焊机一次线长度不应大于5米,一二次侧方呼罩齐全。

②焊机机械二次线应选用yhs型橡皮铜芯多股软线缆。

③手柄和电源线的绝缘应良好。

④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施焊人要有用火证和看护人,使用护目镜。

(三)手持电动工具

①手持电动工具的开关箱内必须安装隔离开关、短路保护、过负荷保护、和漏电保护器。

②手持电动工具的负荷线,必须选择无接头的多股铜芯橡皮护套软电缆。其性能应符合接头gbbbb1169-74《通用橡套软电缆》的要求。

③在漏天或潮湿的场所必须使用ⅱ类手持电动工具。

④在狭窄场所施工,优先使用带隔离变压器的ⅲ类手持电动工具。如果选用ⅱ类手持电动工具必须装设防溅型的漏电保护器,把隔离变压器或漏电保护器装在狭窄场所外边并应设专人看护。

⑤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外壳、手柄、负荷线、插头、开关等必须完好无损,使用前要做空载检查,运转正常方可使用。

第7篇 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提高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管理水平,实现施工安全管理工作标准化、规范化,落实工程项目施工安全责任制,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集团)公司内部的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技术开发项目、改造性大修项目(改造性大修是指改造投资占总投资比重≥30%)、大、中维修项目、环保项目及市政建设项目等。

三、引用文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二)国务院令(第393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三)《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

(四)公司发[2003]316号《长治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和《长治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投资项目考核办法》

四、职责

(一)安环处负责投资项目施工安全的监督、考核;负责项目劳动安全卫生的竣工验收。

(二)经管中心是(集团)公司投资项目的归口管理部门, 负责基本建设、技术改造、技术开发、改造性大修、环保、市政以及计划外(大、中、维修项目)项目的安全设施“三同时”的监督,负责项目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费用的审查。

(三)装备处是大、中维修项目的主管部门,负责计划内大、中维修项目的安全设施“三同时”的监督,负责项目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

及安全施工措施费用的审查。

(四)技改部是(集团)公司大型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的组织实施部门,受(集团)公司委托作为项目责任单位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监督和管理,负责项目安全设施 “三同时”的执行,施工单位的安全资格审查和施工安全。

四、内容及要求

(一)工程项目安全管理的准备工作

⒈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规程,确保本单位安全生产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⒉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时,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

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时,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

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⒊施工单位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应及时向本单位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管理部门报告,对现场“三违”行为,应加以制止和劝阻。

⒋施工单位应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并书

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

作业人员有权对施工现场的作业条件、作业程序和作业方式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在施工中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作业人员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后撤离危险区域。

⒌施工单位对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应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⒍施工单位应有计划、有组织地对各级领导、施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进行专项安全技术培训;熟悉《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各

项规定;各级管理人员应本着“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把安全施工要求贯彻在施工的各个环节中。

(二)施工前期安全管理

⒈施工单位应具有相应安全资质,经(集团)公司主管部门认定,

方可承揽(集团)公司工程。签订的施工合同中应有明确的安全职责及相关内容。

⒉项目开工前,项目责任单位应组织有关部门对因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进行安全预评价,采取专项措施,并到安环处备案。

⒊施工单位和项目责任单位应按(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到安环处备案。

⒋生产区域投资项目施工,项目责任单位应组织安排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施工作业人员经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作

业。

⒌项目开工前,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针对工程施工方法、现场实际等编制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并向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凡没有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包括危险性较大的单项工程)、没有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一律不准开工。

⒍施工现场如遇与生产单位交叉作业时,由施工单位草拟安全措施,经施工单位和生产单位双方协商确认后实施,由生产单位负责落实、监督、检查及考核。

(四)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⒈项目责任单位应严格执行开工前三通(水通、电通、路通)一平(场地平整)的规定,保证供电、供水设施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要求、安全防护设施齐全有效,施工道路畅通。

⒉施工作业人员应按规定佩戴个人劳动防护用具和防护服装。

⒊土方工程应根据基坑、基槽、地下室等开挖深度和土质情况,确定边坡度或采用支撑以防土方坍塌。

⒋施工单位应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应符合国家标准。

⒌进入施工现场的大机具,大宗材料、构件、工房等应按施工总平面的设计合理堆放,毒品和危险品要妥善保管;现场一切材料的存放都要整齐和稳固,设备包装拆下后应将钉子拔掉或打弯。

⒍施工现场四口(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通道口)和临边(阳台、楼板、层面、基坑、挑平台、雨篷、水塔马道两侧)应设有

效防护或盖板;竖向洞口采用钢制工具式栅栏开启门,严格执行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标准。

⒎变配电源危险处应设置不低于2000mm的隔离栅栏;电闸箱、砼搅拌机、卷扬机、钢木作业区等应按规定搭设防雨棚。

⒏施工现场所装设的各种缆风绳不准绑在树木、电杆、临时墙体、轨道或机具上;并按规定设置地锚固定,各种缆风绳不得与电源线交叉,特殊情况下应采用有效隔离措施。

⒐垂直立体交叉作业,应按规定设置隔离层并严格控制作业层荷

载;高层施工作业,应有严格防止物件坠落的安全设施。

⒑对需进行高处作业的高耸建筑物,应事先设置避雷设施,遇六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

⒒拆除复杂和危险性的设施,应按拆除方案和有关拆除工程规定进行,并派专人进行安全监护;同时要划定危险区域,设立警告标志。

⒓施工单位应将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办公、生活区的选址应符合安全性要求。施工单位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职工集体宿舍。

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应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施工现场使用的装配式活动房屋应具有产品合格证。

⒔施工单位对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应采取专项防护措施。

⒕脚手架安全管理

⑴木质脚手架应按规定使用剥皮杉木杆,立杆稍头直径不得小于70mm,小横杆直径不得小于80mm;禁止使用杨、柳、椴、油松等料;钢制脚手架应使用直径 48--51mm,壁厚3-3.5钢管,弯曲、压扁,

有裂缝的不得使用,严禁钢、木混用。

⑵架子工属于特种作业人员,应按规定持证上岗,搭设脚手架时应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程,平整场地夯实基础,排好立杆间距,与墙连接点和结构固定部分应安全可靠。

⑶(架子的铺设宽度不能小于1.2米,大横杆间距不能小于1.2米)脚手架作业层应铺满架板,并且要铺平、铺严、铺实、两端要固定,不得有探头板,外侧应有安全网防护。

⑷脚手架应以施工负责人员检查验收后,方可使用。

⑸脚手架在使用中严禁超载,砌筑用的承重架不得超过2700n/m2, 装修架不得超过2000n/m2,并应经常检查其可靠性和稳定性,严禁乱拆乱改。

⑹脚手架拆除时,应由原搭设架子的本工种人员进行,坚持“谁搭设、谁拆除”和“由上而下、先搭后拆、后搭先拆、一步一清”的原则,严禁上下同时拆除作业,严禁乱抛掷。

⑺拆下的架料应由作业人员逐次向下传递或用绳、升降机送下,按规定分类堆放整齐。

⒖施工用电安全管理

⑴工程开工前,项目责任单位负责提供施工单位所需相匹配的施工电源;施工单位应按gb50194--9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规定要求执行。

⑵电工应按规定持证上岗;无证及非专业人员禁止操作。

⑶在建工程与外电线路的安全距离应符合规范要求。施工现场变配电箱、开关箱、高压线路区等均应按电业管理规定挂置针对性的安全警示标志牌。

⑷施工现场用电原则上采用三相五线制(即tn--s接零保护系统);施工现场由于条件限制,也可采用tt系统(即电气设备外壳直接与大地连接),其接地电阻值也应符合有关规定。

⑸所有施工现场用电设备的金属外壳都应按规定做好接零或接地,严禁串联;严禁利用输送可燃液体、可燃气体的金属管道作为保护地线。

⑹配电箱、开关箱应采用铁板或优质绝缘材料制作,铁板的厚度应大于1.5mm;配电箱、开关箱进线口宜设在箱的下面或侧面、电源的

引出线应穿管设防水弯头。

⑺移动式电工具和手持电动工具,应保证线路绝缘良好,并装有相匹配的漏电保护器。

⑻实行“一机一闸”制,逐步实现“一机一闸一保护(漏电保护器)”,严禁一机多闸。

⑼在易燃、易爆环境中,照明灯具应选用防爆型,导线应采用防爆橡胶绝缘线;在潮湿、狭小、低矮、杂乱、设备内部和金属容器及管道内等易导电场所施工作业,应使用相应的安全电压 。

⒗起重吊装安全管理

⑴起重吊装作业和吊装指挥人员都属于特种作业人员,应按规定持证上岗,并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⑵各种起重吊装设备(含龙门架)的安全装置、安全设施应齐全可靠。如:行程限位、高度限位、变幅限位、起重警报器、吊钩保险、卷扬保险、上料口的防护等,龙门架、井字架的使用应按jgj88--92规范标准进行。严禁吊运的装置上载人及吊挂通有能源的电力、动力管线。

⑶各种设备、构件吊装应按设计规定的吊点进行,无规定吊点,应按方案进行试吊,无问题后再行起吊。起重吊装的全过程严格执行

起重吊运作业“十不吊”的规定。

⑷较大构件吊装前,施工单位应制定可行的吊装方案,并做好安全技术措施交底。

⑸吊装设备的拆除要制定方案,确定指挥人员。拆除前应划定危险区域,要有安全交底,有监护,分工负责,职责明确。

⒘施工机械安全管理

⑴施工单位采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查验。

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由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建立相应的资料档案,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申请报废。

⑵施工单位在使用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前,应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使用承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出租单位和安装单位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方可使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的施工起重机械,在验收前应经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验合格。

施工单位应自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设备的显著位置。

⑶对准备投入运行的各种大修、改装革新机具,必须应事先经调试运转并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⑷各种机械传动部位的防护装置、运转台(座)的稳固装置、限位、保险装置,应齐全、有效、灵敏、可靠。缺少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已失效的机械设备不得使用。

⑸电动机具应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正式运转的各种机械应有防雨、防晒措施。

⑹严格执行“十字作业法”(作业时,操作人员要站在转动部位旋转离心力的垂直方向上)及机械作业“三不准”(作业时,操作者不得戴围巾或手套;不得伸手或伸头查看转动部位;不得擅自离岗)。

⑺各种机械操作人员都应经过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⑻加强对操作人员管理,严格机组负责制,责任到人。严格执行机械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

⒙五防(防火、防爆、防中毒、防雷电、防倒塌)安全管理

⑴施工单位应建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

⑵厂房、办公室、工房、民工住地严禁存放各类易燃、易爆物品。

⑶厂房、办公室、工房、汽车房、机械车间等重点要害部位,配漆、刷(喷)漆、衬胶等易燃挥发性气体作业现场,要视情况在划定适当范围内严禁烟火。

⑷施工单位应配备专(兼)职消防员,开展日常巡检、监督工作。

⑸施工现场禁止使用电炉和用电褥子取暖。

⑹新进厂(现场)安装使用的起重机械、锅炉和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施工单位应有技术资料,并经有关部门同意后方可安装。

⑺对使用的锅炉,每年应进行检查鉴定,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⑻司炉人员应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遇有锅

炉超压、缺水、漏水、仪表失灵、应采取紧急停炉措施,防止意外。

⑼对运行的锅炉,设备部门应建立维修保养制度、交接班制及运行记录。运行中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⑽土石方工程爆破、旧建筑物等爆破,施工单位应制定专项爆破和安全技术措施,经有关部门审批后,向持证操作人员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

⑾施工单位应加强雷管、炸药、导火索等危险物品的管理,建立管理制度,专人负责。

⑿施工单位应使用合格的氧气瓶、乙炔瓶等受压容器。使用时应检查其安全附件是否齐全有效。

⒀搬运气瓶时不准碰撞,使用时应安放在安全距离之外,禁止空砸、爆晒、油脂污染。

⒁大型起重吊装设备、龙门架、井字架、烟囱、水塔、铁塔等应按规定设避雷装置。

⒂电气线路应按电业规程有关规定执行,并做好接地。

⒃雷雨天不得露天高空作业,人体不得接触防雷装置。

⒄所有外脚手架、作业平台、梯子、屋面、钢结构架、管道应定期检查,雪后应及时清扫。坡道、马路应有防滑措施(钉防滑条、撒炉渣、锯末等)。

⒅冬季施工水源应常检查维护,一旦发生冻胀、裂水管及水龙头现象,应及时修复。

⒆冬季生火取暖工房、民工住地要安排专人看火,炉盖应盖严、烟道要畅通、设置防风罩、留有通气孔、防止煤气中毒发生。

⒇因工程需要改动生产单位原有的能源介质管道时,应经有关部门

确认无误后,方可施工。

(21)在阴沟内防腐作业区或煤气生产作业区作业,施工单位应组织专人对有害气体浓度进行测定。有害气体浓度超过卫生标准时,应按规定戴防毒面(罩)具或停止作业。带气作业时,应随时注意风向变化,施工人员应站在风向的上方操作。

(22)冬季使用的亚硝酸钠等防冻剂,施工单位建立保管、发放、领用、管理剩余料等管理制度。

(五)外用工安全管理

⒈对外用工的管理应本着“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

⒉施工单位在使用本单位以外的临时雇工(民工)之前,应与其法定代理人签订安全协议书,并注明有效期限、有效范围以及双方各自承担的责任。

⒊施工单位的外用工应经安全培训教育和考试合格后,方可使用,严禁外用工冒名顶替,严禁施工单位私招乱用。

(六)安全检查

⒈施工单位应按规定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和不定期安全检查。

⒉检查内容和标准应按jgj59-88《建筑安全检查评分标准》执行。

⒊施工单位的安全检查坚持以班组、工号、工地、本单位自查自纠为主,检查人员应及时制止违章消除隐患。

⒋各级安全专(兼)人员有安全检查监督权,对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害事故的违章和隐患有停工权。

⒌各类安全检查查出的违章和隐患,施工单位应及时解决,暂无条件解决的应制定临时措施和整改期限。对安全管理不到位,隐患整改

不及时导致伤亡事故的责任者,应按规定追究其责任。

(七)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

⒈施工单位应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⒉施工单位应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的特点、范围,对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制定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统一组织编制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工程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各自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⒊施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应按国家有关伤亡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规定,及时、如实地向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报告;特种设备发生事故的,还应同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部门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如实上报。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建设工程,由总承包单位负责上报事故。

⒋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施工单位应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

事故现场。需要移动现场物品时,应做出标记和书面记录,妥善保管有关证物。

⒌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罚与处理,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⒍主要伤害事故的防范

⑴防物体打击

①立体交叉作业应有可靠的防护措施。必要时设专人监护。

②严格落实防落物的安全措施,搭设的保护棚应可靠、牢固。

③高处各层平台应严密,梯子牢固,栏杆下部应设踢脚板。

④高处作业使用的工具,切割下来的碎块等应有防坠落的措施,做到人走场地清,以防落物伤人。

⑤吊运设备或物件须捆扎牢固,所用吊具合乎标准,吊前检查确认无误,棱角部应加垫。

⑵防高空坠落

①高空作业者应佩戴合格安全带。

②爬高或在高处作业应佩戴垂直或水平安全绳。

③高处作业使用的踏板应绑扎牢固,不准设探头板,平台板沿及孔洞要设围栏和明显标志。

⑶防触电

①施工用电设备和线路应按有关规定设置。

②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要完好,带电部分不准裸露,电焊机二次线接头要按标准绞接并包扎。

③露天设置的临时用电设施,应有防雨设施、有接零接地保护。

④手持照明灯、在金属窗口内部、地下室、潮湿区域设置的临时照

明采用安全电压。

⑤工程指挥部指定产权单位应设停送电负责人,专人联系。停送

电应执行工作票制度,停电执行挂牌制度。

⑷防有害气体伤害

①)施工区域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的管线、阀门处应设明显标志。

②施工区域的易燃易爆区的明火作业,应先办理审批动火手续,经

确认无误后方可动火。

③在易中毒区域作业前,应检测作业环境有害气体的浓度,采取相应安全措施,确认无误后方可作业。

⑸防起重伤害

①起重设备不能带隐患作业,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

②起重作业应由专人指挥、信号要明显准确、标准。

③起重作业应严格执行“十不吊”的规定。

⑹防车辆伤害

①不准沿铁路道轨外侧1.5米以内行走,停靠其他车辆或堆放物品,横跨铁路应遵守“一停二看三通过”。

②施工区域内铁路线和道口应设专人监护。

③机车进入施工作业区域应提前减速鸣笛。

④汽车、汽车吊等设备需在道轨外1.5米以内作业,应由指挥部报请总调批准,施工单位做好安全措施后方可作业。近邻线路应设专人监护。

(八)验收

⒈劳动安全、消防等设施应按设计要求进行验收。

⒉项目中涉及到特种设备的,特种设备应经地市或地市以上特种设备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取得使用证或安全合格标志后,方可验收通过。

⒊项目中的职业安全卫生设施和技术措施验收不合格的,不予通过并限期整改。

⒋项目通过验收后,验收组应对项目的安全质量负责。

(九)考核

⒈施工单位资质不全或无相应资质开工的,责令停产整顿,同时否

决项目责任单位工资总额的0.1%--1%。

⒉投资项目未签订安全生产协议,未到安环处备案,私自开工的, 处以施工单位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同时否决项目责任单位工资总额的0.1%。

⒊施工作业人员未经安全培训上岗,处以施工单位未培训人员每人100元的罚款,处以项目责任单位同等金额的罚款。

⒋项目责任单位未组织有关部门对因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进行安全预评价,采取专项措施,未到安环处备案,处以项目责任单位1000元的罚款。

⒌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以5000元的罚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⑴未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无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现场监督的;

⑵施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或者经考核不合格即从事相关工作的;

⑶未在施工现场的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或者未按照

国家有关规定在施工现场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的;

⑷未向作业人员提供劳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的;

⑸未按规定在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验收合格后登记的;

⑹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

料的。

⑺施工前未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作出详细说明的;

⑻未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或者在城市市区内的建设工程的施工现场未实行封闭围挡的;

⑼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职工集体宿舍的;

⒍施工单位挪用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生产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的,责令限期改正,处挪用费用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⒎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以5000元的罚款;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⑴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未经查验或者查验不合格即投入使用的;

⑵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

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

⑶委托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施工现场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

⑷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未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或者专项施工方案的。

⑸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不符合安全使用要求的;

⑹未对因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采取专项防护措施的。

⒏施工单位从事特种设备的大修、改造、安装活动应经有关部门同

意后,方可进行,否则依据(集团)公司作业文件《特种设备安全管

理监察办法》进行处罚。

⒐施工单位对安全检查提出的不安全因素要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处以施工单位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第8篇 工程项目的安全与环境管理措施

1、工程项目施工的安全管理。加强现场管理,搞好工程的保卫、防盗,搞好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安全,防止发生安全事故,在每一个工程项目中,制订安全生产的组织措施,并制订严密的安全生产规程,留有足够的安全生产费用,购置安全生产的设备和器件,保证施工生产现场的紧急事故处理的开支。

2、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和预防措施,为施工人员办理保险,并制订以下预防措施,以保证员工的安全健康。

1)对于施工现场及其周围的高压电线、变压器等醒目的安全标志,对开挖地段又处于交通要道处,派专人看守,或有明显的标志,防止过往行人或车辆不注意发生事故。

2)对于基础工程或土方挖施工,要注意预防塌方发生,及时采取防护措施。

3)结构工程施工中,高空或河上作业,应绑好安全网,带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防止落人落物,对架板等设计,注意起吊的安全与平稳。

4)对材料和设备储存的库房或堆放点,施工人员生活区,特别注意防火安全,设备足够数量的消灭器具、消防水管和消防栓等,以备急需。

5)项目经理亲自抓安全生产和安全教育,定期如开安全生产会议,检查安全生产规章执行落实情况,建立安全生产奖罚制度促使人人重视安全,安全生产有奖,使安全生产教育落到实处,得到好的成绩。

3、加强工程中的环境保护管理,促使安全生产,随时清除施工场地不必要的障碍物、设备、材料及各类存储物品安全堆放紧紧有条,即要保持施工现场环境的清洁整齐,又对安全生产有利。

自觉遵守有关机构对卫生及劳动保护的要求,及时清洁工地上的废物、垃圾、水泥袋、废弃的模板等,在全部工程竣工移交之前,将任何场地或地表面恢复原状。减少由于不合格环境规定而导致的罚款和经济损失,创造良好的文明施工环境。

第9篇 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组织职责

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组织及职责

1、公司经理是企业的法人代表,对公司的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总负责,公司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对公司所属一切生产、工作场所进行安全督促检查,消除隐患,防止各类事故,保证施工安全生产秩序。

2、部门经理、主任、主管应对本部门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工作具体负责任,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按规章指挥,制定和实施安全技措施,经常进行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制止违章作业,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和安全纪律教育,发生事故要及时上报,并根据'三不放过'(即事故原因没有分析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不放过)的原因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提出和实现改进措施。

3、班组长负责本班的安全作业,有权拒绝违章指挥,上班前要对所使用的工具、设备、防护用具、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改进措施,指导和督促工人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经常进行现场检查,纠正违章作业现象,及时消除事故隐患。负责对新工人进行班组安全教育,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教育,督促操作人员正确使用防护用具。发生了工伤事故要立即上报所在部门经理、主管,保护现场,并参加事故调查,组织安全生产竞赛,在评奖时应把安全生产情况作为考核内容之一。

4、专职安全员要经常对所属部门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督促员工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各种安全生产制度,正确地使用个人防护用品,检查和维护本班组的安全设施,如发现生产中有不安全、不卫生情况,要及时报告,并参加事故的分析和研究,协助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实施防止事故的措施。

5、生产工人要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并劝阻他人不违章操作,根据工艺条件精心操作,各种生产记录要正确、清楚、可靠,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事故,班前、班后检查所使用的工具、设备,保证安全可靠,并做到正确使用保持作业现场整洁,爱护和正确使用防护用具,积极参加安全活动,主动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建议;发生事故立即报告组长,保护现场,向事故调查人员如实介绍情况。

6、项目部经理安全生产职责和安全管理

项目部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项目经理

a、项目部经理安全生产职责的核心是对参加施工的全体职工的安全与健康,在组织与指挥生产的全过程中,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每一个生产环节中,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b、组织工程项目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学习,对作业人员按其各自的安全职责范围进行教育,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对于违章者要加以处罚,对于避免事故,一贯遵章工作并做出成绩者予以奖励。

c、工程施工中发生工伤事故时,应立即组织施救伤员并派人保护现场,同时上报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协助调查事故原因,提出预防事故复发和防止事故危害扩延的初步措施,并组织落实。

d、参与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措施制定,建立项目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e、贯彻执行各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今、法规、标准、规范和制度,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配备。

f、支持项目安全员及施工管理人员行使安全监督,检查和监督检查工作。

g、适时组织对工程项目部的安全体系评审和协调。

2)现场安全员

贯彻项目安全生产目标,组织实施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负责临近洞口的安全防护的技术措施及施工用电的落实。

协助对施工班组的安全监督。

3)库管员

对合格供应商供应的安全防护用品的验收入库,并做好状态标识,储藏保管好安全防护用品。

对易燃、易爆物品进行重点保管。

对施工现场的中小型机具进行使用前的验收及日常保养和维修工作,并可追溯。

4)施工队长

负责施工现场的控制,安全交底人员管理,隐患整改,按规定进行操作。

5)工人

严格按照安全保证计划中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纪律,确保安全保证计划的顺利实施。

第10篇 工程项目对分包单位安全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对外分包队伍的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外分包队伍在生产中的安全与健康,特做出如下规定:

1施工单位在与外分包队伍签订合同时,对其资质必须认真审核。不准与未经批准进津的、不具备施工资质的单位签订合同。

2外分包队伍人员进入现场后,各单位必须首先对其全体成员进行入场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注册登记发证。未经注册登记人员,不得参加施工生产。

3在接受企业三级教育的同时,外分包队伍要明确一名领导人,为该外分包队伍的安全负责人,主管日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并在本企业备案。

4进入施工现场的外分包队伍,要保证人员的相对稳定。需要调换人员时,外分包队伍领导要事先提出调换计划,经本企业同意后方可调换。重新入场的人员要重新进行三级教育和注册登记,否则不得参加施工生产。未经同意,擅自增加或调换人员,一旦发生事故要追究外分包队伍领导的责任。

5外分包队伍必须遵守和执行'建设部关于加强集体所有制建筑企业安全生产的暂行规定'和现行的一切安全生产的法规和制度,信守安全生产责任协议,认真落实各项安全规定的要求。

6使用外分包队伍时,要视同本企业的班组一样认真做好安全交底及其他安全管理工作。要本着指导、帮助的原则管理安全生产工作。

7凡外分包队伍使用本企业的机电设备,必须事先办理交接验收手续。非特殊工种工人,不得从事特殊工种作业。外分包队伍操作简易机具的特殊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劳动部门培训、考核,考试合格后,取的安全资格操作证,无证者不准上岗操作。

8外分包队伍的领导对其职工要经常进行法制教育和安全生产、遵章守纪的教育,做好施工前的安全交底。不论是领导还是操作工人均不得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

9本企业有权按照规章制度,对外分包队伍的违章冒险作业人员进行处罚、停工整顿、直至解除合同。

10外分包人员发生死亡、重伤事故时,我们要与外分包队伍组成联合调查组,本着'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事故调查,严肃处理。

第11篇 公建装饰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办法-7

公建装饰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办法(7)

七、逃生急救规程

a、报警

在工地中发生各种危难,都可以通过拨打报警电话而获得相关部门有效和及时的救援。

1、'119'火警电话

报警时,拔通'119'后,要讲清发生火灾的单位名称、街道门牌号码等详细地址、着火物质、火情大小以及报警人的姓名与电话号码。

2、'110'匪警电话

遭遇坏人袭击或发现有人盗窃时,利用一切机会及时拨打'110'电话,讲清自己的姓名、发生事故的地点及所使用的电话号码,然后将案情简要报告,包括犯罪分子的人数、面貌与衣着特征、作案手段、逃逸方向等,提供尽可能多的线索,并保护好作案现场。

3、'120'急救电话

无论在何时何地发现危重病人或意外事故,都可拨打'120'电话,请求急救中心(站)进行急救。通话中,要讲清楚病人的姓名、年龄、目前病情、详细地址、电话号码以及等待救护车的确切地点,最好讲清户外易识别的建筑物。意外灾害事故,还需说明伤害性质、受伤人数等情况。

4、'122'交通事故报告电话

发生交通事故后,除了应紧急抢救受伤人员和财产外,要保护现场,并迅速拨打'122'电话报警,讲清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主要情况和造成的后果。

b、逃生

1、火灾的逃生

遇有火警发生时,应迅速准确地报警并积极参与扑救初期火灾,防止火势蔓延。当火势难以控制时,就要镇定情绪,设法逃生。当被烟火包围时,要用湿毛巾捂住口鼻,低姿势行走或匍匐穿出现场。当逃生通道被烟火封住,可用湿棉被等披在身上弯腰冲过火场。

当逃生通道被堵死时,可通过阳台排水管等处逃生,或在固定的物体上拴绳子,顺绳子逃离火场。如果上述措施不通,则应退回室内,关闭通往火区的门窗,并向门窗上浇水延缓火势蔓延,同时向窗外发出求救信号。

高层建筑着火时,应按照安全出口的指示标志,尽快地从安全通道和室外消防楼梯安全撤出,切勿盲目乱窜或奔向电梯。如果情况危急,急欲逃生,可利用阳台之间的空隙、下水管或自救绳等滑行到没有起火的楼层或地面上,但千万不要跳楼。如果确实无力或没有条件用上述方法自救时,可紧闭房门,减少烟气、火焰的侵入,躲在窗户下或到阳台避烟,单元式住宅高楼也可沿通道至屋顶的楼梯进入楼顶,等待到达火场的消防人员解救。总之,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要放弃救生的希望。

2、人群慌乱时的逃生

进到公共场所和人群集中的地方,首先要弄清安全出口的具体位置,观察逃生通道是否畅通。当出现火灾及其他危险时,就应迅速从安全出口撤离。如现场慌乱秩序不能平息,找不到逃生的通道和出口,自己已经不由自主地被卷入杂乱的人流,甚至被挤压践踏时,可以采取一些自我保护的方法。在慌乱人群中,应用双手抱头,两肘朝外,尽快松开衣扣,确保呼吸畅通和心脏不受挤压,用肩和背部承受外部的压力,注意避免使自己的身体靠在墙上或被挤到墙角、栅栏旁边,要尽快走近通道;如果被挤倒,人群从身上踩过,应双手抱住后脑勺,两肘支地,胸部稍离地面,以免窒息死亡。

c、急救

1、触电伤害事故的急救

当发现有人触电后,应迅速展开急救工作,动作迅速、方法准确最为关键。首先应迅速切断电源,若电源开关距离较远,可用绝缘体拉开触电者身上的电线,或用带绝缘柄的工具切断电线。切勿用金属材料或潮湿物体作救护工具,更不可接触触电者身体,以防自己触电。

当触电者脱离电源后,应根据其具体情况,迅速对症救治。对伤势不重、神态清醒者,应使其安静休息一小时,再送往医院观察;对伤势较重,已失去知觉,但心脏跳动和呼吸还存在,应使其舒适、安静地平卧,并速请医生诊治或送往医院。对伤势严重、呼吸停止或二者都已停止,应立即施行'人工呼吸'和'胸外挤压',并速请医生诊治或送往医院。必须注意,急救要尽快进行,不能等候医生,在送往医院的途中也不能中止急救。

2、急性中毒的急救

当有人急性中毒时,应迅速组织现场急救,使患者立即脱离中毒现场,不让其继续接触毒物。随后将患者移到空气流通处,保持呼吸畅通,并迅速解开患者衣服、钮扣、腰带,同时注意保暧。对皮肤、衣服被污染者,应立即脱去污染衣服,用温水、清水洗净皮肤。严重者一定要抓紧时间送医院诊治。若是因气体或蒸汽中含有毒物引起中毒,应迅速给中毒者吸氧,纠正机体缺氧,加速毒物排出。若是经口入而中毒时,应迅速进行引吐、洗胃。常用洗胃剂为1:5000高锰酸钾溶液,1-2%碳酸氢钠溶液。严重者一定要抓紧时间送医院诊治。发现有人煤气中毒时,应用湿毛巾捂住口鼻,打开门窗,同进,将中毒者移至空气新鲜处,使其呼吸道畅通。对中毒较重的病人,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和'胸外挤压'抢救,并立即送医院治疗。

3、中毒窒息事故的急救

进入地窖、井下等密闭场所作业时,往往会发生中毒、窒息事故。窒息是因为久不通风,二氧化碳浓度增加,以及腐败物质产生有毒气体,造成人体中毒缺氧。因此,人进入这些密闭场所以后,极易出现头晕、头痛、耳鸣、眼花、四肢无力,严惩的可有恶心、呕吐、心慌气短、呼吸急促、嘴唇青紫、呼吸困难,从而导致中毒窒息。发现密闭场所可能出现中毒窒息事故时,决不能盲目进入救人,以避免自己下去后同样出现窒息。在进入密闭场所之前,可做一个简易试验:用一只小鸟或其他小动物放入密闭场所几分钟,如小动物死亡或呈明显窒息状态,说明密闭场所内严惩缺氧或有毒气,此时应该先给密闭场所通风,待通风以后再进入或戴上氧气呼吸器后进入。若现场周围缺乏通风设备或氧气呼吸器,应马上报警,等待求援,决不能冒险蛮干。

当中毒窒息者救出密闭场所后,应立即将其抬放到通风良好的地方,解开衣服、裤带,纠正机体缺氧。呼吸停止者,应做人工呼吸;心跳停止者,应做'胸壁外心脏按摩';严重者,要速送医院。

4、中暑病人的急救

中暑是人在高温的环境下,由于身体热量不能及时散发,体温失调而引起的一种疾病。轻者会全身乏力、头晕、心慌;重者可能昏迷不醒。一旦发生中暑,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急救。让患者躺在阴凉通风处,松开衣扣和腰带。能喝水时,应马上喝凉开(茶)水、淡盐水或糖水(或西瓜汁)等,也可给病人服用十滴水、仁丹、霍香正气片(水)等消暑药。同进用湿毛巾包敷患者的头部和胸部,不断给其扇风吹凉。患者高热、昏迷、呼吸困难时,应进行人工呼吸,并及时送往医院治疗。预防中暑的简便方法是:平时应有充足的睡眠和适应的营养;工作时,应穿浅色且透气性好的衣服,备好消暑解渴的清凉饮料和一些防暑的药物。

5、升降机困人时的解救

受困于升降机内的乘客实质上并无危险之处,仅为乘客自身过度惊慌或由非专业人员从事进行解救的情况下,方会发生危险。盘动升降机放人仅在紧急情况之下进行。

因而操作者必须是受过适当训练的专门人员,其他人等如欲从事该工作均属危险。在盘动升降机车厢前,必须预先警告被困乘客静候解救,切勿尝试自行设法离开升降机车厢,操作者如未作上述警告被困乘客,则属工作上的疏忽。

在进行盘动升降机之前必须切断电源总制。

当盘动升降机下行时,遇到不能盘动时可能升降机车厢处的安全设备(保险夹)经已发生了作用,则进一步工作,须由资历较深的技工指导进行。

通常最好盘动升降机下行至最接近的层楼面,亦因为需要盘动升降机距离太长节省时间起见或升降机车厢的总重量(包括乘客)少于平衡重量,节省人力起见,则可盘动升降机上行至最近的层楼面。

对于变速齿箱的高速升降机进行盘动升降机时应加倍小心,防止因升降机车厢的总重量所产生重力加速过大而失去控制。

当盘动升降机至接近平层楼面后,制动装置定要复原,然后应用或降机外门专用锁匙在该层打开升降机内外门放出被困乘客。

盘动升降机放人时制动装置人为的松开要十分小心与缓慢以防止升降机车厢的总重量所产生重力加速过大而失去控制的危险,特别是变速齿箱的升降机。

6、溺水急救

第12篇 某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责任管理

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责任管理

各级各部门必须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规定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及专业人员对安全生产应负的责任。

项目经理安全职责

对所承担工程项目的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主要职责是:

1、建立体系配齐管理人员,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掌握本项目安全生产动态。

2、审查本项目安全生产规划和计划,组织制定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目标。

3、组织审定并签发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切实保证对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4、保障和落实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经费并专款专用,组织安全生产会议,听取本项目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布置协调安全生产工作,决定安全生产工作的奖惩事宜。

项目副经理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和管理办法,参加组织制定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

2、组织定期的安全检查,指导各分部安全管理工作。

3、参与组织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和技术培训,发动广大员工,实行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安全管理。

4、积极参与组织协助调查、分析、处理员工伤亡事故,对因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违反操作规程或缺少安全防护设施而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承担领导责任。

5、督促应急预案的编制、演练工作。

项目书记安全职责

1、协助项目经理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各项安全管理规定,支持各相关职能部门和安监人员的工作。

2、负责安全工作中的思想教育工作,及时掌握员工在施工过程中的思想动态,解决员工的思想问题,消除后顾之忧,不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3、组织员工在施工现场开展'安全生产月'、'党员安全监督岗'等活动,宣传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先进典型,积极维护员工劳动保护权益。

4、对因政治思想工作不力、解决思想矛盾不及时而发生的员工伤亡事故承担领导责任。

项目安全总监安全职责

1、负责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建立、运行,负责项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总体策划并组织实施。

2、监督管理本项目的安全生产,代表项目对外联络和协调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

3、定期以书面形式向相关主管部门报告项目安全状况,并提出相应问题的解决方案。

4、组织制定和审查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以及日常保卫、消防等方案及措施,并监督落实。

5、参与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并对施工过程中安全专项方案的实施进行监督。

6、对工程项目施工全过程行使'一票否决权',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有权停工整改。

7、负责保障和监督安全生产措施费的投入和使用。

项目总工程师安全职责

1、对项目施工生产中的技术安全问题负领导责任。

2、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技术安全规程、标准,主持编制审批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工艺等技术文件;使安全措施贯穿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技术交底的内容里。

3、参与项目危险因素识别,评价和控制措施制定工作。

4、参加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综合办公室安全职责

1、及时转发和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文件,并督促检查落实。

2、定期了解登记劳务人员、从业人员基本情况。

3、负责办公、生活区卫生、消防、用电及安全保卫工作。

4、编制项目年度培训计划中含有安全培训项目,并负责牵头组织员工培训和持证上岗建档工作。

5、负责向财务部提供安全培训、安全标志支出原始资料和凭据。

6、参加项目伤亡事故调查处理、善后工作和对外通报事故情况。

工程管理部安全职责

1、负责危险、有害因素调查、辨识、评价;对施工生产中的重难点工程和高危工程进行技术攻关,按国家相关规定负责起草专项施工组织设计,组织专项施工组织设计的论证、审批。

2、对改善劳动条件、减轻笨重体力劳动、消除噪声,治理尘毒危害等情况,负责制定技术措施。

3、负责重大课题研究,解决施工中的疑难问题从技术措施上保证安全生产。

4、对新工艺、新设备、新施工方法要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

5、会同其它部门编制安全技术教育计划,及时对各工区或施工队进行设计技术交底,详细检查、指导各工区或施工队技术人员是否已及时、准确的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做出详细说明并双方签字确认。

6、未经过施工安全技术交底的工程不得开工。

7、参加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提出技术改进措施,并检查执行情况。

8、负责向财务管理部提供经监理签证的安全措施工程数量资料和重大课题研究费用支出凭据。

9、参加伤亡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针对事故原因提出技术对策措施和恢复方案。

物资设备部安全职责

1、负责机械设备和物资进货验收、使用、维修中的安全管理工作。

2、负责设备物资安全检查,负责机械设备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日常安全教育工作。

3、负责合格劳动保护用品采购、保管、发放和回收工作,检查指导员工正确佩带施用。

4、严格执行易燃、易爆、危险品的运输、保管、领用、发放、回收等制度,对各经理部、各施工队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参加由于机械设备物资问题造成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并提出防范措施。

6、负责安全监测、监控设备和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和检测工作;负责应急救援所需设备、物资的准备、维护工作。

7、负责施工、办公、生活安全用电设备、线路的规范操作管理。

8、负责向财务管理部提供安全实际投入原始资料和凭据。

财务管理部安全职责

1、编制项目年度财务预算时,按国家规定,上级要求、项目实际需要和安全投入预算,提取安全措施工程、安全设备设施折旧维护、宣传教育培训、重大安全技术课题研究、劳动用品费用,应急准备所需支出费用,建立专门台帐,达到专款专用。

2、保证和监督个人劳动保护用品、保健食品、防暑降温和安全奖励等经费的正确使用。

3、负责特种作业人员、危险作业人员意外伤害险投保工作。

4、做好安全事故直接和间接经济统计分析,执行有

关经济处罚和经济赔偿标准。

计划合同部安全职责

1、在编制下达生产计划时,要考虑工程特点和季节气候条件,合理安排,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相应的安全要求和注意事项。安排月旬作业计划时,要将支、拆安全网,拆、搭脚手架等列为正式工作,给予时间保证。

2、在检查月、旬生产计划的同时,要检查安全措施执行情况。

3、在排除生产障碍时,要贯彻'安全第一'的思想,同时消除不安全隐患,遇到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必须服从安全,不得冒险违章作业。

4、对改善劳动条件的工程项目必须纳入生产计划,视同生产任务并优先安排,在检查生产计划时一并检查。

5、加强对现场的场容、场貌管理,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6、根据安全措施、专项施工方案等负责编制安全投入预算;负责安全措施费用对上、对下计量。

安质部安全职责

1、编制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2、指导各分部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

3、审查各分部编制的专项安全方案。

4、编制重点工程项目的专项安全方案,并上报项目安全领导小组审批。

5、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进行巡查监督。

6、组织每月一次的安全大检查。

7、负责组织事故救援和上报统计,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8、对分部和施工队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进行检查监督。

9、负责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参与安全宣传。

分部经理(或施工队长)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安全生产法规、标准,严格按技术规程组织施工,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分析安全生产情况,纠正安全生产中出现的问题。

2、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员,支持安全人员工作,为安全工作创造必要的工作环境和条件。

3、积极组织施工作业人员开展各项安全生产活动,抓好班(组)建设,严格检查、督促班(组)交接制度和'三工'制度的落实。对施工现场的各类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要认真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组织安全检查,及时掌握和了解各工序、各工种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对事故隐患和上级检查指出的问题,认真组织整改。严禁违章指挥和强令员工或民工违章冒险作业。

5、组织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及时贯彻和落实上级安全生产的决定、决议和要求;督促对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严格做到持证上岗;教育员工(劳务工)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提高自我防范能力。

6、组织对员工伤亡事故的现场抢救工作。保护好事故现场,在向上级汇报事故情况的同时,采取应急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工程项目安全管理职责13(十二篇)

工程项目安全管理职责(十三)我公司对本标段工程安全管理实行层层负责制,项目经理、总工程师、安检工程师、安检人员按相应职责、管理权限签订施工安全责任状,确保安全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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