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小学安全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我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的原则,根据我校的实际,制定本规定,要求全校认真贯彻执行。
第二章 学校安全工作要求
第一条 学校合理安排学生的学习时间。学生每日在校学习时间不超过6小时,学校作息时间表中明确规定在校时间。学校或者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延长授课时间和增加作业量,加重学生学习负担。
第二条 学校和家庭必须把学生的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定期或不定期在学生中普遍进行安全教育,使其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和自救自护技能。
第三条 学生家长和教师都必须更注重对孩子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并督促孩子做好自身安全防范工作。学校在期初口头或书面通知家长学校作息时间,安全知识注意事项,让学校和家庭携起手来,共同做好对学生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条 上课期间,教师不得要求学生中途离开教室回家。对学生的实验操作,应按安全规定严格要求,各实验室应按要求配备消防器材,对带腐蚀性、有毒、易燃、易爆的物品要登记造册,按规定存放,责任落实到人,一旦发生失窃,应及时报告,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各科教师应重视学生课间休息活动的安全教育,行政值周、值日教师应加强课间巡视,及时发现和处理危及学生安全的因素,杜绝意外事故发生。
第五条 学校*、做操应由学校教导处、体育教师专人负责统一指挥,保证*、做操的纪律。学校*、做操应以班为单位排队进场,上下楼时不要拥挤,不催促学生快跑,进出会场要有序,严防挤压事故的发生。学校*、做操应以班为单位,指定安排座位或站队,由班主任负责,防止学生乱窜,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第六条 学校体育场地和器材应当符合安全要求,运动项目和运动强度应当适合学生的生理承受能力和体质健康状况,防止发生伤害事故。
第七条 高度重视学校周边环境问题,如出现学校附近开办营业性电子游戏场所以及其他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场所,应及时上报,与有关部门取得联系进行整除。发现学校门前和两侧摆摊设点,学校应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教育学生不吃零食,不到小摊小贩上买东西,使学校周围有一个健康文明的环境。每学年初中心学校校长与各完小负责教师签订安全工作责任状,明确落实责任制,共创安全文明校园。
第八条 加强校舍的管理与维修,消除事故隐患。学校安全总务处要定期对校舍及辅助用房进行检查,鉴定为危房的一律停止使用,对破旧房屋要及时维修。各校负责教师平时要密切注意校舍的安全,一旦发现隐患,应及时上报,并立即停止使用。
第九条 严格用电、用水管理,注意用电、用水安全。用电线路和设备总务处要经常检查,发现老化线路和不安全插座要及时更换;用电操作要严格、规范,并由专人负责。要配足消防器材。学校的公共饮水设施、水源等要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防范措施。
第十条做好学校食品卫生工作。学校食堂必须取得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和《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同时,学校要重视染病的防治与管理工作,坚持学生定期健康体检制度。
第十一条不得组织小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抗洪救灾活动。
第三章 学校安全工作管理
第十二条学校把安全工作纳入学校工作计划,期末作为考评每位教师工作的一项内容。
第十三条学校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的安全工作。
第十四条各部门教师对部门安全工作负责,班主任对班级安全工作负责,教职员工均有维护学校安全和保护学生安全的责任和义务。
第十五条学校配备安全工作联络员,并报镇政府和市教委备案做好,主要做好每月安全报告工作。安全工作联络员要及时了解学校安全工作情况,迅速准确地传达上级和学校领导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和要求,定期向主管领导和上级汇报安全工作情况。
第十六条学校要在教育局的领导下,会同公安、交通、消防、卫生、防疫、综合治理、新闻宣传等部门,相互配合、通力协作,齐抓共管,形成良好的学校安全防范体系。
第十七条 实行领导值周和节假日值班制度,教师值周制度,认真填写值日登记表。
第四章 学校安全工作的宣传教育
第十八条学校安全工作作为学校教育行政管理的一项经常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对学校领导、教职员工和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
第十九条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要充分利用晨间谈话、班队课、学科教学渗透等形式,针对学生不同情况开展安全教育活动。
第二十条学校聘请校外辅导员来校对学生进行法制安全知识讲座,增强学生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使学生能够知法守法,并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第五章 规章制度
第二十一条学校应逐步建立健全各项安全工作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逐步实现安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第二十二条 实行安全工作定期检查制度。分管领导要经常在中心校、村小进行安全检查。每学期初要组织专项检查,主要检查对安全工作是否重视,各种规章制度是否健全,措施是否得力有效并得到落实,各种设施设备是否有安全隐患,食品是否卫生等。要认真仔细,不走过场,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消除隐患。
第二十三条 任何形式的集体性外出活动(包括教育、教学计划内的),必须书面报告校长室,再由校长室报请市教委审批,批准后方可外出,并坚持安全、就近、就地、徙步原则,组织者要制订相应的安全措施,遵循有关规定,确保万无一失。
第二十四条 实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凡学校发生死亡或重大伤害事故,应迅速向上级部门报告。
第二十五条 落实“安全教育周”制度。每年3月份最后一周为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周”。主要内容:
(1)组织学生看一本安全教育录像;
(2)出一期安全教育黑板报;
(3)上一堂安全教育主题班会课;
(4)全面进行一次安全工作自查。
第六章 事故处理与奖惩
第二十六条 学校将安全教育、管理和防范工作作为考核每位教师的重要内容。凡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的教师一律取消本年度评优资格,对因玩忽职守而酿成重大安全事故者,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刑事责任。
第二十七条 要依法妥善处理学校安全事故。学校教师、学生在校内受到轻微伤害的,学校可配合有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进行处理;发生死亡、重伤等重大事故的,应保护现场,迅速报告上级部门,及时疏散学生,全力救护伤员,减少伤亡,并积极协同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凡师生在校外因非学校责任造成伤害的,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学校不承担事故责任。
第二十八条 实行安全工作奖惩制度。对见义勇为,为保护国家财产或师生安全作出贡献者要给予表彰奖励;对遇险不救、临危逃脱者,要给予党纪、政纪、校纪处分。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安全工作与教师年度考核挂钩。
第三十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第2篇 小学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小学(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一、教育学生遵守交通信号及交通标志,记住急救电话,遵守交通规则。
二、落实骑自行车的安全要求:
1、未满12岁的儿童不准在道路上骑自行车、三轮车和推拉人力车。
2、要教育学生遵守骑车规则。
三、步行安全。
教育学生步行要走人行道。横过车行道,须走人行横道。不准穿越人行道、车行道。服从信号灯和交警指挥。不爬车、追车、拦车;列队步行时要井然有序。不准在公路上玩耍。
四、乘坐车船安全,教育学生做到:
1、不坐机动三轮车和无证车辆。
2、不乘超载车船。
3、乘车时不将身体任何部位伸出车外,不准跳车,不带易燃易爆危险品乘车。
五、校外集体活动安全
1、全校性集体外出活动和社会上要求学生参加的活动,必须报上级部门批准。经批准后要切实作好师生安全工作。
(1)活动前要经学校领导集体研究,制定周密计划,严密组织,明确带队负责人和带队教师。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向学生指出注意事项,教育学生遵守纪律,服从指挥。坚持安全、就近、徒步的原则。
(2)要事先勘查活动地点的基本情况。
(3)活动中如需使用交通工具时,应由具有运输资质的部门承担,并签订有关安全协议,车况良好,不得超员运载。
(4)不得组织学生到超容量的场所活动。
(5)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庆典、演出等活动。
2、班级组织外出活动,必须履行报批制度。
六、按时放学,排队有序离校,按时回家。
七、离校路较远的和恶劣天气班主任同家长联系,要求家长接送学生。
第3篇 某小学消防安全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的安全工作,防止因火灾而造成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1.对容易发生火灾以及一旦发生火灾可能严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部位确定为学校消防安全的重点部位,并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如:(1)体育馆、报告厅、学生活动中心、食堂、学生公寓等公众聚集场所。
(2)图书馆(阅览室)、资料室、档案室。
(3)重点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仓库。
(4)变(配)电间。
(5)网络管理中心、计算机管理中心。
(6)其他对消防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部位。
2.对动用明火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明火作业应当经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并办理动火证,动火证应当注明动火地点、时间、动火人、现场监护人、批准人。动用明火应当落实消防措施。
3.下班后切断工作场所的电源,学校拉接临时电源线须经单位安全部门审核批准。
4.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定期对消防设施和器材进行维护保养、更换,保持防火门、防火卷帘、喷淋等设施完好有效。严禁长时间占用疏散通道以及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5.根据消防法的有关规定,设立义务消防员,配置消防装备、器材,并组织开展消防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提高预防和扑救火灾的能力。
6.任何部门、个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火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7.根据建筑场所的使用性质、火灾危险性、可燃物数量、扑救难易等因素,足量配置相应类别的灭火器材。
8.举办大型活动应当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落实安全事故防范措施。
9.根据学生不同年龄层次和特点,安排消防知识教育的内容和课时;结合“安全月”活动和季节的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
10.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专(兼)职消防管理员等人员,要按规定定期接受消防安全岗位培训。
11.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要组织有关部门或人员,定期进行防火安全检查,结合重大节日、重要活动和季节特点,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
12.职能部门和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要根据不同季节对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进行日常防火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
(3)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消防设施是否完好。
(4)消防器材是否在位、完整等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13.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应根据《消防法》的要求,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并做好检查保养记录。
14.对存在的火灾隐患,要及时予以消除,凡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应立即整改;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限期整改;对暂时不能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制定应急防范措施,尽快落实整改。
15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档案,把消防安全工作的考评与奖惩管理结合起来。
第4篇 小学锅炉安全管理制度
扬州路第一小学锅炉安全管理制度
1、锅炉的使用必须经安全生产监督部门、消防部门审核批准
。
2、锅炉工应持上岗证,主管部门应有明确的操作规范,不准
随便请他人代班操作。
3、锅炉应实行定期检修制度,检验不合格的锅炉不得使用。
4、锅炉工要落实责任制,任何情况下不准擅自离岗,要时刻
注意气压情况、进水情况,严防发生爆炸事故。
5、油锅炉,注意用油安全,储油罐、桶与炉灶要有一定的距
离,不要将油乱放。
6、油锅炉房应配有消防设备、器材,工作人员要会使用,防
止发生火灾事故。
第5篇 小学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为确保师生的身心健康和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切实提高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按照《食品卫生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以及《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意见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特建立本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一、采购制度
1、主食大米、面粉、食油的采购必须做到有校领导参与对对方的资质进行审查,严格把握购物渠道,并亲临察看,以确保大宗食品质量的安全可靠性。
2、把握好质量关,主副食的购置应有专人质检,做到几查、几看,对过期、发霉、变质、腐烂要拒之入库,对所采购的食品要从外观、质量、包装、标签等严格把关,并与对方签订责任书,拒无qs标志食品于校外。
3、季节(时菜)菜、小吃的配料等应实行采购招标等形式建立供货单位,责任人的信誉档案,不让农药残留或超标的蔬菜购入,从源头控制,确保质量,防止中毒事件发生。
4、采购数量要适量,主食不得超过十天;
副食不超过三天;
时菜不超过二天,做到进库放心,出库放心。
二、保管制度
1、保管有专人,库房位置应安全、通风、干燥。
2、每项食品的存放应离地12公分,离墙8公分,并做到不混放,地面、墙面保持干净。
3、货物存放和使用先后要有序。
定期检查,并做好灭鼠、蝇、蟑螂等的消毒工作,对非保管人员不得随意入库房,以防带毒、下毒,保障食品卫生安全。
4、严格出库交货手续,对每项出库要登记,并对从业人员的使用过程实行监管,加强责任意识。
5、做好防火防盗,建立每日、每周、每月对食品卫生的检查与记录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上报、消除隐患。
三、卫生制度
1、每个从业人员必须持《健康证》和培训后方可上岗。
2、每个工作台、岗每天必须干净无污染物并落实到每个组负责。
3、每个器具使用前后应检查,用84消毒液消毒,清洗干净,要存放在消毒柜里,擦抹要卫生;
也可用高温蒸气消毒的方法进行消毒。
4、对患有病者(流感等)传染性的从业人员应立即停止上岗,治疗痊愈方可上岗。
5、严禁工作时谈话,嘻闹,以防疾病传染。
6、建立食堂食品卫生联防机制,并与卫生、公安部门密切配合,并制定和落实有效的防范措施,做好记录,确保学校师生安全。
第6篇 z小学财会室安全管理制度
1、财会室是学校的安全要害部位,财会人员应认真执行《会计法》和财会管理制度,各类帐目都必须做到帐册齐全、手续完备。
2、现金管理必须专人负责,财会室存放现金必须执行银行方面的统一规定,超规定存放现金要报经校领导批准,同时落实防护措施。否则发生事故,由当事人承担负责。
3、财会室门窗要坚固、防盗,放现金的保险柜和外加的铁马夹应及时关锁,钥匙会计随身携带,不准放在办公桌内或转交他人。
4、财会人员去银行取现金数额较大时,必须通知总务处派员护送。一般取钱也须二人同行,不得单身去银行取款。
5、财会室内注意来往人员,陌生人不准进入财会室,非财会人员不准接触保险柜。
6、财会室内不准吸烟或带入其它火种,注意做好防火安全。
7、报警设施经常检查,确保完善有效。
第7篇 某中心小学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学校是培养合格人才的摇篮。学校的各项工作都必须建立在安全工作之上,没有安全做基础,什么工作也无从谈起。所以说,安全工作是重中之重,必须每时每刻强调,警钟常鸣,为了防患于未然,确保师生人身安全。特制订制度如下:
一.学校建立一个督查小组,坚持每月大查,每天一排查,并及时将发现的隐患杜绝在萌芽状态。
二.领导必须做到逢会必讲安全,逢活动必强调安全,每天必查安全,进校必看安全,做到排查与督查相结合。
三.要密切与公安、交通、卫生等部门的联系与沟通,发现险情及时控制和排查。
四.建立分级分工管理制度。
1.层层落实责任并签订责任状,建立接送制度。
2.班主任和任课教师,每周利用家长接送孩子之机,向家长了解途中存在的隐患,较严重的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并争取家长和地方群众的支持,迅速控制或排除隐患。
3.班主任,任课教师,利用班队活动课,每周进行一次“安全防范”教育,让学生学会提醒自己和他人时时处处注意安全,学会保护自己和同学的人身安全。
4.班主任、任课教师,每周一对学生强调在校应注意哪些方面的安全每周五强调在回家途中和在家中应注意什么。
5.各班必须建立一个督查小组,班主任任组长,及时了解本周学生在校内外的一切安全情况。
6.学校电管员要及时检查电路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7.炊事员要随时检查厨房的火、电、锅炉、开水等是否存在隐患,一旦发现,及时排除。
8.生管要随时关注学生食宿上的安危,多强调、指点,防微杜渐,把隐患排除在萌芽状态。
9.值日教师要尽职尽责,做好一天的值日工作,把关好学生离校交接工作。
10.各位家长要尽到监护人的职责,关心子女的身心健康,做好每周的接送和子女生病护理等工作。
11.家长强化对子女人身保险意识,尽量要保险。
第8篇 小学突发灾害安全防护工作制度
瘦西湖第三小学突发灾害安全防护工作制度
1、学校应在各类灾害发生前做好信息收集和预测工作,化被动为主动,实行全
员监控。
2、在遭遇不可预见的洪灾,火灾,地震,战争等灾害时,应有序组织学生紧急
疏散和撤离现场,保证学生的生命安全
3、加强对学生进行防灾,抗灾的教育,传授遇灾后的自救,互救办法,培养学
生的生存能力。
4、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
。
5、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第9篇 同和小学安全工作报告制度
东城小学安全工作报告制度
为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增强安全事件信息通畅,确保学校财产及师生的人身安全,确保教育教学活动的顺利进行,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工作,特制定安全工作报告制度:
一、重大安全事故
1、重大安全事故包括:政治性案件(如*等)、网络信息安全事故、建筑质量事故、校内食物中毒、传染性疾病、重大火灾、校内意外伤亡事件、学生活动意外伤害事故等,出现以上重大安全事故,学校应当根据现有条件和能力,保护事故现场,保全相关证据,向120、110及相关单位求助,及时采取措施救护受伤害的教职员工和学生,并通知受伤害者亲属或监护人,及时向教育主管部门报告。
2、报告途径:必须在第一时间报告(报告时间不得超过事故发生后四小时),校领导向中心学校和各块分管领导报告
3、报告内容: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人数、事故简单经过、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区已采取的措施和事故控制情况以及报告人、报告单位。事故现场情况、伤亡人数发生变化后,学校应及时进行补报。事情紧急可先采取口头报告形式,但必须在24小时内及时呈送书面报告。
二、一般性安全事故:包括学生在校外受到'交通事故'、斗殴伤害等,则在24小时内形成书面材料报告。报告途径、内容同上。
三、安全隐患,学校发现校内建筑物安全隐患,由学校直接向中心校校安办报告;校园周边安全隐患,由学校向中心校领导书面报告。
四、学生外出活动报告制度,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含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春游、秋游、参加公益劳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等)要实行申报制度。学校组织学生外出活动,必须要由校领导带队,并配备充足的师资,注意对活动进行全程组织和安全管理工作。
五、责任追究,发现安全事故和安全隐患不及时、不如实报告或者隐情不报,造成后果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10篇 细巷中心小学科学实验室安全制度
1、学生要在任课教师或管理员带领下有秩序地进入室内,并在指定座位就坐。
2、室内要保持肃静,严禁喧闹。
3、实验仪器、试剂和设备,未经教师允许不得随意动用。
4、认真聆听教师讲解实验目的、步骤、仪器性能,实验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
5、严格遵守实验操作规程,切实注意安全;发生意外事故要及时报告领导。
6、节约用水用电和药品,爱护仪器设备,故意和因违反操作规程而损坏仪器者,要照价赔偿。
7、废渣、废液要倒入指定容器内,不得将含酸、含碱等有害溶液倒入桶中。
8、实验完毕后必须切断电源,关闭水源、熄灭火源,将仪器摆放整齐,经教师检查验收后方可离开。
9、室内一切物品,未经教师允许,一律不得私自带出。
10、保持室内整洁卫生,实验课后,值日人员要负责清洁。
二、实验室设备管理制度
1、各种设备均应建帐建卡,设专人负责,保持帐物相符;每半年对全部设备进行一次核查,确保帐物相符。
2、新购设备必须履行验收手续,验收合格后方得建帐。
3、新进设备在使用前必须熟读说明书,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
4、所有设备均有专人责任,责任者应对设备的安全,维护与保养负责。
5、实验室的设备,要建立使用记录和维修档案。
6、定期对设备进行保养,平时进行小保养,学期末进行一次中保养,年终进行一次大保养。
7、设备发生故障或损坏时要及时报告,及时修理,保持高标准的设备完好率。
8、精密贵重仪器发生故障,需专人研究分析后方可得动手修理。
9、精密贵重设备一般不外借,特殊情况外单位借用时由主管人员批准。
10、凡人为造成设备丢失、损坏的,应视具体情况责成设备责任人部分或全部赔偿。
第11篇 a小学科学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制度
1、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安全管理责任心,时刻提高警惕,积极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将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到每个房间,每个药品柜、每个实验台,不留死角。
2、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制定的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特种设备、危险药品、实验室“三废”等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3、对自己分管的实验室、药品保管室、准备室、仪器室等严格管理,做好防火、防盗、防水、防爆、防触电、防污染、防中毒、防传染等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不出安全事故。
4、坚持每天进行安全巡查,并在做好安全巡查记录,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排除,自己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
5、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维护实验室秩序,不私自转让、出借危险化学品,防止学生将危险药品、器具带出实验室。不在实验室内吸烟、饮食。能熟练使用灭火器,一旦本实验室出现安全事故,能迅速实施应急救援。
6、实验室中暂时不用的危险药品要及时归橱上锁,长期不用的危险药品及时退库,标签不清的及时更换标签、容器破损的药品及时更换容器。
7、节、假日前,对自己分管的所有房间进行全面细致的安全检查,关好水管、门窗、电源等,妥善放置各种实验室危险物品。对化学性质不稳定、不相容的化学品重点管理,确保假期期间不出安全事故。
8、确保实验“三废”达标排放,对自己处理达不到国家排放标准的实验“三废”,分类收集、妥善保存,按学校要求及时统计上报。积极探索实验“三废”的科学处理方法,防止污染环境。
第12篇 小学学生安全接送制度
1.学生原则上要求家长亲自接送,特别是一、二年级学生,家长每天早上7:50之前将孩子送到学校门口,目送孩子进入校园后方可离开;下午4:40放学,家长准时到校门口等候。
2.如果家长用车辆接送,务必将车辆停在校门口50米处;家长接送好孩子后,应立即离开,不得逗留,以确保校门口道路畅通、秩序井然。
3.学生生病、有事不能来学校上课,家长应与班主任取得联系,做好请假工作。
家长不接送,自行到校、离校的学生,家长要保证好孩子的路途安全。
4.班主任每天做好晨检工作,发现班级学生无故缺课、学生身体不适等情况,及时与家长联系。
5.班主任要经常教育学生,在上下学的路上如果独自行走,不要与陌生人搭话或跟陌生人走。
6.学生在校期间,不得私自离开学校。如有特殊情况,须经班主任与家长联系得知情况后,由家长或家长指定的亲属来候接。
7.带队老师应当将学生送至学校门口,并密切注意来接人员,如果发现可能对学生的人身安全有威胁情况,应当立即与校门口值班老师联系,采取相应措施。
8.学校会预先以“告家长书”或小黑板通知等形式及时发布因学校教育教学之需而临时变动的作息时间,保证家长能按时接送,确保学生上下学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