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例会管理制度
1、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由安全管理负责人召集,并将例会内容、时间、地点提前通知与会人员。
2、与会人员一般应有本单位安全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和本单位各下属机构安全管理负责人参加。根据会议内容,也可安排其他人员参加。
3、议事内容:传达贯彻上级指示和有关会议精神,分析、布置、督促、检查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宣传落实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政策和重要措施、方案,总结安全管理工作,布置有关专项活动,讨论商定本单位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各项制度等,研究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其他事项。
4、与会人员应当准备好相关材料,准时参加。因故不能参加者,应事先办好请假手续,并委托其他人员参加。
5、与会人员应根据会议议程汇报有关工作内容,并积极参与讨论、研究,提出建议等。
6、与会人员会后应及时将例会会议精神传达到有关人员,并组织贯彻落实。并将落实情况及时向市局安全监察机构汇报。
7、除正常的例会外,安全管理负责人可视工作需要临时召*议。
第2篇 特种设备安全例会制度
1、为规范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例会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2、本矿特种设备安全会议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每季至少一次。也可以结合每月的安全生产例会一起进行,
3、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会议,设备、维修和使用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人均应参加,并由本矿特种设备管理员负责考勤,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应提前向本矿安全生产责任人请假,并另派人员参加。
4、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会议的主要内容:
(1)传达有关特种设备安全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等;传达本矿领导对职业安全健康工作的重要指示。
(2)通报本矿特种设备管理存在的问题和特种设备事故情况杜绝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3)了解各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状况和研讨解决存在问题的办法。
(4)总结各职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的经验和教训,学习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知识。
(5)布置下阶段本矿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要点。
(6)交流其他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经验和教训。
(7)审定本矿职业管理网络,审定本矿年度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和目标,并通过本矿各职能部门组织实施。
(8)听取特种设备部门执行安全职责的情况汇报。
(9)研究、协调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10)所发生的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处理工作。
(11)组织制订、修订特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提出安全技术措施方案。
第3篇 特种设备运行记录管理制度
1、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经过考试合格取得《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资格证》后才能独立操作。
2、当班人员必须认真做好运行过程中状态监测、日常点检和各项运行记录。
3、在运行中遇到有不正常情况时,值班人员应根据规程进行紧急处理,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4、运行人中在当班期间,应按规定巡回检查,不得随意离开工作岗位。
5、受压设备不得超压运行、动力设备不得超过击规定负荷运行,不得带病运行,任何一处发生故障应及时排除,并做好运行和故障排除记录。
6、运行操作人员必须做好设备检修后的试运行记录,填写各种表卡,准确地反映设备运行状态。
7、各班组将运行记录集中整理后报送公司,以便能以运行记录为依据,综合历次检修记录,制定合理的检修计划。
第4篇 某公司特种设备安全安全生产责任会议制度
1、为了及时了解、掌握各时期的安全生产情况,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积极知道、主动地做好预防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生产会议制度,至少应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会议,督促检查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工作。
2、会议内容以特种设备安全为主,具体包括以下几方面:
(1)了解特种设备的安全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注意事项,布置下一步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等工作。
(.2)学习特种设备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知识,传达上级部门的有关通知、文件精神。
(3)通报特种设备违章违纪、先进事迹。不良现象和不安全行为。
3、会议召集者在开会之前,应做好有关资料准备工作,会议上要讨论研究解决的问题应列出,重要会议会后要下发会议纪要。
第5篇 特种设备安全例会制度范本
为进一步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全面提升公司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并按照不断完善、持续改进的要求,有效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与能力,努力实现防范各类事故发生的工作目标。为保证能够及时传达上级会议及文件精神,研究制定我矿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重要安全技术措施,并保证管理制度和技术措施符合实际,保证安全隐患可得到及时排除,特制定特种设备安全会议制度:
一、会议时间:
矿上每月定期召开一次安全办公会议,即每月5日下午;根据安全生产的需要,随时安排特种设备安全会议。
二、会议地点:矿调度室
三、会议主持:由机电矿长主持,机电矿长因故不能主持时,有机电科长主持。
四、会议参加人员:
1、机电矿长、机电科长及机电运输科所有干部和成员
2、安全办公扩大会议和临时安排的会议,需参加人员以临时通知为准。
五、会议主要内容
1、总结存在的特种设备事故隐患和存在的原因、隐患治理等情况,研制应该吸取的经验教训及应该采取的相应措施,结合安全生产形势进行安全教育,学习国家安全法令、法规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
2、安全会议上由机电矿长把排查出的问题,逐项逐条制定落实整改措施,按“五定”原则对各部门进行整改工作布置安排,并重点安排措施落实、验收工作,讲究效果。
3、贯彻上级会议或文件精神,要把会议精神详细的传达贯彻下来,并要求每个参加会议人员,在会后把会议精神传达到每个职工中去。
六、会议会议要求及考核:
1、特种设备安全例会按期进行,凡无故不参加者,进行罚款:科级管理人员罚款100元/人次,一般管理人员罚款50元/人次,迟到早退者,罚款20元/人次,当场兑现。
2、参加会议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会议纪律,会议中不得大声喧哗,不得做私活或打瞌睡;会议结尾时,将对会议中未认真学习的人员进行提问,回答不正确者,罚款30元/人次。
3、要求参加会议人员必须认真学习会议精神,掌握会议内容,作好会议记录,然后把会议精神要求,落实到各自工作中去,搞好安全生产。
4、每次会议的主要内容都要作好记录,存档管理,此工作主要由机电部记录员或临时指定人员负责。
第6篇 特种设备日常检查与定期检查制度
一、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自行检查。
二、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对在用特种设备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并作出记录。
三、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在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自行检查和日常维护保养时发现异常情况的,应当及时处理。
四、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
第7篇 锅炉检验及特种设备三确认制度
1、为了贯彻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有机热载体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锅炉定期检验规则》及《检验现场“三确认”工作规定(试行)》,确保锅炉检验的规范化,锅炉房管理人员及值班人员应按规定协助检验人员进行锅炉检验以及相应的现场“三确认”工作,填写《锅炉检验记录》和《锅炉检验现场“三确认”登记表》。
2、锅炉管理人员及操作人员应充分做好检验前的准备,协助检验员对锅炉进行检测。
(1)在进行内部检验之前,锅炉的使用单位应提供锅炉定期检验计划、大修计划,并与我所协商有关检验的准备工作、辅助工作、检验条件、检验期限、安全保护措施等事宜。
(2)在进行内部检验之前,管理人员还应做好下述准备工作:
⑴设备的风、烟、水、汽、电和燃料系统必须可靠隔断;
⑵根据检验的需要搭设必要的脚手架;
⑶检验部位的人孔门、手孔盖全部打开,并经通风换气冷却;
⑷炉膛及后部受热面清理干净,露出金属表面;
⑸拆除受检部位的保温材料和妨碍检验的锅内部件;
⑹准备好安全照明和工作电源;
⑺进入锅筒、炉膛、烟道等进行检验时,应有可靠通风和专人监护。
3、负责确认的检验人员和被检单位的管理人员要在《锅炉检验现场“三确认”登记表》上签字确认。
第8篇 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制度
1、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应定期组织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员、现场操作人员以及所有员工进行必要的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一般每半年开展一次。
2、各下属机构也可根据需要对本机构内的特种设备管理和操作人员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
3、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的内容应至少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检验法律法规和单位的规章制度;
(2)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操作理论知识;
(3)特种设备安全操作技术技能;
(4)特种设备应急救援和紧急避险知识。
4、所有员工应严格按要求按时参加单位组织的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认真听讲和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操作水平。
5、积极参加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法组织的特种设备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培训。
第9篇 特种设备复核制度
为落实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加强对特种设备的复核管理,并使其步入系统化、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轨道,依据国务院颁发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规及相关规范的要求,结合本工程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要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其档案内容应包括:①特种设备的制作单位,出厂日期,合格证,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②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记录;③日常使用状况记录;④日常维护保养记录;⑤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是为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提供技术保障的唯一可追溯的技术文件,其相关责任人均应高度重视和妥善保管,当需调阅特种设备技术档案时,档案管理责任人应严格按规章办事,履行借阅手续,保证资料不流失。
二、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复核审查。特种作业人员进场后、上岗前施工单位应将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报总监办审核、审批,方可从事相应特种设备的作业工作。特种人员包括:电工、金属焊接切割工、起重工、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人员、锅炉工、压力容器操作人员、爆破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考试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关作业或者管理工作,并按规定进行证书检审。证书过期未检审的无证人员坚决不允许上岗,若发现,按相关条例予以处罚。
三、施工单位应当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使其具有必要的安全作业知识。培训应做好记录备案。同时特种作业人员要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严禁酒后操作,严禁违章违规作业。在作业过程中如发现事故隐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应立即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和单位负责人报告,并停止作业。
四、严格对特种设备的复核和检查。特种设备进场后及安装前,要让具有安装、检验许可的单位安装和检测,出具合格证后方可使用。同时向总监办上报特种设备台账,注明厂家、数量、性能或状态,并附检验合格证。总监办按照台账逐台设备进行复核检查,看手续是否齐全;数量是否满足工作需要;检验是否有效,有无过期或未检验的设备在运行。
五、施工单位要加强对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对特种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进行定期检修,并认真填写检修记录。同时按照特种设备检验要求,在检验合格证有效期满前30天,向相关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有效期满未经检验的,或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一律不得违规使用,若发现将予以重罚。
六、为保障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施工单位应制定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特种设备操作规程,并对每位操作手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同时要将操作规程制作成展板设置在设备现场,以便按规行事。
七、总监办安全环保部每月对施工单位的特种设备使用情况进行一次专项安全检查。对存在的问题现场要求整改,问题严重的当即令其停止使用,并发出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到位后再同意其使用。各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应对所属特种设备的使用情况每月不少于两次现场检查,发现问题或异常情况应立即处理。情况严重时,应停止使用特种设备并及时报告项目负责人。
八、施工单位要针对各类设备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明确应急救援组织及其职责、紧急处理措施、应急救援设备的储备、经费保障等,以确保在遇到突发事件或意外情况时,能够有效处置。
第10篇 特种设备使用制度
1.各设备使用地点、场所(如:锅炉房、空压机房等)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严格履行出入人员登记手续,安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一律按规定登记进入。凡进入危险场所其他人员(包括领导检查、外来参观、设备维保、设备检测人员)进入,应由本单位或部门负责人批准,并在安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等陪同下进入,进入后严格遵守相关制度,不得操作特种设备。其他人员不得进入上述地点、场所。
锅炉房实行24小时运行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做好值班记录,发现事故隐患应正确处理,并及时上报。
设备使用地点严禁吸烟,使用明火,放置杂物等。
2.严禁安排无证人员操作特种设备,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现象。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设备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部门安全负责人报告。
各设备使用部门应当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条件审核,保证作业人员的文化程度、身体条件等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并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知识。培训应做出记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书到期前三个月,应提出复审申请,复审不合格人员不得继续从事特种设备的作业。
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操作规程可根据法规、规范、标准要求,以及设备使用说明书、运行工作原理、安全操作要求、注意事项等内容制定,具体内容可参考《特种设备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
设备运行前,做好各项运行前的检查工作,包括:电源电压、各开关或节门状态、油温、油压、液位、安全防护装置以及现场操作环境等。发现异常应及时处理,禁止不经检查强行运行设备。
设备运行时,按规定进行现场监视或巡视,并认真填写运行记录;
当设备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停止运行,同时启动备用设备。若没有备用设备时,则应立即上报主管领导,并尽快排除故障或抢修,保证正常经营工作。严禁设备在故障状态下运行。
当设备发生紧急情况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时,操作人员应在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后,立即撤离操作现场,防止发生人员伤亡。
4.各使用部门应加强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对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相关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检修,填写检修记录,并按规定时间对安全附件进行校验,校验合格证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安全附件的显著位置,并送交xx部门备案。
5.设备使用部门应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满前30天,向相应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各设备使用部门应予以积极地配合、协助检验检测机构做好检验工作。未经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根据特种设备检验结论,通知各使用部门做好设备及安全附件的维修、维护工作,以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状况等级和使用要求。对设备进行的安全检验检测报告以及整改记录,应建立档案记录留存。
6.各单位根据设备使用情况,定期(至少每月进行一次)组织安全检查和巡视,并做出记录。各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对所属特种设备的使用状况进行检查(但每月不少于一次),发现问题或异常情况应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特种设备并及时报告矿机电科。
7.为了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本单位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应急预案另行公布,单位定期组织相关人员演练,每年不得少于一次,演练做出记录存档。
第11篇 特种设备相关文件记录档案管理制度
特种设备相关文件、记录和档案管理制度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工作为设备管理提供资料,技术信息和考核的依据,是管好设备的基础工作,必须认真做好。
1、有专人负责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工作。
2、特种设备要有安全技术档案,并应逐台分别建档(一机一档),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2)特种设备使用证、注册登记表
(3)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报告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4)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5)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6)设备重大维修修、改造的有关技术文件;
(7)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3、安全技术档案必须齐、整洁、规格化,及时整理填写。
4、公司档案保管员负责保管和供应公司图纸、技术资料。
5、设备迁移或报废,其档案均随设备调拨,设备报废后,首先向质监部门办理注销手续,然后档案由公司档案保管员封存。
第12篇 特种设备和安全防护工程安全验收制度
为保证安全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和落实,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正常进行施工生产,安全验收是安全检查的一种基本形式,施工项目必须执行安全验收制度。
一、安全技术方案验收
1、项目安全技术方案的实施情况由项目总工牵头组织验收。
2、交叉作业施工的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由区域责任工程师组织验收。
3、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由专业责任工程师组织验收。
4、一次验收严重不合格的安全技术措施应重新组织验收。
5、项目安全总监和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要参与以上验收活动,并提出自己的具体意见或见解,对需重新组织验收的项目要督促有关人员尽快整改。
二、设施与设备验收
1、一般防护设施和中小型机械设备由项目部专业责任工程师和设备管理部门会同施工现场有关责任人共同验收。
2、整体防护设施以及重点防护设施由项目总工或技术负责人组织区域责任工程师、专业责任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验收。
3、区域内的单位工程防护设施及重点防护设施由区域责任工程师组织专业责任工程师、施工现场负责人等有关人员进行验收。
4、项目安全总监、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参加验收。其验收资料分专业归档。
5、以下防护设施、临电设施、大型设备需要在自检自验基础上,报请监理、业主或专业检验检测机构验收:
(1)20m以上高大外脚手架、满堂红架;
(2)吊篮架、挑架、外挂脚手架、卸料平台;
(3)整体式提升架;
(4)20m以上的物料提升架;
(5)施工用电梯;
(6)塔吊;
(7)临电设施;
(8)钢结构吊装吊索具等配套防护设施;
(9)30m3/h以上的搅拌站;
(10)架桥机(公路、铁路);
(11)铁路营业线架空顶进、路堑开挖、石方爆破、车站改造过渡、光电缆等施工防护设施;
(12)其他大型防护设施。
三、验收要求
1、脚手架、扣件、脚手板、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漏电保护器、临时供电电缆、临时供电配电箱以及其他个人防护用品,必须有合格的试验单及出厂合格证明。
2、脚手架、满堂红架子、堆料架、井子架、龙门架等和支搭的各类安全网的验收,由项目经理或总工牵头组织技术、安全、物设部门和现场负责人等有关人员参加,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3、高大脚手架及特殊架子和大型防护设施及临时用电工程,由批准方案的技术负责人组织,方案制定人、技术、安全、物设等部门及其有关人员参加,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4、起重机械、施工用电梯等特种设备的验收,经由取得国家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方可投入使用。
5、因设计方案变更,重新安装、架设的大型设备及防护设施须重新进行验收。
6、安全验收必须严格遵照国家、地方、行业标准、规定,按照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的设计要求,严格把关。验收人员对方案、设备的安全保证性能负责,并履行书面签字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