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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设备安全检查制度范本(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9 查看人数:35

医疗设备安全检查制度范本

第1篇 医疗设备安全检查制度范本

随着医疗事业的发展,医疗仪器不断增加,为了确保医疗仪器设备的安全使用,特制定医疗仪器设备安全检查制度。

一、各科室对领用的贵重医疗仪器设备要严格执行“三定”原则,即:定人使用、定人保管、定期检查和保养。

二、工程组人员按照岗位职责和分工,每月一次到科室检查大型及贵重医疗仪器设备和执行“pm”计划的同时,应对医疗仪器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包括高压电源、有无漏气、漏钴源、漏有害射线、机器本身有无异常情况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杜绝隐患。

三、每月一次对医疗仪器设备进行安全性检查和用电安全检查的同时,要对周围环境的安全进行检查。

第2篇 医院医疗设备采购管理制度5

医院医疗设备采购管理制度(五)

1.设备科应根据各专业科室业务的性质和医疗、教学、科研的需要,按批准计划项目内容进行采购。

2.购置医疗设备前,必须查验供应商提供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等证件复印件,必须加盖经销单位公章,并核实证件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不得购置无证和伪劣产品,严格把好质量关。

3.医疗设备采购以zz市政府采购办批准的方式进行。属于政府采购目录或集中招标范围的医疗设备,按规定委托招标采购。对于自行招标的,应做到公开、公正、公正。

4.对于急需和因特殊情况不适合招标采购的设备,可采用询价或定向单一来源采购,但应报单位领导批准。属政府采购范围的应报zz市政府采购部门批准。

5.采购部门应及时掌握采购计划的进度,对临床急需的设备先行采购,以保障临床需要。

6.使用科室不得擅自采购或以先使用后付款的方式采购医疗设备。

7.对违反规定造成的后果,将追查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3篇 y医院医疗设备使用制度

医疗设备使用和维修制度

1、各科室要加强对医疗设备的管理工作,做到使用有专人,并定期维护保养,要求使用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懂性能会操作,非专门人员禁止操作。

2、医疗设备要落实专人保管,如因失职损坏、丢失,除及时报告外要按价赔偿损失,对使用年限已久,老化需报废者,需经使用科室、设备管理人员和院部讨论后填写报废单,经院部批准方可执行。

3、各类医疗设备出现故障需修理者,使用科室要及时向器械科报修,以免影响工作,需请厂家维修者,修理费科室要签字证实并做为各科室的支出。

4、各种医疗仪器设备和器械不能转让和外借,如遇特殊情况必须填写申请,经业务院长审批方可执行。

5、院部有权根据全院情况调整各科医疗设备。

6、仪器使用人员要严格按照仪器的技术标准、说明书和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设备操作程序及维修软件和硬盘格式化。使用仪器前,应判明其技术状态确实良好,使用完毕,应将所有开关、手柄放在规定位置。

7、按照仪器设备的环境要求做到无尘,温度、湿度符合。保持仪器表面清洁,无灰尘、无污垢。

8、凡是进入医院的医疗器械(包括购买、试用、实验、赠送、借用及临床验证等),必须报设备处备案。

医疗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1、凡是有医疗设备的科室,要建立使用管理责任制,指定专人管理,认真检查保养,保持仪器设备处于良好状态,随时开机可用,并保证帐、卡、物相符。

2、新进仪器设备在使用前要由设备科负责验收、调试、安装。有关科室专业人员进行操作培训,使其了解仪器设备的构造、性能、工作原理和使用维护方法后,方可独立使用。仪器设备的使用人员要严格按照仪器设备的技术标准、说明书和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3、仪器设备(包括说明书)必须保持完整无缺,即使破损失灵配件,未经设备科检验不得任意丢弃。

4、凡属临床科室的仪器,科室间需调剂使用时,一定要经所属科室科主任批准。

5、仪器设备原则上不外借,特殊情况须经院长批准,方可借出。

6、各种仪器设备的说明书、线路图等资料,按科技档案由设备科建立档案,并负责保管。各科室需用时,应办理借阅手续。有关科室如因操作、日常维护需经常使用的,可以复印副本。

7、仪器设备属于公用资产,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作为私有财产垄断使用。对于使用率低或使用不当,仪器设备未能充分发挥作用的,设备科有权报告院长收回。

8、仪器用完后,应由管理人员或操作人员检查、关机。若发现仪器损坏或发生故障,应立即查明原因和责任。如系违章操作所致,要立即报告医务科和设备科,视情节轻重进行赔偿或进一步追究责任。

(1)一般事故:未按操作规程操作,造成万元以下仪器损坏,尚能修复,不致影响工作者,按一般事故处理。

(2)责任事故:未按操作规程操作,造成万元以上仪器损坏,而不能修复者,按责任事故处理。

(3)重大事故:因工作责任心不强,玩忽职守造成万元以上仪器损坏不能修复者,或虽能修复但设备损失费在万元以上者,按中的责任事故处理。

(4)无论何种事故发生后,都要立即组织事故分析。一般事故分析由医疗设备科组织使用者和维修等有关人员参加。重大责任事故分析由院领导主持。

(5)事故分析会的主要内容是对事故原因、事故责任进行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及制定防范措施。要做到:事故原因不明、责任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不受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

医疗设备档案制度

1、医院所有医疗设备必须建立档案,档案有医院设备科统一建立,并设专人专职管理。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就万元以上贵重设备必须单独建档。

2、档案资料必须完整,不得外借、遗失;有关科室需借阅时,应事先征得有关领导同意。各科复印的资料应妥善保管,未征得有关部门和领导同意不得外借。

3、仪器设备档案内容包括:科室申购报告、订货合同、发票复印件、出入库凭证付联、验收记录、产品样本说明书、安装调试记录、维修保养记录、零配件耗损及补充记录以及其它有关的一切技术资料。

4、建立仪器设备管理卡,作为建立管理帐的依据。一式二份,一份由使用科室保存,作为清点和管理本科室仪器设备的依据;一份存放在设备档案内。

5、保持档案的完整,加强仪器设备使用管理,对于每一件贵重精密仪器均设立一本仪器设备使用维修记录,每次换用新册时,应将旧册存入档案。

第4篇 医疗设备操作使用管理制度

医疗设备操作使用管理制度

一、医疗设备使用前必须制定操作规程,使用时必须按操作规程操作,不熟悉仪器性能和没有掌握操作规程者不得开机。

二、建立使用登记本(卡),对开机情况、使用情况、出现的问题进行详细登记。

三、价值5万元以上的设备,应由专人保管,专人使用,无关人员不能上机。大型仪器设备须取得卫生部规定的《大型医用设备应用质量合格证》方能投入使用,使用人员须持有《大型医疗设备上岗人员技术合格证》方能进行操作。

四、医疗设备使用科室,应指定专人负责设备的管理,包括科室设备台账、各台设备的配件附件管理、设备的日常维护检查。如管理人员工作调动,应办理交接手续。

五、操作人员在医疗设备使用过程中不应该离开工作岗位,如发生故障后应立即停机,切断电源,并停止使用;同时挂上“故障”标记牌,以防他人误用。检修由技术人员负责,操作人员不得擅自拆卸或者检修;设备须在故障排除以后方能继续使用。

六、操作使用人员应做好日常的使用保养工作,保持设备的清洁。使用完毕后,应将各种附件妥善放置,不能遗失。

七、使用人员在下班前应按规定顺序关机,并切断电源、水源,以免发生意外事故。需连续工作的设备,应做好交接班工作。

八、大型设备或对临床诊断影响很大的设备,发生故障停机时应及时报告院领导,通知医务部门、临床科室停止开单,以免给病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九、使用科室与人员要精心爱护设备,不得违章操作。如违章操作造成设备人为责任性损坏,要立即报告科室领导及医疗设备管理部门,并按规定对责任人作相应的处理。

第5篇 医疗设备维修制度

1.负责医用电子仪器、医用压力容器、医用制冷设备、常规医疗设备的维修工作。

2.设备维修组人员定期主动上门检修,事毕应填写检修记录,由被检修单位负责人签字验收。各科如有临时维修工作,需要填写修理通知单,送维修组,由检修人员办理。如属抢修、抢救急需,可立即通知维修人员到现场检修。

3.可携带及易搬动的器械需修理时,除填写修理通知单外,并连同该物送修理部门,对不能立即修理好的,须向承修部门取回收据。修复后,使用部门凭据领回,并应进行验收签证。

4.各科室如新装、新建、改装、改建有关设备,需填写申请单,报分管院长批准后安排办理。

5.仪器设备出现故障时,应由设备使用人或保养人详细说明故障现象及原因,以便及时排除故障,缩短停机时间。

6.设备维修后要做好登记,大型设备的维修记录要写入档案,内容包括维修日期、使用人主诉故障现象、修理人检查所见现象、故障原因、排除方法、更换零件及修复后的检验情况。

7.对不能修复的设备,维修人员应说明原因并提出外修建议,经科长批准后实施。

8.实行分工负责与派工相结合的制度,按片分工,落实到人。

9.维修完毕立即填写维修收费单,如实记录有关内容,并由维修人员与使用科室负责人签字,逐月上交统计。

10.在检修过程中注意人机安全,爱护仪器设备,妥善保管零配件,严防流失。

第6篇 医疗仪器设备维修管理制度范例

一、装备处设备维修部负责全院医疗仪器设备的维修维护管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装备处设备维修部维修技术人员应定期对所负责的仪器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消除隐患,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三、各科室医学设备出现故障时,由使用人员及时向设备维修部报修,说明设备所在科室、设备名称、故障现象等情况。

四、设备维修部设有专人值班,负责接待日常业务和应付紧急维修任务,值班人员接到报修任务,要做好报修记录并及时通知维修人员到现场维修,对急修设备、抢救设备优先处理,做到随叫随到。

五、维修人员接到维修任务,根据设备故障情况带好维修工具尽快到现场维修,设备修复后,由使用人员验收设备正常工作,填写仪器维修记录单,设备交付科室使用。

六、对现场不能修复的大型、急救设备,维修人员及时逐级上报组长和设备维修部负责人,组织人员抢修,需要外修或购置特殊配件时,由使用科室填写《科室购置配件、维修申请表》报批执行。

七、对设备常用的零配件、易损件等,设备维修部制定配件目录,组织论证、比价后由设备管理科统一采购、入库,根据科室需要按招购置/领用,列入使用科室支出。

八、维修技术人员应对所修理的医学设备做出鉴定,凡属使用科室违章操作或管理不当造成的损坏,要及时上报,按相关规定处理。

九、未经装备处批准,任何人不得维修医院设备,因私自维修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负责。

十、医疗仪器设备因老化或不能修复等原因需报废时,按照医院报废制度执行。

第7篇 附二医院医疗设备保养维修制度

附属医院医疗设备保养维修制度

1、医疗设备的使用应注重日常维护保养;重视维修队伍的建设,建立相应的维修机构。

2、维修工作的主要任务是:

1)建立切实可行的医疗设备保养维修制度。

2)定期对医疗设备进行检修,填写维修记录。

3)拟定维修设备用品、零配件的购置计划。

4)对报损报废的医疗设备提出技术鉴定意见,供主管部门参考。

5)对医疗设备的安全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3、要保证一定数量的医疗设备维修和零配件经费,其数额应根据本单位现有医疗设备的新旧程度和经费情况,按仪器设备总金额的2~5%提取维修费。

4、各科室仪器设备出现故障,应及时报告设备科维修班,一般小型仪器设备由科室直接送维修班,大型精密仪器由维修班派员前往维修。

5、医疗设备维修须经设备科维修管理员进行登记,填写设备维修单。

6、设备维修人员应按照设备类别对维修实行分别包干,严格责任制。一般故障当天修好,较大故障一周内修好,一周内不能修复的应报告技术总负责人组织会诊,半月内不能修好的则应报告科长,由技术总负责人主持会诊或决定外送修理。半月内不能修复的设备,设备科技术总负责人必须向设备使用科室进行解释说明。

7、设备科维修人员应积极、主动地参加大型、贵重设备的检测处理工作,请教厂家工程师,认真做好维修记录并存档备查。

8、维修人员每周至少一次下到科室对医疗设备进行巡查检修,每季对分工范围内的设备至少巡查一遍,尽早发现隐患并防患于未然,并做好巡查记录。保障设备完好率95%以上,抢救设备保障完好率100%。

9、医疗设备的技术改造,必须事先写出书面报告,交分管院长批准后才能执行。

第8篇 医院医疗设备档案管理制度

人民医院医疗设备档案管理制度

医疗仪器设备档案是医院整个档案的组成部分,也是医疗仪器设备动态管理工作中不可能缺少的部分。它对医疗仪器设备的计划、购置论证、安装、验收、使用、维护、计量、质量管理、调剂、报废等全过程管理中有着特别重要的作用,特制订如下制度:

(一)档案管理的要求:要体现真实、完整、动态。

(二)确定兼职档案员一名,负责医疗仪器设备的建档工作。

(三)凡属固定资产管理的医疗设备,均应建立医疗设备档案;5万元及以上的医疗设备应建立完整的档案,5万元以下的医疗设备建立简易档案(具体简易程度要根据仪器设备的特性、使用的场合来决定)。

(四)医疗仪器设备完整档案的内容包括:

1.筹购资料:申请报告、论证表、合同、安装调试、验收记录及有关医疗器械的合法证件等。

2.仪器设备随机资料:产品样本、使用手册、维修手册、线路图及其它有关资料。

3.管理资料:操作规程、维修保养制度、应用质量检测与评价、计量、使用维修记录、效益评价及调剂、报废情况记载等。

(五)档案的建立:

1.兼职档案员参与大型仪器设备的开箱验收,并详细记录随机所附的有关技术资料。

2.收集建档范围内的有关资料。

3.整理、分类、登记,建立设备档案。

(六)档案的管理:

1.5万元以上的医疗设备档案交医院总档案室保管,5万元以下的档案由医疗设备科负责保管。

2.上一年度的医疗仪器设备技术档案应在本年度末完成建档工作,5万元及以上的设备档案移交给医院总档案室保管。

3.及时做好动态档案信息的补充更新工作。

4.医疗设备档案的借用手续,遵守医院总档案室的规定。

5.技术档案要按规定保存时间进行保管;销毁档案资料要经过批准。

6.兼职档案管理人员工作变动时,要办理好档案移交工作。

第9篇 医疗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制度范例

一、为加强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工作,降低医疗器械临床使用风险,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患双方合法权益,根据《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规范》的规定和要求,由医院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管理委员会制定本制度。

二、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是指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中涉及的医疗器械产品安全、人员、制度、技术规范、设施、环境等的安全管理。

三、为确保进入临床使用的医疗器械合法、安全、有效,对首次进入我院使用的医疗器械严格按照医院的要求准入;对器械的采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采购规范、入口统一、渠道合法、手续齐全;将医疗器械采购情况及时做好对内公开;对在用设备及耗材每年要进行评价论证,提出意见及时更新。

四、疗器械采购、评价、验收等过程中形成的报告、合同、评价记录等文件进行建档和妥善保存。

五、事医疗器械相关工作的技术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学历, 技术职称或者经过相关技术培训,并获得国家认可的执业技术水平资格。

六、对医疗器械临床使用技术人员和从事医疗器械保障的医学工程技术人员建立培训,考核制度。组织开展新产品,新技术应用前规范化培训,开展医疗器械临床使用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操作规程等相关培训,建立培训档案,定期检查评价。

七、临床使用科室对医疗器械应当严格遵照产品使用说明书,技术操作规范和规程,对产品禁忌症及注意事项应当严格遵守,需向患者说明的事项应当如实告知,不得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患者。

八、发生医疗器械出现故障, 使用科室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设备科按规定进行检修,经检修达不到临床使用安全标准的医疗器械,不得再用于临床。

九、发生医疗器械临床使用不良反应及安全事件,临床科室应及时处理并上报质控科及委员会,由质控科上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及药品食品监督管理局。

十、严格执行《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医用耗材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对消毒器械和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相关证明进行审核。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按相关法律规定不得重复使用,按规定可以重复使用的医疗器械,应当严格按照要求清洗,消毒或者灭菌,并进行效果监测。医护人员在使用各类医用耗材时,应当认真核对其规格、型号、消毒或者有效日期等, 并进行登记及处理。

十一、临床使用的大型医用设备,植入与介入类医疗器械名称, 关键性技术参数及唯一性标识信息应当记录到病历中。

十二、制定医疗器械安装,验收(包括商务、技术、临床)使用中的管理制度与技术规范。

十三、对在用设备类医疗器械的预防性维护,检测与校准,临床应用效果等信息进行分析与风险评估,以保证在用设备类医疗器械处于完好与待用状态, 保障所获临床信息的质量。预防性维护方案的内容与程序,技术与方法,时间间隔与频率,应按照相关规范和医疗机构实际情况制订。

十四、在大型医用设备使用科室的明显位置, 公示有关医用设备的主要信息,包括医疗器械名称、注册证号、规格、生产厂商、启用日期和设备管理人员等内容。

十五、遵照医疗器械技术指南和有关国家标准与规程, 定期对医疗器械使用环境进行测试,评估和维护。

十六、对于生命支持设备和重要的相关设备,制订相应应急备用方案。

十七、医疗器械保障技术服务全过程及其结果均应当真实记录并存入医疗器械信息档案。

第10篇 医疗设备应用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根据国家药品监督局颁布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以设备的临床应用安全、有效为管理目标的原则,其内容包括技术保证和管理保证,涉及建立健全的管理体系和规章制度,制定正确的操作规程,计划定期的检测(包括计量检测),提供及时的维护、保养、维修和必要的人员技术培训等,制定本院医疗设备应用质量及安全管理制度:

一、应用质量管理的基本要求

医疗设备应用质量既涉及到设备自身的质量,也与医疗设备的管理、使用、维护、保养、维修有关,贯穿在医疗设备使用的整个生命周期中,要求临床医生、技术人员、工程人员的共同配合和相应的规范与制度保证。

二、安全风险管理

(一)、风险分析:

1、病人和操作人员不能觉察到的某种危险因素,如:放射线、高频电离辐射、高磁场等。

2、因病人处于昏迷、麻醉状态、自身意识力不强或不能活动的病人,对产生危害情况无法正常反应。

3、用于生命支持和功能替代的医疗设备,其安全性、可靠性会直接影响病人的生命安全。

4、多台医疗设备连接使用时,可能对病人造成的安全隐患。

5、不同医疗设备之间相互干扰(如电磁干扰等),可能造成的影响。

6、有源医疗设备通过皮肤接触,插入体内或直接进入内脏时,因电极直接进入人体,电气安全性能可能造成危害。

7、在特定环境(湿度、温度、有害可燃气体、有毒气体、易暴物质等)下,医疗设备在使用中可能造成的安全性、可靠性下降。

8、各种保护装置、报警装置失灵或失控。

9、医疗设备使用年久或经过大修后,其安全性能下降,可能产生的影响与隐患。

10、使用人员操作失误,病人与无关人员在无意或无知的情况下,擅自变动医疗设备的工作状态和预设置,可能造成的危害。

11、没有重视生产厂商已提示的风险因素或可能产生的副作用、适应症、禁忌症等。

12、临床试用的医疗设备,操作说明中没有预见到的可能产生的复杂风险。

(二)、警告标志:

医疗设备在使用中可能对病人和无关人员造成伤害的,必须有明确的警告标志与提示。

(三)、危险标志:要求在放射线、电离辐射、高磁场等区域,设置有排除危险通道,制作醒目的警示标志,警告哪类人员不能靠近或禁止入内,提醒进入操作区的注意事项以及可能造成的危害。

(四)、工作状态警告:某些医疗设备在工作状态下会给人体带来伤害,如*线机房、ct机房等,要求设置红灯警告。

(五)、病人提示:病人在接受检查和治疗前,医务人员应在检查单、预约单上写明注意事项,或以其他明确方式告知可能出现的意外情况及应急措施。

三、应急措施:

凡医疗设备在使用中出现紧急故障又不能现场修复时,且可能对病人造成危害,甚至威胁其生命安全的,必须制定应急预案。

(一) 启动对病人采取的安全预案措施。

(二) 启动仪器安全应急保障模式。

(三) 预见性地配置一定功率的不间断电源。

(四) 预知的在医疗设备使用中可能造成病人的意外伤害或副作用出现时,应及时启动事前预案。

(五) 在医疗设备使用中,造成病人未知的意外伤害或不明原因的副作用出现时,应迅速启动应急安全开关,对病人实施安全急救处理,并且对设备在用状态信息进行核实。

四、电气安全性管理:

医疗设备电气安全性管理不仅要符合通用标准,而且要符合专用标准,并且专用标准优先于通用标准。

(一)、按照医疗设备安全特性的使用要求,安装匹配的防止电击伤防御设施和定期检查、评估。

(二)、接地线实行“三相五线”制配电方式,严格按“基本绝缘和保护接地”、“强化绝缘或内部电源”要求接地。

五、放射防护:

放射设备在机房设计、安装时,必须遵照国家防护标准和安全规范,经过专业机构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六、电磁兼容性:

根据医疗设备电磁兼容性的自身特征,安装前合理布局,排除干扰与影响。在制定设备操作规程中,规定电磁辐射的防护措施、使用方法,包括病人和操作人员的防护用具与使用方法。

七、医疗设备使用操作的制订与管理

医疗设备使用科室在安装验收完成后正式使用之前,应根据医疗设备的使用操作说明书、维修手册、国家规定的有关标准和临床使用要求制定好操作规程,明确基本的操作步骤和正确的使用方法。必要时,医疗设备管理部门应协助使用科室制订设备操作规程。操作规程制定后,应组织操作人员全面学习规程,熟悉掌握每项操作。

固定使用场地的设备,操作规程应张贴(悬挂)于使用场地;移动使用的设备应以书面形式保存在使用人员知道且方便的位置。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医疗设备操作规程。操作规程的内容应包括:

(一)、医疗设备适用的对象、设备管理责任人、应用范围、开机前的检查、注意事项及标准程序。

(二)、对病人、标本的处理及注意事项。

(三)、基本操作程序。

(四)、操作中的注意事项、安全风险、禁忌症、操作人员要求等。

(五)、关机程序与日常维护保养内容。

(六)、维修程序、计量设备状态标记。

(七)、医疗设备发生意外或可能产生的不良事件处理措施、上报意见。

八、应用质量检测

验收检测

状态检测

稳定性检测

目的

技术性能是否达到厂家承诺指标。

性能指标是否达到应用要求。

性能指标的稳定性。

特点

测量厂家提供技术指标的关键性参数。

用户或检测部门要求测量的关键参数。

主要技术参数的相对性检测。

方法

按厂家技术文件中提供的测试方法,参数测量。

按国家规定的方法,参数要求测量。

按规定的项目参数测量。

参检部门

生产厂家、使用单位、检测部门。

保修机构、使用单位、检测部门。

使用单位、保修机构。

检测时间

安装或改装时间。

按计划定期检测或出现不稳定状态时间。

按计划定期检测或维修后的时间。

九、计量管理的实施

(一)、执行《计量法》,申报强制检定。

(二)、建立计量器具明细台账。

(三)、编制计量器具周期检定记录表。

(四)、计量标记管理和封印管理。

(五)、溯源管理。

(六)、非强制检定的协助服务管理。

十、预防性维护(pm计划)

pm:指周期性地对医疗设备进行一系列科学的维护工作,以确保医疗设备安全地处于最佳工作状态。主要包括:

(一)、外观检查,清洁与保养。

(二)、更换维修。

(三)、功能检查。

(四)、性能测试与校准。

(五)、安全检查。

十一、医疗设备故障维修

医疗设备故障维修是医学工程部门的一项重要的工作内容,我院现阶段主要采用:维修服务以第三方为主,医院工程技术人员为辅的方式。

(一)、使用科室填写明确的维修申报。

(二)、设备科组织及时的维修处理。

(三)、维修机构出具规范的维修报告。

十二、不良事件报告

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指获准上市的、合格的医疗器械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发生的导致或可能导致人体伤害的任何与医疗器械预期效果无关的有害事件。

(一)、设置(可疑)不良事件报告(兼职)责任人。

(二)、可疑不良事件发生后,由院领导、医务科、护理部、院感科、设备科会同操作使用人员立即调查记录或封存不良事件的相关详细资料。

(三)、按规定时间上报市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中心。

(四)、损害原因不明时,责令库房暂缓放行、使用科室停用与该事件相关的同型号或同批号的医疗器械。

(五)、组织评估分析、明确处理意见。

十三、日常安全事项

(一)、牢固树立“三防”、“四灭”意识,坚持每天检查水、电、气的管道疏通情况和开关控制情况。

(二)、医疗设备工作室完成工作后,应做好仪器和室内清洁维护,并且检查关闭空调、照明灯、水、气、门窗等。

(三)、除特殊医疗设备要求必须保持不间断带电外,禁止医疗设备非工作状态带电运行,应拨掉电源插座断电。

(四)、严禁在配备的专业工作站上播放其它光盘、移动硬盘和网络下载。

(五)、要求特殊护理的专业医疗器械,必须按规定执行维护保养后方可下班。

(六)、未经医院许可,禁止院外出租、出借医疗设备。

(七)、严禁非本医疗设备工作室的工作人员擅自进入。

(八)、因工作关系,需要接受参观、培训服务,必须有科室负责人同意或申报医院有关领导批准后执行。

(九)、接受培训的人员,必须全面学习操作规程,逐项熟悉操作技能一月以上,经设备管理责任人认可后,方可独立操作。

备注:1.本制度解释权归设备科。

2.具体细则按《医疗工程技术手册》和医疗设备生产厂家规定的技术指标执行。

第11篇 附五医院医疗设备档案制度

第五医院医疗设备档案制度

1、医院所有医疗设备必须建立档案,档案有医院设备科统一建立,并设专人专职管理。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就万元以上贵重设备必须单独建档。

2、档案资料必须完整,不得外借、遗失;有关科室需借阅时,应事先征得有关领导同意。各科复印的资料应妥善保管,未征得有关部门和领导同意不得外借。

3、仪器设备档案内容包括:科室申购报告、订货合同、发票复印件、出入库凭证付联、验收记录、产品样本说明书、安装调试记录、维修保养记录、零配件耗损及补充记录以及其它有关的一切技术资料。

4、建立仪器设备管理卡,作为建立管理帐的依据。一式二份,一份由使用科室保存,作为清点和管理本科室仪器设备的依据;一份存放在设备档案内。

5、保持档案的完整,加强仪器设备使用管理,对于每一件贵重精密仪器均设立一本仪器设备使用维修记录,每次换用新册时,应将旧册存入档案。

第12篇 医疗设备、器械及卫材使用管理制度

为了提高医疗设备的使用效率、有效地降低设备无为增值、减值、维修、保养成本,降低卫生材料的不良消耗,确保医疗安全和医疗工作的正常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医疗设备、器械及卫材使用的管理制度。

一、 凡安装、验收合格正常使用的仪器,科室应该做到:

1、 自动登记,严格建帐;未按规定执行者,扣处科室综合考核分值0.1分。

2、 指定单机管理责任人,负责应用指导、日常维护和常规基础维修等工作;责任人未尽职责者,扣处科室综合考核分值0.2分。

3、 建立单机使用登记记录本,并按要求逐项填写清楚;未按规定执行者,扣处科室综合考核分值0.1分。

4、 科主任(护士长)组织工作人员做好单机每月成本效益分析,并按规定要求做好半年和周年单机成本效益分析报表,逾期未完成者,扣处科室综合考核分值0.2—0.5分;

5、 在设备使用过程中,如有增值、减值,必须做好申请说明,并做好增值、减值的建帐,减值物品能作单体分离的应及时退回设备科库房,会计应及时完善增值、减值清帐工作。未按规定执行者,扣处科室综合考核分值0.1分。

6、 在设备使用过程中,如因人为损坏、遗失、管理不力等过错原因造成损失者,科室应主动上报设备科,并承担由此引发的全部维修费或设备现有价值10%----60%经济赔付,并扣处科室综合考核分值0.2---0.5分;科室主任或护士长应提出对责任人的具体处理意见并上报设备科;科室不主动上报的将加重处罚。

7、 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仪器损坏,应在恢复正常工作3日内

如实上报设备科;逾期不报者,扣处科室综合考核分值0.1分。

8、 未经医院领导或设备科同意,科室不得以任何形式将仪器

向外出借、出租或其它挪用,一经查实,处罚科室300元×离院天数,

并扣处科室综合考核分值2.0分;科室主任或护士长提出具体处理意见并上报设备科。适合医院另行规定的,按另行规定处理。

9、 仪器发生故障时,该仪器责任人应积极做好基础维修,确实无法恢复正常时,应主动上报设备科,并提交填写好的维修申请报告,设备科应及时响应并认真落实处理;仪器责任人因属常规基础维修而未完成者,自行负责工程师全部旅差、工程维修费,并扣处科室综合考核分值0.2—0. 5分。

10、 仪器责任人应按要求做好仪器的日常维护,经检查发现未按要求维护者,扣处责任人20.00----100.00元/每次,并扣处科室综合考核分值0.1分。

11、 设备正常使用率达到90%为合格,每增高1%,奖励科室综合考核分值0.1分,每降低2%,扣处科室综合考核分值0.1分。

12、设备使用效益符合率达到规定要求(设备月折旧百分率×1.68)为达标,100万元以上设备每增高1%,奖励科室综合考核分值0. 1分,每降低1%,扣处科室综合考核分值0. 1分;50---100万元设备每增高1%,奖励科室综合考核分值0. 1分,每降低2%,扣处科室综合考核分值0.1分;10---50万元设备每增高2%,奖励科室综合考核分值0.1分,每降低3%,扣处科室综合考核分值0. 1分; 10万元以下设备每增高3%,奖励科室综合考核分值0.1分,每降低5%,扣处科室综合考核分值0. 1分。万元以下设备按实际使用率考核;急救设备、功能设备按购置论证要求执行奖惩。

13、 设备在折旧期内的维护成本按年计算,以设备本身价格的2.0%为最高标准,实行年度考核一次性奖惩。每降低0.2%,奖励科室节约金额10%累进递增,每增高0.1%,则扣处科室维修超标金额的10%累进递增。

14、严格执行相关物价收费标准,至少在保持已有的收入不减少的情况下(除政策因素外),大力开展新工作和新业务(具有先进性和临床实用性),因此而增加的(初始工作启动后的10个月)纯收入总额按5%一10%追加奖励给开展该业务的所属科室。

15、 仪器因功能落后淘汰、缺乏维修配件及替代品、使用时间过久而主要部件自然丧失功能、其它原因损害等必须报废的,仪器责任人、所在科室主任或护士长应填写仪器设备报废申请单,提交设备科核实后按规定上报处理。科室未按规定要求办理的,扣处科室综合考核分值0.2分。

16、仪器报废后,科室应及时将报废仪器残质交回设备科库房,会计及时清帐处理;报废仪器残质届时由医院相关部门集中处理,或医院派员就地处理;严禁任何科室或个人私自处理报废仪器残质,违反规定者,医院将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个人或科室非法所得的双倍罚金,再扣处科室综合考核分值0.2—0. 5分。但科室必须作出处理责任人的书面意见上报设备科。

二、 凡医疗科室领取合格的卫生材料、低值易耗品后应做到:

1、 严格按照产品规定的贮运、存放、使用标准执行;未按要求执行者,扣处科室综合考核分值0.1分。

2、 使用产品时应自觉遵守产品效期“先近后远”的原则:未按要求执行者,扣处科室综合考核分值0.1分。

3、 因不可估量的原因造成产品滞留而导致积压时,至少应在产品有效期前三个月通知设备科库房,并根据实际需要提供退货或更新数量的处理意见;未及时回报而致产品失效报废者,造成的损失由所在科室承担全额赔付责任,并扣处科室综合考核分值0.2分。但科室必须作出处理责任人的书面意见上报设备科。

4、 凡属植入性材料,临床应用时,使用者必须做好产品溯源性、属性、合格性、流向终端的全部记录,并复印一份回报设备科库房备案;未按要求执行者,扣处科室综合考核分值0.2分/份。

5、 凡卫生材料、低值易耗品单体价值达2000.00元以上者,应提供产品流向的可证明的资料(使用记帐清单复印件),或将使用后的残质及时退回设备科库房,以资备案或会计核资清帐;未按要求执行者,扣处科室综合考核分值0.1分/例。

6、 检查时,发现高值卫生材料、低值易耗品有缺失的,科室将承担损失的全额赔付,并扣处科室综合考核分值0.2分。但科室必须作出处理责任人的书面意见上报设备科。

三、科室管理工作缺陷

1、科室未按要求建立医疗设备管理记录本的,扣处科室考核分值0. 1分/次。

2、科室组织的年度设备增购计划、拟购设备的讨论,没有相关记录的,扣处科室考核分值0. 2分/次。

3、科室组织的年度设备使用与安全评价、季度医疗设备使用与安全评价,没有相关记录的或没有按规定执行的,扣处科室考核分值0. 2分/次。

4、科室组织的新增设备的操作培训、设备应用事故的分析和上报处理意见,没有相关记录的或没有按规定执行的,扣处科室考核分值0. 2分/次。

5、科室研究的配套材料的使用控制措施等,没有相关记录的或执行不到位的,扣处科室考核分值0. 2分/次。

6、科室应当进行新添设备的应用宣传、拟订科研应用计划,没有相关记录的或没有按规定执行的,扣处科室考核分值0. 2分/次。

7、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报告漏报、未按规定时间或要求上报的,没有组织不良反应事件原因分析的,扣处科室考核分值0. 2分/次。造成其它不良后果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8、计量工作管理和配合不到位的,扣处科室考核分值0. 2分/次。造成其它不良后果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医疗设备安全检查制度范本(十二篇)

随着医疗事业的发展,医疗仪器不断增加,为了确保医疗仪器设备的安全使用,特制定医疗仪器设备安全检查制度。一、各科室对领用的贵重医疗仪器设备要严格执行“三定”原则,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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