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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应急准备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9 查看人数:89

安全管理应急准备制度

第1篇 安全管理应急准备制度

1、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任组长,项目部安全员任副组长,各施工员、班组长为组员,以建设部的安全检查标准为目标,结合广东省文明施工标准,制定文明安全管理目标,组织小组人员定期学习各种标准及解决工地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每个管理人员都兼管安全,每天上班前应向职工进行安全交底,中间检查做到多查隐患、多动脑筋、多动手、多跑腿为工作原则,以强烈的责任感和防范意识做好安全工作,对违章作业实施处罚,每月一次按jgj59-99评分标准,对安全、质量、文明施工、进度、卫生等项目进行综合检查和考评,前二名与后二名分别进行奖罚各200-500元。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要签发整改通知书,要注明完成整改时间、方法、责任人员,并认真进行复查。

2、安全交底:项目负责人对管理人员连行安全交底,工地安全员对各班组进行专项安全技术交底,交待建设部安全生产管理标准,施工中应注意的问题及操作方式,对特种工种要有针对性的专项安全交底。

3、安全教育:新工人进工地要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安全生产规范学习。学习后经考核合格才能进入施工现场工作,对不同工种要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操作规程的学习,对工地管理人员要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工地专职安全员每年进行培训考核,考核不合格不能担任专职安全员。

4、特种作业人员为电工、架子工、电焊工、塔吊司机指挥、升降机司机等必须持证上岗,未经培训考核持证者,不能进行特殊工种作业。

5、施工现场:施工现场必须有安全标志总平面图,各施工场面有安全标志牌、警示牌和安全标语,危险场所必须有醒目的红灯及标志牌。

第2篇 娱乐场所灭火应急疏散预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组织指挥机构

火场总指挥:常海疆(总经理、董事长)

灭火行动组:陈贵宝(副总经理)

杨文华(总经理助理)

组 长:李延庭

水 枪 手:大王飞 王学峰 李培宏 小王飞 王庆文 史通楠

尹玉明 王瑞军 张海生 耿 斌 王 冠 张广智

疏散引导组:(指定的组长和各区域主要负责人)协调人员疏散、现场秩序维持、警戒工作。

组 长:郭瑞湖

成 员:赵延军 马海亮 陈兆明 孙润生 荣 红

张 巍 李爱萍 赵亚萍 杜瑞娟 张素云

安全救护组:(有一定救护知识的人员组成)携带急救箱急救设施,在生命安全得到保证的前提下,负责火场现场人员与物资的抢救。

组 长:赵继长

成 员:白建广 张晋忠 张树晨 李义泉 任登均

李连斌 谢元生 刘 辉 李志先 张爱玲

通讯联络组:(消控室或值班室人员)处理公司内部报警,通知主要领导和各小组成员,了解各区域火势和人员疏散情况,传达灭火和疏散指令

组 长:徐文宾

成 员:田俊芳 李 华

夜间值班灭火组:负责处置夜间初起火情的扑救及报警

组 长:杨 文 华

一 班组 长:黄宝庆

报警联络人:吕中一

水 枪 手:商允胜 赵建宾 史永生

二班组长:聂柯利

报警联络人:王中国

水 枪 手:张建洲 任 江 史永生

各小组依照上述要求,合理安排轮班同事,确保24小时均有符合规定的相关人员当班,并切实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

二、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火警电话:119

公司报警电话;(值班室电话)

1、严禁乱发警报或报警信号,避免不必要的恐慌。

2、所有报警信号无论真假,均以真火警处理。

3、确认是误报的信号时,应立即解除警报并报相关部门与人员。

报 警:

1、任何同事发现火灾都必须立即报警

2、火灾发现者应根据火势判断采取适当的报警方式,如未发现浓烟应立即拨打公司内部报警电话,如火势已经较大应立即打破报警器或拨打119火警电话同时通知公司值班室人员。

3、报警时应沉着冷静,向接警人详细提供火灾的准确位置、什么物质着火、有无人员受困、目前火情火势情况等相关信息。如果是向消防部门报警还应报告起火单位的准确地址并按照消防部门的指示通知人员到主要道路上去引导消防车进入。

接 警:

1、接警的同事应保持清醒的头脑,详细记录报警人的姓名、

联系方式、所属部门、接警时间、火灾准确位置、目前的火情、火势与现场情况等相关信息。

2、当报警器峰鸣或自动报警显示板上出现报警部位,应立即通知保安值班员并报告确切位置。

3、报警被确认证实后,应立即向值班领导报告详细情况并在其授权下向当地消防部门报警,与此同时联络灭火、疏散、救护等各小组。

三、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1、火灾发生地附近工作人员在保证个人人身安全的前提下有义务对受火势威胁并有可能导致火势进一步扩大或爆炸的物品、重要的文件档案、受困人员进行紧急疏散。

2、着火区域疏散小组人员应根据火场情况,迅速作出立即进行应急疏散或等待值班领导的疏散命令的决定。

3、公司负责人在得知火场的情况以后,必须立即作出是否进行应急疏散和进行部分区域或全部区域疏散的命令,并尽快传达给疏散区域疏散小组人员。

4、消控室或值班室通过广播向疏散区域人员发出应急疏散命令,宣布疏散顺序:着火房间、着火层、着火上层、着火逐上层、着火层下层(如火灾有向下蔓延趋势再考虑疏散着火层下层,逐下层,并指导疏散区域人员疏散路线方向、安全出口位置、疏散方法和注意事项等,并让不需疏散或未到疏散顺序的区域人员保持镇定。

5、接到疏散命令后,各区域疏散小组成员应立即携带安全出口备用钥匙、手电筒或应急照明灯,打开每个房间的门,引导、帮

组区域人员撤离到疏散集结地集中,而后对每个房间认真检查,确认无人后,锁上房门,并做好记号。

6、各区域疏散小组成员沉着冷静,按照广播指示的疏散次序引导区域人员有序的从安全出口疏散,对受伤和情绪不稳定的人提供帮助,到达安全地点时要注意清点人数。

7、疏散区域外部疏散小组成员应打开安全出口,清理疏散通道上的障碍物,携带应急照明设备指引疏散方向。

四、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1、火灾发生地附近工作人员在保证个人人身安全的前提下有义务就近使用消防设施、器材展开初起火灾的扑救工作,尽力控制火灾的蔓延,保持同消控中心或值班室的联系,等待相关人员的到来。

2、灭火行动组接到值班室的联络电话后应立即携带所配备的灭火设施赶赴火场,了解事故的详细情况,在事故发生区域同事的协助下有计划的展开灭火自救工作,同时迅速关闭该防火分区的防火隔离设施

3、灭火行动组应有供应水及其它所需灭火剂的专门人员,火灾发生后按照平时训练迅速启动消防水泵、铺好消防水带、准备其它装备,并组织现场群众供水、灭火,确保灭火所需。

4、当接到撤离的命令后,灭火行动小组应协助疏散小组进行人员的疏散,并一起撤离出火灾现场。

5、消防部队赶到火场后,灭火行动组应配合消防队进行供水、灭火。

五、通讯联络、安全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1、通讯联络人员要做好接警的处理,同时与报警人保持联系。

2、通讯联络人员在证实发生火灾后应立即报告值班领导,并在他的授权下报火警,同时通知各行动小组进入火场。

3、通讯联络人员应通过广播传达疏散或撤离命令,与各区域保持联系,指引各个区域进行紧急疏散。

4、详细了解火场发展形势,传达作战力量部署命令。

5、安全救护人员应尽力对受伤人员进行一定的治疗。

6、协助领导维持现场秩序。

7、到主要路口去引导消防车进入火场。

注意事项:

1、火灾发生时,所有同事必须保持镇定,听从指挥,依照公司紧急处理程序处理。

2、火灾发生时电话仅供应急使用,无关人员未经授权,不得擅自使用。

3、一切自救必须本着先救人后救物的原则切勿作个人冒险。

4、在生命安全未受到威胁时,应坚守各自的岗位,尽力控制火灾的蔓延直到相关部门人员地道,并详细汇报最新的进展情况。

5、进行紧急疏散时,存放现金的办公室应随手关门,收银台应随手关闭钱箱。

6、火灾伴随有浓烟时应采取低姿势行走或匍匐穿过浓烟区,或以湿布等捂住口鼻。

7、疏散时身上着火时,切记不可奔跑,应立即脱掉着火衣物或就地翻滚,或由身边的同事以湿衣物包住或扑打或泼水浇灭。

阳泉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9月4日

第3篇 铸造厂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度

一、总则

l、我公司全体员工必须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模范遵守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本公司有关安全生产和消防管理的各项规定,以确保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确保国家财产和集体财产的安全。

2、搞好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必须要以防为主。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必须要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要使全体员工充分认识到搞好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要充分认识到搞好预防工作的重要性,要消灭存在的各种安全隐患,要把各种事故统统消灭于萌芽状态!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方面教育与培训,形成人人懂安全知识,人人管安全的良好局面。

3、为应对各种突发重大事故,必须要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应急处理救援预案》的精神原则,有条不紊地处理这些事故,而不至于临阵手忙脚乱,贻误战机。为此,特制定本《重大事故应急处理救援预案》。

4、要求我公司全体员工人人都要熟知本《救援预案》的各项具体要求,人人都能按《预案》要求,在事故现场灵活指挥,妥善处理各种事故。

二、一般规定

1、如遇突发重大事故,在事故现场的最高领导者(指事故班组的班长及以上干部),就是处理事故的现场总指挥。

2、现场总指挥必须要头脑冷静,处理事情要坚决果断,要按照《救援预案》的精神,立即组织员工展开营救工作。千万不要拖泥带水,耽误救援的最好时机。

3、现场总指挥要本着“先救援、后汇报”的原则,首先组织在现场的员工实施救援工作,待控制局面后,立即向公司领导汇报。

4、一旦出现现场局势无法控制,同时又与公司领导联系不上的情况下,现场总指挥有权处置各种突发事态:

(1)如是火灾,应立即向119求援。

(2)如是人身伤亡事故,一时又找不到车,应立即向120市急救中心救援。

5、一旦发生事故,所有现场员工都应积极、主动地在现场总指挥的领导下,参与救援工作,而决不能遇事退缩、当逃兵,或拒不服从领导而贻误战机。一旦此类事件出现,公司必将追究责任,并予以严肃处理。

6、建立值班制度、检查制度、例会制度。

三、火灾事故应急处理救援预案

1、突发火灾事故后,事故班组班长应立即组织本班组员工投入到灭火工作中去,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误灭火工作。

2、突发火灾事故后,非事故班组操作人员应视当时火情的严重程度,在现场灭火总指挥的统一调度下,或派部分人员过去协助灭火,或采取紧急断电停机措施,派出所有人员协助灭火。

四、人身伤害事故应急处理救援预案

l、突发重大人身伤害事故,班组班长和现场操作人员应采取果断措施立即停机或停电,将受害人从机器设备上或触电部位迅速解救出来。

2、如受害人大量失血,现场指挥者应立即组织员工对其进行临时性的绑扎、止血。’

3、如受害人呼吸、心跳不止,应立即把受害者搬到空旷场地,实施人工呼吸和心脏挤压复苏,不得耽误半分半秒。

4、此时,现场指挥者要争分夺秒、当机立断、紧急向120市急救中心求助。

5、现场指挥者应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

6、如遇一般人身伤害事故,现场总指挥应立即向公司领导汇报,并及时找车将受害人送往医院进行救治。

7、现场指挥者在处理人身伤害事故时,要本着迅速、稳妥地原则,立即予以处置,千万不要拖延时间!千万不要耽误救治受害者的最佳时机!时间就是生命!

五、设备事故应急处理救援预案

1、突发重大设备事故,班组班长要迅速采取措施,予以停机停电,严防事故扩大。

2、如果因设备事故连带发生人身伤害事故,应立即救人,在把受害者救出后,立即启动《人身伤害事故应急处理救援预案》程序,予以迅速救治,而后在去处理设备事故。

3、发生重大设备事故后,如不是因为救人等特殊情况,尽量不要移动现场各种物件,要保护好现场,以便分析事故原因。

4、发生重大设备事故后,如不迅速采取“移动”“支撑'等手段来处理,有可能导致事故扩大或危机人身安全者,现场指挥可以采取这些手段来予以处理。但要做好详细记载,并向事故调查人员讲清,以便能准确判定事故发生的原因。

5、发生重大设备事故后,现场指挥人员在做好紧急处理的情况下,应立即向公司领导汇报。

六、本《重大事故应急处理救援预案》是我公司所有员工在处理突发重大事故的基本原则。要求公司所有干部、员工都要模范遵守、坚决执行。对本《预案》有修改意见和补充意见者,应尽快向公司领导提出,以便公司将意见汇总后,适时对本《预案》予以修改。

以上制度必须人人遵守,否则给予处罚。

第4篇 船舶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制度

1.0 目的

1.1 当船舶发生紧急情况时,船岸双方应采取联合行动,以最大限度减少船员伤亡,减少船舶或财产的损失和对海洋环境的污染。

2.0 职责

2.1 总经理

1)总经理为公司安全管理和防污染总负责人;

2)负责向指定人员提供足够的资源和人员的支持;

3)负责为应急反应小组提供必需的额外资源包括人力资源;

2.2 岸上应急反应小组

2.2.1 岸上应急反应小组成员的组成

2.2.1.1 岸上应急反应小组组长

总经理为应急反应小组组长,当总经理不在时由指定人员替代,负责召集应急反应小组成员到位。

2.2.1.2 岸上应急反应小组成:

指定人员、海务主管、机务主管、人事主管和体系主管为岸基应急反应部门。

2.2.2 岸上应急反应小组职责

2.2.2.1 指定人员

.负责船舶和总经理的联络, 为船舶提供足够的资源支持;

.负责公司各主管的协调和紧急事故的处理;

.对应急反应的实施过程进行全面监控。

2.2.2.2 指定人员接到船长有关应急情况报告时,并履行如下职责:

.了解船舶紧急状况,第一时间通知应急反应小组成员;

.保持与船长的联络并记录情况,提供足够的资源支持,直到应急反应小组成员到达才能解除责任;

.记录应急反应小组到位时间。

2.2.2.3 海务主管

.负责提供必要的船舶驾驶与压载等技术支持;

.负责提供必要的气象航海资料;

.负责向应急反应小组提供租船人、货运公司的资料;

.负责联络港口海事机关;

.负责联络保险公司;

.负责联络救助中心。

2.2.2.4 机务主管

.负责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负责联系船舶技术服务机构;

.负责提供必要的资源。

2.2.2.5 人事主管

.负责向应急反应小组提供船员名单;

.提供船员档案,必要时联系船员家庭;

.必要时联系医疗机构。

2.3 船舶人员应急反应职责

2.3.1 船长是船舶应急反应负责人,负责根据现场情况指挥船员采取一切必要的抢险措施,或请求第三方援助。负责向就近主管机关、公司、港方或代理报告和联系。

2.3.2 大副是船舶应急现场指挥(除机舱抢险外)。船长不在时,是船长的接替人。

2.3.3 轮机长是船舶机舱抢险的现场指挥。

2.3.4 全体船员的应急反应职责,见船舶《应变部署表》。

3.0 应急反应流程

3.1 报告与联络

3.1.1 为保证应急联络和通讯渠道的畅通,公司保证:

● 总经理和指定人员的手机24小时开机;

● 正常上班以外的时间,公司安排人员轮流值班:

3.1.2 船舶发生紧急情况时,船长应尽快将发生紧急情况的时间、地点、种类、程度、趋势、所受威胁和已采取的措施等情况向就近的主管机关和指定人员或总经理报告。

3.1.3 在应急状态发生后,船岸应明确主要通讯方式(如手机直通或岸台转接)。如通过岸台转接,船舶应安排人员值守单边带,确保船岸联系畅通。

3.1.4 紧急情况时的通信,船岸双方应按照《应急反应须知手册》(jz05)的规定进行,国内海事机构的联系电话见《应急反应须知手册》(jz05)中的《应急反应a章》海事主管机关联系名单。

3.2 船岸双方的行动

3.2.1 公司应急反应行动

3.2.1.1 指定人员接到船舶紧急情况报告后,应立即报告总经理。总经理接到指定人员报告或自己接到船舶紧急情况后,根据船舶紧急情况的程度和性质宣布应急反应小组进入应急状态,并视情况向上级和有关部门报告。

3.2.1.2 指定人员按照应急反应小组长(总经理)的指示,立即通知应急小组成员。并在应急反应小组人员到位前,根据应急反应小组组长的指示,行使应急指挥权。

3.2.1.3 应急反应小组成员接到通知后,应立即赶赴指定地点集中。船舶在抢险过程中,应急小组应根据紧急情况的程度和性质,船舶所处海域的海况、气象、货物种类等资料和信息,研究制定抢险方案,为船舶提供指导。

3.2.1.4 应急反应小组长指定专人对船舶进行询问并作好记录。

3.2.1.5 应急反应小组提供技术指导,并负责提供物资支持,答复船舶救助请求,联系安排救助事项,了解抢险效果,必要时派员前往出事地点,做好后续安排等。

3.2.1.6 船舶抢险行动结束后,应急反应小组长在征得当事船长确认后,宣布应急行动结束。相关人员应按《不符合规定的情况、事故及险情的报告、分析和纠正程序》(jz0307)的规定处理。

3.2.2 船舶应急行动

3.2.2.1 船舶发生紧急情况时,船长负责根据现场情况和本计划的要求指挥船员采取一切必要措施抢险。情况危急时,船长有权要求公司和代理等提供一切必要的援助,也可就近向第三方请求援助。

3.2.2.2 船岸双方在应急行动过程中应保持良好沟通和密切配合。抢险行动结束后,船舶应按《不符合规定的情况、事故及险情的报告、分析和纠正程序》(jz0307)的规定报告公司。

4.0 船舶潜在的紧急情况:

1)碰撞;2)搁浅和触礁;3)火灾或爆炸;4)船舶进水;5)弃船;6)人员落水;7)船舶意外停车和停电;8)舵机失灵;9)急救;10)江海盗袭击;11)海上救助;12)船舶丧失操纵能力;13)防污染;14)船体结构损坏;15)货物移动;16)恶劣天气损坏;17)船岸失去联系等。

5.0 应急外援须知

5.1 联络对象:

1)国内搜救组织和救助中心;

2)船舶所在海域、港口的船舶保险公司;

3)船舶代理;

5.2 联系内容:

应急船舶的船名、呼号、排水量、时间、地点、危急种类及程度;外援单位可能提供的援助方案,船舶所需援助的手段;根据应急船舶状况,协商拟定最佳救助方案。

5.3 岸上应急反应小组应将外援方案通知应急船舶:

1)救助外援名称、设施、预计到达时间和船舶应做的准备工作;

2)如何建立与外援组织的通信联络方式及途径;

3)船舶需办的手续文件;

4)船舶建立外援救助过程时间记录表。

5.4 应急行动结束时,由应急总指挥宣布行动结束并且通知行动各方。

6.0 记录

1)在紧急情况处理后,船长应将船舶应急情况的报告和施救的过程等下列内容记录在《航海日志》、《轮机日志》和《不符合规定的情况、事故和险情的报告和分析》(jz0109):

● 发生的时间、船位;

● 与主管机关和公司报告联系情况;

● 施救方法和效果;

● 紧急情况结束的时间;

● 船舶和船员的损失情况。

2)船舶在到港后,船长应向主管机关递交《海事声明》,并根据要求填写《海上交通事故报告书》,并做好接受调查的准备。

3)海务主管主任对整个应急行动过程作好记录,行动结束时交公司应急小组组长审阅。指定人员负责保存应急行动记录。值班人员应将有关情况记录《人员值班记录簿》。

第5篇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制度

一、目的:为保护员工人身安全,确保在意外情况发生时,抢救队员和全体员工能有条不紊地按照应急预案、迅速及时地抢救伤员,最大限度地降低伤亡、伤害程度。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所属范围内及项目经理部伤亡、伤害的应急处理。

三、依据的文件:

《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

《应急准备和响应程序》

《建设工程安全条例条例》等

四、应急响应预案:

1、公司机关由安全部负责,项目部由项目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安全员负责组织成立义务抢救小组并进行业务学习,训练防火知识,培训全体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及应变和处理能力,每年进行一次伤亡、伤害事故演习。

2、工伤事故发生后,需做到有组织处理,妥善处理被伤害对象,尽量养活伤害程度。

3、当发生伤亡、伤害事故时,一般的磕、碰工伤类可采取自救,由当事人报告工长,工长安排专人到最近的医院进行检查治疗。

4、当发生食物中毒事故时除执行应急预案外,主管领导应组织抢救小组进行抢救,在救护车到来之前,将中毒者抬到临近道路的房间内,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

5、当发生触电事故时,依据自救原则,发现人首先要切断电源,挑断电线,对触电者进行人工呼吸抢救,如伤害严重,依据应急预案进行抢救。

6、当发生高出物品掉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时,依据自救原则。观察伤情、避免二次伤害,将受伤害者抬至平坦处进行处理,采取切实可行的医疗保护措施,以免伤势加重,伤害严重的依据应急预案进行抢救。

7、当发生坍塌事故时,依据自救原则,先组织人力进行抢救,抢救时不能使用工具,只能人为用手搬、扒、刨,以免二次伤害,伤害严重的依据应急预案进行抢救。

8、发生重大伤亡、伤害事故时,依据应急预案进行抢救。

(1)最先发现情况的人员马上进行呼叫并立即报告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2)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作为总指挥,进行抢救。(3)安全员拨打120急救电话,详细说明事故地点、伤亡情况、联系电话、报警人姓名,并派专人接车。(4)如医院较近,马上送医院抢救,以缩短时间减少伤害程度。(5)总指挥负责组织人员保护事故现场,并以最快捷的方式上报公司安保部。(6)依据“事故原因没有分析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分析事故原因,找出问题根源,总结经验。(7)对应急场所的工作人员和广大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吸取教训。(8)依据分析结果制定预防和改进措施。

五、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的一般程序及基本要求

1、相关职能处室接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向分管局长或局长汇报,并以最快速度赶赴事故现场,在核清事故类别、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人员伤亡及主要原因情况下,及时通知法规信息处。同时填写《立案审批表》(一式两份,职能处室自存一份,一份转法规信息处),由处室主要负责人签署审核意见,分管局长或局长签署审批意见。

2、由法规信息处填写“事故快报”,经分管局长或局长签字后,报市委、市政府和省安监局。“事故快报”自事故发生时24小时内报出。

3、组织事故调查组开展调查,事故调查组由安监局组织牵头,安监、监察、公安、工会和有关主管部门的人员组成,必要时可邀请有关专家参加。1人死亡事故由相关处室主要负责人任调查组组长,2人死亡事故由分管局长任调查组组长。

4、事故调查组认真开展调查取证。调查时统一使用《调查询问笔录》文书。

5、事故调查组在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的基础上撰写事故调查报告。事故调查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⑴事故发生的经过和事故抢救情况;

⑵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⑶事故发生原因和事故性质;

⑷事故责任的划分以及对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⑸事故教训和应当采取的防范措施建议;

⑹其它应当报告的事项。

事故调查报告经调查组全体成员讨论通过、并由调查组成员在调查报告上签字。事故调查报告自事故发生之日起60日内完成,特殊情况下经局主要领导批准可延长30日。

6、事故调查报告形成后,职能处室应及时下达《行政处罚意见意见告知书》(一式两份,职能处室自存一份,事故责任单位一份),并告知事故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对事故调查处理所作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依法享有的陈述和申辩权利。对事故责任单位提出的有关事实、理由和依据方面的不同意见,应当进行复核,成立的应当采纳。

六、严肃事故调查处理纪律。在事故调查过程中,调查取证时应有2名以上调查人员在场,不得单独与事故责任单位接触;不得作事故处理意见表态。对要求事故责任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应一次性列出书面清单,特殊情况下,可补充一次,杜绝随意性。在对事故未作处理决定前,不得向事故责任单位泄露事故处理意见。

第6篇 安全生产预警预报和应急管理制度

1、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本项目部的安全生产预警预报和应急管理,预防和控制潜在的事故或紧急情况发生时,做出应急准备和响应,最大限度地减轻可能产生的事故后果,特制订本制度。

2、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常抓不懈,在不断提高安全风险辨识、防范水平的同时,加强现场应急基础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强化一线人员的紧急处置和逃生的能力,“早发现、早报告、迅捷处置”。居安思危,预防为主。

3、应急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项目部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级管理,分线负责”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各级领导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应充分发挥应急响应的指挥作用。

4、做好安全风险分析及危险源管理,以便有针对性地收集安全生产预警预报信息,根据工程进度、施工季节和施工强度(施工现场人员设备数量)更新安全风险评估,调整危险源级别。

5、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事故,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建立预测预警系统,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妥善处置。每个应急人员必须在岗位能熟练使用两个以上预警电话或其他报警方式。

6、广开信息收集渠道,保持与上级、公司及业主紧密联系,并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渠道获取宏观及周边安全生产信息,预警信息包括气象灾害、流行病、周边安全事故及突发事故的类别、地点、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预警级别、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级别等。

7、危及项目大范围安全生产的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需经项目经理批准,局部预警信息可通过电话、警报器、警钟等方式;特殊情况下目击者可大声呼叫、敲击能发出较强声音的器物的方式进行。

8、重大突发事故发生后,各事发源的第一目击者必须立即报告有关部门领导,最迟不得超过3分钟。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9、突发事故发生后,事发源的现场人员与增援的应急人员在报告重大突发事故信息的同时,要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进行先期处置,控制事态的蔓延。

10、对于先期处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态的重大突发事故,要及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由项目部安全文明生产领导小组组成现场应急指挥机构,统一指挥或指导有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11、现场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并根据需要具体协调、调集相应的安全防护装备。现场应急救援人员应携带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和离开事故现场的相关规定。

12、现场应急指挥机构根据事态的形势,有权调动多个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处置的突发事故,相关部门必须服从统一指挥,尽力协助救援。

13、现场应急指挥机构根据事态的形势的需要,可以请求社会相关组织机构协助救援,相关项目部组织、施工队必须做好引导、协助工作,以便充分发挥社会组织机构的作用。

14、重大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者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安全环保部要做好现场记录,包括拍摄现场照片,以便事故调查处理。现场应急指挥机构予以撤销,宣布恢复正常工作。

15、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对突发事故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要按照规定给予补充。做好疫病防治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

16、对重大突发事故的起因、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调查评估和处理。

17、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组织议定事故恢复重建计划,并与项目副经理一起组织实施恢复重建工作。

18、突发事故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重大事故发生后应及时向主管上级和当地政府报告,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报告工作。也应当向员工发布简要信息和应对防范措施等。

对迟报、谎报和瞒报突发事故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而丧失应急的最佳机会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的,对有关责任人给予处罚或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送司法机关处理。

19、编制书面事故调查报告,根据事故等级的大小,报告给相关升级领导机构。

20、对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对突发事故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7篇 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制度

为确保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工作正常有序和人身及财产安全,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做到万无一失,特制定本乡(镇)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制度:

(1)乡属企事业单位、村委会、生产及经营组织必须制订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

(2)乡上成立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落实人员,明确职责任务,组织实施。全镇相关部门必须主动、积极配合协调,提高救援能力。发生重特大事故后,组织机构的全体人员必须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指挥抢险、排险、救助,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把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3)重特大事故发生后,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向上级及时如实报告事故情况,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不报。

(4)重特大事故发生后,积极配合事故调查组按国家有关规定对事故进行认真调查,并按照“四不放过”原则提出处理意见,按规定时限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同时,及时安抚受害者家属,妥善处理善后事宜,确保社会稳定。

(5)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支持和配合事故救援工作,保护事故现场,提供一切可能的便利条件。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不得阻挠和干涉对事故的依法查处。

第8篇 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卷立卷归档管理制度

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卷立卷归档管理制度

一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全市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卷管理,提高执法工作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安全生产监管档案管理规定》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行政处罚案卷,是指将对行政程序本身的记载以及行政行为所根据的一切文献资料,按照行政执法过程的关联性,进行排列、编注页码、填写目录并装订成册的行政执法文书组合。

第三条 行政处罚案件具体承办人应当收集、核查、修补、整理案件的各种文书及证据材料,对案卷制作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科学性负责。

第四条 全市安全生产执法工作应按本制度做好行政处罚案件案卷立卷归档工作。

二 案卷材料排列原则

第五条 适用一般程序作出的行政处罚类案件,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案件和一般以上事故处罚案件,原则上应当实行一案二卷(正卷、副卷)一号。依法不宜公开的案件材料和行政处罚集体讨论记录,应当装入副卷。适用简易程序作出的行政处罚案件和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事故类处罚案件实行一案一卷。

第六条 案卷文书材料编目顺序,应遵循行政执法程序,按照执法阶段,遵守如下排序原则:

1.证据及密切关联材料依时间排序。

2.实体决定在前,程序决定在后;批复件在前,请示件在后;正件在前,附件在后;转发件在前,原件在后;结论件在前,依据件在后;法律文书在前,其他证据材料及相关材料在后。

3.同一案件中行政执法对象不同的,法人文书材料在前,个人文书材料在后。

4.同一案件中行政处罚对象同类的,处罚重的在前,处罚轻的在后。

5.附图或附表的文件材料排序,文字材料在前,附图或附表在后。

6.事故案卷中,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的批复文件(附事故调查报告)排在结论性文书之前,其余事故调查材料作为证据材料按时间顺序排列。

三 案卷材料排列顺序

第七条 适用简易程序作出的行政处罚案卷材料排列顺序为:

(一)案卷封面;

(二)卷内目录;

(三)行政(当场)处罚决定书;

(四)送达回执;

(五)立案审批表;

(六)罚款收据;

(七)结案审批表;

(八)现场检查记录、询问笔录及相关证据。

第八条 适用一般程序作出的行政处罚案卷材料排列顺序为:

(一)正卷

1.案卷封面(注明正卷);

2.卷内目录;

3.行政处罚决定书;

4.送达回执;

5.案件处理呈批表(决定);

6.立案审批表;

7.行政处罚集体讨论记录;

8.行政处罚告知书;

9.听证告知书;

10.案件处理呈批表(告知);

11.罚款催缴通知书;

12.延期缴纳罚款审批表;

13.延期缴纳罚款批准书;

14.强制执行申请书;

15.罚款收据;

16.案件移送审批表;

17.案件移送书;

18.结案审批表;

19.对当事人制发的其他法律文书(按照制发日期先后排列);

20.证据材料:

(1)现场检查记录(初次);

(2)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

(3)现场检查记录(复查);

(4)整改复查意见书;

(5)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

(6)强制措施决定书;

(7)询问通知书;

(8)询问笔录(附被调查和被询问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9)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企业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书、相关人员任职文件等证明材料;

(10)当事人陈述;

(11)证人证言;

(12)鉴定结论(包括委托鉴定书、鉴定机构资质证明、鉴定报告、抽样取证记录等);

(13)有关书证(包括帐册复印件、原始凭证及图片、合同、协议、票据复印件等);

(14)有关物证(包括实物、现场照片、实物照片等);

(15)视听资料、计算机数据(包括制作人、证明对象、证明内容等说明);

(16)勘验笔录;

(17)其他证据材料。

21.查封、扣押财物处理凭证(转退还财物清单、当事人收回财物收据);

22.没收物品的处理记录(统一入库的,附入库单;销毁的,附销毁记录及照片;拍卖或变卖的,按规定保存相应手续材料,包括没收物品变价款收据);

23.案件处理过程中形成的应归档并可以公开的其他材料;

(二)副卷

1.案卷封面(注明副卷);

2.卷内目录;

3.案源材料(包括检举材料、申诉材料、控告材料、监督检查报告、上级机关交办或者有关部门移送的材料);

4.案件调查终结报告;

5.听证报告书等材料;

6.其他有关内部讨论材料。

第九条 事故行政处罚类案卷材料排列顺序为:

(一)正卷

1.案卷封面(注明正卷);

2.卷内目录;

3.事故调查报告批复;

4.事故调查结案请示;

5.事故调查报告;

6.行政处罚决定书;

7. 送达回执;

8.案件处理呈批表(决定);

9.立案审批表;

10.行政处罚集体讨论记录;

11.行政处罚告知书;

12.听证告知书;

13.案件处理呈批表(告知);

14.罚款催缴通知书;

15.延期缴纳罚款审批表;

16.延期缴纳罚款批准书;

17.强制执行申请书;

18.罚款收据;

19.案件移送审批表;

20.案件移送书;

21.结案审批表;

22.对当事人制发的其他法律文书(按照制发日期先后排列);

23.证据材料:

(1)现场检查记录(初次);

(2)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

(3)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

(4)强制措施决定书;

(5)询问通知书;

(6)询问笔录(附被调查和被询问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7)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企业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书、相关人员任职文件等证明材料;

(8)当事人陈述;

(9)证人证言;

(10)有关书证(包括帐册复印件、原始凭证及图片、合同、协议、票据复印件等);

(11)有关物证(包括实物、现场照片、实物照片等);

(12)视听资料、计算机数据(包括制作人、证明对象、证明内容等说明);

(13)勘验笔录;

(14)其他证据材料。

24.查封、扣押财物处理凭证(转退还财物清单、当事人收回财物收据);

25.案件处理过程中形成的应归档并可以公开的其他材料;

(二)副卷

1.案卷封面(注明副卷);

2.卷内目录;

3.案源材料(包括检举材料、申诉材料、控告材料、监督检查报告、上级机关交办或者有关部门移送的材料;页码起始页);

4.安全监管部门检查事故单位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5.事故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报告;

6.组成事故调查组通知;

7.调查组成员名单及签字;

8.技术鉴定报告(含技术专家组名单及签字);

9.事故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等主体证明材料;

10.伤亡者基本情况及相关医学病理证明(含身份、劳动关系、收入等);

11.调查询问笔录(被询问人的身份证明材料附后,包括被询问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12.当事人陈述;

13.证人证言;

14.鉴定结论(包括鉴定委托书、鉴定机构的资质证明、鉴定报告、抽样取证记录等);

15.有关书证(包括帐册复印件、原始凭证及图片、合同、协议、票据复印件等);

16.有关物证(包括实物、现场照片、实物照片等);

17.视听资料、计算机数据(包括制作人、证明对象、证明内容等说明);

18.勘验笔录;

19.其他证据材料(与案件定性有关联、具有证明力的其他证据材料);

20.财物处理单据(转退还财物清单、当事人收回财物收据);

21.事故调查组内部讨论记录及签名;

22.其他事故调查组成员单位意见;

23.事故善后处理情况;

24.其他需要搜集整理入卷材料;

四 案卷材料填写要求

第十条 行政执法案卷内所有执法文书应统一使用《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手册》印发的执法文书式样。

第十一条 案卷封面内容要求为:

(一)题头:注明案件办理部门。

(二)文书文号:文书文号是案卷首页的编号,由地区简称+文书简称+年份+序号组成。序号可以按照本单位统一编写,如“福应急案〔2019〕1 号”文书文号应当与其他执法文书一致。

(三)卷宗类别:正卷和副卷。

(四)案件名称:案件名称应当准确、简洁描述,直接反映案件的要素,并且在案件材料中保持前后一致。

案件名称表述主要分为以下三类:

1.事故类:事故单位+事故发生月日+事故等级+事故类别+案,如“xx 公司12.13 较大坍塌事故案”;

2.违法行为类:违法主体+违法行为+案,如“xx 公司违法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案”。

3.非法行为类:违法主体+非法行为+案,如“xx 公司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案”。

(五)类别:案卷类别分为简易程序行政处罚案卷和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卷,一般程序案卷又分为事故案卷和非事故案卷。

(六)案由:案由是对案件性质的初步定性,按照违法行为分类填写。具体如下:

1.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类违法;

2.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类违法;

3.安全生产建设项目类违法;

4.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类违法;

5.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类违法;

6.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类违法;

7.安全生产隐患管理类违法;

8.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类违法;

9.安全生产承包租赁类违法;

10.安全生产警示标志类违法;

11.重大危险源管理类违法;

12.安全生产中介机构类违法;

13.安全设备使用维护类违法;

14.生产经营单位作业现场管理类违法;

15.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类违法;

16.生产安全事故责任类违法;

17.其他类违法案件,对违法行为定性后填写。

(七)立案日期:同立案审批表的审批时间。

(八)结案日期:同结案审批表的审批时间。

(九)办理结果:处理结果应当写明当事人违反的法律规定、处罚依据和处罚内容,引用法律条文应具体到条、款、项、目,并且与行政处罚决定书相一致。

(十)承办人员:填写该案件具体承办人姓名。

(十一)归档日期:具体存档的时间。

(十二)归档号数:按照本单位统一的顺序排列编号。

(十三)保存期限:按档案管理要求填写。

第十二条 卷内目录内容包括序号、文件名称及编号、日期、页号、备注五项。

序号即卷内文件的编号,以整份文件材料为单位,一文一号,使用阿拉伯数字排列填写。

文件名称及编号应当填写文件材料全称及文件编号,无编号的文件应填写制发或者提供该文件的法人组织和个人名称。

日期应当填写文件材料制成或印发的日期。

页号即卷内文件所在之页的页码,填写每份文件的起止页码。

备注根据需要填写文件说明事项,如复印件。

卷内目录应当填写真实、全面、客观,与卷内材料相符;

无签字以及行文日期等材料,应考证补充清楚再填写。

第十三条 卷内备考表是填写该卷有需要加以说明与解释的情况,包括:盒内文件情况说明(如卷内材料件数、页数;卷内文件是否完整,有无破损;是否有重要价值或特别意义的文件等);整理人(由档案整理者签名);检查人(由案卷质量审核者签名);日期(由检查人填写)。 卷内备考表放置于案卷末页。

第十四条 案卷封面、目录、备考表一律采取打印制作。

五 案卷材料的整理

第十五条 整理完毕的案卷,质量应符合下列标准:

文件材料齐全完整;排列分类系统条理;书写标记整齐规范;装订折叠美观简洁。

第十六条 按照“谁办案、谁立卷”的原则,从调查或者立案之日起,承办人员就应当开始系统收集有关文书,做好立卷的前期准备。承办人员应当自案件办结之日起15 日内立卷完毕。

第十七条 在行政处罚决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当事人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形成的档案,可以合并入原案卷保管,或者另立附卷保管。

第十八条 案卷文书材料一般应使用打印的文书原件,尺寸规格为a4 型纸;不能使用文书原件的,可使用与原件核对无误的a4 型纸张复印件,并注明出处及加盖文书原件保管单位公章。

第十九条 案卷材料确需手工填写的,不得使用不耐久字迹材料书写,应使用碳素墨水、蓝黑墨水或墨汁书写,字体工整、清晰。文书材料有涂改的应更换修正后的文书原件,不能更换的,应由相关人员在涂改处按指印确认。

第二十条 案卷文书材料整理应注意下列事项:

(一)照片与破损、字迹模糊或容易褪色的铅笔、圆珠笔等文书材料以及纸张较小、轻薄的文书应复印或托裱,复印件应置于原件前面;

(二)大于a4 型标准规格的纸张应折叠,小于a4 型标准规格的纸张应托裱;

(三)案卷装订不得覆盖住字迹或图表画面;

(四)需要附卷保存的信封,要打开展平加贴衬纸,并保留邮票、邮戳;

(五)文书材料上的金属物必须剔除,以防锈蚀;

(六)案卷装订应当采取线装,加盖档号章。

第二十一条 案卷材料除空白页外,凡载有文字、图表的正反面均一页编一号,依次用阿拉伯数字逐页编写页码。编码可用页码机戳盖。正页在右上角、反页在左上角编写,案卷封面、卷内目录、备考表不编页码。

第二十二条 归档的录音带、录像带、视频等声像档案,应转换成格式统一的数字信息进行存储,并在载体上注明当事人的姓名、案由、案号、承办单位、录制人、录制时间、录制内容,并按形成顺序逐盘登记造册归档。归档的证物,凡是能够附卷保存的,应装订入卷;不能装订入卷的,应拍照入卷,证物放入证据袋内,并贴上标签,注明证据名称、数量、种类、制作的时间、地点和所在案件案卷号等事项。

六 案卷的移交

第二十三条 案件承办人应在每年3 月底前,将上一年度已办结的案件档案移交本单位档案室集中统一保管。移交前应由档案管理人员对案卷和附卷证物进行当场清点接收,编制移交清册,办理移交手续。电子文件应当随纸质案卷一并移交。不符合规定要求的,退回办案人员重新整理后归档。

第二十四条 案件承办人调动或者工作岗位调整的,应当在调动手续办理完毕前或者岗位调整后一个月内办理完档案移交手续。

第二十五条 受委托的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实施行政处罚形成的案卷材料,应当依据本标准的规定,将有关案卷材料整理完毕后,及时移送委托机关归档管理。

第二十六条 已经归档的案卷,一般不得从中抽取或者增添材料。确需抽取或者增添材料的应征求档案管理员的同意后,应当经执法监察负责人审核后,报安全监管部门分管执法工作的负责人审批同意后,按立卷要求办理。

第二十七条 案卷的借阅必须严格执行审批制度,履行审批手续。安全监管系统内因工作需要查阅和摘录案卷材料的,应当填写档案借阅登记表,经执法监察负责人审核、分管执法工作负责人审批同意后,方可查阅和摘录。查阅和摘录原则上在档案室进行,不划道、涂改、拆卷、裁剪、拍照、撕毁等。确需复制案卷材料的,应经主要负责人审批同意。

安全监管系统外的单位和个人需要查阅、摘录和复制案卷材料的,应当出示公函、工作证(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证明,经执法监察负责人审核、分管执法工作负责人审批同意后,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查阅、摘录和复制。外借案卷的,应经主要负责人审批同意。借出单位禁止转借其他单位和个人使用。

接收借出的案卷时,要认真验收和清点核对。对存在的短缺、涂改、增删、污损等情况,应报告分管执法工作负责人及时追查处理。珍贵的实物档案、重要的照片、底片、缩微胶片等档案一律不得借出。

七 案卷的保管和销毁

第二十八条 案件档案保存期限分为永久和定期两种,定期采用标时制,根据归档材料的价值定为30 年或者10 年。保存期限自立卷之日起开始计算。简易程序案卷的保存期限为10 年。一般程序案卷中,未经部门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的非事故案件的保存期限为30 年;经部门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的非事故案件、所有事故案件、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件、有本级人民政府领导或者上级领导批示的案件、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的保存期限为永久。

第二十九条 按照国家规定的档案销毁标准,经执法监察负责人鉴定后,书面报主要负责人审批,填写案卷销毁登记表,由两人以上(一名销毁人、一名监督人)负责销毁,并在销毁登记表上签名,严禁把销毁的档案出售给任何单位和个人。销毁档案的请示报告和销毁登记表应立卷存档。

八 附则

第三十条 本制度属于福泉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规范,用于指导和规范全市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工作,涉及相关法律问题处理上以上位法为准。国家、省对实施行政处罚及法律文书制作另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一条 本制度由福泉市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9篇 安全监理制度应急预案格式

一、施工安全文明监理法规依据

1.国家现行的关于安全文明施工方面的法律、法规及强制性标准

2.国家现行施工规范、规程及强制性条文

3.被审查批准的设计文件

4.市、地方建设工程安全文明生产管理法规及强制性措施

5.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和相关专项工程施工技术方案

二、安全文明监理目标

1.杜绝重大伤亡事故;

2.控制轻伤事故在12‰;

3.实现重大事故五个为零,既:重伤事故为零,死亡事故为零,倒塌事故为零,中毒事故为零,火灾事故为零;

4.确保施工区域文明施工达标。

三、安全文明监理组织机构

在监理工作中,要建立可靠的安全管理组织保证体系,树立全员、全面、全过程的管理思想,把安全控制引入到正常的监理工作中去。为此,工程监理项目部按要求成立了安全控制监理小组,由总监代表刘行元任组长,安全员王新民任副组长,全体监理人员为组员,并接受公司总工办的工作监督指导,层层落实。

四、安全文明监理人员职责

4.1总监理工程师的安全文明监理职责

1、 确定项目监理机构的安全组织形式,人员配备,工作分工及安全岗位职责;

2、 主持制订工程项目监理大纲中的安全监理目标及工作内容,审查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监理细则中的安全监理内容;

3、 组织、检查、考核监理人员的安全监理工作情况,对不称职的监理工程师及时进行调整,保证监理机构有序、高效地开展工作;

4、 审核分包单位的安全资质,签署审核意见;

5、 审核承包商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的安全内容;

6、 主持或参与安全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7、 对施工现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下达停工令;

8、 负责对重大安全事故向安全监督部门的报告。

4.2监理工程师的安全文明监理职责

1、在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制订项目安全监理任务和监理程序以及项目应急预案;

2、具体组织实施安全监理工作;

3、负责审查承包商提交的各单位、单项工程施工技术方案中的安全内容,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审查意见;

4、负责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临时施工用电、文明施工、夜间施工安全措施、防台风雷雨安全措施;

5、负责对施工单位特殊工种施工人员资质的审查;

6、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时可下达“暂时停工令”,并立即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

7、负责组织施工现场定期与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并负责对安全隐患整改情况的跟踪检查;

8、参与安全事故的调查与处理工作;

9、组织或参加安全工作会议;

10、负责对安全管理资料的收集、整理、存档;

11、及时、全面地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其负责监理的安全工作情况。

4.3监理员的安全文明监理职责

1、在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现场安全监理工作;

2、巡视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运行情况;发现违章,马上予以制止并立即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汇报;

3、担任旁站监理工作的同时,做好安全监理工作;

4、做好监理日记和有关监理记录中安全内容的记录。

五、安全文明监理制度

1.严格执行国家、深圳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和规章制度,坚决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2.各级监理人员务必熟悉安全文明监理职责,依照安全文明监理实施细则认真履行职责。

3.监理对现场安全文明实行定期检查和日常检查。

定期检查:每月组织一次。

4.对现场安全文明定期检查是定期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进行检查,并通过安全检查,宣传、贯彻、落实有关法规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对施工中不安全、不卫生的问题采取对策,消除不安全因素,保障安全生产。

5.定期检查的内容包括:查思想、查制度、查机械设备、查安全设施、查安全教育培训、查操作行为、查劳保用品使用、查伤亡事故的处理等。

6.定期检查的要求:

1) 组织施工单位的安全负责人、安全员和各相关职能人员必须参加定期检查会议。

2) 检查内容、标准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执行,采用安全检查评分表。

3) 检查记录要认真、详细,特别是对隐患的记录要具体,如隐患的部位、危险性的程度及处理意见等,有扣分的要记录每项扣分的原因。

4) 对重点和关健部位要重点检查,对大面积或数量多的相同内容的项目可采取系统的观感和一定数量的测点相结合的检查方法,采用测检工具,用数据说话。

5) 检查的情况要进行安全评价,根据安全评价研究对策,进行整改和加强管理。整改工作包括隐患登记、整改、复查、销案。

7.对检查出来的隐患的处理:

1)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应进行登记,作为整改的备查依据,同时为安全动态分析提供信息渠道。根据隐患记录的信息流,制定出指导安全管理的决策。

2)安全检查中查出的隐患除进行登记外,同时发出隐患整改通知单,引取整改单位的重视。对凡是有即发性事故危险的隐患,要责令停工,并督促施工单位立即整改。

3)对于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当场指出,并进行纠正。

4)对查出的隐患,立即研究整改方案,按照“三定”(定人、定期限、定措施),督促施工单位立即进行整改。

5)工单位整改完成后,立即进行复查,经复查整改合格后,进行销案。

8.日常检查:每日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依照《安全文明施工旁站记录表》(见附表)中的监理内容进行巡视、跟踪或旁站检查,并认真填写记录表。若发现违章冒险作业的行为要责令其停止作业,发现隐患的要责令停工整改,并填写《安全整改通知》(见附表),立即通知施工单位整改。

六、安全文明检查内容

1、施工组织设计

2、临时用电施工方案

3、各单项工程施工方案

4、定期进行安全文明检查记录

5、会议纪要

6、旁站监理记录

7、从业人员上岗操作资格证

8、施工单位对新进场的工人进行的三级安全教育记录和安全教育的内容,包括:

1)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和法制观念以及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纪律。

2)发生事故后如何抢险、排险、保护现场和及时进行报告。

3)各专业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机械设备、电气安全及高处作业等安全基本知识。。

5)防火、防毒、防尘、防爆知识及紧急情况安全处置和安全疏散知识。

6)防护用品、用具使用的基本知识。

7)班组安全活动制度、纪律以及各岗位发生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及其防范对策。

8)电工、起重机械工、金属焊接工、机动车辆行驶员、架子工等特种作业人员要进行培训,杜绝无证上岗作业情况发生。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综合检查。

9、现场基坑支护、临边围护、安全防护

10、施工机具

11、施工用电

12、余土外运

13、文明卫生

七、安全文明监理实施细则

为加强安全文明监理工作,落实安全文明监理制度、安全文明检查内容,制定本细则。

(一)安全施工的控制方法

1、安全施工的事前控制

(1)根据工程的特点,结合国家、深圳市安全施工要求,要求承包商编制切实可行的安全施工计划。

(2)落实安全施工的主要负责人,明确职责,制定相关制度;审查承包商的安全施工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并审查相关人员的资质,加强专业持证人员、上岗人员的证件检查;

(3)仔细审查施工平面布置是否合理,从环境上保证安全生产。

(4)监督承包商健全安全施工制度,包括防火、防灾、防毒、防洪、安全用电、安全运输、安全操作等。

(5)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文明施工的思想。

(6)监理机构除制定内部的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外,还要检查承包商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施工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并把“预防为主”放在安全监督的首位。分析和研究工程施工中可能出现的不安全隐患,在有关会议上督促承包商做好预防工作。

2、安全施工的事中控制

(1)监督承包商的安全保证体系到位履职,使安全施工施工得到控制。

(2)监督承包商全面实施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施工计划,使施工现场的材料、物资、配件划区堆放整齐、道路畅通,安全设施可靠,做到材料堆放整齐有序,施工程序安排合理,工完场清、现场整洁卫生。

(3)监督承包商按图施工,保证工程施工质量,以质量保安全,实现安全施工。现场临建搭设、材料堆放应严格按照土建施工平面布置图的要求进行,施工现场临时道路均做硬质地面,作好现场简易的排水沟,确保施工现场不积水。施工现场产生的垃圾应随有随清,避免堆积。

(4)检查承包商现场警示标志是否齐全醒目,人员是否按章操作,杜绝野蛮施工。

(5)对三宝(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绳、四口(通道口、电梯口、预留口、楼梯口、)五临边事中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落实;开关箱应符合一机一箱、一闸、一漏,三类电箱中的各类电器应是合格品;两级保护:选取符合容量要求和质量合格的总配电箱和开关箱中的漏电保护器,这既有利于现场电气系统的维护,又能充分保证施工安全,同时也是现场标准化管理、文明施工的一种体现。所以,对“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做到合理设置是至关重要的。

重要工种持证上岗等安全控制点做到每日巡视检查和记录。

(6)对现场发生严重的不安全施工现象和较严重违章作业,监理立即组织承包商进行分析,吸取教训,统一认识,统一步调。

3、安全施工的事后控制

(1)分析安全施工与计划差异,采取有效措施,以保证安全施工计划实现。

(2)总结安全施工的经验,吸取教训,把安全施工工作做得更好、更实。

4、四大监理措施在安全施工中应用方法

措施类别

详细措施

1、组织措施

(1)项目部全员参加,总监负责。(2)专业监理工程师经常检查安全施工落实情况。(3)定期召开安全专题会议。

2、经济措施

(1)监理内部实行安全责任制,奖惩分明,把安全施工监督列入奖惩条款;

(2)严格进行安全施工的检查,对安全措施达不到要求的,要责令整改,并处以相应的处罚;将安全达标情况,作为工程进度款的付款条件之一。

3、技术措施

(1)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检查安全技术措施是否满足安全施工的要求。

(2)适当采用新技术为安全施工服务。(3)定期写出安全生产的报告提交业主。

4、合同措施

(1)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因承包商安全施工的问题引起安全事故,造成业主的经济损失的要向业主进行赔偿。

(2)对照合同规定,督促承包商严格履行安全生产合同条款。

(3)与承包商签定合同时,要明确施工期的安全施工总目标;明确安全责任范围,制定安全施工的奖罚条款。

(二)、文明施工控制方法

1、工程标牌

施工现场应设置工程标牌(五牌一图),工程标牌为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工程概况牌、文明施工管理牌、组织网络图、安全纪律牌、防火须知牌。工程概况牌设置在工地围档的醒目位置上,标明项目名称、规模、开竣工日期、施工许可证号、建设单位、设计单位、质量、安全监督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投诉电话等。

2、临时建筑物、构筑物

包括办公用房、宿舍、食堂、仓库、卫生间、沐浴室及消防用的砂、水池等。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要求稳固、安全、整洁,并满足消防要求,禁止使用竹棚、石棉瓦、油毡搭建。现场设置集体宿舍时,应具备良好的防潮、通风、采光等性能,并与作业区隔离。人均床铺面积不小于2平方米,并进行适当的分隔。按设计架设用电线路,严禁任意拉线接电,严禁使用电炉和明火烧煮食物。

3、成品、半成品及原材料的堆放

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平面布置图划定的位置堆放整齐,不得侵占市政道路及公用设施。确需临时占用的,应由建设单位提出申请,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经有关部门批准,并将批准号的标志悬挂在现场。

4、现场场地及道路应硬地化

其厚度和强度应满足施工和行车需要。现场场地和道路要平坦、通畅,并设置相应的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周边设排水沟,现场不允许有积水。

5、污水的处理和排放

场地内应设沉淀池和冲洗池并做到:

1、所用的生活或其他污水必须分别处理后方能经排水渠排入市政排水管网或河流;

2、采用钻孔、冲孔或其他施工产生的泥浆,未经沉淀不得排入市政排水管网或河流。废浆和淤泥应使用封闭的专用车辆进行运输。

6、粉尘控制

1、由于其他原因而未做到的硬地化部位,要定期压实地面和洒水,减少灰尘对周围环境的污染。

2、禁止在施工现场护焚烧有毒、有害和有恶臭气味的物质;

3、装卸有粉尘的材料时,应洒水润湿和在仓库内进行;

4、严禁向建筑物外抛掷垃圾。

7、运输车辆

1、运输车辆必须冲洗干净方能离场上路行驶;

2、装运建筑材料、土石方、建筑垃圾及工程渣土的车辆,应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行驶中不污染道路和环境。严格执行《关于加强深圳经济特区土石方运输管理的若干规定》(深建字[1997]185号。

8、消防管理

1、施工现场必须制定消防制度,建立健全消防管理网络,明确各区域消防责任人;

2、合理配置灭火器材,一般临时实施区,每100平方米配备两个10升灭火器,大型临时设施总面积超过1200平方米的,应备有专供消防用的太平桶、积水桶(池)、黄砂池等器材设施,上述设施周围不得堆放其他物品;临时木工间、油漆间、木、机具间等,每25平方米应配备一个种类合适的灭火器,油库、危险品仓库应配备足够数量、种类的灭火器;仓库或堆料场内,应根据灭火对象的特性、分组布置酸碱、泡沫、二氧化碳等灭火器,每组灭火器之间的距离不应大于30米;

3、灭火现场必须指定专人统一指挥,并保持高度的组织性、纪律性,行动统一、协调一致,防止现场混乱。灭火时应注意防止方生触电、中毒、窒息、倒塌、坠落伤人事故。

9、现场卫生

1、设置足够的垃圾池和垃圾桶,定期搞好环境卫生、清理垃圾、施药除“四害”;

2、建筑垃圾必须集中堆放及时清运。做到工完料清;

3、工地应设茶水厅和茶水桶,做到有盖、加锁和有标志。夏季施工应有防署降温措施;

10、现场安全、保卫

1、建立健全安全、保卫措施,落实治安、防火、计划生育管理责任人;

2、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必须配佩工作卡。工作卡由总包单位制作,工作卡有本人相片、姓名、所属单位、工种或职务,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标志卡应分颜色区别;

3、建立来访登记制度,不准留宿家属及闲杂人员;

4、经常对工人进行法纪和文明教育,严禁在施工现场打架斗殴及进行黄、赌、毒等非法活动。

八、附表

第10篇 安全保密应急准备响应报告查处制度范本

安全保密应急准备与响应及报告查处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昆明贵金属研究所、z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所和公司)各部门对泄露国家秘密事件(以下简称泄密事件)进行安全保密应急准备与响应报告查处程序,使所和公司保密委员会和上级保密工作部门及时掌握事件的情况,加强对安全保密应急准备与响应报告查处的指导和监督,依据国家保密制度―《报告泄露国家秘密事件的规定》(国保发〔1999〕8号),结合所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泄密事件,是指违反保密法律法规,使国家秘密被不应知悉者知悉,或者超出限定的接触范围,而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事件。

第三条 工作程序

工作流程图:

辨识潜在的安全保密因素

应急准备与响应及报告查处制度

应急准备与响应日常执行内容

保密检查工作管理

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四条 本单位的潜在的、有可能产生的安全保密因素和风险因素为:泄密事件的发生。

第五条 保密检查工作管理见《保密工作检查、提醒制度》。

第六条 应急准备与响应报告查处内容

一、发生泄密事件的部门,立即先口头向保密办报告简要情况,同时在24小时内向保密办提交书面报告。保密办核实后,及时向所和公司保密委员会报告。

二、所和公司保密委员会在接到发生泄密事件的报告后,应当在接到报告后24小时内,

书面向上级保密机构报告。情况紧急时,可先口头报告简要情况。

三、报告泄密事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被泄露国家秘密事项的内容、密级、数量及其载体形式。

(二)泄密事件的发现经过。

(三)泄密责任人的基本情况。

(四)泄密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及经过。

(五)泄密事件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

(六)已进行或拟进行的查处工作情况。

(七)已采取或拟采取的补救措施。

四、所和公司保密委员会在向上级保密机构书面报告泄密事件时,应及时组织对泄密事件进行查处,并在3个月内向上级保密机构书面报告查处结果,填写并上报《泄露国家秘密事件报告表》或《泄露国家秘密事件查处结案报告表》。因特殊情况在3个月内查处工作未能结案,不能在规定时限内报告查处结果时,应在规定时限内报告查处进展情况。

五、报告泄密事件查处结果,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泄密事件的发生发现过程。

(二)泄密事件已经或可能造成的危害。

(三)造成泄密事件的主要原因。

(四)对有关泄密责任人的处理情况。

(五)采取的补救措施和加强保密工作的情况。

第七条 对发生泄密事件隐匿不报或不按本规定及时向保密办报告,故意拖延报告时间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主管领导、部门负责人、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第八条 发生泄密事件后,各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所和公司保密委员会组织的查处。对查处工作不配合或隐瞒事实真相,导致查处工作不能顺利进行的,要追究有关主管领导、部门负责人、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第九条 发生泄密事件后具体惩罚办法按照《保密工作奖惩制度》执行。

第十条 本制度由保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11篇 园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管理制度

一、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规范园区应急管理制度,提高应对风险和防范事故的能力,保障职工的安全健康和生命安全,最大限度的减少财产损失、环境损害和社会影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应急管理制度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响应,职责明确,快速反应”的原则,

二、应急管理分“预防、准备、响应和恢复”四个过程。主要内容包括: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应急培训、应急演练、应急物资保障等。

三、成立以园区管理处总经理为组长,副总经理为副组长,各企业负责人为成员的应急管理制度领导小组。应急管理办公室设在园区行政部,并负责日常管理。

四、应急管理培训。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员应急管理培训,培训内容应当包括:事故预防、危险辩识、事故报告、应急响应、各类事故处置方案、基本救护常识、避灾避险、逃生自救等。

五、应急演练。根据年度应急演练计划,每年至少分别安排一次桌面演练和综合演练,以及两次专项应急演练,强化职工应急意识,提高应急队伍的反应速度和实战能力。园区行政部负责做好演练记录和总结。

六、应急通讯设备保障。园区应急管理办公室要对电话、对讲机、手机等通讯器材进行经常性维护或更新,确保通讯畅通。

七、应急救援物资保障。根据园区预案做好应急救援设备、器材、防护用品、工具、材料、药品等保障工作。确保经费、物资供应,切实加强应急保障能力,并对应急救援设备、设施要定期进行检测、维护、更新,确保性能完好。

八、应急处置。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要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故,避免造成更大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污染;要及时组织相关人员疏散、转移,做好安置工作。

九、成立义务救火队,人员以园区保安部人员为主,企业医疗救护人员组成,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消防业务学习或灭火技能训练,并有文字和照片记录。

第12篇 重大信息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报告制度

为预防和及时处置信息安全事件,保证网络信息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特制订网络信息安全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一、在公司领导的统一管理下,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管理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坚持积极防御、综合防范的方针,本着以防为主、注重应急工作原则,预防和控制风险,在发生信息安全事故或事件时最大程度地减少损失,保障用户利益,维护社会和公司稳定,尽快使网络和系统恢复正常,做好网络运行和信息安全保障工作。

二、网络部对互联网实施24小时值班责任制,必要时实行远程控制。网络管理人员应定期对互联网的硬件设备进行状态检查。若发现有上本网站人员异常行为应立即冻结该用户的权限,及时记录在案,情节严重时立即上报有关部门。

网络信息安全事件定义

1、网站受到黑客攻击,主页被恶意篡改、交互式栏目里发表以下内容信息的:

1) 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2)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3) 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4)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 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次序的;

6) 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残、恐怖、教唆犯罪的;

7) 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8) 损害网站形象和网站利益的;

9) 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2、网络应用服务器被非法入侵,应用服务器上的数据被非法拷贝、修改、删除,发生泄密事件。

3、在网站上发布的内容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侵犯知识产权等,已经造成严重后果。

三、突发事件的快速应对措施。网络管理员具体负责相应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不允许有任何触犯国家网络管理条例的网络信息,对突发的信息网络安全事件应做到:

(1)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在发现后在第一时间向上一级领导或部门报告。

(2)保护现场,立即与网络隔离,防止影响扩大。

(3)及时取证,分析、查找原因。

(4)消除有害信息,防止进一步传播,将事件的影响降到最低。

(5)在处置有害信息的过程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保留、贮存、散布、传播所发现的有害信息。

(6)追究相关责任。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停止使用网络,情节严重和后果影响较大者,提交公司及国家司法机关处理,追究部门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行政或法律责任。

四、若发现网页被恶意更改,应立即停止网页服务并恢复正确内容,同时检查分析被更改的原因,在被更改的原因找到并排除之前,不得重新开放网页服务。各级各类服务器提供信息服务,必须事先登记、审批,建立使用规范,落实责任人,并具备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如:日志留存、安全认证、实时监控、防黑客、防病毒等),加强网络设备日志分析,及时收集信息,排查不安定因素。加强bbs、留言板等交互式栏日的专人管理,交互式栏目内容发布实行审核制度,杜绝其蔓延。建立有效的网络防病毒工作机制,及时做好防病毒软件的升级,保证病毒库的及时更新。

五、及时整顿,加强防范。各部门要积极配合上级网络安全管理部门的例行检查,并接受其技术指导。针对网络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出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治方案并具体落实到位,完善网络安全机制,防范网络安全事件再度发生。逐步建立网络信息安全管理长效工作机制,实现公司信息安全管理,创造良好的网络环境。

事件发生并得到确认后,有关人员应立即将情况报告有关领导,由领导指挥处理信息安全事件。阻断网络连接,进行现场保护,协助调查取证和系统恢复等工作,有关违法事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安全管理应急准备制度(十二篇)

1、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任组长,项目部安全员任副组长,各施工员、班组长为组员,以建设部的安全检查标准为目标,结合广东省文明施工标准,制定文明安全管理目标,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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