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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检查和改进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01-25 15:24:20 查看人数:12

安全检查和改进制度

第1篇 安全检查和改进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安全检查与整改管理,避免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旨在改变物的不安全状态、纠正人的不安全行为和改善作业环境,是避免事故发生的有效途径之一。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安全检查分为定期与不定期两种形式,定期检查分为部门、单位内部的日常安全检查、公司月份安全大检查、节假日和季节性专项检查;不定期检查以抽查形式为主。

第三条 部门、单位内部日常安全检查

内部日常安全检查系指部门、单位及班组两级的自检,由部门、单位负责人组织,一般每周进行两次,各生产班组必须每天对生产现场的作业环境和生产条件进行检查。对查出隐患要制定整改措施,并落实专人进行整改,本单位无法完成整改的要以书面形式汇报给公司主管领导及安全环保部。

第四条 公司月份安全大检查

㈠公司安全生产大检查,由公司主管领导参加,安全环保部具体组织实施。

㈡矿区的安全检查由安全环保部主管人员,生产技术部采矿、测量负责人,机电部门电气、设备技术人员,物业管理部主管人员,矿区负责人,安全督导员和施工队负责人联合组成。

㈢公司驻地安全检查由安全环保部主管人员,机电部门电气、设备技术人员,物业管理部主管人员,综合办公室主管人员,财务预算部主管人员及选矿厂主管人员组成。

㈣安全检查结束后,由安全环保部召集检查组人员进行情况汇总,召开安全例会并下发整改通知。整改通知要载明:存在的安全隐患、整改方案、整改负责人、整改完成时间等内容。

第五条 公司主要负责人下井检查

㈠各矿区要建立公司主要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下井登记档案,负责如实填写公司主要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下井记录。要将下井的时间、地点、经过路线、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意见等有关情况进行登记,并存档备查。

㈡公司主要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按照下列规定下井检查。

⑴、各单位及其领导干部下井次数:

为了树立解决问题在井下、工作重点在现场的观念,真正使安全管理趋向现场化,充分发挥采矿工程部领导干部在生产安全工作中的积极作用,特规定:

主任:每月下井次数不少于6次;

副主任:每月下井次数不少于12次;

业务主管:每月下井次数不少于16次。

同时,为了更好的为采矿坑口提供技术指导,做好支持与服务工作,对安全、生产、设备、水电部门的领导干部下井带班次数规定如下:

①、安全环保部:

主任:每月下井不少于6次;

副主任:每月下井不少于10次;

业务主管:每月下井不少于12次。

②、生产规划部:

主任:每月下井不少于6次;

副主任:每月下井不少于9次;

高级工程师:每月下井不少于9次;

工程师:每月下井不少于12次。

③、设备管理部、水电车间:

主任:每月下井不少于2次;

副主任:每月下井不少于4次。

⑵、本制度对业务主管以上领导干部下井次数予以规定,各采矿工程部及与井下业务有关单位要根据本制度的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本单位其他人员下井次数的具体规定,并报安全环保部备案。

⑶、下井人员工作职责及要求:

①、在带班期间负责及时处理和协调井下生产及安全的一切事宜,切实掌握当班井下的安全生产、人员组织、生产组织、设备设施等方面的状况,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及时发现和组织解决各类问题,及时制止各类违规、违纪行为。发生危及作业人员生命的重大隐患和严重问题时,带班人员必须立即组织采取停产、撤人、排除隐患等紧急处置措施。

②、带班人员要突出检查重点,下井检查要有目的性和针对性,要发现突出问题,并组织解决,出井后要认真填写带班工作日志,详细填写下井时间、地点、发现问题、解决办法及交办人员和限期等,确保大问题不过夜,小问题不过班。

③、实行井下带班人员交接班制度。上一班的带班人员要向接班的带班人详细说明井下安全生产、生产组织、设备设施、治安护矿等存在的问题及需要注意的事项,认真交办当班生产及安全生产相关事宜。

⑷、管理及考核:

①、安全环保部要将本制度所涉及部门及管理人员下井次数进行统计,并在公司每月25日前生产调度会上予以通报,公司人力资源部每月将下井带班的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干部综合绩效考核,充分调动井下作业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各采矿工程部及与井下业务有关的单位要将本单位管理人员下井情况在公司每月首次生产调度会上予以通报。

②、为及时了解带班人员出勤情况,由安全环保部牵头,人力资源部、督查组、审计部等部门组成检查组,采用查带班工作日志、入井登记、跟踪调查了解等方式进行调查核实。

③、对玩忽职守、弄虚作假的单位或人员,给予严肃处理,并在全公司范围内通报批评,并追究部门领导责任。

第六条 节假日、季节性专项安全检查

重大节日(如国庆、春节等)停产前后要进行安全检查,冬、夏季要分别进行“四防”检查,夏季要进行防汛专项检查。

第七条 不定期抽查由安全环保部负责组织。

第八条 有关部门、单位需按规定派出安全检查人员,如因未派专人而导致检查漏项,从而引发安全事故,按公司《安全奖惩管理条例》对部门、单位负责人进行处罚。

第九条 检查组成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如因玩忽职守而引发安全事故,按公司《安全奖惩内部条例》对部门、单位负责人进行处罚。

第十条 每次现场安全检查后,安全环保部都要及时下达安全隐患整改指令,并在期限到达时给予验收。对限期整改未达标的,按公司《安全奖惩内部条例》规定进行处罚。

安全检查必须做好记录,并由安全环保部整理归档。

第2篇 企业安全目标监督检查制度

为了确保公司制定的安全目标顺利进行,各级领导必须加强监督检查。现将检查制度作出如下规定:

一、公司每月由经理主持由各部门负责人、各科室、各项目经理、安全人员参加的生产调度会。总结每个月安全生产检查目标实施情况,各级各部门负责人必须递交当月安全生产书面情况,提出下阶段工作计划。

二、安全文明监督科每年进行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由公司副经理、工程处主任带队对各工地的安全目标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在检查发现问题时及时提出整改意见书,并进行复查。并将检查情况做好记录。

三、各项目经理部每周组织各工长、班组长进行一次检查,对本施工范围内的脚手架、机具设备、四口五临边、临时用电等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安排人员进行整改,消除隐患,确保安全目标实施。

四、施工队班组应每天进行检查,对本班组的工作区域所有安全设施等进行自查,对本班组在操作中存在问题进行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汇报。每天召开班前、班后会、总结安排下一步工作。

昆山市顶峰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二00八年三月

第3篇 某酒店防火安全检查制度

酒店防火安全检查制度

1、酒店实行三级防火检查制度,班组结合交接班每日进行检查。各部门每周进行检查一次。保安部会同各部门一月检查一次。酒店每季度和重大节日及vip临店前要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检查。

2、除定期检查之外,要着重加强夜间巡逻检查,夜间各当值主管、领班、工程人员要重点检查电源、火源,并注意其它异常情况及时堵塞漏洞,消除隐患。

3、各部门要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规定,检查安全制度在本部门执行的情况,发现火险隐患,积极采取防范措施,并向上级汇报。

4、岗位防火责任人要严格遵守防火安全制度,积极参加各项安全活动。发现违章行为要及时劝阻,并向部门领导汇报,每天停止工作后,负责检查责任区内的消防安全。紧闭门窗,清除易燃物,检查好电源、火源,做好交接班。

5、工程部要定期对重点部位的电气设备、线路、照明、自动报警、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防火门、消火栓、防火卷帘、空调系统、煤气管路等进行大检查,并做好记录。

6、每次检查中查出的火险隐患要详细登记,逐条研究,限期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同时采取防范措施。

第4篇 坚持安全检查制度

1、公司每月、项目部每周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坚持“三工”制度,杜绝“三违”,实行“三不放过”的原则。

2、安全检查的内容:查思想、查管理、查制度、查现场、查隐患、查整改、查重点部位和重大危险源,依据法规,严肃处理各类违章行为。

3、安全检查的形式:安全质量监察部组织,各项目部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参加。公司安全质量监察部还将结合施工现场实际及上级检查开展安全活动情况,进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

第5篇 现场安全检查和领导干部下井带班管理制度

为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上级一系列安全工作指示精神,促进各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检查制度

矿长对矿安全生产负责;区队长要对本区队安全生产负责;生产现场当班班组长要对本班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当矿长、分管安全生产领导、区队长、班组长因故请假或外出时,必须明确其他人代为负责。

矿管理机关必须严格实行24小时不间断的安全生产调度和领导干部值班制度。必须有一名矿级领导干部坚持调度值班,及时处理安全生产中的问题。

1、每月由矿长组织一次全矿安全质量大检查,检查规程、措施在现场落实情况、现场安全隐患、质量标准化是否符合安全标准、岗位责任制在现场的落实、工程质量和文明生产等情况,对检查出的问题采取现场整改、集中通报、经济处罚、限期整改的方式加以落实。

2、每季度由矿长组织通防、机电等部门对矿井主要通风机反风设施进行一次检查,保证每年进行一次反风演习。

3、回采工作面新面投产前,由生产矿长组织回采专业人员、调度室、安监处、生产、机电、运输、通防及有关生产单位负责人对新面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产。

4、掘进巷道竣工后,由生产矿长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验收,具体验收标准参照掘进巷道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办法执行。

5、副总以上领导、各科室负责人及专业管理人员、区队长下井必须对所经过地点进行认真的安全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填入a卡,并由现场人员签字,上井后交井口信息站筛选,否则不计下井指标。

(二)专业人员安全检查制度

1、各专业对所辖范围内的采、掘、机、运、通、安全、防治水进行重点检查、定期检查、解剖检查。每旬由分管领导组织专业有关管理人员进行专业检查,对现场存在的安全质量方面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重点工作面要重点检查。严格执行“不安全不生产,措施不落实不生产,隐患不解除不生产”的“三不生产”原则,切实搞好现场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2、每月由专业副总工程师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所有规程、措施进行严格复查,发现有违反上级规定或与现场不符的,要及时改正。对临时性工作和零星工程,必须坚持一工程一规程一措施和零星工程施工任务书制度,无规程、措施或零星任务书的一律不准开工生产。

由专业副总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区队规程、措施的传达贯彻情况进行检查,做到工程、措施学习签字齐全,使每一名员工都能够全面掌握和熟练运用规程、措施。

3、重点、特殊工程监督检查制。专业突出对重点和特殊工程的监督检查。现场若出现下列情况和问题时,要安排专人负责监督检查,重点盯班管理,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1)回采工作面的初采初放及撤除;

(2)采掘工作面遇特殊地质构造的施工;

(3)巷道贯通、开门、予透、过断层、过老巷;

(4)三岔口、四岔门的施工;

(5)排放瓦斯,探掘和探放水;

(6)新投用的机电、运输系统;

(7)大型设备的安装、施工、撤除及检修;

(8)长时间停电检修项目;

(9)掘进工作面有计划停风后恢复通风。

(三)区队、班组安全检查制度

1、区队自检自查制度

各区队由区队长组织有关人员对本单位各施工地点进行自检自查,对查出的问题进行现场整改,现场整改不了的要落实责任人限期整改。

2、开工前安全检查制度

开工前,班组长要对工作地点的人、机、物、作业环境进行全面检查,排查安全隐患,确认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后方可挂牌开工生产。

3、瓦斯检查制度

(1)瓦斯检查员巡回检查制度

通防工区按规定配齐瓦斯检查员,经专门培训,持证上岗,执行巡回或跟踪接力检查制度,对各施工地点、作业场所进行瓦斯检查,检查结果要向现场人员通报,并填写现场瓦斯检查牌板,同时检查沿途路线的通防设施,对安全监测系统瓦斯探头和瓦斯断电仪进行检查、校正。

(2)“一炮三检”检查制度

放炮作业的区队要配备兼职瓦斯检查员,并经专门培训,严格执行装药前、放炮前、放炮后检查瓦斯制度,检查结果要向现场人员通报,并记在“一炮三检”手册上。

4、交接班制度

班组长及各工种要现场交接班,要详细说明现场安全状况、存在的问题及原因、需要注意的事项等,并认真填记在a卡上的交接班记录,并互相签名。

(四)群监系统监督检查制度

群监系统要充分发挥在安全管理上的监督保证作用,结合实际,组织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同时做好对“三违”人员的帮教工作。

(五)考核规定:

1、矿长(区队长、班组长)因故请假或外出时,必须明确专人代为负责,否则罚款10-50元。

2、必须严格实行24小时不间断的安全生产调度和领导干部值班制度,正确及时处理安全生产中的问题,严禁无故空岗,否则罚款10-50元。

3、在每月一次由矿长组织的全矿安全质量大检查中,对无故不参加者罚款10元,对检查出的问题逐条加以整改落实,否则罚款10-50元。

4、每季度由矿长组织通防、机电等部门对矿井主要通风机反风设施进行一次检查,检查结果落实整改并形成书面材料,否则对有关责任人罚款10-50元。

5、回采工作面新面投产前,由生产矿长组织对新面进行验收,不经验收投产,追究有关部门人员的责任。

6、掘进巷道竣工后,由生产矿长组织进行检查验收,不经验收投产,追究有关部门人员的责任。

7、全矿各级管理人员下井必须对所经过地点进行认真的安全检查,如果所检查路线24小时内发生事故,追究检查人员的责任。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填入下井记录本或时控卡,并由现场人员签字,上井后交井口信息站筛选,否则不计下井指标。

8、每月由专业副总工程师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所有规程、措施进行严格复查,坚持一工程一规程一措施和零星工程施工任务书制度,无规程、措施或零星工程任务书的一律按“停止作业”追究责任;规程、措施签字不全或代签的,罚款20元。

9、重点、特殊工程有专人负责监督检查、盯班管理,空班罚款10-20元,发生事故追究盯岗人员的责任。

10、开工前,班组长要对工作地点的人、机、物、作业环境进行全面检查,排查安全隐患,确认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后方可挂牌开工生产,否则罚款5-10元。

11、瓦斯检查员按照有关规定对各施工地点、作业场所巡回瓦斯检查,出现空班、漏检、造假数,一律开除矿籍。

12、群监系统要充分发挥在安全管理上的监督保证作用,定期组织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同时做好对“三违”人员的帮教工作,否则罚款10-20元。

13、未执行现场交接班或不签名及交接不认真的罚款5-10元。

(六)加强现场安全管理的规定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第446号令《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煤矿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下井带班的指导意见》和山东煤炭局《关于对省属煤矿企业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下井带班问题的批复》等有关规定精神,根据集团公司新矿安字[2007]5号《关于贯彻<煤矿企业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下井带班管理规定>;的实施意见》和新矿安字[2007]16号《生产矿井管理人员下井考核规定》要求,为进一步落实我矿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经矿研究,特制定本规定:

1、下井带班人员范围

(1)井下区队每班必须有1名工区管理人员下井盯班。

(2)矿每班必须有1名副总以上领导下井带班。

2、下井带班人员任务及职责权限

(1)区队管理人员盯班任务及职责权限

①区队管理人员对当班安全生产负责, 要把保证安全生产作为第一位的任务,切实掌握和抓好当班的安全生产工作。

②在生产过程中遵守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抓好规程、措施及各种规章制度在现场的落实,合理组织安全生产。

③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负责落实施工现场事故隐患排查及治理工作,每班开始工作之前和工作中,必须对工作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立即组织处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

④负责检查施工现场的班组劳动组织、工程质量、持证上岗、职工正规操作等工作,及时制止“三违”,杜绝违章指挥。

⑤当施工现场发生险情,不适宜进行作业时,要立即汇报调度室,及时组织职工撤离,并积极组织处理险情。

(2)副总以上领导带班任务及职责权限

①下井带班人员对当班安全生产负责,要把保证安全生产作为第一位的任务,切实掌握和抓好当班井下的安全生产工作。

②深入到安全薄弱地点具体解决现场问题。

③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及时发现和组织消除事故隐患。

④检查所经路线的工程质量、安全质量标准化、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职工正规操作等工作,及时制止“三违”,杜绝违章指挥。

⑤当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和严重问题时,必须立即组织采取停产、撤人、排除隐患等紧急处置措施,及时向调度室、矿领导汇报,并组织有关人员盯在现场整改。

⑥检查在生产过程中是否遵守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检查规程、措施及各种规章制度在现场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处理。

3、带班人员规定及考核办法

(1)区队管理人员盯班规定及考核办法

①必须参加班前会,按规定带领职工上下井,并填写上下井登记表。对未参加班前会或未填写上下井登记表的罚款10元/次。

②下井必须到信息站挂牌,上井到信息站摘牌,并填写下井记录,有信息站负责考勤。对不按规定摘挂牌的罚款10元/次。

③每班至少有1名工区管理人员现场盯班,不得空岗。出现空岗对责任人罚款20元/次,联责区长10元/次,并由区长安排管理人员下井盯班。

④实行现场交接班制度,上班的盯班人员要在现场向接班的盯班人员详细说明现场安全状况、存在的问题及原因、需要注意的事项等,并认真填记交接班记录簿。对违犯此项规定的罚款10元。

⑤必须按本单位走动式管理规定的路线,对工作地点的安全隐患进行详细排查,现场发现隐患要及时组织处理,能现场解决的必须立即整改,同时对当班巡查路线的职工a卡进行考核并按规定互相签字。对违犯此项规定的按区队精细化文件规定进行处罚,由区长考核。

⑥每班必须向调度室及工区汇报不少于两次,特殊情况,必须立即向调度室汇报。每少汇报一次罚款10元,由调度室考核。

⑦要做到与工人同上同下,保证下井时间不低于8小时,杜绝早上晚下现象。对早上晚下者罚款10元/次,由安监处考核。

⑧必须保证下井质量,对下井经过的路线、时间、现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意见,要认真填入a卡,上井后交工区值班人员。对违犯此项规定的按区队精细化文件规定进行处罚,由区长考核。

⑨工区值班人员要根据盯班人员a卡填写的隐患及整改意见,进行筛选后下隐患通知单,并记录隐患台帐进行安排处理。对违犯此项规定的按区队精细化文件规定进行处罚,由区长考核。

(2)副总以上领导带班规定及考核办法

①每月由调度室负责编排副总以上领导轮流下井带班表,每班一人,包括日期、班次、带班的走动路线等。

②必须按规定的时间、班次上岗,在早班7:00、中班15:00、夜班23:00前到调度室了解全矿安全生产状况并考勤,确定下井走动路线。对违犯此项规定的罚款10元/次。上岗人员必须按时上岗,不得空岗,确实有事必须向生产矿长请假同意,并由其他副总以上领导替班。出现空岗对责任人罚款100元/次、并进行责任追究。下井必须到信息站挂牌,上井到信息站摘牌,并将下井记录交信息站,由信息站考勤、建立档案。对违犯规定的罚款10元/次。

③必须按走动式管理规定的路线,对所经过的各工作地点的安全隐患进行详细排查,现场发现隐患要及时组织处理,能现场解决的必须立即整改,同时对当班巡查路线的职工a卡进行考核并按规定互相签字。

④每班向调度室汇报不少于两次,特殊情况,必须随时向调度室汇报,上井后必须到调度室汇报现场情况,调度室负责做好记录。每少汇报一次罚款10元。

⑤实行井下交接班制度。上一班的带班人员在井下向接班的带班人员详细说明井下安全状况、存在的问题及原因、需要注意的事项。做到与工人同上同下,保证下井带班时间不低于8小时,杜绝早上晚下现象;对早上、晚下而又发生事故的从严从重责追究任。信息站严格下井考勤制度,凡是盯班人员早班15:30、中班23:30、夜班7:30以前上井交卡的,其下井视为无效,并罚款10元/次。

⑥上岗人员必须保证下井质量,对下井经过的路线、时间、现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意见,必须认真填入a卡,上井后交信息站。信息站要根据上岗人员a卡填写的隐患及整改意见,进行筛选后下隐患通知单或d卡送交责任单位处理,并按规定进行闭合。对违犯规定的罚款10元/次。

⑦科室管理人员上岗要严格按照以上规定执行。

⑧对下井带班情况,由调度室负责做好下井汇报记录,由安监处负责做好下井考勤、建立考核台帐,实行档案管理。

⑨由安监处负责在井口设立副总师以上领导下井公示牌板,通报考勤,接受职工的监督。

4、管理人员各项指标及考核办法

(1)考核规定

对完不成各项指标考核按照管理人员岗位月薪考核办法执行。

第6篇 汽车站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1、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整改、应急预案、有关法律法规及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情况,并做好记录。

2、做好出车前、停车后的准备、检查工作,现隐患要及时修复后方可出车。

3、严查超员、超载和擅自装载“三品”。确保行车安全发车。

4、定期检查车辆的安全装置、灯光信号、证件。

5、检查驾驶员是否带病或疲劳开车,是否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6、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安全有效。

7、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依制度进行奖惩。汽车站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制度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遏制交通事故发生,须做到: 1、对交通主管部门检查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整改事项,按时逐项予以整改落实。2、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立即通知整改,并立即抓好落实,及时消除。

3、驾驶员要定期做健康体检及心理的职业适应性检查。4、每趟次出车前,要对车辆的安全性能进行全方位检查,问题及时排除,不消除隐患不得出车。5、车辆出站时,须检查

超员、超载和擅自装载“三品”等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出车。

6、要定时检查驾驶员及车辆是否符合安全管理规定。7、车辆经检测、二级维护,查出的隐患要及时整改,整改不到位不得出车。8、定期对车辆的消防器材、电路、车辆机件等进行自查自纠。9、对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的责任者给予从严追究。10、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档案,吸取经验教训。

第7篇 安全检查评比制度

为使人人重视安全工作,现将宣传、布置、检查与评比结合起来,根据我园的实际情况,制定如下检查评比制度。

一、检查次数与检查内容

1.每月检查四次。

2.凡属安全方面的工作都属检查内容。如:

(1)门窗下班前是否关好。

(2)电源、煤气是否切断。

(3)洗衣机排水开关是否还原。

(4)贵重物品是否收藏好或交回资料室。

(5)有否遗留在室外的幼儿玩具等等。

二、评分方法

1.全面做好各项安全工作为100分。

2.扣分标准

(1)门未关扣100分,未关好扣20分。

(2)窗未关扣50分,未关好扣20分。

(3)未断电源扣50分。

(4)贵重物品未交回资料室扣50分。

(5)灯未关扣50分。

(6)电扇未关扣50分。

(7)洗衣机排水开关未还原扣10分。

(8)玩具未收回,遗忘在户外,每件扣10分。

(9)由于未做好安全工作,如:水、火未关好造成事故灾患扣50~100分并酌情赔偿。

第8篇 高速公路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安全生产检查是发现隐患,实现“预防为主”的重要手段,必须有效地进行。养护项目总监办结合本路段情况制定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按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要求组织安全检查,包括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发现隐患应采取下“整改通知书”办法限期改正。

第一条 监理对施工单位每月组织1次安全生产检查,各标段应开展月、旬、日安全生产自检自纠活动。同时对检查过程要有文字记录。

第二条 建立专职巡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专职安全员每天要巡查施工工地。应当按照规定定期对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器具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消除隐患,保证其安全有效。

第三条 建立施工现场值班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每个施工现场,必须要有专职安全员或者现场施工员带班并负责安全工作,发现违章、冒险作业行为要立即予以纠正,遇有紧急情况,有权决定停止作业并向工区领导报告。

第四条 各监理组对施工单位进行安全检查同时,做好各种安全记录,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制定安全处理措施,形成安全报告由总监办上报业主。确定需整改项目,签发整改通知单,并经受检部门有关人员签字确认。

第五条 事故处理检查,发生事故是否及时报告,是否按“四不放过”要求找出事故原因,严肃查处,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第六条 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全员安全意识,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教育的内容,包括安全技术知识、设备性能、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严禁事项。安全教育要有教材。要让每一个管理人员、每一个民工对安全管理、对所从事的工种的安全规程做到应知应会。

第七条 安全检查情况要认真记录,做好台帐,并综合评定被检查单位的安全状况,作为安全惩罚的依据之一。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先进事迹,好人好事以及有效的安全管理新经验、新办法等要及时总结、宣传、推广。

第八条 各标段应按照《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jtg h30-2004)的要求进行作业区的摆放,并应设有专职安全员、旗手等。

第9篇 风电部煤气工段安全检查及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1目的

为强化我煤气工段安全生产管理,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的发生,落实各类事故隐患检查、整改、治理和上报的责任,制定本制度。

2事故隐患定义和分类

2.1 事故隐患的定义:可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及管理上的缺陷。

2.2 事故隐患的分类:依据《澳森公司危险源点分级分类控制管理制度》,结合煤气工段的实际情况进行事故隐患的分类。 3隐患排查和治理

3.1分级排查制度

事故隐患排查分为:班组班查、工段周查。

3.2分级排查的内容和要求

3.2.1班组隐患排查的内容包括:重大级(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危险源的日查、班组作业区域内人的不安因素、设备存在的不安全状态、生产工艺不足的日常检查,检查结果填入《班组安全管理综合台帐》上。

3.2.2工段排查的内容:重大级(一级)、二级、三级危险源的周查,工段内各班组作业区域内人的不安因素、设备存在的不安全状态、生产工艺出现不足等问题,以及本工段内重大危险源点的检查,检查结果填入《工段安全管理综合台帐》。

3检查形式

3.1段级安全生产检查

3.1.1每周周二为工段安全检查日。

3.1.2工段长负责召集专业技术工人组成检查小组。

3.1.3工段长对本工段内各班组存在的问题,按照考核标准,进行考核,考核结果要留有记录。

3.2班组级安全生产检查

3.2.1班组实行班班查,班组严格执行“三查”(班前查、班中查、交接班查)的要求进行检查。

3.2.2每名职工都必须执行班中巡回检查制。

3.2.3班组长要真实记录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情况,要有追溯性,要认真填写《班组安全管理台帐》。

4安全检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4.1查思想:查对安全工作的认识,是否树立“事故是可以预防”的观点;是否真正关心职工的生命安全;职工是否树立“我要安全”的意识;是否认真贯彻执行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是否将安全生产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是否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的关系,认真执行“五同时”。

4.2查管理、查制度:查各级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和贯彻、落实情况;违章指挥、违章操作情况;安全教育情况;处理事故、未遂事故和违规违制时执行“四不放过”情况;事故隐患整改时执行“三定四不推”情况;各级各类档案、台帐、记录建立、健全情况。

4.3查现场、查隐患:查生产现场有无人的不安全行为;有无物的不安全状态;有无环境的不安全因素;有较大危害因素的生产场所和设施、设备上有无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装置是否齐全、灵敏、有效;“5s”管理工作是否落实到位等。

5检查记录

5.1各级、职能部门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及其处理情况,必须记录在案。

5.2工段、班组级安全检查,分别记录在《工段安全管理台帐》、《班组安全管理台帐》.

6隐患整改、预防与考核

6.1工段要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按照“三定四不推”原则,对事故隐患认真整改、预防。

6.2暂时不能解决的安全问题,应当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要采取有效的临时性控制防范措施,并制定整改计划,限期解决。

6.3根据隐患整改不负责任、没有特殊情况未按期整改的,对班组做出考核处理。纳入月度考核。

第10篇 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排查制度

一、安全检查要求与方法

1、公司对项目施工现场每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评分,掌握各项目部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情况,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组织落实“三定”,既定人、定时间、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并做好检查评分记录入档。

2、质检组、安全组人员要定期和不定期的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质量检查,及时发现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对不能纠正解决的疑难问题,要采取临时措施,并及时上报生产技术科。消除事故隐患,保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并作好检查记录入档,各级检查都应对检查情况予以通报,并将检查结果作为优秀项目评比的主要依据。

3、施工现场要经常进行自检、互检、和交接检查。自检:安全员、质检员在班组作业前、后对自身所处环境和工作程序要进行安全检查,可随时消除事故隐患。互检:班组之间开展安全检查,可做到互相监督,共同遵章守纪。交接检查:上道工序完毕,交给下道工序使用前,应由项目巡查人员组织其他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及验收,确认无误或合格后方能进行下一道工序。如::脚手架、井架、塔吊等。

4、各种安全检查都应该根据检查要求配备技术力量,特别是大范围、全面性检查要明确检查负责人。抽调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并进行分工,明确个人负责检查的内容、标准及要求。

5、各种检查都应有目的和检查项目。重点、关键部位设立的“保证项目”要重点检查,对现场管理人员和操作工人,不仅要检查是否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还应进行应知应会知识的抽查,以便了解管理人员及操作工人的安全素质。

6、检查记录是安全评价的依据,因此记录要认真细致。特别是对事故隐患的记录必须具体,如隐患部分、危险程序及处理意见等。采用安全检查评分表的应记录每项扣分的理由。

7、各级安全检查结束后,要认真全面系统地进行分析,要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将整改、复查情况及时反馈到公司安全技术科。

8、整改是安全检查工作重要组成部分,是检查的最终目的,整改工作包括隐患登记、限期、整改、复查、销项。

二、对事故隐患的处理

1、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逐项登记,不仅是检查整改情况的依据,也是提供安全动态、分析的重要信息渠道。可以依情况研究指导安全管理的决策。

2、安全检查中查出的安全隐患以书面形式通知受检项目,必须引起整改项目的重视,对凡是有限发性事故危险的隐患,检查人员应责令停工,受检项目必须立即整改。

3、对于施工现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检查人员必须指出,立即纠正。

4、受检项目对存在的隐患,应立即研究整改方案。按照“三定”,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的要求进行治理,在隐患没有排除前,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

5、整改完成后要及时通知有关部门,派人员进行复查,经复查合格后,进行销项。

6、公司每月组成由生产副经理为组长的安全生产组,对所属项目进行一次全面安全生产检查。检查完毕进行总结并发通报,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检查中查出的事故隐患,以《安全隐患通知单》通知受检负责人限期整改。

7、项目部专职安全员、质量员,根据本项目部的生产排查制度巡回检查,对工程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对查出的隐患,通知项目负责人进行整改,并上报公司生产技术科。

8、各项目部巡查组人员,除在日常检查时,随时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外,每周应对所属施工现场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立即整改,作为每周教育的内容。

弘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城中村农民公寓房白泉地块工程项目部

2023年2月18日

第11篇 安全检查实施细则制度

1 范围

本细则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天津电力建设公司万州发电厂项目部安全监察程序,有效监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保证安全目标的实现。

本细则规定了安全联合大检查、专项安全检查、日常安全检查、各专业检查、作业单位和班组自纠自查频次,参加人员、问题记录及整改等相关要求。

本细则适用于万州电厂工程项目部。

2 管理内容

序号

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标准

工作方法

工作发生频度(时间点)

交付物

主要负责部门

主要负责岗位

相关岗位

1

安全联合大检查

检查策划

确定参加人员、分组情况、日期、集合地点、检查内容、检查区域

发布检查通知

每月2次

检查通知

安全保卫部

负责人

安全监察师

检查实施

带队领导签发检查策划并实施,检查完毕签发检查纪要

检查、记录、拍照

每月2次

检查策划

检查纪要

安全保卫部

安全监察师

指定人员

整改

按时、按标准完成,整改无漏项

填写整改通知单

每月2次

问题整改通知单

安全保卫部、相关部门

负责人

专业管理师

整改验证

验证标准不降低,无漏项

整改验证的检查,填写整改反馈单

每月2次

问题整改反馈单

安全保卫部

安全监察师

安全员

2

专项安全检查

检查策划

确定参加人员、日期、集合地点、检查内容、检查区域

发布检查通知

每月

检查通知

安全保卫部

负责人

安全监察师

检查实施

按照专项检查策划和专项检查表确定的检查内容及范围实施,安保部负责人签发检查策划和纪要

检查、记录、拍照

每月

检查纪要

安全保卫部

安保部负责人

指定人员

整改

按时、按标准完成,整改无漏项

填写整改通知单

每月

问题整改通知单

安全保卫部、相关部门

负责人

专业管理师

整改验证

验证标准不降低,无漏项

整改验证的检查,填写整改反馈单

每月

问题整改反馈单

安全保卫部

安全监察师

安全员

3

日常安全检查

检查策划

依据每月施工计划制定检查计划

策划

每月

检查计划

安全保卫部

负责人

安全监察师

检查实施

按照检查确定的检查内容、范围等计划实施

检查、记录、拍照

每天

安全监察工作日志

安全保卫部

安全员

整改

按时、按标准完成,整改无漏项

口头、书面

随机

问题整改通知单

相关部门、专业

负责人

专业管理师

整改验证

验证整改要求完成情况

整改验证的检查,验证记录

随机

问题整改反馈单

安全保卫部

安全员

4

专业检查

检查策划

依据每月施工计划制定检查计划

策划

每月

月度检查计划

相关部门、专业

负责人

专业管理师

检查实施

查防护设施、文明施工措施落实等

检查、记录、拍照、汇总

每月

检查记录

各相关部门

负责人

专业管理师

闭环整改

指定人员、时间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验证

填写整改通知及反馈单

每月

整改记录

各相关部门

负责人

专业管理师

5

作业单位自检

检查组织

确定参加人员、日期、检查内容、检查范围

通知参加检查人员

每月

各作业单位

负责人

安全员

检查实施

查防护设施、人员遵章、文明施工、机械工具等

检查、记录、汇总

每月

自检记录

各作业单位

负责人

安全员、班组长

闭环整改

指定人员、时间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验证

验证整改完成情况

每月

自检记录

各作业单位

负责人

6

班组自检

检查组织

班组长每天进行检查

每天实施

每天

各作业单位班组

班组长

检查实施

查人员遵章、安全设施、工器具、文明施工

检查、记录

每天

自检记录

各作业单位

班组长

闭环整改

制定人员、时间进行整改,并对整改进行复查

验证整改完成情况

每天

自检记录

各作业单位班组

班组长

3 管理内容说明

3.1 安全检查内容

3.1.1 联合安全检查内容:

1)安全防护设施:重点检查安全网、水平绳、垂直拉锁、攀登自锁器等,搭设是否合格、及上下措施是否完善、是否按要求验收;

2)脚手架:重点检查架体的整体稳定性、脚手架的基础、立杆的垂直度、

扣件的坚固程度、扫地杆、步道平台、人员上下措施及脚手板的铺设是否存在空挡、下方缺少安全网等,是否验收挂牌;

3)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绝缘鞋、劳保手套、护目镜、防护面

罩等个人防护用品是否齐全、是否正确使用;

4)施工用电:配电箱、开关箱是否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的原则、

电器装置及电源线是否存在裸露的带电部位、各类漏保是否灵敏可靠,供电维护巡查是否及时、便携式电动工器具是否检验合格,电源线、焊把线是否按规定走绝缘挂钩等;

5)大型机械及起重工器具:大型起重机械吊钩、钢丝绳、制动等状况是否

良好,操作规程等标识是否齐全;起重指挥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倒链是否检测、外表有无损坏,钢丝绳插接长度是否符合要求、有无断丝断股等带病使用现象,吊装过程中钢丝绳棱角处是否垫半圆管;

6)文明施工:物料是否码放整齐,垃圾、杂物、施工废料是否及时清理;

7)消防管理:各类消防设施及器材是否齐全、完好,氧气乙炔瓶间距是否

保持5米以上,氧气乙炔表是否检验合格,动火人是否持有有效的动火作业票,防范措施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8)环境保护:生产生活所产生的废水、杂物、烟气、噪声等可能影响环境

的控制措施是否齐全有效;

9)治安交通:严格执行长途车审批手续,杜绝酒驾、疲劳驾驶等违反交通法规事情出现。查看各区域‘三防’措施是否到位,施工人员情绪是否稳定。

3.1.2 专项检查:

施工用电及电动工器具专项检查:

重点检查内容包括配电箱、开关箱是否符合“三级配电,二级保护”的原则,电器装置及电源线是否存在裸露的带电部位、各类漏保是否灵敏可靠、各类电源线的接线、布设及防护、各类用电设备接地接零保护、用电系统图及线路标识等。以及电动工器具是否检测合格。

脚手架及防护设施专项检查:

防护设施重点检查内容包括安全网、水平绳、垂直拉锁、孔洞盖板、临边护栏等是否设置齐全可靠、另外还包括作业平台及上下措施是否完善。脚手架包括架体的整体稳定性、脚手架的基础、立杆的垂直度、扣件的坚固程度、剪刀撑、扫地杆及密目网的设置、步道平台、人员上下措施及脚手板的铺设等。

防‘两高’专项检查:

脚手架及防护设施是否完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是否正确使用、有无缺陷, 高处作业使用工器具有无防脱落保护,施工方案及交底是否有针对性。

大型机械及工器具专项检查:

现场在用的机械的安全状态(含外租机械、施工电梯、物料提升机、高处作业吊篮、履带吊地基、塔吊基础、龙门吊轨道、中小型机械)从设备外观、防护设施、各转动部位情况、各运转部位润滑情况、安全装置有效情况、钢丝绳及制动轮等主要部件的完好情况、各机构的运转情况及各类起重、电动工器具。

消防专项检查:

消防部分包括施工现场用火管理制度执行情况,作业现场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施工区、办公区、生活区消防器材和设施配置和维护情况,危险化学品的存放情况。明火作业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作业指导书及交底:

检查正在实施的施工方案与现场施工实际符合性;检查作业指导书中安全措施是否完善、各项交底是否及时有效。

个人违章检查及劳动防护用品专项检查:

检查安全帽、安全带、绝缘鞋、护目镜、攀登自锁器、劳保手套等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是否正确使用,是否合格;检查个人违章重点检查内容包括劳动纪律,个人防护用品使用,文明施工等情况。

文明施工与环境管理:

现场各类安全警示、警告标识是否完善,临边防护、道路畅通、物料是否码放整齐,垃圾、杂物、施工废料是否及时清理,人员是否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生产生活所产生的废水、杂物、烟气、噪声等可能影响环境的控制措施。

3.2 安全检查要求

3.2.1 项目部安全保卫部协助项目领导每月组织两次由班子成员带队,各部门长、安全保卫人员、各专业经理、各作业单位的现场负责人参加的安全联合大检查。

3.2.2 安全专项检查,由安全保卫部每月组织,相关专业负责人、安全保卫部人员、作业单位专(兼)职安监人员参加,按计划对专项检查项目实施检查。

3.2.3 作业单位自查,由施工单位现场负责人每月组织,单位安全监察人员、班组长参加对本单位分包项目安全设施、个人防护用品佩带、脚手架、施工电源、安全措施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应立即安排整改。

3.2.4 班组自查,由各单位的班组长组织,每天进行。班组长要对本班组施工区域的人员遵章情况、安全设施、工器具及文明施工情况实施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认真做好记录。

3.2.5 整改通知单下发必须附现场需整改的问题照片,有理有据。、

3.2.6以上各项检查相关人员在现场必须准时参加,不得请假(特殊原因要向主管领导或安保部负责人请假),如迟到罚款50元,未参加会议罚款100元。

第12篇 安全生产检查考核制度

一、安全检查的形式

1、安全检查主要包括架子队作业层的自查,分部管理层的抽查和巡查等形式。

2、安全管理以自控为基础,应充分发挥安全工程师、架子队安全员为骨干的安全保证体系的作用,对每个工程、每道工序进行全过程的安全监控,通过日常检查、定期检查、专业性检查等将各类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3、安质部结合我管段特点制定安全检查计划和考核细则,将安全生产落实到基层。

4、分部对各架子队的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实行检查、评比,使每一项安全保证措施得到落实。

二、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

1、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安全控制程序、安全责任制度、安全措施等是否建立健全。

2、安全管理机构是否健全,责任是否明确,是否落实到人。

3、各种安全技术措施是否得当,安全资源配备是否齐全和合理,安全措施费用是否落到实处。

4、在施工生产过程中,是否按照各种规章制度要求进行安全管理,安全资料是否齐全,施工现场是否达到安全施工标准。

三、安全检查的时间及方式方法

安质部部将不定期地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专项安全检查或抽查,具体有:

1、开工前的安全检查

主要内容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是否有安全措施,施工机械设备是否配齐安全防护装置,安全防护设施是否符合要求,施工人员是否经过安全教育和培训,施工安全责任制是否建立,是否有应急预案等。

2、定期安全生产检查

每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积极配合上级进行专项和重点检查;班组每日进行自检、互检、交接班检查,并做好记录。

3、经常性的安全检查

安全工程师、安全员日常巡回安全检查。检查重点:施工用电、特种设备、模板工程、高空作业、起重作业、消防安全等。

4、专业性的安全检查

针对施工现场的重大危险源,对施工现场的特种作业安全、现场的施工技术安全、现场大中型设备的使用、运转、维修进行检查。

5、季节性、节假日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四、隐患整改制度

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检查人员应签发隐患整改通知单或其他格式的检查通知单,并规定整改要求和期限,明确责任人,必要时应责令停工整改。同时检查人员应做好登记,对纠正和整改措施的实施情况和有效性进行跟踪复查,合格后销记,并做好记录。

被检查单位,应根据隐患整改通知单提出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期限,自检合格后,书面通知检查人员或上级有关主管部门验证检查。

安全检查和改进制度(十二篇)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安全检查与整改管理,避免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旨在改变物的不安全状态、纠正人的不安全行为和改善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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