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制度
为进一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时发现和清除重大安全事故隐患,防止重大事故发生,有效搞好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1、矿每询进行一次安全隐患大检查。
2、矿长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对事故隐患排查全面负责,要亲自组织隐患的排查工作,如遇特殊情况不能组织时,由主管安全的副矿长或生产矿长负责组织,其他领导应积极参加,协助组织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各分管部门的副矿长、工程师对矿长负责.
3、隐患排查由矿长、安全矿长、生产矿长、工程师、瓦检员、安检员等安全管理机构人员参加。不准随意缺席和无故请假,如有特殊情况必须提前向矿长请假,未经批准无故缺席者处罚50.00元~100.00元.
4、在井下组织检查过程中必须全面认真检查,不能走过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安全排查会议上由分管领导落实整改措施、时间、人员及材料,由业务部门分别把关督促,矿安全员追踪落实,重大隐患必须在现场督助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矿值班领导和矿长。
6、事故隐患系指生产现场、技术质量、装备设施所成在的安全隐患。按事故隐患的严重程度和解决的难易程度分为a、b、c三级。
a级:难度大,由矿解决。
b级:难度较大,由作业队组织限期解决。
c级:由作业队现场立即解决
按事故隐患种类分:顶板、通风、瓦斯、煤尘、机电、运输、放炮、火灾、水害和其它。
7、事故隐患按着“分级责任,责任到人”的原则,行政正职全面负责、分管副职具体组织进行整改,做到项目、措施、资金、时间、责任落实,规定时限内没有整改的要分柝原因,追究责任。
8、因事故隐患整改不落实,导致事故发生的,按事故隐患的排查责任确认其责任者,根据其事故的大小,给予相应的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9、重大安全隐患,召开安全管理机构人员会议,研究整改方案,制订整改措施。根据方案和措施认真整改到位,责任到人。
10、对重大安全隐患且本矿不能解决的,应聘请上级相关部门、有关专家进行论证、制定安全对策措施。
老水井湾煤矿
二0一一年三月八日
第2篇 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一、综合性安全检查:由公司经理及相关人员每月组织一次,主要查各经营环节、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安全操作规程和执行情况,查卫生、消防器材、安全设施等。
二、专业性安全检查:公司经理及相关人员每月对本范围内的消防设施、器材、安全设施、仓库进行一次检查。
三、季节性安全检查:公司经理组织相关人员,每个季节进行一次到两次安全检查,雨季查防漏、防雷、防潮、防霉变,夏季查防高温,冬季查防寒、防火等。
四、日常安全检查:由安全主管人员和各岗位负责人员,每天至少进行4次安全检查,做到勤查、勤看、勤说,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留任何隐患。对违反规定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第3篇 景观工程安全检查验收制度
为使施工现场的各种施工设施、安全防护设施符合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及标准规范规定,确保施工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施工现场的各类脚手架、物料提升设备、大型施工机具、施工用电、模板工程等在施工过程中或交付使用前,都必须进行检查验收。
(二)验收工作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进行,项目有关人员参加。对重大设施的验收还应通知分公司有关部门人员参加。
(三)验收方法: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标准、规范、规程的规定,采用'看'、'量'、'测'、'荷载试验'、'动作试验'等方法进行定性、定量验收。
(四)验收工作必须有明确的结论,并填写检查验收表。
(五)检查验收合格投入使用的设施、机具,项目必须定期组织检查,发现隐患立即整改,否则不得继续使用。
(六)对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设施和机具,投入使用造成事故的,追究项目经理的责任。
第4篇 炼钢厂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消除、减轻职业危害,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首钢长治钢铁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检查(以下简称安全检查)是指为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消除、减轻职业危害而进行的各种检查活动。特种设备的检测是一种特殊的安全检查,其检测要求按国家有关要求办理,但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对特种设备的日常检查应按本制度进行。
第三条安全检查的范围包括炼钢厂生产经营过程中物的不安全因素、从业人员的不安全行为、管理上的漏洞、相关人员的从业资格、外来施工作业单位的执业资质等。
第四条安全检查应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企业的规章制度和有关规程、危险源(点)及事故隐患的监控措施、岗位特点以及生产要求进行。
第二章安全检查的组织、监督检查
第五条各车间主要负责人、职能科室主要负责人在从事各项生产管理活动时,要组织开展日常安全检查、专项安全检查、定期安全检查。
各车间负责人和职能科室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检查工作的绩效负责,从业人员对所从事的安全检查负责。
第六条在日常工作中,各车间和职能科室负责对本单位日常安全检查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安全科作为炼钢厂安全监督检查职能科室,对厂属各单位和个人的安全检查开展情况进行抽查。检查方式采用现场检查和资料抽查,单位级检查要有检查计划、记录、有总结、有检查人员签字,做到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个人日常巡查要有工作日记。
第七条各车间、职能科室、人员要按照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及时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检查工作。
第三章安全检查与隐患处理
第一节 各级从业人员日常安全检查
第八条所有从业人员必须随时对自己所处的环境进行检查确认,确保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第九条岗位操作人员应对所管区域、所管设备按班进行安全检查工作,班前、班中和班后都必须进行安全检查。对易发生事故或留下隐患的部位要随时检查,对重点控制的设备要随时监控,重点进行检查,确保安全运行。检查出的问题应及时向相关人员沟通处理并向班组长或安全员汇报,有关情况要记入班组安全日志。
第十条班组长要组织班组人员进行班前、班中、班后安全检查。每班对本班组人员贯彻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执行规程情况、生产现场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记录在班组安全日志中。要保证每周对本单位区域做到普检,不留死角。
非车间级的工段长、大班长、工长参照班长检查要求执行,对抽查情况和发现的问题做好记录,并对相应问题进行处理。
第十一条车间级安全员(含兼职)应对所管区域进行不少于每天一次的巡检,每周至少对一个班组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签认,每周至少抽考两名岗位操作人员安全规程或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检查结果填入安全检查记录。安全员因故不能参加检查时,由车间主任安排他人代行职责。车间其它专业人员在检查本专业工作时应同时检查本专业所负责的安全工作,并做好相应记录。
第十二条车间、职能科室正副职在检查生产(主管业务等)工作的同时应检查安全工作。每周至少要组织一次安全专题检查并记录,每月要组织不少于一次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检查情况记录在车间安全检查记录中或自备的安全专题记录本,每月至少对一个班组(工段)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签认。
第十三条厂领导(含安全助理)每月要组织不少于一次的安全生产检查。每季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应分别建立以车间级单位为基础的联系单位,每月至少检查两次主管单位的安全工作或分管专业的安全工作。
第十四条各级安全检查人员及生产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在遇到险情时,有在第一时间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的直接决策权和指挥权。
第二节 职能科室安全检查
第十五条生产科要定期组织文明生产检查,确保生产现场安全有序,各类物品按定置要求码放,保持现场安全通道和人员巡检路线的畅通,发生各类意外事故导致停产时,必须组织对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安全后,方可恢复生产,每年汛期来临前,要组织一次防汛大检查,在检查交接班制度时,认真检查安全工作交接情况。
第十六条设备科在对设备进行检查时,应同时检查设备的安全装置;在对设备使用与维护规程进行检查时,要同时检查安全使用要求完善情况、岗位人员熟知情况以及落实情况。每年五月前后应组织工业建筑物安全大检查工作,检查必须有记录。日常工作中要加强对电气设备、线路、煤气设施、特种设备的状况进行检查。材料库负责劳保用品质量、燃气气瓶情况的检查。
第十七条管理科要加强劳动纪律检查,杜绝离岗、睡岗、酒后上岗现象发生;对安全专业提出的考核、奖惩落实情况要进行抽查;对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培训、复审及配置情况要及时进行检查,不能出现特种作业人员短缺的情况;在进行劳动组织检查时,要检查人员配备情况是否符合安全工作要求。工会负责班组安全建设、劳动保护的监督检查。
第十八条安全科负责对各单位安全管理监督检查,负责消防、危险化学品管理及厂区道路交通安全检查。应经常组织对职业危害情况的检查;要定期对要害部位进行检查,确保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日常工作中要对防火情况进行检查,对易燃易爆场所进行检修动火的,要检查防火措施落实情况。
第十九条技术科在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时,要组织对其安全性进行确认,在进行新产品合同评审时,要对工艺进行安全性确认;在对产品质量进行检查时,要确保产品不影响后续工序的安全生产。
第二十条各级安全管理组织要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其中厂级按月、车间级按周、班组级按日进行检查。
第二十一条其它专业管理人员要按本专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检查工作。
第三节 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程序
第二十二条安全检查准备
(一)确定检查的对象、目的、任务;
(二)查阅、掌握有关法规、标准、规程的要求;
(三)了解检查对象的工艺流程、生产情况、可能出现危险、危害情况;
(四)制定检查计划、安排检查内容、方法、步骤;
(五)编写安全检查表或检查提纲;
(六)准备必要的检测工具、仪器、书写表格或记录本;
(七)挑选和训练检查人员并进行必要的分工。
第二十三条实施安全检查
(一)访谈
通过与有关人员谈话查安全意识、查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二)查阅文件的记录
检查设计文件、作业规程、安全措施、责任制度、操作规程等是否齐全、有效;查阅相应执行记录;
(三)现场观察
对作业现场的生产设备、安全防护设施、作业环境、人员操作等进行观察,寻找不安全因素、事故隐患、事故征兆等;
(四)仪器测量
利用一定的检测检验仪器设备,对在用的设备设施、器材状况及作业环境条件等进行测量,以便发现隐患;
(五)分析判断
掌握以上情况后,应进行分析、判断和验证,得出正确结论,
提出处理意见: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要求;
(六)整改落实
存在隐患的单位应按照检查组提出的隐患整改意见和要求落实整改;检查组应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复查,实现安全检查工作的闭环。
第四节常规安全检查内容
第二十四条日常安全检查
(一)生产前的准备工作和安全情况;
(二)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如安全操作规程、工艺控制指标和劳动纪律)等;
(三)设备运行、消防器材、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四)日常安全教育和安全活动日的活动情况;
(五)抢修、检修、临时安排工作时的安全措施制定、落实情况。
第二十五条在高温雨季来临之前及期间,各主管专业系统要按职责分工分别组织对厂房建筑、防触电、防雨、防汛、防雷电、防塌方、防暑等专业工作的检查。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一)防风、防雨、防汛、防雷、防塌方、防触电各项措施的完善与贯彻落实和执行情况;
(二)高处悬浮物清理情况,风载荷大而不牢固的设施加固情况;
(三)各变配电站、低压配电室防、排水措施,室外电气设备、电源闸箱防雨设施到位情况;
(四)高压变配电站、变配电所等重点部位的避雷装置完好情况;
(五)施工工地措施落实情况,是否落实专人严密监视并采取了加固措施和设置危险警示标志;
(六)高压操作配备的绝缘用具是否完好、有效;
(七)移动式电气设备安装使用的漏电保护器是否完好有效,是否进行了定期检查;
(八)检查相关人员触电抢救知识的掌握情况;
(九)压力容器在露天使用时是否有防暴晒措施;
(十)患有高温禁忌症者调离高温岗位情况;
(十一)防暑饮料、药品落实到位情况,防暑措施落实情况;
(十二)高压绝缘用具的检测及高压用电设备的预防性试验以及防雷设施的安全检测应由具有专业资质的单位进行,使用单位进行日常安全检查。
第二十六条在冬季来临之前及期间,各主管专业系统要按职责分工分别组织防冻、防风、防滑、防火、防煤气中毒等专业安全检查。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一)加强对季节性使用的取暖设备的检查;
(二)压力容器避免冻结措施落实情况;
(三)露天使用的起重机械的防风装置完好情况,是否制订防倾翻措施,并落实到班组岗位;
(四)检查处理各类管道“跑、冒、滴、漏”情况和工作面、道路、铁路、平台、走梯等处的结冰隐患,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情况;
(五)防寒用品的配备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状况;检修(施工)现场防滑设施的建立和措施的制定情况;高处冰锥清理情况;
(六)瓦棱铁和其它轻质板顶、板墙及高层建筑顶部牢固可靠情况,是否存在悬浮物;
(七)加强对室外配电装置、架空线路及其沿线的巡视检查,防止因刮风造成其它杂物搭在电气设备或线路上而造成事故;
(八)强化对厂内机动车等机动车辆的各种灯光、反光镜、刹车装置的检查,确保齐全灵敏可靠。
(九)使用煤气的岗位,要加强对所管煤气设备、设施(安全附属装置)的检查。使用电炉取暖要经能源管理部门同意,并有防触电的措施。
(十)加强对夜间照明的检查。
第二十七条专项检查由各主管领导或主管科室组织,并吸收相关部门、相关人员共同参与。专项安全检查要有计划、有组织、有针对性的进行,专项安全检查查出的问题要抄报安全科存档、备案。
第五节 定期安全检查
第二十八条在每年春节、五一、十一、和元旦等节日前厂安委会和各单位要分别组织定期安全检查工作。在重大政治活动前,各单位要按逐级负责的原则组织安全检查工作。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一)各级贯彻落实国家、当地政府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上级单位安全工作要求情况;
(二)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贯彻执行情况;
(三)安全生产制度体系、管理体系、安全机构网络体系建立健全及制度规程发放情况;
(四)从业人员安全教育、持证上岗、防护用品标准佩戴、安全操作规程和标准化作业执行情况;
(五)作业现场安全标志、安全通道、文明生产的情况,现场隐患、尘毒治理情况;
(六)各种安全防护装置维护与保养;检修、施工安全措施制定及执行情况;
(七)特种设备、特种作业管理情况;
(八)各种生产设备、装置、设施安全防护情况,及各类应急预案制定落实情况;
(九)各级危险源(点)管理情况;
(十)安全警示标志按标准设置情况;
(十一)各类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结案和隐患整改及安全教育按“四不放过”原则处理情况。
第二十九条在定期安全检查工作时,基层班组要组织岗位人员对所管区域、所管设备进行普查;车间组织对重点区域、班组进行普查,对一般区域、班组抽查;厂安委会和安全科有针对性的对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抽查。
第三十条在定期安全检查工作中,各级行政领导要参与安全检查工作,并有安全检查记录。
第三十一条在厂组织的定期安全检查工作中,各车间和职能科室要将本单位安全检查的情况抄报安全科,安全科要对有关单位落实相关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十二条定期安全检查要有计划、有组织、有重点、有针对性的进行。
第六节事故防范措施
第三十三条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要立即制定预防事故重复发生的防范措施。轻伤事故发生后3天内,由所在单位对预防事故重复发生的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自检,并向厂安委会申请复查,安全科接到报告之日起1日内对其进行复查,形成正式复查意见。
第三十四条危险源(点)分类和分级管理,按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工作划分,明确应控制的风险并形成清单,使管理者和风险者都知道身边的风险和应遵循的规程、制度,达到全部风险处于受控状态的要求。
各级危险源(点)及其控制措施和因故暂时整改不了而采取监控措施的事故隐患,要根据其级别,分别由所在单位进行检查,班组按班、车间按日、厂级按周进行检查。检查主体为对应级别的负责人或分管专业。
第三十五条对虽不是危险源(点)但失控则可能导致较大伤亡的重点控制设备设施、区域要参照前款执行。
第七节检查记录及隐患(问题)处理
第三十六条对各类安全检查查出的安全隐患(问题)要有记录。班组及岗位操作人员安全检查查出的隐患(问题),记录在班组安全日志。职能科室和车间要填写不安全隐患台帐,隐患或问题记录要具体、清楚,要明确整改时限及负责人和控制措施,炼钢厂对暂时整改不了的隐患和问题要有记录,并有整改计划和控制措施,重大隐患要上报公司安全指挥中心。
第三十七条职能科室及车间组织的安全检查内容必须有书面记载,能体现所进行的安全检查工作。对查出的较大问题在报主管领导的同时要抄报安全科进行存档、备案。
第三十八条安全专业人员(含车间级专兼职安全员)检查记录人手一册,安全记录由公司统一样式,由主管领导每月签认一次。
第三十九条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由安全科下发安全检查通知书,留存安全科的通知书连同反馈意见由安全科统一管理,保存两年。
第四十条隐患(问题)的整改原则是“三定四不推”(三定:定整改措施、定责任人员、定完成时限。四不推:班组级能解决的不推向工段级、工段级能解决的不推向车间级,车间级能解决的不推向厂矿级、厂矿级能解决的不推向公司级。),事故隐患的整改应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一时解决不了的要采取控制措施,并落实到岗到人。隐患及措施要告知相关人员,避免发生伤害事故。在隐患(问题)得到有效处理前,必须按照“逐级负责”的原则,进行随机或定期检查,以保证隐患(问题)得到有效控制。
第四十一条对已经整改的隐患(问题),责任单位要在整改完成当日报上一级主管领导,接到报告后,班组级四小时内,职能科室或车间当日内,厂级两日内组织对隐患(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评价、验收,经验收认定不合格的隐患(问题)参照前款规定执行。经验收认定合格的隐患(问题),验收负责人在安全检查记录中签署验收合格意见。
第四十二条对查出的各类隐患和问题要查找出管理原因,按照“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没查清不放过,责任者没有得到处理不放过,领导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的原则处理,防止隐患(问题)重复发生。
第四章安全检查通知文书的形式、要求
第四十三条安全检查通知文书分为“不安全指令书”(见附表1)、“隐患(问题)整改通知书” (见附表2)、“安全检查报告书”(见附表3)。
第四十四条安全检查通知文书应按年编号,有签发人、被下达单位名称、存在问题详细情况、检查时间、要求反馈时间、签发单位名称。必要时应注明判定隐患或问题的依据,考核的依据和幅度。安全检查通知文书的具体样本是由安全环保处统一编制。
第四十五条不安全指令书:
(一)不安全指令书所提出的意见,由厂主管领导或安全科科长签字,加盖公章下发执行。不安全指令书为一式两份,签发单位一份,被下达单位一份。
(二)下达“不安全指令书”的范围:
1、严重威胁从业人员人身安全的不安全隐患或问题,情况紧急,必须立即整改的。
2、可能发生重大事故或多人事故且后果严重的不安全隐患。
3、遇有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安全专业人员可下令停止作业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后,补发“不安全指令书”。
(三)接受指令书的单位,按指令书所指项目无条件立即组织整改,并于三天内向下达指令书的部门反馈处理情况,签发指令书的部门在一周内派人前往复查后签认。
第四十六条隐患(问题)整改通知书:
(一)对一般性隐患(问题)下发“隐患(问题)整改通知书”。
(二)“隐患(问题)整改通知书”提出的意见,由厂主管领导或安全科长签字,加盖公章下发执行。隐患(问题)整改通知书为一式两份,签发单位一份,被下达单位一份。
(三)接受《隐患(问题)整改通知书》的单位,按《隐患(问题)整改通知书》所指项目立即组织整改,事故隐患的整改应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对一时整改不了的,要制订整改计划,并采取控制措施,并于一周内向厂安全科反馈处理情况。
第四十七条《安全检查报告书》是厂级安全大检查中对所检查单位安全工作的综合评价,包括好的作法、存在问题,下发《安全检查报告书》后,可不再下发《隐患(问题)整改通知书》,但如需下发《不安全指令书》时必须下发。安全检查报告书一式三份,检查单位一份,被检单位两份,在被检单位领导签字后,返还检查单位一份。
第四十八条对被下达《不安全指令书》、《隐患(问题)整改通知书》的单位和有关责任人,以及其它违反安全制度、规程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公司和厂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第四十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安全检查通知文书。
第五十条对冒险蛮干的单位和个人,安全检查人员可以视情况停止其作业,责令其按要求整改后方可恢复生产或施工。
第五章 安全专业检查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十一条安全专业检查人员(炼钢厂专职安全员)根据需要可以调用被检查单位的相关资料,进入被检查单位相关区域,询问和抽考有关人员,参加有关会议,对现场或实物拍照、录像、采样。被检查单位应予以配合。
第五十二条安全专业检查人员必要时可以扣留被检查单位违规的工具、记录等。
第五十三条安全专业检查人员行使检查职能时,应尊重被检查单位和个人,做到文明检查。
第五十四条安全专业检查人员在进行安全检查时,如发现或遇到险情时有在第一时间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的直接决策权和指挥权。
第五十五条安全专业检查人员要保守被检查单位的各种秘密和相关内容。
第六章 附则
第五十六条本制度由安全科负责解释。
第五十七条本制度若与上级下发的有关政策、法规、规定相抵触的,以上级颁发的文件为准。已颁发制度有关内容与本制度相抵触时,执行本制度。
第五十八条本制度自颁发之日起施行。
附表1:
不安全指令书
签发单位:编号:
:
年月日对你单位进行安全检查经检查,发现你单位存在下列严重威胁从业人员人身安全的问题:
要求立即组织整改,并于三日内反馈处理情况。
签发人:年月日
附表2:
隐患(问题)整改通知书
签发单位(盖章):编号:
:
年月日对你单位进行安全检查。经检查,发现你单位存在下列隐患(问题):
要求立即组织整改,并于一周内反馈处理情况。
签发人:年月日
附表3:
安 全 检 查 报 告 书
签发单位:编号:
检 查 时 间
受检单位
检查组人员
检 查 内 容
受检单位领导
签 发 人
检查概况及存在问题情况:
注:接此报告书后,请在三日之内将反馈意见报签发单位。
第5篇 建筑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8
建筑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八)
1、公司安全生产领导班子每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查出隐患,下达整改通知书,制订整改措施。
2、项目部组织班子人员,每十天组织一次大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并填写整改报告书。
3、施工班组每天坚持召开班前活动会,总结安全生产情况,分析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教育,安排安全生产注意事项,班前班后对作业环境安全状况进行检查。
4、施工现场每个职工在作业前都要对施工机具和作业环境进行自检、互检、交接检活动。
5、安全员、各工种工长随时随地检查指导安全生产工作。
6、对检查出工人不执行安全规章制度者,进行批评教育。
7、对重大不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有必要时上报公司安全科。
第6篇 给排水安全工作检查制度
总则: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公司生产运行、设备管理、工艺操作等方面的安全,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安全工作检查制度。
1、安全工作检查是生产过程中及时预测、预防和整改各种事故隐患,提高安全生产关系的有效性和可靠性的措施。
2、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安全工作检查可分为:日常安全检查,定期安全检查,季节性安全检查,节日前后安全检查和重要部位安全检查。
3、日常安全检查要求各班每天进行岗位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采取措施,妥善解决。
4、定期安全检查由分管副总经理主持,各有关部门共同参加,不定期对全公司安全生产、设备运行及防火安全进行全面检查,发现故障和隐患,落实责任人,限期整改。
5、季节性安全检查一年二次,分冬季防冻、防火安全检查和夏季降温安全检查,确保季节性变化时的安全生产。
6、节日前后安全检查是对职工进行节日安全教育,消除因节日期间职工纪律松懈,工作人员较少等原因引起的不安全因素。
7、重点部位安全检查对生产过程中影响大、危险性大的关健岗位进行专门的安全检查。
第7篇 安全检查事故隐患报告监控整改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生产安全顺利的进行,按国家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企业应组织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检查活动,特别是节假日前后,雨季及特殊情况出现后应加强检查力度。
第二条 各工区、车间每月应组织两次以上安全检查。
第三条 班组每天上班前应检查员工是否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是否违章上岗,有违章的必须坚决制止。
第四条 班组每天班前、班中、班后对各作业岗位进行检查,对违章作业及时制止,重大问题及时上报。
第五条 对查出的隐患必须有记录,重大隐患必须及时上报,有整改方案,做到“三定”,即定时、定人、定措施进行整改,明确整改责任人、督办人,必须有整改回复书、验收记录签字;对一时不能整改的及时进行监控并提出有效的防范措施,报上级处理,情况危急时应立即撤出现场人员。
第六条 企业、班组应认真、细致做好隐患整改工作。
第8篇 车辆安全检查工作制度
为了保证车辆的安全行驶,司机每天务必做好出车前、行驶中和返回后的“三段查”工作,以确保行车安全。
(一)出车前应对下列各项进行检查:
(1)检查燃油箱的贮油量,水箱的水量,曲轴箱内的机油量,必要时应添加。
(2)喇叭、灯光、乱水器、后视镜、牌照等是否齐全有效。(3)各紧固螺栓、螺母(轮胎、半轴、传动轴、钢板弹簧等处),是否有松脱现象。
(4)轮胎气压是否符合规定。
(5)发动机起动后,听察有无异响,检视各种仪表的工作是否正常,有关部位是否漏油、漏水、漏气。
(6)起步后,试验制动效能及转向机构是否有效灵活。
(二)车辆行驶中应对下列各项进行检查:
(1)检视各种仪表的工作情况。
(2)检视手、脚制动器的作用是否灵敏有效。
(3)注意发动机及传动系统有无异响和异常气味。
(4)利用途中停车时间、检查制动敲有无过热现象;检查轮胎螺母紧固情况和轮胎气压,检查钢板弹簧是否有折断;检查转向机构各部连接情况;检查有无漏油、漏水、漏气现象。
(三)车辆返回后应对下列各项进行检查:
(1)清洁全车内、外部及底盘。
(2)检查和补充润滑油、燃料。
(3)发动机熄火后,察看电流表、有无漏电现象(指针指向“一”号)。
(4)检查钢板弹簧有无断裂,弹簧吊身,骑马螺检栓是否松脱。
(5)检查轮胎与钢圈。
(6)检查制动系油、气管及接头处有无渗漏、检查制动液贮油室油面,气制动的贮气筒应放净积水、油污。
(四)有下列四种情况则不能出车:
(1)油电水系统有故障不出车;
(2)制动设备性能不良不出车;
(3)安全设备不齐不出车;
(4)司机身体状况不好不出车。
第9篇 小学校舍、设施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瘦西湖第三小学校舍、设施安全检查制度
校舍检查的范围为学校教学用房,办公用房,生活用房,其中包括道路,围墙,
食堂,配电房,库房,车棚等各项建筑设施。
1、校舍检查的领导机构和职能部门。
学校应成立由分管校长任组长的学校校舍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为校舍安全检查的职
能部门,具体负责对校舍安全检查的具体工作。
2、校舍安全检查要做到制度化,规范化,严格化,要做到定期检查和突击检查
相结合,全面检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在正常情况下,学校应每学期对校舍进行
一次全面性的安全检查;对一些年久失修的旧房要进行重点细致的检查;在风、
汛、雨季要进行突击性的检查。校舍安全检查应邀请当地城建部门有经验的工程
技术人员参与;每次安全检查均应做好书面文字记录,作为校舍档案保存备查。
对发现结构损坏,蛀虫,腐烂或其它重大险情的应及时书面报告当地政府和主管
部门,及时研究落实维修措施;对经技术鉴定为危房的一律封房停用,并及早采
取断然措施,消除祸患。凡发现校舍重大险情的均应及时上报。
3、除特殊安全隐患应及时采取措施排除外,一般的校舍维修应安排在暑假或寒
假进行。校舍维修应按实际情况分为小修,中修或大修。重大维修计划应上报上
级主管部门。
第10篇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模版
篇一: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范文
(一)安全检查的内容
(1)查有无进行三级教育。
(2)查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公开张挂或放置。
(3)查在布置生产任务时有无布置安全工作。
(4)查安全防护、保险、报警、急救装置或器材是否完备。
(5)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是否齐备及正确使用。
(6)查工作衔接配合是否合理。
(7)查事故隐患是否存在。
(8)查安全计划措施是否落实和实施。
(二)安全检查的形式
安全检查的方法有:经常性检查(如班组月查、周查、日查和抽查等)、专业性检查(如防寒保暖、防暑降温、防火防爆、制度规章、防护装置、电器保安及专业检查等),还有节假日前的例行检查和安全月、安全日的群众性大检查。
另外,教育班组成员养成时时重视安全,经常注意进行自我安全检查的习惯,是实现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的最重要方式。
(三)自我安全检查要点
每一次生产事故,直接受害最大的都是第一线的生产人员,因此必须学会自我安全检查。特别是对于那些刚到新岗位的工人,要坚决制止“边干边学”的极端错误做法。自我安全检查可分为五类注意事项:
1.工作区域的安全性
注意周围环境卫生,工序通道畅通,梯架台稳固,地面和工作台面平整。
2.使用材料的安全性
注意堆放或储藏方式,装卸地方大小,材料有无断裂、毛刺、毒性、污染或特殊要求,运输、起吊、搬运手段,信号装置是否清晰等情况。
3.工具的安全性
注意是否齐全、清洁、有无损坏,有何特殊使用规定、操作方法等。
4.设备的安全性
注意防护、保险、报警装置情况,控制机构、使用规程等要求的完好情况。
5.其他防护的安全性
注意通风、防暑降温、保暖防冻、防护用品是否齐备和正确使用,衣服鞋袜及头发是否合适,有无消防和急救物品等措施。
篇二:
为了建立良好的工作环境,及时发现生产中的不安全因素,迅速消除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改善职工劳动条件、搞好安全工作,制定以下安全检查制度;
1、查现场,查隐患为主;查劳动条件、生产设备以及相应安全卫生措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例如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机器是否有防护装置,电器设施是否安全接地,通风情况,消防措施、防尘、防毒情况。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及是否符合安全卫生规定。
2、查思想:领导是否把职工的安全健康放在第一位,有无违章指挥。职工在生产中是否有不安全行为,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是否真正得到执行。
3、查管理,查制度:检查领导是否重视安全工作,安全机构是否健全,有无安全生产责任制,“三级教育”是否执行,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各工种有无安全操作规程。
4、查事故处理:发生事故是否及时报告,是否按“三不放过”要求找出事故原因,严肃查处,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5、检查方法:
(1)由公司安委会组织,由负责消防,生产安全,卫生的人员参加,每月在全公司范围内进行依次安全检查,平时组织不定期的抽查,对于新完成的工艺项目,特殊设备投产以及厂房改建等再进行特殊安全检查。
(2)当检查到单位时,单位领导或安全员与检查人员一道进行检查,当场记录检查情况,发现隐患,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由负责陪同检查人员签收。
(3)单位接到“整改通知书”后,必须立即着手整改;各部门的安全管理状况及落实整改情况以百分制记分,纳入公司季度和年终单位效率奖励评分。
6、除公司安委会组织检查外,各部门领导及安全员平时作好自检工作,并发动全体职工注重生产设备,环境安全及自身的安全,发现隐患及时报告,共同作好安全管理工作。
篇三:
一 、主题内容
安全检查是及时发现生产中的不安全因素、消除隐患、赌塞漏洞、搞好预防,实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的重要措施,是保证职工人身和国家财产安全有效的手段。本制度规定碳化硅公司安全生产大检查、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消防检查、夏季“三防”检查、冬季“三防”、班组长、员工日常检查等管理职能、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二、管理职能
安监站、生产技术科、综合部、各车间分别负责组织公司安全生产大检查、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消防检查、夏季“三防”检查、冬季“三防”检查、冬季“防风、防雪、防冻”检查、春季安全大检查、秋季安全大检查。
三、检查内容与要求
(一)公司安全生产大检查。
每年2~3次,一般上半年、下半年、国庆节长假前各检查一次。及时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或安全事故,及时召开安全分析会议。公司安全大检查由公司经理或副经理组织,生产管理职能科室负责人及专职人员参加,车间负责人积极配合检查。检查结束,召开总结会,并通报安全大检查情况,指出安全缺陷、隐患,提出整改要求,由安监站跟踪落实整改情况。对于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由公司副经理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分析会,对隐患可能产生的危害进行分析,研究制定消除隐患措施,并安排实施。
(二)日常安全生产检查。
1、日常安全生产检查由各生产车间及安监站负责。各生产车间每周要组织车间干部对本车间所辖的生产机械、电气设备、设施、厂房、各工作岗位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并设专门的车间安全生产检查记录本,对参加检查的人员、检查时间、检查情况、隐患消除情况详细记录,并在第二天调度会通报。安监站每月检查各生产车间执行各种安全规章制度情况。包括各种记录、生产岗位人员执行规章制度情况、安全培训等。
2、班组长每班作业前,要对各自管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巡查。
3、员工个人每班作业前,要对本岗位的机械设备、安防设施、安全用具、劳保用品和现场的安全状况进行自查。
(三)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
由生产技术科组织相关科室及车间对公司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进行检查,通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并考核。
(四)消防检查。
由综合部每月组织一次由各生产车间参加的消防检查,对火灾隐患及消防设施、器材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并跟踪整改。
(五)夏季“三防”检查。
由生产技术科每年雨季来临前组织检查。重点是发现并及时消除洪水、雷电可能对生产设施、设备的危害。提出“三防”物资计划,并负责落实。
(六)冬季“三防”检查。
由综合部每年冬季来临前组织生产技术科、安监站对生活区防煤气中毒检查,并指导落实防范措施。
(七)冬季“防风、防雪、防冻”检查。
由安监站组织有关职能科室及相关车间进行,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及时整改。
(八)春季安全大检查、秋季安全大检查。
由公司统一安排科室、各车间进行。
四、检查与考核
(一)本制度的执行情况由碳化硅公司经理、副经理、安监站、生产技术科、综合部负责检查落实。
(二)本制度按《碳化硅公司安全行为管理规则》进行考核。
篇四:
第一、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主要目的是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各项规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落实主体责任,纠正违法行为,排除事故隐患,实现安全生产。
第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遵循“属地管理”和“分级管理”的原则,各职能处室依据处室职责分工,加强对全市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企业等危险性较大行业的监督检查,并将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列入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实施。
第三、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可采用对被查单位事前通知或不通知的检查、安全生产专项监督检查或综合监督检查、单独组织检查或会同有关部门联合检查等多种形式进行,并统一采用相关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
第四、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应当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秉公执法。在执行监督检查任务时,应有2名以上执法人员参加,出示有效的监督执法证件,并为被查单位保守技术秘密、商业秘密。监督检查不得影响被查单位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第五、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在每次监督检查时,应填写《现场检查记录》,逐项填写被检查单位名称、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字,被检查单位负责人拒绝签字的,检查人员应当将情况记录在案,并向局领导及时汇报。
第六、 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应当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整改。对要求限期整改的及时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整改结束经被查单位申请、职能处室复查后,下达《整改复查意见书》,直到彻底纠正或整改合格为止。对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应依相关程序进行处罚。
第七、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当责令立即排除;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后,经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经营或使用。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停止使用和恢复生产经营或使用,监督检查人员应事先向分管局长或局长汇报,经同意后实施。
第八、各职能处室应每月将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并将检查情况及时登记到隐患排查治理台帐。检查记录应妥善归档保管。
篇五:
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施工项目成本控制方法 道路施工组织设计 绿化养护承包合同 东海龙开元小区绿化工程 某住宅小区绿化养护管理 某公司住宅楼基坑开挖施 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检查是安全生产职能部门必须履行的职责,也是监督、指导、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杜绝不安全因素的方法途径和有力措施,各级职能部门必须认真抓紧抓好这项工作。
1、检查内容。
安全生产检查应根据施工(生产)季节、气候、环境的特点,制定检查项目内容、标准,一般的检查内容包括检查思想、制度、机械设备装置、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教育、培训、操作行为、劳保用品使用、文明施工、伤亡事故处理等等。
2、检查评定标准。
安全生产检查的评定标准按照浙建建成(1997)282号文件《浙江省文明施工安全标准化现场管理规定》的要求作为评定标准打分。
3、检查频率要求。
总公司除了平时不定期抽查外,每年例行安全生产大检查不少于三次。
公司、定期每月不少于一次,项目部每月不少于二次,班组每周不少于一次自查自改。
4、检查、评比、消化。
检查后必须进行评讲活动,公司大检查除了现场消化或有必要进行片评讲外,每检查一次后出一次《通报》或《简报》,公司、分公司检查后也必须有书面评讲报告,列入档案,并作为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依据。
对检查出来的不安全因素或事故隐患,出具整改单并落实“三定”工作(定人、定期限、定措施),做到及时复查验收,对整改不力者酌情处罚。
第11篇 安全检查隐患消除制度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各级领导、安全管理人员对安全重要性的认识;制止和纠正“三违”现象,发现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杜绝事故发生。
(一)、安全检查内容
1. 检查安全基础管理
1) 各生产车间“逢8安全例会” 参加人数,不得少于百分之八十,要求有记录,有讲稿,其内容详实,有针对性。
2) 班组安全活动每周一次,有记录,活动内容结合实际安全生产。
3) 安全管理台帐、记录齐全,内容详细,时间有连贯性,无遗漏。
4) 按规定对新入厂人员、转岗人员做好车间安全教育和班组安全教育,有针对性、有记录,不走过场,有成绩单。
5) 特殊工种有上岗合格证,持证上岗。各部室、车间安全员按时参加公司安全例会。
6) 按要求参加公司举办的各种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知识竞赛活动。
2. 检查生产现场安全隐患
1) 各车间安全检查每周一次,车间主任负责,召集有关安全、生产、设备等管理人员,综合检查本车间的安全生产情况,对检出的问题能分类排队,对口解决,要求有记录、有措施、有落实、有考核。
2) 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穿戴齐全,操作人员能正确使用安全防护器材、器具。
3) 无‘三违’现象,照章指挥,按规程操作,不违反劳动纪律。
4) 按规定在生产现场悬挂安全操作规程和明显的安全标志牌内容与实际相吻合。
5) 设计、设备上原有的安全设施齐全,防护装置完好无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6) 设备、管道、电线可靠完好,连接正确,无跑、冒、滴、漏现象。
7) 生产作业现场整洁有序,开关照明、阴井地沟和平台栏杆均无残缺、无破损。
8) 禁止区动火 高空作业 临时用电 检修施工必须按相关制度办理手续,设专人监护。
9) 生产现场配备有必要的消防器材,操作人员能做到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
10)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凡已按“三定”原则限期整改的安全隐患必须按时完成 并且记录在案。
(二)安全隐患的查处整改
1. 各车间自行查出的安全隐患 并能及时整改的要给予鼓励表扬 突出的还要给予奖励、提倡人人动脑动于,查处隐患,保证安全生产。
2. 车间内部不能解决,且需要有关部门协作方能消除的隐患,要及时书面申报有关部门和公司领导。
3. 在隐患整改中大力提倡“三不推诿(班组能解决不推诿到工段;工段能解决的不推诿到车间;车间内部能解决不推诿到公司)。对有意推诿,敷衍了事不主动消除隐患的单位或个人要视情况给于适当批评教育,乃至处罚。
4. 安监人员要严格履行安全职责,经常深入各岗位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安监人员要严格遵循程序化安全检查表的现定有步骤,有结果 有记录。
5. 安监人员查出的安全隐用要及时下达“隐患通知书”.“隐患通知书”内容要详实清晰,有时间、有措施、有负责人、有完成情况。
6. 安全隐患在清除以前,车间要做好临时安全防范措施。例如安全教育悬挂警示牌、遮栏、围栏暂行使用等、所采取措施要通知有关人员要有记录。
7. 凡是公司安全环保部查处认定的安全隐患,所在单位必须记入隐患台帐 要求内容清楚有始有终。
8. 对需纳入年度安全计划或维简大修计划的重大安全隐患车间要如实申报年度计划,审核后按计划实施。安全环保部有责任监督安全措计划的实施过程,确保项目、资金、措施、时间、责任的确落实。
第12篇 商综楼宇工程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商综楼工程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项目工程定期安全检查由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安全各负责人(工长)、施工队长、班组长参加。
2.班组安全检查由班组长和安全员参加。
3.安全检查依据建设部颁布的《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检查评分标准jgj59-99》进行。
4.专业安全检查主要查结构、设备技术状况、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各种检测数据,作业环境状况,操作人员技术熟练程度。
5.项目定期安全检查为每十天一次。
6.班组安全检查为日检或周检二次。
7.法定节假日放假前、工程复工前、冬季及雨季、署期以及脚手架、施工用电、施工机具、临时设施要进行不定期机动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