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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模版(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3 查看人数:15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模版

第1篇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模版

一、制定本单位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卫生责任制管理措施。

二、制定本单位食品经营场所卫生设施改善的规划。

三、按有关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办理领取或换发食品流通许可证,无食品流通许可证不得从事食品经营。做到亮证、亮照经营。

四、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有关法规和知识的培训,培训合格者才允许从事食品流通经营。

五、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六、对本单位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推广经验,批评和奖励,制止违法行为。

七、执行食品安全标准。

八、协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监测。

第2篇 社区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制度

为了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进一步明确职责和要求,健全和规范工作程序,努力形成各尽其职,协调配合,信息通畅,全面提升我社区的食品安全工作综合监管的能力和水平,特制定如下食品安全工作制度:

一、成立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1、成立由社区主要领导担任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各居民小组长为成员,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我社区食品安全工作。

2、确定分管领导。设立1名副主任监管食品安全工作,1名兼职食品安全信息员,明确责任,分工。主要领导亲自抓,负重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落实责任,一级抓一级的格局。

3、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半年召开一次会议,专题研究处理食品安全重大事项,部署食品安全有关专项整治及其他统一行动;协调解决食品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协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指导、检查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等。

二、建立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应及时向食品安全协调机构上报发生事故的单位、地址并组织协调和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并报告事故现场采取的措施和调查处理的工作进度。

三、建立信息联络报告制度

为第一时间掌握全社区的食品安全信息,确保信息反映灵敏、准确、及时、有效,特建立食品安全信息报告联络制度。

1、食品安全信息组织: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食品安全信息联络工作。

2、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内容:主要包括食品安全的监管情况、存在问题及拟采取的措施;专项整治进展情况;食品安全动态;重大事故查处信息等。

3、安全信息报告时间:工作信息每季度报告一次;食品安全动态信息随时报告。

三、投诉举报处理制度

1、按照首接负责的原则,对每起投诉举报要认真记录、及时处理或报告。

四、监督制度

成立社区及村级食品安全监督员,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定期对所部署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对食品放心工程进行监督检查。对措施不力,达不到规定要求的进行督察督办。

第3篇 食品安全管理考核制度

为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运行机制,激励基层食品监管人员爱岗敬业、积极履职,保质保量高效地完成本职工作及交付的任务,提高食品安全工作的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核原则

点面结合,综合评估,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奖优罚劣。

二、考核标准

1、单位对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餐厅负责食品安全工作。对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要在第一时间向主管单位报告。

2、负责食品安全工作的专职或兼职人员要明确;食品安全工作的开展情况要形成记录,有据可查。

3、利用节假日、各种活动等群众聚集时间,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引导群众安全消费。

4、对突发食品安全事故,要在报告的同时,迅速赶赴现场并能妥善处置。

5、及时收集、受理群众反映的各类食品安全的信息和投诉,遇到问题能及时与有关职能部门联系解决。

6、积极配合、支持防疫成员单位在本辖区内开展的食品安全工作。

第4篇 大兴中学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兴大中学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为保障全校师生的身体健康,更好的进行工作和学习,特制定如下规定:

1、用水安全。后勤严格保证全校师生的用水安全,对水井、水泵要严格锁好封好,防止有毒有害物质进入饮用水。每年定期取样水送上级有关部门进行检验,确保全校师生喝上卫生安全的饮用水。

2、服务点(即小商店)的食品卫生安全。学校严格与服务点负责人签定《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书》。从制度上确保服务点把好食品卫生安全,不购进、售卖过期的、劣质的三无产品。同时学校不定期派专人负责监督实施,确保师生的食品卫生安全。

3、宣传教育。学校、班主任、教师负责对全校师生进行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到教育。从思想上、认识上提高全校师生食品卫生安全意识,从而确保师生的食品卫生安全。

兴大中学

第5篇 a学校饭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饭堂的食品安全问题直接关系到孩子们的身体,小编为大家精心搜集了一篇“学校饭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为了进一步建立规范、有序的学校食堂卫生安全管理机制,预防食品中毒等突发事故的发生,确保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和食堂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良好状况,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生活秩序。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食堂食品采购制度

一、鲜菜、鲜肉、鲜鱼、鲜蛋必须定点采购。

二、采购的食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规定。

三、禁止采购下列食品:

(1)有毒、有害、腐烂变质、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它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2)无检验合格证明的肉类食品。

(3)超过保质期限及其它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4)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

四、采购食品车辆专用,盛装容器清洁卫生,生熟分开,运输过程采取防蝇、防尘、防晒、防雨措施;装卸食品轻拿轻放,讲究卫生,食品不直接接触地面,不在人行道、路边堆放直接入口食品。

五、采购肉类食品等必须索要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采购蔬菜,要向菜农了解农药喷施情况;对所有食品进货建立记帐制度,写明采购食品及其原料名称、时间、地点、数量、人员,并对采购食品及其原料记录生产者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和食用方法等。对所有食品留样和做好记录。

六、采购食品及其原料等索证必须做到如下要求:

1、采购大批量定型包装食品及其原料向供应商索取同批次食品卫生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购物发票和《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2、采购小批量定型包装食品及其原料,向供应商索取购物发票或购物凭证。

3、采购散装食品及其原料时进行色泽、气味、滋味和形态等感官性状检查,并索取购物发票或购物凭证。

4、索取的食品卫生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和购物发票、凭证与采购食品名称、商标、批号或生产日期相一致。

5、不采购无法提供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和购物发票、购物凭证等证明材料的食品及其原料。

食堂餐厅、环境卫生保洁制度

一、明确食堂工作人员的卫生职责,每天做好食堂内外环境保洁工作。

二、有专人负责餐厅、环境卫生的打扫,保持厨房、餐厅内外清洁卫生,水沟畅通,洗手设备运转正常。

三、采取有效的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的条件,厨房、餐厅、仓库、凉菜等专用间视野内无、苍蝇、老鼠。

四、餐厅地面、墙壁、门窗、灯具、桌椅等清洁整齐,室内无有害昆虫、老鼠。

五、加工用设施、设备和工具清洁,厨房地面无食物残渣,排烟排气设施无油垢沉积,墙壁、天花板清洁工、无霉斑。

六、每餐餐具清理结束后,全体食堂工作人员要将食堂工作区域(含餐厅的地面、台面、和桌椅)打扫清理冲洗干净,不留一点残渣,做到清洁卫生,防止蚊虫等孳生。

七、垃圾箱加盖,废弃物容器密闭,外观清洁,并有明显标识,垃圾、废弃物及时清除。

八、废弃油脂、泔油脂水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理。

九、每次长假,全体食堂工作人员提前1天上班,打扫清理食堂内外卫生,并将所有食堂的餐具、用具按要求进行消毒。

食堂设施、设备与环境卫生制度

1、食堂应当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

2、食堂的布局应当合理,应有独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间、食品加工操作间、食品出售场所及用餐场所。

3、 食堂加工操作间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设有独立的粗加工间、原料库、更衣室、操作间(8

第6篇 餐饮行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怎么写

1. 食品采购索证验收管理制度2. 食品仓储管理制度3. 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4. 粗加工管理制度

5. 烹调加工管理制度6. 面食糕点制作管理制度7. 专间食品安全管理制度8. 从业人员健康及卫生管理制度9. 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10. 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管理制度

11. 餐厅卫生管理制度

12. 食品安全综合检查管理制度

13. 食品留样制度

14. 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制度

15.食品用设备、设施管理制度食品采购索证验收制度

1、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一次性餐用具等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用工具、设备、洗涤剂、消毒剂等)的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确保所购原料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便于溯源。

2、采购须到许可证照齐全有效、有相对固定场所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订购学生集体用餐(含学生饮用奶)须到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

向固定供货商采购食品的,宜签订采购供货合同。

3、餐饮服务提供者从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采购的,须查验留存供货商资质证明(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检验合格证明(生肉禽类应有检验合格证明);

从固定供货商(含个体经营户)采购的,应查验留存供货商的资质证明、每笔供货清单等;

从合法超市、农贸市场采购的,须留存购物清单;

使用集中消毒式餐饮具的,应索取供货厂家营业执照及消毒合格证明。

证明资料为复印件者,宜有供应者盖章或签字确认。

以上各种来源的采购,均须索取留存有效购物凭证(发票、收据、进货清单、信誉卡等)。

4、应当建立台账(采购记录),按格式如实记录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进货清单或票据,可不再重新登记台账。

统一记录格式详见深圳市《食品进货索证和台账登记本》模版。

5、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的证明文件等,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企业各门店应当建立总部统一配送单据台账。

门店自行采购的产品,应当遵照以上规定执行查验索证索票制度。

6、应当按照产品品种、进货时间先后次序有序整理、保存采购记录及相关资料,记录、票据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统一记录格式详见《深圳市食品采购索证资料一览表》模版。

7、采购食品时应进行感观检查,不得采购腐败变质、掺杂掺假、霉变生虫、污染不洁、有毒有害、有异味、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及原料,以及外观不洁、破损、包装标签不符合要求或不清楚、来源不明、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水产及其制品加工食品。

8、预包装食品及食品添加剂标签要求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42条、4

7、48和66条的规定。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食品仓储管理制度

1、食品经营者应当依法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

食品与非食品不能混放,食品仓库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质(如杀鼠剂、杀虫剂、洗涤剂、消毒剂等),不得存放个人物品和杂物。

2、设专人负责管理,并建立健全采购、验收、发放登记管理制度。

做好食品数量质量出入库登记,做到先进先出,易坏先用。

腐败变质、发霉生虫等异常食品和无有效票证的食品不得验收入库。

及时检查和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3、各类食品按类别、品种分类、分架摆放整齐,做到离地10厘米、离墙10厘米存放于货柜或货架上。

宜设主食、副食分区(或分库房)存放。

4、仓库内要用机械通风或空调设备通风、防潮、防腐,保持通风干燥。

定期清扫,保持仓库清洁卫生。

5、散装食品应盛装于容器内,并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供应商提供)。

6、肉类、水产、蛋品等易腐食品需冷藏储存。

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须贴有明显标志(原料、半成品、成品、留样等)。

肉类、水产类分柜存放,生食品、半成品、熟食品分柜存放,不得生熟混放、堆积或挤压存放。

7、应有满足生熟分开存放数量的冷藏设备,并定期除霜(霜薄不得超过1cm)、清洁和保养,保证设施 正常运转。

8、设置纱窗、排风扇、防鼠网、挡鼠板等有效防鼠、防虫、防蝇、防蟑螂设施,不得在仓库内抽烟。

9、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保温和冷藏设施,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第7篇 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3

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三)

1、安全购物,购物时必须按计划采购,必须在有效期内使用完所购回的食品,必须妥善保管好,预防食品潮解,霉烂变质、黄曲霉变,在采购时,更应避免霉烂变质的食品,蔬菜、瓜果,以及保质过期的产品。以免导致急慢性食物中毒。

2.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饮食卫生“五四”制,按岗位责任制要求,搞好环境和个人卫生工作。

3. 凡患有皮肤病、化脓性创伤、上呼吸道炎症、口腔疾病者或其他传染疾病,应禁止从事食品加工和食品供应工作。

4.灭厨仓库、配食间的老鼠、蟑螂、苍蝇和蚊子

5.厨房中的非食用或非直接食用品如:面碱、小苏打、明矾、硫黄去污粉、清洁剂、食品添加剂、发色剂等应分类专门贮存,禁止与其它物品特别是食品混装。

6.剧毒品(包括杀虫剂)禁止进入仓库和厨房。

7、餐具避免应用铅、锌、铝制品盛装食物,烹饪食物,一面引起铅、锌、铝制品导致人体慢性中毒。

8、做饭菜要有计划,做到按人数供应饭菜,现做现吃,放置时间不宜过长,幼儿一律不吃剩饭剩菜,剩菜一律不留。

9、要买经过检验后宰杀的畜肉,生肉不要在常温中放置时间过长,要及时烹制,生熟食物的容器、刀、案板必须分开。

10、不吃土豆芽,一般情况下土豆现买现吃不存放。买来的土豆保存在凉爽、干燥,不见阳光的地方,不使它发芽变绿,食用前要仔细挖掉芽和芽眼的周围部分,对变绿和青紫的皮肉一定要完全削去。

11、吃扁豆、四季豆等一定要熟透后再吃,以免扁豆或四季豆毒素不破坏完全,引起中毒。

12.一旦发生事故,应保持现场应有状态,第一时间妥善处置及汇报园领导。上报疾控中心、教育局和拨打120急救电话。避免当事人擅自毁掉可疑食物,应收集食品容器、砧板、半成品或原料、采集病人排泄物或呕吐物样品,及时送交卫生管理部门,以备检查,听候处理。

第8篇 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储存制度

为了加强对入库保健食品和库存保健食品的质量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1、仓库保管员入库时必须检查保健食品外观质量,核实产品的包装、标签和说明书内容与入库进货票相符后,方准入库。

2、仓库保管员应根据保健食品的储存要求,合理储存保健食品;保健食品专区的相对湿度应保持在 45-75之间。

3、保健食品应离地、隔墙放置,各堆垛间应留有一定的距离。搬运和堆垛应严格遵守保健食品外包装图示标志的要求规范操作,堆放保健食品必须牢固、整齐,不得倒置;对包装易变 本文来自形或较重的保健食品,应适当控制堆放高度,并根据情况定期检查、翻垛。

4、应保持库区、货架和出库保健食品的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清扫,做好防火、防潮、防热、防霉、防虫、防鼠和防污染等工作。

5、应定期检查保健食品的储存条件,做好仓库的防晒、温湿度监测和管理。每日上下午各一次对库房的温湿度进行检查和记录,如温湿度超出范围,应及时采取调控措施。

6、仓库养护员应根据库存保健食品的理化性质及流转情况,定期检查保健食品的质量情况,做好保健食品养护记录,发现质量问题应立即在该保健食品存放处放置“暂停发货”牌,并通知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员。

第9篇 食品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怎么写

1、要严格执行____食品管理法律、法规、安全管理规定,加强实验室安全的监督和管理,对可能影响检验工作的安全隐患进行控制。

2、实验室和楼道内必须配置足够的安全防火设施。

消防设备要品种合适,定期检查保养。

3、走廊、楼梯、出口等部位和消防安全设施前要保持畅通,严禁堆放物品,并不得随意移位、损坏和挪用消防器材。

4、易燃、易爆药品专人专柜存放保管,并符合危险品的管理要求。

剧毒药品应由两人保管,双锁控制,存放于保险箱内。

建立易燃、易爆、剧毒药品的使用登记制度。

5、普通化学试剂库设在检验科内,由专人负责,并建立试剂使用登记制度。

领用时应符合审批手续,并详细登记领用日期、用量、剩余量,并有领用人签字备案。

6、凡使用高压、燃气、电热设备或易燃、易爆、剧毒药品试剂时,操作人员不得离开岗位。

7、各种电器设备,如电炉、干燥箱、保温箱等仪器,以实验室为单位,由专人保管,并建立仪器卡片。

8、做好电脑网络安全工作,防止病毒侵入,防止泄密。

9、每天下班时,各实验室应检查水、电安全,关好门窗。

确保无隐患后,方可锁门离开。

值班人员要做好节假日安全保卫工作。

10、实验过程中产生的废物、废液、废气、有毒有害的包装容器和微生物污染物均应按属性分别妥善处理,以保证环境和实验室人员的安全和健康。

11、任何人发现有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告,迅速处理。

12、定期检查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并经常进行安全教育。

第10篇 食品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置制度

为了有效预防和有序处置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事故,维护食品市场秩序,保障食品市场消费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以及国家工商总局《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市场监管应急预案》、《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流通环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制定本制度。

一、坚持预防为主,有效防范食品安全事故

(一)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认真做好预警和应急处置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县级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同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分级负责,建立健全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食品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置管理体制,及时有效地做好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

(三)县级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切实加强对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组织领导、工作任务、工作措施、工作责任、人员力量等落实到位。

二、完善食品安全预警和应急方案,建立健全工作落实机制

(四)县级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按照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食品安全事故实行分级管理,食品安全事故分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县级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按照同级人民政府的部署,根据国家工商总局下发的《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流通环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市场监管应急预案》,制定和完善本地区工商系统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事故预警和应急方案,并落实各自的职责和健全组织保障体系。

(五)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县(区)级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按照规定和事故级别设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在上一级应急处理指挥机构的指导和当地政府的领导下,有效组织和指挥本地区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

(六)县级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结合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对食品安全应急方案进行演练。加强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建立联动协调制度,充分动员和发挥社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志愿者队伍的作用,依靠公众力量,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三、积极构建食品安全隐患发现机制,健全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七)县级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利用市场巡查、专项执法检查、流通环节食品抽样检验、12315行政执法网络和相关部门情况通报、媒体报道等,及时了解各种食品安全信息,掌握食品市场动态情况。应当综合分析利用各类信息,及时发现可能引发的食品安全事故苗头。各相关职能机构应各负其责,互通情况。按照规定统一发布日常监管预警信息,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和应急处置食品安全事故。

(八)县级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现食品安全突发问题,应当在当地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加强信息的沟通、反馈和报告,立即将情况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通报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同时抄报上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并向突发问题波及地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通报。

四、强化和创新食品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置手段,切实做好物资和人员保障工作

(九)县级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加强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运用无线网络执法平台、移动查询终端等现代科技手段,实现食品安全信息的联网应用,有效开展网上预警防范和应急处置。逐步实现总局到基层工商所信息网络五级贯通,并努力做到与同级相关行政部门的信息联网,切实提高网络信息互动效率,提高应对处置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挥能力。

(十)县级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配备必要的处置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设施、装备、物资。应当加强检查,确保执法车辆、通讯设备、检测设备等相关物资设备随时处于备用状态。适时开展应急演练和应急系统检查,确保一旦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能够及时有效妥善处置。

(十一)县级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建立健全值班制度,明确值班电话,落实值班人员,坚持领导干部带班,畅通通讯联络,及时有效受理和处置食品安全突发问题。

第11篇 食品药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范本怎么写

第一条 为了更好地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管理力度,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及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台食安委办[2022]8号文件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镇人民政府。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是指公务人员在执行食品药品安全公务时,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造成一定后果的行为需被追究的责任。

受行政机关委托,执行有关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的机构工作人员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追究,也适用本制度。

第四条 食品药品安全责任的追究形式分为通报批评、责令作出检查、诫勉、纪律处分。

第五条 食品药品安全责任追究必须坚持下列原则:

(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原则。

追究食品药品安全责任,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相关法律、法规为准绳,客观、公正、准确地认定过错事实,恰当地追究责任。

(二)从严执政、有错必纠原则。

坚持有错必纠、有错必究,不姑息迁就任何过错责任人,实行惩戒与教育相结合、监督检查与改进工作相结合。

第六条 镇人民政府有关人员和政府有关部门正职负责人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有失职、渎职情形或者负有领导责任的,依照本规定追究责任;

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一)发生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对事故进行隐瞒、谎报、缓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谎报、缓报,阻碍他人报告,信息报送不及时的。

(二)发生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未采取积极有效的事故救援和调查处理的;

拒绝、阻碍、干涉食品药品安全事故调查工作正常进行的。

(三)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失察、监督不力和监管不到位,造成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严重后果的。

(四)未及时完成上级部门和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交办的工作,造成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严重后果的。

(五)索贿受贿、包庇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中违法行为的。

(六)对食品药品安全举报、投诉未及时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

(七)在行政许可、认证、检查、处罚等行政行为中不遵守法定条件和程序,甚至失职、以权谋私、徇私枉法的。

(八)其他与食品药品安全相关的失职行为。

第八条 对责任人需被追究的责任,根据其行为的性质和后果给予不同程度的处理或处分:

(一)情节轻微、损害和影响小的,或尚未造成损害后果的,对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

(二)情节较重、损害和影响较大,责令责任人书面检讨,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

(三)情节严重、损害和影响重大,对责任人给予记大过或降级处分。

(四)故意违法执法、徇私舞弊、严重失职的,除情节恶劣、损害和影响极其重大已构成犯罪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对责任人按情节给予降级、撤职直至开除的处分。

第九条 对重大或较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防范、发生和被媒体曝光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有失职、渎职情形或者负有领导责任的责任人需追究责任的,应从重处理。

本制度所指的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包括:

(1)疾患者超过30人或死亡1人以上的事故;

(2)学校、幼儿园等公共餐饮场所和地区性重要活动期间发生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

(3)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产生重大影响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

第十条 经确认需追究责任的,按以下规定确定责任人并划分责任:

(一)因徇私枉法、超越或滥用职权、不履行法定职责、违反法定程序需被追究责任的,由直接承办人员承担主要责任,直接主管人员承担次要责任。

(二)需被追究责任的行为是由主管人员批准的,由主管人承担主要责任,承办人员承担次要责任。

(三)由于承办人员隐瞒事实、伪造证据等故意行为,导致工作错误或上级决定改变,造成需被追究责任的,由承办人员承担全部责任。

(四)领导不采纲相关承办人员意见,另行作出决定,造成需被追究责任的,由作出决定的领导承担全部责任。

(五)应当经过合议、审核、审批而未经合议、审核、审批作出行政行为,造成需被追究责任的,由直接责任人员承担主要责任。

(六)经集体研究、讨论作出的决定,造成需被追究责任的,由集体共同承担责任。

(七)承办人员在执法活动中直接作出具体行政行为需被追究责任的,由承办人员承担责任。

(八)两人以上共同发生的行为需被追究责任的,职务高的承担主要责任;

职务相当的,共同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负责对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事故的调查、协调和督办工作,可建议有关部门对有关行为、事件进行食品药品安全责任追究。

有关部门应将食品药品安全责任追究的办理情况和行政追究结果定期通报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第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据实向市人民政府或者政府有关部门报告重大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有权向上级人民政府或者政府有关部门举报当地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不履行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或不按规定履行职责的情况。

接到报告或举报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必须立即组织对食品药品安全隐患进行查处,或对不履行、不按规定履行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情况进行调查处理。

第十三条 市行政监察机关依照有关规定,对辖区内各级人民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履行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情况实施监察。

第十四条 本制度由镇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并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12篇 食品安全制度怎么写

食品安全制度

(一)

一、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强对食品经营食品质量监督管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 食品经营者必须遵守本制度。

三、 列入进货查验的食品,是指消费者经常食用的食品,包括肉、禽、畜,粮食及其制品,蔬菜、水果,奶制品, 豆制品,饮料和酒类等食品。

四、 经营者购进食品时,应查验证明供货方主体资格合法的有效证件,并按批次向供货方索取证明食品质量符合标准或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并保存原件或者复印件。

需要查验和索取的具体票证,由《食品索证索票制度》作出规定。

五、 经营包装食品的,要对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内容包括:

(一)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

(二)商标、性能、用途、生产批号、产品标准号、定量包装。

(三)根据商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的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分和含量;

(四)限期使用商品的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

(保质期、保存期)和失效日期;

(五)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商品损坏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食品的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语。

六、 食品经营者经营的农产品及其他散装食品,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检验或者检疫的,经营者必须查验其有效检验检疫证明,未经检验检疫的,不得上市销售。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应经有关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检测合格才能上市销售。

七、 经营者应经常检查食品的外观质量,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应及时予以处理,对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八、 经营者按照食品广告指引购进食品时,要注意查验是否有虚假和误导宣传的内容。

九、 市场开办者应配备相应的检测设施,对在市场内销售的食品进行自检,经检测合格才能上市销售,并登记检测结果存档备查。

十、 市场开办者要指导经营者做好食品进货查验工作,检查督促经营者进货查验工作的落实,对经营者索取的重要食品的相关票证,应统一保管,集中备案,随时接受工商部门的检查。

十一、经营者在进货时,对查验不合格和无合法来源的食品,应拒绝进货。发现有假冒伪劣食品时,应及时报告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食品安全制度

(二)

第一条 为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保证上市食品质量安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索证索票制度是指为保证食品安全,在购进食品时,本单位员工必须向供货方索取有关票证,以确保食品来源渠道合法、质量安全。

第三条 与初次交易的供货单位交易时,应索取证明供货者和生产加工者主体资格合法的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证明文件,每年核对一次。

第四条 在购进食品时,应当按批次向供货者或生产加工者索取以下证明食品符合质量标准或上市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

1、 食品质量合格证明;

2、 检验

(检疫)证明;

3、 销售票据;

4、 有关质量认证标志、商标和专利等证明;

5、 强制性认证证书

(国家强制认证的食品);

6、 进口食品代理商的营业执照、代理资料、进口食品标签审核证书、报关单、注册证。

第五条 下列食品进货时必须按批次索取证明票证:

1、 活禽类:检疫合格证明、合法来源证明;

2、 牲畜肉类: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或畜产品检验合格证明、进货票据;

3、 粮食及其制品、奶制品、豆制品、饮料、()酒类:检验合格证明、进货票据。

第六条 对获得驰名商标、著名商标或者省级以上安全食品、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名牌产品称号的优质食品,可凭以上称号相应标识和凭证直接销售,免予索取其他票证。

第七条 对实行购销挂钩的食品,可凭购销挂钩协议和供货方的销售凭证直接销售,免予索取其他票证。

第八条 对索取的票证要建立档案,并接受市场服务中心和有关行政执法部门的监督检查。

食品安全制度

(三)

一、负责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组织开展食品经营活动。

二、 经营食品应当符合环境卫生要求,具备食品销售、储存、运输和装卸的卫生条件。

三、 从事食品经营的人员应当遵守卫生要求,不符合法律规定健康要求的人员,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 应当对采购的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禁止经营不符合卫生标准、超过保质期、无标签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五、 应当按卫生管理制度定期对食品经营场所卫生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改进并做好记录。

六、 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主体资格、食品生产许可证和食品质量合格的证明文件,建立并执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记录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七、 完整建立食品进销台帐,适时对照自查,发现不合格食品,立即报告辖区工商部门,迅速将问题食品下架、撤回、及时告知供货商并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醒目告示,召回售出的问题食品,退货或销毁。

八、 所有商品经检测合格后才能上市销售,并登记检测结果存档备查。

九、 发现食品临近保质期限的,组织安排临界食品销售专柜进行促销,并将食品真实信息告知消费者。超过保质期限的及时做好清柜、下架、销毁、结算、建档等事宜。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模版(十二篇)

一、制定本单位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卫生责任制管理措施。二、制定本单位食品经营场所卫生设施改善的规划。三、按有关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办理领取或换发食品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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