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某小学安全排查制度
为加强我校校内管理,做好安全工作,确保学校财产和师生的人身安全不受损失、损害,使校内定期安全检查规范化、制度化,充分发挥组织作用,使制度、责任、防范落实到实处,特制定本制度,以确保校内有情况早发现、早解决。
一、校内要求按时、按项检查,每月的下旬检查一次。
二、每次检查都必须严肃认真。
三、检查项目:
1.校内的门、窗、楼板、楼梯、屋面、屋顶有无异常情况,疏散口、厕所、围墙大门、门垛是否有隐患。
2.校内墙体、梁、柱子有无下沉或断裂等现象。
3.校内外墙皮有无空鼓、脱落的危险,有无枯树。
4.学校食堂用火安全,设备、设施有无隐患。
5.学校电器设备、设施,供水设备、设施,实验设备、设施是否安全可靠。有无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等。
6.防火、防盗、体育器材、设施是否安全可靠。
7.是否对师生定期进行安全教育。
8.注意检查是否还有其它隐患、险情等现象。
9、加大对门卫值班人员的管理工作,加大查岗力度,严禁脱岗、替岗、不在岗事情的发生。
10、加强对重点部门,重点岗位责任人的培训、教育和检查工作,不定期进行检查指导,对查出的问题,限期整改后进行复查。
第2篇 小学安全工作定期自查制度
坝北小学安全工作定期自查制度
1、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对校舍安全进行检查,(包括教室、实验室、宿舍、围墙、厕所、食堂及其它用房等),专人专项检查,每月检查一次。发现危房立即停止使用,对破旧房及时维修。
2、每月对学校水、电安全进行检查,对老化的电线马上重装更换,检查好电风扇、各电教器材,发现隐患及时排除。
3、如遇暴雨洪水,学校先派人了解路途安全情况,由老师专门护送学生回家。
4、定期检查班级安全教育落实情况,组织学生学习《中小学安全须知》、《学生自护自救安全知识》和《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让每位学生都知晓。
5、根据不同季节对学生安全进行检查,一切游览活动经审批,有安全措施,就近徒步,不骑车、不乘坐车的情况才可外出活动。学校严禁学生外出游泳,以家长信形式通知家长看好夏季学生午休、游泳注意事项。
6、加大各种安全问题检查力度,检查内容包括:教学楼是否存安全隐患;各种教学设施是否存在安全问题;电教设备、试验仪器是否存在安全问题;各班对学生的安全教育是否到位;学校周边环境是否存在不安全因素。
7、安全检查情况要有详细记录,每月向校长室报告一次结果。
8、对安全教育周专门检查,针对主题制定计划,活动开展措施有力,及时解决。
9、加强食品卫生监管力度,要严把食品采购、存放、加工、销售、卫生保障各个关口;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不准学校食堂存在腐烂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味的食品。
第3篇 小学临时用工安全管理制度
长江路第一小学临时用工安全管理制度
1、实行“谁用工,谁管理”的原则,部门使用临时工必须执行学校的临时用工管理制度,严格审批手续。
2、用人部门要严格审查被用人员的身份,并将有关证件报学校保卫部门审核存档备查。
3、临时人员应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用人单位应与其签订使用合同、协议,使用期内应遵守校纪校规,服从学校统一管理。
4、临时人员凭学校印发的临时出入证进出校门,不准将非本校人员带入校园,不准将校内物资带出校外。
5、临时人员必须根据公安部门的要求主动办理暂住手续,并按学校规定交纳一定数额的治安保证金。
第4篇 小学防汛安全责任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做好学校防汛工作的文件精神,确保学校防汛工作的每一个环节岗位责任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加强值班工作,遇到大风、大雨等恶劣天气领导要在岗;学校值班电话、值日领导电话、校长电话必须保持24小时畅通。
2、学校进行制度性的安全排查,侧重进行校舍、设施的安全状况和学生违纪行为的排查,发现隐患及时解决。
3、学校密切关注天气预报,遇到台风、大雨等直接影响学生上学的恶劣天气时,要提前与教育局联系,经教育局同意,及时发出停课通知,学生在校时有大雨,学校要提前与教育局取得联系,经同意可以提前放学;放学时遇到台风大雨,或通知家长接送,或将学生暂时留校看护,严禁冒大风大雨放学。
4、学校建立包括各种应急、上级各部门、学校教职工、学生家长以及与学校相关的交通部门等组成的应急通讯网络
5、强化班主任夏季和汛期安全工作的意识和责任。班主任严格落实相关工作:班主任必须确切掌握每一个学生的家庭电话;调查和确切掌握每一个学生家庭周边的地势环境状况与危险隐患,与家长沟通,对家长提醒到位;要对学生认真进行自护自救、联系、报警等常识教育;班级要认真做好学生防台防汛应急组织落实工作,每一个学生必须在组织中,杜绝失控,发生汛情时,一切行动听指挥。
6、发生险情和意外时,人人必须一切行动听指挥,学校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7、责任追究。发生安全意外事故,学校将根据事故的事实以及相关责任人的履行安全岗位工作职责的状况进行责任追究。
学校防汛工作责任制度
一、汛前做好防汛调查和普查工作,对存在问题和隐患的危险房屋、各种设施,要逐项及时进行整改,消除隐患,不能马上进行整改的要制定稳妥应急方案。
二、汛前对防汛队伍进行培训,危险救护人员要掌握一定的危险救护知识和技能。
三、在接受紧急防汛通知后,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和防汛工作办公室进入24小时值班,值班电话24小时开机确保畅通。
四、在接到防汛通知后,迅速部署和指挥防汛救灾工作,并保持与上级主管部门的联系。随时将实情及救灾工作情况向上级部门报告。
五、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在遇到紧急情况时,应及时向校防汛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汇报。
六、在汛期,做好上学放学路途防汛防洪宣传教育活动。汛期内,要求家长护送学生上学返家,若有特殊情况可由家长申请学校就近安排教师护送到亲属家中。
七、在防汛工作中,因玩忽职守,不遵守法律法规和防汛救灾纪律的学校将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理或报送上级主管部门。使学校财产、师生人身造成损失和伤害的,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5篇 小学学生日常安全制度
1、进出校门要自觉遵守秩序。
2、进出教室,不急行、不拥挤。
3、严禁在教室内追逐打闹和奔跑,以免滑倒和摔伤。
4、严禁攀爬学校任何一处的的围墙、门窗、围栏、树木、球架
第6篇 小学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为积极预防、妥善处理在校学生伤害事故,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其它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一、学校建立健全各类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机制和预案,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把危害控制在最低程度。
二、事故发生后,学校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和处理,学校负责人不得在事故处理期间擅离职守。
三、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学校负责人接到安全事故报告以后,除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外,按规定程序上报教育局和相关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
四、学校发生一般安全事故,应在事故发生后的一日(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将事故发生、处理情况报告校委会。
学校发生师生伤亡、国家财产重大损失的重特大安全事故、群体性伤害事故以及危害社会安定、影响青少年身心健康的重要事件,应在第一时间(2小时内)报告校委会和相关职能部门;随后应当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随时补充报告事故的最新情况,8小时内向校委会写出书面报告,事故处理结束后向校委会写出书面报告。
五、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应当按事故的类别、性质向相关部门报告:
1、火灾事故。拨打火警电话“119”,向消防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
2、治安(刑事)事故。拨打匪警电话“110“,向公安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
3、食物中毒事故。拨打急救电话“120” ,向卫生防疫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
4、其它事故(意外伤害事故、自然灾害事故等)。分别报告相关职能部门
六、安全事故报告的必要内容。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情况、涉案人员的基本情况、事故简要经过、采取的施救措施、事故发生的初步原因、报告单位、报告人及它应当报告的事项。
第7篇 小学饮用水卫生安全制度
进一步加强学校学生饮用水卫生,保障学生的饮水安全,依据《生活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认真执行有关卫生条例,坚持灭“四害”的常规工作,确保我校师生的饮水安全。
二、学校对饮水设施定时进行维护,保证饮水的正常使用,密切关注师生饮用水安全。
三、定时对饮水机进行卫生清理和消毒。经常观察饮水设施内外部的卫生,及时清除污垢,保证师生水的干净和卫生。
四、教育学生注意个人卫生,做到自带杯具,保持干净。不得将个人杯具转借他人。
五、教育学生不饮生水,提倡喝开水,少喝或不喝饮料。
商桥镇中心小学
2023年9月
第8篇 小学课堂教学安全管理制度
丰安小学课堂教学安全管理制度
教育教学是学校管理中的核心工作,良好的教学秩序是实施有效教学,提高教学质量的保证。而教学安全是教学管理中的重要环节,为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订学校教学安全制度。
一、室内课堂教学
1.树立“学生安全人人有责”的观念,班主任、任课老师应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严格课堂教学管理,确保课堂教学安全。上课教师要加强课堂教学的组织工作,严禁学生在课堂上随意下位、相互打闹等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2.各班班主任要重视学生考勤,认真核实学生异常缺勤情况,做到一个不漏。
3.各任课教师,进班上课时先清点、记载学生到班情况,一旦发生异常缺勤情况要及时汇报。对迟到的学生,要及时让其入座学习,不得拒之门外,课后要询问情况。
4.在教学过程中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密切观察、掌握学生在课堂上的动向;制止学生之间发生口角,杜绝学生打架、斗殴;使用圆规、刀具等要注意安全。
5.教学过程中要关心学生,以平等的态度对待学生,尊重学生人格,避免讽刺、挖苦、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杜绝由于教育不当而导致学生出现的安全问题。
6.在教学中教师必须坚守岗位,按时上下课,不迟到、不早退,中途不离开教室,不发生课内意外伤害事件。因中途离岗而引发的学生安全事故,任课教师要负全部责任。
7.上课期间,学生因特殊情况需离开课堂任课教师要严格核实后方可批准,并及时向班主任通报情况。
8.下课铃响后一分钟内,必须结束上课,以免拖堂影响学生上厕所、活动和做好下节课准备工作。因拖堂造成学生争先恐后上厕所和下楼梯拥挤而发生安全事故的,本节课教师负全部责任。
9.调课必须经教导处批准,因紧急情况调课的,课后须报教导处。由于私自调课造成空堂而致安全事故的,调课双方共同承担全部责任。
10.科学课教师要切实上好实验课,保证实验课教学的安全。
(1)上课教师要按教材要求做好实验准备。对所用药品、器材要在课前检查并进行预做,确保药品器材使用安全有效。不得让过期变质及存在安全隐患的器材药品进入课堂。
(2)上课教师要认真组织实验课的教学工作,必须做到:教师课前对要做的实验的整个过程能熟练操作;对存在一定安全隐患的实验,教师上课时一定先讲实验要点和安全注意事项以及处理安全事故的必要知识;并对重要操作进行必要的示范和演示;同时对实验的整个过程进行细致指导,始终抓好组织教学环节,确保学生安全。
(3)所有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及实验步骤进行。
11.到专用教室上课(如多媒体教室、美术室、音乐室),教师必须随行,做好学生组织、管理工作。教师课前还要仔细检查教学设备、器材、电路等设施的安全,发现问题及时向电教、后勤部门报告,并迅速维修整改。
二、室外课堂教学
(一)体育课:
1.上课铃响前,体育教师必须到教室将学生有秩序带到上课场地,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
2.合理安排运动量,注意运动强度,关注体质较弱学生和特异体质学生。
3.教育学生上体育课时,衣服上不得别胸针、像章或其它证章,不佩带金属或玻璃装饰品及穿皮鞋。
4.对于因身体原因不能上体育课的学生,教师要安排其在教学场地边休息、旁观,并给予关注,不可放任不管;如遇有特殊病因不能到上课场地的,还要及时与班主任协调做好管理工作,坚决杜绝出现学生脱管的现象。
5.体育课上,对于发生学生呕吐、晕倒、受伤等突发情况,教师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妥善处理。
6.教学过程中,教师必须自始至终做好学生的组织工作,保证学生在准备、学习、练习等环节均队列整齐安全有序,不得出现学生散乱教师离场等严重违纪行为及安全问题。
7.体育组教师要适时对学校的体育设施、器材进行安全检查,若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总务处,以便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新。
9.体育课结束后,老师要认真整队,并将学生送回教室。如因没有整队,学生一哄而散造成安全事故,教师承担全部责任。
8.对上课不及时到岗以及提早下课、提早结束教学任务然后放纵管理而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任课教师负全部责任。
三、其他重点要求
1.教师不得安排学生为自己做事。如确需学生协助的,事前要提醒学生行走和上下楼梯的安全。坚决禁止老师安排学生出校门为自己办事。
2.学生到校后,班级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让学生中途出校门或离校。如确需家长配合处理的,可电话联系,通知家长到校或进行家访。
3.教育处理学生时,教师要避免使用过激言语,严禁体罚学生。把学生叫到办公室处理时,老师必须在场。
4.社团训练和学困生补救时,老师要提前与家长沟通好,确保家长在活动结束后,将学生安全带回。
5.电教部门、后勤服务部门要经常检查教学设施的安全性能。对可能引发或造成学生伤害的设施,及时维修或妥善调换、改装。
6.班主任、任课教师要密切注意学生到校后身体健康状况,防止传染病事件发生。特别要关注特异体质学生的身体状况,如发现异常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由于班主任(教师)观察不细、处理不当造成群体性感染的,承担管理责任和相应的经济责任。
第9篇 小学安全督促、检查制度
“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为保证学校财产及师生人身安全,使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正常进行,消除校内不安全隐患,特制定以下安全检查制度。
1、学校每月组织一次全校性的安全大检查,由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对校内所有部位、设施及周边环境进行隐患排查,形成安全检查记录,认真整改,确保不
留下任何安全隐患。
2、总务处每周一查,做好学校安全工作检查记录,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
在第一时间报告校长,并果断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学校的安全检查要实行定点、定员、定岗制度,确保日常安全检查无空白、无死角;学校所有教职工每天要对所负责的安全责任岗位进行认真检查,发
现问题,及时报总务处或值班领导。
4、学校要认真分析本学校各责任区域内安全工作的各种情况,对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区域做到及时排查;对已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须在第一时间内立即整
改。
5、日常安全检查要集中力量、突出重点,把教室、图书室、微机室、电教室、实验室、多媒体教室、消防设备、体育器械以及校内人群集中场所作为检查
重点。
6、班主任加强对学生上午、下午到校时间的按时“二查”,任课教师课前对本节上课学生进行检查,发现学生未按时到校要立即报告班主任或学校,以便通
知家长或追踪去向。
7、各科室的管理人员,要随时检查处理有关安全方面的工作和存在的问题,
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8、值班教师必须每日对学校的安全做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解决不了
的立即通知相关部门领导。
第10篇 小学校内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校内车辆安全管理,规范校内车辆的行驶与停放,确保师生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严禁非实验小学教职工的一切车辆驶入校园,更不准将车辆停放在校园车棚里。
二、实验幼儿园教职工的小轿车不得在本校校内车棚停放,电瓶车、摩托车应从实验幼儿园大门口进出。
三、进入校内的一切车辆车速不得超过20码,发现违规者门卫和保卫人员必须进行劝阻,可以要求离开校园,可以取消其车辆驶入及在校内车棚停车的权利。对劝阻无效的,门卫、保安及其他教师都有权扣车,再作处理。门卫、保卫发现情况不作为的,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在课间,严禁一切机动车辆在校园内穿梭进出,以防止与奔跑追逐的学生相撞造成责任事故。
五、上学、放学学生进出校门口高峰时间段,要主动避让学生,延时开车离校。严禁一切车辆与学生抢道。
六、小车驾驶合格证获得未超过半年以上驾龄的,不得开车进入校园。
七、严禁进入校内的所有车辆,包括电瓶车和自行车都不得从教学楼底层的中央门厅通过。
八、准许进入校内的一切车辆应无条件接受门卫、保安、学校保卫科人员管理,按规定路线开车,按指定地点和要求停车。
九、本制度对本校教职工、食堂人员、小店人员、校外蔬菜食品商品运送人员、垃圾处理车等一切进入校内的车辆适用。
十、因违犯本规定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及经济损失,由违规者本人承担。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实验小学学生处
**-6-23
第11篇 镇中心小学安全文明校园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泥城镇中心小学安全文明校园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依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开展安全文明校园创建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泥
小安全文明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1、学校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学校的校园安全文明工作。应该做到:工
作思路清晰,各部门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定期召开安全文明校园领导小组会议
,商讨布置相关工作。
一旦发生校园安全文明方面的事故,确应担相关管理责任的,由上级主管部分视
情节轻重作出相应的处分;校内作适当的经济处罚,玩忽职守,情节严重的,依
法担负刑事责任。
2、学校到校长为安全工作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全校的校园安全文明工作。应该
做到:工作重视,管理规范,督促各部分负责人做好相关工作,定期检查反馈、
整改,并时常向全校师生进行宣传校园安全文明工作的重要性。
一旦发生校园安全文明方面的事故,确应担负相关管理责任的,由学校校务委员
会视情节轻重做出相应的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玩忽职守,情节严重的,依法担
负刑事责任。
3、学校德育处负责同志,具体负责学生的行为规范教育,行偏生帮差工作,校
内伤害事故预防,安全文明教育宣传,常见病和其它传染病的防治工作等。应该
做到:思路清晰,责任明确,定期检查、反馈、整改。一旦发生校园安全文明方
面事故,确应担负相关管理责任的,由学校校务委员会视情节轻重作出相应的行
政处分和经济处罚,玩忽职守,情节严重的,依法担负刑事责任。
4、学校总务处负责同志,具体负责学生的食品,饮水卫生,学校体育设施和其
它硬件的安全,学校危险品的保管和使用,校办厂的安全等相关工作,应该做到
:工作重视,思路清晰,责任明确,定期进行检查,反馈和整改。
一旦发生校园安全文明方面事故的,确应担负相关管理责任的,由学校校务委员
会视情节轻重作出相应的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玩忽职守,情节严重的,依法担
负刑事责任。
5、学校相关岗位如门卫、食堂负责人、设施维护人员、实验室管理员、各年级
组长、教务处负责青保的同志等,应该严格遵照自己的岗位职责,做好相应的安
全文明工作,经常检查管辖区内的设施,操作流程,学生身体情况等,及时向主
管部门反映情况,上报一切事故隐患。
一旦发生事故,确应担负管理责任的,由学校校务委员会视情节轻重作相应的行
政处分和经济处罚,玩忽职守,情节严重的,依法担负刑事责任。
泥城镇中心小学
第12篇 乡d小学安全巡查督查制度
乡小学安全巡查督查制度
第一条 为了充分发挥学校安全管理职能,实现对学校安全的有效监管,完善管理体系,增强监管效能,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学校的管理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主体是指学校整体的安全工作。
第三条 分类分片责任监管是对学校安全监管的一种方式方法,是把分类重点管理与分片巡查监管有机结合,并且明确监管责任和过错责任追究的监管制度。
第四条 分类监管是对全校安全,按照区域划分的类别,对不同类别采取不同的监管办法,实施监管。
第五条 分片监管由安全小组负责组织实施,主要以日常巡查、定期检查和专项检查为重点。
第六条 日常巡查主要是对全校安全进行巡视、查看,掌握学校基本动态,日常巡查每月不得少于两次。
第七条 分片监管职责
(一)负责随时查验所负责区域及学生的情况。
(二)负责对所负责区域的日常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及隐患。
(三) 负责按上级工作安排和指令,实施各类各项专项整治检查。
第八条 各级负责人应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的职责和工作要求,对市场主体实施分类分片监管,认真履行职责。
第九条 各位教师与监管小组负责人层层签订责任书,分解职责,明确责任。
第十条 建立分类分片过错责任追究制,采取目标考核和追究责任人责任相结合方式。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
(一)未按要求实施巡查、检查;
(二)巡查不认真,上报不及时的;
(三)发现隐患未及时排除、上报并采取相关措施。
第十三条 发现上述情形,每起(次)扣负责人监管目标考核1分。凡两次(含两次)以上将对责任人在全校通报批评,取消相关责任人的年度评先评奖。情节严重的,要对相关责任人给予纪律处分。因工作失误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将移交上级机关审理。
第十四条 本办法从20**年9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