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食品运输、贮存及销售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运输、贮存及销售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经营者应当加强食品贮存、运输及销售过程中的安全管理、确保食品安全。
一、食品运输
用于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二、食品贮存
1.食品入库前必须做好检查和验收工作,对发现有发霉、变质、腐烂、不洁的食品和原料,不得入库。
2.食品入库后应分类、分架、隔墙隔地存放。食品不得与非食品混放。
3.应当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散装食品应当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食品、低温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
4.定期检查库存食品,防止食品过期、变质、生虫。及时清理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并登记造册。
5.食品仓库应设置防鼠、防蝇、防潮、防霉、通风设施,经常开窗通风,定期清扫,保持干燥和整洁。
6.加强入库人员管理。非仓库管理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食品仓库。
第2篇 食品检查存贮运输制度
1、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检查、存贮、运输制度,应做好对所经营食品的检查工作,依法从事食品经营活动。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2、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虚假、夸大的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应当清楚、明显,容易辨识。食品与其标签、说明书所载明的内容不符的,不得上市销售。
3、食品经营者应当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定期检查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
4、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存贮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5、存贮食品周边必须保证清洁及无污染源,食品的摆放要分类、分架、离地存放,食品存贮应有专人负责记录食品的进出库,定期处理过期食品,保证存贮环境符合食品要求的条件,并定期做好保洁工作。
6、食品经营者贮存散装食品,应当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食品经营者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7、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可以自行对所生产的食品进行检验,也可以委托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8、食品经营者的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符合食品生产经营要求的,食品经营者应当立即采取整改措施。
第3篇 食品运输过程防污染 损害 变质管理制度
一、散装原料、辅料在要用无毒、无味与原料不发生化学反应的食品级材料制成的器具,并在使用前清洗和消毒。运输过程中容器要密封,不得漏撒、滴漏。要有防雨、防尘等措施。
二、主要原料、包装材料、辅助材料、半成品、成品要分类运输,不得混装。
3、运输过程中要轻拿、轻搬、轻放,存放时要注意防潮,离地、离墙存放。
4、产品运输工具要安全,车箱整洁,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味的物品或化学品混装,要有防雨、防灰尘措施。
5、禁止使用非食品级材料包装、运输,文明装卸,预防损坏包装物。
第4篇 食品包装、储存、运输管理制度
1 目的
在产品的整个形成和最终完成交付的过程中,规范防护标识、搬运、储存、包装、保护和交付等活动,以防止直接影响产品的质量、安全。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外购产品、半成品和成品。
3 职责
3.1生产部负责生产、包装过程中物资流转的搬运;负责产品的包装工作。
3.2仓储部负责库存物资的存储管理工作,负责组织仓库物资的搬运,负责产品的交付。
3.3质检 部负责入库物资的验收检查及存储过程中出现问题的物资的复查工作。
3.4各部门做好所属区域内物品的保护
3.5生产环境、生产设备和生产人员卫生的控制。
4 工作程序
4.1包装要求
4.1.1包装材料入库前由质检部验收。
4.1.2生产人员按照作业指导书的要求进行包装。
4.2搬运要求
4.2.1使用与产品特性相适应的容器和搬运工具,防止产品损坏和变质。
4.2.2对搬运工具进行适当的维护和保养
4.2.3定期对搬运工具进行清洗或清扫。装载表面不能有油污、铁锈和积垢,以免造成对原料的污染,影响食品安全。
4.2.4防止超高搬运,以免物品坠落砸伤员工。
4.2.5搬运中,注意保护产品标识,防止丢掉或被擦掉。
4.2.6对搬运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以熟悉搬运要求。
4.3储存与保护
4.3.1储存环境
①仓库储存环境要符合前提方案的要求。
②仓储环境要求通风、干燥、明亮、清洁、通畅。
③仓库区严禁烟火,配置适量的消防器材。
④每周检查发现虫害鼠害及时报告。
⑤对仓库的环境加以控制,以防止库存物资的损坏、污染和变质。
4.3.2验收入库
①入库产品必须检验合格。仓库管理管人员应该认真的核实入库数量,检查产品的合格标识。
②物品经清点入库后,应当在仓库台帐、物资登记卡上登记
③对于待检和不合格物品必须采取隔离措施,以防误用。
4.3.3出库
①生产物资的发放,领料部门填写“出库单”交仓库,仓库对“出库单”核实后发料。
②向外发货仓库根据“销售清单”备货、发货。
③存储的物品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发货。
4.3.4物料进出时,仓库需填写好入库单,并做好相应记录
①入库时,在入库单上注明进入货物的供应商、入库时间,批号。
②生产物料发放时,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出库单”。
③向外发货时,应在“销售备货单”上说明货物的批号、去向。
4.3.5仓库外的其他部门也有责任对所属区域的物品采取适当的保护措施,包括隔离、分类存放、维护等,使产品不变质、损坏、丢失或错用。
4.4食品运输过程防止污染、损坏及变质的制度
①食品运输包装过程中(包括原料、半成品、成品,下同)从流通通道上采用人流、物流分开流动,不得混流。
②食品在运输前必须是经检验合格的产品方能装箱,否则作不合格或不安全产品处理。
③食品运输前所有食品机运输车辆、运输机械必须清洗卫生合格方才投入使用。
④运输过程中各批次原料、产品、半成品分开完成,分开包装、分开存放,分开标识。
⑤运输过程中人员卫生须满足人员健康要求,运输车辆须是密封的食品专用车辆。
⑥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损坏、废弃食品,均及时剔除,不得与合格食品一起流动。
⑦产品状态必须标识清楚并挂牌。
⑧运输过程中食品的盛装桶、袋、栏等工具首先必须消毒清洗合格,同时不得有缺损,同时满足该食品的盛装要求,不得发生物理化学变化,引起变质。
⑨运输过程要采取防止食品相互挤压损坏、相互混装发生变质、天晴下雨影响、温度湿度影响、照射辐射影响等的措施,同时保证运输期限,防止运输过期毁损变质。
第5篇 食品检查、存贮、运输制度
1、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检查、存贮、运输制度,应做好对所经营食品的检查工作,依法从事食品经营活动。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2、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虚假、夸大的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应当清楚、明显,容易辨识。食品与其标签、说明书所载明的内容不符的,不得上市销售。
3、食品经营者应当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定期检查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
4、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存贮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5、存贮食品周边必须保证清洁及无污染源,食品的摆放要分类、分架、离地存放,食品存贮应有专人负责记录食品的进出库,定期处理过期食品,保证存贮环境符合食品要求的条件,并定期做好保洁工作。
6、食品经营者贮存散装食品,应当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食品经营者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7、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可以自行对所生产的食品进行检验,也可以委托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8、食品经营者的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符合食品生产经营要求的,食品经营者应当立即采取整改措施。
第6篇 食品运输制度冷链销售制度
1、 运输工具(包括车厢、船仓和各种容器等)应符合卫生要求。要根据产品特点配备防雨、防尘、冷藏、保温等设施。
2、运输作业应避免强烈震荡、撞击,轻拿轻放,防止损伤成品外形;且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混装、混运,作业终了,搬运人员应撤离工作地,防止污染食品。
3、生鲜食品的运输,应根据产品的质量和卫生要求,另行制定办法,由专门的运输工具进行。
第一条 为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保证上市食品质量安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进货要采用专用的冷冻设备,使食品在运输途中保证所需冷冻温度,全程冷冻运输。
第三条货物到达后,要在最短的时间内装进专用冷柜,保证食物的冷冻条件不变。
第四条冷藏冷冻食品要有专用冷柜存放,专人看管,及时查验货物,严格按照食品说明温度存放。
第五条及时清理冷柜,保证冷柜的清洁,使其制冷运转正常。坚持每季度一次冷凝器散热板清扫,冰箱内蒸发管道结冰超过5毫米要及时除霜。保证冰箱使用安全,开门装置完好,有防火防漏设施。
第六条销售冷藏冷冻食品,建立健全销售登记制度,保证所销售食品账物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