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消防安全管理考核制度
为了进一步做好全局的消防工作,特制定消防安全管理考核制度。
1、有领导负责的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
2、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要有明确的划分,防火重点部位要有醒目的标志。
3、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要有专职或兼职的防火管理人。
4、有健全的消防安全制度。
5、对消防重点单位定点、定人、定措施。
6、普及消防知识,加强重点工种训练,要有培训记录。
7、有防火档案和灭火预案。
8、不定期的对各单位进行考核,内容对应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年初签定的消防安全责任状。
9、定期总结评比,奖惩严明。
第2篇 w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承包及分包公司须知
1. 在大厦内办公的各公司的办公室必须每l00m2摆放两个4kgabc型干粉灭火器。
2. 办公室内抽烟必须备有烟灰缸,不得将烟头、烟灰弹进废纸篓,以免引起火灾。
3. 下班后应检查所有的电源开关是否已关闭,以防止电源短路引起火灾。
4. 各公司必须将防火责任人、管理人名单报安全管理部门备案,以便在紧急情况下便于联系。
5. 加强对下属员工的安全、防火教育,以免员工在施工中出现意外。
6. 管理处有权检查各公司办公室的安全防火情况。
二、入住装修须知
1. 业主入住时应向管理部门介绍所聘装修公司的情况及主要负责人和消防安全事项。
2. 管理部门应向装修公司派发一份《装修守则》,要求各装修公司在大厦施工期间必须遵守装修守则中的各项条款。
3. 装修公司在大厦内装修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六8:30-18:30,因工程需要加班,应到安全管理部门填写加班申请表,待批准后方可加班施工。
4. 每天的装修垃圾必须由各施工单位在18:00-20:00运送到垃圾站,各施工单位不得将每天的装修垃圾遗留到第二天处理,否则管理部门将自行清理,其一切费用由施工队负责。
5. 进出大厦的装修材料和垃圾必须全部从货运电梯运载,任何装修材料和垃圾不得从客梯运载。
6. 施工用的临时电线和电源开关应布置有序,不得乱敷乱设,以免遗留隐患。
7. 施工用的香蕉水、油漆等易燃物应指派专人加强管理,防止易燃物品发生意外。
8. 各施工单位应加强工地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在施工过程中发生意外。
三、业主须知
1. 物业大厦的各主要出入口均应由安全管理员24小时值守,若大厦内面积较大,管理部门应指派人员巡逻,以确保安全。
2. 业主在正常工作中如受外界人员干扰,应立即打电话通知大厦安全管理部门。
3. 物业大厦每天上班时间为8:00-17:00。各业主因为工作需要延长工作时间请填写好加班表报送大厦管理部门备案。
4. 节假日(白天)需加班的单位员工凭本单位的工作证登记后方可进入大厦。
5. 因工作需要向大厦外搬运大型物品时,应填写物品放行条,待大厦管理处或安全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放行。需要向大厦内搬运或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时,应向大厦安全部门申请,待批准后方可搬入大厦,并指派专人保管。
四、安全管理部门职能
1. 安全管理部门的职责是为业主解决在大厦内遇到的各类消防安全防范问题,是业主消防安全防范工作的可靠后盾。
2. 业主因工作需要增加消防报警系统,消防管理部门应具体指导安装。
3. 安全管理部门对所属员工应有严格的管理制度,业主因管理公司下属员工以各种形式做出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打电话向公司管理部门投诉,管理公司应尽快处理和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4. 大厦的安全管理部门要经常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并定期举行消防演习和对员工进行严格的救护培训,以较全面的专业素质为业主服务。
五、火警应变措施
1. 听到火警警报声时: (1)当听到火警钟声响起时,表示附近可能发生火警。 (2)迅速检查自己的工作地点及周围是否有火灾发生。 (3)消防责任人应尽快检查其所在地方及附近是否有危险发生。 (4)消防责任人发现有危险,应组织员工有秩序地撤离大厦。
2. 所在区域未发出火警报警时: (1)所在楼层警报没有响,则表示火警并非在自己附近地点发生,不会有现时的危险。 (2)保持镇定,即使没通知疏散,自己也可自行决定是否离开大厦。 (3)做好疏散准备工作,当接到通知或听到所在楼层的火警警报声响后,立即离开大厦。 (4)无任何火警迹象,请勿随便按动所在楼层的报警按钮。
3. 发现着火时: (1)按动附近的火警报警按钮,告知其他住户并通知大厦消防中心。 (2)利用附近的灭火设备灭火,切勿用水扑救电源引起的火灾。 (3)如果火势仍无法得到控制,请立即离开大厦,待大厦消防人员前来扑救。
4. 疏散与逃生 (1)保持镇定,依照消防指挥员或大厦消防广播的指令有秩序地从消防楼梯疏散。 (2)除照明灯光外,关闭所有电源及门窗。 (3)消防责任人须在疏散后清点所有公司职员及到访的人数,以便协助在场消防工作的开展,如发现有职员或到访者失踪,请立即通知在场消防指挥员。 (4)应从消防通道离开大厦,并关闭所有防火门,切勿将防火门固定,除特殊情况外,所有人员均需离开大厦,到外面开阔地带集合,切勿留在大厦内。 (5)切勿使用电梯逃生,所有电梯在火警警报声响起时会自动停止运行。 (6)各单位必须负责安排疏散伤残职员和到访者,如果需要协助,请通知大厦管理处。 (7)未经消防指挥员或大厦管理部门人员的允许,切勿再度进入大厦。
六、大厦资料
1. 消防指挥 在公安消防队未到达之前由大厦管理部门的最高领导任消防指挥员,待公安消防队到场后,现场总指挥由公安消防队最高指挥官负责。
2. 消防管理人 物业公司任命消防管理人,消防管理人担负现场指挥的责任。
3. 火灾报警按钮 大厦的火灾报警按钮均附有清楚的标志,火灾报警按钮一经按动,火警钟立即鸣响,信号即时传送到大厦消防控制中心。
4. 自动灭火报警系统 大厦如装有先进的自动灭火报警系统,一旦有烟雾产生,该系统立即发出警报,如果温度达到摄氏60度以上,自动喷淋系统将会喷水,将火扑灭。
5. 太平门出口 大厦每层设有多个太平门出口以方便人员逃生。出口通道的灯光照明全部接通大厦的应急电源,在火灾发生时疏散通道的所有照明系统均能正常工作,以确保人员疏散时有秩序地进行。
6. 防火门 防火门能自动关闭,可以阻止火势及浓烟蔓延至疏散通道,因此防火门应经常性地关闭,不能随意将防火门打开固定。
7. 逃生途径 在紧急情况下逃生时,切勿使用电梯,请使用最近的疏散楼梯,迅速撤离大厦,到地面较安全的地方集合。
8. 大厦消防广播系统 大厦各楼层均装有公共广播系统,如遇火警发生,该广播系统以播放录音带的方式引导人 员安全疏散,所有录音带的信息将分别以英语、普通话、本地方言播放。
第3篇 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8
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八)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消防条例和各级人民政府消防安全规定,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切实做好防范工作,杜绝重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2、建立健全消防领导组织,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确定防火重点及部位,成立义务消防小组,按现场实际情况划分区域,配备足够消防器材,指定负责人,实行挂牌负责制。
3、加强防火安全宣传教育,普及消防知识,发动和依靠群众自觉遵守防火制度,落实消防措施,把火灾消灭在萌芽状态。
4、按照项目法施工规定,实行经理责任制,项目经理要做好一个施工现场多家队伍施工的协调工作。对土建、安装、装饰三方的交叉作业事先要对各方负责人进行防火交底坚决做到没有安全防护措施,不得动用易燃、易爆物品及有关器具。安装和高级装饰人员进行工作必须携带小型灭火器。
5、施工现场制定消防安全工作奖罚制度,做得好的单位,对单位负责人给予一定的表彰及物质奖励,不重视的单位,对单位负责人给予经济处罚。并且与经济利益、评职称、升职挂钩。
6、为实行规范化要求,各防火部位要明确消防责任人,全面实行挂牌负责制,各防火区域要悬挂醒目的禁火标志,提示大家自觉防火。
7、义务消防人员,每年要进行一次消防知识培训,掌握消防技能,熟悉灭火器性能,经常对消防器材进行检修,保证性能良好。
8、高层建筑必须有充足的消防水源,应有动火审批手续和动火监护措施。
9、对于违犯消防安全管理标准行为的,依据消防、宿舍内严禁乱拉电线,严禁使用电炉,碘钨灯,功率超过200w灯具,宿舍应做到人走灯息,禁止长明灯、长流水现象。
11、搞好消防培训,熟悉灭火方案及灭火器材的使用按计划配备消防器材,定期按时实战演练
12、消防器材管理制度,使用规定及保养措施
13、施工现场总平面图标明消防器材和消防水位置及防火重点部位和目标。
第4篇 机动车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车库属厂重点防火部位,驾驶员和维修人员应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杜绝违章作业。
(二)车库应悬挂禁火标志,库内禁止烟火,严禁使用喷灯、电焊、气焊、气割等明火作业。如因工作需要进行动火作业,必须经厂消防管理部门审批,办理“动火证”,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后,方可进行。
(三)车库内不得存放油类物品及其它化学危险物品。保养维护和检修使用留下的油棉纱、油布等易燃物应及时清除干净,保持库内整洁。
(四)车库内不准清洗发动机、不准加、放汽油或柴油。废机油和清洗油应倒在规定的回收桶内,严禁乱倒。车库地面不得有积油。
(五)冬季油箱或水箱上冻时,可用温水加热使其溶化,禁止使用明火或大功率灯泡直接加温烘烤。
(六)车辆行驶前,要确认机件良好,特别是电路、油路良好。不准“带病”运行。车辆发生油路故障,严禁人工直接供油。
(七)车辆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操作人员会正确使用消防器材,掌握扑救火灾的基本方法,对所配消防器材必须妥善保管,自觉维护和保养。
第5篇 商场超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 管理组织
1、 超市消防工作以贯彻“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根据商场的特殊性,实行由店总经理到各班岗位的逐级防火责任制原则:即“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
2、 商场成立以店总经理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各部门负责人为安全领导小组成员,负责商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 商场防损部设立消防督查组,协助消防第一责任人开展消防管理工作,主管商场消防安全,落实消防安全管理防火规章制度,并与各部门负责人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4、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范围内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贯彻落实《消防管理制度》及各种防火规章制度。督促本部门员工加强消防知识的学习,发现隐患问题及时整改,配合、协助防火督察组开展管理工作。
5、 商场内所有员工必须遵照执行《消防管理制度》,自觉维护商场消防安全,保护商场消防设施,报告火警,无条件参加灭火工作的义务。
二、 防火监督制度
1、 商场在营业时间,必须确保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无阻,严禁将安全出口门上锁,通道堵塞。严禁任何人任何时间在商场内吸烟。
2、 安全出口通道、楼梯口应设置符合消防法规要求的应急灯光照和应急疏散指示灯。
3、 按消防法规配置足够灭火器材、设施、设备及报警电话,不得擅自损坏、挪用消防设施;不得圈占、埋压、堵塞消火栓;不得在消防器材上放置、装贴、悬挂任何与消防无关的物品;不得乱用消防专用电源、消防水,喷淋头下50厘米内不准堆放物品。防火卷帘门下面严禁堆放任何物品。
4、 消防控制中心必须保持24小时有人值班,值班人员必须由专人操作监控设施、设备,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值班室。当报警时,当值人员立即派人前往查看原因,确认火情后,立即通过广播和警铃疏散人员,通知单位领导和义务消防队员,并启动相应灭火设备。
5、 配送中心仓库管理人员,负责仓库的防火安全,遵守《仓库防火管理规定》,生鲜处加强液化气灶、气房的管理,严格遵守《液化气灶管理规定》,操作人员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准违规操作。
6、 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每月不得少于次对商场的消防安全进行大检查,防火督察组每周不得少于一次组织本部门和相关部门的消防安全检查,检查时必须有部门负责人亲自带队,参加检查时按照《消防安全检查规定》进行。
7、 各部门必须遵照安全用电管理规定,严禁超负荷使用电器,需要更改或增设线路时,需由工程部正式电工操作,不得私自乱接、乱拉电线。使用大功率电器时,工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营业时间结束后工作人员关闭所有必须关闭的电源。
8、 专柜装修必须按照《专柜装修管理规定》执行,严禁在商场营业时动火作业,如必须动火时,须通知防火督察组,填写临时动火申请单,按照临时动火申请单,按照《临时动火管理规定》,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方可动火。
9、 商场出售气体打火机、摩丝、甲烷等商品时,只准少量存放,最多进货量不得超出两天的售量,并且集中专人保管。禁止出售烟花、爆竹、雷管、香蕉水等易燃、易爆物品及各类有毒物品。
10、 防火督察组负责商场防火宣传,收集有关的消防信息,制定宣传计划,布置宣传内容。
11、 商场内所有员工必须接受消防知识的培训、教育,参加灭火技能训练,遵守《消防安全培训管理规定》。
12、 商场必须成立义务消防队,防损部所有的防损员为义务消防队员,其余各部门的消防骨干为义务消防队员,义务消防队必须参加消防知识的学习,接受防火技能训练,防火督察组负责义务消防的培训、教育工作。
13、 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每年不得少于一次组织所有员工参加消防学习,防火督察组负责制定消防演习方案,即《火灾应急方案》、《人员疏散计划》等,要求全员动员,责任到人。
三、 处罚
1、 防火督察组负责消防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对违反公司消防管理制度和规定进行调查,提出处理意见。
2、 各部门负责人不履行本部门防火责任,不签订防火责任协议书者,公司根据情节轻重,可给予书面警告,罚款100-200元或降职处理。
3、 防火督察组履行防火责任,违背职责时,公司根据情节,可给予书面警告、罚款50-100元、降职、辞退处理。
4、 营业时间后,不关闭电源者、埋压、圈占消防器材者、故意损坏消防器材者、堵塞消防通道、营业时间将安全门上锁者、拒不执行消防隐患整改者,给予书面警告一次,100-300元罚款。情节严重造成后果者,可作辞退、扣除当月工资处理。
5、 在商场内吸烟、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者、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者,可给予书面警告一次、100-500元罚款。造成后果者可作除名、或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6、 发现火警不报告,不及时扑救、逃跑者给予除名,扣除当月工资处理,情节严重造成后果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7、 不遵守《消防安全培训管理规定》、《防火安全检查制度》、《仓库防火管理规定》、《临时动火管理规定》、《专柜装修管理规定》者,给予罚款100-500元并除名。造成后果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8、 不遵守商场用电管理规定,私自乱拉乱接电源者,使用大功率电器时擅自离开者,给予100-500元罚款,并书面警告。
9、 消防监控值班员玩忽职守,违背职责,违反操作规程者,给予50-100元罚款,书面警告或除名。
10、 违反液化气灶操作规程,可给予100-500元罚款,书面警告或除名。
11、 积极参加消防工作,发现隐患问题及时整改,认真遵守《消防管理制度》者,可给予50-100元奖励,并通报表扬。
12、 积极认真学习消防知识,表现突出、成绩优秀者,可给予50-100元奖励,并通报表扬。
13、 对消防工作作出重大贡献,提出好的建议和措施被采纳者,可给予50-100元奖励并通报表扬。
14、 及时发现火灾,及时扑救,给商场挽回重大损失者,给予200-500元奖励,并通报表扬或升职、加薪。
15、 年终进行消防工作评比,对表现突出的部门或个人,给予100-200元奖励。
16、 以上制度没有规定到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深圳市消防管理条例》执行。
17、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生效,望公司各部门员工遵守执行。
第6篇 安全消防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安全消防教育培训是企业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之一。是提高全员安全消防素质、安全消防管理水平和防止各类事故,从而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
1、安全消防教育培训的内容
主要包括安全消防思想(方针政策)、安全消防知识、安全消防技能和安全消防法律法规四个方面的内容。
1.1安全消防思想教育
1.1.1思想认识和方针政策的教育。以提高安全消防重要意义的认识和全面理解党和国家有关安全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并认真贯彻执行。
1.1.2劳动纪律教育。遵守劳动纪律是贯彻安全消防方针,减少伤害事故和火灾事故,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保证。
1.2安全消防知识教育
所有员工都必须具备安全消防基本知识;尤其应加强对农民工的安全消防知识的教育与培训。其主要内容应包括:本单位的安全消防基本概况及特点;生产工艺流程等生产概况;消防报警电话、危险部位及安全防护的基本知识;安全消防注意事项;机械设备、消防设施及器材等相关安全消防知识;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知识等。
1.3安全消防技能教育
就是结合本单位或岗位专业等特点,实现安全操作、安全防护及火灾的扑救、疏散逃生和自救互救等所必须具备的基本技能要求。安全消防技能知识是比较专门、细致和深入的知识;它包括安全技术、消防技术、劳动卫生和安全操作规程及事故案例教育等;尤其是事故教育,可以从教训中吸取有益的东西,预防类似事故的重复发生。
1.4安全消防法律法规教育
运用各种有效形式,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消防法律法规教育;从而提高员工的遵法、守法、懂法的自觉性,从而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
2、安全消防教育培训的对象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消防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消防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消防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消防技能。未经安全消防教育和培训不合格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2.1集团主要领导人员的安全消防培训工作,由政府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负责。
2.2各公司、厂、车间、班组级负责人的安全消防教育培训。
2.2.1新任职的各级负责人的安全消防培训工作,由集团负责。
2.2.2在职各级负责人的安全消防轮训工作,随集团的教育计划安排进行。
2.3外包工程项目(乙方)负责人及管理人员,必须持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合格证书》。外包工程项目所在单位,负责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消防交底;防止发生各类事故。
2.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按时到主管部门检证。集团负责安全消防专业技术抽考,以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
2.5新员工、实习代培等人员和在职人员、调换工种及休假(工伤)一周以上人员的安全消防培训教育工作,由公司、厂、车间、班组负责。
3、安全消防教育培训的形式与内容
3.1新员工、实习代培等人员“三级安全消防教育”。
对新员工(包括合同工、临时工、农民工、学徒工、实习和代培人员)必须进行厂、车间、班组级的安全消防教育;时间不少于40小时。同时填写三级安全消防教育卡片存档备查。
3.1.1厂(公司)级教育主要内容:
3.1.1.1党和国家的安全消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
3.1.1.2本单位生产概况,工艺流程;安全消防状况及特点,安全消防规章制度及遵章守纪等。
3.1.1.3安全消防知识及突发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安全标志标识讲解;初期火灾的扑救、报警;如何抢救伤员、排险、报告及保护现场等。
3.1.1.4人员密集的场所,其工作人员还应强化组织疏散逃生的能力教育。
3.1.2车间级教育主要内容:
3.1.2.1本单位的生产、安全消防特点及状况;应具备的安全消防技术知识等。
3.1.2.2安全消防要求、重点部位及注意事项;安全和防火灭火措施;消火栓、灭火器和自动报警系统的使用与维护等。
3.1.2.3紧急情况的处置,以疏散逃生救护知识为重点;典型事故案例教育等。
3.1.2.4防护用品、用具的正确使用。
3.1.3班组级教育主要内容:(由班组长主持)
休假(工伤)一周以上人员复工前,进行班组级教育;对工伤人员增加事故教训教育。
3.1.3.1本班组内及本岗位作业特点(环境)及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消防责任制等规章制度。
3.1.3.2班前安全讲话、安全活动制度及纪律。事故案例教育等。
3.1.3.3本岗位易发生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及防范措施;所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的安全要求及正确使用。
3.1.3.4爱护和正确使用安全消防设施和器材和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等。
3.1.3.5安全生产要求能够做到:作业中“三不伤害”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3.1.3.6消防安全要求做到“三懂四会”即:懂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懂预防火灾的措施、懂灭火疏散的方法;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要求:销售场所工作人员)。
3.2变换工种(岗位)安全消防教育
凡改变工种或调换工作岗位的员工必须接受教育;时间不少于4小时,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主要内容:
3.2.1新工种(岗位)及班组安全消防要求及注意事项;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消防责任制等规章制度。
3.2.2新岗位必备的安全消防知识;易发生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及防范措施;作业环境状况等。
3.2.3新设备、机具、安全防护、灭火器材、个人防护等的使用。
3.2.4一般工种不得从事特种作业。
3.3特种作业安全消防教育
3.3.1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岗位有针对性的安全消防教育。
3.3.2收集整理典型事故,进行案例教育。
3.4班组班前安全防火讲话
班前安全防火讲话,是单位日常性安全防火教育活动之一,是集团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保证措施。因此,必须把班前安全防火讲话工作抓实抓细抓好;并要做好记录。
3.4.1安全消防知识、须知和规程学习抽考,有针对性的事故案例教育等。
3.4.2安全消防技能演练;当班作业易发生的危险和应采取的预防措施等。
3.4.3遗留安全消防问题的处置与安全措施,并督促整改完善。
3.4.4特殊性、危险性较大的工作;主管领导要亲自讲话,并详细进行安全防火交底。
3.5车间级周一安全活动
每周一开始工作前,应对在岗人员开展安全消防法规教育活动。活动形式可采取看录像、听报告、分析事故案例、图片展览、灭火器操作演示、智力竞赛、热点辩论等多种形式进行。主管领导要亲自讲话,主要内容包括:
3.5.1上周安全消防形势,存在问题及对策。本周工作重点和要求及措施。
3.5.2最新安全消防信息教育,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和素质。
3.5.3针对实际工作的其他安全消防内容。
3.6节假日安全消防教育
节假日前后应特别注意各级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的思想动态;有意识、有针对性、有目的地进行教育;稳定其思想情绪,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3.7特殊情况的安全消防教育
出现以下几种情况时,应对相关人员进行教育;时间不少于2小时。
3.7.1因故改变安全操作规程。
3.7.2实施重大和季节性安全消防技术措施。
3.7.3更新设备、工具和仪器,推广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等。
3.7.4发生伤害、火灾、机械设备损坏等事故及重大未遂事故。
3.7.5出现其他重大不安全因素,导致安全生产环境发生变化的。
3.8季节性施工安全生产教育
进入雨期、高温季节的施工前,有个施工区域的负责人组织本区域内的作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季节性施工安全消防技术教育;时间不少于2小时。
3.9新转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必须进行转场安全消防教育;时间不少于8小时。主要内容:
3.9.1本工程项目安全消防状况及施工条件。如高空、地下作业,立体交叉作业,带电作业等。
3.9.2施工现场中的不安全因素及防护措施和相关事故案例。
3.9.3本工程项目的安全消防技术及措施和安全注意事项等
4、全员安全消防培训
根据国家关于安全消防培训教育的有关规定要求,各公司(厂)除按以上要求开展工作外,还应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4.1安全消防重点单位,应半年进行一次安全消防培训和应急措施演练。
4.2一般单位,应每年进行一次安全消防培训和应急措施演练。
4.3根据本单位的实际充分运用广播、视频、板报、标语等进行广泛的安全消防知识宣传教育活动。
第7篇 木包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包装厂木包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搞好木箱包装安全工作,保护公司员工的生命安全,保证本木箱包装公司财产不受损失,特制定以下制度:
1、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建立防火安全责任制,明确责任。
2、为本木箱包装公司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积极参加消防安全培训。
3、要求本木箱包装公司员工必须掌握灭火知识。熟练操作灭火器材,并对消防器材、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等消防设施定期维护保养,保证消防器材完好有效。
4、本木箱包装公司所有员工遵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不得擅自接拉临时电线、增加用电负荷。
5、严禁在木箱包装作业期间进行设备检修和装修施工作业。
6、严禁存放、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7、苏州工业园区木包装的公司内严禁吸烟。
8、由木箱包装负责人经常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并指定专人进行消防安全巡视检查。每日工作下班,切断电源,杜绝火灾隐患。
9、临时木工间、油漆间、木工机具间等,每25平方米应配置一只种类合适的灭火器,油库、危险品仓库应配备足够数量、种类合适的灭火器。
10、严禁在屋顶用明火熔化柏油。
11、发现火警和火灾,应当迅速报警,并积极组织力量扑救。
12、定期向职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和普及消防知,提高职工消防安全能力和防火警惕性。
13、由项目部专(兼)安全员负责施工现场每月消防安全检查、检查要有记录和整改措施及落实情况。
14、对违反消防安全规定造成火灾的有关人员进行必要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8篇 承租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市场商铺承租者,在入场经营前,必须到市场管理处登记,接受消防安全培训,办理手续后方可入场经营。
2、经营户中途转让、转租的必须重新进行登记和消防安全培训。
3、市场商铺承租户必须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经营前必须签订《安全防火协议书》。
4、不准在营业场所内使用煤球炉、电饭煲、电热取暖器、液化石油气等明火用具及大功率电器。
5、不准经营、存放易燃易爆品及放射性物品。
6、不准燃烧废纸及其他可燃物。
7、不准私拉临时电线,安装电气设施必须经市场管理处批准同意。
8、确需动用明火的,必须到市场管理处办理动用明火审批手续。
第9篇 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报告制度
① 报告的内容
a、一般情况
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方面包括:专业会议、广播、墙报、标语、电影、幻灯、展览等的次数及受教育的人数。
消防安全检查方面包括:检查的次数、参加的人数、发现隐患数、已整改数、未整改数等。消防器材方面包括:添置、更换器材数。义务消防队活动方面包括:活动的内容、次数。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一般情况报告,可分月、季、年报告。
b、火灾情况。包括火警、火灾次数、参加人数、发现的隐患数、未整改数等。
② 消防安全工作统计上报要求
a、消防安全工作情况和火灾情况统计,由企事业单位的保卫部门综合统计逐级上报主管部门,直至当地消除部门。
b、一般火灾事故由企事业单位先用电话报告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填写报告表,报送当地公安消防部门。
c、重大火灾事故,企事业单位要在24小时内,填写火灾报表向当地公安消防部门报告,随后要写出有调查、有分析、有处理意见和情况的书面报告,报公安消防部门。
d、消防安全工作的情况报告,必须实事求是,迅速、准确、填写清楚。
第10篇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与考核细则
为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危害,保护员工人身健康安全和企业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本制度规定了珠海宝塔石化有限公司消防管理方针、原则、消防组织管理、消防职责、火灾预防、消防设施与装备、灭火救援等基本任务且本规定适用珠海宝塔石化有限公司所属各单位。
一、消防工作方针及原则
1、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
2、生产厂长、(经理)是公司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3、企业内部消防工作由公司主管安全副经理领导,消保科实施监督管理;具体负责实施和指导各单位的防火、灭火任务。
4、各车间主任、(科室)领导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负责搞好本单位日常消防安全工作,主管生产的副主任为消防安全管理人
5、消保科是企业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力量,是企业消防安全的保障,要认真履行消防职责,确保珠海宝塔石化有限公司消防安全。.
二、消防安全职责
1、消防安全责任人的消防安全职责
⑴、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本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⑵、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⑶、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⑷、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⑸、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⑹、组织制定审核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建立义务消防队。
2、消防安全管理人的消防安全职责:
⑴、拟定年度消防工作计划、消防安全培训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⑵、组织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监督落实。
⑶、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⑷、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火栓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消防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⑸、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和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组织管理训练义务消防队。
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⑺、本单位部门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定期向本单位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本单位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3、消保科主要职责
⑴、编制消防工作计划。部署、检查、指导消防安全工作。
⑵、承担公司新建、改建、扩建及技改工程有关防火措施,消防设施的审查和验收。
⑶、掌握企业生产过程的火灾特点,经常深入基层监督检查火源、火险及灭火设施的管理,督促落实火险隐患的整改,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消防道路畅通。
⑷、负责组织建立健全企业义务消防队,并对其进行业务技术指导,负责全体员工的防火灭火等消防知识教育培训。
⑸、审核审批占有消防通道,参加火灾爆炸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⑹、负责健全公司企业防火档案,对关键装置和要害部位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消防灭火“预案”,每年至少演练2次以上。
⑺、负责为公司各单位按消防标准提供消防灭火器材的审核、鉴定、服务、检查、更换、配发及灭火器的充装等工作。
⑻、保证消防车辆随时处于完好状态,接到火灾报警后,5分钟内到达火场。
⑼、做好气体防护工作。
⑽、对公司消防隐患提出治理方案和计划。
⑾、负责企业重大动火现场、重大气体防护现场、有毒有害有限空间作业的现场监护。
⑿、负责企业防火专项检查、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配合企业共同做好区、市消防检查、验收、审核、年检取证工作。
⒀、负责所管辖防火、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复训、学习等专业知识活动的组建、授课、指导服务。
4、根据消防法的要求,各单位要建立义务消防队,组织建设、业务建设由消保科负责,义务消防队的主要职责义务消防队员职责。
1)义务消防队职责:
⑴、学习宣传消防法规、知识。定期参加消防培训与训练。参加实地消防演练。
⑵、协助本单位落实消防安全制度,进行经常性的防火检查。
⑶、教育义务消防员熟悉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明确危险点和控制点,维护本单位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熟练掌握灭火器材点的使用方法。
⑷、扑救初起火灾,协助专职消防队扑救火灾。
2)义务消防队员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公司及消保科有关消防安全的文件精神和相关工作安排。
(2)、负责对本单位(车间、科室)消防设施和器材的管理,熟练操作和使用本单位所配各类消防设施和器材。
(3)、监督本单位的消防设施、装备、器材不得挪作他用。
(4)、坚持每日消防安全和设施器材检查交接工作。
(5)、积极主动的配合公司和消保科做好隐患排查和消费器材装备检查及演练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向本单位领导和消保科汇报。
3)防火工作的基本措施
(1)、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普及消防常识;这是发动群众积极地预防火灾,自觉地同损坏消防设施或者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行为做斗争的一项重要措施。
(2)、深入进行防火检查,切实整改火险隐患;防火检查的方法有平时检查、季节检查、普遍检查、重点检查、自查与互查等,检查的内容要根据不同的单位和季节有所侧重,对检查出的火险隐患要逐个登记,提出整改意见,认真监督整改。
(3)、建筑设计防火审核;通过建筑设计防火监督,在城镇规划,建筑设计工作中,贯彻各项消防安全技术规范,从根本上防止建筑火灾的发生,防止火灾的扩大。
建筑设计防火监督的基本任务是:监督设计、建筑、施工单位执行《建筑设计防火技术规范》,对工程项目的防火设计进行审核,检查消防措施的落实情况,并参加工程竣工验收,按着规定的城市规划方案,监督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处罚违章设计、施工、建设项目,保证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达到国家有关标准,消除火险隐患,做到防患于未燃。
(4)、认真贯彻消防法规和防火规章制度;在防火工作中必须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处罚条例、《消防监督程序规定》和国家有关消防法规及地方消防法规的精神,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具体情况制定防火公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值班巡逻制度及用火用电管理制度等。
三、管理职责
1、公司和各单位安全管理部门与消保科共同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实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检查、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保障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2、公司内各类固定、半固定和移动式消防实施,包括消防水泵、消防水线、装置和罐区的固定式消防设施和各种小型移动式消防器材,消防自动报警、自动灭火设施属珠海宝塔石化有限公司固定资产。由各单位使用、维护、保养、检查。消保科负责监督检查。
3、公司的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必须和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配套,做到统一规划,同步发展,实行“三同时”。新建或改扩建工程项目结束后,由工程项目建设部门负责协调安全、消保科向地方公安消防部门申报消防设施验收手续。
第11篇 中学学校公共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邺建中学学校公共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我校消防工作,保障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部61号令》及《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公共场所,系指供广大教职工、学生、家属集中学习、生活、娱乐的下列场所:
1、室内体育馆、会议室等;
2、教学大楼、图书馆、学生实验室以及30人以上的计算机房、多媒体教室、等;
3、校内教职工、学生食堂、公共餐厅等;
4、其它可供教工、学生、进行集中活动的场所。
第三条:公共场所的主管部门的主要行政负责人是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所管辖的公共场所消防安全工作负责;要设立专职或兼职消防安全管理员;消防安全管理员的工作直接对本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
第四条:公共场所主管部门与其他单位、部门发生借用关系时,必须明确公共场所的消防安全职责,由使用者负主要责任,主管部门负连带责任。
第五条:负责对公共场所进行建设及装修的单位应当将防火设计、装修图纸报学校及市公安消防监督机构进行审核,经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工程竣工后,必须经学校及市公安消防监督机构验收合格方可使用。
第六条:公共场所内部装修不得改变原有消防设施的位置,不得影响消防设施的使用。
第七条:公共场所的安全疏散通道的宽度和距离,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1、消防安全通道出口处不得设置门槛,疏散门应向外开,不得采用卷帘门、转门,吊门和侧拉门,门口不得设置门帘,屏风等影响疏散的遮挡物;
2、公共场所在使用过程中,必须确保消防安全通道出口畅通无阻,严禁上锁、堵塞;
3、消防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楼梯口必须设置符合国家标准的疏散指示标志灯;
4、公共场所必须设置应急照明灯,照明供电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
第八条:公共场所的电器设备必须由具有电工资格证的人员负责安装和定期检查维修,用电量不得超负荷、不得擅自改装。
第九条:在公共场所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1、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有毒及其它危险物品;
2、使用期间严禁同时进行内部设备检修、施工和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
3、公共场所不得超过额定人数。
4、严禁个人将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带入公共场所。
第十条:各公共场所主管部门,应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灭火器等),并保证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第十一条:总务处是学校消防安全管理的职能部门,负有监督、检查、督促整改的职责,具体工作由分管责任人负责。
第十二条:违反本办法条款的,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第12篇 消防安全管理奖惩制度
一、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内部检查、考核,评比内容。
二、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三、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违反单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纪律处分或其他处理。
四、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