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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9 查看人数:51

施工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第1篇 施工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一、为确保施工用电的安全,依据《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制定本制度。

二、施工现场的用电设施、设备的安装、检修、维护,必须由专业电工负责实施。电工经培训考核合格,并持有上岗证。

三、施工用电的线路及设备,严格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安装设置,并符合当地供电部门的规定。

四、施工现场用电必须执行三项基本原则:

1、必须采用tn-s接地、接零保护系统(三相五线系统);

2、必须采用三级配电系统;

3、必须采用两级漏电保护和两道防线;

五、施工现场用电设备在5台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上者,应编制用电组织设计。

六、供配电系统应按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设置,并遵守以下四项规则:

1、分级分路及一级总配电箱、二级分配电箱、三级开关箱;

2、动照分设及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分别设置。若动力与照明合置于同一配电箱内共箱配电,则动力与照明应分路配电。

3、压缩配电间距及配电室外,分配电箱与开关箱合用电设备之间的空间距离应尽量缩短。

4、环境安全及配电系统对其设置和运行环境必须安全。

七、配电室的设置。

1、配电室的设置应靠近电源和用电负荷中心;进、出线方便。配电室上方的配电设施和变压器必须要有安全防护栏,并满足安全距离的要求。

2、配电室内的配电箱(柜)的安装必须符合规范要求。

八、配电线路的敷设。

1、配电线路的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选择,必须符合规范规定。

2、架空、电缆线路和室内配线的敷设必须符合规范、规程的要求。

3、严禁将电线路搭靠或固定在机械、栏杆、钢筋、管子、扒钉等金属件上。电线路的架设高度,与建筑物的距离以及和公路等平行或交叉时,要符合《规范》中的规定。

九、用电设备的使用安全。应根据施工现场的环境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所有的用电设备必须一箱一闸一漏,以保证用电安全。

1、供电与电气设备:施工机械、机具和电气设备,在安装前按照安全技术标准进行检测,经检测合格后方可安装,经验收确认状况良好后才可运行。

2、使用各种机械设备时,必须检查下列内容:设备的外壳接地装置及胶皮线情况;电线的端部与设备接线端子的连接情况及设备的搬移地点及在间断工作时电源开关关闭情况,经检查合格方准使用。电气设备要加装漏电保护器,电气设备要有良好的接地保护。

3、检查、修理压浆机械及管路,要停机并切断风源与电源

4、夜间作业时,设足够的照明设备。

5、在操作洞内电气设备时,要符合以下规定:

(1)隧道施工照明线路电压在施工区域内不大于36v。

(2)非专职电气操作人员,不得操作电气设备。

(3)洞内照明的灯光保证亮度充足、均匀及不闪烁。

(4)隧道内动力电和照明电分开使用,严禁混用。

6、操作高压电气设备主回路时,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电工绝缘胶鞋并站在绝缘板上。

7、凡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库房或洞、孔、室,采用防爆型灯具或间接式照明。

8、手持式电气设备的操作手柄和工作中必须接触的部位,要有良好的绝缘,使用前要进行绝缘检查。

9、施工用电缆、管路,在埋设好套管后从中穿过公路

10、施工用电有用电计划,明确电源、配电箱位置及线路方向,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器防火措施,电线不漏电,管线不侵限。并设置明确、醒目的标示牌。

11、住地及施工现场必须有布置设计,实施后经验收合格,方可使用。设计和验收小组须对照相关规定提出要求,并作出验收结论,汇签合格。

十、施工现场用电设备的检修、检测。

1、所有电力设备设专人检查、维修和调整工作并设警示标志。

2、电气设备的检查、维修和调整工作,由专职的电气维修工进行。

3、作业队应按规定定期对所有用电设备绝缘、漏电进行检测,并做好记录。发现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十一、施工用电的防雷措施。

1、防雷部位和防雷设施的确定:参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2、施工现场需要考虑防直击雷的部位主要是塔式起重机、高大设备、及钢脚手架等。上述设施、设备使用中,应根据环境的情况,设置防雷装置。

十二、电气设备的防火措施。电气防火措施应从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两个方面考虑。

1、电气防火技术措施:

(1)合理配置用电系统的短路、过载、漏电保护电器。

(2)确保pe线连接点的电气连接可靠。

(3)在电气设备和线路周围不堆放并清除易燃易爆物和腐蚀介质或作阻燃隔离防护。

(4)不在电气设备周围使用火源,特别在变压器、发电机等场所严禁烟火。

(5)在电气设备相对集中场所,配置可扑灭电火灾的灭火器材。

(6)按《规范》规定设置防雷装置。

十三、电气防火组织措施。

(1)建立易燃易爆物和腐蚀介质管理制度。

(2)建立电气防火责任制,加强电气防火重点场所烟火管制,并设置禁止烟火标志。

(3)建立电气防火教育制度,定期进行电气防火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各类人员电气防火意识和电气防火知识水平。

(4)建立电气防火检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留任何隐患。

(5)建立电气火警预报制,做到防患于未然。

(6)建立电气防火领导体系及电气防火队伍,并学会和掌握扑灭电气火灾的方法。

(7)电气防火措施可与一般防火措施一并编制。

十四、施工用电安全检查。

1、每班均由专职电工检查。

2、每天作业班组长必须安全用电进行检查。

3、每周项目部必须对各工点的用电设施、设备进行一次检查。

4、公司每季对在建项目的现场用电安全进行一次检查。

5、各级检查要严格按规范进行,发现安全隐患,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同时应做好检查记录。

第2篇 水泥公司施工现场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搞好施工现场安全用电,确保人身和机械设备安全,制定本项目施工用电管理制度。

一、临时施工电源的供电方式采用'三相五线'制,电源箱采用双门、双漏保的标准闸箱,箱内标明负荷名称,箱门加锁并设警告标志,并加贴专业负责人的名字及联系电话。

二、各工程项目部应明确施工用电管理人员、电气工程技术人员和各分包单位的电气负责人及通讯方式,并以书面形式报电气处。

三、电源闸箱分为一、二、三级。其中一级电源箱(包括电源箱内的设备、维修)由电源管理单位管理;二、三级电源箱及各分路开关下口所使用的用电设施、二级电源箱负荷侧接线及三级电源箱由施工队伍管理。固定设备应有专用开关箱,必须一机一闸一保一箱一锁。

四、各类电源箱必须使用国标正规产品,并经电气处检查验收合格,办理完用电许可手续后,方可送电。

五、电源管理、维护和操作人员必须持有劳动部门颁发的'电工操作证';监护人员等级应高于操作人员。

六、施工现场直埋电缆必须用铠装电缆或加保护管,深度不得低于0.7米,经过道路和铁路需加保护管,缆沟回填应沿电缆走向每隔15米立'地下电缆'标志。

七、敷设各处的临时线路绑扎牢固整齐,电气连接及绝缘可靠,防止外部受机械损伤。

八、施工现场一律不准采用裸导线,采用架空线时,必须按规定使用绝缘导线,架设高度不得低于3.5米,有车辆通行的路口不得低于5米。

九、禁止使用没有装设漏电保护器的活动线轴。三相电动工具必须采用三相四极插座或插销。

十、在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应采用防爆型灯具,开关必须设在室外;在缆沟、循环水沟及潮湿地方,用24v电压照明;在箱罐容器内施工必须使用12v的低压行灯电源,(行灯变压器不得放在容器内)应采用橡皮软线和手持灯,且低压线路必须与高压线路分开敷设。

十一、交流电焊机的一次线一律采用3×6mm2的橡皮软线,直流电焊机的一次线一律采用3×10+1×6mm2的橡皮软线,集中布置的电焊机的一次线要装电缆槽盒,电焊机必须有良好的接地。

十二、轨道式起重机械的动力电源软线要装设电缆托架,轨道应多点接地,轨道与轨道之间做好跨接。

十三、施工用电设施除经常性的维护外,还应在雨季及冬季前进行全面的清扫和检修,暴雨、冰雹等恶劣天气后,应进行检查、维护。(测试用电设施的接地电阻值,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同时做好特殊性检查维护记录)

十四、施工用电线路及设备的检修和恢复送电严格按照《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规定执行;严禁采用预约送电时间的方式,在线路和设备上进行任何工作。监理公司、指挥部电气处负责定期对现场临时用电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对拒不改正的单位进行通报及处罚。

十五、因施工用电采用的是预购电制,为保证施工单位用电负荷,请各单位积极配合预缴电费。

某水泥有限公司

2023年08月*日

zh*j269

第3篇 某施工现场用电安全防护制度

用电安全

第一节:一般要求

1、所有绝缘、检验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应定期检查、检验。

2、现场施工用高低压设备及线路,应按照施工设计及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程安装和架设。

3、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或断电,并禁止带电操作。

4、熔化焊锡,锡块、工具要干燥,防止爆溅。

5、喷灯不得漏气,漏油及堵塞,不得在易燃、易爆场所点火使用,工作完毕,灭火放气。

6、配制环氧树及沥青电缆胶时,操作地点应通风良好,并须戴好防护用品。

7、不得使用锡焊容器盛装热电缆胶,高空浇注时,下方不得有人。

8、有人触电,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急救;电气着火,应立即将有关电源切断,使用泡沫灭火器或干砂灭火。

第二节:设备及内线安装

1、安装高压油开关,自动空气开关等有返回弹簧的开关设备时,应将开关置于断开位置。

2、多台配电箱(盘)并列安装时,::手指不得放在两盘拼合处,也不得触摸连接螺孔。

3、剔槽打眼时,锤头不得松动,铲子应无卷边、裂纹、戴好防护眼镜。墙后不得有人靠近。

4、人力弯管器弯管,应选好场地,防止滑倒和坠落,操作时面部要避开。

5、管子穿带线时,不得对管口呼唤、吹气、防止带线弹力勾眼。穿导线时,应互相配合防止挤手。

6、 安装照明线路,不准直接在板条天棚或隔音板上通行及堆放材料。必须通行时,应在大楞上铺设脚手架。

第三节:外线及电缆工程

1、电杆用车搬运,应捆绑卡牢。人抬时,动作一致,电杆不得离地过高。

2、人工立杆,所有叉木应坚固完好,操作时,互相配合,用力均衡。机械立杆,两侧应设溜绳。立杆时坑内不得有人,基坑夯实后,方准拆叉木或拖拉绳。

3、登杆前,杆要应夯实牢固。旧木杆杆根单侧腐朽深度超过杆直径八分之一以上时,应经加固后,方能凳杆。

4、登杆操作脚扣应与杆径相适应,使用脚踏板,钩子应向上。安全带应栓于安全可靠处,扣环扣牢,不准拴于瓷瓶或横担上。工具、材料应用绳索传递,禁止上下抛扔。

5、杆上紧线应侧向操作,并将夹头螺栓拧紧,紧有角度的导线,应在外侧作业。调整拉线时,杆上不得有人。

6、紧线用的铁丝或钢丝绳,应能承受全部拉力,与导线的连接,必须牢固。紧线时,导线下方不得有人。单方向紧线时,反方向应设置临时拉线。

7、电缆盘上的电缆端头,应绑扎牢固,放线架千斤顶应设置平稳,线盘应缓慢转动,防止脱杠或倾倒。电缆敷设到拐弯处,应站在外侧操作。木盘上钉子应拔掉或打弯。

第四节电气调试

1、进行耐压试验装置的金属外壳须接地。被试设备或电缆两端,如不在同一地点,另一端应有人看管或加锁。并对仪表、接地等检查无误,人员撤离后,方可升压。

2、电气设备或材料作非冲击性试验,升压或降压,均应缓慢进行。因故暂停或试压结束,应先切断电源,安全放电,并将升压设备高压侧短路接地。

3、电力传动装置系统及高低压各型开关调试时,应将开关的开关手柄取下或锁上,悬挂标示牌,防止误合闸。

4、用摇表测绝缘电阻,应防止有人触及正在测定中的线路或设备。测定容性或感性设备、材料后,必须放电。雷电时禁止测定线路绝缘。

5、电流互感器禁止开路,电压互感禁止短路和以升压方式运行。

6、电气材料或设备需放电时,应穿戴绝缘防护用品,用绝缘棒安全放电。

第五节:施工现场变配电及维修

1、现场变配电高压设备,不论带电与否,单人值班不准超越遮栏和从事修理工作。

2、在高压带电区域内部分停电工作时,人体与带电部分,应保持安全距离,并需有人监护。

3、变配电室内、外高压部分及线路,停电工作时:

(1)、切断有关电源,操作手柄应上锁或挂标示牌。

(2)、验电时应戴绝缘手套,按电压等级使用验电器,在设备两侧各相或线路各相分别验电。

(3)、验明设备或线路确认无电后,即将检查设备或线路做短路接地。

(4)、装设接地线,应由二人进行,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拆除时顺序相反,拆、接时均应穿戴绝缘防护用品。

(5)、接地线应使用截面不小于25平方毫米的多股软裸铜线和专用线夹。严禁用缠绕的方法,进行接地和短路。

(6)、设备或线路检修完毕,应全面检查无误后方可拆除临时短路接地线。

4、用绝缘棒或传动件拉、合高压开关,应戴绝缘手套。雨天室外操作时,除穿戴绝缘防护用品以外,绝缘棒应有防雨罩,并有人监护,严禁带负荷拉、合开关。

5、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或接零。同一设备可做接地和接零。同一供电网不允许有的接地,有的接零。

6、电气设备所用保险丝(片)的额定电源应与其负荷容量相适应。禁止用其他金属代替保险丝(片)。

7、施工现场夜间临时照明电线及灯具,高度应不低于2.5米。易燃、易爆场所,应用防爆灯具。

8、照明开关、灯口及插座等,应正确接入火线及零线。

第4篇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管理制度

1、临时用电户临时用电应先填写临时用电申请;

2、临时用电必须安装临时用电的电能计费装置及触保器;

3、临时用电设施安装必须符合规定要求,经供电方验收合格后方可接电,不准私拉乱接用电设备;

4、临时用电期间用户应设专人看管临时用电设施,用完后及时拆除;

5、临时用电户不准使用地爬线和绝缘不合格的导线;

6、临时用电户的临时用电的电线不准跨越公路、河流或水塘。

7、临时用电必须签订供用电协议书。

8、临时用电户因临时用电所发生触电伤亡和其他事故均由用电方负责。

9、临时用电期限除经供电企业准许外,一般不得超过六个月,逾期不办理延期或永久性正式用电手续的,供电企业应终止供电。

10、使用临时电源的用户不得向外转供电,也不得转让给其他用户,供电企业也不受理其变更用电事宜。如需改为正式用电,应按新装用电办理。

第5篇 施工用电安全制度范本

一、在建工程的外侧边沿与外电架空成路的边缘之间应保持安全操作距离,否则必须采取有效防护措施。

二、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采取接零或接地保护,用电设备负荷线首端须装设漏电保护器。

三、配电箱内应按规定整齐装设各类仪表装置,动力与照明线路须分开设置,配电室内禁止住人或堆放物料。

四、架空线严禁设在树木或脚手架上,架空线的最大垂弧点与地面距离≥4m,跨越机动车道时>6m。

五、临时用电照明应设专用开关箱控制,室外灯具距地面>3m,室内>2.40m,在特殊场所,必须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电压照明。

六、非专业电工禁止进行电气装置的安装.

第6篇 施工用电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1)进行临时用电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分部分项且按进度进行,不准一次性完成全部工程交底工作。

(2)设有监护人的场所,必须在作业前对全体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3)对电气设备的试验、检测、调试前、检修前及检修后的通电试验前,必须进行技术交底。

(4)对电气设备的定期维修前,检查后的整改前,必须进行技术交底。

(5)交底项目必须齐全,包括使用的劳动保护用品及工具,有关法规内容,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内容和保证工程质量的要求,以及作业人员活动范围和注意事项等。

(6)填写交底记录要层清晰,交底人,被交底人及交底负责人必须分别签字,并准确注明交底时间。

第7篇 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制度

1、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和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及电气防火措施。

2、外电线路的安全距离,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的具体规定。

3、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采用tn-s系统。保护零线与工作零线不能混接。

4、配电箱开前箱符合“三级配电两极保护”的要求,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要求,电箱要有门、有锁、有防雨措施。

5、照明专用电路要有漏电保护,室内线路及灯具安装高度不得低于2.4m,潮湿作业作用36v以下安全电压。

6、配电线路的电线不得老化、破皮。使用五芯线或电缆。

7、不能用其它金属丝代替熔丝。

8、用电档案内容齐全由专人管理,电工巡视维修记录填写真实。

第8篇 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制度

1.建立健全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和各级岗位责任制,应加强施工现场的各类电气设 备和线路管理。技术部门和安全部门负责监督检查。现场的值班与维修电工应负责管辖 各自职责范围内电气设备及线路正常运行。

2.对施工用电进行专项用电设计。编制的设计方案,须经分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批 后方可实施,安装完毕后,应由工程施工和动力设备部门验收签字。并送安全部门备案,方可设入使用。

3.用电设计方案基本内容如下:

(1)主要电气设备的名称、型号、功率和平面布置;

(2)确定电源迸线,变 (配)电室、总配电箱、分配电箱的位置及线路走向;进行总用电负荷计算;

(3)绘制相应的现场用电平面图,立面图和接线系统图;

(4)选择变压器、导线截面以及控制、保护器件的规格;

(5)制定现场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

(6)临时用电工程中,线路与设备安装、维修,必须由持证电工完成,电工等级应同工程技术要求相适应。

4.对于施工现场的电气设施必须达到以下要求:

(1)凡是能触及或接近带电体的地方,均应采取可靠绝缘与屏护措施或保证安全距离;

(2)各类导线的选型,应严格保证规定的安全载流量,安装、敷设应保证安全;

(3)所有电气设备的工作性能和绝缘强度应处于完好状态,且在漏电电流动作保护器的保护范围内;

(4)所有电气设备都应有过载和短路保护,对于垂直运输机械还应有上、下限位,零位起动等安全联锁装置;

(5)起重机械的照明回路应接在起重机总电源开关的外侧,并单独防护,在总开关切断电源时,照明不应断电;

(6)现场重要(或危险)部位,应有醒目的电气安全标志。

5.施工现场必须建立健全以下电气安全制度:

(1)各类电气设备、设施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电气安全值班制和交接班制;

(3)电气设备、线路的检查、维修、保养记录制度;

(4)各类电气事故的预防及处理办法;

(5)考核及奖惩规定。

(6)施工现场不得带电作业。

第9篇 现场施工临时用电安全检查制度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采用'tn-s'配电系统,配电线路按照'三相五线制'进行配线,严格实行'一机一闸一箱一漏'的安装方法。

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按照施工现场的情况和用电需要编制临时用电方案,报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方可现场实施。其内容和步骤:

现场勘探--确定电源进线,变压器、配电室、总配电箱、分配电箱等的位置和走向--进行负荷计算--选择变压器容量、导线截面和电器类型、规格--绘制电气平面图、立面图和接线系统图--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3、外电防护必须按规范达到安全操作距离,最小的安全距离如下表:

若施工现场条件不能满足最小安全距离时,必须设置防护性遮拦、栅拦并悬挂警告牌等防护措施。

4、工作零线和保护零线必须严格分开,保护零线由工作接地或配电室的工作零线或第一级漏电保护器电源侧的工作零线处引出。

5、保护零线为绿/黄双色线,任何情况之下都不能用绿/黄双色线作负荷线。保护零线与金属电箱相连,工作零线与金属电箱绝缘。

6、三级配电,即在总配电箱下设分配电箱,在分配电箱下设开关箱,开关箱下就是用电设备。照明配电和动力配电必须分开设置。二级保护,即除在末级开关箱内加装漏电保护器外,必须在上一级分配电箱或总配电箱中再加一级漏电保护器,总体上形成两级保护。

7、总配电箱应设在靠近电源的地方,分配电箱应装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地方,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米。开关箱与其所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米。

8、所有配电箱及开关箱必须采用金属材质的箱子,铁板厚度应大于1.5mm。并应标明其用途、名称和分路标记。配锁,由专人负责。箱内连接线应采用绝缘导线,接头不得有外露部分,移动式配电箱和开关箱的进出线必须采用橡皮绝缘电缆。

9、井下、潮湿及多水的环境,必须使用安全电压,安全电压等级为:42v、36v、24v、12v、6v.碘钨灯金属外壳必须做保护接零,不得使用护导线。

10、电缆线路必须采用架空或地埋敷设,架空线路必须采用绝缘铜线或铝线,架空线路必须设在专用电杆上,作业层电线采用木架架空。严禁架设在柱子钢筋、树木、钢管脚手架上。采用地埋时,埋设深度不应小于0.6米。

11、配电箱、开关箱必须防雨、防尘。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下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大于1.3米、小于1.5米,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下底与地面垂直距离宜大于0.6米,小于1.5米。

第10篇 装饰公司施工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外电防护

1.1   在建工程(含脚手架具)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之间必须保持安全操作距离,最小安全操作距离不应小于下表所列数值:

外电线搭电压1kv以下1-10kv35-110kv154-220kv330-500kv

最小安全操作距离(m)4681015

1.2  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架空线路的最低点与路面的垂直距离应不小于下表所列数值:

外电线搭电压1kv以下1-10kv35kv

最小垂直距离(m)677

1.3  对达不到上表中规定的最小距离时,必须编制外电线路防护方案,采取防护措施,增设屏障遮拦,围栏或保护网,并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牌,防护屏障应采用绝缘材料搭设。

1.4  外电线路与遮拦,屏障等防护设施之间的安全距离小于下表所列数值时,必须会同有关部门予以解决,采取迁移外电线路或改变工程位置等措施,否则不得强行施工。

外电线路电压(kv)1-36103560110220330500

线路边线至遮拦的安全距离(m)0.950.950.951.151.351.752.654.5

线路边线至网状防护的安全距离(m)0.30.30.30.50.71.11.92.75

1.5  脚手架的上下斜道严禁搭设在有外电线路的一侧。

2.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

2.1  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系统中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

2.2  施工现场每一处重复接地的接地电阻值应不大于10ω,且不得少于3处(即总配电箱线路的中间和未端处),重复接地线应与保护零线相连;接地电阻每季度公司至少复测一次,现场每月检测一次。

2.3  接地装置的接地线应采用二根以上导体,在不同点与接地体作电气连接,垂直接地体应采用角钢、钢管或圆钢,不得采用螺纹钢材。

2.4  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配电箱的零线或第一级漏电保护器电源侧的零线引出。保护零线应单独敷设,不得装设任何开关与熔断器,保护零线应接至每一强用电设备的金属外壳(包括配电箱)。

2.5  保护零线的截面应不小于工作零线的截面,并使用统一标志的绿/黄双色线,任何情况下不得将绿/黄双色线作负荷线。与电气设备相连的保护零线应为截面不少于2.5mm的绝缘多股铜线。

2.6  同一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不得一部分作保护接零,一部分作保护接地。

3.配电箱、开关箱

3.1  施工现场配电系统应设置总配电箱(屏),分配电箱、开关箱,实行三级配电,三级保护。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得超过3m,配电箱周围应有足够二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

3.2  开关箱应由未级分配箱配电,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应分别设置。

3.3  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开关箱内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二强及二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3.4  所有配电箱内应在电源侧装设有明显断点的隔离开关,漏电保护器应装设在电源隔离开关的负荷侧。分配电箱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在50-75ma,开关箱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得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

3.5  配电箱进、出线应在箱底进出,并分路成束加pvc套管保护;配电箱内的连接线应用绝缘导线,排线整齐,不得有外露带电部分;箱内应设置铜质的保护零线端子板和工作零线端子板。

3.6  固定式配电箱安装高度底口距地面应大于1.3m,小于1.5m,安装牢固;移动式配电箱安装高度底口距地面应大于0.6m,小于1.5m,有固定支架。

3.7  配电箱必须采用铁箱制作,铁板厚度应大于1.5mm,配电箱应编号,表明其名称、用途、维修电工姓名,箱内应有配电系统图,标明电器元件参数及分路名称,严禁使用倒顺开关。

3.8  配电处门应配锁,有防雨、防砸措施;箱内应保持清洁,不得有杂物。

3.9  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应每月进行检查,维修一次。

4.现场照明

4.1  施工现场照明用电应单独设置照明配电箱,箱内应设置隔离开关,熔断器和漏电保护器,熔断器的熔断电流不得大于15a,漏电保护器的漏电动作电流应小于30ma,动作时间小于0.1s。

4.2  施工现场照明器具金属外壳需要保护接零必须使用三蕊橡皮护套电缆,严禁使用花线和护套线,导线不得随地拖拉或缠绑在脚手架等设施构架上。

4.3  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和金属支架必须作保护接零。

4.4  照明灯具的安装高度应大于3m,室内灯具应大于2.4m,大功率的金属卤化灯和纳灯应大于5m。

4.5  在下列情况下应现场照明应采用36v以下安全电压:

①室内线路和灯具安装低于2.4m的。

②在潮湿和易燃及带电体的工作场所。

③使用手持照明灯具的。

4.6  在一个工作场所内,不得只装局部照明。

第11篇 施工用电安全制度

施工现场用电与一般工业或居民生活用电相比具有临时性、露天性、流动性和不可选择性的特点,有与一般工业用电或居民生活用电不同的规范。但是很多人在具体操作使用过程中,存在马虎、凑合、不按标准规范操作的现象。并有相当多的施工人员对电的特性不了解,对电的危险性认识不足,没有安全用电的基本知识,不懂临时施工用电的规范。

触电造成的伤亡事故是建筑施工现场的多发事故之一,因此凡进入施工现场的每一个人员必须高度重视安全用电工作,掌握必备的电气安全技术知识。

第一节电气安全基本常识

一、基本原则

1、建筑施工现场的电工、电焊工属于特种作业工种,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其他人员不得从事电气设备及电气线路的安装、维修和拆除。

2、建筑施工现场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即具有专用保护零线(pe线)、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220/380v三相五线制系统。

3、建筑施工现场必须按“三级配电二级保护”设置。

4、施工现场的用电设备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即每台用电设备必须有自己专用的开关箱,专用开关箱内必须设置独立的隔离开关和漏电保护器。

5、严禁在高压线下方搭设临建、堆放材料和进行施工作业;在高压线一侧作业时,必须保持至少6m的水平距离,达不到上述距离时,必须采取隔离防护措施。

6、在宿舍工棚、仓库、办公室内严禁使用电饭煲、电水壶、电炉、电热杯等较大功率电器。如需使用,应由项目部安排专业电工在指定地点,安装可使用较高功率电器的电气线路和控制器。严禁使用不符合安全的电炉、电热棒等。

7、严禁在宿舍内乱拉乱接电源,非专职电工不准乱接或更换熔丝,不准以其他金属丝代替熔丝(保险)丝。

8、严禁在电线上凉衣服和挂其他东西等。

9、搬运较长的金属物体,如钢筋、钢管等材料时,应注意不要碰触到电线。

10、在临近输电线路的建筑物上作业时,不能随便往下扔金属类杂物;更不能触摸、拉动电线或电线接触钢丝和电杆的拉线。

11、移动金属梯子和操作平台时,要观察高处输电线路与移动物体的距离,确认有足够的安全距离,再进行作业。

12、在地面或楼面上运送材料时,不要踏在电线上;停放手推车、堆放钢模板、跳板、钢筋时不要压在电线上。

13、在移动有电源线的机械设备,如电焊机、水泵、小型木工机械等,必须先切断电源,不能带电搬动。

14、当发现电线坠地或设备漏电时,切不可随意跑动和触摸金属物体,并保持10m以上距离。

二、安全电压

1.安全电压是指50v以下特定电源供电的电压系列

安全电压是为防止触电事故而采用的50v以下特定电源供电的电压系列,分为42v、36v、24v、12v和6v五个等级,根据不同的作业条件,选用不同的安全电压等级。建筑施工现场常用的安全电压有12v、24v、36v。

2.特殊场所必须采用电压照明供电

以下特殊场所必须采用安全电压照明供电:

⑴室内灯具离地面低于2.4m,手持照明灯具,一般潮湿作业场所(地下室、潮湿室内、潮湿楼梯、隧道、人防工程以及有高温、导电灰尘等)的照明,电源电压应不大于36v。

⑵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应不大于24v。

⑶在特别潮湿的场所,锅炉或金属容器内,导电良好的地面使用手持照明灯具等,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

三、电线的相色

1.正确识别电线的相色

电源线路可分工作相线(火线)、专用工作零线和专用保护零线。一般情况下,工作相线(火线)带电危险,专用工作零线和专用保护零线不带电(但在不正常情况下,工作零线也可以带电)。

2.相色规定

一般相线(火线)分为a、b、c三相,分别为黄色、绿色、红色;工作零线为黑色;专用保护零线为黄绿双色线。

严禁用黄绿双色、黑色、篮色线当相线,也严禁用黄色、绿色、红色线作为工作零线和保护零线。

四、插座的使用

正确使用与安装插座。

1、插座分类

常用的插座分为单相双孔、单相三孔和三相三孔、三相四孔等。

2、选用与安装接线

⑴三孔插座应选用“品字形”结构,不应选用等边三角形排列的结构,因为后者容易发生三孔互换造成触电事故。

⑵插座在电箱中安装时,必须首先固定安装在安装板上,接地极与箱体一起作可靠的pe保护。

⑶三孔或四孔插座的接地孔(较粗的一个孔),必须置在顶部位置,不可倒置,两孔插座应水平并列安装,不准垂直并列安装。

⑷插座接线要求:对于两孔插座,左孔接零线,右孔接相线;对于三孔插座,左孔接零线,右孔接相线,上孔接保护零线;对于四孔插座,上孔接保护零线,其他三孔分别a、b、c三根相线。

五、“用电示警”标志

正确识别“用电示警”标志或标牌,不得随意靠近、随意损坏和挪动标牌。

使用

分类颜色使用场所

常用

电力标志红色配电房、发电机房、变压器等重要场所

高压

示警标志字体为黑色,箭头和边框为红色需高压示警场所

配电房

示警标志字体为红色,边框为黑色(或字与边框交换颜色)配电房或发电机房

维护检修

示警标志底为红色、字为白色(或字为红色、底为白色、边框为黑色)维护检修时相关场所

其他用电

示警标志箭头为红色、边框为黑色、字为红色或黑色其他一般用电场所

进入施工现场的每个人都必须认真遵守用电管理规定,见到以上用电示警标志或标牌时,不得随意靠近,更不准随意损坏、挪动标牌。

第二节施工用电安全技术措施

一、电气线路的安全技术措施

1、施工现场电气线路全部采用“三相五线制”(tn-s系统)专用保护接零(pe线)系统供电。

2、施工现场架空线采用绝缘铜线。

3、架空线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脚手架上。

4、导线与地面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导线与地面最小垂直距离:施工现场应不小于4m;机动车道应不小于6m;铁路轨道应不小于7.5m。

5、无法保证规定的电气安全距离,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如果由于在建工程位置限制而无法保证规定的电气安全距离,必须采取设置防护性遮拦、栅栏,悬挂警告标志牌等防护措施,发生高压线断线落地时,非检修人员要远离落地10m以外,以防跨步电压危害。

6、为了防止设备外壳带电发生触电事故,设备应采用保护接零,并安装漏电保护器等措施。作业人员要经常检查保护零线联接是否牢固可靠,漏电保护器是否有效。

7、在电箱等用电危险地方,挂设安全警示牌。如“有电危险”、“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等。

二、照明用电的安全技术措施

施工现场临时照明用电的安全要求如下:

1、临时照明线路必须使用绝缘导线。

临时照明线路必须使用绝缘导线,户内(工棚)临时线路的导线必须安装在离地2m以上支架上;户外临时线路必须安装在离地2.5m以上支架上,零星照明线不允许使用花线,一般应使用软电缆线。

2、建设工程的照明灯具宜采用拉线开关。

拉线开关距地面高度为2~3m,与出、入口的水平距离为0.15~0.2m。

3、严禁在床头设立开关和插座。

4、电器、灯具的相线必须经过开关控制。

不得将相线直接引入灯具,也不允许以电气插头代替开关来分合电路,室外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3m;室内灯具不得低于2.4m。

5、使用手持照明灯具(行灯)应符合一定的要求:

⑴电源电压不超过36v。

⑵灯体与手柄应坚固,绝缘良好,并耐热防潮湿。

⑶灯头与灯体结合牢固。

⑷灯泡外部要有金属保护网。

⑸金属网、反光罩、悬吊挂钩应固定在灯具的绝缘部位上。

6、照明系统中每一单相回路上,灯具和插座数量不宜超过25个,并应装设熔断电流为15a以下的熔断保护器。

三、配电箱与开关箱的安全技术措施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一般采用三级配电方式,即总配电箱(或配电室),下设分配电箱,再以下设开关箱,开关箱以下就是用电设备。

配电箱和开关箱的使用安全要求如下:

1、配电箱、开关箱的箱体材料,一般应选用钢板,亦可选用绝缘板,但不宜选用木质材料。

2、电箱、开关箱应安装端正、牢固,不得倒置、歪斜。

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下底与地面垂直距离应大于或等于1.3m,小于或等于1.5m;移动式分配电箱、开关箱的下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大于或等于0.6m,小于或等于1.5m。

3、进入开关箱的电源线,严禁用插销连接。

4、电箱之间的距离不宜太远。

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与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m。

5、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

施工现场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且必须满足“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要求,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两台及两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开关箱中必须设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ma,漏电动作时间应不大于0.1s。

6、所有配电箱门应配锁,不得在配电箱和开关箱内挂接或插接其他临时用电设备,开关箱内严禁放置杂物。

7、配电箱、开关箱的接线应由电工操作,非电工人员不得乱接。

四、配电箱和开关箱的使用要求

1、在停、送电时,配电箱、开关箱之间应遵守合理的操作顺序:

送电操作顺序: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

断电操作顺序:开关箱--→分配电箱--→总配电箱。

正常情况下,停电时首先分断自动开关,然后分断隔离开关;送电时先合隔离开关,后合自动开关。

2、使用配电箱、开关箱时,操作者应接受岗前培训,熟悉所使用设备的电气性能和掌握有关开关的正确操作方法。

3、及时检查、维修,更换熔断器的熔丝,必须用原规格的熔丝,严禁用铜线、铁线代替。

4、配电箱的工作环境应经常保持设置时的要求,不得在其周围堆放任何杂物,保持必要的操作空间和通道。

5、维修机器停电作业时,要与电源负责人联系停电,要悬挂警示标志,卸下保险丝,锁上开关箱。

第三节手持电动机具安全使用常识

手持电动机具在使用中需要经常移动,其振动较大,比较容易发生触电事故。而这类设备往往是在工作人员紧握之下运行的,因此,手持电动机具比固定设备更具有较大的危险性。

一、手持电动机具的分类

手持电动机具按触电保护分为ⅰ类工具、ⅱ类工具和ⅲ类工具。

1.ⅰ类工具(即普通型电动机具)

其额定电压超过50v。工具在防止触电的保护方面不仅依靠其本身的绝缘,而且必须将不带电的金属外壳与电源线路中的保护零线作可靠连接,这样才能保证工具基本绝缘损坏时不成为导电体。这类工具外壳一般都是全金属。

2.ⅱ类工具(即绝缘结构皆为双重绝缘结构的电动机具)

其额定电压超过50v。工具在防止触电的保护方面不仅依靠基本绝缘,而且还提供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的附加安全预防措施。这类工具外壳有金属和非金属两种,但手持部分是非金属,非金属处有“回”符号标志。

3.ⅲ类工具(即特低电压的电动机具)

其额定电压不超过50v。工具在防止触电的保护方面依靠由安全特低电压供电和在工具内部不含产生比安全特低电压高的电压。这类工具外壳均为全塑料。

ⅱ、ⅲ类工具都能保证使用时电气安全的可靠性,不必接地或接零。 二、手持电动机具的安全使用要求

1、一般场所应选用ⅰ类手持式电动工具,并应装设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小于0.1s的漏电保护器。

2、在露天、潮湿场所或金属构架上操作时,必须选用ⅱ类手持式电动工具,并装设漏电保护器,严禁使用ⅰ类手持式电动工具。

3、负荷线必须采用耐用的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

单相用三芯(其中一芯为保护零线)电缆;三相用四芯(其中一芯为保护零线)电缆;电缆不得有破损或老化现象,中间不得有接头。

4、手持电动工具应配备装有专用的电源开关和漏电保护器的开关箱,严禁一台开关接两台以上设备,其电源开关应采用双刀控制。

5、手持电动工具开关箱内应采用插座连接,其插头、插座应无损坏,无裂纹,且绝缘良好。

6、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前,必须检查外壳、手炳、负荷线、插头等是否完好无损,接线是否正确(防止相线与零线错接);发现工具外壳、手柄破裂,应立即停止使用并进行更换。

7、非专职人员不得擅自拆卸和修理工具。

8、作业人员使用手持电动工具时,应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操作时握其手柄,不得利用电缆提拉。

9、长期搁置不用或受潮的工具在使用前应由电工测量绝缘阻值是否符合要求。

第四节触电事故分析

一、触电的类型

1、二相触电:人体同时接触二根带电的导体(相线),电线上的电流就会通过人体,从一根导线流到另一根导线,形成回路,使人触电。

2、单相触电:如果人站在大地上,接触到一根带电导线(相线)时,由于大地也能导电,而且与电力系统(发电机、变压器)的中性点相连接,人就等于接触了另一根导线(中性线);或者接触一根相线、一根零线,造成触电。

3、“跨步电压”触电:当输电线路发生故障而使导线接地时,由于导线与大地构成回路;电流经导线流入大地,会在导线周围地面形成电场。如果双脚分开站立,会产生电位差,此电位差就是跨步电压;当人体触及跨步电压时,电流就会流过人体,造成触电事故。

二、触电事故的种类

施工现场的触电事故主要分为电击和电伤两大类,也可分为低压触电和高压触电事故,前者划分按伤害类型,后者划分按触电发生部位电压的高低。

1、电击和电伤

电击:电击是最危险的触电事故,大多数触电死亡事故都是电击造成的。当人直接接触了带电体,电流通过人体,使肌肉发生麻木、抽动,如不能立刻脱离电源,将使人体神经中枢受到伤害,引起呼吸困难,心脏麻痹,以致死亡。

电伤:电伤是电流的热效应、化学效应或机械效应对人体造成的伤害。电伤多见于人体外部表面,且在人体表面留下伤痕。其中电弧烧伤最为常见,也最为严重,可使人致残或致命。此外还有灼伤、烙印、和皮肤金属化等伤害。

⑴灼伤

灼伤是指由于电流的热效应引起的伤害。一般是由于违反操作规程,例如错误地拉开带负荷隔离开关,开关断开瞬间产生电弧,电弧就会烧伤皮肤;又如电焊工焊工件时,如果人与焊接部位离太近又不戴手套,则会被电弧烧伤。由于烧伤时,电弧的温度很高(电弧中心温度高达3000℃以上),而且往往在电弧中夹杂着金属熔粒,侵入人体其后使皮肤发红、起泡或烧焦和组织败坏,严重时要进行切断肌体治疗,成为终身残废、甚至死亡。

⑵烙印

烙印通常发生在人体产生电流热效应的物件有良好接触的情况下,使受伤皮肤硬化,在皮肤表面留下圆形或椭圆形的肿块痕迹,颜色呈灰色或淡黄色。在工地上常见的有:手触摸或脚踏上刚焊过的焊件,造成烙伤。

⑶皮肤金属化

皮肤金属化是在电流作用下,使熔化和蒸发的金属微粒渗入皮肤表层。皮肤的伤害部分形成粗糙的坚硬表面,日久逐渐剥落。

此外,还有因电弧的辐射线而引起眼睛伤害(通常是在没有戴防护面罩而进行电焊工作时发生)。

2、低压和高压触电事故

用电都是从电力网取得高压电,经降低电压后供给各种电气设备用电。高压配电线路最常见的形式是架空线和电缆。电压越高,危险性就越大。发生在各种电气设备上的触电事故为低压触电事故,发生在高压配电线路上的触电事故为高压触电事故。

三、触电事故的规律

建筑施工行业的触电事故有一定的规律,分析起来,可归纳为以下几点。

1、就季节而言,每年的第二、三季度事故多,六至九月最集中。主要原因是这段时间天气潮湿、多雨,地面导电性增强,降低了电气设备的绝缘性能;天气炎热,人体衣单而多汗,触电危险性较大。

2、低压设备触电事故较多。因施工现场低压设备较多,又被多数人直接使用,操作设备的人缺乏电气安全知识,冒险蛮干。

3、就设备而言,发生在携带式设备和移动式设备上的触电事故多。

4、就条件而言,在高温、潮湿、现场混乱或金属设备多的现场中触电事故多。

5、就行为而言,违章操作和无知操作而触电事故多。

6、建制不齐全、规模较小的建筑施工队触电事故多。因其技术力量薄弱,人员素质差,设备简陋。

四、触电事故的原因分析

1、缺乏电气安全知识,自我保护意识淡薄

电气设施安装或接线由非专业电工操作,而是由自已安装。安装人又无基本的电气安全知识,装设不符合电气基本要求,造成意外的触电事故。发生这种触电事故的原因都是缺乏电气安全知识,无自我保护意识。

2、违反安全操作规程

施工现场中,有人图方便,不用插头,在电箱乱拉括接电线。还有人在宿舍私自拉接电线照明,在床上接音响设备、电风扇,有的甚至烧水、做饭等,极易造成触电事故。也有人凭经验用手去试探电器是否带电或不采取安全措施带电作业,或带着侥幸心理在带电体(如高压线)周围,不采取任何安全措施,违章作业,造成触电事故等。

3、不使用“tn—s”接零保护系统

有的工地未使用“tn—s”接零保护系统,或者未按要求连接专用保护零,无有效的安全保护系统。不按“三级配电二级保护”、“一机、一闸、一漏、一箱”设置,造成工地用电使用混乱,易造成误操作。并且在触电时,使得安全保护系统未起可靠的安全保护效果。

4、电气设备安装不合格

电气设备安装必须遵守安全技术规定,否则由于安装错误,当人身接触带电部分时,就会造成触电事故。如电线高度不符合安全要求,太低,架空线乱拉、乱扯,有的还将电线栓在脚手架上,导线的接头只用老化的绝缘布包上,以及电气设备没有作保护接地,保护接零等,一旦漏电就会发生严重触电事故。

5、电气设备缺乏正常检修和维护

由于电气设备长期使用,易出现电气绝缘老化,导线裸露,胶盖刀闸胶木破损,插座盖子损坏等。如不及时检修,一旦漏电,将造成严重后果。

6、偶然因素

电力线被风刮断,导线接触地面引起跨步电压,当人走近该地区时就会发生触电事故。

第12篇 工程施工用电安全制度范文

建筑工程施工用电安全制度范文

1、现场设施工用电管理负责人,对进入工地的电气人员进行用电技术交底并检查监督用电安全。

2、电报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必须招待交接班记录制度。

3、值班电工对新进入工地的各种机器设备必须检查,必要时进行绝缘性能测定,符合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

4、做好施工用电设计。

5、现场施工用电tn-s系统三相五线制三级漏电保护制,一机一闸制。

6、现场电缆必须绝缘良好,埋管穿线或架空敷设。

7、开头箱应装设于距地1.3-1.5m处,并有防雨、防潮、防砸措施,积灰杂物要经常清理。

8、配电室要做到'五防一通'即防火、水、雷、雨、小动物通风良好

9、宿舍、办公室照用电均由民工统筹安排设置,不得私自乱拉乱接,照线路只用于照明,不得用于电炉、电饭锅等

10、秆灯电压不得超过36v,在潮湿场所作业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v。

11、配电箱开头箱采用经省建委推荐的标准箱。

施工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十二篇)

一、为确保施工用电的安全,依据《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制定本制度。二、施工现场的用电设施、设备的安装、检修、维护,必须由专业电工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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