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施工安全管理审批制度
一、编制依据
根据合同通用条款、专用条款及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编制本监理工作制度。
二、编制目的
通过本制度实现对现场安全控制点的有效管理,防止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控制安全事故的影响范围,并使其得到妥善处理。
三、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合同工程的隐患、危险性较大、专项工程的现场安全控制和安全事件(事故)的处理。
四、方案审批
1、专项施工方案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对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单独编制作业方案。下列各项工程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1)深度超5米的深基坑支护、土方开挖和降水工程;
(2)悬挑、外挂、附着式升降脚手架;
(3)高大异型脚手架;
(4)大型结构和设备吊装、拆除、爆破等高危作业施工;
(5)大模板和跨度超过6米的梁、板的模板施工;
(6)地下暗挖作业;
(7)人工挖孔桩作业;
(8)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施工作业。
2、安全事件: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承包人由于违反施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或未按批准的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组织施工或由于其它失误,出现有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安全隐患问题,即为安全事件。表现为如不及时加以控制和纠正,将会造成重大人员和财产损失。
3、安全事故: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由于安全管理不到位或因严重违章作业造成工程垮塌或人员伤亡,即为安全事故,表现为已经造成人员和财产损失。
五、工作程序
1、专项施工方案的内容
(1)说明:专项工程概况;编写依据描述;主要技术措施;安全保证措施。
(2)绘制施工平面布置图,必要时应附结点详图和计算简图。
(3)进度计划。可以用横道图表示,并附工、料、机使用计划。
(4)安全控制
1)组织机构。描述安全组织机构、人员构成及岗位职责;
2)描述主要施工技术措施和施工方案;
3)说明自检系统的控制程序、控制手段;
4)应急预案。
2、编制
承包人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勘察、图纸审核,确定具体施工方案,必要时可邀请专家进行论证,确保方案的可行性。编制完成后,填写《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审批表》,由施工单位内部安全体系逐级审核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
3、申报
承包人应在专项工程开工前7天向驻地监理提交《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申报表》,并附《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审批表》和专项安全技术方案。
4、审批
驻地办收到承包人的专项安全技术方案3天内进行初审,书面提出审核意见后报总监办,总监理工程师应在收到驻地组报送的专项安全技术方案7天内予以审批。审批未通过的,承包人应根据监理工程师的意见在7天内予以修改完善,直至监理工程师审核通过。
5、执行和验证
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批准的方案组织实施,驻地监理对方案的实施进行现场跟踪验证。如果发现承包人擅自改变方案或实施过程中未严格执行方案或在方案执行过程中出现不合格情况,监理工程师应立即通知承包人暂停该部位的施工,并执行《安全事件(事故)处理工作程序》。
6、安全事件(事故)的发生
(1)当发生安全事件或发现安全隐患时,要求承包人立即暂停该部位的施工,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事态的扩大和安全事故的发生,并责成承包单位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经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报监理批准后执行。
(2)当发生安全事故时,监理工程师应向承包人签发书面指令,承包人应按指令要求执行。
7、安全事件(事故)报送
安全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迅速通知驻地监理办,并及时报告承包人的上级主管部门;当发生一般安全事故时,承包人还应在24小时内报告业主和建设主管部门;当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执行重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填写安全事件(事故)报告单》,并在2小时内逐级上报。
(1)安全事件(事故)报告内容
1)事件(事故)原因分析,从管理、操作、材料、工艺方法及周边环境等方面进行分析;
2)事件(事故)对工程使用安全、使用功能及外观的影响程度;
3)事件(事故)所带来或造成的损失分析;
4)事件(事故)的性质判断;所采取的应急措施;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理意见;今后类似安全问题的防范措施。
(2)安全事件(事故)报告应作为《安全事件(事故)处理审批单》的附件。
8、现场监理办的应对措施
(1)监理办在获取安全事件(事故)信息后,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对现场进行检查,对事件(事故)的影响程度、影响范围做出初步判断。
(2)监理办接到承包人的书面报告后,及时签署审核意见并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同时检查承包人所采取的防止事态扩大的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3)隐患、事故整改
总监理工程师在正式审批前,应根据安全事件(事故)的性质和影响程度,邀请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承包单位、检测机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人员进入现场,对事故原因进行会诊,对处理方案进行讨论。如果方案不能满足要求,承包人应重新申报,直到满足要求为止。
监理工程师应监督承包人按批准的处理方案实施处理,承包人处理完成并自检合格后,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对处理结果进行检验,在安全事件(事故)处理审批单上签署意见后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批。
附:
1、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审核流程图;
2、专项安全技术方案报审表;
3、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审批表;
4、安全事件(事故)处理流程图;
5、安全事件(事故)报告单;
6、安全事件(事故)处理审批单。
第2篇 安全生产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在强化安全管理前提下,把经济效益搞上去,就必须把施工现场管理列入议事日程,对此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单位要进行组织均衡生产整顿,合理建议劳动组织,明确岗位责任制。各个施工场所保证三通一平,整齐清洁。同时要放大施工职责牌,保证施工程序运行合理化、标准化。
二、认真搞好文明施工,特别要保持良好施工秩序。在施工过程中,以安全为天,发动职工自检,互检为主,做好原始记录。
三、严格入库物资的检查和验收,对不合格的物资,可退货或拒收。现场物资流动实物要做到实量化,摆放有序,标志明显,帐、物、卡相符,实行物流有序化。
四、进入施工现场的物料必须根据施工平面图进行相应的分类摆放,且摆放整齐、美观。
五、建筑用料必须按当日施工计划用领,做到工完料净,防止浪费。
六、建筑垃圾要做到一天一清扫,清扫完后,及时运走。
七、凡有可能发生人员坠落危险地点,必须装有防止人员坠落的设施(如安全网),从事有坠落危险的高空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安全带必须拴在牢固的构件上。
八、高空作业搭挑板时事前认真仔细检查各个部位的稳固情况,工作是务必小心。
九、加强机动车辆运输管理,防止车辆伤害。
十、加强防火知识宣传,严格执行防火制度,加强电气安全技术教育,严格执行电气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用电制度。
十一、采用各种措施,减少环境污染,降低粉尘浓度,消除不安全因素。
第3篇 某工程施工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施工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一)各施工班组作业前,应明确当天的工作任务,必须针对性安全交底。
(二)工作前,必须对操作者的安全防护用品进行检查,不合格者,不准施工作业。
(三)作业前,应对施工区域内的机具、设备、工用具、脚手架等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隐患立即消除,排除环境中的不安全因素。
(四)了解职工的身体状况,身体不适、有病者不得从事施工作业。
(五)对安全作业点应特别提出,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六)不准打架斗殴,不准赌博,违者罚款50~100元。
(七)认真作好安全活动记录和文明施工检查记录。
第4篇 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1目的
明确参建各单位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职责,努力创建集团公司一流施工现场,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国电朔州海丰虎头山风电场一期49.5mw工程各参建单位。
3依据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火电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手册》。
《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
4内容与要求
4.1职责:
4.1.1国电朔州海丰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对工程建设的安全文明及其环境保护施工负总责。对各参建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进行领导和监督检查。
4.1.2监理单位受业主委托,对国电朔州海丰虎头山风电场一期49.5mw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进行全面监督、管理和控制,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4.1.3国电朔州海丰虎头山风电场一期49.5mw工程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 是工程建设安全管理的组织、发动、协调机构。安全生产委员会由国电朔州海丰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总经理出任主任,其他有关建设、监理、施工、设计单位的现场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4.1.4施工单位应成立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委员会,全面领导本单位的安全文明生产工作,同时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做好本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4.1.5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的委托,负责工程项目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在工程现场行使安全文明施工监督、检查职责,并有权提出考核意见。
4.2参建各单位在开工前须与国电朔州海丰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签订安全文明施工责任书,明确工程的安全总目标及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调试单位的安全目标、双方的安全责任、并缴纳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施工结束后予以返还。
4.3施工承包商安全生产部门在业务上要接受“虎头山风电场安全管理委员会”及施工承包商上级安全管理部门双重领导。
4.4施工承包商对经批准的分包商要加强安全管理,不能以包代管。
4.5在同一区域施工的几家施工单位,由监理单位组织各施工单位之间相互签订《“互不伤害”安全协议》,包括安全文明施工的一些内容。
4.6施工机械之间存在相互交叉作业时,应由监理主持签订《机械交叉作业管理协议》。
4.7施工承包单位行政正职对本单位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负责。在抓安全施工的同时抓好文明施工,建立本单位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做到施工技术措施或作业指导书中必须有文明施工要求,认真检查严格考核。
4.8明确划分文明施工责任区,施工承包单位加强经常性管理,保持责任区的清洁干净。责任区内设置足够的文明施工标语、警示牌及规章制度牌。
4.9施工现场的安全栏杆、盖板等安全设施不得随意拆除,挪作它用。
4.10施工道路应保持畅通,道路两侧应有排水沟,排水沟0.5米范围外方可堆放设备、材料、杂物等,路灯及标志齐全完好,路面不得有积水、积油,路面清洁,做好维护保养。
4.11材料、设备摆放整齐、有序,现场拆除的模板、脚手架、扣件等应及时清理回收。
4.12施工现场按规定配置必要的消防器材,做好定期检查及时更换。
4.13大型脚手架必须由专业人员按标准搭设,并挂牌。井字提升架、提升机等严禁载物超长、超宽、超重或载人。
4.14施工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严禁使用不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网,高空施工作业应及时清理安全网内杂物。
4.15保证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完好清洁,操作人员持证上岗,非操作人员不得操作。
4.16施工现场要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施工人员应在下班前清理现场,垃圾集中到指定地点,并及时清运。施工过程中的现场杂物、垃圾要随时清理,杜绝脏乱差现象。
4.17禁止从高处向下抛掷废料或垃圾,高处作业的废料或垃圾必须装袋或装箱,集中吊运。
4.18施工弃土应及时运至弃土场,弃土场和垃圾专人管理,清运弃土和垃圾的机动车辆要听从管理人员的指挥。
4.19加强施工用电管理。临时电源要集中部署、统一接线,标志清楚,定期检查消缺。临时照明线、电焊机一、二次线不得乱拉乱接,手持电动工具必须接漏电保护器。
4.20夜间施工必须设置足够亮度的照明,在特殊场所、潮湿场所、金属容器内施工必须使用12v的行灯照明,行灯照明线应使用软橡胶电缆,行灯应有保护罩。
4.21交叉作业施工现场的废料、杂物清理原则上是谁的谁负责清理,不得借故推诿,分不清的由责任单位清理。
4.22做好成品与半成品保护防止二次污染工作。施工现场严禁野蛮装卸,保护施工设备、材料,爱护公物不得在设备上、墙面上随意乱写乱画。
4.23加强施工劳动纪律,禁止在施工现场打闹,随意躺卧,做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加强对现场习惯性违章的管理和考核,特别是严禁酒后上班施工。
4.24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加强宣传教育工作,使职工自觉执行环境保护措施,在工程建设中防止和尽量减少对施工场地和周围环境的影响。
4.25各施工单位的施工技术部门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根据施工过程中或其它活动中产生的污染气体、污水、废料、粉尘、放射性物质以及噪音、振动等可能对环境造成污染的危害,单独编制环境保护措施。
4.26各工程项目部在组织安全培训时,应针对工程的实际,将环境保护的措施和要求以及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知识作为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对职工进行教育。
4.27各工程项目部驻地以及现场办公区、生活区应采取绿化措施,改善环境。人员活动较多的地区应设置足够的废料、垃圾桶和厕所,并有专人清扫,保持现场施工环境卫生。
4.28各工程项目部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应及时清运到指定地点,集中处理,防止对环境造成污染。
4.29各工程项目部的施工、生活用水,应按清、污分流方式,合理排放。
4.30工程施工期间挖、填、平整场地以及土石方的堆放必须按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方案和施工时间段严格管理,防止局部水土流失。
4.31各工程项目部在施工中以及竣工后应及时修整和恢复在施工过程 中受到破坏的生态环境,并尽可能采取绿化措施。
4.32对违反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措施,以致造成环境破坏或污染事故的单位和个人,要组织调查,分析原因,按“四不放过”原则处理,追究事故责任,并给予相关施工单位经济处罚。
第5篇 建筑工地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一、施工安全控制
1.建筑施工队必须有工程部、现场监理认可的《安全施工措施方案》后,方可开工。
2.现场施工人员要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即项目经理部、施工作业队、班组的安全教育。
3.电工、架子工、等特殊工种必须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并严格按规定定期进行复查。
4.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做到“五定”即定整改责任人、定整改措施、定整改完成时间、定整改完成人、定整改验收人。
5.必须把好安全生产“六关”即措施关、交底关、教育关、防护关、检查关、改进关。
6.施工现场安全设施必须齐全,符合国家及地方安全管理条例,施工设备经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二、安全检查
1、日常性检查:主部门对施工队(班组)每周、每班次都应进行检查。工程部、监理定期检查、抽查。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现场,进入现场必须佩戴好安全帽,登高作业必须佩带安全带,施工人员工作服要穿着整齐,工作时间不得穿拖鞋,不准嬉闹、不准醺酒。
2、专业性检查:针对特殊工种、特殊设备、特殊场所,如大风要着重检查防火、防爆,高温及下雨天气要防雷电、防暑、防洪、防触电,冬冷天要注意防寒、防冻。
3、要定期进行安全生产综合检查和遵章守纪的检查。
4、安全检查要查思想、查管理,主要查领导和职工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安全管理是否执行、安全技术是否交底、安全教育、安全措施、安全标识、操作规程、违规行为和安全记录。
5、查隐患、查整改,主要检查现场要符合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的要求,对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
6、定期对安全生产进行评价和考核,落实奖罚制度。
三、安全措施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全员教育,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程》。
2、现场危险部位要有《安全标识》,夜间行人经过的坑、洞口旁边应设置围护栏及红灯示警。
3、料库、油库严禁吸烟,变压器旁悬挂“高压危险,请勿靠近”的警示牌。
4、每班施工作业前,要对施工现场安全隐患(脚手架、预留洞口等)进行排查清理,保证施工安全。
第6篇 公路养护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公路养护施工安全直接关系到公路安全畅通,不仅涉及施工管理和操作者的安全,而且涉及行驶车辆和周边环境的安全。为加强公路养护施工安全管理,保障公路事业科学、协调发展,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养护施工安全合同管理
养护工程的安全责任必须纳入承包合同内容,公路段与养护道班签定安全合同,需明确安全管理要求,落实安全责任。养护道班对施工设计应当兼顾安全措施。凡是拒不执行安全规定的,要限期整改,实施处罚。段部应对养护道班的安全情况予以监督。
二、施工前期安全准备
养护道班要对养护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培训。养护工程开工前,段部在召开技术和安全交底会议时,应对养护道班的安全工作明确具体要求,对进场施工的安全准备情况进行核查。养护道班要制定施工项目的安全管理岗位职责、制度和操作规程,配备施工安全必需的设施、设备。
三、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养护道班施工作业人员必须穿戴安全标志服,路面施工点要按规范规定合理布置,需要部分封闭车道时应保证过度区最小长度。施工现场要按规定摆设安全标志,倾倒的标志应及时扶正,破损的标志要随时修复。施工作业点应当采取隔离措施,防止洒落物干扰行车;现场要有专人指挥,控制并尽量减少施工与交通的相互影响,必要时请路政部门维持现场交通秩序。需要过夜的施工现场,必须安放反光标志,并适当设置警示闪光标志。加强巡查,及时发现并清除路面影响行车的抛洒废弃物件。路面施工需要进行交通分流、管制等措施时,必须事前与路政、交警部门密切协调配合。养护施工工程要尽快完成,严格执行质量和时效规定,并且认真清理施工现场,及时开放交通。凡是来不及安排处治并且直接影响交通安全的情况要采取紧急预案处理,对路面坑洞要采取临时填补。
四、养护设备安全管理
养护道班的所有养护设备运行时须严格执行安全规定。操作人员必须具备相应资格资质证书,应会基本知识,熟悉操作技能,养护道班要定期对机械设备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检查考核。养护施工作业车辆不准带病出车,不准随意掉头和逆向行驶,夜间行车必须保持高度警觉,严禁疲劳和违规驾驶。
五、突发紧急情况处置
养护道班应针对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等突发紧急情况分别制定处置预案措施,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提高处置突发紧急情况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情况造成地损害。
六、养护安全信息管理
段部和养护道班必须坚持路况巡查制度和紧急情况报告制度。及时掌握所辖路段的路况和养护施工信息,凡是可能影响交通安全的施工作业情况,都应当及时将信息汇集至上级部门,突发紧急情况必须及时上报,将收集的养护信息认真予以记录。
七、安全检查考核
段部必须坚持安全检查和督察,长抓不懈,警钟长鸣。将养护安全工作纳入目标责任管理,分期进行考核,严格奖惩。对管理不善、监督不为、执行不力导致的重大以上养护安全责任事故,坚决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严重违反规定、且拒不整改的问题,要求停工整改。
第7篇 工程项目施工过程安全措施监理制度
如何才能做好工程项目施工过程的安全措施监理呢我们认为应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组织保证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工程项目总承包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对本企业施工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项目经理是本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项目施工中安全生产负责。实行总分包的总包单位,要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对分包单位承揽的工程,总包单位要做详细的安全交底,提出明确的安全要求,并认真实施监督检查。监理要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组织保证体系是否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落实,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是否有效运行,要求所有参与工程的施工单位都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
2、要求施工单位持之以恒地开展遵章守纪安全教育。
要求项目部加强法制教育;督促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定期或不定期组织项目部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学习国家和行业现行的安全生产法规和施工安全技术规范、规程、标准;抓好工人入场“三级安全教育”;督促施工单位在每道工序施工前,认真进行书面和口头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办理签名手续;根据工程进度并针对事故多发季节,组织施工方召开安全工作专题会议,鼓励其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教育活动。
3、督促施工方在狠抓安全检查的同时及时落实安全隐患的整改工作。
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人员;加强施工现场外脚手架、洞口、临边、安全网架设、施工用电的动态巡视检查。对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塔吊、机具应要求施工单位在安装后组织验收,严格办理合格使用移交手续,防止防护措施不足及带病运转使用。
4、监督施工单位使用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
施工现场必须使用质量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对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漏电保护开关、标准配电箱、脚手架连接件等要进行材料报审工作,确保采购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产品。施工单位按规定使用前要进行检查和检测严禁使用劣质、失效或国家明令淘汰产品,以保证防护用品的安全使用。
5、审批施工单位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并督促其实施。
第8篇 建筑施工现场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建筑施工现场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制度范本
(1)施工现场各分项工程在施工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施工员在安排好人好事项工程生产任务的同时,必须向作业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
(3)各专业分包单位的,由施工管理保同向其作业保同进行作业前的安全技术交底。
(4)安全技术交底使用范本时,应在补充交底栏内填写有针对性的内容,按分项工程的特点进行交底,不准留有空白。
(5)安全技术交底使用应按工程结构层次的变化反复进行,要针对每层结构的实际状况,逐层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
(6)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履行交底认签手续,由交底人签字,由被交底班组的集体签字认可,不准代签和漏签。
(7)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准确填写交底作业部位和交底日期。
(8)安全技术交底的认签记录,施工员必须及时提交给安全台帐资料管理员。安全台帐资料管理员要及时收集、整理和归档。
(9)施工现场安全员必须认真履行检查、监督职责。切实保证安全技术交底工作不流于形式,提高全体作业人员安全生产工艺的自我保护意识。
第9篇 施工机械维修-安全防护制度
机械维修安全
1、工作环境应干燥整洁,不得堵塞通道。
2、多人操作的工作台,中间应设防护网,对面操作时应错开。
3、清洗用油、润滑油指及废油脂,必须指定地点存放。废油、废棉纱不准随地乱丢。
4、扁铲、冲子等尾部不准淬火,出现卷边裂纹时应及时处理,剔铲工件应防止铁屑飞溅伤人,活动扳手不准反向使用,打大锤时不准戴手套,在大锤甩转方向上不准有人。
5、用台钳夹工件,应夹紧夹牢,所夹工件不得超过钳口最大行程的三分之二。
6、机械解体,要用支架,架稳垫实,有回转机构者要卡死。
7、修理机械,应选择平坦坚实的地点停放,支撑牢固和楔紧;使用千斤顶时,必须用支架垫稳。
8、不准在发动着的车辆下面操作。
9、架空试车,不准在车辆下面工作或检查,不准在车辆前方站人。
10、检修有毒、易燃、易爆物的容器或设备时,应先严格清洗,经检查合格后,并打开空气通道,方可操作。在容器内操作,必须通风良好,外面应有人监护。
11、检修中的机械,应有正在修理,禁止开动的标志示警,非检修人员一律不准发动或转动。检修中,不准将手伸进齿轮箱或用手指找正对孔。
12、试车时应随时注意各种仪表、声响等,发现不正常情况,应立即停车。
第10篇 施工安全监察旁站制度
1 目的
进一步落实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加强施工过程对危险源的控制,确保施工项目安全顺利的进行。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承建的民建、电建项目工程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
3 定义和术语
3.1 工程施工安全监察旁站制,参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结合火力发电厂建筑及民建高层的施工特点,按照工程施工项目的危险程度和难易程度,将施工安全过程管理划分为五级,一、二级不实行安全旁站制,三级以上施工过程实行安全监察旁站制度。
a)一级:地面(包括各层楼地面)、车间、预制场等地的施工作业。
b)二级:施工高度低于2m且独立施工无交叉作业;基坑(槽)深度小于2m且边坡稳固的基础作业;砼搅拌站(楼)等有正式防护装置的机械操作(作业)等。
c)三级:高度大于2m小于30m的操作(承重)架子搭设、拆除与施工作业;基坑(槽)深度大于2m的深基础作业,桩基成孔作业;构件单重低于10t,跨度小于12m的吊装工程;室内使用移动架子的顶面装饰、安装工程等。
d) 四级:高度大于30m小于60m的高层操作架搭设、拆除与施工作业;提升架、吊笼(篮)、人货电梯、构筑物(水塔、烟囱)的操作平台等机械设备的搭设、安装与拆除施工;电厂主厂房结构吊装,构件单重大于10t以上及超大、超长、超重构件的脱模、运输、吊装工程;多层立体交叉作业;重要结构、部位的连续施工(如:大体积砼浇筑)、高处夜间作业等。
e) 五级:高度大于60m的特殊作业操作架、多孔井架等的搭设、拆除与施工作业;大跨度屋架等构件吊装(如:电厂主厂房屋架),屋(桁)架空跨连接,起重机械超载及重大特殊设备吊装;双机或多机抬吊等。
以上安全等级的划分做为参照,各单位应根据施工的具体情况确定安全等级,并采取相应的安全监察旁站,确保安全生产。本制度由公司质安部负责解释。
3.2 《安全旁站人员》栏目中,“三员”是指专(兼)职安全员、施工员、(工长)技术员等,工程项目冲突时旁站人员按顺序排列。
3.3安全旁站棗在施工危险点(段)由专业人员和领导执行安全监察、监督职能的行为过程。
3.4巡查棗在执行安全旁站过程中,不间断地监督、检查、督促等行为。
3.5巡视棗在执行安全旁站过程中,不间断地视查、督促、监察等行为。
4 安全监察旁站项目及要求(见附录)
附录1 火力发电厂主厂房结构及建筑工程
附录2 民用住宅楼及高层商住楼工程
附录3 钢筋砼烟囱工程
附录4 双曲线冷却塔工程
附录5 土方开挖、回填及地基处理工程
第11篇 项目部施工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一、为严格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确保用电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制度。
二、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必须按照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以上)或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以下和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下)。
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或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必须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组织编制,经相关部门审核及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四、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经编制、审核、批准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五、电工必须经过按国家现行标准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工作;其他用电人员必须通过相关安全教育培训和技术交底,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六、施工现场安装、巡检、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必须由电工完成,并应有人监护。移动电气设备时,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做妥善处理后进行。
七、安装使用单位对临时线路应加强检查、维护,安全管理部门应加强检查、督促,对未经批准或虽经批准而不符合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用电设备或线路,有权禁止使用。
八、施工现场必须对用电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对安全隐患必须及时处理,并应履行复查验收手续。
九、施工现场必须按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建立用电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应由主管该现场的电气技术人员负责建立与管理。
第12篇 施工现场安全制度
为确保我公司在安装施工中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和安全操作,预防设备损坏及人员伤亡等恶性事故,特制订本现场安全制度。
一、安全教育制度
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一系列安全,防火的法律法规,组织职工学习安全知识,建立,健全安全网络,各级领导反安全施工视为企业头等大事。
二、安全施工作业制度
职工进入现场必须带好安全帽,并合理使用必要的劳防用品,登高作业时,凡在2 米 以上悬挂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对安全带有专人做好检查工作。
三、安全用电制度
执行各种施工安全用电操作规程,临时线路建立须专人管理,各种电气设备(工具)金属外壳均应妥善接地或接零,对拖线板,开关等进行检查,维修电箱要设有二级保护措施。
四、安装使用机械、电气设备制度
施工中所使用的机械设备必须安装防护装置,使用电焊人员必须持有“上岗操作证”在烧焊的同时并设专人配备灭火机进行安全监护。
五、安全防火制度
施工现场配备好消防器材,组织职工基本消防知识,不随地乱扔火种,提高安全防火意识,并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施工防火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