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安全施工奖惩制度范文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履行考核
1、考核对象:
项目部经理、副经理、总工程师、党支部书记、安质部部长、工程部部长、综合部部长、财务部部长、各施工作业队队长。
项目部成立安全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安全考核领导工作,考核领导责任分工,项目部经理、党支部书记由公司考核。
项目部经理考核:副经理、总工程师、安质部部长、工程部部长、综合部部长、财务部部长、各施工作业队队长。
项目部各部长考核:部员。
2、考核资料提供
(1)安质部:负责提供结果的考核资料,对项目部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安全生产逐级负责制贯彻落实情况进行审核、检查;对持证上岗、岗位管理、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工作、干部工人岗位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审核,负责收集、整理各部门汇总考核资料。
(2)综合部:对各部门、施工作业队的职业健康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审核、提供相关检查、考核资料。
(3)工程部:对作业队的环境卫生、环境保护、工程施工技术安全措施的实施进行检查、审核、提供相关检查、考核资料。
3、检查考核的形式
(1)检查考核采取分值和表格的方式(领导干部安全生产逐级负责制月(季)考核表),采取百分制(其中实施过程管理占60%,实施结果占40)。考核结果在90分及以上的为优,80~89分为良、70~79分为中、70分以下者为差。
(2)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挂钩,每月绩效工资挂钩为:评分在70~79分的扣款100元;评分在60~69分的扣款200元;评分在59分以下的扣款500元。注:具体扣款由各项目部决定。
(3)连续3个月内考核得分低于60分者(不包括60分)离岗学习一个月(学习期内按有关规定办),期满后按工作需要安排工作。
(4)安全生产逐级负责制考核,每月进行一次,由被考核者填报《考核表》报安质部考核,结果纳入干部政绩考核。
二、事故责任的追究与处罚:注:具体罚款由各项目部决定。
1、对作业队事故责任的追究与处罚。
(1)作业队发生责任从业人员因工轻伤事故罚款2000元,多人轻伤事故罚款5000元,发生从业人员重伤事故1人罚款5000元
(2)发生火灾爆炸,设备安全质量一般事故罚款5000元,发生大事故罚款2万元,发生重大事故罚款40000元
(3)发生交通责任一般事故罚款10000元,发生交通责任大事故及以上事故按公司规定处罚。
(4)发生第三者伤亡事故罚款3000元。
2、对事故责任者和项目部领导责任的处罚
(1)发生轻伤事故、重伤事故、一般火灾事故、一般设备安全质量事故,给予事故管理人员上述相应罚款数的10%。
(2)火灾、爆炸事故、设备安全质量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事故,给予事故管理人员上述相应罚款数的15%。
(3)发生重伤及死亡事故、重大火灾爆炸事故,重大设备安全质量事故,按公司处理结果执行。
(4)对伤亡事故行政责任的追究按中铁八局相关规定执行。
(5)各作业队对工作时间发生从业人员工伤事故或暂还未确定是否属于工伤事故时,必须向公司领导和安全质量部报告,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把事故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更不得隐瞒不报或谎报,对于弄虚作假、隐瞒事故、虚报谎报、事后补报的部门,一经查出,除追回安全奖励外,处以相同数额30~50%的扣款,并按规定给予补扣款;给予部门责任人2倍罚款。
三、对违章的处罚
1、经项目部安全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违章行为,视情节轻重,将给予下达安全《整改通知书》、《罚款通知书》,并行文对被检查单位黄牌或红牌警告。
2、违反安全规定,安全管理混乱,贯彻上级安全精神、规定不利,安全隐患突出的单位责令限期整改,并对主责作业队处以不低于10000元的罚款。一个单位出现相同的问题,加倍处罚,并追究相关管理人员的责任。
3、发生以下违章情况的每人次给予50~500元的扣款:
(1)进入施工现场不带安全帽的,未栓好安全帽带的;
(2)施工作业不按规定着装的。
(3)进入施工现场穿高跟鞋的。
(4)工作前及工作中饮酒进入施工现场作业的。除扣款外并责令停止其工作。
(5)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的。
(6)带领小孩或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的。
(7)违章指挥的。
(8)施工现场使用锅炉时,炉内无水运转的。
(9)对各种施工机具违反其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的。
(10)其他违反《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或《施工安全操作细则》的。
4、项目经理部安全检查人员填发的安全《整改通知书》和安全《罚款通知书》,被检查单位必须坚决执行。
5、安全《整改通知书》要求整改的事项由被检查作业队执行,经理部安全检查人员负责监督检查执行情况及效果。因不履行整改要求而导致事故,由整改执行人负责,并按本办法处罚标准加倍处罚。
6、对以上问题,情节严重或社会影响大的,经项目部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决定,从重处罚。
7、对责任作业队或个人的罚款,由项目部下达《罚款通知书》,责任作业队或个人接此通知后,10日内将罚款足额交项目部财务部。
四、奖励:
1、项目部对所属各部门、作业队实行季度综合评价考核,以季度为考核期,各作业队、部门每季末,经考核合格(80分以上)写出请奖报告,经项目部安质部核定,经理批准后给予奖励。
2、重点工程安全考核奖励:
对公司确定的安全重点工程,实行安全与工期挂钩考核,在规定工期内完工并且没有发生从业人员责任因工伤亡、火灾、爆炸、设备责任事故、交通主责事故的安全重点工程,由工程单位写出请奖报告,项目部核定后发给一次性重点工程安全奖。
3、安全标准工地考核与奖励
具体规定按照集团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4、安全成绩突出者奖励注:具体由各项目部决定。
(1)在安全生产环境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并防止伤害事故发生的作业队,给予1500元奖励,个人给予500元奖励。
(2)在重大事故抢救、抢险中有突出贡献的作业队给予1000元,个人给予300元奖励。
(3)在开展安全达标工地活动中,施工现场经公司检查达到示范标准的,给予作业队1000元奖励。
(4)在安全技术方面有发明创造或者技术改革成效显著的作业队给予1000~3000元奖励,个人给予500~1500元奖励。
五、其他
1、受奖作业队所得奖金,主要用于奖励与安全工作中作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不得平均分配和挪作他用。
2、奖励办理程序:
(1)奖励由受奖励作业队(个人)填写请奖表,安质部核定后,项目部经理审批,财务部办理领取发放。
(2)违章、安全隐患的处罚由检查者填写《事故、隐患违章通知单》、《安全隐患罚款通知单》,安质部审核盖章交财务部办理收缴手续。
3、本办法由项目部安全质量部负责解释。
4、本办法自××××年×月×日起执行。
第2篇 x小学校园临时施工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长江路第一小学校园临时施工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1、在校园内临时施工的单位、人员必须执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的安全管理。
2、施工单位使用人员,必须严格审查身份证件,并由施工单位负责逐个造册(附身份证复印件)报学校总务处备案。
3、施工场地要有护栏物隔离,并有明显的非施工人员不得入内的标志,预防发生意外事故。
4、施工单位内部必须建立严格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对建设物资的看管,有专门的值班巡逻人员,防止发生失窃事件。
5、施工单位人员要统一到学校总务处办理《临时出入证》,服从门卫管理,携带物资出门,施工单位应签发出门证,否则,门卫有权暂扣查询。
6、施工车辆进入校区不准鸣号,应减速慢行,注意行人,沙、石、土不得散落校园,影响校园环境卫生。
第3篇 电力建设安全施工措施与安全施工作业票管理制度
为贯彻执行电力部《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及项目部的要求,确保企业的施工生产活动都能在严密的安全施工措施及安全施工作业票的控制下进行,做到防患于未然,根据项目部实际情况及有关规章制度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施工措施
1、一切施工生产活动必须有书面的作业指导书,作业指导书中必须有专题安全施工措施和安全施工作业票,并应在施工前对参加施工的所有人员进行交底签字认可。无措施和未交底严禁施工。
2、一般项目的安全施工措施须经工地专责工程师审查,由项目经理批准,由班组技术员交底实施。
3、重要临时设施,重要施工工序,特殊作业,季节性施工等施工项目的安全施工措施,经施工技术,安监等部门审查、总工程师批准,由班组技术员或工地专责工程师交底后执行。
4、特殊高处作业,带电作业,重要跨越等危险作业项目的安全施工措施及方案,须经施工技术,机械管理部门和安监部门审查,经总工程师批准,由工地专责工程师交底后执行。
5、工程技术人员在编制的作业指导书及安全施工措施,应符合以下要求:
(1)针对项目施工的特点指出危险点和重要控制环节与对策。
(2)明确作业方法、流程及操作要领。
(3)根据人员和机械(机具)配备,提出保证安全的措施。
(4)针对工业卫生、环境条件,提出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标准。
(5)提出出现危险及紧急情况时的针对性预防与应急措施。
二、安全施工作业票实施细则
1、施工班组根据现场本阶段的工作内容、工作环境、参加人员的技术状况精神状态等情况,有针对性的提出安全施工要求。
2、安全施工作业票为一式一份,由施工负责人携带,作业票到期(一般为五天),工作内容不变或工作结束后,应由工作负责人交回,更换新票。
3、工作票应按格式认真填写,不得有空缺,填写时字迹工整,措施得当。
4、安全施工作业票应由施工负责人填写,经施工队技术员和兼职安全员审查,由施工队长签发后执行,有空缺或未经签字的作业票一律视为无效。
5、安全施工作业票审查时,技术员应向施负责人交代清楚应注意的安全事项(指出的安全事项必须已在作业票中列出)。
6、每天施工前必须由施工负责人向参加工作的全体成员逐条逐项宣读安全施工作业票,工作人员必须认真理解并严格执行。
7、更换施工内容必须重新填写安全施工作业票,如果工作内容不变,每票最长时间也不得超过五天,针对新问题,应及时补充和修改。
8、安全施工作业票宣读完毕后要全员签字后方可有效,不允许带签或漏签。
9、各级安全部门要以安全技术措施(包括作业票)为依据,以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为准则,经常性地对工地、班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监督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如发现没有作业票或未带到现场,及未宣读视为无票作业,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10、安全施工作业票使用到期后,交回班组由工程技术人员统一保管,并按规定按时上交,作为年终安全检查、事故分析、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4篇 施工工程现场安全操作管理制度
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操作管理制度
1、参加施工的工人(包括学徒工、实习生、代培人员和民工),要熟知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在操作中,应坚守工作岗位,严禁洒后操作。
2、电工、焊工、司炉工、爆破工、起重机司机、打桩机司机和各种机动车辆司机,必须经过专门训练,考试合格发操作证,方准独立操作。
3、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和安全降护措施。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禁止穿拖鞋或光脚,在没有防护设施的高空、悬崖和陡坡施工,必须系安全带。上下交叉作业有危险的出入口要有降护棚可其他隔离设施。距地面3m以上作业要有防护栏杆、挡板或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要定期检查,不符合要求,严禁使用。
4、施工现场的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动,需要拆动的,要经工地施工负责人同意。
5、施工现场的洞、坑、沟、升降口、漏斗等危险处,应有防扪设施或明显标志。
6、施工现场要有交通指示标志。交通频繁的交叉路口,应设指挥;危险地区,要悬挂'危险'或'禁止通行'牌,夜间设红灯示警。
7、工地行驶斗车、小平车的轨道坡度不得大于3%。车辆的制动闸和挂钩要完好可靠。
8、坑槽施工,应经常检查边壁土质隐固情况,发现有裂缝、疏松或支撑走动,要随时采取加固措施。根据土质、沟深、水位、机械设备重量等情况,确定堆放材料和施工机械距坑边距离。往坑槽运材料,应用信号联系。
9、调配酸溶液,应先将酸缓慢的注入水中,搅拌均匀,严禁将水倒入酸中。贮存酸液的容器应加盖和设有标志。
10、做好女工在月经、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的保护工作,女工在怀孕期间对原工作不能胜任时,根据医生的证明,应调换轻便工作。为保护女工,原则上在怀孕期间女工不能在工地工作。调离到轻松地岗位。
第5篇 施工安全管理制度范例怎么写
企业在施工过程当中,应当如何做好安全管理工作不少施工企业都制订安全管理制度,这是一项不错的措施,但要努力实施。
为了方便大家,以下提供一则施工安全管理制度范本,仅供各位参考。
1 范围
1.1 本则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规定了本公司施工安全管理的管理职能、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1.2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施工安全管理。
2 引用标准2.1 《电业生产安全规程》(dl408—91)。
3. 管理职能3.1 本公司外包的电力建设工程由本公司生技股(负责外包的选择与评价等)对工程建设中的安全施工进行归口监督管理。
3. 2 外包方,工程施工单位对工程建设中的安全施工进行具体实施和管理。
4 管理内容与要求
4.1 建设单位对工程建设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全面的监督管理。
4.2 审查投标施工企业的资质等级证书,营业执照,项目经理资质及企业以往的工程业绩,确保施工企业的能力符合工程建设的要求。
4.3 在招标文件中必须提出明确的安全技术要求,并监督有关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
4.4 组织编制建设项目的安全管理制度和重大安全技术措施。
4.5 当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严重失控,施工安全没有保证时,有权责令其停产整顿,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施工单位承担。
4.6 工程甲,乙双方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必须签订和执行安全合同。
4.7 在制定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经逐级审核,审定后组织实施,资料必须报建设单位审核备查。
4.8 对本企业使用的临时工和分包单位进行安全施工的资质审查,并对其施工安全进行监督,指导。
4.9 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
4.9.1 工程项目经理应对本单位劳动保护和安全施工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
认真执行安全施工规则制度,不违章指挥;
制定和实施安全技术措施;
经常进行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制止违章作业;
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和安全纪律教育;
发生伤亡事故要及时上报,并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提出和实现改进措施。
4.9.2 工长,施工员对所管工程的安全施工负直接责任。
组织实施安全技术措施,进行技术安全交底;
对施工现场搭设的架构和安装的电气,机械设备等安全防护装置,都要组织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
不违章指挥;
组织工人学习安全操作规程,教育工人不违章作业;
认真消除事故隐患,发生工伤事故要立即上报,保护现场,参加调查处理。
4.9.3 班组长要模范遵守安全施工规则制度,领导本组安全作业;
认真执行安全交底,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班前要对所使用的机具,设备,防护用具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改进措施;
组织班组安全活动日开好施工前安全会;
发生工伤事故要立即向工长报告。
4.9.4 所有建设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都必须有安全技术措施:架线,立塔,爆破,吊装,深坑,支模,拆除等大型特殊工程,都要编制单项安全技术方案,否则不得开工。
安全技术措施要有针对性,要根据工程特点,施工方法,劳动组织和作业环境等情况提出,所有建设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都必须征得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的审核同意方可实施。
4.9.5 在有危险的电力生产区域内作业,有可能造成火灾,爆炸,触电,中毒,窒息,烧伤等及有可能引起生产设备停电,停运事故时,发包方应事先要求制定安全措施。
4.9.6 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开工前技术负责人要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安全技术措施等向全体职工进行详细交底;
班组每天要对工人进行施工要求,作业环境的安全交底。
4.9.7 施工现场,木工间和储备易燃易爆器材库。
要建立防火管理制度,备足防火设施和灭火器材,要经常检查,保持良好。
4.10施工现场安全纪律
4.10.1建设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和监理单位人员应带头执行施工现场安全纪律,其他人员无故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4.10.2建设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和监理单位人员有督促和检查现场安全纪律的职责。
4.10.3施工单位职工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违章作业的指令有权拒绝,并有责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4.10.4各单位人员要按照作业要求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
在没有防护设施的高空施工必须系安全带,高空作业不得穿硬底鞋和带钉易滑的鞋,不得向下扔物料,严禁穿高跟鞋,拖鞋进入施工现场。
4.10.5各单位人员在施工现场要注意安全,严格执行装设遮拦和悬挂标示牌的规定不得攀登脚手架,井字架,龙门架子和随吊盘上下。
4.11施工现场安全检查
4.1
1.1建设单位要定期和不定期组织对各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抽查,重点检查及组织各施工单位进行互查,通过召开现场会,评比等多种形式的安全检查来促进安全文明施工。
4.1
1.2施工单位除应经常进行安全施工检查外,还要组织定期检查。
检查要发动群众,要有领导干部,技术干部和工人参加,边检查,边整改。
4.1
1.3对查出的隐患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建立登记,整改,检查,销项制度。
要制定整改计划,定人,定措施,定经费,定完成日期。
在隐患没有消除前,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如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险情,应立即停止作业。
4.12施工现场发生事故调查和处理
4.12.1施工单位发生伤亡事故,必须遵照国务院关于工人职员伤亡事故报告规程的规定办理。
事故报告要及时,不准隐瞒,虚报或拖延不报。
其中,施工单位发生伤亡事故要及时通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
分包单位发生伤亡事故要及时通报总包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
4.12.2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各单位领导人应该立即组织调查,认真从生产,技术,设备和管理制度等方面进行分析,要查清原因,查明责任,提出防范措施,严肃处理事故责任者。
第6篇 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确保机械设备的安全运行和职工的人身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一、施工现场必须健全机械设备安全管理体制,完善机械设备安全责任制,各级人员应负责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施工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应负责机械设备的监督检查。
二、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熟悉各自操作的机械设备性能,并经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三、在非生产时间内,未经项目负责人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机械设备。
四、机管和操作人员必须相对稳定。操作人员必须做好机械设备的例行保养工作,确保机械设备的正常运行。
五、新购或改装机械设备,必须经公司有关部门验收,制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后,方可投入使用。
六、经过大修理的机械设备,必须经公司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七、施工现场的大型机械设备(塔吊、施工升降机等)必须由专业资质的单位进行安装、拆除,安装后必须经项目部、公司有关部门和建委及安监局认可的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挂牌使用。
八、塔吊、施工升降机的加节,必须由专业资质的单位进行,并经项目部和公司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九、施工现场的中、小型机械设备,必须由项目部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合格后,挂牌使用。
十、机械设备严禁超负荷及带病使用,在运行中严禁保养和修理。
十一、机械设备必须严格执行定机、定人、定岗位制度。
十二、各种机械设备的使用必须遵守项目部、公司和上级部门的有关规范、规程及制度。
第7篇 施工安全生产制度完善的工作总结-范文
为了贯彻执行河北省交通厅“安全生产攻坚年”活动精神,进一步加强对我合同段安全生产的领导,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以人为本、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确保组织、责任、措施的全面落实,有效防止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我项目部进一步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制度。
一、 完善体制、明确责任,切实强化安全安全监管
项目经理部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及时召开工地安全会议,对项目部成员职责进行明确分工,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明确职责,落实责任,要求各成员切实担负起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管理、督查、检查责任,为工地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组织保障;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层层签订安全目标责任状。在以前的基础上对安全生产责任书的考核内容和考核实施细则进行了充实和完善,项目部分别与各科室负责人与所属人员分别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把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层层分解,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到人、不留死角”的安全工作网络格局。
二、抓落实、查隐患、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结合公路工程的施工特点,针对度易出现问题的隐患重点环节、重点部位,分析并制定了《重大危险源安全检测、监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排查及整改制度》,狠抓隐患整改,进一步排查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进行了以汛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具体工作中,主要是开展“三排查”、做到“三结合”。
三、 严格监督管理,预防事故发生
工程开工后,制定了《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设备进场验收登记制度》、《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加大安全生产培训力度,深入开展施工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务工人员以及各类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能培训,增强安全意识。同时,组织开展好项目部内部的全员安全培训工作,切实提高一线从业人员的安全操作技能,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参与项目建设的所有人员都已经过培训,新招工人上岗前经过“三级教育”。 所有特种作业人员都持证上岗 ,严禁不具备资格的人员上岗作业。
四、增加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安全生产
我项目部为搞好安全生产,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加大了安全生产投入力度,制订了《安全生产费用管理规定》,投入20万元用于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检测、设施支出,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及安全技能培训和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并为职工购买了意外伤害保险,且完善了《安全生产保障制度》、《安全防护用品发放和管理制度》和《意外伤害保险制度》,保证有足够的人力物力支撑安全生产工作。
五、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对突发事件能力
本着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有效防止施工中的安全事故,在发生突发事故时候,能加快和缩短事故处理和人员抢救时间,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把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确保本合同段工程预期竣工,我项目部制定防火、防汛、防电等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了演练,通过组织演练,完善预案,提高全面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避免次生事故发生,最大可能的减少事故损失。
国道111线第4合同项目经理部
20**年9月20日
第8篇 施工现场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1. 工程项目明确施工用电管理人员、电气工程技术人员和各分包单位的电气负责人。
2. 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含5台)以上或设备容量50kw(含50kw)以上者,必须编制临时用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3. 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安装后,必须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 对现场临时用电工程至少每周一次大检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定人、定措施、定时间进行解决和整改。
5. 电工作业应由二人以上配合进行,并按规定穿绝缘鞋,带绝缘手套,使用绝缘工具。
6. 电工维修工作记录和电工值班记录,工程拆除后统一归档。
7. 现场用电必须三项五线制,使用五芯电缆。
8. 固定设备应有专用开关箱,必须一机一闸一保一箱一锁。
9. 各配电箱电流和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作合理配合,有分级分段保护的功能。
第9篇 深基坑和暗挖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一、 目的和范围
1、本规定为了在建筑基坑支护设计与施工中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确保基坑边坡稳定、基坑周边建筑物、道路及地下设施和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制定本规定。
2、本规定适用于xxxx标段施工深基坑施工。
二、 引用标准
施工过程中的深基坑支护工作要严格执行《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99);《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三、 定义
深基坑: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米的基坑(槽)或深度未超过5米但地质情况和周围环境较复杂的基坑(槽)。
四、 施工相关规定及要求
1、应针对土质的类别、基坑的深度、地下水位、施工季节、周围环境、拟采用的施工机具来确定开挖方案。
2、开挖基坑(槽)设计深度如比邻建筑物、构筑物的基础深时,应采用边坡支撑加固措施,并在施工中进行沉降和位移动态观测。
3、根据基坑的深度、土质的特性和周围环境确定对基坑的支护方案。
4、根据选定的基坑支护方案进行设计和验算。
5、根据所采用的开挖方案编制操作程序和规程。
6、绘制施工图;制定回填方案。
7、对于结构复杂、危险性较大、特性较多的特殊工程,要按照《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审查制度》编制专项的施工方案,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8、项目安质部在施工现场基坑边沿设置安全可靠的围挡措施,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夜晚设立红灯警示。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即《安全标志》(gb2894-1996)。
9、在对深基坑作业时必须严格遵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二十七条、二十八条、三十条等相关法规及规范要求组织施工,并编制出深基坑工程可能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五、深基坑(槽)施工安全防护管理规定:
1、基坑土方施工时不论是土方开挖还是土方回填必须根据《jgj59-99》安全检查表要求遵守以下规定:
1.1机械挖填土
1.2参加机械挖土的人员必须遵守所使用机械的安全操作规程,作业前必须要有安全技术交底,施工机械的各种安全装置齐全有效,司机要持证上岗。
1.3土方开挖的顺序从上到下分层分段依次进行或根据现场技术技术人员交底要求,禁止采用挖空底脚的操作方法,并且应该做好排水措施。
1.4使用机械挖土前,要先发出信号,配合机械挖土的人员,在坑、槽内作业时要按规定坡度顺序作业,任何人不得进入挖土作业的范围内。
1.5装土时,任何人不能停留在装土车下。
1.6在有支撑的沟坑中使用机械挖土时,必须注意不得使机械破坏支撑。
1.7开挖、起重机械不得靠近架空输电线路作业。
2、人工开挖基(槽)坑
2.1人工挖土时,作业人员必须按施工员的要求进行放坡或支撑防护,作业人员的横向间距不得小于2.5米,纵向间距不得小于3米,严禁掏洞和从下向上拓宽沟槽,以免发生塌方事故;
2.2施工中要防止地面水流入坑、沟内,以免边坡塌方;
2.3在深坑、深井内开挖时,要保持坑、井内通风良好,并且注意对有毒气体的检查工作,遇有可疑情况,应该立即停止作业并且报告上级处理;
2.4开挖过程中,作业人员要随时注意土壁的变化情况,如发现有裂纹或部分塌落现象,要立即停止作业,撤到坑上或槽上并报告施工员,待经过处理稳妥后方可继续进行开挖;
2.5作业人员上下沟坑应先挖好阶梯或设钢(木)爬梯,不得从上跳下或踩踏土壁及其支撑上下;
2.6在软土和膨胀土地区开挖时,要有特殊的开挖方法,作业人员必须听从施工员的指挥和布置,切勿私自作主,冒险蛮干,以免发生事故。
3、基坑(槽)施工安全注意事项
3.1挖土方应从上而下分层进行,两人操作间距大于2.5米,禁止采用挖空底脚的操作方法;
3.2开挖坑(槽)、沟深度超过1.5米时,一定要按土质和挖的深度按规定进行放坡或加可靠支撑。如果既未放坡,也不加可靠支撑,不得施工;
3.3坑(槽)、沟边1米内不得堆土、堆料和停放机械。1米以外堆土,其高度不宜超过1.5米。坑(槽)、沟与附近建筑物的距离不得小于1.5米,危险时必须采用加固措施;
3.4挖土方不得在石头的边坡下或贴近未加固的危险楼房基底下进行。操作时应随时注意上方土壤的变动情况,如有裂纹或部分塌落应及时放坡或加固;
3.5作业人员上下沟、坑(槽)应预先搭设稳固的安全阶梯,避免上下时发生坠落;
3.6开挖深度超过2米的沟、坑(槽)、边沿处,必须设两道1.2米高牢固的防护栏杆和悬挂危险标志,并在夜间挂红色标志灯,任何人严禁在深坑(槽)、悬壁、陡坡下面休息;
3.7在雨季挖土方时,必须排水通畅,并应特别注意边坡的稳定。下大雨时应暂停土方施工;
3.8夜间挖土方时,应尽量安排在地形平坦、施工干扰较少和运输道路通畅的地段、施工场地应有足够的照明;
3.9人工挖大孔径桩及打底桩施工前,必须制定防坠人、落物、防坍塌、防人员窒息等安全措施,并指定专人负责实施;
3.10机械开挖后边坡一般较陡,应用人工加以整修,达到设计要求后再进行其它作业;
3.11土方施工中,施工技术人员要经常注意边坡是否有裂缝、滑坡现象,一旦发现,应立即停止,待处理和加固好后才能进行施工。
4、临边防护遵守以下规定
4.1为保护基坑周边行人及操作者的安全,基坑周边必须设置不低于1.2米高的固定防护栏杆(水平杆不少于2道)另加一周踢脚板即可。
4.2作业人员上下沟、坑(槽)应预先搭设稳固的安全阶梯,并且设置不低于1米的扶手,两侧立面用立网封严下设挡脚板。
5、坑边支护易采用的方法
5.1单排桩支护:a、排桩时可密打支护;b、排桩时可疏打在支摸浇灌砼墙板支护。
5.2钻孔桩施工前,由施工队长组织人员探明底下是否存在管线,如有管线必须先迁移或采取措施后方可进行施工。
5.3地下连续墙支护。
5.4水泥土墙支护(可防渗、隔渗)
5、坑边荷载规定
5.1基坑周边的堆载不得超过支护结构设计时所考虑的允许附加荷载,并且保证好安全距离。
5.2大型机械设备严禁停置于坑边。
6、排水措施规定
6.1一般采用明排水的方法;
6.2深基坑施工必须用坑外降水法,以确保施工安全。
6.3深基础施工在城市或城乡结合部还应该注意临近建筑物的安全严防造成临近建筑物的沉降或垮塌。
7基坑支护的变形监控
7.1基坑在开挖或挖好以后的全程必须设置专人监控。
7.2专业监控人员对坡加固情况,边坡稳定情况,周围建筑物及市政上下水管道、道路进行变形监测,每昼夜用仪器观测不少于4次。
7.3施工中应经常检查支撑的变形情况,如发现支撑有松动、变形、位移等现象,应及时采取加固措施。
7.4每一次观测点的观测记录必须连续,而且派专人巡视,一旦发现异常情况马上汇报工地负责人,施工单位必须立即作出应急处理方案。
六、基坑内施工相关安全规定
1、进入基坑人员必须正确配备安全防护用品,严禁酒后、疲劳、带病作业,如发现一次给予50-100元处罚。
2、出入基坑和进洞前必须认真填写出入登记表。
3、每个施工工班必须向安质部报一名兼职安全员负责并监督本工班人员是否按照施工规程、安全规程进行施工。
4、基坑和隧道内施工严禁吸烟,违者罚款50元。
5、所有机械施工时必须有专人进行指挥。
6、严禁从基坑上方向基坑内投掷、抛洒杂物,发现一次给予50-100元处罚。
7、严禁私自挪动任何安全警示标示,每发现一次给予100元处罚。
8、洞内施工用电必须严格按照要求悬空挂设,不允许拖地或浸入水中。
9、基坑内必须严格执行《动火管理规定》。
第10篇 安全文明施工质量管理制度
积极创建文明工地,协调好相邻单位的关系,严格执行本系统文明工地标准,做好文明施工的宣传教育工作。
(一)、施工保证体系
1)涉及到路口附近,施工前要走访沿街单位,做好开工前的宣传工作,以取得周围单位、居民、行人及行使车辆人员的谅解。
2)合理有序地布置材料堆放场,材料要分类堆放整齐有序,做”。
4)附近路段工程施工前,要采用钢板围挡。通车道路每天定人好材料的防护、包装和标识工作,材料出入库要手续完备。
3)施工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在工地现场设置“工地现场识别标牌清扫,洒水湿润,防止尘土扬起。
5)施工期间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及其他杂物集中堆放,工程竣工后,进行施工清理,并将剩余材料、垃圾和临时设施拆运走,以保持整个现场及工地整洁。
6)杜绝“野蛮”施工,严禁施工浪费。
7)施工噪音控制在允许范围内,夜间施工要选用噪声小的机械,做到不影响周围居民休息。
(二)防火安全措施
1、不准在宿舍内私自用电炉、电饭煲、电热杯、煤油炉等,不准私自乱拉乱接电灯,不准在宿舍内使用60瓦以上的灯泡。
2、加强消防器材的管理、维修和保养,保持完整并能正常使用。木工棚边要配备数量适当的在使用期内的灭火器,并教会进场工人正确使用。
(三)噪音控制措施
工地附近无居民区。
(四)保持施工场地容貌整洁措施
1、施工污水须经沉砂井处理后才能排至场外指定地点。
2、必须按当地环卫部门规定的地点倾倒建筑垃圾。
3、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环保管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4、场内建筑材料、周转材料和施工机械要有序放置,及时疏通排水沟,清除场地积水,防止蚊蝇孽生。
5、工程竣工后要及时恢复场地,清理建筑垃圾,以便甲方尽快进行绿化。
(五)生活设施卫生保证措施
1、工地厕所有专人清扫,且有公共浴室。
2、宿舍内生活垃圾要设置垃圾池,不准乱扔垃圾,保持宿舍整洁。
3、公司生产安全部门定期到工地做好施工现场的除四害工作。
(六)地下管线及其它地下设施的防护加固措施。
1、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场地、工程和地下管网路资料,结合有关实际情况精确设计施工方案,避免施工中损害有关线路。
2、施工过程中,对现场四周的架空电线、变电器、通讯设施等采取有效进行隔离或加固保护等,确保其正常使用不出现意外问题。
五、特殊工种持证上岗
1、 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如电工、机械工、焊工、架子工等人员必须经过地市级部门培训,在取得操作证后才能上岗。
2、 操作证两进行年审换证,换证年审期限已满,未及时办理手续的特殊工种人员,不得上岗操作。
3、 特殊工种的学徒,必须在师傅的直接指导下,才能进行操作。
六、脚手架
1、 架子搭设前,向全队架子操作工作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组织大家学习上级文件规定、架子施工技术、安全操作规程、规范和评分标准,提高他们的技术素质,增强安全意识。
2、 架子搭设好手,要经工长、安全员全面检查鉴定、验收合格后,并办好验收手续,才能允许使用脚手架,架子验收必须分段进行,并进行中间验收和总验收。
3、 架子拆除必须有专人指挥,并将红布条系在栏杆上,用栏杆做危险区栏护,并派专人站岗,不允许进入危险区内。
4、 砌筑脚手架按砌筑高度竖向分段搭设,最顶层需设护栏,护栏必须高于操作层1.2米。
5、在墙体施工前,必须对外架进行检查加固工作,经过检查合格的外架,才能进行墙体砌筑。
6、在施工过程中,架子队必须派专人定点在施工现场随时进行外架加固维修工作。
7、项目部材料员和安全员必须做好外架材料的进场验收工作,不合格的材料不允许进场。
8、脚手架使用过程中,不经项目安全员允许不得随意改动脚手架,拆除脚手架时严禁从空中向下抛物。
七、“三宝”、“四口”防护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
2、安全网、安全带、安全帽计划由项目经部编写,材料员负责采购,安全员负责进行质量鉴定,任何个人和部门都不得跨越工作范围进行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工作。
3、安全防护用品计划必须经安全签字后,方能进行采购。
4、安全防护用品的厂家必须有生产许可证,安全防护用品必须有合格证,有国家建设部推荐书。
5、安全网按照要求搭设,佩戴安全带必须坚持高挂低用的原则。
6、“四口”防护必须按《施工现场高处作业技术规范》中的要求进行设置。
7、 在施工过程中,要经常检查与维修“四口”防护。所有安全防护设施,未经安全员批准,任何人不准拆除移动,以确保安全生产。
八、施工机具
1、 机具进场后,应细致检查各部位和防护装置是否齐全灵敏、可靠,然后进行启动运转,动转正常、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2、 搅拌机、和灰机进场,安置地应平整夯实,安装完毕后交由“三机工”进行操作。
3、电焊机、小圆锯等设备零件必须齐全良好,有防护装置。
4、机械应有防雨设施,开机操作应穿绝缘鞋、截绝缘手套。
九、夏季防暑降温、防雨、防雷的安全措施
暴风雨前后要检查工地临时设备、脚手架、临时线路,发现有倾斜、变形、下沉、漏雨、漏电等现象,应及时修理加固,有严重危险的立即排除;高层建筑脚手架应设临时避雷装置,对机电设备的电气开关要有防雨防潮设施,斜道和脚手板应有防滑措施。夏季作业应调整作息时间,从事高温工作的场所,应加强通风和降温措施。
以上十条安全生产措施,各个施工人员要严格执行,按技术规则进行操作。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自觉增强安全责任意识,牢固确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以安全生产无事故为目标,明确各级领导管理人员及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真正把安全生产作为永恒主题,始终贯穿于项目施工的全过程。
第11篇 外来施工队消防安全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消防法律、法规,遵守公司消防制度。加强本队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接受我公司检查,服从管理。
(二)凡进入厂区施工的劳务队,施工前必须与公司消防管理部门签定《消防安全协议书》,同时上报本队制定的消防安全措施和义务消防队员名单。
(三)进行动火作业必须配备灭火器。如需在厂内重点防火部位动火作业时,必须在施工前到公司消防管理部门办理“动火证”,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后,方可进行。
(四)厂内搭建的临时工棚,禁止生炉取暖烧饭,禁止使用大功率电热器具(包括电炉、电油汀、电饭锅、电水壶、热得快等),不得乱拉电线,照明灯具每只不得超过100w。
(五)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做到持证上岗。遇到火灾,会正确报警和使用有效灭火方法进行扑救。
第12篇 施工现场机械安全管理制度怎么写
1.施工现场机械无论是租赁的还是自有的,必须确保设备的完好、安全、可靠,使用前须制订安全操作规程,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日常检查、维修、保养。
2. 施工现场要设置施工机械管理人员,对大、中、小型机械设备进行日常管理及检查,保证施工机械安全运行。
3. 对施工现场租赁的塔式起重机、提升机及各种机械设备,出租和承租双方方应签订租赁合同,并签订安全管理协议书,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
委托安装单位拆装塔式起重机时,还应签订拆装合同。
塔式起重机的拆装单位资质、相关人员的资格证等材料及设备统一编号、检测报告等应一并存档。
4. 起重机械设备必须按规范要求安装,经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5.施工现场对机械设备应以使用和保管并重为原则,按照“十字方针”(清洁、润滑、紧固、调整、防腐)定期进行保养工作。
6. 各种施工机械设备的转动部位必须安装防护罩,在维修、保养、清理时必须切断电源并设人监护。
7. 施工现场按规范搭设机械设备工作棚,流动设备必须做到防雨、防潮、防咂并放置在坚实干燥的地方。
8. 机械设备上的各种安全防护装置及监测、指示、仪表、报警、信号等装置应完好齐全,有缺损时应及时修复。
安全防护装置不完整或已失效的机械不得使用。
9.大型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人员严禁上岗作业,严禁施工机械超负荷作业或任意扩大使用范围,禁止施工机械带病作业。
10.机械进入施工现场后,施工技术人员应向操作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机械安全技术交底,操作人员应熟悉作业环境和施工条件,听从指挥,遵守现场各项规章制度。
11.班组操作人员须每日进行一次机械安全检查并做好交接记录,项目部每周进行一次机械安全检查并认真做好检查记录。
12.施工机械必须专人操作、管理、非操作人员严禁使用,专业工程师对机械操作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技术培训,使其了解机械使用性,发现机械运转不正常时应先停机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使用,不得违章操作。
13.使用机械设备与安全生产发生矛盾时,必须首先服从安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