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安全技术交底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条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现行的国家法律法规和北京市地方性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工程项目必须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
第三条 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具体、明确、针对性要强。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必须针对分部分项工程中施工给作业人员带来的危险因素而编写。安全技术交底内容:本工程项目施工作业的特点、施工作业中的危险点及施工作业操作要求等。
第四条 开工前项目技术负责人要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安全技术措施等情况向全体施工人员进行详细交底。在检查施工技术工作时,应对安全技术交底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第五条 分项工程施工时,施工员(工长)安排班组长工作前,必须进行书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施工员(工长)在检查施工生产工作时,应对安全技术交底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第六条 班组长每天要对工人进行施工要求、作业环境等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负责班组安全技术交底执行情况的检查。
第七条 安全员负责对本工程项目安全技术交底情况、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各级人员严格履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第八条 各级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必须有交底时间、内容、交底人和接受交底人的签名。
第九条 安全技术交底书由安全员每周收集一次,按单位工程归放一起,以备检查。
第十条 本制度如与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北京市地方法规不符,应按照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北京市地方法规执行。
第十一条 本制度由工程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制度自签发之日起执行。
第2篇 建设公司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建设集团公司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1. 施工现场各工序在施工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 施工员在安排每道工序生产任务的同时,必须向作业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
3. 各道施工工序的安全技术交底,由各工序的施工管理人员,向其作业人员进行作业前的安全技术交底。
4. 安全技术交底使用范本时,应在补充交底栏内填写有针对性的内容,按各道工序的特点进行交底,不准留有空白。
5. 安全技术交底使用应按工程结构层次的变化反复进行。要针对每层结构的实际状况,逐层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
6. 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履行交底认签手续,由交底人签字,由被交底班组的集体签字认可,不准代签和漏签。
7. 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准确填写交底作业部位和交底日期。
8. 安全技术交底的认签记录,施工员必须及时提交给安全台账资料管理员。安全台账资料管理员要及时收集、整理和归档。
9. 施工现场安全员必须认真履行检查、监督职责。切实保证安全技术交底工作不流于形式,提高全体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的自我保护意识。
地铁土建工程第四合同段
项目经理部
第3篇 工程项目安全技术交底制度10
工程项目安全技术交底制度10
这项工作是《标准》'规范'的法定工作,必须认真执行。
1.交底必须在施工作业前进行,任何项目在没有交底前不准施工作业。
2.交底工作一般在施工现场项目部实施。
3.交底必须履行交底人和被交底人的签字模式,书面交底一式二份,一份交给被交底人,一份附入安全生产台帐务查。
4.被交底者在执行过程中,必须接受项目部的管理、检查、监督、指导,交底人也必须深入现场,检查交底后的执行落实情况,发现有不安全因素,应马上采取有效措施,杜绝事故隐患。
第4篇 建筑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
1、施工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必须在施工全过程中认真做好安全技术交底。
2、安全技术交底应严格执行有关规范和规程,做到详细,周密,并根据各分部分项工程的特点使内容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得千篇一律。
3、安全技术交底内容要根据施工场所、周围环境(高压线、地下管线等)、施工进度、用电、防火及季节性等特点编制。
4、交底书应对施工工艺、施工程序中所使用的主要机具和装备作出明确的安全技术要求。
5、各工种作业前应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必须以书面的形式进行,交底人、接底人、项目部安全员三方应履行签字手续,各执一份。
6、项目安全员按照交底内容进行现场监督。
7、补充内容:
第5篇 安全技术交底与验收制度
1、工程开工前,项目技术负责人将工程概况、施工技术措施等的情况向全体施工管理人员进行详细交底。
2、每一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工长要根据工程情况,向施工队长或班组长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3、对特殊工种的作业、机械设备的安拆与使用,安全防护设施的搭拆等,工长均要对操作班组作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4、对专业性较强的分项工程,要先编制施工方案,然后根据施工方案作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不能以交底代替方案,或以方案代替交底。
5、两个以上工长或工种配合施工时,工长要按工程进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向有关班组长进行交叉作业的安全交底。
6、安全技术交底要经技术负责人审阅签字,安全员签字认可:班组长签字接收生效。交底字迹要清晰,必须本人签字,不许代签名。
7、班组长要根据交底要求,对操作工人进行针对性的班前作业安全交底,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安全交底的要求。
8、安全交底要全面、有针对性、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程的规定,内容包括施工要求,作业环境及可能存在的问题等,严禁工长和劳务队长、班组长违章指挥。
9、安全交底后,工长、安全员、班组长等要对安全交底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督促操作工人严格按交底要求施工,制止违章作业现象发生。
10、对特殊工种的作业、机械设备的安拆、安全防护设施的搭拆等的安全技术交底后,必须由技术负责人、工长、施工队长(班组长)、安全员等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实施。
第6篇 安全技术交底及危险源告知制度
一 总 则
1 为提高项目安全技术管理水平,加强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的控制能力和事故预防能力,依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项目实际制定本办法。
2 本办法适用中交三公局圭亚那首都国际机场扩建工程项目经理部。
二 安全技术措施与交底
1 项目管理人员必须熟悉项目所在国hse法律、法规、项目施行技术标准和规范中hse条款,在管理施工生产技术的同时管理好安全技术工作,总工程师、生产副经理、安全总监对各级施工生产的安全技术负责。
2 各项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3 安全技术措施的内容要全面、有针对性,根据工程特点、施工工艺与方法、劳动组织和作业环境等具体情况提出具体内容要求。
4 对于重点工程、关键工程以及专业性较强、作业危险性较大的工程项目,以及特种设备的安装、拆除等,均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专项施工方案应包含安全技术方案及相关的安全措施。
5 项目部在进行工程施工技术交底的同时要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在施工开始前进行。
6 安全技术交底分为项目总体施工安全技术交底、重点工程和关键项目的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分项工程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工种安全技术交底。
7 各种安全技术交底由各级安全管理人员会同各级技术、施工管理人员共同进行。项目总体施工安全技术交底由项目经理会同项目总工进行,重点工程和关键项目的施工安全技术交底由项目分管生产的副经理、安全总监会同项目总工进行,分项工程施工安全技术交底由项目总工会同工程部部长进行,工种安全技术交底由项目工程部部长会同施工员和班组长进行。
8 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包括:工程概况、施工程序、所采用的施工方法与工艺特点、施工组织方法、危险因素、相关的安全技术方案与措施及注意事项、安全应急措施等。
9 安全技术交底应按规定程序执行书面交底签字制度,并存档备查。
三 危险源告知
1 危险源是指系统中存在的可能发生意外释放能量的危险物质,是危险的根源。危险源的构成要素有潜在危险性、存在条件和触发因素等。
2 在施工现场入口显著位置和有危险源的作业点附近设置明显的告示或安全警示标志。
3 向作业人员提供必需的安全防护和劳动保护用品,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范并确保其熟悉和掌握有关内容和违章操作的危害。
4 在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的同时,应重点将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中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如实告知作业人员。具体包括安全风险、危险源通报、安全制度和规程、紧急反应程序、个人防护使用要求等内容。
5 危险源的辨识按以下基本原则进行:
5.1 本质属性有潜在的危险性
5.2 有发生爆炸、火灾的危险;
5.3 有中毒窒息的危险;
5.4 有高空坠落的危险;
5.5 有烧伤、烫伤、腐蚀的危险;
5.6 有飞溅物体打击的危险;
5.7 有被物体绞、辗、挤压、撞击、切割、挂带的危险;
5.8 有被车辆机械伤害的危险;
5.9 有坍塌、倾覆、滑坡、压埋的危险;
5.10 有触电伤害的危险;
5.11 其他容易导致人员伤害、建筑物破坏、设备损坏的危险。
5.12 为避免造成危险源过多,失去重点监控意义,不可一概而论认定凡具有本质属性的危险性的设备、岗位、场所都视为存在隐患,要具体甄别详细归纳。如分为一般、重特大事故隐患,分别采取相应措施。
6 重点内容告知及要求
6.1 危险源:高处坠物,物体打击
6.1.1 在高处作业人员,要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6.1.2 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挂好安全网;
6.1.3 高空作业点下方不得有人逗留,工作中严禁上下抛掷工具和材料;
6.1.4 严禁用绳索、软线、链条等代替安全带;
6.1.5 开挖深度超过2m时,其边缘上面作业同样应视为高处作业,要设置警示标识。
6.2 危险源:触电
6.2.1 编制施工临时用电方案,实行三相五线制,三级配电,二级保护。使用标准配电箱,动力箱与照明分开设置;
6.2.2 架空线缆不准直接架设在钢管等其他导电体上;
6.2.3 砼振动器的电源线,使用时要派专人提线操作,以免拖拽使钢筋丝穿进电源线,造成传电在钢筋上,发生重大触电事故;
6.2.4 电工必须持证上岗;
6.2.5 施工现场必须使用末级配电箱;
6.2.6 现场电源接头用绝缘胶布包扎良好,不准用塑料包扎,接头不能放在潮湿的地上或水中;
6.2.7 配电箱内的破损电器要及时更换,接线不能搭设或采用线头直插,不准把出线直接接在漏电保护器上;
6.2.8 注意保护施工沿线电线电路,防止破坏,造成人员财产损失。
6.3 危险源:机械伤害
6.3.1 生产区固定的加工机械的电源线必须加塑料套管埋地保护,以防止被加工件压破发生触电;
6.3.2 按照《建筑施工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做好接地或接零保护,防止发生漏电;
6.3.3 各种机械的传动部分必须要有防护罩和防护套;
6.3.4 使用立式台钻、木工机械等,严禁戴手套;
6.3.5 砼搅拌机在运转中,严禁将头和手伸入料斗察看进料搅拌情况,也不得把铁锹伸入拌筒。清理料斗坑,要挂好保险绳;
6.3.6 机械在运转中不得进行维修、保养、紧固、调整等作业;
6.3.7 机械运转中操作人员不得擅离岗位或把机械交给别人操作,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和操作室。作业时思想要集中,严禁酒后作业;
6.3.8 打夯机要两人同时作业,一人理线,操作机械要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严禁在机械运转中清理机上积土;
6.3.9 使用砂轮机、切割机,操作人员必须戴防护眼睛;
6.3.10 操作钢筋切断机切50cm以下短料时,手要离开切口15cm以上;
6.3.11 操作起重机械、物料提升机械、砼搅拌机、砂浆机等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坚持十不吊;
6.3.12 加工机械周围的废料必须随时清理,保持脚下清,防止被废料绊倒,发生事故;
6.3.13 机械设备断电维修,车辆维修时必须做好加固支撑措施。
6.4 危险源:坍塌
6.4.1 坑、沟、槽土方开挖,深度超过1.5米以上的,必须按规定放坡或支护;
6.4.2 挖掘土方应从上而下施工,禁止采用挖空底脚的操作方法,并做好排水措施;
6.4.3 挖出的土方要按规定放置或外运,不得随意沿线倾泻;
6.4.4 基坑边坡应按要求应随时检查,发现边坡有裂痕、疏松等危险征兆,应立即疏散人员采取加固措施,消除隐患;
6.4.5 各种模板支撑,必须按照模板支撑设计方案要求,立杆、横杆间距必须满足要求,不能减少和扩大,特别是采用木支撑施工法,防止模板砼施工时坍塌;
6.4.6 施工中必须严格控制建筑材料、模板、施工机械、机具或其他物料在基坑坡顶的堆放距离和数量,以避免产生过大的集中荷载,边坡坍塌;
6.4.7 安装和拆除大模板,吊车司机与安装人员应经常检查索具,密切配合,做到稳起、稳落、稳就位,防止大模板大幅度摆动,碰撞其他物体,造成倒塌;
6.4.8 架子上不能集中堆放模板或其他材料,防止架子坍塌。
6.5 危险源:爆炸
6.5.1 氧气瓶乙炔瓶固定放置,间隔不小于5m;
6.5.2 氧气瓶乙炔瓶不能暴晒,气管不能混用;
6.5.3 乙炔站禁止明火,管理部门和操作人员为防火防爆第一负责人,有责任和义务消除一切安全隐患。
四 附 则
1 本办法如有与国家或行业颁布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国家或行业的规定为准。
2 本办法由项目安全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7篇 建筑二公司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建筑分公司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1、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及各分包单位。
2、安全技术交底要求:
(1)分包单位进驻施工现场前,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技术管理部门要组织向该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及其他相关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内容包括:项目安全注意事项、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特殊工艺关键过程安全技术要求等等,并由三方签字确认,安全管理部门保留交底记录。
(2)项目开工前,项目技术负责人(总工)、安全员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各作业队队长(包括分包单位)做出详细书面交底,并由三方签字确认,保留记录。
(3)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作业队安全员、技术人员要向作业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交底记录三方签字,并保存交底记录。
(4)安全技术交底包括:施工工种安全技术交底,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安全技术交底,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施工的安全技术交底。
(5)交底要纹理清晰,叙述要简略、明了,说明作业部位的技术要求,根据要求提出在作业前、作业中、作业后应遵循的安全事项,要让每个作业人员都心中有数。
3、安全技术交底应做到:
(1)项目经理部必须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度,纵向延伸到班组全体作业人员。
(2)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具体、明确、针对性强。
(3)安全技术交底的内容应针对分部分项工程施工中给作业人员带来潜在隐含的危险因素和存在问题。
(4)安全技术交底应将工程概况、施工程序、安全技术措施等向被交底人交底清楚。
4、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包括:准备施工的作业特点和危险点,针对危险点的具体预防措施,应注意的安全事项、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标准,发生事故后应及时采取的应急救援措施等。
5、安全技术交底按固定样式填写,所有填写项目必须齐全,不能漏项,经签字确认后,留存备查。
第8篇 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1、基础、主体、内外墙装修、楼地面、屋面、门窗安装工程安全技术交底(按照楼层不同内容和施工队承包项目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脚手架搭设、拆除安全技术交底。
3、基坑支护安全技术交底。
4、模板工程支、拆安全技术交底。
5、加架设“四口”、临边防护安全技术交底,砖混结构一般包括:楼梯口、预留洞口、出入口、卸料平台的外侧边,上下道侧边、屋面周围。
6、安装和拆除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交底。
7、超重吊车安全技术交底。
8、施工用电安全技术交底。
9、施工机具安全技术交底一般包括:翻斗车、搅拌机、电焊机、气瓶、卷扬机、木工机械、钢筋机械、振动器、水泵、蛙式打夯机等安全技术交底。
1、职责用内容要求:
(1)单项或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由工程负责人负责,根据设计图纸用有关国家规范标准,书写安全技术交底。
(2)安全技术交底的内容应详实、具体,具有针对性、可操
作性、特种工艺的要求。
(3)安全技术交底一式四分,存档一份、交底人一份、操作班组一份,安全员一份。
(4)交底人及交底人双方必须在书面交底上签字。
(5)有关技术规程、规范。
(6)施工方案的安全防护措施、施工技术操作要求,特种工艺的要求。
(7)安全保证资料的要求。
(8)其它补充内容。
第9篇 工程项目安全技术交底制度9
工程项目安全技术交底制度(九)
1)安排工作时,谁安排生产任务谁进行交底。
2)公司工程部在要对项目部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
4)工程施工前,项目经理组织项目生产、技术、安全负责人对全体项目人员进行交底。
5)项目经理部负责生产、技术、安全负责人须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做出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6)生产班组负责人要针对当天生产活动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填写《班前作业活动》记录。
7)项目经理部的职能人员在本职范围内对相关方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8)安全技术交底必须是逐级的、分部分项的、有针对性的、具体的、能指导安全生产的并有记录。
第10篇 分项工程各工种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分项工程和各工种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根据建筑业具有高空、高处悬空作业的特点,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障职工生产安全和健康,增强职工安全自我保护意识,避免发生工伤事故,因此,在下达生产任务的同时,必须切实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1、项目经理、施工人员必有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有关标准、规范、规程,熟悉安全技术施工方案的要求。
2、项目部由项目经理和施工人员在安排生产任务前,负责对各班组有针对性的进行作业成绩的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同时在施工过程中进行检查落实。
3、各班组长必须把交底内容要求逐条落实到每个作业人员和施工全过程,确保生产安全。
4、施工人员在交底时,根据施工的工作流程,地理位置,周边环境等,在作业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不安全因素和应该隔离的危险区措施及不得违章作业做法,必须详细交底清楚。
5、项目部必须按有关规定和安全技术措施的要求,为作业人员创造好安全设施和防护条件,防止事故发生。
6、安全技术交底台帐必须经交底人、被交底人双方签字,下页留给被交底人,交底人不能随意为被交底人一手签字,如伪造交底,一以查实,追查责任。
7、公司对项目部要经常进行检查督促指导,交底台账和实施结果。
8、公司在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及不定期抽查中,进行监督检查交底台帐的执行是否符合要求,并列入管理项的奖罚中。
第11篇 施工现场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1、施工现场各分项工程在施工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施工员在安排分项工程生产任务的同时,必须向作业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
3、各专业分包单位的安全技术交底,由各工程分包单位的施工管理人员,向其作业人员进行作业前的安全技术交底。
4、安全技术交底使用范本时,应在补充交底栏内填写有针对性的内容,按分项工程的特点进行交底,不准留有空白。
5、安全技术交底应按工程结构层次的变化反复进行。要针对每层结构的实际状况,再次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
6、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履行交底认签手续,由交底人签字,由被交底班组的集体签字认可,不准代签和漏签。
7、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准确填写交底作业部位和交底日期。
8、安全技术交底的认签记录,施工员必须及时提交给安全台帐资料管理员。安全台帐资料管理员要及时收集、整理和归档。
9、施工现场安全员必须认真履行检查、监督职责。切实保证安全技术交底工作不流于形式,提高全体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的自我保护意识。
第12篇 职业健康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一、交底编制:依据职业病危害因素辨识及评价表,专职安全员负责编制本工程各项施工过程中的职业健康安全交底。
二、交底内容:分部分项工程作业时的职业健康安全防范措施。
三、交底时间与形式:在涉及职业健康安全风险较大分部分项施工前,将所有相关人员集中到会议室以书面形式进行讲解和说明,要求所有相关人员签字记录。现场管理人员按记录内容对直接作业人员口头交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