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电梯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范本
电梯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格式)
1 目的和范围
为便于电梯的维护保养,分析电梯故障原因,及时消除电梯事故隐患,了解电梯日常管理的进展情况。规定了对电梯所涉有关资料存档、保管、借用等方面的要求。
2职责
电梯安全管理员负责电梯档案的收集、管理工作,单位档案室负责电梯档案的存档、保管工作。
3 安全技术档案的管理制度
3.1 安全技术档案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a)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
b) 设备及其零部件、安全保护装置的产品技术文件;
c) 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的有关资料、报告;
d) 日常检查与使用状况记录、维保记录、年度自行检查记录或者报告、应急救援演习记录;
e) 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报告,定期检验报告;
f) 设备运行故障与事故记录。
日常检查与使用状况记录、维保记录、年度自行检查记录或者报告、应急救援演习记录,定期检验报告,设备运行故障记录至少保存2年,其他资料应当长期保存。
3.2 安全管理员及档案管理员应认真贯彻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做好档案、资料的接收、登记、整理、保管、借阅等事宜,为电梯的安全运行提供准确的信息资料。
3.3 电梯安全管理员应监督电梯作业人员做好各种记录,及时将各种记录移送档案部门保管。
3.4 电梯安全管理员每月应将各种记录送交档案管理部门保管。
3.5 有关人员部门需借用电梯资料的应经电梯安全管理员同意签署意见后向档案管理部门借阅,并按规定做好借阅登记手续,按时归还借阅资料。
3.6 电梯的各种资料应按年度由档案管理部门装订成册。
3.7 电梯相关资料的销毁应经电梯安全管理员的允许才可进行。
第2篇 中国电梯的安全状况与安全管理制度
一、中国电梯概况与基本安全状况
(一)概述
伴随中国经济的飞速发展,社会城市化水平和百姓生活水平的提高,电梯作为住宅楼、写字楼等楼宇内的垂直运输工具,已经像其他交通工具一样,成为我们日常生活中一个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据1999年《电梯世界》杂志统计资料显示,发达国家电梯保有量一般在30台以上/万人,瑞典等国家电梯保有量甚至达到120台以上/万人,全球电梯保有量估计也已达到10台以上/万人。而截止到2004年底的统计数据显示,我国经使用登记的在用电梯数量为527,329台(不含港澳台地区),电梯保有量仅约有4台/万人。在当今中国经济飞速发展,人民群众物质追求不断提高的背景下,中国电梯保有量与世界平均水平的巨大差距,导致我国电梯数量每年的增长速度都超过了20%。2003年我国新投用电梯为81,332台,增长速度约为23.50%;2004年我国新投用电梯为99,930台,增长速度约为23.38%;而就目前掌握的信息看,近年这一增长态势仍将延续。
受这一潜力巨大的市场吸引,世界所有知名电梯品牌纷纷涉足中国市场,目前占世界电梯市场份额较大的电梯品牌企业,均已在中国独资或合资建立了制造工厂,并纷纷将各自诸如无机房电梯、永磁同步无齿轮曳引机、智能电梯控制系统和电梯远程监控系统等最新技术投入中国市场,以增强其市场竞争力。巨大的市场也造就了巨大的工厂生产量,年产量上万台的电梯企业数量逐年增加。中国既营造了全球最大的电梯市场,也已经成为世界最大的电梯制造基地。与此同时,价格的优势,也使中国制造的电梯走出国门,从2003年中国电梯对外贸易首次出现设备数量的“顺差”,到去年中国电梯出现对外贸易额上的顺差,体现当今中国电梯制造业及其产品已经走向成熟。
(二)近年电梯事故情况
在令人振奋的市场发展氛围下,时有发生造成人身伤害的电梯事故,偶有见诸媒体的电梯质量纠纷有关报导,显示中国电梯行业仍然存在不尽和谐之音。请看以下近年的电梯事故数据:
近年电梯事故数据表
事故 总数 (起) | 重大 事故 (起) | 严重 事故 (起) | 一般 事故 (起) | 人员伤亡(人) | 直接经济损失 (万元) | |||
死亡 | 重伤 | 轻伤 | ||||||
2002年 | 54 | 1 | 51 | 2 | 46 | 9 | 1 | 210 |
2003年 | 53 | 0 | 53 | 0 | 39 | 13 | 5 | 133.8 |
2004年 | 22 | 0 | 22 | 0 | 18 | 4 | 5 | 206.05 |
2005年注 | 35 | 0 | 35 | 0 | 25 | 10 | 3 | 76.35 |
注:2005年数据为2005年1月1日至10月28日的数据,下表同。
各类电梯事故数据表
乘客电梯(起) | 载货电梯(起) | 杂物电梯(起) | 自动扶梯(起) | |
2002年 | 25 | 22 | 5 | 2 |
2003年 | 24 | 23 | 2 | 4 |
2004年 | 7 | 14 | 1 | 0 |
2005年注 | 17 | 10 | 5 | 3 |
尽管就近年电梯事故发生几率而言,上述事故并无普遍意义,而且通过有效的安全监察,在电梯保有量增幅连年居高不下的形势下,万台电梯事故率稳步下降,已由2002年的1.56起/万台,下降到2003年的1.25起/万台,2004年甚至下降到0.42起/万台。固然从事故发生一定程度上的必然性与多年电梯事故的规律来看,2004年电梯事故的下降幅度有一定偶然性,2005年电梯事故也确实有所反弹,但按统计学的回归理论公式计算,今年的电梯事故率应不会超过0.65起/万台,电梯事故率总体仍呈下降趋势。
当然,这种分析及其数学结果,绝不能让我们的思想和工作产生丝毫的麻痹与懈怠,因为确保电梯的安全运行,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媒体和百姓的关注,既说明人们伴随生活水平提高自我保护意识的普遍增强,也充分说明我们工作职责之重要。这恰恰是在敦促和激励我们,要通过制度化的有效工作和长期不懈的努力,不断提高中国电梯的安全水平,保证电梯运行的长治久安。
二、中国电梯的安全管理制度
前面张纲局长的报告中已经介绍,中国政府对特种设备实施安全监察,是以5个层级的法规文件构架的法规标准体系,通过落实行政许可和监督检查两大制度来实现的,具体到中国电梯的安全管理制度亦不例外。下面我概括介绍一下该法规标准体系中与电梯安全管理相关的法规文件:
法律:目前专项的上位法律《特种设备安全法》仍属争取制定的法律,但关联性较强的行政法却有多项,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等。
法规:上位行政法规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共91条的《条例》中,直接涉及电梯行业的条款有61条,电梯生产、使用单位需要严格执行的条款有30条。这些条款主要明确了各个环节的责任承担者,规定了行政许可和监督检查的制度,确定了相关单位应当履行的义务,以及违法者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规章:上位行政规章为《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明确了政府职能部门对电梯等机电类特种设备进行监督检查的内容、要求与程序等。由于其颁布于《条例》之前,目前正拟修订。
规范:按照《条例》规定,主要是以“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为形式的技术法规。目前与电梯业直接相关并需要执行的安全技术规范共有36项,主要包括:
1.《机电类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规则(试行)》;
2.《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规则(试行)》;
3.《电梯型式试验规则》及其配套的28项型式试验细则(报批中,已经试行);
4.《特种设备注册登记与使用管理规则》;
5.《电梯监督检验规程》、《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监督检验规程》、《液压电梯监督检验规程》和《杂物电梯监督检验规程》等规范检验行为的安全技术规范。
标准:目前中国共计14项国家标准中,有12项标准的技术内容分别等效采用了iso和en的相应标准,几项主要的电梯标准,其技术内容等效采用了欧洲的相应标准。如:《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的技术内容是等效采用了欧洲的标准en81.1-1998,《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的技术内容是等效采用了欧洲的标准en115-1993。
三、政府监督管理的主要工作内容
(一)行政许可
1.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规定电梯制造单位,应当经许可方可从事相应活动,主要采取制造单位许可和产品型式试验备案,制造许可程序主要包括:申请、受理、典型样品的型式试验、制造条件评审(产品型式试验备案方式许可无此项)、审查发证和公告。目前,经许可的电梯制造单位共有319家;
2.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规定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单位,应当经许可方可从事相应活动,许可程序主要包括:申请、受理、单位条件评审、审查发证和公告。目前,经许可的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单位共有2,693家;
3.特种设备使用登记:主要规定电梯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其使用单位应当向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目前,经使用登记的在用电梯有527,329台;
4.特种设备检验机构资格核准:规定从事电梯型式试验、监督检验、定期检验的技术机构,应当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目前,经核准的电梯型式试验机构共有4家,经核准从事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的机构共有374家;
5.特种设备型式试验:通过资料审核、检测验证和功能测试,确认电梯设计及被试验样机与相关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的符合性;
6.特种设备安装、改造和重大维修的监督检验:规定电梯安装、改造、重大维修过程的质量与最终交验设备的安全技术性能,必须经监督检验合格,方能投入使用;
7.在用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规定在用电梯必须按照相应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周期(1年),定期进行检验合格后,方能继续使用;
8.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资格许可:规定从事电梯型式试验、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的检验检测人员应当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组织考核合格,取得检验检测人员证书,方可从事检验检测工作。目前,经考核授予相应资格的电梯检验员有3905名,其中,有878名电梯检验师和53名机电类特种设备高级检验师;
9.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许可:主要包括电梯安全管理人员、电梯司机和电梯安装维修人员,规定电梯的作业人员应当经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后,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目前,经考核合格授予相应资格的电梯作业人员共有108,079名。
(二)现场安全监察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依据相关法规规定,并根据各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的统一部署,抵达特种设备制造、安装、维修、改造、使用、检验和事故现场所开展的安全监察工作,其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检查并督促相关单位执行法规规定,纠正并查处违反法规规定的行为。
(三)专项调查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针对特种设备相关环节发生的一些特殊、意外或紧急事件,以及发生的设备事故,为调查、了解、研究和分析这些情况发生的原因、规律,并研究及探索解决或预防类似情况的再发生所开展的专项调查工作。
(四)事故调查
特种设备事故分特别重大事故、特大事故、重大事故、严重事故和一般事故。一旦特种设备发生上述事故,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报告、调查和处理,并及时进行设备事故的统计与分析工作。
(五)宣传教育及指导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须通过媒体报道、培训、宣传活动等一切可以利用的途径,宣传国家有关特种设备的法规和标准,教育并指导有关责任单位和人员执行国家的有关法规和标准,保障管理相对人的知情权益,提高法规和标准执行者履行相关责任的意识与技能。
(六)科研
有计划地实施安全监察、检验检测、检验技术和安全防护技术研究开发等相关专业与科技人才的挖掘、培养、储备和合理调用,组织涉及特种设备安全防护的科学技术研究,特别是涉及提高行政管理技术手段与检验技术水平的研究。
以上是我对中国电梯安全状况与安全管理制度的概括介绍。目前我们仍在通过不懈努力,不断地研究如何加速完善电梯安全监察的法规标准体系,希望探索出一条适合东方文化背景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中国电梯行业的健康发展之路,使中国电梯更安全、更便捷、更舒适。
第3篇 z园区电梯机房安全管理制度
园区电梯机房安全管理制度
电梯机房值班人员,在公司工程部的领导下工作。工程部负责制定电梯机房的管理制度。机房值班人员严格执行电梯机房管理制度。
1、电梯机房管理制度:
1)、非机房工作人员不准进入机房,必须进入时应经过公司工程部经理同意,在机房人员的陪同下进入;
2)、机房应配足消防器材,免放易燃易爆品;
3)、每周打扫一次机房卫生,保持机房清洁;
4)、为防止不必要的麻烦,机房要随时上锁。
2、交接班制度:
1)、正常时,按时交接班。并签署《电梯设备巡视记录》;
2)、当遇到接班人员未到岗时,交班人员不得离岗。应请示工程部主管寻求解决;
3)、电梯发生事故后,未处理完,应由交班人员继续负责事故的处理,接班人员协助处理。
第4篇 电梯机房安全制度
(1)严格遵守门禁制度,张贴“闲人免进”标志,控制无关人员进入。如工作需要,应进行登记后方可进入。
(2)电梯机房和值班室内禁止吸烟及明火作业,如因维修需要动用明火时,应先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按有关规定执行。
(3)按照国家技术监督部门的相关规定,对电梯设备定期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杜绝各种安全隐患。每年按时向有关部门申报年检。
(4)在进行维修、保养作业时,应停机作业;用易燃液体清洗电梯零部件时,要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使用后的油抹布等,不得与其他物品混放。
(5)机房维修间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所需备件要在货架上摆放整齐,且远离照明灯和电源。
(6)电梯机房、轿箱顶部、电梯井要定期清扫,及时清理各种可燃物。
(7)电梯值班人员应熟知单位报警程序及及机房消防器材的存放位置和使用方法,严禁将消防器材挪做他用。
(8)应急照明装置保证正正常运行。
第5篇 电梯使用运营安全管理制度
一、电梯投入运行前须进行试运行,以检查各部位是否工作正常。
二、搞好轿厢、厅轿门清洁卫生,清理门地坎滑槽内杂物。保障电梯门的正常开闭。
三、严禁电梯超载运行,不允许轿厢开启安全窗,安全门运送超长物件。对重量判断不明或不符合安全条件的物品谢绝运送。禁止电梯当载货电梯使用。载运重量较大物品因注意在轿厢内均匀分布。
四、不允许用急停开关、检修开关做正常运行中的消号;不得在电梯运行中使用厅门钥匙开启厅门;严禁在厅门、轿门开启的情况下检修运行。
五、当发生电梯运行故障如“关门不走车”“运行冲顶或蹲底”“安全钳误动作”“有异常噪音或较大震动冲击”时,请立即按动警铃按钮及时通知电梯的管理及维修人员处理。
六、电梯的厅门钥匙、电源开关钥匙由该电梯的司机或电梯管理人员、维修人员专人管理。认真做好钥匙的交接登记。
七、电梯的司机和维修人员、管理人员定期参加安全培训,掌握电梯的性能,熟知安全操作规程,持证上岗,严禁无电梯操作证人员进入电梯井道内进行有关工作。
八、有关安全责任,实行安全责任制。维修、保养部门的所有安全管理由维保部经理全面负责,由维保部经理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工作。每天上岗工作之前由各组负责人负责进行安全教育工作及注意安全事项的交代工作,并做好每天的安全教育工作记录,每天安全教育工作后由维保工作人员本人签字。
第6篇 使用单位电梯安全管理制度
一、使用单位电梯岗位职责
(一)单位主管设备安全负责人职责
1、组织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部门关于电梯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电梯操作规程;
2、全面负责本单位电梯使用管理工作;
3、组织建立适合本单位特点的电梯管理体系;
4、组织制定并审批本单位电梯使用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及有关规定,并经常督促检查其执行情况;
5、审批本单位电梯选购及定期检验计划和修理改造方案,并督促检查其执行情况;
6、经常深入使用现场,查看电梯使用状况;
7、组织电梯事故调查分析,找出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二)管理部门负责人职责
1、在单位主管设备负责人的领导下,具体组织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电梯使用管理方面的规定;
2
2、负责本单位电梯使用管理工作,组织或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本单位电梯使用管理规章制度;
3、审核本单位有关电梯的统计报表;
4、组织做好电梯使用管理基础工作,检查电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情况;
5、做好电梯能效测试报告、能耗状况、节能改造技术资料的保存;
6、抓好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节能培训和考核工作,不断提高操作人员技术素质;
7、根据本单位电梯使用状况,审定所编制的电梯定期检验和维护保养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8、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检查本单位电梯使用管理情况;
9、参加电梯事故调查与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措施。
(三)电梯司机操作人员职责(使用方)
1、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脱岗,不做与岗位无关的其他事情;
2、认真执行电梯操作规程;
3、精心操作,防止超载运行;
4、时刻注意安全生产,经常检查安全附件的灵敏性和可靠性;
5、按时定点、定线巡回检查;
6、认真监视仪器仪表,如实填写运行记录;
7、认真做好所操作电梯的安全工作;
8、努力学习操作技术和安全知识,不断提高操作水平。
二、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制度
3
与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协商依照《电梯维修保养规则》有关条款制定。
三、 电梯事故报告制度
电梯发生事故时,必须按照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进行处理;
四、电梯安全操作规程
电梯必须经检验机构进行验收检验或定期检验,在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并对安全检验合格标志予以确认盖章后,方可投入正式运行,电梯运行操作工(使用说明书注明需司机操作的)和电梯维修操作工必须经培训,考取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方可上岗操作。
(一)一般要求
1、不准超载运行;
2、不允许开启轿厢顶安全窗、安全门运载超长物品;
3、禁止用检修速度作为正常速度运行;
4、电梯运行中不得突然换向;
5、禁止用手以外的物件操纵电梯;
6、客梯不能作为货梯使用;
7、不准运载易燃易爆等危险品;
8、不许用急停按钮作为消除信号和呼梯信号;
9、轿厢顶部不准放置其它物品;
10 、关门启动前禁止乘客在厅、轿门中间逗留、打闹,更不准乘客触动操纵盘上的开关和按钮;
第7篇 保安部电梯安全管理制度格式怎样的
保安部电梯安全管理制度
1.0目的:确保电梯正常运行,预防不安全隐患。
2. 0适用范围:小区内电梯安全管理3.0管理规定:3.1 必须遵守电梯安全操作制度,及定时、按时组织专业人员进行检修保养;3.2电梯内不准吸烟,严禁携带瓶装液化气乘坐电梯;3.3小孩乘坐电梯必须由大人陪同;3.4乘坐电梯的乘客不许在电梯内打闹、跳跃或大力推电梯轿厢及电梯门;3.5电梯的开合门绝对不许用硬物或其它物品卡住,影响电梯门正常 ,以免发生故障;3.6电梯的开合门严禁人为开、关、不得用力推、拉,出现故障应及时通知维修人员到场处理;3.7电梯门未完全开关的情况下,严禁人员进出,以免出现夹人的现象;3.8电梯的按钮及轿厢绝对不允许使用硬物按、砸、划、以免造成损坏,影响电梯的使用寿命;3.9严禁超重、超长、超宽或易燃品进入电梯;3.10电梯轿厢地面必须保持整洁,不允许有细小杂物,以免掉进电梯凿里,影响电梯正常运转,或铺好护垫,装修期间轿厢必须做好防护措施;3.11若乘坐电梯出现困梯及突然停电的情况,乘客及时按呼救按钮,监控中心及时汇报领班及呼叫技术维修人员赶到现场解困施救;3.12电梯正在维修或正常保养过程中,不允许乘坐电梯;3.13自觉维护电梯设施设备,不得随意破坏,若发现严肃处理。
4.0基本要求:
4.1正确操作电梯不出现人为停梯,人为损坏。
4.2及时维护保养检修电梯。
编写:审核:批准:日期:
第8篇 起重电梯安全使用制度
为保证安全,正确使用货梯,满足工作需要,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 任何情况下,严禁无关人员开行货梯。
二、 除非工作需要,严禁人员进入货梯。
三、 货梯进货前一定要核准货物重量不能超过货梯载重量。
四、 将货物放入电梯时,须将其放在电梯轿厢的中央,严禁电梯在重心偏离中心时开动电梯。
五、 放置货物时须小心轻放,严防货物或卡板碰撞电梯门及轿廂壁。
六、 运行过程中注意检查相关参数,发现异常,须及时停机并报告相关负责人处理。
七、 使用完毕后,搞好卫生工作,停在指定位置,关掉电源。
八、 相关负责的管理人员须严格监督保养人员的保养情况,并仔细检查其填写的保养记录表,对电梯运行状况须有一个全面清楚的了解。及时申报年检,并对检验结果采取相应的措施。
第9篇 塔吊、电梯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1.拆、装塔吊时,应严格执行国家标准、部颁标准及行业标准和生产厂家使用说明书中的规定要求进行。
2.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编制切实可行的拆、装工艺和方案,并严格按工艺和方案要求组织交底、实施。
3.参加起重设备拆、装作业人员,应认真学习拆、装工艺方案,掌握本岗位、工位作业要求。
4.在起重设备拆、装过程中,应由拆、装指挥人员统一指挥,并做好安全监护工作(作业区应悬挂警示标牌)。
5.拆、装进场前,查看施工现场周围环境、道路、安全措施等以及现场配合准备工人情况,具备拆、装条件方可组织人员进场。
6.参加拆、装作业人员应接受安全技术交底。由技术负责人组织,由拆、装指挥作施工过程工艺、方案交底;机电工长作拆、装过程安全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
7.拆、装只允许在四级风以下进行作业,如在作业过程中,突然遇到风力加大,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并紧固连接螺栓。
第10篇 施工电梯安全使用管理制度
为确保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升降机设备的正常运行,请遵守以下管理制度,正确使用电梯(升降机):
1. 若有专员开的升降机,搭乘人员需服从司机的统一指挥和调度;升降机如没专员开,当吊篮停靠在空中的楼层时,地面的人员若通过控制箱开关操作电梯,务必看清楚此时楼上是否有人员正试图进入吊篮,以免出现安全事故。
2. 严禁人员上、下班或非上物料、清运垃圾时使用升降机,违者罚款50元/次。
3. 在升降机运行过程中,严禁在电梯内蹦跳、嬉戏、打闹。
4. 严禁超载使用升降机,以免发生意外。
5. 恶劣天气(如下大雨或暴雨、刮大风、打雷等)严禁使用升降机。
6. 如升降机冲顶或出现故障带人滞留在空中,请勿恐慌、保持冷静,升降机设置有防坠器,无坠落危险。请用手机或对讲机与我项目部管理人员或直接与总包的升降机专管人员联系,切勿攀爬铁架。
7. 若升降机停靠的高度与楼层的地面高度严重错位时,严禁翻越、钻进钻出,否则后果自负。
项目部安全员意见:
签 名:
班组意见:
签 名:
深圳市建筑装饰(集团)有限公司
通原·沐桥项目部
2009-6-1
第11篇 中学电梯安全管理制度
山天中学电梯安全管理制度
为保证电梯的安全使用和乘载人员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电梯的运行使用必须取得有市区技监部门颁发的《电梯使用合格证》。
二、电梯有总务处专人负责管理,运行锁钥匙专人保管,需用时有专人开启运行,使用完毕及时关闭停运。
三、电梯每月两次由专业(有资质)的电梯公司派专人进行维保。维保有记录。
四、每年按期进行电梯年检。年检合格后再运行使用。
五、电梯机房门钥匙专人保管。非电梯专职维保人员及学校电梯管理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机房。
六、电梯进行维保时,电梯门前设明显的作业指示牌告知,此时一律不得使用。
七、电梯不得超负荷运行。遇到故障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保修。
八、电梯严格控制易燃、易爆及化学危险品的运载,未经学校领导准许,不得运载。
九、使用电梯装运物品,要注意保持电梯轿厢内的整洁卫生。
十、电梯管理人员、维保人员和搭乘电梯人员都必须切实遵守本制度。
第12篇 电梯安全监管大会战隐患排查办法制度
为指导各单位开展电梯安全监管大会战隐患排查工作,根据《海淀区质监局电梯安全监管大会战工作方案》,制定本办法,请各单位参照实施。
一、隐患排查范围
全区范围内使用登记日期在2023年3月31日前的所有在用电梯。
二、企业自查自纠
企业自查包括电梯使用和维保单位自查,以及电梯制造单位的跟踪调查。
(一)使用和维保单位自查
电梯使用单位是承担电梯安全责任的主体。各电梯使用单位按照《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1)规定的内容开展全面自查。其中自查重点内容包括:安全管理机构的设置或管理人员的配备,设备使用登记、变更或停用情况,档案管理及制度建立和实施情况,维保合同签订情况等。
电梯维护保养单位要对所维保的电梯逐台开展一次全面检查,发现并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检查内容应当按照《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1)规定,覆盖《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等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内容。针对近年引发事故的主要原因,要重点对驱动主机(含制动装置)、层门系统、平衡系数、附加制动器等进行检查。对存在隐患的电梯应及时会同使用单位整改到位,在整改到位前应当督促使用单位停止使用或采取监控措施,防止发生事故。
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应当按照“一梯一表”逐台填写自查记录表格(参考表格见附表1、2,液压电梯等其它梯种可参照执行),发现的问题和整改完成情况应如实填写;对无法完成整改的,应采取停用或监控运行等措施,并如实填写原因。使用和维保单位要对所填写的内容负责。自查记录表格经使用单位盖章确认后,连同统计表(附表3)、汇总表(附表4)一并上报海淀区质监局。
(二)制造单位跟踪调查
电梯制造单位对所制造电梯的质量安全性能负责。电梯制造单位对所制造电梯的安全运行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对使用和维保单位的使用管理、维护保养以及自查自纠等提供技术帮助和指导;发现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电梯,要告知并指导使用和维保单位进行整改,同时向区质监局报告。制造单位应当对所制造并在使用的各型号电梯进行风险分析,发现存在较大风险的,应当发出预警,提出风险防范措施,并报告质检部门。制造单位发现同一型号、同一批次电梯产品,由于设计、制造等原因存在同一性缺陷时,应当主动报告质监部门,采取召回措施消除隐患。
三、质监部门监督检查
在电梯使用管理和维护保养单位逐台自查基础上,海淀区质监局制定监督检查计划,开展针对性监督检查。
(一)发动群众报隐患。区质监局利用12365投诉举报热线以及微博、微信等新媒介,接受群众投诉举报,并及时按规定程序处理。
(二)监督检查查隐患。区质监局制定监督检查计划,安全监察与检验检测人员联合编组、协调联动,结合定期检验,对制造、使用和维保单位的工作情况,以及电梯安全状况开展监督检查。安全监察人员重点查单位安全管理情况,检验人员重点查设备安全状况。检查的重点是:使用时间长(15年以上)、使用强度大(地铁、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配置水平低(回迁房、保障房等)、管理力量弱(无物管、无维保、无维修资金),以及自查发现问题尚未完成整改的、群众投诉举报的、制造单位报告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电梯。针对近年电梯事故、故障较多的项目重点检查和测试,如紧急报警装置、层(轿)门滑块、电梯平衡系数、制动器,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驱动链断链保护、附加制动器以及防逆转保护等。
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责令使用和维保单位尽快落实整改。对不依法整改的,存在严重事故隐患和重大问题的,以及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令停止使用,并依法严肃查处。发现企业自查存在虚假情况的,要求使用和维保单位重新进行自查,并依法依规进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