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安全施工措施编审和交底制度
一、安全施工措施编审制度
1、工程开工前,各工程项目部必须编写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要根据工程特点以及所处的环境情况编写,内容要全面具体,并根据工程的施工工艺和施工方法,编写针对性较强的安全技术措施。
2、工程专业性较强的项目,如打桩、基坑支护与土方开挖、支拆模板、起重吊装、脚手架、临时施工用电、塔吊、物料提升机、外用电梯等均要编制专项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
3、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内容要有针对性,根据工程实际编写,能有准备的指导施工。
4、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编制,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安全科审查批准,签名盖章后方可实施。
5、工地现场要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严格督促落实安全措施。施工过程中更改方案的,必须经原审批人员同意并形成书面方案。
二、 施工现场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1、工程开工前,应随同施工组织设计,向参加施工的职工认真进行安全技术措施的交底,使广大职工都知道,在什么时候、什么作业应当采取哪些措施,并说明其重要性。
2、施工现场各分项工程在施工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施工员在安排分项工程生产任务的同时,必须向作业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
4、各专业分包单位的安全技术交底,由各工程分包单位的施工管理人员,向其作业人迥进行作业前的安全技术交底。
5、安全技术交底使用范本时,应在补充交底栏内填写有针对性的内容,按分项工程的特点进行交底,不准留有空白。
6、安全技术交底应按工程结构层次的变化反复进行。要针对每层结构的实际状况,逐层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
7、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履行交底认签手续,由交底人签字,由被交底班组的集体签字认可,不准代签和漏签。
8、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准确填写交底作业部位和交底日期。
9、安全技术交底的认签记录,施工员必须及时提交给安全台帐资料管理员。安全台帐资料管理员要及时收集、整理和归档。
10、施工现场安全员必须认真履行检查,监督职责。切实保证安全技术交底工作不流于形式,提高全体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的自我保护意识。
第2篇 电力施工企业机械、工器具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和适用范围
我公司是电力建设的施工企业,施工机械、工器具的安全对对于生产任务的完成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施工机械、工器具也是完成生产任务必不可少的重要条件之一,为了满足电力建设施工发展的需要。为了把好机械、工器具的购买维修使用关,确保施工中的安全。
2机械、工器具的种类:
2.1.1施工车辆(不包括汽车、吊车)牵引、张力等车辆。
2.1.2起重工具:主要是指的转换、传递用的工具。
2.1.3汽、柴油、电动工具:主要是指以汽、柴油、电能为能源的施工机具。
2.1.4高空工具:主要指高空作业施工的支持与防护工具。
2.1.5专用安全工具或设备,重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2.1.6绝缘工具。
3机械、工器具的购买和依据
3.1机械、工器具的购买必须是经过领导同意,按计划进行。
3.2生产厂家必须是国有企业或知名度较高的、信誉较好的厂家。
3.3厂家必须提供国家对产品鉴定的报告书、生产许可证、还有使用说明书,以及产品的各种技术标准。
3.4所购大型机械生产厂家应有一支及时的售后服务队伍。
4机械、工器具验收和试验:
4.1书检查铭牌与外形尺寸应相符。
4.2外观检查:逐个逐件目视过关检查。
4.3寿命与可靠性检查:检查易损部位、保安装置等。
第3篇 施工安全例会制度范本
为了进一步搞好安全施工,强化安全意识,特制定本制度。
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
2每次例会施工负责人和安全员必须参加,无故不参加者,将根据公司有关制度给予罚款。
3会议内容
3.1由项目经理主持会议。
3.2传达上级部门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
3.3针对生产状况,学习有关安全规程和安全技术等。
3.4各单位和项目部介绍本月的安全情况及事故情况,每次大型活动后交流经验。
3.5布置下月安全工作及安全活动内容。
4发放有关文件及材料:工程施工安全技术、安全简报、各类报表等。
第4篇 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各班组的安全生产管理力度,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止伤亡事故的发生,进一步规范施工现场检查制度。根据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制订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结合本项目部实际情况,特制订以下安全生产奖罚条例:
一、奖励
1、在整个项目施工期间,无重大伤亡事故、无重大机械设备事故、无火灾事故、无治安刑事案件的班组,项目部命名为安全先进班组,颁发奖状、锦旗和奖金,以资鼓励。
2、在施工期间,项目管理人员、班组长、职工及时发现、消除事故隐患,避免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项经部将视情节予以200元以上的奖金。
3、凡在施工过程中、从开始至竣工无发生施工无违规的单位,报公司批准积极予以奖励。
二、处罚
1、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高空作业未系安全带的罚50元/次,不扣好帽戴的罚20元/次。
2、凡发现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现象的罚责任人50元以上。
3、穿背心、短裤、拖鞋及赤膊、酒后上班的罚50元。
4、不走施工安全通道、斜道、楼梯,而攀登外脚手架的罚50元。
5、各工种在施工期间向空中乱仍或随意向下坠落物件的罚100元以上。
6、晚上或午休睡在脚手架上的罚30元。
7、未经施工负责人批准,随意拆除脚手架拉结、模板支撑的罚50元。
8、未经施工负责人批准,随意拆除临边、洞口防护栏或盖板的罚100元。
9、未经施工负责人批准,随意拆除安全网的罚50元。
10、在脚手架上堆物超过200公斤/m2的,罚责任人100元。
11、各工种职工随意拆除机械、电气、电焊设备安全防护装置的罚50元。
12、在木工间、危险品仓库吸烟或乱扔烟蒂的罚50元。
13、未用插头,随意挂钩电线配电及私拉乱接电源罚50元/次。
14、在宿舍内使用煤油炉、电砂锅、液化气灶或电暖取暖的发现一次罚50元。
15、偷窃工地建筑材料设备、生活用品,情节严重者送公安机关处理,并罚200元以上。
16、在工地打架,根据双方情节轻重罚500元,被打者不还手,罚款补偿被打者。先出手打人者除罚款外开除出工地。各承包班组长未能管好自己的职工,未能在现场制止打架事件的处1000元以上罚款。
17、故意损坏或破坏施工现场安全设施、消防器材,造成安全隐患和事故的,除从重处罚外,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凡违反以上所定的罚款条例的,除个人给予罚款处理外,其班组长加罚100元。同一个人违反两次以上将给予加倍处罚。至本工程结束,若个人只违反一次的,罚金予以退回。
以上条列自2023年3月20日起执行,希望各班组落实清楚并坚决执行
在日后工作中大家相互监督与督促,让安全伴随着我们的工作。
沈阳山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庄盖高速公路交通管理设施工程第二合同段项目部
2023年3月20日
第5篇 建筑、安装工程和临时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对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管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凡对外承包的建筑、安装工程项目或招用临时工时,应首先审查其营业执照和有关证明文件。重大工程如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各安装工程,需经安全管理部门审查,报上级有关部门同意后,方可正式签订合同。
第三条 较大工程项目,施工前应有合同甲方负责甲方和乙方有关方面负责人参加的专门会议,研究安全施工方案,指定现场负责人,由其统一指挥,做到安全施工。
第四条 承包单位来厂施工需要用电时,应首先到动力公司办理申请用电手续,由动力公司指定接用电地点,未经许可乱拉临时线。
第五条 在施工中,必须临时停送电时,应先到动力公司办理停送电工作票,并指定联系负责人。
第六条 各单位的机动车辆,在厂区内行驶的速度,必须按26公里/小时的限速规定执行。不得超速和违章载人,车门、拉杆上不准站人。不准酒后开车。
第七条 承包单位在施工中,由于违章和其他原因造成我方员工伤亡、设备损坏时,应负责赔偿经济损失。
第八条 在搭脚手架时,应选用符合安全要求的材料,绑扎牢固,并对其安全性负责。
第九条 凡在施工现场动火,应提前一天到安全消防部门办理动火证。对私自动火者,按违反消防条例的规定处理。
第十条 各施工单位在现场存有易燃、易爆物品和容器时,必须设有醒目的防火标志。
第十一条 承包单位不得擅自焊制或使用乙炔浮筒等受压容器。
第十二条 承包单位来厂施工人员,必须服从本厂安全监察人员的检查,如违反安全规定,不听劝阻者,厂安全监察人员有权制止其作业,并处以经济制裁或一次性罚款,罚款从承包工程费中扣除。
第6篇 安全施工检查制度
第一条 安全施工检查是确保不发生人身伤亡,确保不发生设备事故,将事故苗头、隐患消除在萌芽之中的重要措施,也是督促人们遵章守纪,切实履行各级责任制的有力保障。为此,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各施工单位除进行日常性的安全检查外,还应组织进行定期安全大检查。
第三条 安全检查包括:一般性检查、阶段性检查和季节性检查,防暑渡夏、防寒过冬、防雷。这几种检查可以结合进行,也可以分别进行。
第四条 安全检查应贯彻边检查、边整改的原则,一时改不了的应立项制定计划措施,安监部门督促限期整改。
第五条 定期进行安全施工检查,负责组织的单位负责人应主持参加。
第六条 安全检查的内容如下:
一、查领导是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施工(生产)方针,是否把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付诸实施;是否做到“五同时”,以及各级领导安全施工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二、管理、查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帐、表、册、卡的建立及执行情况,查安监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安全管理效能;查安全网络组织和活动情况;查工地和班组安全管理工作。
三、隐患;查施工现场存在的事故隐患,查违章违纪,查安全设施及安全标志的设置,查文明施工情况。
四、查事故处理是否真正做到了“四不放过”;是否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统计和上报。
第七条 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应填写“安全文明施工整改通知单”分送有关单位限期处理。对重大或涉及施工现场全局的问题,应同时抄送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八条 存在事故隐患的单位领导接收到《安全文明施工整改通知单》后,应积极组织整改。对因故不能立即整改的问题,应采取临时措施并报监理单位、指挥部安监部备案。
第九条 各施工单位、指挥部安监部应建立事故隐患的登记、整改、检查及管理台帐。
第7篇 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标志管理制度
第一条 安全标志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安全标志用以表达特定的安全信息,对提醒人们注意不安全的因素,防止事故的发生起到保障安全的作用。
2、施工现场在有必要提醒人们注意安全的场所醒目地方,必须设置安全标志牌。
3、项目部选购和制作的安全标志牌,必须符合gb 2893-82《安全色》,gb2894《安全标志》,gb16179-1996《安全标志使用导则》的规定。
4、标志牌设置的高度。应尽量与人眼的视线高度一致。标志牌的平面与视线夹角应接近90度角,观察者位于最大观察距离时,最大夹角不低于75度。
5、标志牌不应放在门、窗、架等可移动的物体上,以免这些物体位置移动后,看不见安全标志。标志牌前不得放置妨碍认读的障碍物。
6、现场安全标志的布置要先设计,后布置。项目部技术负责人要根据现场的实际设计好具有针对性、合理的安全标志平面图,现场依此进行布置。
7、施工现场安全标志,不得随意挪动,确需挪动时,须经原设计人批准,并备案。
8、标志牌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如发现有破损、变形、褪色等不符合要求时应及时修整或更换。
9、项目部要派专人管理现场的标志牌,对损坏和偷窃标志牌者要严肃查处。
10、工程竣工后,项目部要统一收集、保管标志牌,以备后续工程施工使用。
第二条 安全色与安全标志:
1、安全色是表达安全信息含义的颜色,表示禁止、警告、指令、提示等。目的是使人们能够迅速发现或分辨安全标志和提醒人们注意,以防发生事故。
红色:含义禁止,停止。
用途禁止标志,停止信号,禁止人们触动的部位
黄色:含义警告,注意。
用途警告标志,警戒标志,机械传动部位等
蓝色:含义指令,必须遵守的规定
用途指令标志等。
绿色:含义标示,安全状态,通行。
用途标示标志,安全通道,通行标志,消防设备和其他安全防护设备的位置
红白间隔条纹:含义禁止越过
用途现场防护栏杆,安全网支撑杆
黄黑间隔条纹:含义警告危险
用途洞口防护,安全门防护,吊车吊钩的滑轮架等。
第三条 安全标志分类
安全标志是由安全色、几何图形和图形符号构成,用以表达特定的安全信息。安全标志分为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提示标志四类。
⑴禁止标志是禁止人们不安全行为的图形标志,基本形式是带斜杠的圆边框。
⑵警告标志是提醒人们对周围环境引起注意,以避免可能发生危险的图形标志。基本形式为正三角形边框。
⑶指令标志是强制人们必须作出某种动作或采用防范措施的图形标志。基本形式为圆形边框。
⑷提示标志是向人们提供某种信息(如标明安全设施或场所等)的图形标志。基本形式为正方形边框。
第8篇 线路施工库房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大队仓库消防安全管理,保障人身、物资、设备免受火灾危害,根据《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以及有关消防安全规定,结合大队库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大队范围内所有库房的消防安全管理,驻外各小队及班组可依据本规定,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规定。
3管理规定
3.1 所有仓库,应设专(兼)职仓库保管员,负责库房的日常管理。
3.2 所有物资材料,无论是新购入还是领用后收回,必须履行验收入库登记手续。
3.3 库房应通风,照明良好,门窗完好,不漏雨。
3.4 库房应有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无关人员不得随意出入。库管人员离开时必须随时锁门。
3.5 库房内禁止吸烟,动用明火必须经生产部安全管理者批准,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3.6 库房应配置灭火器材,消防器材应当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库管人员应会熟练使用。
3.7 库房内敷设的配电线路,需穿金属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保护。应当在库房外单独安装开关箱,保管人员离库时,必须拉闸断电;禁止使用不合规格的保险装置。
3.8 库房内不准人员住宿、休息,不准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具和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
3.9 物料的存放
3.9.1 物品应分类存放,置放有序。应保持一定的通道(垛与垛间距不小于1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0.5米,垛与梁、柱间距不小于0.3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2米)。
3.9.2 库管员应根据物料说明书的要求,采取适当的保存措施,确保物料存储环境(如温度、湿度等)符合规定。
3.9.3 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化学危险品应单独设库,确无条件时,也必须隔离单独存放,并做好专门的标识,在醒目处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应急处置方法。
3.9.4 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化学危险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及时进行安全处理,严防跑、冒、滴、漏。
3.10 要严格控制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化学用品和化工用品的发放,需要领用时必须经有关领导同意。
3.11 库房人员应定期检查库存物资状况,仓库管理单位(部门)应定期组织盘点。
3.12 仓库管理单位(部门)应把库房作为日常安全巡逻、例行安全检查的重点,及时发现、处置安全隐患,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9篇 施工升降机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1、升降机安装完成后应经有资质的专业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2、司机在作业前要认真检查升降机的安全装置是否安全有效,认真按照操作技术规程执行运转前的日常各项检查保养工作,并每天做好交接班运行情况记录。
3、梯笼乘人、载物时应使载荷均匀分布。严禁超载、超重、超员等使用。
4、操作人员及维修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5、升降机每次启动前要鸣警示意,运行时司机必须精神集中,严禁与别人闲谈、打闹、看书报等。
6、不得携带超长、超重、易燃易爆等物品乘梯。严禁无关人员乘梯。
7、使用单位应保证升降机设备的完好和安全运行、定期保养。
8、在视线差、大雾、雷雨、导轨冰冻、风力达六级以上应停止作业,并将梯笼降到底层。
9、升降机运行上下班人员集中时段,必须安排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跟班作业,有效控制超员、超载等不安全隐患发生。
10、由于升降机操作人员或维修人员违反操作规程、失职,造成乘员生命财产损坏等责任事故的,由升降机管理单位和责任人按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1、升降机使用施工队要落实管理责任制,明确检查管理责任。
第10篇 建筑公司施工班组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施工生产一线班组安全生产管理,统一规范班组安全管理标准,提高一线员工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达到员工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目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依据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理》和总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要求制定。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北京建筑公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班组安全组织
第四条 班组长是班组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班组安全工作负全责。
第五条 班组必须设1名兼职安全员,协助班组长全面开展班组的安全管理工作。安全员不在岗时必须明确代管人员。班长不在岗时,安全员有权安排班组有关人员处理与安全有关的工作。
第六条 班组分散作业时,每小组的负责人即为安全负责人。
第七条 班组必须实行安全轮流值日制度,除新员工外每天或每周轮换1人进行安全值日,安全值日员的主要任务是协助班组长、安全员开展好日、周的安全工作。
第三章 班组安全教育
第八条 班组教育内容
一、本班组的概况和工作范围;
二、本班组的危险源及控制措施;
三、本岗位、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
四、单位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守则;
五、安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所操作机械设备、工具、器具的安全使用要求;
六、各种事故的应急处理和救护知识;
七、本单位的安全动态。
第九条 班组教育要求
一、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使用前,班组必须组织员工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和测试;
二、新员工、换岗员工上岗前必须经过班组级安全教育,教育时间不少于40学时;
三、安全操作规程考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不及格者要复学复考,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独立工作,教育内容,考试分数要记入“班组安全教育台帐” 或填写教育记录卡;
四、班组应适时组织安全操作的技能训练,举行事故应急措施演习,掌握处理各种事故的能力,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五、对受安全教育后的人员,班组长或安全员必须检查教育效果,并签署是否同意上岗意见,1周以后1个月以内复查。
第四章 班组安全活动
第十条 班组班前会(班组安全交底)
一、结合当日的具体生产任务及工作环境,详细布置安全工作;
二、根据施工项目特点、危险危害因素,讲解安全注意事项和控制措施;
三、传达上级安全生产指示和事故案例;
四、学习、抽考员工安全操作规程;
五、班组会情况记入班组安全生产日志,安全交底双方签字确认。
第十一条 班组每周例会
一、班组每周必须组织一次班组安全例会。时间不少于1小时,例会时间一般安排在周一;
第11篇 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施工作业是指在生产区域内进行新建、改扩建、检修、维修等施工作业项目。
第二条建设单位应按照《承包商安全管理规定》对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资质审查,不合格者不得录用施工。
第三条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应按《合同法》签订施工作业合同书,合同书中应有安全条款,或签定安全作业协议书。
第四条施工单位进入生产设施、装置施工现场检修和维修作业,应严格执行集团公司和建设单位的各项管理制度。
第五条施工单位应对施工作业现场的安全全面负责,建设单位应对施工现场实施安全监督管理。
第六条施工作业前,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和进度计划,报建设单位主管部门审批,并办理施工作业许可证。
第七条施工单位人员进入生产设施和装置施工现场,应按《生产厂区封闭化管理规定》执行。
第八条建设单位负责在施工作业现场划出安全隔离作业区,施工单位根据作业内容和作业场所环境情况制定出安全有效的作业区隔离措施方案。
1.建设单位有关主管部门、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基层单位负责审批施工单位制订的隔离方案,并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各项隔离措施。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确认达到安全施工条件后,方可进行施工作业。
2.凡与施工项目相关的工艺管线、下水井系统等,应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有毒有害及可燃介质的工艺管线必须加盲板进行隔离;通往下水系统的沟、井、漏斗等必须严密封堵;施工隔离区内凡与生产有关的工艺设备、阀门、管线等,均应有明显的禁动标志。
3.凡在运行的装置区域内进行施工作业,而又无法实施区域隔离的,必须由企业和施工单位共同制定安全措施和施工方案,并逐条落实,检查确认达到安全施工条件后,方可进行施工作业。
第九条 建设单位在不停产状态下进行施工作业,应制定可靠的安全措施并认真执行。
1.基层单位应制定边生产、边施工作业的事故处理预案,并组织员工进行学习和演练。
2.现场有施工作业时,不得就地排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介质。
3.遇有异常情况,如紧急排放、泄漏、事故处理等,应立即停止一切施工作业,撤离人员并及时报警和报告处理。
第十条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1.施工机具和材料摆放整齐有序,不得堵塞消防通道和影响生产设施、装置人员的操作与巡回检查。
2.严禁触动正在生产的管道、阀门、电线和设备等,严禁用生产设备、管道、构架及生产性构筑物做起重吊装锚点。
3.施工临时用水、用风等,应办理有关手续,不得使用消防栓供水。
4.高处动火作业应采取防止火花飞溅的遮挡措施,电焊机接线规范,不得将裸露地线搭接在装置、设备的框架上。
5.施工废料应按规定地点分类堆放,严禁乱扔乱堆,应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第十一条在生产设施、装置等区域施工作业期间,建设单位应会同施工单位组织对施工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违反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施工单位和个人实行处罚,性质严重的应停止作业直至辞退。
第十二条施工作业涉及用火、临时用电、进入受限空间、高处等作业时,应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
第12篇 爆破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爆破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保护职工生命、财产和公共的安全,确保安全生产,根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和《爆破安全规程》,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各种爆破作业必须使用符合国家标准和部颁标准的爆破器材;
2、在爆破工程中推广应用爆破新技术、新工艺、新器材和仪表,必须经主管部门鉴定批准,方可使用;
3、爆破施工中必须执行“一炮三检”的制度,即(装药前检查、装药后检查、爆破后检查)。
4、进行爆破作业,必须设有爆破负责人、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爆破组长、爆破员和爆破器材负责人,各生产队长负责各种爆破工作;
5、凡从事爆破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特种作业培训,考试合格并持有特种作业资格证,方可从事爆破作业;
6、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新的爆破员,应在有经验的爆破员指导下三个月后,方可独立从事爆破作业,爆破员从事新的爆破工作,必须经过专门的训练;
7、爆破工程技术人员要根据地质结构,在确保周围环境安全的情况下,设计爆破方案,确定爆破参数,即(孔深、孔距、排距、起爆顺序及方向),并负责指导实施,负责爆破质量。
8、爆破员要按照爆破指令单和爆破设计规定进行爆破作业,严格遵守爆破安全规程;
9、爆破前要对爆区周围的自然条件和环境状况进行调查,了解危及安全环境的不利因素,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
10、装炮前检查周围环境是否有明火及其它不安全因素,装炮时必须佩带安全帽,并清退无关人员离开现场。
11、爆破装药现场不应用明火照明,爆破装药用电灯照明时,在离爆破器材20米以外可装220v照明器材,在作业现场或硐室内使用电压不高于36v的照明器材;
12、爆破前必须明确规定安全警戒线,制定统一的爆破时间和信号,并在指定的地点设安全哨,待施工人员、行人和车辆等全部避入安全区内后方可起爆,警报解除后方可放行,炮工的隐蔽场所必须安全可靠,道路必须畅通;
13、所有爆破器材的加工和爆破作业的人员,不应穿戴产生静电的衣物;
14、人工装药应用木质或竹制的炮棍。用装药器装药时,装药器必须符合要求;
15、起爆网络严格按照设计进行联接。敷设起爆网络应由有经验的爆破员或爆破技术人员实施并实行双人作业;
16、爆破后,爆破负责人带领爆破员亲自对爆破作业区进行全面认真地检查,发现哑炮及时清理,因特殊情况不能处理的,须在其附近设警戒人员看守,并设明显标志。确认作业现场安全的情况下发方可解除警戒,施工人员及机具方可进入现场。
17、爆破结束后,必须将剩余的爆破器材如数及时交回爆破器材库;
18、每次爆破后,都要对现场进行检查并填写爆破记录;
19、进行爆破作业时,由爆破负责人统一协调指挥、调动有关人员,对违反本制度和公司劳动纪律,不服从管理的人员有权进行处罚。
20、爆破负责人遇到特殊、重大情况时要逐级上报,尤其涉及安全、危及公司利益的问题隐瞒不报的,要严肃处理。
21、爆破员要认真学习有关爆破理论知识、相互交流学习、总结经验,共同提高业务水平。
22、每年度或一个较大的爆破工程结束后,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应提交爆破总结;
23、爆破记录和爆破总结,应整理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