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安全巡查制度
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安全生产巡查制度,确定巡查人员、内容、部位和时间,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巡查。
一、公司安全巡查员24 小时不间断进行巡查,每2 小时必须巡查一次。
二、公司重点部位:成品罐区、火车(汽车)装运线、酒精车间、醋酸车间等部位随时进行安全巡查。
三、安全巡查员应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理各种安全隐患,无法当场处理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期火灾及时扑救。
四、安全巡查人员要认真填写巡查记录,巡查内容包括:
1、用火、用电操作有无违章情况。
2、生产装置、设备有无安全隐患。
3、易燃、易爆装置、设备、管线有无泄漏情况。
4、各生产车间粉尘、噪声、空气等是否符合卫生技术要求。
5、冲、剪、压、切等设备有无安全保护装置。
6、工人劳动保护用品配备和使用情况是否按标准配备、放置在位、方便易拿、完整有效。
7、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通畅。
8、重点部位的安全记录填写是否真实、完整。
9、重点部位人员是否在岗。
10、其它安全情况。
第2篇 学校消防安全每日防火巡查制度
为了加强和规范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特制订此制度。
一、单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防火巡查人员为李树成、张欢欢、周玉彬、冯丞丞、陈建文、彭勇、李先勇、李华军、杨小灵。
二、防火巡查的部位和频次。(公众聚集场所在上课期间的防火巡查应当至少每天一次或不定期的巡查,并作好台帐记录;应当加强夜间防火巡查,其他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可以结合实际组织夜间防火巡查。)
三、巡查的内容应当包括:
(一)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五)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六)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四、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五、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第3篇 场所安全巡查制度
为了保护宾客、员工的人身安全及公司的财产安全,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场所巡查制度:
1、 安全巡查人员由专职管理人员和值班员担任。
2、 巡查应每2小时进行一次。
3、 巡查人员应尽心尽职,认真负责巡查整个工作区域,做好“四防”,确保公司安全。
4、 在公司范围内进行治安防范巡逻和检查,建立巡查、检查和治安隐患整改的记录。发现紧急情况及时报警,同时报娱乐中心管理人员和上级保卫部门,并组织人员做好先期处置工作。
5、 及时发现安全隐患,确保工作区域的水、火、电及员工及宾客的人身财产安全。
6、 营业结束时应当对营业现场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
7、 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8、 防火巡查内容:(1)、用火、用电有无声音情况;(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3)、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牌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5)、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在位情况;(6)、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9、 安全巡查人员应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10、 发现火灾隐患应当及时填写火灾隐患整改通知,并督促整改。
第4篇 s管理人员安全巡查工作制度
管理人员安全巡查工作制度
一、巡查区域
餐饮中心:食堂、营养餐厅
水暖中心:浴室、热水泵房、洗衣房、锅炉房、清水泵房、
地热车间
房管中心:单宿、环卫、准物业管理
医院:门诊抢救室、消毒室
馨悦公司:食堂、酒店、加工厂
二、巡查内容
设施设备运转情况;安全用电、用水情况;食品饮用水安全;持证上岗情况;职工标准执行情况;环境安全。
三、考核对象:
副科级以上干部、管理员和班组长(以公司认定的为准)
四、巡查次数:
正科级每月18次,副科级每月21次,管理员和班组长每班21次。在有效出勤日(包括值班日)内,管理人员因履行请假手续后(以公司办备案的请假条为准)离开工作岗位造成巡查次数达到不要求的,当月能补齐的当月补齐,当月不能补齐的,可以累加到次月补齐。
五、考核办法:
巡查次数以《管理人员安全巡查记录本》上记录的为准,公司考核办每周检查,每月形成通报。凡巡查次数达不到公司规定的,每缺1次,罚管理员或班组长50元/次,副科级干部100元/次,并纳入月度考核;管理员或班组长月度内安全巡查次数未达到考核要求的,不得参与当月“优秀班组长”评比;公司办管理人员在检查各单位安全巡查的同时,据实填写巡查记录,作为备查和考核依据。
第5篇 安全设施日巡查制度
为了保障运风高速公路的安全、有序、畅通,切实做好运风高速公路改造工程期间交通安全的控制,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确保改造工程顺利进行,特对交通设施巡视安全员制定制度如下:
一、 按规定着装进行每日巡视。
二、 接受高速交警四大队和路政人员监管。
三、 安全设施的摆放要按规范进行,保证齐全有效。
四、 巡视安全员,发现有标牌损坏、倒伏等进行修复更换,保证标牌鲜明起效。
五、 安全员发现太阳能灯,黄色闪灯电量不足要进行充电。
六、 安全员每日要进行隔离墩的维护和规范摆放。
七、 安全员要保证隔离墩的清洁卫生及隔离墩与隔离墩之间的卫生。
八、 巡视安全员要认真填写巡查记录表。
第6篇 ktv安全巡查制度
一、 责任人:
本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值班经理协助具体负责。
二、 巡查时间要求:
电影放映单位、演出场所应当在每日营业形开始前和结束后以及各场次之间,对营业区域进行全面安全检查,须做好检查记录。
其他文化娱乐场所应当在每日开始营业前和结束后对营业区域进行全面检查,并且在营业期间内每2小时至少进行1次安全巡查,须做好检查和巡查记录。
三、 重点巡查的部位、设施
(一) 办公区:
1. 严禁焚烧纸张等杂物;
2. 烟蒂放入烟灰缸中,不得随地丢弃,禁烟区域不得吸烟;
3. 不得使用煤油炉、酒精炉、热得快等危险设备;
4. 下班时进行彻底检查。
(二) 楼道内、安全通道、安全门、安全梯:
1. 严禁焚烧纸张等杂物;
2. 及时打扫卫生,清理烟灰缸、检查垃圾桶等;
3. 检查工作需要的各种电器设备,如吸尘器等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发现故障及时维修;
4. 禁止在楼道内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
5. 保证安全出口畅通,不得封闭、堵塞等;
6. 保证各种发光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等设施正常工作。
(三) 水吧:
1. 严格遵守电器操作规程,严禁使用国家规定不准使用的设备。设备出现故障立即停止使用并维修。电器不用时切断电源,注意防潮;
2. 保障排烟风道畅通,及时清理;
3. 注意食品卫生。油炸食品重点注意油锅、烤箱温度不要过高,油锅内油量不得过高。
(四) 场所内设置的超市:
1. 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
2. 禁止私设乱拉电源电线;
3. 交接班要做彻底检查、杜绝火灾隐患。
(五) 交配电室、空调机房、电梯机房、服务器机房:
1. 无关人员禁止入内;
2. 严禁吸烟;
3. 严禁存入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其他杂物;
4. 确保各项设施设备齐备、完好。
(六) 库房:
1. 严禁吸烟和动用明火;
2. 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
3. 禁止私设乱拉电源电线;
4. 货物码放须符合安监部门要求,不得过高过宽,保证通道畅通。库房门口不得堵塞;
5. 检查灯具、电线是否破损老化;
6. 交接班时作全面检查。
(七) 包间、包厢:
1. 严禁动用明火,不得使用煤油炉、酒精炉、热得快等危险设备;
2. 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
3. 烟蒂放入烟灰缸中,不得随地丢弃,禁烟区域不得吸烟;
4. 严格遵守电器操作规程,设备出现故障立即停止使用并维修。电器不用时切断电源,注意防潮;
5. 视频设备能够正常显示安全提示语,应急广播能够覆盖全部包间、包厢;
6. 保证各种发光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等设施正常工作;
7. 包间、包厢内不得设置内锁,不得作为居住使用;
8. 出入口保持畅通,不得封闭、堵塞等;
9. 客人离开后要做彻底检查、杜绝火灾隐患。
(八) 更衣室:
1. 严禁动用明火,严禁吸烟;
2. 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
3. 不得乱扔纸张等易燃杂物,保持整洁。
(九) 停车场:
1. 车辆按顺序摆放,保持安全距离,留出足够宽度的通道;
2. 严禁随意加油,禁止载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车辆驶入。
四、 处理方式:
1. 未发现隐患的,要做好巡查纪录;
2. 发现较小隐患并能够立即解决的,要及时处理并上报,做好书面纪录;
3. 发现较大隐患或不能及时解决的,要采取初步措施避免发生事故,同时向上级领导汇报,并做好书面纪录。
五、要求:做好检查和巡查记录,妥善保存备查。
第7篇 农产品安全巡查制度范本
为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全面履行监管职责,不断强化监管措施,实现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目标,制定如下监管制度。
一、监督检查对象
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及收贮运等活动的主体。
二、监督检查内容
(一)农业投入品的生产、经营情况;
(二)生产主体农产品生产记录建立情况;
(三)生产主体使用农业投入品使用情况;
(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情况;
(五)农产品包装标识情况;
(六)农产品质量标志使用情况;
(七)依法需要实施检疫的动植物及其产品的检疫合格标志、检疫合格证明情况;
(八)生产经营主体的自律制度建设情况;
(九)农产品在包装、保鲜、贮存、运输中所使用的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情况。
三、监督检查方式及措施
各级农业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行使监督管理职责。
(一)检查巡查。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定期检查辖区内生产主体在种养殖过程中投入品使用情况、自律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经营行为守法守信以及“三品”标识使用等情况,认真填写巡查记录,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督导生产主体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农资生产经营单位建立进货查验和销售档案记录。辖区内的生产经营主体每年最少巡查检查一次。
(二)检验检测。根据上级农业部门的监测计划,结合当地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分布及变化情况,适时调整监测品种、监测区域、监测参数和监测频率,制定并组织实施辖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县级侧重监督抽查,乡镇以实施快速检测为主。原则上县级年度定性检测200批次以上,乡镇快速检测50批次以上,每年度形成当年总结分析报告。
(三)分析会商。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结果和检查巡查情况,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产业部门、监管部门、检测机构等单位开展分析会商,着重研究监管检测过程中发现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隐患和薄弱环节,研判农产品质量安全形势,对不合格产品进行结果分析,对潜在可能影响农产品安全的风险因素及时研究制定措施,指导安全生产。
(四)监管联动。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产业扶持联动,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结果作为各类农业项目申报实施的前置要求,全面落实生产主体责任,对有不良记录、使用违禁投入品、连续两次抽检不合格的生产主体,取消授予的有关称号,三年内不予项目扶持。积极争取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列入对地方政府的考核内容,严格执行“一票否优”制度。
(五)宣传告知。积极通过报刊、电视、农业信息网、农民信箱等媒体和专题讲座、咨询服务、科技下乡、农技人员联基地联大户、农产品质量安全直通车等活动进行宣传告知,向生产经营主体、消费者积极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和有关法律法规,解读工作部署和出台的政策措施,报道监管工作进展情况和政策落实情况,坚持正面宣传教育,积极开展舆-论引导。
(六)执法处罚。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和使用禁用的农(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隐性成分等违法行为,对检查或监测中发现的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产品,责令停止销售、进行无害化处理或者予以监督销毁;对责任者依法给予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行政处罚;对构成犯罪的,严格落实案件移送制度,将相关线索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应急处置。制定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成立应急组织,明确各应急成员单位职责,建立分工明确的应急处理责任制和预警机制,规范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分级及应急响应程序,做好技术储备、应急物资、应急装备等保障工作,确保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反应迅速、决策准确、措施果断、运转高效、处置得当、处理到位。
(八)信息公开。县级以上农业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免费向社会公布日常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信息的咨询、查询方式,每半年向社会公布辖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结果,每年向社会公布辖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红黑名单”。畅通农产品质量安全举报、投诉途径,完善举报线索受理、核查、移送、反馈机制,对举报人实施奖励和保护。
四、监督检查程序
(一)制定检查计划。确定检查范围、检查内容、检查方式、时间安排、工作要求,并正式印发部署。
(二)实施检查。按照检查计划,认真组织落实检查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落实人员,明确责任,对存在隐患苗头性的重点品种、重点区域开展不定期突击性检查,严防出现区域性、行业性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
(三)检查结果汇总。各类检查工作完成后,各地将有关情况汇总后上报市农业局。
(四)通报检查结果。根据检查的情况,对检查基本情况、存在问题进行通报,并提出下一步工作要求。
(五)整改后处理。组织各地农业部门督促辖区内生产主体认真落实整改,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并报告县农经局。
五、监督检查处理
依据《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辽宁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一)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经检测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有权查封、扣押。
(二)使用农业投入品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罚。
(三)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未建立或者未按照规定保存农产品生产记录的,或者伪造农产品生产记录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罚款。
(四)销售的农产品未按照规定进行包装、标识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罚款。
(五)使用的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等材料不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的技术规范的,责令停止销售,对被污染的农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对不能进行无害化处理的予以监督销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六)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销售的农产品有下列情况:1.含有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兽药或者其他化学物质的;2.农药、兽药等化学物质残留或者含有的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3.含有的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生物毒素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4.其他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责令停止销售,追回已经销售的农产品,对违法销售的农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或者予以监督销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七)冒用农产品质量标志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八)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8篇 防火安全检查巡查制度
1、公司每月组织对市场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
2、市场管理服务部、综合管理服务部每月组织一次市场消防安全检查。
3、市场现场管理员、保卫班人员每天应按规定要求在责任区内进行市场消防安全巡查。
4、重大活动、节假日前由公司组织,联合工商、公安等部门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整治。
5、各级检查应认真做好记录,对发现的不安全因素应落实整改措施,发现重大隐患时,应立即采取防范措施,并上报公司。
6、巡查内容:市场内是否有火险隐患,市场消防设施(灭火器、消火栓、报警按钮、模块等)是否完好无损或遮挡情况,店面装璜有无审批手续及私拉乱接电线现象等。
7、巡查时间:定时巡查和机动巡查相结合。定时巡查:上午巡查一次,中午巡查一次,市场关闭前巡查一次。机动巡查由班组长安排。
8、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不能当场处理的,应及时向管理部门负责人汇报,并做好交接班工作。
第9篇 某职业学院校园安全巡查检查制度
职业学院校园安全巡查检查制度
为更好贯彻落实关于学校'综合治理'、'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实施意见精神,确保学校安全、稳定,保证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及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牢固树立学校教育'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切实承担教学管理和保护师生平安的责任,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有效的开展,制定学校安全工作巡查检查制度。
一、学校成立安全工作巡查检查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和切实可行的措施。
二、充分利用一切可利用的宣传媒体,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
三、经常组织有关人员排查校园安全隐患,并及时进行整改。确保校园安全和校园周边环境秩序良好。
四、学校总务处定期对食堂、商店进行检查,严格进货渠道,保证商品质量,确保师生的饮食安全,严格餐具消毒制度,预防各类传染病的发生,阻截病从口入。
五、学校每学期全面进行安全隐患的排查,在自查的基础上,强化整改措施,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
六、各班级每学期进行一至二次班级安全隐患的排查,举行一次安全主题班会,增强学生安全意识,提高防范能力,保证学生的人身安全。
七、学校设立安全督查队,每天加强校园内部的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维护校园正常教学秩序。
八、学校成立以各班级生活委员为主的安全员,重点加强班级内部安全督导工作,营造安全的小环境。
九、体育教师加强体育课的安全教育,认真检查场地器材,加强保护工作,平安的上好每节课。
十、学校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对损坏和过期的灭火器进行维修和更换,确保关键时刻,拿得出,用得上。
十一、教务处加强实验室的安全检查工作,严格实验操作规程,加强危险药品管理,保证学生实验课不出现意外伤害事故。
第10篇 镇学校安全巡查员工作制度
1、设置安全巡查员岗位的目的在于校、园领导能够及时掌握校园内敏感、要害部位的运行状况,将“预防为主”的理念落到实处。
2、巡查员直接对校园主管安全副校长负责。
3、有条件的学校可以设置专职巡查员,反之,要设置兼职巡查员,并给与一定的待遇。
4、巡查员工作密度视校园规模而定,或者每日巡查一次,或者两天巡查一次。
5、学校要尽心绘制校园敏感、要害部位布局图,巡查员要依图巡查,不能陋点,做好记录,以备核查。
6、巡查中发现的异常情况要如实汇报;主管领导要现场踏勘,安排整改。
7、巡查员要对整改结果跟踪巡查,直接对主管领导负责。
第11篇 艺校校园安全巡查制度
艺术学校校园安全巡查制度
为了保障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维护学校良好的育人环境,加强安全隐患的防范及值班人员的责任意识,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落实逐级安全责任制和岗位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二、教师值班人员在学生休息1小时后,巡查校园确认正常后,方能休息。前后传达室保安,每隔一小时在校园内巡查一次。
三、巡查中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处理并填写好安全巡查记录,如遇到自己不能处理的,需要与有关人员及时电话沟通。
四、检查部门应将巡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及时整改本部门存在的安全隐患。
五、对巡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第12篇 学校卫生安全饮用水巡查制度
1、 学校毛伟名老师负责双才小学的饮用水卫生监督巡查工作。
2、 发现饮用水污染出现时应及时向学校和中心校报告。
3、 当发现饮用水污染危及人体健康,须停止使用时,对污染原因进行查找及时整改恢复供水。
4、 饮用水安全管理员每天都应对学校的水源点、供水设备、管道。水池、水缸、开水桶、饮水机进行检查,并作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整改。
护国镇双才小学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