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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物业管理项目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51

某物业管理项目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

第1篇 某物业管理项目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项目管理,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避免造成人员伤亡、职

业危害和重大经济损失,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在存在危险因素场所工作的全体员工。

一、较大危险危害因素场所的确定。

根据国家标准《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gb/t13861—1992)确定本项目具有较大危险危害因素场所。

二、安全规定

1、 属于具有较大危险危害因素的场所,在物业管理处必须进行登记建立档案,具有较大危险危害因素的设备必须由具有相应安全技术资格的专人进行操作。

2、 具有较大危险危害因素的设备必须按照有关安全技术要求进行定期检测、检验。

3、 长期处在具有较大危险危害因素场所工作的职工,必须按照职业安全卫生要求进行定期健康检查,对不适合在该场所从事作业的人员,由行政人事部调离原岗位,安排适宜工作。员工健康体检由行政人事部牵头组织。

4、 临时出现的危险性场所,必须设置监护人,监护人必须具有相应的应急处置能力,且必须坚守岗位,待工作结束后方可离岗。

5、 为防止造成人员伤害设置的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

三、设备、设施安全保障

1、 生产经营设备、设施应有配套的安全设备或安全警示装置《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凡可产生危险、有害因素较大的场所、部位,都应设置相应的安全防护装置,例如,设备的可动零部件是否设置有相应的安全防护装置,凡人员易触及的可动零部件,应尽可能封闭或隔离。对于操作人员在设备运行时可能触及的可动零部件,必须配置必要的安全防护装置。对于运行过程中可能超过极限位置的生产设备或零部件,应配置可靠的限位装置。

2、 安全设备、设施使用、维护、检测的安全保障《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根据这条规定,安全设备使用安全保障应包括安装使用方面的保障和维护、保养、检测、管理方面的安全保障。

第2篇 物业保安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物业保安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新员工的入职消防培训,教授公司各部门的消防设备及各种设备的使用及其维护保养;

2.在职员工的消防培训,培训有关预防措施,考核消防器材知识和操作程序;

3.将培训结果转送培训部,作为员工评估及其工作评级的一次标准;

4.培训实行签到制,不准缺席,若有急事处理,必须报请部门经理审批后执行。

第3篇 某物业辖区安全防范工作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物业辖区安全防范工作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一) 报告范围

1、凡在责任区内发生的,并与秩序维护工作相关联,造成的社会影响或经济损失较大的事项,均属报告的范围。

2、责任区内发生的打架、斗殴、流氓滋事等严重影响顾客、服务中心正常生活、工作秩序的治安案件。

3、责任区内发生(现)的火灾、重大事故隐患、顾客非正常死亡情况等。

4、责任区内发生(现)的凶杀、强奸,顾客被绑架、敲诈,家庭财产(车辆)和公共财物被盗(抢)等恶性刑事案件以及重大案件线索。

(二)报告内容

1、案(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和涉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以及过程、结果等等。

2、案(事)件处理的方法与进度,下一步的计划,需要提请公司协助解决的具体问题等等。

(三)报告程序

1、正常情况下的报告程序应该是逐级上报,只有在紧急情况下才可以越级直接向公司主要领导报告。

2、安全管理部内部的一般报告程序是秩序维护员向领班报告,再由领班向安全部主管和经理汇报。

3、服务中心向公司报告重大事项的一般程序是,由服务中心经理向公司主管领导报告。

(四)报告时限

1、凡接到发生重大事项的报告,无论哪一级都必须全力以赴,争分夺秒,按规定予以正确处置,同时要迅速采取果断措施,防止事态扩展,务必将社会影响和经济损失降至最低限度。

2、一般的治安案件发生后,在两小时内必须向安全管理部或公司主管领导报告。

3、一般的刑事案件发生后,在一小时内必须向安全管理部或公司主管领导报告。

4、火灾或重大刑事案件发生后,须及时向安全管理部或公司主管领导报告。

5、事件发生后填写《紧急事件登记表》存档,并于事件发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填写《紧急情况处理报告》交品质秩序维护部。

第4篇 某物业保安部安全制度

物业保安部安全制度

(一)预防工作作业事故

(1)工作执勤人员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安全规定,按照规定路线进行,不得私自改变路线。按照规定携带安全装具。

(2)交接班应当交清险情和应该注意事项。

(3)工作时间不长的员工、对地型不熟悉的员工不得单独执勤。

(二)预防失火事故

(1)要严格遵守安全规定,在禁止使用烟火的地方不得违规。要经常检查和消除火灾隐患。

(2)使用明火灯具时,应当避开易燃物体人员离开或就寝时应当将灯火熄灭。严禁使用汽油等挥发性强的燃料。

(3)在冷天时严禁私自点火取暖。

(三)预防触电和雷击事故

(1)非电工操作人员严禁私接、私改电线和线路。禁止将电话线、广播线与输电线捆绑在一起。禁止在输电线路上搭、晒东西。

(2)发现有人触电,应当立即切断电源或者用绝缘物挑开电线。

(3)禁止擅自使用电炉或大功率电器。

(4)雷雨时,不得站在室外突出的高出,不得在大树下、电杆和高压线下避雨或者逗留。

第5篇 办公大厦物业安全管理制度

办公大厦物业安全管理制度

1.0目的

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搞好劳动保护,使员工按照安全生产的要求从事生产活

动,确保安全文明生产。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集团大厦管理服务活动中的安全管理。

3.0职责

3.1作业人员严格按安全管理制度要求进行操作。

3.2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安全知识培训与检查。

3.3管理处经理对安全生产与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4.0管理制度

4.1设备运行

4.1.1值班人员严格按各设备操作规程操作,以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4.1.2对设备的运行情况认真做好巡检和记录。

4.1.3维护好设备,严格执行《设备维护保养工作规程》,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

4.1.4保持设备机房环境整洁,温度、湿度应保持于正常值内。

4.1.5设备运行发生故障,应立即采取安全应急措施处理跟进。

4.2安全作业

4.2.1电工作业

a.电工工作前,应穿戴好绝缘防护用品,仔细检查各种工具,保证使用的工具绝缘性能良好。

b.绝缘手套使用前,必须进行仔细检查和空气实验,如发现有裂纹或漏气,不得使用。

c.绝缘鞋不准裸足穿用。

d.在作业场所检修低压线路和设备时必须停电进行。总闸必须挂有'有人工作,禁止合闸'标志牌,或者拆除熔断丝,即有明确地'断点',以防止误合闸。

e.各供电回路的操作开关,要有清楚明显的标志。停电时,先停负荷开关,后停隔离开关(即先用电点后供电点);送电时,先送隔离开关,后送负荷开关(即先供电点后用电点)。

f.尽可能不要带电作业。如必须带电作业时,应遵守带电作业的有关规定,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如设隔离板,有专人监护等)。

g.在带电检修或操作电气设备时,不准用湿手或带油、湿手套触摸电气设备。

h.在危险的场所或者危险的情况下,严禁带电作业。

i.严禁在倒闸操作和事故处理过程中交接班。若交接班过程中有事故发生,应停止交班。由交班人员处理事故,接班人员协助。电工必须熟练掌握触电解救和人工呼吸的方法,以备急用。

j.如发现有人触电,应立即切断电源。如来不及切断电源且为低压时应用干燥的不导电物体,将触电者脱离电源。如为高压,则必须想尽一切办法切断电源,然后对触电者及时采取人工呼吸法进行急救,同时尽快通过'120'与医院联系。

4.2.2电梯工(包括电梯维修工)作业

a.机房设备的维护保养,必须特别注意安全。维护保养时一般必须切断电源,特殊情况下不能拉开电源时,应有足够的安全措施,并小心谨慎地工作,以免触电或卷入引绳轮等造成人为伤亡和设备事故。

b.机房内禁止带入火种,严禁在机房或电梯轿厢内吸烟。机房内消防器材应齐备良好。

c.电梯因检修或保养须停机时,必须确认轿厢内无乘客后,方可停机。

d.在保养、维修中必须注意工作的协调和配合。有人协同工作时,行机停机都必须扬声,得到对方的答应后方可操作。

e.在轿厢做检修、保养工作时,除了判断故障和调试需要外,禁止快车。在井底作业时,首先开亮井底灯,按下井底安全掣,若上方有人必须佩带安全帽。

f.下井底作业时,禁止闭厅(厅站留有人监视时例外),厅门口必须摆设告示牌,防止无关人员靠近。

g.进入井道、井底作业时间共计超过一小时者,必须严格执行井道、井底作业指令规定。

h.进出厅门或维修保养厅门时,只许用工具垫门脚,严禁挂门缆仔,防止门缆仔放不正,造成事故。

i.维修、保养工作完工时,必须认真清理现场,清点工具和物品,切勿遗留。

j.机房、井道因工作需要进行动火作业时,须在保安部办理动火证,必须遵守大厦动火作业规定,指定专人操作,专人监视,事后清理火种,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k.严防水渗入机房或电梯。如电梯有水渗入应立即停止使用,以免发生触电事故,并立即采取措施。

l.须盘车救人时,须切断一切电源,方可按程序救人。

m.维修、保养停用电梯时,均应在该梯首层挂告示牌。

4.2.3焊工作业

a.焊工(含电焊、气焊,下同)工作前,必须穿戴好工作服和防护用品,不准裸露身体,以防止烫伤和触电。

b.焊工进行焊接作业前,应仔细检查各种工具,如电焊钳握把与电缆的联接是否牢固、可靠,焊把线皮是否有破损,确认一切正常后才能施焊。

c.焊接前,还应检查工作场地周围有无易燃、易爆物,应清除或隔离后才能进行焊接。必要时还应配备灭火器等相应的消防器具及有专人监护。

d.地线连接必须符合安全技术要求,不得将地线随便捆绑或缠绕在被焊工件上。

e.开启电焊机前,应检查电焊地线是否与工件或其他导体连接,以防短路或触电。

f.焊接时,应戴好防护面罩,不得用手或其它物件遮眼,以防弧光伤眼。

g.在通风不良的条件下进行焊接时,除采取措施防止触电外,还应采取用排风扇排风等措施,保证通风良好,并有专人在外监护。

h.焊接时如采用行灯照明,一般情况下,应采用24伏的行灯。

i.凡有压力或装有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的管道、容器,严禁焊接作业。如果必须施焊,应先排空管道、容器内的压力,彻底清洗净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经过检查测试,确认达到安全要求后,再将所有孔、盖敞开,方可施焊。

j.焊接用电缆接头处必须接触良好,绑扎牢固,做到焊接时接头处'不冒烟'。

k.焊接电缆的载面积应根据焊接电流和所露电缆长度选用,防止电缆超载过热而引起胶皮损坏、燃烧,造成事故。

l.焊工敲焊缝药皮时,必须戴好防护眼镜,防止焊渣溅伤眼。

m.焊接工作结束或离开现场前,应检查工作场地有无火源隐患,并关闭焊机。

5.2.4高空作业

a.凡在高地面两米以上进行的作业,都属于高空作业。所有高空作业者,不论什么工种,进行作业的时间、地点,也不论专业或临时的,均应执行本制度。

b.从事高空作业的工人,必须进行身体检查。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及其它不适宜高空作业的人,一律不准从事高空作业。

c.凡遇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停止露天高空作业:

电、打雷、下雨;

六级以上台风;

高空作业可能发生危险的其他情况。

当上述情况过后,统经有关技术人员检查各种作业设备,确认无问题后,才

能恢复作业。

d.高空作业现场,应划出危险禁区,设置明显标志,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e.凡经常进行高空作业的人员。应配备工具袋。高空作业使用的小型工具,均应装入工具袋内,不准在钢管上,脚手架或其它高空作业架上乱放工具。

f.登高作业前,应仔细检查登高工具和安全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梯子、跳板、脚手架、擦窗机吊篮等。如有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改进或拒绝登高作业。

g.所有高空作业人员,不准穿硬底鞋,一律使用安全带。安全带一般应高挂低用,即将安全带绳端的钩子挂在高的地方,而人在较低处进行作业。

h.电焊在两米以上高空焊接时,必须找适当位置挂好安全带。确实无处挂安全带,又无其他方法解决挂安全带时,则应做好其他防护措施,确保安全操作。

i.进行高空焊接必须先将下方的易燃、易爆物品移至安全地带,还要采取措施,确保割下的金属或火花不致伤人或引起火灾等事故。

j.电焊工所用焊条,应装在焊条桶内,随用随取。用剩的焊条头,应装在铁盒内或找适当地方放好,待工作完毕一同带下。

k.高空作业人员不准从高空往地面抛掷物件,也不准从地面往高空抛物件,应使用绳索、吊篮、高架车或吊车传递物件。

l.站在跳板上工作时,不应站在跳板的端头。同一足板上站立作业人员不能超过2人。

m.高空作业的下方地面,严禁堆放脚手架,跳板或其他杂物。地面人员应禁止在高空作业区的正下方停留或通行。

n.严禁在高空作业时嬉戏打闹,严禁在高空作业区睡觉。

4.2.4车辆驾驶

a.严禁无证人员驾驶各种车辆,不得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

b.开车前,必须仔细检查刹车、制动器、喇叭、前、后灯转向系统等是否良好,不符要求时应立即修理。严禁驾驶设备不全或机件失灵的车辆。

c.身体不适,不能保证安全行车时,不得担任驾驶工作。

d.在行车时,必须集中精力,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交通安全。

e.行车应遵守下列规定:

严禁酒后开车;

严禁超速行驶;

严禁超载行驶;

如超车过程中与对面来车有可能会车时,不得超车;

不准超越正超车的车辆;

不准穿拖鞋驾驶车辆;

f.驾驶车辆时不准吸烟、饮食、与人闲谈或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

g.汽车、调头时,应注意地形及四周情况,并用喇叭或手势使周围的车辆、行人避让。

h.在大厦区内驾驶车辆时,要低速慢行,随时注意上空及道旁的物体、行人。

i.车辆没有停稳前,不准打开车门和上、下人。开车门要注意周围情况,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过。

j.人货车载重行车时,要注意防止争刹车、急转弯。

k.随车携带的消防灭火器要确保完好有效,有破损或故障要及时配换修理。

l.停泊车辆应安全牢靠。为防止偷盗要上安全锁或启用防盗报警器。锁闭车门窗。取车时,应仔细留意车辆情况,有无遭意外损坏。

4.3场地设施管理

4.3.1保持场地、设施完好,破损要通知有关部门及时配换,以防止偷盗、雨浸等

不安全情况发生。

4.3.2室内应保持通风、照明度好,地板应保持平整,翘起或破损地砖要及时修补。

4.3.3办公室的电脑、电气设备等,未经培训的人员不准使用,以避免触电和损坏。

4.3.4所有电气设备的修理和更换,必须由持证电工担任,其他人员不得随意修理和更换。

4.3.5禁止将几个电器插头插入同一个插座内,以防插座超负荷引起火灾。电缆也不宜埋设在地毯下面,以免电缆残旧或损坏也不易发现。

4.3.6下班后,必须将办公室所有电源切断,并关好门窗。

4.3.7存有重要资料(档案、帐册等)、保险柜等或设有技防装置的办公室,下班后应将技防装置设定在工作状态。

4.3.8规定禁止吸烟的场地,应严格执行不得吸烟,并对违者执罚。

4.3.9所有消防设备设施应保证完好有效,有破损或故障要通知有关部门及时配换修理。

4.3.10客户在节、假日和晚上时间原则上不准进入大厦或办公室。如因工作需要,应征得大厦保安的同意,填写《加班登记表》方可进入。

4.3.11发生火灾时,应尽快报警,同时疏导区域所有人员撤离现场,并积极控制和扑灭火灾。

4.3.12一旦发生地震时,在高楼层工作人员,应尽快从防火门走下楼梯,切记不要乘搭电梯。

5.0相关记录

第6篇 学校物业公司员工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怎么写

1.为了保障公司员工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不断改善员工的劳动条件,预防各类伤害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 公司各部门在经营管理活动中,要认真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全体员工必须牢固树立'隐患重于明火,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观念,为业主创造安全、舒适的生活环境,为员工创造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

3. 各级管理人员在工作中,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安全法律、法令、法规。

4. 建立安全组织机构,健全各级安全管理责任制,做到责任明确,制度落实。

5.编制安全工作年度计划,将安全与工作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把安全管理落到实处。

6. 在工作过程中必须执行安全管理方针和操作规程,当工作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工作应服从安全,作业人员对违背安全管理方针的指挥和部署有权拒绝执行,并且及时向上级报告。

7. 全体员工要支持安全管理人员工作,使之正确行使安全监督、管理职责。

8. 安全检查

(1)安全检查内容:查思想、查管理、查隐患、查整改。

(2)安全检查重点:工作条件、生产设备、作业规范管理、安全卫生设施、工作人员的行为。

(3)安全检查发现的不安全因素、不安全隐患应要及时整改,对重大隐患应制定可靠安全措施,限期解决。

9.员工在工作中应执行安全卫生规定,正确使用保护用品、用具,遵守劳动纪律,遵章指挥、遵章作业。

10.制定年度安全卫生教育技术培训计划,要适时、宜人、内容合理,方式多样;

组织实施力求严密、严谨、讲求实效。

(1)安全知识教育:经过教育使员工了解劳动过程中潜在的危险因素,并熟练掌握其防范措施。

(2)安全技术培训:经过培训使员工掌握安全劳动技能,减少操作中的失误。

(3)安全意识教育:经过教育使员工在工作中自觉实施安全作业。

11.根据季节变化出现的作业环境、作业条件变化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安全观念,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

12.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工作人员必须经过有关部门进行安全技术培训,经过考试取得合格证方可上岗作业、工作。

13.管辖区内建筑物必须坚固,如有损坏或危险征兆,应及时修理或采取有效措施。

14.电器设备

(1)电器设备和线路的绝缘必须良好,裸露带电导体要设置安全屏护设施及明显警告标志。

(2)电器设备金属外壳必须根据技术条件,采取保护性接地或接零措施。

(3)在低压电器、线路带电作业时,应设专人监护,使用绝缘手柄工具和绝缘劳动保护用品。

(4)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必须要有触电保护器。

(5)在潮湿环境下使用行灯变压器,电压不得超过36伏特。

在金属容器内使用行灯变压器,电压不能超过12伏特。

(6)设备和线路要符合规格,并要定期检修。

15.进入检查井、地沟作业前,要确认检查井、地沟内是否有异常情况,无异常情况方可进入。

16.发生伤亡事故或紧急中毒事故,应立即抢救受伤人员,保护事故现场,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17.发现严重伤亡事故,公司应与有关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查清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确定事故的性质,由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7篇 物业公司安全护卫服务管理过程检验制度

物业公司安全护卫服务管理过程的检验

1.目的:确保公司安全护卫服务过程井然有序,文明服务,礼貌待人,防止违反安全护卫规章的行为出现和各类治安案件的发生。

2.适用范围:公司安全护卫工作。

3.职责:

3.1安全部负责对安全护卫工作进行抽检。

3.2管理处安全主管负责对安全护卫工作进行日检。

4.内容:

4.1安全护卫服务过程的分类与检验过程工作分配。

4.1.1安全护卫服务过程包括:

4.1.1.1道口护卫作业;

4.1.1.2大堂护卫作业;

4.1.1.3车(库)场护卫作业;

4.1.1.4巡逻护卫作业。

4.1.2检验

4.1.2.1抽检:

安全部依据安全护卫工作检验标准,每季度对各管理处安全护卫工作进行一次不定时的检查,检验结果上报分管副总经理和反馈到各管理处。

4.1.2.2日检(包括夜间查岗)

各管理处安全护卫主管依据安全护卫工作检验标准,对各护卫班安全护卫工作进行日检。管理处管理人员负责每周不少于三次的夜间查岗。

4.1.2.3对以上检验中发现的严重不合格应立即查找原因,及时采取纠正措施,并认真填写纠正措施报告上报质管部;发现隐患应及时采取预防措施,并认真填写预防措施报告上报质管部。

4.2质量记录

4.2.1管理处管理人员应当正确填写《管理工作日检报告表》和《夜间查岗记录表》。

4.2.2.安全部正确填写《安全护卫服务管理过程季度检验表》。

4.2.3《管理工作日检报告表》和《夜间查岗记录表》由管理处安全护卫主管保存,保存期为一年;《安全护卫服务管理过程季度检验表》由安全部保存,保存期为一年。

5.相关文件与记录:cop13.1不合格品(服务)的控制程序各种规章及职责

《安全护卫工作检验标准》

《管理工作日检报告表》

《安全护卫服务管理过程季度检验表》

《夜间查岗记录表》

《纠正措施报告》

《预防措施报告》

第8篇 小区物业安全岗位疑难问题工作指引制度

**管理处管理制度

小区物业安全岗位疑难问题工作指引

1.目的

规范停车场出入口岗应急处理流程、提高工作技巧,确保车辆安全。

2.范围

适用于**管理处。

3.方法和过程控制

3.1车辆出入口管理

3.1.1车位已满的指引

a.礼貌告知访客'本停车场车位已满',并引导访客将车停于附近停车场;

b.如访客执意进入,应主动询问访客来访对象,必要时通知控制中心联系业主/住户告知来访目的,或与访客联系。

c.如刚好有车辆驶出停车场,应视属固定车位或临停车位情况灵活处理。

d.如访客态度强硬或不友善,应立即通知班长前来处理。

3.1.2车位被占的指引。

a.礼貌、耐心地向车主解释被占原因,并说'对不起',争取车主理解和支持;

b.尽快就近寻找一临停车位让车主停放。

c.如车主执意停回其固定车位,立即联系占位车主挪车,并安抚车主稍等。

d.如占位车主外出,就近寻找一临停车位让车主停放,并联系被占车主尽快挪位。

e.如车主态度强硬或不友善,应立即联系班长前来处理。

3.1.3人、车、卡不符的指引

a.礼貌地告知车主将车靠边停放(如旁边无法停放,在确保无法逃逸的情况下应专人引导到指定位置),立即通知班长前来处理。

b.如属借用小区/大厦其它车主卡,应要求联系卡主前来协助处理,并郑重告知此做法会带来丢车等严重后果,确认无误后交费放行。

c.如不是车主开车驶出,应联系车主并经车主书面委托、驾驶者在《驶出车辆异常情况登记表》上签字确认后放行。

d.如属其它情况人、车卡不符,立即报警,交由公安部门处理,并做好防逃逸措施。

3.1.4忘带卡或卡丢失的指引

a.如车主属小区/大厦住户应礼貌告知车主回家取卡或通知其家人送卡,并引导车主靠边或停放指定位置,卡到核实无误后放行。

b.如车主不属小区/大厦住户,应耐心告知停车场管理规定,在确保无法逃逸的情况下应专人引导到指定位置停放,并通知班长前来处理。

c.如车主无法解释其行为,立即报警,交由公安部门处理,并做好防逃逸措施。

3.1.5卡丢失的指引

a.应礼貌告知停车场管理规定,并通知班长前来处理。

b.如车主属小区/大厦住户,引导车主靠边或停放指定位置,联系管理处核实车主、车等相关资料无误后放行,并要求车主挂失、补办新卡。

c.如车主不属小区/大厦住户,在确保无法逃逸的情况下应专人引导到指定位置停放,并联系交管部门处理;如态度恶劣,立即报警,交由公安部门处理,并做好防逃逸措施。

3.1.6固定卡过期的指引

a.应核实车主、车资料无误后,并要求车主在《驶出车辆异常情况登记表》上签字确认放行,告知尽快办理延期手续。

b.如车主态度恶劣,应立即联系班长前来处理。

3.1.7 车辆冲岗的指引

a.尽量采取措施实施拦截

b.无法拦截时,记住车辆品牌、颜色、号牌、驾驶者特点、行驶方向等,并立即通知中心报警和录像,同时通知部门经理和车主。

c.保护好现场,等候公安部门现场处理。

d.通知相关岗位准备该车的相关资料(车主资料、登记情况、进出凭证等)、协助公安部门调查。

3.1.8道闸被撞的指引

a.立即通知中心录像,并通知班长前来处理

b.采取相应措施防止车辆逃逸并引导靠边或停放指定位置,礼貌告知车主等候处理要求修复道闸或赔偿,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确认后放行。

3.1.9出入口交通堵塞的指引

a.在发生以上情况如造成交通堵塞,应立即通知相关岗位起用第二通道,并做好向车主的解释工作;

b.通知相关岗位利用警戒带封闭相关通道,并到现场指挥交通;

c.尽快处理事故,恢复通道。

3.1.10 车辆出入口岗停电的指引

a、随时备足《车辆临时出入凭证》,以备停电之需。

b、停电时,立即通知控制中心和班长,班长安排支援,确保停电期间车辆出入通畅。

c、关闭电脑电源,迅速动用摇柄摇起道闸并插上地桩,使用地桩控制车辆的进出,并向中心询问停电原因,统一回答口径。

d、启用《车辆临时出入凭证》,向进出车辆说明使用凭证的原因;月卡车辆在已知的条件下可以放行,如果无法鉴别必须经过控制中心确认方可放行,同时向住户致歉并说明原因。

e、恢复供电后,运行并检测系统等硬件设备,正常后恢复操作,并告知控制中心、班长,对停电过程中收回的临停卡进行检测,对停电的时间、原因、发放《车辆临时出入凭证》详细情况予以记录并交接。

3.1.11 高峰期间车辆出入口岗的指引

a、车辆出入高峰期间主要是指:早上7:00-8:30,晚上18:00-20:00。

b、通知班长,随时保证人员的支援,备足各类票据、零钱等。

c、各巡逻岗位确保固定在主要车场以及交通干道,引导和留意各车辆正常迅速的进出,及时发现车场隐患并上报,班长随时赶赴各车场岗处理紧急情况。

d、车辆在出场时要核对图像对比系统,发现显示图像、车辆进出不符时,及时通知控制中心、班长设法迅速核实,同时岗位尽量将车辆引导至车场岗旁边车位,并向车主解释致歉,核实、登记无误后迅速引导放行。

3.1.12 对于车主不让检查想冲岗的车辆,车场岗安全员必须耐心解释劝导、必要时可以采取果断措施、保护好出口地装、同时立即通知安全主办(主管)现场

处理、并维持好车场岗现场次序。

3.1.13对于以其他借口不愿缴费的车主,车场岗安全员必须耐心解释劝导、让车主理解我们的工作、特殊情况可以求助安全主办(主管协助解决)。

3.1.14对于酗酒、故意闹事出入车辆车主、在耐心解释同时、立即通知安全主办(主管)协助解决,必要时要报警、监控录像,车场岗安全员现场人员必须保持极大的克制、机智灵活保护自身安全、防止骂人、打架事件发生。

3.1.15对搬运物资的车辆,应与控制中心核实后,凭部门签署的《物资搬运放行条》并核准车牌后方可放行。

3.1.16对于供电、供水、城管、公安

等政府部门人员因办公事驾驶车辆进入小区,根据管理处规定可以免交停车费;对于属于上述政府部门的本小区业主,驾驶其私家车出入小区,应交纳停车费。

3.2商业街送货车辆管理的指引

3.2.1 所有商业街送货车辆不得进入小区,需在各出入口岗外指定位置停放卸货,货物进入小区商业街需由平板车运进,不得由机动车辆运输,同时注意噪音控制。

3.2.2 商铺送货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4:00-21:00,除新鲜果菜、容易变质食物接送、运钞车外,其他一律按此时间执行。

3.2.3 向送货车辆表明实施规定的原因,要求送货车辆遵守执行,避免车辆和货物堵塞路口,控制送货平板车的噪音。

3.2.4与送货车辆发生纠纷或不配合等情况不允许激化矛盾,应立即通知控制中心安排客户事务助理、商铺管理员到现场处理,片区班长协助。

3.2.5 所有送货进入商铺期间出入口岗必须通知相关岗位进行跟踪,防止噪音产生或堵塞路口等;所有送货摩托车严禁停放于商业街路口,如有发现警告三次并取证后将控制其正常进出小区。

3.3五和大道交通堵塞的指引

3.3.1 任何岗位发现小区周边五和大道区域堵塞,应第一时间通知控制中心、班长,由班长安排人员迅速到现场了解情况并反馈信息,堵塞严重时由控制中

心及时报警。

3.3.2交通事故引起堵塞,立即通知控制中心报警安排疏导,班长安排专人对接近**出入口的道路现场进行疏导,如发现有人员伤亡情况,可协助维护现场,并及时报警寻求支援,不主动实施,防止责任事故扩大,以不影响小区安全工作为主。

3.3.3雷雨天气情况发生交通堵塞,立即了解现场情况并上报,疏导接近**出入口的堵塞车辆,保证业主车辆迅速进出,报中心通知玉禾田人员疏通小区下水管道、渠、井等。

3.3.4 任何时间发现五和大道堵塞,必须及时汇报中心通知中南公司安排好公交车调度,保证五和大道的车辆畅通。

3.4车辆进场时发现有明显碰伤的指引

3.4.1 当车辆进场时出入口岗发现该车有明显的新痕迹,可及时向车主反映此情况,并设法了解痕迹产生的原因,要求车主签字确认痕迹是在场外产生。

3.4.2 将该车车牌号告之相关巡逻岗,由巡逻岗对该车的停放位置予以详细检查、登记,交接,并汇报班长。

3.5大型装修材料进入小区的指引

3.5.1 出入口岗发现有大型装修材料进入小区,主动礼貌询问其去向及基本用途,在情况没有清楚之前,不可让其进入小区。

3.5.2 如果发现装修材料不符合管理处的统一标准及要求的(如:雨蓬、遮阳蓬、防盗门等),礼貌地解释管理处的统一标准及形成原因,主动通知控制中心联系住户说明情况,现场无法处理的应及时汇报班长。

3.5.3 装修材料符合管理处统一标准的,要问明去向,提醒其卸货搬运时应注意的安全事项,通知相关巡逻岗跟踪搬运及施工进程情况。

3.5.4 无法辨别装修材料是否符合要求的,及时通知管理处装修管理前来辨别或者转达信息让其确认,解释原因,疏导车辆。

3.6深夜进入小区车辆的指引

3.6.1 对于晚23:00-5:30进入小区的临停车辆,询问车主,证实为业主身份迅

速放行,向其发放车辆进入《温馨提示》,并口头提醒其将车辆远光灯转换成近光灯,及时使用静音报警器防止噪音等事项。

3.6.2 非业主车辆需了解其来意及目的,同时通知岗位要跟踪到位。

第9篇 某某物业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怎么写

1.0目的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搞好劳动保护,使员工按照安全生产的要求从事生产活动,确保安全文明生产。

2. 0适用范围本公司生产与活动中的安全管理3.0职责公司安全主任负责安全工作的培训

4.0引用文件《安全生产与劳动保护实用大全》

5.0管理制度

5.1电工

5.1.1电工工作前,应穿戴绝缘防护用品,仔细检查各种工具,保证使用的工具绝缘性能良好。

5.1.2绝缘手套使用前,必须进行仔细检查和空气试验,如发现有裂纹或漏气,不得使用。

5.1.3绝缘鞋不准裸足穿用

5.1.4在作业场所检修低压线路和设备时必须停电进行。

总闸必须挂有'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标志牌,或者拆除熔断丝,以防止误闸。

5.1.5各供电回路的操作开关,要有清楚明显的标志牌。

停电时,先停负荷开关,后停隔离开关(即先用电点后供电点);

送电时,先送隔离开关,后送负荷开关(即先供电点后用电点)。

5.1.6尽可能不要带电作业,如必须带电工作时,应遵守带电作业的有关规定,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如要有专人监护等)

5.1.7在带电检修或操作电气设备时,不准用湿手或带油、湿手套触摸电气设备。

5.1.8在危险的场所或者危险的情况下,严禁带电作业

5.1.9严禁在倒闸操作和事故处理过程中交接班。

若交接班过程中有事故发生,应停止交接。

由交班人员负责处理事故,接班人员协助。

5.1.10电工必须熟练掌握触电急救和人工呼吸的方法,以备急用。

5.1.11如发现有人触电,应立即切断电源。

如来不及切断电源且为低压时应用干燥的不导电物体,将触电者脱离电源。

如为高压,则必须想尽一切办法切断电源。

然后对触电者及时采用人工呼吸法进行急救,同时尽快和医院联系。

5.2电梯工

5.2.1 机房设备的维修保养,必须特别注意安全。

维修保养时一般必须切断电源,特殊情况下不能拉开电源时,应有足够的安全措施并小心谨慎地工作,以免触电或卷人引绳轮等造成人身伤亡和设备事故。

5.2.2 机房内禁止带入火种,严禁在机房或电梯轿箱内吸烟,机房内消防器材应齐备良好。

5.2.3 客梯因检修或保养需停机时,必须确认轿厢内无乘客后,方可停机。

5.2.4 在保养、维修中必须注意工作的协调和配合。

有人协同工作时,行机停机都必须扬声,到对方的答应后方可操作。

5.2.5 在轿箱做检修、保养工作时,除了判别故障和调试需要外,禁止快车。

5.2.6 下井底作业时,禁止闭厅(厅站留有人监视时例外),厅门口必须摆设告示牌,防止无关人员靠近。

5.2.7 在井底作业时,首先开亮井底灯,按下井底安全掣,若上方有人时必须佩戴安全帽。

5.2.8 进入井道,井底作业时间,估计超过一小时者,必须严格执行井道、井底作业指令规定。

5.2.9 进出厅门或维修保养厅门时,只许用工具垫门脚,严禁挂门缆仔,防止门缆仔放不正造成事故。

5.2.1 0维修、保养工作完工时,必须认真清理现场,清点工具和物品,切忌遗留。

5.2.1 1机房、井道因工作需要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遵守大厦动火作业规定,指定专人操作和监视,事后清理火种,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5.2.1 2严防水渗入机房或电梯。

如电梯有水渗入应立即停止使用,以免发生触电事故,并立即采取相应措施。

5.2.1 3维修、保养、正常停用等任何停梯应在一楼挂告示牌。

5.3焊工

5.3.1 焊工(含电焊、气焊,下同)工作前,必须穿戴好工作服和防护用品,不准裸露身体,以防止烫伤和触电。

5.3.2 焊工进行焊接作业前,应仔细检查各种工具,如电焊钳握把与电缆的联接是否牢固、可靠,焊把线皮是否有破损,确认一切正常后才能施焊。

5.3.3 焊接前,还应检查工作场地周围有无易燃、易爆物,应清除或隔离后才能进行焊接。

5.3.4 地线连接必须符合安全技术要求,不得将地线随便捆绑或缠绕在被焊工件上。

5.3.5 开启电焊机前,应检查电焊地线是否与工件或其他导体连接,以防短路或触电。

5.3.6 电焊机需改变触点导板、二次线或对电焊机进行检查时,都必须切断电源后再进行。

5.3.7 焊接时,应戴好防护面罩,不得用手或其他物件遮眼,以防弧光伤眼。

5.3.8 在通风不良的条件下进行焊接时,除采取措施防止触电外,还应采取用排风扇排风等措施,保证通风良好,并有专人在外监护。

5.3.9焊接时如采用行灯照明,一般情况下,应采用24伏的行灯

5.3.1 0凡有压力或装有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的管道、容器,严禁焊接作业。

如果必须施焊,应先排空管道、容器内的压力,彻底清洗净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经有关部门检查测试,确认达到安全要求后,再将所有孔、盖敞开,方可施焊。

5.3.1 1焊接用电缆线接头处必须接触良好,绑扎牢固,做到焊接时接头处'不冒烟'。

5.3.1 2焊接电缆的截面积应根据焊接电流和所露电缆长度选用,防止电缆超载过热而引起胶皮损坏、燃烧造成事故。

5.3.1 3焊工敲焊缝药皮时,必须戴好防护眼镜,防止焊渣溅伤眼。

5.3.1 4停放在露天的电焊设备,必须有防雨设施,下雨天禁止进行焊接作业。

5.3.1 5气割大型工件时,应将工件放稳、垫牢,防止滚动、翻倒。

5.3.1 6焊炬、割炬等发生回火时,应立即 氧气调节手枪,吹除焊炬或割炬里的烟灰,再重新点火,以防止枪管窝火。

5.3.1 7氧一乙炔胶管与胶管接头气,氧一乙炔胶管与氧一乙炔表接头处,胶管与割炬、焊炬接头处,均不得漏气,以防引起火灾和爆炸。

5.3.1 8生产现场的焊接地点与氧化、乙炔瓶,液化气瓶存放地点的距离应不小于10米。

5.3.1 9暂停气焊工作或下班时,严禁将焊炬、割炬放在容器或管道内,防止焊炬、割炬漏气造成火灾或爆炸事故。

5.3.2 0电、气焊工作结束或离开现场前,应检查工作场所有无火源隐患,并 电焊机或氧和一乙炔瓶阀。

5.4高空作业

5.4.1凡在离地面两米以上进行的作业,都属于高空作业。

所有高空作业者,不论什么工种,进行作业的时间、地点,也不论专业或临时的,均应执行本制度。

5.4.2从事高空作业的工人,必须进行身体检查。

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症及其他不适宜高空作业的人,一律不准从事高空作业。

5.4.3凡遇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停止露天高空作业:a)闪电、打雷、暴雨;

b)六级以上台风;

c)钢管上雨水未干;

d)高空作业可能发生危险的其他情况;

当上述情况过后,必须经公司安全主任和有关技术人员检查各种作业设备,确认无问题后,才能恢复作业。

5.4.1高空作业现场,应划出危险禁区,设置明显标志,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5.4.2凡经常进行高空作业的工人。

应配备工具袋。

高空作业使用的小型工具,均应装入工具袋内,不准在钢管上或脚手架上乱放工具。

5.4.3登高作业前,应仔细检查登高工具和安全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梯子、跳板、脚手架等,如有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改进或拒绝登高作业。

5.4.4所有高空作业人员,不准穿硬底鞋,一律使用安全带。

安全带一般应高挂低用,即将安全带绳端的钩子挂在高的地方,而人在较低处进行作业。

5.4.5电焊工在两米以上高空焊接时,必须找适当位置挂好安全带。

确实无处挂安全带,又无其他方法解决挂安全带时,则应做好其他防护措施,确保安全操作。

5.4.6进行高空焊接必须先将下方的易燃、易爆物品移至安全地带,还要采取措施,确保割下的金属或火花不致伤人或引起火灾等事故。

5.4.7电焊工所用焊条,应装在焊条桶内,随用随取。

用剩的焊条头,应装在铁盒内或找适当地方放好,待工作完毕一同带下。

5.4.11高空作业人员不准从高空往地面抛掷物件,也不准从地面往高空抛物件,应使用绳索、吊篮、高架车或吊车等传递物件。

5.4.12特殊情况下,如果必须从高空往地面掷物件时,地面应有人看管,以确保不伤害他人和损坏设备。

5.4.13高空作业所用小型机具(如葫芦、千斤顶等)应找适当位置放好,并用绳索、铅丝捆绑牢。

5.4.14站在跳板上工作时,不应站在跳板的端头。

同一跳板上站立作业人员不能超过2人。

5.4.15应尽量避免上、下层同时进行作业。

如无法避免时,上下层之间必须设专用防护棚或其他隔离设施,上层不准堆放工具和物件。

否则,应保证工人不在同一垂直线的下方进行工作。

5.4.16高空作业区的沿口、洞孔处,应设置护栏和标志,以防失足踏空。

5.4.17高空作业区的下方地面,严禁堆放脚手架、跳板或其他杂物。

地面人员应禁止在高空作业区的正下方停留或通行。

5.4.18严禁在高空作业时嬉戏打闹,严禁在高空作业区睡觉。

5.5车辆驾驶

5.5.1严禁无证人员驾驶各种车辆,驾驶员不得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

5.5.2开车前,驾驶员必须仔细检查刹车、制动器、喇叭、前、后灯、转向系统等是否良好,不符要求时应立即修理。

严禁驾驶安全设备不全或机件失灵的车辆。

5.5.3驾驶员身体不适,不能保证安全行车时,不得担任驾驶工作

5.5.4驾驶员在行车时,必须集中精力,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交通安全。

5.5.5 驾驶员行车应遵守下列规定:a)严禁酒后开车;

b)严禁超速行驶;

c)严禁超载行驶;

d)如超车过程中与对面来车有可能会车时,不得超车;

e)不准超越正在超车的车辆;

f)不准穿拖鞋驾驶车辆;

g)驾驶车辆时不准吸烟、饮食、与人闲谈或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

5.5.6 汽车倒车、调头时,应注意地形及四周情况,并用喇叭或手势使周围的车辆、行人避让。

5.5.7 在施工现场驾驶车辆,要低速慢行,随时注意上空及道旁的物件、行人。

5.5.8 车辆没有停稳前,不准打开车门和上、下人。

开车门要注意周围情况,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5.5.9 人货车载重行车时,要注意防止急刹车、急转变。

5.5.10随车携带的消防灭火器要确保完好有效,有破损或故障要及时配换修理。

5.5.11停泊车辆应安全牢靠,为防止偷盗要上安全锁或启用防盗报警器。

锁闭车门窗。

司机返回停车场取车,应仔细留意车辆情况有无遭意外损伤。

5.6办公室

5.6.1 保持办公室门窗完好,破损要通知有关部门及时配换,以防上偷盗、雨浸等不安全情况发生。

5.6.2 办公室应通风、照明度好,地板应平整,翘起或破损地砖要及时修补。

5.6.3 办公室的电脑、电气设备等,未经培训的人员不准使用,以避免触电和损坏。

5.6.4 办公室所有电气设备的修理和更换,必须由持证电工担任,其他人员不得随意修理和更换。

5.6.5 禁止将几个人电器插头插入同一个插座内,以防插座超负荷引起火灾,电缆也不宜埋设在地毯下面,以免电缆线残旧或损坏也不易发现。

5.6.6 下班后,必须将办公室所有电源切断,并关好门窗。

5.6.7 存有重要资料(档案、帐册等)、保险柜等设有技防装置的办公室,下班后应将技防装置设定在工作状态。

5.6.8 规定禁止吸烟的办公场地,应严格执行不得在室内吸烟的规定,并对违者执罚。

5.6.9办公室内的所有消防设备设施应保证完好有效,有破损或故障要通知有关部门及时配换修理。

5.6.1 0节、假日和晚上时间原则上不准进入办公室。

如因工作需要,应征得领导同意并通知值班人员方可进入。

5.6.1 1如发生火灾时,就尽快报警,同时疏散办公室人员并积极控制和扑灭火灾。

5.6.1 2一旦发生地震时,在高层楼房工作的人员,应尽快从太平门走下楼梯,不要乘电梯。

5.7食堂食堂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卫生防疫鉴定,确定无传染病,并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5.7.2 食堂采购不得购买腐烂、变质的生、熟食品,每睦剩余饭菜必妥善处理,一旦变质,不得再供员工食用。

5.7.3 食堂饭菜内不得有蝇尸、鼠屎和酸、臭、异味。

5.7.4 食堂喷洒消毒药液的时间最好在晚饭后,次日再重新高温消毒餐具一次。

5.7.5 食堂使用的液化气钢瓶,必须与火源、炉灶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液化气钢瓶使用或贮存时,必须固定牢靠或放置于钢架内,不可任意散放。

每次用气后必须及时 总阀。

搬运时应旋好安全帽。

5.7.6 食堂内所有电气设备的修理和更换,必须由持证电工担任,其他人员不得随意修理和更换。

5.7.7 临下班前应对食堂内外的安全做好巡视检查, 照明、风扇, 石油气总阀,切断电炊具、电厨具的电源。

下班时关好门窗。

5.7.8 食堂内的所有消防设备设施应保证完好有效,有破损或故障要通知有关部门及时配换修理。

第10篇 z物业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一.制度内容

为保证大厦内不失火、不失窃、无重大刑事案件发生,制定本制度

二. 适用范围

大厦内部员工、设备和重要文件的安全管理

三.管理标准

1. 办公室

1] 保持办公室门窗完好.

2] 办公室应通风、照明度好。

3] 办公室的电脑、电气设备等,示经培训的人员不准使用。

4] 下班后,必须将办公室所有电源切断,并关好门窗。

5] 规定禁止吸烟的办公场地,应严格执行不得在室内吸烟的规定。

6] 办公室内的所有消防设备设施应保证完好有效。

7] 节、假日和晚上时间原则上不准进入办公室。如因工作需要,应征上司同意。

2. 保密文件

3. 外墙保洁人员高空作业

1] 从事高空作业的工人,必须进行身体检查。

2]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停止露天高空作业:

(1) 闪电、打雷、暴雨;

(2) 六级以上台风;

(3) 高空作业可能发生危险的其他情况。

3] 高空作业现场,应划出危险禁区,设置明显标志。

4] 所有高空作业人员,一律使用安全带。

5] 高空作业人员不准从高空往地面抛掷物件。

6] 高空作业所用小型机具(如葫芦、千斤等)应找适当位置放好。

7] 高空作业区的沿口应设置护栏和标志,以防失足踏空。

8] 严禁在高空作业时嬉戏打闹, 严禁在高空作业区睡觉.

4. 车辆驾驶

1] 严禁无证人员驾驶各种车辆.

2] 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确保交通安全.

3] 行车遵守下列规定:

(1) 严禁酒后开车;

(2) 严禁超速行驶;

(3) 严禁超载行驶;

(4) 不准吸烟.

4] 汽车倒车、调头时,应注意地形四周情况。

第11篇 大厦物业部防火安全制度

大厦物业部防火安全制度

(三) 1.物业部防火安全制度a、办公室内严禁吸烟b、严禁动用明火,因工作需要,应到保安部开据《动火证》,在指定的时间、区域内动火,并做好防火安全措施。

c、办公室不得存放受压容器、易燃、易爆危险品,存放的报纸、书刊、纸张、资料要及时整理,不得乱放。

d、发现异常气味,如烘烤塑料、焦糊等气味,立即报保安部和工程部,并认真查找气味的来源。

e、掌握本区域内消防设施、器材的存放位置,使用方法,经常检查维护,保证其清洁并处于正常状态,非火情时,不得挪用消防器材。

f、不准以任何理由堵塞、占用紧急疏散通道、锁死紧急疏散门。

g、熟知大厦报警、灭火、疏散程序和疏散通道。

h、发现火情时,沉着、冷静、及时报警、积极扑救,并协助保护火灾现场。

i、发现未熄灭的烟头、火柴等,要及时将其熄灭,再倒入垃圾桶内。

j、发现办公室内的电器设备有不安全因素,如:短路、打火、漏电、超负荷等问题,应及时报告保安部和工程部。

k、发现客户将易燃、易爆、枪支弹药、化学毒剂、放射性物品等带入公寓或房间,要及时劝阻,并报保安部。

l、提高警惕,注意有无异常气味,楼层内有无易燃物及堵塞通道的物品,有无醉酒客户,一经发现立即通知上级。

m、注意客户有无未按规定增添或使用电器及电热设备,如有发现应及时劝阻并报保安部。

n、接到报警后,应迅速查明报警的准确位置,配合保安人员确认报警原因。

2. 物业部库房防火注意事项a、库房严禁吸烟。

b、库房内严禁动用明火。

因工作需要,应到保卫部 开据《动火证》,在指定时间、区域内动火。

c、无关人员不准进入库房。

d、门口和通道不准堆放货物,要保持通道的畅通。

e、所有库房内的照明应使用60w以下的日光灯,电器安装应按照要求,不得有临时线,不准超负荷用电。

f、物业部要经常对照明用具、电源线路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工程部维修。

g、离开库房时要进行安全检查,拔掉电器插头, 电源,锁好门后方可离开。

h、熟知防火常识,学会使用各种灭火器材,做到平时能防、遇火能救,确保安全。

i、库房内必须贴出明显的防火安全标志。

j、发现异常气味,如烘烤塑料、焦糊等气味,立即报保安部和工程部,并认真查找气味来源。

k、掌握本区域内消防设施、器材的存放位置、使用方法。

经常检查维护,保证清洁并处于正常状态,严禁挪用消防器材。

第12篇 物业区楼宇结构安全管理制度

物业辖区楼宇结构安全管理制度

一、楼宇结构对楼宇的安全有着重大影响,不得随意更改、破坏,否则,物业管理员有权制止其行为。

二、物业使用人、住户不得擅自扩建拆除墙壁、梁、柱等主体,不得擅自开窗户,或加建建筑物(例如:外墙装铁笼,檐棚,平台或天台上加建建筑等)。空调机不得装挂在外墙。室内装修,必须先申报装修方案,经管理部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

三、天花板外墙如有漏水,应立即通知有关住户协助修理。

四、在巡楼时发现下列情况,应立即向上级报告并及时研究修理方案:

1、墙壁或天台、水池、水管有明显裂缝或混凝土爆裂;

2、气窗玻璃的爆裂;

3、楼梯边的铁栏杆松脱;

4、防火门及消防设备损坏;

5、内外墙壁脱落。

6、天花板脱落。

7、走廊地砖损坏。

五、住户安装的铁闸门不得掩出走廊、阻塞走廊等公用通道,不得阻碍他人的进出方便,否则按违章装修处理。

某物业管理项目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十二篇)

为加强项目管理,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避免造成人员伤亡、职业危害和重大经济损失,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在存在危险因素场所工作的全体员工。一、较大危险危害因素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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