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电梯安全管理制度措施
1.管理制度
科学有效的管理制度是一切工作得以顺利展开的前提。为切实提高电梯运行管理效率,相关单位和企业必须制定出合理的电梯管理制度。我国近期颁布了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及《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为企业单位及住宅楼房的电梯管理制度建立提供了思路和标准。电梯使用单位应根据国家标准及要求,在结合自身特点,制定出符合实际应用规范的电梯管理标准。
2.电梯管理措施
为确保电梯管理制度得以严格的执行,电梯使用单位必须制定具体可行的电梯管理措施来规范电梯的使用。具体措施有如下几点:
首先应规范安全操作规程,给每一部电梯配置一定数量的管理人员。对电梯的性质也应进行明确的分类和界定。客梯与货梯不可交差使用,货梯则应设置专门的电梯司机进行电梯的操作。电梯司机应负责电梯内部环境及安全的维护,定期进行设备检测及垃圾清理。
其次,应设置专门的检修人员,完善电梯日常的检查制度。检修人员可协助电梯司机进行电梯的日常检查,在发现电梯故障时,及时对故障进行检修,避免电梯故障影响人们日常生活的秩序。
电梯使用单位还应确立电梯操作人员及运营服务部门的培训及考核制度,使电梯的操作规范能够得到有效、正确的执行。同时,对于用户单位的电梯使用人员也应进行一定的宣传教育,避免出现不良的电梯操作行为和恶意破坏行为。一旦这一类行为出现时,管理部门可根据国家标准,对恶意毁坏人员进行索赔或惩戒。
第2篇 中国电梯的安全状况与安全管理制度
一、中国电梯概况与基本安全状况
(一)概述
伴随中国经济的飞速发展,社会城市化水平和百姓生活水平的提高,电梯作为住宅楼、写字楼等楼宇内的垂直运输工具,已经像其他交通工具一样,成为我们日常生活中一个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据1999年《电梯世界》杂志统计资料显示,发达国家电梯保有量一般在30台以上/万人,瑞典等国家电梯保有量甚至达到120台以上/万人,全球电梯保有量估计也已达到10台以上/万人。而截止到2004年底的统计数据显示,我国经使用登记的在用电梯数量为527,329台(不含港澳台地区),电梯保有量仅约有4台/万人。在当今中国经济飞速发展,人民群众物质追求不断提高的背景下,中国电梯保有量与世界平均水平的巨大差距,导致我国电梯数量每年的增长速度都超过了20%。2003年我国新投用电梯为81,332台,增长速度约为23.50%;2004年我国新投用电梯为99,930台,增长速度约为23.38%;而就目前掌握的信息看,近年这一增长态势仍将延续。
受这一潜力巨大的市场吸引,世界所有知名电梯品牌纷纷涉足中国市场,目前占世界电梯市场份额较大的电梯品牌企业,均已在中国独资或合资建立了制造工厂,并纷纷将各自诸如无机房电梯、永磁同步无齿轮曳引机、智能电梯控制系统和电梯远程监控系统等最新技术投入中国市场,以增强其市场竞争力。巨大的市场也造就了巨大的工厂生产量,年产量上万台的电梯企业数量逐年增加。中国既营造了全球最大的电梯市场,也已经成为世界最大的电梯制造基地。与此同时,价格的优势,也使中国制造的电梯走出国门,从2003年中国电梯对外贸易首次出现设备数量的“顺差”,到去年中国电梯出现对外贸易额上的顺差,体现当今中国电梯制造业及其产品已经走向成熟。
(二)近年电梯事故情况
在令人振奋的市场发展氛围下,时有发生造成人身伤害的电梯事故,偶有见诸媒体的电梯质量纠纷有关报导,显示中国电梯行业仍然存在不尽和谐之音。请看以下近年的电梯事故数据:
近年电梯事故数据表
事故 总数 (起) | 重大 事故 (起) | 严重 事故 (起) | 一般 事故 (起) | 人员伤亡(人) | 直接经济损失 (万元) | |||
死亡 | 重伤 | 轻伤 | ||||||
2002年 | 54 | 1 | 51 | 2 | 46 | 9 | 1 | 210 |
2003年 | 53 | 0 | 53 | 0 | 39 | 13 | 5 | 133.8 |
2004年 | 22 | 0 | 22 | 0 | 18 | 4 | 5 | 206.05 |
2005年注 | 35 | 0 | 35 | 0 | 25 | 10 | 3 | 76.35 |
注:2005年数据为2005年1月1日至10月28日的数据,下表同。
各类电梯事故数据表
乘客电梯(起) | 载货电梯(起) | 杂物电梯(起) | 自动扶梯(起) | |
2002年 | 25 | 22 | 5 | 2 |
2003年 | 24 | 23 | 2 | 4 |
2004年 | 7 | 14 | 1 | 0 |
2005年注 | 17 | 10 | 5 | 3 |
尽管就近年电梯事故发生几率而言,上述事故并无普遍意义,而且通过有效的安全监察,在电梯保有量增幅连年居高不下的形势下,万台电梯事故率稳步下降,已由2002年的1.56起/万台,下降到2003年的1.25起/万台,2004年甚至下降到0.42起/万台。固然从事故发生一定程度上的必然性与多年电梯事故的规律来看,2004年电梯事故的下降幅度有一定偶然性,2005年电梯事故也确实有所反弹,但按统计学的回归理论公式计算,今年的电梯事故率应不会超过0.65起/万台,电梯事故率总体仍呈下降趋势。
当然,这种分析及其数学结果,绝不能让我们的思想和工作产生丝毫的麻痹与懈怠,因为确保电梯的安全运行,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媒体和百姓的关注,既说明人们伴随生活水平提高自我保护意识的普遍增强,也充分说明我们工作职责之重要。这恰恰是在敦促和激励我们,要通过制度化的有效工作和长期不懈的努力,不断提高中国电梯的安全水平,保证电梯运行的长治久安。
二、中国电梯的安全管理制度
前面张纲局长的报告中已经介绍,中国政府对特种设备实施安全监察,是以5个层级的法规文件构架的法规标准体系,通过落实行政许可和监督检查两大制度来实现的,具体到中国电梯的安全管理制度亦不例外。下面我概括介绍一下该法规标准体系中与电梯安全管理相关的法规文件:
法律:目前专项的上位法律《特种设备安全法》仍属争取制定的法律,但关联性较强的行政法却有多项,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等。
法规:上位行政法规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共91条的《条例》中,直接涉及电梯行业的条款有61条,电梯生产、使用单位需要严格执行的条款有30条。这些条款主要明确了各个环节的责任承担者,规定了行政许可和监督检查的制度,确定了相关单位应当履行的义务,以及违法者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规章:上位行政规章为《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明确了政府职能部门对电梯等机电类特种设备进行监督检查的内容、要求与程序等。由于其颁布于《条例》之前,目前正拟修订。
规范:按照《条例》规定,主要是以“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为形式的技术法规。目前与电梯业直接相关并需要执行的安全技术规范共有36项,主要包括:
1.《机电类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规则(试行)》;
2.《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规则(试行)》;
3.《电梯型式试验规则》及其配套的28项型式试验细则(报批中,已经试行);
4.《特种设备注册登记与使用管理规则》;
5.《电梯监督检验规程》、《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监督检验规程》、《液压电梯监督检验规程》和《杂物电梯监督检验规程》等规范检验行为的安全技术规范。
标准:目前中国共计14项国家标准中,有12项标准的技术内容分别等效采用了iso和en的相应标准,几项主要的电梯标准,其技术内容等效采用了欧洲的相应标准。如:《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的技术内容是等效采用了欧洲的标准en81.1-1998,《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的技术内容是等效采用了欧洲的标准en115-1993。
三、政府监督管理的主要工作内容
(一)行政许可
1.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规定电梯制造单位,应当经许可方可从事相应活动,主要采取制造单位许可和产品型式试验备案,制造许可程序主要包括:申请、受理、典型样品的型式试验、制造条件评审(产品型式试验备案方式许可无此项)、审查发证和公告。目前,经许可的电梯制造单位共有319家;
2.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规定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单位,应当经许可方可从事相应活动,许可程序主要包括:申请、受理、单位条件评审、审查发证和公告。目前,经许可的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单位共有2,693家;
3.特种设备使用登记:主要规定电梯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其使用单位应当向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目前,经使用登记的在用电梯有527,329台;
4.特种设备检验机构资格核准:规定从事电梯型式试验、监督检验、定期检验的技术机构,应当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目前,经核准的电梯型式试验机构共有4家,经核准从事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的机构共有374家;
5.特种设备型式试验:通过资料审核、检测验证和功能测试,确认电梯设计及被试验样机与相关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的符合性;
6.特种设备安装、改造和重大维修的监督检验:规定电梯安装、改造、重大维修过程的质量与最终交验设备的安全技术性能,必须经监督检验合格,方能投入使用;
7.在用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规定在用电梯必须按照相应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周期(1年),定期进行检验合格后,方能继续使用;
8.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资格许可:规定从事电梯型式试验、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的检验检测人员应当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组织考核合格,取得检验检测人员证书,方可从事检验检测工作。目前,经考核授予相应资格的电梯检验员有3905名,其中,有878名电梯检验师和53名机电类特种设备高级检验师;
9.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许可:主要包括电梯安全管理人员、电梯司机和电梯安装维修人员,规定电梯的作业人员应当经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后,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目前,经考核合格授予相应资格的电梯作业人员共有108,079名。
(二)现场安全监察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依据相关法规规定,并根据各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的统一部署,抵达特种设备制造、安装、维修、改造、使用、检验和事故现场所开展的安全监察工作,其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检查并督促相关单位执行法规规定,纠正并查处违反法规规定的行为。
(三)专项调查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针对特种设备相关环节发生的一些特殊、意外或紧急事件,以及发生的设备事故,为调查、了解、研究和分析这些情况发生的原因、规律,并研究及探索解决或预防类似情况的再发生所开展的专项调查工作。
(四)事故调查
特种设备事故分特别重大事故、特大事故、重大事故、严重事故和一般事故。一旦特种设备发生上述事故,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报告、调查和处理,并及时进行设备事故的统计与分析工作。
(五)宣传教育及指导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须通过媒体报道、培训、宣传活动等一切可以利用的途径,宣传国家有关特种设备的法规和标准,教育并指导有关责任单位和人员执行国家的有关法规和标准,保障管理相对人的知情权益,提高法规和标准执行者履行相关责任的意识与技能。
(六)科研
有计划地实施安全监察、检验检测、检验技术和安全防护技术研究开发等相关专业与科技人才的挖掘、培养、储备和合理调用,组织涉及特种设备安全防护的科学技术研究,特别是涉及提高行政管理技术手段与检验技术水平的研究。
以上是我对中国电梯安全状况与安全管理制度的概括介绍。目前我们仍在通过不懈努力,不断地研究如何加速完善电梯安全监察的法规标准体系,希望探索出一条适合东方文化背景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中国电梯行业的健康发展之路,使中国电梯更安全、更便捷、更舒适。
第3篇 电梯维修保养安全管理规范制度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梯维修保养安全管理、维修保养组织与设立、维修保养要求和使用管理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所调整范围电梯的一般维修和日常维护保养的安全管理。
2 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采用gb7588中的定义、gb/t7024中的的术语及下列定义。
2.1 电梯
动力驱动,利用沿刚性导轨运行的箱体或者沿固定线路运行的梯级(踏步),进行升降或者平行运送人、货物的机电设备,包括载人(货)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等。
2.2 电梯使用单位
具有在用电梯管理权利和管理义务的单位或个人,即电梯产权所有者或受其委托、授权的电梯管理者。
2.3 电梯维修保养单位
具有相应资质,受使用单位委托,并有书面合同约定,对电梯进行维修保养的单位。
注:维修保养单位包括法人机构及其分支机构。
2.4 安装
在电梯井道、机房、底坑内,或者在上下(或前后)机房之间对电梯零部件进行组装、就位、固定、调试等作业的总称。
注:安装包括新装和移装,不包括施工所须脚手架的安装。
2.5 改造
改变电梯控制系统、驱动主机,改变电梯主要受力构件的结构或受力方式,改变电梯主要参数的施工活动。
注1:主要参数指额定速度、额定载重量、驱动方式、调速方式、提升高度(运行长度)、倾斜角度、名义宽度。
注2:驱动方式指曳引驱动、强制驱动、液压驱动。
注3:调速方式指变极调速、交流调压调速、调频调压调速、直流调速、液压流量控制调速。
注4:电梯控制系统指电梯控制,信号和指令、故障的防护、电气安全装置等控制的总称。
2.6 维修
以相应的新的零部件取代旧的零部件或对旧零部件进行加工、修配的操作,这些操作不改变电梯主要参数。
注:维修分为重大维修和一般维修。
2.6.1 重大维修
更换和加工、修配电梯主要部件,改变轿厢质量超过额定载荷的8%,加装安全装置,增加电梯停靠层站但电梯主要参数没有改变的施工活动。
注:主要部件指限速器、安全钳、缓冲器、门锁装置、轿厢悬挂装置、导轨、曳引机、控制柜、上行超速保护装置、安全电路、液压泵站、限速切断阀、电动单向阀、液压油缸、手动下降阀、机械防沉降装置、悬吊机构失效保护装置、防火层门、玻璃门及玻璃轿壁、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的控制屏、驱动主机、金属结构。不包括以上主要部件同型号、同规格的更换。
2.6.2 一般维修
不属于重大维修的其它维修活动。
2.7 日常维护保养
在电梯交付使用后,为保证电梯正常及安全运行,按计划进行的所有必要操作的总称。包括:清洁、润滑、调整、检查。
2.8 维修保养
一般维修和日常维护保养的总称
3 基本要求
3.1 电梯使用单位
3.1.1 电梯使用单位应使用符合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电梯,负责电梯的安全管理和运行。
3.1.2 电梯使用单位应委托电梯制造单位或依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取得相应许可资质的单位对电梯进行日常维护保养或维修保养,从事维修保养施工的单位应有相应的维修资质。
3.2 电梯制造单位
3.2.1 电梯制造单位应对电梯制造质量和安全性能负责;对本单位制造的在用电梯进行跟踪调查和了解,为电梯安全可靠运行持续提供必要的技术帮助。
3.2.2 电梯制造单位委托或者同意其他单位对本单位制造的电梯进行安装、改造、维修活动的,应当对其安装、改造、维修活动进行安全指导和监控,并对电梯质量以及安全运行涉及的质量问题负责。
3.3 电梯维修保养单位
3.3.1 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应对其维修保养电梯的安全性能负责。
3.3.2 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应至少每15日对其维护保养电梯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
3.4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在检验检测时时发现使用单位没有委托有相应资质单位维修保养的电梯,应出具限期整改意见书或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的检验报告。
4 维修保养要求
4.1 合同评审
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对拟维修保养电梯,应根据不同制造单位、不同品种的要求进行合同评审,对电梯安全性、可靠性和维修保养所需的人员、技术、装备和备品备件供应等资源要求进行确认,确保在合同有效期内有能力和条件保证所维修保养电梯的安全、可靠运行。
4.2 签订合同
电梯维修保养包括一般维修和日常维护保养。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在对电梯提供维修保养前,应与电梯使用单位签订书面合同,电梯维修保养合同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a) 维修保养的施工性质、内容;
b) 维修保养起止日期和电梯维修保养的时间频次,维修保养期限不少于一年,电梯维修保养时间频次应至少每15天一次;
c) 维修保养执行的标准和要求;
d) 在应急救援、配合重大活动等方面的约定;
e) 学校、幼儿园以及车站、客运码头、商场、体育场馆、展览馆、公园、宾馆、医院等公众聚集场所和居民住宅使用的电梯,故障报修和应急救援抵达时间。
f) 双方的其他权利、义务和责任。
4.3 制订作业指导
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应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和电梯产品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的要求制订《电梯维修保养作业指导书》,按规定对电梯进行电梯维修保养,保证其维修保养的电梯安全技术性能持续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要求。《电梯维修保养作业指导书》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a) 不同品种电梯日常、季度、半年度和年度维修保养的项目、内容、方式和要求,日常、季度、半年度和年度维修保养的项目、内容和要求应符合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和电梯产品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的要求;
b) 电梯维修保养施工作业安全措施,明确电梯门锁等安全保护装置、安全开关、安全触点测试、修理、更换施工时所必须采取的有效防护措施。
4.4 维修保养计划
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应制订每一个电梯维修保养合同的电梯日常、季度、半年度和年度维修保养计划。
4.5 维修保养实施
4.5.1 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应确保持续满足所维修保养电梯正常运行所必须的能力,配备必要的备品备件、工具、检测仪器和装备等。
4.5.2 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应明确每一个电梯维修保养合同的责任人,负责落实电梯日常、季度、半年度和年度维修保养计划的实施。
4.5.3 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应严格按《电梯维修保养作业指导书》的要求进行电梯的维修保养作业。
4.5.4 电梯维修保养单位电梯维修保养服务热线,应全天候有人负责响应,接到电梯故障通知后,电梯维修保养单位人员一般应在60分钟内及时抵达电梯所在场所,电梯发生安全事故和困人事件时应在接通知后30分钟内抵达并及时救援。
4.6 处理
4.6.1 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对在维修保养时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处理和修复,如需进行重大维修施工的,应履行施工告知和申报监督检验。
4.6.2 电梯发生故障时,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应进行全面检查和修复,在未完全修复前应采取必要措施防止电梯继续投入正常使用;发现电梯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不能及时消除的,可采取包括立即停止电梯运行等有效措施,并及时书面通知电梯使用单位。
4.7 记录
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应对维修保养活动进行记录,并建立电梯维修保养台帐和档案。电梯维修保养台帐可以采用电子文档形式,采用电子文档形式时,应有可靠的备份保存;电梯维修保养记录可参照本标准附录a,日常维修保养档案应一台一档,档案至少保存2年。
a) 电梯维修保养台帐至少应包括:
1)所有维修保养电梯合同的目录;
2) 维修保养电梯汇总表,应包括:电梯使用单位名称、使用单位地址、使用单位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电梯制造单位、电梯型号、维修保养起止时间、定期检验时间、维修保养责任人等内容。
b) 电梯维修保养档案至少应包括:
1) 电梯基本情况表,其内容可参照本标准附录b;
2) 日常维修保养和半年度、年度维修保养实施记录,实施记录应如实记录发现的问题和采取的措施,并有使用单位管理人员签字确认;
3) 电梯报修或应急维修记录;
4) 维修保养合同有效期内《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复印件;
5) 故障、安全隐患、事故及应急处置记录。
4.8 安全管理
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应当制订电梯维修保养现场管理制度,落实维修保养过程中的现场安全防护措施,确保维修保养工作的安全。
4.9 指导使用
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应对使用单位帮助和指导,包括:
a) 提醒使用单位及时申报定期检验,配合做好定期检验工作;
b) 指导使用单位制订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救援预案,配合应急救援演练;
c) 指导使用单位建立电梯技术档案;帮助电梯使用单位正确张贴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标志》;
d) 帮助使用单位对相关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培训。
4.10 自检
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应至少每半年对电梯进行自检,自检应按照作业指导书的要求进行,并作好相应的记录。自检工作必须由维修保养单位的电梯检验人员进行,自检不应替代半年度和年度维修保养。
4.11 告示
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应在电梯轿厢内或其它醒目位置张贴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告示牌,内容应有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名称以及24小时值班电话。
4.12 应急救援和演练
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应制订电梯事故和电梯维修保养施工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年至少应进行一次应急演练,对本单位维修保养的电梯事故时应提供指导和应急救援。
4.13 统计宣传
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应当做好电梯故障统计工作,并协助政府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做好电梯安全、文明使用宣传等工作。
4.14 单位变更
在定期检验有效期间更换维修保养单位的,新维修保养单位应在合同签订后15日内持合同原件到实施定期检验的检验机构更换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标志》。
5 使用与管理
5.1 使用单位确定
5.1.1产权多方共有或单方产权多方使用的电梯在办理使用登记和登记变更时,应通过书面协议形式落实电梯使用单位,明确授权,由其与维修保养单位签订维修保养合同。其可以是:电梯产权人、承租人、实际使用者以及承担物业管理职能的物业服务企业等。
5.1.2 负责房产开发的建设单位在商品房未取得预售证前,由建设单位自行对电梯进行管理;取得商品房预售证后,业主委员会未成立或业主还未能履行职责前,建设单位应明确由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对电梯进行管理。
5.2 管理机构
电梯使用单位应设置电梯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职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对电梯进行日常安全管理。
5.3 管理制度
电梯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电梯安全使用管理制度,建立完整的电梯技术档案。
5.4使用登记
使用单位应在电梯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向设区的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电梯停止使用、转让、报废、过户,或者变更使用单位时,应向原登记部门办理停用、注销、过户和变更。
5.5 定期检验
5.5.1电梯使用单位应制定和实施电梯定期检验计划。在用电梯应当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在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实施检验检测工作时应积极配合。
5.5.2电梯使用单位应根据检验检测单位提出的要求及时完成整改和提出复检,整改和提出复检必须在电梯定期检验的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完成。
5.6 日常巡视
电梯使用单位应落实人员对电梯运行进行日常巡视,每月应至少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做好电梯日常使用状况记录,加强对电梯紧急报警装置的检查,确保畅通,发现问题应及时组织修复。
5.7 维修保养监督
电梯使用单位应监督电梯维修保养单位认真履行日常维修保养工作,并在其维修保养、急修等工作记录上进行签字确认,变更维修保养单位时,做好有关衔接工作,确保有相应许可资质单位对电梯提供不间断的专业维修保养。对电梯维修保养有特殊要求的应通过合同书面约定。
5.8 安全标识
电梯使用单位应将电梯使用的安全注意事项、警示标志、《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应急救援电话号码、维护保养单位名称置于易于为乘客注意的显著位置,并保持完好。
5.9 钥匙管理
电梯使用单位应指定负责电梯管理的人员保管电梯的紧急开锁钥匙、机房钥匙和电梯电源钥匙,非专门人员不得使用。
5.10 应急救援
5.10.1电梯使用单位在电梯发生困人事件时,应及时采取措施,组织救援,通知维修保养单位提供指导和帮助。
5.10.2电梯发生安全事故时,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及时组织应急救援,排险和抢救,保护事故现场,通知维修保养单位参与救援,并立即报告事故所在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
5.11 停止运行
5.11.1电梯出现下列情况时,电梯使用单位应立即停止运行电梯,委托电梯维修保养单位或其它相应资质单位对电梯进行检查、修复,消除安全隐患;对于经重大维修或改造的电梯应由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监督检验合格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a) 发生地震、火灾等灾害;
b) 电梯和电梯附件受潮,以及安装电梯和附件的机房、井道、底坑等场所进水或严重受潮;
c) 发现安全装置、安全附件、安全开关、安全触点等发生误动作,厅、轿门工作异常;
d) 电梯发生安全事故或存在安全隐患;
e) 接到维修保养单位因发现严重事故隐患而发出的电梯应停止运行的书面通知时;
f) 监督检验或定期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5.11.2 电梯停用3个月及以上,需重新投入使用的电梯,在投入使用前应委托电梯维修保养单位或其它相应资质单位对电梯进行检查、修复或安全性能确认,检查、修复或安全性能确认单位应出具书面结论。
第4篇 电梯日常安全使用管理制度
1) 电梯安全管理员每日应对电梯做例行检查,如发现有运行不正常或损坏时,应立即停梯并通知维修保养单位检查。
2) 电梯安全管理员应负责对电梯钥匙(包括机房钥匙、电梯钥匙、轿内操纵钥匙、厅门开锁三角钥匙等)的管理,禁止任何无关人员取得并使用。
3) 运行中电梯突然出现故障,电梯安全管理员应以最快的速度赶赴现场,进行安慰、救援乘客,并及时通知维修保养单位派人前来维修。
4) 出现电梯设备浸水或底坑进水时,应立即停止使用。设法将电梯移至安全地方并处理。
5) 发生火警时,切勿乘搭电梯。
6) 防止超载。超载响铃时,后进者应主动退出。
7) 七岁以下儿童、精神病患者及其病残不能独立使用电梯者,应由有行为能力人扶助。
8) 住户搬家或其他大宗物品需占用电梯时间较长时,应与电梯设备管理部门取得联系,选择在人流量较少的时候进行。
9) 电梯轿厢内的求救警铃、风扇、应急照明等必须保证其工作状态正常,以免紧急情况时发生意外。
10) 因维修保养而影响电梯正常使用时,应至少在层站(必要时每层)明显位置悬挂告示牌及设防护栏。
11) 电梯“安全检验合格”证有效期前30天,应及时提供相关资料,会同电梯维修保养单位申报年度检验。
12) 未经许可,不得擅自使用客梯运载货物,超长、越宽、超重、易燃、易爆物品禁止进入电梯。
13) 禁止在电梯内吸烟、乱涂、乱画等损坏电梯的行为,并做好电梯的日常清洁工作。
第5篇 施工用电梯安全使用管理制度
为确保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升降机设备的正常运行,请遵守以下管理制度,正确使用电梯(升降机):
1. 若有专员开的升降机,搭乘人员需服从司机的统一指挥和调度;升降机如没专员开,当吊篮停靠在空中的楼层时,地面的人员若通过控制箱开关操作电梯,务必看清楚此时楼上是否有人员正试图进入吊篮,以免出现安全事故。
2. 严禁人员上、下班或非上物料、清运垃圾时使用升降机,违者罚款50元/次。
3. 在升降机运行过程中,严禁在电梯内蹦跳、嬉戏、打闹。
4. 严禁超载使用升降机,以免发生意外。
5. 恶劣天气(如下大雨或暴雨、刮大风、打雷等)严禁使用升降机。
6. 如升降机冲顶或出现故障带人滞留在空中,请勿恐慌、保持冷静,升降机设置有防坠器,无坠落危险。请用手机或对讲机与我项目部管理人员或直接与总包的升降机专管人员联系,切勿攀爬铁架。
7. 若升降机停靠的高度与楼层的地面高度严重错位时,严禁翻越、钻进钻出,否则后果自负。
项目部安全员意见:
签名:
班组意见:
签名:
深圳市建筑装饰(集团)有限公司
通原·沐桥项目部
2009-6-1
第6篇 附二医院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制度
医院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制度
作业人员具有良好的素质是保证电梯安全使用的前提,《条例》规定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经技术监督部门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一、严禁无证人员上岗操作;
二、从事电梯操作和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初中以上的文化程度,并且具备一定的机电基础知识;
(二)身体健康,视力、听力良好,无高血压、心脏病、精神病等疾病;
(三)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踏实;
(四)具有良好的安全意识。
三、培训的方式包括内部的岗位培训、电梯制造单位的使用和管理培训,以及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举办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上岗资格培训;
四、安全管理人员应定期对作业人员开展内部培训,培训内容一般应包括:
(一)安全生产和特种设备管理方面的现行法律法规;
(二)电梯相关的技术标准和检验要求;
(三)电梯的基本结构、工作原理、性能特点;
(四)电梯安全保护装置的各类和作用;
(五)电梯的安全操作、应急救援和日常管理;
(六)电梯的事故及防范;
(七)日常的安全教育等。
五、各种形式的培训考核均予以记录,各种资格证书原件(或复印件)由使用单位统一保管,以方便管理和查阅;
六、作业人员应不断学习新的相关知识,以适应法律法规的变化和技术的发展;
七、使用单位应及时安排电梯作业人员的换证考核工作,一般应提前二个月向考核机构报名;对于资格证书过期或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再安排相应的岗位;
八、使用单位应制定对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计划应予以实施。
第7篇 起重设备、电梯安全管理制度
起重设备、电梯的安全管理制度
1、签订起重设备、电梯订货、安装、维护保养合同时,须遵照区技术监督部门规定的有关安全要求。
2、新购的起重设备、电梯必须是取得国家有关许可证并在技术监督部门备案的单位设计、生产的产品。起重设备、电梯销售商须设立有(经技术监督局备案认可的)维修保养点或正式委托保养点。
3、起重设备、电梯的使用必须取得技术监督局颁发的起重设备、电梯使用合格证。
4、工程部门办理新安装起重设备、电梯移交时,除应交有关文件、说明书等资料以外,还须告诉接受部门有关起重设备、电梯的维修、检测和年审等事宜。
5、负责管理起重设备、电梯的部门,要切实加强起重设备、电梯的管理、使用和维护、保养、年审等工作。发现隐患要立即消除,严禁带病隐患运行。
6、确需聘请外单位人员安装、维修、检测起重设备、电梯时,被雇请的单位必须是技术监督局安全认可的单位。
7、起重设备、电梯管理部门须将起重设备、电梯和维修、检测、年审和运行情况等资料影印件副本报公司安全办备案。
8、起重设备、电梯说明书中规定的安全注意事项要严格执行,更不能超负荷运转。
第8篇 电梯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持证上岗制度
凡从事电梯作业的人员,按国家规定属特种行业人员必须接受当地技术监督部门指定的专门机构的专业培训,经考核合格,并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者》方能从事电梯作业。
二、岗前培训制度
电梯作业人员除受过专业培训外,在从事电梯工作前,还必须经过三级培训(即入职培训、班组培训、岗位培训),掌握岗位工作职责。可采取以老带新的方法,通过一定时间的实践、培训和学习,经考核评审被认定可独立操作后方能上岗。三级培训的主要内容:
1、入职培训:公司基本概况、管理体系方法、工种岗位职责、安全教育要求、文明礼貌用语、仪容仪表规范等。
2、班组培训:班组岗位职责、工作内容要求、岗位考核标准。
3、岗位培训:电梯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检测规程、安全作业守则、岗位工作流程。
三、电梯工培训教育三个环节
1、理论学习:电梯结构、电梯线路、电梯工作岗位职责、电梯维修工岗位职责、电梯安全操作规程等。
2、跟班学习:新进员工应根据部门安排,随同班组实践,参加电梯的维修保养运行管理实习,增强对管理电梯性能的认识,以便独立作业。
3、考核:电梯专业公司应对电梯维修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在职岗位培训及应知应会考核,作为员工晋级依据。
第9篇 施工电梯安全管理制度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现场施工电梯的管理工作,更好的贯彻执行《建筑法》,完善本公司标准化、规范化、程序化的现场文明施工,强化安全生产管理,特制定本规定。本规定对外租电梯设备进入施工现场参与施工,提出了规定要求,由项目部门或电梯设备管理单位按规定组织实施。
第二条加强对现场电梯设备管理的目的是为了完善项目施工管理,强化施工安全,充分发挥电梯设备的生产效能,提高企业的综合经济效益。
第三条加强对现场电梯设备管理的任务,是使项目现场管理部门与电梯设备租赁部门之间形成一套标准化、规范化的安全文明施工程序,做到职责明确,管理到位。
第四条范围
凡进入本公司各施工现场长期参与施工的电梯设备,均应符合本规定的相关内容。
第二章 施工电梯设备
第五条租用施工电梯必须选择经市建委批准的、具有施工电梯资质单位的设备。设备的规定位置应贴有市建委统一颁发的市统一编号(统一编号应贴在驾驶内)。
第六条施工电梯司机必须具有市建委颁发的操作证(各施工现场的安全员应存有有效的操作证复印件)。施工电梯进入现场后方可施工。
第七条施工电梯进场后必须由具有安装资质的单位从事安装作业。施工电梯必须按规定填写安装表格。现场安全员应保存以上表格。
第八条夜间施工且现场照明不足时应设标识灯。
第九条施工电梯的金属结构、轨道及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金属线管、安全照明的变压器低压侧等均需接地。雨季施工前应遥测接地电阻(小于4欧姆)。雨中或雨后应检查施工电梯基础。冬季安装的施工电梯,应在结束冬施天气转暖时检查基础沉降情况。
第十条施工电梯进入现场,安全装置、仪器仪表必须齐全有效。并应设有专用配电箱,配电箱加锁。
第十一条应保持电梯的正常运行,各部限位器必须灵敏可靠,并应至少每周检查一次。
第十二条电梯运行中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运行。
第十三条施工电梯基础周围应设置排水沟。
第十四条施工电梯遇有如下情况应停止作业;
1、 恶劣气候,如:大雨、大雪、大雾、超过允许工作风力等影响安全作业情况之一时;
2、 电梯出现漏电现象;
3、 钢丝绳磨损严重、扭曲、断股、打结或出槽;
4、 安全防护装置失效;
5、 各传动机构出现异常现象并影响了正常作业;
6、金属结构部分发生变形;
7、发生其他妨碍作业及影响安全的故障。
第十五条施工电梯不允许超载作业。
第十七条当电梯结束作业后,司机应把电梯停放在底部地面位置,并锁门切断电源。
第10篇 电梯的使用运营安全管理制度
细则:
一、相关人员职责
电工
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持有法定机关签发的操作证方可独立操作
1、施工前,应认真检查所有绝缘、检验工具。
2、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或断电,并禁止带电操作。
3、高空作业不得穿拖鞋、打赤膊,要系好安全绳(带)。
4、严格按照施工设计及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程安装,严禁酒后操作。
5、有人触电,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急救;电气着火,应立即将有关电源切断,使用干粉灭火器灭火。
安全员:
一、定期组织质量安全大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立即发出整改通知书,对重大隐患应停工整顿。
二、经常检查生产设备安全状况,无发生伤害的隐患。防护设备是否完整好用。
三、经常检查机房、仓库有无火灾隐患。
四、进行日常生产操作的安全检查,工人有无违反安全规程进行的操作现象。及时纠正作业和冒险作业的不安全行为,督促安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五、主持对工作人员的日常安全教育工作,定期开展安全竞赛评比活动,开展安全周活动。使安全生产深入人心,推行安全生产责任制。
六、发生事故时,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并按规定及时向管理部门报告事故经过详情,提出处理意见。
七、总结事故经验教训,用事实向工人进行教育,并向企业法人提出有关安全方面的建议和报告,促其加以改进。
维保工
1.把安全放在首位,没有第二次机会。每位员工都有要为他自己的安全负责,为与他一起工作的人的安全负责,也要为乘坐电梯的顾客的安全负责。每位员工有权采取任何必要的行动,消除潜在的事故隐患。在每次工作开始时,都必须检查可能出现的危险以及出现事故的风险。在每次工作结束时,都必须确保你所工作的地点干净、整洁和安全。
2.迅速对客房的要求做出反应,在接到客房的任何电话时,都必须以和蔼的声调,耐心的听完客户的要求,并立即做出反应。
3.每次去客户的大楼时,都要拜访他们。在工作中要有紧迫感,并随时向客户通报工作的进度。在每天开始工作和结束时,尽可能地与客房进行确认,向他们简单汇报已经完成的工作。并询问客户是否有其它要求及感谢他们与我司的业务合作。
4.及时准确地兑现承诺。切记不要向客房承诺我司不能提供的服务。如果发生客观原因而不能兑现承诺,要及时通知客户并说明原因。
5.收到客户投诉时,态度要冷静。仔细倾听客户的投诉,理解他们的要求,并以积极的态度做出反应。对投诉的问题要全力以赴地及时予以解决。请记住每个投诉都是一次超越客户期望、变负面为积极的机会。
6.将自己视为客户所在楼宇中的一名员工。成为客户的眼睛和耳朵,在合适的时候,向客户提供使他们业务更加成功的建议。
时刻记住你的一举一动都在别人的注视之下,要保持积极愉快的态度。
工程部经理
1、负责公司维保部的日常事务管理工作,本部门员工的考勤工作。
2、负责组织实施公司所有项目电梯、自动扶梯的维修、保养工作。
3、组织安检人员做好年检、自检、抽检等工作,确保公司承担的维修、保养电梯、自动扶梯通过国家规定的相关检测。
4、负责配合仓管储备、采购电梯、自动扶梯所需的易损件和维保中所需机具、仪器等,并进行有效的管理监督。
5、负责安装部新电梯的免保、负责承接签定的保养梯的验收、交接工作。
6、定期组织本部门员工的安全、技能等学习和培训工作,并进行考核。
7、负责本部门各项管理制度的落实,编制本部门相关作业指导书。
8、定期组织和检查本部门服务项目内电梯、自动扶梯质量情况。
9、及时的收取客户各方反馈的意见,并进行相应处置。
10、负责本部门员工的安全生产的检查和督导工作。
二、操作人员守则:
1)、及时到达现场
在接到用户或本公司维修中心的电梯故障通知后,应按规定的时间内,到达现场,询问使用单位的有关管理人员,了解故障的情况,初步判断故障的原因及处理方法。
2)、挂“检修”标示牌
在首层大厅挂“检查停用”标示牌,并做好有关的安全保护措施。
3)、处理故障
认真分析,仔细检查,准确判断,及时排除,尽快恢复电梯的正常运行。
1.在轿厢停靠楼层悬挂“轿厢在此”的告示牌。
2.几台电梯共用机房,要停电检修一台电梯时,要在该梯的电源开关手把上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标志牌。
3.禁止在井道内上下同时重叠作业。
4.需要长时间停留在井道内进行操作时,机房至井道的所有孔洞应遮盖好,以免高空坠物造成伤害事故。
5.电梯在进行维修、检查、清洁时,应根据具体情况断开相应位置的电源开关。
①在机房工作时应把电源总开关断开。
②在轿顶工作时把安全急停开关和轿顶检修箱的检修开关断开。
③在轿内工作时应把操纵盘上的电源开关和急停开关断开。
④在底坑工作时,应把限速器涨紧装置的安全开关和底坑急停开关断开。
6.严禁维修人员在井道外探身到轿厢内或轿厢顶操作或从轿厢顶探身到厅外取工具操作。
7.在井道内作业时,严禁一脚踏在轿厢,另一脚踏在井道中的任何一个固定点上操作,要特别注意轿厢和对重相会时的距离。
8.当电梯在运行时,应绝对禁止擦拭、润滑或维修机件。
9.需要在机房控制柜操作调动电梯行驶时,必须在确定所有厅门、轿门都关闭好,确实需要留在井道内的人员,在确认已处在安全位置后方可进行。
10.在轿顶和底坑进行检修时,如需开动电梯,应与驾驶人员应答好,并选好站立位置,不准依靠护栏,身体任何部份不得探出轿厢投影之外。
11.严禁把安全开关用机械方法或电气短路方法封闭起来运行,如安全回路开关,门联锁开关等。
12.在机房内、井道内,严禁用汽油清洗机件,并禁止在井道和轿厢顶上吸烟。
13.检修用照明行灯应使用36v安全电压。
14.电梯维修人员在维保工作中,应注意掌握的两条原则:
①能静态检修和保养的,决不动态检修和保养;
②能不带电检修的,决不带电进行检修。如必须带电作业时,应遵守带电作业有关规定,并设专人监护,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15.进入轿顶工作,要按下列工作次序进行,先断开轿顶急停开关,再开启轿顶照明,其次接通检修回路;退出轿顶次序相反。
16.进入底坑,如底坑深度超过1.5m,应使用梯子上落,禁止攀附电缆和井道其它部件上落。
17.禁止在电梯上行时探头出轿厢范围外观察。
18.禁止将安全钳楔块当靴衬使用。
19.维修时不得擅自改动线路。改动电路应由原生产厂家技术人员进行,改动部分应有相应的技术资料存档,并符合国家技术标准,
20.检修未完,检修人员需暂时撤离现场,应做到:
①关闭所有厅门,一时关不上厅门的楼层,必须设置明显和可靠的障碍物,并在该门口悬挂“危险”“切勿靠近”等警示牌,派人看守值班。
②切断电梯总电源开关。
③关好电焊、风焊、烙铁等热源开关,消除一切火种。
21.检修、保养工作结束后应做到:
①清理现场,剩油、废油、揩油布严禁乱放、乱倒,必须带走,另作处理,不得留在工作现场。
②清点工具、材料,慎防工具等遗留在设备上。
③摘除告示牌。
④把所有开关恢复到原来正常工作状态位置。
⑤送电试运行,观察电梯运行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停梯检查,决不能把未彻底排除故障的电梯交付使用。
22.填写记录
认真填写维修质量反馈单,分析故障原因及判定责任方,检查的经过、结果,维修的内容,机件调整后的参数作详细记录。
三、安全操作规程:
1.1 安全生产检查是执行安全生产方针的一种基本形式,是发现生产活动中不安全隐患的一种重要办法.为了保证安全生产,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夯实安全生产的基础,规范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1.2 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是保证安全生产的行之有效的好办法,是搞好安全生产的好经验,是坚持不懈地与'违章,麻痹,不负责任'三大安全敌人作斗争的好措施,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对待此项工作.
1.3 安全生产检查的主要任务是检查人,设备,工具的安全状况,检查各项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1.4要坚持安全生产检查的自查,互查和抽查制度,以自查为主,抽查为辅,从上到下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的'五查'活动:即查领导,查思想,查管理,查规程制度,查隐患.
1.5 安全生产检查应贯彻'边检查,边整改'的原则,对查出的问题要制定整改计划并监督落实.对发现的重大隐患,领导要立即组织诊断,尽快确定治理方案和应急措施.
1.6 安全生产检查的最终目的在于通过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1.7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2 安全生产检查的组织领导
2.1 安全生产检查是全面综合性的安全检查,关系到公司各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全局性的安全生产检查(安全大检查)应由总经理亲自负责领导,由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负责具体领导工作,安全监察部门协助副总经理具体组织实施.生安科等部门和工会参加,检查前应编制'检查提纲'或'安全检查表',进行布置和组织中间检查,最后进行检查验收总结.
2.2 部门的检查由部门负责人领导,部门安全专责协助部门负责人完成安全大检查的组织实施工作.安全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检查.
2.3 安全生产检查中各部门查出的问题,提出的措施,整改方案以及落实情况由安全监察部门负责督促检查.
3 安全生产检查'五查'活动具体要求
3.1 查领导
采取领导自查和群众检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3.1.1 查各级领导对'安全第一'的方针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示,文件,通报的贯彻执行情况,各级领导安全生产责任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定期进行安全分析,巡视检查和参加基层单位的安全活动.
3.1.2 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是否重视,是否组织解决,对发生的事故是否都按'三不放过'的精神严肃对待,是否按事故调查规程的规定亲自组织事故调查.
3.1.3 检查是否组织制定或按规定修订本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现场运行操作规程.
3.2 查思想
采取发动全体职工,结合事故,差错和人员思想实际进行对照分析检查的方法进行.
3.2.1 检查所发生的事故,障碍和各种不安全现象的思想根源.
3.2.2 检查在操作和作业中是否存在'违章,麻痹,不负责任'的不良现象和忽视安全规章的经验主义行为.
3.2.3 认真找出问题和差距,查出思想根源和问题,提出加强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的方法和具体措施,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反三大安全敌人'的要求在每个职工的思想上牢固地树立起来,并自觉地在具体工作中严格执行'防止人身伤亡事故的十大禁令'和各种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3.3 查管理
以查工作实效和工作记录的方法进行.
3.3.1 检查安全管理工作是否做到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安全工作.
3.3.2 检查安全保证体系是否完善并运转正常,做到令行禁止,政令畅通.安全监察体系是否有效,分级控制事故,障碍,异常的目标是否明确,措施是否有效.
3.3.3 检查能否开好班前会和班后会及定期开展安全日活动和安全分析会.
3.3.4 检查是否按规定填报事故报表,定期编写安全简报,通报,快报,认真分析事故和及时吸取事故教训.
3.3.5 检查是否按规定开展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切实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和工作技能.是否已完成安全规程考试.
3.4 查规程制度
组织职工按岗位,工种逐条学习,对照检查有关的规章制度.
3.4.1 检查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
3.4.2 检查各项规程制度贯彻执行情况,是否存在有章不循,违章不纠的习惯性违章现象,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
3.4.3 检查规程制度本身还存在什么漏洞,对于规程制度有漏洞或不执行发生了哪些事故和不安全现象,应吸取什么教训 找出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3.5 查隐患
采用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和一线职工共同进行排查的方法.
3.5.1 检查设备缺陷管理是否做到了'闭环管理'.
3.5.2 检查经过试验不合格或怀疑有问题的设备是否进行了更换,处理或采取措施监视其运行.
3.5.3 检查对近期所发生的事故和频发性障碍是否采取了针对性措施.
3.5.4 检查是否把人身安全的工作始终放在首要位置,是否从人身轻伤和未遂人身事故中吸取教训,千方百计杜绝死亡和重伤事故的发生.检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是否存在危险因素.
3.5.5 检查包括电气安全工器具,手动及移动工器具,高空作业安全工器具,起重作业工器具以及防火,防爆,防毒等在内的设备设施是否符合安全标准的要求.
四、常规检查制度:
1、目的
对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杂物电梯的安装、调试、保养运行全过程进行自检控制,确保电梯安装、维保质量,安全运行保证乘客乘梯放心。
2、适用范围
适用于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杂物电梯的安装、调试、维保全过程。
3、职责
3.1公司质量负责人负责安排公司相关工程技术人员,按国标电梯安装、维保验收标准编写公司电梯安装、维保内部质量自检报告。
3.2公司质量负责人负责组建公司工程质量检查小组:由公司技术负责人任组长,安装部部长、维保部部长、质技部任付组长,安装队队长、班组长任组员、维保班队长、组长任组员。
3.3安装部部长负责对各班组安装,调试质量监督和检查。
3.4维保部部长负责对各班组维修、保养质量进行检查和监督。
4、管理和要求
4.1安装调试过程中的检查
①公司下达工程任务后,安装部部长负责安排相关人员,对现场情况了解,与客户工程管理人员联系。
②安装队技术人员负责对工地开工前的检查,对井道存在问题的纠正措施与整改方案,负责对井道的接收。
③公司质量自检小组,对安装队各班组的施工项目,按照《电梯安装质量验收规范》,《杂物电梯安装质量验收规范》,《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安装质量验收规范》的要求,对每道工序进行检查,按规定填写相关的规定表格
④如果自检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按《纠正措施程序》
整改,填写《纠正措施与实施记录》
⑤安装工程主体全部完工后,进行全面检查达到调试条件后,通知调试人员进行调试并填写规定的记录表格,有工程档案要求的,按规定存档,符合《公司档案管理制度》
4.2维保过程中的检查
①公司下达维保工程任务后,维保部部长安排维保队进入现场,对现场情况进行了解,并负责与客户进行联络。
②维保质量自检小组对维保队各班组施工的项目,按照《电梯维保质量验收规范》《杂物电梯维保质量验收规范》《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维保质量验收规范》的要求,对每道工序进行检查,并填写规定的表格,上道工序完工自检合格后,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
③维保自检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按《纠正措施程序》进行整改,填写《纠正措施与实施记录》
5.相关文件
《电梯安装质量验收规范》《杂物电梯安装质量》《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安装质量验收规范》
《电梯维保质量验收规范》《杂物电梯维保质量验收规范》《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维保质量验收》
6.支持文件《纠正措施程序》
五、维修保养制度:
i. 要负责调配各维修保养组及机动组的日常动作和日常事务管理工作。
ii. 落实分配所有电梯 、自动扶梯的保养与改造工程。
iii. 协调用户关系配合公司与客户签订维修保养合同。
iv. 协助安检人员做好年检、自检、抽检等工作,确保所有维修保养电梯、自动扶梯顺利通过市技检局的检测。
v. 完善仓库的管理制度,配合仓管储备电梯、自动扶梯所需的易损件与维保中所需的机械工具和器材。
vi. 做好工程部新装梯和市场部新签定的保养梯的配合交接工作。
vii. 坚持公司服务宗旨,执行公司下达的各项任务,配合安检人员组织维修人员培训考核、做好在编人员的安全指导,教育监督工作。
viii. 严格按国家相关维修、保养工程施工规范、规程进行施工,作好施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如:技术交底、安全交底等。
i*. 定期对维保人员服务内的电梯、自动扶梯进行质量抽查。
*.(二)维保部人员必须遵守公司的各项制度,不得随意违反,如有违反者,按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惩罚。
*i. 维保部人员必须按照各种业务制度进行操作,如有困难及矛盾时,应向部门经理口头或书面汇报,不得擅自处理,如因此破坏公司形象的,将给予处罚。
*ii. 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政府部门颁发的上岗操作证、带齐必备工具,严禁无证作业,严禁独立作业。
*iii. 操作人员上岗前必须穿戴好工作服,安全帽,工作鞋等一切劳防用品。
*iv. 维保部人员不得私自实施计划之外的其它工程,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留用察看,直到劝退处理。
*v.维保部人员必须每天做好考勤制度,如有其它事,必须向部门经理提出申请填写申请单,得到同意后方可离开,如有违反者,给公司带来经济损失者,给予相应处罚。
六、定期保检制度:
1、安公司要求、做好每周、月、年的设备检查及设备环境的检查
2、配合电梯公司的维保、管理人员
3、认真检查保养记录、维修记录;并落实、归档
4、做好每天设备的巡视、如有问题及时落实。
5、月检、年检要做好计划、报上级。
七、作业人员及运营服务人员的培训考核制度:
1、培训、安全教育是安全生产教育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对新进公司人员和调换工种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思想建设的一项有效措施。为加强新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2、凡新进公司人员和调换工种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即入公司教育、部门教育和班组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准安排工作岗位。
3、教育的主要对象是:新进公司的大中专毕业生、新工人(含新入公司的技校毕业生)合同制工人、学徒工、临时工、培训人员和实习人员以及调换工种人员等。
4、各级安全教育的重点是:公司级教育要着重进行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公司规公司制度;部门教育着重进行安全技术基础知识教育,班组教育着重进行现场安全操作教育。
5、公司级教育内容:
5.1、“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的重要意义;
5.2、安全生产责任制;
5.3、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制教育;
5.4、公司概况(包括公司发展史、电梯安装维保工作特点、安全生产组织机构等);
5.5、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5.6、电梯安全工作规程制度(含紧急救护)的学习考试;
5.7、典型事故案例剖析(包括全国、全省和本单位的);
5.8、防火知识教育。
6、部门教育内容:部门各有不同的生产特点、重要部位和设备。因此,在进行部门教育时,应根据各自情况,详细讲解。
6.1、部门概况。
6.1.1、部门生产特点;
6.1.2、重要部位;
6.1.3、设备情况。
6.2、安全技术基础知识。
6.2.1、电气安全技术基础知识(包括电气安全技术、急救知识、安全用具、防火和灭火技术、消防用具的性能和使用方法等)。
6.2.2、金属切削安全技术基础知识(包括车、钳、刨、铣、磨、钻、冲等)。
6.2.3、焊接、气割安全技术基础知识。
6.2.4、起重、行本、吊车、铲车安全技术基础知识。
6.2.5、车辆安全技术基础知识。
6.2.6、防火防爆安全技术基础知识。
6.3、部门安全生产和组织制度。
6.3.1、部门安全组织形式。
6.3.2、部门安全生产主要制度(包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活动制度、两票三制等)。
7、班组(现场)教育的内容:班组是安装维保工作的前线,公司的一切活动是以班组为基础的。由于生产人员在班组,思想活动在班组,设备在班组,事故发生在班组,因此班组教育是十分重要的一环,对于加强公司管理,促进班组建设,保证安全生产有着重要意义。
7.1介绍班组生产特点、工作条件、设备情况、人员分工等;
7.2讲解本工种应遵守的安全工作规程和岗位责任;
7.3、实际安全操作示范;
7.4、岗位危险性。
8、三级安全教育的时间要求:
8.1、公司级教育不少于八天。
8.2、部门教育时间不少于七天。
8.3、班组(现场)教育时间不少于五天。
9、新进公司人员和调换工种人员经过三级安全教育,掌握了安全技术操作基础知识和要领后,由教育部门和有关人员填写《巨通公司三级安全教育卡》(见附表)。对于学徒工和分配在生产班组的大、中专毕业生,按照生产工人使用的,还应签订师徒合同。
10、三级安全教育由公司教育专责人具体负责安排实施和建档。各级第一安全责任者应对制度的贯彻执行负全责;公司有关职能部门和各单位应积极配合,对违反本制度而发生事故者,将追究各级有关人员的责任。
11、为加强监督检查,落实本制度的实施,确保生产现场人身安全,公司级教育由公司教育专责人具体安排,经教育考核合格后,通知部门进行第二级教育。经部门安全教育之后,部门培训负责人应将教育情况汇报公司教育专责人,并通知班组进行第三级安全教育,各级教育的交接凭《巨通公司三级安全教育卡》交接。公司管理部对经三级安全教育的人员有权进行抽查考核。三级安全教育管理卡应一式三份,由各级教育负责人填写后送管理部、部门和班组各一份。
12、本制度解释权属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公司三级安全教育卡编号:
单位名称
姓名
性别
年龄
进公司日期
人员来源
所有制性质
文化程度
分配到何部门
工种
体检情况
三级教育
公司级教育内容
部门教育内容
班组教育内容
教育起止日期
教育起止日期
教育起止日期
考试成绩
考试成绩
考试成绩
主考人(签名)
主考人(签名)
主考人(签名)
师徒合同号
师傅签名
部室主管
考试合格证号
发放日期
主办人
个人态度
公司教育部门意见
准上岗人意见(公司安监)
批准人(公司领导)
备注
八、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紧急救援措施及紧急救援演习制度:
一、如在电梯、自动技术革新梯维修保养作业过程中,或正在使用的电梯、自动扶梯发现有事故隐患,应立即停止作业,直至排除事故隐患。
二、如电梯、自动扶梯出现一般事故,则由维保人员到场处理,如出现较大事故,则公司需于2小时内派工程技术人员及安检员、安全主任到场处理;如出现人身伤亡等重大事故,则公司领导必须及时到现场组织进行处理,保护好现场,并于24小时内报告市技术监督局等上级部门。
三、如电梯自动扶梯发生事故,必须详细记录事故现象,事故发生原因、排除方法,由有关各方签字认可。
四、在发生火灾、电梯井道进水、地震和安全事故等重大事故时,电梯修复后必须经有关单位检测认可,才能运行使用。
五、如果事故属人为造成的,必须查明原因,并追究当事人经济责任,直至刑事责任。
附录:
有机房曳引式电梯紧急操作方法
适用范围:有机房曳引电梯的紧急操作
注意事项:
a应急救援小组成员应持有特种设备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b救援人员2人以上;
c应急救援设备、工具:盘车轮、抱闸搬手、电梯层门钥匙、常用五金工具、撬杠、警示牌等。
d在救援的同时要保证自身安全。
1、操作程序
1.1 切断电梯主电源;
1.2 检查确认电梯机械传动系统(钢丝绳、传动轮)正常;
1.3 检查限速器。如限速器已经动作,应先复位限速器;
1.4 确认电梯层/轿门处于关闭状态;
1.5 确认电梯轿厢、对重所在的位置,选择电梯准备停靠的层站;
1.6参考电梯生产厂家的盘车说明,一名维修人员用抱闸板手打开机械抱闸;同时,另一名维修人员双手抓住电梯盘车轮,根据机房内确定轿厢位置的标志(如:钢丝绳层站标示)和盘车力矩,盘动电梯盘车轮,将电梯停靠在准备停靠的层站;
1.7维修人员释放抱闸扳手,关闭抱闸装置,防止电梯轿厢移动;
1.8维修人员应到电梯轿厢停靠层站确认电梯平层后, 用电梯层门钥匙打开电梯层门/轿门;
1.9如层门钥匙无法打开层门,维修人员可到上一层站打开层门,在确认安全的情况下上到轿顶,手动盘开层门/轿门;
第11篇 电梯日常安全使用制度
1) 电梯安全管理员每日应对电梯做例行检查,如发现有运行不正常或损坏时,应立即停梯并通知维修保养单位检查。
2) 电梯安全管理员应负责对电梯钥匙(包括机房钥匙、电梯钥匙、轿内操纵钥匙、厅门开锁三角钥匙等)的管理,禁止任何无关人员取得并使用。
3) 运行中电梯突然出现故障,电梯安全管理员应以最快的速度赶赴现场,进行安慰、救援乘客,并及时通知维修保养单位派人前来维修。
4) 出现电梯设备浸水或底坑进水时,应立即停止使用。设法将电梯移至安全地方并处理。
5) 发生火警时,切勿乘搭电梯。
6) 防止超载。超载响铃时,后进者应主动退出。
7) 七岁以下儿童、精神病患者及其病残不能独立使用电梯者,应由有行为能力人扶助。
8) 住户搬家或其他大宗物品需占用电梯时间较长时,应与电梯设备管理部门取得联系,选择在人流量较少的时候进行。
9) 电梯轿厢内的求救警铃、风扇、应急照明等必须保证其工作状态正常,以免紧急情况时发生意外。
10) 因维修保养而影响电梯正常使用时,应至少在层站(必要时每层)明显位置悬挂告示牌及设防护栏。
11) 电梯“安全检验合格”证有效期前30天,应及时提供相关资料,会同电梯维修保养单位申报年度检验。
12) 未经许可,不得擅自使用客梯运载货物,超长、越宽、超重、易燃、易爆物品禁止进入电梯。
13) 禁止在电梯内吸烟、乱涂、乱画等损坏电梯的行为,并做好电梯的日常清洁工作。
第12篇 电梯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特种设备(电梯)安全管理制度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教育制度
为了加强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司炉工、焊工、电梯、起重机械、压力容器、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工种)的培训教育管理,确保操作者本人和他人的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必须对新工人进行入厂前的安全教育,了解企业的基本情况和存在危险性的设备或场所。
二、公司每年制订培训教育计划,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岗位作业人员参加质监部门的取证和换证培训学习。
三、对于司炉工、焊工、电梯、起重机械、压力容器、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节能知识培训,经质监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准许上岗。
四、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每二年复审一次。
五、公司建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档案和名册。
六、在采用新方法、添设新技术设备、制造新产品和调换工人工作的时候,必须对工人进行新操作法和新工作岗位的安全教育。
七、公司对职工进行经常的安全教育,坚持每月进行安全知识学习,学习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节能知识,进行事故安全分析,自我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高安全技术操作水平。
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申报制度
一、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和所属附件(安全阀、压力表、温度计、限速器等),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检验合格后再投入使用。
二、在定期检验前,生产部要与市检验检测机构协调好检测时间,及时对设备采取措施(如停用)并作好清洁工作,顺利完成设备定验,确保安全。
三、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时间根据上次的设备检验报告确定。
四、定期检验报告要有专人保管,随时备查。
特种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一、特种设备操作工人要发挥主人翁的态度和高度的责任感,做到正确使用,精心维护,认真保养好设备。
二、各岗位要实行操作工人为主,'机、电、化、仪'四结合的设备包机制,做到台台设备,条条管线,个个阀门,只只仪表有专人负责,消灭无人负责现象。
三、操作人员对岗位范围内的设备,必须做到'三好(管好、用好、修好)、四会(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严格执行岗位的操作规程。
四、严格按操作程序与规定步骤。设备启动前认真准备,启动中要反复检查,停车后妥善处理,运行中不超温,不超压,不超负荷,不准在设备运行时离开岗位。
五、对岗位范围内设备严格巡回检查制度,切实做到'四勤(勤检查、勤观察、勤联系、勤调节)'。操作人员发现设备缺陷能处理的应主动进行处理,清除故障,一时处理不了的应及时报告检修。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工作为设备管理提供资料,技术信息和考核的依据,是管好设备和基础工作,必须认真做好。
1、有专人负责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工作。
2、特种设备要有安全技术档案,并应逐台分别建档(一机一档),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2)特种设备使用证、注册注册登记表
(3)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报告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4)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5)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6)设备重大维修修、改造的有关技术文件;
(7)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3、安全技术档案必须齐、整洁、规格化,及时整理填写。
4、公司档案保管员负责保管和供应公司图纸、技术资料。
5、设备迁移或报废,其档案均随设备调拨,设备报废后,首先向质监部门办理注销手续,然后档案由公司档案保管员封存。
特种设备交接班制度
1、接班值班长应提前十五分钟到岗交接,根据运行情况,制定本班任务和注意事项。
2、接班人员应提前十分钟到值班室接受值班长指令,然后到本岗位接班。
3、各班交接后,值班长汇报交接情况。
4、接班人应与交班人面对面,对照记录上的各参数、阀门所处的状态、各贮罐存量、工艺和设备运行状况是否真实进行核对交接。
5、交接班人还应交接本岗位有关资料、报表、材料、工具和环境卫生。
6、接班人与交班人,确认记录后,双方应在交接班记录本上签字。交接班后出现责任事故,应由接班人负责。
7、交接不清,接班人可以拒绝接班,发现问题应立即向班长或值班长汇报。
8、交接班地点应在各操作岗位。
9、接班人未到,交班人不得离开岗位。
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1、为了及时了解、掌握各时期的安全生产情况,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积极知道、主动地做好预防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生产会议制度,至少应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会议,督促检查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工作。
2、会议内容以特种设备安全为主,具体包括以下几方面:
(1)了解特种设备的安全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注意事项,布置下一步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等工作。
(.2)学习特种设备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知识,传达上级部门的有关通知、文件精神。
(3)通报特种设备违章违纪、先进事迹。不良现象和不安全行为。
3、会议召集者在开会之前,应做好有关资料准备工作,会议上要讨论研究解决的问题应列出,重要会议会后要下发会议纪要。
特种设备事故处理工作制度
一、工作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二、工作要求:
1、特种设备发生事故,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如实地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
2、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3、根据有关部门调查情况和鉴定结果,分析事故发生原因,依照《条例》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事故处理。
4、事故处理后,方可由具备修理资格的单位进行修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