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质量安全事故通报管理程序制度
1、 目的:
建立质量安全事故与不良事件报告控制程序,规范公司质量安全事故处理流程,有效控制质量风险,最大限度减少事故发生率,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
2、适用范围:
本程序文件适用于对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所有出现方式处理报告。
3 、权责:
3.1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第一发现者:发现事故立即采取报告及补救措施,并详细记录事故情况。
3.2事故发生部门主管: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对产品事故的现场进行处理,防止事故蔓延,并调查事故发生原因,提出采取的补救措施。
3.3品管部主管:组织相关部门主管展开事故调查,并汇总意见,提出采取的补救措施,报送总经理。发生重大质理事故时,到现场参与抢救,对事故的处理结果进行确认。
3.4 业务部:质量问题的收集及客户意见的反馈,内外部相关方协调与沟通。
3.5 生产部:按照产品规格、货期生产加工,相关工艺及质量事故处置、改进活动。
3.6 工程部:产品规格、标准制定,协助工艺改进及质量异常判定。
3.7 总经理:负责质理事故最终决策,发生重大质理事故时,到现场指挥抢险。
3.8 执行部门经理:组织实施事故处理。
3.9 现场品管员:对处理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4 、定义
4.1 质量安全事故:产品不能满足预期或规定的用途,存在潜在的质量隐患可能会造成经济损失或人员伤亡及其他损失的意外情况。
4.2 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定义与划分:
4.2.1 一般质量事故:
(1)产品在交付后使用期内由于质量问题在一年内累计退货、换货数量达本批号产品的50%以下者;
(2)产品流通前发生混淆、异物混入或其它质量问题;
(3)产品生产中因质量问题,造成成品整批返工者;
(4)一般质量事故应由品管部按月上报总经理;
4.2. 2 重大质量事故:
(1)产品生产中因质量问题造成成品整批报废者;
(2)产品在交付使用期内由于质量问题造成客户整批退货者;
(3)已出货的产品发现混淆、严重异物混入或其它质量问题;
(4)因质量问题造成产品退货索赔影响恶劣;
(5)由于质量事故造成人员伤亡
5、内容:
5.1 处理质量安全事故的原则
5.1.1 任何时候都应坚持预防第一,尽量避免产品事故的发生。
5.1.2重大产品事故立即由品管部向产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客户报告。
5.1.3事故发生后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5.1.3.1事故原因应调查清楚,并有文字记录;
5.1.3.2事故应得到妥善处理,并有文字记录;
5.2.3.4检查和回顾,完善防范措施。
5.2质量安全事故报告程序内容:
5.2.1 质量事故调查报告及处置
5.2.1.1产品事故发生后,事故第一发现人立即通报部门主管及品管部相关人员,协同进行现场调查确认。由当事部门在《产品事故调查处理报告》上如实记录事故情况并签名,当事部门主管及经理签名确认后,报送品管部,该行动应在事故发生后6小时内完成。
5.2.1.2品管部主管到现场作事故再确认后,立即召集相关部门成员组成质量事故调查小组,对质量事故展开调查取证。立即采取补救措施,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并在《产品事故调查处理报告》上填写事故性质;若不能或不知道采取何种补救方法,应立即向主管部门请示,按下达的指令处理。该行动应在事故发生后12小时内完成,。
5.2.1.3品管部主管组织相关部门经理展开事故调查,并审批记录,复检同批留样,通常还因考虑以下方面:
1) 人员因素:如培训状况、业务水平、操作技能、身体状况、其它;
2) 设备因素:如运行状况、记录、模具与安装、其它;
3) 物料因素:如品种、数量、规格、批号的准确性、原料、半成品的检验情况、物料供应量的产品审核、其它;
4)环境因素:如温度、湿度、空气洁净度、清场及清洁情况;
5)工艺因素:如sop的正确性、工艺规程的正确与可行性、工艺布局合理性;
6) 若为处部产品事故,在进行上述考查时还应调查以下方面:运输情况、销售方的贮存情况;
7)关键服务项目的中断如水、电力、员工;
8)不可抗力事件,例如洪水,火灾和自然灾害:
9)恶意污染或蓄意破坏。
5.2.1.4 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时,公司领导及主管部门负责人应亲临现场处理并立即报告客户。
5.2.1.5 对质量安全事故应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并评估事态的严重程度及危害性
(1)调查内容:品名、规格、批号、事故发生时间、第一发现者姓名、事故类型、性质、采取的补救措施、事故原因、损失评估、现场检查情况等。
5.2.1.6品管部会同有关部门对事故的性质、类型进行技术鉴定,做出结论
(1)原始调查资料由品管部归档,如现场记录、声像带、技术鉴定、化验记录、报告书、旁证资料等。
5.2.1.7对质量事故的发生原因进行详细分析,制订相应的补救措施和防范措施并立即落实,事故责任人员(部门)应受到教育,由品管部负责追踪检查认真记录。典型事例应在质量总结会上介绍。
5.2.1.8 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时必须及时通报总经理知悉。品管部经过调查确认后填写《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报告》报上级主管部门(内容:事故发生原因、性质、经过、处理情况及结果、损失额和数量、改进措施等),并定期把质量事故汇整成《质量事故统计表》进行检讨改进追踪。
5.2.1.9潜在的产品事故处理依《纠正预防措施控制程序》执行。
5.3 质量安全事故处理过程:
5.3.1事故现场的紧急处理:
5.3.1.1 事故发现者或事故发生部门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防止事故蔓延。
5.3.1.2 发生重大事故时,由总经理到现场指挥,品管部及相关部门经理共同参与,必要时应设警戒线。
5.3.1.3 事故发现者或事故发生部门有义务保护现场,提供有关凭据。
5.3.2事故调查完毕,由品管部主管将结果汇总后,填写《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报告》送交总经理审批,总经理审核完后转交执行部门。
5.3.3事故处理及结果确认:
5.3.3.1 由事故处理小组组长负责组织事故处理,小组成员的名单及职责见(产品追踪/召回/事故管理小组职责及架构图)。
5.3.3.2 由现场品管员对整个处理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5.3.3.3 处理完毕后由执行部门经理在《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报告》相应栏中填写执行结果后,返回品管部主管。
5.3.3.4 品管部主管对执行结果进行确认,并签署意见后将《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报告》作为产品档案进行归档保存,并建立产品事故统计台帐。
5.3.3.5产品事故中出现的不合格品按照《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理。
5.3.3.6重大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向主管部门及客户进行报告。
5.4 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现,调查,审批应在6个工作日内完成,产品事故的处理及确认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重大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在24小时内报告主管部门及客户。
5.5 若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现有确认后,而客户也是已经收到不合格产品,公司应立即通知客户,并启动《产品召回程序》。
5.6质量事故总结:
5.6.1 质量总结会由管理者代表授权品管部组织,每月召开一次(正常生产情况下)。
5.6.2 参加部门和人员:品管部、工程部、业务部、生产部和公司高层领导等。
5.6.3 品管部负责人在总结会上通报公司产品质量和质量指标考核情况及客户反馈意见,与参加会议的人员一起对通报的情况进行讨论分析,研究制订改进和提高产品质量的措施,具体落实到部门和个人。
5.6.4 会议由品管部记录,整理形成纪要并由总经理确认由品管部监督执行,并将执行情况在下一次公司质量总结会上汇报。
5.7 质量专题分析:
5.7.1 凡属下列情况的品种应列入质量专题分析,由有关部门等组织人员开展活动进行质量把关。
5.7.2 市场需要但因质量问题而影响投产或增产的品种;
5.7.3 原因不明的成批返工退货品种;
5.7.4 因产品质量问题而发生客户纠纷或客户意见较多的品种;
5.7.5 质量指标经常出现波动的品种;
5.7.6 质量检验方法有待改进的品种;
5.8 质量分析会决议的监督执行:
5.8.1在质量总结会上讨论决定的整改措施等会议决议,各部门要求严格按照决议执行。
5.8.2 对决定执行的整改措施,由品管部逐项检查落实执行情况,及时报告总经理,执行后的效果由品管部会同有关部门及时观察和总结。
5.9 忠告性通知
5.9.1产品销售后,发生不良事件/质量安全事故采取的补救措施和或补充信息;或者相关权威主管机关发布的法律法规规定应采取的措施和补充信息时,应予以发布忠告性通知,通知应使得公众获悉,比如动用新闻媒体。
5.9.2忠告性通知应包括如下(一个或多个)内容:
5.9.2.1.产品使用时应注意的补充事宜;
5.9.2.2.产品的改动;
5.9.2.3.产品召回;
5.9.2.4.产品的销毁等;
5.9.3当需要进行忠告性通知时,由总经理批准后选择适宜的方式如电话/传真通知,或者在媒体上发布公告,通过其它机构发布等。
5.9.4对于重要参数的更改,应向相关客户进行通报,通报包括以下内容:
5.9.4.1 出现质量安全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编号、批次和相关标识;
5.9.4.2 发布忠告性通知的理由;
5.9.4.3 可能产生的危害;
5.9.4.4. 随后采取的措施;
5.9.4.5 需要重新相互确认的其它要求的内容。
6、相关文件:
6.1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6.2 《产品召回程序》
7、相关表格:
7.1 《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报告》
7.2 《质量事故统计表》
第2篇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全员岗位责任制度责任追究制度
为了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团结协作,举全系统之力,确保不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重大事故。现对我委已实施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的部分职能作进一步完善和调整,建立现行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全员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一、县农业委员会总体监管职责
1、负责制定全县农产品安全生产的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
2、负责制定并实施农业生态建设规划,指导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3、拟定并组织实施农业产业的地方技术标准,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组织实施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区、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和产地准出示范基地建设。
4、负责无公害农产品的产地认定以及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认证推荐与管理,组织实施农业品牌培育以及名牌农产品的认定与管理。
5、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和检验检测体系等“六大体系”建设,组织和实施农产品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的例行监测及监督抽查管理。
6、负责农业投入品市场管理以及农资合理使用,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种畜禽、肥料、农药、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许可与监督管理。
7、负责农业外来物种及转基因生物产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8、负责农产品安全风险评估预警工作,依法统一发布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
9、按照新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分工,配合开展市场农产品的质量监管等相关工作。
10、做好县食安委安排的相关工作。
二、各科室和委属各单位承担的职责
承担的共同责任是:切实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职责,分工不分家,团结协作,参加与其相关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和技术协调;优先把项目建设地点安排在获得农产品“三品”证书的基地上;及时将农产品质量动态情况和信息反馈给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不擅自发布未经核实和允许公开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依法履行职责,主动接受基层和群众监督,不发生违法违纪行为。
承担的具体职责是:
1、农产品质量监管科(农业生态环境保护与农村能源科):牵头负责和协调全县农产品质量建设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研究拟订农产品质量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风险评估及预警,协调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和农产品质量抽样检测工作;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情况、信息的收集、整理、核实和发布;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工作;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重大课题的调查研究;配合开展国家、省、市组织的风险评估、专项监测、监督抽检、例行监测和飞检等相关工作;配合做好食安委安排的相关工作。
2、农业科:负责种植业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的监管工作。协调耕地质量保护、肥料、农药、种子等工作,及时发布农情信息;具体负责种植业农产品质量的专项治理、农业投入品使用、农产品生产记录建立等指导与服务;指导实施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区、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建设。
3、纪检室: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行政效能监察。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中的失职、渎职行为进行调查和责任追究。
4、办公室:负责协调解决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基础设施建设,为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工作提供基本的工作环境和必要的保障条件。负责协调农产品质量安全与相关部门单位的综合事务工作。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体系的机构建设和人员编制落实。负责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纳入本系统工作目标绩效考核。
5、财务管理科:负责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工作的经费保障及专项资金管理。
6、政策法规科: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和普及工作;负责组织起草农产品安全生产监管的相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负责协调、监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行政执法工作;承办农业行政许可、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事项;组织开展农资市场整治工作。
7、科技教育科:负责组织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技术的研究、引进和推广工作;组织开展包括农业标准化技术在内的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的送科技下乡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生产的技术指导、专业培训;负责农业外来物种及转基因生物产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和技术鉴定工作。
8、市场科:负责承担培育、发展和保护农产品品牌有关工作;指导和组织 “三品”农产品的市场推介和展示展销活动;做好农产品生产与市场的对接工作,确保品牌农产品的质量安全。
9、畜牧兽医科:负责畜禽产品的质量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畜牧业重大技术措施;负责种畜禽、牧草、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监督管理。负责畜禽产品的质量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负责动物防疫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计划和方案;负责动物疫情管理工作、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等工作;负责动物防疫体系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10、生猪屠宰科:负责全县生猪等畜禽屠宰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负责全县生猪屠宰专项整治的信息收集、汇总和统计上报工作。
11、农业信息中心: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信息化建设工作;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和质量追溯平台的建设、维护和更新工作;利用多种途径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工作;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化培训和指导工作;受委托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建设和安全监管工作信息。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综合宣传和媒体信息报道等工作。
12、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承担全县农产品质量检测任务,负责制定和实施全县农产品质量检测制度;承担配合部、省、市级相关抽检任务;负责对全县农业系统农产品质量监督速测进行技术指导和培训;研究推广新的检测技术和方法,承担或参与农业相关标准的制修订;对检测结果进行科学分析和研判,对区域性农产品药物残留等情况提出预警建议;参与相关事故调查处理。
负责“三品”申报、现场检查、复查换证、年检续展、内检员培训、标志监管等工作,开展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的申报与管理工作;牵头组织拟订各类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标准和技术规程,指导和监督 “三品”农产品的标准化生产;指导生产者科学、合理使用农药和肥料。
13、县农业执法大队:负责全县农资经营市场的规范化建设,建立和落实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实名销售制度,切实做好农药经营源头监管;负责组织和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农药及其他农业投入品的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负责查处农药经营、使用等违法案件并监督农资经营户建立台帐;参与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参与有关执法监督和检查工作;组织开展农业投入品等相关专项整治活动;负责县本级农产品监督抽查的抽样工作,参与监督抽查、专项质量抽查的抽样工作。负责全县相关专项整治信息的收集、汇总和统计上报工作。
14、县动物卫生监督所:负责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和动物防疫监督工作。负责动物防疫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实施畜禽产品药残与违禁物、生鲜牛乳中违禁物、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监督检查和抽检;承办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生鲜牛乳中违禁物和饲料及添加剂的违法案件的调查与处理工作;负责养殖业(畜禽产品)监督抽查的抽样工作;负责配合国家畜禽产品的相关监测工作。负责全县相关专项整治信息的收集、汇总和统计上报工作。
15、县畜牧兽医总站:负责畜禽产品质量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畜禽标准化生产技术培训和推广。制订实施饲料标准,负责饲料技术指导和管理;开展重大畜禽疫情监测、防疫、消毒、扑灭等防治工作。
16、县粮油作物栽培技术指导站:负责粮油农产品的安全生产工作。制订和推广全县粮油作物生产标准和技术规程,组织开展粮油标准化生产的督查指导;研究推广和普及无公害粮油生产技术;指导生产者科学、合理使用农药和肥料。
17、县蔬菜生产技术指导站:负责蔬菜、食用菌的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和监督现代园区的标准化生产工作,确保现代园区、永久性蔬菜基地率先实行标准化生产及其产品的质量安全。拟定和推广蔬菜质量安全生产标准和技术规程;研究推广无公害蔬菜生产技术;指导生产者按标准、科学合理使用农药和肥料。
18、县植保植检站:负责拟定、推广、监督种植业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标准和技术规程,负责科学使用农药、防治农作物病虫草害等安全生产工作;研究推广无公害农作物病虫草鼠害防治技术;实施高毒高残留农药经营许可制度,建立实名销售台帐制度,并监督相关基地、农资经销点不超范围经营或使用农药;负责制定农药施用间隔期技术方案,并督促落实;负责在新闻媒体、生产基地、农资经销点等发布农药禁限用公告以及低毒低残留农药推荐信息。
19、县土壤肥料管理站:负责推广无公害肥料及施用技术,制定安全优质农产品的生产耕地质量标准。负责全县耕地质量监测和分析评价,对相关抽检样品肥料质量检验和肥效分析评价,对耕地质量问题提出修复整改意见和方案;组织指导实施测土配方施肥工程,制订科学合理施肥计划并组织实施,确保食用农产品生产的耕地质量安全。
三、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责任人
1、县农委主任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分管主任是分工范围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2、各相关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相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在分管范围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其他工作人员是相关岗位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具体责任人。
3、各相关科室、单位要明确本单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人员的分工和责任,并将分工和责任落实情况分别形成纸质材料存档备查。
四、绩效考评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负责牵头组织对各有关科室、单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绩效考评,考评结果作为农委对其年度综合考评的参考依据。
五、责任追究
各相关单位和个人违反责任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追究相应的行政责任:
1、应当履行职责而未履行或未按规定程序履行,造成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
2、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后,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导致事故危害和影响进一步扩大的;
3、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拖延报告,或者以任何方式阻碍、干涉事故调查的;
4、连续两次考评不合格的;
5、其他应追究行政责任的情形。
行政责任的追究由委纪检监察室依法定程序进行追究。对应当给予行政处分的人员,无正当理由不给予行政处分的,报请上级纪检机关责令纠正,并由上级纪检机关追究相关人员的
第3篇 质量安全检查报告管理制度
1、质量(安全)检查报告是本站对受监项目在工程实施过程进行质量(安全)检查而发出的一种书面报告。是检查在建市政园林工程质量(安全)上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以引起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的注意,确保工程符合设计文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要求。
2、检查工作完成后,经过数据统计和分析,由监督工程师(监督员)编写检查报告,科室负责人复核后,连同原始记录交总工程师审查。
3、总工程师对检查记录进行审查,如发现报告有错误,应指出并由原拟稿人重新修改后再送审。
4、检查报告经站长签发由办公室统一编号,造册登记及发送。
5、检查报告编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工程名称、检查日期、检查人员组成、检查范围、内容和检查项目等;
(2)工程参建各方主体单位资质及其相关人员的资格;
(3)工程参建各方主体的质量(安全)行为情况及执行工程强制性标准情况;
(4)地基基础及主体结构工程质量情况;
(5)工程施工安全情况;
(6)存在问题和改进意见;
(7)整改处理的复查结果。
第4篇 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和职责
一、工作制度
1)医疗质量管理与安全委员会在分管院长和院长的领导下进行工作,负责完成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对医院医疗质量进行综合评估,对医院的业务发展提出切实可行的规划。
2)医疗质量管理与安全委员会每季度开会一次,讨论和审定临床、医技中质量管理存在的问题,达到持续改进的目的。
3)负责组织和实施医疗、护理、院感质量的检查、评价、考核、提出整改措施和反馈情况、检查落实等工作。
4)组织疑难病例、重大或罕见疾病(手术)、纠纷病案的讨论。
5)组织医疗差错和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的鉴定工作。
6)对新技术、新项目的开展进行严格审核并按规定上报。
7)参加各种医疗文书、技术操作、诊疗水平、“三基”考核、制度管理等方面的具体检查,并进行评价。
8)医疗质量管理与安全委员会的全体成员要自觉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提高医疗业务水平,要熟悉和了解各种质量指标,以及具体的考核标准。
9)每年年终召开总结会议,总结当年工作,制定次年工作计划。
10)医疗质量管理与安全委员会的决议、决定提交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后生效。
二、职责
1)负责全院医疗、医技工作的质量监督和管理。
2)负责制定全院医疗、医技工作质量管理年度工作计划。
3)负责制定和完善全院医疗质量管理制度、持续改进方案,对各项医疗质量标准、各种诊断治疗技术操作规程和各种医疗文件的书写进行规范。
4)审议医务科制定的有关医疗质量管理具体实施措施。对全院医疗、医技工作中的安全隐患提出指导性的改进要求。
5)制定医院新技术、新方法准入管理制度和规定。
6)负责讨论、决定全院医疗、医技工作中的差错、过失和事故等事件的院内处理意见。
7)负责宣传贯彻质量方针、质量目标、质量管理的有关知识,开展对全院医务人员的质量意识教育和质量安全意识教育工作。制定全院医、技人员质量教育、培训的要求。并检查其落实情况。
8)负责宣传贯彻质量方针、质量目标、质量管理的有关知识,开展对全院医务人员的质量意识教育和质量安全意识教育工作。
9)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临床、医技部门的医疗质量进行监督、检查、评价,并提出整改意见。按医疗质量标准规范医疗环节,使质量水平不断提高。
第5篇 农产品质量安全自律检测制度范本
1、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应配备相应的检测设备和检测人员,设立检测室或委托乡镇监管站及其他合法检测机构对所生产、收购、销售的农产品进行质量安全检测;鼓励其他农产品生产者对农产品实施自检或委托检测。
2、检测人员按抽样和检测规程,对采收入市的每批次农产品进行抽样检测,在农产品生产记录中如实记载抽检时间、人员和检测结果;不得隐瞒、篡改、伪造检测结果。
3、农产品经检测合格后、附具检测合格证明方可入市销售,检测不合格的应推迟上市或在乡镇监管站监督指导下实施无害化处置。
4、加强检测室管理并接受主管部门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测人员应参加主管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具备相应的检测能力。
第6篇 安全质量明细化管理制度
安全质量明细化管理,是安全管理机制创新的重要成果。安全质量明细化管理就是明确、细致的管理,其基本内涵是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质量工作目标明确、工作责任明确、工作标准明确、工作考核明确、日事日毕。
1、明细化管理的实质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人人、事事、时时、处处都要把安全放在首位,真正体现安全工作“抓与不抓不一样,管与不管不一样,抓的力度大小不一样”。解决安全工作抓两不紧、抓而不严、抓而不细、抓而不实的问题。做到没有一个没有责任的人,没有一件没有责任的事,没有一项没有标准的工作,没有一项没有完成的任务。
2、明细化管理的主要原则
⑴岗位就是责任、责任重于泰山3的原则。
⑵安全为天、质量为本的原则。
⑶持续改进、不断创新的原则。
3、明细化管理的支撑体系
⑴目标体系:是指每个干部和工人在自己的岗位上,围绕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和工作任务确定的字处理目标和工作目标。即工作要达到什么目的。
⑵责任体系:是指每个干部和工人,根据本单位的管理权限和自身的岗位要求,必须履行的职责。即干什么工作。
⑶标准体系:是指每个干部和工人,根据自己的岗位职责,遵循国家和企业标准而必须执行的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
⑷控制体系:是指各级干部和每个工人对自身和相关工作实施指导、监督
协调和操作。即怎么管和怎么干。
⑸考核体系:是指各级干部,对管辖范围内的各项上任进行指导和综合评价,并进行排名和奖罚。即工作干好了怎么办,干不好怎么办。
⑹信息体系:是指各级干部,对每次工作安排、工作的进展情况和上级指等信息,建立传递反馈决策信息网络。即上情下传、下情上达。
第7篇 医疗质量与安全核心制度
1、首诊负责制度;
2、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3、分级护理制度;
4、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5、会诊制度;
6、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7、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8、术前讨论制度;
9、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10、查对制度;
11、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
12、交接班制度;
13、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第8篇 班组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
1、 各队制定本班组质量标准化组织机构,组长为各队队长,成员为班长或生产骨干。负责本班组业务范围内的所有质量标准化工作。
2、 质量标准化组织机构的成员要对本班组作业范围内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质量标准化检查,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必须制定整改方案,整改时间、整改负责人、制定复查时间。
3、 每天兑现会上要求值班人员汇报当天各班质量标准化整改进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并要求本班组质量标准化组织成员对无法解决的问题必须拿出合理,可行的方案。
4、 本班组质量标准化组织机构必须在每周一前制定出本业务范围内的质量标准化整改周计划,同时对上一周本单位质量标准化整改情况进行总结。当月要对本单位的质量标准化整改情况进行讲评。
5、 各班组未按时间,未按要求完成本班组质量标准化整改问题,要求各班组必须向本单位质量标准化组织机构及时说明情况及在整改过程中面临的困难,如果无正当理由质量标准化组织机构成员经过讨论后对其负责人进行相应的处罚,如果各班班长拒绝质量标准化整改,将进一步加大处罚力度。
6、 各班组遇到无法解决的质量标准化问题及时上报区质量标准化管理组。
第9篇 麻醉科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一、麻醉科质量与安全管理实行医院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与麻醉科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两级管理,医务部、护理部、医院感染科等职能部门对麻醉科有实时监管职责。
二、麻醉质量管理
(一)建立健全麻醉质量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坚持以患者为中心,以医疗质量为核心的质量管理制度。
(二)强化质量意识,定期开展基础质量、环节质量和终末质量的分析、评价,保证质量持续改进。
(三)科室成立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科主任任组长,为科室质量与安全第一责任人。
(四)按照麻醉质量与安全管理要求,每月召开一次麻醉手术质量与安全会议,对麻醉手术存在问题进行总结整改;每季度进行一次全面的麻醉质量检查、评价,并通报全科。对麻醉质量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及时调查、处理,制定整改方案,认真落实,持续改进。
(五)提高麻醉记录单的书写质量,保证麻醉记录单的准确性、及时性、完整性、整洁性和一致性。
(六)对住院医师按照医院要求,做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对进修医师、轮转医师和新上岗医师,必须进行岗前教育和培训,重点是医德医风、规章制度、操作规范和流程等。
三、医疗安全管理
(一)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医疗安全教育,牢固树立安全意识。
(二)按照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安排手术患者的麻醉工作。
(三)充分做好麻醉前准备,严格检查各种麻醉器械设备,确保抢救设备完好和抢救药品齐全。
(四)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和消毒隔离制度,定期检查实施情况,防止差错事故。
(五)严格执行查对制度。麻醉期间所用药物及输血输液要做到“三查七对”,对药品名称、剂量、配制日期、用法、给药途经等须经两人查对,特别要注意易混淆的药物。用过的安瓿等物品应保留到患者出手术室后丢弃,以备复查。
(六)新技术的开展和新方法的使用,应按照医院新技术准入及管理制度进行管理,经医院批准后实施。
(七)严格执行值班、交接班制度,坚持岗位交班、手术台旁交班,病情不稳定和疑难病例的手术时一律不准交班。交班内容应包括患者情况、麻醉经过,特殊用药、输血输液等。
(八)围麻醉期出现并发症或意外,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处理,并向上级麻醉医师汇报,必要时请示科主任。各种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应及时按照医院要求上报,必要时应进行全科讨论,认真整改落实。
第10篇 农产品质量安全巡查制度
1、制订实施年度巡查计划,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巡查监督工作,督促生产经营者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
2巡查范围和内容包括农资经营门店的农业投入品经营状况,主要农产品生产基地的农业投入品使用情况、生产记录情况、农业产地环境保护情况等;以农药兽药使用高峰期、农产品上市期为重点,加强对农产品生产基地、收储运环节和农业产地污染源(点)的巡查监管。
3、对巡查发现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严格督促整改;发现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应即时报告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同级食药监、公安等部门,并积极协助查处。
4、建立监管巡查记录,按要求记录巡查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意见和结果。
5、督促指导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安全使用农兽药、化肥、农膜等投入品,推行绿色生产、清洁养殖,妥善处置农业废弃物;协助开展被污染耕地修复治理。
第11篇 班组安全质量标准化验收及班评估制度
班组是企业的细胞,是企业管理的落脚点,只有夯实班组管理,加强班组质量标准化建设才能推进企业更好地发展,为了实现实现质量标准化工作的全面推进,整体提高,特制定班组安全质量标准化验收及班评估制度。
1、做好班组质量标准化工作是班组每个成员应尽的义务。
2、班组质量标准化验收及班评估工作应该由班组所在科室及分管副矿长负责
3、班组质量标准化验收及班评估工作应该每月举行一次。
4、组织验收、评估人员在验收、评估期间必须认真对待,不得走过场、流形式。弄虚作假,一旦发现有以上情况的,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
5、组织验收、评估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礼金、有价证券等,不得接受下属班组的吃请招待。
违反以上规定,坚决处理,情节严重的,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6、每次验收,评估必须有专人记录、并进行存档。
7、每次验收评估的结果要纳入年终考核,作为评先、评优的依据之一。
8、每次评估结束要对本次验收进行总结、分析,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五定”处理,跟踪落实。
第12篇 项目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和规范本项目管理,确保该项目工程在保证质量、进度、安全的前提下高品质、高标准顺利完成,特别制定本管理制度。对于初犯者严格按以下管理制度进行处理,如屡次触犯三次以上,则按施工总包合同相应条款进行重处。
一、工地例会制度
1、每周例会各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水电安装负责人、安全专职、质检专职、资料员必须参加会议;缺席每人次处违约金500元,迟到每人次处违约金100元;其他人员缺席每人每次处违约金200元,迟到每人每次处违约金100元(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并经同意)。
2、为保证会场环境,必须将手机设为静音或振动,若未关闭铃声从而影响会议处违约金50元/次。
3、禁止在施工现场和会场吸烟,发现烟头处违约金50元/个,抽烟处违约金100元 /人。
二、计划管理制度
1、每周周计划务必在监理例会之前一天下午五点将签字盖章齐全的及电子文档周计划(ppt)交到监理部。如未按时交者每次处以100元违约金。
2、每月月计划务必在每月25日下午五点之前将签字盖章齐全的及电子文档月计划(ppt)交到监理部。如未按时交者处以100元违约金。
3、计划要有针对性和可实施性,并有保证计划顺利实施的人、财、物、机具配置措施,如计划无针对性和可实施性且相应两周计划无连续性,每次处以200元违约金。
三、图纸及设计变更管理制度
1、各施工单位应严格按施工图和设计变更进行施工,如在变更下发到各施工单位后,现场未按变更要求进行施工,而还是按原图进行施工的,对此处以每次1000元违约金。
2、现场施工未按设计图和变更要求进行施工者处以每次500元违约金。
四、样板验收管理制度
1、基础样板:
(1)基础放线后需做井圈样板,井圈未做样板进行检查验收,擅自进行大面井圈施工者,处以300/次违约金。
(2)在地梁钢筋大面施工前,需做地梁钢筋绑扎样板,进行样板点评,未做样板者处以300元/次违约金。
(3)地梁钢筋绑扎完成后,进行柱插筋施工前,先做柱插筋样板,进行样板点评,未做样板者处以300元/次违约金。
(4)基础防雷接地、水电安装预料预埋需做样板,进行样板点评,未做样板者处以300元/次违约金
2、主体结构样板:
(1)主体结构施工,首层柱筋电渣压力焊必须先做样板,进行样板点评,未做样板者处以300元/次违约金。
(2)主体结构施工,首层模板及支撑体系必须先做样板,进行样板点评,未做样板者处以500元/次违约金。
(3)主体结构施工,首层梁板钢筋绑扎必须先做样板,进行样板点评,未做样板者处以500元/次违约金。
(4)首层砼浇筑,楼板收面保持做样板,进行样板点评,未做样板者处以500元/次违约金。
(5)首层防雷接地、水电安装预留预埋需做样板,进行样板点评,未做样板者处以500元/次违约金。
3、砌体样板:
在主体结构完成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编制构造柱平面布置图、砌体固化图等技术准备工作。如施工单位在砌体实施之前没报监理、甲方审批,将处以1000元的违约金。
(1)砌体施工前先做墙拉结筋值筋样板,且抗拔试验合格再进行样板点评,未做样板处以300元/次违约金。
(2)在砌体大面积展开前必须先做砌体样板区(一层一户完成),进行砌体点评,未做样板处以1000元/次违约金。
4、装饰装修样板:
(1)室内抹灰打耙、挂网,需做一间房间样板,进行点评,未做样板处以500元/次违约金
(2)室内抹灰大面展开前需做一层一户抹灰样板,进行点评,未做样板处以500元/次违约金。
(3)、门窗收口必须先做样板,进行样板点评,未做样板处以500元/次违约金。
(4)厨房、卫生间防水必须先做样板,进行样板点评,未做样板处以500元/次违约金。
(5)地坪找平层施工前必须先做找平层样板施工,进行样板点评,未做样板处以500元/次违约金。
(6)天棚、墙面腻子施工前,必须先做样板施工,进行样板点评,未做样板处以500元/次违约金。
(7)外墙找平层施工前必须先做样板施工,进行样板点评,未做样板处以500元/次违约金。
(8)外墙保温施工前必须先做保温样板,进行样板点评,未做样板处以500元/次违约金。
(9) 外墙涂料、文化石(砖)施工前必须先做涂料样板,进行样板点评,未做样板处以500元/次违约金。
(10)门窗安装施工前必须先做门窗安装样板,进行样板点评,未做样板处以500元/次违约金
5、安装样板:给排水管、强弱电管线、强弱电箱在施工前必须先做安装样板,进行样板点评,未做样板处以1000元/次违约金。
6、环境样板
(1)挡墙、管网、道路、路沿安装等土方回填施工前必须先做样板,进行样板点评,未做样板处以500元/次违约金。
(2)景观绿化、回填、铺装、砌体、植物栽植前各工序施工前必须先做安装样板,进行样板点评,未做样板处以500元/次违约金。
7、防水样板管理制度
(1)每次材料进场必须第一时间通知监理与建设单位相关负责人进行验收,并附材料出厂质量证明、产品合格证、质保书;否则将视为该批材料不合格。
(2)在进行验收的同时进行材料见证取样,并送有相关资质的检测所进行检测,在取得合格的检测报告后方能投入工程中使用,如擅自使用将处以500元/次违约金。
(3)在进行防水工程样板施工时,必须由监理与建设单位相关负责人指定地点及面积,未经同意进行施工的处以1000元/次违约金。
(4)如样板未能通过擅自进行大面积施工,将处以1000元/次违约金。
(5)防水工程施工前必须按照设计及施工规范要求进行编制防水专项施工方案,并经审批合格后方能进行施工;如未编制施工方案就进行施工将处以1000元的违约金。
(6)防水工程施工时必须按照审批合格的专项施工方案的施工方法进行施工,如未按方案中的施工方法进行施工,将处以1000元/次违约金。
(7)防水工程施工完成后,必须进行验收合格方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否则将处以1000元/次的违约金。
(8)防水工程施工完成后,必须进行第一次验收,合格后进行闭水试验不少于24小时,然后进行第二次验收,合格后方能签署相关资料。
样板点评合格后,如发现施工现场没有按照样板实施将处以1000元的处罚。再次无条件将不合格产品返工。
五、现场施工工序报验管理制度
1、每道工序施工完成后,经自查自检合格后必须进行报验检查验收,未经报验检查验收合格私自进入下道工序施工者,必须进行返工处理且处以1000元/次违约金。
2、各工序报验检查验收必须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或专职质检员报验,必须自检合格后再报,如发现所报验部位施工未完毕、未自查自检、出现质量问题较多现象处以1000元/次。
3、经甲方、监理提出对重点、关键部位指定报验检查,未按要求进行报验检查者,视情节轻重处以处违约金500~2000元/次违约金并进行返工处理。
六、工程质量缺陷管理制度
在整个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管理疏忽、工人操作等诸多原因难免会造成一些工程质量问题及质量缺陷(不含质量事故),需要有正确的态度去面对;要善于发现和处理问题;加强项目班子管理,加强质量过程跟踪。
1、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如那个部位出现质量问题,不能隐瞒,需及时通知监理或建设单位相关负责人进行实地踏勘;如发现后又隐瞒不报将处以1000元/次的违约金,如发现质量事故的将处以1000~3000元/次违约金。
2、在经过监理或建设单位相关负责人实地踏勘后,根据事件的难易程度由施工单位在两个工作日内编制好处理方案,并申报审批,如未及时申报将处以500元/次的违约金。
3、施工过程中发现问题后擅自进行处理,根据事件的轻重将处以500~1000元/次违约金。
4、现场实施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经审批合格的方案要求进行施工,并各道工序进行报验,如未按方案中的要求及监理、业主提出的问题进行处理将处以1000元/次的违约金。
5、在该质量问题及质量缺陷处理完组织监理与建设单位相关负责人进行验收,合格后两个工作日内报送出现该问题的书面材料;内容如:问题产生的原因及负责人、发现问题时间、报告问题时间、处理问题的过程、申报验收的时间、今后将采取什么措施避免此类问题等相关内容。如未按时报送相关材料将处以1000元/次的违约金。
6、所谓的质量问题、质量缺陷:如主体结构混凝土工程施工时易出现的烂根、漏浆、爆模、胀模、漏振、蜂窝、麻面、狗洞等;钢筋工程施工时易出现的锚固长度不够、搭接(焊接)长度不够、钢筋位移、少筋多筋等;主体装饰工程施工时易出现的后浇二次构件振捣不密实、砌体拉结筋松动、后浇门窗过梁无支座或支座长度不够、抹灰砂浆强度等级不够,大面积空鼓、开裂,各部位防水施工明显渗漏等。
七、工程资料管理制度
1、各工序的样板报验资料必须同施工现场进度同步完善,报验时先将相关资料报监理部审核后再查验现场,如出现延后一次处违约金300元。
2、各验收会议纪要整理由施工方负责,在甲方、监理规定的期限完成。延误一天处以300元/天违约金。
3、工程所用材料、进场材料取样、复检,安全资料等台帐建立完善,经甲方监理检查发现无台帐或记录不完整、不真实处违约金300元/次。
4、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未按要求时间给予回复的处违约金300元,每延后一天处以100元/天违约金;未执行监理工作联系单或重视不足的处予300元次违约金。
八、工程进度管理制度
1、每周周计划因自身原因未按要求完成者处以200元/次违约金。
2、每月月计划因自身原因未按要求完成者,视情节轻重处以500~2000元/次违约金。
3、针对项目工程关键节点,如施工未按进度计划要求完成者,均严格按照总包合同中相应条款进行处罚。
4、针对甲方现场总体考虑的工序交接、场地移交等,未按计划要求完成者,每延迟一天处以500元/天的违约金。
5、针对挡墙防水及挡墙土方回填,如未按照计划要求完成者,严格按照合同相关条款进行处罚。
每周的劳动力人数及机具设备,没有按照施工单位报监理、甲方的工期进度计划落实的将处以500元的违约金。
九、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违章指挥经济处理标准
指派没有受过安全教育的人员上岗作业处违约金300-1000元;
指派、同意、默许无证人员从事特种作业处违约金300-1000元;
没有施工方案或没有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就组织施工处违约金300元;
对必须经过检查验收的设施(脚手架、洞口临边防护、施工用电设施、井架、门架、塔吊、升降机、卷扬机等)未经检查验收或检验不合格就同意投入使用处违约金300-1000元;
高处作业地面不设置警戒区,不设专人监护,处违约金200-500元;
对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不予整改仍继续施工处违约金300-1000元;
对公司周安全检查所列问题,不按期整改,处违约金200-500元;
对指令停工项目,没有得到复工指令擅自复工处违约金1000元;
违反施工方案、安全规程、工艺标准,强令工人超载、超速、超压运行机械设备处违约金500-1000元;
不执行危险作业审批制度,没有办理施工(作业)许可证就擅自指令施工(动火、动土、射线作业、进入有限空间等)处违约金300-1000元;
发现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行为不制止,默许其继续作业处违约金300元;
擅自安排拆除安全防护设施且不及时恢复处违约金300-1000元;
在不具备安全施工条件时盲目进行施工处违约金300元;
同意或默许购进或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机具、材料或劳动防护用品处违约金300元;
不认真审查就批准施工方案处违约金300元;
不经资质审查,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安全资质的外包队伍处违约金500元;
擅自降低工人防护用品标准处违约金200-500元;
对租赁的起重机械在进场前不经检查确认就投入施工处违约金300-1000元;
发生事故后反指使破坏现场,弄虚作假或延误抢救处违约金300元;
违章作业经济处理标准
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无安全带处违约金200元,高处作业安全带不挂处违约金100元;
从高处向下抛掷工具、材料、废弃物处违约金200元;
随意拆除安全防护设施,且不及时恢复,处违约金200-500元
不沿规定的梯道上、下,攀爬脚手架、构件、设备或乘运料吊笼登高处违约金100元;
在无保护措施的管道、横梁、轻型屋面板上行走和作业处违约金100元;
在无防护的洞口、临边休息与作业处违约金100元;
无跳板、无操作平台进行高处作业处违约金100元;
使用不合格的脚手架作业,处违约金100元;
不听劝阻,在洞口、临边堆放物料处违约金100元。
施工用电
将电线芯线直接插入插座或将芯线挂在电源开关上处违约金100元;
使用不合格的电气设备处违约金100元;
电气设备未实行“一机一闸一漏”处违约金100元;
使用不合格的漏电保护器,处违约金100元;
使用无保护外罩碘钨灯处违约金100元;
使用碘钨灯取暖处违约金200元;
使用自制加热器烧水处违约金200元;
私拉乱接电线处违约金200元;
施工机具
未经许可动用他人的机械设备处违约金200元;
不按规定给信号或无视安全标识擅自开停机器处违约金200元;
在机器运转时检修、加油、调整、清扫处违约金100元;
厂内运输车辆超速行驶处违约金100元;
小翻斗车违章载人处违约金100元;
操作旋转机械时,发辫、围巾外露或车床工戴手套作业处违约金100元;
使用有缺陷的机具作业处违约金100元。
施工动火
禁火区不办理动火证就进行动火作业处违约金200元;
在带压、带电和装过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介质的设备、容器、管道上施焊处违约金200元;
用汽油、香蕉水等挥发性强的可燃液体擦洗设备、机器和衣物处违约金100元;
在禁止烟火的地方使用明火处违约金200元;
在易燃、易爆物上方施焊不采取隔离防火措施处违约金100元;
氧气瓶、乙炔瓶与明火距离不符合安全规定处违约金100元。
易燃易爆场所不按规定配置灭火器材,处违约金200-500元
个人防护
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处违约金200元;配戴不规范处违约金100元;
在现场光膀、赤脚或穿拖鞋、高跟鞋处违约金100元;
故意损坏劳动防护用品处违约金200元;
从事有毒有害作业(油漆、涂料、喷砂、水泥作业等)不戴防护面罩(口罩)处违约金100元;
从事有飞溅物的工作(如铁屑、木屑、粉尘、火花、泥浆等)不戴护目镜处违约金100元。
起重吊装
起重机吊物时猛起猛落或用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处违约金100元;
在吊车臂杆和吊物下方行走、停留或作业处违约金100元;
在信号不明、重量不清、光线暗淡情况下从事起吊作业处违约金100元;
吊物上有人或放有活动的物件时开车起吊处违约金100元;
吊绳、附件、吊物捆绑不牢处违约金100元;
歪拉斜吊或起吊埋在地下的不明物体处违约金200元;
吊、夹、索具不符合安全规定处违约金100元;
在六级以上强风、雷雨和大雾天气从事起重吊装作业处违约金100元。
吊车作业时不垫支腿处违约金100元。
其 它
无证从事特种作业,处违约金200元;
酒后上岗处违约金100元;
在施工现场打闹、奔跑或无视警告标志进入作业场所处违约金100元;
担负安全监护的人员擅自离开监护岗位处违约金100元;
任意在应急通道堆放物料,妨碍通行处违约金100元;
不服从管理,侮辱安全管理人员或阻挠、妨碍执法检查处违约金200-500元;
不按规定搬运、装卸、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有毒有害物品处违约金200元;
擅自拆除、移动或毁坏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消防器材处违约金200-500元;
进入有限空间不办理施工许可证处违约金200-500元;
采用推倒法进行拆除作业处违约金100元;
随意破坏、拆除、打开、关闭机器设备、管道的指示仪表、安全阀等处违约金200元。
每次检查现场门卫在整个施工期间,未严格按照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的要求执勤、登记,对不尽职尽责的门卫个人处违约金100元/次。
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屡犯者,造成事故的责任者,政府相关部门、业主或监理通报批评事件的责任者以及在工程的特殊阶段(如尾工阶段、安全专项整治阶段等)的违章者,处违约金标准为相应条款的1-3倍。
严重违反业主、监理的规定或业主、监理规定整改期限的项目不按期整改,处违约金100元/项。
事故处理
发生轻伤事故1人次,处事故单位3000元违约金;
发生重伤事故或急性中毒事故1人次,处事故单位5000元违约金;
发生重大事故,每死亡1人,处事故单位1万元违约金。
针对以上处罚条例,希各施工单位加强项目现场管理,严格按管理程序组织现场施工管理,过程中加强自查自纠自检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向业主相关人员和监理报告。
十、奖励
1、根据建设单位每月对施工现场进行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进度检查,综合评分达到85分以上奖励500元,综合评分达到90分以上奖励1000元,对连续两次保持85分以上的奖励1000元,对连续两次保持90分以上的奖励2000元。
2、严格按施工总进度计划完成,并达到关键节点目标要求的奖励500元,提前完成总进度计划奖励1000元。
3、内业资料完善及时,反映现场的真实情况,涉及方案具有可操作性,符合相关规范要求,质保资料齐全,对资料员个人奖励500元。
4、每季度检查现场各楼栋成品保护措施到位且保护及时,对栋号长或责任工长奖励500元。
5、每季度检查现场门卫在整个施工期间,能够严格按照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的要求执勤、登记,对尽职尽责的门卫个人奖励500元。
十一、本管理制度具体执行的方式
本制度的执行单位为项目监理部,上述处罚由监理在确定其受处行为属实的情况下,由监理部开书面处罚单,经建设单位签字认可即生效。原则要求处罚交现金,由监理部暂时保存,否则,双倍从当月工程款中扣除。
同时对做得好的工作,可以考虑给予通报表扬,并从处罚中拿出一定金额进行奖励。体现奖罚分明,以上达到共勉共进的作用。
注:本管理制度与合同关系纯不关联,在执行本制度时,也可以同时执行承包合同。
内容确认:
建设单位:重庆怡置房地产开发南郡
监理单位:重庆市继兴工程监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