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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安全服务热线电话服务程序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07-21 07:00:07 查看人数:84

物业安全服务热线电话服务程序制度

第1篇 物业安全服务热线电话服务程序制度

物业安全服务热线电话的服务程序

1.工作时间内,服务人员应保证计算机和电话等设备正常工作,保证热线电话畅通。

2.专职人员接听来电。

3.服务中心人员必须准备一份紧急电话号码单,如火警、警察、医院、救护车等电话号码。

4.电话铃响3声前,立即接听电话,讲话声音要清晰悦耳,语速要适当;电话铃响超过3声后接听应向客户致歉。

5.接听电话时,先向对方问好,然后再告知对方本公司本部门名称,如“××物业”、“某某物业安全服务管理部”,同时,做好记录准备。

6.接电话要彬彬有礼,并使用欢迎词句,包括报告接电话人的岗位和公司的名称例如:“您好,××物业安全服务管理部,请问您需要什么帮助”

7.遇到骚扰电话时,应指出其错误行为后再行挂断,当业主打错电话时,服务人员应礼貌做出说明。

8.如来电业主要找的相关服务人员不在,接听人需做好转告记录,以便及时告知该服务人员。

9.对等候的业主,要每隔30秒再问候和关照一次。

10.对所有电话都及时地回答和转接,并记下电话留言。

11.业主投诉或咨询叙述不清时,服务人员应用客气周到的语言描述业主所说的情况并得到确认。

12.对于业主投诉,服务人员要积极、热情、认真处理,不得在处理过程中发生内部推诿、搪塞或敷衍了事的行为。

13.对业主提出的批评意见,服务人员要虚心听取,表示待调查清楚后再予答复。

14.接到业主求助电话时,服务人员要详细询问情况并对业主所说的情况加以判断;后电话引导和协助业主解决问题,如无法解决,服务人员应详细、准确记录客户的姓名、电话、地址,并及时通知相关人员赶赴现场。

15.通话过程中或通话结束,服务人员不可强行挂断电话,而要等业主先挂断电话后再挂电话。

16.整理电话资料,作好详细记录,以备查。

第2篇 z大学物业管理中心消防安全制度

大学物业管理中心消防安全制度

为了加强物业管理中心消防安全工作,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保护公共财产及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把防火安全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一、消防安全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实行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和岗位安全责任。

二、物业管理中心全体干部员工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报告火警和参加有组织灭火工作的义务。普及消防知识,加强全体职工的防火安全教育,培训消防骨干。建立和修订防火档案,以实现对防火安全责任的追溯。要做到人人都知道如何打报警电话:119。

三、保障管辖区域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消防主管单位汇报。对随时有可能发生火灾危险的部位或设施,有权责令有关部门和人员立即改正或者停止使用,确保防火安全。

四、教学楼、办公楼等安全通道标志能正常显示,在楼道内不得堆放物品、保证楼道畅通。装有消防栓、防火器材等部位,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挪动、挪用、埋、压、圈、占。

五、建筑设施的强电系统不得私自安装或改造,保证供电系统的安全。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电工必须经常对区域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不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六、严格执行人走断电关水。所有员工应做好本部门的安全工作。离开房间时必须关好门窗,切断电灯、电水壶等电器设备的电源。区域内及员工集体宿舍内严禁私自使用电炉和其它插入式电热器具烧水、做饭。冬季确需使用电暖气取暖的,严禁将衣物及可燃物品靠近或直接搭在电暖气上。并注意用电负荷量是否符合线路承载能力要求。

七、消防值班员和巡逻人员应坚守岗位,不得脱岗,高度警惕,及时检查安全隐患,发现火情能处置则要当机立断处置。必须做到“三知”(知防火知识、知灭火常识、知火警电话)和“四会”(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疏散自救)。

八、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严格遵守《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岗位职责》《消防控制室报警处理程序》,掌握消防控制室操作规程。

九、教工二楼消防值班员要定期张贴通知,清理楼道易燃物品,每天在饭后要认真检查楼道灶具安全,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十、严格执行各项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发现火险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应立即解决,并及时向领导汇报,提出整改意见。对因不重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十一、发现着火时应及时扑救,立即报警,并保护好现场,如实向调查人员反映着火前后情况。发生火灾时,积极组织员工扑救,协助公安机关、保卫部门查清火灾的原因。

十二、每年集体和个人的各种评优活动实行消防安全“一票否决”制,由于工作责任及工作失误造成的责任事故或重大火灾险情的,本部门和相关责任人当年不得参与任何评优活动。

十三、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应给予表彰奖励,对未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者违反单位消防安全制度的部门和个人应酌情予以处罚。

十四、每年定期对干部、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各管理员负责对新招聘人员进行消防安全知识的培训、考核,经考核合格后才能正式录用。

十五、凡是辖区内任何单位动用明火必须实行严格的消防管理,因特殊情况需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前,动火单位必须持证明到公安处办理动火证,落实现场监护人,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施工。

第3篇 物业项目管理处安全检查制度

为确保本公司的正常经营秩序,达到安全工作的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一、管理处自检。

1.各管理处所属各岗位,每日下班时进行例行安全检查。

2.管理处所属重点、要害部位、除所在岗位员工每日进行检查外,管理处安全工作负责任人应每日检查。

3.各管理处每周由安全工作负责人负责对本管理处所属各岗位进行安全检查。

二、安全秩序部专职检查。

1.安全员每天对全小区进行三至五次巡视检查。

2.安全秩序部每月对各小区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三、公司级安全大检查。

每年的6月、12月进行由公司安委会组织的全公司安全大检查。

四、不定期检查。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指示要求由安全部门按规定进行检查。

五、要求:

1.检查工作要细致、到位,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按要求及时整改。

2.检查应有详细记录。

六、本制度的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4篇 物业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怎么写

1 目的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防止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出现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

2 适用范围本公司生产与活动中的安全管理。

3. 职责3.1 公司安全主任负责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培训、考核。

3. 2 各部门经理(主任)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工作。

4 管理制度

4.1 电工

4.1.1 电工工作前,应穿戴绝缘防护用品,仔细检查各种工具,保证使用的工具绝缘性能良好。

4.1.2 绝缘手套使用前,必须进行仔细检查和空气试验,如发现有裂纹或漏气,不得使用。

4.1.3 绝缘鞋不准裸足穿用。

4.1.4 在作业场所检修低压线路和设备时必须停电进行。

总闸必须挂有'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标志牌,或者拆除熔断丝,以防止误合闸。

4.1.5 各供电回路的操作开关,要有清楚明显的标志牌。

停电时,先停负荷开关,后停隔离开关(即先用电点后供电点);

送电时,先送隔离开关,后送负荷开关(即先供电点后用电点)。

4.1.6 尽可能不要带电作业。

如必须带电工作时,应遵守带电作业的有关规定,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如要有专人监护等)。

4.1.7 在带电检修或操作电气设备时,不准用湿手或带油、湿手套触摸电气设备。

4.1.8 在危险的场所或者危险的情况下,严禁带电作业。

4.1.9 严禁在倒闸操作和事故处理过程中交接班。

若交接班过程中有事故发生,应停止交接。

由交班人员负责处理事故,接班人员协助。

4.1.10 电工必须熟练掌握触电急救和人工呼吸的方法,以备急用。

4.1.1

1 如发现有人触电,将触电者脱离电源。

如来不及切断电源且为低压时应用干燥的不导电物体,将触电者脱离电源。

如为高压,则必须想尽一切办法切断电源。

然后对触电者及时采用人工呼吸法进行急救,同时尽快和医院联系。

4.2 电梯工

4.2.1 机房设备的维修保养,必须特别注意安全。

维修保养时一般必须切断电源,特殊情况下不能拉开电源时,应有足够的安全措施并小心谨慎地工作,以免触电或卷入引绳轮等造成人身伤亡和设备事故。

4.2.2 机房内禁止带入火种,严禁在机房或电梯轿箱内吸烟。

机房内消防器材应齐备良好。

4.2.3 客梯因检修或保养需停机时,必须确认轿厢内无乘客后,方可停机。

4.2.4 在保养、维修中必须注意工作的协调和配合。

有人协同工作时,行机停机都必须扬声,到对方的答应后方可操作。

4.2.5 在轿厢做检修、保养工作时,除了判别故障和调试需要外,禁止快车。

4.2.6 下井底作业时,禁止闭厅(厅站留有人监视时例外),厅门口必须摆设告示牌,防止无关人员靠近。

5.2.7 在井底作业时,首先开亮井底灯,按下井底安全掣,若上方有人时必须佩戴安全帽。

5.2.8 进入井道,井底作业时间,估计超过一小时者,必须严格执行井道、井底作业指令规定。

5.2.9 进出厅门或维修保养厅门时,只许用工具垫门脚,严禁挂门缆仔,防止门缆仔放不正造成事故。

5.2.1 0 维修、保养工作完工时,必须认真清理现场,清点工具和物品,切忌遗留。

5.2.1

1 机房、井道因工作需要进行动火外业时,必须遵守大厦动火作业规定,指定专人操作和监视,事后清理火种,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5.2.1 2 严防水渗入机房或电梯。

如电梯有水渗入应立即停止使用,以免发生触电事故,并立即采取相应措施。

5.2.1 3. 维修、保养、正常停用等任何停梯应在一楼挂告示牌。

5.3 焊工

5.3.1 焊工(含电焊、气焊,下同)工作前,必须穿戴好工作服和防护用品,不准裸露身体,以防止烫伤和触电。

5.3.2 焊工进行焊接作业前,应仔细检查各种工具,如电焊钳握把与电缆的联接是否牢固、可靠,焊把线皮是否有破损,确认一切正常后才能施焊。

5.3.3 焊接前,还应检查工作场地周围有无易燃、易爆物,应清除或隔离后才能进行焊接。

必要时还应配备灭火器等相应的消防器具及有专人监护。

5.3.4 地线连接必须符合安全技术要求,不得将地线随便捆绑或缠绕在被焊工件上。

5.3.5 开启电焊机前,应检查电焊地线是否与工件或其他导体连接,以防短路或触电。

5.3.6 是焊机需改变触点导板、二次线或对电焊机进行检查时,都必须切断电源后再进行。

5.3.7 焊接时,应戴好防护面罩,不得用手或其他物件遮眼,以防弧光伤眼。

5.3.8 在通风不良的条件下进行焊接时,除采取措施防止触电外,还应采取用排风扇排风等措施,保证通风良好,并有专人在外监护。

5.3.9 焊接时如采用行灯照明,一般情况下,应采用24伏的行灯。

5.3.1 0 凡在压力或装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的管道、容器,严禁焊接作业。

如果必须施焊,应先排空管道、容器内的压力,彻底清洗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经有关部门检查测试,确认达到安全要求后,再将所有孔、盖敞开,方可施焊。

5.3.1

1 焊接用电缆线接头处必须接触良好,绑扎牢固,做到焊接时接头处'不冒烟'。

5.3.1 2 焊接电缆的截面积应根据焊接电流和所露电缆长度选用,防止电缆超载过热而引起胶皮损坏、燃烧,造成事故。

5.3.1 3焊工敲焊缝药皮时,必须戴好防护眼镜,防止焊渣溅伤眼。

5.3.1

4 停放在露天的电焊设备,必须有防雨设施,下雨天禁止进行焊接作业。

5.3.1

5 气割大型工件时,应将工件放稳、垫牢,防止滚动、翻倒。

5.3.1

6 焊炬、割炬等发生回火时,应立即 氧气调节手枪,再关团乙炔调节手枪,待回火熄灭后,再打开氧气调节手枪,吹除焊炬或割炬里的烟灰,再重新点火,以防止枪管窝火。

5.3.1

7 氧一乙炔胶管与胶管接头处,氧一乙炔胶管与氧一乙炔表接头处,胶管与割炬、焊炬接头处,均不得漏气,以防引起火灾和爆炸。

5.3.1

8 生产现场的焊接地点与氧气、乙炔瓶,液化气瓶存放地点的距离应不小于10米。

5.3.1

9 暂停气焊工作或下班时,严禁将焊炬、割炬放在容器或管道内,防止焊炬、割炬漏气造成火灾或爆炸事故。

5.3.2 0 电、气焊工作结束或离开现场前,应检查工作场所有无火源隐患,并 电焊机或氧和一乙炔瓶阀。

5.4 高空作业

5.4.1 凡在离地面两米以上进行的作业,都属于高空作业。

所有高空作业者,不论什么工种,进行作业的时间、地点,也不论专业或临时的,均应执行本制度。

5.4.2 从事高空作业的工人,必须进行身体检查。

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症及其他不适宜高空作业的人,一律不准从事高空作业。

5.4.3 凡遇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停止露天高空作业:a. 闪电、打雷、暴雨;

b. 钢管上雨水未干;

c. 高空作业可能发生危险的其他情况。

当上述情况过后,必须经公司安全主任和有关技术人员检查各种作业设备,确认无问题后,才能恢复作业。

5.4.4 高空作业现场,应划出危险禁区,设置明显标志,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5.4.5 凡经常进行高空作业的工作,应配备工具袋。

高空作业使用的小型工具,均应装入工具袋内,不准在钢管上或脚手架上乱放工具。

5.4.6 登高作业前,应仔细检查登高工具和安全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梯子、跳板、脚手架等,如有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改进或拒绝登高作业。

5.4.7 所有高空作业人员,不准穿硬底鞋,一律使用安全带。

安全带一般应高挂低用,即将安全带绳端的钩子挂在高的地方,而人在较低处进行作业。

5.4.8 电焊工在两米以上高空焊接时,必须找适当位置挂好安全带。

确实无处挂安全带,又无其他方法解决挂安全带时,则应做好其他防护措施,确保安全操作。

5.4.9 进行高空焊接必须先将下方的易燃、易爆物品移至安全地带,还要采取措施,确保割下的金属或火花不致伤人或引起火灾等事故。

5.4.10 电焊工所用焊条,应装在焊条桶内,随用随取。

用剩的焊条头,应装在铁盒内或找适当地方放好,待工作完毕一同带下。

5.4.1

1 高空作业人员不准从高空往地面抛掷物件,也不准从地面往高空抛物件,应使用绳索、吊篮、高架车或吊车等传递物件。

5.4.1 2 特殊情况下,如果必须从高空往地面掷物件时,地面应有人看管,以确保不伤害他人和损坏设备。

5.4.1 3. 高空作业所用小型机具(如葫芦、千斤顶等)应找适当位置放好,并用绳索、铅丝捆绑牢。

5.4.1

4 站在跳板上工作时,不应站在跳板的端头。

同一跳板上站立作业人员不能超过2人。

5.4.1

5 应尽量避免上、下层同时进行作业。

如无法避免时,上下层之间必须设专用防护棚或其他隔离设施,上层不准堆放工具和物件。

否则,应保证工人不在同一垂直线的下方进行工作。

5.4.1

6 高空作业区的沿口、洞孔处,应设置护拦和标志,以防失足踏空。

5.4.1

7 高空作业区的下方地面,严禁堆放脚手架、跳板或其他杂物。

地面人员应禁止在高空作业区的正下方停留或通行。

5.4.1

8 严禁在高空作业时嬉戏打闹,严禁在高空作业区睡觉。

5.5 车辆驾驶

5.5.1 严禁无证人员驾驶各种车辆,驾驶咒不得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

5.5.2 开车前,驾驶员必须仔细检查刹车、制动器、喇叭、前、后灯,转向系统等是否良好,不符要求时应立即修理。

严禁驾驶安全设备不全或机件失灵的车辆。

5.5.3 驾驶员身体不适,不能保证安全行车时,不得担任驾驶工作。

5.5.4 驾驶员在行车时,必须集中精力,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交通安全。

5.5.5 驾驶员行画应遵守下列规定:a. 严禁酒后开车;

b. 严禁超速行驶;

c. 严禁超载行驶;

d. 如超车过程中与对面来车有可能会车时,不得超车;

e. 不准超越正在超车的车辆;

f. 不准穿拖鞋驾驶车辆;

g. 驾驶车辆时不准吸烟、饮食、与人闲谈或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

5.5.6 汽车倒车、调头时,应注意形及四周情况,并用喇叭或手势使周围的车辆、行人避让。

5.5.7 在施工现场驾驶车辆时,要低速慢行,随时注意上空及道旁的物件、行人。

5.5.8 车辆没有停稳前,不准打开车门和上、下人。

开车门要注意周围情况,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5.5.9 人货车载重行车时,要注意防止急刹车、急转弯。

5.5.10随车携带的消防灭火器要确保完好有效,有破损或故障要及时配换修理。

5.5.11停泊车辆应安全牢靠。

为防止偷盗要上安全锁或启用防盗报警器。

锁闭车门窗。

司机返回停车场取车,应仔细留意车辆情况有无遭意外损伤。

5.6 办公室

5.6.1 保持办公室门窗完好,破损要通知有关部门及时配换,以防止偷盗、雨浸等不安全情况发生。

5.6.2 办公室应通风、照明度好,地板应平整,翘起或破损地砖要及时修补。

5.6.3 办公室的电脑、电气设备等,未经培训的人员不准使用,以避免触电和损坏。

5.6.4 办公室所有电气设备的修理和更换,必须由持证电工担任,其他人员不得随意修理和更换。

5.6.5 禁止将几个电器插头插入同一个插座内,以防插座超负荷引起火灾。

电缆也不宜埋设在地毯下面,以免电缆线残旧或损坏也不易发现。

5.6.6 下班后,必须将办公室所有电源切断,并关好门窗。

5.6.7 存有重要资料(档案、账册等)、保险柜等设有技防装置的办公室,下班后应将技防装置设定在工作状态。

5.6.8 规定禁止吸烟的办公场地,应严格执行不得在室内吸烟的规定,并对违者执罚。

5.6.9办公室内的所有消防设备设施应保证完好有效,有破损或故障要通知有关部门及时配换修理。

5.6.1 0节、假日和晚上时间原则上不准进入办公室。

如因工作需要,应征得领导同意并通知值班人员方可进入。

5.6.1 1如发生火灾时,应尽快报警,同时疏散办公室人员并积极控制和扑灭火灾。

5.6.1 2 一旦发生地震时,在高层楼房工作的人员,应尽快从太平门走下楼梯,不要乘电梯。

5.7 食堂

5.1食堂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卫生防疫站鉴定,确定无传染病,并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5.2 食堂采购不得购买腐烂、变质的生、熟食品,每天剩余饭菜必须妥善处理,旦变质,不得再供员工食用。

5.3 食堂饭菜内不得有蝇尸、鼠屎和酸、臭、异味。

5.4 食堂喷洒消毒药液的时间最好在晚饭后,次日再重新高温消毒餐具一次。

5.5食堂使用的液化气钢瓶,必须与火源、炉灶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液化气钢瓶使用或贮存时,必须固定牢靠或放置于钢架内,不可任意散放。

每次用气后必须及时 总阀。

搬运时应旋好安全帽。

5.6 食堂内所有电气设备的修理和更换,必须由持证电工担任,其他人员不得随意修理和更换。

5.7 临下班前应对食堂内外的安全做好巡视检查, 照明、风扇, 石油气总阀,切断电炊具、电厨具的电源。

下班时关好门窗。

5.8食堂内的所有消防设备设施应保证完好有效,有破损或故障要通知有关部门及时配换修理。

6 引用文件

6.1《安全生产与劳动保护实用大全》

第5篇 xx物业工程部安全工器具管理制度

物业工程部安全工器具管理制度

一、安全工器具都应统一编号,并放置在使用时方便拿取的固定地点。

二、安全工器具应按部颁《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规定时间进行电气绝缘试验,并应有试验标牌、实验记录等。

三、安全工器具应指定专人管理。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乱放、故意损坏;安全工具室应通风通光、保持干燥、清洁整齐;含有橡胶制品的工具严禁阳光直射暴晒、酸碱油污腐蚀、坚硬物体打击等。

四、安全工器具在使用前必须仔细检查或试验其是否完好,检查正常情况下方能使用,否则不能使用。

五、安全工器具不准外借,且不允许把安全工器具作为一般工具来使用。

六、安全工器具的清点检查应作为运行交接班的内容之一,丢失或损坏由当班人负责赔偿。

第6篇 物业工程部防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物业工程部防火及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提高员工防火及消防安全意识,规范员工防火及消防安全操作,减少事故的发生及增强员工对事故的应急处理能力。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园区内全体员工。

3.职责

3.1工程部须保证消防水泵、正压风机、排烟风机正常运行,保证正常供水供电。

3.2工程部人员须及时通知安管部灭火,并提供必要的协助,配合安管部进行灭火工作。

3.3安管部须认真做好消防配置的置放与管理工作,发生火灾时,要及时做好灭火工作及人流的疏散。

4.内容

4.1在中央保安监控室,应具备以下资料及锁匙:

4.1.1一套完整准确地记录物业火灾预报系统及干湿灭火装置位置图及消防系统图,包括:烟感/温感探测器和主控屏位置,手提灭火器和灭火毯位置,消防栓箱破玻璃按钮和警铃位置,消防栓和喷淋系统外接消防接合器位置、喷淋泵和消火栓泵位置等。

4.1.2一套清楚及准确的建筑平面图,图内明确表示各防火卷闸、防火墙、防火门、消防电梯、疏散通道、疏散楼梯等。

4.1.3一套各种消防设备设施之备件清单。

4.1.4一套完整的排烟通风图。

4.1.5一套完整的天然气管道分布图及阀门位置图。

4.1.6紧急情况时联络人的电话、手机号码等联系表。

4.1.7所有公共通道门钥匙。

4.2所有吸烟人员必须在指定地点吸烟,烟灰、烟蒂要丢进烟灰缸。

4.3维修工作中需要使用易燃材料时,应特别小心。各专业不得存放易燃油料。

4.4不得随意挪动消防设施,发现消防设施损坏或泄露应及时报告。

4.5当发生火灾警报,各人员一定要认真处理,直到确定火警熄灭或确认是误报为止。各员工遇事时请保持冷静,行动时不要过于急躁。

4.6任何人士如发现火灾,应先用对讲机或电话报告发生火警的位置和本人的动向。

4.7各工程人员在巡查时,嗅到异味或怀疑煤气/石油气泄漏时,不得在现场使用对讲机、电话或开关等任何电器,避免发生爆炸。到达安全地带后,立即向上级或消防控制中心汇报。

4.8任何用户的二次装修和工程部外判施工必须遵循《施工安全防火管理制度》。

4.9如发生火灾,工程部的首要任务是保证消防水泵,正压风机,排烟风机正常运行,保证供水供电,并及时通知安管人员灭火。

4.10发生火灾时,工程部应做好以下工作:

4.10.1工程部经理前往消防控制室协调救火工作。

4.10.2迅速从消防报警系统主屏找出火警的楼层和警报之种类。

4.10.3通知工程师有关情况。

4.10.4通知所有当值员工,尤其是身处地库及机房之员工。

4.10.5当消防员到场,立刻配合安管员向他们报告所知情况。

4.10.6其他当值工程人员留守岗位候命戒备。

4.10.7专业工程师职责:

4.10.7.1立即通知小区冷水机组房和配电室发生火警警报,关闭冷水机组。

4.10.7.2确保各消防系统运作正常。

4.10.7.3向消防指挥员提供技术意见。

4.10.7.4通知与消防操作无关的工程人员在工程部或本岗位候命。

4.10.7.5根据情况改变以下设备设施的运行状态:

4.10.7.5.1开启适当位置的排烟系统

4.10.7.5.2空调通风系统:在正常情况下,应将发生火灾之楼层、其上两层和下一层之空调和送风系统关闭,以防止浓烟蔓延。

4.10.7.5.3根据消防控制室的指挥,停止客用电梯和手护电梯。

4.10.7.5.4根据消防控制室的指挥,开启或停止消防系统水泵运行。

4.10.7.5.5根据消防控制室的指挥,关闭正常照明,保证应急照明。

4.10.8在冷水机组房的员工应:

4.10.8.1立刻察看全机房范围,确定警报是否源自冷水机组房。

4.10.8.2如火灾在机房内,不要冒险;在可能情况下,关闭冷水机组,用现有灭火器将火扑灭。如不能把火扑灭,应立刻离开现场。

4.10.9当值工程人员发现所属区域发生火情时职责:

4.10.9.1立刻上报,不要独自冒险,

4.10.9.2在可能情况下,用手提灭火器尝试把火扑灭。

4.10.9.3如发觉火势蔓延,应尽快离开现场,

4.10.9.4与工程部保持联络及依照上级之指示行动。

4.10.10当火被扑灭或确证是误报后:

4.10.10.1将火灾警报系统及其它消防、喷淋系统重置还原,如有消防局官员在场,须征得其同意才可行动。

4.10.10.2如喷淋系统正在洒水,应关闭相应区域信号闸阀,以便清理更换喷淋头及其它损毁的设备设施,使系统尽快恢复正常。

4.10.10.3检查受影响的楼层,并拍照作好记录。

4.10.10.4尽快写出报告连同照片及出事原因呈交总物业经理。

5相关记录

《事件报告》 hd**-gc-043-a-01

第7篇 物业安全工作管理制度:事故的管理

物业公司安全工作管理制度:事故的管理

1、事故的分类

a按事故造成的后果分

按事故造成的后果分为未遂事故和已遂事故。凡通过检查所发现的问题,经自行解决处理,未造成经济损失,均属未遂事故。凡造成经济损失及不良后果者,则构成已遂事故。

b按事故产生的原因分

a指导责任事故

b操作责任事故

c设备事故

d交通事故

e火灾事故

f自然事故

c按事故的性质分

a一般事故:一人轻伤,设备损坏,修复费用一般设备在500-10000元,关键设备在1000-30000元;或因设备事故造成供电中断10-30分钟为一般事故。

b重大事故:一人重伤,多人轻伤,设备损坏,修复费用一般设备达10000元以上,关键设备达30000元以上;因设备事故而使电力中断30分钟以上为重大事故。

c特大事故:人员死亡,设备损坏,修复费用达50万元以上,或由于设备事故造成停电一周以上。

2、事故报告

a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或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本单位负责人和安委会办公室,管理处/专业公司负责人应立即赴现场组织处理。

b发生事故后,事故单位应写出书面材料,报公司安委会办公室,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调查,写出调查报告,报安委会主任。

3、事故调查

a事故发生后,公司安委会办公室,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调查。

b事故调查的内容:查明事故原因、事故经过、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确定事故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及防范措施建议,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c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阻碍、干预调查组的正常工作。

4、事故分析

a事故分析分伤害分析、事故原因分析、事故的责任分析。

b事故伤害分析的内容为:受伤部位,受伤性质,起因物,致害物,伤害方式,不安全状态,不安全行为。

c事故原因的分析分直接原因分析和间接原因分析。

d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直接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包括物的不安全状态和人的不安全行为两个方面。

a物的不安全状态主要有以下4种情况:

⑴防护、保险、信号等装置缺乏或缺陷;

⑵设备、设施、工具、附件有缺陷;

⑶个人防护用品缺少或缺陷;

⑷作业场地环境不良。

b人的不安全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⑴操作错误,忽视安全,忽视警告;

⑵造成安全装置失效;

⑶使用不安全设备;

⑷手工代替工具操作;

⑸物体存放不当;

⑹冒险进入危险场所;

⑺攀、坐不安全位置;

⑻在起重物下作业、停留;

⑼机器、设备运转运行时加油、修理、检查、调整、焊接、清扫工作;

⑽有分散注意力行为;

⑾在必须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用具的作业或场合中,忽视其使用;

⑿不安全装束;

⒀对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处理错误;

人的不安全行为是人的生理和心理特点的反映,主要表现在身体缺陷、错误行为和违纪违章等三方面。

身体缺陷:指疾病、职业病、精神失常、智商过低(呆滞、接受能力差、判断能力差等)、紧张、烦躁、疲劳、易冲动、易兴奋、运动精神迟钝、对自然条件和环境过敏、不适应复杂和快速工作、应变能力差等。

错误行为:指嗜酒、吸毒、吸烟、打赌、玩耍、嬉笑、追逐、错视、错听、错嗅、误触、误动作、误判断、突然受阻、无意相碰、意外滑倒、误入危险区域等。

违纪违章:指粗心大意、漫不经心、注意力不集中、不懂装懂、无知而又不虚心、不履行安全措施、安全检查不认真、随意乱放东西、任意使用规定外的机械装置、不按规定使用防护用品、碰运气、图省事、玩忽职守、有意违章、只顾自己不顾他人等。

e事故间接原因是指直接原因赖以产生和存在的原因,有以下几种:

a技术和设计上有缺陷;

b教育培训不够;

c劳动组织不合理;

d对现场工作缺乏检查操作或指导错误;

e没有安全操作规程或规程内容不具体、不可行;

f没有或不认真实施事故防范措施,对事故隐患整改不力。

f事故责任分析是根据调查确定的事实,通过对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的分析结论,从而确定事故中直接责任者,领导责任者和主要责任者。

直接责任者是指其行为与事故的发生有直接关系的人,领导责任者是指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领导责任的人,主要责任者是指在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中,对事故的发生起主要作用的人。

事故责任分析的目的,在于分清造成设故的责任,以便作出处理,使事故责任者受到教育,同时使领导和员工从中吸取教训,改进工作,提高安全工作水平。

5、事故处理

a事故处理应严格遵循'三不放过'(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

b发生重大事故应保护好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c公司的事故由企业领导负责,分类事故根据有关业务分工,分别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上报。

d管理处/子公司的事故,由单位领导负责,对事故调查上报。

e事故调查组提出的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由发生事故单位的负责人组织实施。

f因忽视安全生产、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玩忽职守或发现事故隐患、危害情况而不采取有效措施以致造成伤亡事故,由公司安全委员会按国家有关规定,对事故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g在伤亡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延迟上报,故意破坏现场,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由公司安全委员会按国家有关规定,对事故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事故档案资料管理

a凡发生伤亡事故、爆炸事故、火灾事故、重大未遂事故,都应建立事故档案资料。

b事故档案管理是一项日常性的工作,发生一件事故,就建立一个档案。

>

d事故调查处理过程的勘察记录、图纸、录象带、照片、询问记录等原始资料,应逐年积累,长期保存。

第8篇 物业工程部工作安全设备运行管理制度

物业工程部设备运行管理制度:工作安全

1)安全运行管理制度

a)工程部全体员工必须把安全防范意识放在重要位置,执行有关规定,协同保安部认真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各班组均应有专人任安全员,负责监督检查安全操作施工情况。

b)各岗位值班人员,必须严守岗位职责,必须对本岗值班范围内进行安全检查,如发现有安全隐患,应随时消除不安全因素,并须立即上报领班、工程师或工程部经理。

c)应根据劳动局有关规定,组织对电工、电梯工、电(气)焊工等特殊工种工作进行技术考核,持有操作证的才能上岗。

d)根据劳动安全规程,制定各工种维修操作规程和安全检查制度。

e)加强劳动安全教育,在进行高危险性的设备检修、工作时,主管(值班工程师)或经理应亲自到场指挥。

f)在进行有危险的设备检修、操作时应放置明显的警告标志,防止无关人员误操作或误入正在维修的设备。如电梯检修时应在所有电梯出入口放置'请勿使用'标志等。

g)对变配电、电梯及压力容器,必须进行年度检验。

h)对中央空调、变配电、的压力表、保险阀等,必须定期送有关单位进行校验。

i)易燃、易燃物品必须存放在危险品仓库,并应控制最大存放量。

j)各机房门、设备门(盖)、仓库门之钥匙的配制,必须向工程部经理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配制。

k)重要机房如变配电房、冷冻机房、电梯机房等应设警戒牌,严禁非工作人员入内。所有设置于公共区域内之设备、设施等必须锁好,并应设置围栏及警示标志。

l)木工作业场地严禁吸烟,并要每天清除木屑。

m)避雷装置必须在雨季前进行测试检查,对锈蚀部分要敲铲上漆。

n)对各配备设施的接地设施,要定期检查保养;其接地电阻值应符合规范要求。

o)物业内进行电、气焊,必须取得动火证。

p)电梯维修保养时应遵守安全规定,若有人配合应注意联络。

2)密闭地方的工作

a)当欲进入密闭的场所进行工作时,严禁未经安全测试而直接进入该地方。

b)可采用火焰试验、活性生物试验或使用气体分析仪来检测该密闭场所是否含有有害气体。但水井、沙井等可能含有可燃气体(如沼气)、可燃物(如煤矿矿井)的地方严禁采用火焰试验。

c)若检测发现该密闭地方含有有害气体或环境恶劣,则不能允许任何人员进入。应利用适当设备进行处理直至安全检测合格,如采用风机通风为热力管沟降温、清除有害气体。

d)工作过程中应随时注意环境的监测,一旦发现异常立即将撤离,确保人员安全。

e)工作照明应选用36v安全电压,工作进行中要注意用电安全,防止触电。

3)发生意外时的处理

a)应对员工进行急救及消防知识的教育和考核。

b)对外单位施工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并签订安全协议书。应在施工中进行检查监督,避免事故发生。

c)当发生事故时,要保持镇定,监护人员立即关闭相关机具停止工作。应尽快将伤员撤离工作区放置在安全地带,采取适当的急救措施,同时请求其他员工的帮助。撤离过程中应注意搬运伤员的方法,防止不正确的搬运造成伤害的进一步扩大。

d)抢救人员应注意自身的安全,不要盲目冒进。

e)根据伤员的伤情决定是否送医院治疗,同时保护好现场以利于保险索赔。

f)出具事故报告,总结经验教训,处理事故有关责任人员,避免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第9篇 物业安全员培训制度-6

物业安全员培训制度6

一.公司根据工作实际或员工的职业生涯发展的需要,鼓励和引导员工参加各类培训和学习,以促进员工工作绩效的提高和职业生涯的理想的实现。

二.公司培训内容的设置,以适合公司的发展、岗位需求、专业对口及适合员工发展为原则,公司一般分以下内容:

1.入职培训:指新入职的员工在试用期内必须接受的培训,包括公司(人力资源部)集中安排的培训和各部门安排的专业培训。

2.任职能力培训:指公司为提什员工任职能力或晋升职务准备,提高工作效率以及扩展(更新)员工知识面所组织的各项培训。

3.专业技能/资格知识的培训:员工因工作需要及国家行业规定必须持证上岗而参加的培训,(上岗证、专业证书的年审、审证培训)。

4.业余进修培训:公司鼓励员工利用业余时间自费参加有利于提高岗位技能、管理能力的培训,(学历类、技能类、职称类培训)

注:

凡获公司资助在外培训和学习的,员工应与公司签订相关协定,并在培训学习完成后履行协议中的有关承诺。

第10篇 物业安全管理巡逻作业程序制度

物业安全管理巡逻作业程序

1.目的

明确安全管理员在巡逻过程中的方式、方法和需要注意的事项,防范各种治安隐患和违章事件的发生,确保所辖区域的安全。

2.范围

适用于**物业公司安全管理员的巡逻作业工作。

3.职责:

3.1安全主管结合服务区实际情况,负责制定和检查安全管理员岗位配置图及巡逻线图、巡逻签到点,结合所服务区的具体情况,确定安全管理员责任范围。并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调整、改变巡逻方式,具体指导和检查巡逻工作。

3.2安全管理员按照规定的巡逻路线图进行巡逻签到,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准时签到需注明原因,经班长确认,并对巡逻路线保密。

3.3安全管理员按照巡逻路线进行巡逻、签到,如遇到特殊情况延期签到或改变巡逻路线,须经班长签字确认;

4.方法和过程的控制

4.1巡逻路线图

安全管理部根据服务区具体情况编制1-2套巡逻路线图报品质管理部审批备案。巡逻路线、方式需根据实际情况作不定期调整和改变,每次改变知会品质管理部,巡逻路线须保密。

4.2巡逻要求

4.2.1安全管理员在巡逻时,须增强险情观念,全神贯注、细心观察、适当运用身体五官本能感觉,不可忽视任何异常情况和可疑之处。

4.2.2维护巡逻区域内的正常治安秩序和交通秩序,保护巡逻区域内重点目标、对象的绝对安全。

4.2.3维护责任区域内治安秩序,保护重点部位的安全,做好一切应急措施,检查发现安全隐患时,立即向指挥中心或上级领导报告,将各种异常情况分别记录在《安全管理员交接班记录表》和《安全管理员巡查记录表》上,同时跟踪事态的发展情况,并作好跟踪记录,直到事情关闭为止。

4.2.4在巡逻中要主动采取措施堵塞安全防范方面的漏洞,防止各类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

4.3巡逻方式方法

巡逻采取定线、不定线、定线与不定线结合的方式、点与线相结合的方式、突击巡逻的方式等进行有效巡逻,确保服务区域内的治安。

4.3.1重要部门的巡逻方法

4.3.1.1根据重要部门对公司的重要性及具体位置,每班次至少要对重要部门巡查一次,当自然灾害发生时,应加大巡逻力度。

4.3.1.2对重要部门进行巡逻时,应当事先向指挥中心汇报,准备开始巡逻。

4.3.1.3到重要部门时,应检查门窗锁是否完好,要害部门内部是否有异常声音,注意静听2分钟,检查门窗是否完好无损。

4.3.1.4当巡逻到有危险标识的重要部门,首先要注意自我安全保护,防止因疏忽大意而引起的不必要的事故的发生,并懂得一定自救的方法。

4.3.1.5巡逻检查发现重要部门有异常时应立即向指挥中心汇报,每巡逻到一个重要部门时应向中心反馈巡逻检查结果,随时与指挥中心保持联系。

4.3.2自然灾害发生时的巡逻方法

4.3.2.1自然灾害发生时(如:暴雨、水灾、地震等),应立即对所辖区域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

4.3.2.2应立即对所辖区域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通知所辖区域的住户关好门窗,把阳台上所摆花盆、杂物移到安全位置。

4.3.2.3检查上下水管道、通讯设备、抗灾物资的完好与储备情况。

4.3.2.4检查房屋是否漏水,检查照明等设施和接收外界信息广播等条件是否具备。

4.3.2.5在暴雨来临之前,检查辖区内所有公共设施是否牢固:公共信息栏、广告牌、灯箱、高脚架等,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对其进行控制,做好防范措施。

4.3.2.6检查配电房、水泵房、办公室、资料室及重要等门窗是否关好,有无雨水进入的可能,防止地势较低的机电设备被水淹,如发现电线被大风刮断要及时通知专业维修人员处理。

4.3.2.7准备好一切应急救护措施,检查发现安全隐患时,立即向指挥中心或向上级领导报告,并请请求派人增援,将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同时应注意自身的安全。

4.4巡逻的要点:

4.4.1检查巡逻区域围栏及围墙是否缺口、区域建筑物有否破坏;安全监控系统是否存在问题。

4.4.2检查巡逻区域内是否存在易燃物体或容易引致火灾的物品,防火门、灭火器存放位置前是否有阻碍物,检查垃圾等物品中是否有燃烧物质。

4.4.3检查停泊在巡逻区域内的车辆有无异常或阻碍交通,对所服务区域自行车、摩托车的不规范摆放进行调整,对道路泊车、停车秩序进行监控管理,检查车厢存放物资,发现可疑情况或安全漏洞及时作出处理并报告上级。

4.4.4检查服务区空置房的情况,按《装修现场安全监控程序》的规定对装修现场进行过程监督管理,对施工人员违章作业要及时制止向班长、主办及指挥中心报告,并联系装修管理员到现场处理。

4.4.5检查正在施工的现场(如高空作业,掀开井盖的下水井、化粪池等)或正在进行消杀操作等提示安全处理。

4.4.6检查窗户是否关上或扣紧,水龙头是否关好,水管、水箱是否漏水。

4.4.7盘查在巡逻途中遇到的陌生者,并有礼貌的询问其意图及去向。

4.5巡逻的内容

4.5.1维护巡逻区域内正常治安秩序,保护巡逻区域内重点目标、对象的安全。

4.5.2检查、发现和堵塞安全防范方面的漏洞,防止各种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

4.5.3及时发现、报告、处理各种异常、可疑情况。

4.5.4发现和制止各种违法犯罪行为,抓获各种现行犯罪分子。

4.5.5平息巡逻中发现的突发事件和各种意外事件,对各种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灾害事故的现场保护。

4.5.6装修现场和商铺周围环境卫生及物品摆放情况进行管理。

4.5.7制止顾客、外来人员或公司员工违章行为。

4.6重要部门的管理

4.6.1重要部门指的是:财务部、文件资料室、指挥中心、办公室、设备房、仓库等,重要部门要有明显的标识。未经允许非工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重要部门。

4.6.2外来人员或其他人员因工作需要进入重要部门,需要相关部门负责人员陪同方可进入。

4.6.3安全主办需对重要部门的安全落实情况进行重点检查。

4.6.4凡在重要部门(位)工作的人员须忠于职守,具有强烈的责任心,认真学习岗位技术、消防知识,熟悉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4.6.5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进入重要部门(位

)。

5.相关质量记录和表格

第11篇 物业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6

物业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六)

1目的

规范消防管理工作,保证小区公共财产和生命财产安全。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嘉园物业区域内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职责

3.1安管队是消防安全的管理单位;

3.2维修班负责消防设备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保养;

3.3管理处主任负责监督实施本规程要求;

4、实施程序

4.1小区的防火工作依据'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贯彻江总书记'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指示,自觉接受公安消防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确保本小区的消防安全。

4.2对新上岗的员工要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对每名员工进行一年不少于两次的消防安全培训,对义务消防员进行针对性的业务培训一年不少于四次。

4.3管理处加强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和防火安全知识,管理层处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培训上岗,安管部应制定详细可行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消防演习演练,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应组织业主/业主/用户参与,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本小区各单位应支持和配合管理处组织的初期火灾扑救和安全疏散演练。

4.4 管理处制订防火管理制度,定期组织防火安全检查,及时掌握本小区物业的防火情况,协调有关方面采取相应措施,并监督实施。

4.5管理处负责组织本小区各单位开展防火自查,督促整改火险隐患,管理处在进行公共消防设施检查、试验、维修、保养前将提前通知本小区各单位加强防范。

4.6管理处定期对小区的公共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检查、维修、保养,使其经常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4.7任何情况下消防设施停水、停电不得过夜。特殊原因需要过夜,必须经业主有关主管部门同意,管理处及时通知本小区各单位加强防范。

4.8严格控制装有危险物品的车辆进入小区停放,特殊情况下必须做好安全防范措施。

4.9小区各单位应自觉遵守电器安全使用制度,严禁乱接电气线路,严禁私拆、改、装电气设施和用具。

4.10小区各单位进行室内装修、改造,必须严格遵守装修管理制度,防止发生火灾事故。

4.11严禁封闭损坏安全疏散指示、事故照明设施或消防标志。楼梯、过道和安全出口等部位应保持畅通无阻,不得擅自封闭或堆放杂物。

4.12消防设施、器材不得挪作他用,严防损坏和丢失。一经发现,将对有关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

4.13管理处对违章用火、用电等损坏消防设施器材的行为,有权制止或向业主有关部门报告。

4.14、实行每日巡查制,对物业辖区所有部位进行安全巡查。巡查的内容包括以下内容。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3)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4)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

5)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6)二次装修现场的消防安全情况。

7)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4.15巡查人员在巡查过程中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通过对讲机、消防电话等方式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4.16管理处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安全安管部组织实施,检查内容包括:

1)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2) 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3) 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性。

4) 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5)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6)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质的防火安全情况。

7)中控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8)防火巡查情况。

9)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

10)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4.17防火检查中存在的消防隐患应由安管队长以内部派工单的形式交管理处负责人签发至相关责任部门整改,系业主/用户方的派发工作联系函至业主单位或租户,要求其限期整改,并要求其签收通知书。

4.18重大节假日前,应成立由消防安全责任人、安全管理人及管理处负责人及其它相关人员组成的检查小组对各物业进行全面彻底的防火检查,并在节假日前消除一切火灾隐患,隐患在整改过程中,应加强监控,指定专人管理并制订出相应的防范措施

4.19保持安全疏散通道的畅通,各安全出口门严禁上锁封堵,如遇通道被杂物堵塞,应通知保洁人员将杂物清理,并跟进全过程。

4.20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按临时动火管理制度(详见《装修管理规程》)作业。

4.21管理处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检查、考核、评比内容。对成绩突出的应予表彰奖励。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者违反管理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应当依照有关制度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纪律处分或者其他处理。对于违反消防法律法规,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人或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4.22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有:电梯机房、强弱电机房、中控室、停车场;各楼层的强、弱电井;消防通道、档案室、机要室、财务室等。

4.23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应设置明显的防火标识或者通过宣传使公众知道具体方位。对客户的消防安全宣传:通过宣传专栏、消防广播、闭路电视等方式对公众宣传防火、灭火、疏散逃生常识,各类宣传活动每半年至少一次。

第12篇 二医院物业安全检查制度

医院物业安全检查制度

1.0目的

通过对安全工作进行检查,确保安全生产,保证医院内各工作环境及设备设

施的安全。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医学院**医院的综合安全检查。

3.0职责

3.1保安部副领班负责部门的每日安全检查。

3.2各部门主管(负责人)负责对本部门的安全周检查。

3.3管理处主管负责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对医院进行全面的安全月度检查。

4.0工作制度

4.1安全检查。

4.1.1日检:各部门日检负责人严格按照《安全管理制度》进行检查,保证员工按安全操作规程操作,检查中发现安全事故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

a.保安部:由主管或领班负责,填写《保安部工作记事表》。

b.清洁部:由领班负责,填写《清洁部工作记录表》。

4.1.2周检:各部门负责人组织进行安全周检,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堵绝安全漏洞,并在各相关记录上做好详细记录。

4.1.3月检:由管理处主管组织各部门负责人组成安全工作小组,按照《安全管理制度》对医院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要及时督令相关部门进行整改。检查时间为每月最后一个星期的任意一天,检查完毕填写《安全检查整改计划表》。

4.2综合安全检查项目及范围(涉及工程方面由医院维修部门负责)

4.2.1高压配电

a.运行技术参数(电压、电流、温度、声音)记录是否完整清晰。

b.仪表、指示灯是否正常,单线系统图与实际是否相符。

c.直流屏的隔镍电池液位、开关是否正常,电池引线有无氧化腐蚀。

d.高压工具摆放是否正确、整齐、干净,是否过有效期。

e.运行环境是否良好,电柜、地面、绝缘地板是否干净,防鼠网、门闸、铁门是否完好,室内是否有杂物,灯光是否正常。

4.2.2低压配电

a.运行技术参数(电压、电流、功率因数、温度、声音)是否正常,记录是否完整清晰。

b.仪表、指示灯是否正常,单线系统图与实际运行方式是否相符。

c.运行环境是否良好,电柜、地面、绝缘地板是否干净,电柜标签是否清晰。

4.2.3变压器

a.运行参数(温度、声音)是否正常,记录是否完整、清晰。

b.温度显示器是否正常。

c.各防鼠网、铁网是否完好。

d.变压器、母排、地面是否有积尘,室内是否有杂物。灯光是否正常。

4.2.4发电机

a.各电柜仪表、指示灯、开关是否正常,单线系统图与实际开关状态是否相符,电柜门锁是否正常,柜身有无锈迹。

b.发电机组有无漏油、漏水、生锈。

c.压缩机是否能正常起动,管道气瓶有否漏气现象,安全阀、压力表、阀门应正常。

d.运行环境是否良好,排风机是否能正常工作,温度、湿度是否在正常值内,设备外部、机房地面、吸音板是否有浮尘,室内是否有杂物。灯光是否正常。

4.2.5给排水系统

a.各阀门开关是否正常,有无渗漏,各水泵滴漏是否符合有关标准。

b.控制柜磁吸噪声是否过大。

c.各仪表、指示灯、开关是否正常,柜内电线是否整齐、干净。

d.自动抽水功能是否正常,电机起动是否正常,潜水泵是否能正常抽水。

e.运行环境:水泵房内是否有杂物,排水沟是否畅通干净,设备及地面是否干净,地面划线是否清晰,电柜操作通道是否畅通,灯光是否正常。

4.2.6电梯系统

a.轿箱内求救警铃是否正常有效,电梯门安全触发板动作是否有效。

b.选层按钮、外呼梯按钮及显示器是否正常。

c.电梯内照明、通风是否正常。

d.电梯运行是否平稳,平层是否准确。

e.盘车工具应整齐无缺,电源配电柜各开关、磁吸、指示灯、仪表工作是否正常。

f.机房设备、地面是否干净,灯光是否正常,机房内是否有杂物。

4.2.7监控系统

a.监控中心是否正常,测试发现的问题是否已跟进。

b.运行环境是否良好,电柜、地面、墙面是否干净,室内是否有杂物,监控中心空调是否正常,灯光是否正常。

4.2.8车辆及车场

a.车辆是否按位、整齐划一停放。

b.车场设施是否完好,卫生是否整洁。

c.车辆是否存在没有上锁、漏油等安全隐患。

4.2.9人员作业环境

a.高空作业

有无做好高空作业防护与保护的安全措施,高空作业人员操作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b.电工作业

有无按安全操作规程操作,危险部位有无设立警示标志,操作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c.其他作业

凡危及人身安全的其他作业,有无设立警戒标志,有否专人看守作业现场,施工人员是否违反管理规定作业。

4.2.9场地设施环境

a.公共场地、设施环境是否安全,检查公共场地、设施(如走廊、楼道、车场、设备层、天台、窗台、阳台、沙井盖、排水渠、烟道、管井、管道等)是否有危及人身安全,是否完好无损。

b.场地设施有否保养,记录是否齐全。

c.医院危及人身安全的地方有否设置警示标志。

4.3考核与处罚

4.3.1凡检查中发现有安全事故隐患,按每发现一处(或一点)对所属部门直接责任人扣分或警告,并限时整改。

4.3.2管理处检查发现部门对安全检查、安全生产落实不到位,有明显安全事故隐患,对责任部门主管进行处罚,并限时限期整改纠正。

4.3.3部门检查发现员工对安全检查、安全生产落实不到位,未按安全操作规程工

作,对员工进行扣分或警告。

4.3.4对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并在检查中无发现安全隐患,或从未发生过安全事故的部门或个人,根据实际可视情给予奖励。

5.0相关文件

5.1《安全管理制度》wi04-27-05

6.0记录

6.1《保安部工作记事表》qr/gr-251

物业安全服务热线电话服务程序制度(十二篇)

物业安全服务热线电话的服务程序1.工作时间内,服务人员应保证计算机和电话等设备正常工作,保证热线电话畅通。2.专职人员接听来电。3.服务中心人员必须准备一份紧急电话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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