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用气安全制度
1、明确学校食堂安全用气的责任人。责任人要教育、指导和督促食堂炊事员做好安全用气工作;每周至少对燃气灶及其管道和附属设施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
2、食堂燃气灶及其管道和附属设施的安装必须由燃气公司的专业人员进行操作,严禁私自拆卸、搭接、安装。
3、食堂购买的燃气灶及其管道和附属设施必须是符合国家标准的合格产品。
4、使用天然气时必须按规程操作,不能因粗枝大叶酿成烫伤、火灾、爆炸、煤气中毒等造成国家和个人财产损失,殃及师生员工人身安全的事故。
5、液化气罐切勿倒置、防止泄漏;气瓶使用后要牢记关闭阀门,特别突遇停气更应牢记,严防因燃气泄露酿成火灾和煤气中毒事故发生。
6、发现燃气灶及其管道和附属设施有漏气现象,应及时报告食堂司务长,及时请燃气公司的专业人员前来维修。
7、加强学校的燃气管理,杜绝学生接触燃气设施设备的一切可能,避免因燃气引发安全事故。
8、因麻痹大意酿成火灾和人身伤害事故,造成校产损失要赔偿,并追究相应的安全责任。
第2篇 学校用水、用电、用气等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用水、用电、用气等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水电是影响人们生活最重要一次性能源,同时对自护能力较差的学生也能构成危害,为培养学生节约能源的意识,提高在使用水电时的安全意识,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经常检查线路、插座、开关及电器设备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维修,确保用电安全。
二、加强用电管理,注意节约用电,每天下班前将空调、计算机、饮水机、照明灯关闭,杜绝长明灯。
三、检查维修电路时,必须注意按照操作规程执行,确保操作安全。
四、加强教师、学生用电安全知识教育,使之掌握正确使用电器的方法。发现用电故障,及时报告,不得擅自处理。
五、加强用水管理,经常检查、维修水管、接头、水龙头等,杜绝跑、滴、渗等浪费现象。
六、对全体教师、学生加强节约用水教育,使之提高节水观念,增强环保意识。
七、对经常用的水、电材料,应有适量储存,以备随时维修使用,保障学校正常用电、用水。
八、发现浪费水、电的班级和学生,学校进行批评教育。浪费严重的班级取消期末评选文明班级的资格
九、学校职工使用的石油化气瓶必须安全可靠,要经常检查开关以及气管是否有漏气的情况。
十、违反上述规定,根据情节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严重的停止供电;违反规定造成人身伤亡和设备、财产损失的,将根据情节和损失程度给予罚款、赔偿、行政处罚的处分,直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z市中心小学
第3篇 学校用水用火用电用气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一、 用水安全管理
1、学校安排专职人员负责管理学校师生的生活用水和管道纯净饮用水。
2、为确保学校饮水安全,学校师生的生活用水一律使用学校提供的纯净水水。
3、学校管水人员要经常对学校的供水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维修保养,确保管道畅通。管水人员要不定期地对师生生活用水和纯净饮用水的水质进行监测,做好监测记录。若发现自来水被污染,纯净水过滤设备过期等情况,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关闭水源,及时通知用水部门对存水进行封存,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4、若遇管道阻塞,水笼头破损,水管破裂等情况,学校管水人员要及时维修,排除故障,保证学校正常用水。若发生紧急情况,不能急时排除故障,造成停水等情况,要采取应急措施,及时为学校寻找安全可靠的水源,保证学校的用水安全。
5、未经学校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改接供水管道。
6、用水安全工作是学校的重要工作,管水人员必须严格按规范要求操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随时巡查,及时发现问题,杜绝用水安全事故,确保学校用水安全。
7、学校师生要节约用水,珍惜水资源。
二、用电安全管理
1、办公室、实验室、师生宿舍要遵守安全用电规定,严禁随意拉扯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3、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4、电路维修要拉电闸,并挂牌警示,必要时专人看守。
5、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三、用火安全管理
1、灶房、锅炉房、等使用明火的部位要加强管理,固定专人负责,操作时必须有人监护。操作间严禁堆放杂物,使用明火结束后,清理好现场,待确定无火灾隐患后方可离开。
2、严禁在图书馆、阅览室、资料档案室、实验室、教室、办公室、学生宿舍、库房等重要场所内使用明火。凡是需要动用明火作业,必须事先申报校消防委员会批准,采取措施进行防火分隔,清除动火区域的易燃、可燃物,配置消防器材后方可动用明火。指定专人监护现场。作业结束后要认真检查,不准留有火种。大风天气不准明火作业。
3、校内焚烧废物,应在校园管理部门指定地点进行。特殊焚烧和大量焚烧,应事先报校消委员会审批。经批准的焚烧,须有专人在现场负责安全,焚烧完毕应浇灭余火,将灰烬倒在安全地点。
四、用气安全管理
不准用易燃液体引火,不准在火源附近堆放易燃易爆物,废弃的放射性有毒固体、液体、气体处理排放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规定,不准点燃或随意排放。
对各种用水、用火、用电、用气设备要定期检查、维修,不准带故障运行或使用。
菜屯联合校
2023年9月
第4篇 用水、用电、用气等相关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
(一)用水安全制度
为加强学校安全工作正常进行,防止安全事故发生,保证师生人身健康,特规定如下:
1、及时修缮、整改水井、电机等用水设施设备。
2、在水池、水管等地方安装安全用水警示牌。
3、向学生宣传用水知识。
4、不许学生私自到水井提水、用电机抽水。
5、不许学生喝生水,学生可以自备水,学校可以准备适量的热水。
6、严禁小贩到校门口卖冰棍、汽水等。
7、及时处理学校存在的污水、以防污染水源。
8、作好水源消毒防范工作。
9、提倡节约用水,定期检查评比。
(二)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加强安全用电教育,规范用电行为,成立学校安全用电领导小组,完善安全用电管理制度,并责任落实到人,防止用电事故的发生,保障正常用电,确保学校师生的安全用电。
2.电工必须持证上岗,熟悉岗位规章制度和用电设备的性能、操作方法,正确使用电工用具。电工要随时关注学校用电设备,周周有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及时维修开关、插座、电灯等,排除用电故障。维修用电器时程序要规范,严禁在未停电的情况下搬动用电设备。
3.学校各办公室、教室、宿舍的用电设备由学校总务处统一负责,不准私自变更和增设。
4.对全校的电线、灯具、插座、插头、各种电气开关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更换,确保用电安全。严禁在校园内使用“三无”(无中文标识、无厂名、无厂址)产品、不合格产品、劣质电器产品和自制的用电设备。严禁私拉乱接、自行改线或铺线,以免发生短路及漏电现象。
5.严禁各办公室、教室、宿舍使用大功率的电器,增加用电设备时要向总务处申请或电工批准,不得私自安装电气插座。寝室严禁使用电褥子、电暖器等取暖设备,以免电路短路及火灾事故的发生。
6.使用各种电器设备时若发现异常现象,如发现电器、电线冒烟起火或有刺鼻气味时,应立即关闭电源开关,并上报部门领导或总务处,通知专人维修。
7.严禁在灯具、电扇、空调等电器上悬挂覆盖装饰品等易燃物。办公室摆放计算机时,尽量靠近电源,避免四处布线、盘绕电源、跨接电线。教室内多媒体设备使用专人负责,不得将多媒体设备用于玩游戏或私自拆装多媒体设备。
8.增强安全用电意识,学习安全用电常识。注意保持用电设备及周围的环境卫生,严禁堆放易燃物品。
9.教育师生掌握正确的触电急救方法,一旦发生触电事故,必须立即呼救,断开电源,招呼周围人员前来协助抢救,并拔打120急救电话。
10.值班领导、教师必须每天巡查一遍校园电路,发现问题,及时处置。班主任是班级用电安全第一责任人,必须天天检查教室电路,保证教室用电安全;宿舍管理员要每天都检查宿舍电路,保证学生宿舍用电安全。
11.校内的所有设备用电电源线路的设计、施工、检查、验收、维护均由学校统一管理。不得自行接线接电,禁止私拉电线,私自安装用电设备设施。
12.在变压器、配电房周围设立防护栏,并用醒目的警示牌提醒学生危险,禁止靠近、攀爬。
(三)用气安全管理制度
1、明确学校食堂安全用气的责任人。责任人要教育、指导和督促食堂炊事员做好安全用气工作;每周至少对燃气灶及其管道和附属设施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
2、食堂燃气灶及其管道和附属设施的安装必须由燃气公司的专业人员进行操作,严禁私自拆卸、搭接、安装。
3、食堂购买的燃气灶及其管道和附属设施必须是符合国家标准的合格产品。
4、使用天然气时必须按规程操作,不能因粗枝大叶酿成烫伤、火灾、爆炸、煤气中毒等造成国家和个人财产损失,殃及师生员工人身安全的事故。
5、液化气罐切勿倒置、防止泄漏;气瓶使用后要牢记关闭阀门,特别突遇停气更应牢记,严防因燃气泄露酿成火灾和煤气中毒事故发生。
6、发现燃气灶及其管道和附属设施有漏气现象,应及时报告食堂司务长,及时请燃气公司的专业人员前来维修。
7、加强学校的燃气管理,杜绝学生接触燃气设施设备的一切可能,避免因燃气引发安全事故。
8、因麻痹大意酿成火灾和人身伤害事故,造成校产损失要赔偿,并追究相应的安全责任。
第5篇 细巷中心小学用水、用电、用气安全管理制度
水电是影响人们生活最重要一次性能源,同时对自护能力较小的学生也能构成危害,为培养学生节约能源的意识,提高在使用水电时的安全意识,特制定如下制度:
1、学校必须加强对水、电、气的安全管理工作,由后勤工作人员管理,经常检修学校的水、电的设施设备,保障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2、经常检查线路、插座、开关及电器设备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维修,确保用电安全。
3、加强用电管理,注意节约用电,每天下班前将空调、计算机、照明灯关闭,杜绝长明灯
4、检查维修电路时,必须注意按照操作规程执行,确保操作安全。
5、加强教师、学生用电安全知识教育,使之掌握安全使用电器的方法。发现用电故障,及时报告,不得擅自处理。
6、加强对学生进行节约用水、安全用电等方面的知识教育。减少和避免因水、电、气而引发的安全事故。
7、加强用水管理,经常检查、维修水管、接头、水龙头等,杜绝跑、滴、渗等浪费现象。
8、对全体教师、学生加强节约用水教育,使之提高节水观念,增强环保意识。
9、教育学生自觉保护环境、保护水源、节约用水。不在有水池的地方玩耍,不损坏自来水的供水设施,避免给集体、国家经济造成损失,给个人生命带来危险。
10、对经常用的水、电材料,应有适量存储,以备随时维修使用,保障学校正常用电、用水。
11、学校要重视供水设施设备的管理,供水装置应定期清洗,做好师生饮用水的消毒杀菌工作,为他们提供安全卫生的饮用水源。要保证每天为学生提供足量的饮用水,禁止学生喝不卫生水,杜绝肠道传染病在学校发生。
12、有专业人员负责管理学校用电安全工作,经常对学校电路和用电器进行检查和维护工作。特别是暴风雨后,要对全校用电线路和用电器要进行及时和全面的检查和维修,确保师生用电安全。
13、各班主任是本班的水、电安全教育者和管理责任人。要加强安全用电的宣传力度,增强学生安全用电常识。
14.全体师生节约用电,做到人走灯灭、关闭所有用电器,不乱摸电源的线路、开关,发现有裸露的电源和线路异常,要立即报告,不得擅自处理。
15、让学生知道人和大地都是导体,不得用湿手接触带电的线路和操作带电的电器。不在高压线下放风筝,不在电线上晾晒衣物。
16、发现浪费水、电的班级和学生,学校进行批评教育。
第6篇 用电用气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校购置和使用的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质量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标准。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和线路、管道的设计敷设,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规定。
二、学校建立安全用电制度,严禁超负荷用电。定期对电器及其线路、燃气用具、燃气管道进行检查,不符合安全要求和存在隐患的应立即整改落实。
三、电器设备应当由持有上岗证的专业人员定期维护保养,防止因电路短路、电路超负荷运行、线路接触不良、电线老化、电其器故障等原因引发火灾。
五、对于超出使用年限,丧失安全性能的电器产品,应当予以报废。
六、日夜不间断连续运行的电器设备,应当有专人管理,并定期维修保养。
七、不得任意拉接临时电源线。拉接临时电源线须经有关部门审批,由专业人员负责拉接。临时线要使用合格的电线与器材,定时检查,期满后立即拆除。
八、教职员工下班后,应当切断工作场所的电源。
第7篇 安全用电、用气、明火作业审批制度
(一)、组织义务消防队
1、成立以单位工程施工负责人为组长,以安全负责人为副组长的消防管理小组其他成员若干人。
2、义务消防队应当定期进行教育训练,熟悉掌握防火,灭火知识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做到能防火检查和扑救火灾。
(二)、防火教育
1、现场有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每月组织防火检查。
2、使用电气设备和易燥物品,必须严格防火措施,配备灭火器材,确保施工安全。
3、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易燃易燥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存放,保持通风,用火符合防火规定。
4、施工现场和生活区,未经保卫部门批准不得使用电热器具。
二、安全用电制度
1、在建工程与高压线路的水平距离不少于10米,施工现场机动车道与高压线路的垂直距离不少于7米。
2、开关、配电箱应有漏电保护门、锁及防雨设施,电箱进出线,电源开关,保险装置要符合要求,老化破皮不合要求的电线不许使用。线路必须架设在绝缘材料上。
3、新工地的用电线路设计、安装必须经有关技术人员审定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
4、电器和机械设备必须有接零接地和防雷设施。
5、电工、机械工必须持证上岗。
名城港湾三区项目部
2011.3. 21
第8篇 消防安全保卫措施及用火用电用气制度
一、总则
为了大栅栏煤市街c1c2地块项目工程施工全面安全顺利展开,确保施工消防、起重机械设备、人员生命财产的安全,把火灾影响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本措施。
二、适用范围
本措施适用于大栅栏煤市街c1c2地块项目程施工期间的消防安全与指导管理工作。
三、消防组织机构
1、项目部消防组织机构图。
2、对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由项目各个部门协同工作。
四、消防应变训练
1、消防训练:项目部每年至少组织两次消防、防汛演习。
2、救生、急救训练:项目部每年至少一次用教育和培训的形式使职工掌握简单消防急救方法。
五、火灾的预防
1、项目部成立2支以上的“义务消防队”实施对火灾突发事件的由抢险小组兼任,定期进行消防演练、灭火技能的培训,提高自防自救的能力,并经常对职工进行防火知识的宣传教育。
2、材料堆放场所及易燃、易爆物品仓库、油库,要有专人看守,一律严禁携带火种进入,要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并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
3、凡挂有“严禁吸烟”标志牌或有规定不允许吸烟的地方不准吸烟。
4、按规定设置乙炔和氧气瓶的库房,气瓶储室通风要良好,在库房门口张挂醒目的防火警示标志,配备充足有效的灭火器材。
5、施工场地或危险位置进行焊接或切割作业,必须落实防火措施。乙炔、氧气瓶之间距离、气瓶与动火区的安全距离要符合规定。
6、现场流动车间、现场工棚、办公室、仓库等设施,应用不可燃材料建造,必须配备足够数量的有效灭火器。
7、严禁对盛装过可燃性气体的容器在没有经过清洗,安全检测进行焊割。
8、集体宿舍的用电要由持证电工安装,不准私拉乱接电线,不准在电线上晾挂衣物,不准在宿舍内使用明火、电炉、气化炉具,不准使用电热器具和烧香拜神,严禁躺在床上吸烟。
9、仓库存放物品应分类、分堆储存,易燃易爆物品和一般物品以及容易相互发生化学反应或者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间、分库储存。
10、库房内设置的配电线路,需穿金属管或用非燃硬塑管保护,每个库房应当在库外单独安装开关箱,做到人离断电,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
11、未经批准,不得随便在施工现场和生活区燃放烟花、鞭炮。
12、机械、车辆驾驶室不准点蚊香,易燃物品一律不准放在机房内靠近热源、火源、电源的地方。
13、施工、生活用电不得私拉乱接或使用超负荷的用电器。
14、保证消防通道畅通,消防通道上严禁堆放其它杂物。
15、爱护消防设施、器材,不得随意挪用和损坏,发现丢失或损坏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消防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保养。
六、发生火灾时的应急措施
1、发生火灾,首先是迅速扑灭火源和报警,及时疏散有关人员,对伤者进行救治。
2、火灾发生初期,是扑救的最佳时机,发生火灾部位的人员要及时把握好这一时机,尽快把火扑灭。
3、在扑救火灾的同时拨打“119”电话报警和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及领导报告。
4、在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应立即指挥员工撤离火场附近的可燃物,避免火灾区域扩大。
5、组织有关人员对事故区域进行保护。
6、及时指挥、引导员工按预定的线路、方法疏散、撤离危险区域。
7、发生员工伤亡,要马上进行抢救,将伤员撤离危险区域,同时打“120”电话求救。
8、凡属违反法规和防火规定者,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罚,造成事故损失者,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七、用电制度
1、严禁任何人在办公场所及住宿房间私用电炉、热得快等电热设备,一经发现,立即没收,并严肃处理。
2、严禁人私接电源、私自改变原有线路,一经发现,责令立即拆除,并严肃处理。
3、各科室应定期对办公、住宿房间电器设备、电源线路、电闸开关和照明灯具等进行安全检查,凡有损坏或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应及时报修或更换,未修好前不得使用。
4、每个办公室及住宿房间所有用电设备的使用,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人走电断,关闭空调及各类电器电源。
5、如节假日有安排值休的,应在节假日前一天,各科室负责人应完成本部门安全检查之后,方可离开。值守人员按严格遵守用电制度规定。
八、动火管理制度
1、总则
1.1.为加强大栅栏煤市街以东c1c2地块项目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明确在动火作业过程中的职责,确保施工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部【2001】第61号颁布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施工现场消防管理制度而制定。
1.3.本制度适用大栅栏煤市街以东c1c2地块项目工程
2.基本要求
2.1.动火定义
在本现场施工中,所有焊接、切割;明火加温;汽油、喷灯作业;等。
2.2.各施工单位必须有严格的消防制度,组织班组加强防火、防爆安全知识的教育,使全体施工人员懂得使用一般消防器具。
2.3.生活区、施工现场按规定设置灭火器材。危险品仓库等要害部位必须设警示和消防栓、灭火器等。
2.4.各施工单位定期进行防火、安全用电(防雷、防静电)大检查。
2.5.动用明火作业人员均应做到持证上岗,所有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工作票”手续。
2.6.动火单位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焊、割“十不准”要求进行作业。焊接作业“十不准”规定如下:
①无操作证学员没有正式焊工在场指导。
②未办理“动火工作票”、未落实防火、防爆措施。
③不了解焊、接内部是否安全。
④监火人员不在场。
⑤易燃、易爆容器内清洁不合格。
⑥可燃材料无隔离防患安全措施。
⑦带压密封管道内焊接无安全措施。
⑧焊、割附近易燃物未作彻底清理,无安全措施。
⑨未有防止焊、接火星飞溅的隔离防患措施。
⑩遇有明火作业相抵触的情况,火患未消除,作业者不准离场。
2.7.发生火情、火灾应当立即报警,专(兼)职消防队组织抢救。邻近人员、单位给予支援。
2.8.火灾发生坚持“以人为本”救助遇险人员为第一任务,实施正确救火、灭火方法,尽快扑灭火灾。
2.9.安全动火管理部门是本单位的保卫消防部门或安监部门(没有独立设置保卫消防部门)。
2.10.安监部门是实施检查督促的组织者。有权提出整改和对违章者的处罚决定。
3. “三级动火”范围、审批手续、监护规定。
3.1.一级动火:
3.1.1.动火范围:特别危险的重点部位发生火灾,影响大、危害性大、损失大的场所,炸药库、石油化气储气站,如燃油润滑油系统、已投料的煤粉管路及煤粉系统、氢冷系统、蓄电池室、氧气、乙炔库及管路、化学危险品库、易燃易爆物品的管路及容器等部位。
3.1.2.审批手续由施工工地、队、分部主管防火工作责任人或领导提出和制定安全措施,各单位保卫消防部门审核,经理或总工程师批准。
3.1.3.在一级动火区域范围内应用红白安全带进行警戒护栏,并设明显的警告标识,非作业人员不得进入该区域。
3.1.4.动火监护:除了由动火单位指定有经验的监火员监护外,各单位保卫或专(兼)职消防人员同时到场监护。
3.1.5.在动火前应有各单位安全保卫部门进行防火检查后方可动火作业。
3.1.6.动火结束后,监火员和保卫或专(兼)专职消防员进行复查,确认无火险隐患后,在“动火工作票”“施工灭火后意见栏中”签字方可离开施工现场。
3.1.7.一级动火有效期为1天。
3.2.二级动火:
3.2.1.动火范围:各类物资仓库、设备堆场、、木工间、油漆间、油循环临时明确禁火范围、变压器抽芯安装、电缆层电器开关、主控室、电缆系统的安装,钛管冷凝器安装以及禁火区域附近的明火作业及其它必须二级动火的区域。
3.2.2.审批手续由专业技术人员提出制订安全防火措施,经上一级保卫消防部门批准。
3.2.3.在二级动火区域的危险范围应当用红白带进行警戒防护,标有明显的警告标识。
3.2.4.动火监护由动火工地指定有经验监火员监护外,动火前保卫或(兼)职消防人员应到现场检查措施实施情况。
3.2.5.动火结束后由监火员进行检查,在“动火工作票”“施工灭火后意见”一栏中签字后方可离开现场。
3.2.6.二级动火有效期3天。
3.3.三级动火:
3.3.1.动火范围危险性不大的固定或不固定动火点及一般高空明火作业。
3.3.2.审批手续由工地领导批准,班组技术人员进行安全交底。
3.3.3.防火措施:清除周围易燃易爆物品,做好防火措施,指派监火员进行监护。
3.3.4.动火作业完毕后,由监火员进行检查,无火险隐患后方可离开现场。
3.3.5.三级动火有效期为7天。
4.施工现场看火人员的职责:
4.1.看火人员必须经过培训熟悉一般防火制度,掌握消防知识,懂得各类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2.较大的施工单位有专职看火员【可由专(兼)职消防人员担任】,其他也可以设兼职看火员(可由焊工、老工人担任)。
但无论专职兼职必须佩带看火袖标或胸卡。
4.3.看火人员加强监火责任心,在岗期间不能擅自离开监火岗位,不得从事与监火无关的工作。
4.4.按照“谁施工、谁负责”原则,对本区域动火负有直接责任。
4.5.对施工区域的动火作业的危险源应当及时辨识,并对动火作业人员危险源采取有效措施,看火员有权制止动火作业人员不安全的作业。
4.6.一个班组集中动火施工区,多台焊机作业又便于监护可以只设一个看火员。
4.7.动火作业人员工作完毕后,看火员应当认真检查动火区域范围无火险隐患,在“动火工作票” “施工灭火后意见”一栏中签字后方可离开现场。
九、用气管理制度
1. 为加强对燃气使应用和燃气设备的管理,防止发生爆炸和火灾事故,根据现行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2. 燃气设施的主管单位和使用部门要加强对燃气使用的管理,必须确定一名领导负责安全工作,要建立防火安全责任制,并将责任制落实到人。
3. 燃气场所的管理人员、使用人员必须懂得燃气性质、火灾危险性、防火措施及使用操作方法、掌握防火、灭火知识、并经过专业培训合格。
4. 使用燃气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点燃气时要按火等气的原则,先点火后开气。蒸箱、燃气灶、茶炉在使用中,操作人员不得离开工作现场,以防外溢物或风吹造成熄火漏气。发现燃气泄露要迅速切断总开关,及时采取通风措施,并向有关部门报告。下班前关闭总截门,锁好门后方可离去。
5. 对燃气设施,每天都要进行漏气检查,每周用肥皂液等对接头处进行检漏;对使用的软管到规定的时间和发现变硬开裂时都要及时更换。
6. 对燃气灶具等设施,每季度要检查维护一次,半年对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并将情况写入防火档案。
7. 在燃气设施周围及使用场所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可燃杂物,严禁作为休息间、工作间、仓库使用,严禁吸烟和其他明火作业;禁止安装临时用电设备;禁止将电线缠绕在天然气管道上;禁止在管道上悬挂任何物品。
8. 燃气设施的安装必须由专业部门操作,严禁私自拆卸安装。管道燃气表房、厨房、茶炉房等使用燃气的地方,必须安装气体泄露检测设备。使用燃气场所安装电器设备必须在断气情况下,按照国家规定安装。在有燃气设施的场所及附近施工要严格消防报批手续,在安全措施到位的情况下方可施工。
9. 天然气使用单位要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检查情况报公司消防主管部门,并存入本单位防火档案。
10. 违反本制度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罚。造成泄露、爆炸、火灾等严重事故的移交司法行政机关处理。
十、奖惩
1、在消防抢险救助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人员,项目部给予表扬和奖励。
2、在消防抢险救助工作中盲目指挥或失职的人员,视情况给予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其责任。
中建二局总承包公司
大栅栏煤市街以东c1c2地块项目
第9篇 安全用气管理制度
(1)为加强对燃气使用和燃气设备的管理,防止发生爆炸和火灾事故,根据现行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2)燃气设施的主管单位和使用部门要加强对燃气设施和燃气使用的管理,必须确定一名领导负责安全工作,要建立防火安全责任制,并将责任制落实到人。燃气使用部门必须指定一名安全管理人员,具体负责燃气的日常安全检查。
(3)燃气场所的管理人员、使用人员必须懂得燃气性质、火灾危险性、防火措施及使用操作方法,掌握防火、灭火知识,并经过专业培训合格。燃气场所使用人员要加强个人防火燃气安全教育,严格按照燃气设施操作规程使用燃气,熟练掌握燃气事故应急处置方案,会正确使用消防器材,会扑灭初燃火灾。
(4)燃气事故报警一定要说清着火单位、地点、路线。泡沫灭火器和水千万不能灭带电火。使用二氧化碳灭火器防冻伤。
(5)严禁使用过期未检测液化气瓶,严禁暴晒或热水、明火等加热液化气瓶,严禁私自处理液化气瓶残液。
(6)液化气瓶严禁存放在卧室、潮湿地方、地下室和半地下室,不得与易燃易爆物品存放一起。钢瓶必须直立放置,不得卧放或倒放。
(7)使用燃气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如果灶具连续打火两次没有点着火,要停止打火两分钟以上,等泄漏的气体散去再尝试点火,切记不要开排风扇,以防遇到火花发生爆炸。使用燃具时,要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不得严闭门窗。灶具摆放位置应尽量避开风口。
(8)蒸箱、燃气灶、茶炉等燃气用具使用中,操作人员不得离开工作现场,以防外溢物或风吹造成熄火漏气。发现燃气泄露要迅速切断气源总开关,开启门窗加强空气流通,并向有关部门报告。下班前关闭总阀门,锁好门后方可离去。
(9)对燃气设施,每天都要进行漏气检查,每周用肥皂液等对接头处进行检漏;对使用的软管到更换的时间和发现老化、龟裂、烤焦、鼠虫齿咬痕迹、变硬开裂时都要立即更换;软管不要靠近炉面,以免被火焰烧烤,软管不得穿越墙体、门窗,不得压、折软管,以免会造成堵塞,影响连续供气;软管与燃具、减压阀的接口处,必须用卡箍紧固,防止脱落漏气;软管的长度应控制在1.2米到2.0米之间。
(10)液化石油气钢瓶减压器正常使用期限为5年,加压器密封圈正常使用期限为3年,燃气橡胶软管使用期限为2年,上述燃气设施到期应立即更换并记录。
(11)定期检查燃气灶具等设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并将情况写入防火档案。
(12)在燃气设施周围及使用场所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可燃杂物,严禁作为休息间、工作间、仓库使用,严禁吸烟、乱扔烟头和火柴棒,严禁其他明火作业;禁止安装临时用电设备;禁止将电线缠绕在天然气管道上;禁止有腐蚀性的物质靠近管道;禁止将燃气管道作为负重支架或者作电器设备的接地线。
(13)燃气设施的安装、迁移和拆除,必须由相应资质的企业负责实施,严禁私自拆卸安装。使用燃气场所安装电器设备必须在断气情况下,按照国家规范安装。在有燃气设施的场所及附近施工要严格消防报批手续,在安全措施到位的情况下,按照国家规范安装或施工。
(14)消防器材配放在固定的位置;不得以任何借口封堵安全出口,占用消防疏散通道,保证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安全警示标志醒目。
(15)天然气使用单位要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检查情况存入本单位防火档案。
(16)违反本制度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罚。造成泄露、爆炸、火灾等严重事故的移交司法行政机关处理。
第10篇 天使幼儿园用水、用电、用气安全制度
天使幼儿园用水、用电、用气安全制度
1、为了确保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师生生活的安全特制定“用气、用水、用电管理制度”,要求全园教职员工自觉遵守。
2、幼儿园安装用水、用电、用气设备,必须规范化,由后勤部门统一管理,做到定期检查、及时维修。
3、任何人员不得私自接线、接水、安灯、装电源插座等。用气设施,应由天然气公司统一安装。
4、园内所有用电、用水、用气都必须使用合格的计量表,水电总表等相关设施,任何人一律不得擅自变动。
第11篇 幼儿园用水用电用气安全制度
1. 每天上班前检查线路、插座、开关及电器设备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维修,确保用电安全。
2. 加强用电管理,注意节约用电,每天下班前将空调、计算机、电视机、饮水机、照明灯等关闭,杜绝长明灯。
3. 检查维修电路时,必须注意按照操作规程执行,确保操作安全。
4. 加强教师、幼儿用电安全知识教育,使之掌握正确使用电器的方法。发现用电故障,及时报告。
5. 加强用水管理,经常检查、维修水管、接头、水龙头等,杜绝跑、滴、渗等浪费现象。
6. 对全体教师、幼儿加强节约用水教育,使之提高节水观念,增强环保意识。
7. 对经常用的水、电材料,应有适量储存,以备随时维修使用,保障幼儿园正常用电、用水。
8. 厨房工作人员上班前检查水、电、气,下班后切断水、电、煤气开关并做好记录;天然气管道厨房有关设备设施定期检查、维修更换,油烟定期清洗并做好记录,严防事故发生。
第12篇 小学用水用电用气相关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用水、用电、(用气)的范围和消费量都在不断扩展,此等安全已成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为搞好用水、用电、(用气)的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用水、用电、(用气)管理由后勤处负责,校内的所有内外电源线路供水管道布局、施工、检查、验收、维护均由后勤部门统一办理。
二、校内电源线路和水路一律由后勤处统一管理、任何个人均不得私自接水、接电。各办公室、教室、实验室、微机室等地禁止任何个人私自安装大容量的电器设备。
三、电源线路在布局设计时,必须充分考虑发展的需要,使电路有足够的剩余容量,对陈旧老化、超负荷的电源线路,必须有计划地逐步更换。一时难于更换的,必须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采取特别防护措施,否则,必须暂停使用。
四、电源线路必须安装可靠的保险装置,适当增装空开,并正确使用保险丝,确保用电安全。禁止使用铜线和其它非专用金属线替代保险丝。新建项目必须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五、所有电路安装、电器操作人员,都必须是学校认定的电工专业人员,非电工专业人员不得接触电源,在操作时必须有可靠的绝缘措施,并按规定严格进行检查,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
六、所有用电场所必须执行“人走电关”的规定,人员离开用电场所或电器设备不使用时,要关闭总电源。24小时用电的设备,必须有专人值班,随时掌握用电的安全情况。
七、凡有高电压的场所、电线裸露的地方,应设立醒目的危险警示标志,并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电击事故发生。室外的电源设置,必须定期清理周围的杂草树林,防止引发事故。
八、校园内用电线路的架设,应尽量避开师生经常经过的区域。
九、电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打火、异味、高热、怪声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关闭电源,并及时找电工检查、修理,确认能安全运行时,才能继续使用。
十、安全用电必须坚持定期检查制度,后勤处要经常性地对教室、学生宿舍、实验室、微机室、办公室、多媒体教室、学生食堂等场所的电路和电源开关等进行检查,并作好登记,防止线路老化和开关漏电,对存在的隐患要及时整改。及时更换教室、办公室、楼道和校内公用的各类损坏的用电器,确保学校正常用电和安全。
十一、后勤处要在师生中开展安全用电宣传,教育学生不要攀爬电杆和在高压线下玩耍,要远离电源,不要无故摆弄电灯和电风扇的开关;全体师生员工都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用电规则,对于违规违章用电的,全体师生员工都有检举和监督的义务。
十二、学校餐厅用气时应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进行操作,操作完毕应及时关闭气阀。
十三、凡违反上述规定造成自身伤亡由当事人自己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造成他人伤亡和设备、财产损失的,将根据情节和损失程度给予当事人罚款、赔偿,直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校用水、用电、(用气)的范围和消费量都在不断扩展,此等安全已成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为搞好用水、用电、(用气)的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先锋小学
20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