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单位安全保卫制度范文
1、安全保卫工作实行局长领导下的岗位分工承包负责制,具体由一名副局长分管落实。
2、加强安全保卫教育,完善安全保卫设施。每年对全体工作人员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并对防盗、消防、电器等设施进行全方位的检查、维护,严格操作规程。
3、共同关心机关安全保卫,个人贵重物品(包括现金等),不要放在办公室内过夜,单位大额现金必须当天存入银行,小额现金放入保险箱,严防外来人员行窃和事故发生。
4、重大节假日实行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按时到位,认真做好值班保卫工作,遇到情况及时向值班长汇报。
5、下班前必须相互督促关闭门窗,切断电源,杜绝隐患发生,最后下班的同志必须锁好楼层防盗门,如因失职造成公共财产损失,要追究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6、自行车必须停放在办公楼后自行车棚内,同时加固防盗锁,谨防失窃。
第2篇 施工单位安全质量考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为了强化工程建设安全质量管理考评奖励激励机制,提高各参建单位和人员的质量创优意识和安全管理责任风险意识,促进南坪铁路各参建单位质量管理和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提高,根据《铁路建设管理办法》、《关于铁路建设项目施工及监理考核的指导意见》、《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和合同规定,南坪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检查考核主要内容
2.1 考核范围:所有参与南坪铁路建设的施工单位
2.2考核内容: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建设工期、投资控制、环境保护、技术创新六项
2.3 考核时间:日常考核不定期进行,平时考核每季一次,在季度结束后10日内(1月10日、4月10日、7月10日、10月10日),项目考核在工程初验前进行。考核费计列当期验工计价。
2.4 考核等级:甲(550分及以上)、乙(500分及以上至549分)、丙(499分以下)三级。
甲级:平时考核甲级不低于80%,且丙级不高于10%
丙级:平时考核丙级20%及以上
乙级:其它情况为乙级
第三章 工程质量管理及检查考核主要内容
3.1工程质量等级划分
甲级:考核期内未发生工程质量事故,且没有不良行为的;
乙级:考核期内未发生工程质量事故,且没有重大不良行为的;
丙级:考核期内发生工程质量事故,或有重大不良行为的;
3.2工程质量具体考核内容
1.质量管理机构健全,资质合格,进场相关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施作人员、施工机械设备、仪器配备符合要求,岗位责任制明确,质量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各项规章制定具有可操作性。
2.建立质量管理保证体系并运转正常,管理制度健全完善,工程质量处于可控状态。
3.创优组织机构、创优规划、创优措施等建立、健全,规范可行。
4.保证措施落实情况。质量保证措施有效,质量检测、检验、试验方法和结果可靠。施工过程符合工程质量要求的工艺流程。各类工程特别是重点工程、隐蔽工程、重点部位和关键工序、原材料检验及构件、设备安装的控制措施情况等。
5.工程质量要求。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质量符合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规定要求。
6.创建“优质样板工程”实施情况及获得奖励情况。
7.文明施工符合以下要求:施工现场井然有序,分区明确,工地标志牌齐全,材料堆放整齐,标识清楚,场地平整,道路、排水畅通,机械设备、照明、通风状态良好,施工组织有序。
8.工地实验室必须具备相应资质单位明确授权,试验设备经计量部门定期标定,试用人员经过专门培训,持证上岗,取样及试验工作科学、严谨。
9.内业资料符合以下要求:
(一)管理制度和办法、创优规划、创优措施等建立、健全、完善、齐全。
(二)技术交底、施工日志、放样复测资料齐全。
(三)各种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合格证或抽样试验资料齐全真实,其合格率100%。
(四)工程检查签证、工序交接记录、分项检验评定等资料齐全。
(五)严格执行设计变更程序。
(六)资料归档做到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及时编制竣工文件。
(七)弃土、弃碴的工程措施落实情况记录齐全并与实际相符。
(八)对质量监督部门及其他单位检查发现质量问题必须及时整改,杜绝质量事故发生。
(九)认真开展质量安全方面的各项专项整治或治理活动,并形成完整的材料。
(十)施工管理过程必须符合公司管理要求,质量管理资料完整、规范,检查、检验记录真实并具有可追溯性。
10.施工质量和系统功能完全满足设计要求和标准,满足开通速度要求。
11.单位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100%,分部工程验收合格率100%,分项工程验收合格率100%.
12.按时完成竣工资料的编制和归档工作。
第四章 安全管理及检查考核主要内容
4.1 施工安全等级划分
甲级:施工安全措施到位,考核期内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铁路交通事故,或无不良行为的;
乙级:施工安全措施基本到位,考核期内未发生人员死亡及以上生产安全、铁路交通事故,且无重大不良行为的;
丙级:考核期内发生人员死亡及以上一般生产安全、铁路交通事故,或有重大不良行为的。
4.2施工安全具体考核内容
1.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铁道部、路局有关安全管理的各项法规、制度。
2.制定本单位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目标,建立健全施工安全保证体系,并确保其运转有效;健全施工安全管理机构,配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健全岗位责任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从组织、制度和措施上保证安全生产。
3. 建立起对工程建设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危害工程建设和危及人员、财产安全的突发性事件的预警应急处理机制,并建立相应的组织保证体系,有针对性的采取防范措施,制定应对计划和处理预案。
4.专职劳动安全监督人员,经过必要的安全专业知识和相关技能培训。
5.开展全员职业劳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及安全生产岗位培训。新工人上岗前进行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了严格岗位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6.各单位在施工生产过程中,投入足额专项资金,保证安全防护设施完善和个人安全防护及劳动保护用品使用到位;作好防尘、防毒治理工作;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及时为员工缴纳保险费。
7.全面推行架子队劳动组织形式,不准对个转包或违法分包。
8.临近既有线的施工安全及既有线行车安全管理按《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和铁路局《沈阳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细化办法》([2009]75号文件)等有关规定执行。
9.把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列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建立健全内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监控机制,开展经常教育活动,确保交通安全。
10.严格按照《铁路施工现场治安管理规定》,采取严管严防的有效措施,强化铁路建设施工区域及驻地的治安管理,确保施工现场及驻地安全。
11.对通信光缆、电力电缆、通信线路、供水管道等重要设施,制订专门的管理办法和安排专门的人员进行看守防护。
12.对易燃易爆物品管理要严格执行公安部《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把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作为安全管理的重中之重来抓,切实强化管理,防止丢失被盗案件发生,确保万无一失。
13.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坚持“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14.建立健全严格的借阅、借用、保管、回收制度,保守国家秘密,严防图纸、资料丢失或被窃。
15.对在施工中的劳务人员进行严格用工审查和法制教育,增强其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16.定期开展施工安全检查,全面掌握施工安全动态.对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事故苗子,按“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分析、查找原因、落实整改、预防措施。
17.与设备管理单位签订施工安全协议,全面履行约定的乙方责任。
18.事故发生后按规定程序如实上报,全力开展救援抢险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分析。
第五章 建设工期管理
5.1 建设工期等级划分
甲级: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或调整后的施工组织设计)实施,所有节点工期均满足总工期要求的;
乙级:个别节点工期延后但采取适当工程措施后不影响总工期阶段目标的;
丙级:因节点工期延后影响总工期阶段目标的。
5.2 建设工期具体考核内容
1.严格履行投标承诺和合同条款,配齐配强施工管理人员,配足施工机械设备。
2.根据施工合同确定的开工日期、总工期、竣工日期和公司指导性施工组织,编制科学合理的施工组织和年度、季度、月份、周、日施工进度计划。
3.按规定提出开工申请报告,并及时开工。
4.实施施工进度控制,由专人负责计划的实施,按期完成。
5.工程进度周报、旬报、月报、季报、年报必须真实、准确。
6.施工进度必须服从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的要求。
7.施工进度出现偏差时应及时调整。
8.施工过程中及时优化施工组织设计。
第六章 投资控制管理
6.1 投资控制等级划分
甲级:认真核对施工图,积极提出施工图优化建议,优化施工组织,改进施工工艺,按合同据实验工计价,节省工程投资的;
乙级:认真核对施工图,优化施工工艺,按合同据实验工计价,有效控制工程投资的;
丙级(凡发生以下任何一条):未严格按施工图和已审的施工组织进行施工,未完成变更设计手续而擅自施工,由于施工单位管理不善造成增加投资,虚报实物工程量和投资完成。
6.2投资控制具体考核内容
1.建立完整的投资控制管理体系,建立健全投资控制管理制度,制定投资控制管理、合同管理、变更设计管理、验工计介管理、财务管理等管理办法,明确和落实投资控制责任。
2.施工现场与设计文件不符时,认真履行设计变更程序。
3.严格验工计价管理,做到完成实物工作量与验工数量一致。
4.投资控制得力、有效。
5.依法使用建设资金,自觉接受审计等相关部门的检查。
第七章 环境保护管理
7.1环境保护等级划分
7.1.1配备专职或兼职环保管理人员;
7.1.2制定环保管理制度;
7.1.3在施工进场前开展环保宣传教育;
7.1.4落实设计文件中的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措施;
7.1.5各项环保工程和设施达到工程施工质量要求;
7.1.6制定施工期环保应急处理措施。
甲级:1-6项全面达到标准;
乙级: 4、5项达到标准的同时,其它三项达到标准;
丙级:除上述情形之外的其它情况。
7.2考核主要内容
1.配备专职或兼职环保管理人员;
2.制定环保管理制度;
3.在施工进场前开展环保宣传教育培训;
4.落实设计文件中的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措施;
5.各项环保工程和设施达到工程施工质量要求;
6.制定施工期环保应急处理措施。
第八章 技术创新管理
8.1技术创新等级划分
甲级:积极开发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工法;
乙级:应用投标承诺的新技术、新工艺、新工法;
丙级:不积极开发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工法;不积极开发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工法。
8.2技术创新考核主要内容
1.建立健全技术创新组织,制定技术创新规划、目标。
2.针对施工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合理立项,开展技术攻关,及时收集、整理各项技术参数,指导施工。
第九章 考核奖励基金的筹措和使用
9.1奖励基金来源:公司根据铁道部铁建设 [2008] 247号文《关于铁路建设项目施工及监理考核的指导意见》、沈铁建发[2009]22号《转发铁道部关于建设项目施工及监理考核的指导意见》的规定,施工考核费用从各合同额中按5‰提取,作为施工考核的奖励基金,考核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和合同总价中;按照以上考核办法对施工单位的罚款也将作为补充的奖励基金。
9.2奖励基金专款专用,全额用于本办法的奖励;平时考核费用和项目考核费用各占50%。施工单位应把所得奖励大部分(不低于50%)发放到有关个人,不得扣留或挪做它用;施工单位应根据有关人员的贡献或成绩大小,合理进行奖金分配,分配方案及时报公司审核批准后执行,并将分配情况报公司核准和存档。
9.3考核费用分配比例
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建设工期:投资控制:环境保护:技术创新 ( 3:2:1.5:1.5:1:1)
9.4考核费用支付比例及形式:平时考核、项目考核内容为甲级时,按合同约定支付全额合同价款;考核内容为乙级时,按合同约定考核费用比例及额度的50%予以扣减合同价款;考核内容为丙级时,按合同约定考核费用比例及额度的100%予以扣减合同价款;日常不定期考核中,发现施工单位违反上述考核项目时,公司可以按违反合同约定以通报形式进行罚款。
9.5费用列支形式:采用施工总价和工程总承包模式,施工考核费用在总承包费用风险费中扣减。扣减的费用纳入考核建设项目的招标降造费。
第十章 附 则
10.1未尽事宜,在执行过程中逐步补充修改完善。
10.2本办法由南坪铁路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
和坪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〇九年九月一日
第3篇 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晨检制度
一、每天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上班后,由负责人对每位工作人员进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检查内容如下:
1、精神状态是否有过度疲劳和病态;
2、眼球、面色是否特黄(有患肝炎的可能);
3、有否咳嗽、咯血(有患肺病的可能);
4、双手有否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
5、有否痢疾和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
6、观察餐饮服务从业人员是否带戒指、项链等违规饰品,指甲是否剪短,个人卫生是否符合要求。
二、如检查中发现个别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不符合卫生要求或患有传染性疾病,按以下方法处理:
1、带戒指、项链等违规饰品,要求在工作前脱下;
2、对指甲过长,个人卫生不符合要求的,责令其搞好个人卫生后上班。
三、对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及管理负责人在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疾病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第4篇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管理制度编写要点汇编目录二
目 录
第一部分: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单位安全管理制度编写要点
一、安全管理制度编写要点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基本原则
2、各级领导、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2.1主要负责人
2.2主管安全负责人
2.3分厂(车间、工段)负责人
2.4安全员
2.5班组长
2.6工人
3、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3.1办公室(含人事、劳资、教育等综合部门)
3.2生产部门
3.3基建设备动力部门
3.4技术部门
3.5环保部门
3.6安全(消防)部门
3.7财会部门
3.8供销运输部门
3.9工会
(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1、安全教育、培训、考核管理制度
1.1进入企业安全教育
1.2日常安全教育管理制度
1.3特殊工种安全教育
1.4安全教育考核
2、安全生产作业证管理制度
2.1发放范围
2.2考核内容和办法
2.3使用与管理
3、交接班管理制度
3.1适用范围
3.2引用标准
3.3交接要求及内容
3.4交接班“五交”、“五不交”的规定
3.5考核
4、防火防爆与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4.1生产装置
4.2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4.3消防组织与实施
4.4其它消防安全规定
5、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5.1通则
5.2生产和使用
5.3危险源辨识、管理和安全评价
5.4报废处理
6、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1范围
6.2规范性文件引用
6.3名词解释
6.4编制内容
7、放射防护管理制度
8、物资储存安全管理制度
8.1基本要求
8.2仓库管理
8.3储罐区管理
8.4气(液)瓶的安全储存管理
9、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9.1电气系统运行
9.2电气系统检修
10、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0.1通则
10.2特种设备的生产
10.3特种设备的使用
10.4检验、检测
11、安全装置和防护用品(器具)安全管理制度
11.1范围
11.2安全装置的维护与管理
11.3防护用品(器具)的选用与保管
11.4防护用品(器具)的管理分工
11.5防护用品(器具)的配备管理
12、施工与检修安全管理制度
12.1施工组织
12.2施工现场管理
12.3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
12.4拆除工程
12.5爆破工程
12.6检修组织与管理
12.7检修安全通则
12.8检修准备
12.9焊接作业
12.10设备内作业
12.11抽堵盲板作业
12.12检修完毕清场、复原处理
12.13高处作业
12.14吊装作业
12.15断路作业
12.16动土作业
13、防尘防毒职业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13.1通则
13.2防护与治理
13.3组织与抢救
13.4体检与职业病
14、企业内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14.1管理组织
14.2信号与标志
14.3交通道路
14.4车辆
14.5车辆驾驶
14.6车辆装载
14.7非机动车、行人
15、安全技术措施(投入)管理制度
15.1计划编制依据和范围
15.2计划编制及审批
15.3资金来源及物资供应
15.4检查和报告
16、科研与设计安全管理制度
16.1科研(含新产品小试、中试、大试的管理规定)
16.2工艺变更
16.3工程设计
17、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17.1法律法规要求
17.2竣工验收
18、安全检查制度及事故隐患管理制度
18.1安全检查的任务与要求
18.2安全检查的形式与内容
18.3事故隐患整改制度
18.4事故隐患管理制度
19、事故管理制度
19.1事故分类与管理
19.2事故等级和损失计算
19.3抢救与救护
19.4事故报告程序
19.5责任划分
19.6调查和处理
20、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
20.1适用范围
20.2职责范围
20.3奖惩内容
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岗位安全操作法)编写要点
(一)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管理规定
(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一般情况下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2、特殊情况下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2.1正常生产运行情况下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2.2开、停车情况下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2.3紧急停车情况下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2.4检修情况下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3、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4、通用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第5篇 外来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进一步加强外来施工单位(包括:建筑单位、防腐单位、安装单位、包装单位以及各种形式的工程单位等)的安全管理,杜绝外来施工单位因安全管理不严而引发的各类事故,保证公司财产不受损失和员工的人身安全不受伤害,依据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汇编》“承包商管理制度”制定如下安全管理规定。
2 引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
《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规范》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393号令)
3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雇佣的外来施工或提供服务的个人或单位。
第一章 职 责
第一条 公司各分管职能部门(保卫部、安监部、生产技术部、机修车间等)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加强对公司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对承包商管理的有关规定。
第二条 外来施工单位应对承包的工程建设中的安全施工负全面责任。施工单位的行政正职是本单位安全施工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施工负全面领导责任,应全面落实全员安全施工责任制。
第三条 公司安监部负责依据公司《承包商管理制度》来制订和完善《外来施工单位安全管理规定》,并负责巡检公司范围内外来施工单位的作业安全情况。
第四条 外来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要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规范》的要求,单位伍要有资质,人员要有相关作业的资格证;人力资源部负责办理入厂证及管理工作,施工单位应按公司规定提供出作业人员的资格证和照片,报送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统一为持证人员制定上岗证。
第五条 施工所在车间应对施工现场实施安全监理,承担相应的安全监理责任。对于发现的问题,应要求施工单位立即进行整改,按公司《外来施工单位安全管理规定》对其进行考核,对于问题严重者,应书面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并向公司生产调度中心和安监部报告。
第六条 各职能部门协同安监部,按照公司要求对外来施工人员进行入厂前安全培训管理,并由各职能部门负责建立外来施工单位安全管理档案、对外来施工方的资格审查、签订《外协安全合同》和对施工过程实施安全监督管理与协调工作。
第二章 管理规定
(一)公司职能部门安全管理要求
第七条 公司进行招标时,严把资格审查关,严禁无资质的施工单位参加投标。资格审查的内容依据公司《承包商管理制度》中控制程序的要求。
第八条 公司各部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393号令)”以及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尽职尽责,奉公守法。
第九条 根据分管和职责范围,按照设计规范、施工规范严格把关,确保工程质量,杜绝工程质量事故。
第十条 加强对外来施工单位安全作业的监督管理,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各种安全施工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强化安全监察工作,落实责任、保障安全。
第十一条 不得对施工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压缩合同约定工期。
第十二条 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第十三条 施工单位伍的施工器具、安全器材,因不足或存在其它缺陷但仍继续施工的,安监部人员有权停止其施工,并根据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停工所带来的损失由施工单位和公司安排施工的管理部门负责。
第十四条 进入施工场地,必须按照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第十五条 不得随意带领与工程无关人员进入施工场地。
(二)外来施工单位安全管理要求
第十六条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各种安全施工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强化安全监察工作,落实责任、保障安全。根据施工生产进度,施工单位应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措施,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签证、督促实施。实行安全措施自检、互检、验收合格制,未经验收的安全措施一律不准使用。
第十七条 外来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公司《安全作业管理制度》,外来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进行施工作业,必须遵守:
1、外来施工单位伍进入工作现场,必须按规定进行危险作业申请,经车间或部门同意后,方可办理相关作业票证进行施工;属于非危险作业的施工,由车间或部门进行安全告知后方可作业。严禁未经许可擅自施工。
2、进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高空作业要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作业部位按照要求设置安全平台、护栏,条件不具备时,必须系安全带,挂设安全网。安全带、安全网、安全帽必须有材质证明,使用半年以上的安全带和安全网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脚手架搭设好后要经过检验方可使用。
3、加强对保证安全施工的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用具、用品的管理。特别要加强对大中型施工机械的安全管理,制定具体的管理实施细则和相应的管理、使用、操作制度。
4、所用安全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用具、用品必须是具有相应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生产的合格产品。
5、相关现场监护人应首先对施工器材和安全防护器具进行检查,确认合格后方可进行作业。
6、任何机械设备不准带病作业。施工用电设备必须可靠接地,并全部安装漏电保护器开关。机械检修时,必须拉闸停电,电箱上锁,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警示牌。
7、高空使用的组合钢模、扣配件、氧气瓶、乙炔瓶和一些散物等必须保证安全吊运,严禁随意凌空抛洒。
8、在易燃易爆区域施工,必须使用防爆工器具。
9、大中型设备吊装要有详细的安全技术方案,吊装机械、索具使用前认真检查合格,吊装使用的锚固点应设置在牢固可靠处并经受力分析、计算。吊装必须组织严密,统一指挥,吊装臂下严禁站人、停留。
10、建筑物框架、高塔平台、高速运转设备、高电压区等主要施工区的遮栏、护栏、栏杆等必须符合设计和规定要求,安全标示牌、警告牌等配备齐全并安装牢固。在建工程的临建设施、设备、未装栏杆的平台、空中通道及槽、沟、坑等都要根据具体情况做好临时防护围栏和警示标志。施工区各类孔(洞)沟盖板,须符合设计要求,齐全、平整、安全、牢固。
11、对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下发的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整改通知单”,施工单位必须按期认真整改。
12、非施工的外来人员进入生产区,必须到调度中心办理审批手续并通知相关部门后,方可由公司相关人员带领进入。
第十八条 外来施工单位的培训:
外来施工单位应加强安全教育,定期组织安全施工规程和安全施工管理规定的学习,坚持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对特殊工种按规定进行培训考核,未经培训的电工、电焊工、起重工、司机、机械作业人员、指挥人员等一律不准上岗作业。
1、各施工单位及主要负责人进入公司时,要将所有施工人员及安全管理人员名单报安监部备案。
2、安监部负责与外来施工单位签订《外协安全合同》;组织对外来施工单位进行入司前的公司级安全培训教育,做好培训记录,未经安全教育考核合格,不准进行作业。
3、各职能部门应对施工单位进行进入现场前的安全教育,其内容包括:作业现场的特点,主要危险和应急处理措施;进入现场的安全注意事项等。
第十九条 外来施工单位的安全资源配置:
1、明确安全管理组织结构,按要求配备安全员;
2、员工资质符合要求,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3、为检修人员配备必需的个人防护用品;
4、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设施、设备、防护器具、安全标志等。
第二十条 作业过程的监督内容如下:
1、对于较为危险的施工作业,必须经公司相关部门检查认可,并安排专人现场监护;
2、外来施工单位应定期组织内部安全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组织整改;
3、各职能部门应采取定期和随机检查的形式对外来施工单位的安全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予以记录;
4、对于违反公司安全管理规定和合同的行为或违章作业,公司相关部门有权对其进行处罚,并责令其停工。
第三章 处罚与奖励
一、事故处罚
第二十一条 对于违反有关安全规定,或管理不严造成事故的将给予事故发生单位或个人经济处罚:
1、施工期间发生重大伤亡或特别重大死亡事故除了按本规定处理外,还需参照公司《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和国家、地方有关法规处理。
2、发生死亡事故,罚款20000元/人;重复性发生,加倍处罚。
3、发生重伤事故,罚款5000元/人;重复性发生,加倍处罚。
4、发生重大的设备事故、机械事故,罚款20000元/次;重复性发生重大事故,罚款30000元/次。
5、施工现场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罚款10000元/次。
6、发生一般设备事故,罚款5000元/次;发生一般火灾事故,罚款5000元/次。
7、因违章发生轻伤事故,罚款300元/人次。
8、施工、调试原因造成的试车障碍罚款1000元/次。
9、因消防、避雷设施(包括临时设施)不完备或起不到应有作用,造成的损失由所属区域施工单位承担。
10、由于施工单位的责任对其他单位人员造成伤害或导致建设单位厂房、设备、设施损坏的,除按上述规定罚款外,应由施工单位赔偿所有损失。
11、建设单位施工管理部门以及相关责任部门要对施工单位发生事故承担连带责任,发生重大事故,主要责任人罚款2000元,次要责任人罚款1000元,领导责任人罚款1000元;一般事故,主要责任人罚款500元,次要责任人罚款200元,领导责任人罚款200元。
二、违章处罚
第二十二条 对于外来施工单位安全违章的,根据情况,分别给予当事人、当事人所在单位批评教育、口头警告、责令整改、会议通报和经济处罚。对违章的处罚标准如下:
1、个人着装及防护。
(1) 施工现场穿拖鞋、高跟鞋者,罚款20元/人次,并责令退出施工现场;
(2) 施工现场穿裙子、短裤、背心或赤膊者,罚款20元/人次,并责令退出施工现场;
(3) 在易燃易爆现场穿戴铁钉的鞋,罚款50元/人次,并责令退出现场;
(4)劳动防护用品的佩戴情况的检查考核:不戴安全帽、罚款50元(办公室、车辆驾驶室内除外);坐安全帽者,罚款20元/人次;切割、焊接及敲打作业不戴防护镜罚款50元;其他危险性作业未按照国家规定佩戴劳动防护用品的罚款50-100元;
(5)高空抛掷工具、材料及其他物品者,罚款50元/人次;
(6)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罚款50-200元;
(7)动火、登高、受限空间、设备检修、抽堵盲板、断路等危险性作业未办理作业许可证(项目建设期间在本单位办理作业证)或者未按照作业许可证要求落实各项安全措施每项罚款100-1000元;
(8)现场施工人员高空作业要按照要求设置安全平台、护栏,不具备条件的必须系安全带,否则每人罚款50元;
(9)在粗苯、煤气管线(或带煤气作业)、焦油区域实施作业,必须使用防爆工具,违者罚款300元。发现后要求整改,但整改不力的罚款500元;
(10)动火证作业应尽量移至于安全区域,动火作业、高空作业、起重作业、防腐等危险作业中应配备安全隔离网或警戒线,使施工现场与外界隔离,违者罚款100元;
(11)进行气割作业时,乙炔瓶与明火的距离不小于10米,与氧气瓶的距离不小于5米,乙炔瓶、液化气瓶要设阻火器,所有气瓶都要保证压力表正常使用,压力表不规范或漏气,违者每项罚款50元;
(12)非焊工作业人员严禁焊接作业,电焊机线路要保持完好,电源接头要规范,且牢固可靠,不得存在老化破损、接头多、裸露等重大安全隐患,违者一次罚款100-1000元;
(13)粗苯区域严禁使用手机,违者罚款200元;外卖粗苯过程中安全员及押运人员实施全程监护,监护过程中必须佩带防毒面具;无人监护、无佩戴防毒面具,每项予以罚款200元;
(14)不得乱动生产用工艺阀门等控制系统及生产设备,如果有需要必须通知车间,由操作人员进行,违者罚款500元;
(15)焊、割作业结束后,必须及时彻底清理现场,清除遗留下来的火种,关闭电源、气源,把焊割炬放在安全的地方,违者罚款100元。
2、 遮栏、护栏、栏杆、盖板
(1)土建工作面脚手架上,永久栏杆遮拦或护拦不符合要求(确因安装需要除外,但必设临时防护设施)的罚施工单位100元/处(谁施工、谁负责);不合格的罚款60元/处;无安全标示牌、警告牌,罚款50元/处;
(2)工作平台(包括脚手架平台)不符合要求,每处罚款20元;
(3)孔(洞)无盖板及其它措施,罚款20元/个;通知不整改,延期一天罚款50元/个(谁施工、谁负责);
(4)沟道无盖板,又无防护措施,罚款20元/米;通知后不更改,每延期一天罚款50元/米;
(5)孔洞盖板强度或形状不符合要求,罚款20元/处;
(6)采用标准化盖板,没有或漏焊限位铁件,罚款20元/处;
(7)未经建设单位同意任意在楼板、平台上开孔及墙壁上开孔、罚款200元。
(8)随意拆除安全设施罚款200元/处,造成他人伤害视情节轻重从严处置。
3、施工机械
(1)施工机械带病运行,罚款500元/台;
(2)施工机械无安全操作规程,罚款100元/项;
(3)大、中型起重机未进行定期的负荷试验,罚款1000元/次。
4、施工用电
(1)闸刀、插座无盖,罚款50元/个;
(2)电源引出无插头,罚款500元/个;闸刀电源引出挂接,罚款100元/路;
(3)电源箱内线路零乱,罚款50元/个;
(4)未经建设单位电源管理人员允许,擅自搭接电源,罚款100元/处;
(5)未按规定接装漏电保护器的,罚款50元/处,若使用失灵的漏电保护装置罚款100元/处;
(6)电气设备必须专人操作,非电工人员,不得在电气设备上实施任何操作,需要进行电气操作时,应及时通知所属单位电工或公司外围电工实施,违者罚款500元;
(7)其他未按规定使用施工电源的,罚款50元/次。
5、脚手架及架板
(1)在主要人行通道上架设的脚手架影响通行作业,罚款100元/处,罚款后三天之内不整改者,加罚200元/处;
(2)脚踏板不符合强度要求的,罚款20元/块;
(3)散铺架板两端不用铁线绑扎,罚款20元/块;
(4)散铺的架板无双栏杆措施,罚款100元/跨;有护栏无防上下滑落措施,罚款50元/跨;
(5)上、下脚手架要有符合规程的爬梯,若没有或不符合要求罚款50元/处;
(6)斜道脚手架必须有双栏杆和防滑措施,无双栏杆或防滑措施罚款100元/处。
6、安全网
(1)无安全平网、立网;安全网不全或者滞后,50-500元/处;
(2)安全网破损,整改通知发出2天内未处理,100-1000元/处。
7、其他
(1)对不服从公司相关职能部门管理的,罚款200元/次;因不服从安全监察管理,打骂公司有关安全管理人员的从重处罚,并责令清除出施工单位,情节严重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2)施工现场发现有与施工无关的闲杂人员逗留、乱窜,罚所在区域施工单位50元/人次;
(3)施工车辆在厂内行驶时,主干道时速不超过10公里,进出厂门、车间、仓库及拐弯处时速不超过5公里,每发现超速罚款100元/辆次,不戴防护帽进入生产区,违者罚款200元;
(4)对于安全检查中查出的安全隐患,不按期整改又不采取其他防护措施的,每处罚款100-1000元;
(5)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的,每位从业人员对项目部负责人罚款50-100元;
(6)用电设备不符合安全要求;私自乱接、乱扯乱拉电线等违反安全用电管理规定的行为,罚款100-500元;
(7)严禁在轨道上、五大车划线处停留、休息的罚款100-1000元;
(8)其他违反国家安全法律、法规的现象每项罚款50-1000元。
(二)对于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和生产部门的安全违章,将根据情况,分别给予当事人或其单位批评教育、口头警告、通报批评和经济处罚。违章处罚标准如下:
1、进入施工现场不按规定穿戴安全防护用品,罚款50元/人次。
2、工作不负责任,发现施工单位违反本制度安全规定要求,不及时制止或要求其整改者罚款50元/次。
3、违反本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罚款100元/次。
4、带领与工作无关的人员进入施工场地或区域的,罚款100元/次;管理人员和其他人员未加及时制止的,罚款100元/次。
5、未按规定安排施工监护人员,或监护人员不能尽职尽责的,罚款200元。
6、由于监管不到位,没有及时发现施工存在问题,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按照事故损失大小和影响工期长短,给予责任人或部门相应处罚。
三、奖励
对于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安全管理工作到位、安全措施落实,在较长时间内(半年以上)从事较大项目风险施工不出现安全事故,在各级安全检查中无违纪违规行为的施工单位,经公司领导研究同意后,给予安全奖励。
第四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对施工单位或其人员的经济处罚将以通报的形式下发,罚款从工程款中扣除。
第二十四条 相关制度:
1、《安全作业管理制度》
2、《安全设施检维修管理制度》
3、《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4、《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第二十五条 本规定由安监部负责解释,并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博兴县诚力供气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八月四日
第6篇 某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制度
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2.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
2.1公司财务监审部是安全生产投入保障的主管部门。
2.2公司总经理负责安全生产投入计划的审批,并为确保安全生产提供必要的资源设施。
2.3各单位根据安全生产目标和管理方案的需要,每年末制定下一年度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计划报安全生产管理部,由安全生产管理部汇总后,制定全公司的需求计划,报总经理审批,由财务监审部落实资金计划,确保安全生产使用的资金。
2.4人事组织部根据制定的年度安全生产培训计划列出培训经费需求计划,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由财务监审部落实安全生产培训经费,并单独列支。
2.5各单位为确保安全生产所制定的应急措施,应根据措施的具体内容,制定资金需求计划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报财务监审部落实资金。
2.6工会组织的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所需奖励基金,由公司工会提前做出计划,经总经理审批后,由财务监审部落实安全生产奖励基金。
2.7综合管理部为防止火灾事故,所添置的消防设施,应事先制定设施购置计划和资金需求,经总经理审批后,由财务监审部落实资金。
2.8为确保员工的身体健康,每年为员工进行的体检费用和职业伤害,所需经费由人事组织部做出计划,并落实与政府有关部门(如:医保中心、定点医疗机构)联系费用支出,或直接经总经理批准后由公司财务落实资金。
2.9财务监审部负责监督全公司的安全生产资金的使用情况,做到专款专用,确保安全生产资金及时到位。
3. 建设项目安全管理制度
3.1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管理
3.1.1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是企业生产计划的组成部分。它是改善企业 劳动条件、有效防止事故和职业病,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保证;
3.1.1.1编制原则:
1)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应纳入公司年度综合计划中,抓住重点, 先考虑改革工艺设备,从根本上改善劳动条件;
2) 要掌握必要与可能,要充分考虑利用原有设备、设施,尽量用先进技术、措施。按轻重缓急和实施所具备的条件等,安排实施计划。
3.1.1.2编制依据和方法:
1) 编制计划的主要依据是国家发布的有关安全生产指示、政策法规和标准及公司安全生产检查中的整改项目。
2)各单位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项目,应在每年1 2月1 5日前报安全生产管理部汇总后报财务部进行平衡,列入年度综合计划。
3.1.1.3编制内容:
1) 安全技术项目主要包括:防止各种工伤事故的安全技术措施,
项目;防止职业病和职业中毒的工业卫生措施项目;增加有利于劳动场所中职业健康的辅助房屋及设施.劳动保护宣传教育项目等;
2) 编制项目计划中应明确:单位或工作场所;措施名称;措施内容和目的;经费预算;负责设计、施工的单位或负责人;开、竣工日期;措施执行情况及其效果。
3.1.2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实施和验收。
3.1.2.1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批准后,由有关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和调度,土建项目由劳动服务公司修建科安排落实。一般项目可由有关部门负责,小型项目可由所在单位负责;
3.1.2.2经营管理部应定期检查和监督各项目实施进度,如需调整和变更项目计划时,必须经安全生产管理部同意并报主管总经理批准,不准随意更改;
3.1.2.3经营管理部负责组织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项目竣工的验收工作,并建立相应的台账,对交付使用的项目经常进行检查和监督,并纳入统一维护管理。
4. 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和检修、维修制度
4.1 设备资产管理
4.1.1 调拨设备的管理。根据公司生产情况和生产结构情况以及公司领导决策,经营管理部办理相应的手续,并组织实施;设备调拨由设备管理部门填写设备调拨单,办理相应的手续,调出入部门依据调拨单进行调拔凡属该项设备的附件和工具,也应同时如数转出。设备调出单位,设备调入单位,设备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依据调拨单及时销账、上账。机械设备、仪器仪表由设备维修部门负责迁移;
4.1.2 闲置设备的管理。闲置设备是指已安装验收、投产使用而目前工艺暂时不需要的设备。使用单位根据生产情况将闲置设备,以书面形式报经营管理部,经同意后挂牌闲置。设备使用单位应定期检查,严防锈蚀;
4.1.3 封存设备的管理。长期不用的设备应封存处理,一般以原地封存为主,对于封存的设备要挂牌,并注明日期。设备的封存与启用均需由使用单位向经营管理部提出申请,报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
4.1.3.1使用部门对需要封存的设备和仪器仪表填写《设备、仪器、仪
表封存记录》,报送设备管理部门,经设备管理部门鉴署意见,主管公司领导批准后实施封存,粘贴“封存”标识,并在标识上注明封存日期;
4.1.3.2封存设备如需继续使用时,应由设备使用部门提出申请,附《
设备、仪器仪表封存记录》一同报送设备管理部门,待批准后去 “封存”标识,清洗防锈油,擦洗尘污,检查机械,电器部门以及安全装置的性能。并加满润滑油,检查油眼、油路是否畅通,才可按上电源。空车试验按照试车规程进行,试验正常后,方可使用。严禁未经检查,试车,即动用长期封存的设备;
4.1.3.3对封存的设备由使用部门进行原地封存,保管,封存前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清洗、涂油,并定期保养,长期封存(六个月以上)的设备,应指定专人保管定期检查,以防锈蚀及损坏。
4.1.4迁移设备的管理。各单位因工作需要进行设备的迁移调动时,由经营管理部协调后,报主管公司领导审批。经批准同意调动的设备,由经营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
4.1.4.1凡已安装验收列入企业固定资产的设备,未经设备管理部门和主管公司领导批准,一律不得擅自拆卸、迁移。
4.1.4.2因生产和科研的需要,使用部门需对设备进行迁移应以书面形式申报,待设备管理部门批准和主管公司领导审批后,方可进行迁移。
4.1.5设备的完好鉴定,完好设备主要指达到以下要求:
1)设备的性能良好,精度满足工艺要求,运转无超温、超压现象;
2)设备运转正常,操作系统动作灵敏可靠;
3)电气、润滑、液压、动力、光学等辅助系统功能正常;
4)安全防护设施和控制机构灵敏有效,符合有关规定,精度等级符合有关规定;
5)内外整洁,保持本色;滑导面无损伤,腐蚀;
6)附件齐全、整洁,完好可用,放置合理。
4.1.6报废设备的管理;
4.1.6.1报废条件。凡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设备,可申请报废:
1)已超过规定使用寿命的陈旧设备,其主要结构和部件己严重损坏,设备效能已达不到工艺最低要求,无法修复和无修复改装价值的;
2) 因意外灾害或事故使设备受到严重损坏,无法修复和改装的;
3.)严重影响安全,继续使用将会引起事故危险,且不能修复改装的;
4)因产品变动或工艺更改而被淘汰的专用设备,不宜修改利用的;
5)由于技术陈旧,继续使用不经济,需用新型和先进设备替换的;
6)更新替换出的旧设备不能利用的;
7)按能源政策应予淘汰的设备,且不能调出利用的;
8)其它属政策性淘汰的设备;
9)设备报废的技术鉴定。由设备报废鉴定小组负责,经公司领导审查批准后,注销台帐,由设备使用部门设备员贴“报废'标识,由供应处回收处理。
4.1.7 设备的资料管理。设备资料包括设备台账、设备档案等;
4.1.8设备的库存管理。设备仓库存放设备时要做到按类分区,摆放整齐,做好防火、防水、防锈蚀等工作;
4.2 设备的购置与安装
4.2.1设备购置计划是根据企业经营方针、目标,考虑到生产发展、科研、新产品开发、节能、安全、环保等方面的需要列入年度综合计划的;
4.2.2设备选型应遵循生产上适用、技术上先进、经济上合理,满足环保要求等原则;
4.2.3设备的更新改造应针对生产的需要,坚持设备改造和工艺改革相结合;
4.2.4设备使用单位根据生产情况对所需更新或改造的设备进行调研,编写出设备更新改造计划,于每年10月底报经营管理部。经营管理部审核汇总后,制定出下一年度的设备更新改造计划。,公司领导审批后纳入年月度综合计划;
4.2.5设备使用单位根据年度综合计划,填报“固定资产更新(购置)
“改造申报表”,经经营管理部审核并签署意见,报请主管公司领导审定并经总经理批准后,由采购部负责定货或采购新设备;
4.2.6计划外进行设备更新改造时.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 经总经理批准,但要在申报表中注明属计划外项目;
4.2.7设备开箱检查由经营管理部组织采购部和使用单位共同参加。开箱检查主要内容为包装和设备外观是否完好,零件、部件、工具、附件、备品、说明书及其它技术文件是否齐全等;
第7篇 单位消防安全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落实每日防火巡查制度,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第8篇 建设单位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工地)安全文明生产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建立健全安全组织保障体系,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人员到位,责任到人。
2.施工现场(工地)必须具备良好的施工环境和作业条件,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必须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制度)。
3.施工人员必须经过上岗前的安全生产教育,应备有各个工种安全生产手册或须知,并做到每个职工人手一册,特殊工种须经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4.施工现场入口及危险作业部位应设置必要的提示、警示等各种安全防范标志,避免可能发生的意外伤害。
5.施工现场秘须做好防火、防电、防爆和防坠等防护工作。
(1)、 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消防规定,各种消防设施配置齐全,并由专人负责,经常检查和定期更换。油库易燃品存储等重点防火区域必须禁止火源进入。
(2)、供电电路布设及施工用电必须遵守有关安全用电的规程和规定,并应避免防碍正常作业和交通。
(3)、爆破作业前必须报当地公安部门批准。火工产品的使用和管理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火工产品的运输、存放必须接受当地公安部门的监督、指导和管理。
(4)、高空作业必须遵守有关作业规程,设置必要的安全防护网或防护栏杆,视具体情况使用安全带等防护设备。
6.施工现场必须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
行为。
7.施工现场应建立完善的机具设备例保、检修制度,保证机械设备
正常安全运转。
8.施工单位要加强汛期施工安全管理,成立防汛组织机构,制订出完善、可行的应急预案,组织防汛抢险队伍,并准备必要的抢险物资。坚持汛期二十四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
9.在河道、沟渠内进行桩基施工的单位,要合理安排工程进度,尽量避开汛期施工。如在汛期施工或在河床上建有营区及堆放建筑材料的,要做好切实可行的安全防洪措施。
10.施工单位的取土场、弃土场严格按照水土保持设计要求及时进行处理和必要的维护,防止水土流失、滑坡和堵塞河道等现角的发生。
11.工程部将对各施工合同段的安全生产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对存在事故隐患的将进行停工整改。
12.由于责任过失造成在建的工程倒塌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的,施工单位必须按照规定及时向工程部及有关部门报告。
13.工程事故等级划分、申报时限和申报内容按照建设部《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和报告制度》执行。对重大质量和人员伤亡事故,施工单位必须在事故发生1小时内报工程部及有关主管部门。
14.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素质是对其选择的一项重要内容,施工企业要求符合招标文件中有关安全生产的要求。各施工单位开工前在总体施工组织设计中要详细说明安全生产保障措施。
15.监理单位应具备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监理知识和能力,了解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认真履行相应职责和义务,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纠正。
二、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1.施工企业在开工前做好施工组织设计,绘制好总体平面布置图,施工总体平面布置图应布局合理,文明责任区划分明确,有明显标记,并报经工程部和监理单位审核后实施。
2.项目经理部必须实行目标管理,应将施工组织网络网、年季月目标计划、工序交接流程、质量目标及管理制度上墙,并按季、月进行目标细化。
3.施工现场所有管理人员、监理人员都必须佩带胸卡(上岗证),同时按照管理处的有关要求统一着装。
4.施工现场作业道路应保持平整,设有明显路标。机具和材料应做到“二整”:机械设备保持状态良好、整洁、停置整齐:施工材料堆放有序、存储规整合理,并插置标示牌。
5.工地现场外观应做到“三洁”:施工场地整洁、生活环境清洁、施工产品美观洁净。场区及施工范围内的沟道、地面无废料、垃圾和油污,应做到工完、料尽、地清。办公区、作业区、仓库等场所内部应整洁有序,生活区中食堂、供排水、浴室、宿舍应符合防火、卫生、通风、照明等要求。
6.施工合同段内主要构造物前应设置标牌,标明名称、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旁站监理等内容标牌。
7.各类拌合场(站)和加工制作场地内区域必须进行场地硬化处理,材料分隔堆放,设隔离墙,并有标牌标明名称、规格,对水泥、钢材等,需设置防雨、隔潮设施。
8.现场使用的主要机械设备应配设“设备标志牌”标示设备名称、生产厂家、出场日期,使用状况,操作人员姓名等。
9.施工现场每个主要施工区域,均应有负责人现场指挥施工,主要部位应有技术人员在岗,现场指挥和技术要熟悉操作工艺要求和质量标准。
10.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可能对环境造成污染的附属工序要提前进行或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11.施工车辆行驶的便道应进行日常性养护,保证晴天行车无扬尘,雨后能行车无积水,不影响施工场地外围道路清洁和不影响当地群众正常生活、生产和通行。
12.施工企业应具有环保意识,对施工中产生的废料不可乱弃乱放,应按要求运往指定地点进行处理存放:对易于造成环境污染的施工材料,在运输、存放及使用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使之污染或将污染降到最小限度。
13.现场进行的各项施工操作,必须按施工前的施工操作安排,或按相应的有关规定进行做到层次清楚,紧张有序,杜绝违章操作和野蛮施工。
14.监理人员对施工企业的文明施工情况应随时进行监督检查,对不能满足文明施工要求的要及时予以下令整改。
15.施工结束后做好临时占地的恢复工作,对施工中占用的地方道路、空置地等做好恢复工作。
三、罚 则
1.对违反本规定,施工现场存有事故隐患,或存有野蛮施工现象的项目经理部,管理处将责令其限期整改,如整改仍未达到要求的,限期清退出场,并将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因此造成的建设单位的损失,由施工企业承担赔偿。
2.旁站监理及其驻地办对事故隐患视而不见,工程部将对其进行警告或辞退,责令驻地办限期整改,并通报批评;对因此造成建设单位的损失,将视情节由其承担赔偿或清退出场。
第9篇 监理单位安全管理制度
1 为确保现场安全施工,较好地完成安全监理任务,根据建设部《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建市〔2006〕248号)的要求,特制定本《严重安全隐患报告制度》。
2 凡我公司承揽的工程监理项目,不论规模大小,各项目监理组必须严格遵守本《严重安全隐患报告制度》。
3 全体人员在各自分工范围内,发现存在严重安全事故隐患的,应立即向总监报告,总监根据情况在报告建设单位的同时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或局部《工程暂停令》,要求其停工整改或局部停工整改,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及时消除隐患。
4 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及时向公司汇报,由公司出面协调。
4.1 收或接到整改令后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彻底且无意继续整改的;
4.2 收或接到《工程暂停令》后即不停工也不整改或不停工整改的。
5 整改未果的情况下,经公司授权可及时向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或工程项目的行业主管部门报告。以电话形式报告的,应当有通话记录,并及时补充书面报告。
6 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后,应当填写《安全监理重大情况报告》(gdaq4313),存档备查。
7 事故隐患除应在《安全监理重大情况报告》中记载外,尚应将隐患及报告等情况记录在监理日记中。
8 对于违背本制度的项目组或个人,对尚未造成后果的,一经发现,将给予通报批评、扣发奖金(工资)或调离现岗的处分。对造成后果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停止工作直至开除处分;对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依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处理。
第10篇 施工单位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更好的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切实地加强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依据《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和《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根据公司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项目部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强化安全意识,落实各级安全责任制,使安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使广大员工及协作队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形成人人重视交通安全的新局面,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 项目部、 所属各施工队、 各协作队。
3、 交通安全职责:
3.1 各级行政负责人职责
3.1.1 各级行政负责人为交通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交通安全工作和交通安全目标负全面责任。
3.1.2贯彻执行国家、上级有关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文件、会议精神及要求,并保证本单位交通安全工作符合各项规定和要求。
3.1.3掌握本单位的交通安全情况,在计划、布置、检查、考核、评比安全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考核、评比交通安全工作。
3.1.4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主持本单位权限范围内的交通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3.2项目安监部职责
3.2.1 项目安监部负责对《施工生产及交通安全奖惩制度》的制定、修改、完善工作。
3.2.2对车辆管理部门组织学习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2.3监督车辆管理部门及相关人员履行交通安全职责,确保行车安全和运
输任务完成。
3.2.4组织参与交通安全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和隐患,及时下达安全生产监督通知书,限期解决,并向项目经理领导报告。
3.2.5对驾驶员的考核聘用进行监督、检查。
3.2.6组织或协助本项目的事故调查,监督“四不放过”原则的贯彻落实,完成事故统计、分析、上报工作并提出考核意见。
3.3综合办公室、各施工队职责
3.3.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上级有关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宣传交通法规和安全常识。
3.3.2 定期组织交通安全教育学习、培训,每周一应组织一次,教育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3.3.3 定期向项目经理汇报交通安全工作的开展情况,反映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意见和建议。
3.3.4 按计划组织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和保养维护,确保行车安全和运输任务的完成。车辆安全检查必须坚持重点和普遍检查相结合的原则,并作好相关记录。严禁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上路行驶。
3.3.5健全交通安全档案,妥善保存相关的资料,认真组织开展机动车驾驶员的考核、年度审验及车辆年度检验等工作。
3.3.6 严格执行车辆使用管理的规章制度。各单位要建立严格的派车制度,认真落实,并作好车辆调度记录。
3.3.7 履行“交任务必须安全”的职责,在交任务的同时,结合天气、车辆、路况、人员素质等,作好交通安全的各项工作。遇有执行特殊任务和特殊情况(包括长途运输,雨、雪、雾天气,山路、险路)安全员或派车人必须讲明安全注意事项,并作好记录。
3.3.8 负责日常的交通安全检查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3.3.9工程救险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用途和条件使用。
3.3.10 不安排私车公用及公车私用。
3.3.11长期外派用车辆应签订安全协议,明确安全责任和安全措施。
3.4 车辆使用部门职责
3.4.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上级有关交通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对本部门承担直接管理责任。
3.4.2管理维护好车辆,保证车辆完好。
3.4.3按照项目部要求对本部门人员驾驶车辆进行严格管理。
3.4.4负责对驾驶员进行交通安全教育等工作。
3.5驾驶员职责
3.5.1 驾驶员应当遵守各项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3.5.2 树立“违规即违法”的意识,积极参加交通安全培训和活动,增强交通安全自我保护意识。
3.5.3驾驶机动车应系好安全带,起步、停车前,应查明情况,确认安全。
3.5.4作好本人驾驶的车辆的维修、保养工作,对机动车要坚持“三检”“四勤”的安全检查制度,即:出车前检查、行驶中检查、收车后检查;勤紧固、勤润滑、勤检查、勤清洁,保证所驾车辆车况完好,严禁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
3.5.5严禁公车私用或将车辆交由他人代开等行为。
3.5.6驾驶员每月必须安排一定的时间对所驾车辆进行维护、保养。车辆的维修、保养要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并作好记录存档。对查处的问题及时报车管部门。
3.5.7驾驶员必须按派车单所指定的路线行驶,所有的车辆必须持有派车单。驾驶任务完成,按指定的地点停放车辆。
3.5.8施工便道有问题及时向施工队长、项目经理汇报。
3.5.9拒绝违章指挥和疲劳驾车。在高速路上行车,驾驶员连续驾驶两小时必须在合法的停车点休息10-15分钟,按车辆行驶中的检查项目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
4、过程考核办法
4.1驾驶人员在工程施工期间,运输车、生活车其考核办法分别依据如下:
4.2服从现场需要,不计时间。
4.3遵守劳动纪律,劳动态度端正,热情周到为施工队搞好服务工作。
4.4每天出车前,应对车辆进行常规检查,预热车辆待命出车。
4.5驾驶车辆要遵守交通法规,保证行车安全。
4.6应爱护车辆,随时给车辆补充燃料及各种润滑油料。
4.7收车后,应对车辆进行全面检查,并及时补充燃料,使车辆处于完好待命状态。
4.8如果车辆有任何问题需要修理,收车后应及时报修,并通知有关负责人及用车人员,以便及时调整不影响施工。
4.9不发生任何由自己负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及机械事故。
4.10不发生任何因驾驶人员的原因,而影响施工生产情况。
4.11根据以上的考核标准,每半年对驾驶人员进行一次考评。
5、外租车辆管理:
外租的车辆原则上纳入项目部车辆管理,并签订租车协议。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存一份。
5.1、车辆来历是否合法有效;
5.2、车辆的各种手续是否齐全有效(驾驶证、行车证、身份证、保险卡等);
5.3 车辆是否按有关规定投保;
5.4 车辆性能是否良好;
5.5 车辆是否年检合格。
5.6 签定租用协议或租车合同时,必须将驾驶证、行驶证、车辆投保单等交租车方保存。
5.7各协作队使用租车时,必须参照本规定执行,租车协议或租车合必须
报项目安全部门备案待查。
6、运输管理:
6.1 现场器材运输
6.1.1 现场器材工地运输前驾驶员对运输道路进行检查,对易发生事故的坡道、弯道、泥泞道路及便桥、涵洞要熟记在心,经过时要求下车检查,路宽、转弯半径、坡度不符合要求的责令施工人员修筑,车上的现场器材运输前必须绑扎牢固、掩实。
6.1.2基础工程使用的材料,如水泥、钢筋、浇制工具、开挖工具等,运输时注意防潮、防盗工作,每次停车时应注意检查;超过车箱的钢筋、角钢应做好超长超高标志。
6.1.3铁塔组立工程使用的材料,超过车箱长度的,必须绑扎红布作为超长、超高标志,车速不能超过当地交通部门的相关规定,导、地线运输时立放,运输前必须进行加固、掩实。当通过急弯、危险路面时,跟车人员下车指挥。严禁超载,严禁客货混装。
6.1.4整捆塔材在装车运输过程中,要采取防止个别塔材松动滑落的措施,运输长度超出车身的塔材,尾部要设挡板,防止坠落和塔材丢失。
6.1.5在使用高架运输拆捆的塔材时,塔材要求用车辆加固绞盘与车身加固成整体,防止左右滑动坠落,没有绞盘的车辆,必须使用钢丝绳和倒链进行加固。
6.1.6 在倒运、装卸塔材、导线时,作业前要先队对吊机、起重索具进行认真检查,吊机不允许带病作业,对断股、断丝或触锈严重的钢丝绳严禁使用,对有棱角的地方要采取对吊绳的保护措施,起重器具不允许以小代大使用,作业时由专人进行指挥,并持证上岗。
7 、 山区人力运输
7.2.1材料运到指定地点后,跟车人员组织卸车。卸车时,注意人员安全。卸完后组织人力运输。现场器材人力运输前先检查道路情况,妨碍抬运的地方事先加以修补疏通,经过的山道宽度不应小于1.2米,坡度过大时要进行修道采取缓坡的措施, 抬运时由一人统一指挥。
7.2.2抬运前,作业负责人事先检查抬运工具,抬运工具应牢固可靠,绳索绑扎应牢靠,以防抬运时滑脱伤人。运输用的扒杠、抬杠要根据抬运构件的重量选择长度、直径,不得使用腐朽、扭绞、破裂、和大横透节的木料,卸车后做好现场的防盗工作。
7.2.3使用马帮运输塔材、沙石料,运输前要组织人员对运输路线进行确认,要求对行走的道路进行疏通,对路两侧的障碍物要进行清理,对不能满足安全运输的路面要安排人员进行铺平、修筑。托运时不能超重,并要求绑扎牢固,防止滑落砸伤人、畜,卸材料时应多人配合作业。
8、本制度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以责论处的原则,对实现年度安全管理目标的各部门、施工队给予奖励。对发生严重事故的施工队,对工作严重失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人员给予重罚,情节严重的提交司法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11篇 某餐饮单位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餐饮单位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一,餐饮业必须持有效卫生许可证,到期及时验换.
二,从业人员按要求如期进行健康检查,卫生知识定期培训,持合格证上岗.
三,从业人员工作时必须穿整洁干净的工作服,戴口罩,发帽,坚持每日清洗,消毒一次.个人卫生作到'四勤'.严禁在操作间内洗衣,物.
四,保持室内外环境整洁,干净,无杂物,室内地面清洁,无油垢,无异味,垃圾桶加盖并及时清运.
五,防蝇,防尘,防鼠设施齐全,室内无蝇,无鼠迹,无蟑螂.
六,各种工具,容器,机械定位存放,用毕及时洗刷干净,达到物见本色;各种防尘布洁净并有正反标记.
七,不制作冷荤食品.肉类,蛋白食品要留样48小时.
八,各种食品用具要生熟分开,设有明显标记.菜墩,砧板用毕洗刷干净,立式存放,要求各面洁净,物见本色.
九,不采购,不加工腐败,变质,霉变,虫蛀,搀杂使假,标识不全及过期食品.从正规渠道采购食品,相对固定商店.
十,必须采购,使用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食品添加剂.
十一,库房食品存放分类上架,隔墙离地,防鼠防潮,不混放.冷藏食品放置方法正确,卫生.严禁存放有毒物品和杂物.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一,餐饮单位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由卫生行政部门发放'食品卫生从业人员健康证'和'食品卫生从业人员知识培训证'才能上岗工作.
二,餐饮单位从业人员每年进行一次体检,发现有患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人员,必须停止食堂工作.
三,餐饮单位从业人员要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遵守'五四制'勤洗澡,勤换工作服,勤理发,勤剪指甲.
四,餐饮单位从业人员要熟练掌握本岗位的操作规程,遵守本岗位卫生制度.
五,餐饮单位从业人员要积极参加卫生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及本单位组织的各种卫生知识学习和培训,增强卫生知识,掌握和了解国家及地方的各项卫生法律,法规,做知法守法的模范.
第12篇 劳务队、供货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
(一)、严格把好民工、临时工录用工。
1、严格审查。分包方必须具有符合要求的资质证(资质等级证书、营业执照、安全资格证书、法人委托书、税务登记证),有相应的法人代表、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件、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主要技术工人的等级证书等证明。
2、严格审批。按《分包方控制程序》对分包商进行评价,及时向业主反馈分包方安全管理信息。
(二)、对外分包时,不得将主体工程分包给外包企业。
(三)、加强对分包方的安全管理,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
(四)、加强对临时工安全思想教育、培训及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防护用品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