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场所安全控制程序制度
1、目的:
为加强公司内部的场所安全控制,防止未经许可的人员、货物进入,特制订本控制程序。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内部的一切物理、财产、人员安全控制活动。
3、职责
企发部、人力行政部共同主导公司内部一切场所安全控制活动的策划及维护。
4、工作程序
4.1建筑结构
4.1.1厂房周围应建筑安装混凝土、红砖或钢筋结构的围墙或围栏,围栏和围墙的顶部装设尖锐的铁刺或玻璃片,以防止外来人员非法侵入。
4.1.2厂房围墙适当位置应配置有保安室,派驻保安人员24小时驻守或巡逻,车辆、人员进出的大门应设置保安室。
4.1.3所有建筑物都应当保证建筑结构的牢固,能够抵抗非法的进入和外界的侵扰,即不允许使用临时替用物料。
4.1.4所有门窗、大门和围栏都必须牢固,且需要关闭或上锁,除非需要打开进行接收和付运作业。
4.1.5企发部应每半月安排专人对建筑物、门窗、围栏、灯具、锁具等进行检查,确保其完好有效。如有破损、失效的,应及时安排人员进行维修或修缮,并作好维修记录。
4.2安全维护
4.2.1公司沿厂房围墙设置3个出入口及保安室。其中厂区大门为车辆、人员日常进出通道;其余两个出入口为临时性(备用)通道。
4.2.2厂区大门使用电动伸缩门,平时保持关闭。保安室由保安人员24小时值班驻守,以检查和监控进出的车辆、人员,防止非法侵入和流出。
4.2.3其余两个大门平时上锁,仅在厂区大门故障、维修或有特殊需要时作为车辆、人员进出口通道使用。保安室不派驻长期保安,由保安人员定时巡逻签到,以保证安全。
4.2.4公司应配备充足的保安人员,对厂区内所有区域进行24小时驻守或定时巡逻,以保障厂区内部安全。
4.2.5公司应对保安人员巡逻进行工作规划,制订厂区保安巡逻路线图,由保安人员按巡逻路线图进行定时巡逻,并签到记录巡逻情况。
4.2.6保安人员巡逻过程中,发现有异常情况的,应及时向保安队长汇报;如有必要的,保安队长应及时向部门主管汇报;情况紧急的,应即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置。
4.2.7巡逻过程中,如发现有可疑人员或车辆闯入的,应现场进行人员身份、车辆证件盘查,并检查携带物品。如情况严重的,应扣留当事人或车辆,并报警处理。
4.3灯光照明
4.3.1办公、生产、生活区域需安装充足的照明灯光和应急灯具,尤其是办公室、生产车间、仓库、宿舍楼、楼梯间、主要通道等区域,以保障正常工作和生活需要,及确保在发生紧急情况时,便于人员紧急撤离和逃生。
4.3.2围墙周边、停车场、货物装卸区、视频监控区及其他重要区域,应安装充足的照明灯光,以保证夜间的充足照明及视频监控需要。
4.3.3夜班保安人员应视各区域的照明需要,及时开关各区域的夜间照明灯光。灯具异常、灯光不足的,应及时报告保安队长联络人员处理。
4.4视频监控系统
4.4.1厂区出入口、货物装卸区、货车停放区、成品仓库、财务部、围墙周边和停车场需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实现区域全覆盖,防止未经许可的人员、车辆进入或接近。
4.4.2系统需配套有稳定可靠的不间断电源,保证24小时正常使用,并连续不间断地进行全天候监控和摄录。
4.4.3系统控制设备需存放在专用设备控制室,指定专业人员负责日常维护和管理,非授权人员不得进入和操作。
4.4.4系统的监控记录资料至少保存一个月,由专业人员负责保管;未经许可,不得删除、复制和外泄。
4.4.5如发生未经许可的人员、车辆异常进入等安全事故需调取监控记录资料的,须由人力行政部主管指定专人负责复制和查阅。
4.4.6系统需定期由专业人员进行测试维护,以确保正常使用。
4.4.7系统使用过程中发生异常的,保安人员应及时向负责系统管理的专业人员反馈,以便及时维修保养。
4.5区域隔离
4.5.1货物装卸区、货车停放区、公司小车停放区、外来车辆停放区应分开划设,并设置有明显标识,以防止车辆停放混乱。
4.5.2公司内部各类车辆、外来车辆均应按规划分类分区有序停放;外来车辆进入厂区时,保安人员应提醒或引导停放。
4.5.3货物临时存放区、进出口货物通道、成品仓库等区域应配套隔离设施,并设置明显标识和警示标语,以防止、提醒未经许可的人员进入。
4.5.4隔离设施应用牢固的砖墙、铁网、围栏等建筑、制作,门窗可上锁,以防止未经许可的人员、货物进出;区域负责人员离开时,应关闭门窗或上锁。
4.5.5货物装卸过程中,装卸区域内不准未经许可的人员及车辆进入。
4.5.6仓库等区域应由专人负责管理,除仓运课、关务课人员外未经许可不得随意进入;如因工作需要进入仓库的,必须在仓库进行登记并在仓库管理人员的陪同下方可进入。
4.5.7物流部、财务部办公区域,除本部门人员、其他部门主管以上人员外,未经许可不得随意进入。
4.6锁闭装置及钥匙保管
4.6.1所有内外窗户、大门、重要文件柜等必须安装锁具,以防止未经许可的人员进入和偷盗。
4.6.2各部门内部区域公共钥匙由部门主管分发给相关负责人员,并进行详细的分发记录;其余钥匙交由部门主管妥善保管;如有必要的,应分发一套钥匙给行政课备用。
4.6.3公共区域钥匙由行政课分发给区域负责人或保安队长,并进行详细的分发记录;其余钥匙交由行政课主管妥善保管。
4.6.4 钥匙领用人员应尽职尽责,按规定时间开关门,上、下班前应对负责区域内的情况进行检查;如有异常的应及时向部门主管或行政课主管报告。
4.6.5 钥匙领用人、保管人不得私自配备钥匙或交由他人保管或使用;如有遗失的,应及时向部门主管报告,视情况另行分发钥匙或换锁。
4.6.6人员正常离职、办理离职手续时,部门主管应收回钥匙并记录;如未办理离职手续离开或有其他异常情况的,应及时换锁并记录。
4.6.7如锁具为密码锁的,人员离职后,均应即时更换密码。
4.6.8锁具如属自然损坏的,相关人员应及时向部门主管或行政课反映,以便及时更换。
4.6.9锁具如属人为破坏的,相关人员应立即向部门主管或行政课报告, 由行政课组织人员进行调查。
第2篇 经营场所消防安全制度
为了加强消防工作,贯彻“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特制定本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制度
1、本网吧的法人代表为本网吧消防安全负责人,负责本网吧的消防安全工作。
2、按规定配置各类灭火器材,并放置在醒目和便于取用的位置,灭火器材定期保养和检查,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3、电器设备正常,无乱接和超负荷运行现象,应急照明设备正常。
4、保证安全通道畅通无阻,营业期间,不封堵或者锁闭门窗、疏散通道或安全出口,通道出口应有疏散标志。
5、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带人或存放在场所内,场所内禁止吸烟和明燃。
6、网吧所有工作人员应掌握消防安全知识,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新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
二、消防安全值班制度
1、值班网管要熟悉和掌握消防法规和本网吧消防工作管理制度及应急措施;熟悉消防重点部位的布局、建筑特点、防火区域及疏散通道走向、消防设备的配置情况;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和操作方法。
2、值班网管应坚守岗位、忠于职守,做到不脱岗、不睡岗、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3、值班网管要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4、值班网管要对管理范围内的各种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检查,确保设施、器材的完好有效。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5、值班网管对携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进入网吧的人员要进行驱逐并采取必要的措施。
6、发现火警信号或接到报警时,要进行实地查看,并及时将着火地点、火势情况、燃烧物质、报告人姓名、扑救情况向有关领导报告,并以最快的速度向公安消防部门报警,做好详细记录。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疏散指示标志、火灾应急照明、等设施应设置齐全、保持完好有效。
2、应在明显位置设置安全疏散图示。
3、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禁止占用疏散通道,不应遮挡、覆盖疏散指示标志。
4、使用期间禁止将安全出口上锁,禁止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上安装固定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四、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网吧消防安全负责人实施对网吧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无损。
2、对消防设施、器材应进行登记,建立维护、管理档案,记明消防设施、器材的类型、数量、部位、检修或充装记录和维护管理责任人。
3、灭火器维护管理要求:
(1)灭火器应保持铭牌完整清晰,保险销和铅封完好,应避免日光曝晒、强辐射热等环境影响。
(2)灭火器应放置在不影响疏散、便于取用的指定部位,并摆放稳固,不应被挪作它用、埋压或将灭火器箱锁闭。
4、消火栓维护管理要求:
(1)消火栓不应被遮挡、圈占、埋压。 (2)消火栓应有明显标识。 (3)消火栓箱不应上锁。 (4)消火栓箱内配器材应配置齐全,系统应保持正常工作状态。 5、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维护管理情况记录要存入消防档案。
五、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程序
1、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发现火警信息,值班人员应核实、确定火警的真实性。发生火灾,立即向“119”报火警,同时,向学校领导报告,发出火灾声响警报。报警应讲明起火单位、部位、时间、单位详细地址,可燃物质、火势等情况。
2、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现场指挥员组织灭火行动组人员,切断有关电源,利用灭火器材迅速扑救,视火势蔓延的范围,启动灭火设施,协助消防人员做好扑救火灾工作。不能控制火情时,现场指挥员应立即下达所有人员撤离命令。
3、通讯联络程序:立即迎接消防车辆,并视情况与供水、供电、医院等单位联络,按预定通讯联络方式,保证通讯联络畅通。
第3篇 生产经营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设施: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并保持畅通。
(二)机电设备:要保证机电设备的安全运转,其电缆敷设必须符合安全要求,保持绝缘良好,有可靠的避雷、接地装置,定期进行检修。
(三)危险物品:根据危险物品的种类、特性,配置相应的安全设施和装备,告知职工危险物品的成份、危害程度、使用方法及发生事故后处置措施等;现场电焊等作业不违反“六条禁令”,做到“四不动火,十不烧”。
(四)用电管理(含临时用品):电力设施安装、维护、维修、使用要由专业电工负责,各作业场所要设置安全电闸,确保电气设备、发电机等安全运转和用电线路完好。
(五)防雷设施:高层建筑、危险物品车间、仓库、电力设施、电气设备、计算机网络等重点部位要安装防雷设施,并按规定进行检测检验。
(六)特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等环节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定期进行检测检验。
(七)高处作业:严格管理梯子、脚手架(通用的或塔式的)、吊笼、升降工作平台、动力工作平台等登高装置的安全使用和安全作业,严禁承载超重,由专业人员负责安装、维护和拆除。
(八)现场作业人员控制:现场作业人员要按规定正确配戴个人劳动防护用品,遵章守规,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
(九)自备发电机(组):
1、放置
自备发电机切忌受潮,应安装或放置在干燥、通风的地方,周围不能堆放易燃品,以免发生废气中毒和火灾;同时,环境应清洁,周围不准放置产生酸性、碱性等腐蚀性气体的物品。
安装30千瓦以上的发电机时,机组最好是固定在平坦的水泥基座上,若没有,也可在底盘下垫上橡胶板以减少震动和噪音,切忌垫旧轮胎等弹性物品。
配备自备发电机的生产经营单位,其发电机电气装置、机房定置必须符合电力、环保等有关部门的规定要求;自备发电机房应有良好的采光、排气、排污设施,防止各类中毒、火灾事故的发生。
2、安装
要看说明书,并请正规的专业电工或供电所人员来安装,接线时注意内、外线的设置。
要确保柴油发电机排气管畅通,尽量避免管道过长或突然转弯,当排气管接至室外时,需将外管下倾斜,使管内凝结水分流出。
由于市场上一般的发电机都是按照明的要求设计的,所以尽量不要让发电机连接冰箱、空调等用电设备,以免电压不稳定而发生意外。
发电机和开关屏必须另接地线,地线可接在地下水管或深埋地下的钢板上,保证接地良好;接地必须正确,首先应判明接线柱或引出线是火线还是搭铁线;当搭线柱无标记可检查时,可在发电机运转过程中,用电压表或“碰头”法测试判定。
自备发电机的切换装置(包括与原有供电系统的连接方式)必须连同零线一起切换,符合相关技术要求并经供电部门认可。
自备发电机的零线必须单独接地,单独接地的接地电阻应小于或等于4欧姆,不得与原有公用电网共用接地零线。
3、使用
新的自备发电机在使用前,要进行50小时的试运转,在试用时不要超负荷使用,发电机的每一电路的负载,应按发电机使用说明书配用,不可随意增减灯数或换用不同功率的灯泡。
用皮带传动的发电机,应正确调整传动皮带的张驰度;一般用手指按压皮带中部,下垂10-20毫米为宜。
自备发电机验收时应严格按照规定验收,确保做到单独接地、机械连锁,严防出现倒送电现象。严禁下列情况的出现:
①擅自引入备用电源;
②未经登记擅自安装使用自备发电机组;
③擅自将自备电源转供其他生产经营单位;
④未经供电部门批准,采用部分负荷用电网电源,部分负荷用自备电源;
⑤采用人为方法使连锁装置失效;
⑥未经供电部门批准使用移动式发电机组,或以流动式给其他已由电网供电的生产经营单位提供临时备用电源。
4、维护
发电机每工作一段时间后,应按使用说明书要求进行检查调整,并需经常检查装置各元件是否断头及松动。
向发电机添加燃油和机油时,必须选用规定的牌号,并采用专用的清洁容器,加入时都要经过滤网过滤,燃油使用前需沉淀24小时以上。
发电机组在夜间工作应有良好的照明设备,室外使用时应加防护罩,避免雨淋及暴晒。,
5、故障
发电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紧急停机:电压及电流超过发电机额定值;机组出现急剧的敲击声,或者有零件损坏等不正常响声;发电机电压超过表上最大读数;发生火灾或漏电及其他自然危害。
当发电机必须紧急停机时,应先切断负载,并立即将喷油泵开关手柄转到切断油路的位置上,使柴油机立即停机。
(十)成品、原材料仓库的消防管理要求
1、“五不准”:即仓库内不准设火炉,不准乱接临时电线,不准吸烟,不准点油灯,不准将易燃品或性质相抵触的物品混存;
2、“五留距”:货物堆放要留的墙距、柱距、顶距、垛距、灯距不得小于0.5米,与库门相对的主通道宽度不得小于2米,库门与通道不得堵塞;
3、整齐:物品堆放要整齐统一;
4、要有良好的通风设施,保持通风;
5、严禁在电热器具的安全距离内摆设易燃易爆物品;
6、物资进库应检查有否夹带火种可疑。管理员离库应检查:①是否有人潜入;②有否异常情况;③是否关闭窗户等,在确认安全后,切断电源,关门上锁。节假日和夜间,值班人员应巡回检查以保安全。
第4篇 危险场所定员定量安全管理制度
1危险场所实行定员定量管理,不得超员超量。
2危险品库房管理人员对贯彻执行本岗位的安全定员定量负责,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监督执行责任。
3各库房严格执行定员定量管理,危险品库房必须有明显标牌,标明定员定量。
4入库正常人数不能超过6人,如果因工作需要增加入库人数时,要向主管领导申请同意后方可入库。
5库存危险品定量管理,不得超过行业主管部门核定的最大存量规定。
6外来人员参观学习,检查人员到达危险场所时,必须严格遵守安全定员的管理规定。
7临时性作业需进入库区人员,经公司领导批准后,通知公司安全保卫人员执行并做好现场监督。
第5篇 大型公共聚集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礼堂、餐厅、体育活动场地、教室、会议室等均为公共活动场所,实行谁组织活动,谁负责安全工作的原则。
2、开展活动时应认真检查电路安全,没有电工在场不要私拉乱接电源。新增大功率电器,应征得总务部门同意。总务处应组织电工定期检查电源开关、插座是否完好,有损坏的应及时修复。
3、开展活动要保持所有通道畅通无阻,开关灵活,便于随时打开。
4、开展活动要适当控制人员,不要过分拥挤,要保证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安全疏散撤离。
5、大型活动要指定专人负责安全工作,突发事件有专人负责指挥疏散撤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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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
第6篇 洗浴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洗浴场所的安全管理制度(二)
安全守则
所有员工均须有安全意识,为正常经营和宾客的安全尽职尽责,遇到火警,须采取以下措施:
1、保持镇静,呼唤同事协助,并通知119,讲明着火地点及火情。
2、火警消除后,保护现场以被调查。
3、如有不慎,意外致伤,应立即派人送往医院。
4、如发现不安全的设备,足以引起意外发生的,应立即向领导汇报
5、对易发生危险的地方,应加设危险标志或警告客人不要接近。
6、员工不得将包带进营业区内。带包出酒店大门要主动打开包接受门卫检查。
经营部防盗措施
为保证公司正常经营,预防盗窃事件的发生,结合各部门具体情况,针对内盗和外盗特制定以下措施:
前台
1、前台值班员如发现进店客人有形迹可疑的举动,应及时通知各班主管和值班经理,加以预防;
2、前台现金必须专人负责,专人管理,完善主收款制度;
3、每日营业款及时上交财务,中班营业由前台收银员领班与营业部经理核实无误后存入保险柜内;
4、存放客人包裹时,必须与客人当面点清包裹内的物品数量,并封存。如客人存放现金,应将现金装入档案袋内封存,在封存处盖前台章、客人签字、封存人员签字,妥善保管;顾客也可在密码柜中存放贵重物品,前台人员注意提示顾客。
5、如需要男、女浴备用钥匙为丢失手牌的客人开柜,必须由经营部值班经理(向上级请示得到批准后可在办公室领取备用钥匙)值班员2人同时在场方可开锁,否则不可以出示备用钥匙。
男、女浴
1、夜班服务员每晚2:00留宿客人的手牌号登记在册,以便询问客人;
2、更衣服务员在为单独的某位客人开锁时必须主动询问'客人几位'并与登记在册的手牌号核对,如正确方可开锁,不正确应继续询问其随身衣物特征,如衣物与其说说相符,方可允许其更换衣物,否则及时没收手牌,并通知值班经理;
3、更衣服务员在更衣值班时必须保证2人以上,严禁更衣室内1人或无人值班。
4、男更衣服务员,固定在2个入口处站位,严禁在更衣后排站位或逗留;
5、男更衣碰锁:在客人锁好后帮助客人检查是否锁好,主动帮助客人检查锁芯与锁边的标识是否对齐,提醒客人锁好更衣柜,如发现有未锁好的更衣柜应及时通知领班找到客人锁好更衣柜。
6、严禁服务员私自用客用手牌开启宾客更衣柜。
7、男更衣、二次更衣服务员在本岗位拾到的物品,如:香烟、手表、手机、手包等物品,应主动上交吧台,严禁私自保存。
8、垃圾每天必须固定由组长和一名服务员倾倒,严禁由2名以上服务员倾倒。
9、严禁将个人衣物装如纸袋、塑料袋内带入公司,大件衣物可存在指定位置,只允许穿着工装进入营业区。
10、严禁顾客带包上楼休息。
11、各组组应做好对班后服务员携带物品的检查,并自查后集体下班。
餐厅
餐厅服务员在本区内拾行的客人物品如:香烟、手机等物品,主动上交吧台,严禁私自保存;
包房、休息厅
1、休息厅服务员应主动增加巡台次数,及时提醒客人将贵重物品存放吧台或自己保管好;对包房过夜的顾客要提醒将房门插好,以防睡后丢失物品和手牌。
2、休息厅服务员应观察大厅中是否有可疑客人,并多询问并跟踪来回走动的客人;
3、在本服务区内拾得客人物品应主动上交,严禁私自保存;
4、休息厅各班组组长应做好对下班后服务员携带物品的检查,并自查后统一集体下班。
吧台
1、每天必须在领班的检查后方可下班;
2、严禁偷吃、偷拿、偷用、借用公司物品;
其它
1、各部门员工如确需早退,必须经值班经理同意后,值班员方可开门给予离开公司;
2、值班员应配合值班经理做好下班人员的包裹检查。
各班组员工必须严格遵照以上防盗措施,并积极配合组长及值班人员检查工作。
经营部防火措施
一、各部门积极开展消防演练,组织新服务员学习消防知识,并掌握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及一般的火情处理方法;
二、组织员工学习并清楚掌握营业区内各个疏散口、灭火器及消防栓的准确位置;
三、各部门应加强对火险隐患部位的巡视。
男、女浴
1、干蒸房应合理控制温度,以防温度过高引起自燃;
2、干蒸房每天在凌晨3:00到上午7点关闭,套间内干蒸房上午7点-凌晨3点开放、大房下午1点-晚1点开放。关闭后检查干蒸房内是否有异味,如发现异味及时与维修人员联系进行处理;
3、每周一定期对桑拿炉线路进行检修;
4、干蒸房内电器设备较多,打扫卫生时不要将水洒在插座设备上,以免短路发生火灾。
5、男更衣室内杜绝客人吸烟,发现客人吸烟应及时提醒客人熄灭,以免发生火灾。
餐厅
1、壁画射灯温度较高,每天应定时开关灯(开灯时间10:00、闭灯时间凌晨2:30)。
2、闭餐前应检查电器设备(电视)、电视温度是否异常,如发现异常及时进行处理,检查地毯上是否有烟头,在确认安全后方可下班。
美容间
下班前将所有电器设备断电,并检查电热吹风、美发工具等在其完全冷却后并检查无误存放在远离可燃物后方可下班。
吧台
1、夜班服务员定时检查吧台被调光开关是否温度过高,以防意外;
2、每周一与维修人员共同对吧台内冰箱、冰柜、微机等长期用电设备进行检查,以防电路老化引起火灾;
3、针对休息厅吧台插座电线较多,应每周一对其电线、电路进行检查,插座应该固定在墙上,电线该整理的整理。杜绝隐患的发生:如电源插座离水池较近,就建议插座固定上墙;
4、餐厅吧台在凌晨3:00以后将热水器关闭,将展柜射灯关闭。
后厨
后厨的炉灶、液化器、蒸车,在下班前与值班经理检查安全后方可下班。
音控设备
1、每天下班前1小时,关闭所有电器设备,待所有设备冷却后,并在值班经理检查后方可下班。
2、每月月底对设备线路进行检修,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
3、严禁在音控室内吸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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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每次用餐时必须关闭熨斗;
2、每月月底定期对洗衣房所有设备进行检修,以防线路损坏引发火灾;
3、洗衣房内严禁吸烟。
吧台库房
1、严禁携带明火进入库房;
2、将同类商品归类堆放,严禁将非同类商品码放在一起,定期对库房内的物品进行清库并倒库;
3、严禁库房内长明灯。
休息厅、包房
1、大厅内注意烟头,对于较隐蔽的地方如:垃圾筒周围、床边、地毯等及时检查是否有烟头;
2、休息厅内的电视及射灯在无客人时随时关闭,主动提醒客人在休息厅和包房吸烟小心。同时不间断的对休息厅进行巡视;
3、按摩间技师在给客人做完按摩后应检查茶几、床位上、地毯上是否有烟头,如有及时处理;
4、技师休息区的高温蒸车每天在凌晨3:00以后关闭电源;
5、包房服务员应勤换烟缸;
6、每周一定时对插座、插头进行检查,以防插座损坏引以意外;
第7篇 煤气、粗苯、工业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加强对充装粗苯、焦油罐的安全管理,特制定如下规定:
l、罐车遇到雷雨天气时,严禁充装。
2、罐车周围有易燃有毒气体介质泄漏时,严禁充装。
3、罐车周围有明火时,严禁充装。
4、罐车充装时,安监人员、保卫人员要到现场检查防火防爆措施是否齐全。
5、罐车从充装开始到罐车离厂前,应对罐车负责监护,保卫人员应对环境进行巡查。
6、罐车充装完后应清理站台和轨道上的焦油和苯。
7、罐车充装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上岗培训并取得合格证才能进入工作岗位,区域内所有设施的更改需要生产技术部按程序审核同意方可实施,外来人员要有专人陪同方可入内。
8、外来参观者进入要害岗位,必须实行严格的登记制度,并注明进出时间。
9、运输物资需采用有危险品运输资质的单位承运,进入本厂重大危险源区域的运输车辆必须戴上阻火器方可入内。
10、及时对防护器具进行校验和更新,保证岗位所配备的防护器具的有效性。
11、充装作业时作业人员必须按要求佩戴齐全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符合防爆要求的工具,严守岗位,防止跑油、溢油、混油等事故。
12、油罐汽车接地线的连接,应在油罐开盖以前进行,接地线的拆除应在充装完毕,封闭罐盖以后进行。
13、铁路罐车、汽车罐车充装前后均应经过规定的静置时间,方可进行检尺、测温、取样、拆除接地线等作业。
14、汽车罐车充装应有防静电溢油的联锁措施。静电接地线应接在罐车的专用接地端子板上,严禁接在装卸油口处。
15、严禁喷溅式装卸油作业。装车鹤管应插到距罐底部不大于0.2m处。装车初速度不宜大于1m/s,装车速度不应大于4.5m/s。
16、装卸油作业场所应设置监护人员,加强监督检查,制止“三违”作业。
第8篇 危险场所动火作业安全制度
一、动火前的八'不准':
1、防火灭火措施不落实不动火。
2、周围的易燃杂物未清除不动火。
3、附近难以移动的易燃结构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动火。
4、凡盛装过油类等易燃液体的容器、管道,未经过洗刷干净、排除残存的油质不动火。
5、凡盛装过气体受热膨胀有爆炸危险的窗口和管道不动火。
6、凡储存有易燃爆炸物品的仓库和场所,未经过排除易燃易爆危险的不动火。
7、在高空进行焊接或切割作业时,下面的可燃物未清理或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的不动火。
8、未有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不动火。
二、动中火的'四要':
1、动火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2、动火前要指定现场安全负责人。
3、现场安全负责人和动火人员必须经常注意动火情况,发现部安全苗头时,要立即停止动火。
4、发生火情、燃烧事故时,要及时报告和扑救。
三、动火后的'一清':
动火人员和现场安全负责人在动火完毕后,应彻底清理现场火种,确保安全,并通知发证单位人员复查无异常后才能离开现场。
第9篇 x小学办公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长江路第一小学办公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1、各办公室工作人员都必须提高警惕,防止不法分子撞入室内。重要的文件、资料要及时送学校档案室保存,个人存放文件、资料要妥善保管,不要乱放在办公桌上,严防泄密。
2、办公室的钥匙不得转交本室以外的人员使用,严禁将外人或学生单独留在办公室内看书、学习或玩耍。
3、个人办公桌上的钥匙要随身携带,人离时注意关锁门窗。有报警器装置的要接通电源,并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4、个人的现金、贵重物品不得放在办公室桌抽屉、橱柜,以防被盗。
5、进办公室随带的小包、脱卸的衣服内应取掉个人手机、现金等,防止被外来人员顺手牵羊造成损失。
6、不准在办公室内焚烧杂物、纸张,不准乱接电源、烧电煮水,人离时注意关闭电源,认真做好防火工作。
第10篇 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加强对具有较大危险、危害因素场所安全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预防事故发生,确保本单位生产工作安全进行。
2 适用范围
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是指因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的作业性质、使用的设备、材料或者储存的物品有危险因素,容易造成从业人员或者其它人员伤亡,或者有关设施、设备的操作使用中容易对人身造成伤害。
经审定以下区域确定为我本单位较大危险因素场所:
__燃气存放区域_区域
__配电室_______区域
___库房________区域
燃气使用车间__区域
3 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02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三号
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北京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修订
4 职责
4.1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监督、考核本制度的执行情况。
4.2 各职能部门及相关责任人按照本制度对责任范围内的较大危险因素场所、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负责。
5 管理程序
5.1较大危险因素场所设备系统启用条件
5.1.1 设施、设备上必须编号清楚、标识清晰,区域内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5.1.2 各种检测试验报告、验收记录齐全。
5.1.3 安全设施、设备齐全有效。
5.1.4 操作人员应必须熟知重点部位的生产工艺、熟悉设备性能和应急救援措施,熟知急救常识,会一般事故的紧急处理并经培训合格并持证上岗。
5.2管理要求
5.2.1 凡进入安全重点管理部位及危险作业区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上岗培训并取得合格证。
5.2.2 凡在重点管理部位及危险区的操作必须执行监护制度,在重点部位进行检修工作必须经过审批。
5.2.3 进入危险区域进行检修或改、扩建工作时必须履行危险作业审批手续。
5.2.4 区域内所有设施、设备、系统的更改必须按程序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5.2.5 部门主管直接对安全重点管理部位及危险作业区实施管理,并对管理结果负责。
5.2.6 部门要根据具体情况明确控制目标,确定巡检详尽内容和周期,建立设施设备台帐并安排专职人员加强巡检。
5.2.7 其他相关部门及本单位领导职责依据安全生产责任制对重点部位及危险作业区负其相应责任。
5.2.8 根据本单位《应急预案》对安全重点管理部位及危险作业区紧急事故进行抢险救灾实施及日常演练。每年不得少于一次应急演练活动。
5.3巡检要求
5.3.1 班组每班巡检次数不得少于两次,部门巡检不得少于一次,本单位每周一次。
5.3.2 巡检要有专用的巡检记录,记录要及时、准确、真实、完整。
5.3.3 巡检内容包括:工作票、危险作业票执行情况、设备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情况、设备故障的处理情况、现场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情况、现场紧急出口及紧急疏散情况 。
5.3.4 巡检人员在巡检中发现的异常情况,要立即联系处理,对不能立即处理的要立即向部门领导、及本单位领导逐级汇报。
5.3.5 危险作业区巡检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第11篇 学校重点场所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为强化学校安全工作管理,进一步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特制定本制度。
1、重点、要害场所的安全保卫工作实际“预防为主,确保安全的方针,实行分类、分级的目标责任管理。
2、学校重点、要害场所包括:存放文件、资料、档案的场所;图书室、实验室和仪器保管室;网络机房以及食堂、供水供电系统;存放现金、贵重物品、仪器设备的场所,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场所。
3、学校重点、要害场所必须落实专人负责管理,分类定级,制定安全保卫制度,落实防范措施。
4、学校重点、要害场所必须配备防火设备。实验室、计算机、图书室等重点场所要做好消防设备的定期检查 及维修工作。任何人不得随意使用消防器材,不得擅自挪用、拆除消防设备。严禁烟火和使用明火,电灯必须有保险装置,进出重点场所,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和危险品入内。
5、要经常对重点场所的消防设施、疏散通道、电器线路铺设是否健全等进行定期检查。
6、加强对文件、图纸、教科研资料及档案的管理,确定专人负责检查,严格登记、保管、使用手续,防止遗失事件的发生。
7、储存和使用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完善安全管理环节,制定安全防范预案。
8、假期值班教师要不间断对学校重点、要害场所进行巡查,做好校内昼夜值班。同时做好值班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第12篇 生产经营场所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法》对设备、设施的安全保障要求,做了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有关的设备、设施,应有完备的安全装置和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有关的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维护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有关行业标准的要求,特种设备必须由指定专业生产厂家生产并取得安全许可证才能投入使用;应按有关规定加强对设备、设施的维护与检测管理,淘汰不安全的设备、设施,以确保生产经营场所及有关设备、设施的安全。
1.设备、设施设计与制造的安全保障
(1)生产经营设备、设施应有配套的安全设备或安全警示装置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凡可产生危险、有害因素较大的场所、部位,都应设置相应的安全防护装置,例如,设备的可动零部件是否设置有相应的安全防护装置,凡人员易触及的可动零部件,应尽可能封闭或隔离。对于操作人员在设备运行时可能触及的可动零部件,必须配置必要的安全防护装置。对于运行过程中可能超过极限位置的生产设备或零部件,应配置可靠的限位装置。
(2)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应符合安全标准要求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有关安全设备设计、制造的安全要求,国家或行业部门已颁发了有关的安全标准,设计、制造单位必须执行。
2. 安全设备、设施使用、维护、检测的安全保障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根据这条规定,安全设备使用安全保障应包括安装使用方面的空保障和维护、保养、检测、管理方面的安全保障。
(1)设备安装的安全要求
设备安装好后,应逐项检查设备的安全状态及性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检查的安全项目包括静态和动态两方面,静态检查项目在设备不运行的条件下进行,如设备表面安全性、安全防护距离等;如控制系统安全性能、可动部件安全防护性能、安全防护装置的工作性能与可靠性、设备运行中尘毒、易燃等的产生情况等。
(2)设备使用、维护保养的安全要求
安全设备使用应建立设备使用保养责任制,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实行操作证制度,以确保设备的安全正常运行。
(3)设备安全检测的要求
安全检测是了解设备运行状况,预测设备运行变化趋势的有效手段,其根本目的是避免安全设备故障或事故发生,保证生产经营安全。
(4)设备的报废与淘汰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国家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实行淘汰制度。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设备经长期运行使用,不断磨损、老化,生产效率、安全性、可靠性不断下降对这些设备就应进行报废处理以避免因设备不安全而引发事故。《安全生产法》从法律上对设备的报废、淘汰制度加以确认,有利于该制度的有效实施。设备报废或淘汰后,任何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使用已报废、淘汰、禁止使用 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与设备。
(5)建立设备安全档案
设备的档案管理是设备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它为生产经营单位设备安全管理提供信息、资料、和数据,通过对档案信息资料的整理、分析,可了解设备运行状态,为设备安全检查、检测、故障诊断、隐患整改等提供科学的依据。
3. 特种设备实行安全许可证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的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以及危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并经取得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方可投入使用。检测、检验机构对检测检验结果负责。”
特种设备是指危险性较大、易发生事故而危及生命安全、对管理有特殊要求的一类设备,如锅炉、压力器、压力管道、起重设备、架空索道等。对特种设备,国家制定专门的管理规定,实行安全使用证制度,具体内容包括:
(1)设计单位、生产厂家具有设计或生产特种设备的许可证。对特种设备,国家通常采用定点生产由具备生产能力的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并发给生产许可证,没有取得生产许可证的单位不得生产特种设备。
(2)检测、检验机构肯有专业资质证。特设备的检测、检验通常要专门的检测设备,测定要求高,测定过程规范。为了保证检测检验质量,防止因检测精度不够或检测错误而导致特种设备使用中发生事故 ,必须由具备检测技术力量,并经认证取得专业资质证的机构进行。其他没有取得专业资质认证的单位,不得从事特种设备的检测检验工作。
(3)安全使用证。首先,特种设备的安装必须由具有相应特种设备安装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安装,有的要求安装图(如锅炉房)须经上级有关部门审查批准后才能进行安装;其次,安装完工后必须进行竣工验收,验收调试通过后才能试运行;最后,要向特种设备管理部门申报,并申请安全使用证,取得安全使用证后才能正式投入运营。
本制度自批准日起正式实行。
拟制: 审核: 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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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