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某大学学生会规章制度范文详细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咸宁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是在咸宁职业技术学院学工处的领导和指导下,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坚持为广大同学健康成才而服务的学生管理机构, 其通过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成为我院联系广大同学的桥梁和纽带,成为广大同学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场所。
第二条 学生会全体同学自愿并热情服务于广大同学,全心全意、尽职尽责、不谋私利。第三条 学生会的精神是:团结、务实、服务、高效。第四条 自觉维护学生会集体荣誉,团结合作,不计个人得失。第五条 利用课余时间开展工作,不得影响正常学习。
第六条 学生会机构组成:主席、副主席组成主席团,学生会各职能部门(秘书处、外联部、勤工部、文体部、心理信息部、宿管部、劳保部、女生部、生活部、治安保卫 部、自律部、学习部、大学生教育爱好者园地、宣传部)。
第二章 细 则一、各部长及部门成员职责规定
第一条 对部长的职责规定:各部部长负责制订本部学期工作计划,根据计划向部门成员分配任务,且随时询问了解计划执行情况,并定期召开部门例会,听取部门成员对部 门内工作建议及任务完成情况;部长有责任和义务对部门成员的活动操作能力进行培养和提供锻炼的机会,充分发挥每个成员的特长,使部门成员团结协作,提高工 作效率及工作质量;在完成本部门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各部部长应尽力协调和组织本部成员协助其他部门工作。
第二条 对各部部门成员职责范围的规定:按时出席每次全体会议及部门会议;各部门成员应服从部长领导,按时完成任务。在此基础上,可以对工作提出合理建议或设想; 及时向部长汇报工作,汇报思想;积极协助其他各部工作;积极参加学生会开展的各项活动。
第三条 各部部长、部门成员应严格遵守逐级汇报、格尽职守的工作原则。二、例会制度
第一条 每周五下午在学生会办公室召开例会(主席团、各部长),听取工作汇报,开展讨论,总结经验,指导下阶段工作(指导老师必须参加)。
第二条 各部按照自己部门的实际情况每星期召开例会,部门成员汇报工作情况及工作体会;各部长应认真听取汇报,对部门成员工作予以指导,并对近期工作作出明确分 工;各部每次例会必须有详细的会议记录;主席团成员将不定期参加各部会议。
第三条 学生会成员出席例会不得无故缺勤、迟到或者早退。生病或有事需提前向部长请假,否则将一律视为缺勤。第四条 三次无故迟到算一次缺勤,三次缺勤将由主席团下发劝退通知当事人并予以辞退。第五条 出勤情况将作为年终评优以及换届选举的依据,并记入学生会干部档案表。(由秘书处负责)第三章 人事制度
第一条 各部部长人选由平时工作表现、主席团及学工处老师综合评审确定;副部长由部长提名经主席团审批后,正式聘任为副部长。
第二条 对各部部门成员采取招聘形式,每学年根据各部实际情况招聘新成员,迎新工作在主席团的统一指导下完成。
第三条 应聘人员经面试后,在所在部门试用一个月,试用期结束后,各部长根据其在此期间的表现作出评估,表现突出者即可成为学生会的正式成员,试用期不合格者应予 以辞退。
第四条 学生会干部若自愿退出学生会,部长需提前两周,部门成员需提前一周向组织递交退部申请,经主席团批准后方可正式退出学生会。
第五条 各学生会干部的表现将记录在干部档案表中;每学期期末,将进行学生会成员的综合测评,由主席团对部长,部长对部门成员作出工作鉴定;当学生会干部退出学生 会时,组织将对其进行工作总评,并记录在档案其中。
第四章 奖惩制度第一条 对积极完成本职工作的部门成员,由部长在本部例会上口头表扬,并作相应的记录。
第二条 根据其在学生会工作中的贡献,部门成员给予综合测评0.5—1分的加分,部长给予以1—1.5分的加分。
第2篇 学生会规章制度
学生会是学校的重要管理小组,学校为提升各方面的发展,抓紧学校团委工作等,都会为学生会制定出相应的规章制度。以下企业管理网整理了学生会规章制度范本,仅供参考。
1,为了提高学校各方面发展,抓紧学校团委工作,学生会工作和少队工作其中学生会工作是提高学校德育工作的重点部分之一,所以加强学校学生会工作进贡学生的积极性并且提高教育教学工作。
2,学校领导安排下制定学生会负责人。
3,全校学生会主席对山古丽同志。
4,学生会工资负责如下:
(1)学生会主席选出每个班里2个学生会成员。
(2)学生会举行升旗降旗仪式。
(3)每周2次检查全校卫生清洁并总结。卫生工作差的班集体用喇叭通报,一次扣办主任考核分。
(4)学生会成员每天站在大门口热情欢迎学生到校上课。
(5)学生会公平检查总结每天的早读,少先队代红巾,团员带团会比列等情况。
(6)学生会组织用喇叭通知新来学生,学校纪律,制度。每天学习“中心学生日常规范”“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等。
(7)每天学习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8)学生会起到带头作用。举行各项知识竞赛,爱国卫生,体育活动等。
(9)学生会配合学校各项工作。
(10)学生会按照考核总结期末选出优秀班集体。
通过学生会成员和学生会负责人的努力根据上面内容坚持落实。学校多方面的发展努力奋斗取得好成绩。
第3篇 学院学生会规章制度格式怎样的
学院学生会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证学生会工作正常顺利地开展、加强学生会的内部管理、提高学生会干部的思想素质和工作能力、强化学生会组织建设,特制定本条例。
学生干部是学生中的先进分子和骨干,要热心为同学服务,关心他人,主动维护广大同学的利益,在各方面做青年学生的表率。
第二章 例会制度
例会是学生会工作组织和自我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
通过会议可以及时的制定安排和总结工作,并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传达学校学院的工作安排和有关通知精神。
例会或者会议参加者必须履行好的职责:
(一)提前五分钟到会,不迟到、不早退、不旷会。
(二)请假必须得到批准,不得由他人代请。
(三)按会议通知内容的要求,积极准备,会上踊跃发言,缩短会议时间,提高会议效率。
(四)出席会议时全体到会成员必须自带笔记本和笔,并做好会议记录。
(五)各部门召开本部会议时必须有主席团成员在场。
第三章 工作制度
(一)各部在学期初第一次例会时,拟一份本学期总体工作计划交到办公室。
(二)各部在学期末,拟一式两份本学期工作总结交办公室存档。
(三)各部组织活动前两周交工作计划,活动结束后两天之内交工作总结。
(四)各部门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制定的工作程序组织各项工作。
(五)各部门必须积极协助活动主负责部门开展活动,对主席团分配的工作必须认真负责的完成,不得拖延。
(六)办公室负责弄好电子档案制度,把一切书面文件进行电子存档,以便日后保存和调动。
(七)各部设置专职文书,司职起草工作计划、总结等文件。
要求字迹工整、内容合理、切实可行。
第四章 财务制度
(一)学生会经费在学院学生工作小组的监督下独立支配。
(二)学生会是为同学服务的组织,经费和收入都要用在为同学服务这一目的上,学生会对财务实行统一管理。
(三)学生会日常开支由主管老师和主席团审核、批准、报销。
(四)学生会大型活动经费应当在活动前制作经费预算表交办公室备案。
活动期间由社团部统筹经费,活动结束后应将制作经费结算表并附发票或收据交由办公室,由组织人员和指导老师进行审核。
(五)学生会各部门的报销凭条一律采用收据,不得乱报或虚报金额,由办公室进行审计和监督。
任何活动的经费使用都必须在活动开展前的计划书上打出经费预算,以节约高效为宗旨。
报销收据须有所报销活动、报销部门、报销日期、经手人、审核人、负责部长、主席的签名,并努力做到少用钱、不乱花钱。
报销须严格执行财务纪律。
(六)学生会各项活动的主要负责部必须本着实事求是、节俭的原则制作经费预算。
活动过程必须严格按照预算运用经费,活动实际经费不得超出预算经费。
如在活动开展中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增加活动经费,必须报主席团批准。
(七)学生会开展的任何活动的帐目应清楚明了,由办公室审查,并定期向全体同学公布收支情况。
第五章 考核制度
一、考核对象:
自动化学院学生会全体成员
二、考核办法:
1、采用“他评”的形式,分为5个等级,最后结果作 终优秀部门、先进个人评优依据。
2、考核制度实行积分化,每部每学期、每人每学期基础分均为70分,在此基础上进行加分或减分。
3、具体考核方法:按考核对象分为主席团考核、部门考核、个人考核,由指导教师监督、主席团监督,办公室对此考核负责检查、记录、统计。
三、考核内容和积分量化标准:
(一)主席团考核
学期初对各个部门根据学校以及院工作重点和要求制定所管部门工作计划,负责监督活动过程以及向指导教师汇报工作,月末以及学期末递交个人工作总结。
扣分原则:
1、活动、例会、坐班迟到、早退、代开扣1分,例会未出席扣2分,未按时召开例会扣3分。
2、学院以及指导教师传达的执行未达到要求每次扣2分。
3、规定时间内未递交所管部门总结计划每次扣2分。
4、责任落实到个人,所属部门在工作中出现突发情况没有及时汇报私自处理不当者视情况而定扣3-5分。
情节严重者停职查看。
5、有损学生会形象行为,经核实后视情况而定扣5-10分,严重者停职查看。
加分原则:
加分原则:
1、 能认真负责、出色执行各项任务加3分,对待各项任务能突破创新加5分。
2、 对所管部门的管理方式有突破和创新加3分,使所管部门体现较强团队凝聚力加5分。
3、 在所管部门活动能按时按质完成的前提下,使活动举办的更有意义、有内涵加5分。
4、 及时上交工作总结并积极主动和学院汇报各部工作情况的加1分。
5、 总结和计划能清楚、明了的反映学院活动开展情况以及动态的加2分。
6、 每次提出合理性建议并采纳的加3分。
说明:评分标准的每一项均为百分制,最终得分=100__%
主席:副主席评分10%+指导教师评分20%+主席团考核得分50%+学期末成绩20%
副主席:所管部门部长评分10%+指导教师评分20%+主席团考核得分50%+学期末成绩20%
部长(副部长):所管部门部员评分10%+指导教师评分20%+所管部门考核得分50%+学期末成绩20%
部员:部员互评得分10%+部长评分20%+个人考核得分50%+学期末成绩20%
学期末对副部长级以上成员成绩汇总,成绩积分95分以上者为s级,94-90分为a级,89-85分为b级,84-80分为c级,79-75为d级,65分以下人员,进行谈话视情况任免。
a级以上含a级人员有资格参评院级优秀学生干部并优先推选参评校级优秀学生干部。
(二)部门考核
办公室每月末对学生会各个部门工作进行综合评定,评定结果在月末例会上公布。
评定标准主要来自以下方面:
扣分原则:
1、学期初各个部门根据学校以及学院工作重点和要求制定各部工作计划,各部负责的活动结束后要有记录,月末以及学期末各部要递交部门工作总结和个人总结。
(1)计划和工作总结的每缺一份扣3分,活动记录每缺一份扣2分。
(2)计划、总结、记录内容不认真的扣2分。
计划、总结、记录迟交的扣1分。
2、对学院下发的各项活动通知,不积极组织开展或组织不完善,不得当的部门扣相应部门3分。
3、部门间不配合工作,影响工作顺利进行的部门,属实后,视具体情况对相关部门扣2分。
4、长期工作成绩不明显,不能有效开展部门工作的,经办公室上报,学院审核后扣5分。
加分原则:
1、 向上级提合理意见或建议并被采纳取得实效的部门加2分。
2、 对学院下发的活动积极组织并效果显著的部门给予3分加分,学校活动中与之相关的部门如取得优异成绩给予5分加分。
3、 工作方式,使本部工作开展扎实有效,在工作中有重大突破或创造性改良的部门,经学院核实后给予4分加分。
4、 部门考核将于各部门成员的个人成绩相关联。
注:
1、每月对部门成绩汇总,下月成绩以上月的成绩为基准分进行累加至学期末。
2、学期末对各个部门成绩汇总,成绩积分95分以上者为s级,94-90分为a级,89-85分为b级,84-80分为c级,79-75为d级,65分以下部门,进行部门人员调整。
a级以上含a级部门有资格参评院级优秀部门。
(三)部员考核
1、工作考核
扣分原则:
(1)、在各部组织的活动、会议以及日常坐班的过程中,有事必须向部门部长请假,无故迟到或缺席者,或在会议期间不遵守会场纪律者,视情况每人次扣3分。
无故迟到或缺席3次以上者,取消其在学生会职务。
(2)对分配的工作不按时完成,以至影响其他工作的正常进行者,视情况,每人次扣2分。
(3)、不安心本职工作或长期工作不明显扣5分。
(4)、开展工作时不积极配合,搞个人主义或不服从上级工作安排的扣3分。
(5)、出现有损于学生会形象的情况视情节严重扣5-10分。
加分原则:
(1)、每次例会、活动、坐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会)加1分。
(2)、积极参加院系组织的各项活动,保质保量完成的,主动参与活动组策划的加2分。
(3)、向上级提合理意见或建议被采纳取得实效的加3分。
(4)、在工作中有重大突出或创造性改良者,为工作顺利开展做出贡献者,经主席团提名,学院审核后加4分。
(5)、对工作认真负责,积极服务,出色且有创新低完成任务者,经主席团提名,学院审核后,给予5分加分。
2、学习考核
学生会在鼓励广大成员认真工作的同时,更鼓励各位成员努力发扬“工作学习两不误,学习带动工作,工作促进学习”的精神。
对成绩优异,进步明显的成员,经调查核实后,视情况给予5分加分,成绩退步较大且不思进取的,经调查核实后,给予5分减分,成绩后退严重以及出现挂科者经学院觉得后取消其任职职格。
3、其他考核
1、全体学生会成员,凡有违反校规校纪者,或被学院通报处分者,撤销其学生会职务。
2、能对学生会工作提出号的建议或意见或收集对学生会进步有帮助的,给予加5分,必要时进行公开表扬或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注:
1、每月对个人成绩汇总,下月成绩以上月的成绩为基准分进行累加至学期末。
2、学期末对部门成员成绩汇总,成绩积分95分以上者为s级,94-90分为a级,89-85分为b级,84-80分为c级,79-75为d级,65分以下成员,取消学生会任职职格。
a级以上含a级个人有资格参评院级先进个人。
说明:
1、主席团成员考核在指导教师监督下,由办公室执行考核方案,学生会干部考核在主席团监督下,由办公室执行考核方案,各部成员由部长协助办公室管理,加分、扣分必须按规定严格执行。
2、学生会成员的考核由以上工作、学习、附加三方面总和而成,设基础分70分,每月进行分数统计,并在月末学生会例会上通报。
最后,以上制度要求各部门积极配合,加强合作,努力使学生会走向制度化、规范化,使学生会真正做到外树形象,内重建设
第4篇 g高校学生会规章制度
大学学生会日常工作制度
**大学大学生联合会(简称学生会)是**大学校党委领导和团委指导下的正式规范的校级学生组织。为保证其工作切实有效地开展,使工作机制更系统化、条理化、规范化,特制定此日常工作制度如下:
1、学生会工作直接受校党委领导,团委指导;
2、学生会采取民主集中制原则。日常工作由主席领导开展,各部门密切配合,团结协作。重大事务则以例会形式汇报、讨论并决议;
3、各部门在组织大型活动前,需由部长向主席上交书面报告(包括活动的目的、形式、内容、时间、地点等),主席团审核通过后方可开展。活动结束后,各部门部长要及时整理活动材料,作出相应总结(包括打印文档和文本文档)并交由办公室进行统一备案;
4、学生会应定期召开全体例会,处理相关事务;
5、学生会组织的内部活动,各成员应积极参与,如无特殊情况务必按时到场,不能到场者须提前向办公室请假说明缘由;
6、学生会各成员在工作时段应佩戴工作证,接受广大老师同学的监督。工作期间要严肃认真,尽职尽责,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严禁将非学生会成员带入学生会;
7、学生会各成员的综合表现情况将由办公室做统一详细的记载,严格依据《大学大学生联合会考勤制度》、《大学大学生联合会值班制度》、《大学大学生联合会例会制度》、《大学大学生联合会干部考核制度》等进行评估,并做出相应的奖惩;
8、上述各制度由办公室监督执行。
大学学生会值班制度
为增进与广大师生的交流,促进学生会的发展与进步,保证各项活动的顺利进行,服务广大师生,特制定值班制度如下:
1、校学生会日常值班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晚7:00——9:00,办公地点为长江大学大学生联合会办公室;
2、值班内容为:收取并整理相关文件资料,接待来访人员,并认真填写值班登记表,做好各项事务的相应记载;
3、值班工作负责人为值周部长和值班部长。值周部长负责定时对值班工作进行安排、检查及指导。值班部长负责值班期间日常事务的处理与登记;
4、值班考勤由值班部长负责,因故需要请假者应亲自向值班部长说明情况或与其他同事协商调换;
5、值班期间,值班人员应佩戴工作证,穿戴得体,礼貌待人,保持办公室的整洁和安静;
6、值班期间外借学生会内部物品时须按要求在物品借出表上做好相关记载,并及时收取;
7、值班人员遇到无法处理的事情应及时向值周部长汇报获取指示;
8、校学生会办公室电话〈8060446〉用于学生处理日常事务,值班人员应认真接听并记录,严禁公话私用;
9、值班结束后,值班人员应整理并打扫办公室,得到值班部长准示后方可离开办公室,最后离开办公室者负责关闭所有用电器电源,关闭门窗;
10、零点教室的值班工作严格按照零点教室值班制度执行。
第5篇 学生会规章制度范本
学生会规章制度范本(一)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学生会是在中国共产党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委员会领导下,共青团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委员会直接指导帮助下,依照法律法规、学院规章制度和本会章程独立自主开展工作的学生群众自治性组织。本会的一切权力属于全体会员。会员行使民主权力的机构是全校学生代表大会。
第二条、学生会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同学德、智、体全面发展,以“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为宗旨,以“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为基本原则,以学习为中心,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和社会服务,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参与学院发展建设,把握大局,维护校园稳定,坚持“求实、创新、精干、高效、服务、一流”的工作态度,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朝着“创建一流大学学生会”的目标努力奋斗。
第三条、学生会的基本任务:
1、代表和维护广大学生的正当权益和要求,热情为同学服务,为学院有关部门与广大同学的联系提供沟通平台,通过正当渠道反映同学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协助和促进学院的教育和管理工作,并参与学院涉及学生有关事务的管理工作。
2、根据会员的需要,开展多种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活动,积极维护会员利益,为会员提高民主素质、树立科学精神和全面成才创造良好条件。
3、维护校规校纪,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组织同学开展学习、科技、文体、勤工助学、社会实践等活动,促进同学全面发展。
第二章 学生会成员
第四条、凡安阳工学院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的同学,不分民族、性别、宗教信仰均为本会会员。
第五条、会员的基本权利:
1、有平等的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有权通过各种正当途径和方式对学生会的工作进行讨论、批评、建议等。
3、有权参加本会组织的活动。
4、有申请仲裁的权利。
第六条、会员基本义务:
1、遵守国家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遵守校纪和校规,遵守本会章程。
2、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学院及本会的权利,不得妨碍他人行使权利。
3、支持本会各级组织的工作,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种活动,执行本会的决议,努力完成本会委托的工作,维护本会的荣誉。各级学生会干部除履行会员的义务外,必须做到作风正派,努力学习,热心为同学服务。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一节 基本组织制度
第七条、学生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学生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各级学生组织机构的职权划分,应在校学生会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基层学生组织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原则。
第八条、学生会干事由学生会通过面试、试用等一系列程序产生,产生办法等各项事宜由学生会委员会具体制定执行。
第九条、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学生会是一个统一组织,学生会任何下属组织、基层组织职能部门都无权制定、修改、解释学生会章程。基本制度的解释权归院学生代表大会或者全体学生代表大会和校学生会委员会拥有。基本制度的修改经过院学生代表大会或者全体学生大会三分之二以上代表通过后,三日内报校学生会,经校学生会批准后生效。
第二节 全体学生代表大会
第十条、全校学生代表大会(简称学代会)是本会最高权力机关和领导机关。学代会闭会期间,由新产生的学生会委员会主持日常工作,代行全校学生代表大会的权利。
第十一条、学代会每三年召开一次,在不召开学代会年份根据“学生会中期调整办法”对委员会进行中期调整。在特殊情况下,经学生会三分之二以上当选代表通过后,可以召开。
第十二条、大会实行差额选举及无记名投票制,全院学生代表大会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当选代表参加才能召开。
第十三条、全校学生代表大会行使以下权利和义务:
1、就上一届学生会委员会所做工作报告进行质询、审议和批准,就学代会职权范围提出议案。所有议案应于学代会召开一周前向筹备委员会提出,并由大会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议程:未列入议程之议案,由新一届常委会负责答复。
2、讨论和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与任务。
3、制定和修改本会章程。
4、选举新一届学生会委员会。
5、倾听会员呼声,反映会员意见。
6、决定应当由全院学生代表大会决议的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四条、本章程的修正需经学代会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表决其他问题时,需经全体代表人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第十五条、全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由学生会各级基层组织民主选举产生,任期两年。学生代表必须是本会会员。各系级代表名额根据各院学生总数按比例分配。其他选举程序及办法等各项事宜另行规定。
第三节 校学生会委员会
第十六条、全校学生会委员会由常务委员、委员和候补委员组成,是全校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最高权利机关。在全校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决议,决定学生会重大事项,对全校学生代表大会负责。
第十七条、每届学生会常务委员由全校学生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在必要时由主席团提名经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批准通过可增补一定比例的常务委员、委员、候补委员。普选产生的常务委员、委员与增补产生的常务委员、委员拥有同等权利,履行同等义务。
第十八条、全校学生会委员会选举主席一人;经主席提名,选举副主席若干人;经主席提名选举、批准、任免学生会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及其他负责人。
第十九条、委员会工作职责:
1、制定、执行每届纳新工作计划;
2、筹备下届学代会的召开,向学代会做工作报告;
3、向下一届学生代表大会推荐一定比例的学生代表及委员候选人;并直接当选为下一届学生代表大会代表;
4、领导学生会各系(院、区)分支委员会。
5、决定学生会常设职能部门及其职权,经过学生会委员会多数通过可增减学生会下设职能部门。
6、对学生会全体会员中的优秀积极分子有表彰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对严重破坏本章程的会员有批评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并拥有采取进一步措施的权利,必要时,可以开除出学生会。
7、学生会委员会十人以上委员联名可对学生会主席提否决案,经学生会主席团三分之二多数通过,并经学生会委员会三分之二多数通过可以罢免学生会主席。
8、学生会委员会十人以上委员联名或学生会秘书处可对学生会主席团其他成员提否决案,经学生会委员会二分之一通过,并经学生会主席批准后可以罢免“被否决人员”职务。
9、决定学生会其它重大事宜。
第二十条、学生会委员会常设办公室、学习部、体育部、文艺部、外联部、女生部、生活部、纪检部、宿管部共九个部门。各部、室、设部长或主任一名、副职若干人、干事长若干人。各职能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下设具体工作组织,经学生会委员会批准后生效。
第二十一条、学生会各部门要积极配合学院其他部门的工作。
第四节 学生会委员会主席团
第二十二条、全校学生会主席团是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学生会最高行政机关,领导学生会开展工作;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组成,主席团实行主席负责、共同领导的原则,其决定重大事项实行表决制;主席团各成员对学生会全部工作拥有平等的批评、建议、提议权。
第二十三条、学生会主席是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学生会最高领导者。
1、负责学生会重大工作的决策;
2、负责对学生会常委、委员、候补委员等学生会干部的考察监督,由主席提议,经学生会二分之一以上多数通过可罢免任命主席团成员职务(但要遵守本章程其它相关规定),经主席团三分之二多数通过可以任免全校学生会委员会其它成员的职务,经全校学生会批准通过可以任免其他学生会学生干部的职务;
3、负责学生会后备干部的考察培养并于学期末写出各位委员的工作鉴定;
4、当学生会主席需要请假时,由学生会主席向学生会主席团书面指定代理主席一名,代理主席原则上应是主席团成员。
5、当学生会主席非正当离职时,主席团向学生会委员会提名候选人一人,经其三分之二通过后生效。
第五节 学生会基层组织
第二十四条、班委会是学生会的基层组织,在学生会各分会领导下,在团支部密切配合下主持班级工作。班委会经全班同学民主选举产生。由班长、副班长、学习委员、文体委员、生活委员等组成。每届任期一学期,可连选连任。
第二十五条、宿舍是学生学习和休息的基本单位。宿舍设宿舍长一名,负责本宿舍学生的安全、纪律、卫生等事宜工作,接受校宿管中心、学生社区自律委员会、系(院、区)学生会领导。
第二十六条、学生会机构性社团是学生会工作活动组织,受共青团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委员会及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学生会的领导,同时遵守院团委关于社团管理的规定。学生会机构性学生组织受学生会委员会各职能部门的领导及业务指导。各社团秘书长由学生会常务委员兼任。根据工作需要,可聘请专业老师或者部门等做业务活动的指导和顾问。社团章程解释权归社团全体委员大会及社团秘书处共同拥有。社团章程修改后经其业务指导单位批准和院团委审定后方可生效。其他规定适用于叙述会关于机构性社团的管理条例。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解释权和修改权归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学生代表大会暨学生会委员会所有。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文章结构依次是章、节、条、款、目。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自学生代表大会通过之日起开始实施
学生会规章制度范本(二)
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证学生会工作正常顺利地开展、加强学生会的内部管理、提高学生会干部的思想素质和工作能力、强化学生会组织建设,特制定本条例。学生干部是学生中的先进分子和骨干,要热心为同学服务,关心他人,主动维护广大同学的利益,在各方面做青年学生的表率。
第二章 例会制度
例会是学生会工作组织和自我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会议可以及时的制定安排和总结工作,并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传达学校的工作安排和有关通知精神。
例会或者会议参加者必须履行好的职责:
(一)提前三分钟到会,不迟到、不早退、不旷会。
(二)请假必须得到主席团或办公室的批准,不得由他人代请。
(三)按会议通知内容的要求,积极准备,会上踊跃发言,缩短会议时间,提高会议效率。
(四)出席会议时全体到会成员必须自带笔记本和笔,并做好会议记录。
(五)各部门召开本部会议时必须有主席团成员在场。
第三章 工作制度
(一)各部在学期初第一次例会时,拟一份本学期总体工作计划交办公室。
(二)各部在学期末,拟一份本学期工作总结交办公室存档。
(三)各部组织活动前两周交工作计划,活动结束后三天之内交工作总结。
(四)各部门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制定的工作程序组织各项工作。
(五)各部门必须积极协助活动主负责部门开展活动,对主席团分配的工作必须认真负责的完成,不得拖延。
(六)办公室负责弄好电子档案制度,把一切书面文件进行电子存档,以便日后保存和调动。
(七)各部工作计划、总结等文件,要求字迹工整、内容合理、切实可行。
第四章财务制度
(一)学生会经费在学校、团委的监督下支配。
(二)学生会是为同学服务的组织,经费和收入都要用在为同学服务这一目的上。
(三)学生会开支由主管老师和主席团审核、批准、报销。
(四)学生会大型活动经费应当在活动前制作经费预算表交学生会办公室备案。活动结束后应将制作经费结算表并附发票或收据交学生会办公室,由组织人员和指导老师进行审核。
(五)学生会各部门的报销凭条一律采用发票,不得乱报或虚报金额,任何活动的经费使用都必须在活动开展前的计划书上打出经费预算,以节约高效为宗旨。报销发票须有所报销活动、报销部门、报销日期,经手人、负责人、主席的签名,并努力做到少用钱、不乱花钱。报销须严格执行财务纪律。
(六)学生会各项活动的主要负责部必须本着实事求是、节俭的原则制作经费预算。活动过程必须严格按照预算运用经费,活动实际经费不得超出预算经费。如在活动开展中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增加活动经费,必须报主席团批准。
(七)学生会搞的任何活动的帐目应清楚明了,由 指导老师 审查。
第六章 奖惩制度
(一)为加强学生会自身建设,调动广大学生会成员的工作积极性,同时使各成员严格要求自己,特定本制度。
(二)奖惩标准如下:
(1)每月评出优秀干事、优秀部长、优秀部,以平时表现和工作能力等为依据被评为“优秀干事”。
(2)惩罚
① 凡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给予全会通报批评:
a 一次未完成布置任务者
b 开会不认真者
②凡出现以下情况者开除:
a 内部搞分裂,搞帮派,不团结他人,影响工作开展者
b 言行严重败坏学校、学生会形象者
③考试违反纪律或作弊者,一经查实,自动退出学生会。
(三)学生会评优制度
(1)每月进行一次评优活动,各部由部长及副部长确定两名优秀干事人选,部长及副部长评优由主席团成员负责。
第十章 附则
(一)本制度由 合肥 市 蜀山 区 第五十中学 学生会主席团负责解释,并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和修改。
(二)学生会各级组织可制定有关工作制度,但不得与本制度相抵触。
(三) 本制度由公布之日起实施。
合肥市第五十中学 学生会主席团
第6篇 外国学院学生会规章制度
一、学生会工作的基本原则
1、坚持服从党委领导、接受团委指导和维护学生利益的原则。
2、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3、坚持群众性原则。
4、坚持团结和引导、寓教于活动之中的原则。
5、坚持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促进同学全面发展原则。
二、学生会工作基本形式
1、会议。学生会通过召集各种会议,如学代会、班长联席会议、全委会、主席会议、工作全会等,讨论和研究日常工作中重大问题和事宜。
2、活动。开展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文化、学习、文娱、体育等活动,寓教于活动之中,寓娱乐于活动之中。
3、团体、兴趣小组。以丰富同学的课余生活,创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促进同学的成长和成才。
4、社会实践。包括组织参观、访问、考察、生产劳动、科技文化服务、勤工助学等活动。
5、其它。通过各种正常的渠道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维护和代表同学利益,配合学院相关部门进行一些日常管理工作。
三、学生会工作的基本方法
1、发挥舆论导向作用、运用各种有效宣传形式,在同学中倡导和培养良好的学风,校风,为同学的成才和健康成长创造良好外部环境。
2、以丰富、有效活动作为工作的载体,寓教育和娱乐于活动之中。
3、运用榜样的力量和激励的办法在实际工作中注意以身作则,注重发现和培养典型,为同学指名努力的方向,并推动学生会工作。
4、贴近同学,与他们产生思想和感情上的共鸣,在坚持原则的基础上真正代表同学的利益,切实地为广大同学服务。
5、抓住规律,循序渐进;分层次、有针对性开展活动;坚持充分发挥民主和群众性,调动同学自身的积极性。
四、安徽外国语学院学生会的基本任务
一、围绕学院党委中心工作及学院各阶段工作重点,在院团委和有关部门指导下开展全院性的学生工作。
二、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组织同学开展学习、科技、文体、社会实践等多种活动,引导学生刻苦学习、勇于实践、奋发成才。
三、维护校规校纪,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促进同学之间、同学与教职员工之间的团结,协助学院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
四、组织同学开展勤工助学、公益劳动等自我服务活动,协助学院解决同学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五、沟通学院党政与广大同学的联系,通过学院各种正常渠道和适当的方式,反映同学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参与涉及学生的学院事务的民主管理,做到上情下达和下情上报,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
五、安徽外国语学院学生会工作制度
1、学生会全体成员必须履行团委规定的各项职责和工作制度,积极配合并做好院团委开展的各项工作任务。
2、学生会成员在开展各项工作中,必须以热情的服务态度、文明的言行举止来对待他人。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奉献的精神来做好各项工作。
3、学生会成员在召开会议时,不得迟到或早退,有事者必须向办公室主任请假并说明原因。
4、学生会成员在值勤时,要严格遵守学生会的值勤制度,不得无故缺席,不得迟到或早退。
5、各部门要服从团委、学生会主席团的安排,有责任、有义务完成团委、主席团安排的各项任务。
6、各部门之间要相互协调,积极配合、团结一致。各部门负责人要率先垂范,调动各成员的积极性,共同处理好学生会各项事物。
7、对于学生会成员工作认真负责、态度端正,并积极参加各项活动者,将给予表彰。若出现作风不正或不认真负责者,在全体会议上,将进行点名通报批评乃至除名。
六、安徽外国语学院学生会干部守则
为加强对学生干部的规范化管理,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以下守则:
1、学生会干部是院学生会骨干力量,必须是品学兼优,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的优秀学生。
2、学生会干部要求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积极参加政治学习,不断提高思想觉悟和思想层次。
3、遵守学生会章程和一切规章制度,模范执行各项决议。
4、严格遵守校纪校规、校园管理、学生宿舍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做遵纪守法的模范。
5、恪守学生会内部纪律,按时参加例会和其他会议,做到准时到会,不无故缺席,不中途无故退场。
6、学生会干部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对专业课要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做到学习、工作两不误;学生会干部在做好院学生会工作的同时,也要处理好学生会工作与系、班级工作的关系,处理好与广大同学的关系,以身作则,在校风、学风建设中起表率作用,在同学中树立威信。
7、学生会干部要定时主动向各部、办公室负责人及副主席、主席汇报思想和工作状况,及时反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
8、学生会各成员要做到分工明确,力戒职责不清、互相推诿,工作要尽职尽责,准确及时。
9、学生会干部换届时,原有的各种文件资料、办公用品须在学生会办公室、院团委的监督下交换。原成员须向新成员介绍过去工作情况,并对其工作提出建议。
10、凡受过院内、团内、党内处分的学生在未撤销处分之前不得担任学生会工作。(除有突出专长,经院党委、团委同意担任学生会工作的同学外。)
七、安徽外国语学院学生会干部考核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学生会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提高学生会干部的工作能力,建设一支良好的学生骨干队伍,更好地开展各项工作,更好地发挥学生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根据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生会干部的任职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 (二)遵守院规院纪,无受任何纪律处分的不良记录。
(三)承认并自觉遵守《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安徽外国语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章程》。
(四)热爱学生会工作,工作积极性高,具有为同学服务的意识和奉献精神,具有较强的团队精神和群众基础。
(五)有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组织协调的能力,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较强,工作认真负责。
(六)学习成绩优良,在班级排名位居前20名;身体健康。
(七)其它竞聘学生会干部应该具备的条件。
第二章细则
第三条学生会干部考核实行百分制,凡符合以上条件(总则)的学生会干部,可以获得基本分90分,考核总分等于基本分加奖惩分。学年末由办公室汇总统计,作为学生会干部考核依据。全年累计超过三次无故缺席者,取消考核资格。
第四条关于安徽外国语学院学生会干部考核细则(见附件)
第五条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八、安徽外国语学院学生会会议制度
为保障会议能顺利、高效的进行,达到预期目标,保证我院学生会正常运行,特制定如下会议制度。院学生会所有成员必须严格遵守会议制度,并且有维护制度尊严,保证制度实施的职责。
一、会议的组织安排
1、为使各项活动顺利进行,学生会将定期、不定期地召开工作会议。
2、会议由学生会办公室负责记录、考勤。
3、会议通知后,与会人员须按时到会,如有特殊情况,干事或副部长可在会议前以书面形式向各部部长请假, 各部部长向分管副主席请假,副主席向主席请假,书面材料交至办公室备案。
二、会议形式
1、常委会例会:定于每周的星期三中午一点学生会办公室召开,各常委会成员应准时参加。
2、全委会:时间地点会议前通知,所有学生会成员应准时参加。
3、各部门内部工作会议: 各部门部长安排本部不定期召开会议,时间地点自定并做好会议记录。
4、不定期会议:由主席召集所需成员召开,对临时任务和紧迫问题给予布置和解决。
三、会议记录和监督、检查
1、会议内容由办公室负责记录和整理。
2、三次无故不到者将提出警告批评,屡教不改者将除名,并交至院团委备案。
四、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安徽外国语学院学生会工作意见(试行)
为了完善学生会内部管理,强化纪律意识,形成良好的工作作风,提高学生会工作效率,切实更好地服务于广大同学,特制定以下工作意见:
一、端正工作思想,牢固树立“服务于同学、服务于学院、服务于社会”的坚定信念。
牢记服务宗旨:热情服务,虚心谨慎,乐于奉献,以诚待人。
三、严肃工作纪律,准时参加学生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准时出席学生会召开的各项会议,有事必须请假。
四、明确工作职责,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做细做实各项任务。
五、增强协作意识,各部门之间、各成员之间要紧密团结、密切合作,上下一条心,拧成一股绳。
六、维护组织威信,严格要求自己的言行举止,自觉树立学生会干部的良好形象,积极工作,努力提高学生会组织的威信。
七、拥护“适人适位”,以学生会工作大局为重,以发挥自己的最大潜能为主,既要勇于担负重任,更要勇于让贤。
八、密切联系各班委会及广大同学,收集整理多方意见,用于指导工作。 九、拥护奖惩措施,对在工作中高度负责、勇于创新、功绩显著者,除在全会上通报表扬外,还要报请院团委颁发相关荣誉证书;对在工作中玩忽职守,不遵守工作纪律,对学生会的权威及名誉造成重大损失者,将视情节严重,报请院团委分别给予通报批评、警告,直至辞退处分。
十、此工作意见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7篇 高校学生会规章制度
大学学生会日常工作制度____大学大学生联合会(简称学生会)是____大学校党委领导和团委指导下的正式规范的校级学生组织。
为保证其工作切实有效地开展,使工作机制更系统化、条理化、规范化,特制定此日常工作制度如下:
1、学生会工作直接受校党委领导,团委指导;2、学生会采取民主集中制原则。
日常工作由主席领导开展,各部门密切配合,团结协作。
重大事务则以例会形式汇报、讨论并决议;3、各部门在组织大型活动前,需由部长向主席上交书面报告(包括活动的目的、形式、内容、时间、地点等),主席团审核通过后方可开展。
活动结束后,各部门部长要及时整理活动材料,作出相应总结(包括打印文档和文本文档)并交由办公室进行统一备案;
4、学生会应定期召开全体例会,处理相关事务;
5、学生会组织的内部活动,各成员应积极参与,如无特殊情况务必按时到场,不能到场者须提前向办公室请假说明缘由;
6、学生会各成员在工作时段应佩戴工作证,接受广大老师同学的监督。
工作期间要严肃认真,尽职尽责,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严禁将非学生会成员带入学生会;
7、学生会各成员的综合表现情况将由办公室做统一详细的记载,严格依据《大学大学生联合会考勤制度》、《大学大学生联合会值班制度》、《大学大学生联合会例会制度》、《大学大学生联合会干部考核制度》等进行评估,并做出相应的奖惩;
8、上述各制度由办公室监督执行。
大学学生会值班制度为增进与广大师生的交流,促进学生会的发展与进步,保证各项活动的顺利进行,服务广大师生,特制定值班制度如下:
1、校学生会日常值班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晚7:00——9:00,办公地点为长江大学大学生联合会办公室;2、值班内容为:收取并整理相关文件资料,接待来访人员,并认真填写值班登记表,做好各项事务的相应记载;3、值班工作负责人为值周部长和值班部长。
值周部长负责定时对值班工作进行安排、检查及指导。
值班部长负责值班期间日常事务的处理与登记;
4、值班考勤由值班部长负责,因故需要请假者应亲自向值班部长说明情况或与其他同事协商调换;
5、值班期间,值班人员应佩戴工作证,穿戴得体,礼貌待人,保持办公室的整洁和安静;
6、值班期间外借学生会内部物品时须按要求在物品借出表上做好相关记载,并及时收取;
7、值班人员遇到无法处理的事情应及时向值周部长汇报获取指示;
8、校学生会办公室电话〈8060446〉用于学生处理日常事务,值班人员应认真接听并记录,严禁公话私用;
9、值班结束后,值班人员应整理并打扫办公室,得到值班部长准示后方可离开办公室,最后离开办公室者负责 所有用电器电源, 门窗;
10、零点教室的值班工作严格按照零点教室值班制度执行。
第8篇 z中学学生会规章制度模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中学学生会是在学校团委领导下,学校全体学生的群众性组织。学生会接受政教处的管理、指导,协同学校少先队大队开展工作。
第二条 主要任务
①认真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促进全校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帮助学生培养自学、自治、自理的能力和自尊、自强、自立、自爱的精神。
②以各种切实可行、生动活泼的形式,对学生开展德育活动,帮助学生进步、成才。
③做学校党政领导联系同学的桥梁和纽带,在维(请注明本文转自写作频道)护国家、集体利益的同时,积极维护学生的正当利益,竭诚为同学服务。
④开展健康有益的课外活动。加强校际及社会的横向联系,广交学友,共同进步。
⑤加强同学间的团结,协调各年级和各班同学间的关系。在团委、政教处指导下,积极开展各项有益学生身心健康的活动,为净化、美化校园做贡献。
⑥促进学生和教职员工间的团结。协助学校巩固良好的教学秩序,建设我校富有特色的优良校风。
第二章会员
第三条 凡在我校就读的学生,均可成为学生会会员。
第四条 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①对本会的各项工作有参与、建议和批评的权利。
②有选举和被选举的权利。
③对本会各项工作有提出质询的权利。
④有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的义务。
⑤有向本会反映工作情况,帮助收集资料、传达精神、沟通信息的义务。
⑥有接受并完成本会委托的各项工作的义务。
⑦有向本会交纳会员费的义务。
第三章组织和职权
第五条 本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六条 本会的权力机构是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每年举行一届,每学期开始举行例会一次,特殊情况可提前或推迟召开。
第七条 学生代表大会职权
①听取和审查学生会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②讨论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和工作任务。
③制定、讨论和修改本会章程。
④选举产生学生会委员会。
第八条 学生会委员会职权
①选举学生会主席1人、副主席2人。
②任命各部部长1人、副部长2人。
③召集学生代表大会。
④在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学生代表大会决议,决定学生会重大问题。
⑤审批学生会委员会工作。
⑥每学期初召开一次会议,由学生会主席负责召集。
第九条 学生会委员会日常办事机构为学生会办公室。其职权:
①主持学生会日常工作。
②负责召集学生会委员会会议。
③协助学生会主席在学生会委员会会议和学生代表大会上报告工作情况。
④办公室由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兼任主任、副主任。
第十条学生会下设学习部、宣传部、文体部、生活部、纪律部、女生部、社团部等7个部,各部设正部长1人,由委员担任,各部设干事5——7人。
(一)学习部
1、了解学生对教学的意见,及时向教务处反映。
2、组织开展有利于学习的各种活动,如配合各学科进行竞赛、学习经验交流等。
3、定期向学生会主席汇报学生动向和情况。
4、进行专业知识宣传,促进学生学习。
(二)宣传部
1、充分利用广播、黑板报、校刊等宣传阵地宣传党的教育方针,以及党的路线和政策等。
2、宣传班级和个人在学习、生活作风、组织纪律、文
体活动、文明礼仪、班级日评比活动以及劳动等方面的好人好事。
3、宣传部可分设广播组和校刊组。广播组要按时放广播,校刊组要定期出校刊。
4、定期召开各班宣传委员会议,根据形势发展研究安排布置当前宣传内容或采取的形式。
5、定期检查各班宣传工作。
(三)文体部
1、定期召开各班文体委员会议,了解各班文体活动情况,负责联系解决学生文体活动的困难。
2、积极组织同学,开展各式各样的文娱、体育活动,活跃学生的课余生活。
3、组织各班学生坚持“班班有歌声”活动,并定期检查评比。
4、抓好“两操”,对纪律松懈,经常无故不上操和不参加体育活动的班级和同学,给予教育与批评。(四)生活部
1、定期召开各班生活委员会议,了解或征求同学们在生活中的实际困难、问题和意见,研究解决办法。
2、配合学校搞好食堂的饭菜质量的监督,改善学生的生活。
3、负责检查督促各班搞好教室,包干区及宿舍内外环境卫生。
4、负责学生会的经费和收入及预决算等工作。
(五)纪律部
1、定期召开各班纪律委员会议,了解各班纪律状况。
2、负责检查学生行为规范,开展值勤、护校,整顿校园治安。
3、派出学生会成员进值日打分,将分数汇总报政教处。
(六)女生部
1、主管女生日常学习生活事务。
2、关心维护女生的合法权益,及时了解女生思想动态。
3、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有益女生身心的相关活动。
(七)社团部
1、根据学校总体要求、结合初中学生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社团工作计划,选择适宜的社团活动及内容。
2、负责全校学生社团的组织管理,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随时向学生会主席、副主席、校团委汇报社团活动。
3、培养优秀的社团干部,并注意调动社团干部,提高社团干部整体素质。
4、引导社团动向,规范各社团的制度、活动,调动各社团的积极性,使各社团在统一管理下有序的开展工作。
5、指导社团与校内外各社团之间的沟通与联系,听取、反映和解决各社团的难题和要求,负责布置、安排、监督我校的社团活动。
6、努力开展各项有特色的社团活动,承担学生会分配的科技文化活动,使社团部工作开展得丰富多彩、有声有色。
7、协助其他部门开展工作。
第十一条 学生代表产生的方法
①学生代表由学生选举产生,学生代表代表学生。
②学生代表由班级的学生民主选举产生,每班3人。
③学生代表应能尽职尽责,做好上传下达的双向交流工作。
第十二条 学生会工作制度
1、班委会是本会的基层组织。班委会在班级民主选举产生,任期一学年,可连选连任。班委会设班长、团支书、学习委员、卫生委员、生活委员、文艺委员、体育委员、纪检委员等。班委会应团结全班学生,保证学生会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依照学校规章和班委会工作条例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2、学生会重要会议应争取学校领导或有关部门参加指
导。
3、在正常情况下,每周召开例会一次,检查和布置工作。特殊情况例外。
4、各部要积极配合,各负其责,积极大胆开展工作。各部委员会由部长临时确定召开时间,争取主席、副主席参加,必要时可要求学校有关部门领导参加。
5、学生会制定值周制度,各部在搞好本部工作的前提下,都有义务参加值周。值周工作从各部选择有能力的成员参加,经过培训后分成若干个值周小组,实施学生会制度的细则,其职责是:
(1)认真检查登记各班每天的出勤、纪律的打分。
(2)检查纪律、检查卫生、监督检查班集体和个人的违纪情况。
(3)配合学校维护校纪、校风。
(4)每周五各部检查统计总结评比结果,上报学生会主席,由主席或副主席报学校值周教师或领导。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三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于陶村中学党支部。
第十四条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开始实行。
第9篇 学生会规章制度章程格式
所谓无规矩不成方圆,进入学生会就要遵守一定的规章制度,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学生会的规章制度章程,希望对大家有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实现对学生会成员的科学管理,使学生会工作走向规范化,有效发挥学生会在学生工作中的作用,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学生会干部管理制度坚持为同学服务的宗旨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第二章义务和权利
第三条学生会干部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密切联系学院和同学,倾听意见,接受监督,努力为同学服务;
(二)模范遵守校规、校纪和本会章程;
(三)维护学院的荣誉和利益;
(四)努力工作,服从命令,尽职尽责,互相协作。
第四条学生会干部享有下列权利:
(一)对本会工作进行讨论并提出批评和建议;
(二)参加本会的各项活动,享受福利待遇;
(三)获得履行职责所应有的权利;
(四)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辞职。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五条本会机构由主席、副主席、办公室、学习部、生活部、体育部、文艺部、宣传部组成。
第六条各机构主要职能:
(一)主席:全面负责学生会的工作;负责召集学生会部长会议和全院班长会议;负责学生会各职能部室学生干部的提名任命;代表学生会参加学联联席会议;负责向院党总支、团总支汇报工作。
(二)副主席:协助主席开展工作;分管若干部室的工作;
主席职务空缺时,代理主席开展工作。
(三)办公室:协助主席、副主席处理学生会日常事务;负责学生会的档案管理;负责团总支、学生会干部的考勤,并协调各部开展工作。
(四)学习部:在全院学生中倡导良好的学风,及时了解并和学院有关部门反映同学们在学习方面的意见和要求;组织开展有关文化、科技学术活动,引导全院同学全面发展。
(五)生活部:协助学校、学院搞好有关学生生活方面的各项工作,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广大同学的意见和要求;配合校学联和院学生工作部门做好全院学生宿舍管理和卫生评比、检查工作;协助校有关部门维持学生正常的生活、学习秩序;负责全院学生各类补助的发放工作;组织发放助学贷款。
(六)体育部:倡导全院同学积极参加体育锻炼,组织他们参加各类体育活动和比赛;及时做好我院各类运动员的选拔和培养工作;负责检查和监督全院各班的早操出勤情况。
(七)文艺部:积极组织全院同学开展各类文娱活动,丰富广大同学的课余生活。
(八)宣传部:配合院团总支、校学联做好各项宣传教育工作,并做好学生会各项活动宣传工作。
第七条因工作需要,增设、减少或者变更机构或职位时,应报学院团总支批准。
第四章录用
第八条本会所有职位均采取公开面试、严格考核的办法,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择优录用。
第九条竞选学生会干部,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要求进步,遵纪守法,无处分;
(二)有良好的人际关系,愿为广大同学服务;
(三)有责任心,工作能力突出,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
(四)学习成绩良好,无考试不及格现象;
(五)竞选主席、副主席,一般应具有一年以上学生工作经验,组织、决策能力强,富有创新精神,在同学中具有较高威信;
(六)特殊职位的技能要求。
第十条学生会换届在新学年第一学期进行。
第十一条录用学生干部应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发布录用公告;
(二)由自荐人提交申请书;
(三)进行资格审查;
(四)对审查合格者进行公开面试;
(五)对面试合格者进行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等方面的考核;
(六)通过考核后,主席、副主席由团总支书记正式任命,部长、部员由主席正式任命。
第十二条新录用的学生会干部,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第十三条在特殊情况下录用人员,经团总支批准后可简化程序。
第十四条本会的录用工作由团总支负责组织。
第五章考核
第十五条学院团总支按照管理权限,对学生会成员的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第十六条对学生会成员的考核,应坚持公正客观的原则,实行领导考核与同学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学期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作为学期考核的基础。
第十七条学期考核先由个人总结,再由主管领导在听取同学意见的基础上写出评语,确定考核等级,并将结果填入学生干部考核表。
第十八条学期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考核结果通知本人后,如本人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报团总支申请复核。
第十九条学期考核结果作为对学生会干部的奖惩、辞退和调整职务的依据。
第二十条考核内容:
(一)政治素质,行为表现。自觉学习政治理论,拥护党的领导,思想上进,遵纪守法,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在同学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二)工作态度。牢固树立为同学服务的思想,工作积极主动,尽职尽责,有强烈的责任感,能以大局为重;
(三)工作能力。熟悉本职工作,决策能力强,工作方法灵活多样,按时完成任务,不弄虚作假。
(四)协调协作能力,群众基础。互相团结,善于协作,无私奉献,不计较个人得失,在同学中威信高;
(五)工作业绩。工作成效显著与否,组织参加各类活动成绩如何。
第六章奖励
第二十一条学院团总支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工作人员给予奖励。对其奖励,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十二条对工作成绩优异的学生干部,在评选优干和单项奖学金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并在毕业时的综合测评中适当加分。
第七章纪律
第二十三条学生会干部必须严格遵守纪律,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玩忽职守,贻误工作;
(二)弄虚作假,欺骗领导和同学;
(三)行为有损学院的荣誉和利益;
(四)多次无故缺席学生会例会;
(五)其他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
第二十四条学生会干部有本条例第二十三条所列的违纪行为,团总支、学生会将视其程度给予警告、降职使用直至开除的处分。
第八章辞职辞退
第二十五条学生会成员因各种原因辞职,应向学生会提出书面申请;学生会应在两周内予以审批。审批期间,申请人不得擅自离职。
第二十六条学生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
(一)在学期考核中,连续两次被确定为不称职的;
(二)不能胜任现任工作的;
(三)学习成绩有不及格的;
(四)严重违反本会纪律的。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条例由团总支、学生会负责解。
第二十八条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组织委员:负责全院团员档案管理、组织关系转接、团费收缴及团员的民主评议及'评优'工作;负责院团总支工作档案管理。
宣传委员:负责全院团员青年思想教育活动及团课等的组织,安排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