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安全生产规章管理制度
1、由安全科负责制定安全生产规章管理制度,经安全生产副厂长审核,讨论通过后交厂长审批,通过后签署下发。
2、本厂的各级领导人员在管理生产的同时,必须负责管理安全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3、将本厂制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分发到有关部门和员工,根据内外部条件的变化,及时修订或废除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4、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和评审要有员工代表参加,并每年评审一次,对不符合部分进行修订、废除。
第2篇 生产规章制度
生产规章制度
为了规范村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特制定以下条例。
一、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1、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村主任
副组长:分管安全的村两委副职或委员
成员:村两委副职、委员或村民小组长
安全员:专(兼)职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积极贯彻执行上级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年度工作。
2、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分析全村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和部署全村安全生产工作,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3、负责协调村义务消防队、安全工作人员参加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4、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二)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职责:
1、村委会主任是全村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辖区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各项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
3、了解掌握本村安全生产管理状况,建立安全网络,落实安全资金。
4、定期听取安全工作汇报,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协调解决本村内的事故隐患。
5、本村内发生伤亡事故时,应及时组织抢救,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6、每年向乡政府报告本村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三)副组长安全生产职责:
1、对本村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具体责任,协助第一责任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传达学习上级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会议、文件等精神,负责安全生产的日常工作。
2、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村“两委”日常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落实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
3、协助第一责任人定期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提出改进工作措施和意见;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对存在的安全隐患,督促有关人员提出解决办法和防范措施。
4、承办上级交办的其它事务。
(四) 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安全职责:
1、对挂点或所负责村民小组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同时对其分管范围内工作的安全负责。
2、做好本小组安全生产宣传工作,发现安全问题应及时解决,一时不能解决的应要立即向安全员报告或向第一责任人报告。
3、在发生安全事故时,应及时报告并迅速组织抢救,最大限度减少事故损失,配合处理好善后工作。
(五)安全员职责:
1、负责协调组织全村安全巡查检查工作,对危险路段、桥梁、山边、低洼地带等危险场所进行重点检查,做好有关记录,配合有关部门督促检查村所在地企业整改安全隐患。
2、在全村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提高村民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3、制定完善道路、消防、农机、学校等各类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有效的演练,切实提高村民自我保护和自我救援能力。
4、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生产经营单位、机动车辆、驾驶人员等情况的调查摸底工作。
5、及时处理群众安全方面的举报、投诉,并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6、做好资料档案管理及各项台帐记录,并按时上报安全生产有关材料。
7、认真做好各类安全生产事故调查的配合工作。
8、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一)奖惩对象为本村所属有关单位和其工作人员。
(二)安全生产奖惩由村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评审,并提出奖惩意见。
(三)奖励的条件:
1、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在安全生产中成绩显著的;
2、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发现事故预兆及时采取果断措施,避免重大事故发生的;
3、在事故救援、抢险救灾过程中表现特别突出的;
4、运用现代安全科学管理方法预测预防事故,取得明显成果的;
5、对安全生产工作有其他突出贡献的。
对有以上表现的,将给予奖励,奖励以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安全生产奖励实行每年一次。
(四)惩罚的条件:
1、对安全生产工作不重视,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的或突破上级下达的控制死亡指标的;
2、发生事故隐瞒不报或作虚假报告的;
3、影响镇政府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作考核分数不及格的;
4、对因安全生产引发的纠纷,处置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
对有以上行为的,将给予批评或全村通报批评,并给予适当的经济处罚,同时取消当年度评先的资格。
四、安全生产基本工作制度
1、及时传达镇政府季度会议及安全生产有关会议精神,分析辖区内安全生产现状,进一步明确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落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措施。
2、安全会议均应作好书面记录,定期整理归档,对会上形成的重要意见、决定和工作部署要形成书面文或文件,必要时应将有关情况向乡安办报告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为了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厂纪厂规,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秩序和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公司财产和员工人身安全不受损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全体员工的安全和公司财产的安全管理。
铸造厂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1.为保证公司财产和员工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各单位主管在员工进厂前一定要强调安全操作规程及注意事项,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3.未经允许严禁员工操作自己不熟悉或不属自己工作范围的机器设备。
4.严禁乱动电闸电线,工作时出现故障必须请电工修理,不得私自拆、卸、修理。
5.工作时,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6.不准穿拖鞋、裙子上班。
7.机器设备使用人员要注意设备的运行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停机汇报有关领导或通知维修部门进行维修。
8.机电设备部门要经常到车间巡视,发现设备运转异常或漏电、漏水、漏气现象要及时进行维修、上报。
9.因违章操作造成的人身伤害,其医疗费用由本人承担,公司不予报销。
10.车床工、钻床工不准戴线手套、披长发工作。
11.机电维修人员在维修机械设备和电力设施时需切断电源,并在电源开关处悬挂“禁止合闸”“禁止开车”等警示标志。
12. 每周由管理部、设备部不定时的抽查1-2次各车间的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配戴、违章操作、用电、消防设备安全等生产问题;每周日公司固定的组织所有管理人员对全公司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
12.1检查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根据情况每项罚款5-20元,由管理部、设备部在一个工作日内进行汇总下发到相关部门,由部门在一个工作日落实到责任人上报管理部或设备部,由管理部张贴通告并上报财务。
12.2安全隐患需要限期整改的由管理部或设备部同时下发限期整改通知单到相关部门限期整改,期限一到由职责部门进行复查,整改不合格或未整改的加倍罚款。
12.3根据存在的问题管理人员需负连带责任的,每项罚款5-10元。
13.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第一条: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劳动安全暂行条例》和交通建设局的有关文件规定,实行行政负责,归口管理,纪律监察,群众监督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各类人员,凡违反本规定的均按照有关条款处理.安全工作考核作为单位评选先进、奖金效益工资发放的主要依据之一,具有一票否决权.
第三条:本处安全生产管理,实行层层责任制,施工队、作业班组(包括招聘的承建制施工队承建项目)向项目部负责,项目部向处负责,分级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同时各级领导承担一定的责任,处主要领导负全面责任,项目经理负主要责任,其他领导负综合管理责任.
第一章安全生产责任制
(1)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概念:安全生产责任制是生产单位岗位责任制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企业最基本的安全制度,是安全规章制度的核心。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质是'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核心是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的领导,建立起以政府部门、企业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要贯彻'预防为主'的原则。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求企业各级生产领导在安全生产方面要'对上级负责,对职工负责,对自己负责'。
(2)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
①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即建立起经营者(决策、管理、和监督责任)、管理者、技术人员及全体员工的安全责任制体系。
②建立全生产责任制的步骤:首先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对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有专门的人员与机构来保障,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管理制度。
③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在以法人代表为核心的责任体系下,通过检查、监督、奖惩等制度来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得到落实。
(3)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现
责任制度就是明确企业一把手是安全减灾的第一责任人;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全面综合管理,不同职能机构有特定的安全职责。如一个企业,要落实安全责任制度,需要对各级领导和职能部门制定出具体的安全责任,并通过检查、监督、考评、奖惩等实际工作得到落实。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权
处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设主任一人,副主任二至三人,成员由行政办公室、工程技术科、设备物资科、劳资科和各项目部(队)行政负责人组成.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在处行政领导下开展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政策法规法令,贯彻落实上级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定适合本处的有关规章制度和措施,加强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做好劳动保护、保险工作,审查、审核基层单位的专题报告,对事故责任者提出行政和经济处分决定.安委会可随时召开全体委员会议讨论有关安全的重大事项.
(1)处级安委会要作好行政领导安全的助手,协助处长处理安全生产问题
①进入项目(单位)进行检查,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
②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对违反安全生产的行为,依照本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③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当责令立即排除;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责令暂时停工、停业或者停止使用;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后,经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
(2)项目经理是项目的主要负责人其主要职责为:认真贯彻处指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在施工现场和到场机械的安全组织生产、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安全防范措施,按规定时间报送安全报表和工作总结,及时向安委会反馈小组开展工作的情况信息,接受处安委会的领导和工作指导,发生事故立即上报,为事故调查提供第一手资料。项目部进入工地后必须实行 目标管理,应将施工组织网络图、年度目标计划、工序交接流程、质量目标及管理制度上墙,并按季、月进行目标细化。项目部设立安全生产小组,组长一人(由项目经理担任),专职安全员一至二人。
①施工班组(队)(包括招聘的承建制施工队)设立安全员,主要职责是:
1是认真落实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制度,针对生产实际情况提出安全操作规范意见,并付诸实施.
2负责生产施工现场安全宣传教育,制止、纠正违章作业.
3发生事故时维护现场秩序,及时报告上级领导,协助调查处理.
4做好本班组“四防”工作和职业保护工作.
5对新招用人员进行现场教育,并指定专人短期监护,跟班实习.
6对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面的问题和意见及时向上一级安全产领导小组反映,也可以直接向处安委会汇报.
②桥涵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1基槽开挖深度在1.5m~6.0m范围内,应视土质情况放坡,最小放坡依据《公路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基槽边1.0m范围内不准放土石和其他材料。基槽两端应设警告标志和围墙。
2墩台、身施工高度超过2m时,四周应设作业平台,禁止沿脚手架爬行。力争在白天进行浇筑,避免晚上工作,否则必须采取相应的照明措施。
③施工机械安全防护措施
1各种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工作前,应对机械设备安全检查,严禁“带病”使用,严禁酒后作业。
2机械操作人员离开机械设备时,应将机械平稳停放在安全位置,夜晚须有专人看护。严禁在行走机械前后方休息(谈话)。行走前应检查周围情况,确认无障碍时鸣笛操作。
3机械操作人员应熟悉机械操作规程,不得违反机械操作禁令事项。
4冬季做好机械设备的防寒、封存工作。
(3)技术室安全责任制度
1认真研究合同文件,熟悉技术规范,审核图纸和有关技术资料,绘制施工图,图表上墙,向现场操作人员进行技术安全、质量操作要点交底。
2参加现场调查核对,提出完善设计的建议,参加编制项目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和制定施工工艺和技术措施,主持一般性施工设计技术工作。
3负责指导测量、质检的技术业务工作,负责工程质量资料的收集整理,施工质量的反馈及工程质量的评定。办理有关变更设计的报批和实施。
4经常深入工地检查技术管理工作和技术安全措施的实施情况,核对图纸,核实工程量,掌握工程实施情况和工程进度,加强施工全过程的技术控制工作,指导解决技术难题,参与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作好施工记录,汇总整理施工照片或影视资料。及时审查施工原始记录和检查签证情况并分类搜集整理保管。参加编制竣工技术资料,参与交竣工验收,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技术人员施工日志的填写情况。
5组织有关科研课题和新结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推广应用项目的实施。负责劳务承包工程的技术控制,施工指导和资料整理工作。
(4)试验室安全守则
1在电器加热过程中不能离开,下班前应关好电源和门窗,保证试验室安全。
2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必须专人专管,集中存放,其他人员不得随意接触。
3试验室的安全防火设施,如灭火器等,非经负责人同意不得挪用。
4所有试验检测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非操作人员不得随意使用和调整,(除电工外)任何人不准增设或更改线路。
5试验人员应掌握基本消防知识。易燃物品应集中存放,确保安全,各试验室都应该按要求配备安全防火装置。
6在使用强碱、强酸、易爆、含毒、腐蚀性试剂、溶剂试验时,应严格执行操作要求,发现事故时,应沉着冷静,按有关程序处理。
7操作人员在一些对身体有害的操作环境内,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8测试人员对测试结果应准确无误,原始记录不得私自撕毁,不得给无关人员查看。
(5)其他
上路施工人员一律穿标志服,配戴上岗证,施工地段设置醒目路标,由路政人员专门维秩序,杜绝事故发生.
第三章安全事故处理程序
1事故发生后,如有人员的伤亡要迅速抢救伤员并注意保护好现场,按照事故类型及时报告有关部门现场勘察(交通事故由当地交警部门出勤,施工及其他事故由当地安全局出勤),勘察结论作为处理依据.
2事故无论大小,肇事单位和肇事人应如实上报并填写《事故报告单》,并在24小时内电话报告安委会,48小时内将报告单报送到处安委会办公室.
3轻微事故和一般事故,由安委会组成事故调查组,调查后提出调查报告及处理意见,呈处长办公室会议讨论处理决定.
4轻微事故的处理费用开支,必须由项目安全领导小组组长签后方可支出,一般事故以上的事故处理费必须经过安委会主任签后方可列支.
第四章事故处理办法
对肇事当事人,根据所造成事故的类型,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书面检查,赔偿经济损失;对负有主要责任者,赔偿经济损失,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五章安全责任制考核
处安委会每半年对各项目进行一次考核,年终被评为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的,按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书中条款给予奖励.
第六章附则
本规定自4月1日起实施,原由关规定与本规定有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
第3篇 班组长工段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作业
(1) 贯彻执行企业和各工程项目对安全生产的规定和要求,全面负责本班组(工段)的安全生产;
(2) 组织职工学习并贯彻执行企业、车间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教育职工遵纪守法,制止违章行为;
(3) 组织并参加安全活动,坚持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并相应做好书面记录;
(4) 负责对新工人(包括实习、培训人员)进行岗位安全教育;
(5) 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各项安全技术要求,不违章作业;
(6) 负责班组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组织力量消除事故隐患,并报告上级。
第4篇 冬季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一、设备方面
1、冬季前对搅拌机供排水管路、气路进行检查,需要更换管件的部位及时修理更换,同时对暴露部分应做适当的保温处理,防止管路冻裂。
2、冬季作业后应将搅拌机水泵、放水开关、储水罐中存水排放干净,排除空压机储气罐内及空气过滤阀下部油水.
3、冬施前应对所有罐、泵车的发动机、制动系统、传动系统、转向系统、供水系统、行驶系统进行全面检查。
4、对在无保温条件下停放过夜的水冷却设备如装载机、推士机,自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实行作业后放水的规定,防止缸体、散热器具冻坏。停机候活时,应适时起动设备保持水温。工作完毕应停放在背风向阳的地方、以利于起动、每日工作时,冷却系统加入50℃以上热水进行预热。
5、冬施前应做好锅炉供暖前的检查准备工作。对锅炉各部位时行检查,需校验的安全阀提前检验,阀门、炉排等部件需更换,做好烧炉准备。
6、冬季施工中各种设备要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程进行操作。车辆出车前对制动、照明、喇叭、仪表、刮水器、轮胎、电瓶等要进行检查,雾天、雪天、雨天、行车严格按照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低速行驶,避免紧急制动、紧急转向,防止侧滑翻车。
7、冬季风力大于6级时泵车严禁作业。臂架转动范围内不应有障碍物,与架空线路保持安全距离。严禁在高压线路下工作。在高低压架空线路一侧工作时,臂架应距架空线路的水平、垂直距离保持安全距离,雨天应加倍保持距离。
二、冬施锅炉安全方面
1、加强锅炉安全管理,司炉人员严格执行锅炉安全操作规程,司炉人员不得脱岗、离岗,随时掌握锅炉燃烧状况,确保锅炉安全。
2、做好各班次的交接班记录,做好软化水工作,保证锅炉燃烧值合理,保证生产、生活供暖,室内温度不得低于18℃。
3、接到调度通知后应立既启动相关系统,把水温提升到60-70℃,并把锅炉运行情况向调度汇报。
4、司炉人员负责对暖气回收水进行抽出和排放。
三、生产安全方面
1、加强领导
公司应有安全生产、消防、交通、治保领导小组,按冬施措施加强检查工作,各部门要把管理制度责任落实到人。
2、认真做好冬季交通事故预防工作,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和检查工作。
定期召开以预防交通事故为主题的交通安全研讨会,根据冬季交通安全的季节特点:找出目前管理上问题.有针对性的提出冬季交通安全措施。
专门组织司机学习有关交通法规和冬季行车安全注意事项,对新司机和行车安全把握不大的司机进行冬施行车培训,确保冬季行车安全。
3、结合冬季换季保集中进行一次机动车,非机动车,安全大检查,得点是:机动车转向、制动、灯光、传动等保证是灵敏有效,对不合格车辆要坚持停驶,严禁“带病车”上路。
4、附:冬季车辆行驶安全操作规程
冬季交通安全(冬季、风雪天路面结冰有关规定)
⑴、出车前检查各部机件是否灵敏有效。
⑵、开车前,思想要高度集中,采取措施要提前。
⑶、遇有雪雾天气,车速不得超过15公理/小时,严禁超车。
⑷、遇有道路结冰、积雪时,掌握制动距离,要拉大前后车距和模距,不要轻易采取紧急制动,不准摘档滑行。
⑸、遇有结冰、积雪的道路转弯时,时速不准超过5公里,严禁猛打方向踩刹车。
⑹、洗完车时,应对加水管时行放水排空,洗车不得在院内倒,防止结冻。
5、现场安全
⑴、冬季现场经常出现冰雪,罐车、泵车倒车或向沟槽倒车时必须设专人指挥,并在一定距离设置掩士,防止发生事故。
⑵、罐车、泵车在现场作业时应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防止沟槽坍塌。
⑶、冬季搅拌机地仓上料,不得用人站在冻士上捅冻砂,冻砂应用推士机或装载机碾压。
第5篇 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总则
一条 为了改善公司生产中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的经营活动能够顺利的开展下去,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二条 公司必须树立“安全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由总经理(法定代表人)总体负责,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来实现公司的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三条 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因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而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法的,交由司法机关进行处理。机构与职责
四条 公司应该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来总体组织领导公司的安全生产,安委会应该由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领导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检查和监督生产安全,调查处理发生的事故等工作。安委会的日常事务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安委办)负责处理。
五条 公司下属生产单位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定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安委会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各单位的领导任命,并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各机楼(房)、生产班组要选配一名不脱产的安全员。
六条 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单位行政一把手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领导和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
七条 公司安全生产专职管理干部职责:
1.经常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现场指导安全生产工作。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生产情况时,有权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进行研究处理。
2.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3.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验收及试运转工作。
4.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令、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5.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工作。
6.汇总和审查安全生产的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计划执行。
7.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发生的措施,并督促其进行实施。
8.做好信息反馈工作,对上级的指示和基层的情况要马上进行上传下达。
9.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
八条 各级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及其他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使其符合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要求。
九条 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十条 各生产单位的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协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十一条 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时,要及时报告领导,并迅速予以排除。
十二条 各机楼(房)的生产班组安全员要经常督促本机楼(房)、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经常检查设备、工具的安全。及时向上级报告本机楼(房)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工作。设备的维护和劳动场所的安全
十三条 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正确进行使用并且经常进行维护和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十四条 引进国外设备时,对国内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须同时引进,引进的安全附件应符合我国的安全生产要求。
十五条 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保护措施;产生大量蒸气、腐蚀性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
十六条 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有毒有害的作业,必须有防护措施。
十七条 生产用房、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通道平坦且光线要充足;为生产所设的坑、壕、池、走台、升降口等危险的处所,必需要有安全保护设施和明显的安全标志。
十八条 有高温、低温、潮湿、雷电、静电等危险的劳动场所,必须采取相应的有效防护措施。
十九条 被雇请的施工人员需进入机楼、机房施工作业时,须到保卫部办理《出入许可证》;需明火作业者还须填写《公司临时明火作业申请表》,办理相关手续。电信线路的设计与维护
二十条 电信线路的设计、施工和维护,要符合邮电部安全技术规定。凡从事电信线路施工和维护的工作人员,都要严格执行《电信线路安全技步操作规程》。
二十一条 电信线路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安全施工程序组织施工。对架空线路、天线、地下及平底电缆、地下管道等电信施工工程及施工环境都必须相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施工工具和仪表要合格、灵敏、安全、可靠。高空作业工具和防护用品,必须由专业生产厂家和管理部门提供,并经常检查,定期维护。
二十二条 电信线路维护要严防触电、高空坠落和倒杆事故,线路维护前一定要先检查线杆根基牢固状况,对电路进行安全确定后,方准操作。操作中要严密注意电力线对通信线和操作安全的影响,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不准聘用或留用退休职工担任线路架设工作。电梯
二十三条 签订电梯订货、安装、维修保养合同时,须遵守劳动部门规定的有关安全要求。
二十四条 工程部门办理新安装电梯移交时,除应移交有关文件、说明书等资料以外,还须告诉接受单位有关电梯的维修、检测和年审等事宜。
二十五条 新购的电梯必须是取得国家有关许可证并在劳动部门备案的单位设计、生产的产品,电梯销售商须设立有(经劳动局备案认可的)维修保养点或正式委托保养点。
二十六条 负责管理电梯的单位,要切实加强电梯的管理、使用和维修、保养、年审等工作。发现隐患要立即消除,严禁电梯带隐患运行。
二十七条 电梯的使用必须取得劳动部门颁发的《电梯使用合格证》。
二十八条 确需聘请外单位人员安装、维修、检测电梯时,被雇请的单位必须是劳动部门安全认可的单位。
二十九条 电梯管理单位须将电梯的维修、检测、年审和运行情况等资料影印副本报公司安委办备案。个人防护用品和职业危害的预防与治疗
三十条 根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例,为职工配备或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各单位必须教育职工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不懂得防护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准上岗操作。
三十一条 对从事有毒有害工作的作业人员,要实行每年一次的定期职业体检。对确诊为职业病的患者,应立即上报公司人事部,由人事部或公司安委会视情况调整工作岗位,并及时作出治疗或疗养的决定。
三十二条 努力做好防尘、防毒、防辐射、防暑降温工作和防噪音工程,进行经常性的卫生监测,对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有毒有害作业点,应进行技术改造或采取卫生防护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按规定发放保健食品补贴,提高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健康水平。
三十三条 禁止中小学生和年龄不满8岁的青少年从事有毒有害的生产劳动。禁止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哺乳期从事影响胎儿、婴儿健康的有毒有害的作业。
教育与培训
三十四条 对新职工、临时工、民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即生产单位、机楼(房)或班组、生产岗位)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改变工种的工人,必须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三十五条 对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电气、起重、焊接、车辆驾驶、杆线作业、易爆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进行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安全检查和整改
三十六条 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公司安委会组织全公司的检查,每年应不少于三次;各生产单位每季度检查应不少于二次;各机楼(房)和生产班组应实行班前后检查制度;特殊工种和设备的操作者应每天进行检查。
三十七条 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本单位不能进行整改的要立即报告安委办统一安排整改。
三十八条 凡安全生产整改所需费用,应经安委办审批后,在劳保经费项目中列支。奖励与处罚
三十九条 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应每年总结一次,在总结的基础上,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评选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四十条 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条件:
1.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各项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保障生产安全;
2.积极学习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坚决反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四十一条 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的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安全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落实总经理负责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2.设立了健全的安全生产机构,并能有效地开展工作;
3.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不断增强职工安全意识和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能力;
4.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和尘毒危害,积极改善劳动条件;
5.连续三年以上无责任性职工死亡和重伤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减少,安全生产工作成绩显著。
四十二条 由于各种意外(含人为的)因素造成人员伤亡或厂房设备损毁或正常生产、生活受到破坏的情况均为本企业事故,可划分为工伤事故、设备(建筑)损毁事故、交通事故三种(车辆、驾驶员、交通事故等制度由行政部参照本规定另行制定,并组织实施)。
四十三条 凡发生事故,要按有关规定报告。如有瞒报、虚报、漏报或故意延迟不报的,除责成补报外,对事故单位(室)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责任者的责任,对触及刑律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十四条 发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对事故单位(室)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
四十五 对事故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最高不超过3%;对职工个人的处罚,最高不超过一年的生产性奖金总额(不含应赔偿款项),并可进行行政处分。
四十六条 工伤事故,是指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的事故。
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在工作岗位上或经领导批准在其他场所工作时而造成的负伤或死亡。
2.在紧急情下(如抢险救灾救人等),从事对企业或社会有益工作造成的疾病、负伤或死亡。
3.乘坐本单位的机动车辆去开会、听报告、参加行政指派的各种劳动和乘坐本单位指定上下班接送的车辆上下班,所乘坐的车发生非本人所应负责的意外事故,造成职工负伤或死亡。
4.职业性疾病,以及由此而造成死亡。
5.从事本岗位工作或执行领导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任务而造成的负伤或死亡。
6.职工虽不在生产或工作岗位上,但由于企业设备、设施或劳动的条件不良而引起的负伤或死亡。
四十七条 发生无人员伤亡的生产事故(不含交通事故),按经济损失程度分级:
1.一般事故:经济损失不足万元的事故;
2.大事故:经济损失满万元,不满0万元的事故;
3.重大事故:经济损失满0万元,不满00万元的事故;
4.特大事故:经济损失满00万元的事故。
四十八条 职工因发生事故所受的伤害分为:
1.轻伤:指负伤后需要歇工个工作日以上,但低于国际标准的05日,并未达到重伤程度的失能伤害。
2.重伤:指符合劳动部门《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意见》中所列情形之一的伤害;损失工作日超过国际标准05日的失能伤害。
3.死亡。
四十九条 发生事故的单位必须按照事故处理程序进行事故处理:
1.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作出标志,详细记录或拍照和绘制事故现场图。
2.立即向单位主管部门(领导)报告,事故单位即向公司安委办报告。
3.开展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公司安委办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指示有关单位进行调查,轻伤或一般事故在5天以内,重伤以上事故或大事故以上在30天内向有关部门报送《事故调查报告书》。事故调查处理应接受工会组织的监督。
4.制定整改防范措施。
五十条 无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
1.机动车辆驾驶员发生事故后,驾驶员和有关人员必须协助交管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分析、参加事故处理。事故单位应及时向安委办报告,一般在4小时内报告,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应即时报告。事后,需补写“事故经过”的书面报告。肇事者应在两天内写出书面报告交给单位领导。肇事单位应在七天内将肇事者报告随本单位报告一并送交安委办。
2.因公驾车肇事者,应根据公安部门裁定的经济损失数额的0%对事故责任者进行处罚,处罚款项原则上由肇事个人到财务部缴纳。处罚的最高款额以不超过上年度公司生产性奖金总额(基数.0计)为限。
3.凡未经交管部门裁决而私下协商解决赔偿的事故。如公司的经济损失超过保险公司规定免赔额的,其超出部分由肇事者自负。
4.擅自挪用车辆办私事而肇事的,按款规定加倍处罚;可视情况给予扣发一年以内的奖金,并进行行政处分。
5.凡因私事经主管领导同意借用公车而肇事的,参照款处理。
6.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超时限两天属瞒报),每次加扣当事人三个月以内的奖金。
五十一条 在调查处理事故中,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询私舞弊者,应追究其行政责任,触及刑律的,追究刑事责任。
五十二条 事故原因查清后,如果各有关方面对于事故的分析和事故责任者的处理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劳资部门有权提出结论性意见,交由单位及主管部门处理。
五十三条 各级单位领导或有关干部、职工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应尽的职责,有如下行为之一造成事故的,按玩忽职守论处:
1.违反操作规程冒险作业或擅离岗位或对作业漫不经心的。
2.对可能造成重大伤亡的险情和隐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
3.施工组织或单项作业组织有严重错误的。
4.不执行有关规章制度、条例、规程的或自行其事的。
5.对安全生产不检查、不督促、不指导,放任自流的。
6.延误装、修安全防护设备或不装、修安全防护设备的。
7.对安全生产工作漫不经心,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五十四条 本规定由公司安委办负责解释。
五十五条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公司以前制定的有关制度、规定等如与本规定有抵触的,按本规定执行。
第6篇 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最新
第一章 总则
安全生产是公司生产发展的一项重要方针,实行“防火、防盗、防事故”的安全生产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因此必须贯彻“安全生产、预防为主、全民动员”的方针,不断提高全体员工的思想认识,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保证生产经营秩序的正常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令、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 安全生产组织架构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公司总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任安全生产小组组长,负责本公司的安全事务的全面工作;副总经理任副组长,具体负责安全事务的日常管理工作;各部门负责人任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负责落实执行本部门安全生产事项。 各部门设立一名兼职安全员,负责监督、检查、上报安全事项。车间设立义务消防员,负责对突发火情的紧急处理。
第三章 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人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把安全管理纳入日常工作计划。
4、积极改善劳动条件,消除事故隐患,使生产经营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和行业要求。
5、负责对本公司发生的重伤、死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和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6、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制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职责
1、制订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组织落实。
2、落实本部门兼职安全员、消防员(车间)人选。
3、组织本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4、负责本部门的安全责任制、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奖惩等制度以及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并督促实施。
6、协助和参与公司职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7、定期向安全生产负责人反映和汇报本部门的安全生产情况。
8、在每周检查公司5s管理工作的同时检查各部门安全生产措施执行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区与5s管理工作责任区的责任人相同),在例会上通报检查情况,及时做好安全总结工作,提出整改意见和防范措施,杜绝事故发生。
三、安全员岗位职责
1、具体负责相应区域(车间车辆、设备操作等)的安全管理、宣传工作。
2、每日巡查相应区域的安全生产情况,定期检查维护生产设备、消防器材、电路,确保设备器材的正常使用及安全完好,及时纠正解决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
3、了解管辖区域的安全生产情况,定期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汇报安全生产情况。
4、及时汇报突发事故,协同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处理事故,维持事故现场,及时抢救伤亡人员,制止事故事态发展。
四、义务消防员岗位职责
1、接受安全员的工作安排,分管每一具体区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2、由安全员组织,进行不定期的消防演习,确保掌握基本的消防技能。
3、由安全员组织对公司安全生产进行定期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刻制止并做好防范措施,向安全员汇报。
4、协助安全员负责事故现场的处理工作。
五、员工的安全生产职责
1、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的学习活动,增强安全法制观念和意识。
2、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遵守劳动纪律和公司的规章制度。
3、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4、及时向公司有关负责人反映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第四章 安全会议
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例会制度,每月的工作总结各部门要求有安全生产方面的内容,定期分析安全生产状况,对重大安全生产问题制订对策,并组织实施。
第五章 安全培训
1、公司全体员工必须接受相关的安全培训教育。
2、本公司新招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车间、班组安全知识教育。员工在公司内调换工作岗位或离岗半年以上重新上岗者,应进行相应的车间或班组安全教育。
3、公司对全体员工必须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应将按安全生产法规、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
4、本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作业、厂内机动车辆驾驶、机械操作者等),必须接受相关的专业安全知识培训,确保有资格后方可安排上岗。
第六章 安全生产检查
一、公司必须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车间安全生产检查每月一次,班组安全生产检查每周一次。
二、公司应组织生产岗位检查、日常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具体要求是:
(一)、生产岗位安全检查,主要由员工每天操作前,对自己的岗位或者将要进行的工作进行自检,确认安全可靠后才进行操作。内容包括:
1、设备的安全状态是否完好,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
2、规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3、所用的设备、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4、作业场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规范;
5、个人防护用品、用具是否准备齐全,是否可靠;
6、操作要领、操作规程是否明确。
(二)日常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其必须深入生产现场巡视和检查安全生产情况,主要内容是:
1、是否有职工反映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2、职工是否遵守劳动纪律,是否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3、生产场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三)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公司每年组织对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危险物品、消防设施、运输车辆、防尘防毒、防暑降温、厨房、集体宿舍等,分别进行检查。
第七章 生产场所及设备安全措施
一、公司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和劳动卫生规定、标准,为员工提供符合要求的劳动条件和生产场所。生产经营场所必须符合如下要求:
1、生产经营场所应整齐、清洁、光线充足、通风良好,车道应平坦畅通,通道应有足够的照明。
2、在生产经营场所内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3、生产、使用、储存化学危险品应根据化学危险品的种类,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火、防爆、防毒、防静电、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
4、生产作业场所、仓库严禁住人。
二、公司的生产设备及其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如下要求:
1、生产设备必须进行正常维护保养,定期检修,保持安全防护性能良好。
2、各类电气设备和线路安装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电气设备要绝缘良好,其金属外壳必须具有保护性接地或接零措施;在有爆炸危险的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要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
3、公司对可能发生职业中毒、人身伤害或其它事故的,应视实际需要,配备必要的抢救药品、器材,并定期检查更换。
三、特种设备必须按下列检验周期进行安全性能检验:
1、溶解乙炔气瓶,每三年进行一次检验。
2、液化石油气钢瓶,出厂满四年进行第一次检验;出厂满七年进行第二次检验;出厂九至十三年的,每两年检验一次。
第八章 职工安全卫生保护措施
1、公司必须建立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职工加班加点应在不损害职工健康和职工自愿的原则下进行。
2、公司应根据生产的特点和实际需要,发给职工发需的防护用品,并督促其按规定正确使用。
3、公司禁止招用未满16周岁的童工,禁止安排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工从事有毒、有害、过重的体力劳动或危险作业。
4、公司应通过卫生部门防疫站对生产工人进行上岗前体检和定期体检,[莲~山 课件 ]采取措施,预防职业病。
第九章 伤亡事故管理
1、劳动过程中发生的员工伤亡事故,公司必须严格按规定做好报告、调查、分析、处理等管理工作。
2、发生职工伤亡事故后,公司负责人应立即组织抢救伤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保护事故现场,做好善后工作,并报告集团公司。
第十章 附 则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7篇 某医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为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切实做好安全事故的防范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不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推进经济社会和谐协调发展,特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一、进一步提高对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领导,落实安全责任深刻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坚持科学发展观,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主要负责同志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部署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分管负责同志要亲自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情况,组织力量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逐项排查,针对薄弱环节制订严密的防范措施,认真落实整改到位,坚决杜绝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二、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措施,抓好事故防范工作,消除安全生产隐患广泛深入地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技术素质和事故防范能力,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全面强化安全生产管理。
(一)切实加强用电安全和单位消防管理。定期组织对单位内的电线线路进行全面检查,发现线路老化等问题要立即着手整改。要对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15号)的要求,重点对消防通道、灭火器功能状态和消火栓功能状态进行检查,排除安全生产隐患,对消防通道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明确专人负责发生事故时的疏散工作,对重点物品酒精、氧气瓶要落实专人进行管理,严格执行各项管理规定,对任何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行为和个人都要严肃处理,不得姑息。
(二)切实加强麻醉品、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针对卫生系统的特点,重点对麻醉品及有毒化学试剂强化管理,对麻醉品及有毒化学试剂购买、运输、储存、使用和废弃处置等环节制定严密的管理措施,加强监管,落实管理责任,每日对麻醉品、有毒试剂特别是剧毒试的使用情况加强自查,确保不发生被盗、散落等情况。
(三)切实加强对人员出行及救护车辆出勤的安全管理。加强对出行人员的安全教育,大力宣传《交通安全法》,重点对救护车辆驾驶人员进行监管,严防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对各类交通运输工具的技术性能和状态进行检查,防止带病出车,对救护车随车携带的氧气瓶认真进行检测,确保随车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安全。
(四)确实加强对高压锅的安全管理。专人负责定期对高压锅进行全面安全检查,重点检查高压锅的供电线路及自动减压设备情况,发现老化立即更换。高压消毒有专人负责,消毒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
(五)切实加强医疗卫生质量管理。按照“医疗卫生质量管理年”要求,不断提高依法执业水平,规范卫技人员执业行为,严格执行十三项核心制度,加强医患沟通,持续提高医疗质量和卫生服务水平,确保人民群众就医安全。
(六)切实加强对食品市场和餐饮行业的监管。卫生监督所要认真履行卫生监督职能,严格对食品卫生市场进行监管,重点督查各食品加工和经营单位的《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的持有情况,要严格做好食品加工和经营企业卫生指标的检测工作,坚决杜绝群体性食物中毒和食品卫生安全事件的发生。
(七)切实加强夏季传染病的防治工作。根据夏季高发传染病的特点,调整疾病控制的重点,针对夏季疾病谱的特点,加强对各级防保人员的知识培训和考核,严格落实各类人员的工作职责,分区包干,确保不发生疾病流行。
第8篇 工厂安全生产操作规章制度
一、目的
培养和强化工厂工作人员安全意识,保证安全生产
二、一般安全
1. 操作前先想一想,如有疑难,先发问请教。
2. 工作场所内禁止追逐嬉戏。
3. 场地、进出口、走道保持整洁畅通,勿堆积物品、废物。
4. 非经允许,不可私自开动机器设备。
5.勿靠近悬吊物下方走动或工作。
6.先了解消防器材的位置及其使用方法,并作定期检查或调整。
7.发生意外应立即报告,勿擅自处理。
8.塑料筐、叉车、废料、垃圾等应分别置于规定划线区域
9.急救箱应定期检查并补充。
三、人员安全
1.在工厂走行人专用道,注意设备和叉车。
2.工作时应佩戴安全防护具,如安全帽、安全眼镜、安全手套、安全鞋等。
3.工作时穿着合身的工作服,扣好衣带、钮扣等并保持整洁。
4.别人操作机器,勿与之交谈。
5.操作转动机具时,勿戴手套。
6.如有伤害时,均应迅速处理与治疗。
四、设备安全
1.开动机器时,应先了解该机器性能及如何停止,只有有操作权限的人才有安全锁钥匙。
2.所有护罩使用前后均应放置定位。
3.保持机器清洁与良好状况,如有故障,立即关掉电源,并向上级报告。
4.机器运转中,切勿清理、调整或修理。
5.未获得授权,切勿启动或操作任何机器。
6.机器设备用毕后,须将各操作杆放回原来位置。
7.关闭动力电钮后,必须等到机器确实停止后,锁上安全锁,才能离开。
8.转动中的机器或工具,切勿以手或身体试图停止。
五、易燃物品安全
1.易燃气体及液体应放置于安全处所。
2.存放易燃物品的地面周围,勿有油渍。
3.切勿在易燃物品周围点火、吸烟等。
4.使用气体、液体燃料时,应先检查其输送系统及各部门是否有泄漏现象,以免发生火警。
5.易燃物品使用完毕后,应立即关闭分支及总开关,并检查有无泄漏情形。
六、电器设备工作
1.电线及电器上绝不可搁置物品。
2.通电前必须通知所有参与工作之人员。
3.设备安装时,必注意装设接地线。
4.设备插电前,必先查明保护装置之正确与否。
七、相关设备操作安全守则
1. 彩袋机
(1)只有授权操作人员才能打开安全锁
(2)设备等待加热过程中,不得触摸;
(3)设备运转中,合下安全盖;
(4)设备发生故障,按下急停开关,或者立即关机;
(5)如果不是卡纸等原因造成的故障,应该立即通知机修人员检查修理;
(6)设备使用完毕后,关机,锁上安全锁
2. 选果机
3. 叉车
第9篇 某某石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汇编
石料厂开采安全操作规程
1、在开采工作面禁止形成伞檐,低根和空洞,作业面上有浮石或哑炮时,必须处理后才能工作,如有台阶平盘工作面应保持平整,禁止任何人在边帮和台阶底部休息和停留。
2、在坡度大于45°的坡面上凿岩、打眼、爆破、清理浮石的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系安全带或安全绳,并将其栓在牢固地点。
3、在开采爆破时要规化和设定好区域范围,要放好警戒,设好标志,定好专人,防止人畜进入警戒区域,造成不应有的安全隐患。
4、在开采区范围内架设的输电线必须高于机械设备的最高部位,或深埋地下,高压输电线应高于机械设备最高部位2米以上,低压线不低于0.5米以上。
5、采、装、运机械设备运转时,严禁任何人员上下和进行任何修理调整工作,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设备操作范围,非操作人员严禁操作机械,工作完毕时,必须把机械撤到安全地带并切断电源。
6、为保证边帮的稳定,上部台阶采完后,必须留有安全平台和清扫平台,用安全平台作为通行道时,必须有预防落物伤人和作业人员坠落的保护措施。
7、石厂应经常对采场进行全面检查,当发现台阶坡面有裂隙可能塌落,或有大块浮石,伞檐悬在上部时,必须迅速进行处理,处理时要有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受到威胁的人员和设备设施要撤至安全地带。
8、石厂应有专人负责边帮管理工作,边帮的松石或裂隙有引起塌落或片帮的危险时,必须及时处理。暴雨或春融季节尤其应加强对边帮的检查,有变形和滑动迹象的作业区必须设立专门观测占,定期观察记录变化。
9、对于最终边帮的爆破,必须采用有减震措施的控制爆破,以维护边帮岩体的完整性,保持边帮的稳固性,在距最终边帮20米以内,禁止进行硐室爆破。
10、禁止在台阶工作平面边缘堆放矿岩或物件,禁止潜孔钻、挖掘机、气泵等重型机械设备在距平面边缘小于2米的地段内行驶和停留作业。
11、采剥工作台阶高度和台阶坡面角度时,必须根据岩石性质、开采方法、采掘设备及安全条件确定,台阶的高度或坡面角度应在安全允许范围内实施。
12、火工用品和爆炸物品一定要定点存放,分类存放,专人保管,编号注册,存放地点必须阴凉干燥、通风透气,防止潮湿。
13、在爆破使用时必须按规定计划办理领用手续,数字明确,审批合理再行发放,并且要持证人员专人专用。
厂长工作标准
1、负责全厂生产经营的全面管理工作及重大问题的处理。
2、按照集团下达的生产经营计划,逐月完成全年生产任务及经济指标。
3、保证总回收率达到考核指标。
4、确保全厂机械设备的合理使用和完好率。
5、加强成本管理,杜绝材料浪费,将成本消耗不突破核定指标。
6、组织领导全厂职工开展技术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全体职工的技术业务水平。
7、加强安全教育,确实加强对爆炸物品及火工产品的严格管理,杜绝机械及人身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
8、负责全厂的人事调配工作,加强劳动组织,最大限度地发挥全体职工的生产积极性、主观能动性。
9、负责厂规厂纪的监督检查考核工作,妥善处理好职工的各种意见、建议。
10、组织召开厂务会议,了解生产进度,安排进度计划。
11、负责完成好上级交办的临时任务。
厂长岗位责任制
1、负责本厂的生产经营管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全厂生产、技术、安全、管理等负有全面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的有关经营生产等方面的指示精神,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职工的三者关系。
3、组织开好厂办公会,组织编制审查本厂生产、经营、安全、技术及职工生活等方面的远景规划以及全年生产计划和进度计划,重大问题报请上级审批后执行落实。
4、主持召开行政会议,总结部署本厂的生产建设任务及各项工作,领导组织并确保完成上级下达的生产任务及各项经济指标。
5、加强和改善经营管理,实行经营责任制,推进科学进步,保证产品质量,提高效率,努力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履行、贯彻、落实好集团制定的一切管理制度,特别是“三编三统一支笔”制度的执行。
6、阅批上级行政机关的来文,组织制订修改本厂的重要规章制度方案及奖惩意见,维护本厂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
7、负责培养干部职工队伍,提高职工队伍素质,建设有思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
8、关心职工生活,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进行调查研究,听取群众意见,不断改善劳动环境和工作条件,逐步完善和提高职工的物质文化水平。
厂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厂长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对安全生产负总责。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生产方针,严格执行有关《矿山开采安全操作规程》。
3、领导全厂职工按照技术政策执行年度计划,合理组织生产,完成好生产任务和各项经济技术指标。
4、认真执行厂长分工负责制,全力支持生产和安全技术厂长的工作,充分发挥各分管厂长和各职能部门的作用,积极采纳职工合理化建议,协调好生产专业技术部门的关系。
5、每月召开厂务会议,研究安排工作内容和生产任务,制定进度计划。
6、定期组织安全教育活动,杜绝重大事故发生。
7、建立健全厂内各项规章制度,并按制度严格执行质量标准化建设。
8、按时深入基层了解情况,检查基层管理人员的工作质量,定期检查主要岗位设备运转、运行情况及岗位纪律,强化安全教育管理。
9、及时如实地向上级部门汇报生产安全事故,组织参与重大事故调查分析,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分清责任,查明原因,吸取教训。
10、对因本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造成的事故或严重问题,负直接责任,对因管理失误造成的事故或严重问题负管理责任。
职工劳动纪律制度
1、凡本厂职工一律实行考勤管理制度,月终依据逐日考勤结果汇总结工,报公司审定计发工资。
2、职工个人因事、因病不能到岗上班者,一律办理请假手续,具体办法如下:
(1)、副厂级、后勤管理人员有事休息需向厂长请假,并在前一天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方可休息。
(2)、因急事或因病当天不能办理请假手续者,应电话及时告知,事后补办请假手续,不办理请假手续者按旷工对待。
(3)、对不办理请假手续,长期不到岗上班者,一律以旷工对待,交回公司按相关制度处理。
3、严禁酒后上岗,杜绝班中酗酒,避免借酒闹事或无意识上岗作业造成不安全因素。
4、不得在工作时间内,尤其是机械设备运行过程中擅离职守,私自脱离岗位,避免发生机械设备事故和危及他人人身安全。
5、不准在工作时间内进行任何形式的娱乐,班上、班下杜绝聚众赌博,严于律己,遵章守纪,爱岗敬业,完成生产工作任务。
安 全 守 则
1、自觉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并制止他人违章操作。
2、经常检查现场及机械设备的安全状况,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安全隐患及问题,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和人身安全。
3、严格爆炸物品的管理和使用,非专业人员禁止爆破,在爆破现场严禁吸烟和携带火种以及放射性装置,爆破前疏散现场人员和周边其他人员,做到万无一失,严禁私藏或存放爆炸物品。
4、对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遇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可先行停止作业,及时采取解决措施,严禁带电作业,真正做到“三不伤害”。
5、经常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活动,提高职工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技术水平,自觉佩带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发生安全事故要配合调查分析原因,并积极采取防范措施,做到“四不放过”。
职 工 守 则
1、全厂干部职工必须牢固树立爱岗敬业的思想,做到在其位、谋其政;在岗一分钟、尽责六十秒;恪尽职守、尽职尽责。
2、勤奋学习,熟练掌握机械设备技能和工艺操作技术,正确维护生产设备和合理调度生产,确实做到人、机的最佳匹配。
3、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认真履行公司规定的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在社会上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在企业中做遵章守纪的好职工,真正做到有令即行,有禁即止。
4、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真正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确保人生安全。
5、全面落实股东大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新观念,树立团队精神,加大生产力度,确保集团下达的各项生产任务指标的圆满完成。
安全生产副厂长岗位责任制
1、受厂长的直接领导,科学调节生产和人员布置,实施落实厂长下达的指令性生产任务,对厂长负责。
2、有权现场指挥,根据生产实际,有权对人员和设备进行协调配置,对生产中出现的问题果断作出处理,重大问题或解决不了的请示厂长裁定。
3、负责对所属生产区域的安全、治安工作的全面管理,经常检查现场治安、安全状况,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做到防患于未然,事故为零。
4、负责对所属人员的劳动纪律和设备技术的全面管理。做到生产人员到位、设备运行正常,确保各项任务目标的实现。
5、负责厂长安排的其它事宜的实施落实。
6、厂长不在时,代行厂长事宜,事后向厂长作出汇报,重大事宜或疑难问题及时电话请示厂长。
技术副厂长岗位责任制
1、在厂长的直接领导下,全面负责本厂的生产技术和设备技术的协调、监控、管理工作,对厂长负责。
2、配合生产副厂长做好生产环节间的统筹兼顾和技术指导,保障生产技术和设备的运转,高度体现节能高效的安全生产原则。
3、及时对生产过程中的技术难点及设备故障作出正确分析和处理,保证生产的顺利进行。
4、适时掌握生产设备运行状况,定期进行设备检修维护。
5、协助生产副厂长搞好机电设备技术方面的生产安全。
6、做好机电设备易损件和其它附属设施、设备用件的储备工作,保证随时修复投入运行。
办公室岗位责任制
1、负责做好办公室的日常事务工作,对厂长负责。
2、上传下达厂长的指令及安排,依照厂长意图,起草各种行文(总结、报告、请示),以及制定内部的各项管理制度等。
3、负责接待上级领导、来宾、来访人员,厂长不在时及时通知厂长。
4、协助厂长组织各种会议或组织有关活动。
5、负责本厂相关部门、队、组协调事宜,保证协调一致。
6、负责协调管理后勤服务工作,以及外事活动的安排调度工作。
7、做好厂长安排的其它工作事宜。
安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1、认真学习有关安全技术知识,以及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
2、必须经有关部门培训并取得资格证,持证上岗。
3、安全员是采矿生产的哨兵,专门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协助处理事故隐患。
4、必须坚持在生产第一线,经常检查所有安全设施、设备的安全状况及完好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厂领导并监督和协助处理。
5、积极参加上级及有关部门组织的有关活动和检查,作好全厂职工的安全教育工作,使职工自觉遵守各种规章制度,牢记“安全第一”的生产方针,对查出和发现的问题隐患要责成专人负责,限期处理。
6、遇有违章作业及危害人身安全情况,要立即制止,并向厂长汇报。
7、有权停止违章作业者的工作,有权制止或拒绝任何人的违章指挥,遇有紧急险情或重大事故隐患时有权调动人员做出及时处理,而后汇报有关领导,保证安全生产。
8、当好厂长和技术员的眼睛,按时向厂领导汇报有关安全问题,提出对改进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
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
1、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执行集团的有关规定和制度。
2、认真执行会计制度,做好记帐、算帐、报帐工作,如实、全面地反应本厂资金活动情况,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按期结报。
3、认真编制并严格执行财务预算,遵守各项收支制度。
4、加强财务管理和对资金的管理。
5、加强与出纳员的相互配合。
6、当好领导的理财参谋,考核资金使用效果,总结经验,向领导提出合理化建议。
7、按照规定将会计档案及时装订按时入档,搞好财务工作。
库房管理制度
1、库房必须由专职库管人员进行相关出入库的管理工作,其它人员未经准许不得进入库房或者代管库房管理的一切相关事宜。
2、库房管理人员必须配合财务人员对所有库房以及出入库明细根据年、季、月度库房报表进行核查,同时如实填写盘点报表,并上报领导。
3、每天到岗必须认真核对前一工作日的出入库状况,发现异常立即汇报。
4、每天下班前对库房和库区进行检查,确认防火,防盗的安全措施没有问题方可离开。
5、库房物资出入库必须每天结算,并填写出入库手续,做到日清月结心中有数。
6、协助领导管好物资,当好管家,防止财产遗失,杜绝跑、冒、滴、漏。
7、确保库存物资的有效利用和安全存放,要有序摆放,分类排列,新旧分离。
8、要有效防范安全管理,特别注意防潮、防火、防盗、防丢失,以及防范不可预测的意外和自然灾害等。
保管员岗位责任制
1、保管员应立足本职,做好供应工作,做到随叫随到。
2、要认真学习业务知识,遵章守纪,诚实负责。
3、要确保库容、库貌整洁干净,货物堆放整齐。
4、加强对库存物资的管理,要保持好库房内通风透气工作,将干、湿度控制在适应范围,确保防潮、防晒。
5、搬运货物时应注意并告知搬运人员轻拿轻放,要做到不推拉,不碰撞,不摩擦,保护好集体财物。
6、要建立健全出入库帐目和登记手续,要定期盘点,要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帐实相符。
7、做好两大财产的注册登记工作,即零星财产、固定财产。
8、要做到心中有数,包括两大财以及库存物资,如发现短缺要及时查找原因,如有失职加以赔偿。
9、因私不能随叫随到,影响正常工作,将视情节要处以罚款,造成较大影响或情节严重者要予以停职、开除,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火工器材保管员岗位责任制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做好爆破器材贮存工作。
2、爆破器材贮存必须保持清洁,不得堆放易燃易爆杂物,保持干燥和良好的通风,杜绝鼠害。
3、库房严禁烟火、吸烟和明火照明,严禁用灯泡烘烤爆破器材。
4、爆破器材的收发、领用要有严格的制度和领、退手续,做到帐物相符。
5、任何一种炸药同雷管都不准存放在一起,硝化等油类炸药和导火索不准贮存在一个库房,必须分类存放。
6、库房必须昼夜值班,专职看管,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爆破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爆破员必须经有关部门培训并领取资格证,持证上岗。
2、严格执行爆破员“安全操作规程”依照爆破说明书及相关要求进行爆破,严格执行相关爆破制度。
3、爆破时必须使用放炮器及放炮母线进行放炮,严禁用电缆放炮。
4、严格执行火工品的领退制度和保管制度以及“三大规程”的有关规定,杜绝“三违”。
5、爆破员必须熟悉放炮器材的原理和性能,掌握正确的使用方法。
6、爆破前应准确测量警戒范围,现场人员要撤出警戒范围,并设专职警戒人员封锁路口,避免因无关人员闯入爆破区,而造成伤亡事故。
7、禁止在爆破现场携带火种,严禁吸烟及明火。
8、雷管、炸药一次爆破要全部使用完毕,严禁私留、私藏,非专业人员禁止作业。
9、对开采不利的开采工作面,爆破员有权拒绝放炮,对放炮后遗留下的残炮、瞎炮要做及时处理,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
食堂管理暂行办法
根据我厂生产的正常投入,为适应新的要求,现拟定食堂管理暂行办法如下,并在实施过程中逐步加以改善。
1、健全帐务管理和出入库领用手续。
凡购进各种炊事用具和主副食品,一律凭票登记入帐,炊事人员凭领料单向管理员领取,管理员依据领料单从帐目中逐一增减。
帐目做到出入有据、帐物相符,月底有小结、年终有总结。
2、实行凭证买饭制度,做好消耗统计工作。
食堂根据实际定出早、午、晚饭每份价格,本厂职工以现金等价购买餐证,职工凭餐证到食堂买饭用餐。
管理员每天做好早、午、晚分别就餐人数和主副食品消耗统计,并与收回餐证作出分析,每月汇总一次报厂长参改,作出相应整改措施(附逐日主副食品消耗统计表)。
3、搞好食堂卫生和饮食调节。
(1)、食堂内要经常保持厨具清洁,台面、桌面无尘垢,桌布、餐布、毛巾分别使用,尤其要做好夏季防蝇污染,对储存的各种饮食、米、面做到防虫、防腐、防变质,以及防鼠害。
(2)、炊事员要保持个人卫生整洁,饭前便后洗手,勤剪指甲,手纹、甲缝内无污垢。
(3)、为改善饮食生活,做到经常调节饭菜花样,根据现有条件逐步做到三天不做重皮饭,遇节假日,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为职工改善生活。
(4)、炊事员根据主副食品储备情况,提前向管理员作出提示,尽早购买。
本暂行办法从二o一一年 月 日起施行。
食堂管理人员责任制
1、食堂库房必须专人负责,为保证食品安全,人员离库时要及时上锁,非管理人员不得擅自入库。
2、库内应设置食品存放架,原料要分类摆放,贴上标记,食物原料要与墙壁、地面保持相应距离,以利空气流通和干燥。
3、购进原料,食物应是合格物品和有证物品。
4、入库的食品要经管理员验收登记,按类上架存放,做到先进先出,易坏先用,防止腐烂和莓变而造成损失。
5、出库时必须检查食品卫生质量,不得使用过期变质食品。
6、保持库房卫生清洁,物品规整,保证通风良好。
7、最好安置安全有效的防蝇、防鼠设备设施。
8、食堂管理人员未按上述规定操作造成食物事故将追究食堂管理人员和负责人员责任。
9、做好帐物以及现金、饭票等发放登记工作。
10、要听取和接受职工意见,逐步改善和提高职工生活水平,为领导分忧解愁。
机电维修工岗位责任制
1、加强电气安全的组织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三电管理制度。
2、对经常使用的电器设备应保持完好,有破损或带电部分裸露现象应及时处理或更换。
3、在带电设备周围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和具有导电性能的物品,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4、进行电焊作业时,必须远离易燃易爆物品,并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
5、正确使用电缆,不准成堆堆放或压埋,避免外力打压电缆,开关跳闸后不查明原因不得强行送电。
6、严禁在机电设备运转过程中进行作业性操作,不得带电维修操作。
7、爱护维修使用设备及工具,不得造成人为损坏,否则追究其责任。
挖掘机司机岗位责任制
1、服从当班领导安排,履行岗位职责,做好本职工作。
2、按照发料要求,与铲车配合做好当天和次日的发料储备工作,确保储备量。
3、严格发料的规格、粒度控制,做好破碎工作,粒度不的大于500mm。
4、遵守操作规程,爱护机械设备,确保机械设备和人身安全。
5、完成领导安排的其它临时性工作。
铲车司机岗位责任制
1、服从当班领导安排,做好本职工作,做到随时有车随时装料。
2、严格按照装料要求履行职责,装载石料不得超过500mm,不得装入粉面和杂质。
3、所装石料不得高出车箱,慎防行驶过程中抛甩砸伤路人。
4、见票装车,无票不予装载。
5、操作过程中注意人身、设备安全,确保安全生产。
6、完成其它临时性工作。
发运业务员岗位责任制
1、坚守工作岗位,热情服务,做到随叫随到,业务及时办理。
2、工作认真细致,字迹清晰,做到日期准确、序号无差错。
3、开票时准确填写拉料车辆的车牌号,并由司机签字后装料,严格禁止代开发料单。
4、当车单次开据发料单,不准当次连同下次开出。
5、妥善保管存根一联,当天发运结束后,做好发料统计报知厂长,月终汇总时会同磅房、收料员等核对无误后再行填报。
保卫人员岗位责任制
1、对本厂治安安全负责,做到防偷、防盗、防丢失。
2、加强对本厂内部的治安管理,制止和杜绝各种不法行为,创造良好的区域环境。
3、强化本厂内部生产、生活秩序,制止打架斗殴、聚众赌博等行为,创造和谐氛围。
4、加强本厂内部的巡逻保卫工作,做好防范措施,做到防患于未然。
5、加强门卫管理,建立健全来客登记以及物料出入登记手续,杜绝各种物资无证出门。
第10篇 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企业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建立健全的各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延伸,也是企业能够贯彻执行的具体体现,是保证安全生产方面的标准和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保障人身安全与健康以及财产安全的最基础的规定,每一个职工都必须严格遵守。
根据公司特点,一般都应建立以下几类规章制度:
1、综合类管理方面有:安全生产总则、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奖惩制度、“三同时”审批制度、设备安全检修制度;事故隐患管理与监控制度、事故管理制度、安全用火制度;爆破物品管理制度、承包合同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值班制度等;安全技术方面有:特种作业管理制度、危险作业审批制度、危险场所管理制度、工地交通运输管理制度、防火制度、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
2、职业卫生方面有: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病管理、尘毒监测制度;
3、其他方面有:女工保护制度、劳动保护用品、职工身体检查制度。
企业在制定规章制度时应注意:
1、要与国家的安全生产法规保持协调一致;
2、要广泛吸收国内外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力求先进性、科学性、可行性;
3、规章制度制定,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发后,就不随意改动。具有权威性。
随着国家政治经济形势的发展和企业的发展,技术的不断进步,要及时予以修改、补充。
规章制度必须企业中贯彻执行,才能充分发挥其作用,广泛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使每一个职工都充分认识到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重要性,成为自觉的行动。
第11篇 机修班安全生产规章管理制度
1、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2、严格遵守操作规范,细心操作,精心维护。
3、各种工具及移动设备摆放整齐并符合规定。
4、单位人员不经允许不准随意进入操作场所不准随意移动任何设备。
5、正确使用保管各种防护物品和器具,工作当中穿好个人的防护用品。
6、新上岗人必须给厂级安全教育方可上岗。
7、按时巡查,每天不少于两次发现问题及时维修,对突发事故正确分析判断及时上报有关领导。
8、保持机修车间的设备清洁,保证工作场所安全卫生。
9、挡板巡查期间看设备是否运转正常,模设备是否运行平稳。
10、各种电器柜、动力柜由车间使用并保护,不能违章操作。
11、每班损坏电机一律由当班电工写出事故报告单,查明原因,分清责任,由车间操作工签字报到生产部审核,由生产部分管领导批准到维修处修理,修好电机由专人验收,不合格一律不准入库,出现质量问题由修理处全额赔偿。
12、现场管理标准
(1)严格执行公司现场管理标准,做到卫生整洁,各种物品摆放整齐。
(2)当班期间由值班人员负责打扫责任区卫生,如出现不达标现象按公司规定处理。
(3)在现场作业完毕,做到底面无杂物、无垃圾。
第12篇 乡镇安全生产工作规章制度
安全生产值守制度镇政府建立24小时安全生产值班值守制度,落实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确保全天候电话畅通,并做好值班记录。
(二)严格值班纪律,当班期间镇政府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主要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安全监管人员必须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
(三)在重要时段、节假日、汛期和易发自然灾害的季节,实行每天24小时坐班值班。
(四)值班人员(含带班领导)必须坚守岗位。
当班期间不得擅自离岗,特殊情况确需离开的,须经请示值班领导审批,并指定相关人员代班。
(五)值班人员需切实履行值班职责,接到重大事故隐患、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向带班领导和区安全监管部门报告。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制度每年组织“安全生产月”、“安康杯”和安全讲座等活动,在职工、群众中大力宣传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宣传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开展事故案例讲解,提高广大群众的安全生产观念和认识。
(二)适时组织相关人员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五进”活动,努力营造安全生产浓厚氛围。
(三)加强公共安全宣传教育设施建设,在企事业单位办公楼前、公众聚集场所设置安全生产宣传栏,在主要道路、街区等明显位置设置永久性宣传标牌,在企业生产车间出入口等处设置安全生产宣传栏或安全警示标牌,在生产经营场所设置危险、危害因素告知栏,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四)积极组织有关人员参加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题培训。
每年组织一次安全生产监管人员、有关职能部门、村(居)委安全生产信息员和直属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培训班,培训覆盖面要达到90%以上。
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按要求参加培训,持证上岗率要达到95%以上。
指导辖区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三级培训”制度,积极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应急处置制度
(一)镇政府成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落实人员,明确职责,统一指挥。
辖区相关单位必须主动配合、积极协助,提高救援能力。
(二)按要求制定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相应的应急救援队伍,落实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
每季度开展1次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并根据实际情况不断修改完善应急救援预案。
(三)建立预警制度,加强事故发生预测预警工作,定期对重大危险源和重点部位进行分析和评估,对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信息要及时进行预警。
(四)辖区内发生死亡事故(一次死亡3人以下的一般交通事故除外)或3人及其以上重伤事故或较大涉险事故时,接报后要在第一时间向上级政府和安全监管部门报告,镇政府主要负责人迅速(一小时内)赶赴事故现场,并在事故处置过程中,每小时不少于1次续报。
(五)根据事故应急救援需要,决定启动本级应急救援预案,组织事故抢险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同时,及时安抚受害者家属,妥善处理善后事宜,确保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