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范文
安全第一,相信有不少的人都会有这样的观念,那要如何才能做到安全第一呢因此小编特例出一篇有关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范文,以仅大家参考!敬请阅读!
一、防管理责任人必须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二、行防火安全责任制,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的义务。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三、合理使用照明灯、风扇、空调和其它用电器具,禁止私拉电线。
四、使用任何电器用具都要按规范操作,并且定期检查,一旦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
五、电脑室、音乐舞蹈室、课室、宿舍除分工负责管理外,使用者要按规章规程操作。
六、定期检查消防设备设施,严禁破坏消防设备设施或以作他用。
七、所有通道不得堆放东西,保证楼梯通道畅通无阻。
八、禁止在校内玩火,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校园。
九、禁止在室内、走廊焚烧垃圾杂物,应将垃圾倒入垃圾桶并及时清理。
十、电工持证上岗,严守操作规程。保安员时时提高警惕,勤看勤查勤动手,防患于未然。
第2篇 指挥部安全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保障在建公路工程中广大参建者在建设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保证工程建设的顺利进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杭州天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公路工程建设。
第二章、安全生产职责
一、 指挥长职责:
l、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组织保证体系,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全面工作。
2、将安全工作列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安全施工,并做到“五同时”, 单位在每次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工作时,应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3、对本单位安全机构的建立和健全负责。在安全监察工作上应充分支持安全人员履行职责。
4、按照国家有关的规定,确保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审批、提取和正确使用.
5、督促、检查各职能部门做好本职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6、定期组织安全大检查,及时解决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
7、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或参加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审查重大事故报告书,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二、 副指挥长职责:
l、必须在各自工作分工范围内,协助指挥长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指挥长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劳动保护和安全生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组织开展全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和安全生产活动.
4、主持工伤事故、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并督促实施。
三、 工程部职责:
l、为贯彻“谁主管谁负责”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所管辖工地应负责监督施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的方针、政策、法规、规章制度和上级有关规定,督促项目部切实做好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3、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同时解决不安全隐患,遇到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必须服从安全,不得安排冒险违章作业。
4、监督施工单位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施工任务的同时将安全工作贯穿到每个施工环节。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施工,确保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提取和正确使用。
5、监督施工单位合理组织生产,贯彻安全规章制度和施工组织设计,加强现场平面管理,建立健全生产文明施工秩序。
6、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有关事故调查分析,从技术上提出防范措施。
四、 前期部职责:
l、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2、做好新职工的劳动纪律教育。
3、参与制订或修订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对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
4、参加公司定期与不定期安全生产检查。
5、抓好公务车辆的交通管理和驾驶员的日常教育。
6、做好提出防暑降温工作。发放防暑用品.
7、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及档案管理制度。
8、参加工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划分因工与非因工待遇的审定及善后处理,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
五、 财务 部职责:
l、遵守财务规章制度.
2、支票、汇票、证券、经济合同等妥善保管,严防丢失。
3、保存现金不得超过限额。
4、所有来往财务,必须经过单位领导签字同意,手续齐全后方能给予办理有关业务。
5、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监督劳动保护技术措施经费的使用,改善劳动条件,促进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的实施。
6、实施劳动保护技术所发生的费用列入间接费用(或管理费用)开支,其中,安全教育费用列入职工教育经费开支。
第三章、施工单位安全管理
一、 施工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有关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全面负责,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二、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层层分解签订责任状,并实行定期考核制度。
三、 施工单位应当制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具体安全操作规程。
四、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
l、新进场的工人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培训,并进行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2、对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电工、起重、焊接、爆破、潜水、架子工、汽车司机、机械操作工等)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对上述人员应定期复训考核,不合格者停止作业。
3、坚持运用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等.要经常组织职工学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4、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用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作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五、 施工单位应建立安全生产检查制度,除进行经常性安全检查外,必须要进行定期的安全大检查。
l、项目部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形成检查纪要上报业主和监理。
2、安全检查必须由项目部领导带队,组织有关部门人员参加。
3、作业线(施工队)在本施工范围内,每旬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4、班组实行日查制度,班前认真、详细地检查本班组的施工场所情况。施工所用构机具、材料及劳动防护用品,同时布置好安全施工注意事项。并认真做好记录。
5、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未能立即整改的问题应及时采用临时措施并制定整改计划,定人、定措施、定经费、定完成期限。
六、 安全技术措施及经费。
l、施工单位对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应当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在编制施工计划的同时,必须按照施工实际需要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认真确保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所需的资金费用到位和正确使用。
2、一切施工活动必须有安全施工措施,并在施工前进行交底。由施工单位技术人员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3、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有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1)土石方开挖;
(2)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3)模板工程;
(4)起重吊装工程;
(5)脚手架工程;
(6)拆除爆破工程;
(7)隧道工程;
(8)路基高边坡.
七、 施工单位应制定路基工程、桥涵工程、起重吊装工程、隧道工程、爆破作业等安全保证措施。
八、 施工单位应当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服装。施工单位采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应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九、 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十、 施工单位发生生产事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伤亡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规定,及时如实地向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报告;特种设备发生事故的还应当同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如实上报。
十一、 施工单位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立即组织抢救并不得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
十二、 施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作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第四章、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一、 施工现场的布置要符合防火、防盗、防爆、防雷电和文明施工的要求,施工现场的生产、生活办公用房,仓库材料堆放现场、停车场、修理场等均按批准的总平面布置图进行布置。
二、 现场生产、生活应设足够的消防水源和消防设施网点l消防器材应有专人管理,不得乱拿乱动。要建立一支义务消防队,所有施工人员要熟悉并掌握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三、 现场道路坚实、平稳、畅通,危险地点要悬挂'安全警示标志》,施工现场设置安全宣传标语。
四、 各类房屋、库棚、料场等的消防安全距离符合规定,室内不得堆放易燃易爆品。现场的易燃杂物应随时消除,严禁有火种的场所或其近旁堆放。
五、 爆破施工及其材料(炸药、雷管、导火索等)的运输、储存、发放等必须符合现行的'爆破安全规程>的规定。
六、 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执行。
七、 进入现场人员必须按规定配带好安全防护用品,遵章守纪,听从指挥。
八、 施工单位必须对所有的机具设备进行经常性维修、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九、 进行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要成立专门组织机构,并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十、 进入高空作业人员要戴好安全帽,正确系好安全带。高空作业按照jgj80.90(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规定进行.
十一、 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规定执行。
十二、 治安保卫工作按照当地公安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三、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订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泵;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
第五章、监理单位安全管理
总监办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根据本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机构,落实安全监理责任。实施切实有效的监理方法,将安全监理工作贯穿于整个工作监理之中。做到思想到位、人员到位、工作到位、管理到位,切实保证施工安全和文明施工的顺利开展,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具体安全监理的工作内容为:
l、监理单位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工程监理单位督促和审查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的组织保证体系和人员配备,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生产制度、建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工程监理单位现场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现场监理员对进场的施工机械设备和安全防护用品进行审查和验收.
4、工程监理单位总监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5、工程监理单位现场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现场监理员督促施工单位按照有关规范标准要求落实分部分项工程,各工序和关键部分的安全防护措施。
6、工程监理单位现场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现场监理员督促施工单位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检查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工人对安全操作规程的掌握情况。
7、工程监理单位现场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现场监理员落实现场跟踪和旁站监理制度.对关键部位、难点部位进行全过程跟踪监督,现场检查。
8、工程监理单位应每月至少一次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9、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10、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现场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现场监理员应负责对各自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监督、检查。
ll、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第六章、安全奖惩
强化安全生产与经济挂钩的管理手段,实行安全生产奖惩办法。
1、对认真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本制度在改善劳动条件和防止工伤事故和职业危害中做出显著成绩的个人和单位给予通报表扬。
2、对工地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的人员提出警告限期整改.经济上适当处罚。对严重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安全操作规程、标准、规范及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而造成重大伤亡事故发生的单位和个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3篇 冷库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近年来,随着冷链物流的大力发展,冷库建设也越来越多,跟着冷库的安全事故也多起来了,所以冷库的安全管理制度也显得越来越重要。
一、冷库工作人员首先必须遵守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工作时间,服从工作安排,保证安全生产。
二、制冷工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根据库温要求按时开机停机,要经常检查维修保养机械设备,发现异常要及时维修并向领导报告。
三、制冷工要经常检查库房内的温度,否则,如造成经济损失要对其进行经济处罚。
四、制冷工工作时间内不准脱岗喝酒、睡觉或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活动。
五、冷库机房不准私留非工作人员住宿,闲来人员不准进入机房内。
六、冷库内的各类货物要按位存放,堆放整齐。出库要填写出库单,要及时清理积压物品,对超期、变质的物品保管员要及时向主任汇报,并妥善处理。因工作失职造成损失的,追究保管员责任并给予经济处罚。
七、未经主任同意, 不得为外单位或个人在库内存放物品,否则追究保管员和管理员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50-200元或扣发当月奖金的处罚。
八、库内物品做到帐物相符.保管员必须对工作认真负责,不得粗心大意,弄虚作假,以权谋私,否则出现问题追究保管员责任。
九、保管员、制冷工下班前要认真检查库房、机房情况,没有问题后方可离岗。
十、冷库值班人员要经常注意冷库周围情况,发现异常要及时报警,确保冷库安全。
第4篇 学校保障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一 卫生保洁制度
1、生活区场地必须做硬地坪,有排水沟,排水畅通地面无积水。
2、设置盥洗池,二层以上宿舍要有给水源,水斗和落水管设置。
3、设置生活垃圾箱、茶水亭,上盖加锁,有专人负责清运垃圾及茶水供给。
4、宿舍明亮通风,东西物品堆放整齐,室内清洁,有卫生负责人和轮流值日清扫制度,保持室内整洁。
5、安排专职卫生保洁人员,负责公用场地清扫,保持生活环境的整洁卫生。
6、配制消毒除四害设施,杜绝蚊蝇孽生。
7、办公室要保持清洁,文具应摆放整齐,做到窗明地净,无蝇,无鼠。
8、食堂要做到防尘,防蝇,防鼠,远离污染源,食堂内外必须每天做到清洗打扫,并保持内外环境的整洁。
二 消防防火责任制度
1、现场动用明火,必须有审批手续和动火监护人员。
2、建筑物每层应配备消防设施,高层建筑应随层做消防水源管道,配备足够灭火器,放置位置正确,固定可靠。
3、焊割作业要严格执行三级动火审批制度,严禁违章动火,必须持证上岗(焊工操作证动火证)明确监火人,备带灭火器材,确保施工安全。
4、油漆间,木工棚及危险品仓库等易燃易爆场所和规定的禁火区域严禁吸烟。
5、非电工严禁擅自装接用电器具,拉设电线。
6、禁止擅自使用非生产性电加热和煤油炉等明火器具。
7、消防器材不得挪作它用,周围不准任意堆物,保持道路畅通。
三 门卫值班与保卫制度
为了维护社会治安,加强对施工现场保卫工作的管理,保护国家财产和职工人身安全,建立门卫值班与保卫制度。
1、施工现场要建立门卫和巡逻护场及交接班制度,护场守卫人员要佩带值勤标志。
2、非施工人员及本工地人员不得随便进入施工现场,外来人员联系业务或找人,警卫必须先验明证件,进行登记后方可进入工地。
3、进入工地的材料,警卫值班人员必须进行登记,注明材料规格、品种、数量,车的种类和车号。
4、外运材料必须有单位工程负责人签字,警卫人员方可放行。
5、每月对职工进行一次治安教育,每季度召开一次治保会,定期组织保卫检查,并将会议检查整改记录存入内业资料内备查。
6、施工现场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有严格的管理制度,并设专库、专人发放保管,作好成品保护工作,并制定具体措施严防盗窃、破坏和治安灾害事故发生。
7、施工现场发生各类案件和灾害事故,要立即报告并保护好现场,配合公安机关侦破。
8、门卫值班人员不得随便离开岗位,如被发现进行批评教育,并给予罚款。
四 临时用电定期检查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证生产顺利进行,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定期检查制度:
1.工现场电工每天上班前检查一遍线路和电气设备的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没月对所有的配电箱,开关箱进行检查和维修一次,并将检查和维修情况做好记录。
2、施工现场每星期由项目经理负责。组织安全员、技术员、电工对工地的用电设备,用电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把检查和解决的情况写成材料入档备案。
3、公司质安部每月对现场的临时用电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查出问题时,定人、定时、定长、措施进行整改,对整改的情况进行复检。
4、 检查内容按建设部88年颁布的《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46-88和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建筑安全)中有关内容进行检查。
五 项目现场的落手清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管理班组落手清工作是搞好项目工程场容场貌的基础,也是安全生产、提高工效、降低成本的有效措施。应该必须发动班组,抓好班组管理,按各种班组操作落手清标准进行定期考评并与奖、罚挂钩,在提高班组操作素质的基础上,各班组自觉地按照各自的管理标准做好操作落手清工作,以保证场容管理水平的提高。
项目管理领导班子要有人负责落手清工作的推行、检查、考核。由技术员、安全员、施工员负责实施具体的检查、考核,原则上谁签发任务单谁考核,一般由施工员负责。评分符合标准,不弄虚作假,扣分处注明原因,重实据,奖罚要分明。
(3)施工现场落手清工作的一般要求:
1、施工班组必须做到边施工边清理,落地灰。钢筋、砖块、木料、扣件等及时清理回收,清理不能利用的建筑垃圾倒在指定点。
2、楼层、道路、建筑物四周要求做到无散落的混凝土、沙浆、碎砖等杂物。建筑垃圾集中归堆,凡能利用的应作到就层就地破碎使用。
3、班组使用的手推翻斗车、工具车、设备、周转材料、大模板等用后及时冲洗铲清按规定存放,注意保管。
4、 在脚手架操作的施工班组,必须在操作完毕后及时清除底笆上砼,砂浆、碎砖等杂物,不能影响其他班组区域落手清工作。
5、落手清工作最基本要求是:“工完料尽场地清”。
六 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制度
1、 生产班组每天上班前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及时做好班组安全活动记录,交底要有针对性的内容;
2、 施工员、安全员每天对作业面上须进行日常安全检查,对检查时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采取整改措施,落实执行人员和整改期限;
3、 项目工程部每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并由安全员及时做好台帐;
4、 检查要有重点,要讲究实效,并建立项目整改书面通知单,及整改反馈档案制度;
5、 项目要设置专人负责安全的管理及有关记录,对较大隐患在短期内不能及时整改的,应采取紧急措施并向上级请示;
6、 对操作班组或个人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制度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并以相应的奖罚措施。
2023年9月1日
第5篇 安全规章制度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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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规章制度心得
学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心得体会
学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心得体会
“加强安全管理,共建和谐社会”是我们共同的心愿。
为达到这个目标是靠每个人的努力及科学的管理、完善的制
度来完成的。本人对安全管理制度,让我们更深的了解了安
全生产的重要性。让我明白在日常工作中要注意哪些安全问
题,增强自己的防范意识,提高预防事故的能力,时刻注重
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让我们时刻牢记:安全生产,警钟长鸣!
我们要吸取安全事故的教训,对安全生产中可能出现的
安全隐患认真的重视起来,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自身
安全的同时也要确保身边同事、项目部财产的安全,每次安
全事故的发生都是痛心的教训,我们要重视!重视!再重视!
通过这次学习,进一步完善我们的安全制度,我们员工
之间要相互照应,及时掌握工作情况,发现违规作业行为及
时劝诫,这样才能营造更安全的工作环境,这样我们的工作
才能更好的展开,才能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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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通过这样的学习,我们作为员工的有了更清醒的工
作目标,安全生产重在防范,安全责任重于泰山,我们千万
不能有丝毫的松懈,安全生产要警钟长鸣!
下面是我的体会:
1、全员参与,齐抓共管,构筑安全管理体系
要把安全工作列入首位,成立安全生产小组,分解、细
化和落实人,研究安全和稳定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以及落实上级的新要求。健全并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奖惩
细则及各类预案。
2、制定相应制度,保证措施到位
①建立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由项目经
理负责,将安全工作列入各相关人员的目标考核内容,并进
行严格考核,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对造成重大安全事故
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及直接责任人的责任。②签订安全
责任书。项目经理与项目部各部门人员层层签订责任书,明
确各自的职责。将安全教育工作作为对员工考核的重要内容,
实行一票否决制度。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
职责明确,责任到人。③不断完善安全规章制度。建立健全
了定期检查和日常防范相结合的安全管理制度,进一步强化
安全工作奖惩细则、防火、饮食卫生管理、防火安全管理等
规章制度。对涉及的各项工作,都要做到有章可循,违章必
究,不留盲点,堵塞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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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建立各类安全应急预案。每年都应该进行“防火及自
然灾害安全疏散演练”、“食物中毒安全演练”、“消防演练”
等。
3、加强教育,增强能力
提高安全意识、自我防范和自护自救能力。抓好安全教
育,是安全工作的基础。开设安全教育地方课程,认真落实。
①认真做好安全教育日、安全周、安全月工作。在活动
期间,组织学习安全教育工作文件,对易发事故的地方进行
改善、增强各类人员安全意识与安全技能等方面,开展深入
全面的大检查,消除隐患,有针对地扎实地开展教育和防范
工作。
②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利用各项会议、现场教育
和演练等途径,通过讲解、演示和训练,对员工开展安全预
防教育,使员工接受比较系统的防交通事故、防食物中毒、
防病、防物体打击伤害、防高空坠落伤害、防火等安全知识
和技能教育。还利用安全手册、宣传栏、悬挂横幅、张贴标
语等进行安全教育。
安全生产是一种责任,不仅是对自己负责、对家人负责,
更是对员工负责、对企业负责、对社会负责。每一次事故的
警笛,都揪人心弦,每一次惨痛的事故,都给亲人心头留下
永久的痛,安全生产牵动人心。安全生产,不仅仅关系你自
己,更多的是关系到你我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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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是社会发展永恒的主题,是一切工作的真谛。
安全是项目部发展的前提和根本,与项目部的生存发展息息
相关,要想寻求更大发展,获得更广阔的市场,就必须切实
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制度,遏制生产安全
事故的发生,才能创造出更好的经济效益。
我们要经常性地总结经验教训,时刻绷紧安全稳定工作
这根弦,及时解决安全工作中发现的新问题;安全教育工作
是一项社会性的系统工程,需要社会、项目部、员工自身的
密切配合。这样才能做好的安全工作,把项目部建成和谐、
平安的地方。
安全部:田亮20xx年9月11日
第6篇 高低压安全操作规章制度
为保证变配电房安全无事故的运行及保证人身安全的需要,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
1、安全技术措施
停电 : 必须把各方面电源安全断电,至少有一个明显的断开点,与设备相关的变压器,互感器必须两侧全部断开防止反向送电。
验电:必须使用电压等级合适且合格的验电器在待检修设备的进出线两侧分别分相验电。
装设地线 、验电后,立即三相短接接地、接地线与检修部分之间不得装设隔离开关,断路器,熔断器等电器元件。
悬挂标示标牌:装设遮栏、悬挂“止步、高压危险”标示牌。在停电范围内加装临时遮拦用以隔离带电设备,并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等禁示牌。
2、安全组织措施
1)工作票制度
在电气设备上工作应填写工作票或按命令执行,在工作范围外的工作内容,采用口头或电话命令方式进行,发令必须正确清楚,值班员应将发令人、负责人及工作任务详细记录并向发令人复诵核对一遍,工作票由公司领导签发。
2)工作许可制度
会同工作负责人到现场再次检查所做的安全措施,以手试触证明检修设备确实无电压。
对工作负责人指明带电设备的位置和注意事项。
和工作负责人双方在工作票上分别签名。
工作责任人、工作许可人双方不得擅自改变安全措施,值班人员不得变更有关检修设备的运行接线方式,否则须双方同意许可。
3.)工作监护制度
工作监护人必须始终在操作现场,对工作班人员的安全认真监护及时纠正违反安全的动作,确保安全操作。
监护人离岗时,应指定能胜任的人员临时代替,长时间离开应由原工作票签发人变更新的工作负责人。
值班人如发现工作人员违反安全规程或任何危及人员安全情况应向工作负责人提出改正意见,如要时可暂时停止工作并向上级汇报。
4)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
工作间断(午休、吃饭、下班)或雷雨等威协工作人员安全时,应使全体工作人员撤离现场,同时所有安全措施不动,工作票仍由工作负责人保存。间断后继续工作时,无需通过工作许可人,每日收工,工作票应交回值班员次日复工,应得到值班员的许可,取回工作票、监护人应重新检查后方可开工。在未办理工作票终结前,值班员不得将施工设备合闸送电。若有紧急需要,值班员可在工作票未收回情况下合闸送电,但必须得到工程部负责人可以送电的答复后进行。检修结束前,加试电压,应让全体工作人员撤离现场,同时收回该系统所有工作票,拆除临时遮拦,接地线和标示牌,恢复常设遮拦,而且工作负责人和值班员进行全面检查无误后,由值班员加压试验。工作全部结束后,应检查:拆除的接地组数与挂接的组数是否一样。接地隔离开关的分合位置与工作票是否相符。加装的临时遮拦,标示牌是否已拆除,常设遮拦是否恢复。一切断路器和隔离开关的分合位置是否与工作票规定的位置相符,设备上有无遗漏的配件、工具和材料等。经与值班员复检后,双方在工作票上签名终结工作票。得到值班调度员或值班负责人的许可命令后方可合闸送电。
第7篇 锅炉房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1、点火前的准备与上火
(1)锅炉点火前必须认真仔细进行锅炉内外部检查,特别是锅炉经年检整修后。主要内容有:炉内有无遗留的工具;人孔、手孔的密封情况:安全阀、水位计,压力表是否灵敏,安全可靠;给水设备,管道及其附件完好;所有泵试转10分钟正常;除尘设备合格;所有油箱轴承均加足符合要求的润滑油;蒸汽管、排污管道畅通及阀门开关情况。
(2)上述工作检查合格后方可给锅炉上水。锅炉上水及点火时,要提升炉顶安全阀排除炉内的空气。上水时,应检查锅炉的人孔、手孔盖,法兰面,排污阀是否有泄漏。冷炉上水的水位不应超过正常水位线(正常水位线为水位计1/2处之上0~50㎜),如超过水位线,可通过排污阀来调整水位。
(3)点火前先按除尘脱硫装置的使用规定,先启动除尘脱硫装置,正常后,再启动锅炉进入联动运行。
2、点火
(1)点火前必须先打开烟道挡板和灰门,先开引风机,后开鼓风机。引入新鲜空气15分钟然后关闭烟道挡板和灰门。
(2)先将炉门打开,在炉排上铺一层木柴,其上均匀撒一层煤,在煤上放些木柴等引燃物。
(3)点火时,司炉工必须用防止回火的姿势进行操作。先开灰门,烟道挡板开一半,然后用易燃物引火。当煤燃着火遍及整个炉排后,一点点向里加煤,使燃烧持续进行。煤全面燃烧后,将灰门关闭,开大烟道挡板,适当加强通风和火力进行升火升压。
3、升压
(1)锅炉点火后随着压力的逐渐升高,司炉工应按照一定的要求,在不同的压力下进行有关操作和检查工作。
(2)当汽压升到0.05—0.1mpa时,锅筒内的空气已排尽,按照正常的操作步骤冲洗水位计,当汽压升到0.29mpa时,检查各连接上有无渗漏现象,当汽压升到0.39mpa时,试用给水设备和排污装置;当汽压升到锅炉实际工作压力时,应再次冲洗水位计,并校对水位计是否准确。
4、通汽
在锅炉升压时,将分汽缸的出口主汽阀关闭,送汽入汽缸前应先疏水后,逐渐均匀送汽到各用汽岗位。
5、正常运行的调节
(1)锅炉正常运行时,应根据实际情况随时调节水位、汽压,炉膛负压以及进行除渣,排污和脱硫除尘工作。
(2)保持锅炉的蒸汽压力(应小于或等于0.6mpa)随时适应用汽岗位负荷的需要。手抛煤时,要全面投向正在燃烧的火床上,及时调节风力,合理通风,防止出现火口。在运煤和投煤过程中,应检查煤中是否遗留有雷管,铁块等物。根据炉排上煤层燃烧情况及时拨火和捅火。在运行一段时间以后,灰渣会越积越厚,需及时清炉清渣,清出的炉渣及时用小车运出锅炉房,用水熄灭红渣后,才能拉到填埋场去倒。
(3)间隙,均匀地用水泵给水,并维持锅炉正常水位为水位计1/2处之上0~50㎜,给水时,按规定在投药口加入磷酸三钠,给水压力应高于锅筒压力0.1—0.2 mpa。
(4)排污时可采取先开快开阀或慢开阀,后开慢开阀或快开阀的操作方法。但先开启的阀门后关闭,后开启的阀门先关闭,重点保护先开启后关闭的阀门。排污时要严密监视锅炉水位,防止因排污造成锅炉缺水。每班至少排污一次。
6、除尘脱硫装置的使用规定
(1)先检查清水池的液面及ph值是否≥14,灰水出口是否堵塞,灰渣已满的沉灰池进出口是否关好;水泵是否罐满水和有润滑油及泵冷却水是否畅通。在运行时,先启动除尘脱硫装置,正常后,再启动锅炉进入联动运行。
(2)在运行过程中,根据脱硫情况(除尘器灰水出口的ph值≥10)不断补充清水池中的石灰,使ph值≥14。投碱量为3㎏/h。根据除尘情况调节通向文丘里管和除尘器的阀门,一般通向文丘里管的水阀全开,除尘器的水阀上部只开1/3,下部全开,是除尘达到最佳效果。关机时,先关闭锅炉运行的鼓风,引风机,再关闭除尘脱硫装置。
第8篇 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范文
规章制度无论是对企业,还是其他单位,尤为重要。这里是一篇2023年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范本,以确保对消费者健康的重视。
1 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构成
①单位负责人;
②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2 餐厅卫生制度
① 餐桌椅整洁,地面清洁,玻璃光亮,有公共痰盂和洗手设施。
② 要每天清扫两次,每周大扫除一次,达到无蝇、无蜘蛛。
③ 不销售变质、生虫食品。
④ 小餐具用后洗净、消毒、保洁。
⑤ 服务人员穿戴清洁工作衣帽,工前、便后洗手消毒。
⑥ 点心、熟食必须在防尘防蝇玻璃柜内销售,坚持使用清洁的售货工具。
⑦ 服务人员工作时禁止戴戒指,手链,涂指甲。
3 凉菜间(冷荤间、熟食间)制度
①凉菜制作必须做到“五专”:即专人、专室、专工具、专冷藏、专消毒。并在凉菜制作间入口处设预进间,供工作人员二次更衣、洗手消毒使用。
②凉菜制作间内必须安装空调设施,保证室温低于25℃。
③凉菜制作间加工前必须进行紫外线消毒,每次消毒时间不少于30分钟。
④凉菜制作前要将刀、砧板、台面、手进行消毒并有消毒记录。
⑤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配制的成品凉菜,发现有腐坏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加工;供加工用的蔬菜、水果等食原料,必须洗净消毒,未经清洗处理的,不得带入凉菜制作间。
⑥工作人员穿戴整洁工作衣帽、口罩,保持个人卫生,操作前洗手消毒。
⑦熟食勤作、勤销,做到当天制作,当天销售,过夜隔夜食品回锅加热销售,不出售变质食品。
⑧工作结束后要做好工具、容器的清洗消毒及制作间内的清洁卫生工作。
⑨非专业间操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不得在专间内从事与凉菜加工无关的活动。
4 初(粗)加工间制度
① 有专用加工场地,工具、容器要专用,腐坏变质原料不加工使用。
②各种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应洗净,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应分池清洗,水产品应在专用水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应将外壳洗净,必要时应进行消毒处理,设有能盛装一个班产垃圾的密封容器。
③ 加工后食品原料要放入清洁容器内(肉禽、鱼类要用不透水容器),不落地,有保洁、保鲜设施。
④ 加工肉类、水产品、蔬菜的操作台要分开使用,并有明显标志。
⑤ 工作人员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
⑥ 防尘防蝇设施齐全,运转正常。
5 烹调加工制度。
① 不选用、不切配、不烹调、不出售腐坏、变质、有毒有害的食品;
② 块状食品必须充分加热,烧熟煮透,防止外熟内生;
③ 隔夜、隔餐及外购熟食回锅彻底加热后供应;
④ 炒菜、烧煮食品勤翻动;
⑤ 刀、砧板、盆、抹布、盆用后清洗消毒;不用勺品味;食品容器不落地存放;
⑥ 制作点心用原料要以销定量,制作时使用色素、香精等食品添加剂,严格执行国家《食品添加剂使用安全标准》;
⑦ 工作结束后,调料加盖,做好工具、容器、灶上灶下、地面墙面的清洁卫生工作。
⑧ 操作人员应注意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不留长发指甲,不蓄长发和胡须,不吸烟,不随地吐痰等;
⑨ 具备能盛放一个餐次的密闭垃圾容器,并做到班产班清。
6 食品粗加工卫生制度
① 所有原辅料投产前必须经过检验,不合格的原辅料不得投入生产。
② 择洗、切配、解冻、加工工艺流程必须合理,各工序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卫生要求进行操作,确保食品不受污染。
③ 包装食品使用符合卫生要求的包装材料,包装人员的手在包装前要清洗消毒。
④ 加工用工具、容器、设备必须经常清洗,保持清洁,直接接触食品的加工用具、容器必须消毒。
⑤ 工作人员穿戴整洁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
⑥ 加工所防尘、防蝇设施齐全并正常使用。
7 食品仓库管理制度
① 食品仓库实行专用并设有防鼠、防蝇、防潮、防霉、通风的设施及措施,并运转正常;
② 食品应分类,分架,隔墙隔地存放,各类食品有明显标志,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
③ 建立仓库进出库专人验收登记制度,做到勤进勤出,先进先出,定期清仓检查,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生虫,及时清理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
④ 食品成品、半成品及食品原料应分开存放,食品不得与药品、杂品等物品混放;
⑤ 食品仓库应经常开窗通风,定期清扫,保持干燥和整洁;
⑥ 工作人员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
8 食品销售制度
① 销售定型包装食品商标上应有品名、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存期(保质期)等内容,进货时向供方索取食品卫生监督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单,严禁购销产品标志不全或现售现贴商标的食品;
② 销售食品必须无毒无害,禁止出售变质、生虫、掺假、掺杂、超过保存期和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规定的食品;
③ 出售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应有防蝇、防尘设施,并正当使用。使用工具售货及无毒、清洁的的运装材料,禁止使用废旧报纸运装食品。货款、工具分开存放,所用工具班前应彻底清洗消毒;
④ 从业人员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做到:不留长指甲、长头发、长胡须,不戴戒指,不涂指甲油,操作时不吸烟;
⑤ 吧台内严禁落地存放食品,严禁乱堆、乱放食品及其他杂物。
9 食品采购、验收管理制度
① 从生产单位、批发市场等采购的食品,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者的相关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
② 从固定供货商或供货基地采购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商或供货基地的资质证明、每笔供货清单。
③ 从超市、农贸市场、个体经营商户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采购清单。
④ 采购定型包装食品,商标上应有品名、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存期(保质期)等内容;
⑤ 运输车辆和容器应专用,严禁与其他非食品混装、混运。
⑥ 食品采购入库前应由库管人员进行验收,合格者入库储存,不合格者退回。
⑦ 餐饮用食品采购必须索证,建立食品索证登记档案,索证要有专人管理。
10 除害卫生制度
① 操作间及库房门应设立高50cm、表面光滑、门框及底部严密的防鼠板;
② 发现老鼠、蟑螂及其它有害害虫应即时杀灭;
③ 发现鼠洞、蟑螂滋生穴应即时投药、清理,并用硬质材料进行封堵。
11 卫生检查制度
① 卫生管理人员应每天进行卫生检查;
② 各部门每周进行一次卫生检查;
③ 单位负责人每月组织一次卫生检查;
④ 各类检查应有检查记录;
⑤ 发现严重问题应有改进及奖惩记录;
⑥ 检查食品加工、储存、销售、陈列的各种防护设施、设备及运输食品的工具,冷藏、冷冻设施,损坏应维修并有记录,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
12 从业人员体检、培训制度
① 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到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体检单位进行体检和培训;
② 发现五病患者及时调离;
③ 未取得体检、培训合格证明不得上岗;
④ 从业人员体检、培训合格证明应随身携带,以备检查。
13 餐饮业管理档案制度
① 有专人负责、专人保管;
② 档案应每年进行一次整理;
③ 档案内容:卫生申请基础资料、卫生机构、各项制度、各种记录、个人健康、卫生知识培训、索证资料、餐具消毒自检记录、检验报告等。
14 食品添加剂使用与管理制度
① 食品添加剂必须使用国家批准的品种和在允许范围内使用。
② 采购食品添加剂要有记录并存档。
③ 食品添加剂要专人负责保管,并负责告诉烹调厨师适用范围和使用量。
④ 盛放食品添加剂要有专用容器和明显标志。
⑤ 实行食品添加剂使用责任追究制。
15 面食制作管理制度
①.米面及其他杂粮必须有安全检验合格证明。
②.用发酵剂、食用碱等添加剂必须有索证。
③.面食间洗动物性、植物性食品的水池要分开,并有明显标志。
④.面食间案板必须荤、素分开使用,并有标志。
⑤.必须有盛放肉(馅)等专用冰箱。
⑥.室内做到放蝇、防尘、防鼠。
⑦.加工人员穿戴整洁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不准戴戒指、手链、涂指甲等。
⑧.有室内卫生定时清扫制度。
16 裱花制作管理制度
①.进入裱花间必须更衣、洗手消毒。
②.裱花用食品添加剂必须是允许使用的品种,并在允许使用量范围内使用,不能乱加。
③.要定时进行空气消毒,保持室内清洁状态。
④.专用裱花工具要定时清洁消毒,防止污染。
⑤.加工人员要穿戴整洁卫生衣帽、口罩,定时洗手消毒,保持个人卫生。不允许戴手饰及染指甲等。
⑥.放蝇、防尘、防鼠等卫生设施要齐备。
⑦.要定时整理室内卫生。
17 配餐间管理制度(学校食堂)
①.设立更衣、洗手消毒专用间。
②.设立与售餐数量相适应的盛放待售食品的台(架)。
③.盛放食品的容器要专用,并有标志。
④.销售熟食要用专用器具,严禁用手抓。
⑤.不售变质、变味食品。
⑥.售饭菜窗口要能够开合,严禁开放式。
⑦.要设与配餐间相适应的紫外线消毒灯,在工作前打开30分钟。
⑧.售饭人员要穿戴整洁卫生衣帽、口罩,保持个人卫生,操作前洗手消毒。
18 烧烤制作管理制度
①.场所必须按宰杀→粗加工→腌制→烧烤卤肉间→晾凉分设场所(间)。
②.所用畜禽肉类必须经过兽医检疫合格方可使用。
③.烧烤卤制肉类食品严禁使用亚硝酸盐,使用其他食品添加剂要经卫生监督机构允许方可使用。
④.制作间必须设洗手消毒水池及设施。
⑤.切配烧烤卤制熟食品间要设紫外线消毒灯,定时对案板及空间进行消毒处理。
⑥.切配烧烤卤制熟食品要专人负责,专用工具,防止生熟交叉污染。
⑦.放蝇、防尘、防鼠、防腐卫生设施要完备。
⑧.从业人员必须穿戴整洁卫生衣帽、口罩,保持个人卫生。
19 餐具用具洗消毒制度
①.要有经过培训懂得消毒知识的人员从事消毒工作。
②.洗消间大小必须与经营规模相适应。
③.采用化学消毒的,至少设有3个专用水池;采用人工清洗热力消毒,可设置2个专用水池,并有明显标识
④.热力消毒设施要充足,餐具做到每餐一消毒。
⑤.有密闭的餐具保洁柜,数量要充足。
⑥.不适宜热力高温消毒的茶餐具,药物消毒要有固定场所(间),要按消毒药物有效浓度配比,按洗涤、消毒、冲洗、保洁的顺序进行。
20. 废弃食用油脂管理制度
①.废弃油脂必须按国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废弃食用油脂管理的规定》进行管理。
②.废弃油脂应设专人负责管理。
③.废弃油脂应有专门标有“废弃油脂”字样的密闭容器存放,集中处理。
④.废弃油脂只能销售给废弃油脂加工单位和从事废弃物收购的单位,不得销售给其他单位和个人。
⑤.处理废弃油脂要建立档案,详细记录销售时间、种类、数量、收购单位、用途、联系人姓名、电话、地址、收货人签字等,并长期保存。
⑥.不得随便处理废弃食用油脂。
第9篇 卸货装货安全规章制度
1、服从车间统一安排。
2、装卸货时认真检查钢丝绳是否牢固,卸夹是否配套及牢固。
3、装卸货人员思想必须集中,操作人员必须听从指挥,二辆行车抬吊时,必须同时起吊,绳钩必须垂直,杜绝斜吊或超重吊。
4、在放垫块时注意手脚。
5、夜间装卸货必须有足够灯光。
6、装卸货堆放要整齐堆平。
以上几条必须严格执行,如违章,一切责任后果及经济损失由违章本人自负,损失公司的机械设备照价赔偿。
第10篇 爆炸物品安全防范措施及规章制度
为加强爆炸物品的管理,防患于未然,按照《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及华达公司的要求,特制定本规章制度。本项目在购买、运输、储存爆炸物品过程中,必须严格按此制度执行。
1、安保部具体负责本制度的具体实施。项目经理部对制度的实施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和监督。
2、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建立岗位责任制,保管员由政治可靠、责任心强、身体健康,并经公安机关培训取得合格证的内部职工担任,实行二十四小时有人在位值班,严禁脱岗失控。
3、爆炸物品的选址建库必须经所在地县以上公安机关审核批准,办理“储存许可证”后方可启用,其库房应具备较好的防盗、防火、防爆性能,炸药库和雷管库必须分别建造,两库必须保持一定距离,同时远离建筑物。库房周围设警戒隔离区和明显警戒标志,严禁在库区吸烟、用火,严禁将火种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带入仓库,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库房门向外开,实行双门和双锁设置(即里层为裹铁皮的木门,外层为防盗门),库墙设置安全通风口和防火网。
3、爆炸物品的购买必须先向所在地县以上级治安机关申请领取《爆炸物品购买证》,后在持有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化工厂或持有《爆炸物品销售认可证》的经销部门购买。爆炸物品运输、押运必须由专人持证负责,建立严格的出入库审批、检查、登记制度,收存和发放按规定进行登记签字,库房管理做到帐目清楚,手续齐备,帐物相符。
4、施工队领取使用爆炸物品要认真填写《爆炸物品逐日消耗表》,经现场负责人、安全员、爆破员核对签字后方可由项目部开具领料单领取当班使用量。施工作业剩余的爆炸物品必须当天清退入库。存储爆炸物品要分类专库存放,同一库内严禁存放性质相抵触,氧化剂、酸碱和易爆的物品。堆码应垫高200~300毫米,置放雷管必须铺胶质皮垫,并设置明显的标牌,不准靠墙堆码,垛间留有通道。硝铵炸药垛高不超过1.8米,胶质炸药垛高不超过1.5米。
5、严禁任何部门、个人转让、倒卖、易物、私存、持带危险品。
6、工程项目结束后及时清库和撤库,撤库后看守保管员负责整理原始台帐,档案等资料,并移交派出所存档。
第11篇 氮气制造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切实保障员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与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等规章制度,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企事业单位(含股份公司地区分公司,以下简称企业)应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方针和贯彻“诚信、创新、业绩、和谐、安全”的核心经营理念,实施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监督机制,采用先进适用安全技术、装备,抓好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坚持安全生产检查,保证安全生产投入,加大事故隐患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力度,全面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第三条 企业应建立并推行健康安全环境(hse)管理体系,在基层组织实施hse作业指导书、作业计划书、现场检查表(即“两书一表”),加强风险管理,有效减少和防止各类事故。
第四条 企业要加强基层安全建设,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加强生产作业的过程管理,按照标准、规范组织生产,努力做到施工现场标准化、岗位操作标准化、基层管理标准化。
第五条 企业应切实保障员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各项权利。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同时应签订《员工安全生产合同》;为员工创造安全作业环境,提供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工具。员工应履行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各项义务,在生产作业过程中遵守劳动纪律,落实岗位责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第六条 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各企事业单位。
第二章 组织与职责
第七条 企业行政正职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八条 企业应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统一协调指导企业生产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和职业健康等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任主任委员,其他成员由相关人员组成。
第九条 安委会主要职责:
(一)审定本单位安全生产年度工作计划,并督促落实;
(二)监督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组织、协调安全生产大检查,组织、协调调查处理安全事故;
(四)组织重大事故隐患评估,并督促立项整改;
(五)审查重大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
(六)审核实施hse管理体系运行计划和hse管理方案;
(七)审定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单位和先进工作者,决定表彰事宜;
(八)讨论决定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应采取的措施;
第十条 企业安委会办公室设在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安委会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向安委会提出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建议;
(二)协调、督促相关部门的安全工作;
(三)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综合检查工作;
(四)负责考核领导干部定点联系安全生产关键装置和要害部位(单位)的工作情况;
(五)掌握安全生产动态,通报安全信息,遇重大问题,及时向安委会主任、副主任汇报;
(六)负责各类事故的报告以及员工伤亡、火灾、交通事故报表的汇总上报;
(七)完成安委会交办的其它任务。
第十一条 企业及其所属二级生产经营单位应设置相对独立的专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科研设计、事业单位可根据实际设置专门安全管理机构或专职安全管理岗位。油气生产、储存、炼油化工、工程技术服务、建筑施工等企业所属三级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其它生产经营单位要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基层队(车间、站)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企业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比例不得低于从业人员总数的5‰,其中专业技术人员比例应达到80%以上。
第十二条 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不宜频繁调动。其部门负责人因工作需要变动岗位,应先征得上级安全部门同意。
第十三条 企业可依据有关规定,成立安全生产的培训、咨询、检验、评价机构,取得国家或有关部门资质认证或备案后,开展从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和设备、设施的检验,提供有关咨询以及安全评价工作等。
第三章 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十四条 企业应制定各级领导干部、管理人员、岗位员工和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应覆盖本单位所有组织和人员,做到“一职一责,一岗一责”。
第十五条 安全生产责任制应简练、实用,符合岗位要求,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第十六条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级领导干部、管理人员、岗位员工和部门必须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
第十七条 企业应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定期进行考核奖惩。实行各级领导、机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述职报告制度,将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列为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
第四章 安全监督
第十八条 企业及其所属二级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应设置安全总监、副总监。安全总监一般由同级副职兼任。安全副总监可以兼任安全部门负责人,按同级助理、副总师管理。
第十九条 企业按专业设置物探、钻井、井下作业、海上作业、建筑施工、炼化检维修等安全监督站、所。安全监督站由专职安全监督和兼职安全监督组成。安全监督人员必须接受资格培训,经考核合格,持集团公司颁发的证书从事安全监督工作。
第二十条 企业要加强对基层单位或建设(工程)项目的异体安全监督。在物探、钻井、测井、试油、修井、建筑施工、炼化检维修以及其他重大危险的关键施工工程项目,作业者(或建设单位)或承包单位应派驻安全监督,负责施工作业现场的安全监督工作。重点建设工程项目,作业者(或建设单位)必须派驻专职安全监督。
第二十一条 企业要加强对各级安全总监、安全监督和安全监督站的管理,健全各项管理规定,完善监督责任体系。
第五章 安全技术
第二十二条 企业要重视安全科技工作,组织科技专题立项,加强安全技术研究与开发,提升安全技术水平。
第二十三条 企业要积极开展安全生产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加快先进生产安全技术的引进、消化、吸收和自主创新步伐;要大力推广和应用先进适用安全科技成果,积极推广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和新材料;依据国家行业法规和标准,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及时淘汰危及安全的落后工艺技术和设备,提高本质安全。
第二十四条 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工程)的安全生产“三同时”管理要求,按规定进行安全预评价和安全验收评价。
第二十五条 企业应按规定对在役生产装置、重要和特种设备定期进行安全评价和评估,及时解决存在问题。要坚持设备监测和检验制度,定期维修保养,使之符合安全技术生产条件。
第二十六条 企业要鼓励和引导员工积极参与安全技术革新,广泛开展小改小革和提合理化建议活动。
第六章 安全教育培训
第二十七条 企业应采取各种途径,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技术素质,保证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技能和防范事故的能力。未经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合格的员工,不得上岗作业。
第二十八条 企业和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第二十九条 应坚持新入厂员工的“三级安全教育”和转岗工人的二、三级安全教育,建立健全安全教育档案,做到“一人一卡”。“三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
第三十条 要加强对临时雇用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工作,以及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并记录备案。
第三十一条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并按规定进行复审。
第三十二条 企业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和使用新设备前,要组织对相关人员进行专门的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使用和操作。
第三十三条 企业要加强安全继续教育,不断提高员工的操作技能和防范事故的能力。
第七章 安全检查
第三十四条 企业应制定安全检查制度,坚持日常检查和定期组织安全检查。企业每年至少进行两次综合安全检查,企业所属二级单位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综合安全检查,基层队(车间、站)要落实岗检、巡检、交接班检查。
建立hse管理体系的单位,可将安全检查纳入管理体系审核。
第三十五条 企业应根据季节变化、节假日生产特点,以及特殊作业要求,组织开展专项安全检查或专业安全检查。
第三十六条 企业应建立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联系点制度,定期对关键生产装置和要害部位(单位)安全生产联系点进行安全检查和指导。
第三十七条 企业应完善安全检查手段,依据标准、规范及安全检查表进行检查。检查人员应将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做出书面记录,并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签字;检查人员应将检查情况记录在案,并向上级报告。整改情况应有回执记录。
第三十八条 企业应制定违章处罚办法,加大对违章检查、监督和处罚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三违”行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应当场予以纠正或要求限期改正,对严重违章行为要从严惩处,绝不姑息。
第三十九条 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责令排除,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在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将作业人员从危险区域内撤出,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后,经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对检查中发现一时不能立即排除的事故隐患,应当制定防范和监控措施,在评估的基础上,按管理权限制定计划,投入整改经费,并按期完成整改。
第四十条 要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检查,建立重大危险源管理档案和动态监测数据台帐,配备必要的监测、检测仪器和设备,对重大危险源定期检测、评估和监控,确保重大危险源处于受控状态。
第四十一条 企业对当地政府和上级单位安全监督检查人员依照法律和相关规定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应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第八章 安全投入
第四十二条 企业要保证用于安全生产方面的资金投入。在编制年度预算时,要优先保证安全费用,按规定和实际需要列支事故隐患治理和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经费。
(一)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事故隐患治理计划由安全管理部门组织编制,需投资安排的项目由规划计划部门按规定纳入投资计划;
(二)企业计划、财务部门应将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和事故隐患治理计划纳入企业预算,落实资金投入;
(三)安全技术措施和事故隐患治理计划由企业负责人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审查和汇总,由企业有关部门负责编入投资计划之中或单独编制计划下达;需要报请上一级审定的,经上级审定后下达,安全部门检查、督促实施;
(四)安全技术措施和事故隐患治理计划实行项目管理,对已经完成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隐患治理项目,由规划计划和安全管理部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竣工验收。
第四十三条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项目的主要范围包括:
(一)安全技术:各种机器设备的防护、保险、信号、报警装置;安全起动和紧急停车设施;生产区域内危险场所的指示及警告标志;采用新技术、推广新工艺、新成果;有毒有害作业点的检测、检查仪器;以及对繁重费力或人工操作有危险的作业所采取的辅助机械化措施等;
(二)职业健康:生产厂房的通风换气和采光照明装置;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粉尘或烟雾等生产过程的机械化、密闭化或空气净化设施;生产场所为防止辐射热危害的隔热防暑设施;为减轻或消除工作中的噪声、震动及辐射等的防护设施;工作厂房或辅助房屋内应增设或改善的防寒取暖设施等;
(三)辅助房屋及设施:女工较集中车间的女工卫生室,车间或工作场所的休息室、用膳室、更衣室及其相应的设施;
(四)宣传教育:包括安全技术、劳动保护的研究与实验工作及其所需的工作仪器;为企业员工建立的“安全教育室”;购置或编印安全技术、劳动保护管理所使用的辅助器材、书籍、刊物、画片、规章制度宣传材料、幻灯片、电影拷贝、录像带等。
第九章 消防安全管理
第四十四条 企业应加强企业内部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整体部署,落实各级组织防火安全责任制。
第四十五条 企业应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加强消防宣传教育,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第四十六条 企业应按规定配置消防装备和设施,加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检验,确保消防装备和设施完善、可靠。
第四十七条 企业应加强对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工业动火票(或作业许可)制度,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落实现场监护,确保工业动火施工安全。
第四十八条 企业应加强公众聚集场所的安全管理与防火检查,制定公共安全应急预案,严格监护措施,防止群体伤亡事故发生。
第四十九条 按照《消防法》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伍,实施专业化管理,配置所需要的灭火装备和人员。基层单位要建立义务消防队伍,定期进行培训和演练,做到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使用防护器具和会自救互救。
第十章 交通安全管理
第五十条 企业应加强企业内部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纳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整体部署。
第五十一条 企业应加强对驾驶人的管理,实行内部“准驾证”制度,强化驾驶人行车安全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驾驶人员安全意识。
第五十二条 企业要加强对车辆的维护保养,保持车况良好。强化客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特种车辆、分散车辆、租赁车辆的管理与控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交通事故。
第五十三条 企业应加强内部交通安全检查,落实节假日 “三交一封”制度(交车辆钥匙、交行车证、交准驾证,定点封存车辆)。
第五十四条 企业应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教育全体员工提高交通安全意识,遵守交通安全法规,保证交通安全。
第十一章 职业健康和劳动防护
第五十五条 企业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健康和劳动防护法规政策,建立完善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员工健康监护档案,做好职业健康监护工作。
第五十六条 企业应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和特种作业的人员,按规定的检查项目和周期,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及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人员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病症的人员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
第五十七条 定期对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监测和评价,达不到国家卫生标准的应采取措施进行治理,不断改善工作条件,减少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产生。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开工前应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竣工验收前应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控制效果评价。
第五十八条 开展施工作业健康管理,进行健康风险识别及评价。改善施工作业中医疗健康保障条件,严格饮食、饮用水、环境卫生管理,做好传染病、地方病等疾病预防。
第五十九条 对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场所,应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规章制度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在职业病危害工作场所,设置警示标牌、操作规程及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第六十条 对于放射性同位素的使用、运输和储存,必须配置防护设备和报警装置,从事放射的工作人员要佩戴个人剂量计,加强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
第六十一条 工作场所和员工宿舍应设有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达到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通畅的安全通道;生产、经营、储存及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建筑物内,并保持安全距离;在有较大危险的生产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第六十二条 工作场所和员工宿舍应保持清洁卫生,并有防潮、防寒、防热辐射和消毒等设施。其道路、采光照明、饮用水和排污道均应符合国家规定,并根据需求设置卫生辅助设施。
第六十三条 按照国家及上级有关规定,为上岗员工提供满足安全生产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劳动防护服装应符合集团公司“四统一”要求(统一性能、款式、颜色、标识)。
第六十四条 企业必须做好女工特殊劳动保护工作。
第六十五条 企业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金。
第十二章 承包、租赁经营安全管理
第六十六条 企业应加强承包、租赁经营的安全管理。在发包和签订的各种承包(含承包任务书)或租赁合同中,必须明确相关方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也不得租赁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场所和设备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第六十七条 作业者(或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应在签订工程技术服务经济合同的同时,签订《工程技术服务安全生产合同》,依法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和协调。
施工单位应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服从建设单位安全监督管理。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安全监督管理。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管理。
第六十八条 生产经营项目、场所有多个承包、承租单位的,作业者(或建设单位)应当与各承包单位、承租单位分别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作业者(或建设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第六十九条 发包方或出租方必须为承包方或租赁方提供出租场所和设备的相关资料,承包方或租赁方必须在满足发包方或出租方安全生产要求的条件下,从事相关经营活动。
第十三章 应急管理
第七十条 企业要制定处置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制度,应急管理要贯彻“以人为本”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方针,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第七十一条 企业应健全重大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建立专业化应急救援队伍,提高救援装备水平,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储备物资。加强与当地政府、周边相关方的沟通,建立起预警、接警、救援和恢复的联动机制,增强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的应急抢险救援能力。
第七十二条 企业应分类、分级编制事故应急预案。应急预案的重点是针对井喷失控、危险化学品、炼化装置、油气储存库(站)、长输管道、海上作业,以及民爆器材、放射源、特种设备、公众聚集场所等各类重大突发险情。应急预案内容应详细、齐全,要充分考虑对周边地区相关方造成的危害,与当地政府、周边相关方建立预警救援机制,并按规定搞好应急预案培训和演练。
第七十三条 各单位制订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上报给抢险救援的相关部门及其他相关方,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备案,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立即按程序启动应急预案。
第七十四条 应对重大突发事件要坚持“企业负责、区域联动、属地管理、分级落实”的原则,自觉接受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和检查。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要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努力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规定立即报告当地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主管部门。处置突发事件要做到“反应迅捷、职责明确、指挥统一、救人优先”,把事故造成的危害减小到最低限度。
第十四章 事故管理
第七十五条 企业应加强事故管理工作。对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均应报告,并按照规定统计。
第七十六条 发生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态扩大,减少人员伤亡。
第七十七条 各类事故都必须及时逐级上报。发生重、特大事故,企业必须立即按照管理权限,上报集团公司或股份公司,并按照规定报当地政府安全生产主管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销毁有关证据。
企业应建立事故举报制度,公开举报电话、信箱或电子邮件地址,并及时受理和按规定处理。
第七十八条 发生事故后,应按照分管权限成立事故调查组,及时认真的调查事故。事故调查处理应当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准确查清事故原因,重点查找设施设备、工艺技术、规章制度缺陷、安全管理漏洞等方面的原因,明确事故性质和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意见和防范措施,并依据有关规定,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根据事故分类和分级,由企业及有关部门、人员向上一级单位或主管部门汇报事故情况,并向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汇报。
第七十九条 按规定时间做好事故的结案工作,并建立健全事故管理档案。
第十五章 考核与奖惩
第八十条 集团公司对企业实施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按年度下达安全生产考核指标。
第八十一条 集团公司对企业实施安全生产年度考核评比。对安全生产考核指标达到要求,且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经考核合格,获安全生产达标企业称号,发给证书;对安全生产考核指标达到先进要求,且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经考核优秀,经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审定,授予安全生产先进企业称号,发给奖牌、证书和奖金。
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和奖励标准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先进企业考核评比办法》执行。
第八十二条 企业应制定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年度考核指标,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单位、个人的评比标准和奖惩办法。
第八十三条 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由企事业单位给予奖励。奖励建议由安全部门提出,经企事业单位领导批准执行。
(一)模范遵守安全生产法令、遵章守纪,认真贯彻执行本规定,在安全、文明生产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
(二)发现事故预兆,及时采取措施和向上级报告或阻止违章指挥行为,避免重大事故和重大经济损失的;
(三)积极组织事故抢险,对减少人员伤亡有突出贡献的;
(四)在安全科学技术、安全管理及学术研究,标准、规定的制定和修订等方面取得重要成果或效果显著的;
(五)提出合理化建议,进行安全技术革新,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
第八十四条 企业应制定违章处罚规定,对查出的违章行为进行处理。
第八十五条 安全生产奖励的来源及使用
(一)企业对安全生产先进的奖励,由企业在奖励基金,或应付工资年度工资总额,或安保基金中支付;
(二)企业对所属单位安全生产违章和事故处理等项扣款,可用于安全生产奖励。对单位的扣款应从该单位的应付工资中列支。
第十六章 附 则
第八十六条 企业应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
第八十七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原《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中油质字[1999]194号)同时废止。
第八十八条 本规定由集团公司质量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
第12篇 车间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1.凡是在本公司实习、培训人员,上岗前必须经安全教育,并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严禁酒后上岗和班中喝酒.
2.工作中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工作前要有良好的工作状态,严禁酒后上岗,坚决杜绝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犯劳动纪律)
3.进入生产现场,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工作时,不准穿拖鞋、高跟鞋,留长发;
4.不得擅自移动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等安全防护设施,确因工作需要移动时须请示车间领导同意,工作结束后,必须立即恢复。
5.禁止跨越运行中的设备,确因工作须跨越时要走跨梯
6.凡在两米及两米以上以上高空作业时,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安全带要挂在坚固的构件上并认真检查,防止安全带移位和下沉。
8.消防设施(包括消防桶、灭火器、消防栓、消防带等)完好、齐全、定置摆放。
9.生产区域禁止睡觉和非工作时停留,禁止吸烟和明火,禁止堆放油布、杂草等易燃易爆物品。
10.非生产人员,不准进入生产区域,禁止随意操作设备。
2.13禁止在旋转设备擦拭和打扫卫生,加油。
2.14操作人员严禁跨越运输皮带、皮带运行中不准清理皮带滚筒及皮带下的积料。
2.15电机、减速机对轮防护罩牢固、齐全。电机要有接地线,禁止有明线头。设备检修前先停电,并在操作盘上挂“有人检修,禁止操作”安全警示牌。
2.16使用电动葫芦首先检查电器设备,钢丝绳是否良好,滑轮要加油检查,严防误操作现象发生。
2.17停车4小时以上的电器设备需要开车时,要电工测试绝缘,严禁在电气设备上冲水。
2.18检查电机温升时,必需手背触摸电机,以防触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