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员工奖罚规章制度
第一条: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率;本着公平竞争,公正管理的原则,进一步贯彻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工作流程、明确岗位职责,公司根据各部门之间协作事项与工作流程,特制定本奖惩制度。
第二条:公司奖惩制度本着“奖惩结合,有功必奖,有过必罚”的原则,与员工岗位职责挂钩,与公司经济效益相结合。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奖惩制度,贯穿于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中,公司所有员工须自觉遵守并相互进行监督。
第四条:奖励或处罚方式:
1、处罚方式:现金处罚(从当月工资中扣除并通报);
2、奖励方式:公司实行红包奖励制度,根据各部门的阶段工作考核情况,随时或年底发放。
第五条:员工奖励主要有通报表扬和奖金奖励,程序如下: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部门提名;
2、办公室、本部门审核;
3、总经理办公会议会审;
4、总经理批准。
第六条:处罚办法,员工如果损害公司利益,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以下处罚:
1、通报批评;
2、经济处罚;
3、降级;
4、辞退。
第七条: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励:
1、完成本部工作计划指标,创造较大经济效益;
2、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设,被公司采纳,并取得一定效益的;
风险提示:企业在必要的时候安排员工加班,最好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相应的工资,即平时晚上的加班费是本人工资的150%,双休日是200%,国家法定休假日是300%。但这只是国家规定的比例,加班费发放额的关键是工资基数,工资基数是企业与员工发生劳动纠纷时的争议焦点,所以建议企业明确工资基数的计算标准。另外,建议企业在发放加班工资的时候最好有相关备注,做好与基本工资的区分,以明确企业确实支付员工加班费。
3、节假日经常加班,并取得显著效果者;
4、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者;
5、工作认真、责任心强、工作绩效突出者;
6、堵住公司的经济漏洞,并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者;
7、其他对公司做出贡献者,总经理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八条:员工有下列行为的应给与通报批评并作处罚:
1、迟到、早退一次罚款30元;
2、在工作时间嬉戏、擅离工作岗位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罚款30元;
3、轻微过失致发生工作错误造成损失的罚款50元;
4、工作时间串岗,妨碍他人工作罚款30元;
5、不按要求打扫卫生罚款30元;
6、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告、中伤他人、制造事端者罚款100元;
7、遗失经营管理之重要文件、物品或工具罚款50元;
8、不按时参加公司的会议培训罚款30元;
9、不配合各部门工作的罚款100元;
10、部门经理及主管责任人对本部门制度的宣贯、执行和监督负直接责任,对部门人员奖励或处罚承担200%责任,即同时按对员工奖励、处罚数的200%的比例奖励、处罚本部门经理及主管负责人;
11、若被处罚员工屡教不改,重复同样错误,或不听劝阻,不服从管理者,则上级主管人员或制度执行部门有权力对其进行加倍处罚直至停职处理,造成后果的,由被处罚当事人承担后果与损失;
12、凡是部门经理或主管发现问题不及时纠正,或包庇下属、隐瞒事实者,与责任当事人处以同等处罚;
13、工作流程中每一流程责任人要对前面各个流程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如发现上一流程有问题,有权拒绝继续进行下一道流程,并有权向所属部门主管或经理提出申诉或向公司进行投诉。若未对上一道流程进行检查,或发现问题但未提出或解决,则所发生一切后果与损失,由本人及所在部门承担,处罚100元;
14、各员工之间应互相监督、检查,发现隐瞒、包庇问题或知情不报,并造成损失的罚款100元;
15、完不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临时任务,罚款100元;
16、有制度的参照员工管理制度,没有成文制度可参考的,由总经理召开行政人事管理会议决定。
第九条: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以降级、辞退或开除处分,对处以辞退、开除处分的员工,公司不予任何经济补偿,并按其给公司造成的损失情况酌情赔偿公司损失:
1、于受聘时虚报资料,使本公司误信而遭受损害;
2、违反《劳动合同》或工作要求情节严重;
3、蓄意损坏公司或他人财物;
风险提示:实践中,发生离职员工侵犯公司商业秘密时,争议焦点往往不是员工有没有义务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而是该秘密是不是构成受法律保护的“商业秘密”,以及单位如何提供证据证明离职员工实施了侵权行为及侵权造成的损失。由于商业秘密侵权证据很难收集,或调查取证的成本非常高,往往导致单位对侵权行为束手无策。企业在制定规章的时候可以约定通过保密协议,据此证明商业秘密的存在、证明企业对商业秘密采取了保护措施,一旦发生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便于举证,有利于企业借助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商业秘密,维护合法的权益。
4、故意泄漏公司机密,把公司客户介绍给他人或向客户索取回扣介绍费,致使公司蒙受损害;
5、拒不执行总经理或部门领导决定,干扰他人工作的;
6、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公司资财,损公肥私,造成经济损失的;
7、财务人员不坚持财经制度,丧失原则,造成经济损失的;
8、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敲诈勒索、赌博、流氓、斗殴,尚未达到刑事处罚的;
9、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
10、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的;
11、旷工或从事其它兼职的;
12、散布谣言,损害公司声誉,组织、煽动怠工,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要挟领导,扰乱公司秩序的;
13、违反公司规定屡教不改的;
14、因工作需要调派工作,无故拒绝接受的;
15、因行为不当,失信于公司的;
16、其它重大过失或不当行为,导致严重后果的。
第十条: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一条:员工行为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责任人除按上条规定承担应负的责任外,按实际损失情况赔偿公司损失。
第十二条:公司领导职工发现员工犯有各项《制度》规定的行为时,应及时向办公室报告;员工也可检举、揭发任何人的违纪违章行为,要求处理。
第十三条:办公室接到报告、检举、揭发,立即报总经理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完毕,办公室提出《处理意见书》呈报总经理批准,交有关部门执行并通知受处分人。
第十四条:给予员工处罚,应当慎重决定。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经过一定会议讨论,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并允许受处罚人进行申辩。
第十五条:调查、审批员工处罚的时间,从证实员工犯错误之日起,开除处罚不得超过30天,其他处罚不得超过15天。
第十六条:员工对所受惩罚存异议者,应于处分决定形成后3日内陈述理由申辩,并以申辩后之核定作为公司最后之决定,当事者不得再存异议。
第十七条:受处分的员工,在处罚事项未了结之前不得调离公司(公司宣布辞退、开除的除外)。
第十八条:本制度由办公室制定,经总经理核准后公布施行,修正时亦同。
风险提示:企业规章制度也可以成为企业用工管理的证据,是公司内部的“法律”,但是并非制定的任何规章制度都具有法律效力,只有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才具有法律效力。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以及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都由企业举证,所以企业制定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的时候,应该注意收集和保留履行民主程序和公示程序的证据,以免在仲裁和诉讼时候出现举证不能的后果。
第2篇 装配员工奖罚制度范本
装配员工奖罚制度
一、目的:为了满足消费市场的不断需求,使公司的质量更进一步提高。
二、适用范围:所装配员工(绳锯机3人,凿铝机、潜孔钻3人)
三、运行办法:由公司出资50元作为质量优秀奖,对于装配员工1个月之内所装配机台未出现质量问题,则50元的奖励,反之若装配出现质量问题,则50元的奖励没有并对该工人处以100元/月的罚款,罚款经额由工资中扣出。
四、执行标准:所检测标准均按:“绳锯机检查记录表”“凿铝机、潜孔钻检查记录表”中检查重点进行检查,对于检查过程中与该机台装配员工发生异议时(如360。回转力大小)将采取由技部,生产部、质量检验员进行评审。
五、会总方法:由装配检验员以检查记录为主,每月对其会总,上报行政人事部并对其进行张贴,无异议后,再上报财务科。
第3篇 酒店员工奖罚制度
总则
奖励的目的在于既要使员工得到心理及物质上的满足,又要达到激励员工勤恳工作,奋发向上,争取更好业绩的目的。
惩罚的目的在于既要促使员工达到并保持应有的工作水准,又要保障酒店和员工共同利益和长远利益。
奖惩的原则
一.酒店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包括酒店的各项规章制定,员工的岗位职责、工作流程、工作目标和临时工作任务。
二.员工的表现只有较大地超过酒店对员工的要求,才能够给于奖励。
三.员工的表现达不到酒店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根据情节不同均要给于相应警告和惩罚。
四.员工奖(惩)单必须送当事人,经当事人签字方可生效。
五.对酒店内部的任何处理和处分总经理有特赦权。
六.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奖励。
1.金点子奖:为改进酒店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并有所成效者,奖个人20—200元。
2.拾金不昧奖:酒店范围内拾到失物如实上交者,视情节奖个人10—100元。
3.见义勇为奖:为维护酒店员工和客人生命财产安全做出贡献,勇于揭发违法乱纪,徇私舞弊。视情节奖30—300元。
4.优质服务奖:工作认真负责,服从安排,任劳任怨,能出色完成或超额完成本职工作,受到同事或客人表扬,事迹突出者,奖个人20—50元。
5.乐于助人奖:超出工作职责范围,为客人同事主动提供帮助,事迹突出者,奖个人10—50元。
6.全员促销奖:非营销人员为酒店营销工作做出贡献者,按《全员促销奖励办法》予以奖励。
七.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为违纪,并处于罚款;
1.上班迟到5—20分钟,视为迟到,未经允许提前下班5—20分钟,视为早退,每次迟到早退罚款5元;管理人员每次15元;迟到、早退超过20分钟按旷工半日处理;无故旷工一天按当月三个工作日的工资总和进行扣罚;并以此类推计算。旷工三天视为自动离职,押金工资不予发放(所有未按正常辞职手续离职)。
2.上班时间长时间在洗手间逗留,接打私人电话者,一经发现,罚款10元。
3.仪容仪表未达标者,罚款5元。(包括不着工装,不戴工牌)。
4.工作时间不得擅自脱岗、窜岗,发现一次,罚款5元。
5.上班时窜岗,聚众聊天、打闹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扣10元。
6.上班时站位姿势不合格、位置不正确,罚款5元。
7.偷吃东西一次罚款20元,带走酒店客人未消费完的商品视为偷窃,罚款30元。
8.遭客人投诉者,轻者罚款30,给酒店带来损失者,罚款50—100元。
9.同事之间吵架,每人罚款10元。同事之间打架,每人罚款20元。
10.上错菜品,商品者,该菜品、商品产生费用由当事人承担,并处以罚款为该菜品、商品价格的50%,相关经手人共同承担该罚金。
11.检查酒店各部门、8f员工宿舍卫生不合格者,每处罚款10元。
12.私自挪用备用金,营业款罚100元。屡教不改者予以开除。
13.客人跑单按跑单金额的100%赔偿,部门负责人负连带责任。(当事人60%、经理领班40%)
14.客人买单一律在收银处结帐,严禁个人交易行为,一经查处按买单金额的200%罚款。三次不改者,予以开除。
15.收银员要按时上交签单和免单的单据,未按时交者罚款5元。(手续完善后的,特殊情况不得超过三天)
16.进出酒店不走员工通道者罚款5元。(特殊情况除外)
17.不爱护酒店的设备设施者,罚款20元。
阿春发表于2023年07月02日14:41阅读(0)评论(0)分类:个人日记权限:公开
保安部奖罚细则(试行)
进一步完善部门的内部管理,提高工作质量和员工综合素质:“高标准,严要求”的管理方针,特制定如下管理细则: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奖励
1.拾金不昧,金额在1000元以上的
2.优质服务多次受到宾客表扬的
3.积极参与酒店的活动,工作积极主动多次受到上级领导表扬的
4.敢于同不法分子,违纪行为作斗争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每次扣罚10元
1.上班迟到、早退15分钟以内的,管理人员15元
2.上班时无故脱岗、窜岗的
3.无故缺席酒店和部门组织的学习会议及各种活动的
4.上班时在岗位上玩手机和打电话聊天的
5.未经同意私自排班、代班的,双方同时处罚
6.上岗时看书、报,做与工作无关事情的
7.不按规定填写值班记录的
8.岗位上卫生较差,不及时清扫的
9.上岗时不按规定着装,仪容仪表较差的
10.未按规定要求交接班的
11.下班后无故在岗位中逗留,聊天的
12.在值班记录本上乱涂乱画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每次扣罚20元
1.迟到早退30分钟以内的
2.上班时离岗睡觉的
3.遇紧急情况不恰当处理,惊慌失措,造成处理被动的
4.因工作不负责任,服务态度不好,遭到客人投诉的
5.因使用不当,保管不善,造成酒店财产损坏的
6.带领闲杂人员进入值班岗,或是有未发现或发现了未加以制止的
7.带外人留宿寝室或岗位中的
8.值班过程中未履行好岗位职责造成车辆堵塞事者碰撞的
9.值班不巡逻,呆在保安室内或在别的部门聊天的
10.对发生的事故不及时汇报的
11.不服从领导岗位工作安排的
12.员工之间不团结,互相之间打架斗殴的
第4篇 物业公司员工奖罚管理制度
一、奖励的原则
1、多奖少罚,奖罚公平
2、及时奖励
3、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相结合
4、奖励程度与员工的贡献相当
二、奖励措施
1、员工贡献奖(不定期奖励)
①各类合理化建议,对提高管理工作质量确有成效。
②工作细致负责,经常获得客户的书面表扬。
③解决疑难杂症,降低成本,节约费用。
④拾金不昧,见义勇为(救火抢险等表现良好)。
⑤维护公司声誉,受委屈忍辱负重,不计较个人得失。
⑥其他应给予奖励的行为。
2、月度优秀员工每个部门,每月度评选一次,并张贴红榜,以资鼓励。
3、年度优秀员工按员工总人数的2%比例民主选举,投票选出年度最佳员工,附优秀事迹书面报告,上报行政管理中心人力资源部,审核同意后给予奖励,并颁发由总经理签署的获奖证书,并张贴红榜予以通报表彰。
4、其他奖励
①义务献血奖励②获得各类荣誉的奖励
三、违约金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部门主管及经理有权按情节轻重提出警告或并扣10元--200元不等的违约金。
1、迟到或早退。(详见第四节第三条)。
2、服装、仪表、仪容、礼节礼貌不符合本守则的规定。
3、上班时间打私人电话聊天,不得使用公司电话拨打私人电话或收费台听取信息。
4、上班时间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书报,不得在办公区域内进食、吃零食、喝酒、抽烟嚼口香糖等。
5、上班时间未经主管同意私自外出逛街购物。
6、工作时间擅离本职岗位、串岗,上班后不到规定时间的岗位或扎堆聊天。
7、注意保持办公区域的卫生,不得随地吐痰,乱丢烟蒂、纸屑、杂物,不保持更衣柜内外及环境的整洁,在更衣柜内存放不应放的物品。
8、不爱护小区及办公区域内的一切公共设施,不得浪费公共物品,不得随意毁坏、涂抹,不得将公共设施及物品据为己有。
9、禁止高声喧哗、污言秽语、言语粗俗、骂人和进行骚扰客人的活动,不经同意擅自进入租户或业主单元内。
10、散步不利于团结的言论,发表有损公司声誉的言论。
11、对上级分派的工作无故迟缓拖延。
12、不经请求私自接待外人参观客户单位及所属区域。
13、在工作区域内(无论上下班)不得进行上网聊天、喝酒、聚赌、打牌、睡觉、下棋、玩电子游戏等。
14、对下属不管理、不批评,发现违纪行为不制止,不按规章惩罚处理。
15、工作时间打瞌睡,夜班当值睡觉。
16、工作时间没有按要求完成作业或完成任务。
17、工作时间手机、呼机应始终调为振动状态。
18、 一月之内受到二次口头/书面警告,第二次警告应予以交纳违约金。
19、下班或外出离开是,应收拾好与工作有关的资料文件及个人物品,节约公司一切能源,随时注意 电源、水源开关。
20、除公司领导配备车辆外,其余车辆必须按规定入库,未经领导同意,不得私自出车。
21、一月之内连续二次受到客户或业主投诉,核实后确系员工责任。
22、经同意私自接受客户、租户、客人小费或物品。
23、违反部门所制定的工作程序或规章制度。
24、员工不得发型不整、怪异或染色过度;
不得浓妆艳抹或佩带过于繁杂、夸张的饰物;
不得在暴露在服装外的肌肤上纹身;
女员工均应淡妆上岗。
25、由于责任心不强,非故意损坏或丢失工具,价值在500元以下者;500元以上者,酌情予以赔偿。
26、提供不真实的报告、材料。
27、向外泄露公司机密、遗失公司钥匙、资料及单据等。
第5篇 ktv员工奖罚制度范例
每一个ktv,为对于优秀员工进行表扬奖励,同时激励后进员工,都会制定相应的员工奖罚制度。以下整理了详细的ktv员工奖罚制度的范本,请参考。
1.员工奖励
(1)奖励形式
酒店、ktv通报、大会表扬、授予称号、颁发奖品与奖金、晋升工资或职务。
(2)奖励行为
①拾金不昧,为酒店、ktv赢得声誉。
②维护酒店、ktv正常秩序,揭发、检举坏人坏事。
③工作中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廉洁奉公。
④积极参加培训并获得优异成绩。
⑤全年出满勤,安全无事故,表现良好。
⑥为客人提供优质服务,工作积极、认真负责,受到客人表扬。
⑦发现事故苗头,及时汇报,防止重大事件发生。
⑧严格控制开支,节约费用,成绩显著。
⑨在技术革新、设备改造方面作出贡献。
⑩为酒店、ktv的发展和服务质量的提升提出合理化的建议,并经实施有显著成效。
为保护和抢救国家、酒店、ktv、客人财产及生命安全奋不顾身。
在技术考核方面成绩特别优秀。
努力拓展业务,使酒店、ktv取得较好经济效益。
在其它方面有突出贡献。
2.员工纪律处分
(1)口头警告
①进出酒店、ktv拒绝保安部员工的检查。
②上下班不打卡或委托他人打卡、代替他人打卡。
③上班不佩戴名牌工卡。
④上班时仪容仪表不整,如歪带名牌工卡、头发不整、手插口袋、倚靠墙壁、佩戴除婚戒之外饰物、浓妆艳抹、穿拖鞋上班等。
⑤上班迟到、早退。
⑥不按指定的员工通道出入。
⑦上班时打私人电话或私自会客。
⑧上岗前或下班后无故在酒店、ktv内逗留。
⑨公共区域逗留串岗,使用客人设施。
⑩与客人交谈有不礼貌的行为举止。如在客人面前梳头、打呵欠、伸懒腰、吹口哨、剪指甲等。
上班时间吃零食、看报纸、聊天等。
下班时间私自穿制服在酒店、ktv内消费。
随时吐痰,乱扔果皮、纸屑、烟头等杂物。
在客用场所内粗言秽语、高声喧哗、争吵或嬉笑唱歌。
工作时服务效率差,工作粗心。
在非吸烟区吸烟。
(2)书面警告
①一个月内迟到、早退三次。
②工作不认真,纪律松懈,工作时间听、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③对上级有不礼貌言行举止。
④不服从上级的合法、合理命令。
⑤与客人发生争执或对客人不礼貌。
⑥工作疏忽使酒店、ktv财产受到损失。
⑦擅自动用客人使用的物品或器具。
⑧擅自翻动客人物品。
⑨出示假病假条。
⑩未经部门经理同意擅自调班、调休。
严重违反酒店、ktv员工餐厅或宿舍管理条例。
非工作需要,未经同意进入客房。
擅离岗位。
当班时打瞌睡。
泄露酒店、ktv机密。
工作时间喝酒或酒后上班。
对可能发生的事情不汇报或隐瞒。
违反酒店、ktv的安全条例与安全管理制度。
将客人、同事财物遗失、破坏,却没有及时上报,对调查提供假信息。
未经批准在自己的更衣柜内存放酒店、ktv、客人或其它员工财物。
(3)严重警告
①一个月内连续旷工三天。
②在酒店、ktv内挑拨打架事件。
③未经许可擅自使用酒店、ktv长途电话、传真机、复印机和电脑等。
④未经许可擅自将酒店、ktv财产移到别处。
⑤拒不接受上级或有关部门的调查。
⑥损坏客人与酒店、ktv财产。
⑥对聚众赌博或其它违法行为知情不报,不规劝,互相包庇。
⑦管理不善,造成酒店、ktv严重损失。
⑧违反安全防火规章,造成事故隐患。
⑨利用公职谋私利。
⑩私自经商,倒买倒卖。
向客人索取财物、小费等。
偷钱、伪造单据、与客人串谋损害酒店、ktv利益。
传播、收看黄色淫秽书刊、录像等黄色物品。
酗酒、赌博。
(4)开除或辞退
①当班时间在酒店、ktv内饮酒。
②在酒店、ktv内销售私人物品。
③服务态度恶劣,受到客人书面投诉并经调查属实。
④偷窃财物,未构成犯罪的。
⑤私换外币。
⑥涂改、假造单据、酒店、ktv公文,搬弄是非,诽谤他人,影响团结。
⑦在酒店、ktv范围内打架斗殴。
⑧蓄意破坏酒店、ktv设备设施。
⑨未经批准,私自兼职。
⑩不按规定保管或使用剧毒、易燃、易爆物品。
玩忽职守,违章操作给酒店、ktv造成经济损失和责任事故。
因管理指挥不当,造成客人对酒店、ktv服务质量问题进行投诉并经调查属实。
在酒店、ktv内外有损害酒店、ktv形象的言行举止。
丢失酒店、ktv重要钥匙、印章、单据。
明知险情却不及时报告,或接到命令后未及时执行。
经常违反酒店、ktv规定,屡教不改者。
触犯《治安管理条例》及国家任何法律。
备注:口头警告一次扣50元,书面警告一次扣100元,严重警告扣200元。
以上提及的种种行为仅举例,过失行为不局限于以上所列的范围。
第6篇 有限公司员工奖罚制度
第一条:为促进和保持公司员工工作积极性和自觉性,贯彻企业精神和经营宗旨,保证公司目标实现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奖惩制度本着“奖优罚劣,奖勤罚懒,鼓励上进,鞭策落后”的原则,与员工岗位职责挂钩,与公司经济效益相结合。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奖惩制度,贯穿于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中,公司所有员工须自觉遵守并相互进行监督。
第四条:员工如果有下列表现的应给予奖励。
1)如有以下表现者可以评选为公司每月的“优秀员工”评选活动,当月全勤,遵章守纪、恪尽职守、忠勤上进、绩效突出者堪为全体员工楷模者、经全体员工无记名投票选出。
2)当月超额完成本人工作指标,为公司创造更大经济效益;
3)为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设,被公司采纳并取得成效的;
4)在与甲方沟通过程中为公司创造后续绩效或得到客户点明表扬者;
5)制作标书注重细节、任劳任怨、效率高、标书整体规划并我公司得以中标的,对标书制作人现金嘉奖;
6)其它对公司做出贡献者,总经理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五条:处罚方式——现金处罚(从当月工资中扣除并通报)。员工如果损害公司利益,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以下处罚:
a、通报批评;b、经济处罚;c、辞退。
ab:员工有下列行为的应给与通报批评并作处罚。
1)迟到、早退一次罚款10元;
2)在工作时间擅离工作岗位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罚款20元;
3)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告、中伤他人、制造事端者罚款100元;
6)不配合各部门工作的罚款100元;
7)部门经理及主管责任人对本部门制度的宣贯、执行和监督负直接责任,对部门人员奖励或处罚承担200%责任,即同时按对员工奖励、处罚数的200%的比例奖励、处罚本部门经理及主管负责人;
8)若被处罚员工屡教不改,重复同样错误,或不听劝阻,不服从管理者,则上级主管人员或制度执行部门有权力对其进行加倍处罚直至停职处理,造成后果的,由被处罚当事人承担后果与损失;
9)各员工之间应互相监督、检查,发现隐瞒、包庇问题或知情不报,并造成损失的罚款100元;
c:员工有以下行为严重者,给以辞退或开除处分,对处以辞退、开除处分的员工,公司不予任何经济补偿,并按其给公司造成的损失情况酌情赔偿公司损失:
1)故意泄漏公司机密,把公司客户介绍给他人或向客户索取回扣介绍费,致使公司蒙受损害;
2)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公司资财,贪污、损公肥私,造成经济损失的;
5)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
6)品行不端,严重损及公司信誉者。
6)严重旷工或从事其它兼职的;
7)多次严重违反公司规定屡教不改的;
8)其它重大过失或不当行为,导致严重后果的;
本制度由办公室制定,经总经理核准后公布施行,修正时亦同。
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7篇 厨房员工奖罚制度范文
员工管理者在对员工进行管理时,应掌握员工管理技巧,实施一定的奖罚制度。以下以厨房员工为例,为各位整理一份厨房员工奖罚制度,仅供各位参考借鉴。
一、奖惩制度:
1、不带工作帽进操作间,罚款1元/次;
2、在工作间内吸烟,喝酒者,罚款2元/次;
3、在操作间打骂,嬉戏,罚款20元/次;
4、浪费原材料者,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警告,以致开除;
5、不爱惜厨房工具者,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警告,以至开除;
6、因其本人原因,故意拖延时间,造成上菜慢,引起客人投诉,跑单者,罚款10元/次;
7、因个人原因。没有在事发前写入采购单,造成原料没有,不能出菜者,罚款5元/次(市场缺货的情况例外);
8、在宿舍吵嚷打闹,造成邻居投诉者,罚款10元/次,超过两次开除宿舍,自行解决住宿;
9、划菜员不向传菜员报菜名,桌号,罚款5元/次;
10、划菜员报错桌号或传菜员报错桌号,造成本店损失的,按菜谱价格赔偿;
11、不经经理允许,擅自改菜单者,按菜谱上此菜的价格赔偿;
12、下班前不关灯,不关煤气,或不关抽油烟机,究其责任人责任,罚款10元/次;
13、卫生检查不合格者,罚款5元/次;
14、菜内发现发丝,铁屑或其他厨房用品,追究负责人责任,如查不出,配菜员,炒菜者和传菜员平摊此菜的赔偿金;
15、热菜出菜时不加任何修饰的,打盒者罚款5元/次;
16、丢失工具者,按工具价格赔偿;
17、成菜上桌后客人颗粒未尽的菜,究其炒菜人员的责任,落实后于以惩罚,如因菜品质量问题,炒菜人员按菜谱价格赔偿;视情节,酌情处理。
二、厨房、食堂员工奖罚制度
1、提出对厨房改善的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并切实有效者,奖励10元/次;
2、创作出新菜品,并给酒店带来良好效益者,奖励50元/次;
3、连续一个月,卫生检查全优者,奖励20元;
4、及时发现隐患(例如下班前发现煤气阀门没关),避免危险发生者,奖励20元。
第8篇 某酒店餐饮员工奖罚制度
酒店餐饮员工奖罚制度
一、奖励制度
1、工作积极,团结同事。
2、员工过生日时,酒店为其赠送礼品。
3、工作能力优秀,不迟到,不早退,无旷工。
4、礼貌、热情、周到的服务,经常得到客人的好评。
5、所管理的器具、用具无破损、无丢失。
6、从酒店的利益出发,为酒店的发展,尽心尽力。
以上6条,酒店按季度、年度进行评比,依据评比结果给予表彰和现金奖励。
二、惩罚制度
(一)违反以下条款按次进行现金处罚
1、浪费公物,视情节轻微的。
2、对客人指手划脚,品头论足。
3、对宾客不礼貌,与客人争辨。
4、与客人争吵,把个人情绪带入工作中。
5、妨害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工作守则 。
6、在工作时间聊天、嬉戏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
7、工作时间内躺卧、睡觉,随意拨打电话。
8、当值时擅离工作岗位,闲逛,干私人事情。
9、随意进出厨房、餐厅,到厨房抓吃、抓拿的。
10、不经请假,随意旷工。
11、上班时间随意吸烟,擅离工作岗位,无故迟到、早退。
12、当班时吃东西、看电视,用酒店电话办理私人事情。
第9篇 置业公司员工奖罚制度
地产置业公司员工奖罚制度
1、目的
鼓励先进,教育顽劣,为使用奖罚手段进行管理提供依据,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项目全体员工、临时工。各部门可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制订具体的奖罚条例,经人事部审核,并呈项目总经理审批后生效。
3、职责
人事部负责对本制度的执行进行评审、监督和管理。
4、奖罚形式、标准及相关规定
4.1奖励
①嘉奖:记嘉奖1次奖25元。
②记小功:记小功1次奖100元,同时年终考评加1分。
③记大功:记大功1次奖200元,同时年终考评加2分。
④奖金:一次性给予奖金若干。
4.2处罚
①警告:记警告1次罚25元。
②记小过:记小过1次罚100元,同时年终考评扣1分。
③记大过:记大过1次罚200元,同时年终考评扣2分。
④罚款:一次性罚款若干。
⑤解雇。
4.3为使受罚员工有将功补过的机会,同一年度内,功过可以相抵或转换。办法如下:
①1次嘉奖可与1次警告相抵。
②1次记小功可与1次记小过相抵。
③1次记大功可与1次记大过相抵。
③2次嘉奖相当于1次记小功;2次记小功相当于1次记大功。
④2次警告相当于1次记小过;2次记小过相当于1次记大过。
⑤同一年度中,功过抵消后,对转正、晋升、提薪等不发生影响。
4.4奖罚所涉及奖金或罚款从当月工资中体现。奖励所涉及的加分,以加至年终考评分98分为限,超过分数自动作废。同时,加分不受部门评分比例限制。(注:年终考评加减分不适用于临时工。)
4.5奖罚可影响受奖罚者之后一年内的转正、晋升、提薪等。具体视情况而定。
4.6所有奖罚均张榜公布。
5、奖罚程序
奖罚由同事或主管领导根据事实提出建议,并填写《奖罚单》,由人事部门评审报项目总经理审批后生效执行。
6、奖罚条例
6.1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公司酌情给予嘉奖、记小功、记大功、奖金的奖励
6.1.1拾金不昧(价值300元以上)者。
6.1.2品行端正,工作努力,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6.1.3热心服务,得到客人普遍好评者。
6.1.4有显着的善行佳话,足为公司荣誉者。
6.1.5在艰苦条件下工作,足为楷模者。
6.1.6检举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行为者。
6.1.7发现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者。
6.1.8为保护公司、员工和顾客(业主)生命财产安全,见义勇为者。
6.1.9遇意外事件或灾害,奋不顾身,不避危难,因而减少损害者。
6.1.10严格控制费用,节约开支有显着成绩者。
6.1.11维护公司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损失者。
6.1.12对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改进方案,经采纳实施,卓有成效者。
6.1.13其它应给予嘉奖、记小功、记大功、奖金的行为。
6.2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警告处罚
6.2.1上班时间处理私人事务者。
6.2.2拖延执行上级命令,影响工作进度,尚未造成公司损失者。
6.2.3仪容不整,影响公司形象者。
6.2.4在办公室或公司公共场所发泄个人不满情绪,造成不良影响者。
6.2.5无故串岗、闲聊、乱扔果皮杂物者。
6.2.6未经主管领导同意,私自调班、调休者。
6.2.7使用亵渎性或辱骂性语言者。
6.2.8服务态度差、遭业主(同事)合理投诉者。
6.2.9有其它不认真工作、不文明、不道德行为者。
6.2.10不佩戴工牌,不按部门规定着装者。
6.3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记小过处分
6.3.1办事不力,废弛公务者。
6.3.2捏造请假理由或伪造有薪假期证明者。
6.3.3工作时间睡觉者。
6.3.4未经许可,私自出借公司财物者。
6.3.5辱骂同事或管理人员情节严重者。
6.3.6向他人或外界透露个人或他人薪金数额者。
6.3.7拾遗不报,造成不良影响者。
6.3.8违反操作规程尚未造成经济损失者。
6.3.9其它有碍生产安全或管理,但未造成经济损失者。
6.4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记大过处分
6.4.1造遥惑众,挑拨是非,有事实证明但未造成劣影响者。
6.4.2违反规程,造成公司利益受损者。
6.4.3严重浪费公司财物者。
6.4.4私配办公室、宿舍及营业区钥匙者。
6.4.5其它损害公司利益之行为者。
6.5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可不经预告给予解雇:
6.5.1赌博、吸毒、卖淫、嫖娼、盗窃或参与其它违法活动,触犯地方或国家刑事法规被判刑事处分者。
6.5.2泄露公司机密,贪污、挪用公款者。
6.5.3在公司有打架行为之双方。
6.5.4造遥、挑拨或采取强暴手段唆使他人怠工或罢工,情节严重者。
6.5.5利用职务之便,收取他人贿赂或为自已牟取私利者。
6.5.6利用社会不良分子解决公司内部问题者。
6.5.7擅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有损公司利益、声誉之行为者。
6.5.8故意损坏公司设备、工具、原材料及重要文件者。
6.5.9遇非常事变,借故逃避义务,致使公司财物蒙受损失者。
6.5.10对公司员工及其家属实施威胁、暴行者。
6.5.11经常迟到、早退,经批评教育后无悔改之意者。
6.5.12疏于职守,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者。
6.5.13向公司提供虚假证明或资料,有欺骗行为者。
6.5.14服务态度恶劣,损害客户利
益,影响公司声誉者。
6.5.15蓄意违抗公司或主管领导的合理安排或调遣,拒不服从工作分配者。
6.5.16窃取公司机密、技术资料或财物者。
6.5.17未经许可,受雇于其它公司者。
6.5.18其它严重违反公司规定者。
6.6一年内,被公司书面处罚2次(含)以上者,结合平时表现,公司有权酌情给予解雇处理。
附件:1、经审批生效的部门奖罚条例
2、奖罚单
第10篇 某酒店员工奖罚制度细则
酒店奖罚制度
一、处罚和奖励原则
(一)处罚种类分为:
1、行政处罚:告诫、警告、辞退。
2、经济处罚:各类行政处罚附带相应的经济处罚。
①告诫:罚款 5~50元;
②警告:罚款 100~200元;
③辞退:只发放按出勤日计算的基本工资;
(二)奖励种类分为:
1、行政奖励:通报表扬、嘉奖、晋级。
2、经济奖励:各类行政奖励附带相应的经济奖励。
①通报表扬:奖金 50~100元;
②嘉奖:奖金 150~300元;
③晋级:原有岗位工资晋升一级(并不代表职位变动);
二、实施细则
(一)处罚细则:
告诫过失
1) 由于工作失误或不慎,引起客人不快的;
2) 工作推诿、懈怠,工作被动导致服务工作受影响;
3) 在服务中漫不经心;
4) 没有正当理由,未能很好的完成本职工作的;
5) 工作时饮酒或睡觉;
6) 为个人目的下班后在酒店逗留,影响他人正常工作的;
7) 未经许可,擅自在宿舍留宿外来人员的;
8) 个人的仪容仪表没有达到酒店要求;
9) 不遵守员工宿舍规定;
10) 不遵守酒店着装规定;
11) 上下班不按时打卡或签到;
12) 无故迟到或早退20分钟以内的;
13) 工作时在工作地点以外地区游逛;
14) 违反酒店礼貌规定;
15) 擅自在公共场所制造噪音或有其它干扰他人的行为;
16) 违反员工餐厅规定;
17) 在上班时间或在员工餐厅以外的地方吃喝或嚼口香糖;
18) 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及其它不卫生习惯;
19) 不维护工作区域,员工宿舍,更衣室等地点的卫生;
20) 未经许可进入非公共区域(如:厨房等);
21) 报告工作时不诚实;
22) 随意使用酒店客人设施;
23) 工作时干私活;
24) 管理干部所管辖的直接下属一个月内合计3次以上告诫过失的;
25) 管理干部发现员工过失不予纠正或隐瞒不报的;
26) 管理干部的直接下属有重大违纪现象的;
第11篇 厨房员工奖罚制度范本
对有如下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励:
一、完成销售计划或工作任务,成绩突出的。
二、对于酒店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并取得效果的。
三、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的。
四、技术熟练,受到顾客表扬或在有关重在比赛中获得奖励的。
五、当场抓获或揭发摸、拿、偷、盗商品,销售或其它有价值的凭单,情况属实的。
六、一贯忠于职守,奉公廉洁,拒收贿赂,谋私利有突出事迹的。
七、利用业余时间修旧利废,为酒店节约费用开支,有突出贡献的。
八、其它值得奖励的行为。有关部门根据情况给予适当的奖励。
对有下列行为的应以行政处罚或罚款:
1、在店内打架斗殴,造成严重影响的医药费自理,假期工资,损环的公共财物由当事人照价赔偿。同时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罚款。
2、因工作失误造成火灾、火警、被偷、被盗、被骗或其它事故的,除由当事人赔偿全部损失之外,还须视情节重轻给予不同程度的处罚。
3、员工在店内拿商品不付款或有意少付款的除补付余额外还须观其认错态度和商品金额的多少,处于 倍的罚款。
4、当班制作人员因自已有事与其它当班人员私搭协议,擅自调换,顶替以致影响出菜速度和产品质量的作旷工论处,并予以罚款 元。
5、上班时间不穿戴工作服(帽)或穿戴不整洁或在上岗操作中违反卫生管理条例的予以罚款。
6、制作人员不按菜肴的质量标准要求做菜,产品粗制滥造,影响产品质量,酒店信誉的除按价赔偿损失外,还应按菜肴同等数量或 倍予以罚款。
7、故意掺和佐料,造成浪费,故意消耗原材料影响酒店经营毛利水平和产品质量的破坏行为。应给予严从重的行政处分和罚款。
8、制作人员不经服务员传菜,直接给亲友,熟人等顾客配菜、炒菜,份量擅自加多的罚款 元。
9、配菜人员不按菜单所列的菜名配菜,以低价菜换实际高价菜,菜单与实际不符的按炒出菜价的 倍罚款。
10、制作人员用餐是私自开设“小灶”,挖酒店“墙角”的,一次罚款 元。
11、员工进入厨房。凉菜间偷拿、偷吃食品的罚款 元,制作人员在场,不予制止的并罚。
12、酒店组织召开的各种大小会议,员工都应该参加,有急事须向召集人请假,没有请假的,无故缺席的罚款 元。
以上条例由厨师长、主管负责实施,罚金额由各种部门用于奖励。如发现各部门对处罚行为没有兑现的,将对各部门负责人罚款 元。
第12篇 员工奖罚制度范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职工行为,强化职工遵纪守法的自觉性,营造良好的企业文化,打造高效的团队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发[1982]59号《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精神,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作为对公司职工进行激励和约束的主要依据。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职工。
第二章职工奖励
第三条奖励的项目分为个人荣誉奖、成果奖、其他奖三类。
第四条个人荣誉奖项:
(一)企业劳动模范、优秀管理者和优秀员工:在一个年度内出色地完成本职工作或多次受到嘉奖的职工,根据公司工会每年颁发的文件精神组织评选,可获得年度劳动模范、优秀管理者或优秀员工荣誉称号并记入个人档案。
(二)书面嘉奖:
1、在对外服务和协调工作中,为公司带来良好社会声誉引起社会良好反响的;
2、妥善处理突发事件,避免事故,或见义勇为、保护国家财产的;
3、一贯服从领导,恪尽职守,爱岗敬业,为公司做出突出贡献的;
4、工作主动性强,常提合理化建议,为公司创造效益的。
由总经理提名或单位申报,经总经理办公会通过后,颁发书面嘉奖证书并记入个人档案。
(三)通报表扬:生产经营活动中,保质保量全面完成或超额完成生产经营指标或工作任务的;在行风建设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公司总经理在全公司范围内的重要会议上给予表扬的。人事部门负责收集并形成书面决定,在公司范围内公布。
第五条成果奖范围如下:
(一)管理成果奖:采用新的管理思路,创新公司的管理模式或者运用科学的管理方法,改进提升管理水平,取得明显成效的,可参评公司专业委员会组织的管理创新成果奖或管理应用成果奖。
(二)技术成果奖:在企业工艺设计、工程施工、管网安装、管网维修、计算机软件开发、水表改进等方面有发明创造、技术革新、技术改进或提出合理化建议,或运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的,以及将研究成果论文在省级以上杂志上公开发表或在供水行业获得论文奖的,并参评公司技术进步管理委员会组织的技术成果奖或技术革新合理化建议奖。
(三)qc成果奖:积极组织开展群众性的qc活动,通过活动解决管理或技术中的实际问题,取得了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其成果公司组织发表并给予奖励。对于优秀的成果,由公司推荐到上级发表。
第六条其他奖项如下:
(一)对举报违章用水、损坏供水设施的有功人员按《关于对举报违章用水、损坏供水设施的有功人员的奖励办法》执行。
(二)获上级政府部门颁发的各种单项奖励的人员;
(三)公司内部开展各类管理活动中受奖人员;
(四)在各类报刊杂志上发表与公司生产经营有关的通讯报导、论文及照片新闻的在岗职工。
第七条物质奖励标准:
(一)获市级以上个人荣誉称号者,奖励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
(二)获得公司劳动模范荣誉称号者,可获得一次性奖励800元;
(三)获得公司优秀管理者荣誉称号者,可获得一次性奖励300元;
(四)获得公司优秀员工荣誉称号者,可获得一次性奖励300元;
(五)获得书面嘉奖者,可获得一次性奖励100至300元。为公司挽回重大经济损失或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者,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后也可按一定比例提取奖励;
(六)成果奖及其他奖的奖励标准及奖励程序按照相关文件标准执行。
第三章职工处罚
第八条职工处罚是对在生产经营中违反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准则及出现了工作过失的职工,进行相应的经济惩罚和行政处分。处罚的种类有四类:经济处罚、内部待岗、行政处分(1、警告2、记过3、记大过4、留用察看5、开除)、解除劳动合同。上述各类处罚可以并用。
第九条处罚范围如下:
(一)违反劳动纪律类
1、上班迟到、早退、串岗、睡岗的;
2、上班时间干私活、玩电子游戏、看小说等的;
3、不按规定请销假、无故缺席、擅离职守的;
4、在工作场所打架斗殴、酗酒滋事、聚众赌博等扰乱工作秩序的;
5、未经许可擅自操作、使用本职权限以外的设备、仪器以及物品的;
6、违反劳动纪律规定,请人代工的;
7、内部退休、内部退职及请各类半年以上假期的职工,违反与公司签订的各种协议的。
(二)违反职业道德准则类:
1、违反供水业务规定,损害公司利益,以职、以权、以水谋私的,由公司监审处按《职工违纪处理暂行规定》处理;
2、违反公司行风建设有关规定,服务态度恶劣,与用户争吵,造成不良影响,有损公司形象的;
3、弄虚作假,欺骗领导,骗取收入和奖励,或主管对职工错误给予包庇的;
4、遇到紧急情况或意外事故,有意回避逃离的;
5、无视领导,不服从工作分配,甚至违抗命令,威胁侮辱主管人员的。
(三)工作过失类:
1、消极怠工、工作不到位,未完成工作任务的;
2、违反操作规程,或业务生疏,或玩忽职守,发生生产或安全事故,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3、工作马虎、违反管理规定,造成企业浪费和损失的;
4、损坏公司设备或遗失物品和资产的。
第十条经济处罚标准:
(一)迟到、早退一次扣30元;迟到、早退一个半小时以上,视同旷工半天;迟到、早退三小时以上视同旷工一天;旷工1天,扣发月岗薪工资50;
(二)违反劳动纪律1、2、3、4、5点者,违反一次扣30元(一个月内三次视同旷工一天)。对违反劳动纪律,触犯《治安管理条例》的,按《治安管理条例》规定处理;
(三)违反请销假规定,越权所批准的假期无效。对请假人按旷工处理,另扣部门负责人月岗薪工资20;
(四)违反劳动纪律规定,请人代工,当事人按旷工行为处理。所在班组负责人停发三个月绩效工资,同时请人代工的职工其岗薪工资由公司在该单位工资总额中扣回;
(五)违反工作过失类第2点,按照《公司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执行;
(六)违反工作过失类第3、4点,损失1000元以下的,损失全额赔偿;损失1000元以上的,超过1000元部分赔偿5%(最高不超过1万元);
(七)对违反职业道德准则者,每查处一次,扣发责任人50元。其中第3点中骗取的收入和奖金予以没收。
第十一条内部待岗规定:
(一)职工消极怠工,违反岗位职责或工作不到位,完不成工作任务,情节较轻的,经本单位研究同意,可给予内部待岗的处理,待岗期间停发绩效工资;
(二)在单位劳动用工改革中,因双向选择、竞聘上岗中落聘的职工,进入公司内部劳务市场按内部待岗接受管理;
(三)内部待岗三个月以上的职工,由所在单位根据《关于公司内部劳务市场的管理实施方案》向人事教育处提出报告,进入公司内部劳务市场接受管理;
(四)公司内部劳务市场负责接收待岗三个月以上的职工。根据《关于公司内部劳务市场的管理实施方案》执行。
第十二条行政处分规定:
(一)行政警告:因违反本办法受到1000元以上经济处罚的;或一年内连续旷工2天以内或累计旷工5天以内的;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类第4、5点的;违反工作过失类,造成损失5万元以下的;
(二)行政记过:一年内连续旷工2-5天或累计旷工5-10天的;因工作过失造成1000元以上经济损失的;一年内受到两次行政警告处分的;因违反职业道德准则受到有关部门效能告诫的;因工作过失,造成损失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
(三)记大过:受到记过处分后一年内再受行政处分的;或因工作过失造成10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经济损失的;或一年内连续旷工5-10天或累计旷工10-20天的;
(四)留用察看:记大过后一年内再受行政处分的;因工作过失造成15万元以上经济损失的;违反劳动纪律规定,请人代工的;一年内连续旷工10-15天或累计旷工20-30天的;
(五)开除:一年内多次受到行政处分仍不改正的,因违法被判刑的。
(六)对受行政警告处分者,停发三个月工资;对受行政记过处分者,停发四个月工资;对受记大过处分者,停发五个月工资,对受留用察看处分者,察看期间停发工资,以上停发工资期间按南昌市最低工资标准发放生活费。
第十三条解除劳动合同:
(一)连续旷工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以上(含30天)的;
(二)根据劳动合同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受到开除处分的;
(四)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内部退休、内部退职及请各类半年以上假期职工,因违反与公司签订的各种协议,并根据协议规定要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十四条对公司级领导干部的处分由任免机关或监察部门处理。
第十五条对中层干部的处分,由组织部门会同人事部门提出处理意见,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报公司党委批准后,组织部门负责监督执行。
第十六条中层以下职工处分的权限和程序
(一)对职工经济处罚,由职工所在单位按公司规定进行处理并报公司人事部门备案;
(二)给予职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由所在单位提出处理意见,并附证据,报有关部门核实并征求工会意见后,经公司经理办公会议决定,由人事部门负责以书面形式分别通知单位和本人,并监督执行;
(三)解除职工劳动合同,由公司人事部门征得同级工会同意后,由经理办公会作出决定,书面意见由人事部门负责分别通知单位和本人,并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四)开除职工基本程序如下:
1、开除职工时劳动人事部门必须认真核实所犯错误事实,如实提供材料和证据;
2、处理意见和事实材料要和被处分者见面,听取本人意见,慎重决定。如本人拒绝时,要有详细记录;
3、给予职工开除处分时,处理时间从证实职工犯错误之日起不超过5个月时间;
4、开除职工必须经总经理提出,由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并报告主管部门和南昌市劳动部门备案;
5、开除决定应写明被开除原因;职工如不服,可在规定期限内(自企业公布处理决定之日起15天内)向南昌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述;
6、形成处理决定后应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并书面通知本人,同时抄报企业主管部门、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等有关部门。开除处分同时抄报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备案,并将人事档案移交劳动保障部门。
第十七条如发现包庇隐瞒或从轻处理,除令其纠正外,职工的处罚款项从所在单位工资总额中扣除;对利用处分职工权力,进行打击报复或者对应受处分的职工进行姑息包庇的人员,应从严处理。
第十八条职工对所受处罚不服或有争议者,可在处罚决定之日起7天内,以书面形式向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诉。如职工对调解答复不满意,还可在规定时间内向上级申诉,申诉期内执行原处罚意见。
第十九条劳动争议调解
(一)公司成立由公司工会负责、监审处、劳动人事处以及部份职工代表为成员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负责受理职工处罚申诉并调解劳动争议;
(二)收到报告之日起,由工会召集委员会成员听取争议双方理由;
(三)调解委员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委员会在受理后七日内向申诉者出具书面调解意见;
(四)争议申诉方在收到调解意见仍不服的,可以在15日内向南昌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
第二十条本办法如与国家法律法规有抵触,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公司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经公司第七届五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公司其他有关条例、规定和制度与本规定相抵触的,一律按本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