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生产车间5s管理制度
为了给车间员工创造一个干净、整洁、舒适的工作场所和空间环境,营造公司特有的企业文化氛围,达到提高员工素养、公司整体形象和管理水平的目的,特制订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车间全体员工。
一、整理
车间整理:
1.车间5s管理由部门负责人负责,职责是负责5s的组织落实和开展工作。应按照5s整理、整顿的要求,结合车间的实际情况,对物品进行定置,确定现场物品贮存位置及贮存量的限额,并于坚决执行。日后如需变动,应经车间领导小组批准,同时要及时更改定置标识。
2.上班前车间员工应及时清理本岗责任区通道(有用的物品不能长时间堆放,垃圾要及时清理),摆放的物品不能超出通道,确保通道畅通整洁。
3.设备保持清洁,材料堆放整齐。
4.近日用的物品摆放料架,经常不用的物品存仓库。
5.工作台面物品摆放整齐,便于取用。各工序都要按照定置标示,整齐地摆放物件,包括工具、半成品、原材物料和报表等,不能随意摆放。
二、整顿
车间整顿:
1.设备、机器、仪器有保养,摆放整齐、干净、最佳状态。
2.工具有保养,有定位放置,采用目视管理。结合车间的实际情况,对工具进行定置,确定现场物品贮存位置及贮存量的限额,并于坚决执行。日后如需变动,应经车间领导小组批准,同时要及时更改定置标识。
3.产品:良品与不良品不能杂放在一起,保管有定位,任何人均很清楚。
4.所有公共通道、走廊、楼梯应保持地面整洁,墙壁、天花板、窗户、照明灯、门、窗户无蜘蛛网、无积尘。
5.管理看板应保持整洁。
6.车间垃圾、废品清理。(各部门按划分规定处理)
三、清扫
车间清扫:
1.公共通道要保持地面干净、光亮。
2.作业场所物品放置归位,整齐有序。
3.窗、墙、地板保持干净亮丽;垃圾或废旧设备应及时处理,不得随处堆放。
4.设备、工具、仪器使用中有防止不干净措施,并随时清理。
5.车间员工要及时清扫划分区域卫生,确保干净、整洁。
四、清洁
彻底落实前面的整理、整顿、清扫工作,通过定期及不定期的检查以及利用文化宣传活动,保持公司整体5s意识。
五、素养
公司所有员工应自觉遵守《公司员工手册》和《车间5s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
1.5s活动每日坚持且效果明显。
2.遵守公司管理规定,发扬主动精神和团队精神。
3.时间观念强,下达的任务能够在约定时间前做好。
第2篇 工厂生产车间管理制度
某工厂生产车间管理制度(二)
第一条 生产纪律
1、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按产品配方生产,勤俭节约,杜绝浪费。
2、厂区及生产车间内严禁吸烟。
3、爱惜生产设备、原材料和各种包装材料,严禁损坏。
4、服从生产主管的安排,及时作业,保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生产任务。
5、衣着清洁整齐,按照要求穿制服上班。
6、严禁私自外出,有事必须向生产主管请假。
7、保持车间环境卫生,不准在车间乱扔杂物,禁止随地吐痰,每次生产任务完成后要将地面清扫干净。
8、当产品出现不良时应立即停工并上报,查找原因后方可继续生产。
第二条 操作规程
1、正确使用生产设备,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非相关人员严禁乱动生产设备。
2、生产过程中的药品要按使用说明正确操作使用,注意防火、防爆、防毒。
3、严格按照设备的使用说明进行生产,严禁因抢时间而影响产品质量。
第三条 产品质量
1、必须树立“质量第一、用户至上”的经营理念,保证产品质量。
2、严把原材料进库关,高品质原料出高品质产品。
3、禁止使用替代原料,严格按配方配料,配好料,配足料。
3、注意生产过程中的细小环节,要求包装密封良好,码垛整齐美观。
5、检查产品的标签、名称、生产日期、做到万无一失。
6、装车前需最后检查、核对(产品名称,数量、包装情况),做到单货相符。
7、文明装车,堆码合理。
第四条 安全生产
1、生产过程中注意防火、防爆、防毒。
2、严格按照设备使用说明操作,防止出现伤亡。
3、预混料生产时必须戴好防毒口罩、手套,防止腐蚀。
4、注意搬运机械的操作,防止压伤、撞伤。
5、正确使用带电设备及电气开关,防止遭受电击。
6、易燃、易爆物品应单独堆放,并树立醒目标志。
7、原材料、包装物、零小的设备应布局合理,堆放整齐,
第五条 设备管理与维修
1、大宗设备应有专人负责。
2、所有设备应定期保养,每日检查。
3、制订完善的设备维修及保养计划,并做好维修保养记录。
第3篇 化产车间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1、 上下班按时点名考勤,迟到一次罚,旷工一次罚。
2、 班前班中不准喝酒,班中不准睡岗、脱岗、串岗、大牌、干私活、下棋、会客、洗澡、出厂吃饭、不准干与工作无关的事、如发现一次罚款。
3、 生产区内不准带未成年人进入。
4、 上班前按规定常戴劳保用品齐全,发现一次罚。
5、 严禁在生产区域吸烟、发现一次罚款50元。
6、 人为损坏公司公共财产按价赔偿。
7、 登高作业要配带安全带,严禁从高处乱扔东西和杂物。
8、 节约用电及时关灯,发现天亮不熄灯一次罚款
9、 禁烟禁火区严禁火种带入,发现一次罚。
10、 维修人员检修时需要动火要申请值班领导,制定防范措施,否则一次罚款
11、 不按规定进行检查、巡检、影响生产一次罚
12、 发生事故要及时上报并做好记录,不准迟报,更不准隐瞒不报,违者罚
13、 严禁跑、冒、滴、漏,如长时间无人处理检修一次罚
14、 发现记录不真实、不干净、不整洁罚
15、 不是自己分管的设备工具不准动用、备用设备没有起到备用作用、罚责任人。
16、 认真执行公告一指标、及时调节、发现一次罚
17、 生产区域内设备卫生和环境卫生不干净,交接班不清楚罚责任人
18、 严禁私自移动或拆除安全装置和安全标志,否则
19、 严禁使用汽油等挥发性液体擦洗设备。
20、 完成上级下达的临时性工作任务。
第4篇 装配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文
对于装配车间的安全管理一定要做好,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篇关于装配车间安全生产管理的制度,仅供大家参考。
一、目的
确保装配车间现场人员和作业符合要求,实现优质、高效、低耗、安全、生产;
适用范围
适用于装配车间所有管理员、装配工。
二、 职责
1、 生产部负责制订本管理规定,责成装配车间严格贯彻执行本规定;
2、 生产部每周进行一次生产现场管理的监督检查、定期考核;
三、工作程序
1、 严格按照6s管理要求执行。
1.1 现场整理
效率和安全始于整理。把要与不要的人、事、物分开。对于生产现场不需要的杂物、脏物坚决从生产现场清除掉。
1.2 现场整顿
a、有物必有位:生产现场物品各有其位,分区存放,位置明确;有位必分类:生产现场物品按照工艺和检验状态,逐一分类; 分类必标识:状态标识齐全、醒目、美观、规范;
b、工件定置:根据生产流程,确定零部件存放区域,分类摆放整齐,零部件绝对不能掉在地上,不能越区、不能混放、不能占用通道。
c、 工位器具定置:确定工位器具存放位置和物流要求
d 、工具箱定置:工具箱内各种物品要摆放整齐。
1.3 现场清扫与清洁
车间场地必须保持清洁整齐,每天下班前必 (文章转贴自实用工作文档栏目) 须清理场地,打扫卫生;装配工作台面及货架除随时清扫、保持清洁整齐,附近不得有杂物及灰尘。
1.4 素养
a、必须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量具、工具用后要归位,不得随意摆放。
b、每个装配工持证上岗,仪容整洁大方。每个装配工工作有序,保持肃静,不得在工作时谈天说笑,大声喧哗。
1.5安全
a、发现隐患要及时解决,作好记录,不能解决的要上报领导,同时采取控制措施,发生事故要立即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及时报告。遇到生产中的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危险紧急情况,先处理后报告,严禁违章指挥。
b、工作期间,不得在生产区域内有明火或吸烟,不准穿拖鞋,不准打赤膊、赤脚。违者罚款50元/次。
2. 严格按照生产部所下达的《生产任务单》合理安排各项生产任务事宜。装配工必须无条件服从主管的生产安排和生产调动。
2.1 装配工上岗前应进行培训,使其熟悉装配作业的技能、技巧;熟悉各零部件良与不良的正确区分。
2.2 装配工严格按照工艺规程、操作规程的规定进行装配作业。装配时发现零部件不良,要及时向生产部和质检员反映,否则出现批量质量事故将追究其经济责任。
2.3 各项产品装配过程中所需原材料、人员、工装设备、监控测量装置等,必须妥善安排,以避免停工待料。
2.4 装配过程中,各工序产量、存量、进度、物料、人力等均应予以适当控制。
2.5 各种工装设备及工具应定期检查、保养,确保遵守使用规定。
四、非生产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生产场地。
五、下班时必须做到切断电源、水源和火源。
六、本规章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5篇 油漆车间生产安全制度
由于油胶生产所有原料全部属易燃、易爆之石油产品,油胶生产操作员,除了按生产培训之步骤实施外,还必须做到如下几条:
一、 禁止携带火种入场(火机、香烟、手机、微型收听机等)
二、 对生产当日之用的原料,在用量之后必须将剩余之原料及时退回仓库,禁止放在操作场内。
三、 生产操作清洗锅时,对所用之电源开关、控制屏等部位严加监视。
四、 在成品包装时,首先要将不需要物品全部清离场地,包装好的成品不能留在车间,包装空桶不得放在操作场区内。
五、 各位工友必须掌握灭火器材的正确使用。
第6篇 车间主任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车间主任安全生产责任
1、在总经理、分管副总经理的领导以及有关部、室的协助下,对车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定期研究车间内部的安全工作状况,认真组织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
2、教育本车间的职工自觉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坚决纠正各种违章作业,并对违章者进行教育、处分。
3、进行安全生产检查,保证本部门的生产设备符合安全生产规程,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督促职工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4、发生事故后,及时织现场急救伤员和控制事故蔓延,保护好现场并及时上报。
5、坚决制止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的上级指示,有权拒绝执行。
第7篇 机加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和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三条 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
二、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监督和检查,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安委会的日常事务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安委办)负责处理。
第五条 公司下属生产车间和部门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本部门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订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安委会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各车间、部门的领导担任,并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各车间、部门生产班组要选配一名不脱产的安全员,负责班组安全工作。
第六条 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公司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生产、安全的领导和各车间、部门安全负责人及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车间、部门安全生产管理的主要责任人。
第七条 各级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及其他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保证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技术运用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第八条 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第九条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职责:
1、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令、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2、汇总和审查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3、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指导生产中的劳动保护工作。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5、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6、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验收及运转工作,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设施提出整改意见或停止使用。
7、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其按时实施。
8、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公司的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发放标准,并监督执行。
9、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
10、对上级的指示和基层的情况上传下达,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第十条 各生产车间、部门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协助本部门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部门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
第十一条 各车间、部门及生产班组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督促本车间、部门及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设施、工装、夹具等安全检查、维护保养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本车间、部门及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工作。
第十二条 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生产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报告领导迅速予以排除。
三、教育与培训:
第十三条 对新职工、临时工、民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即公司、车间(部门)、班组)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改变工种、长病复工的人员,必须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第十四条 对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电气、起重、焊接、车辆驾驶、杆线作业、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四、设备、工程建设、劳动场所
第十五条 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六条 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产生大量蒸汽、腐蚀性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第十七条 引进国外设备时,对国内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需同时引进,引进的安全附件应符合我国的安全要求。
第十八条 凡新建、改建、扩建、迁建生产场地以及技术改造工程,都必需安排劳动保护设施的建设,并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简称三同时)。
第十九条 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在组织工程设计和竣工验收时,应提出劳动保护设施的设计方案,完成情况和质量评价报告,经同级安全、劳工、卫生、保卫等部门和工会组织审查验收,并签名盖章后,方可施工、投产。未经以上部门同意而强行施工、投产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二十条 生产作业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通风、采光良好。有害因素的作业场所,必须有安全防护设施。
第二十一条 生产用房、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通道平坦、畅顺,要有足够的光线、照明;为生产所设的坑、壕、池、走台、升降口等有危险的场所,必需有安全防护设施和明显的安全标志。
第二十二条 有高温、低温、潮湿、雷电、静电、放射性等危险的劳动场所,必须采取相应的有效防护措施。
第二十三条 雇请外单位人员在公司的场地进行施工作业,按照公司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负责施工的主管部门应加强管理。施工单位违反作业规定并造成公司财产损失者,向责任单位索赔,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二十四条 被雇请的施工人员需进入车间、部门、机房施工作业时,须到保卫科办理《出入许可证》;需明火作业者还须到安全环保部填写公司《危险作业申请表》,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施工。
五、通讯线路
第二十五条 通讯线路的设计、施工和维护,应符合邮电部安全技术规定。凡从事通讯线路施工和维护的工作人员,均要严格执行《电信线路安全技术操作规定》和公司的安全管理规定。
第二十六条 通讯线路施工部门必须按照安全施工程序组织施工。对架空线路、天线、地下及平底电缆、地下管道等通讯施工工程及施工环境都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施工工具和仪表要合格、灵敏、安全、可靠。高空作业工具和防护用品,必须由专业生产厂家和管理部门提供,并经常检查、定期鉴定。
第二十七条 通讯线路维护要严防触电、高空坠落和倒杆事故,线路维护前一定要先检查线杆根基牢固状况,对电路验电确认安全后,方准操作。操作中要严密注意电力线对通讯线和操作安全的影响,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不准聘用或留用退休职工担任线路架设工作。
六、易燃、易爆物品
第二十八条 易燃、易爆物品的运输、储存、使用、废品处理等,必须设有防火防爆设施,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和定员、定量、定品种的安全规定。保卫科对其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九条 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储存点,要严禁烟火,配备适量的消防器材,设置安全警示标志,要严格消除可能发生火种的一切隐患。检查设备需要动用火种时,必须采取妥善的防火安全措施,并经有关领导批准,在专人监护下进行。
七、个人防护用品和职业危害的预防与防治
第三十条 根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件,为职工配备或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各车间、部门必须教育职工正确使用和佩带防护用品,不懂得防护用品的用途和性能的,不能上岗操作。
第三十一条 努力做好防尘、防毒、防辐射、防暑降温工作和防噪音工作,进行经常性的卫生监测,对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有害因素作业点,应进行技术改造或采取卫生防护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按规定发放保健食品补贴,提高接触有害因素作业人员的健康水平。
第三十二条 对从事接触有害因素作业人员,要实行每年一次定期职业健康体检制度。对确诊为职业病的患者,应立即上报公司劳工部,由劳工部或公司安委会视情况调整工作岗位,并及时作出治疗和疗养的决定。
第三十三条 禁止来厂劳动的中小学生和年龄不满18周岁的青少年从事有害因素的生产劳动。禁止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哺乳期从事影响胎儿、婴儿健康的有害因素作业。
八、安全检查和整改
第三十四条 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公司安委会组织公司的检查,每年不少于两次;各车间、部门每季度检查不少于一次;各车间、部门、班组应实行班前、班后检查制度;特殊工种和设备的操作者的作业行为规范应每天进行检查。
第三十五条 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部门不能整改的要立即报告安委办统一安排整改。
第三十六条 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定,公司提取一定比例的安全措施费,用于隐患整改。凡安全生产整改所须费用,应经安委办审核后,在劳保经费项目列支。
九、奖励与处罚
第三十七条 公司的安全工作每年总结一次,在总结的基础上,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评选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报公司审批后,实施奖励。
第三十八条 安全生产集体的条件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执行公司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落实部门领导负责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2、安全生产机构健全,人员措施落实,能有效开展工作;
3、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不断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4、按公司规定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和尘毒危害,积极改善劳动条件。
5、连续三年以上无责任性职工死亡和重伤事故,重大设备事故,交通事故逐年减少,安全生产工作成绩显著。
第8篇 车间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范本
1、安全生产是关系到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做好安全工作的关键。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2、车间行政一把手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坚决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各自工作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负责。
3、安全生产人人有责,车间的每个职工都必须在各自的岗位上认真履行安全职责,实现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4、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上级的指示、决定和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5、坚决杜绝“三违”现象,正确处理生产与安全的关系。当生产和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首先解决安全措施后才能生产,任何情况下不准以生产压安全。
6、自觉、坚决地按安全工作“五同时”办事,认真执行“四不放过”原则。
第9篇 车间安全生产值班管理制度
一、值班目的:提高生产效率,保证车间正常的安全生产秩序。
二、工作要求:首先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对企业负责,以一切为了生产为指导思想。具体细则如下:
1. 当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以任何理由离厂,若确实有事,必须提前经相关领导批准后另外指定他人值班;
2. 随时注意车间及周围生产人员的安全,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操作,及时纠正违章现象;
3. 对车间工人的劳动纪律负责,严格考勤,对到厂不到岗或迟到的员工做好记录,对不服从管理的员工及时报告车间领导处理;
4. 督促行、起人员积极配合机床及时吊、装工件,不能耽误生产;
5. 以身作则,提醒当班操作者振奋精神,不能睡觉,杜绝疲劳操作,防止安全质量事故的发生;
6. 值班期间,如遇机床故障、工件在加工过程中有无法解决的问题,或其它能影响生产的问题,应及时通知相应部门人员或车间领导处理。在未得到处理结果之前,不准擅自决定停工、停机、准假;
7. 值班期间,所有上班人员严禁饮酒或酒后上班,冬天不能随意升火取暖,一经发现严格按公司制度予以处罚;
8. 认真做好值班记录,笔迹工整清楚,如实反映在值班过程中安全、生产、劳动纪律的实际情况,做好面对面交接班工作,确保工厂生产顺利进行。
以上制度的执行情况,公司将不定期进行抽查,如发现有不负责任或失职现象,公司将根据情节给予处罚或取消值班津贴。希望值班人员认真负责,做好表率。
第10篇 车间生产管理制度
一、管理范围:
适用于预处理车间、浸出车间、精炼车间、和机电车间的管理。
二、管理职责:
1.各车间主任负责本车间的生产组织与车间管理。
2.各车间班长负责本生产班的生产组织和班组管理。
3.各生产人员负责本岗位的生产作业和现场管理工作。
三、管理规定:
1.生产人员交、接班执行《生产人员交接班制度》。
2.生产安全执行《安全生产工作制度》。
3.设备管理工作执行《设备管理制度》。
4.生产人员作业行为规范执行《生产员工岗位责任制》。
5.各岗位生产操作执行本岗位的《作业指导书》和《安全操作规程》。
6.班中就餐执行《班中就餐规定》。
7.现场管理工作要求:
7.1 工作场地所有不用的物品必须清理出去,暂时用不到的配件等送回仓库,废料、下脚料清扫到废料堆并分类放置在规定区域,垃圾清扫干净。
7.2 工作台、工具箱、维修用设备、电焊机、氧气瓶、乙炔瓶等应放置在划定的区域内。无特殊原因不得随意移动。
7.3 及时将设备上的油污擦拭干净,地面扫净。
7.4 及时整治、处理生产现场的跑、冒、滴、漏。
7.5 工作场地不得堆放私人物品。每天应检查工具是否按规定的位置摆放整齐。
7.6 员工工作服、胸卡应穿、戴整齐。
8. 车间办公室管理规定:
8.1车间办公室保持整洁。
8.2办公室内不许高谈阔论、大声喧哗和打私人电话。
8.3严守公司机密。
第11篇 车间生产安全管理制度
1、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挤压车间的管理。
2、目的:
为了使本公司生产工艺在生产过程中能切实执行,产品质量得到保证,提高工作效率,节约原材料,取得更大效益,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产品生产过程的要求,特制订本制度。
3、职责:
3.1 车间主任对各车间的正常运转负责。
3.2 车间主任负责质量管理文件和技术文件的管理,负责按照要求组织生产,落实工艺规程,负责解决和反馈生产中出现的实际问题,做好生产原始记录;负责指导新员工逐步掌握操作规程。
4、管理内容:
4.1 各生产车间操作人员根据生产任务通知,按照工艺技术文件要求进行生产。原料准备齐全,生产机械设备检查正常之后才可进行生产。生产过程听从管理人员的指挥,不能擅自更改工艺。
4.2 开工前检查各自岗位的电、机的正常与安全,检查各岗位的清洁卫生,做好安全、文明、清洁生产。
4.3 正常生产后一定要按照生产过程标准来进行作业生产,保证生产质量稳定。
4.4 不准随意浪费生产原料和半成品,不准将旧设备/工具随意丢弃或无故损坏设备、设施。
4.5 各班组人员负责所属区域环境卫生管理,凡责任地段之环境要按规定做好,工具、用具按规定摆放整齐;如发现未能做好以上规定的要给予劝告、警告、扣罚奖金等处理。
4.6 各岗位设备操作人员负责设备运行管理,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程进行设备的使用和保养, 发现设备故障应及时通知相关人员进行维修, 不得擅自维修和带病运行,确保安全生产。
4.7车间负责人负责指导相关岗位人员根据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要求和生产工艺的要求,如实填写有关生产记录,并保存备查。
4.8 车间负责人负责质量记录和工艺纪律的自查,发现漏记或不按规定记录的,不按工艺规程进行操作的,应处以口头警告、通报批评、扣罚奖金等处理;造成重大质量事故则视损失程度要当事人予以赔偿,直至调离岗位。
5、安全注意事项
5.1挤压车间所有生产人员必须按照各岗位操作规程中要求操作,严禁违章操作。
5.2起重机械的操作应严格将重量控制在机械的额定有效范围之内,并经常定期检查有关传动装置及钢丝是否有异常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维修及部门主管及时处理。
5.3起吊料框时下面严禁站人。
5.4定时检修、维护生产设备,比如手控,脚踏开关是否漏电,不能让生产设备的负载疲劳极限超出安全线,各固定螺丝是否松动,并及时处理。
5.5所有电器设备都不可用湿布去抹、更不能用水冲洗,清洁电器设备时要切断电源。
5.6任何人不得在电线、电气设备上悬挂或安放物品,以免漏电造成触事故。
5.7不准乱使用锯切设备,需锯切铝材时不要站在锯片的正面,应站在锯片的侧面,不能用力过大,使锯片破碎或碰击硬物以免锯片飞出伤人,不准用手触摸锯片(未证实已切断电源之前),经常检查锯片安装是否牢固,以防意外。
5.8各类机台开机前都要做好检查和准备工作,切实做到班前检查,班后保养。
5.9灭火器具应经常定期地更换药品,由保卫科具体负责检查,定期更换保证紧急使用时灭火品有效性,同时厂区安置水管水阀搞好用水设备,加强防火安全。
5.10操作人员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自己的工作岗位及在运转中的设备,如有事或吃饭需向班长提出申请,得到批准并安排人员换岗后方可离开。
5.11使用和操作旋转设备时严禁戴手套,以免把手套卷入造成安全事故。
5.12在挤压操作中,当闷车或挤压时,不准俯身窥视挤压机出口,以防模裂飞出伤人。
5.13设备开动后,严禁进入挤压筒、挤压轴的活动部位,严禁人员跨越设备或在冷床上行走。
5.14近火、电操作,务必先做好防卫措施。
5.15吊运或搬运铝材时注意安全,观察周围环境、互相配合,防止铝材碰击电线等电器或碰伤他人或自己。
5.16机台下面附近禁止留有液压油等到易燃物品,液压物等物务必当天用锯屑或碎布清擦干净并及时清走。
5.17公司规定的除吸烟区以外,其他任何地点严禁吸烟。
5.18所有上班员工、上班时间不能喝酒。如发现酒后上班或上班时间喝酒的每次罚款500元,严重的开除出厂。
5.19挤压机装、卸模时注意安全、防止模具掉下伤人。
5.20机修、电工对设备故障处理维修后,应仔细检查试运行,确保正常后才能离开,如因维修后未他细检查试运行,如经车间使用发现未处理完善追究维修人员责任,造成事故由维修人员人事部承担。
5.21以上各条希望全体生产员工认真遵照执行,否则造成的安全事故予以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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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篇 车间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安全生产是关系到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做好安全工作的关键。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2、车间行政一把手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坚决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各自工作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负责。
3、安全生产人人有责,车间的每个职工都必须在各自的岗位上认真履行安全职责,实现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4、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上级的指示、决定和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5、坚决杜绝“三违”现象,正确处理生产与安全的关系。当生产和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首先解决安全措施后才能生产,任何情况下不准以生产压安全。
6、自觉、坚决地按安全工作“五同时”办事,认真执行“四不放过”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