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厂生产包装间卫生管理制度
工厂生产包装间卫生管理制度
1.目的:控制产品包装过程的卫生条件,防止产品在受到污染;
2.适宜范围:适用于产品包装过程的卫生控制
3.主责部门:生产部;
4.负责部门:包装车间;
5.具体要求:
5.1人员卫生
5.1.1进入包装间人员必须穿戴工作服、包装鞋、帽子及口罩。
5.1.2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做到水洗双手并泡消毒液后戴上包装专用手套酒精消毒,方可上岗进行作业。
5.1.3包装人员不得佩戴手饰、耳环、手镯及其他装饰品进入包装间从事作业。
5.1.4中途离开岗位,再进入包装间必须重新消毒后,方可上岗。
5.1.5严禁穿戴工作服、鞋、帽子及口罩等衣物离开包装间到其他场所。
5.1.6工作服等衣物必须是经过消毒的且是干净整洁,才能穿戴上岗。
5.1.7包装作业过程中,从业人员不得大声喧哗及交头接耳。
5.1.8进入包装间作业后,不得随便进出,直至包装结束。
5.1.9包装作业人员必须做好个人卫生,勤洗手和剪指甲,勤洗澡和理发,勤换衣服,勤系衣服。
5.2包装车间卫生管理
5.2.1保持地面清洁、干净、无灰尘、污垢及闲杂物。
5.2.2天花板保持干净清洁,无蜘蛛网悬挂且无漏水。
5.2.3包装间要求四面门窗洁净,无灰尘,无存放废弃物。、
5.2.4合理整齐堆放各种已包装成品并及时入库,防止堆积。
5.2.5严禁包装期间开启包装间及挑选间门窗。
5.2.6严禁与包装无关人员入内。
5.2.7严禁包装人员在作业过程中串岗、打闹及从事与正常工作无关事项。
5.2.8患五大病症者应及时脱离岗位,待痊愈后方可上岗从事工作。
5.2.9包装间严禁存放有毒有害物质及与包装无关物品。
5.2.10严禁苍蝇、老鼠、蟑螂和其他有害昆虫进入包装间。
5.2.11严禁在包装间内吸烟、进食和随地吐痰。
5.2.12做到包装后,机械设备及用器具清洗干净,无残渣、灰尘存窗。
5.2.13包装完毕后,残留废料垃圾及时清理离开车间。
第2篇 钢铁厂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一、厂长安全生产职责
1、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2、加强职工的安全教育,每周主持一次全厂的安全活动。
3、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4、组织制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5、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6、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7、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8、对险擎事故要按“四不放过”原则查明原因,接受教训,采取改进措施。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并如是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二、生产副厂长安全生产职责
1、协助厂长抓好全面的安全工作,对生产安全负具体领导责任。
2、组织领导安全生产检查,落实整改措施。
3、及时研究解决生产中的不安全问题。对重大风险进行危害因素辨识,并制定安全防范措施。
4、组织调查、分析、处理伤亡事故和重大险擎事故。按“四不放过”原则查明原因,拟定改进措施,组织落实。
5、检查各科室领导安全工作情况和生产、安全科的工作。
6、制订并实施本单位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按时编制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负责组织兑现。
8、采用先进的监控措施,制订切实可行的制度,确保重大危险源安全可靠运行。
三、设备副厂长安全生产职责
1、对全厂设备、建筑物的正常使用负领导责任,对因设备、建筑物原因造成的事故负责。
2、督促供应部门按照要求和计划按时、按质、按量供应生产及安全措施工程所需的材料,并妥善保管。
3、协助厂长制订并实施本单位生产中设备突发故障应急救援预案及检修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
4、加强设备日常维护,推行点检定修制,开展设备状态监测,对设备状况进行动态管理,保证设备正常运转和安全生产。
5、组织制订设备大、中修计划,在检修施工过程中对重大风险进行危害因素辨识,并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对检修安全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
6、负责分管部门的安全工作。
四、安全科长安全生产职责
1、安全科长应以国家相关法规和“安全第一、超前预防、贯穿全程、关键落实”的安全理念为工作指导,树立“安全第一、防止并举、关爱生命、和谐发展”的安全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带领安全科的成员做好炼钢厂的安全工作。
2、增强“安全工作没有越位、安全工作责任至上”和“安全无小事”的意识,执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立体交叉的安全监管网络。
3、组织制订炼钢厂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并负责监督制度的落实情况。
4、负责监督检查检修工作的安全措施,当检修工作和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坚持排除安全隐患后再开始检修工作的原则。
5、认真执行事故报告制度,发生事故后,不得隐瞒,如实逐级上报。事故不论大小,都要进行统计、分析和编制事故调查报告书,制订防范措施,并负责督促落实。
五、安全副科长安全生产职责
1、安全副科长应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第一、超前预防、贯穿全程、关键落实”的安全理念为工作指导,树立“安全第一、防止并举、关爱生命、和谐发展”的安全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在厂长和安环全科长的带领下做好炼钢厂的安全生产工作。
2、组织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立体交叉的安全监管网络。增强“安全工作无有越位、安全工作责任至上”和“安全无小事”的意识,完成“杜绝重大人身伤亡事故,安全死亡、重伤事故为零,避免轻伤事故,一般性工伤事故千人伤害率低于公司规定目标。
3、完善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目标管理责任体系,严格执行“自防、互防、群防”安全制度,对重大危险源要认真辨识,严格落实《应急救援预案》,做到超前预防、重点监控。重大危险源的事故处理和检修当中,安全副科长必须在现场监控。
4、要负责落实检修安全措施,当检修工作和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坚持排除安全隐患后再开始检修工作的原则。遇到紧急情况,有权下令停止作业,并应立即上报领导处理。
5、负责建立健全炼钢厂安全生产管理的各种台帐和存档工作,加强安全工作的科学分析和超前预防,变事后管理为过程管理,变管结果为管因素。
6、认真执行事故报告制度,发生事故后,不得隐瞒,如实逐级上报,事故不论大小,都要进行统计、分析和编制事故调查报告书,组织制订防范措施,并负责督促落实。
7、主动接受专业安全培训教育,提高自身素质,要根据炼钢厂的自身特点,以“三大规程“为培训重点,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推动劳动保护的宣传、经验交流和安全技术培训工作,做到有考核有记录。
8、安全副科长应经常进行现场检查,每周至少组织一次“三无”自查,及时发现事故隐患,督促完成整改任务,对暂时无法排解的重大事故隐患,有权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有责任制订出可靠的防范措施和整改计划,并报相关部门。
六、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职责
1、在厂长、安全科长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并接受上级安全部门的业务指导。
2、负责组织新员工(含实习、代培、调转人员等)的安全教育和考试,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做好每年的普测、考核、登记和上报工作。
3、定期开展职业安全、卫生自查和专业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进行登记、上报并督促按期解决。
4、建立员工互相监督、检查,提醒对方安全生产的相互联保的工作机制,确保实现安全生产。
5、修订本厂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确认制和制订临时性危险作业的安全措施等。
6、经常检查员工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劳保用品、防护用品、安全检测器具、防暑保健用品的使用情况,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对于危及工人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有权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
8、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提出防范措施,负责伤亡事故和违规违制的统计上报。
七、车间主任安全生产职责
1、对所领导车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2、班前会布置生产任务时对安全措施要具体布置,每周主持一次全车间的安全活动和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和评比。
3、针对车间生产情况提出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对检查和发现的隐患,及时安排力量解决。对本车间不能解决的要及时上报,安排解决。
4、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教育,严格贯彻三级安全教育,注意职工的思想动态,提高安全意识,制止违章作业。
5、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考核,不合格者不准上岗独立工作,特种作业人员要持有操作证,方可单独作业。
6、组织制订和执行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方案,与生产同时进行的检修工程的安全措施及进行生产试验的临时安全措施,并亲临现场指挥,保证安全生产。
7、发生伤亡事故时,要紧急抢救,保护现场,立即上报并查明原因,接收教训,采取改进措施,对安全生产有贡献者和事故责任者提出奖励和处分意见。
8、严格执行个体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
八、车间副主任安全生产职责
1、协助车间主任管理车间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兼职安全员开展安全工作。
2、负责贯彻执行各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负责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安排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定期开展班组安全活动。
4、搞好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检查维护工作,使其经常保持完好和正常运行,督促教育职工合理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用具,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5、负责经常性巡视检查,对危险因素大的生产设备和岗位,查处问题要及时整改,对车间无力解决的重大隐患,在向上级报告的同时,负责采取临时安全措施。
九、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
1、班组长是班组安全第一负责人,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带领班组工人严格执行安全规程、作业标准和劳动纪律,对本组工人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2、指导班组工人正确使用所分管的机器设备,保持安全防护装置齐全、完好、可靠,消除作业环境中的危险因素。
3、对班组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和标准化作业方法训练。
4、开好班前布置会(布置任务时对安全措施要具体布置)、班后总结会(总结当班安全生产情况)、安全活动会(要有内容、有效果、有记载)。
5、组织好交班检查(查规章制度和安全措施执行情况)、定期检查(按有关规定查隐患、查不安全行为、查班组安全管理)。
6、不违章指挥,且有权拒绝不符合安全生产的指令和意见。
7、建立员工互相监督、检查,提醒对方安全生产的相互联保的工作机制,确保实现安全生产。
8、发生轻伤以上的事故以及重大险擎事故,应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和安全部门,组织抢救伤员、并保护现场,参加事故的分析和研究。
十、员工安全生产职责
1、 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2、 开好班前班后会,掌握单位安全生产现状,做好事故事先防范工作。
3、 工作前做好确认,工作中坚持“三不伤害”理念,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4、 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5、 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发现危急征兆,主动采取措施,当人力无法抗拒时,可先撤离现场,并向负责人报告。
6、 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揭露批评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缺点和问题,遇有打击报复可越级上告。
7、 遵章守纪,不迟到、不早退,班前班中不饮酒,不串岗、睡岗,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8、 做好设备的点巡检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爱护并正确使用生产设备、防护设施及防护用品。
9、 发生事故时,应积极抢救,保护现场,并如实向有关责任人报告。
第3篇 某厂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厂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条 贯彻“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的预防方针,认真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则。
第二条 各部门应根据本部门所使用的机械设备性能,操作使用方法,制订出安全操作规程,供操作者安全指南。
第三条 学徒应在师傅、新工应在组长的指导下,依照《安全操作规程》操作机电设备和危险工种。
第四条 作业员应严格学习、遵守本部门有关安全细则,并做好日常保养维护工作,确保机械安全性能正常稳定。
第五条 非机电操作人员,不准私自使用机电设备;非专业机电维修人员,严禁私自拆卸、安装机电设备。
第六条 危险机电设备或工种,必须经培训熟悉本岗位机电设备性能和本工种安全规程后,方可独立上岗作业。
第七条 各机电操作者在作业前,要检查机电设备运转是否正常,各种保险设施是否齐整牢固,确认正常方可作业。
第八条 机电设备出现故障时,应立即关闭电源,并报部门负责人及时维修,禁止使用带故障的机械设备。
第九条 严禁安排带有妨碍安全性疾病的人员从事机电操作作业、酒后人员及过度疲劳者、精力不集中的状况下操作机电设备。
第十条 严禁任何人或单位私自拆卸、破坏各种安全标识和其它安全设施。
第十一条 各部门机电设备应制订安全检查制度,指定安全维护人员和实行安全监护责任人制度。
第十二条 安全监护人有权依章监督作业,对本安全区域内的违章作业人员不听劝告者,监护人应向人事部申报执罚和当即中止违章者作业。
第十三条 安全监护责任人发现员工违章作业应及时制止,安全监护责任人失职者,应追究相关责任。
第十四条 员工违犯本章有关条款,造成他人伤残的视情节《人事制度》第十三节有关程序规定处理。
第十五条 如发现有遗失情况,必须立即上报部门主管及经理部作处理措施:对所生产产品进行严格检查及金属检测并对场地进行清理。
第4篇 烧结厂安全生产档案台帐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规范和加强烧结厂安全生产档案(台账)管理工作,确保各项安全生产档案(台账)的准确和完善,通过安全生产档案(台帐)的记录、整理和归档,不断增强安全管理工作的针对性、系统性和可追溯性,提高我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烧结厂所属各部门。
3 管理内容和要求
3.1 执行原则
本制度所称的安全生产档案(台帐),是指各部门安全生产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资料、图表、声像、电子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3.2 管理职责
3.2.1 安全科
3.2.1.1 负责烧结厂安全生产档案(台账)的综合管理工作,对各车间、科室的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3.2.1.2 负责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档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制定烧结厂安全记录使用、保管、统计等有关规章制度。
3.2.2 各专业职能部门
3.2.2.1 负责本专业内安全生产档案(台账)的归口管理工作,明确本专业所涉及安全记录的编制、填写、保存等具体要求。
3.2.2.2 负责对涉及本专业内安全生产档案管理要求的相关作业区进行监督、检查和提供业务指导。
3.2.3 各车间
3.2.3.1 负责贯彻执行公司及烧结厂下达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及管理标准。落实烧结厂下达的档案工作要求和有关部署,在业务上接受烧结厂专业职能部室的指导和检查。
3.2.3.2 负责填写、收集、整理、保存、利用本车间在安全生产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各类记录。
3.3 管理规定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档案(台帐)资料分为以下类别:
3.3.1 安全管理综合台帐
包括以下方面内容:
3.3.1.1 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及变动记录;
3.3.1.2 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图等;
3.3.1.3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文件;
3.3.1.4 与工种岗位和设备工具相对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和使用规程;
3.3.1.5 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和下发的制度性文件、通知、通报等;
3.3.1.6 安全管理人员花名册、注册安全工程师花名册及相关身份证明、资格证书;
3.3.1.7 年(季)度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和计划、阶段性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和计划;
3.3.1.8 与主管单位及内部各部门、车间、班组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分解、执行、验收、考核记录;
3.3.1.9 安全生产竞赛、活动记录;
3.3.1.10 其它与安全工作有关的记录。
3.3.2 安全教育培训台帐
包括以下方面内容:
3.3.2.1 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计划、学习、活动资料;
3.3.2.2 三级安全教育资料、试卷;
3.3.2.3 全员教育、专项教育记录;
3.3.2.4 特种作业人员教育培训计划、资料,特种作业人员登记管理台帐;
3.3.2.5 其它安全教育工作记录。
3.3.3 安全会议台帐
包括以下方面内容:
3.3.3.1 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记录、纪要;
3.3.3.2 安全生产工作例会会议记录、纪要;
3.3.3.3 根据安全生产工作需要,临时组织的各类会议,包括传达贯彻上级文件,收看收听电视电话会议等记录、纪要;
3.3.3.4 其它安全会议记录。
3.3.4 重大危险源管理档案
包括以下方面内容:
3.3.4.1 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名称、负责人、地点(部位)、联系人、联系方式;
3.3.4.2 重大危险源的种类及基本特征、相关图纸和图片;
3.3.4.3 重大危险源监测及监控措施;
3.3.4.4 重大危险源生产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预防措施、应急处置程序、应急培训和应急保障等内容;
3.3.4.5 重大危险源的管理、检查、监控(考核)记录;
3.3.4.6 其它危险源管理工作记录。
3.3.5 职业健康管理台帐
3.3.5.1 职业健康目标管理和责任制,单位负责人及管理人员职业卫生培训证明(复印件);
3.3.5.2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文件;
3.3.5.3 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实施方案,包括个人防护用品发放使用记录,放射源管理登记表,检测用具、工具登记、校验等管理记录,剂量笔发放登记管理记录,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培训记录(培训计划、培训考核记录、宣传图片、纸质和摄录像资料)等;
3.3.5.4 职业病危害因素(岗位)监测点分布明细表;
3.3.5.5 职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职工职业健康体检记录(岗前、岗中、离岗、退休),职业病人登记表,职业病人诊断证明书等;
3.3.5.6 其它职业健康管理工作记录。
3.3.6 相关方管理档案
3.3.6.1 相关方单位资质及签订的安全协议、安全告知等;
3.3.6.2 相关方特种作业人员资质证明(复印件);
3.3.6.3 外委、保驾、实习等人员的安全教育记录;
3.3.6.4 相关方安全绩效考核记录;
3.3.6.5 其他有关记录。
3.3.7 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台帐
3.3.7.1 专业安全检查、季节性安全检查、重大节假日安全检查记录及考核记录(或安全检查表);
3.3.7.2 专项安全检查及考核记录(或安全检查表);
3.3.7.3 日常、综合性安全检查及考核记录(或安全检查表);
3.3.7.4 隐患检查记录、隐患排查治理(计划)登记表;
3.3.7.5 隐患整改通知书、指令书、整改记录;
3.3.7.6 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包括以下内容:安全事故隐患的类别,所属工艺、地点,影响范围及程度,治理的目标和任务,采取的方法及措施,经费和物资的落实,负责治理的责任人和部门(或单位),治理的时限和要求,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或专家)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情况的评估报告;
3.3.7.7 其它与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工作有关的记录。
3.3.8 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台帐
3.3.8.1 应急救援机构(队伍);
3.3.8.2 应急预案及目录清单;
3.3.8.3 应急预案评估报告;
3.3.8.4 应急物资装备清单;
3.3.8.5 应急预案演练记录;
3.3.8.6 其它与事故应急有关的记录。
3.3.9 生产安全事故管理档案
包括以下方面内容:
3.3.9.1 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
3.3.9.2 职工伤亡事故、事故调查报告;
3.3.9.3 事故调查分析会议记要;
3.3.9.4 工伤认定批复书;
3.3.9.5 其他有关记录。
3.4 安全生产档案(台帐)管理要求
3.4.1 安全生产档案(台帐)纸质文件材料应齐全完整,字迹清晰,日期明确,签认手续完备。
3.4.2 各部门要确定专人负责安全生产档案(台帐)的记录、收集和整理。
3.4.3 安全生产档案(台帐)应分类存档,按时间顺行(以年度为界),每年年终将安全生产档案(台帐)装订成册。
3.4.4 安全生产档案的保存期限和本规定未涉及的其它安全生产档案(台帐)执行公司相关文件管理规定。
3.4.5 本制度由安全科负责解释。
3.4.6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5篇 电厂电力生产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制度名称:郭家湾电厂电力生产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神华神东电力有限责任公司郭家湾电厂(以下简称电厂)电力生产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促进生产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履行企业环境保护的社会责任,依据国家环境保护有关法规、神华集团和神华神东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有关规定,结合电厂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明确了电厂环保管理的机构与职责、生产中环保技术监督管理、环保设备管理、环保设备运行管理、环保技改项目管理、技术指标管理、生产管理系统环保管理、环保设备故障和污染事件管理和环保日常检查与考核。
第三条
电厂的生产全过程必须依法保护环境,坚持生产建设与环境保护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协调发展。在改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中环保设施必须与电力主设备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运。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要坚持高标准、严格要求,使其能够长期稳定有效地运转。
第四条
环保设施包括电厂的脱硫、脱硝、除尘器、废水处理装置、灰场、煤场、烟囱和环保在线监测装置等,完全纳入环保管理和技术监督内容。
第五条
电厂的生产系统采用先进的检测手段和科学的管理方法,使环保设施在良好状态或允许的范围内运行,防止超标排放及污染事故的发生。
第六条
电厂生产采用新技术实现环保设施达标排放,推广清洁生产技术,制定和实施污染防治规划,减少污染物排放。
第七条
本办法适用于电厂。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
第八条
电厂环境保护工作归口管理部门是生产技术部,实行环境保护设备管理、环保运行管理和环境保护技术监督考核制。生产技术部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落实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负责环境保护目标责任拟订、分解与监督考核,技术改造工作和环保技术监督管理工作;
(二)负责制定电厂的环保管理制度、技术标准;
(三)负责制定环保污染治理项目的技术方案、可研初审、立项审批工作和参加设计审查工作;
(四)负责环境保护技改项目的监管、实施、验收工作;
(五)参加新建工程项目的环保设施“三同时”环保验收工作;
(六)负责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参与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等事故的调查处理。
(七)协调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培训与对外交流。
第九条
电厂应成立环境保护领导小组,明确环境保护管理部门,配备环保专职管理人员。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地方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和公司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和规章制度;
(二)负责编制上报并实施电厂环境保护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按时申报环境保护治理项目;
(三)根据电厂的实际情况编制环境保护应急预案;
(四)组织实施政府及上级部门下达的污染治理项目和环境保护新技术推广项目;
(五)负责完成电厂新建、改建、扩建电力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方案政府审批,落实环境保护设施建设的“三同时”工作;
(六)做好电厂的环境保护目标分解工作,组织开展环保技术监督,确保各类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七)做好环保设施运行管理、检修管理和环保技术监督管理工作。将脱硫、脱硝、除尘器等主要环保设施视为主设备对待;
(八)落实环保治理项目资金,积极申请各级政府部门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和国债资金;
(九)做好电厂环境污染事件、纠纷的事故调查、分析、处理和上报工作,提出反事故措施;
(十)做好环保设施监测工作,定期开展设备安全性评价;
(十一)按时报送各类统计及分析报表和季度、半年、全年监督总结;每月按时填报公司生产管理系统环保管理报表等内容;
(十二)组织环保设施消缺、维护检修、年度大小修、更改改造,制定技措项目计划及技术方案编制;
(十三)建立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台帐、检修技术记录、环保减排台账以及各种原始技术资料、图纸档案等。
第三章新建项目环境保护管理
第十条
电力建设项目必须执行国家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三同时”制度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申报审批程序。
第十一条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编写完成后由公司组织预审,通过后由建设单位报送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必须认真落实燃料品质分析的代表性,确保设计硫分、灰分等参数与实际燃煤相吻合。
第十二条
环境保护设计必须严格执行环保批复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要求,落实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设计标准不能低于可研、环评要求。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环保设施的选型和安装要保证质量,符合工艺导则要求,使其性能达到设计要求。
第十三条
在设计和施工阶段环境保护内容有重大变更时,在征得公司同意后,由建设单位向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在取得同意后方可变更。
第十四条
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并同时投产使用。建设项目投产时应达到如下环保要求:
序号
项目要求
环保设施与主设备三同时率
监督检查是否全部环保设施与主设备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运,三同时率100%
污染治理设施处理效率
(1)监督工程项目污染治理设施处理效率达到设计要求,如不能达到时要协助发电企业查找原因,提出解决措施
(2)审查发电企业提出的解决方案并监督见证方案实施
(3)污染物排放平均达标率100%
除尘效率
参与除尘器的选型,监督检查除尘效率符合设计和环评要求,烟尘排放达标,除尘效率不低于设计值,电场投运率不低于98%
脱硫、脱硝设施效率
参与脱硫脱硝设备的选型,监督检查脱硫、脱硝效率符合设计和环评要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达标,脱硫、脱硝效率符合设计要求,投运率大于96%
废水处理设施处理效率
监督检查废水处理效率符合设计和环评要求,废水处理效率符合环评要求,各种污染物排放达标,废水处理率100%,设施运转率95%,污染物排放达标率100%
噪声治理设施治理效率
监督检查噪声处理效率符合设计和环评要求,噪声处理效率符合环评要求,各种噪声排放达标,厂界噪声排放达标率100%
灰渣处理设施与综合利用
监督检查灰渣处置和综合利用符合设计和环评要求,灰渣输送储存符合设计要求,综合利用率达到先进水平。
8煤场防尘措施
监督挡风抑尘网、水喷淋装置安装
第十五条
电力建设项目竣工前,要做好生产准备工作,组织环保设施运行、检修培训工作,确保环保设施调试、投运正常;通过168小时后立即向环评审批的环保管理部门(国家环保部)上报试生产报告。
第十六条
电力建设项目竣工时,各项环境保护性能指标达到各级政府主管部门环评批复要求,项目单位要在3个月内组织环保竣工验收的监测工作,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监测。由建设单位向公司申请预验收,提供执行环保“三同时”总结、环保验收监测报告、烟气连续监测系统联网证明等,公司组织对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预验收,经公司预验收通过后方可向地方主管部门提请验收。
第十七条
电力建设项目对外谈判、签订合同,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现行的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定。招标文件中应有明确的环境保护条款;环保管理人员参加审核招标文件。环境保护项目投资应列入工程概算,不得取消或挪用。
第十八条
重大技改项目涉及原工程环评重大变化的,要委托有资质单位编制可研报告和环评报告表(书),上报公司申请预审,预审通过后上报当地政府进行环评、可研审查。
第四章生产过程的环境保护管理
第十九条
公司电力生产部年初下达环保设施管理考核要求,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环保设施运行检修管理检查,审批环保技改项目,跟踪环保设备隐患治理;开展环保技术监督,调查污染事件;维护公司生产管理系统环保管理模块。
第二十条
电厂应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生产管理体系,依法履行国家和地方环保法律、法规要求,落实环保管理机构,设置专职环保管理人员,编制年度环保工作计划,明确国家与地方政府环境保护目标与任务,提出环保控制措施,确保环保设施运行良好,全面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环保任务与环保考核指标。
第二十一条
环保技改项目管理
(一)环保改造项目纳入公司技改项目中,公司做好项目立项审批工作,对环保技改项目做好技术把关,并组织重大环保技改项目可研报告预审工作;
(二)电厂要做好环境保护治理项目申报工作,按照公司技改项目管理要求做好可研报告、项目建议书和论证工作,报公司立项审批。项目应明确负责人、完成时间、投资额和预期达到的环保效果;
(三)对公司批复的环保技改项目应按时启动,落实资金,及时开展招投标工作,跟踪督导环保改造项目进展,确保工程安全、质量、工期和资金的合理使用;
(四)在项目完成并正常投运后3个月内,由电厂向公司申请验收,重大环保改造项目一般应在3个月内通过公司验收或后评估验收;
(五)出现政府部门临时提出的环保限期治理要求而年度技改计划中没有项目计划的,电厂要提供政府相关文件、增项申请报告和可研报告(脱硫、脱硝、灰场等大项目做环评报告)上报公司电力生产部,并履行可研审批、立项申请程序。
(六)重大环保技改项目管理
序号
项目要求
1.4.1前期工作
可行性研究及环境影响评价
(1)委托有可研资质的单位编制工程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对项目可行性论证。公司组织专家进行可研报告预审查。报告修改后报公司或国网公司审查立项。
(2)脱硫、脱硝、除尘器改造、废水回收等大型环保技改项目要委托有环评资质的单位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程项目环评报告,并报环保部门审批。
(3)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报地方政府审批,取得项目备案证。
1.4.2工程环境保护设计
(1)委托有设计资质的单位依据环境容量及影响评价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令、条例、标准和规定进行环境保护工程设计。
(2)组织公司相关部门参加环境保护工程设计审核、修改,完成工程设计最终版。
(3)监督环境保护污染防治设计方案要符合环评报告要求、符合国标和地方标准。
(4)监督各种污染物防治措施齐全,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采用清洁生产工艺,对污染物最大限度重复循环利用。
(5)监督环保工程设备选型,符合节能环保要求。
1.4.3环保设施的安装调试
(1)监督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建设、同时安装、同时调试
(2)监督环保设施的安装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和专业工程验收规范,建立实施环保设备监造、检验、验收的监督管理程序
(3)调试前,委托技术服务单位协助审查调试大纲和技术措施,监督调试过程的实施,各种设备运行效果符合环评要求、设计要求和出厂技术要求
1.4.4竣工验收
(1)监督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竣工,建立环保设施联动试运记录和试运转记录
(2)项目通过168小时后向批准环评报告的环保部门上报试生产申请报告。
(3)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测试,验收测试要求机组负荷大于额定负荷的80%,验收测试报告上报环保验收部门
(4)编制《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上报环保验收部门。
(5)编制上报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申请,并组织环保部门、公司参加现场验收
第二十二条
主要环保指标管理
环保主要排放指标要做到废水、废气各项污染物浓度达标排放;SO2、NO*和COD等排放总量不超政府部门下达的总量要求;环保设施投运率、效率达到设计要求;灰渣综合利用率逐年提高,达到公司下达的目标要求;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电厂主要环保指标通过公司生产管理系统每月如实上报环保主要指标,对出现异常指标必须进行原因分析上报。
主要环保监控指标:
序号
指标分类
具体指标要求
环保设备投运指标监督
监督检查以下指标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1)环保设备与主设备同步投运
(2)电除尘电场投运率>98%
(3)脱硫设施投运率>97%
(4)脱硝设施投运率>98%
(5)废水处理设施投运率≥95%
(6)烟气在线监测系统投运率99%
(7)灰场设施完好,不应发生污染纠纷
污染物排放指标监督
监督检查以下指标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1)烟气污染物处理率100%
(2)烟气排放达标率100%
(3)废水处理率100%
(4)废水排放达标率100%
(5)厂界及敏感点噪声排放达标率100%
(6)废水项目监测完成率100%
(7)废气项目监测完成率100%
(8)SO2、NO*、烟尘排放绩效满足环保和公司要求
(9)灰渣处置率100%
(10)灰渣利用率达到上级要求
(11)化学锅炉清洗废液排水的达标率100%
环境污染事故
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第二十三条
电厂应明确环保管理和环保信息报送人员,按规定要求及时、准确收集汇总环保上报数据和资料,及时通过公司生产管理系统环保管理模块填报各项环保信息和实时数据。
第五章检查与考核
第二十四条
凡在环境保护工作中,成绩明显、表现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电厂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未完成行政主管部门及国神公司下达的环境保护考核目标的部门,进行通报、考核。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生产技术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6篇 汽车修理厂安全生产制度
为保证生产正常进行,保障员工身体健康,家庭幸福,全体员工必须遵守本制度。
一、全厂员工必须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任何人不得违反。
二、工作时不得擅离岗位,不得在工厂内打闹、追逐、大声喧哗,非工作需要不得随便到其他部门走动、聊天,不准带小孩进入厂区。
三、必须按规定穿着劳动保护用品,不得穿拖鞋上班。车间内严禁吸烟。
四、非工作需要不得动用任何车辆,车在厂内行驶车速不得超过5km/h不准在厂内试刹车。
五、加强对易燃物品的管理,除在用的以外,存放在指定位置。
六、在各工位应配备有充足的灭火器材,并加强维护保养使之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所有的员工应学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七、工作灯应采用低压(36v以下)安全灯,工作灯不得冒雨或拖过水地使用,并经常检查导线、插座是否良好。
八、手湿时不得搬动电力开关或插电源插座。电源线路、保险丝应按规定安装,不得用铜线、铁线代替。
九、下班前,必须切断所有电器设备的前一级电源开关。
十、作业结束后,要及时清除场地油污杂物,并将设备机具整齐安放在指定位置,以保持施工场地清洁。
第7篇 某厂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规范我厂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审批、使用标准及程序,使安全措施费用在安全生产过程中更好的落实、发挥作用,保证我厂安全生产的正常进行。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我厂生产过程中各项安措项目(详见细则)。
三、费用的提取和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财政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我厂按照实际情况,根据厂年度安措计划,需要多少按月提取,依照国家标准每吨原厂提取8元,由厂财务科指定专人建帐管理,详细记录资金流动和使用情况.
四、费用的审批:
1、各单位根据安全生产实际情况,每年初制定本单位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报厂安全生产科备案,经厂安全科审定后,汇总全厂年度安措计划报厂安委会审查。经厂安委会讨论通过后,由财务科按照计划分批划拨资金。
2、根据年度计划,各单位在进行安全措施进行项目前向厂有关部门申请动用资金。
3、安全技术措施费用在使用前申请表上必须由主管厂长、安全生产科长、财务科长签字。即可动用安措费用,按排相关部门准备施工材料。
4临时措施费用的使用,由项目单位报厂有关部门审批。
五、资金的使用:
1、安全措施费用必须专款专用,严禁挪作其他用途。
2、项目费用要根据工程进度分批动用。
3、费用在使用过程中必须合理安排,严禁虚报开支。厂财务、技术部门将对项目的施工建设情况进行预算和监督。
4、安全生产科建立安全措施费用使用项目登记表,详细记录资金的使用信息。
六、其他:
1、安全措施项目竣工后,厂安委会将组织技术、安全、财务、设备等部门按照相关的行业标准和项目设计进行验收。并支付剩余款项。
2、安全措施费用年度结余下年使用,当年提取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
3、财务科负责建立安全措施费用资金帐目,严格执行公司有关财务规定。
第8篇 铅锌采选厂安全生产档案制度
安全生产档案是企业安全活动的有效记载,也是落实安全责任,强化有效监管的有力手段,是当前安全生产活动中的一项基础工作,为了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档案制度管理,明确规范安全生产档案内容。使安全生产档案管理真实可靠,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全过程及状况全面体现,能对安全生产管理活动进行指导调控,能直接客观反映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落实情况,特对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做以下规定:
一、登记各级安全生产组织机构。机构设置名称及分布配备人数,各级安全生产责任人花名册,各级安全生产专(兼)职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花名册等。
二、保存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相关安全生产标准的有关凭据,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三同时”报建与审批资料,其他安全评价(估)、安全认证、安全资格的凭证等。
三、记录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各级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重点生产经营项目或重要防范部位的安全生产措施,安全生产操作规范,其它劳动保护、安全运行、安全值班、安全竞赛等管理制度。
四、做好日常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的记录。每月或每季度的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议记录,安全生产检查活动的月检或季检、周检、日检记录以及根据上级要求开展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记录,其它有关安全生产活动的记载等。
五、保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与实施的各项资料。各级安全监管人员和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送培计划和培训情况,已开展的安全教育活动资料等。
六、登记并管理危险设施和场所。危险源和危险点的名称、数量、部位和种类登记表,特种设备的名称、数量和检测备案资料,危险设施、场所的监控与管理活动记录,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等。
七、保存事故查处与事故隐患整改的档案资料。发生事故的登记及现场处理记录,处理事故“四不放过”活动记录及对责任人实施的组织处理决定的凭证,发现事故隐患的登记及应急排险记录,隐患整改组织、跟踪与验收活动资料等。
第9篇 工厂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六
工厂安全生产检查制度(6)
1、车间班组长和车间主任、安全员负责每天上班后,检查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及劳动纪律,对事故苗头和违章作业的现象及时纠正、制止和教育,并提出防范措施。同时,检查机械、电器设备等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完好。
2、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结合日常生产情况,对重点的车间部位,每天要巡回检查,作好记录,及时消除事故,确保安全生产。
3、分管安全厂长,每年2―4次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全厂性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4、各车间主任(安全员),每月1次组织本车间有关人员对所管范围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提出整改和方案,及时汇报厂部组织落实按期实施。
5、企业安全管理机构,要不定期地组织专业性、季节性、节假日前后等专项安全生产检查。
6、安全生产检查实行“边检查,边整改”的原则,对于检查出来的问题必须做到“条条有着落,件件有交代”,并且及时地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
第10篇 砂石洗沙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岗位责任
第一节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劳动纪律,培养员工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提高员工队伍整素质和企业的管理水平,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公司沙厂所有在职员工。
第二节 员工基本行为准则
第三条 遵守作息时间,按时出勤,按时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会议。
第四条 工作时间,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工作积极认真,注重效率。
第五条 遵守公司纪律和安全文明生产制度。
第六条 遵守国家和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七条 爱护公司财产。
第八条 文明、诚信、团结、友善。
第三节 违反考勤纪律的处罚
第九条 无正当理由迟到、早退,每次罚款50元。三次以上(含三次)开除出选厂,停职辞退。
第十条 对旷工的处罚:
(一)员工不得无故矿工,矿工一天,罚款200元;
(二)员工无故矿工超过3天者,停职辞退。
(三)如遇在岗员工请假,下一班必须替班,如若不服从安排,按矿工处理,一天罚款200元,情节严重者停职辞退。
第十一条 对虚假考勤和出具假病事假证明的直接责任人,第一次罚款100元;第二次罚款500元,第三次停职辞退。
第十二条 员工每月请假不得3天,同一岗位不能两人同时请假,如有特殊情况请长假者需向领导申请批准。
第四节 违反岗位纪律的处罚
第十三条 在上班期间若脱岗、串岗,一经发现,罚款50元,睡岗第一次罚款100元,第二次罚200元,第三次停职辞退。
第十四条 在厂员工不得酒后上岗、岗上饮酒,一经发现罚款500元;第二次停职辞退。
第十五条 在厂员工不得喝酒闹事、打架斗殴、谩骂他人,拉帮结派、挑拨离间,破坏团结,如有违反,第一次罚款100元,第二次罚款200元,第三次停职辞退。
第十六条 在厂员工必须讲究卫生,个人卫生及住房卫生不清洁者罚20元,岗位设备卫生不清洁者罚30元,班组区域卫生不清洁者罚50元并由当班人及班组成员共同清洁当班卫生。
第十七条 员工在工作当中,因人为原因造成机械设备故障或损毁,视实际情况,按设备修理价或更换价的30%-50%赔偿。
第十八条 在厂员工如故意损坏设备设施、盗窃公司财物者,一经发现按原价10倍处罚,情节严重着给予辞退。不服从管理,威胁、辱骂、打击报复者,一经发生罚款200元,如有不服或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九条 有管理责任的管理人员,如对其发现的违纪行为不予制止,未尽管理责任,将按违纪人员同等处罚。
第二十条 现场负责人、组长、班长调度不当、玩忽职守、欺上瞒下违章指挥造成损失者,根据实际情况处罚,严重者调离岗位交公司处理。
第二十一条 挖机司机、装载机司机必须按操作规程及班长的要求操作,不得违规作业。如有违规操作和不听指挥,视情节轻重给予20至200元罚款。
第二十二条 洗沙工必须按操作规程及班长的要求操作,给料数量、设备油量等均按规定要求作业,如不按规定要求操作,玩忽职守,视情节轻重给予20至200元罚款。
第二十三条 电钳工在作业时,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要爱护配件、节约材料、认真细心、细致查修,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或上报,并做好记录工作,如未按要求操作,造成配件损坏或者发生事故,配件按原价赔偿并视情节轻重
第五节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有管理责任的管理人员、当班班长,如对其发现的违纪行为不予制止,未尽管理责任,将按违纪人员同等处罚。
第二十五条 病假、事假、婚假、丧假、产假等按公司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章 洗沙厂领导岗位制度
第一节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促进生产,合理协调全厂生产,提高全员劳动生产率,保障全厂职工利益,促进生产发展,公司全面实行岗位责任制度,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洗沙厂所有在职员工。
第二节 洗沙厂负责人岗位责任制
第三条 全面负责洗沙厂的安全生产、工艺流程、设备运行、消防安全、人员管理、组织纪律、成本核算等工作的组织指挥、管理协调。努力提高管理水平,以最小的成本生产出最多的合格产品,围绕公司利润最大化、实施制度化、规范化、人性化管理,打造洗沙厂和谐团队。
第四条 实施公司的年度、季度、月度生产计划,努力完成生产任务。撑握生产洗沙质量,控制生产节奏,使公司产品增产增收。
第五条 领导开票收款员、库房主管、班长,安排并考评其工作。合理搭配和平�生产人力。抓好厂领导班子工作,消灭内耗,团结一心谋发展。
第六条 每周主持召开厂务及安全生产会议,传达通报公司指示、安排厂内工作、分析生产状况、员工状态,及时解决问题。每月、季主持召开月度、季度工作会议,总结评述生产任务完成情况,制定切实措拖,确保次月、下季生产工作任务完成。完成公司下达的临时性工作任务。
第七条 努力学习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领导能力。爱岗敬业、忠诚企业,不滥用职权。操守职业道德,不作假公济私、有损企业利益的事。
第八条 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职责,制定和实施《洗沙厂重大突发事件紧急预案》和《洗沙厂职业病危害的预防》,为员工创建安全、文明、卫生的劳动环境,确保不发生人身伤害和职业病危害。
第九条 保守公司技术和商业机密。
第二节 库房主管岗位责任制
第十条 每天按指定时间完成填写库存报表及采购申请工作,要求标明物品的名称、数量、单价、规格、库存量、申购量等内容。
第十一条 严格检验入库货物,根据有效到货清单,与采购员一起准确无误地核准物品的数量、质量等,方可办理入库手续。
第十二条 根据使用部门需要量及物料性质,选择适当的摆放方、不便,科学安排库房物品布局,做到整齐、美观、方便。
第十三条 物品入库后要马上入账,准确登记。
第十四条 物品出库时要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手续不全不得发货。有特殊情况,需有关领导签字批准。发货时按出库单办理出库手续。
第十五条 做好每月盘点工作,做到物单相符、账物相等、账账相符。
第十六条 主动与使用部门联系,了解物品的消耗情况,防止因缺少沟通造成的物品短缺而影响生产。
第三节 班长岗位责任制
第十七条 执行洗沙厂的各项规章制度、指令并及时完成生产任务。班中轮流巡视各工段各岗位、监督各岗位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遇重大问题及时向洗沙厂负责人汇报。
第十八条 检查、监督本班各岗位执行岗位责任制、安全生产、工艺指标、生产任务、劳动纪律、文明卫生等情况,在班内解决生产中的小问题。
第十九条 学习掌握各岗位的操作技术,调节好各工序之间衔接关系,并做好班与班之间的交接工作。
第二十条 团结本班员工努力完成和超额完成公司安全生产部和洗沙厂布置的生产任务和工作任务。
第二十一条 负责设备的维护,安排员工休假替休顶岗工作。
第二十二条 带领班内成员完成临时性、突击性任务。
第二十三条 坚持原则、大公无私,维护公司利益。化解班员之间的矛盾。
第二十四条 做好岗位、班记录。
第三章 洗沙厂员工岗位制度
第一节 总则
第一条 为合理协调全车间生产,提高全员劳动生产率,保障全车间职工利益,促进生产发展,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洗沙厂所有班组和员工。
第二节 电钳工岗位责任制
第三条 电钳工对洗沙厂所有电气设备负责,包括配电室、各设备电缆,控制柜、照明、水泵等。
第四条 定期检查各电气设备,及时解决联接松动,线路损坏,检查设备是否在有效负荷内工作,发现超负荷应及时了解原因并予以解除。
第五条 做好原始记录,对更换下零器件作好型号、设备的记录,按时上报,做好电气设备的备品、备件工作。
第六条 努力学习业务技术,不断提高技术水平,提出有利于操作、有利于设备运行的合理化建议,同时做好修旧利废工作,努力降低生产成本。
第七条 根据生产实际的需要,服从领导的安排。夜间值班做到随叫随到,做好夜间设备的巡检工作。
第八条 参与设备修理,在设备修理更换大易损件时,切断主电路,并负责线路安全。
第九条 电工以洗沙厂设备为主,要听从公司领导安排,外部供水、食堂、办公室后勤的照明和其它用电。
第三节 洗沙工岗位责任制
第九条 严格执行岗位操作法,控制工艺指标在规定范围内。
第十条 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岗位,不串岗、不脱岗、不干与工作无关的事。
第十一条 发生事故和生产出现异常时应积极查出原因,对症处理,做好记录,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第十二条 合理指挥运输车辆的倒料工作,操作应及时,以提高给料速度,减少运行时间,保证不满料,不缺料,在保障安全情况下及时清理堵塞洗沙筛网石头,保障提高班产量。
第十三条 要及时清理洗沙平台杂物,填写记录,做到准时、准确、无差错、无遗漏。
第四节 装载机司机岗位职责
第十四条 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必须遵守道路交通法规和安全防火等有关规定,掌握装载机基本原理和使用知识,能排除一般性故障,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第十五条 工作前必须对本机进行全面检查保养,起步前必须使柴油机水温达55℃,气压表达到4.4mpa方可行驶,不准出带病车。
第十六条 起步与操作前应发信号,由操作人员呼唤应答,鸣喇叭,作好瞭望,前进或倒车时确认无障碍和人员通行方可行进。
4、行驶时避免高坡度和急转弯。
第十七条 驾驶室内、室外禁止乘坐驾驶员以外的人员,不准坐在铲斗内或利用铲斗升降的其它作业。
第十八条 严禁下坡时熄火滑行。
第十九条 装料时注意各种仪表、照明和应急的机械工作状态。
第二十条 装料时要求铲斗内物料均匀,避免斗内物料偏重,操作中进铲不得过深,提斗不应过急,一次挖土高度一般不得高于4m。
第二十一条 工作时严禁人员在升降臂及铲斗下行走。
第二十二条 工作场地必须平整,不得在斜坡工作,防止在转运料和卸料时发生倾斜。作业时发动机水温不得超过80℃,变距器油温不超过120℃,重载作业超温时,应停车冷却。
第二十三条 全载行驶运物料时,铲斗底面与地面距离应高于0.5m,必须低速行驶。
第二十四条 不允许装满物料后倒退下坡,空载下坡时必须缓慢行驶。
第二十五条 装卸汽车,待车停稳后进行,禁止铲斗从车辆驾驶室上方经过。
第二十六条 行驶时臂杆履带车体平行,铲斗及斗柄油缸安全伸出铲斗斗柄和动臂靠紧,上下坡时,坡度不应超过20°。
第二十七条 停机时,必须将铲斗平放地面,关闭电源总开关,水箱水放净。上下设备时要抓稳、把牢。手柄放到“0”位,切断电源。
第二十八条 积极配合开票员工作,对待客户要热情、礼貌、关心和尊重客户的需求。按照发货单沙是方量做到方快捷、准确(熟练掌握装车的方量技巧)、满意。
第二十九条 坚决杜绝与客户争吵,如果因为自身的原因造成辱骂客户和侮辱客户,给公司造成直接影响的,公司销售部调查清楚确有此事,一律开除。
第三十条 听从生产现场指挥,主动积极的做到洗沙平台前不堆沙、不堆废料,及时安全运走,不影响整个洗沙生产流程,保障安全生产需要。
砂石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2月26日
第11篇 化工厂安全生产巡回检查制度
一、厂领导小组负责督促检查,做到班组日检,每个月全厂大检一次,坚决杜绝一切事故隐患。
二、各班组长负责日常设备运行的巡回检查,确保生产安全运行。
三、各班组长必须明确检查内容、范围,对发生的问题必须认真记录并上报。
四、在检查过程中如发现异常,各班组长必须增加检查次数,做到心中有数,发现重大问题应立即报告值班人员,及时采取措施避免事故发生。
五、各班组长必须加强对巡回检查的认识,杜绝麻痹思想。加强责任心,把巡检工作做好。
六、厂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必须对工作认真负责,平时对安全生产情况做到心中有数。职工佩戴劳动保护情况必须按厂部规定执行,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葫芦岛市益惠化工厂
二00八年一月一日
第12篇 炼钢厂生产联系协作制度
一、调度室与铸机的联系
铸机值班机长要每班分别根据本铸机设备运转情况,及生产情况,生产准备情况与厂调汇报及联系钢水。
厂调度室根据连铸机长要求及前后道生产条件,负责组织开机第一炉钢水及热换第一炉钢水,其他连浇的钢水按正常生产组织方案执行。
连铸主控操作工或连铸机长要及时向厂调汇报大包开烧、停浇的时间。当铸机发生断浇停浇,主控操作工或机长必须在3分钟内汇报厂调度,以利于调节生产节奏。
铸机正常停浇或事故的停浇后,连铸机长要提前60分钟向厂调度室预报本次生产准备时间,预计接钢水时间,以使转炉提前安排钢水冶炼。
连铸车间的值班机长全面负责本车间本班的生产组织协调,包括:铸机生产,铸机生产准备,中包第一炉开烧提前10-20分钟验棒,文明生产,操作,设备,事故处理等有关工作。
厂调度一般情况下与连铸机长联系。
二、旋流井抓铁皮及铁皮外运
旋流井抓铁皮及铁皮外运工作,是铸机生产的重要环节,为保证水质的良好,铸机正常生产,特做如下规定:
确保铁皮抓运、外运装车需要及文明生产的完成,量少时单班抓铁皮,量大时、可全天都抓,确保生产正常。
动力车间负责指挥天车抓铁皮、天车工段要积极配合工作,旋流井值班工要做好场地清理工作,做好抓铁皮及外运数量记录,记清外运车辆牌号、次数,每日抓净、排空。
铁皮量少时由动力车间直接与辅助工段联系拖拉机外排,量大时与厂调度室联系外排车辆,外排量按铸坯产量的2%考虑。
因故不能及时抓运铁皮或天车为保证生产使用发生矛盾时,旋流井值班工要及时汇报厂调度室,由厂调协调平衡解决。
本规定各有关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发生失误造成影响,由生产科提出考核依据,对责任单位落实到考核。
三、停、供水联系制度
(一)为确保全厂炼钢、连铸设备冷却、生产、生活正常进行,特制定厂停、(供)水联系制度。各级生产组织指挥人员、检修人员和岗位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
(二)连铸系统:
在铸机浇钢过程中,连铸结晶器水使用压力≥0.8mpa,冷却水压力≥0.6mpa,泵站水泵工要随时注意水压变化,进行调整操作,操作前必须与主控工进行联系。
当泵发生故障及问题时,水泵站要立即通知连铸主控工及厂调度室。
当连铸机生产需停、送结晶器、二冷水、设备水时,连铸主控工必须提前通知调度室并做好记录,由调度室向泵站下达启动水泵命令。
连铸送水前,铸机各系统阀门由生产操作人员确认在开位,通知主控工阀门正常,由主控工与泵站水泵工联系。泵开启后,水泵工要确认水泵运转、供水压力正常。
当气温低于-5℃时,铸机停机≥120分钟。连铸主控根据机长提示的要求与泵站联系做好防冻工作(停、泄水)。
(三)转炉水系统:
转炉系统开、停泵执行调度室的指令。当泵组发生故障时,水泵工要立即通知汇报炼钢工和厂调度。
净环、(包括氧枪孔、加料溜槽),罩群、氧枪水系统发生问题故障时需停水、关闭阀门时,操作人员要及时通知汇报炼钢工、调度。通知泵站做好停泵准备。紧张情况下在关闭阀门的同时通知炼钢工长和泵站。(如氧枪水,生产岗位需关闭阀门时,应立即通知水泵工停泵)。
净环泵开、停执行厂调度指令,停泵前必须先停一、二次除风机及水冷空调后,待确认停机后方可停泵。
单泵对单机时,发生突然停泵或其他故障,水泵工要及时汇报厂调度,并及时组织开启备用泵。
(四)检修停、送水:
检修停、送水工作,维修单位要根据检修项目请示停、送水计划,生产科统一安排,转炉、连铸系统停、送水工作及冬季泄水防冻,检修结束后,具备送水条件由炼钢工长、连铸机长确认后向厂调度汇报,联系送水工作。
厂际之间的检修水的联系工作由厂调进行,本厂检修电修工段提前一天报出,生产科平衡。
紧急停水、停电由厂部调度与动力司泵工联系。
(五)各泵站之间的联系:
净环、浊环、软水、旋流井、汽化系统使用与补充可直接进行联系,当生产受到影响时,软水供求发生矛盾时由厂调统一平衡。
系统开、停泵,连铸浊环泵站与旋流井泵站相互联系。
炼钢浊环水系统停、送泵站与og主控工联系。
转炉汽化补水og系统补水由司泵工主控操作工和巡检工之间相互联系。
各单位检修时各水路门必须通过生产人员进行开、停,维修人员不得私自开、关节门,防止检修后因水路节门的开关造成生产影响。
凡检修后,开机前等恢复生产开、停泵站泵时,除自行联系外,必须汇报调度室备案记录。调度室经核实后,无问题可同意启泵并及时答复。
四、除尘外排运输制度
斜板沉淀污泥、高位料仓、二次除尘灰、粗颗粒、由动力车间向厂调联系公司车辆外排和消纳,按月外排量联系公司车辆数量,保证正常生产运行正常。
正常情况下,采用定时、定车运输到指定卸泥(灰)处,污泥、粗颗粒每班倒运高位料仓除尘灰、二次除尘灰每天或几天倒运。
由于生产不均衡或迎接重要参观要增减车辆或增减运输次数,由有关单位或岗位人员提前或直接向厂调度室联系,临时增减车辆,如有矛盾联系不通,汇报厂调度协调解决。
车辆对位,由动力岗位人员负责指挥卸灰操作一定要缓慢均匀,保证做到不二次扬尘,不砸,挤坏车辆,不伤人。
日常生产中排污泥、卸灰时,流洒在地上的污泥、灰尘、由岗位人员及时清理干净,由于设备故障、或操作不当,造成稀泥、灰尘大量遗洒,由动力车间负责组织清理,保证场地清洁干净。
污泥及除尘灰、必须按照指定地点消纳,不准随意乱倒,污染环境,必须严格按照协议规定供给用户,不得擅自处理。
五、回收废钢联系制度
钢坯(400mm坯头,以下废品头等)、报废的备件、工具,机加工的钢屑,铁末,钢板材的边角料,生产中的中包铸余,跪钢,洒钢,氧化铁皮,钢渣,废土中的渣钢等都在回收之列。
各单位凡有回收的废钢需要用车辆运往废钢间时,可提前向厂调度室提出用车时间、由厂调度室平衡车辆进行倒运废钢,量小时候可用推车运往废钢间。也可直接联系拖拉机。
凡倒运到废钢间的废钢车辆、辅助车间在确保生产的情况下,及时清卸废钢,不得无故造成压车,确保车辆的使用率。
凡运输废钢的车辆在运输废钢时,不准夹带杂物和垃圾。装载不得超重,超高,不能偏载。不准装红热废钢,装卸车辆时不挤、压、砸、烧坏车辆。
在装载废钢车不符合要求时,运输司机可直接汇报厂调度室,厂调度室可直接通知装载单位当班值班工长(机长),当班工长(机长)接到通知后,立即组织整理,装载完后,洒在车外的废钢要立即组织清理干净。
铸机生产过程中生产出的铸余,后渣箱废钢,由准备工段提前一天向调度室提出使用公司车辆,有重要参观时可临时加急向调度室提出,调度室可与总调协商给予平衡车辆。
连铸出现的大块废钢经厂领导批准后可联系外排。使用公司车辆提前一天向厂调度室提出,由厂调度室向公司提前预订车辆,小块坯头可使用本车厂车辆倒运废钢间。(大块废坯可自行处理的同样不出厂)。
特殊大的废钢(如大包底、大钢坨等),责任车辆按车辆装载要求处理成可装车的块度,然后报生产科。由生产科与生产处,运输等有关部门联系装运方法,有关车间按要求组织好装车打标工作。
中包铸余,生产正常时每天外排,生产量小时两天外排一次,车辆次数由生产准备报厂调度室,厂调给予平衡。同时,中包铸余,连铸坯头在装车过程中通知司机联系装车数量,装车时要轻吊车放,不超载、不砸、不损坏车辆。
转炉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小块废钢,可直接通过废钢斗直接加入转炉,炉下渣土中的废钢在倒入渣跨后,辅助渣跨工要经过筛选,将废钢吸出后堆入废钢堆中,也可单独堆在一起,然后渣土再进行外排。
废钢通过废钢斗加入转炉冶炼前,由辅助废钢工通知炉前废钢中重废钢、轻废钢、渣钢的比例各为多少,以便转炉操作顺利。
凡是我厂在厂内可处理的废钢,一律不准外排,确保我厂废钢的使用,渣土中筛选出的废钢在使用时要按百分比适量送去含渣量,以达到合理的钢铁实际消耗量。
六、各跨共用天车使用与配合
a-b(出坯跨)主要由出坯指车工,旋流井值班工指挥。
701 #天车主要负责抓吊旋流井铁皮,铸机维修,钢坯下线工作和外发工作。
702 #天车主要负责钢坯下线用外发工作,铸机检修配合旋流井铁皮抓吊工作。
b-c跨(过渡跨)主要由铸机维修工指挥。
601 #开车主要负责铸机备件维修,铸机检修和各种材料倒运工作。
c-d跨(连铸浇钢跨)主要由连铸机长指挥和中包准备指挥。
501 #天车主要负责铸机准备,铸机维修,吊动材料、备件维修倒运和中包准备工作。(包括中包倾翻、包内打结、烘烤等)。
d-e跨(钢水接收跨)主要由钢包准备指挥。
401 #天车主要负责倒运空钢包、钢包修砌、材料倒运、渣盘倒运等工作。
402 #天车主要负责吊运钢水重包上铸机,吊空包翻渣、吊回炉钢回炉,座空包至钢包车倒运材料、更换钢水车等工作。
e-f(转炉合金跨)、转炉指车工指挥。转炉维修工。
301 #天车主要负责氧枪修理工作,倒运合金材料。
302 #天车主要负责倒运合金材料、氧枪修理工作。
f-g跨(原料装入跨)主要由混铁炉、转炉指车工指挥。
201 #天车主要负责混铁炉倒运铁水工作,必要时可配合转炉装兑铁工作。
202 #天车主要负责铁水包倒运接回炉钢水,转炉装兑铁工作,配合吊运生产材料等工作。
203 #天车主要负责为转炉加废钢,吊运各种辅助材料。
h-j跨(渣跨)由辅助渣跨工指挥。
101 #天车主要负责翻倒转炉渣罐工作,配合吸倒废钢。
102 #天车主要负责吸、倒废钢工作,配合翻倒渣罐工作。
a1-a2(跨出坯付跨)由连铸出坯工指挥。
801 #天车主要负责下线钢坯,铸机辊道维修工作。
a2-a3(付跨原料跨)由连铸出坯工指挥。
902 #天车主要负责轧钢返回钢坯下线工作。辊道维修用原料发送工作。
所有天车由南向北排号。
各跨天车凡是两台以上天车时,除自身主要工作外,积极配合其他天车的工作完成,主要先保证生产线工作不受任何影响,保证生产顺行。
当天车使用打破车间,工段使用范围时,使用单位要与天车主要使用指挥者联系,主要使用者在确保生产正常运行时,积极配合安排天车的使用,不得故意刁难。
当天车配合其他单位工作时,积极做好配合外,原则是给谁干活听谁指挥。以防发生误操作,保证安全。
各使用天车单位的指车工,尤其是车少活多的单位,指车工要合理安排,科学指挥天车调配使用,穿叉间隙,有预见性。保证当班生产任务顺利完成。
全厂天车除高位天车(使用时临时联系司机),除尘风机外,全厂共用天车,没有绝对单一使用车间,因此,各天车司机要服从指车人员的指挥,按规程操作,密切配合生产,凡发现不听指挥造成生产受影响责任者严格考核。
生产过程,千变万化,各单位要根据具体情况天车使用要随时进行调节,本着先生产,后检修,先急用、后缓用的原则,以保生产为中心,搞好协作。
七、生产主线上各工段联系协作制度
转炉与连铸的联系协作:
转炉与连铸的配合协作,对各单位的衔接时间要求十分严密,对各岗位的工艺要求十分严格,要求各单位,各岗位认真执行本制度,安排好各自的生产工作,以保证炼钢与连铸机生产的正常进行。
炼钢炉长要掌握铁水、废钢主要原料的实际情况,保证转炉冶炼时能按照铸机要求正常出钢。
连铸机当班机长根据作业计划和当班实际情况制定当班铸机生产组织计划安排,向厂调汇报,除开机第一炉和热换第一炉向厂调要钢水外,其他连浇炉次直接与炼钢炉长(一助手)联系,品种钢由调度室安排。
炼钢炉长,必须严格按照作业计划组织转炉冶炼,按铸机要求,保证正常出钢,并保证出完钢到吹氩处理完成≤20分钟,(品种钢除外,按品种各钢种要求吹氩时间),如遇特殊原因不能按计划冶炼时,必须及时汇报厂调度室,由厂调度通知铸机机长平衡生产节奏,采取补救措施,连铸机长根据铸机生产情况、钢水温度条件,重新调节要钢水计划,汇报厂调,炼钢炉长根据厂调指令,迅速执行修改后的冶炼计划。
炼钢吹氩和精炼处理钢水,必须保证处理后的钢水符合铸机工艺要求,如遇成份出格,钢水温度低(吹氩结束后达不到上机要求)或铸机未衔接上时,由炼钢炉长、铸机机长立即向厂调汇报,并拿出是否回炉等处理意见。经厂调同意后立即组织实施。
凡在正常连浇时,连铸值班机长或主控工要向炼钢吹氩提出确切上机时间和温度要求地,如遇特殊情况,钢水未能满足连浇时间要求时,由炼钢及时向连铸提出具体时间并汇报厂调平衡。为保连浇、铸机机长立即根据规程、钢水温度,降低拉速,如无故不采取措施,造成断流回炉,责任由铸机负责。
铸机临时发生各种故障,不能浇钢或连浇时,连铸值班机长或主控操作工必须在3分钟内汇报厂调,明确铸机故障原因,预计处理时间。提出钢水处理意见,经厂调同意后立即组织实施。
炼钢值班工炉长根据转炉情况及补炉计划,更换出钢口,要提前一炉时间向厂调度汇报,(包括处理炉嘴,炉下清渣),厂调根据生产平衡条件,做出统一安排,指令发出后,炼钢值班炉长立即组织实施。
正常生产情况下,铸机一个浇次拉下停浇后(以中间包停烧为准),设备处理,生产准备时间为60分钟。如遇处理较大设备故障时,生产准备在规定时间内处理不完,连铸机长要及时汇报厂调并说明原因。无故造成影响责任归连铸。
交接班时铸机正在作业时,上一班值班机长要按要求要好下一包钢水的时间和温度,并向接班者交接清楚,炼钢值班炉长,倒罐站,废钢间, 天车等重要岗位必须严格按原计划加入废钢,兑铁时间,出钢时间组织生产,连铸,炼钢要确保接班的连续性,决不许因交班而影响炼钢,连浇生产作业线上的工作。
遇特殊情况下,连铸停浇造成钢包内剩有余钢,铸机值班机长或主控工立即通知调度室对全钢估重,由大包浇钢工负责指挥吊下,同时通知天车司机和钢包指车工包内有余钢,防止因天车司机和钢包准备指车工不知有余钢造成倒入渣盘。
八、炉下部分工作责任划分
转炉出完钢后,由转炉负责吹氩,氩后钢水车开到吊包位,由钢包准备指挥吊重包上铸机,在吊包之前切断钢水车电源,重包吊走后,再将罐好引流沙备好的空包座在钢水上,送电。由炼钢将钢水车开到在线烤包器位置,放下包盖进行钢包烘烤,出钢前将烤包器包盖提升到位。
当钢包准备将重包钢水吊起后,由连铸大包工负责将重包指挥座至大包转台架上,铸毕后,大包工指挥天车将空包吊下,再由钢包准包指挥工指挥挂小勾翻包倒渣,将空包再放置在修包包架上,试底吹气,换水口滑动机构等准备工作。
钢包准备指车工,将准备好的空钢包座入钢水车前,要将钢包包内情况报给炼钢,包括钢包包温是否有粘钢,粘钢估重多少,经同意后可座在钢水车上,如炼钢不同意要给予更换,特殊情况汇报厂调给予平衡。
空包座到钢水车上后,由炼钢接好底吹氩。炼钢在线烘烤时,要将煤气截门打大后烘烤,出钢前停止烘烤时要将截门关小节约使用煤气,但不要关死,不可让火熄灭,防止发生意外。出完钢,吹完氩,吊重包前炼钢负责断开底吹管。
出钢过程,钢包准备人员有责任监护钢包情况,发现钢包出现异常,立即通知炼钢人员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九、接回炉钢水工作责任划分与联系协作
接回炉钢水的铁水包。必须使用正在周转的铁水包,无特殊情况不得使用备用凉包接回炉钢水,防止造成备用凉铁包粘钢而不易涮包。
铸机生产过程中发生异常情况,钢包内有余钢需回炉时,由机长、主控工提前与厂调联系回炉钢,并讲清钢种和余钢量,大包烧钢工负责吊下余钢包。
厂调接到铸机主控室的汇报后,根据前后道生产情况,及时通知混铁炉放铁水包在过跨车上接余钢,放好铁水包后,由混铁炉人员将过跨车开到接收跨倒余钢位置,由钢包准备指车工指挥将余钢倒入铁包内,倒完后,由钢包准备将过跨车开回装入跨。
钢包从铸机吊下后,钢包准备指车工指挥挂小勾,尽量先把包内渣子倒出部分,再将余钢倒入铁包内,遇有整炉回炉及大量回炉钢水时,炼钢炉长要及时到现场回炉工作,钢包准备指车工根据炼钢炉长要求,控制每次回炉量,直到回炉工作全部完成。
回炉完毕后,混铁炉人员补铁前,要确认铁包内回炉钢水量,并准确记录,并将回炉钢水量通知炼钢,炼钢一助手根据钢水,铁水量调节操作。
因回炉造成铁水包粘包,混铁炉要汇报调度室,并组织涮包工作,粘包量过大,造成不能正常装入量时,要汇报调度室,炼钢炉长平衡解决,同时为保装入量稳定,混铁炉每班组织处理铁水包包沿粘渣,粘铁,粘钢。
十、钢包包底(壁)粘钢的处理与联系协作
因各种原因钢包包底,包壁粘钢时钢包准备人员要估计粘钢量,由指车工提前报给炼钢,炼钢工根据粘包量控制好温度,保上机钢水条件,特殊情况汇报调度室由调度室平衡调解。
一般情况下,上述程序适用于钢包粘≤5t,通知炼钢必须在转炉准备冶炼加入废钢前5-10分钟,以便于炼钢在冶炼过程调节操作和控制。
钢包粘钢≥5t视为事故粘包。如需涮包,必须采取有效措施,由技术人员提出处理方案,确定处理方法,不可冒险蛮干,造成事故扩大。
钢包粘钢≥8t,追究责任单位落实考核,钢包准备组织将粘钢分割浇开,将冷钢吊出,根据钢包情况是否参加周转还是甩包修砌。
十一、铸机事故罐、转炉渣罐、渣盘、联系协作
正常情况下渣罐在、渣盘全部进h-j渣跨倾翻,由辅助渣跨工进行翻罐、喷桨垫底工作,渣盘,渣罐有水,由渣跨工负责清净。
铸机事故罐每台铸机一个,由辅助负责砌砖,当需要更换时,连铸提前向生产科提出,辅助安排废包罐给予更换,更换过程由铸机人员指挥。由辅助将换下的罐进行处理。
凡使用新渣罐、渣盘除喷涂外,必须垫底,确保新罐,新盘,不粘钢渣。
事故罐,渣盘全部通过过跨车运送渣跨,谁运送谁开过跨车,转炉更换渣罐,渣盘将炉下渣车开到渣跨,将到位的各种罐、盘通知渣跨工,由渣跨工负责指挥天车吊挂,吊挂过程中,要确认龙门勾,链子,钢绳是否挂牢,挂好后再进行起吊作业、座放空渣时要确认放平、放稳入槽后再指挥摘勾。所有渣罐、渣盘到渣跨后,以保生产顺序及时倒换。
钢包准备倒满一个渣盘后就更换一个,不许集中更换倒运现象,以防更换不及时而影响生产。
渣罐内不行倒钢,重罐、盘上口不许超出罐、盘口过大的物件和积渣,超过罐、盘外沿的粘钢,粘渣及杂物,要处理完后再进行吊挂。
由于连铸机事故造成事故罐、因漏钢,铸成死罐由辅助进行处理。
十二、过跨车使用协作
全厂所有过跨车本着谁使用谁开车的原则,但非主生产线使用过跨转必须将运送物件立即腾空过跨车,保证生产用车。
连铸3个过跨平台,由连铸负责使用维护。炼钢200t过跨车由炼钢使用维护,当其他单位使用完腾空后,将车停在8.7m平台处,以备随时放铁水包接回炉钢,炼钢使用75t过跨车,主要由辅助车间负责,由废钢工将空废钢斗用车开至渣跨,将废钢按炼钢要求吸好运送到装入跨,其他单位使用本车。必须经废钢同意。废钢工根据生产条件安排好其他单位用车。任何单位使用过跨车都不得无故压车,造成生产影响按程度给予考核。
十三、其他工作的协作
辅助车间所负责的转炉各种原、付材料,要确保生产正常使用,正常情况下,合金料、付原料都要有备用,尤其合金料要备足3天用量,付原料达到两天使用量,其他保护渣,复盖剂等要保5天以上存量,防止订货、运输路途周转造成影响。
凡可横向联系的工作,各单位要积极配合,以保生产正常为中心,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做好各项工作,凡横向联系有问题矛盾时,汇报厂调度室,由厂调度室平衡解决。
动力车间的一次,二次风机停、启必须与调度室联系好,经同意后再操作,尤其启动风机,调度室需请示总调方可启动风机,严防将其他厂风机顶掉电,造成大的影响。
各单位内部各班组织的协作细化由本单位定制。本着安全第一,保生产正常为主要目的,各衔接上要紧密。确保生产安全,平衡,顺行。尤其交接班时要放弃本位主义,以大局为重保顺行。
本规定不尽之处要求各单位提出补充,在修改前,先执行本规定。
炼钢厂东区
2023年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