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岗位责任制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车辆安全管理,明确各级领导和各职能部门的责任,保证运输经营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总经理为运输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车技部经理为安全管理工作第二责任人,负责涉及安全管理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办领导交办的安全管理工作,负直接安全管理责任;各部门负责人按“一岗双责”要求,对本部门许可事项和安全管理负直接安全管理责任,各部门员工对本人主办的工作负安全管理岗位责任。
第三条公司实行全员安全工作责任制,全体员工必须在各自岗位对保证运输安全负责。
第四条公司总经理的职责:
1、对公司运输安全负全面领导责任。
2、审定运输安全计划,有重点地解决重大隐患。
3、每月最少主持召开一次运输安全会议,分析运输安全形势,不断完善运输安全措施。
4、及时研究解决运输安全方面的重大问题。
5、检查指导运输安全工作。
6、负责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7、对运输安全工作中的好人好事进行表扬、奖励与处分。
第五条 车技部经理的职责:
1、车技部是总经理在运输安全工作中的助手,负责督促、检查、汇总情况,并做好协调工作。对职责范围内因工作失误而导致的事故负责。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运输安全的政策、法令、规程、标准和规章制度,并经常检查贯彻执行情况。
3、负责制订、修改运输安全工作计划、措施。
4、负责组织各种运输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有权限期整改。
5、负责组织运输安全的宣传教育工作,并对受训人员进行考核。
6、参加各种运输经营会议,提出安全方面的建议、要求。
7、参加运输车辆事故的现场勘察、调查、分析、处理、索赔。
8、每月组织召开一次运输安全形势分析会,查找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措施。
第六条车技部安全员职责:
1、宣传和贯彻政府颁发的安全法规、条例、规定和公司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措施,定期组织安全学习,抓好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
2、制订单位安全工作计划和安全防范措施,组织各项安全活动和安全竞赛,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做好各阶段的工作总结,并及时收集、统计、整理有关资料;
3、处理运输事故,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事故善后和结案工作,同时做好事故车辆的估价、预算和索赔工作;
4、负责事故登记、里程统计、安全奖罚等安全业务,做好营运证、养路费、牌照税的经办工作;
5、办理公司领导委托和交办的其他运输安全组织管理事项。
第七条片区责任人的职责:
1、对责任片区的运输安全工作负领导和管理责任。
2、情况全面掌握责任片区车辆的数、质量情况和驾驶员情况。
3、每月至少到责任片区进行一次安全检查,组织进行一次安全教育。
4、对责任片区的运输安全事故进行调查,提出处理意见。
第八条驾驶员的职责:
1、遵守交通法规和操作规程,抵制违章行为,维护交通秩序,确保安全行车。
2、积极参加各项安全学习及活动,提高安全行车意识和技术水平。
3、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服从调度指挥,按时、按质完成运输任务。
4、遵守车辆管理和保修制度,自觉做好车辆“三清例保”工作,保持车辆、轮胎、附属装备、随车工具的整洁及车牌、证件齐全和完好。
5、熟悉车辆性能,熟练驾驶技术,学习先进经验,掌握行车规律,努力完成各项技术经济指标。
6、服从安全管理人员的指挥和检查,接受上级布置的有关任务和培训。
7、不断改进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树立良好的驾驶作风。
第九条押运员的职责:
1、全面了解国家和地区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的法规和规章。
2、熟悉所押危险货物的性质、特性以及预防措施和急救手段。
3、掌握危险货物运输的操作规程和安全要求,熟悉危险货物运输过程中的交接、承运、托运、单证、单据及办理有关手续的规定。
4、掌握危险货物的包装标志、包装要求,对不符合拒绝起运。
5、了解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运输设施、装卸设备的技术状况和安全系数,确保危险货物运输、装卸的安全。
6、了解危险货物运输、装卸的过程、注意事项和安全要求。
7、掌握危险货物运输、装卸、保管过程的消防知识和预防措施。
8、熟悉危险货物运输、装卸、保管过程的劳动保护、现场急救等医疗常识。
9、危险货物运输过程中出现问题,应在零时间内向公司报告,不得隐情不报或迟报。
第2篇 工商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明确领导及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各单位和部门的负责人是本单位和部门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应对本单位和部门的安全生产负责。
第二章公司领导安全职责
第三条总经理安全职责
(一)全面领导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为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将安全生产经营工作列入领导工作的重要议程,在安排布置全年工作时,同时布置安全工作。
(二)亲自或委托分管领导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定期听取安保部门的工作汇报。
(三)督促检查安全生产经营工作,督促有关部门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整改。
(四)在对各部门负责人考核时,同时考核其安全生产经营工作的状况。
(五)发生重、特大人身伤亡,或一次性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时,应亲临事故现场,负责组织、指导抢救和处理善后工作。
(六)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保证体系,审定本单位安全机构的设置、人员编制、安保设施和通讯工具。
第四条分管安全副总经理安全职责
(一)具体负责安全管理工作,承担单位安全生产直接领导责任。
(二)指导、督促安保部门开展工作,定期主持召开安全例会,研究和布置安全生产工作。
(三)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督促各单位和部门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督促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
(四)发生重大人身伤亡事故或重大安全事故时,应亲临现场,负责组织抢救和指导调查事故处理工作,拟定并落实整改措施。
(五)对新建、扩建、改建项目,要按照“三同时”的要求参与实施和检查落实。
(六)督促检查安全资金的使用和安全设备的配备情况。
第五条其他副总经理安全职责
(一)负责督促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承担分管部门中相应的安全生产领导责任。
(二)督促分管的部门落实安全职责,研究解决分管部门中的安全问题。
第三章安委会职责
第六条公司必须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公司安委会主任由总经理担任,办公室设在行政事业部。
第七条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协调、指导和监督企业内部安全管理工作,对重大安全工作进行决策。
第八条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研究分析企业的安全形势,掌握安全生产经营情况,经常开展对职工的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第九条执行国家、地方和行业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对企业重大隐患的整改提出解决意见和要求。
第十条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时,负责组织参与事故调查,提出处理意见,坚持事故的处理“四不放过”原则。
第十一条组织召开安全例会、表彰会、经验交流会,以及开展重大的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检查。
第3篇 兼职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
(一)协助部门领导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关于职业安全卫生的指示、规定、制度。做好基层安全管理工作,并负责监督检查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二)接受职业安全卫生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积极参加职业安全卫生管理部门组织的安全活动和业务会议,向职业安全卫生管理部门如实反映职业安全卫生情况,提供改进安全工作的建议,并负责组织、指导本部门班组安全员开展好经常性的安全活动。
(三)积极宣传劳动保护工作方针、 政策和职业安全卫生知识,负责对新工人、实习、代培人员进行部门级安全教育,组织本部门员工进行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知识的学习,负责建立和管理本部门有关安全检查、安全教育、事故登记等各项职业安全卫生的原始记录,协助领导组织开展职业安全卫生竞赛活动,做好有关安全奖惩方面的工作。
(四)协助部门领导组织开展安全日查、周查,并经常进行现场安全检查,仔细检查事故隐患,制止违章行为,遇有危及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和可能导致火灾、爆炸等事故的作业情况,有权先行停止操作,并及时报告领导处理。
(五)参加对本部门受压容器、行车等重点设备的技术性安全检查,参加制定本部门临时危险作业的安全措施方案,监督有关人员严格遵守。督促本部门特殊工种人员及时参加安全技术培训。
(六)参加本部门研究制定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设备大修以及新建、扩建、改造工程项目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督促实施。同时参加本部门工程验收和试运转工作。
(七)参加本部门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及时进行本部门事故登记、报告,协助本部门领导制定预防事故的措施。督促有关人员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做好事故处理方面的各项工作。
第4篇 冶金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是关系到国家与人民长远利益的一项基本国策。为了贯彻执行这一方针,加强安全管理,明确各级领导和各职能部门的责任,保障职工在生产建设中的安全和健康,保证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顺利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冶金企业、事业单位在各项生产建设工作中要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第一位,实行安全管理第一领导责任制。
第三条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全体职工都必须在各自岗位对实现安全生产负责;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冶金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单位)。
第二章 级行政领导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五条 各级行政领导在各自工作范围和管理权限内,负责组织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令、法规和规定。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第六条 厂长(含公司经理、矿长、工程公司经理、地质大队长,以下同)的职责:
一、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按权限审定安全生产规划和计划,根据国家规定保证所需的经费开支,有计划地解决重大隐患和职业危害,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三、主持召开重要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每季度至少组织研究一次安全生产工作,相应作出决策,组织实施。
四、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方面的重大问题。
五、检查指导副职及下属各单位领导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六、批准本单位内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标准。
七、按权限主持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八、按权限审定安全生产的表扬、奖励与处分。
九、主持领导本单位安全生产委员会,并积极开展工作。
十、按国家规定审定本单位安全工作机构和安全干部的编制。
第七条 生产副厂长的职责:
一、协助厂长抓好全面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生产负具体领导责任。
二、组织领导安全生产检查、落实整改措施等。
三、及时研究解决生产中的不安全问题。
四、按权限组织调查分析、处理伤亡事故和重大险肇事故,拟定改进措施,组织落实。
五、检查车间主任(含坑长、工程队长、地质队长等以下同)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和安全技术科(处)的工作。
第八条 设备副厂长的职责:
一、对全厂设备、建(构)筑物良好和职业安全、卫生设施的正常使用负领导责任。对因设备、建(构)筑物原因造成的伤亡事故负领导责任。
二、负责组织和审批全厂设备大、中修计划,对安全措施不完善的不予审批。
三、负责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九条 经营(基建)副厂长的职责:
一、保证从更新改造资金中安排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的经费,不得挪用,组织安排安全措施项目的实施。
二、在审批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同时,落实职业安全、卫生设施,不留隐患。认真贯彻“三同时”(即职业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并投入使用)的原则。
三、负责分管部门、科(处)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十条 行政(人事)副厂长的职责:
一、负责审批全厂治安保卫、职工教育培训、医疗卫生等工作计划的同时,审批消防安全、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职业卫生的工作计划,并保证实施。
二、负责组织定期的消防安全、职业卫生检查,对重大火灾事故,组织人员进行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
三、负责分管部门、科(处)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十一条 总工程师的职责:
一、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在技术上负全面责任。
二、在组织科研、技术攻关、改造、设计、施工和生产过程中,根据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条例、规程、规范和标准,认真组织职业安全、卫生的科研和新技术的应用。
三、组织审定本单位的安全技术规章制度、标准和预防重大事故的技术措施。
四、参与重大事故的调查,组织技术力量对重大事故(含伤亡事故、设备事故、险肇事故)发生的技术原因进行分析、鉴定,并提出改进措施。
五、负责分管部门、科(处)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十二条 总会计师的职责:
一、按审定的计划,保证安全技术措施所需的费用,并合理开支。
二、对挪用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的行为不监不管,致使重大隐患得不到治理,对由此而发生的伤亡事故负责。
第十三条 总经济师的职责:
一、按国家规定,提出合理设置安全工作机构和安全干部的定编。
二、在承包经济责任制中把安全生产列为重要内容,并严格考核。
三、工人、干部晋级或浮动晋级,要把安全生产列为重点考核条件。
第十四条 车间主任(或相当于车间主任)的职责:
一、对所领导车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二、每月主持一次全车间的安全活动和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和评比。
三、针对车间生产情况提出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对检查和发现的隐患和尘毒危害,及时安排力量解决;对本车间不能解决的要及时上报,安排解决。
四、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教育,严格贯彻三级安全教育制,注意职工的思想动态,
第5篇 砌筑班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认真执行公司和项目经理部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要求,对本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2、经常组织班组人员学习安全操作规程,督促班组人员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3、认真落实安全技术交底,做好班前、班中、班后三检查,不违章指挥,不冒险蛮干,督促安全员记好班组安全生产工作台帐。
4、经常检查班组作业现场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上报有关领导,对新职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中班组一级的安全教育。
5、当发生工伤事故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做好记录。
6、在高处(架)砌筑操作时必须采用传递方法,监督工人不准往上或往下乱抛材料或工具。
第6篇 工区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在项目经理领导下,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本公司、项目部制定的安全生产制度,对本工区安全生产工作总负责。
2、组织编制本工区安全技术措施,报项目经理部总工批准后实施,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对施工现场的起重设施和机械设备等安全防护装置组织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
4、经常组织工人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对新工人、换岗工人应及时落实工区一级的三级安全教育内容。
5、组织和领导班组长开展安全生产活动,落实劳动保护措施,并经常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6、发生工伤事故时要按规定及时上报,保护好现场,积极组织抢救,把事故的损失减至最低。
7、检查督促工区安全员及时记录安全生产工作台帐。
8、接受公司、项目经理部组织的安全生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负责进行整改。
9、定期向项目经理汇报本工区安全生产情况。
第7篇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目的:
明确各部门及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及义务,从而实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保证生产经营活动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2.范围:
所有与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部门、班组、员工。
3.安全生产职责
3.1总经理/安委会主任职责:
3.1.1总经理/安委会主任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3.1.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把安全工作列入企业管理的重要议事日程,主持重要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批阅上级有关安全方面的文件,签发有关安全工作的重大决定;
3.1.3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充实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定期听取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或审批有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3.1.4督促、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及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治理工作。
3.1.5组织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对事故的处理意见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3.1.6根据制定的安全目标、定期组织例会,组织学习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分析阶段安全生产形势,针对安全管理实际提出相应对策,督促下属及相关部门贯彻落实。
3.2安全员职责:
3.2.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指示,在总经理/安委会主任领导下负责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3.2.2负责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和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对新入厂职工进行厂级安全教育,组织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活动.;
3.2.3组织制订、修订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提出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并检查执行情况;
3.2.4组织参加安全大检查,贯彻事故隐患整改制度,协助和督促有关部门对查出的隐患制订防范措施,检查隐患整改工作;
3.2.5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及大修项目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试车投产工作,使其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3.2.6深入现场检查,解决有关安全问题,纠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处理;
3.2.7监督检查安全用火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3.2.8负责各类事故的汇总统计上报工作,并建立、健全事故档案。按规定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3.2.9负责对企业各单位的安全考核评比工作,认真开展安全生产考核工作,总结交流安全生产先进经验,积极推广安全生产科研成果、先进技术及现代安全管理方法;
3.2.10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搞好安全装备的维护保养和管理工作;
3.2.1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网,指导基层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
3.3各分管副总安全职责:
各分管副总在总经理/安委会主任的领导下,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
3.3.1贯彻“五同时”的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
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监督检查分管部门对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3.3.2组织制订、修订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3.3.3组织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
3.3.4组织分管部门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经验,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3.3.5负责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教育与考核工作;
3.3.6规定职责范围内的组织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3.3.7定期召开分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3.4各车间安全职责:
各车间设立安全小组,组长为车间主任,对车间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
3.4.1保证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在本车间贯彻执行,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五同时”;
3.4.2组织制订并实施车间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3.4.3组织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车间安全教育和班组安全教育,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开展岗位技术练兵,并定期组织安全技术考核;组织并参加每周一次的班组安全活动日,及时处理工人提出的意见;
3.4.4组织全车间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保证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等处于完好状态,并教育职工加强维护,正确使用;
3.4.5及时报告本车间发生的事故,注意保护现场;
3.5物资管理部安全职责:
3.5.1对所管辖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遵守物资管理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3.5.2严格做好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储存发放工作,并做好登记
3.5.3负责做好劳保用品的保管发放工作,对于不合格产品及时予以退货.
3.5.4落实仓库防火安全规章制度,同时保证各类消防设施的齐全有效,并定期进行检查维护
3.5.5督导各送货车辆遵守公司安全规章制度,车辆按规定停放,严禁堵塞消防通道
3.5.6装卸货物时做好周围的安全防护工作,避免人员受伤及物品受损.
3.5.7叉车司机要严格遵守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严禁超速及违章驾驶
3.6生产技术部安全职责
3.6.1编制或修订技术操作规程,工艺技术指标必须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并经常督促检查执行;
3.6.2严格执行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的原则;3.6.3组织并督促各生产单位对生产操作工人的技术训练;
3.6.4负责贯彻工艺纪律管理规定,经常检查工艺纪律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存在问题;
3.6.5负责组织工艺技术方面的安全检查,及时改进技术上存在的问题;
3.6.6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研究工作,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安全装备。
3.6.7在编制生产计划和总结生产完成情况时,必须同时计划和总结安全生产工作;
3.6.8贯彻国家、上级部门关于设备制造、检修、维护保养及施工方面的安全规程和规定,做好主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制订和修改各类机械设备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
3.6.9负责机械设备、电气、动力、仪表、管道、通排风装置及工业建筑物的管理,使其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3.6.10负责组织对工业建筑设备安装、起重机械、施工机具、炉具、压力容器、各种气瓶、防毒和防静电装置、机械和电气联锁装置、高压管件等的安全设施进行定期检查、校验工作,以及特种设备的登记工作;
3.6.11在制订或审订有关设备制造、改造方案和编制设备检修计划时,应有相应的安全卫生措施内容,并确保实施;
3.6.12组织本专业的安全大检查,对检查出的有关问题要有计划地及时解决,按期完成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事故隐患整改项目;
3.6.13负责本专业特殊工种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
3.7人力资源部安全职责
3.7.1对新入厂人员(包括实习、代培人员)及时组织安全教育,分配前会同安全部门组
织对职工的安全技术教育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
3.7.2把安全工作业绩纳入干部晋升、职工晋级和奖励考核内容;
3.7.3按国家规定,从质量和数量上保证安全生产人员的配备;
3.7.4临时用工协议书中应有安全方面的条文,并会同有关部门执行。
3.7.5负责公司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并参加工伤鉴定工作。
3.8财务及采购部安全职责
3.8.1按实际情况负责落实安全生产措施经费,并对企业的安全工作资金保证用在安全生产当中不得挪用。
3.8.2保证安全生产设施建设和设备购置,事故隐患治理,安全教育费用,确保资金到位。
3.8.3保证公司员工劳动保护用品、职业健康卫生等费用的开支。
3.8.4采购部门所购入的材料、设备、劳保等物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安全要求,并负责要求提供有关的安全技术资料
3.9综合管理部安全职责
3.9.1对所管辖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
3.9.2健全安全消防保卫管理制度,认真做好公司安全消防保卫工作.
3.9.3负责公司车队的安全运行,并组织相关的交通安全教育等工作
3.10其他职能部门安全职责
3.10.1对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
3.10.2认真学习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公司下达的工作任务,全力配合公司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并做好本部门安全知识教育工作.
3.10.3做好公司安全生产的宣传工作,并积极向公司提供优秀的安全生产管理模式.
3.10.4在研发及工程设计时应将相关的安全技术措施考虑在内,必须符合国家的安全法律法规
3.10.5出差、外出施工等情况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管理规定
3.11工序班长安全职责:
工序班长为各车间的兼职安全员,对班组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
3.11.1贯彻执行企业和车间对安全生产的规定和要求,全面负责本班组(工段)的安全生产;
3.11.2组织职工学习并贯彻执行企业、车间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教育职工遵纪守法,制止违章行为s
3.11.3组织并参加安全活动,坚持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3.11.4负责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岗位安全教育;
3.11.5负责班组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组织力量消除,并报告上级;发生事故立即报告,并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做好详细记录;
3.11.6搞好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检查维护工作,使其经常保持完好和正常运行;督促教育职工合理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用具,正确使用灭火器
3.12工序员工安全职责:
3.12.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3.12.2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工艺纪律,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情况;
3.12.3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隐患,把事故消灭在萌牙状态,如发生事故,要正确处理,及时、如实地向上级报告,并保护现场,作好详细记录;
3.12.4认真做好本岗位的安全检查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
3.12.5正确操作,精心维护设备,保持作业环境整洁,搞好文明生产;
3.12.6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具和灭火器材;
3.12.7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学习各项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操作技能.
3.12.8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
第8篇 主管生产、安全的厂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职业安全卫生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协助总经理抓好安全管理,直接领导公司安全管理机构的工作。对公司职业安全卫生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组织分管的各部门建立相应的职业安全卫生规章制度,并经常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三)认真执行“五同时”。实行安全和生产两个指标同时下达,两项工作同时抓。领导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职业安全卫生管理措施计划,在生产调度会上,讨论解决生产问题的同时要讨论解决职业安全卫生问题。
(四)组织并参加各种安全大检查和专业性安全检查(每季不少于一次),并按时检查危险点,及时协调解决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五)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对各类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主持重伤以上事故的调查、分析,并制定防范措施,对造成重大伤亡或火灾、爆炸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六)负责将职业安全卫生重大问题及时提交安委会或公司领导办公会讨论解决。组织制定、审批、协调和落实职业安全卫生措施计划,组织推行职业安全卫生科学管理,逐步改善生产作业条件。
(七)检查督促安全管理部门的工作,总结推广职业安全卫生经验,对在职业安全卫生工作中有突出贡献者给予表扬和奖励,对失职者和事故责任者给予惩处。
第9篇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及责任追究制度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制定本制度:
一、发生在站场内人员伤害及火灾事故,无论等级大小,事故现场人员必须立即向车站站长或副站长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人员可直接拨打“120”“119”求助,并直接向当地交警队、当地消防队、安监局报告。
二、车站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在1小时内如实向局领导、当地安全监督管理局、卫生管理局、公安消防队报告,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证据。
三、事故报告内容:应当包括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简要经过和事故现场情况、事故已经造成或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和初步估计直接经济损失,以及已经采取的措施,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时,还应当补报。
四、事故经调查程序,查清事故发生原因,性质及责任明确后,应按照“四不放过”的要求,车站应根据责任人行为性质及后果严重性,追究其行政责任,情节后果严重的,可以提起司法责任诉讼。行政责任追究按照《贵州省雷山汽车站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雷山汽车站站务人员安全管理奖惩办法》有关规定,视其情节程度,给予警告、记过、撤职、开除留用、开除等行政处分和相应的经济处罚。
第10篇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切实加强保护工作,做到安全生产的文明施工,根据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和本公司的生产实际,为杜绝重大恶劣伤亡事故的发生,降低-般事故频率,切实保障职工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发展生产,并推行以安全生产为突破口的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加强落实各级领导部门及职能部门和职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特订立本条例。
第2条工程承包以后,必须同时签订“安全生产责任制”合同与建设单位和公司具体订立安全合同,明确责任制和奖罚,促进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好安全生产领导班子。
第二章安全管理责任制
第3条各级正职领导是“安全生产”第-责任人,应对本单位的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负责,分管领导应对全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
第4条公司总经理责任制:1、公司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应对全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和劳动保护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政府部门所订的劳动保护条例和安全生产的政策法令和规章制度。3、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规则和安全生产条例,拟定奖惩办法,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检查督促各级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5条副总经理责任制:1、贯彻国家、政府的劳动保护条例和法令,执行制度,贯彻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规程的要求。2、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督促整改安全生产工作中不足之处。并组织安全生产竞赛活动。3、负责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遵章守纪及法制教育,领导和督促各级职能部门及全体职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4、主持重大工伤事故的现场调查和处理,拟定并落实整改措施。
第6条公司总工程师安全管理责任制:1、组织技术人员,编制、审批安全生产组织设计和技术措施。2、组织安全生产专业技术人员,为完善、改进和提高安全设施,机械设备的安全作业,编制操作规范、技术措施。3、解决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安全重大隐患的处置技术方案。4、督促检查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操作规程的落实执行情况。
第7条公司总经济师的安全管理责任制:1、按照公司和上级有关规定,编制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费的规定和使用方案。2、提出安全生产工作的经济可行性条例和实施方案,达到经济杠杆作用,使安全生产经费被合理利用,产生出更好、更多、更积极的安全生产效益。3、根据公司实际和有关规定,编制安全生产的各项经济政策和奖罚条例。4、加强经济核算,统筹安排安全生产经费的筹集和使用。5、总结和调查,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各项措施和经费的实施情况,提出新的可行性方案。
第8条公司总会计师安全责任:1、根据公司的章程,统筹落实安全生产材料、设备、技术经费。2、按财务制度对审定的经费列入年度预算,确定各类用途的需要并进行统一资金调度。3、设立专项资金课目,随时调查、监督使用安全经费的情况,杜绝各类占用经费的现象。4、年终进行安全经费使用情况的审计和总结。5、及时向总经理汇报安全经费使用情况,以利于领导正确决策。
第9条办事处主任安全管理责任制:1、认真执行国家、政府各部门和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程制度,结合驻地生产实际,充实完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2、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布置生产任务时必须同时布置安全生产工作,以身作则,不违章指挥,不许强令职工冒险作业,积极支持安全工作管理人员的工作。3、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和遵章守纪及法制教育,领导和督促各工地的安全生产工作。4、组织工地进行安全竞赛活动,经常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阻止危险事故苗子,发生工伤事故及时上报,并保护好现场,参加调查处理工作,并制订落实整改措施,按照实行可能,改善职二劳动和生活条件,搞好工地卫生,注意职工劳逸结合,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和安全,发展生产,提高效益。
第10条分公司经理、项目部经理安全管理责任制:1、项目部经理是本工程的安全生产负责人,负责与建设单位订立工程安全合同与安全申报工作。认真执行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加强施工现场规章制度,贯彻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经常深入施工现场,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争创施工现场标准化合格工地和文明了地。关心职工生活,搞好卫生和文明施工。2、组织职工学习安全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安排生产工作的同时,必须同时布置安全生产工作,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并记录入册,检查督促安全生产工作,杜绝违章指挥,不准强令职工冒险作业。3、坚决贯彻“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为了生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组织班组、职工开展安全竞赛活动,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对违章作业进行坚决阻止,对阻止不听者,有权责令停工并执行制度加以处理,根据工地实际,完善制订工地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劳动纪律,并贯彻实施。4、对施工现场的脚手架、井架、电器、机械等在搭设前做好交底工作,搭设完毕后做好验收工作和验收手续,验收合格后,挂上合格牌,方准投入使用,按规定做好例检工作和完善施工设备、保险设施的添置维修工作,督促安全员做好安全资料。5、接受上级管理部门督促检查,并负责整改。发生工伤事故,立即组织抢救并迅速上报,保护现场,并参加事故调查工作和落实整改措施。
第三章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第11条安保科职责:1、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国家、政府部门及公司关于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法规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做好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生产过程安全控制,辅导工地完善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2、经常深入施工现场,定期组织进行安全生产和劳动纪律的检查监督和宣传教育工作,掌握安全生产工作状况,并提出建议意见。3、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并有权责令工地和个人暂停生产,迅速报告上级领导处理。4、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制订仓库等危险品和有毒材料的保管和保卫制度,严防不法分子扰乱生产秩序,依法打击危及工地安全和生产的违法事件。做好与当地公安及街道社区的横向联系,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5、应对各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进行审查,对不符合安全要求和不够针对性的,提出完善意见。6、督促分公司、项目部完善施工限产的保险设施,对违章作业的单位和个人按制度进行处罚,对安全生产工作有显著成绩的单位与个人按刺度给予奖励,组织特殊工种上岗培训和职工的三级文全教育,定期对安全员进行监督考核和继续教育。7、在安全生产工作上,安全科权数分配为70%,全权执行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和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第12条技术科的安全生产职责:1、严格按照国家安全技术规定、规程、标准,组织编制施工现场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编制适合本公司实际的安全生产技术规程,确保针对性。2、对施工现场的特殊设施进行技术鉴定和技术数据的换算,负责安全设施的技术改造和提高。3、同机械设备科、安保科一起共同审核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指导工地的安全生产工作。4、与安保科一起,编制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在10000m’以上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与公司总工程师和其它各生产管理部门一起会审。10000m’以下的单位工程安全施工组织设计由分公司、项目部的技术、安全等职能部门负责编制,经公司总工程师和技术、安全管理部门会审批准后执行。
第13条财务科的安全生产职责:1、按照安全生产设施需要,制订安全设施的经费预算。2、对审定的安全生产所需经费,列入年度预算,落实好资金并专项立帐使用,督促、检查安全经费的使用情况。3、负责安全生产奖罚款的收付工作,保证奖罚兑观。
第14条材料设备科的安全生产职责:1、制订公司所有机械设备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2、对一切施工机械、电器、井架、车辆等施:厂设备,必须配备完善安全防护设施和保险装置,并负责检查、维修、保养、添置,确保机械设备的安全运转。3、确保施工现场中所需的安全设施、材料物资。4、施工设施的材料、设备必须保证质量,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必须保证国家所规定的标准,并应有合格证书。5、采购人员的购买施工设施、设备、材料等。应注意安全性能指标,不能贪图便宜,把不符合要求的物资采购进库,应选择技术性能良好,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可靠,并有鉴定合格证的设备和材料。6、参加调查处理与设备有关的安全事故,并作出技术鉴定和整改意见。
第四章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第15条项目部安全员安全生产职责:l、认真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负责项h部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作业,模范遵守安全生产操作制度,有权执行公司奖罚制度,阻止违章违纪行为。2、及时检查机械、电器、井架、架子“四口五临边”的保险与保护措施,发现事故隐患及时督促整改。3、做好安全设施验收工作,及时做好安全交底与安全资料。4、发生工伤事故及时组织抢救和保护现场,并迅速报告上级。
第16条班组长(工种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1、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带头做好安今生产工作,监督职工的安全生产』二作上的违章作业,确保职工安全。2、做好安全交底工作,并记录入册,合理分配职工的工作,杜绝违章指挥和不准强令职工冒险作业。3、及时检查施工作业处的安全防护措施,发现不安全因素和设施不完善及时报告项目负责人并整改,对没有可靠安全措施的情况,应责令停止作业。4、发生工伤事故,迅速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并报告领导,如实汇报情况。
第17条职工安全生产职责:1、自觉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安全设施不完善和危险区域,无安全措施应停止操作,并及时向领导汇报和提出整改意见。2、熟悉劳动保护用品和安全设施,爱护机械、电器等施工安全设备和设施,不准乱操作施工机械和电器设备,决不能不懂装懂,乱玩电器、机械等设备,不准私自架设、安装电器设备。3、经常学习安全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和“‘十项安全技术措施”,努力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4、发生工伤事故,应及时全力抢救伤员,并立即报告领导,保护观场,如实向调查组反映事故经过和原因。
第五章公司党委、团会、工会的安全生产职责:
第18条公司党委的安全生产职责:1、宣传贯彻党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教育公司各部门贯彻实施劳动保护条例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并从组织上保证安全生产管理的组织机能。2、支持行政领导和安全管理部门工作,提出安全生产工作意见和建议,帮助落实各项安全措施。3、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掌握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上的政治思想工作,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好经验。4、党委办公室,应做好政治宣传工作,宣传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工作。
第19条公司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委安全生产职责:1、积极组织全体团员、青年学习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国家颁发的劳动法规及安全操作规程和各类规范章程。2、发挥共青团的模范先锋作用,带头执行各项规范和规定,以身作则带领广大青年遵纪守法,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提出完善、改进和提高安全设施的建议。3、发现不遵守规程和制度的现象,坚决指止,对严重犯规现象进行坚决抵止。4、组织团员和青年开展安全生产劳动竞赛,表扬先进,激励后进,提高全员安全生产素质。
第20条公司工会安全生产职责:1、工会组织全体员工,学习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各项规范制度及操作规程。2、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协调劳动关系、改善劳动条件,参与安全工作不足的处理。3、督促协调劳动保护工作,按照国家劳动法规给予工作上的监督指导。4、发现劳动保护工作上的问题,应及时向上级领导反映并提出合理化建议。5、积极为职二厂排忧解难,维护职工的正当利益和权利不受侵犯,发挥好职工的劳动热情,加强安定团结。
第21条招工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1、工地招收安排职工时,严禁招收安排有癫痫病、心脏病、高血压、贫血和患精神分裂症、身体残疾的人,严禁招收十八周岁以下的少年和五十五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安排厂作,如擅自安排招收,则有工地及招收者负全部责任。2、不准招收带幼儿和儿童的人参加工作,不能安排妇女上高处作业,应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3、工地不宜招收本省以外的民工参加施工,如确需使用外地民工-,必须办理好用工手续,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方可招收使用。4、严禁招收社会闲散人员和“三无”人员参加施工,谁招收谁负责。
第11篇 施工生产安全技术管理责任制度
1.各级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对施工生产的安全负技术责任。
2.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必须经上一级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后执行。
3.由于安全技术措施费用不落实,导致因工伤亡事故发生的,要根据实际的原因,追究公司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或项目经理的责任;由于工地负责人无故不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导致因工伤亡事故发生的,要追究工地负责人的责任;由于安全技术措施本身的问题,导致因工伤亡事故发生的,要追究审批人的责任和编制人从代责任;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发现工地负责人无故不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既不监督落实,也不向主管领导汇报的,要追究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从代责任。
4.各级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要组织技术部门和技术人员分析研究发生因工伤亡事故的技术原因,并提出相应的技术防范措施。
5.各级主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和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要认真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工地负责人以及各施工作业队负责人学习国家、行业以及上级颁布的安全技术规程、规范、规定、标准等,并要积极贯彻执行。
第12篇 安全生产责任包保制度
为增强领导干部安全生产意识,彻实转变干部工作作风,提高领导干部的责任感、使命感、压力感、紧迫感,促使干部、职工秉乘“用心做事,追求卓越”的核心价值观,确保完成我厂的各项任务和集团公司的“816210”工作目标努力奋斗,根据上级要求,结全我厂实际情况,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包保制度:
一、成立安全责任包保领导小组
组长:厂长
副组长:副厂长
成员:各车间、各部室负责人
二、领导小组的职责
1、对包保人所检查出的问题给予平衡,监督包保人深入车间的情况。
2、对包保人进行考核
三、包保方案
包保人
包保(部室)车间
包保班组
月深入车间次数
厂长
选煤车间
10
副厂长
原煤准备
15
经营管理科科长
机修车间
电工班
18
原煤车间主任
李平班
18
生产技术科科长
李付明班
18
洗煤车间主任
机修车间
机械维修大班
18
原煤车间主任
准备车间
包机组
18
综合办主任
李晓波班
8
储装运车间主任及技术员
储装运车间
采制化组
15
外运装车班
地镑组
18
推煤机组
18
对包保人的考核
为了更好的落实安全包保管理制度,将安全包保人纳入专项考核,分别对包保人深入车间次数,现场发现处理隐患情况,对包保范围人员的安全与业务知识培训和环境治理,安全文明生产等方面进行考核。见考核标准及评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