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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检查安全生产情况报告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01-15 11:24:06 查看人数:29

安全生产检查安全生产情况报告制度

第1篇 安全生产检查安全生产情况报告制度

1、矿每周至少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各分管领导每天至少对分管范围进行一次专项检查,每班各班组在施工前,由班组长进行一次安全检查。矿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坚持现场巡回安全检查。检查出的隐患必须现场落实整改,并作好记录备案。因条件限制不能立即解决的问题,在解决之前,必须先采取临时措施保证安全生产。

2、安全检查由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组织,分管领导、各工种负责人参加。

3、安全大检查之前,要按照“三大规程”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做好准备工作,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重点查现场管理、查制度落实、查纪律、查规程措施的贯彻执行情况。

4、检查完毕,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直接领导)要组织召开现场办公会,对查出的主要问题和隐患,坚持边检查边整改的原则,按照“四定”(定项目、定时间、定人员、定措施)的方法进行落实处理。并写出安全检查报表备查。

5、对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各分管领导必须指定专人整改、复查、验收。对整改隐患积极、效果突出的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态度消极有拖延、预期不解决的要责令停止生产进行处理,并追究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6、凡要求参加检查而又无故不参加者,按矿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为保障在生产现场查处出的安全隐患及时得到消除,特制定安全隐患治理、报告制度。

1、对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重大危险有害因素应当立即停止生产作业并登记建档,同时制定应急方案,落实专人负责整改,告知整改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2、生产中存在的安全隐患,矿长应责成有关人员进行定期检查,并成为一种制度。每周召开一次安全办公会议,对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中查出的隐患进行分类排队,逐条进行登记,由矿长和分管安全的负责人,根据隐患的大小和危险程度提出处理措施。

3、处理安全隐患,按照三落实的办法。即落实处理隐患的责任人;落实隐患地点和内容;落实处理及完成的时间。

4、对处理隐患的情况,责任人应及时向矿长汇报,并在安全办公会议上进行通报。

5、对有些一时难以处理的重大隐患,应制定处理计划,落实处理资金,尽快得以消除。

6、对需要其他单位共同解决的隐患,应积极主动协商,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协商解决办法。

第2篇 锅炉房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为更好保证安全生产,即使抓好车间现场安全措施规范化,实现安全生产无事故,文明操作,根据公司管理有关规定,结合车间实际情况,指定公司车间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一、安全检查

1、按期检查:

(1)公司每周组织一次检查。

(2)车间每天要检查1~2次。

2、按照公司09-2号文件要求对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设备、措施、装置、违章行为进行全面检查,做到检查和总结想结合,检查评比相结合,检查与奖罚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

二、经常性检查:

1、班组、班前、班后安全检查。

2、车间主任及副主任日常巡回检查。

3、车间主任与管理人员在检查生产的同时检查安全生产。

4、班前、班后检查是班长及班组作业人员重点,是否有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设备运转是否正常,防护、装置是否有效,职工劳动保护着装是否整齐、劳动纪律是否遵守,工人有无违章作业行为等进行随时随地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专业性检查:

1、各种机械设备、防护设施是否完备,使用检查。

2、车间临时用电、电气焊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检查。

3、防尘、防毒、防火安全检查:根据车间实际情况,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懂行的安全技术人员和有实际操作经验的工人参加对现场车间、机械设备,电气防火等专项检查。

4、节假日检查:

(1)节假日加班及前节假日前后安全生产检查:节假日前后安全检查是对车间现场、生产隐患、设备、库房、食堂、职工宿舍、生活区等进行安全、防火的大检查以及节日加班人员的思想教育和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

第3篇 安全生产检查培训制度范本

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的管理,规范检测检验行为,特制定相关制度。以下小编搜集并整理的有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实现安全文明生产,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增加管理者及职工安全生产的责任感和自觉性,普及职工的安全技术知识,增强安全操作技能,减轻职业危害,依据公司发【2022】46号《首钢长治钢铁有限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首钢长钢检修部所属各单位。

第三条全体职工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增强预防事故、控制职业危害和应急处理能力。

未经安全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二章 职 责

第四条安全科负责对新入厂职工进行厂级安全知识的培训、考试建档工作;负责对各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五条机械技术科负责设备技术安全管理及技能教育培训,负责对采用的新设备、新工艺等相关知识进行培训、考试建档。

第六条电气技术科负责电气技术安全管理及技能教育培训,负责对采用的电气新设备、新工艺等相关知识进行培训、考试建档。

第七条综合管理科负责部所有人员的安全培训、取证、复审、任职资格、建档、编制相关培训计划的管理工作。

第八条工程管理科负责对工程施工中使用临时外工的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建档。

第三章 安全培训的内容及要求

第九条三级安全培训

(一)新职工上岗前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

(二)厂级培训由主管经理负责,安全科组织实施;车间级安全培训由车间负责人组织实施;班组级安全培训由班组长组织实施。

(三)新工人进入单位后,综合管理科对其本人的公司级安全教育培训证明、职工医院体检合格证明、特种作业操作证等进行一一核实,手续齐全后,方可安排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

(四)综合管理科对新工人发放“三级安全培训(教育)卡”,责任单位逐级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建档,并填写三级安全培训(教育)卡片,卡片于三级安全培训结束后一周归入新职工本人档案。无上级安全培训(教育)卡片者,下一级不得进行本级安全培训。

(五)实习、代培人员的安全教育只填写安全培训(教育)台帐,不建立三级安全培训(教育)卡片。

第十条三级安全培训的内容分别为

(一)厂级安全教育培训

(1)安全生产的基本法律、法规及相关内容。

(2)职工安全生产权利、义务和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3)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4)单位概况、生产工艺流程、设备状况、设备维护检修特点和安全生产基本情况。

(5)单位危险区域、特殊作业活动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6)本单位历年发生的工伤事故案例。

(7)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二)车间级安全培训

(1)生产中的危险、危害因素及控制措施。

(2)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危害。

(3)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

(4)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处理。

(5)安全设备设施、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6)车间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

(7)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安全事项。

(8)有关事故案例等。

(9)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三)班组级安全培训

(1)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2)班组作业环境状况,所辖设备性能特点、安全装置、工器具的使用方法、检修作业防护措施等。

(3)岗位工作之间衔接配合及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

(4)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性能及正确使用方法。

(5)岗位事故应急处置技能。

(四)培训要求及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1)新入厂职工安全培训的时间:厂级、车间级不少于8学时,班组级不少于56学时,合计不少于7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少于20学时。

(2)新入厂职工通过三级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考试成绩为:厂级、车间级安全考试90分为合格,班组级安全考试100分为合格。

(3)职工跨厂调动,必须进行相应的三级培训;职工厂内调动,必须进行相应的二级(车间级、班组级)培训;具体实施办法和内容与新职工安全培训相同。

(4)职工休假满7个工作日不满一个月者,返岗时必须经过班组级复工安全教育(不少于2学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职工休假一个月以上,返岗时必须经过车间级、班组级复工安全教育(分别不少于4学时),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5)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有关人员上岗前应进行厂级安全培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学时。

(6)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进行生产的单位,必须进行职工岗前安全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第十一条班组在每天班前要对职工进行安全动态培训教育。培训内容:

(一)当天生产或检修任务的特点。

(二)作业条件危险因素与防范事故的办法。

(三)上一班曾经发生的违章行为其纠正和处理办法。

(四)提醒班内每个人当班应该注意的事情。

(五)提醒佩戴个人劳动保护用品。

(六)提醒职工吸取企业内已发生伤亡事故的教训及本班预防类似事故的对策。

(七)学习(抽考)安全生产规程、安全生产职责。

第十二条班组于每周一组织安全活动,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班组安全活动的主要内容

(一)学习讨论上级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规定;学习相关的安全杂志、周刊、材料等。

(二)总结上周班组安全工作情况,安排本周安全日常工作。

(三)传达公司、部、车间对安全工作的指示、规定,学习讨论伤亡事故的通报。

班组安全活动的内容要有记录,车间领导和安全人员应定期检查并签署意见。

第十三条部每年组织一次全员安全培训,培训内容:

(一)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

(二)本岗位安全规程、标准化作业、劳动纪律等有关规定。

(三)安全生产知识、伤亡事故案例、公司下发的相关学习资料等。

(四)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少于8学时。

第十四条车间主任、班组长安全培训

(一)部相关科室,每年组织一次对车间主任和班组长的安全培训。

(二)培训的主要内容

(1)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2)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专业知识。

(3)危险源管理、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处理事故的相关规定。

(4)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

(5)先进的安全管理经验和其它需要培训的内容。

(三)培训时间不少于12学时。

(四)安全科、管理科应准确、详细记录安全培训、考核情况,并做好保管和存档工作。

第十五条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依照国家规定和公司统一组织进行。

第十六条厂级领导干部安全培训

厂级领导干部的安全培训,按照公司统一组织安排进行。主要负责人必须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并通过国家安全监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的考核。

第十七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按照公司安全处组织进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并通过国家安全监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的考核。

第四章培训效果检查

第十八条三级安全教育

(一)检查是否按公司规定的培训制度进行了三级安全教育;

(二)检查是否有教案,考试试卷是否符合要求,考试是否合格;

(三)受培训人员是否建档。

第十九条各类人员安全教育

(一)各类人员是否按国家规定进行了安全教育培训;

(二)各类人员是否取得了相应的资质证书;

(三)各类人员是否建档。

第二十条特殊工种人员安全教育

(一)特殊工种人员是否按国家规定进行了安全教育培训;

(二)特殊工种人员是否取得了相应的资质证书;

(三)特殊工种人员是否建档。

第二十一条日常性安全教育

(一)检查是否按公司规定的培训制度进行了日常性安全教育;

(二)检查是否有教案,考试试卷是否符合要求,考试是否合格;

(三)受培训人员是否建档;

(四)检查职工对本工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的熟悉程度,是否做到了“会写、会背、会用”。

(五)检查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施工时,是否进行了新技术操作安全教育。

(六)检查变换工种的工人在调换工种时是否重新进行安全教育。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若与上级颁发的有关方针、政策、法规、规定相抵触,以上级颁发的文件为准。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由检修部安全科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自颁发之日起执行。原检修部2023年修订的安全管理制度汇编中《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同时废止。

第4篇 监理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及时发现、消除安全隐患、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实施行之有效地日常监督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对承包人的安全生产督查、管理是监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是依法治安全的重要环节,是对承包人的安全生产进行预防控制的措施,是检点不安全隐患得到机使纠正、杜绝事故发生的过程体现。

二、安全督查组织机构

组长:胡新龙

成员:王海滨、陈大海、芦德龙、陈传正、孙伟、张林林、黄美娟

三、职责分工

胡新龙--全面负责安全生产督查、组织领导工作

王海滨--负责现场安全生产督查,安全技术方案、应急预案落实情况,检查现场旁站工作,负责对施工单位组织设计审查、安全风险耷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审查、应急预案的审查

其他人员负责分管范围内的日常安全督查和安全信息联动工作,对现场监理的旁站、巡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四、安全督察的主要内容

1、施工单位对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制度等的学习、贯彻情况。

2、安全保证体系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3、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健全及落实情况。

4、安全生产管理台帐的健全情况。

5、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情况。

6、管理人员、关键岗位作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按规定、规范、程序进行作业。

7、安全经费的使用计划和使用情况、办理保险情况。

8、劳保用品、安全设施配备情况。

9、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生产措施的审查、落实情况。

10、施工单位安全目标、安全考核情况。

11、边坡开挖防护安全验算的复核、执行情况。

12、支架稳定性验算复核、搭设执行情况。

13、高空作业安全保障措施及落实情况。

14、易坍塌危险性较大工序安全保障措施的审查、落实情况。

15、用电安全保障措施及落实情况。

16、易燃易爆危险用品安全管理情况。

17、重大危险源点的检查、检测、评估、监控。

18、大型机械设备拆装、使用、检查情况。

19、施工现场消防器材的设置检查。

20、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的安全状况。

21、施工现场应设置的安全警示标志。

22、施工便道安全运行、维护情况。

23、施工便桥观测、运行、维护情况。

24、支架、脚手架的搭设抽查或旁站、防护网的设置情况。

25、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审核、执行情况。

26、安全急救器材等的备用情况。

27、安全员、卫生员及其他安全管理人员的在岗在位情况及其工作检查情况。

28、夏季、冬季、节假日安全生产情况、安全工作安排。

29、项目部与各施工班组、特种工作人员的安全责任状的签订。

五、安全督查办法

1、派驻现场的监理人员坚持每日巡查,以便及时发现安全问题。

2、安全督查员坚持每个工地每天巡查不少于1次,对重大危险源点重点检查。

3、坚持“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发现问题及时向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口头或书面提出,并一追到底。对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或施工单位未执行指示的及时汇报组长并对现场采取积极措施,对组长指示不执行或执行不力的,组长应及时向指挥部报告,并及时下发暂停施工的书面指示。

第5篇 机械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制度

第一条

安全检查是企业劳动保护工作的主要内容之一,目的在于了解企业各部门、各生产班组的劳动保护管理情况,发现生产现场不安全(设备、工具、附件等)状况,不安全的工作环境,不安全的行为及潜在职业危害,以利于采取措施及时纠正,改善劳动条件,防止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

第二条

安全检查分“安全性评价”检查,季节性安全检查,节日前后安全检查,日常检查及厂安全员定期巡查。

第三条

检查内容:

⑴安全性评价检查,按机械委“机械工厂安全性”评价标准及厂里发的表格进行检查。由厂长及主管安全,生产付厂长负责领导安技处、设备处等有关部门,按“分级管理,分线负责”的原则,对工厂的安全性进行预测和度量。

⑵季节性安全检查,根据季节特点,为保障安全生产所进行的检查,由安技处组织,厂安全员参加,每季一次。

⑶节日前后的安全检查,在节日前后对全厂进行安全生产,消防治安、保卫,文明生产等工作的综合检查,由厂领导负责,组织安技处、设备处等有关部门领导参加,每年的五一节、十一节、元旦节、春节前进行。

⑷日常检查,主要是查基础工作,查现场、查隐患、查管理、查制度、查整改情况,对全厂的特种设备(电器设备、锅炉、金属焊接,冲压机床、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空压机及压力容器进行检查,重点区(锅炉房、油库、木工房等)要重点进行检查,每天厂安全检查值班人员进行巡回检查,并做检查记录,对一时难以解决的事故隐患,可立即向安技处和厂长进行汇报,提出整改措施意见,限期整改。

第四条

每天应有安全值日员,对本厂的不安全因素及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进行纠正,厂领导每月组织本厂安全设备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一次,对发现的事故隐患,按“三定”、“四不准”的原则进行整改(即定人员、定措施、定期限),凡自己能整改的个人不推给班组,班组不推给部门,部门不推给厂部,厂部不推给主管局。

第五条

各班组的兼职安全员,对本单位的机械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信号装置、刹车装置,行程限位器,缓冲器和自动联锁装置、行车的挂勾、钢丝绳、电器设备的绝缘保护接零(接地)、避雷器、安全遮挡及明显的警告标志,锅炉的安全阀、水位表、水质化验、压力气瓶的安全阀,回火装置、安全距离等,按要求、标准、规范进行检查,隐患按“三定,四不准”原则进行整改。

第6篇 安全生产逐级检查及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安全检查是保证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其目的是在于加强管理,及时整改不安全隐患,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检矿主要形式有:定期全面检查、车间班组经常性检查、专门安全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重点安全检查。

一、定期组织全面检查

全面安全检查应包括:安全生产方针、管理组织机构、管理业务内容、安全设施、工作环境、防护用品、卫生条件、爆炸等危险品管理、运输管理、火灾预防、安全教育和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执行情况等。对全面检查的结果必须进行汇总分析,详细探讨所出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每次检查都要由主管安全的部门写成书面材料并存档待查。

1、全矿每月组织一次综合性安全检查,不定期组织选厂性安全检查,季节性综合检查节假日安全检查。

2、选厂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检查,不定期组织专业性安全检查,季节性安全检查和节假日安全检查。

3、班组每班检查一次。

4、岗位坚持班前检查和班中巡查。

二、安全科要进行经常性安全检查:

1、检查各选厂是否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讨论、解决本选厂安全生产问题,各选厂领导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时,是否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2、逐级检查生产人员,是否牢固地树立起安全第一思想,遵章守纪是否成为每位职工的自觉行动。

3、检查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中心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否健全、落实。

4、检查对新工人、实习代培人员、换岗换工种人员、复工人员、招用的民工、临时工、轮换工的安全教育情况;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复审情况;检查在岗职工的常规安全教育情况;检查选厂检查易燃、易爆 危险场所要害部位危险等级相对较高的设备、设施的防护情况;安矿志是否齐全得当;检查班组安全建设情况;检查事故隐患整改情况。

5、检查生产作业现场、环境设备、设施等安全状况及职工遵章守纪情况。

全矿每月组织一次全面性的安全生产大检查,二级生产单位每周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检查。

三、选厂班组经常性检查

选厂、班组应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防患于未然。班组每日班前组织本班工人对工作环境的安全情况(浮石处理、顶板、边帮状况)、所使用操作的设备、设施、工具的情况和安全装置选厂围的安全设施等进行仔细检查,并作为交接班的内容。发现问题及时报告领导和专业部门,迅速组织处理,决不允许带“病”作业。

第7篇 化工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编号:aq-bzh-46

版本号:01

目的:保证企业财产、员工生命不受损失,搞好安全生产,防患于未然。

范围: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员工。

职责:安全员以上人员负责实施,办公室编制并监督实施。

1、每月检查一次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2、随时检查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和是否上墙张挂或放置。

3、随时检查安全督导是否到位情况。

4、随时检查布置生产任务时是否同时布置了安全工作。

5、随时检查工作衔接是否合理情况。

6、随时检查工作区域的安全性、使用材料的安全性、设备的安全性、工具的安全性、行为的安全性、其他防护的安全性、车间通风情况的安全性。是否存在事故隐患情况。

7、随时检查稀料桶罐和树脂储罐的安全性。

8、随时检查原材料库和成品库按规定码放情况及安全性,严禁相互碰撞产生静电火花。

9、每月检查一次安全防护、消防器材是否完备,消防器材及消防架前禁止摆放其它他物品。

10、每月检查安全计划措施是否落实到位情况。

11、随时检查个人劳动保护用品的佩戴情况。个人劳动保护用品是否齐备以及是否会正确使用。

12、常规性安全检查要求:

12.1、班组安全员常规性安全检查采取日查方式。

12.2、部门安全监督员常规性安全检查采取日查方式。

12.3、厂部安全监督员常规性安全检查采取抽查方式。

说明:安全生产检查成员:总经理、各部门部长、车间主任、后勤办公室人员等。要求:检查到位,做好记录,责任到人,不走形式,限期改正。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防患于未然。

第8篇 某烧结厂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 目的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确保职工人生安全和健康,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管理工作,更好地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与烧结厂生产经营相关的场所、环境、人员、设备设施和活动。

3 管理内容和要求

3.1 执行原则

3.1.1 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检查(以下简称安全检查)是指为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减轻职业危害而进行的各种检查活动。特种设备的检测是一种特殊的安全检查,其检测要求按国家有关要求办理,但特种设备的使用部门对特种设备的日常检查应按本制度进行。

3.1.2 安全检查应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企业的规章制度和有关规程、危险源(点)及事故隐患的监控措施、岗位特点以及生产要求进行。

3.2 安全检查的组织

3.2.1 各级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检查工作绩效负责,各级从业人员对所从事的安全检查的绩效负责。

3.2.2 在日常工作中,安全科是烧结厂安全监督检查机构,有权对全厂任何部门和个人的安全检查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并负责对本厂的安全检查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2.3 各部门、人员要按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及时的有针对性的开展安全检查工作。

3.3 安全检查与隐患处理

3.3.1 各级从业人员日常安全检查

3.3.1.1 所有从业人员必须随时对自己所处的环境进行检查确认,确保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3.3.1.2 岗位操作人员应对所管区域、所管设备按班进行安全检查工作,交班前和班中都必须进行安全检查。对易发生事故或留下隐患的部位要随时检查,对重点控制设备要随时监控,确保安全运行。

检查出的问题应及时向相关人员沟通处理并向班组长或安全员汇报,并记入《交接班记录本》中。

3.3.1.3 班组长每班对本班组人员贯彻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执行规程情况、生产现场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发现的问题记录在班组运行和点检记录中,要保证每天对本区域做到普检,不留死角和盲区。

非车间领导、区域带班人员参照班长检查要求执行,对抽查和发现的问题做好记录,并对相应问题进行处理。

3.3.1.4 车间安全员(含兼职)应对所管区域进行不少于每天一次的巡检,每周至少对一个班组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每周至少抽考两名岗位操作人员安全规程或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检查结果应做好记录。安全员因故不能参加检查时,由车间安排其他人代行职责。车间其它专业人员在检查本专业工作时应同时检查本专业所负责的安全工作,并做好相应记录。

3.3.1.5 车间(正副职)在检查生产(检修等)工作的同时应检查安全工作。每周至少要组织一次安全专题检查,要保证每月对本车间域做到普检,不留死角和盲区。每月至少对一个班组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确认,做好相关记录。

3.3.1.6 厂级领导应分别建立以车间为单位的检查队伍,每月至少对本厂进行两次安全检查。

3.3.1.7 各级领导在开展各项专业工作时,安全检查要与专业工作同步进行,确保身边无隐患、无违章行为。

3.3.2 专业(职能部门)安全检查

3.3.2.1安全科每月组织对厂级危险源(点)检查一次,每周对作业现场进行一次隐患和违规违制检查,安全人员按管理范围每日进行日常安全巡视检查。日常工作中要对防火情况进行检查;对易燃易爆场所进行检修动火的,要检查防火措施落实情况。

3.3.2.2技术科在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时,要组织对其安全性进行确认,在进行新产品合同评审时,要对工艺进行安全性确认;在对产品质量进行检查时,要确保产品不影响后续工序的安全生产。

3.3.2.3 机动科在对设备进行检查时,必须同时检查设备的安全装置;在对设备使用与维护规程进行检查时,必须同时检查其安全使用要求完善情况、岗位人员熟知情况以及落实情况。每年春检中必须组织一次工业建筑物安全大检查,检查必须有材料或记录。日常工作中要加强对电气设备、线路、煤气设施、特种设备的状况进行检查。

3.3.2.4 综合办公室(人力资源专业)要加强劳动纪律检查,杜绝脱岗、睡岗、酒后上岗现象发生;对安全专业提出的考核、奖惩落实情况要进行抽查;对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复审及配置要及时进行检查,不出现特种作业人员短缺的情况;在进行劳动组织检查时,要检查人员配备情况是否有利于安全工作。

3.3.2.5综合办公室(行政管理专业)必须加强对饮用水卫生、办公楼卫生保洁人员的管理和检查。确保不发生人员食品中毒和安全事故。后勤管理人员应加强对食品卫生、冷饮管理的检查。

3.3.3 专项安全检查

3.3.3.1 在高温雨季来临之前及期间,各专业系统要按职责分工分别组织对厂房建筑、防触电、防雨、防汛、防雷电、防中暑等专业工作的检查。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3.3.3.1.1 防风、防雨、防汛、防雷击、防触电各项措施的完善与贯彻落实和执行情况;

3.3.3.1.2 高处悬浮物清理情况,风载荷大而不牢固的设施加固情况;

3.3.3.1.3 各变配电站、低压配电室防、排水措施,室外电气设备、工具、闸箱、防雨设施到位情况; 3.3.3.1.4 避雷装置检查情况,特别是高压电站、变配电所等重点部位的避雷装置;

3.3.3.1.5 高压操作配备的绝缘用具是否完好、有效; (高压绝缘用具的检测及高压用电设备的预防性试验以及防雷设施的安全检测应由具有专业资质的单位进行,使用部门进行日常安全检查。)

3.3.3.1.6 移动式电气设备、手持式电动工具的漏电保护器是否齐全有效和是否进行了定期检查;

3.3.3.1.7 检查相关人员触电抢救知识的掌握情况;

3.3.3.1.8 患有高温禁忌症者调离高温岗位情况;

3.3.3.1.9 防暑饮料、药品落实到位情况,防中暑措施落实情况;

3.3.3.1.10危险场所安装警示标志情况。

3.3.3.2 在冬季来临之前及期间,各主管专业系统要按职责分工分别组织防冻、防火、防滑、防交通事故、防煤气中毒等专业安全检查。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3.3.3.2.1在用压力容器避免冻结措施落实情况;

3.3.3.2.2 检查处理各类管道“跑、冒、滴、漏”情况和工作面、道路、铁路、平台、走梯等处的结冰隐患,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情况;

3.3.3.2.3 防寒用品的配备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状况;检修(施工)现场防滑设施的建立和措施的制定情况;高处冰锥清理情况;

3.3.3.2.4 彩钢瓦和其它轻质板顶、板墙及高层建筑顶部牢固可靠情况,是否存在悬浮物;

3.3.3.2.5 加强对电器装置、线路及其电缆桥架的巡视检查,防止杂物搭在电气设备或线路上而造成事故;

3.3.3.2.6 强化对厂内机动车等机动车辆的各种灯光、反光镜、刹车装置的检查,确保齐全灵敏可靠,做到安全行驶;

3.3.3.2.7加强对所管煤气设备(安全附属装置)特别是煤气水封的检查。使用电加热器要经机动科同意,并有防触电的措施;

3.3.3.2.8 加强对夜间照明的检查,确保人员出行安全。

3.3.4 定期安全检查

3.3.4.1 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3.3.4.1.1 各级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上级部门安全工作要求情况;

3.3.4.1.2 各级领导和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贯彻执行情况;

3.3.4.1.3 安全生产制度体系、管理体系、安全机构网络体系建立健全及制度规程发放情况;

3.3.4.1.4 从业人员安全教育情况;

3.3.4.1.5 现场隐患、尘毒治理情况;

3.3.4.1.6 检修、施工安全措施制定及执行情况;

3.3.4.1.7 特种设备、特种作业管理情况;

3.3.4.1.8 各类应急预案制定落实情况;

3.3.4.1.9 各级危险源(点)管理情况;

3.3.4.1.10 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情况;

3.3.4.1.11 各类事故按“四不放过”原则处理情况。

3.3.4.2 春、秋季安全大检查(两级)

3.3.4.2.1 组织领导:春、秋季安全大检查领导小组成员由厂长和安全、设备、技术、办公室、及各车间负责人组成。

3.3.4.2.2 春、秋季安全大检查专业检查组具体分工:

3.3.4.2.2.1 现场管理、工艺技术专业组:技术科

3.3.4.2.2.2 机械设备、厂房建筑专业组:机动科

3.3.4.2.2.3 五防安全专业组:综合办公室

3.3.4.2.2.4 劳动组织专业组:综合办公室

3.3.4.2.2.5 物料管理专业组:机动科

3.3.4.2.2.6 安全管理专业组:安全科

3.3.4.2.2.7 规章制度专业组:综合办公室

3.3.4.2.2.9 能源介质、环境治理专业组:生产科、3.3.4.2.2.10 行政后勤专业组:综合办公室

各专业组对口复查,要结合本专业要求,制定本专业的安全检查表,查管理基础、查现场、查专业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3.3.4.2.3 春、秋季安全大检查步骤时间:

3.3.4.2.3.1 春(秋)季安全大检查每年根据公司安排时间进行,常规安排在每年的四月中下旬(十月上中旬)为各部门自查自改阶段,;五月中旬(十月下旬)为公司复查阶段,有关专业处室进行专业检查及讲评交流;六月上旬(十一月中旬)为综合讲评阶段。

3.3.4.2.3.2 厂检查组在五月上旬(十月中旬)对各部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抽查验收。

3.3.4.3 在每年“五.一”节前、“十.一”节前、“元旦”节前、“春节”前各部门各级要组织定期安全检查工作,也要按逐级负责的原则组织安全检查工作。

3.3.4.4 在定期安全检查工作时,基层班组要组织岗位人员对所管区域、所管设备进行普查;车间组织对重点区域、班组进行普查,一般区域、班组抽查;有安全主管部门有针对性的对下级综合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抽查。

3.3.4.5 在定期安全检查工作中,各级行政领导要参与安全检查工作,并有安全检查记录。

3.3.4.6 在厂组织的定期安全检查工作中,各部门要将本部门安全检查的情况报安全科, 安全科要对有关部门落实相关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3.3.4.7 定期安全检查要有计划、有组织、有重点、有针对性的进行。

3.3.5 事故措施及重点部位安全检查

3.3.5.1 轻伤事故发生后,由所在车间对预防措施进行自检,向上级部门申请复查,安全部门在接到报告之日起一周内对其进行复查,形成正式复查意见。

重伤以上事故发生后,由所在相关部门对预防措施进行自检,厂主管领导组织专案领导小组进行综合检查,向公司申请复查,由公司安全部门形成正式的复查意见。

对可能导致人员伤亡的各类人身险肇事故(含设备、技术、消防等专业管理的事故)发生后,所在车间必须立即制定预防措施,由安全科会同主管专业部门对其措施进行复查。

3.3.5.2 各级危险源(点)及其控制措施和因故暂时整改不了只能采取监控措施的事故隐患,要根据其级别,班组按班、车间按日、厂级按周进行检查。检查主体为对应级别的负责人或分管专业。

3.3.5.3 对虽不是危险源(点)但一旦失控则可能导致较大伤亡的重点控制设备设施、部位要参照上一款执行。这些设备设施具体检查项目由各相关部门确定。

3.3.6 安全检查表

3.3.6.1 安全检查表分为对物(设备设施、工具、环境、区域)的安全检查表和对管理的安全检查表。

3.3.6.2 针对管理的安全检查表是检查部门对被检查部门安全管理方面进行检查的动态安全检查表,在定期或专项安全检查工作时,相关部门应制定对管理的安全检查表,并按安全检查表的项目进行检查,检查结束时形成安全检查通知书交被检查部门。本条以下所称安全检查表均为对物的安全检查表。

3.3.6.3 各部门应根据各自管理内容进行检查,填写部门安全检查表并做好记录。

3.3.6.4 对新投入使用的设备使用前必须按已制定的安全检查表全面检查并由检查人签认后方可使用,对没有对应安全检查表的新设备则应按安全规程、设备使用说明书及确认制的要求检查后方可使用。

3.3.6.5 所有已签认的安全检查表由所在部门统一保管,主管领导签字认可。

3.3.7 检查记录及隐患和问题处理

3.3.7.1 班组及岗位操作人员(一线人员)安全检查记录在安全检查表签认和班组安全记录上体现。

3.3.7.2 各专业及车间以上领导安全检查内容必须有书面记载,能体现所进行的安全检查工作。对查出的较大问题在报主管领导的同时必须报安全科备案。

3.3.7.3 安全专业人员(含车间兼职安全员)检查内容做好记录,由主管领导每月签认一次。

3.3.7.4 对各类安全检查查出的隐患或问题要有记录。作业区填写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项目落实登记表,隐患或问题记录要具体、清楚,要明确整改时限及负责人或控制措施;相关部门对暂时整改不了的隐患和问题要有记录,要有整改计划和控制措施,重大隐患要上报安全科,由安全科汇总上报公司安全部门;安全部门设立重大隐患台帐或记录。

3.3.7.5 相关部门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可下发安全检查通知书,通知书由部门统一管理,保存两年。

3.3.7.6 隐患(问题)的整改原则是“三定、四不推”(三定:定整改措施、定责任人员、定完成时限,四不推:岗位能解决的不推向班组、班组能解决的不推向作业区,作业区能解决的不推向厂、厂能解决的不推向公司),一时解决不了的要采取控制措施,并落实到岗到人。隐患及措施要告知相关人员,避免发生伤害事故。

3.3.7.7 对已经整改或采取控制措施的问题、隐患,必须按照“逐级负责”的原则,进行随机或定期检查,以保证问题、隐患的根除或有效控制。

3.3.7.8 对查出的各类隐患和问题要查找出管理原因,要按“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没查清不放过,责任者没有得到处理不放过,领导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的原则处理,防止反复。

3.4 安全检查通知书的形式、要求

3.4.1 安全检查通知书应按年编号,有签发人、批准人、被下达部门名称、存在问题详细情况、检查时间、要求反馈时间、签发部门名称(加盖公章)。必要时应注明判定隐患或问题的依据,考核的依据和幅度。

3.4.2 安全检查通知书分为“不安全指令书”、“隐患(问题)整改通知书”。

3.4.3 不安全指令书

3.4.3.1 安全部门提出意见,由厂级领导或专业职能部门领导签字,加盖公章下发执行。不安全指令书为一式两份,签发部门自留一份,被下达部门留一份。 3.4.3.2 下达“不安全指令书”的范围: 3.4.3.2.1 严重威胁从业人员人身安全的不安全隐患或问题,情况紧急,必须立即整改的;

3.4.3.2.2 问题虽不十分紧急,但一旦发生,后果十分严重,容易发生重大事故或多人事故的不安全隐患;

3.4.3.3 接受指令书的部门,按指令书所指项目无条件立即组织整改,并于三天内向下达指令书的部门反馈处理情况,签发指令书的部门在一周内派人跟踪复查后签认。 3.4.4 隐患(问题)整改通知书: 3.4.4.1 由安全部门提出意见,由专业职能部门领导签字,加盖公章下发执行。隐患(问题)整改通知书为一式两份,签发人自留一份,被下达部门一份。 3.4.4.2 对一般性隐患(问题)下发“隐患(问题)整改通知书”。 3.4.4.3 接受通知书的部门,按通知书所指项目立即组织整改,对一时整改不了的,要制订整改计划,并采取控制措施,并于一周内向下达通知书的部门反馈处理情况。

3.4.5 对被下达“不安全指令书”、“隐患(问题)整改通知书”的部门和有关责任人,以及其它违反安全制度、规程的部门和个人,安全部门有权下发“考核通知单”。

3.4.6 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拒收“不安全指令书”、“隐患(问题)整改通知书”,也不得推诿。

3.4.7 对冒险蛮干的部门和个人,安全检查人员可以视情况停止其作业,责令其按要求整改后方可恢复生产或施工。

3.5 安全专业检查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3.5.1 安全专业检查人员根据需要可以调用被检查部门的相关资料,进入被检查部门相关区域,询问和抽考有关人员,参加有关会议,对现场或实物拍照、录像、采样。被检查部门应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3.5.2 安全专业检查人员必要时可以扣留被检查部门违规的工具、记录等。

3.5.3 安全专业检查人员行使检查职能时应遵守相关部门的相关制度,尊重被检查部门和个人,文明检查。

3.5.4 安全专业检查人员的检查不得影响被检查部门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3.6 附 则

3.6.1 各部门参照本制度,结合本部门实际,可制定各自的安全检查管理制度,但检查要求不得低于本制度。

3.6.2 本制度由安全科负责解释。

3.6.3 本制度若与上级下发的有关政策、法规、规定相抵触,以上级颁发的文件为准。已颁发制度有关内容与本制度相抵触时,执行本制度。 3.6.4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9篇 电站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整改制度

电站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整改制度

安全检查是搞好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其基本任务是:发现和查明各种危险的隐患,督促整改;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安全检查的内容分为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和日常检查。

1、安全检查活动,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内容和具体计划,并建立相关安全检查台帐。

2、必须建立由电站领导负责和有关职能人员参加的安全检查组织,做到边检查,边整改,及时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

3、综合检查由电站领导、安全管理负责人、班组长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以查思想、查领导、查纪律、查制度、查隐患为中心内容的检查。电站(包括节假日检查)安全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一般于每月下旬检查);班组安全检查每半个月不少于一次。

4、专业检查应分别由安全管理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每年至少进行二次,特别是汛前检查,主要是对重要电气设备和水工建筑物、起重机械、厂房建筑、安全防护用品以及防火防爆等进行专业检查。

5、季节性检查由安全管理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主要有汛中、汛后检查和对防洪、防火、防职业危害和地震后等进行预防性季节检查。

6、日常检查由安全生产管理负责人和岗位工人巡回检查。生产工人上岗应认真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求的班中巡回检查。

7、各种检查均应编制相应的安全检查表,并按检查表的内容逐项检查。

8、各级组织的检查结果,对查出的隐患都要逐项分析研究,并落实整改措施。

9、对严重威胁安全生产但有整改条件的隐患项目,应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做到定项目、定时间、定人员限期整改。

10、电站无力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应书面向有关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

11、对物质技术条件暂时不具备整改的重大隐患,必须采取应急的防范措施,并纳入计划,限期解决或停产。由于某些原因不能立即整改的隐患,应逐项分析研究,做到定具体负责人、定措施办法、定整改时间;凡是自己能够解决的问题,不得推给别人。

12、各级检查都应将检查出的隐患和整改情况报告有关部门,重大隐患及整改情况应由安全管理负责人汇总并存档。

第10篇 工厂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六

工厂安全生产检查制度(6)

1、车间班组长和车间主任、安全员负责每天上班后,检查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及劳动纪律,对事故苗头和违章作业的现象及时纠正、制止和教育,并提出防范措施。同时,检查机械、电器设备等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完好。

2、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结合日常生产情况,对重点的车间部位,每天要巡回检查,作好记录,及时消除事故,确保安全生产。

3、分管安全厂长,每年2―4次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全厂性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4、各车间主任(安全员),每月1次组织本车间有关人员对所管范围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提出整改和方案,及时汇报厂部组织落实按期实施。

5、企业安全管理机构,要不定期地组织专业性、季节性、节假日前后等专项安全生产检查。

6、安全生产检查实行“边检查,边整改”的原则,对于检查出来的问题必须做到“条条有着落,件件有交代”,并且及时地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

第11篇 冶金安全生产例行检查制度

冶金公司安全生产例行检查制度

1、安全生产例行检查为每旬一次,具体时间为每月逢十(10日、20日、30日)。

2、各职能部门要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和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定期进行安全例行检查。

3、例行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

(1)实施标准化系统的保障情况;

(2) 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3)安全检查与纠正措施的执行情况;

(4)员工参与标准化系统活动情况;

(5)应急响应的准备与演练情况;

(6)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的遵守情况;

(7)员工的安全行为状况;

(8)文明生产情况。

4、例行检查的程序:检查内容―――事前准备―――人员组织―――检查―――通报检查结果―――提出整改建议―――传达整改方案―――跟踪落实整改结果。

5、每次例行检查要按程序做好检查记录,分类存档.

第12篇 安全生产检查整改反馈制度

第一条安全生产检查是为了加强施工生产过程控制,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现象,改善劳动条件,提高员工安全意识,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

第二条安全生产检查的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政府、上级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定、制度等。

第三条安全生产检查的主要内容。

项目部根据施工过程特点和安全目标要求,确定安全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保证计划、安全组织机构、安全保证措施、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教育、安全持证上岗、安全设施、安全标识、操作行为、违规管理、安全记录等。具体如下:

1、 安全目标的实现程度;

2、 安全职责的落实情况;

3、 各项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

4、 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防护情况;

5、 生产安全事故、未遂事故和其他违规违法事件的调查、处理情况;

6、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其他要求的执行情况。

第四条 安全检查的形式

1、定期检查。定期检查由项目经理或安全专职管理人员组织,每月或每周进行检查。

2、日常性检查。由项目专职安全员对施工现场进行每日巡检。包括:项目安全人员或安全值班人员对工地进行的巡回安全生产检查及班组在班前、班后进行的安全检查等。

3、专项检查。主要由项目专业人员开展脚手架、吊装设备、施工机具、临时用电、防护设施、消防设施等专项检查。

4、季节性检查

项目经理组织月度综合安全大检查、专业安全检查(含民爆安全检查)、息工后和复工前安全检查、(季节)

内容应以查思想、查制度、查措施、查隐患、查教育培训、查安全防护、查机械设备、查操作行为、查劳保用品使用、查伤亡事故处理等为主要内容。

4、公司安全检查应以定期安全检查为主,每月组织进行一次。由公司主要负责人组织,安委会(安全领导小组)和成员部门共同参加,检查内容有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建立、健全,运行情况以及在建工程项目安全施工情况。在建工程项目检查主要是依据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对在建工程项目进行检查并评分,形成文字记录。当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安全问题时要填写整改通知单并要求受检项目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进行整改,对整改情况执行按期复查和反馈。复查合格后销案,复查要形成文字记录。在建工程项目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时,公司检查组有权勒令项目部立即停工整改,按公司和有关规定对项目经理和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项目部安全检查应以经常性安全检查和自查、互查、交接查为主,定期检查每周一次。定期检查内容主要依据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对在建工程项目进行自查并查处“违章性操作”,由项目经理组织相关人员及分

包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员开展,每周组织进行一次。不定期安全检查由项目安全员以及其他管理人员根据施工生产情况随时开展安全检查,并做好检查、巡查日志记录。当存在安全隐患时应填写整改通知单,并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进行整改,对整改情况要进行复查。凡在建工程项目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时,项目检查组有权勒令项目部立即停工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规定处罚,情况严重时应及时向上级单位汇报。各级检查都应对检查情况及时予以通报。

5、公司及所属各项目应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对大型机械设备等专业性或重大危险项目的安全问题进行专项、重点检查。

6、公司及所属各项目应根据生产实际及综合气候变化等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季节性安全检查。

7、各级安全检查结束后,要认真全面系统的进行分析、总结和评价,要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并将整改、复查情况及时反馈到检查部门。

8、项目没有按规定整改到位的,应按规定处理。

安全生产检查安全生产情况报告制度(十二篇)

1、矿每周至少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各分管领导每天至少对分管范围进行一次专项检查,每班各班组在施工前,由班组长进行一次安全检查。矿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坚持现场巡回安全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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