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艺术学校
为了明确各级安全职责,落实责任,加强安全管理,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生命和国家财产的安全,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强化安全意识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提高安全生产意识,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属地管理”原则。各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分别承担安全生产责任。
二、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
学校安全法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的领导为第二责任人。
部门具体责任
(一)宿舍安全
1、责任单位:保卫科、学生科。
2、责任人:责任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分别为第一责任人,分管人为第二责任人,各班班主任为第三责任人。
(二)教学场所安全
1、责任单位:保卫科、教务科、学生科。
2、责任人:责任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分别为第一责任人,分管人为第二责任人,各班班主任为第三责任人。
(三)食堂安全
1、责任单位:物业科。
2、责任人:责任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人为第二责任人,食堂承包人为第三责任人。
(四)会计室、档案室、图书室、电脑房、服装间、行政长库、音控室、文印室的安全。
1、责任单位:各管理科室。
2、责任人:责任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各管理人员为第二责任人。
(五)各办公室安全
1、责任单位:各管理科室。
2、责任人:责任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肇事人员为第二责任人。
(六)道路交通安全
1、责任单位:办公室、演出科、学生科。
2、责任人: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人或班主任为第二责人,肇事者为第三责任人。
(七)消防安全
1、责任单位:保卫科、各管理科室。
2、责任人: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人员为第二责人,肇事者为第三责任人。
(八)其他安全
1、责任单位:各管理科室。
2、责任人: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人员为第二责任人,肇事者为第三责任人。
三、建立安全监督管理体系
1、加强安全教育。教务科每月要安排2课时,对学生进行安全健康教育,做到师资落实,教材落实,课时落实。增强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监督检查。学校安全领导小组,每月要进行一次要安全生产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督促制定治理方案和防范措施;保卫科要每周对全校各场所进行安全巡查,发现隐患及时汇报及时整改。
四、安全责任追究
保卫科及各科室要价强安全管理,防止发生安全事故,若违反规定,发生安全事故,对部门负责人根据情节轻重和责任大小以及事故处置情况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的行政处分。对直接责任人给予罚金、留职查看、开除公职的行政处分。
第2篇 生产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
(一)认真执行烧结厂和部门职业安全卫生规章制度。加强班组安全管理,模范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工艺规程,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对本班(组)的安全工作负责。
(二)根据生产任务、生产环境和员工思想、情绪状况等特点,合理安排工作任务,提出职业安全卫生要求和职业安全卫生注意事项。
(三)经常组织班(组)成员学习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现场禁止行为。教育班组成员做遵章守纪的文明人。
(四)严格执行班前、班中、班后安全检查制度。工作前提醒班组成员穿戴好防护用品、检查设备安全防护装置是否完好、开关手柄等是否灵活;班中检查纠正班组成员的行为是否违章;班后提醒班组成员各种开关复位、做好设备润滑和现场文明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落实解决,一时不能解决的及时报告部门领导。
(五)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及时做好工作记录。交班时,提醒接班人员应注意的事项和未解决的问题。接班时,要问清楚上一班设备设施的运行状况,有无异常情况。
(六)做好班组成员的安全教育工作。负责对新调入的工人、长期病事假复工的人员进行岗位安全教育,并指定专人进行现场操作指导。不得分配未经安全教育或不熟悉安全操作技能的新工人上岗独立操作。
(七)组织班内成员开展以改善安全操作、改进安全设施、消除事故隐患为目的的技术革新活动。
(八)发生工伤事故要及时抢救、及时报告,要注意保护现场,并做好详细记录,组织全班组员工认真分析,吸取教训,提出防范措施。
第3篇 保卫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一、 对防火措施以及建筑防火进行安全审核。
二、 经常进行防火宣传和检查工作,制定消防、易燃易爆、剧毒品等要害岗位的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并督促贯彻实施。
三、 负责督促检查消防器材的配备使用及爆破人员的工作情况。
四、 参加安全生产检查。
五、 参加重大伤亡事故、交通和火灾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第4篇 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追究制度食品公司
食品股份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为进一步强化各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管理和监督,保障国家和职工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公司稳定和科学发展,根据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和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建立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部门要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确保公司财产和职工生命安全的高度,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做到思想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减少和避免伤亡事故的发生。
二、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承担安全生产法定义务和责任,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三、发生伤亡事故,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对各级领导、管理者、事故直接责任者及监督执法者予以追究。责任追究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以伤亡事故的后果和影响,区别不同情况,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具体责任追究
(一)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追究各部门负责人责任:
1、本年度内发生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单位;
2、因官僚主义失职,忽视安全生产工作,对重大安全隐患治理和整改不力,致使发生重大事故的;
3、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部门负责人未及时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抢救,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造成伤亡事故和严重后果的,追究事故部门及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1、不严格执行或违反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2、安全机构不健全,安全规章制度不完善;
3、对职工未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分配职工上岗作业和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安全技术培训、考核,无证上岗;
4、管理混乱,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5、只重视生产和效益,忽视安全生产且连续发生伤亡事故;
6、工程承包、分包未签定安全责任书的。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追究有关安全保卫和生产制造部门及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1、不及时贯彻国家和上级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和要求;
2、违反国家安全生产法规、规程、规范,执法违法;
3、工作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
(四)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追究有关部门及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1、违反规定迟报、漏报事故或隐瞒不报的;
2、改变事故性质或庇护事故责任者的。
五、对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部门,均应受到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并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达《安全生产责任追究通知书》。
六、对被下达《通知书》的部门及被追究安全生产责任的,应组织相关纪检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对被追究对象的责任进行调查。涉及行政处分的由监察部门提出处分建议,并按人事管理权限作出决定。触犯刑法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安全生产实施一票否决,凡被公司安委会下达《通知书》的责任部门,在当年内取消被评为文明、先进、红旗、模范等各种荣誉称号的资格;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当年内取消本人评先授奖。并按公司安委会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处理。
八、公司安委会办公室和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对本制度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5篇 生产工人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工人做好本岗位的安全工作,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并有劝劝阻他人不违章作业。
2.要熟知本工种技术操作规程,在操作中,应坚守岗位,严禁酒后操作。
3.加强设备维修,经常保持作业场所整洁,搞好文明生产,正确使用、妥善保护各种防护用品和操作工具。
4.要根据工艺要求精心操作,各种生产记录要正确、清楚,可靠,正确分析、判断,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5.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工作前要进行设备检查,严禁带病运转,电工每天上班前要对现场用电进行检查。
6.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
第6篇 焊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的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
(2) 在班长领导下负责焊接工作。
(3) 参加制订、修订、完善本岗位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并严格执行。
(4) 严格按照公司的操作规程进行焊接作业。
(5) 对因个人职责范围内因工作失误造成的焊接事故等工程施工事故负责。
(6) 接受焊接作业安全教育。
(7) 辨识并消除焊接作业过程中所有可能出现的风险及安全隐患、事故苗头,并做好班前、班中、班后安全检查,做好检查记录。
(8) 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及消防灭火器材。
(9) 有责任、有义务第一时间消灭身边的安全隐患和事故苗头,有责任、有义务无条件参加公司安排的抢险任务。
(10) 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及制止违章作业,有权拒绝参加严重威胁个人人身安全的危险作业。
(11) 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对自身安全负责。
第7篇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责任追究制度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制定本制度:
一、发生在站场内人员伤害及火灾事故,无论等级大小,事故现场人员必须立即向车站站长或副站长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人员可直接拨打“120”“119”求助,并直接向当地交警队、当地消防队、安监局报告。
二、车站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在1小时内如实向局领导、当地安全监督管理局、卫生管理局、公安消防队报告,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证据。
三、事故报告内容:应当包括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简要经过和事故现场情况、事故已经造成或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和初步估计直接经济损失,以及已经采取的措施,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时,还应当补报。
四、事故经调查程序,查清事故发生原因,性质及责任明确后,应按照“四不放过”的要求,车站应根据责任人行为性质及后果严重性,追究其行政责任,情节后果严重的,可以提起司法责任诉讼。行政责任追究按照《贵州省雷山汽车站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雷山汽车站站务人员安全管理奖惩办法》有关规定,视其情节程度,给予警告、记过、撤职、开除留用、开除等行政处分和相应的经济处罚。
第8篇 地质主任工程师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一、在矿总工程师和技术科长领导下,负责提供地质构造、地质变化资料,并做好业务保安工作。对全组的业务管理和全矿地质安全工作负责,是全组安全技术工作的第一责任者。
二、负责全矿地质资料的收集、分析、管理和保管工作,负责编制地质方面的安全技术措施。
三、负责提供采区设计、作业规程、计划和生产方面的有关资料,并积极参加上述工作的编审工作。
四、负责全矿水文地质,熟悉水文地质方面的技术政策、规章制度和有关规定,并认真贯彻执行。
五、负责总结矿井水文地质规律,做好井下突水事故的预防工作。
六、负责矿井资源管理,做到资料、数据准确可靠,为采区生产接续提供依据。
七、深入现场,了解地质变化情况,检查安全技术措施执行情况。对出现的问题及时处理;重大问题向科领导汇报,并参加研究处理。
八、负责组织整理全矿地质资料、图件和地质成果,以及上报、归档工作。
九、负责组织定期召开业务检查和会议,提出工作计划,讨论研究疑难地质问题,督促全室人员做好地质业务的安全管理工作。
十、负责做好全矿地质质量标准化达标工作,严格按质量标准做好地质基础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组织编制矿井地质补勘设计,积极寻找后备资源,为矿井发展提供储量保证。
十二、积极做好全矿地质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工作,搞好地质技术创新工作。
第9篇 工长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程、规定和制度,对所管工程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二.组织实施安全技术措施,向班组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监督班组实施情况。
三.经常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不违章指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支持文明施工。
四.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思想,坚持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工作,组织工人学习安全操作规程,教育工人不违章作业,督促班组开好班前教育会。
五.发生工伤事故立即上报,保护现场,参加调查处理。
第10篇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部
一.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结合公司实际制订公司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与管理制度,并对执行情况予以监督。
二.负责制定年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工作计划及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公司贯彻执行安全法规,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培训、监督、检查与考核管理。
三.参与审核公司安全技术方案与措施,监督检查安全技术方案与措施的执行情况;推进安全技术进步,参与公司投资项目的新建、购置、更新改造的技术经济分析与论证。
四.负责监督、检查公司现场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
五.负责安全检查工作,对查出的事故隐患,限期解决,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遇表严重险情有权暂停施工,并令作业人员先撤离危险区域,事后向领导报告。
六.负责组织公司重伤及以上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及上
报,及时向公司劳动管理部门进行情况通报;负责公司的安全统计工作;负责办理工伤人员医疗费用报销审批手续,裁决安全生产纠纷。
七.负责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安全活动,总结交流,推广安全生产经验。
八.负责公司安全管理人员的业务管理与培训,指导下级安全人员的工作,掌握安全生产动态,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九.负责公司安全生产技术培训、考试、考核、办理安全生产证件。
十.负责现场环境保护、噪声防治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十一. 做好安全设施、劳保用品的鉴定和监督、检查工作。
十二. 管理公司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奖励基金,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奖罚。
十三. 参加公司劳动医务鉴定委员会工作。
十四. 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11篇 技术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一.推广采用新技术、新工艺、革新项目合理化建议时,都要会同安全部门制订安全技术措施,无保证安全措施项目,一律不得采纳和推行。
二.参加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和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进行技术鉴定,提出改进措施。
三.在制订科技发展规划时,要有职业安全、卫生的内容、要积极引进、推广职业安全卫生新技术。
四.负责组织制定和修订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五.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时,同时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第12篇 公司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格式怎样的
一公司经理是企业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必须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
二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文件并以此为依据结合本单位特点,批准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标准。
三组织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目标、规划,审签对各项目部的有关安全生产指标及其奖惩内容的承包责任状。
四主持召开重要的安全工作会议。
每年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上年安全生产情况,提出本年度安全目标,在组织编制、审批、
布置全面工作的同时,组织编制、审批、布置本单位的安全工作。
五.保持安全保障体系的有效运行,加强安全检查机构和队伍建设,配备年富力强、性技术、有能力的专业人员。
六组织技术人员研究制定改善劳动和卫生条件,减轻体力劳动,消除或减轻噪声,治理尘毒,保护环境的措施和规划,保证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和其它安全措施经费。
七经常对各级领导和部门领导进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安全知识、安全生产责任制等方面教育。
并通过他们对职工经常进行安全生产、遵章守纪教育。
八主持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并督促实施。
党工委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