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安全生产隐患整改制度
一、为确保安全生产的正常运行,保护职工生命安全及身体健康,保护设备财产不受损失,由厂长组织制订安全生产的长中远规划、近期的计划、副厂长(技安科长、技安员)制订短期的实施计划。参加制订中长远规划。
二、为消除隐患,减少事故发生,制订出的远中近防范措施计划需要的人力、物力、财力,厂长要优先保证到位,实施落实。
三、凡检查出的隐患上报不超半天内,小隐患整改完毕比超半天,中型不超壹天,大型不超三天,重大型不超五天,特重型不超八天,特、重、大型由厂长牵头组织实施整改,中小型由副厂长(技安科长、技安员)组织有关力量去安全、准时、质量好的完成。
四、查出的隐患有危及人身安全的要责令停产。立即组织抢修完好后再生产。
第2篇 安全生产检查及隐患整改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管理,做好安全生产检查及隐患整改管理工作,结合四川革什扎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实际安全生产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吉牛水电站工程各参建单位。
第二章安全检查评价
第三条公司、监理、施工承包商除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外,还应按以下要求进行定期的安全大检查:
1、每周专业安全检查:由公司安全管理部负责人或安全专职工程师主持、由安全管理部指定安全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承包商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参加,使用专业类型的安全检查表,对现场进行专业的安全大检查。
2、每月检查评价:由公司分管生产安全副总经理主持、监理承包商安全负责人组织、公司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各标段安全副经理及相关人员参加。
3、每季度综合检查考核和评比:由公司分管生产安全副总经理主持、安委会办公室主任组织、公司有关部门负责人和监理人和设计单位参加,对照公司《革吉牛水电站工程职业健康安全及文明施工考核细则》,使用公司制定的“安全文明施工检查日常考核表以及安全文明施工检查综合检查审核评定考核表”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进行全面的检查、总结和评价,并根据检查评价实际等分率给予安全文明基金返还以及扣除全部或部分扣除。
4、特殊专项安全检查:因工程施工进度、安全形势或上级单位检查的需要等,由上级单位或公司安全管理部组织,各标段项目经理及相关人员参加,对现场特殊的专项安全检查。
5、施工承包商应每月对现场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书面报告公司和监理单位。
第四章 随机安全大检查
第四条公司组织的各类安全检查,亦可结合阶段性、季节性、节假日前后、恶劣天气安全检查同时进行,力求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性检查。
第五条安全检查内容
1、查领导--安全第一责任者工作是否到位;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整治”的方针是否到位;是否做到“五同时”以及安全施工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2、查管理--查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帐表册卡的建立及执行情况;查各级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安全监理的管理效能;查安全管理网络的组织和活动情况;查施工承包商项目部、专业工地和班(组)安全管理情况。
3、查现场--工程开工阶段重点查现场总体布局和安全文明施工基础条件;施工阶段重点查安全文明施工控制措施执行情况和起重吊装机械安全技术状况;查现场成品保护和防止“二次污染”;查环境保护措施的执行和环境卫生、生活安全卫生情况;分部试运及整套启动阶段重点查现场是否具备安全文明试运条件。
4、查隐患--查违章;查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查反事故措施的执行情况。
5、查措施--查是否按 规定编审与执行作业知道书施工技术措施和安全施工措施;查是否实施安全设施(包括脚手架)和安全标志、标识标准化;查是否按规定制定了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是否进行了应急演练。
第六条在各类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和文明施工问题,应填写“安全施工问题整改通知单”,送达责任单位限期处理,并严格执行检查、整改、复查、销案程序,实行闭环管理。
第七条“安全施工问题整改通知单”涉及的责任单位,应按整改意见及限期要求,执行定人、定时、定项目(即“三定”)原则,认真整改、消除隐患,并填报《安全施工问题整改反馈单》由原检查单位复查销案。
第八条公司安全专职工程师、安全监理工程师应采用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全面检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形式进行日常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章作业和重大隐患,应下达《安全施工问题整改通知单》和《安全罚款通知单》,并形成闭环。
第九条对每次检查结果均要做详细记录,定期安全检查结果或考核情况均应书面形成检查情况汇总,下发现场各单位。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条本制度由公司吉牛水电站安全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第3篇 电站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整改制度
电站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整改制度
安全检查是搞好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其基本任务是:发现和查明各种危险的隐患,督促整改;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安全检查的内容分为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和日常检查。
1、安全检查活动,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内容和具体计划,并建立相关安全检查台帐。
2、必须建立由电站领导负责和有关职能人员参加的安全检查组织,做到边检查,边整改,及时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
3、综合检查由电站领导、安全管理负责人、班组长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以查思想、查领导、查纪律、查制度、查隐患为中心内容的检查。电站(包括节假日检查)安全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一般于每月下旬检查);班组安全检查每半个月不少于一次。
4、专业检查应分别由安全管理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每年至少进行二次,特别是汛前检查,主要是对重要电气设备和水工建筑物、起重机械、厂房建筑、安全防护用品以及防火防爆等进行专业检查。
5、季节性检查由安全管理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主要有汛中、汛后检查和对防洪、防火、防职业危害和地震后等进行预防性季节检查。
6、日常检查由安全生产管理负责人和岗位工人巡回检查。生产工人上岗应认真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求的班中巡回检查。
7、各种检查均应编制相应的安全检查表,并按检查表的内容逐项检查。
8、各级组织的检查结果,对查出的隐患都要逐项分析研究,并落实整改措施。
9、对严重威胁安全生产但有整改条件的隐患项目,应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做到定项目、定时间、定人员限期整改。
10、电站无力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应书面向有关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
11、对物质技术条件暂时不具备整改的重大隐患,必须采取应急的防范措施,并纳入计划,限期解决或停产。由于某些原因不能立即整改的隐患,应逐项分析研究,做到定具体负责人、定措施办法、定整改时间;凡是自己能够解决的问题,不得推给别人。
12、各级检查都应将检查出的隐患和整改情况报告有关部门,重大隐患及整改情况应由安全管理负责人汇总并存档。
第4篇 机械厂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
1.目的和依据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的力度,预防事故的发生,实现安全文明生产,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令第70号)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安监总局令第16号)特制定本制度。
2.职责及检查形式
2.1综合性安全生产检查
2.1.1厂(部)级综合安全生产检查
2.1.1.1每月至少一次,也可结合重大节日和安全生产形势要求进行。
2.1.1.2由安环科负责召集,生产科、设备科、各车间等有关人员组成检查小组。
2.1.1.3安环科负责检查、整改情况的汇总、存档;厂部解决不了的问题,分类按程序报有关单位。
2.1.2车间级安全生产检查
2.1.2.1每周至少一次,也可按上级要求进行。
2.1.2.2车间主任负责召集,兼职安全员、技术员、老工人组成检查小组。
2.1.2.3检查、整改情况报安环科。车间解决不了的问题,分类报厂(部)有关单位。
2.1.3厂部级检查由各厂主管领导具体组织,安全管理科负责汇总检查情况并汇总、存档、上报上级单位。
2.2专业安全生产检查
结合综合性安全生产检查,每季度进行一次。
2.2.1安环科组织专业职能部门负责人和职能人员组成检查小组。
2.2.2安环科负责生产作业现场的隐患、违规违制、防尘、消防、安全基层基础管理、现场定置管理、《安全操作规程》的实施情况等情况的检查。
2.2.3设备科负责锅炉、压力容器、动力、燃气系统、生产设备、电气及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等情况的检查。
2.2.4生产科负责施工建设时期乙方作业现场的隐患、违章违制等情况的检查。
2.2.5各车间、科室将检查情况汇总后形成检查报告,在检查结束两天内报安环科。并负责职责范围内查出问题的跟踪验证。
2.2.6安环科负责汇总季节性专业安全生产检查的情况,并负责向厂部领导汇报。
2.3季节性安全生产检查
2.3.1安环科根据季节安全生产特点及时组织。
2.3.2安环科负责防暑降温以及防洪、防汛、防火工作的检查。
2.3.3设备科负责防寒、防冻和防雷击、防触电工作的检查。
2.3.4生产科负责建设时期的乙方临时用电、防洪、防汛、防火工作的检查。
2.3.5各车间、科室将检查情况汇总后形成检查报告,在检查结束两天内报安环科。并负责职责范围内查出问题的跟踪验证。
2.3.6安环科负责汇总检查情况。
2.4经常性安全生产检查
2.4.1各级、各层、不同形式、不同规模、不同范围的安全生产检查,应经常进行。
2.4.2车间专职安全检查员与总调度员一起,加强24小时安全监控,对生产现场、生产组织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强化生产调度指挥,理顺各工序间的关系。并将检查情况每天进行上网通报,每周、每月汇总分析查出的问题点。
2.4.3重点检查内容是:重大危害因素的车间、班组监控情况以及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2.4.4车间各职能部门要结合本职业务范围,制定检查周期,深入基层进行安全生产检查。
2.4.5安环科负责本单位范围内乙方施工现场隐患、违章违制、安全施工等情况的检查。
2.4.6班组严格执行“三查”(班前查、班中查、交接班查)。
2.4.7每名职工都必须执行班中巡回检查制。
2.5临时性、突击性安全生产检查
2.5.1应在紧急情况下(如采用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生产新产品、各类抢修、大修时),适时进行。
2.5.2厂部各职能部门、车间、班组分别负责组织。
2.6对危害因素的检查
2.6.1对危害因素控制措施的现场落实情况,进行随时检查。
2.6.2 重大危害因素的检查频次为:厂(部)巡检、车间周检、班组要班班检查。
2.6.3对重大危害因素的检查,严格落实《重大危害因素检查表》的要求。
3.安全生产检查内容
3.1查思想:查对安全工作的认识,是否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领导是否真正关心职工的安全健康;职工是否树立“我要安全”的意识;是否认真贯彻执行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是否将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领导议事日程;是否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的关系,认真执行“五同时”。
3.2查管理、查制度:查各级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和贯彻、落实情况;违章指挥、违章操作情况;安全教育情况;处理事故、未遂事故和违规违制时执行“四不放过”情况;事故隐患整改时执行情况;各级各类档案、台帐、记录建立、健全情况。
3.3查现场、查隐患:查生产现场有无人的不安全行为;有无物的不安全状态;有无环境的不安全因素;有较大危害因素的生产场所和设施、设备上有无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装置是否齐全、灵敏、有效;定置管理是否到位等。
4.检查记录
4.1厂(部)级安全检查,记录在《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台帐》上。
4.2车间级安全检查,记录在《车间安全管理台帐》上。
4.3班组级安全检查,记录在《班组综合管理手册》上。
5.隐患整改
5.1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各级检查组织和人员,对查出的隐患都要逐项分析研究,并汇总登记。
5.2安环科要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要及时向问题责任单位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并组织责任单位按照“三定四不推”原则,对事故隐患各单位负责人组织制定隐患整改措施和实施计划并立即整改。同时,组织对有关单位提出的无法解决、需其他单位配合解决的安全问题进行协调、处理。
5.3车间能整改的隐患,立即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 对严重威胁安全生产隐患项目,应上报安环科,由安环科组织制定隐患整改措施和实施计划,督促整改并进行复查。
5.4暂时不能解决的安全问题,应当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要采取有效的临时性控制防范措施,并制定整改计划,限期解决。
5.5车间接到隐患整改通知书后,要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完毕,将整改结果填写《隐患整改回执单》,返回检查机构。逾期未完成或不及时反馈整改信息的,给予严格考核。
5.6检查出的隐患和整改情况由安环科汇总登记存档,并报告上一级主管部门.重大隐患及整改情况应由安全管理部汇总并存档。
6.附则
6.1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6.2本制度解释权归机械微粉厂安环科
沧州中铁装备制造材料有限公司机械微粉厂
二零一六年三月一日
第5篇 安全生产检查及事故隐患整改制度
1、任务和要求
1.1 主要任务是发现各类不利于生产的危险因素和隐患,查明原因,通过及时整改,防范于未然。纠正各种违章现象,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
1.2 安全检查由各级主管安全生产的领导主持,公司每月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分厂每半月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车间每周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班组每日不少于一次安全检查;专(兼)职安监员负责日常的安全检查。
1.3 安全检查活动必须有明确的目标、要求,同时要编制安全检查表,填写安全检查记录,通报检查情况。
1.3.1 查思想
查干部,全体员工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是否正确,责任心是否强,对忽视安全生产工作的思想和行为是否敢于批评、抵制及处理;职能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是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技术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规章制度的落实。
1.3.2 查制度
查各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落实和执行情况,查是否有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冒险作业现象。
1.3.3 查纪律
查岗位上劳动纪律情况,是否按安全操作规程操作。
1.3.4 查隐患
生产设备、仪器仪表和生产场所安全设施(如设备接地、接零、防雷、静电导除、消防器材、雨淋系统、设备转动部位及投料口等的防护装置,报警装置、地沟、坑、池的围栏和盖板)是否正常齐全、灵敏、有效;电器设备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气瓶的安全附件是否齐全、灵敏、可靠;厂房建筑有无不安全隐患。
1.3.5 查生产设备情况,是否符合规定标准;查岗位和生产场所环境卫生,查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情况。
2、检查内容
2.1 安全管理检查
2.1.1检查安全记录、台帐的填写情况;
2.1.2检查各项管理制度、安全基础工作落实情况;
2.1.3 检查操作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安全知识的教育情况。
2..2 现场安全检查
2.2.1 按照工艺、设备、储运、电气、消防、仪表、检维修、工业卫生等专业的标准、规范和制度要求,检查生产、施工现场;
2.2.2 检查员工各项安全生产纪律、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
2.2.3 检查生产、检修、施工等直接作业环节的各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2.2.4 检查安全标识、危害告知、各类设备设施的防护、作业人员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
2.2.5 配合检查岗位操作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
3、安全检查的形式
3.1 综合性安全大检查
3.1.1 公司安全生产大检查,由主管生产(安全)的公司领导负责,由安全环保部具体组织,召集生产技术部、安环科、机动部等负责人共同参加检查;每月不低于一次。
3.1.2 总厂级安全生产检查由总厂厂长负责,综合办主任具体落实,召集分厂各分厂(部门)领导、安全管理人员参加,并做好检查记录,自行能解决的隐患则自行落实整改,需要公司解决的报公司安环部;每月不低于二次。
3.1.3分厂和车间级安全生产检查由分厂厂长或车间主任负责,召集各车间主要领导或班组长、安全管理人员参加,并做好检查记录,自行能解决的隐患则自行落实整改,需要总厂解决的报分厂;每周不低于一次。
3.1.4 班组的检查每天都要进行,检查结果填写在班组的安全检查原始记录上,并将结果及时报告车间。
3.2 经常性(日常)安全检查
3.2.1生产岗位操作人员认真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进行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
3.2.2工艺、设备、安全等专业技术人员根据本专业特点,进行经常性检查;
3.2.3 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深入生产现场特别是关键装置、重点部位进行安全检查。
3.2.4 生产前、生产中、生产结束都必须坚持安全检查,每个员工都要自觉履行
3.3.5 每次检查都必须做好详细记录,对每个问题必须提出处理意见。
3.3 专业性、季节性安全检查
3.3.1 专业性安全检查有:锅炉、压力容器、电气、防火防爆、安全检修、交通、爆炸物品贮存及运输、消防设施(装置和器材)等,必要时将邀请上级专业对口部门进行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要认真听取和及时整改。
3.3.2季节性安全检查有:春季以防雷、防静电、防解冻跑漏为重点;夏季以防暑降温、防雷电、防倒塌、防食物中毒、防洪防汛为重点;秋季以防火、防冻保温为重点;冬季以防火、防爆、防中毒、防冻、防滑为重点;
3.2.3专业性、季节性安全检查由主管单位负责召集其它有关单位参加,定期进行(每季度不少于二次),并将检查结果和整改意见以书面形式报分管领导。
3.4 节假日安全检查
3.4.1节假日安全检查主要是节前对安全、保卫、消防、机械设备、安全设备设施、备品备件等进行的检查,特别是要对值班干部、值班检维修人员安排和原辅料、备品备件、应急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3.4.2 由安环部组织各分厂厂长、部门负责人进行。
4、检查结果与整改
4.1每次检查都要由负责检查的领导主持,对检查结果进行总结,写出书面报告(包括:检查情况、存在问题、处理意见),还要复查和通报上次安全隐患的整改情况,并上报安环部(科)、总厂主管领导及公司安全副总。
4.2对查出的不安全因素做到“四定”、“三不交”,即:定项目、定措施、定完成时间、定负责人;班组能整改的不交车间、车间能整改的不交分厂、分厂能整改的不交公司。
4.3在各级安全检查中,发现违章作业者,应立即纠正,作好记录,对不听劝阻者,检查人员有权令其停止作业,经检查认识并改正后方可恢复作业。情节严重者,按规定给予处罚。
4.4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安环部(科)负责签发隐患整改通知单,各单位、车间、部门接到通知后必须按要求进行整改,如无故拖延不整改又不采取任何措施,则追究其部门、单位主要领导责任,发生事故的按有关规定加重处罚。
4.5对物质、技术、时间条件暂不具备整改条件的隐患,应及时报告上级,同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
4.6各级检查组应将检查结果和查出的隐患记录整理存档,同时按要求报上一级主管部门。
4.7对在工作中,发现事故隐患,并及时向有关人员反映的职工,视具体情况,给予精神或物质奖励。
5、违反规定的处理
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制度中的规定和要求,对于不按照制度落实的单位领导罚款200-500元/次;当事人罚款100-300/次。
第6篇 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
1、分公司每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检查。
2、工地项目经理部每半月组织一次对该施工项目安全检查。
3、班组班前、班后岗位要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
4、各级安全员及安全值班人员须进行日常巡回安全检查。
5、各级安全员在检查生产的同时,须检查安全生产。
6、脚手架、上料平台、斜道的搭设,塔吊、垂直运输机(架)等大型施工机械的安装,现场施工用电路线架设等需经班组自检,有关部门专业验收检查合格后,与使用单位办理交接安全检查手续,方可使用。
7、检查中查出的隐患应发出“隐患整改通知书”,以督促整改单位消除隐患。对有即发性事故危险的隐患,检查组、检查人员应责令停工,立即整改。
8、被检查单位收到“隐患整改通知书”或“停工指令书”后,应立即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及时通知有关部门进行复查。
第7篇 企业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整改制度
企业(公司)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整改制度
为确保企业员工的人身安全,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落实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杜绝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1、检查内容。检查的主要内容是查思想、查制度、查管理、查隐患、查安全设施。
2、检查形式。(1)联合检查。由分管领导组织,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协助,组织各级人员进行的安全检查。(2)日常检查。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组织的检查。(3)季节性检查。针对季节性易发事故进行安全生产检查。(4)专业性检查。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的技术性检查。(5)自检。班前班后进行的自我安全检查。(6)互检。员工之间进行的安全检查,(7)交接检查。交接班进行的安全检查。
3、检查方式。企业采取季(月)检查与不定期的巡回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企业各部门、各车间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
4、检查整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因素,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计划,限期整改。
第8篇 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整改制度
为确保企业员工的人身安全,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落实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杜绝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1、检查内容。检查的主要内容是查思想、查制度、查管理、查隐患、查安全设施。
2、检查形式。(1)联合检查。由分管领导组织,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协助,组织各级人员进行的安全检查。(2)日常检查。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组织的检查。(3)季节性检查。针对季节性易发事故进行安全生产检查。(4)专业性检查。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的技术性检查。(5)自检。班前班后进行的自我安全检查。(6)互检。员工之间进行的安全检查,(7)交接检查。交接班进行的安全检查。
3、检查方式。企业采取季(月)检查与不定期的巡回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企业各部门、各车间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
4、检查整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因素,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计划,限期整改。
第9篇 企业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整改制度
为确保企业员工的人身安全,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落实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杜绝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1、检查内容。检查的主要内容是查思想、查制度、查管理、查隐患、查安全设施。
2、检查形式。
(1)联合检查。由分管领导组织,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协助,组织各级人员进行的安全检查。
(2)日常检查。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组织的检查。
(3)季节性检查。针对季节性易发事故进行安全生产检查。
(4)专业性检查。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的技术性检查。
(5)自检。班前班后进行的自我安全检查。
(6)互检。员工之间进行的安全检查,
(7)交接检查。交接班进行的安全检查。
3、检查方式。企业采取季(月)检查与不定期的巡回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企业各部门、各车间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
4、检查整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因素,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计划,限期整改。
第10篇 项目工程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整改制度
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
1、积极配合分公司每季度组织的安全生产检查。
2、工地项目经理部每半月组织一次对该施工项目安全检查。
3、班组班前、班后岗位要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
4、安全员及安全值班人员须进行日常巡回安全检查。
5、脚手架、上料平台、斜道的搭设,塔吊、垂直运输机(架)等大型施工机械的安装,现场施工用电路线架设等需经班组自检,有关部门专业验收检查合格后,与使用单位办理交接安全检查手续,方可使用。
6、检查中查出的隐患应发出'隐患整改通知书',以督促整改单位消除隐患。对有即发性事故危险的隐患,检查组、检查人员应责令停工,立即整改。
7、被检查单位收到'隐患整改通知书'或'停工指令书'后,应立即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及时通知有关部门进行复查。
第11篇 安全生产检查事故隐患整改制度
一、驻地办以定期、不定期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的形式检查各项目部、各工区的安全生产情况。定期检查至少每月二次,检查情况由安全专业监理工程师填写于台帐中,记录受检查项目的安全情况。
对各类检查中发现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采取以下程序进行整改:
1、签发整改通知书给各项目部,限期按指定要求进行整改。
2、收到整改通知书的项目部在指定时间,按要求制定整改措施和确定责任人,并用书面形式回复驻地监理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3、整改期限过后,整改单位用书面形式将整改完成情况报驻地监理办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必要时驻地办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对整改事项进行复查,若仍未达到整改要求的则重复上述程序,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必要的处罚。
二、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步骤要求:
1、项目部对各工区的安全检查每月不少于二次,并应根据生产情况、季节特点进行专项检查和不定期检查。
2、各区域的监理人员经常检查安全,每道工序进行时应检查安全问题。
三、所有层次的安全检查工作,分为台帐资料,现场两部分。
1、台帐资料的检查内容。
(1)、安全生产组织机构的建立情况;
(2)、管理制度文件的存档、保管情况;
(3)、安全生产责任目标书签订情况;
(4)、按制度规定的各项工作开展情况;
(5)、台帐资料的整理、分类情况。
2、现场的检查内容。
(1)、场容、场貌、文明安全状况;
(2)、安全防护设施、装置的齐全完好情况;
(3)、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
(4)、特种作业的岗位人员持证情况;
(5)、易燃、易爆物品的储存、使用情况;
(6)、现场用电安全状况;
(7)、各施工作业区的便桥、支架搭设、高空作业、道路交通等危险源的安全状况。
3、检查工作要严、细,对发现隐患要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教育职工杜绝类似情况的再次发生,对管理工作方面存在的缺陷、问题认真对待,要有针对性地改进。
四、各级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要有书面记录资料。
1、驻地办组织的检查必须记入安全工作台帐。
2、各区域监理人员的检查应在监理日志中有相应内容。
第12篇 事故隐患整改和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
一、事故隐患整改的范围
1、改善和消除危及人身伤亡、火灾、爆炸的事故隐患。
2、改善和配套防止事故隐患扩大的措施。
3、改善劳动环境和职业卫生条件,防止职业危害和职业病发生。
4、企业所在地提出的重大事故隐患。
5、设备和设施年久失修,超期服役、老化,技术落后,安全得不到保证。
6、为增强职工安全意识,技能经验而提供的教育和培训。
7、危机社会环境造成社会伤害的整改项目。
二、安全生产投入的保障措施
1、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纳入必须的开支项目,确保得到满足。
2、主管部门根据安全生产的现状编制整改方案,提供投入计划,副总经理负责审核,总经理负责批准,相关部门负责实施。
3、每年检查,落实整改项目和资金投入的实施效果,并对其进行评价,必要时进行再投入。
4、财务部门建立台帐,对安全生产的投入资金必须专款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