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安全生产考核制度
1 目的
为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ohs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规定,杜绝各类违章现象,教育公司职员和相关方人员尽职尽责搞好公司的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公司所有部门、职工及相关方成员。
3 职责
3.1 安环部负责执行公司级安全奖罚考核,重大安全事项的考核报ohs管理者代表和总经理审批。
3.3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一般安全活动的考核奖惩。
3.4 各主管部门负责对业务相关方安全活动执行监督考核。
4 定义
5 安全注意事项
6 程序和要求
6.1 部门安全生产考核
6.1.1 各部门均担负有确保本部门劳动者行为、装备、工作程序、过程和工作环境安全无危害,保护劳动者人身安全和企业、国家财产不受损害的义务,对于具有明显或潜在的不安全因素应积极采取有效的措施,消除隐患,确保安全生产;按照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的要求及时发现、整治隐患;根据本部门生产经营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安全生产,并确保有效实施。
6.1.2 安全生产实行一票否决,任何部门在一个年度的工作中发生一起群伤、死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5万元(含基数,下同)以上的无伤亡安全事故、以及引起重大环境污染的安全事故,取消该部门该年度各项集体荣誉的评选资格。安全第一责任人、安全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参照执行。
6.1.3 考核内容
6.1.3.1 各部门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在第一责任人的领导下,明确部门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及相应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管理责任。
6.1.3.2 建立健全部门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设备安全操作维修规程、生产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检查、隐患整改制度。
6.1.3.3 明确日常安全生产教育,采用班前会等形式,在布置当天的工作内容时、通报安全生产情况、强调安全、提出安全措施,并作好记录。部门要检查相关要求的落实情况。
6.1.3.4 认真执行安全检查制度:部门安全月检、周检,安全员日常安全检查,工段(班组)岗位安全自查及交接班安全交接,重大作业活动和节前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排除,对所有检查和隐患整改情况记录并保存。
6.1.3.5 认真执行和落实ohs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规定。
6.1.3.6 安全生产效果好,各类安全事故在控制的范围内,无重复性、多发性违章和安全事故。轻伤事故符合“安全事故控制指标”要求;重伤、群伤、死亡、火灾等安全事故为零。
6.2 部门考核办法
6.2.1 奖励
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能严格执行,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控制在要求范围内的部门。
6.2.1.1 针对某些特殊作业由公司颁发安全生产奖金并随工资发放。
6.2.1.2 由公司对安全生产成绩特别突出的部门授予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称号。
6.2.1.3 按6.6要求兑现相应的安全生产风险金。
6.2.2 处罚
6.2.2.1 发生违章和安全事故后,按6.6要求扣减安全生产风险金。
6.2.2.2 安全管理网络和制度不健全,不认真执行和落实ohs体系文件要求,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同时可对责任部门给予100~1000经济处罚。
6.2.3 公司根据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和安全控制效果,不定期采取其它方式进行奖励或处罚考核。
6.3 个人考核办法
6.3.1 奖励
6.3.1.1 在生产经营中,模范地遵守公司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规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及时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纠正违章、提出合理化建议,避免了重大事故的发生或在事故中积极投入事故抢险,方法得当,减少了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职工,参照《安全生产激励制度》给予奖励。
6.3.1.2 公司奖励分为通报表扬、记功、授予荣誉称号、奖金、晋升工资等形式。
6.3.2 处罚
6.3.2.1 部门负责人参照以下要求以及“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责任制”执行考核。
6.3.2.1.1 安全管理网络和制度不健全,不认真执行和落实ohs体系文件要求,应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部门第一责任人和分管负责人分别给予50~100元处罚。
6.3.2.1.2 部门发生轻伤事故以及火灾等无伤亡损失1万元以上的,对部门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和兼职安全员及工段(班组)负责人分别给予50~200处罚。
6.3.2.1.3 发生重伤、群伤以及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的无伤亡事故,对部门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和兼职安全员及工段(班组)负责人分别给予100~1000处罚,有直接责任或情节严重者按相应制度执行。
6.3.2.1.4 发生死亡以及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无伤亡事故,对部门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和兼职安全员及工段(班组)负责人分别给予1000~5000处罚,有直接责任或情节严重者按相应制度执行。
6.3.2.2 安全管理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应给予50~500元的扣款,有直接责任或情节严重造成事故,同时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
6.3.2.2.1 岗位管辖范围内各项安全检查不到位,记录不完整。
6.3.2.2.2 隐患整改不及时、防范措施不得力,未对危险场所或操作提供安全操作规程。
6.3.2.2.3 对违章作业现象不及时制止,对当事人不及时进行安全教育(查现场记录)。
6.3.2.2.4 隐瞒事故或不按事故报告程序及时报告事故,事故发生后未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及时处理。
6.3.2.2.5 安全培训不到位。
6.3.2.2.6 违章指挥。
6.3.2.2.7 不认真执行和落实ohs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条款。
6.3.2.3 生产作业人员(含有违章行为的管理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给予40~500元的经济处罚,造成事故的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
6.3.2.3.1 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工作中违纪违规。
6.3.2.3.2 安全检查或交接班制度执行不严,无完整记录。
6.3.2.3.3 伪造交接记录、设备运行记录、安全检查记录等记录。
6.3.2.3.4 生产作业过程中,不按安全规程要求使用、维护安全防护器具。
6.3.2.3.5 不认真执行ohs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规定和安全操作、维修规程。
6.3.2.3.6 在多人合作的工作场所未履行应有监护和协作责任。
6.3.2.3.7 明显违章、重复违章或后果严重(含可能的后果)时,可加重处罚力度。
6.3.3 签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年终对照考核兑现。
6.4 安全事故的处罚
安全事故按直接经济损失的大小对事故责任人给予如下处理:
6.4.1 直接经济损失在1万元以下(不含基数)按损失5~20%对事故责任人给予处罚;超过1万元按损失5%对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
6.4.2 因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等原因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他人伤亡或公司财产损失的,可同时给予适当的行政处分:
6.4.2.1 致他人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在5万元以上的,给予停工或辞退警告处分。
6.4.2.2 致他人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上的,给予辞退处理。
6.4.3 由于责任人自身过错造成安全事故发生,因事故受伤或死亡酌情减轻或免除经济处罚,可同时给予适当的行政处分。
6.4.3.1 明显违章、重复违章或后果严重(含可能的后果)时部门及公司相关部门可以直接要求其停工待岗整顿。
6.4.3.2 重复违章或后果严重(含可能的后果)时可报公司批准给予辞退、开除处分。
6.4.4 故意装病或隐患事实真相骗取工伤待遇的,按骗取所得收入的1~5倍进行罚款,并给予停工或辞退处分。
6.4.5 辅助工发生安全事故根据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考核责任。
6.4.6 进入其他部门进行实验生产等活动时发生安全事故或违章操作,按要求办理了“作业许可申请”则由活动组织部门承担主要责任,否则由接受进入的部门承担主要责任。
6.4.7 外来人员在公司发生工伤事故,相关部门负责监督、管理人员承担相应连带责任。
6.5 考核程序
6.5.1 一般安全考核由安环部自主执行奖罚考核。
6.5.2 重大安全违纪考核需报ohs管理者代表审批。
6.5.3 死亡以上安全事故及辞退开除的考核经ohs管理者代表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执行。
6.5.4 部门参照公司要求实施本部门内部考核,也可对其他部门提出考核意见报安环部或公司相应职能部门执行。
6.6 建立部门安全风险金
6.6.1 公司每月从部门工资总额中按人均50元提取安全风险金(辅助工岗位按人均30元提取),安环部每月根据考核结果扣除或返还兑现。
6.6.2 部门发生重伤以上安全事故或损失5万元以上无伤亡事故,该部门及事故现场相关人员的当月安全风险金全额扣除(正式工参与辅助工岗位的风险考核,其他岗位辅助工不参与正式工岗位的风险考核,但事故直接或间接责任人除外)。部门需要调整关联岗位时,报公司批准后实施。
6.6.3 部门发生轻伤以上安全事故或损失1万元以上无伤亡事故,该岗位(含事故发生岗位和事故责任人所在岗位)及事故现场人员的当月安全风险金全额扣除。
6.6.4 公司安全检查发现部门有安全违章行为,除对违章人员执行考核外,对违章现场和相应班组在岗人员或工作小组成员实行责任共担考核制度。
6.6.5 对事故责任人及相关人员的考核独立于风险金之外。
6.6.6 部门根据公司要求建立内部考核分配细则,细化奖罚制度,正确引导员工重视安全工作,以避免简单地平均分摊。
6.6.7 以下情况可免除或减轻风险金的考核。
6.6.7.1 安全事故属人力不可控制因素所致。
6.6.7.2 违章人员在其他人员制止或劝说无效的情况下发生安全事故,其他人员可向安环部或相关人员举报,举报可获得相应的奖励,具体《安全生产激励制度》执行。
6.6.8 安全事故的责任性质划分由安环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严重发生意见分歧时报安全管理者代表或总经理裁决。
6.7 公司领导及部门负责人的风险考核参照各自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责任制”执行。
6.8 兼职安全员久其他人员的安全风险金参照《安全生产激励制度》执行。
6.9 部门参照公司要求和模式建立部门内部个人安全风险考核办法。
6.10 外埠子公司参照以上模式建立本公司内部安全风险考核办法。
第2篇 安全生产奖罚考核制度
为确保安全生产,根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依据市安全生产管理局[2004]14号《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实施经济处罚细则》,结合企业安全管理的实际情况。坚持严要求,严管理,明确各自的责任,使安全生产管理有条不紊的进行,经董事会研究决定,特制定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一、安全生产资金保证制度
1、项目经理(建造师)、企业负责人、安全员,除持有效证件上岗外,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遵守公司各项管理制度。
2、安全生产管理中能提出合理化建议,改善职工劳动条件,按时、按月发放农民工工资,提高工人生活饭菜质量。
3、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包括施工前的准备工作施工中的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标准。
4、企业、项目部不但要虚心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并认真整改。而且按计划参加公司例会,定期对项目部安全生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按“三定计划执行。
5、做到”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冒险蛮干。所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6、分部、分项工程,各班组要设专人负责,接受各项安全技术交底及签字手续。
7、机具、机械、临时用电设备的防护装置,每周检查一次,任何设备不得带病作业。安全警示标志,及“三宝”“四口”、“五临边”防护使用平面图形式挂于人行通道口处。
8、严格控制事故指标,一旦发生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执行。
9、积极参加省、市安全生产达标工作,被评为省级优秀项目经理,奖励项目部5万元,市级3万元,县市级1万元。
10、在行业部门日常检查中,被“黄牌”警告的、查封的、被新闻媒体暴光的,按情节分别对项目部处罚1-3万元。
二、1、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
为了确保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保障从业人员和企业财产不受损失,在日常施工前,企业、项目部必须按照国家行业标准规定,从企业工程项目款中按一定比例提取工程总造价的20%。
(1)、工程项目开工前,安全生产资金提取按建设单位拨款中,分期、分批提取。
(2)、所拨款项要专款专用。
(3)、安全设施:购买安全网、钢管、扣件等材料时,要向厂家索要相关手续;产品合格证、生产许可证等。
(4)、采用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具设备等,出租方应提供近期产品合格证、检测检验报告书,相应资料档案要随机走。
(5)、资金得到保障,企业财务科要分期分批划拨款项到项目部,采购员要严把材质和法定合格手续关,严禁假冒伪劣产品进入施工现场。
(6)、安全资金划拨到项目部,发现挪用安全生产专项款额,将对项目部按工程造价5%进行处罚。
2、安全生产劳动防护用品资金使用制度
(1)、企业从工程款中提取20%专项资金用于劳动防护用品的购买和使用。
(2)、企业共有十二个工程处,每个工程处的安全生产劳动防护用品资金要设立专用帐户。
(3)、提取劳动防护用品资金的专用项目,各工程处要做到专款专用。
(4)、购买劳动防护用品前,必须向工程处通知按照上级主管部门文件要求采购。
(5)、采购商要有相应单位资料手续,一旦出现假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一律不得使用,必须清除施工现场。
3、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专项资金落实情况
(1)、各工程处除设立专用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用品专用帐外并从提取20%安措费中再提取5%作为专项资金。
(2)、各工程处每年参加培训的管理人员中,项目经理、安全员、施工员、技术员、档案员的培训费用由工程处财务科支付。
(3)、特种作业人员参加培训的费用,也要从工程处财务科中提取。
(4)、参加培训的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都必须按时参加学习。
(5)、参加学习的人员,必须按时参加,不得有代替行为。发现代替的人员,培训费一律自负。
(6)、学习内容要做好笔记,并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4、保障安全生产的技术措施资金
(1)、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资金,用于机具机械的维修、润滑和除锈费用支出。
(2)、机具、机械的改造、革新技术研究的费用,要从专用安措费中划拨。
(3)、安全技术措施的资金要为技术革新、先进工艺的突出贡献人员给予奖励。
(4)、管理人员,从业人员提出能确保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一旦被公司采纳,将给予一定的精神及物质奖励。
(5)、安全生产技术措施保障资金,每年都要提取,企业、任何项目部不得挪用或占用。
三、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企业法人、项目经理、副经理、主管安全经理、安全员每年参加培训学习时间不得少于6学时,学习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
2、特种作业人员每年参加培训学习的时间不得少于32小时,掌握各种作业的操作规程、规范。
3、转岗换岗的职工,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为7天,公司级2天,项目部级2天,班组级3天。
4、培训内容:管理人员;掌握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各项安全生产责任。特种作业人员;掌握各工种操作规程、规范,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5、从业人员:掌握日常工作中的安全常识,学习好《安全生产法》中的规定,从业人员的权利是:有权对本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建议。
6、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7、义务:从业人员必须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服从管理,遵守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正确使用“三宝”用品。
四、安全检查制度
1、企业和各基层安全检查制度
(1)、建立项目部经理负责制的安全检查工作制度,学习《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掌握安全动态,以安全检查促进隐患的整改。
(2)、项目部接受省、市、县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企业每月检查一次,项目部每周检查一次,检查标准按jgj59-99执行。
(3)、项目经理组织每15日由管理人员、班组长参加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第一,查思想认识,看安全达标方案如何实施;第二,查安全管理制度,看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第三,查作业班组,看是否遵守操作规程,并逐项打分。
(4)、专项安全检查工作,对机具、机械设备,临时用电,脚手架项目,内业资料编写情况。
(5)、班组每天班前饭后搞好教育活动,并做好记录
(6)、负责安全检查人员做好登记和监督执行,并将检查评比结果,记录隐患整改小结。
(7)、企业在检查中考核项目经理不良行为的同时,将得分记录个人档案,作为年终评比的主要依据。
2、企业、项目部定期及日常、专项、季节性检查
(1)、企业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时间每月10日上午8:30分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参加人员:建造师、施工员、安全员、架工班长、电气负责人钢筋班负责人。
(2)、日常各项目部除成立领导小组外,每周检查一次,并且要分专项,如:临时用电项目、脚手架项目,并有记录,提出整改意见。
(3)、公司除按计划每月一次检查外(30日),10号、20号定期不定期检查。
(4)、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求建造师限3日内将存在的问题,按“三定”原则执行。
(5)、按公司年度计划组织在册安全员在节假日、夏季、秋季、冬季必须对所有项目逐项检查,不得有遗漏。
(6)、关于对“黄金周”检查时间:“五、一”前,即4月28-30检查,“十、一”前9月28-30日检查,做好民工放假工作。
3、检查规定对隐患整改处置和复查要求
(1)、公司组织检查人员的选择,要对工作认真负责,业务能力强,精明强干人员参加检查。
(2)、按jgj59-99标准中的 10大项,由8人具体分工逐项落实。
(3)、做到现场逐项落实整改日期,是哪个班组,哪个班组安排,正常时间三天完成。
(4)、检查时,谁存在问题,记录在《指令书》中,复查时逐项进行,发现未改,将停工处理,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5)、停工整改不合格将按罚款细则进行,现场处罚,达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
4、柱查隐患处理,复查的记录或隐患整改未如期完成制度:
(1)、对检查中心的隐患问题,要安排具体的项目负责人和班组负责人逐条落实。
(2)、复查时按指令书中要求整改,复查不合格的项目,要开好项目会,提出整改困难,共同解决。
(3)、机械、机具、电气、电缆等带病作业的,要求项目部马上维修或更换,消除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不足的不良习惯。
五、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1、生产安全事故处理制度: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调查 规定》。
2、按照事故类别规定:
(1)、一级重大事故,死亡30人以上,在2小时内立即报企业安全部门,企业逐级上报。
(2)、二级重大事故,死亡10人以上,29人以下,在2小时内上报。
(3)、三级重大事故,死亡3人以上,9人以下,重伤20人以上,在2小时内上报。
(4)、死亡3人以下,重伤3人以上,19人以下,重大事故为四级,发生事故单位应在4小时内立即上报。
3、发生伤亡事故或未遂事故,除及时上报外,应保护好现场,积极组织抢救伤员。急救电话:120,报警电话:110。同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4、发生事故之后,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即:
(1)、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
(2)、事故责任者没得到处理,不放过;
(3)、领导没得到教训,不放过;
(4)、职工和群众没得到教育,不放过。
5、事故调查要从生产技术、设备、管理等方面,找出原因,吸取教训,采取措施,写出伤亡事故调查报告,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6、实施事故处理报告,落实“四不放过”制度
(1)、事故发生后,除立即上报外,并由项目负责人积极组织抢救伤员,立即送往就地就近医院治疗。
(2)、由企业上报并组成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详细、认真调查。
(3)、本着“四不放过”原则,在调查中要主持公道,公开、公正、公平,防止出现徇私舞弊现象。
7、建立事故档案制度
(1)、企业发生事故后,除及时上报外,要按照《辽宁省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进行调查。
(2)、调查中严格执行《规定》中的十四项条款。
详见报告书格式(附后):
事故报告表
一 企业名称
地址
电话
二 经济类型
隶属关系
三 事故地点
四 发生时间
五 事故类别
六 事故原因
七 事故级别
八 伤亡人员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文化程度 工种 工作时间 教育情况 伤害部位 伤害程度 伤害原因
九 本次事故损失工作日 天
十 本次事故经济损失 元左右
十一
十二
十三
十四
(3)企业或项目部除要严格执行报告书内容外,必须一式8份上交:隶属单位2份、城建部门2份、保险公司2份、企业备查2份。
(4)事故报告手续:单位盖公章,材料必须真实齐全有效,叫企业档案室。
4、工伤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制度
(1) 用人单位必须为企业职工依法办理工伤保险事项、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使职工退休有生活保障。
(2) 项目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规定,各项目部依法为建筑职工参加意外伤害保险,不办理保险的一律不准开工。
(3) 意外伤害保险,按大连市建委【1999】87号文件要求,按工程总造价2‰一次性足额缴纳意外伤害保险。
(4) 当项目部发生意外伤害时,要按事故类别12小时 内保工程处。
(5) 发生事故时不得隐瞒或谎报及其他形式欺骗保险费。
(6) 事故应急预案、应急救援小组、制定专门应急救援人员。
a、0.2资质、机构与人员管理分项评分。
一、企业资质和从业人员资格
1、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找徐升)承发包生产合同(电脑)
2、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证件的复印件。(找办公室复印件)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人员、从业人员 考试卷(查找当年施工项目部证件和三级考试卷)
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1、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分公司、工程处。(图表示、电脑里有)
2、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按建筑面积配备安全员。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1万平方米以下配备一名专职安全员;1万平方米以上的工地设2-3名专职安全员;5万平方米:必须成立安全生产管理组。
第3篇 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修订及考核管理制度
1 目的
本制度确定了本公司适用于其生产活动和其它应遵守的安全责任和职业病防治责任要求,规定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修订与考核等方面,确保本公司各级领导干部、各个部门、各类人员,在其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层层负责,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修订与考核。
3 职责
公司安保部及其相关人员负责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修订与考核的相关事项。
4 内容与要求
4.1 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的制定
(1)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由安保部负责起草后交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审阅。
(2)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审阅后提出修改意见。
(3)安保部修改后下发相关至各级领导干部、各个部门、各类人员。
4.2 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的沟通
(1)安保部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应及时下发相关至各级领导干部、各个部门、各类人员并征求意见。
(2)安保部将征求的意见汇总后反馈给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
(3)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组织领导干部、各个部门、各类人员代表召开安全生产责任和职业病防治责任制修订会。
(4)安保部根据修订会结果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定稿。
4.3 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的培训
(1)安保部负责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的解释。
(2)安保部应定期组织领导干部、各个部门、各类人员对其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职业病防治责任制进行学习。
(3)每次培训学习应有学习记录。
4.4 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的评审
(1)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职业病防治责任制评审小组由分管安全的领导及人力资源部、房务部、餐饮部、工程部、财务部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2)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职业病防治责任制评审小组对已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职业病防治责任制进行评审。
(3)经评审通过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职业病防治责任制,从上至下层层互相签字实施。
4.5 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的修订
根据评审情况,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职业病防治责任制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是否具有可操作性进行修订,每年一次。
4.6 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的考核
(1)每年底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2)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的考核由安保部根据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职业病防治责任制进行。
(3)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的考核结果报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认可,年终奖惩兑现。
5 表单记录
(1)《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职业病防治责任制适宜性评审表》
(2)《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培训记录表》
第4篇 铸轧车间安全生产考核制度
为严肃车间纪律,督促车间劳保用品佩戴,减少安全隐患;为规范车间操作,提高产品质量;为规范员工行为,提高员工操作素质,车间制定考核制度。
一、安全
1、要求上班期间员工必须戴安全帽、穿工作服和劳保鞋,熔炼工在炉台上工作时戴防尘口罩、面罩,违犯一项考核责任人50元,班长连带10%。
2、操作设备不得违章操作,危险操作,若操作失误造成设备或人员伤害,每次考核责任人100元。造成工伤事故需住院治疗的,将视情况考核责任人500-1000元,班长考核300-500元。
3、员工在厂区内行走,必须做到两人成行、三人成排,排列整齐。如有违反每人每次考核50元。
二、卫生
1、个人负责卫生区域,要求干净整洁、无垃圾、无烟头、无死角,否则考核责任人50元。
2、设备卫生,要求每个班次必须清洁一次,无灰尘,否则考核责任人50元。
3、公路卫生和厕所卫生由零点班和白班负责,在零点班和白班下班前必须把公路卫生和厕所卫生清理干净,否则一次考核50元。
4、每次换辊,清理负责轧机的地沟卫生,无垃圾,否则考核50元。
5、当班期间,轧机槽子内无烟头、无毛毡、无废铝渣,流槽内无异物,否则一次考核50元。
6、与工作场所小便,行为可耻,发现立即待岗处理。
三、熔炼炉
1、自产废料,合金等标示明确及时装炉消化,对未及时装炉消化班组每次考核100元。
2、冷轧废料进入,检查重量和合金,进行标识,并在炉台上摆放整齐。若发现检查过程失控,考核责任人100元。
3、装炉备料,要求炉料干净、无污染、无异物,废料合金准确、重量准确,否则考核责任人100元。
4、装完炉,检查炉盖下毛毡完好情况,炉门关闭严密情况,杜绝火焰外窜烧损炉门、炉盖现象,否则考核责任人100元。
5、倒炉完成后,及时将静止炉虹吸箱口用毛毡密封,防止热量散失,否则考核50元。
6、化料,及时调节燃气比例,杜绝浪费燃气现象,否则考核责任人100元。
7、熔炼炉铝水温度测量不及时,导致温度超高,视情况考核熔炼炉责任人和熔炼主操,若该炉产品晶粒度和低倍质量合格,考核熔炼炉责任人100元,熔炼主操50元;若该炉产品报废则考核熔炼炉责任人200元,熔炼主操100元,班长50元。
8、人为调整合金成分,导致合金成分超标,视情况考核。若冲淡后最终轧机取样合格不做考核;若轧机取样不合格,产品可以让步放行时,考核熔炼主操100元,若产品改制或报废考核熔炼主操200元。
9、因装废料合金混乱,导致合金成分超标,视情况考核。若冲淡后最终轧机取样合格不做考核;若轧机取样不合格,产品可以让步放行时,考核责任人100元,熔炼主操和当班班长各考核50元。若导致产品报废考加倍考核。
10、熔炼炉在点火化料后,要及时观察炉料的融化情况和火焰的燃烧情况,并及时调整火焰。在炉料化平后及时搅拌,并保证在炉料化透前完成3遍搅拌过程,每次搅拌不能低于5分钟。发现一次不按规定执行考核责任人50元。
11、废料添加必须按照比例添加。发现一次不按规定执行考核责任人50元。
12、搅拌、扒渣不及时,不干净、不彻底,考核责任人100元。
13、熔炼炉精炼,每次不少于10分钟,气泡不能太大、精炼认真细致、否则考核100元。
14、倒炉时,必须及时清理熔炼炉炉眼,熔炼炉要做到大流倒炉,每炉控制在30分钟之内,因炉眼清理不及时造成炉眼很小,延长倒炉时间考核熔炼炉责任人100元。人为故意拖延导炉时间考核责任人200元。
15、非设备原因造成化学成分或熔炼温度不在工艺范围内强行倒炉,每次考核责任人100元,造成断板考核责任人300元。
16、倒炉时,要在规定温度和规定时间范围内,静止炉液位不低于180mm-220mm,发现一项不按规定执行考核100元。特殊情况除外。
17、倒完炉后及时清理炉眼及流槽内渣子,堵炉眼时要彻底,炉料化平后不能因堵塞炉眼不彻底跑铝,发现一次视情节严重考核责任人200-500元。
18、轧机拔板后,轧机主操保证静止炉流眼堵死,无铝水外溢凝死流眼,导致停机时间延长,视情况考核责任人100-200元。
19、配料时,添加剂必须扒开纸箱,用铁锹将添加剂加入,不得整箱加入炉中,确保炉料干净,发现一次不按规定执行考核责任人100元。打渣剂和覆盖剂必须用铁锨均匀抛洒,否则考核责任人50元。
20、熔炼炉扒完渣后,及时把渣中大块铝快挑选出,然后对灰渣中小块铝进行筛选发现一次不按规定执行考核责任人100元。
21、熔炼炉熔炼过程执行熔炼时间规定,非设备和燃气因素推后进程时间,一次考核100元。
22、杜绝随意搬动添加剂、混乱添加剂现象,发现一次考核100元。
23、添加剂要分区摆放整齐、并保持添加剂干净、清洁,上面无杂物、废纸箱等。如有违反每次考核所负责班组100元。
24、每次转合金前,必须倒干熔炼炉铝水并清理熔炼炉,合金转换前不允许在熔炼炉添加添加剂,否则考核责任人100元。
25、中频铝水包在使用后必须放到制定位置,以方便铝水出炉。在铝水出炉后再使用吊钩秤对铝水称重,不允许先挂吊钩秤再倒铝水。发现一次不按规定执行考核责任人50元。
26、废料添加必须在卡片上标注好废料等级、装盘废料的盘号或桶号。并把废料标示卡钉在卡片的最后一页上。发现一次不按规定执行考核责任人50元。
27、熔炼炉及静止炉必须及时清炉以保证炉体的容量。熔炼炉熔炼必须保证在22吨料以上,静止炉要保证容量在20吨以上。如有达不到标准的将考核责任班组熔炼主操300元,班长连带50元。
28、装炉之后废料盘、料桶,及时清理出车间。交接班时炉台上不允许有空的托盘和料桶。发现一次不按规定执行考核责任人50元。主操连带责任进行考核20元。
29、熔炼倒炉后要保证熔炼炉剩料在2吨以下,不允许提前倒炉,剩料太多。以节省天燃气,降低生产成本。发现一次不按规定执行考核熔炼主操50元。
30、以后熔炼副操也纳入考核制度,望各班组熔炼副操协助主操管理好各班熔炼炉。
四、轧机
1、1#2#除气箱每四个小时扒渣一次,扒渣不干净或不按照工艺执行的每次考核50元。3#--6#除气箱在每次切卷前扒渣一次,扒渣不干净或不按照工艺执行的每次考核100元。
2、过滤箱、除气箱、搅拌箱设备卫生必须保证每班清理一次,否则一次考核50元。
3、生产过程中火枪喷涂要使用延迟火并将火焰尽量调小一点,确保不粘辊为目的。发现一次不按规定执行考核责任人50元。
4、未及时发现除气箱异常、转子异常,记录和反馈,导致产品让步放行,考核轧机主操100元,若产品报废按照每吨产品50元对轧机主操进行考核。
5、未及时发现钛丝机供给异常,导致产品晶粒异常,若产品改制考核轧机主操100元,若产品报废按照每吨产品50元对轧机主操进行考核。
6、未及时发现静止炉、除气箱、过滤箱保温异常,加热棒损坏严重,导致铝液温度低,加枪烘烤,考核责任人100元。若反馈后电器维修不到位,考核电器责任人100元,若因此导致产品报废,考核按每吨产品50元考核责任人。
7、搅拌箱在扒渣前,必须把转子升起后,才能扒渣。对未升起转子扒渣的现象,每次考核责任人50元。导致转子断裂需更换转子的,每次考核责任人至少200元。
8、每次立板,必须更换过滤片,过滤片安装严密,压框压实,否则考核轧机主操200元。拔板后及时将废过滤片和压框清走,否则考核轧机主操50元。
9、当班期间,产品出现缩边、多肉、粘辊、松卷、热带等缺陷,按每吨成品50元考核轧机主操。
10、板面质量和板型差,未及时调整和及时反馈,考核轧机主操50元。造成废品的,按每吨50元进行考核。
11、操作不当导致切小卷,按每吨成品50元考核责任人。
12、将水溅到卷上,导致产品氧化腐蚀,按每吨成品50元考核责任人。
13、操作失误导致铸嘴破损,考核责任人100元。
14、轧机的安全警示牌固定位置摆放,禁止损坏,否则考核100元。
15、成品卷摆放整齐,靠料架南侧对齐,否则考核责任人50元,班长20元。
16、每次倒炉前必须清理静止炉流眼,保证供流稳定,发现流眼缩小,考核轧机主操100元。若因静止炉流眼打不开供流不足而导致拔板停机,将考核该轧机的三班主操每人500-1000元。三班班长200-500元。若因流眼打不开导致长时间停机(24小时以上)三班主操将待岗处理,三班班长考核1000元。
17、每次立板,必须记录辊缝、铸轧区、开口度等参数,否则考核轧机主操50元。
18、每次换辊前后,清理出口导辊粘铝,清理牌坊和盖板油污,否则考核轧机主操100元。
19、立板成功后安装冲钛导流管,安装位置在流槽底部,安装要牢固不能有旁流,发现一次不按规定执行考核责任人100元。
20、立板后,必须将热电偶放置好,保证温度相差不到2度,否则考核50元。
21、生产过程中整个流槽要用纤维毡和流槽盖板全部盖严,避免铝液温度散发和吸气,发现一次不按规定执行考核责任人50元。
22、吊具在使用后必须放到指定位置,不能随处乱放,每发现一次将考核50元。
23、在行车行走过程中,不允许坐在吊具上,人与行车相距10米以内,否则每次考核100元。
24、在切卷后当班必须将试片送至化验室检验,并在交接记录本上记录好送试片的时间、看试片的时间、2小时以内反馈质量情况如何,发现一次不按规定执行考核责任人50元。如因质量问题导致切废按每吨50元进行考核。
25、倒炉后,轧机主操必须及时取样分析,保证自己生产的产品成份合格,倒完炉后1.5小时内必须送样分析,未及时送样分析的每次考核100元。如因成份不合格并未及时调整的导致切费卷的按每吨50元进行考核。
26、搅拌箱转子,除气箱转子、套筒等更换后,必须有书面报告上交办公室,以方便统计机物料的使用情况。发现一次不按规定执行考核责任人50元。
27、轧机在调整质量或拔板、立板时切小卷时,当卷重超过一吨时,必须进行打包或用焊好,防止松卷。并书写好合金成份、重量等,以方便熔炼炉及时消化装炉。发现一次不按规定执行考核责任人50元。、
28、拔板、立板所产生的槽锭,必须标记好合金成份,并保证槽锭干净,没有纤维毡等杂物。槽锭要称重并标记在槽锭上,如实反映到交接记录本上,发现一次不按规定执行按每块槽锭50元进行考核。
29、静止炉精炼,精炼时间每次不少于20分钟,气泡不能太大,合理使用四氯化碳,精炼认真细致、处处精练到位,精炼完成后要静止15-20分钟后再将渣子拔出。否则考核100元。
30、车间内劳动纪律必须加强,如发现吸烟、玩手机、睡岗等现象。每次考核责任人500元。班长连带50元。
31、轧机主操及时观察板面质量,杜绝挂铝、磨咀子、炭黑条纹现象发生,如因挂铝等现象调整不及时造成改制家用箔的,将考核轧机主操200元。
32轧机主操在切卷时,一定要按照轧机操作规程操作,杜绝出现松卷现象。在吊卷时要检查好成品卷打包是否牢固、焊接是否结实,如发现松卷现象将视情况考核责任人100元。
33、切卷后,成品卷上必须标注好卷号、合金、重量、班组等。要用方块字体标记清楚、字迹工整,重量准确。发现一次不按规定执行考核责任人50元。
34、在液化气使用完成后,及时把空瓶推走更换新瓶。禁止给下班留下空瓶。发现一次不按规定执行考核责任人50元。
35、除气箱扒渣所形成的铝渣由白班及时清走,在铝渣上标注好合金成份,并及时将送铝渣的工具(如垃圾推车、压力小车等)取回,不能放在熔炼炉料场上不管。发现一次不按规定执行考核责任人50元。
36、轧机上的垃圾推车已经编号。相对应轧机机台的垃圾推车必须放置在行星减速箱的北侧,并在垃圾多的情况下及时清走垃圾。发现一次不按规定执行考核责任人20元。
37、人为损坏劳动工具和原辅材料,发现一次视情况考核100-300元。
38、拔板后不关闭氮气供给,考核轧机主操50元。换辊时不关闭氮气供给,考核轧机主操100元。班长连带50元。
39、轧机交接记录本、点检记录、随行卡片、跟踪记录本等必须认真填写,并且要填写齐全、不要有漏填、忘填现象,要求字迹工整、干净。否则每次考核轧机主操20元。
40、调辊缝错误,未检查核实,立板导致板型差,考核轧机主操100元,班长50元。
五、 中频炉
1、中频炉添加废料时,分析废料要认真、仔细,保证成份合格。否则每炉考核中频炉主操100-200元。
2、中频炉装炉、出炉铝水、铝渣重量要准确,否则每炉考核中频炉主操50元。
3、中频炉倒完炉后及时清炉,要做到每炉清炉一遍。发现一次不按规定执行考核责任人100元。
4、倒完炉后要及时备料,特别是交接班时,必须给下班备好料。否则每次考核50元。
5、在中频炉存有除气箱、过滤箱铝渣、铝灰槽锭时,必须做到每熔次添加两块槽锭,及时消化槽锭。否则每炉考核中频炉主操50元。
6、铝水包在使用后,必须放到指定位置,发现一次不按规定执行考核责任人50元。
7、中频炉在称重铝水时,必须先倒铝水然后才能挂上吊钩秤,称重铝水。发现一次不按规定执行考核责任人50元。
8、中频炉铝水出炉时,必须保证铝水温度。若导致铝水包凝铝严重。每次考核200元。
9、必须保证渣中铝挑选干净,否则每发现一次将考核中频炉助手50元。
六、电钳工
1、设备负责人每天要对设备进行巡检,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对于没有在巡检过程中及时发现设备存在问题而导致设备发生故障停机的,视设备损害情况,给予当事人50-100元的罚款。
2、设备负责人要对设备定期润滑保养加油,因缺油导致设备损坏的视设备损坏情况给予责任人50-200元罚款。
3、工段负责人要认真安排完成好车间工段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如按时完不了的对工段负责人给予50元处罚;
4、配电柜内接线螺丝松动,虚连打火,电源线控制线破损绝缘损坏打火,引起故障停机的给予责任人50元处罚。
5、用电设备,如天车、各电机等的滑线,电源线因维护不当,不及时,导致碰伤,烫伤,引起设备断路,短路,接地等故障的给予责任人50元处罚。
6、各设备上的电机因维护措施不当或保养不到位造成电机绕组烧坏,接地,直流电机碳刷着火,轴承缺油烧坏,轴承间隙过大,扫膛未及时发现造成烧毁电机事故的,按接电功率大小给予处罚。11kw以下的罚款20元,11kw-30kw的罚款50元,30kw以上的罚款100元。
7、天车各控制器,控制屏内各接触器,触头因长时间使用,触点损坏严重而未及时更换,造成停机,停产事故的给予责任人100元罚款。
8、中频炉,电源线,铜排,母线,卡子因维护不到位,更换不及时造成母线燃烧,铜排烧损严重的罚款50元。
9、天车限位开关,安全开关失灵,没有及时检查出来未造成安全事故的罚款50元,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罚1-6个月奖金。
10、保持各生产设备电气元件的完好。如电流表,电压表,转速表等损坏的及时更换,因更换不及时影响生产的罚款20元。
11、保持车间照明,应急照明的正常使用,因照明原因影响生产的罚款20元。
12、在检修作业中,因工作失误造成接线错误,设备损坏致使设备无法正常运转,影响生产的罚款50元。
13、车间配电柜内重要元器件如直流调速装置,变频器,plc等维护不当,如过脏过潮,进水等等造成损坏的,视情况给予50-200元罚款。
14、配电室,主控室门窗不严,消防器材不全或失效,各检修盘控制柜内线路太乱,卫生太脏,柜子门无法关严的,对责任人罚款20元。
15、各责任人必须保证设备用设备的正常运行如备用泵,不能保证的罚款50元。
16、各维修值班人员因简单故障处理不了的,设备未修好之前一律不准走,并视情况给予50-100元罚款。
17、因检修质量出现问题而影响生产的对检修负责人50元处罚。
18、设备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电工没有及时发现的对责任人进行50元处罚。
19、电工在检修过程中更换的所有电器配件一定要及时收回建账入库,由厂里统一处理,对于不按此执行随意乱扔的发现一次罚款50元。
20、值班室卫生要每天保持干净、整洁,不准有杂物、灰尘。发现一处不干净的罚款20元。
21、电工人员手机上班时间保持开机,做到有事随叫随到,如按时到不了的罚款50元。
22、电工在工作过程中因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造成安全事故的,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100-500月罚款,情节严重的调离工作岗位。
23、工作过程中一律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操作,不按规定的罚款50元。
24、交接班记录,检修记录一定要认真填写,填写不规范或不按时填写的罚款50元。
25、交接班一定要认真交接,工具设备卫生要交接清楚,并做好记录,接班签字后出现问题一律由当班人员负责。
第5篇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考核制度
安全教育是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公司负责人、生产管理人员和生产工人安全素质,防止不安全行为的重要途径,是预防事故和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的重要措施,是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第一条 安全教育的内容:
(1)安全法制教育
安全法制教育是通过学习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制和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从而达到强化员工安全意识的目的。
(2)安全知识技能教育
安全知识技能教育是以提高员工安全技术素质为目标的。内容包括消防安全、防尘防毒、电气安全等,其中操作技能、如何防止事故的发生是主要内容。
第二条 安全教育的方法:
(1)营造安全生产氛围
通过墙报、标语、安全标志等方式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先进经验以及事故教训,营造浓郁的安全生产氛围,起到感染和潜移默化的作用。
(2)组织安全活动
公司通过组织诸如安全知识比赛、安全操作技能竞赛等活动,在班组或车间之间形成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3)安全培训
在安全培训方面,公司主要通过在会议上讲授安全技术知识与管理知识,分析事故案例以及生产现场具体示范操作要求等途径,使员工较系统地掌握安全理论知识和安全实际操作能力。
第三条 安全教育的具体形式:
1、新员工入厂三级安全教育
实行新员工入厂三级安全教育,三级安全教育指的是厂、车间、班组安全教育。对新进公司的人员(包括临时工、副业工、外单位调入人员、培训实习人员、外单位在生产区域施工或长期作业人员)都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
厂级安全教育由总公司负责,侧重法制教育,以增强员工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和安全意识,时间必须达到42学时,内容包括:
(1)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生产的意义。
(2)安全生产法规,重点是安全生产方面的法规。
(3)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4)通用的安全技术、职业卫生基本知识,主要有防火防爆、火灾扑救和火场逃生、防尘防毒、防腐蚀、防泄漏、电气安全、机械安全、触电等。
(5)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生产、包装、储存、装卸、运输和废弃物处置的安全事项,企业生产中主要的危害因素及安全防护措施,重大危险源的状况,安全防护的重点部位。
(6)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典型事故案例。
车间安全教育由车间负责人组织实施,侧重与车间生产制度、生产工艺、安全防范知识、应急救援的程序和方法,时间必须达到20学时,内容包括:
(1)本车间安全生产制度,安全生产要求。
(2)车间的安全生产状况,生产工艺及其特点,生产中的危害因素及安全防护措施,安全防护的重点部位。
(3)车间发生事故时的应急救援措施,典型事故案例。
班组安全教育由班组长组织实施,侧重与各个岗位具体相关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安全职责,时间必须达到10学时,内容包括:
(1)本班组的安全生产制度,岗位安全职责,劳动纪律。
(2)本班组的安全生产状况,生产特点、作业环境、设备状况、消防设施、危险部位及其安全防护要求,岗位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事项,隐患报告方法。
(3)班组特别是本岗位生产中的危害因素及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个人防护用品的性能及正确使用方法,岗位操作安全要求,作业场所安全要求。
2、变换工种或离岗后复工的安全教育
员工变换工种调到新岗位工作,对新岗位而言还是新工人,并不了解新岗位有什么危害因素和安全操作要求,所以在上岗前还要接受安全教育,车间内跨班组调岗的要进行班组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10学时;跨车间调岗还要进行车间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和班组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10学时);离岗(病假、产假等)时间较长,对原工作已生疏,复工前要进行班组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10学时。
3、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
公司的特种作业人员主要有锅炉工、压力容器操作工、电焊工、电工、行车工、氨站操作工、装载机司机等等,这些人员都是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的。但是仍需不断地通过安全教育来增强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提高他们的安全技术水平。
4、企业负责人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
企业负责人是企业生产经营的决策者、组织者,也是企业安全生产的责任人,安全管理人员具体负责企业安全生产的各项管理工作。对此类人员每年至少要进行一次安全知识教育和考核工作,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5、企业其它职能管理部门的安全教育
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职能部门和生产车间的负责人和班组长是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人,所以他们都应接受包括安全生产法规、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本部门本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管理和职业安全卫生知识、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及有关事故案例在内的安全教育。对他们的安全教育由公司负责实施,每年学习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第四条 对事故责任者及违章冒险作业者、严重违犯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者,要根据情节,由所在部门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总结经验,吸取教训。
第五条 凡进行小修、中修、大修和日常特殊检修,都必须进行检修前的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并做好记录,做到教育面达100%。
第六条 安全教育考核管理:
(1)新车间员工进公司上岗前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厂级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分配到车间后进行车间安全教育,再次合格后进行班组安全教育。只有厂级、车间级和班组级安全教育考核都合格后才能上岗。
(2)变换工种或离岗后复工的员工同样要考核合格后才能重新上岗。
(3)特种作业人员须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能上岗。
第七条 在搞好上述教育的同时,做好事故案例、现场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工作,不断丰富安全技术知识,提高操作技术水平和处理事故的应变能力,员工每年得安全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第八条 处罚
(1)公司各个科室部门负责人要认真督促和开展安全教育工作,对不落实安全教育工作的相关负责人处100元罚款,并处其所在部门200元罚款。
(2)对无故不参加安全教育学习及考试不合格人员处100员罚款。
佛山三水金鹰无机材料有限公司
二零壹壹年八月二十六日
第6篇 通防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考核细则
1、每少参加安全学习或培训一次罚款50元。
2、每少参加安全活动一次罚款100元。
3、包保区域卫生检查一处不合格,每处罚款100元,以此累加。
4、包保区域质量标准不达标,一处不合格,视质量标准给予100-500元的罚款。
5、分管职工“三违”的班队长每人次加罚100元。
6、班队长以上管理干部,进“三违”学习班加罚200元。
7、班队长以上管理干部“一般三违”加罚200元。
8、班队长以上管理干部出现轻伤,按公司制度执行。
9、班队长以上管理干部出现重大非人身事故作以上取消一切考核资格。
10、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每月考核一次、罚款从绩效工资中扣除。
第7篇 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范本
1、进场作业前必须签定《劳务合同》及《安全生产协议》,签定职工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以及“三级教育登记卡”,否则每缺一项罚50元。
2、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戴合格的统一式样的安全帽以及上岗胸卡,每发现一人次不符合规定发50元
3、严禁班前、班中饮酒上岗,发现一人次罚100元,责令回家休息。
4、在施工现场打架、闹事责令该作业队停工整顿,罚1000元。
5、特殊工作必须持证上岗,吊机及龙门架的操作人员应固定,未经培训(没有证件)发现一人次罚50元。
6、施工现场应悬挂各类安全警示牌以及各种机械工种操作规程牌,应有消防器材,没有做到罚100元。
7、严禁穿拖鞋、高跟鞋、光脚、光膀子上岗作业,否则每发现一人次,罚50元。
8、材料堆放、施工道路、龙门架、施工用电、脚手架搭设、环境卫生等必须严格按照施工方案施工。
9、不服从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对安全检查出来的问题不及时整改,给予罚100元。
第8篇 安全生产制度考核制度
1、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季度对项目部安全生产状况检查评定一次,标准以100分为基准分,采用扣分制。作出总结,以指导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工作。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扣40分:
⑴、 未按规定成立安全生产领导机构的。
⑵、 无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工作的。
⑶、 主管生产的领导不直接负责领导和指导安全生产工作的。
⑷、 未制定安全生产制度和实施办法的。
⑸、 人为因素造成重大事故,直接经济损失超10万元的。
⑹、 人为因素造成重伤或死亡的。
⑺、 发生重大事故隐瞒不报的。
3、 下列情况之一的,扣20分:
⑴人为因素造成事故,直接经济损失满1万不满10万元。
⑵人为因素造成事故:导致人员受轻伤。
⑶对重大事故以下等级隐瞒不报或虚报。
⑷事故发生后,未对当事人做出处理意见。
⑸接到整改通知后,不按时限或要求整改。
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扣5分:
⑴违章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及剧毒物品。
⑵未经批准将车借给他人。
⑶班组未按规定指定安全员。
⑷领导违章指挥一次。
⑸人为因素造成事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1万元。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扣2分:
⑴未进行安全生产活动。
⑵班组安全检查、学习无记录。
⑶无操作证的人员在特殊工种岗位上长期独立操作。
⑷按规定要上报的各类安全月报表、资料、文件、报告,未报或超时三天上报。
⑸规定要派人参加的各类安全生产活动、会议,缺席1人次。
⑹特殊工种班组,缺少集中安全学习记录。
⑺事故处理、安全学习等原始资料不全。
⑻职工违章操作未造成事故的。
⑼违章存放一般易燃品。
⑽上级单位或公司检查时,发现隐患。
⑾通过反映、上级查询才报告的各类事实、隐患。
⑿防火设施不完善。
6、公司每季度对项目部安全生产考核内容,以100分为基准分,采用扣分制,考核结果纳入每季度目标管理检查,兑现奖惩。
㈠安全生产制度满分16分,做不到一项扣4分。
1)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否分健全并任职执行。
2) 专(兼)职安全员配备情况执行如何。
3) 安全生产的“三同时”执行如何。
4) 安全生产计划编制,执行得如何。
㈡安全教育满分24分,做不到一项扣4分。
1) 安全生产教育制度的制定和落实是否由记录。
2) 新进人员和岗位调动人员三级教育是否有记录。
3) 特殊工种的安全教育是否有记录。
4) 有一人不熟悉本工种安全技术规范或操作规程。
5) 安全生产例会是否有记录。
6) 各级技术人员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按规定进行得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
㈢安全技术满分35分,做不到一项扣5分。
1) 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是否完善。
2)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是否完整、及时。
3) 主要安全设施是否可靠。
4) 各种机具、机电设备是否安全可靠。
5) 防水、防火、防尘、防毒、防爆、防暑、防冻、防盗措施是否妥当。
6) 安全技术交底是否及时和全面。
7) 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及其他防护用品和设施是否妥当。
㈣安全检查满分16分,做不到一项扣4分。
1) 安全检查制度是否坚持执行。
2) 是否有违纪、违章现象。
3) 隐患处理情况。
4) 交通安全管理情况。
㈤安全业务工作满分9分,做不到一项扣3分。
1) 记录、台帐、资料、报表等管理。
2) 安全事故报告、事故预测和分析工作是否开展。
3) 竞赛、评比、总结工作情况。
7、项目部每月对工区(班组)考核内容,以100分为基准分,采用扣分制,考核结果纳入每月项目部目标管理检查,兑现奖惩。
㈠作业前检查满分40分,做不到一项扣4分。
1) 班前安全生产会是否召开。
2) 每周一次得安全活动是否坚持。
3) 安全网点活动开展情况。
4) 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落实。
5) 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掌握情况。
6) 作业环境和作业位置是否清楚并符合安全要求。
7) 机具、设备准备情况。
8) 个人防护用品是否符合要求。
9) 主要安全设施是否可靠。
10) 有无其他特殊情况。
㈡作业中检查满分30分,做不到一项扣5分。
1) 有无违反安全纪律现象。
2) 有无违章作业现象。
3) 有无违章指挥现象。
4) 有无不懂、不会操作现象。
5) 有无故意违反技术操作现象。
㈢作业后检查满分30分,做不到一项扣7.5分。
1) 材料、物资整理情况。
2) 料具和设备整顿情况。
3) 清扫工作完成情况。
4) 其他问题解决情况。
8、如发生各种特大事故及影响重大得事故,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专项研究解决。
第9篇 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与奖惩制度
为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和工作目标,减少和杜绝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公司安全、健康、快速、协调发展,依据公司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和工作目标,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内容
(一)控制指标
控制指标有:各类事故起数、伤亡人数;一般机械、设备事故,轻伤负伤率;火灾事故,交通事故以及职业病等。主要内容是:(1)事故死亡人数控制指标
不突破下达的死亡人数控制指标。
(2)重特大事故控制指标
1、不发生一票否决的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
2、其他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的起数,不突破下达的指标。
(3)上访和治安事故
不突破下达的指标。
(二)工作指标
工作指标有:安全生产例会,安全生产教育,重大事故隐患监控和安全专项整治,安全生产投入,事故报告和应急组织,安全档案管理,工作创新等情况,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安全设施、安全标志、安全警示的设置率,安全隐患整改率,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率等。
二、考核方法
(一)考核采取日常监控评价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日常监控评价由每季控制指标完成情况监控和日常对工作目标落实情况的检查组成。
年终考核由实地考察考核和综合考核组成。
(二)考核分值计算。根据安全生产工作监控考核评价标准,总分100分计算,其中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为40分,工作目标为60分。考核采用逐项扣分办法,每项扣分直至该项标准分扣完为止。
(三)考核结果的档次划分,考核结果分为“突出、比较突出、一般、较差”四个档次。总分60分以下的定为“较差”;69-79分定为“一般”;80-89分定为“比较突出”;90分(含90分)以上的定为“突出”。
本办法使用于对公司各车间完成年度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和工作目标的考核。
第10篇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考核办法与奖罚制度
1 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考核方法和奖罚措施。
本标准适用本公司所施工的项目部。
2 引用文件
《关于调整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奖优罚劣办法的通知》6/1998
《安全生产奖罚实施细则》
3 管理内容
3.1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考核
3.1.1 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由公司(分公司)经理、安全科负责考核,考核的依据为本年度的安全检查记录和伤亡事故记录以及在外部检查中获得的荣誉。
3.1.2 班组及施工工人由项目经理,现场工程师,施工员进行考核,考核依据为:是否做到遵章守纪。
3.2 奖罚措施
3.2.1 对在年度考核中被评为先进项目部的或在各次安全大检查中获得各种荣誉的依“奖优罚劣办法”进行奖罚;对在各次大检查(或抽查)中违反有关规定的按“实施细则”对项目部进行处罚。
3.2.2 对在年度安全生产考核中获得优秀的班组给予“先进班组”荣誉称号,附带适当物质奖励,对在各次大检查或抽查中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按“实施细则”进行处罚。
第11篇 通防区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考核办法
一、考核目的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单位对各班组和每个职工所规定的在他们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工作应负的责任。
二、考核范围
通防区领导干部、班队长和每位职工。
三、考核办法
1.本办法依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及集团公司、神源煤化工和区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制度。
2.办法适用于通防区各班组和个人的安全生产责任的考核。
3.管理干部、班队长和个人安全生产责任制,必须落实到位,并实行一级对一级负责;实行签订班组安全生产责任和个人保证书。自签定之日起,安全生产责任生效。
4.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实行分级考核的办法;即:单位主要领导对分管领导进行考核,分管领导对分管班组进行考核、班组长负责对本班组工人进行考核。
5.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主要对“人、机、环境”等三方面进行考核,“工伤事故情况”是安全情况的重要标志。
6.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每月进行一次
7.考核结果是对班组和个人安全性的一个评价,考核中出现的问题要追究安全责任。
8.对个人的考核共分三个等级,即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90分以上为称职,80-90分为基本称职,80分以下为不称职)。每次考核应有考核统计表。
四、奖罚
1、年度内每次考核都称职的班组和个人都可以参与五好班组、先进个人的评比。
2、第一次考核基本称职的班组和个人,除对此进行批评教育外加处罚,并要求限期达到称职。(班队长以上领导干部罚款500元,职工不称职的每人罚款300元)。
3、三次考核仍然不称职的领导干部交公司处理,班队长视情节轻重给予撤职、调换岗位、职工给予加倍罚款。
4、由于责任过失重大非人身事故者,除矿处罚外,单位将追究其个人责任。
第12篇 某某公司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
为了不断提高职工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和自我保护意识,防止违反劳动纪律和违法失职行为,维护正常秩序和促进安全生产,经公司办公会研究决定,执行以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一、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公司将给予记功、授予奖品或奖金等。
1.防止或挽救事故有功,使国家和人民利益免受损失的。
2.爱护、节约国家财产有重大成绩的。
3.同严重违法行为坚决斗争,有显著成绩的。
4.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护正常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有显著功绩的。
5.能及时发现设备、安全存在重大隐患,并及时报告,处置得当。
二、公司职工玩忽职守,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使生命财产造成损失的,经批评教育不思悔改的,应分别给予行政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留用察看、开除处分或经济制裁。情节严重的,应负刑事责任。
三、公司安全生产奖罚规定
1.对发生事故的处理
1.1轻伤事故。公司发生轻伤事故后,对发生事故的车间、罚款1000元,对班组长、责任人均罚款200元,主管公司安全生产的副总罚款500元。
1.2重伤事故。发生重伤事故,由集团安全法规部负责调查处理,写出事故调查报告,集团内部进行通报。对发生事故的单位领导班子(经营层)扣罚年薪5%,事故所在工段、车间负责人罚款2000元,班组长罚款500元,同时按责任的大小给予行政处分。
1.3工亡事故。发生工亡事故,由集团分管领导组织有关部门调查处理,与当地政府部门共同调查形成事故调查报告,集团内部进行通报。对发生事故的单位领导班子(经营层)扣罚年薪20%,事故所在工段、车间、队负责人罚款3000元,安全主管、班组长罚款1000元。罚款交集团总部,情况恶劣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4重大设备事故。由集团分管领导组织有关部门调查处理,由技术中心写出事故技术分析调查报告,安全保卫部依法追究责任。
造成直接损失1万元以上的 10万元以下的,视情节追究设备岗位主管人员及设备技术人员的责任,罚款1000元-10000元,写出深刻检查,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待岗、除名等行政处分。
造成直接损失 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要追究主管设备副总或工程师的责任。罚款1万元-2万元,主管设备的人员及技术人员罚款1000元-10000元,岗位巡检工罚款500元,视情节再给予行政处分。
造成直接损失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追究企业领导班子的责任,同时领导班子(经营层)处罚5万元-10万元,主管设备的副总和工程师罚款5000元,主管设备的技术人员罚款2000元。视情节追究法律责任及行政处分。
1.5火灾及被盗事故。对发生在企业内部的火灾及被盗事故,由企业主管领导负责组织协调当地公安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立案标准为一万元以上的被盗和火灾事故。发生事故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按调查结果,视情节赔偿经济济损失或承担部分经济损失,其它责任者视情节给予罚款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2.实现安全生产的奖励
2.1生产和辅助车间当月安全生产无人身事故和责任设备事故,可获安全奖金人均50元,安全主管可获奖金200元。
2.2全年未出重大责任设备事故及工亡、重伤事故,分管经理和安全委员会成员年终可获得1000元奖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