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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9 查看人数:27

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第1篇 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为明确各级各部门工作职责,切实抓好我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矿地质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上级主管部门和集团公司相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矿地质灾害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矿长职责:全面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是处理灾害事故的全权指挥者,制定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作战计划。

2、总工程师职责:负责对易发、诱发地质灾害的范围、类型进行摸底调查,在发生灾害时担任技术指导和组织协调抢险救灾工作。

3、生产副矿长职责:负责组织抢险救灾人员的调派和在处理事故时,协助总指挥工作,负责所分管范围的事故处理工作及人员调配等。

4、安全副矿长职责:负责日常地质灾害的检查工作和发生灾害时人员的安保工作;根据批准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负责对救护工作和入井人员的控制,实行有效的安全监督。

5、机电副矿长职责:在处理事故时,协助总指挥工作,负责所分管范围的事故处理工作及事故区域所需的停送电指挥工作。

6、通风副矿长职责:按照指挥部命令,负责改变矿井通风系统,掌握主要通风机的工作状况,组织完成必要的通风工程,并执行有关的其它措施。

7、地测副总职责:负责本矿地质灾害监测防治的责任人,主要负责全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制定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地质灾害各种制度,组织突发性地质灾害调查,确定应急治理方案,定期上报地质灾害监测和治理资料等。地质灾害防治应急分队职责:按照指挥部命令,组织实施抗灾抢险、营救和保护群众、物资转移等抢险救援工作。

8、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监测小组(防治水中心)职责:负责配合领导组做好矿区范围内各类地质灾害(山体滑坡、道路塌陷、地表塌陷、泥石流、坝体垮塌、采空区裂缝等)的监测、预警预报工作,对矿区重点监测任务要落实到人,实行定点、定人、定时监测,每次监测要认真做好记录,如出现异常现象,要在最短的时间内迅速上报监测结果,在无任何异常现象的情况下,进行日常记录,定期上报领导组。

9、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调度中心)职责:⑴在接到报警信号时,保证迅速、准确地向报警人员询问事故现场的重要信息。⑵事故发生后负责通知指挥部成员和各专业行动组成员。⑶及时传达指挥部的命令。⑷掌握现场救援情况,并向指挥部报告。⑸做好详实记录。

10、机运中心职责:负责供电系统的安全,做好供电设备的防灾、防雷、放风暴等工作。根据指挥部的命令,负责调整矿井主要通风机运行状况,及掌握矿井的停、送电工作,并完成其它有关的任务。

11、生产技术科职责:负责准备好必需的图纸和资料,并根据指挥部的命令完成救灾的技术准备工作。

12、瓦斯防治中心、通风队职责:负责矿井各种气体、温度、风速、风量的检查,组织完成对通风设施破坏后的完善,抢救遇难人员的工作。

13、信息技术科职责:负责保证各地点通讯畅通。

14、安检科、综合部职责:负责根据查清井下人数,负责保证遇难人员妥善安置,保证救灾人员生活供给,组织对地质灾害发生后的人员转移等抗灾抢险的工作。

15、供应部门职责:做好抢险救灾的物资筹备、贮存;及时准备好必要的抢险器材和车辆,并根据指挥部的命令,迅速发放。

16、保卫部门职责:维护灾区的社会治安工作,协调做好受灾群众往安全地点转移,同时确保转移途中和安置后的人员安全。

17、财务科职责:负责抗灾抢险资金的调配落实等工作。

18、采掘队组职责:负责救护器材及时运送到事故地点,满足救灾需要。通风队、机运工区等负责井下各种管路的联接,保证畅通无阻。

19、责任追究:对于值班人员玩忽职守,对地质灾害灾情隐瞒不报或拖延时间上报、漏报、瞒报、错报紧急信息情况的,在查明情况、分清责任的基础上,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2篇 安全生产岗位标准化操作制度范例

门岗位标准化操作规程、管理制度和措施。

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安全生产行业标准进行作业操作。

三、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应定期检查各岗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否有违规行为。

四、设立专职人员对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进行监督。

五、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六、实行岗位标准化操作培训制度,未经安全生产培训的人员不准上岗服务。

第3篇 生产要害岗位管理制度

1.凡是易燃、易爆危险性较大的岗位,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的仓库,贵重机械、精密仪器场所,以及生产过程中,具有重大影响的关键岗位,都属于要害岗位。

2.要害岗位应由安全技术部门、设备主管部门共同认定,经公司分管经理审批,并报有关部门备案。岗位人员必须具备较好的思想、技术素质,由公司安全技术部门、经理办共同审定。

3.应建立、健全严格的生产要害岗位管理制度。凡外来人员在专人陪同下并登记后方可进入要害岗位。

4.施工、检修时,要设监护人,进行安全保卫工作,并做好详细记录。

第4篇 浸麦岗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投料时必须首先按设备操作规程,启动并检查提升机、输送机各环节运行是否正常,确认一切正常后方可开始进料。在输送机运行过程中,严禁任何人从皮带上跨越!

2、员工打浮麦时,严禁站在罐沿上。刚下完麦,罐底二氧化碳未排净时,员工不得下入罐中。在洗麦、鼓风、溢水及处理地面卫生等操作中,严防把水溅入配电柜中,而导致电击事故。

3、在进入罐中拆洗喷头时,不得一人操作,必须按排人员罐内罐外配合,开启高压水管时要确认无误后再进行操作。处理墙上窗子卫生或操作时,不得站在窗台边上,以免发生不测。

4、必须按操作规程。启动二氧化碳风机,确认排净罐底及管路存水时方可启动。机械、电器设备在运行时如发生突发故障,应立即停止设备运行,以免造成对设备的损坏,在处理过程中严防对人身的伤害。

第5篇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岗位责任制度

一、公司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公司总经理和主管安全的副总经理对公司的劳动保护和建筑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劳动保护和建筑安全生产政策、法令和规章制度;

2、定期向公司职工代表会报告公司安全生产情况和措施;

3、制定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等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保证体系;

4、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问题;

5、组织审批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实话;

6、定期组织安全检查活动;

7、对员工进行安全和遵章守纪教育;

8、督促公司各级干部和员工做好本职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9、总结与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10、主持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并督促实施。

(二)公司技术负责人对公司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施工的安全技术负领导责任。

1、在组织编制和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2、负责提出改善劳动条件的项目和措施,并付诸实施;

3、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教育;

4、及时解决施工中的安全技术问题;

5、参加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技术鉴定意见和改进措施。

(三)项目经理(工地负责人)对承包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1、在项目施工过程中,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结合项目特点,提出有针对性的安全管理要求,严格履行安全考核指标和安全生产奖惩办法;

2、认真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管理的各项措施,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施工项目安全交底制度和设施、设备交接验收使用制度;

3、领导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定期研究分析承包项目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及时清除安全隐患,并加以督促解决;

4、发生事故,保护好现场,及时上报,并认真吸取教训。

(四)专职安全员对所管工程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1、贯彻执行国家、政府部门关于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法和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做好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2、负责安全保证计划过程落实,针对安全管理中出现的新问题,对安保计划进行相应的修订,上报批准后执行。

3、负责施工现场的大型机械和中、小型施工机械的安全检查和检验。

4、负责检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设备,制定整改和防范措施。

5、负责检查临边、洞口安全防护。

6、负责检查脚手架的搭、拆和使用安全。

7、负责职工违章作业查处。

8、严格执行三级动火审批制度。

9、经常深入基层和现场,掌握安全生产实施情况,指导基层单位安全技术工作,调查研究不安全因素,提出改进措施。

10、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并向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安全情况。

11、参加审察施工组织设计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对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12、进行工伤事故统计、分析和报告,参与工伤事故的调查和处理,提出整改措施。

13、制止违章作业,遇到严重险情,有权暂停生产,并报告领导处理。

14、对违反安全技术劳动法规的行为,经说服劝阻无效时,有权越级上告。

(五)施工员对所管工程安全生产负指导直接责任

1、组织实施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对施工现场搭设的架子和安装电气、机械设备等安全防护装置,都要组织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

3、不违章指挥;

4、组织工人学习安全操作规程,教育工人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不违章作业;

5、认真监督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发生工伤事故立即上报,保护现场,参加调查处理。

(六)班组长要模范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领导本班组安全作业。

1、认真执行安全规定,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2、班前要对所使用的机具、设备、防护用具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改进措施;

3、组织班组安全活动,开好班前安全生产会;

4、发生工伤事故要立即向工长报告。

(七)工人

1、认真学习,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模范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积极参加安全活动,认真执行安全交底,不违章作业,服从安全人员的指导;

3、发扬团结友爱精神,在安全生产方面做到互相帮助、互个监督,对新工人要积极传授安全生产知识,维护一切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具,做到正确使用,不准拆改;

4、对不安全作业要积极提出意见,并有权拒绝违章指令;

5、发生伤亡和未遂事故,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

二、公司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生产、技术部门

1、编制下达施工计划时,同时提出相应安要求,在检查月、旬生产计划的同时,检查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

2、贯彻安全第一的思想,生产服从安全,不得冒险违章指挥作业;

3、对改善劳动条件,减轻笨重体力劳动、消除噪声、治理尘毒危害等情况,负责制定技术措施,纳入计划,优先安排;

4、以安全生产的全面观点编制施工计划、施工方案、负责解决施工中的疑难问题,从技术措施上保证安全生产;

5、对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施工方法要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和操作规程;

6、会同劳动、教育部门向职工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参加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因素提出技术改进措施,并检查执行情况;

7、参加伤亡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针对事故原因提出技术措施。

(二)机械动力部门

1、制定安全措篱,保证机、电、起重设备、锅炉、变压容器安全运行。对所有现用的安全防护装置及一切附件,经常检查其是否齐全、灵敏、有效,并督促操作人员进行日常维护;

2、新购进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出厂合格证及技术资料必须完整,使用前要制定操作规程。对严重危及职工安全的机械设备,应会同技术部门提出改进措篱,并付诸实施;

3、负责对机、电、起重设备操作人员,锅炉、变压容器的运行人员定期培训,考核并签发合格证,制止无证上岗;

4、认真贯彻执行机、电、起重设备、锅炉、变压容器的安全规程和安全运行制度。对违章作业人员要严肃处理,发生机、电设备事故要认真调查分析。

(三)财务、材料供应部门

1、按国家规定要求和实际需要,提取安全技术措施费和其它劳保用品费用,专款专用,负责拨给职工安全教育所需宣传费用。

2、供施工生产使用的一切机具和附件等,在购入时必须有出厂俣格证明,发放时必须符合安全要求。采购劳保用品必须答合规格标准。

3、负责采购、保管、发放和回收劳动保护用品,并向本单位劳动部门提供使用情况。

(四)公司安全部门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法规与条例;

2、经常深入基层,指导下级安全技术人员的工作,掌握生产情况,调查研究生产中的不安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3、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新工人、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教育培训,考核、发证工作;

4、组织安全活动和定期安全检查;

5、进行工伤事故统计,分析和报告、参加工伤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6、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遇有严重险情,有权暂停生产,并报告领导处理;

7、对违反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法规行为,经说服劝阻无效时,有权越级上告。

(五)劳动、人事、教育部门

1、根据公司实际、本备、选拔工程技术人员,会同有关部门对施工技术、适宜于是人员进行遵章守纪教育;安排好公司安全教育、劳动保护课程,做好新工人入场安全教育;

2、将安全教育纳入职工培训计划,负责组织职工的安全按技术培训和教育考核;

3、负责对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根据上级有关规定修改和制定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实施细则;

4、严格审查和控制上报职工加班、加点,做好防寒防署,降温工作,以保证职工工资劳逸结合和身体健康;

5、对违反劳动纪律,影响安全生产者应加强教育,经说服无效或屡教不改的应提出处理 意见;

6、参加伤亡事故调查处理,认真执行对责任者的处理决定,并将处理材料归档。

(六)宣传、保卫消防部门

1、大力宣传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教育职工树立安全每一个的思想;

2、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安全防火教育,开展群众性的安全生产和安全生间竟赛活动;

3、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安全大检查,狠抓事故苗头,消除治安灾害隐患,重点抓好防火、防爆、防毒工作;

4、抓好安全生产宣传报告工作,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宣传安全生产的先进事迹和好人好事;

5、对已发生的重大事故,协同有关部门组织抢救,查明性质;责任事故由有关部门处理,对性质不明的事故要参与调查,对破坏和破坏嫌疑事故负责追查处理。

三、该责任制度于二0一0年八月一日起执行。

公安局技侦大楼及附属楼项目部

二0一0年八月一日

第6篇 炭素厂生产管理一部热媒岗位、班组交接班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车间热媒系统生产和安全管理,进一步规范班组交、接班程序和内容,确保车间生产有序进行和安全得以保障,根据上级部门有关规定,结合车间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班组班长为本班组交接班管理负责人,班员为交接班的责任人,必须按规范要求认真执行交接班管理制度。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炭素厂生产管理一部热媒岗位岗位人员的交接班作业。

第二章 交接班内容及要求

第五条 交班准备:

(一)当班人员交班前必须检查、巡视本岗位所属设备、工艺、安全、运行情况,并在规定的记录本上填写好设备运行、点检和生产等情况,要求字迹清楚,记录齐全。

1、若发现有异常及时汇报,联系相关检修人员进行处理。

2、将当班发生的问题,和下班要注意的事项详细记录在岗位交接班记录上

(二)做好岗位辖区内现场卫生工作,并做好设备维护和生产准备工作,为下一班生产创造条件。

(三)工具、仪表和有关资料如数按规定位置摆放整齐。

(四)各岗位交班人员交班前,要将本岗位实际情况及时汇报当班班长,由当班班长认真填报班组交接班记录(特别是要重点提示下班注意事项)。

第六条 接班准备:

(一)接班人员穿戴好劳保用品,提前十分钟到达本岗位。

(二)接班前由接班班长依据本工序实际状况召开班前会,并进行考勤。

(三)接班人员检查、巡视本岗位所属设备、工艺、安全、运行状况;认真询问岗位当班人员运行情况,并及时将本岗位实际情况汇报本班班长,为接班做好准备。

(四)接班班长检查、巡视本工序所属设备、工艺、安全、运行状况,并认真询问交班班长本工序运行情况及相关注意事项。对班员提出问题与交班班长进行协调。

第七条 交接班程序:

(一)班前会后,生产运行正常,接班班长与交班班长进行全面的交接,将存在的问题、故障和下班所要注意的事项交接清楚;待接班班长全部清楚上班的问题、故障和所要注意的事项后,方可交接完成。

(二)各岗位操作人员在现场交接班,将设备运行状况、存在问题和所要注意的事项,在现场一一交接清楚。

(三)各岗位职工交接完成后,要立即巡视本工序所属设备、工艺、安全、生产运行状况,并按照相应操作制度实施操作。(具体内容见热媒岗位巡视检查表)

(四)交接班完成后,接班班长要依据工序实际情况,及时组织、协调本班生产作业。

第八条 班前会议程:(参见班组建设记录班前会部分)

(一)点名:班长进行考勤点名,并对全体班员劳保穿戴、精神状态等进行检查确认。

(二)点评:对上个班的生产、工艺、设备等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点评,特别是上个班发生的问题、故障处理及遗留情况进行通报,并指出本班相应的安全生产注意事项和预防措施。同时传达学习车间、分厂和公司对安全生产、设备维护等方面的要求和讲话精神,对本班的安全管理尤其是重点部分、重点设备的安全运行、应急预案等提出明确的要求。

(三)当班工作安排:认真安排布置本班的生产任务,并要求保质保量完成生产任务。

(四)安全提醒:根据季节、天气、现场作业条件等情况对上个班的遗留问题情况及本班各项生产内容针对性的布置安全工作,并做好各项工作安全提醒。

(五)安全分享:班员对安全生产过程中的经验、案例、发现进行讨论分享,班长依据会议时间掌握发言人数,但不能少于2名。

(六)安全宣誓:由班长主持,全体班员进行上岗前安全宣誓,认真填写班前会记录。

第九条 交接班要求及考核:

(一)交接班人员必须在各自的岗位上进行交接班,不准只由班组长或其指定人代表进行交班和接班。每出现一次考核当班50元。

(二)接班人员未到,在岗人员不得离岗,并及时向班长或车间主任汇报,请示处理办法。每出现一次考核当班50元。

(三)岗位人员认真填写好热媒岗位巡视检查表中交接班栏内的内容,班长填写好班长交接班记录。每出现一次考核当班50元。

(四)交班者要按程序进行交班,如未按规定办,接班者应提出意见,要求交班人员立即整改。

(五)车间领导必须对所属岗位的交接班情况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三章 附则

第十条 本制度由生产管理一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若与分厂制度相冲突,执行分厂交接班制度。

第7篇 中铁现场安全管理岗位安全生产标准化操作制度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加强生产现场安全管理,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公司员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和健康,保障公司财产安全,逐步实现作业规范化、生产精细化的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结合本公司各生产现场的具体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在本部的生产经营活动的现场安全管理,对于工程项目,需按其行业的具体要求制定相关现场安全管理和标准化操作制度。

第三条在公司建立并推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分管安全的负责人是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人,对公司安全生产负组织领导和综合监督管理领导责任;各部门负责人对各自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其他从业人员负岗位责任。

第四条 公司应对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参加抢险救援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以及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人员予以表彰和奖励,对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人员建立必要的激励保障机制。

第二章 职 责

第五条安委会、安质环保部负责制定、完善本管理制度,并与安全质量环保稽查队一起监督、指导、检查各部门对本制度的实施。

第六条安委会、安质环保部、安全质量环保稽查队按季度组织各部门对本制度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考核。

第七条各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建立本部门安全生产运行的设施使用与管理制度、、现场管理等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并报安委会组织审核、报安质环保部备案。

第八条各部门负责人按月度组织部门内各班组对本制度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考核;督促各主管、班组长将制度落实到具体岗位,并组织对岗位员工的月度安全考核。

第三章 作业现场管理

第九条各部门应结合自身实际,建立、健全现场管理制度,规范现场管理,提高现场管理水平。

第十条各部门应严格推行人员、设施、工件、工位器具、工具箱、转运器具、附件等的定置管理。

第十一条各部门应保持现场整洁和较高的目视化程度。保证现场标识齐全、规范、醒目、美观。

第十二条规范现场各区域功能,禁止人员、物品越区,不得长时间占用安全通道。临时占用通道的要作好责任人、移出现场的时间、占用期的安全提示等标识。

第十三条作业现场油、电、机械传动等容易产生安全事故的部位,必须有醒目的警示标志、标牌;对易燃品(如包装材料)存放区,必须按照过国家有关消防安全法规的规定,配备安全防范设施。

第十四条作各部门应根据《中铁岩锋事故救援与应急处理预案》,结合现场实际,组织应急演练,以确保在发生安全事故时,采取应急措施,尽可能防止人员伤亡和减少经济损失。

第四章 岗位安全生产标准化

第十五条岗位操作人员应知道本岗位潜在的危险和安全措施,具备辨识危险和事故控制的能力。

第十六条岗位人员必须按规定参加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操作。

第十七条岗位人员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及公司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和生产工艺纪律。

第十八条正确使用机械设备,保持安全防护装置齐全、完好、可靠,清除作业环境中的危险因素。

第十九条坚持开展班前安全活动并做好记录。

第二十条不违章指挥,不违章操作,有权拒绝不符合安全生产的指令和意见,同时严格按照符合安全生产的指令作业。

第二十一条如发生轻伤以上事故及重大事故,应立即报告主管领导,组织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如实说明事故有关情况。

第二十二条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协助班组长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第二十三条为违章违纪者要制止并及时上报主管领导。

第二十四条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第二十五条新员工、实习员工、换岗或复工人员要进行上岗前安全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五章 处罚

第三十六条对于违反本制度的部门和个人,按《中铁岩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相关条款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安质环保部负责解释。

第8篇 排渣岗位安全生产制度

一、上班前必须戴好一切劳动保护用品。

二、本工段严禁烟火,不得带火种进入生产区域。

三、接到排锅指令后,不能盲目就排,必须与仪表工核对锅号,必须认真看清锅压是否降到规定排渣压力上,必须记清认准楼上锅号与楼下锅号相同一致。

四、排渣压力0.2mpa-0.3mpa,严禁超压排锅。

五、排渣时严格执行“一问、二看、三巡回检查、四关门带卡、五排渣、六开门”的安全规定。

六、排锅时必须做到心中有数,认真细致,不慌里慌张。

七、严禁在高温、高压设备处坐卧、站立、休息。

第9篇 管理技术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

(一)积极参加安全技术培训,努力学习有关职业安全卫生知识和技术,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

(二)遵守国家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烧结厂职业安全卫生规章制度,不违法、不违章、不违规。

(三)发现他人违章作业和冒险蛮干应及时劝阻、纠正,劝阻,纠正无效时应及时报告。

(四)对在工作过程中因违法、违规而导致事故的后果负责。

(五)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服从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人员的指导,积极关心职业安全卫生工作,主动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建议。

(六)发生事故和危险时,应立即报警,采取应急有效的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设法及时抢救受伤人员。同时尽快向领导报告,做好事故现场的保护工作。

第10篇 管理、技术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

(一)积极参加安全技术培训,努力学习有关职业安全卫生知识和技术,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

(二)遵守国家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烧结厂职业安全卫生规章制度,不违法、不违章、不违规。

(三)发现他人违章作业和冒险蛮干应及时劝阻、纠正,劝阻,纠正无效时应及时报告。

(四)对在工作过程中因违法、违规而导致事故的后果负责。

(五)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服从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人员的指导,积极关心职业安全卫生工作,主动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建议。

(六)发生事故和危险时,应立即报警,采取应急有效的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设法及时抢救受伤人员。同时尽快向领导报告,做好事故现场的保护工作。

第11篇 机电维修岗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在生产现场实施设备维修时,必须首先处理好相关电源,并设置禁止启动指示标识。所用氧气、乙炔、焊机等必须合理放置。拆卸下零件放在专用作业箱中,防止掉入产品与设备中,导致对下道工序设备的损坏。并检查现场是否远离可燃物。工作结束必须严格检查现场与相关设备确保安全。

2、维修现场人员较多时,必须统一指挥,不得聚集与工作无关人员,以免意外伤害。高空作业必须两人以上,相互保护配合,并做好相应安全防护措施。

3、高压设备倒闸操作,必须由两人进行操作,作业时必须穿好安全劳动保护。对生产岗位用电设施、电缆线等必须严格检查,杜绝任何安全隐患。

第12篇 班组与岗位人员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班组基本的一项安全制度,也是班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 管理制度的核心。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班组的每位员工必须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做到各有职守,各负其责。经班组会议讨论通过,制定班组安全责任制。

班组安全生产职责

1、积极落实本单位安全工作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和各项制度,并严格执行;按规定配备安全管理人员。自觉接受各级安监部门的监督和检查,把安全工作责任切实落实到责任人。

2、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设备,各种消防标志齐全并符合要求。为职工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并督促其按规定佩戴、使用。

3、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知识、消防知识的教育培训活动,提高从职工安全意识和安全业务技能,做到“四懂四会”,能够果断、正确处置各处突发事件。

4、对重大危险源和易发事故的重点场所实施有效监测、监控;落实重点部位、重点岗位应急措施,定期巡回检查;

一、班组长安全职责

1、对本班组安全生产和职工人身安全、健康负责。

2、认真贯彻执行安全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3、坚持班前讲安全、防火,班中检查安全、防火,班后总结安全、防火工作。

4、发现事故苗头和事故隐患及时处理和纠正。

5、对从事有明显危险或严重违反操作规程的职工有权停止操作,进行纠正及经济考核。

6、发生事故立即报告,并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制止事故扩大,组织职工分析事故原因。

7、有权制止未经三级安全教育和安全考核不合格职工独立操作。

8、经常检查作业环境及各种设备、设施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对重点、特殊部位作业,必须检查作业人员及安全设备、设施技术状况是否符合安全要求,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其执行,做到不违章指挥。

9、搞好安全和消防设施、设备的检查和维护保养工作,保持灵活好用,检查职工合理使用劳保用品和正确使用各种消防器材。

10、每周定期组织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接受安全部门或人员的安全监督检查,及时解决提出的不安全问题。

二、班组安全员职责

1、组织本班组职工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规程。

2、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发现违章操作者有权制止,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3、认真落实安全技术交底,做好班中安全检查,不违章指挥、冒险蛮干,进现场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 系好安全带。

4、负责对新到本班组人员进行岗位安全教育。

5、负责本班组的安全防护用具、防火设施的维护保养,使其保持良好状态;

6、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组织力量加以消除,发生事故时首先全力抢救伤者,保护好现场,作好记录,并立即报告;

7、督促检查本班组人员劳保用品和各种防护器材的正确使用。

三、职工的安全职责

1、认真学习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规定和安全规程,熟练掌握本岗位操作规程。

2、上岗操作时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正确使用和妥善保管各种防护用品和消防器材。

3、积极参加安全活动,提出有关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不违章作业,服从安全人员的指导,对他人违章操作加以劝阻和制止。

4、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有权拒绝一切违章作业指令。

5、发生事故时要及时抢救处理保护好现场,及时如实向领导汇报。

6、加强自控和他控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自己不能处理的应立即报告。

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十二篇)

为明确各级各部门工作职责,切实抓好我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矿地质工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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