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小学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坝北小学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校舍安全的力度,预防校舍安全事故的发生,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我校校舍安全管理制度如下:
一、成立校舍安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在开学时必须对校舍进行检查,发现有异常情况,及时向办公室报告。
三、总务处负责组织每月定期对所有校舍进行一次大检查。
四、凡自然灾害(如台风、暴雨、滑坡、地震等)造成校舍出现异常情况或造成灾害的,应采取安全应急措施,及时转移师生,以免造成人员伤亡,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五、主体、楼面出现异常情况,应由学校主管领导作跟踪记录。如有安全隐患,应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六、每一位教师,学生都有义务爱护学校的公共设施,如发现总是应及时汇报,防止不必要情况发生。将隐患消灭在萌芽。
七、因失职造成校舍安全事故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2篇 某小学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小学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基建项目必须有相应资质单位进行施工,加强基建管理,确保基建质量;严禁学生进入施工场地。
2.每学期开学前和中途,总务处对全校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并将有关数据记录在案,进行对比分析,特别是梅雨季节要加强巡视,发现情况及时研究对策,采取措施。
3.对校舍进行定期维护和维修,防震检查,确保安全使用。
4.加强消防器材管理。学校必须按照有关消防要求,合理配置消防器材,在各梯层的醒目位置配备灭火器材和消防设备。对所有的灭火器材要定期检查,及时更换;学校对有关管理人员进行消防培训,做到人人会使用消防器材;学生宿舍严禁使用明火(如点蜡烛、点蚊香等)。
5.加强用电安全的教育及管理,电工和有关管理人员对用电设备及线路每周要进行常规检查,确保安全使用。
第3篇 小学校舍、设施安全检查制度
瘦西湖第三小学校舍、设施安全检查制度
校舍检查的范围为学校教学用房,办公用房,生活用房,其中包括道路,围墙,
食堂,配电房,库房,车棚等各项建筑设施。
1、校舍检查的领导机构和职能部门。
学校应成立由分管校长任组长的学校校舍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为校舍安全检查的职
能部门,具体负责对校舍安全检查的具体工作。
2、校舍安全检查要做到制度化,规范化,严格化,要做到定期检查和突击检查
相结合,全面检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在正常情况下,学校应每学期对校舍进行
一次全面性的安全检查;对一些年久失修的旧房要进行重点细致的检查;在风、
汛、雨季要进行突击性的检查。校舍安全检查应邀请当地城建部门有经验的工程
技术人员参与;每次安全检查均应做好书面文字记录,作为校舍档案保存备查。
对发现结构损坏,蛀虫,腐烂或其它重大险情的应及时书面报告当地政府和主管
部门,及时研究落实维修措施;对经技术鉴定为危房的一律封房停用,并及早采
取断然措施,消除祸患。凡发现校舍重大险情的均应及时上报。
3、除特殊安全隐患应及时采取措施排除外,一般的校舍维修应安排在暑假或寒
假进行。校舍维修应按实际情况分为小修,中修或大修。重大维修计划应上报上
级主管部门。
第4篇 星河小学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小学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学校校舍安全管理工作,减少因校舍发生的不安全事故。经研究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学校要成立校舍安全检查领导小组,目标明确,责任到人。严格执行《安全责任追究制》。
二、学校要定期组织师生学习校舍安全防范常识和安全防范技能.教育师生防火、防电、防震、防拥挤、防意外事故的发生。对校舍安全隐患和事故的发现和发生及时作好逐级上报、排除和积极处理工作。
三、学校安全领导小组要坚持对校舍安全作到'八查八看',即查墙基看下陷风化,查墙体看倾斜裂缝,查屋架看断裂虫蛀,查围墙看雨淋风刮程度,查流水看排水畅通,查校址座落看滑坡水冲,查校外四周看危及师生安全因素,查死角看隐患。强化各级各区第一责任人目标责任。
四、学校管电人员要经常对学校用电进行检查和报告修缮,在组织各类活动用电时,要考虑不利于安全的隐患,以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五、学校要经常作好校舍安全防范工作。学校和班主任、班主任和教师、教师和家长学生要定期签订安全责任书和安全保证书,并认真组织学习实施。
六、对学校的安全责任区划分实行上墙警示,重点地段要有警示标语和明显标志。校舍安全领导小组要作好有关校舍安全工作的会议、检查、安全责任等记录整档工作,一并纳入学校安全档案。
第5篇 小学校舍、设施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瘦西湖第三小学校舍、设施安全检查制度
校舍检查的范围为学校教学用房,办公用房,生活用房,其中包括道路,围墙,
食堂,配电房,库房,车棚等各项建筑设施。
1、校舍检查的领导机构和职能部门。
学校应成立由分管校长任组长的学校校舍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为校舍安全检查的职
能部门,具体负责对校舍安全检查的具体工作。
2、校舍安全检查要做到制度化,规范化,严格化,要做到定期检查和突击检查
相结合,全面检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在正常情况下,学校应每学期对校舍进行
一次全面性的安全检查;对一些年久失修的旧房要进行重点细致的检查;在风、
汛、雨季要进行突击性的检查。校舍安全检查应邀请当地城建部门有经验的工程
技术人员参与;每次安全检查均应做好书面文字记录,作为校舍档案保存备查。
对发现结构损坏,蛀虫,腐烂或其它重大险情的应及时书面报告当地政府和主管
部门,及时研究落实维修措施;对经技术鉴定为危房的一律封房停用,并及早采
取断然措施,消除祸患。凡发现校舍重大险情的均应及时上报。
3、除特殊安全隐患应及时采取措施排除外,一般的校舍维修应安排在暑假或寒
假进行。校舍维修应按实际情况分为小修,中修或大修。重大维修计划应上报上
级主管部门。
第6篇 小学校舍设施安全检查制度
校舍检查的范围为学校教学用房,办公用房,生活用房,其中包括道路,围墙,食堂,配电房,库房,车棚等各项建筑设施。
1、校舍检查的领导机构和职能部门。
学校应成立由分管校长任组长的学校校舍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为校舍安全检查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对校舍安全检查的具体工作。
2、校舍安全检查要做到制度化,规范化,严格化,要做到定期检查和突击检查相结合,全面检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在正常情况下,学校应每学期对校舍进行一次全面性的安全检查;对一些年久失修的旧房要进行重点细致的检查;在风、汛、雨季要进行突击性的检查。校舍安全检查应邀请当地城建部门有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参与;每次安全检查均应做好书面文字记录,作为校舍档案保存备查。
对发现结构损坏,蛀虫,腐烂或其它重大险情的应及时书面报告当地政府和主管部门,及时研究落实维修措施;对经技术鉴定为危房的一律封房停用,并及早采取断然措施,消除祸患。凡发现校舍重大险情的均应及时上报。
3、除特殊安全隐患应及时采取措施排除外,一般的校舍维修应安排在暑假或寒假进行。校舍维修应按实际情况分为小修,中修或大修。重大维修计划应上报上级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