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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华学校教学仪器损坏、丢失赔偿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08-30 07:00:04 查看人数:28

晶华学校教学仪器损坏、丢失赔偿制度

第1篇 晶华学校教学仪器损坏、丢失赔偿制度

一、学生损坏丢失仪器处理办法:

1、凡属实验中正常损耗或由仪器本身原因造成的损失,由任课教师证明填写登记表报损即可。

2、实验中因学生违反操作规程或因操作疏忽而造成的仪器损坏,应由任课教师对学生进行教育或酌情部分赔偿,并填写登记表。

3、实验过程中因不遵守纪律如打闹或故意损坏仪器的,由任课教师提出批评并填写登记表,照价赔偿,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记过。

4、实验结束后,私自将仪器或器材带出实验室的,一经查出,追回仪器,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或处分。

二、教师损坏丢失仪器的处理办法:

1、教学中正常损耗只填写登记表。

2、因教师不了解仪器使用方法而造成损坏,应对教师提出批评,并培训其正确使用方法。

3、教师借用仪器用于非教学活动,或转借他人而造成丢失或损坏的,应填写登记表并酌情赔偿。

4、实验员因保管不善而造成损坏或丢失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部分赔偿,严重失职造成严重损坏的要给予行政处分。

5、实验员违反借用制度,私自外借而造成损坏或丢失的,由实验员和使用人各赔偿50%。实验员不准把仪器设备或工具私自带出实验室。

三、校外单位借用仪器设备损坏丢失的,由外借单位负责修理或照价赔偿。

四、实验室应有专用仪器损坏丢失登记册,内容包括仪器名称、数量、损坏、丢失原因及处理意见,赔偿低于10元的由实验员提出处理意见,10-30元的主管主任提出处理意见,30元以上的由主管校长提出处理意见。

第2篇 晶华学校作息制度

华晶学校作息制度

1.学生须按时到校,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保持良好的教学秩序。

2.课表规定的自习,无故缺席作旷课处理。

3.上课预备铃响后,进入教室准备学习用品,安*候。

4.教师宣布上课时,班长喊起立,教师示意后才可坐下。迟到者立在门口,经教师同意才可就座。上课专心听讲、积极思考、认真应答,发问先举手,应答要起立并讲普通话。教师宣布下课,由班长喊起立,待老师示意后才可有秩序地走出教室。

5.课间休息不得在教室内跑跳打闹或在走廊大声喧哗,以保证课堂安静、整洁。

6.课后无事不进教师办公室,不随便翻动教师用品。

7.课外活动(包括团队活动、文娱活动、体育活动等)要准时,不得随便缺席。

8.在夏季作息时间时,应严格遵守午睡制度,好好休息,不得有影响他人的行为。

9.晚寝按规定时间进入公寓,晚寝铃响后要保持安静,准时休息。

第3篇 晶华学校公物损坏赔偿制度

华晶学校公物损坏赔偿制度

为确保正常的教育教学,严惩不良行为,特制定损坏赔偿制度:

一、积极保护花草树木和节约水、电,如发现损坏及浪费水、电现象,除罚款5-10元外,还要补栽花草树木并写出书面检查。

二、玻璃、黑板、门窗及窗帘损坏,由责任人按原价赔偿,并且还要把损坏的公物整理修复好。

三、桌椅、锁及其它损坏,凡开学经学校整理维修好之日起,出现各种物品损坏,由损坏者负责维修好。

四、各科室的固定财产损坏,包括各专用教室,只要出现人为的将物品损坏事件,罚款10-20元,严重的将公物损坏照价赔偿。

五、校内室外基础设施和体育场地器材,如被发现人为损坏,将视情节轻重罚款50-100元,直至按原价赔偿并负责安装、修理好。

六、师生齐抓共管,保护好集体财产,发扬勤俭持家,艰苦奋斗精神,人人争做爱校小主人。经学校检查评比,表彰并奖励爱校先进个人和班集体。

七、损坏公物赔偿现金标准如下:

1、打破玻璃,按每平方50-70元赔偿。

2、损坏日光灯管一支,赔款20元。

3、损坏凳角脚一只赔款3-5元。

4、损坏凳面一张,赔款10-15元。

5、损坏桌面一张,赔款15-20元。

6、损坏广播音箱一只,赔款80-100元。

7、损坏树木、花卉,赔偿5-20元。

8、损坏开关、接线盒盖,每个赔偿5元,安全通道灯面盖每块12元。

9、损坏球类、图书、文娱用品、仪器等公物,视情赔偿。

10、损坏门、窗、床、黑板、墙壁等其他公物,视损坏程度计价赔偿。

第4篇 晶华学校教学仪器借用制度

华晶学校教学仪器借用制度

1、凡由实验室保管的教学仪器(包括设备器材、材料等)需移出实验室使用时,应严格按本制度执行。

2、任课教师因教学需要的仪器、材料等物品,由教师本人到实验室办理借用手续;在借用仪器时要仔细检查和了解仪器的完好程度。使用完毕,由教师本人将所借用的物品送还实验室,由实验员验收后,注销借用手续。

3、实验室要有仪器借还登记册,内容包括借还的时间,仪器的数量、仪器完好情况;借用时领取人要签字,归还时实验员要登记。

4、校内有关部门或人员因非教学需要借用仪器,应由教务主任批准签字后,才能办理借用手续。

5、非教育单位不得借用,兄弟学校之间因教学急需借用仪器时要持单位介绍信并经主管校长批准签字后才能办理借用手续。

6、教学仪器不能借用给学生,因课外科技活动需要时,由辅导教师代为借用并负责按时归还。

7、教学仪器外借后应及时归还,每学期末必须将仪器全部交回实验室。对到期不还者,由批准人员负责追回。

8、归还的仪器如有损坏现象,借用人要说明原因,能够修理的,待修好后再办理交还手续。不能修理的待查明原因,按有关规定处理后,再办交还手续并注明处理意见。

9、对不合理的借用,实验员有权拒借,以保证实验教学的正常进行。

10、下列仪器、设备不准向外借用:(1)实验室用于维修仪器用的仪器仪表、工具等;(2)新购进的,未进行验收和仪器;(3)损坏后未修好的仪器;(4)学生分组实验用的仪器;(5)不宜搬动的较精密的仪器;(6)消耗性材料及易碎仪器,如药品、玻璃仪器等;(7)危险品。

第5篇 晶华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华晶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为了提高师生员工的防火安全意识,做好防火安全教育工作,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特建立此制度。

二、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是贯彻消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方针和加强防火管理的一项重要措施,各单位应高度重视,认真进行。

三、各级防火负责人,在研究布置工作时要经常对所属群众进行防火安全教育,至少每半年举办一次消防安全专门教育和培训。

四、新生入学和新招聘录用职工,校防火委员会或单位负责人应对其进行消防知识教育,使之懂得如何报警、如何逃生、如何使用消防器材和扑灭初期火灾,遵守防火安全制度。

五、对电工、值班人员、漆工、木工、危险品管理员等特殊工种的职工,各级负责人除坚持平时的消防安全教育外,每季度应进行一次专门的防火安全教育。对新上岗上述人员,必须进行培训,未培训的不得上岗。

六、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内容包括:

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品和防火措施;

3.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

4.报火警、扑救初期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

七、学校防火委员会,应坚持开展多种形式的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并检查各部门落实制度的情况。

第6篇 晶华学校家访制度

华晶学校家访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的教育管理水平,更好地把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全面掌握学生情况,调动家长积极性,有目的、有意识地影响和指导学生,充分发挥家庭教育的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班主任要根据学生具体情况,有目的、有重点地制定每学期家访计划。

二、对受到奖励、处罚或其它有突出变化的学生,要安排临时必要的家访,新生班要进行全面家访。

三、深入了解学生思想状况和家庭教育情况,确定每次家访具体目标,做好家访的访充分准备。

四、向家长宣传教育方针、政策,报告学校教育计划,帮助家长提高认识,介绍家庭教育的好经验、好方法。用教育学、心理学或其它科学知识影响家长,创造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

五、班主任要诚恳、热情地抱着对学生负责、教育学生的态度,向家长汇报学生在校情况,了解学生在家表现,讲究科学方法,避免争执或告状式家访,调动家长积极性,取得家长的支持。

六、指导家长安排好学生的假期生活。

七、家访过程中要注意教师形象,仪表端正,举止文明,不索要财物、收受礼品。

第7篇 晶华学校微机室财产赔偿制度

华晶学校微机室财产赔偿制度

为了保证微机室正常的教学秩序,保护学校财产不受损坏,特制订如下制度:

一、机房所有设备都是公有财产,任何人必须加倍珍惜。对损坏者,必须照价赔偿或赔偿该实物。

二、对不按操作程序,不遵守机房管理制度而造成的设备损坏,视为有意破坏,须加倍赔偿,另建议学校给予纪律处分。

三、对因操作不慎或行动不小心而无意中造成的设备损坏,视其损坏程度酌情予以赔偿。

四、若微机、桌椅等设备已出现故障或已发生损害,微机老师应告知使用者或注明,以免继续使之受到更大的损害,否则微机老师应负主要责任,并作相应赔偿。

五、计算机及其辅助设备用于教学,不得外借。特殊情况必须外借,须主管校长批准。

六、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出机房,否则管理人员应负相应责任。

第8篇 晶华学校疾病防控制度

华晶学校疾病防控制度

为增强学校疾病预防与控制意识,提高师生防病能力,保障师生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法制法》及其实施办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有关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特制定我校疾病防控在制度。

1、学校应建立各项卫生工作责任制,完善考核制度,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并制定班主任教师每天做好晨检工作,认真填写学生日检统计表,保证学校预防疾病控制工作的顺利开展。

2、学校应普及卫生知识,利用黑板报、橱窗等各种形式做好预防传染性疾病的宣传,正确认识,做好防范。定期召开班主任班主任例会,加强有关预防传染病的知识训练。教会师生防病知识,培养良好的个人健康生活习惯。

3、制定预防疾病措施:

(1)保持工作、学习、生活环境通风换气,教学和生活用房应每天开窗通风应不少于2----3次。

(2)尽量不要组织师生到人群集中的地方去活动。

(3)注意个人卫生,经常用肥皂和流动水洗手,特别在打喷嚏、咳嗽和清洁鼻子后要洗手。不要共用茶具、餐具。

(4)注意增减衣物和均衡营养,加强户外锻炼,保证足够休息,增强体质。

(5)学生若发生有发热、咳嗽、乏力、肌肉酸痛等症状应马上告诉老师或家长,及时就医;教师发现上述症状应及时就医。

(6)学校卫生室应按照规定定期消毒。

4、一旦发现师生当中出现异常及疑似传染病病例、立即启动疾病防控预案进行处置。

5、严格执行学校卫生工作计划,落实各项制度和措施,保证师生健康。

第9篇 晶华学校档案利用制度

华晶学校档案利用制度

一、本学校档案管理人员要熟悉所藏档案的情况,主动了解本学校各部门对利用档案的需要,积极做好提供利用工作。

二、积极配合学校编写大事记,全面介绍等。

三、本学校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可查阅,而不能因个人私事翻阅,外机关工作人员须持机关介绍信方可查阅。

四、查阅人必须爱护案卷,轻拿轻放,不得乱翻、涂改、折叠、剪裁、撕拆、圈画,对违反者追究责任。

五、查阅档案需填写《档案借阅登记薄》和《利用效果登记卡》

六、一般情况不准带出室外,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带出查阅,要以校领导批准办理借阅手续,按时归还。

第10篇 晶华学校因病缺勤及病因追查登记制度

华晶学校因病缺勤及病因追查登记制度

为确保学校卫生安全,杜绝传染病的流行,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一、各班班主任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原因,发现学生有传

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要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责任人,疫情报告责任人接到报告后,应追查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原因,争取做到对传染病人的早发现。

二、各班班主任负责每天班内因病缺课学生人数的统计与登记,认真做好每天的晨检工作,并做好因病缺课同学的联系工作。搞清楚因病缺勤学生的去向且要将联系情况报告学校疫情报告人,并进一步做好家庭的联系,及时了解缺勤学生的病情发展。

三、学生因病缺课时,要事先向班主任请假并说明情况,学生在就医的同时要第一时间联系班主任,班主任负责了解该生当天的饮食、活动场所和接触人群且做好记录。

四、一旦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以最快捷方式县疾控中心报告,同时向教委科技局报告。报告的情况是:1、在同宿舍或同一班级,一天内有三例或者连续三天内有多个学生(五例以上)患者,并有相似症状或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学校疫情报告人要在半小时内报告;2、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在半小时内报告;3、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立即报告;4、当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人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告。

五、班主任对于边治疗边要求上学的学生要做好工作,争取做到在家中治疗休息,如在校期间有任何变化要及时与家长连系;在家就医的要将就医结论报告学校,学生返校时要出示有效医疗机关的有效结果或证明,证实该生健康状况符合条件才准其复学。

六、班主任要对因病缺勤及病因追查情况进行登记,做到详细记录。对不履行者则的班主任要追究相应的责任。

第11篇 晶华学校疫情报告制度

华晶学校疫情报告制度

为加强学校传染病疫情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在学校内的发生与流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院《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为严防传染病疫情在学校内传播流行,学校设置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人-----校医:刘小光。

二、学校疫情报告人要依法履行职责,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要按照以下要求向县疾控中心(电话:7325657)和教育科技局(电话:7321428)报告。

1、疫情报告人在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肺炭疽的病人、病源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人时,务必于2小时内,以电话方式(即最快捷方式)报告。

2、疫病报告人在发现乙类传染病病人时、病源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于6小时报告。

3、疫情报告人在发现丙类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在24小时内报告。

三、学校疫情报告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传染病疑似病人时,不得隐瞒、谎报或缓报。如因疫情报告人玩忽职守造成学校内传染病传播流行,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12篇 晶华学校安全工作档案管理制度

华晶学校安全工作档案管理制度

学校档案资料时学校各项工作的记录和反映,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对学校档案要严格管理。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及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1、对学校召开的安全工作会议,安全排查结果及整改结果等做好记录及时存档。

2、对学校有关安全档案资料要分类存放,规范管理。

3、对学校有关安全的档案资料要及时存档,并作好记录,以备日后查阅。

4、档案资料的借用需经有关领导批准方可借予他人。

5、对档案的使用、借用要做好记录,并作到及时收回存档,以防丢失。

6、经常检查档案资料,注意通风、防潮、防蛀、防火。

晶华学校教学仪器损坏、丢失赔偿制度(十二篇)

一、学生损坏丢失仪器处理办法:1、凡属实验中正常损耗或由仪器本身原因造成的损失,由任课教师证明填写登记表报损即可。2、实验中因学生违反操作规程或因操作疏忽而造成的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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