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实验学校财产物资安全管理制度
城新实验学校财产物资安全管理制度
一、财产保管员应按财产分类建立固定资产明细帐便于规范管理。
二、校内全部国有资产不得擅自借给个人或外单位使用,特殊情况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办理借用手续,并要求按期归还。
三、学校贵重物品应设专人专库(或专柜)保管,建立安全措施,保证物品安全完好。
四、定期清查盘点。总保管员与分保管员每年要进行一次清查核资,对清查出的问题应及时查明原因,报主管领导,按规定办理入帐消帐手续。每月末应与财务会计人员核对各大类固定资产的金额,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五、校内设备一般不得擅自移动,必须移动时分保管员或部门负责人应及时通知总保管员,办理设备移动手续并及时调帐。使全校设备做到有序流动。
六、由个人使用并保管的财产,使用人到总保管员处领取并登记上帐,便于以后的清点与查找。
七、教职工调离或退休时,总务处通知校财产保管员为其办理财产清帐手续。
八、分保管员在工作变动前由新、老分保管员和总保管员共同清点财产,并做交接手续,做到人员变动帐物清楚。
九、学校寒暑假,或节假日前,财产管理员及各实验室、各专用活动室的管理员,应将自己所管理的仪器设备、贮存好、锁好,并做好相应的防盗、防火措施,保证节假日期间的财产物资安全。
第2篇 实验学校安全工作定期检查制度
为进一步落实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确保师生人身及学校财产安全,特制定此制度。
1.各班级要设有安全委员。班主任为本班级第一责任人,各处室领导为本处室第一责任人。责任要落实到具体人头上,对重要部位和贵重物品检查要定时、定人、定位检查。
2.安全检查必须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并明确检查内容,重点和方法,促进各项防范措施的落实。电器、电源、用水、等均为检查的重点部位。
3.安全检查要经常性进行。班主任对所在班级要经常进行检查,学校安全领导小组每周一小查,每月组织一次对全校安全工作的拉网式检查。检查时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4.严肃安全检查报告,整改追源制度,对查出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时报告有关部门领导。
5.严肃安全检查登记制度。检查中不能走马观花,流于形式或出现漏检现象,对查出的各类隐患,要详细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提出整改意见,尽最大可能当场落实到具体人头上。以便及时整改。
6.建立检查情况校内通报及向领导汇报制度。学校除了每周、每月的安全检查外,假期分别进行大检查,在重要阶段或特殊时期可随机进行专项或全面的抽查,并将检查情况在校内进行通报或直接向领导汇报。
后附:应重点加强以下方面的检查:
1、制度建设方面。(包括学校安全制度、学生安全制度、交通安全制度、安全工作检查制度、班级管理制度、各处室使用、管理制度等)
2、 校舍安全方面。每周对教室、图书室、等重点部位进行一次安全排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3、 学校周边环境方面。加强对学校周边环境的检查清理。确保学生的上学、放学安全。
4、 安全教育方面。定期检查少先队开展安全教育的情况,定期检查各班的安全教育落实情况。
5、 交通安全方面。每周不定期地对护送路队情况及学生值勤情况、学生戴小红帽的情况进行检查,检查情况每周公布。
第3篇 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药品制度
1、要遵循既有利于教学使用,又要保证安全的原则,管好用好危险化学药品,加强安全教育,实行领用申请、审批、双人登记签字的制度,及时做好领用记录。
2、危险化学药品必须根据化学性质分类存放,易燃、易爆、剧毒、强腐蚀品不得混放。要存放在专用柜内,有存放专用柜的储藏室;有阴凉、通风、防潮、避光等条件;有防火防盗安全设施。
3、所有药品必须有明显的标志。对字迹不清的标签要及时更换,对过期失效和没有标签的药品不准使用,并要进行妥善处理。
4、药剂容器都要有标签,对分装的药品在容器标签上要注明名称、规格、浓度;无标签或标签无法辩认的试剂都要当成危险物品重新鉴别后小心处理,不可随便乱扔,以免引起严重后果。实验室中摆放的药品如长期不用,应放到药品储藏室,统一管理。
5、化学药品盛装容器应封闭,防止漏气、潮解。见光容易起变化的化学药品应装在深色的玻璃容器或避光的容器里,对化学药品包装和药品质量要定期检查。
6、要加强对火源的管理。化学药品储藏室周围及内部严禁火源;实验室的火源要远离易燃、易爆物品,有火源时,不能离人。
7、储存的易燃易爆物品应避光、防火和防电等,实验室存放的易燃易爆物品,要确定合理的储存量,不许过量且包装容器应密封性好。易燃易爆试剂应贮于铁柜(壁厚1mm以上)中,柜子的顶部都有通风口。遇水能分解或燃烧、爆炸的药品,钾、钠、三氯化磷、五氯化磷、发烟硫酸、硫磺等不准与水接触,不准放置于潮湿的地方储存。
8、危险物品的采购和提运按公安部门和交通运输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剧毒、放射性物体及其它危险物品,要单独专柜存放,由双人双锁专人管理。存放剧毒物品的药品柜应坚固、保险,要健全严格的领取使用登记。
9、要经常检查危险物品,防止因变质、分解造成自燃、自爆事故。对剧毒物品的容器、变质料、废渣及废水等应予妥善处理。
10、严禁外借药品,特殊需要借药品时,必须经领导批准签字。
11、取用化学试剂的器皿必须分开,每种试剂用一件器皿,不得混用。
12、使用有机溶剂和挥发性强的试剂的操作应在通风良好的地方或在通风橱内进行。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许用明火直接加热有机溶剂。
13、凡使用强酸强碱等化学试剂时,应按规定要求操作和贮存。
14、凡属于国家管制的化学药品,必须按国家的购买、使用规定加强管理,严格控制购买和使用的数量,实行领用申请、审批、双人登记签字的制度。建有单独记录簿,数据准确,定期盘点,严防药品流失。
第4篇 泰州实验中学学校基建工程管理制度
州泰实验中学学校基建工程管理制度
1.参与基建工作的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依据国家基建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秉公办事,须招标的工程必须进行公开招标。
2.基建负责人每周召集例会,总结上周工作,布署本周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派驻工地代表,必须以书面形式报告各项目进度情况和需要解决的问题,内容要详实。会议决定的事项必须及时认真的落实。
3.基建负责人每半月组织全体人员对所有项目工地实施一次全面检查,对工程进度快、质量高的项目进行通报表扬,反之要批评,以此实施阳光作业,增加工作透明度。
4.建设项目使用的建筑材料,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初步验收,不符合要求的坚决不许使用,合格的才能取样送质量检测站检验,检验结果由派驻工地代表和监理共同取回,不得由材料供应商取回。
5.建设项目的设计、用材如需变更时,应由工地代表、施工单位、监理人员共同提出,经基建处研究报校领导同意签署意见后,以所发书面通知为依据,否则,不得变更。
6.所有建设工程应先作预算,经甲乙双方核对工程量后签订施工合同,按照形象进度拨付工程款。工程竣工后及时进行决算并予审计,以审计结果和施工企业进行结算。
7.所有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文件、施工图纸、设计变更、签证、预决算和审计结论等各类资料,经办人员必须及时转交资料员统一管理,严防泄露和遗失,否则,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由资料员移交市有关部门和学校档案室。
第5篇 实验学校食堂粗加工管理制度
(一)、食堂管理员根据每日食谱要求,通知库管员准备每餐所用食品原料;
(二)、肉、禽类食品专用清洗池清洗,用菜板,专用刀进行切割,装入专用容器备用;
(三)、蔬菜类根据不同品种进行粗加工
1、叶菜类摘除不可食部分,用洗菜池清洗干净后,用专用案板、专用刀,根据食谱要求切割装入专用容器备用;
2、根茎类:在洗菜池中清洗干净外皮,需打皮处理的,打皮后再次清洗,然后用专用菜板、专用刀,根据食谱要求切割装入专用容器备用;
(四)、粗加工人员必须穿戴整齐工作衣、帽,佩戴有效的健康证及卫生知识培训证上岗工作。
(五)、负责人随时监督检查各岗位工作人员操作情况。
第6篇 泰州实验中学校长接待日工作制度
州泰实验中学校长接待日工作制度
1.校长接待日的主要任务是:广泛听取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对学校工作的意见、 建议和批评,接受群众咨询,受理群众诉求,切实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不断改进学 校工作,推进行风建设。
2.接待时间:每周四下午3:00-5:30(节假日除外),
接待地点:校长办公室,咨询投诉电话:z,校长信箱:z。
3.接待来访原则:
(1)实行首问负责制和服务承诺制,对于来访者反映的问题,接待人能够解决的要 主动予以解决;需要集体研究后解决的,要先做好解释工作,并承诺在规定时间内予以 回复。热情接待,做到不敷衍、不推诿,努力给群众满意的答复。接待人员要挂牌上岗 。
(2)实行分工负责,归口办理,做到事事有交待,件件有结果。
(3)每次接待来访的内容、结果都要填入《校长接待日记录簿》,安排校长办公室 专人负责保管,年终归档备查。
(4)尊重来访者的意愿,保护来访者的合法权益。
第7篇 中学学校实验室安全制度
中学(学校)实验室安全制度
一、防火、防爆
1、电源线的选用、布线的方法应符合安全用电的规定,并应定期检查,及时维修,以防漏电事故发生。
2、要按规定安装保险丝,绝不准用金属丝代替。
3、离开实验室时,就切断电源开关。
4、酒精、汽油等应装在密闭容器内,当大量的酒精、汽油等撒落地面时,要立即找开窗户通风。严谨在室内明火,以防可燃蒸气爆炸或起火。
5、使用电烙铁、电炉等电热器时,不要直接放在可燃物(如木板)上,工作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以防引起火灾。
6、实验室应配备消防器材(包括泡沫或粉沫灭火器、砂、水、水桶等)。在扑灭油类着火时,切不能用水,以防溢出,造成火灾。
二、防触电
1、实验室必须设置总电源开关。开关位置应安在便于操作的地方,以备迅速切断电源。
2、学生分组实验应尽量使用36伏以下的交流电压。
3、仪器外壳应接上地线,并经常检查是否良好。
4、所有电工工具应具有良好的绝缘手柄。
三、防中毒
1、使用水银实验,应防止水银蒸气中毒。
2、接触过有毒物品的手,应及时冲洗干净。
第8篇 实验中学校园机动车安全管理制度
州泰实验中学校园机动车安全管理制度
1、机动车进入校园一律不准鸣号,并减速慢行,载重车辆一律不准进入校园小路、草地,防止损坏环境、绿化。
2、机动车进校园应服从校门卫人员的指挥,按指定位置停放,严禁乱停乱放。
3、机动车的车门,驾驶员应及时将其关锁好,钱包、贵重物品不要放在车内。除重大活动外,平时车辆均由车辆持有者自行看管。
4、校园内人员较多,行车时驾驶员应特别注意安全,防止撞人、撞物。
第9篇 实验学校实验室管理制度
一、实验室是实验教学专用教室,谢绝作办公和搞其它活动的场所。
二、实验室的设施布局不得随意变动。
三、电器仪表和排风系统控制台的启动须由教师操作。
四、实验室要保持安静,不得高声喧哗,严禁在室内嬉戏打闹。严禁带食物进入实验室。
五、学生实验须固定座次,实行分组管理、组长负责制。实验前后均要仔细检查本组实验台电器仪表和清点本组实验器材,并如实填写“器材使用报告单”,若有损坏、丢失,须及时声明并进行登记,任课教师要查明原因,及时做出处理。
六、实验前,学生要静听教师讲解,明确实验目的、要求和有关注意事宜。实验时,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爱护仪器仪表,节约药品,防止试剂交叉污染。严禁相互争夺和盗用其它组器材,防止事故发生和确保实验的顺利进行。
七、要保持室内清洁,固形废物要收集于废物桶,废液要倒入废液缸,严禁随地乱扔杂物或将废液倒入水槽中。严禁在实验台上随便涂画。
八、实验完毕须将仪器、桌面擦洗干净,药品盖严,器材排列整齐,经允许后方可离室。
九、实验室的一切物品,未经教师允许,不得擅自取用或带出室外。
十、实验完毕,任课教师负责检查各组实验台的电器仪表、实验台面等设施是否完好无损,并填写“实验室使用报告单”。教师要安排实验班清理实验室并及时协助管理员做好器材回收整理工作。
第10篇 实验学校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为有效消除学校火灾隐患,落实整改责任,特制定本制度。
一、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二、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应当责成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
1、违章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场所的;
2、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
3、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
4、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5、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6、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7、其他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
违反前款规定的情况以及改正情况应当有记录并存档备查。
三、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保卫科和消防管理人员应当根据管理分工,及时将存在的火灾隐患向安全管理人或者主管领导反映,提出整改意见。
四、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主管领导应当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五、在火灾隐患消除之前,后勤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进行整改。
六、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七、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整改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火灾隐患整改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第11篇 实验中学校园体育活动、体育教学安全制度
州泰实验中学校园体育活动、体育教学安全制度
(一)体育活动
1、体育活动,实行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体育组长要具体负责体育场地器材、设施的管护,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老师组织学生体育活动,要认真检查体育设备,对已损坏,不符合要求的设备,严禁学生使用,并及时报修并出示警示标志。
2、开展活动前必须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讲明活动要领,做好示范、指导以及防护工作,运动前做好各项准备活动。
3、老师不得指导学生开展有危险性的活动,学生不准离开老师自行开展有危险的活动,学生要听从教师指导,学会正确的运动技术和自我保护。
4、在体育活动中老师有组织、指导的责任,因组织指导过错造成学生身体伤害事故老师要负责任。
5、不要强行让学生做一些力所不及的运动。
6、生在参加田径、军训和赛跑及召开校运会时,要事先了解学生病史,身体不适者、特异体质者严禁参加。
(二)体育教学
1、任课教师必须在上课时讲清楚运动注意事项,准备好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严格实行体育用具使用前的安全检查。
2、学生必须遵守课堂常规,按时上课,听从指挥、不迟到早退。
3、上体育课任课教师必须穿运动服、球鞋。
4、认真做好准备活动。
5、学生要听从教师指导,学会正确的运动技术和自我保护。
6、体操练习要在教师的指导下相互保护、帮助。
7、体育课或课外锻炼中,凡出现受伤情况,应及时送往校医务室或医院,并及时向校长室汇报。
第12篇 学校实验室实验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1、做好防火工作。除实验需要外,严禁火种。配置相应的灭火器材。
2、各种危险品必须严格登记造册,建立购买、使用、领取、清退等台帐。对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出入库必须有精确计量和记载。
3、对危险物品的管理必须贯彻“控制使用、重点管理、严格出(入)库”的方针,坚持“分类存放,特殊保管”的原则。严加保管,应专库存放,双人双锁。对所有物品应定期检查核对,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4、危险物品的管理人员应熟悉并掌握所存放的危险物品的性质,防护和使用等各方面基本知识。
5、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存放与保管危险物品时,必须严格执行“四个不准”的规定:性质相抵触,不准存放在一起;互相能引起燃、爆的,不准存放在一起;非危险物品仓库,不准存放危险物品;露天不准存放。
6、严禁设置一切明火,严禁试验、分装、打包与其他任何可能引起燃、爆的不安全操作,装卸危险物品时,必须轻拿轻放,不得震动、撞击或磨擦;不得随意重压和倾倒,不得随意碰撞或滚动搬动。存放区域的附近,应树立明显的警示标志。
7、做好防盗工作、安装防盗设施,贵重器材及危险品的存放点必须有防盗报警器。管理人员离室应关锁好门窗、切断电源,关闭自来水。无关人员不得擅自入内。
8、管理人员要认真做好安全自查,对性质不稳定或容易分解变质的危险物品,应定期测量化验,并作详细记录。
9、进、出库或使用后,必须对操作现场与周围环境作认真检查,对遗存或散落的危险品及时清扫、处理。
10、实验器材、药品一律不外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