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k市医院查房制度
市人民医院查房制度
一、三级医师每周大查房不得少于一次,科主任应有计划的每天分别查各负责医师分管的病房;二级医师每天查房不得少于一次(危重病人根据病情查房);一级医师对所管病人每天至少查房二次。三级医师大查房应有二级、一级医师、护土长和有关人员参加。
二、一级医师实行24小时值班制,值班时对全病区病人负责,夜查房一次,危重病人应重点观察及时处理,必要时请上级医师会诊。
三、查房前应做好准备工作,如病历、*线片、各项有关检查报告及所需之检查器材等,查房时要自上而下逐级严格要求,认真负责。经治的住院医师要报告简要病历、当前病情,并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三级医师或二级医师根据情况做必要的检查和分析,并做出肯定性的指示。
四、查房内容:
(一)三级医师或科主任查房:要解决疑难病人,审查新入院病人,危重病人的诊断、治疗计划,决定重大手术及特殊检查,抽查医嘱、病历、护理质量;听取医师、护士对诊疗护理的意见,介绍国内外医疗新技术及动态,进行必要的教学工作。
(二)二级医师查房:要求对所管病人分组进行系统查房。尤其对新入院危重诊断未明、治疗效果不好的病人进行重点检查与讨论;听取一级医师和护士的反映;倾听病人的陈述;检查病历并纠正其中错误的记录;了解病人病情变化并征求对饮食、生活的意见;检查医嘱执行情况及治疗效果;检查各项诊疗资料是否及时收集、可靠,决定出院、转院问题。
(三)一级医师查房:要求重点巡视危重、疑难、待诊、新入院、手术后的病人,同时巡视一般病人;检查化验报告单及特殊检查报告单,分析检查结果;提出进一步检查或治疗意见;检查当天医嘱的执行情况;检查病人饮食情况;主动征求病人对医疗、护理、生活等方面的意见。
(四)值班医师查房:重点巡视重危、疑难、待诊、新入院、手术后的病人,同时巡视一般病人,完成经治医师交办的诊疗措施。
第2篇 医院三级查房制度6
医院三级查房制度(六)
(一)科主任、主任(副主任)医师查房应有主治医师、经管住院医师、护士长及有关人员参加;主治医师查房应有经管住院医师及有关人员参加。科主任、主任(副主任)医师查房每周l―2次,主治医师查房每日一次,住院医师对所管病员每日至少查房二次。新病人入院,三级医师必须在72小时内与之见面。
(二)查房前医护人员要做好准备工作,如病历、*光片、各项有关检查报告及所需用的检查器材等。查房中要自上而下逐级严格要求,认真负责,经管的住院医师要报告简要病历、目前病情及所用的药物,并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主任或主治医师可根据情况做必要的检查和病情分析,并摘要记入病程录内。
(三)院领导以及有关职能科室负责人,应有计划、有目的地定期参加各科的查房,检查了解对病员的治疗情况和各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
(四)查房内容:
1、住院医师(士)查房:每日至少二次,要求重点巡视危重、疑难、待诊断、新入院、手术后的病员,同时巡视一般病人,检查化验报告单,分析检查结果,提出进一步检查或治疗意见;检查当天医嘱执行情况,给予必要的临时性医嘱并开特殊检查的医嘱;检查病人的饮食情况,主动征求病人对医疗、护理、生活等方面的意见。对危重病人、应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必要时可请上级医生临时检查病人。危重病人应及时填写三联病危通知单,一联交家属,一联交医教科,一联留存病历中。休息日上午必须至病区检查所分管的病人。
2、主治医师查房(二级查房):要求对所管病人分组进行系统查房,尤其对新入院危重、诊断未明、治疗效果不佳的病人进行重点检查与讨论;听取下级医护人员的反映;倾听病人的陈述,检查病历并对治疗方案及病历书写进行指导;了解病人病情变化并征求对饮食、生活的意见;检查医嘱执行情况及治疗效果;决定院内会诊、转科、出院问题。
3、主任(副主任)医师、科正副主任查房(三级查房):要求解决疑难病例,审查对新入院、危重病人的诊断、治疗计划;决定重大手术及特殊检查治疗;抽查医嘱、病历、护理质量;听取医护人员对诊疗护理的意见;进行必要的教学工作,包括国际国内的最新进展。如二次三级查房不能明确诊断或治疗效果不佳(恶性肿瘤病人除外)应及时组织全科医护人员进行疑难、危重病人讨论,如科室讨论不能解决问题,应及时提请举行大科讨论。如大科讨论不能解决问题,必须向医务科提请举行全院讨论,必要时决定院外会诊、转院。
4、实习医师原则上由住院医师带领查房;进修医师由主治医师带领查房;带教医师有责任对进修、实习医师病历书写质量和各项检查治疗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纠正,以保证病人的诊疗计划及时正确完成。
第3篇 附一医院行政查房制度
第一医院行政查房制度
一、院长行政查房由院长或副院长带领办公室及其相关职能科室人员参加。
二、行政查房时间在每月15日上午,遇特殊情况临时调整。
三、行政查房是对临床科室的医疗、护理、科研、医德医风、劳动纪律、物价政策、卫生管理、后勤服务等工作全面检查,听取意见,解决问题。
四、行政查房要和现场办公结合起来,凡能立即解决的问题就地解决,对暂不能解决的要讲明原因或责成有关部门限期解决。
五、在行政查房中,院领导确定有关职能科室办理的事项,职能科室要积极办理,并将办理结果于三天内向院长或分管院长汇报。
六、凡在查房中发现的缺陷,由院办公室于查房后将各线检查情况向有关科室书面反馈,并按医院有关规定限期整改;科室应将书面整改措施及时报院办公室。
七、院办公室对查房中提出需要解决的事项要加强督办,并将承办进展、处理结果向院长或分管院长汇报。
第4篇 中心医院三级查房制度
某中心医院三级查房制度
1、三级医师(科主任、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对科内c、d型病例、病重、病危、三四类手术病例等每周查房1―2次,病情特殊变化随时查房。重点解决疑难病例;审查新入院、重危病人的诊断、治疗计划;决定重大手术、特殊检查及治疗;决定邀请院外会诊;抽查病历和其他医疗文件书写质量;结合临床病例考核住院医师、实习医师对“三基”掌握情况;分析病例,讲解有关重点疾病的新进展;听取医师、护士对医疗、护理的意见。
2、二级医师(责任主治医师)每日查房一次,对管辖的经治医师所管病人进行系统查房,特别对新入院、手术前后、病危、病重、诊断未明确、治疗效果不佳的病人进行重点检查;听取并指导住院医师及其他主治医师对诊断、治疗的分析及计划;检查医嘱执行情况;拟定一般手术和必要的检查及治疗;拟定院内会诊;有计划地检查住院医师病历书写质量及医嘱,纠正其中的错误和不准确的记录;决定病人出院和转科。
3、一级医师(非责任主治医师及住院医师)对自己所管的病人每日查房至少2次。巡视危重、疑难、待诊断、新入院、手术后病人;主动向上级医师汇报经治病人的病情、诊断、治疗等;检查化验报告单,分析检查结果,提出进一步的检查和治疗意见;检查当日医嘱执行情况;开出次晨特别检查医嘱和给予的临时医嘱;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及时记录,必要时请上级医师检查病人;了解病人饮食情况,征求病人对医疗、护理、生活等方面的意见。
4、科主任(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责任主治医师查房一般在上午进行。科主任(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查房时,责任及非责任主治医师、住院医师、实习医师、进修医师和护士长参加;责任主治医师查房时,非责任主治医师、住院医师、实习医师、进修医师参加。
5、对于危重病人,住院医师应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必要时请主治医师、科主任、主任医师临时诊查病人。
6、上级医师查房时,下级医师要做好准备工作,如病历、影像学检查资料,各项检查报告单及所需用的检查器材。经治的住院医师要报告简要病历、当前病情并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上级医师根据情况作出病情分析,并对下一步的检查、治疗做出具体明确的指示。上级医师的分析和处理意见,应及时详细记录在病程记录中,并请上级医师及时修改签名。
7、上级医师在查房过程中要充分发扬民主,充分重视下级医护人员意见,同时又要集中,对病人的诊疗问题,经讨论后意见不统一时应按上级医师的意见执行。
8、科主任、副主任医师或主任医师(三级医师)要建立查房工作手册。重点记录每周查房的情况和日常指导、处理危重、疑难病人的情况;每周记录一次,特殊情况随时记录,年终作为考核三级医师工作业绩的重要依据。
9、院领导及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每月有计划、有组织、有目的地参加各科的查房,检查各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
10、医务科不定期进行全院性的“三级医师查房制度”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评价通报。
第5篇 医院教学查房制度3
医院教学查房制度(三)
教学查房制度是提高学习质量的重要环节,是临床带教的重要内容,承担带教任务的教研室必须严格执行教学查房制度,培养实习生理论联系实际,在实践中提高基础理论水平。
教学查房医师必须在熟悉实习教学计划和教学内容的基础上,认真选择病例,做好教学查房准备。
教学查房必须做到有重点、有层次,根据病例帮助实习生系统的复习一遍有关理论,做到理论联系实际。
教学查房中要充分调动实习生主观能动性,必须采取互动方式。
每次教学查房结束后,查房医师必须检查实习生的掌握情况,检查方式采用提问,笔试等方式。
教学查房质量,作为医疗业务科对各教研室教学评价内容之一。
教学查房必须是由主治医师以上职称人员担任。
教学查房每周一次,科主任每月必须进行一次教学查房。
教研室必须认真登记每次教学查房地点、时间、查房医师、查房病例住院号、讲解内容(标题)、参加实习生人数及姓名。
各教研室每年举办两次教学观摩。
第6篇 市人民医院院长医疗质量查房制度
某市人民医院院长医疗质量查房制度
院长查房是院长深入科室调查研究的基本过程,是院长带领相关职能科室检查工作、现场办公、解决问题的途径,也是对职能科室工作的考核。为了提高医疗质量,促进科室管理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使院长对临床、医技科室的管理,医、教、研和人才培养情况有了更加深入的掌握,特制定医院院长医疗质量查房制度。
1、查房内容:三级查房,病案质量,护理质量,科研教学,医院感染管理,医疗缺陷管理及指标完成情况。
2、人员组成:院领导、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和医院质量管理委员会成员。
3、查房时间:每月一次。
4、查房对象:查房前3天,由医院质量管理委员确定被查科室,范围包括全院各临床、医技科室。
5、查房方法:查房当日准时参加被查科室交班后,参加被查科室三级查房,或(和)查阅病历和各种分类资料、查现场、看操作、现场提问、询问病人等形式进行。
6、情况反馈:在现场查房后进行,向被查科室反馈查房情况,重点通报存在问题,查房资料记录归档。
第7篇 人民医院领导病人安全查房制度
人民医院领导病人安全查房制度
一、院领导每月进行一次不定期病人安全查房。
二、安全查房范围包括全院各临床、医技等科室,重点为临床科室及重点病人(即围手术期病人、危重病人、疑难病人等)。
三、参加安全查房人员包括:院领导、相关科室人员、安全监察员等。
四、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1.现场对科室相关人员关于病人安全文化建设认知问答及调查。
2.科室病人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3.对发现存在不安全因素的分析研究并提出解决方案,重点安全隐患现场解决。
4.环节质量检查中的各项内容。
5.诊疗程序及流程的科学性、合理性等。
6.科室临床医师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合理检查情况。
7.科室的各类台帐资料。
8.各类规章制度的执行落实情况,重点是十二项核心制度。
9.科室人员配置、排班合理情况。
10.年青医师、护士的带教、培养,并进行考试考核。
11.科室团队团结配合协作情况。
12.其它需要检查内容。
第8篇 附五医院三级查房制度
第五医院三级查房制度
一、医院实行住院医师、主治医师、副主任医师(科主任)三级查房。对经管的病员住院医师每天至少查房二次,主治医师每三日查房一次,副主任医师(科主任)每周查房一次。
二、住院医师:要求做到诊断及时准确,治疗有效安全。查房时要重点巡视重危、疑难、待诊断、新入院的病员,同时巡视一般病员;检查化验报告单,分析检查结果,提出进一步检查或治疗意见;检查当天医嘱执行情况;检查病员饮食情况;主动征求病员对医疗、护理、生活等方面的意见;按规定做好病程记录。及时记录上级医生的各种诊疗意见,并请上级医师审核签名;更改医嘱、更改护理等级应有必要的记录。对危重病人应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能及时处理和记录,必要时可请上级医师临时会诊。
三、主治医师查房:要求对所管病人分组进行系统查房。尤其对新入院、重危、诊断不明、治疗效果不好的病员要进行重点检查和讨论。对新入院病人应在3天内完成查房。查房时要认真听取医师和护士的反映;倾听病员的陈述;检查病历并纠正其中错误的记录;了解病员病情变化并征求对饮食、生活的意见,检查医嘱执行情况及治疗效果,决定出院、转科、转院问题。
四、副主任医师查房:解决疑难病例,审查对新入院、重危病员的诊断、治疗计划。抽查医嘱、病历、护理质量。听取医师、护士对诊疗护理的意见,进行必要的教学工作。副主任医师查房要解决疑难病例,审查对新入院、重危病员的诊断、治疗计划,抽查医嘱、病历、护理质量。听取医生、护士对诊疗护理的意见,进行必要的教学工作。
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请副主任医师查房:
1、新入院病人;
2、疑难病例或需更正诊断或对诊断有疑问;
3、凡需发病重或病危通知的病人,或合并严重躯体疾病,或精神症状恶化急需处理的病人;
4、需请外院会诊的病人;
5、凡住院治疗2个月以上,治疗效果不显著及无效;
6、其它:经管医师或主治医师认为需请副主任医师查房的,应在查房前一并通知副主任医师。
五、查房前要做好必要的准备工作如病历、检查报告及有关器材等。查房时要严肃认真、负责,经治的住院医师要报告简要病情,并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上级医师可根据情况作必要的检查和病情分析,并作出肯定性指导。
第9篇 新华医院医疗行政查房制度
附属医院医疗行政查房制度
1、院领导为掌握临床医疗工作及行政后勤工作的第一手资料,要保证一定时间亲自参加查房、危重病人的会诊和抢救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某些医疗、行政和后勤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2、院领导要定期进行医疗行政查房,一般每月一次。带领有关职能科室负责人轮流到有关科室检查工作或查看工作现场。由院办公室主任具体安排和记录。
查房内容:
1)听取科主任、护士长对本科室近期工作情况和存在问题的汇报。
2)检查科室的医疗、护理、行政管理和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况。
3)现场解决科室需要解决的问题。
4)院领导根据科室实际情况提出指导性意见。
5)查房不能现场解决的问题,应提请院长办公会或院务会研究解决。
第10篇 市中心医院医疗查房制度
中心医院医疗查房制度
一、急诊科查房制度
(一)科(副)主任每日重点查房一次,当班医师每日上午查房一次,下午上班后、下班前巡视一次,危重病人随时巡视,并有与家属多次病情告知谈话的记录和签字。
(二)晚上值班医师在值班期间对一般留观病人至少前后夜查房各一次,对危重病人应随时巡视,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及时处理,必要时可请主管医师或科主任巡视病人,协助处理,并及时准确记录。
(三)上级医师查房前,实习医师和住院医师要做好准备工作,如病历、*线片、ct片、心电图、化验单等有关检查报告单。查房时,经治医师要简要报告病史并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查房后,应将上级医师意见及时准确地记录在病历上。
(四)上级医师要严格把关、严格要求。查房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进行讲评或纠正。
(五)急诊科护士长应组织护理人员,每周进行一次护理查房,主要检查基础护理质量及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研究解决疑难问题。
(六)主管护士或主班护士须跟随医师查房,以了解病情,便于更好的治疗与护理。
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一)医院实行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住院医师三级分工负责制,也可以实行医疗组长、主管医师、经管医师三级分工制,但受聘的三级人员原则上由主任(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住院医师担任。
(二)住院医师受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和总住院医师领导,负责分管病员的诊疗工作,认真执行查房制度,及时接管新进病员,按时完成住院志,制定初步诊疗计划,征询上级医师意见,接受上级医师指导,实施各项诊疗措施,监督医嘱执行情况,分析各项检查报告,观察处理病情变化,据实做好病程记录,主动征求病员意见,不断提高医疗质量。同时负有指导实习、见习和进修医师工作的职责,完成科室交给的教学、科研和各级交办的相关工作、任务。住院医师每天对分管的病员要进行查房,每日上、下午至少各一次,对新入院、手术后、疑难、待诊断的患者都要重点巡视,检查当天医嘱执行情况,必要时给予临时医嘱,观察病情变化,进行诊断、治疗,了解病员的思想、生活情况;上级医师查房时,经治医师要做好准备,报告病情。
(三)主治医师受(副)主任医师领导,负责本组病员的诊治和指导下级医师工作,具体对本组病员定期进行系统查房不断提高医疗质量,完成各级交给的相关工作。
主治医师对新入院患者48小时内完成首次查房,危重、疑难及抢救病人要及时查房。每周要对本组(病区)病员进行普遍查房和每天重点查房各1次。查房应有住院医师参加,内容包括:系统了解主管住院患者的病情变化,系统进行全面体格检查,检查医嘱执行情况及治疗效果,对新入院、重症、未明确诊断、治疗效果不好的患者进行查房、讨论,确定新方案,应邀参加会诊,决定出院、转科、会诊,修正病历记录,检查所管住院医师的病历,对不符合病历书写要求的,都要一一予以纠正,听取患者对医护人员的意见。开展教学、科研工作,检查医疗护理工作,重点解决疑难病例的诊治和进行临床教学。
(四)科主任、正(副)主任医师每周对本科病员查房1次或副主任医师每周查房二次,检查医疗护理质量,解决疑难问题,有计划地组织临床教学。主治医师、住院医师、护士长及有关人员应随同查房。内容包括审查和决定急、重、疑难患者及新入院患者的诊断及治疗计划,抽查医嘱、病案、护理质量并听取各级医师、护士对诊疗护理工作的意见,进行必要的示教工作。对所查病人,应亲自询问诊疗情况和病情变化,了解生活和一般状况,并全面查体。具体指导下级医师,组织急危重病例的抢救,主持各种病例讨论,介绍同类疾病国内外诊治进展。
(五)各级医师对危重及大手术前后及特殊检查、治疗后的病员,应加强巡视,掌握病情变化,遇有情况及时处理。疑难问题及时报告上级医师或申请会诊。
三、夜间查房制度
设有总住院医师的医院,总住院医师要带领住院、进修、实习医师进行晚间查房,若无总住院医师,夜间由值班医师巡视病人,对新入院、手术后、疑难、待诊断的患者或进行交接班的患者都要重点巡视,如有发生患者病情变化及处理的,都需记录病情变化经过及处理结果,以及与患者及家属沟通情况。遇到医疗技术上问题时,值班医生应及时向上级医生或科主任汇报,必要时可经上级医生或科主任同意,申请相关科室医生会诊。
第11篇 某医院行政查房制度
人民医院行政查房制度
1、院领导行政查房或夜查房每月1次,带领职能科室负责人就医疗护理质量、医疗安全隐患、优质服务、后勤保障和安全保卫等工作深入科室检查工作,并对医院教学、科研、服务质量、病人生活等工作听取医务人员和病员的意见,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改进工作。
2、行政查房由院办公室负责人组织安排并记录,查房结束后,各职能科室参与查房人员向院办室书面汇报查房情况,落实改进措施。
3、院领导要经常深入科室,深入临床,调查研究,直接掌握情况,抓好典型,协助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4、院领导要参加部分业务实践,如门诊、查房、重大手术、疑难病例会诊、重危病人抢救及其他有关业务活动等。
第12篇 x大学医院查房制度
某大学医院查房制度
1、业务院长查房,每周内外病房各一次,应有科主任、责任医师、护士长参加;科主任或责任医师查房,应有住院医师、护士长或有关人员参加,每周应查房1~2次,查房一般在上午进行。主管病床的医师查房每日至少2次;
2、对危重病员,住院医师应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必要时可请责任医师、科主任或业务院长临时检查病员;
3、业务院长、科主任查房,主要解决疑难、危重病人的诊断治疗问题,对教学有意义的病例进行重点查房。同时检查病房医疗、教学、护理及病室工作管理情况,查房时护士长应参加,业务院长查房总护士长及护士长均应参加;
4、业务院长、科主任、责任医师查房,主管医、护人员要做好准备工作,如病历、*光片及各项检查报告等。查房时要自上而下逐级严格要求,认真负责。主管病床的医师要报告简要病历、当前病情并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并做出肯定性的指示。
5、护士长组织护理人员每周进行一次护理查房,检查护理质量,研究解决存在或疑难问题;
6、查房内容:
①业务院长、科主任、责任医师查房,要解决疑难病例;审查对新入院、危重病员的诊断、治疗计划;决定重大手术及特殊检查治疗;抽查医嘱、病历、护理质量;听取医师、护士对诊疗护理的意见;进行必要的教学工作;
②责任医师查房,要求对所管病人分组进行系统查房。尤其对新入院、危重、诊断未明、治疗效果不好的病员进行重点检查与讨论;听取医师和护士的反映;听取病员的陈述;检查病历并纠正其中错误的记录;了解病员病情变化并征求对饮食、生活的意见;检查医嘱执行情况及治疗效果;决定出、转院问题;
③临床医师查房,要求重点巡视危重、疑难、待诊断、新入院、手术后的病员,同时巡视一般病员;检查化验报告单,分析检查结果,提出进一步检查或治疗意见;检查当天医嘱执行情况;给予必要的临床医嘱并开写次晨特殊检查的医嘱;检查病员饮食情况;主动征求病员对医疗、护理、生活等方面的意见。
7、应详细、明确、分别记录业务院长、科主任、责任医师发表的意见;
8、院长及办公室、相关各科负责人,应有计划、有目的地定期参加各科查房,检查了解病人治疗情况和各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